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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第1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____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农村奖扶及城镇低保奖励扶助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 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区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 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 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请“居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九、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____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第2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20__年是我街计生工作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街计生工作不断提升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的一年。主要表现在:

(一)夯实基础,规范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

1、积极推进居民欢迎光临文秘站秘书网 自治进程。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居务公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计生协会、志愿服务队伍的服务作用,打造社区“自治园”的工作平台。社区计生工作实行民主化参与、制度化评议,公开化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居民自治的进程。青园社区通过社区“自治园”上下反复三次,制定了群众一致签字认可的计生居民自治章程,建立了多数人参与管理和自我管理的新型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模式。

2、大力提高属地管理水平。20__年年初,街道加强了内部各部门协同负责的意识,以责任状的形式与街道城建开发办、街道经济办、城管综治办等部门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全方位渗透计生管理工作。

3、全面推行计生综合改革。继井湾子和友谊社区相继实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之后,去年青园社区也全面实行,形成了在全市我街全部实行全员信息分类管理早行一步的局面,健全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属地管理模式,提高了管理到位率和管理水平。

(二)推陈出新,提升品位,不断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街道始终坚持观念创新,将“人文关怀”作为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新理念,把“转变观念”“提升水平”作为我街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来抓,做到“三个坚持”,努力从源头上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坚持典型引人。为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我街推陈出新,全面推行“婚育时尚新家庭”计划,大力倡导“女儿也是传后人,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时尚婚育观念。今年我街认真评选了10户“婚育时尚明星户”,并大张旗鼓表彰,利用育龄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起示范带头作用,倡导新型生育文化。

坚持活动带人。为彰显性别意识、体现人文关怀,将“新女性新生活”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有声有色地开展了“巾帼风采展示节”活动。利用妇联搭台,计生唱戏,驻街单位一齐参与,特别是计生文艺汇演各单位、各社区更是争先恐后出节目,女大近三千人的体育馆座无虚席,此次活动的举办,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坚持服务暖人。我街处于城郊结合部,省政府、区政府新址全部落户我街,这给我街计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基建工地多,流动人口多”已成为我街的一大特点,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街为加强流动人口属地管理和服务,使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服务同质、管理同时、待遇同等,在进行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井湾子社区率先成立了“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吧”,从去年3月份服务吧成立至今,已有二百多名外来务工人员成为此项服务的受益者。井湾子社区这一做法也得到了省、市计生部门的高度肯定。《湖南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安徽、广西等外省兄弟单位多次来参观学习,这一工作也成为了我街计生工作新的亮点。

(三)领导重视,形成共识,努力营造和谐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街道工委将计生工作作为我街的品牌工作,传统项目,始终将计生工作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20__年我街在计生阵地建设、宣传教育、服务设施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经费投入,全年计生经费支出23.8万元,达到了人平19元的高标准。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提高计生干部的服务素质,我街注重开展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通过开展“计生五环旗”,积极倡导计生干部在计生工作中真情服务体现一个“诚”字、爱岗敬业体现一个“实”字、规范管理体现一个“严”字,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坚定、作风过硬、爱岗敬业的干部队伍。

(四)群策群力,“两为两争”,计生协会工作平衡发展。

第3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认真仔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网上办理一胎服务卡44个、网上办理二胎服务卡20个,网上办理再生育服务证2个,出生145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80个。

二、积极倡导,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各项政策

充分利用“计生协会日”、“母亲节”等有利时机,做好计划生育各种宣传活动。因疫情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电子屏显示计生政策等手段广泛宣传,9月份,开始无职业独生子女父母、朝鲜族二胎父母一次性奖励申报工作,今年共接收材料86份。

三、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让计生观念深入人心

2020年1-5月份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最大限度降低人群集聚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因此未能组织开展活动。5月29日“计生活动日”社区分积极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线下慰问活动。各社区计生联合辖区内的共驻共建单位志愿者、社会组织四社联动,开展“提升健康素养乐享银龄生活”主题老年节活动。8月15日上午,文慧社区志愿者和计生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带着慰问品看望了辖区的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为他们送去了节日的祝福和慰问。9月12日,文慧社区开展送温暖特殊家庭慰问活动,采买米,油,面,水果等生活用品为4户特殊家庭送去。

四、统筹兼顾,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第4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013年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在计生局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通过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今年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政务“阳光行动”

1、街道计生办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以会代训,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计生助理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2、规范各类证件办理程序,发放“证件办理明白卡”,向群众公开奖励扶助、特困救助、“两户”奖励、生育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免费服务等办事程序。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在奖励扶助、特困救助、二胎指标审批、二女结扎户奖励以及党在农村的各项优待政策落实上,坚持民主评议,严格审核,逐级公示。

二、多措并举抓宣传,倡导文明生育观念

一是利用协会之家和婚育学校定期开展生育节育和科技培训活动;二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倡导新型婚育观念,积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是利用村计生服务室、人口学校、协会之家、工会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广泛宣传计生政策。2013年共入户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挂图100套,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

三、严格落实生育政策,着力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来,我们认真清理生育情况,确保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到100%,对20__年10月1日以来的生育对象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照统计口径及时做好入户调查,入户审核,及时录入全员人口数据系统。同时认真清理政策外孕妇,并加大力度,采取有效办法落实补救措施。办事处综合避孕率达95%以上,有效遏制了二孩符合政策生育下降的趋势。清理近两年政策外生育,2013年1月1日至今,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2万余元。

四、强化“四个到位”,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推行流出人口“宣传、服务、帮扶、联系” 四到位服务管理模式。一是宣传服务到位,春节前后,利用大龄流动人口返乡之际,在流动人口较多、较密集的村(菜场)开展一次人口法律法规,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宣传培训,现场与流动人口签订《村民自治合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共为流动人口免费发放宣传品120__多份;二是技术服务到位,我们从育龄群众的需求出发,每季度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体检”服务,今年已累计为5000多人提供免费服务,指导流动人口选择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通过服务,提高了流出人口对计生政策、生殖保健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认识程度,增强了自我保健意识。三是帮扶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同维权”、“同优待”、“同发展”,免费为流动人口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创业就业信息,流动人口子女免费入学,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四是信息联系到位,准确掌握流动人口的信息,定期与已婚育龄妇女联系,收集相关信息,随时掌握流如已婚妇女的基本信息。

五、开展优质服务,夯实计生工作群众基础

1、便民服务。将村计生服务室与村卫生所联合起来,开展避孕药具发放、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咨询、产术后回访等服务项目,定期配合区计生服务站一起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和生殖保健咨询等工作,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的服务。全年配合区计生服务站开展了两次大型的技术服务周,累计服务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近万人。

2、上门服务。开展了计划生育“七登门”宣传服务活动,即:计生助理员要做到登新婚夫妇的门,宣传新婚知识,登记育龄妇女卡;登待孕夫妇的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送给预防出生缺陷干预药品,登记孕情;登已孕夫妇的门,宣传孕期保健知识,登记怀孕时间;登产期夫妇的门,宣传节育方法、哺乳期保健,登记出生和产后健康状况;登节育措施落实夫妇的门,宣传生殖道感染防治知识,告知术后注意事项;登超生夫妇的门,宣传政策法规,送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登记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登流出已婚夫妇的门,宣传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合同,登记流动人口档案。

六、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

一方面让广大育龄群众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奖励让群众少生优生,另一方面是通过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群众从“多子多福”养 儿防老”等传统的生育观念中解脱出来,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办事处今年上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375万余元,新增农村奖励扶助对象254人,退二孩指标42户,双女绝育家庭18户,国家奖扶29人。对上述对象我们做到认真核实,严格资格确认,及时上报,无一例差错发生。

2014年工作计划

1、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大力倡导新型人口文化;

2、深化优质服务,开展优生促进工程;

3、全力推进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程;

4、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与服务;

5、提高依法行政,推进村民自治;

第5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__年,做好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鼓舞斗志、增强信心,实现十确定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中原经济区“人口均衡型社会示范市”为目标,立足新起点,抓住关键点、找准结合点,认真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精神,按照“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着力突出“五个注重”,努力实现“五个提升”:注重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持续发展能力;注重解决难点问题,提升统筹协调能力;注重强化利益引导,提升为民惠民能力;注重深化优质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抓好强基提质,提升事业保障能力,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为把沁园建成充满活力的中心城区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8‰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3%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3%以上,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2%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领证率达到40%以上,人口计生事业费按标准投入到位,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群[:请记住我站域名/]众对计生优质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扎实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78‰以内,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2、强化人口文化大院升级创星工作,巩固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创建成果,开展人口计生“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3、全面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目标人群覆盖率,努力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深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使外来人口与我市户籍人口在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卫生等方面更加趋同,推动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

四、主要措施

1、注重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深化宣传倡导工作,精心做好“双节”、“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坚持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继续抓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完善程序,加强监管,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强化违法生育人员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觉性,提高征收到位率;坚持财政经费足额投入到位,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拨付到位,保证奖励优惠政策、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经费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2、注重解决难点问题,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督促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相关惠民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机衔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代表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督促其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真正形成统筹运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深入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活动,摸清流动人口工作底数,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档案,实现流动人口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制,完善宣传倡导、全程服务、利益导向、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等五措并举的工作机制,落实对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奖励政策等,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平衡。

3、注重强化利益引导,提升为民惠民能力。

认真落实法定奖励优待政策,全面兑现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农保计生补贴等三项制度,做好新增对象及年审对象的资格确认、信息录入和扶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准确率100%;鼓励各居委会、各单位围绕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和养老保障等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大力宣传少生快富家庭致富经验,使评选出的“幸福家庭示范户”真正起到“领头雁”的作用,优先、更多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认真落实“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开展关怀计生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生工作者的“五关怀”活动;建立计划生育节育手术 保险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提高计生家庭抗风险能力及社会保障水平。

4、注重深化优质服务,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继续抓好春、秋两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认真落实健康检查工作机制,搞好康检和访视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以社区、居委会及流动人口为重点,加大计生药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进一步提高药具发放管理水平;把“优生促进工程”引向深入,继续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六项工作;把“爱民工程”引向深入,在巩固生殖健康免费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医疗卫生部门的资源,使辖区育龄妇女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妇科病普查治疗服务,切实提高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6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工作总结如下:

一、辖区基本情况

二、为育龄群众办实事

2、对辖区内26名新生儿家庭及时入户访视服务,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

三、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结合辖区情况,今年协会项目定为:“关爱流动人口,共创和谐社区”。围绕此内容开展以下活动:

第7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三)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第8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街道在充分利用村(社区)、街道墙报、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三查”服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宣传中央《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双基工程”、“优生两免”等知识。二是利用“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进行宣传,5.25在东山头街开展上街咨询有奖竞猜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优生两免”等资料1000多份,加深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三是发动计生服务员上门宣传“优生两免”政策,发放宣传折页、两免告知书、免费检测服务券。四是利用农民信箱发送短信,重点宣传“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政策。

(二)加强领导,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领导联系重点村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新明联系中村,办事处主任李登兴联系锦扇桥村,并指导督促重点村后进转化。二是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召开重大会议时,街道主要领导报告中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和安排。三是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上年度计生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了奖罚兑现,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计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我们坚持服务员月例会汇报学习制度,定期传授计生业务技能,特别把“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作为培训的重点。通过培训使各村(社区)计生服务员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级随访服务。街道、村(社区)建立计划生育随访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的原则,定期对出生、新婚、怀孕、四项手术、使用避孕药具等对象的进行随访服务,服务了群众,拉近了关系。三是开展生殖健康服务,通过“三查”采取到各服务点进行,方便了群众,同时还依托卫生院,开展卫生计生服务活动,免费提供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建立育龄妇女健康档案,维护已婚育龄妇妇的身体健康。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搭车、乱用票据现象。计划外生育处理做到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财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决不突破底线,做到程序规范,案卷装订整齐符合法律条文,今年以来无出现行政侵权行为,无引起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二是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永久性的政务、村务公开栏,明确了公开内容、时间、要求和咨询电话,对有些变化的政策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在开展奖扶政策对象调查摸底中,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奖扶名单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上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四是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区法院、区人口计生局对拒不执行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两次上门强制执行,还联合工商、土地、城管、电力等部门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进行查处,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五)多措并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众多,流动频繁,情况复杂的现状,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注重适应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去年全区首家流动人口管理所在我街道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所加强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及时将信息与计生办共享,督促各村、各用人单位做好外来孕龄妇女的信息排摸,合力推进街道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对本辖区名外来育龄妇女的详细情况逐一填入《外来育龄妇女登记册》,并全部录入电脑信息网络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反馈快。

(六)全力以赴,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

5月2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会议以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把抓好这次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作为做好当前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抓手。一是街道多次召开党政四套班子领导会议、机关干部会、村社区主任书记会议,及时部署综合整治大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分析街道计生综合整治的工作形式,积极研究有效对策。6月2日召开计生综合整治大行动动员会,全面部署计生综合整治大行动的各项工作。二是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片、村、社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计生综治工作氛围,开动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同时在主要街道和路段悬挂横幅20条。三是狠抓各项指标的落实,重点放在“三查”遗留的扫尾、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长效节育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方面。为抓好四方面指标的落实,我们首先组织计生办和村、社区服务员全面开展育龄妇女信息调查,摸清并搞准真实的人口信息,重点摸清近年来所有违法生育未兑现完毕的对象、计划外怀孕对象、“三查”遗留对象、长效节育对象。通过排摸,确定了综合整治的对象和数量。其中“三查”遗留对象50人、应落实当年长效节育对象355人、补救措施落实对象13人、违法生育对象48人。在此基础上,按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片。通过1个多月的工作,到7月10日完成“三查”遗留扫尾18人,余32人,“三查”率为99.7%,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80例,余90例,落实率为74.65%,补救措施落实13例,落实率为100%。征收社会抚养费68.2万元。

(七)着眼长远,积极实施“双基工程”

双基工程是夯实基层计生基础,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的有效载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打好“双基工程”好基础。1、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关于实施“双基工程”的通知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会同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计生办等商讨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连续召开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双基工程”动员会和有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村两委主要成员、计生服务员、村级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五大所长(工商、土地、城管、公安、供电)、卫生院院长以及街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街道实施“双基工程”动员大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通报了上级的通知精神,作了充分、细致的"双基工程"工作动员,统一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了“双基工程”重点对待,区分轻重全员参与的工作态度,打破了原有的计生工作计生办为主的工作观念,及时的改变了工作重心,依托街道计生办公室,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街道计生工作队伍,充分整合了全街道的工作力量,建立了完善的工作体系,为我街道圆满的完成“双基工程”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障。

2、建立完善的组织网络。街道及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陈新明、办事处主任李登兴任组长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依托街道现有的分片包干制度,建立了五个“双基工程”建设工作组,分别由各正副片长担任工作组领导,成员则涵盖了所有的驻村、社区干部,各片工作组受街道“双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同时,为了统一各级的工作方向,街道制订了《*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制定了三年规划即2009年创建合格村42个,其中示范村4个,整治村控制在7个以内,2010年创建合格村44个,其中示范村10个,整治村控制在5个以内,2011年创建合格村46个其中示范村20个,整治村控制在3个以内。

3、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在建立完整的组织部署的同时,我街道根据实际情况也制订了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

在内部管理上,我们制订了《*街道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员全程全责管理服务机制》、《*街道村级计生服务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了各级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运行中,我们又制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街道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倒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捆绑制度》、《人口计生“双基工程”经费保障制度》等,并在街道“双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各片工作组负责落实,帮助和指导各村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村级党员干部联系包干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但保障了“双基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也极大的调动了街道各级参与“双基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创新宣教手段,强化阵地建设,落实资金保障,构建“双基工程”好氛围。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宣教工作第一位的思想,依托街道现有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创新宣教手段,自“双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们利用宣传车、宣传横幅、农民信箱短信、上街咨询、有奖竟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二办、一站”建设中,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又为计生办和计生协会新配备了二台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一批办公用品,重新梳理了各种档案资料,建立了档案、卷宗、各类报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规范和整洁了档案资料。在“五阵地”的建设中,我们在82省道栅浦点设立“优生两免”大型宣传广告牌,并在台州大道和市府大道交叉口设立有关“双基工程”内容的宽三十米、高五米的大型宣传广告牌,还分别在每个行政村新增一条以上关于“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内容的永久性宣传标语确保每村有三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并选择白云山西路作为我街道的人口计生国策街;街道还在原老办事处门口添置了“双基工程”、“优生两免”内容的计生宣传橱窗。街道专门组织了一次基层人口分校的排摸检查,对于已建成人口学校的村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对于没有条件成立人口学校的村,则要求村每季度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不少于二次,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双基工程”、“优生两免”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起到了积极的宣教作用,强化了阵地建设。街道建立实施“双基工程”专项资金132万,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宣传教育,用于大型广告牌、宣传车、宣传品、信息费等费用;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各村“三室一校一栏”建设;工作奖励,用于计生工作示范村的奖励、计生整治村转化的奖励、“双基工程”的创新奖、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的奖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的奖励、计生率和“三查服务"率达标的奖励、符合再生育条件而放弃生育者的奖励、村计生服务员的奖、计生工作片经费等。

二、问题和困难

(一)违法生育形势较为严峻。“三查”遗留尾巴仍较多,在外育龄妇女查孕查环假证明现象日益增多,源头管理出现漏洞。长期在外的违法怀孕者,采取补救措施难度很大。

(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偏低。由于受知情选择的负面影响,群众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意识增强,大大增加了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难度。

第9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群众满意程度为标准,以不断满足广

大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的,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街道,通过创建活动,进而提高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在具体实施中,要增强服务意识,以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需求为出发点,用科学、文明的方法为群众提供多方面、高质量的服务。

二、创建目标及时间安排

(一)创建目标

创建万州区优质服务先进街道

(二)时间安排

宣传阶段:4月制定街道创建方案,召开由社区、村干部参加的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

实施阶段:5月至8月,街道按照方案指导社区、村开展创建活动。

自查阶段:8月1日至15日,街道及各社区、村按照创建内容对优质服务工作进行自查。

评比阶段:8月16日至30日,街道按照创建内容对各社区、村优质服务工作进行评比。

验收阶段:9月迎接区人口计生委的验收。

三、创建主要标准内容

(一)组织领导好

1.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要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

2.党政领导每季度学习1次人口理论,研究1次计划生育工作,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3.保证计划生育经费投入。

4.建立人口计生政策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5.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体制。

6.政策性生育率达到规定的标准。

7.学习宣传《决定》,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二)政策导向好

1.认真落实奖扶政策,全面落实节育手术免费服务,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率达100%。

2.认真执行上级出台的奖励优待政策,落实好对人口计生特殊困难群体的优待救助政策,政策落实率达90%。

3.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各社区、村帮扶6户贫困独生女家庭和计划生育贫困母亲。

(三)依法行政好

1.规范办证程序和政务公开。

2.实行村(居)民自治。按照《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制定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按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

(四)服务质量好

1.借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平台,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惠民政策、计生科普知识,育龄夫妇的政策知晓率达90%。

2.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大工程”,知情选择率达90%,当年节育措施率达95%,及时率达90%,出生缺陷干预面达90%,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率达80%,妇科病诊治率达50%.

开展”八随访八上门”服务,宣传品入户率达90%,药具随访率达95%,育龄群众满意率达90%,社区村人口计生干部入户访视率达80%。

3.规范人口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真实,人口信息录入完整,信息变更及时.人口计生信息录入率达100%,准确率达92%,统计误差率在5%以下。

4.建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交换体系,落实好居住地管理服务。

(五)民主管理好

1.建立规范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维护群众知情权。

2.村(居)落实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管理和服务网络健全,依法做好计生工作。

3.街道、村、居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会员主动缴纳会费.建立监事会,定期开展评议人口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六)队伍作风好

1.加强对村(居)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增强计生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

(七)否决指标

违反”七不准”规定、避孕药具过期变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街道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陈绍斌任组长,副主任程万青任副组长,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街道计生办,由黄小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经费保障

1.保证投入。街道严格按照万州区计划生育经费投入规划,确保经费投入到位。

2.合理支出。街道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全部用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