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禽流感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禽流感应急预案

第1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乡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禽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该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确保在发生该病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养禽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我乡养禽业经济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乡直各有关站所及各村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技术等储备。当该病疫情发生后,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采取扑杀政策,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疫情。一、疫情的确认高致病性禽流感报省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按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待。1、在鸡群中分离到H5、H7亚型禽流感病毒株或其它亚型高致病力禽流感毒株。2、未经免疫的鸡、种蛋和出口禽出现H5、H7亚型禽流感血学或病学阳性。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能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4、发生可疑疫情时,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成员到现场诊断确认的。二、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一)指挥系统:乡政府成立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高致性禽流感紧急疫情的控制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决策,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地区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二)职能部门1、疫情处理组:①调集动物防疫和防疫监督有关人员开展疫情控制工作。②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③诊断疫病,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④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⑤组织对疫区、受威胁易感禽类实施紧急免疫接种。⑥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禽类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⑦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⑧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封锁、扑杀病禽和同群禽,无害化处理病(死)禽和同群禽(包括污染物)消毒、紧急免疫接种等所需费用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⑨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⑩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3、派出所: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禽类的强制扑杀,疫区的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发管理。4、协调组:配合畜牧部门作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根据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5、防保站:负责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6、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予以配合,保证疫区内通信畅通。三、应急措施乡直有关部门协同各村必须加强对辖区内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及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或接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发病禽群实行临时隔措施,限制同场(户)禽只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的实施。同时应采集病料,送上级防疫部门确诊。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后,乡兽医站必须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并立即调集疫情处理应急队;提出相应措施建议,立即将疫情迅速上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集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做出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禽产品流动等控制和扑灭疫情的有关决策;根据决策,由乡政府封锁令,组织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等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有关单位要做好疫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进行。四、保障系统(一)政策保障全乡实行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的目标管理。(二)物资保障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以储备物资。(三)技术保障兽医科技人员必须按技术要求采集病料专人送检。(四)人员保障1、省、市、县禽流感临床诊断专家提供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技术决策建议和现场诊断,诊断结果作为现场处理的依据。2、组建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防疫应急队。五、其它事项(一)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并执行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规定等。(二)本预案一经启动,在未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布停止实施应急预案,解除紧急措施状态的命令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解除紧急状态。(三)对违反本预案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本预案自之日起实施。##乡人民政府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2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据了解,北京市卫生系统将在八个方面开展人间禽流感防控工作,包括禽流感防治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了禽流感疫情监测网络;完善人间禽流感疫情报告制度;开展全市医务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检查等。

根据《预案》要求,目前全市已建立了人间禽流感监测网络和监测哨点,涉及各类人群,包括在全市69所医院开展流感样病人、发热病人、重症肺炎病例的禽流感病原学、血清学监测;在全市125所二级以上医院开展类流感病例监测;在40家养鸡场和禽类市场、36个工地、12所大学、10所中小学和6个居委会开展禽流感流行病学监测。

《预案》还指定人间禽流感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定点收治医院为北京地坛和佑安两家医院。

此外,从本月下旬开始,市卫生局还将组织督察组,对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个体诊所等进行传染病防治抽查。 

  

    三级预警制

    

    三级疫情:本市禽群中发生禽流感疫情。

第3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一、应急指挥系统

省政府成立“甘肃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发展计划委、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贸经厅、卫生厅、公安厅、交通厅、农牧厅、农办、质监局、工商局、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垦总公司、铁路局、海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等18个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农牧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工作组。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应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一)省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和指挥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2、负责制定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规划、办法和措施。

3、组织协调和部署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4、配合全国指挥部扑灭发生在省内的一级疫情,指挥扑灭发生在省内的二级疫情,审定并指导扑灭三级疫情。

5、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的防治工作。

6、研究处理有关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省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报告、收集、汇总、分析和疫情通报工作。

2、负责组织起草、修改和完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有关规章、办法、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3、负责全省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保密和宣传工作。

4、负责与卫生等部门以及重点地区之间的疫情沟通与协调工作。

5、负责指挥部及其领导决定事项的落实。

6、负责指挥部的其它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牧部门负责确定疫区和受威胁区的范围,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禽类及同群禽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对市(州、地)、县(市、区)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宣传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管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调运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安排。

经贸部门负责协调大中型企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和安排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所需疫苗、扑杀、监测、消毒、疫情处理等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科技部门负责引导和支持科研院所积极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的攻关研究。

贸易经济合作部门负责屠宰厂(场)的管理,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人员感染禽流感的预防、控制和监测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疫区封锁、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查处妨碍执行公务、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并配合农牧部门做好强制扑杀、强制免疫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协助农牧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和疫区封锁工作,确保防疫物资和人员的运输通畅。

农办负责协调农口各部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禽类产品的质量技术监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打击非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入境的禽类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检疫工作。

农垦部门按照动物防疫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负责本系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铁路部门负责优先运送防疫人员、防疫物资、药品和器械。

海关负责疫区禽类及其产品运输工具、货物的监管查验工作,严厉打击活禽及其产品非法进出口。

军队、武警部队负责所属部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支持配合驻地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在2小时内向县级动物防疫机构报告。县级动物防疫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到省农牧厅,经省动物防疫部门诊断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应立即将疫情上报省指挥部,经指挥部研究确定后报农业部。

三、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市县农牧部门经实地调查,初步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立即向省农牧厅报告。省农牧厅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赴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总站实验室,按《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农政发〔2004〕1号)要求进行血清学检测,诊断结果为阳性的,应由化验检测人员签字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将报告单报省指挥部。

(三)省指挥部及时召开指挥部会议,根据化验检测报告对确认为疑似病例的,由省动物防疫总站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或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性专业实验室,进一步做病毒分离与鉴定,进行最终确诊。

(四)疫情由农业部最终确认并予以公布。

(五)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时,按上述程序,由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标准》进行确认并上报卫生部。

四、疫情分级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一)一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疫情:

1、在与外省毗邻的相邻区域内有10个以上县发生疫情的;

2、在省内有20个以上县发生或者有10个以上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3、我省及与毗邻省区有3个以上省区呈多发态势的疫情;

4、特殊情况需划为一级疫情的。

(二)二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疫情:

1、省内有2个以上市(州、地)发生疫情的;

2、省内有20个以上疫点的;

3、省内有5个以上10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4、与外省毗邻的相邻区域内有2个以上10个以下县发生疫情的;

5、特殊情况需划为二级疫情的。

(三)三级疫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疫情:

1、有1个市(州、地)发生疫情的;

2、有1个以上20个以下疫点的;

3、有5个以下县连片发生疫情的。

五、启动预案

根据专家现场临床诊断,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立即对疫点实行封锁,对密切接触人员实行隔离。经省指挥部确认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的,发生三级疫情时,由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县(市、区)应急预案。在1个市(州、地)内有两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的,启动市(州、地)应急预案,指导县(市、区)实施应急预案。发生二级疫情时,启动省应急预案,指导市县实施应急预案。无论启动何级别的应急预案,扑灭疫情的工作均由疫情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上级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对扑灭疫情工作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

六、扑灭疫情的基本原则和控制措施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的原则。

2、坚持“早、快、严”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5、坚持责任追究的原则。

(二)控制措施

1、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2、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疫点

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一般是指患病禽类所在的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散养的,将病禽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疫区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公里范围内的区域。疫区划分时应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和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

(3)受威胁区

受威胁区是指距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3、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并消灭病原。

(4)对直接接触者,进行严格的消毒、隔离和医学观察。

4、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临时监督检查站,执行对禽类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疫区,禁止非疫区的动物进入疫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及出入疫区的人员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5、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6、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的,在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7、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8、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3、4、5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省级和地方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制度,为防止大面积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贮备。储备库应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区域。

1、省上应重点储备疫情处理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机动消毒设施设备、疫苗与诊断试剂、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2、每个市(州、地)重点储备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眼罩、口罩、防护服)等。

3、县级储备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及其他物品等。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防治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扑杀病禽及同群禽由国家合理补贴,强制免疫等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

(三)技术保障

1、建立省级禽流感专业实验室,负责辖区内禽流感的检测和初步诊断,并将阳性病料送国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禽流感病毒的分离和鉴定。

2、禽流感专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必须满足三级生物安全水平(BSL—3),并经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批准。

(四)人员保障

1、省农牧厅设立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和建议。

2、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依法协助执行公务。

3、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五)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省指挥部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各有关部门将掌握的疫情信息及时汇报省指挥部。发生疫情时,由省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疫情上报省政府和各成员单位。

八、其他事项

(一)各地按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或修订)本地区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或实施细则。

(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均为强制性措施,涉及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必须严格执行。

第4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一、主要做法与成绩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县先后成立了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和全面指挥我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

2、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在非典、禽流感防控重要期间,县委政府分别多次召开了全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公文写作网新农村十一五3.15报告述职汇报党建党委组织人事宣传和谐廉政演讲竞职文化旅游税务院、区党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我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的责任和措施,统一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思想认识,把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以赴做好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各系统、部门和有关单位也多次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并进行防控工作的具体工作安排。

3、完善非典、禽流感防控预案。根据区、市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我县按“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先后完善非典、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在预防、控制、医疗、组织动员、后勤保障、统一指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落实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在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非典、禽流感防制工作落到实处。

4、认真抓好非典、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全县医疗卫生单位、重点部门按照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预案的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岗位职业特点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人员做好基础培训和分类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非典、禽流感防治基本知识,疫情报告与管理,卫生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县CDC积极派员培训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教材。县卫生局组织了卫生系统全员培训,同时对全县个体医、村医也进行了培训。据统计,全县共开展了培训班261期,培训人员共14748人次,其中卫生系统8139人次,公安系统144人次,交通系统1860人次,教育系统153人次,个体医及村医4452人次。

5、规范发热门诊和体温检测站、预检分诊点,切实做好发热病人接诊、转诊工作。县人民医院设立了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及县直医疗机构设立了体温检测站和发热病人预检分诊点。对发热呼吸道病例全部进行了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工作。县人民医院对发热门诊进行改建装修,隔离区的功能分区明确,防护设施比较完善。统一制作标志牌,要求各村卫生所、城镇个体诊所在醒目处张贴宣传和引导发热病人到指定接诊发热病人的医疗机构就诊。各级医疗机构一线人员严格按照一级个人防护要求,坚持做到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12层以上棉纱口罩,其它医务人员也按照要求佩戴12层以上棉纱口罩。

6、认真抓好非典、禽流感防控演练工作。我县先后制定了《××县非典防控应急演练方案》、《××县禽流感防控应急演练预案》,20*与20*年先后进行了非典、禽流感应急综合演练工作,共进行了防控非典、禽流感应急演练11次,18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演练。演练人员共985人次。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各部门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统一的指挥系统、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和应急救治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大大地加强了我县各部门非典、禽流感防治疫情整体防范意识和协调能力。

7、认真落实非典、禽流感防治物资的储备工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非典、禽流感防治物资储备工作并已落实非典、禽流感防治专项经费17.8万元。各级部门也按要求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非典、禽流感防治物资,特别是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克服资金紧缺的困难,自筹资金,按要求储备有连体隔离服60套,长筒胶鞋50双,鞋套100只,工作帽178只,12层棉纱或N95口罩2030个,防护眼镜61副,一次性乳剂手套10000对,手压式喷雾器28台,塑料桶36个,刻度量杯3只,10米卷尺3个,有效氯含量快速测定试纸100份,体温针518支,>过氧乙酸溶液160kg,含氯消毒剂或二溴海因800kg,漂白粉干粉50kg,碘伏19kg,备用车辆1辆。

8、落实疫情监测工作。我县对疫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不管哪一级医院隶属关系如何,发现疫情一律向县CDC报告,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非典、禽流感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我县目前县乡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网上直报疫情。

9、认真做好公共场所流动人口体温监测工作。根据《××县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的要求,县汽车站已安装有测量体温的专用门,并正式启动使用。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文件要求和具体部署,每年冬春季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至二次爱国卫生统一行动,对城乡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方进行了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

11、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在非典、禽流感防控重要时期,县非典办、卫生局和县CDC领导分别深入到全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认真细致的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督查,全面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书面提出督查的整改意见,及时抓紧落实。

12、我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无疫情的显著成绩,县CDC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非典防控工作先进单位;本单位××同志被县委授予非典防控先进共产党员称号,并受到××市××市长等领导的亲切慰问;本单位××同志被市委授予非典防控工作先进共产党员称号。

二、经验

1、政府重视是关键,县委政府在非典、禽流感防治重要时期,高度重视,制订应急工作预案等,并做好了落实责任,部门协作,精心组织,科学指挥,使我县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无非典、禽流感疫情发生,确保了一方平安。因此,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成败,党委政府重视是关键。据统计,20*至20*年对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共下发文件:县委政府5份,县卫生局11份,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在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并亲自到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推动全县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2、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各项防控工作任务和发现解决实际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3、加强落实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是完成任务,保证工作质量最根本的措施。

4、有针对性短期培训,在花费少,见效快,提高和巩固基层人员业务技能的好形式。

三、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主要领导认识不到位,认为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只是卫生等部门的工作,对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和有应付检查的思想,防控非典、禽流感工作落实还不够。

2、非典、禽流感防治物资储备不足,没有统一的采购渠道,质量难以保证。

3、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卫生所对传染病诊治登记管理工作不够完善、规范,在非典、禽流感重要防控时期,有些还接诊发热病人,并不按规定转诊发热病人。

4、部分乡镇政府非典、禽流感防治经费不落实。

5、县火车站体温检测专用门和非典、禽流感防治物资欠缺。

三、下一步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意见

1、充分认识防治非典、禽流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冬春季节,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非典、禽流感疫情出现反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我县的区位及社会环境因素决定我县属于广西的重点防范地区。外出回归人员增加。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重要性与紧迫性,各级各部门在思想上、行动上不能松懈麻痹。要保持高度警惕,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扎实开展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全面做好各项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非典、禽流感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坚持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采取措施,落实非典、禽流感物资储备工作。

实行政府统一储备和部门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政府落实防治非典、禽流感储备金,如果因经费不到位,出现非典、禽流感疫情的,首先要追究各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医疗卫生部门要重点落实医护人员的防护物资、紧急救治药品、消毒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经贸部门牵头,公安、交通(含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教育等部门要按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预防非典、禽流感物资的计划、采购、调配和储备工作。

4、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卫生系统防制非典、禽流感工作。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充分发挥在预防非典、禽流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真抓实干,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畅通疫情信息网络,加强疫情的网络直报工作。二是建立医疗救治体系。三是强化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对医院院感染的控制工作。五是抓好医院发热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强医疗人员的个人防护工作。七是强化监督管理工作,县卫生局加强对预防非典、禽流感工作的执法检查。八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呼吸道发热病例,发热肺炎病例、非典预警病例等的监测工作。

6、加强督查和责任追究,抓好农村非典、禽流感预防工作。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等关键环节,落实“严密监控、科学排查、城乡兼顾,突出重点,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工作横要到边,纵要到底,全面覆盖,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千方百计落实做好各项预防控制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以县为主,乡(镇)村、村民小组齐抓共管的疫情监控体系。

7、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继续抓好非典、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工作,按预案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抓紧做好各类非典、禽流感防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非典防治知识,卫生部门要提供宣传材料、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力度,共同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深入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第5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2013年3月31日,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省卫生厅关于上海、安徽等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有关通知精神,市卫生局高度重视,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迅速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疫情形势

截至4月7日24时,全国共发现21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其中死亡6例。据了解,H7N9禽流感病毒来源不明、传播途径不清,不排除在更大范围内检出H7N9禽流感病毒的可能性。截至目前,我省及我市没有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例。

二、国家和省市卫生部门有关安排

省卫生厅以内部明电形式转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四个通知;一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二是《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2013年版)》的通知;三是《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实验活动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第一版的通知》。省卫生厅于4月3日召开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视频会议,我市于会后就我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三、目前我市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措施

一是迅速成立组织,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人感染H7N9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疾病防控、医疗救治专家组,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成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成立组织,落实工作职责。二是制定、转发相关技术防控方案,加强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4月4日,______市卫生局及时转发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几个规范性文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值班报告工作。并下发《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程序和方案》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有关医疗机构,指定______市第三人民人民医院为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六县(市)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成立的______市诊疗救治专家组,主要由呼吸、感染性疾病、传染病、重症医学、儿科、医院感染、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疾病预防控制、中医等学科专业组成的______市人感染H7N9禽流感临床专家组,主要负责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技术培训,参加疑难病例会诊、督导巡诊和重症病例救治。并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专家组,参与和指导本辖区内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救治工作,并预留好必要的病房。

(二)提前防控,周密部署

3月3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报我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后,我市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认真落实防控措施,从4月3日开始对疫情进行全面监控。并通过新闻和专家访谈的形势,正确引导舆情,宣传预防知识。强调要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工作组织领导、预防宣传、预案制定、人员技术物资储备、医疗救治、人员培训、值班和信息收集上报等应急措施。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对疾病的认知及敏感性,提前准备,抓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把宣传引导和健康知识的传播,放在目前防控工作的重要位置。三是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工作安排,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培训。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接诊程序。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病房人员防控、防护等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四是强化信息报告。要求信息报告要畅通,及时、准确,对全市疾控人员开展技术及业务知识培训。

(三)做好物资储备,有效应对疫情

根据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对疾病防控、医学检验、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治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高针对疫情的判断、流调、采样、消杀、医疗转运、应急防护、医疗诊断、治疗等应急处置能力。并要求各级医疗(特别是定点救治机构)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机构,强化物资储备,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充足,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疫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由于我市经过20__年非典型肺炎疫情和20__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我市医疗卫生力量不断壮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但是目前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下一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议市、县财政划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以满足应急物资储备、更新和治(文秘站:)疗工作的需要。

(二)建议各级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对______市禽类交易场所规范管理,做好活禽疫病监测和检测,及时扑杀染病禽类或动物,消灭传染源。

(三)建议 工商、农业和畜牧等部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对禽类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的有效监管。

(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级各部门适时完善更新突发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第6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一)“一疫”(口蹄疫)英语代码“W”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烈疫传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长十条规定,属一类动物疫病。

(二)(1)“二瘟”即一猪瘟,也叫猪的烂肠瘟,是猪的一种烈、急、热、败血性传染病,其病理变化的特点是细小血管的变性,从而引起内脏出血、坏死和哽塞。本病的传染性很强,发病率和死亡率很高,流行很广,包括野猪,给养殖户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广泛流行于世界各地,为一类型疫病。

(2)二即“鸡瘟”,也叫新城疫。是由鸡瘟病毒引起的急、热败血性传染病,其特点是呼吸困难,严重下痢,精神紊乱及浆膜和粘膜出血。对养鸡业危害很大,包括野鸡。流行于世界各地。

(三)、“五病”(禽流感、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羊梭菌病)。

首先主要介绍禽流感,也就是禽的流行感冒(简称禽流感,AI)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业烈性传染病。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GPAI)是由禽流感高致病病毒株亚型引起的,对养禽业危害最大为严重的疾病。高致病性禽流感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以上介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为一类疫动物疫病。为确保在发生以上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畜牧、养殖业的正常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陕西省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各村委会、村支部和乡属各单位,必须按照本预案之规定,履行服从应急义务,在以上疫病发生后,各村委会和乡属各单位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遵循“早、快、严、小”的原则。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扑灭,控制疫情。

二、疫情的确认和分级

(一)一类疫病由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确认为一类疫病。

(1)在禽群中分离到H5、H7型禽流感病毒株式其它亚型致病毒株。

(2)未经免疫的畜、血清学和病理学均为阳性的;

(3)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发病急、死亡率高,且其它疑似病例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为阳性的;

(4)发生可疑疫情时,经由国家指定的来自不同单位的两名或两名以上一类疫病诊断专家组亲临现场,进行确认的。

(二)疫情的分级

依据一类疫病发生的数量,传播速度,流行范围和趋势。结合我乡实际,山大人稀,养殖量薄弱等因素。

1、1级疫情:同时有3个村发生疫情,或者在15日以内有2个或5个以上相邻村域发生疫点。或在某一地15日以内发生禽在500只、大家畜发生30—50头以上的,特殊情况可需划为一类疫情的;

2、二级疫性:在本乡区域内,2个以上村发生,或在本村区域内2个以上组同时发生,或在15日以内有3—5个疫点;或在15以内发病在500以下、大家畜在30—50以下,可划为二级疫情的。

3、三级疫情在乡区域内发生有以上病例的。

三、紧急疫情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职责。

(一)指挥系统

在乡上设立一类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乡长xxx任组长,副乡长xxx任副组长,成员有xxxx。领导全乡有关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决策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由副乡长xxx负责统一指挥疫情的控制工作,收集分析及发展动态,及时提出启动、停止本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各村及有关单位落实预案,并监督实施。

(二)部门职责

1、乡畜牧站

⑴做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采集送检病科,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⑵诊断疫病,划定疫点,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⑶监督指导对疫点的扑杀、畜类以及其产品和半成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台,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⑷组织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畜禽进行紧急接种。

⑸对疫区、受威胁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生产、贮藏、运输、销售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或停止经营。

⑹建立紧急物资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信通讯工具等。

⑺评估疫情处理时用于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包括污染物)的消毒、紧急免疫接种所需费用及补助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⑻培训防疫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⑼组织对疫点、区、及周围群众,发动群众对疫病的认识,开展宣传教育。

2、乡派出所协助做好对疫区疫点的扑杀,加强社会治安和安保工作,并协助动物检疫员地对运输的疑似病例的留观、执勤保驾护行。

3、卫生系统:负责做好对疫区人员疫情的监测和预防工作。

四、应急措施

(一)三级应急措施。乡政府必须加强对从事畜禽饲养、经营、及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经营个人的监管,发现疫情后,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指导,同时限制同场户及其产品的流动,并监督、消毒措施。并迅速报告县级动防机构。

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针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分别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畜类及其产品流动等,对控制和扑灭疫情做出有关决策。根据决策,并配合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封锁令,组织有关人员,对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及应急处理措施。迅速扑灭疫情。同时组织好群众对疫区内生产、生活安排,保证疫情控制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级组织有需要,启动应急措施。

(二)二级和一级应急措施

疫情发生后,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了解疫病发生情况,确定疫情严重程度,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控制疫情措施方案和建议,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乡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成员会议,启动应急预案。决策和部署疫情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机立断,果断科学部署,尽可能有效的将疫情所带来的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部署,要服从大局,统一指挥,听众调遣,组织实施,紧急调拔资金、物资、药品、疫苗、人员等并督促各村、组和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控制扑灭疫情。

五、保障

(一)物资:建立紧急物资储备,储备点应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保险的地方,疫苗、药品、器械等物。

(二)资金:乡级财政每年应按一定量的紧急防疫物资,扑灭疫情的补贴、处理、监控等所需资金和善后费用。

(三)技术:设立乡疫情控制诊断中心,负责对疫情监测和诊断、研究和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人员必须有一定专业水准和一定实践经验的兽医工作者组成。

(四)人员:领导小组应立即组建防疫预备队,并配合县级以上部门处理疫情;

第7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为全面做好20**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迎国庆、保安全,确保下半年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畜禽养殖场(小区)科学防控和依法监管工程”,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其它主要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一行动,严格督查,通过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和督导检查行动,监督指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规范动物防检疫基础工作,确保秋防工作取得实效,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行动目标

(一)疫情控制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力争不发生,确保不扩散,其它动物疫情得到稳定控制。

(二)免疫质量目标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布病免疫密度达到100%;鸡新城疫,规模场免疫率达到100%,散养户达到95%以上。

2.免疫抗体水平。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要求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免疫标识及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目标。免疫证持证率、防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四、行动计划

秋季动物疫病防控行动从9月1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全县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督导检查专项行动。

(一)集中免疫行动。9月11日至9月30日,全县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要在当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结合强制免疫工作,以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场所为重点,开展预防消毒。

高致病性禽流感:种禽、蛋禽、肉禽、水禽等家禽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做好鸽子及其它禽类免疫。各类家禽的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母猪配种前和仔猪断奶前要加强免疫一次。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口蹄疫:对所有存栏家畜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在做好O型、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基础上,对所有奶牛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具体免疫程序与要求:①免疫途径及计量。肌肉注射,进针要达到足够深度,保证将疫苗注入肌肉内。6月龄以上成年牛每头2ml,6月龄以下犊牛每头1ml;②新生犊牛免疫程序。新生犊牛于80-90日龄首免,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③成年牛免疫程序。首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1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常规免疫。

猪瘟:对所有存栏生猪全部实施强制免疫,具体免疫程序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鸡新城疫、狂犬病、布病、炭疽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按照《20**年**市主要动物疫病免疫方案》执行。

(二)疫情监测行动。集中免疫结束后,开展秋季集中疫情监测行动。按照《20**年**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方案》要求,除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实行秋季集中监测。一要加强免疫质量检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后,按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抗体抽样检测,准确掌握免疫质量。二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在普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同时,县兽医实验室要按规定采集样品,报市实验室进行检测。三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和机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储备制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同时按规定迅速启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坚决、果断地处置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

(三)督导检查行动。县政府督查室要协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的督导队伍,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做好督导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因行动迟缓、组织不力,导致免疫工作落后的乡镇,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阶段(9月11日——16日)。县政府组织召开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议,具体安排部署防疫任务。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广播、电视、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各乡镇对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进行调查摸底和疫情排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新晨

(二)全面实施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实施各项行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0日——15日)。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秋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要统一组织、协调防控工作,逐级分解防控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工作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保证防疫经费足额到位,确保强制免疫、疫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8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一、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牛、羊等动物出现精神沉郁、流涎、跛行、卧地不起,口、蹄等部位出现水泡,幼畜成批猝死等异常情况;鸡群中发病急,死亡率高,并且排除鸡新城疫和中毒疾病,血清学检测阳性的,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对怀疑是动物疫病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上报自治区水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

二、疫情确认

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应按下列程序确认:

(一)现场临床诊断。街道动物防疫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2名以上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对符合动物疫病特点的,报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认后,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自治区口蹄疫诊断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和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确诊。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及时采集病料送自治区兽医防检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按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可认定为确诊病例。自治区兽医防检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难以确诊的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诊。

(三)疫情最终确诊、公布。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将根据自治区兽医防疫站口蹄疫和禽流感诊断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和禽流感参考实验室的最终确诊结果,确认并依法公布疫情。

三、疫情分级

按照《港口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分级。

四、应急指挥系统及部门分工

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当地的口蹄疫防治和应急工作,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为当地口蹄疫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工作。按照《港口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规定实施应急响应和终止。

1.水产畜牧兽医站:

(1)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开展疫情诊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

(2)制定疫情处置的技术措施,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疫点封锁、解除封锁的实施方案;

(3)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封锁令,对疫点病畜禽和同群畜禽的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组织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

(5)负责疫点封锁前已售出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追踪处理;

(6)组织紧急防疫用疫苗、药品、器械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安排紧急疫情处理所需资金的使用计划。

2.财政所:负责安排并落实应急处置所需经费,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3.派出所:负责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疫点封锁、扑杀病畜禽及同群畜禽,加强当地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卫生院:负责做好疫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司法所、农业站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本系统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五、控制措施

一旦发现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严防疫情扩散。

(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的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趋势。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家畜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所在殖场(户)或其它有关屠宰、经营场所划为疫点;散养的病畜,将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10公里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封锁。在疫点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点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在此物品进行消毒。必要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并经批准,设立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对家畜的监督检查任务。

2.扑杀。扑杀疫点内所有的病畜及同群畜,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无害化处理。对家畜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4.消毒。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疫区、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易感动物进行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3.关闭家畜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的动物进出和易感染畜产品运出。

(五)解除封锁

疫点内所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14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审验合格后,由水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向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六)处理记录

街道渔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确保数据完整。

(七)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做好动物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三)、(四)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街道级动物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动物疫病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按自治区规定的品种和数量重点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防护用品、强制扑杀工具、封锁设施和设备等。

(二)资金保障

街道办事处要将动物疫病应急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扑杀病畜及同群畜按国家、自治区的规定给予补贴。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国家负担,所需资金除中央补贴的部分外,其余由自治区和市级财政各负担50%。

(三)人员保障

1.街道设立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口蹄疫疫情的现场诊断,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的建议。

2.街道办事处要组建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在街道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必要时,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协助。

七、其它事项

(一)街道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或村委会的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准备工作。

(二)凡在本街道范围内从事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预案的规定。

第9篇:禽流感应急预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盘政办发[2004]365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盘动指[2005]2号《*区2005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属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控制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片区巡查人员为相关责任人。应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市局党组和局党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个私协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负责对全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好防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每天有领导带班、人员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出现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调度处置,及时、有效迅速地加以控制。要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辖区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立急启动应急反应机制。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治工作

1、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禽类产品、摊点的检查,发现疫区国家、地区进口或走私进入市场的禽类产品,一律扣交检验检疫部门做检疫处理。

2、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禽类产品和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3、各工商所要主动联合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禽类产品和禽类产品

经营户、摊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禽类出现禽流感,立即关闭市场。并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禽类进行集体捕杀,将禽类产品全部销毁,将经营人员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做好市场的消毒工作。

4、加强对上市肉禽产品的检查,未经检疫的禽产品不得上市。上市交易的肉禽产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肉禽产品,要及时暂扣,交由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禽产品要立即组织销毁。

5、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加工经营,不得加工经营有疫情或可疑的禽类产品。

6、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行为,保障肉禽制品、水产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食品等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乱加价等不法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6、各工商所及个私协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加大防治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知晓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及时了解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强市场疫情监测,防止禽流感在市场上发生和蔓延。

7、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各工商所要安排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及时掌握本部门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发现可疑禽流感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本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缓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报告方式:

一经发现发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局领导和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疫情信息。

周一至周五: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电子邮件”或“传真”(5173213)上报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办。

双休日、节假日:各工商所通过“工作动态”或“传真”(5173201)上报局“3·15”。局“3·15”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市局禽流感防治办*

此外,还必须向盘龙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和办公室魏黎明主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