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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学论文精选(九篇)

中央银行学论文

第1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电子货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述评

中图分类号:F8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06-0038-02

一、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

综合国内学者的研究,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货币发行主体地位

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虽然对经营信用卡业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对诸如公交卡、校园卡、VIP卡、优惠卡、打折卡、会员卡等其他类型的电子货币并没有作出一个明确、清晰的界定。当前电子货币发行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有是一些特别发行公司的非银行机构(如维萨和国际信用卡组织),电子货币发行主体的多元化使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地位受到了挑战。另一种观点恰恰相反,认为目前发行的所谓电子货币其实是现金替代物,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发行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不会造成冲击。“对央行垄断货币发行权形成真正冲击的是可以无限背书的电子本票和电子支票,一旦技术成熟,这种形式的电子货币将彻底颠覆央行货币发行的垄断。”

(二)铸币税收入的流失

学者们普遍认为电子货币对铸币税存在着影响。如张成虎基于电子货币的发行冲击了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这样的认识,认为目前电子货币主要由银行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发行,对于发行纸币的中央银行来说,意味着其铸币税的流失。尹龙持与之大致相同的观点,认为铸币税“受影响程度与中央银行在竞争发行中的地位、通货使用的范围相关。中央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竞争力越弱、现金使用的范围越大,铸币税减少的程度就严重。”而梁立俊从电子货币不会对央行货币发行主体地位带来冲击的理论前提出发,认为商业银行通过资产增加发行电子货币,如果这种电子货币在支付过程中不是同步结算,从支付到结算的时段内,这种电子货币充当了货币的职能,商业银行在发行这种电子货币的过程中获得了铸币税收入。

(三)金融体系的监管功能

科技进步使得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到货币创造的行列,更加混淆了它和商业银行之间本来就模糊不清的界限,也迫使中央银行重视和加强对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

但是对电子货币,尤其是电子现金发行主体的认定和监管问题会使得中央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由于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的非垄断降低了其金融调控的能力,故中央银行希望采取措施加强对电子货币发行的控制权。”“另一方面,如果这样,其结果必然会挫伤民间发行主体推动电子货币运用的积极性,阻碍电子货币的发展。”所以,央行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有效地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中不难发现,学者们更多的还是从宏观上对电子货币作出一般性分析,对电子货币的界定也只是停留在传统的狭义的电子货币,还没有深入实践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比如说,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上虚拟货币的出现对中央银行及其货币政策产生了哪些影响?如何有效地消解这些影响?学者们对此深入的探讨不多。

二、电子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一)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

赵家敏教授认为:“电子货币可以产生货币创造,也可能导致通货膨胀,但会受到制约被限制在一定程度”。他基于交易动机的货币需求模型的分析认为“普及电子货币和电子结算技术可达到降低货币需求余额的效果。”

唐平认为在普及电子货币初期,由于现金还不能完全被银行存款替代,rr(支票存款法定准备金率)、rr1(非交易存款法定准备金率)、e(银行超额准备金率)、t(非交易存款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要大过c(流通中现金与支票存款的比率)的变化幅度,这时乘数有变小的趋势。乘数m的变小说明在中央银行改变相同基础货币供应量时,社会创造的狭义供应量M1会变小。在电子货币流通和使用后,货币的流通速度加快和变现能力增强,货币周转周期将大大缩短。因此,在短期内,人们为交易动机和预防动机所预留的货币量占实际收人的比例将减少。

(二)对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和操作工具的影响

刘自强等人认为,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一般是使用M1和M2,但由于电子货币的发行不是集中的和一次性的,而是分散的和连续性的,这就使货币总量的测算变得十分困难。而对于货币政策的操作工具而言,最常用的是公开市场操作,但由于电子货币多由私人发行,因此损失了铸币收入的中央银行就可能会面临缺乏足够的资产来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的问题。

(三)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李成等人认为电子货币的出现和发展使中央银行依靠这些货币政策工具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有效性受到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网络银行中涉及存款准备金的资产负债业务的比重不断下降,在纯网络银行中这一比重已接近50%,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作用力度大大下降;第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增发电子货币规避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以缩减信贷规模的制度约束;第三,电子货币使中央银行资产负债大量缩减,很有可能使中央银行因缺乏足够的资产负债而不能适时进行大规模货币吞吐操作,从而减弱公开市场操作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应该说我国学者在电子货币对我国货币政策影响方面的研究是较为深刻,但是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提出问题有余,解决问题不足。学者们对电子货币的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如对货币供给和货币需求的影响以及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等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并作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分析,但对于如何有效地解决或规避这些问题的策略分析稍显不足,即使有学者论及了这些问题,也只是概括性的、宏观的,缺乏详细而有针对性的论述。其二,宏观理论研究有余,实证性研究不足。目前,我国学界对于电子货币给货币政策带来挑战的研究主要为学究式的,从抽象的理论泛泛而谈的研究不少,能立足国内现状做调查研究的可谓凤毛麟角,因而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就在打折扣。鉴于此,如何立足于国内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发展现状,将电子货币理论与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提出应对电子货币挑战的具体策略,将是学者们下一步研究的重心。

参考文献:

[1]李成,刘社芳.电子货币发展带来的制度挑战与思考[J].上海金融,2004(6):52―54

[2]梁立俊.商业银行电子货币发行影响央行货币发行权的会计分析[J].上海金融,2006(11):14~17

[3]盛昭瀚,蒋德鹏.演化经济学[M]一上海:上海二联书店.2002

[4]张成虎.网络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178

[5]尹龙.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0(4):34―4l

[6]劳平.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职能的冲击[J].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126一13l,137

[7]杨青.电子金融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33

第2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通常我们将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三部分,即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和银行的银行。虽然也有其他归纳方法,如美国132所大学的通用教科书《货币、银行和经济》认为中央银行有两个主要职能:一是控制货币数量与利率,即控制货币供给的职能;二是防止大量的银行倒闭,即最后贷款人职能;此外,还有一些日常职能,如为商业银行和政府提供服务,发行通货,充当政府顾问等职能。〔1〕我国青年学者陈晓先生的博士论文《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将中央银行的法定职能归纳为公共服务、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三个方面。〔2〕显然,上述几种观点的区别更是明显。无疑,中央银行作为发行银行和国家银行的职能是没有争议的。

但对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究竟应包含哪些内容存在着较大的争论。

从中央银行的演变过程看,早期的中央银行主要是作为政府(国家)银行而存在的,如1668年的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稍后建立的中央银行则更多地是为了发挥发行银行的职能,如1816年拿破仑战争结束时创立的奥地利国家银行,是为了恢复国家货币价值而建立的,以后德国、瑞士和意大利建立的中央银行大多出于统一货币发行的需要。英国经济学家查尔斯?古德哈特(charlesgooelhart)指出:“1900年以前,有关中央银行的作用的经济分析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当集中发行钞票和进行国家黄金储备,而如果集中,中央银行又如何控制这个问题”。〔3〕可见,早期的中央银行并没有银行的银行这一职能。

然而,中央银行一旦拥有国家银行和发行银行的职能,它们在银行系统内的中央地位,它们作为政府银行的“政治”权力,它们对国家大部分的铸币储备控制,以及最重要的是它们通过商业汇票的贴现而提供额外现金、货币的能力,使它们变成了银行的银行:商业银行不仅持有它们自己的一大部分(现金)储备,以同中央银行取得平衡,而且在困难时刻还要依赖中央银行提供流动资金。古德哈特指出:“在19世纪初创立的中央银行的多数例子中,它们作为银行的银行作用的全部结果在初创时还只能模糊地察觉到,这些职能是从该系统内部各种关系中自然地发展起来的。”〔4〕我们知道,英格兰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还是白芝浩1873年在《伦巴特大街》里首次揭示的。

那么,银行的银行职能具体内容是什么呢?古德哈特指出:“在历史的经济过程中,这种地位的建立是为了承担起责任使中央银行去发挥它自由决定金融管理的特定艺术,普遍地对银行系统的健全予以全面的支持和负责。”而“这种管理有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个是同经济中货币总状况有关的宏观功能与职责;另一个是同银行系统(个别)成员的健全与福利有关的微观功能”。〔5〕后来,前一种宏观职能我们将它称为货币政策,后一种微观职责则称为金融监管(或银行监管)。中央银行的演进表明,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职能逐步得以加强,以致到纸币本位制确立以后,银行的银行职能的两个方面: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成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若将中央银行的职能界定为发行银行、国家银行、银行的银行,即使不能说其是错误的,但其至少也是不正确的。

事实上,只有当中央银行具有银行的银行职能以后,它才成为一家真正的中央银行。众所周知,早期中央银行有不少原来是商业银行,即使当它承担了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如发行银行、国家银行,它也依然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例如,在英国,《1844年银行特许条例》将银行分为两个部:一是发行部,负责货币发行;二是银行部,从事普通商业银行业务。后来,出现了承担银行的银行职能的需要。显然,这种职能和它们同时具有的商业银行身份存在利益冲突,并且这种冲突是根本性的和难以调和的,结果是,中央银行只能放弃商业银行业务,它们变成了纯粹的中央银行。限制或“剥夺”中央银行私人股东的权利甚至将商业银行收归国有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例如,《1946年英格兰银行法》将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当然,先前的股东得到了补偿),同时,该法授权英格兰银行管理商业银行。根据该法第4条的规定,英格兰银行有建议权、要求权和一定条件下的命令权。〔6〕

早期建立的中央银行大多同时具有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职能,英格兰银行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直到1997年5月以前,英格兰银行的监管职能一直在强化之中,《1979年银行法》、《1987年银行法》的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授予英格兰银行更多的监管权力。根据1985年政府的《银行监督》白皮书,在英格兰银行内部设立了由财政大臣和英格兰银行总裁共同组成的银行监督委员会以协助银行(该行设有银行监督处)完成监督职责,〔7〕毫无疑问,金融监管是英格兰银行的法定职能。其他如意大利、澳大利亚、荷兰、葡萄牙、爱尔兰、希腊等国也有类似情况。如1975年,对葡萄牙信贷机构的监管权也由财政部转至中央银行。1982年,希腊的金融监管权由通货委员会转交中央银行。而修改后的《新西兰储蓄银行法》扩大了中央银行的监督权。〔8〕但是有些国家的中央银行一直没有同时兼有上述两种职能。如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挪威、瑞士、瑞典等,究其原因,除德国中央银行一向独立性较强(二战时除外),因而没有取得金融监督权力外(这一点下面会加以讨论),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大多从属于财政部,财政部将其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金融监管就由下属别的部门负责了。当然,仅有这一点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美国的情况比较复杂,美国联储有一定的监管权力,但美国还有一大堆政府监管机构,它们之间的职责在法律上是清楚的,在实践中是相当不清楚的。如果严格归类,应当说是没有监管权力的。

古德哈特指出:“在各国,中央银行都在支持其商业银行方面发挥某些作用,因为只有中央银行才能提供最后贷款者的援助;但是,中央银行同为此目的而专门成立的各种政府机构和私人机构如何分担保险、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各国却不尽相同,无论是比较狭义的银行系统而言,还是就比较广义的金融体系而言”。〔9〕当然,这种不同本身不一定成为问题。但是,“由于在70年代和80年代期间各种结构变化表面上破除了银行系统与其他金融中介之间的障碍,因此,以中央银行为一方,同以其他政府管理机构和保险机构为另一方的职责分工问题,就成了主题”。〔10〕金融创新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即中央银行是否具有金融监管职能?

概括起来,支持者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两种相互联系的职能,金融监管职能是中央银行有效实施货币政策的前提和必要措施。因此必须由中央银行统一行使。如在澳大利亚,虽然承认在某些情况下,中央银行的监管责任与其货币调控职能可能出现冲突,但“坎贝尔委员会”和“马丁小组”一致认为只有中央银行才能最有效地将这两项职责协调起来。澳大利亚储备银行不仅应继续保留其金融监管职能,而且应通过立法扩大其监督权。〔11〕

第二,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是实施有效金融监管的前提,独立的中央银行是最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而分类设立只负责监管而无其他职能的金融监管机构只能造成监管的松驰,并造成极为不利的结果。美国联储前主席沃尔克就持这种观点:“根据美国的经验,最不利的选择是让一个除监督某一类机构之外没有其他任何职能的机构来搞银行监督。美国的储蓄和信贷行业曾是这种情况……实际情况是,这种监督当局实际上被他们的监督对象控制着。……这个行业的很大一部分已破产。……大多数估计,今后几年用于挽救存户的支出,大约要在2500亿美元以上。这就是监督不严格的教训”。〔12〕沃尔克先生的观点还可以找到实证分析的印证。英国学者古德哈特和斯哥梅克1993年对24国全国性的104家破产银行进行了调查,评价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应该联合还是分离,其中一个结论是:与实行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分离体制的国家相比,联合体制国家的破产数较少。〔13〕不过这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正如作者在随后指出的那样:“银行破产数少的体制并不一定在福利上是有效的”。〔14〕支持者的其他理由还有诸如中央银行拥有实施金融监管所必需的信息和充足的资源等。〔15〕

反对者的理由主要是和前述的第一点理由相反,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虽然相互联系,但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职能,并且这两种职能是会存在冲突的,因此应加以分离,不宜由中央银行同时兼有。例如,瑞士一个负责修改银行法的专家小组,就反对把金融监管职能由联邦银行委员会转交中央银行。其理由是为维护债权人利益而进行银行监管和实施货币与外汇政策是两种不同的职能,这两种不同职能必须由法律界限清楚的不同机构来履行,虽然这种区别不应妨碍它们之间的协调。〔16〕

笔者认为,中央银行不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除上述理由外,笔者还有以下理由:第一,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几乎已达成共识,事实上各国中央银行具有独立地位已是大势所趋。独立后的中央银行虽然也是公法意义上的法人,可享有公权力,但因为其独立于政府的性质,如果兼有金融监督职能,意味着政府没有金融监管职能,而这是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接受的。从法律上界定,金融监管职能无异属于行政职能的范畴,因此只能划归政府行使。这也许是中央银行获得独立的代价吧。就象当年中央银行获得金融监管职能时,要丧失商业银行职能一样。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德国、美国等从一开始就具有独立地位的中央银行,就缺乏法定的监管职能,而几乎所有后来和现在兼有金融监管职能的中央银行,都隶属于政府。换言之,中央银行只有在隶属于政府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具有属于政府行政职能范畴的金融监管职能。英国的例子更能说明问题。在英格兰银行获得货币政策决定权两周以后,财政大臣就宣布:英格兰银行传统的银行监管职能将转移到重组后的“证券和投资委员会(sib)”。今后英格兰银行的职责将集中在实施货币政策和保证金融环境的稳定方面。总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金融监管职能两者在法律上是不相容的,上述沃尔克先生的观点可能带有一个老中央银行家的职业偏见,但是笔者奇怪强烈支持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陈晓博士怎么会对中央银行同时兼有金融监管职能持同样强烈的肯定意见呢?不错,中央银行实施监管比任何其他机构具有更多的信息资源优势,但这决不能成为中央银行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的理由,如果以这种实用主义的态度去设计和衡量一种制度,那么,专制无疑是比民主更有效率的一种制度。

第二,正象古德哈特所指出的那样,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通常认为,货币政策仅通过银行体系发挥作用,事实上,中央银行即使具有金融监管职能,也只限于银行监管。但随着“全能化银行”的出现和扩展,中央银行就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将金融监管职能涵盖整个金融体系,要么完全放弃金融监管职能,日益庞大而复杂的金融体系决定了中央银行只能选择后者。我们可以从德国等实行全能银行制国家的中央银行无一具有监管职能这一点找到例证。同样的例证是,最近宣布多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来的英国,传统的分业经营制度已经打破,形成了全能银行制度,这两者不能说没有联系。

第三,纸币本位制的确立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货币政府的作用变得异乎寻常的重要,将本质上并不属于中央银行必要职能的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有利于中央银行更好地有效地执行货币政策职能,古德哈特说:“中央银行更具魅力的职能是指导实现货币政策的实施”。〔17〕总之,从本质上说,一家独立的,专责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才是一家现代意义上的真正的中央银行。

应当指出的是,虽然中央银行不应兼有金融监管职能,但并不是说,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是可以截然分开的,恰恰相反,两者应当是密切联系、相互协调的。例如,《德意志联邦银行法》第3条规定:“德意志联邦银行运用本法律所赋予的货币方面的权力,以稳定货币为目的,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和提供给经济部门的信贷量,并且办理国内、外支付往来的银行业务”。虽然,德国联邦银行是没有金融监管职能的,但联邦银行仍参与了银行监督工作。《联邦银行法》要求联邦银行与联邦银行业监督局之间进行密切合作。该局不专门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而就近利用联邦银行对地区性业务的熟悉和专业知识。它们相互交换情报,这对于各自实现其任务具有重要的意义。当联邦银行业监督局打算制定一般条例时,它必须与联邦银行达成一致,而在其他场合,联邦银行仅仅参与协商。联邦银行还通过州中央银行以信用机构必须提供的报告、月报和年终决算报表为基础实行连续的监督。联邦银行将这些材料和它的评论交给联邦银行业监督局,该局则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18〕

在美国,虽然对联储是否具有金融监管职能的认识不尽一致,但对联储没有对证券商和证券市场的监督职能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然而,尽管联储没有这方面的明确授权,却并不表明联储不参与对证券商和证券市场的监管,相反,联储积极参与有关监管活动。〔19〕根据《联邦储备系统法》第4条规定,允许联储实施“该法所规定范围内的金融业务的必要的附带权力”。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业务和作为美国的财务机构是该法所规定的金融业务,这样,监督政府证券市场和指定参与该市场的主要证券商(primarydealer)便成了“必要的附带的权力”。进行这种监管的目的,是为联邦储备系统提供信心保证,保证政府证券交易由可靠的证券商进行,这些证券商能够谨慎地从事业务活动。当然,联储的这种监管是以证券商接受主要证券商(即政府证券商)这一法定地位为前提的。1982年,负责执行联储公开市场业务指令的纽约储备银行,设立了证券商监督处(dealersurveillanceunit),更密切地监控主要证券商的业务活动和市场行为。同证监会相比,联储对政府证券市场与证券商并没有管理控制和执法的权力,但是,联储的确可以通过取消主要证券商的法定地位或报告制度等手段,确保证券商自愿遵守其要求。联储对非主要证券商没有这样的监督作用,但1984年,联储对于从事政府证券业务的非主要证券商,建立了一个自愿报告制度。1985年,联储了自愿性的资本适宜度指导准则,旨在为不属于证监会、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或联储监管的证券商提供一个指导。这个指导性准则试图通过附加性手段为未监管的证券商的客户提供保护。总之,联储虽然没有监管证券的法定职能,但却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积极参与了证券监管活动。证券监管尚且如此,可以想象,联储会更积极地介入与其关系更为密切的银行监管了。如审批许多银行的合并申请,并决定银行控股公司非银行活动的许可范围等,此外,还监督对禁止贷款歧视和不真实报表的法律实施。〔20〕

还应当指出的是金融监管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这里所谓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指狭义的金融监管,即审慎监管,又称预防性监管,广义的金融监管,还包括存款保险和最后贷款者等,对于存款保险,各国作法不一,但对于最后贷款者职能,各国无一例外地均由中央银行承担。因此,笔者认为以下的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由于两个相关因素,中央银行有重返原先基本角色的倾向:(1)监管功能从中央银行控制转向更为直接地服从于政府的独立机构,这是结构发展的结果。由于银行体系界定日益模糊,使中央银行更不容易规劝银行俱乐部成员在银行救援中合作,所以,中央银行更不易在自我调节的基础上组织合作,更需要转向政府的法规措施和终极金融支持;(2)中央银行作为唯一可获得即刻的清偿来源的角色意味着,即使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正式分离,两个机构在实践中还得有更紧密的合作”。〔21〕

还是古人说得好,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关键在于顺应时代潮流。

二、货币政策规范的法律选择

货币政策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经济政策,并且这种重要性正日益得到加强。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在这个法律的权威无所不在的法治社会,货币政策本身却依然很少或几乎没有相应的法律控制,各国立法都没有货币政策法,只有中央银行法。中央银行法虽然是货币政策法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货币政策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对这样一种重要的行为,仅有对行为主体-中央银行的法律规范,而没有行为规则本身,从法律的角度看,自然是不尽理想的。当然,中央银行法中还规定了如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等内容,但对于货币当局如何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达到货币政策的目标这一最关键的问题,却均没有作出规定。这也是为什么长期以来,货币政策成了经济学家的专利,而法学家们很少涉及的原因。其结果就象本节标题一样,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实际上就成了中央银行法律制度。虽然还有大量的中央银行制定的法规,但那不是约束中央银行本身的行为的。

19世纪20年代英国的货币论战中,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虽然都赞成应该有一个中央银行,认为具备唯一发行权的中央银行对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必要的。但这两个学派在调节纸币发行规则的需要上存在着分歧,通货学派坚决要求有一个受约束的权威机构,银行学派则坚决主张有一个不受约束的权威机构。〔22〕这两派的持续论战后来成为经济学中争论激烈的一个理论问题,即货币政策规范理论,也称货币规范理论。所谓货币政策规范,简言之,“就是货币当局在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时所遵循的行为准则”。〔23〕在西方,自50年代以来,主要存在着两种影响最大的货币政策规范理论:一是凯恩斯学派所主张的“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即银行学派所主张的不受约束的中央银行;二是货币学派所主张的“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即通货学派所主张的“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

这两种理论分别涉及复杂的经济学理论,笔者在这里不准备作详细阐述,只能作一简单的介绍。〔24〕所谓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其内容是货币当局为实现特定的货币政策目标而采用相应的货币政策工具时,必须根据对当时的经济运行状况的观察和对未来经济运行走向的预期作出权衡取舍,以使货币供给量的增减和利率水平的升降与经济运行态势相适应。从法律的角度看,所谓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就是给予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自由裁量权。所谓按规则行事的货币当局以特定的任务,事先制定为社会公众所周知的固定规则,然后再由货币当局来执行以完成其任务。〔25〕从法律的角度看,是要求中央银行依法办理即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弗里德曼进一步指出了其具体内容:由立法机构事先制定为社会公众所周知的货币供给量稳定变动的固定规则,然后再由货币当局来执行这个规则(或是由货币当局自己实施,或是由立法机构指令贯彻),以使货币供给量逐季逐月甚至逐日地按照某一具体年率比例有比例增加。为此,需要解决两个问题:(1)明确货币供给的定义。(2)说明什么是货币供给量的固定增加比率。实际上,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了弗里德曼货币学派理论的主要内容。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货币学派认为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比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更为可行,但他们自己认为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并不是一种最优规范,而是一种在现在知识水平和认识能力条件下最为可行的次优规范。随着这种政策规范的采用和对货币制度认识的深化,效果更好的政策规范就能设计出来。为了使货币政策成为私有企业经济的一根支柱,而不是对私有经济基础的一种威胁,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是现时唯一可行的选择。〔26〕

周慕冰先生指出,相机抉择与按规则行事之间的争论,是两种货币政策规范理论的争论,更是两种经济哲学思想的争论。前者的经济哲学基础是:考虑到因难以预料的不确定性未来而引致的需求扰乱现象,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就会陷于周期性波动之中,从而与其理想运行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必须授予政府当局以广泛的权衡权力,进行相机干预,以使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接近它的理想运行。后者的哲学基础则是:考虑到不可捉摸的自然失业率现象的存在,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和它的理想运行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保证了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不应当用货币供给量的稳定增长来缩小市场经济的实际运行和它的理想运行之间的差异,而政府的有限干预只能限定在保证货币供应量按固定规则稳定增长这一点上。

任何一种经济理论的目的都在于提出一种政策主张,而这种政策主张又往往会反映在立法上。19世纪30年代以前,通货学派占主导地位,如《1844年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规定了英格兰银行的信用限额。但是,自30年代初世界性经济危机直到70年代中期,主要是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占主导地位,而从70年代中期-通常以弗里德曼于1975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为标志-开始,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逐渐成为“国际时髦”,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政策主张逐渐被一些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的政府当局所采纳,如美国、德国。但也有一些国家采用相机抉择的货币政策规范,如英国。新晨

但是,从立法上看,除了通货学派在《英格兰银行特许条例》里加进了信用限额(到30年代连这一点也不存在了)外,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的主张从来没有体现在立法上,70年代,中央银行采用货币学派的理论,主要是技术性的,即将货币供应量作为货币控制的重要指标,并没有接受其固定规则。实际上,经济学家关心的主要也就是这一点。结果是,中央银行一直拥有巨大的自由裁量权,虽然这也是由法律规定的。

事实上,要让中央银行按规则行事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恰恰相反,“许多中央银行家都倾向于将其任务视为一种艺术,在施行中依靠聪明人的直觉胜过于依靠精确的分析”。〔27〕经常引为例证的一句话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杰出的中央银行家蒙塔古?诺曼在被问及他作出一项决定的理由时回答道:“主席先生,什么是理由?我没有理由,我只有直觉”。〔28〕更糟糕的是中央银行的行动不仅缺乏明确依据,而且对其行动的目标、效果也是模糊不清和难以评判的。美国参议员威廉?普罗克斯迈尔对联储前主席威廉?麦克切斯克?马丁的评论,就很好地说明了评价货币政策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我十分敬佩你的能力。我认为你是一位杰出的和有才华的人。每个人都会同意这一点。但事实上,当你以高深莫测的专门术语显示或论述你的才华时,就好比要把牛奶蛋糕往墙上挂一样。坦率地说,马丁先生,没有特定的目标、标准和指南,国会就不可能对你实施任何监督。我想你是明白这一点的”〔29〕。可是这位参议员还不明白的一点是,即使有特定的目标,要监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依然是不可能的。例如,美国1979年开始采用货币供应量指标,1982年国会试图控制它(根据按规则行事的货币政策规范,应该是遵循固定规则的)。结果,每次联储向国会报告时它总是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以符合国会规定的指标。国会的规则对中央银行毫无作用。货币政策虽然是一种职能和权力,但更多地表现为技术和专业知识,许多中央银行甚至有一套自己的专门语言(如著名的fed语言),这些模棱两可的语言就象相士伸出的三个手指,让人难以捉摸。货币政策运作的不透明性,往往成为人们责难的口实。总是声称缺乏制约的权力是社会罪恶的根源的那些政治家们,尽管他们自己恨不得也有这样的权力,对中央银行的这种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自由裁量权,大都持强烈的反对态度,这也是许多政治家反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原因。但因为人们宁愿相信中央银行也不愿相信他们-他们的守法记录更糟糕,反对中央银行有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的地位(即独立性)往往不会成功,就进而反对中央银行有自由决定货币政策的权力(即自由裁量权),不过同样也没有取得成功。例如,1973年美国国会议员曾提出一个固定利率的法案,试图限制联储的自由裁量权,结果因遭到联储的强烈反对而搁浅。〔30〕

既然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难以加以限制,那么只能从组织法的角度确保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致被滥用。综观各国中央银行法,均采用更为注重内部权力制衡的理事会制(许多国家的委员会制后改为理事会),中国似乎是例外,但亦规定了货币政策委员会负责货币政策的决策。此外,尽管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即存款准备金、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本身难以确立固定规则,但还是作了一些限制,尤其是对公开市场业务,到70年代中期以后,它事实上成为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但它无疑进一步扩大了中央银行的自由裁量权,因此各国中央银行法都从决策主体的角度加以控制,在美国,《联邦储备法》规定设立公开市场委员会(foml),专责制定公开市场业务的决策,并指定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负责执行。由于公开市场委员会实际上是制定政策的中心,因此对这个机构的规范在美国也成了一个争论问题。一些参议员甚至提讼,声称不应允许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参加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表决,因为他们不是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同意的。〔31〕

金融创新使这一问题更加复杂。货币主义学派的货币供应量指标,前提条件是要确定货币定义,但金融创新使货币定义的确定变得越来越困难,货币供应量也变得更加难以捉摸,从20世纪80年代的早期到中期,尽管货币总量继续迅速增长,实质性的通货紧缩却在世界范围内出现。这种情况是货币主义学派的理论所无法解释的。还有一个问题是,金融创新使本币和外币可以方便地进行交易,因此,着眼于本国货币供应量控制的方法在技术上也存在问题。结果是,既然我们没有能力事先确定货币的特定标准和决定正确的货币政策,那么,就只能让中央银行去“相机行事”了。正如弗里德曼所说,我们最终可能要加强酌情决定的货币政策(discretionarymonetarypolicy)。也许是时候了。

从本质上说,货币政策规范选择争论的法律焦点在于,在急剧发展和不断创新的新时代,我们应当怎样来塑造符合时代特征的法律。伯克利学派的法律变革理论已经揭示〔32〕属于“人治”范畴的压制型法,是在资源贫乏的情况下屈从于长官意志的,其放纵裁量的属性不是法律的内在要求,属于“法治”范围的自治型法,虽然为权力确立了公正和合理的程序,但却过多的消耗了社会的资源,理想的法律类型应该是两者有机结合的“回应型”法。这正是法律变革的方向。也许,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提供了进行法律创新的实验标本,这也应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三、结语:创新中的中央银行法

尽管由于历史和传统不同,各国货币政策的法律机制-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但近年来,金融创新的影响使各国中央银行法的差异缩小了,出现趋同化的倾向。在本文中阐述的争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争论暂时可以结束了。笔者在这里所表述的与其说是我的观点,倒不如说是揭示了变化的实质和发展的趋势。基本的结论是,承担货币政策职能的中央银行应当是独立的;独立后的中央银行不应当再承担金融监管的职能,但两者仍应保持紧密联系并相互协调;货币政策的特点和金融创新的发展只能授予中央银行决定货币政策的自由裁量权,但应创设新的法律制度确保这种自由裁量权不致滥用。

「参考文献

[1](美)托马斯?梅耶等。货币、银行和经济〔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182—185。

第3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预期;中央银行沟通;资产价格泡沫

中图分类号:F82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11-0061-06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11.14

一、引言

中央银行沟通是中央银行思想与实践的革命,谢杰斌(2009)认为它是中央银行向对外披露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策略、经济预测及未来货币政策意向等相关信息,并寻求传递的信息为市场所理解认同的过程[1]。实践中,中央银行沟通已是全球普遍现象,并已成为中央银行管理市场预期的有效工具。例如,在金融海啸期间,美联储采取将中央银行沟通作为应对危机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就金融危机的成因与影响、货币政策目标与政策决定、经济金融现状与前景、未来政策取向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前瞻性的沟通,有效地引导短期利率预期,降低金融市场短期波动,并对物价水平具有稳定效应[2]。于是,本文通过论证预期、中央银行沟通与资产价格泡沫的关系,并基于2006年10月-201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的沟通实践,检验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沟通的反应,最后从中央银行有效沟通角度探讨中央银行应对资产价格泡沫的沟通策略。

二、预期、资产价格泡沫与中央银行沟通:理论分析

(一)信息、预期与资产价格泡沫

泡沫是投资者为了能在将来以更高的价格出售而买入资产,使得资产价格持续超过其基本价值的现象。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资产价格泡沫主要沿着三个方向。第一是理性泡沫,其以市场有效性为前提,认为在理和理性预期的假定下,金融资产的实际价格偏离市场基础价值的成分便是泡沫。第二是非理性泡沫,认为泡沫产生的原因是某些交易者的非理。近年来,非理性泡沫理论主要从研究投资者心理决策过程出发,运用学习过程、投资者情绪等因素阐释泡沫问题,比较典型非理性泡沫理论模型有噪音交易者模型、过度交易泡沫模型、投资者情绪模型等。第三是市场环境理论,其将泡沫的产生原因归结为市场结构、制度、文化、市场流动性、宏观经济预期等因素,并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结构是引致资产价格泡沫的重要原因。张维等(2009)总结了资产价格的形成逻辑(见图1)[3]。因此,信息支撑下的预期在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膨胀、破灭以及中央银行的危机救助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本文进一步借鉴Bask和Madeira(2011)的方法[4],论证预期在资产价格泡沫演化进程中的作用。假定资产价格qt是基础价格qft与预期的资产价格的加权平均。

qt=wqft+(1-w)qet+?着q,t,0≤w≤1(1)

qft=qt-1+vq(qt-1-qt-2)+vmmt-1+vddt-1+?着fq,t(2)

qet=q1Etpsqet-1+(1-q1)Etpsrkt+1-(Rnt-Etps?仔t+1-kbt)+?着fq,t(3)

q1=?茁?酌-?滓c(1-?啄)(4)

其中:vq、vm和vd为资产价格对相应变量反应的强度系数;mt为货币供给增长率;dt为信贷增长率;rkt为资本的实际租金率;Rnt为中央银行决定的名义利率;?仔t是通货膨胀率;kbt为风险溢价冲击,是央行决定的名义利率与家庭持有资产收益的差额;?茁为家庭的贴现因子;?酌是经济的稳态增长率;?滓c为跨期替代弹性;?啄为资本的折旧率;Etps为市场参与者对相关变量的预期。

若w=1,资产价格完全取决于资产的基础价值;若w=0,资产价格完全取决于预期因素,如式(5)所示:

qt=q1Etpsqet+1+(1-q1)Etpsrkt+1-(Rnt-Etps?仔t+1-kbt)+?着eq,t(5)

但现实经济生活中,0

(二)中央银行预期管理与资产价格泡沫

中央银行因在组织、网络、研究、监管等方面的优势,掌握更多关于经济运行及货币政策的相关信息,形成对未来资产价格、资本的实际租金率、通货膨胀率等变量形成自身的预期,分别为Etcbqet+1、Etcbrkt+1、Etcb?仔t+1,并通过《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新闻会、演讲、采访等形式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受制于信息不完全和经济的动态变化,市场参与者更多地通过外部信息渠道(如中央银行信息披露、新闻媒体的信息传递)不断改善自身的信息集,及时更新预期。

假设市场参与者对未来资产价格、资本的实际租金率、通货膨胀率的预期调整为:

Etpsqet+1=Etpsqet+1+uq(6)

Etpsrkt+1=Etcbrkt+1+ur(7)

Etps?仔kt+1=Etcb?仔kt+1+u?仔(8)

其中,uq、ur和u?仔都是均值为0,方差分别?滓2q、?滓2r和?滓2?仔的白噪音。将式(6)-(8)代入式(3),则可得:

qet=q1Etcbqet+1+(1-q1)Etcbrkt+1-(Rnt-Etcb?仔t+1-kbt)+?着fq,t+uq+ur+u?仔

(9)

联合式(1)-(2)和式(9),则可进一步得到资产价格的表达式:

qt=qt-1+vq(qt-1-qt-2)+vmmt-1+vddt-1+q1Etcbqet+1+(1-q1)Etcbrkt+1

-(Rnt-Etcb?仔t+1-kbt)+?着fq,t+?着eq,t+uq+ur+u?仔(10)

式(10)说明通过沟通,中央银行关于对未来资产价格、资本的实际租金率、通货膨胀率的预期进入资产价格的形成方程,即中央银行沟通通过引导金融市场形成合意的预期进而实现影响资产价格的目的。谢杰斌(2009)将中央银行运用沟通工具管理市场预期总结为以下四条渠道:将长、短期金融资产价格联系起来;加速市场参与者学习过程,减少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使中央银行充当信息“聚点”,协调市场参与者的预期;有助于实现“历史依存”特性的最优货币政策。在政策行动的配合下,中央银行沟通管理市场预期具有独特的优势。在预期对经济行为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下,政策行动虽然可通过告示效应影响公众预期,但具有刚猛的特征,而中央银行沟通则具有灵活、方便的优势,能够以较小的成本管理市场参与者的预期[5]。以非理性泡沫为例,中央银行沟通通过管理市场预期,减少因锚定效应、过度交易、过度乐观引起的认知偏差①,进而降低定价偏差,并削弱认知偏差与定价偏差的正反馈效应,最终减少资产价格的泡沫成分(见图2)[6]。

正是中央银行沟通在管理预期中的特殊优势,近年来国外中央银行积极运用金融稳定报告、演讲、采访等工具引导金融市场的预期(见图3),以促进金融稳定。特别在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海峡海啸期间,中央银行沟通的频率更高。实际上,欧美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沟通也往往较为有效,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沟通做出较为准确且到位的反应。例如,Haan和Janson(2009)总结了过去十年欧洲中央银行的沟通实践,发现总体上欧洲央行的沟通对货币政策效率有明显贡献,中央银行沟通能够影响金融资产的价格水平及其波动率,市场参与者亦对中央银行沟通做出积极反应[6]。Bernd和Matthias(2010)采用GARCH模型考察了1998—2006年加拿大银行沟通和媒体关于中央银行信息沟通的报道如何影响加拿大的债券和股票市场收益。结果发现,官方沟通对债券市场的影响更大,而媒体关于信息沟通的集中报道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更大[7]。Benjamin等(2011)研究了1996—2009年金融市场对37家中央银行超过1000次的金融稳定报告和演讲的反应。研究表明,金融稳定报告对证券市场收益产生重要且持久的影响,且倾向于降低市场波动。相反,演讲对市场收益几乎没有影响,在正常时间也不会降低市场波动,但在2007—2010年的金融危机中却有实质性影响[8]。

三、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沟通的反应——来自我国的证据

(一)数据与模型

1.数据来源与处理

本文搜集了2006年10月—2012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关于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策略、经济预测及未来货币政策意向等方面的所有报告、声明、演讲、采访等。具体包括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决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货币政策新闻会、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就未来货币政策取向发表的演讲、采访等,以及未进入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行领导所发表的与货币政策相关的言论。其中,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货币政策委员会会议决议等书面沟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网站获得。对于新闻会、演讲、采访等口头沟通事件的搜集,我们在确定了货币政策委员会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领导及其任期后,利用百度搜索在互联网上进行检索。具体方法是使用姓名、时间(具体年月)和“货币政策”、“利率” 或“通货膨胀”等关键词,在样本区间及其任职期间内进行检索。为避免重复选用沟通事件,排除了相同沟通事件的后续解读性报道和分析。为考察中央银行沟通对金融市场是否有影响,而且研究是否按照中央银行的意图影响了资产价格。本文采用Ehrmann和Fratzscher(2007)的方法对所有的沟通事件根据其内容或可能的意图进行分类[9],并在数量范围内编码赋值,具体地,对紧缩政策取向、宽松政策取向、中性政策取向的沟通事件分别标记为+1、-1、0。

本文进一步选择上证综合指数的日收益率和深圳成分指数的日收益率①代表资产价格场变化,分别表示为Stock_sh和Stock_sz,以反映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沟通的反应。上述数据均来自WIND数据库,样本时间区间均为2006年10月-2012年9月。

2.模型构建

数据的平稳性市建立金融市场时间序列的基本要求。我们首先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资产价格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发现沪深股市日收益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了含有单位根的原假设,即为水平序列。

我们进一步对沪深股市日收益率进行统计分析,发现上海证券综合指数日收益率和深圳成分指数的日收益率的偏度分别为-0.6773和-0.7033,峰度分别为4.4693和4.0289,即两个变量的分布呈现出有偏、尖峰、厚尾的特征,这表明相关变量不服从正态分布,且回归误差项可能存在异方差。考虑到EGARCH模型不仅可修正偏态、尖峰态和资产价格随时间变动的波动性,且在方差方程中无需对右端系数施加非负限制。所以,本文选择最常用的EGARCH(1,1)模型。为全面反映中央银行沟通对资产价格水平及其波动程度的影响,本文将沟通变量纳入到均值方程和方差方程中,前者反映沟通对资产价格收益的效应,后者反映沟通对资产价格波动性的效应,相应如式(11)和式(12)所示:

rt=?琢+?茁rt-1+kCt+?啄Vt+?着t(11)

ln(ht)=?棕+?渍1ln(ht-1)+?渍2(|■|-■)+?渍3■+

?子CVt+?准Vt(12)

其中:rt表示t时刻的资产收益率;?琢为常数项;Ct表示中央银行沟通;Vt为控制变量向量,包括货币政策和各种宏观经济消息的冲击,本文采用虚拟变量形式,选择货币政策变动的公布来衡量货币政策冲击,用GDP、CPI、PPI 、PMI、进出口贸易等经济数据的衡量宏观经济消息冲击,公布货币政策决定或宏观经济数据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着t为误差项,并假定其为服从均值为0、方差为ht的正态分布;CVt为信息沟通的虚拟变量,有沟通发生时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需要说明的是,沟通事件及其他信息冲击进入均值方程和方差方程时,若在交易时间公布的,则考察其对当日收益率、波动率的影响,否则考察公布后首个交易日收益率、波动率的变化情况。

(二)计量分析

将沟通作为整个变量纳入EGARCH(1,1)模型进行估计。由于我们只关注中央银行沟通是否对资产收益率及其波动性产生影响,所以,仅选取沟通变量系数的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从均值方程看,股票收益率方程中的系数为负,这说明紧缩取向的沟通使股票日收益率下降,宽松取向的信息沟通则使股票日收益率上升,这意味着中央银行沟通使资产价格收益率发生合意变化。从显著性看,沪深股市收益率方程中沟通的系数显著不为零,即沟通对收益率有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均为6-8个基点。从方差方程看,系数为正表明沟通加大市场波动,系数为负则降低波动,这说明中央银行沟通加大了沪深股市日收益率的波动率,即使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因此,我国中央银行沟通向金融市场传递了有效信号,即使影响并不是很显著,但是却未能减少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波动率,也就是说,中央银行沟通未能实现有效沟通。笔者认为,原因可能包括:我国证券市场体系不健全;中央银行的沟通策略(沟通时机、沟通内容以及沟通方式)不尽合理;金融市场对中央银行沟通存在系统性误解和非系统性误解①;中央银行可能因为自身对经济金融形势的认知极限向金融市场传递噪音信号。

本文进一步将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分别作为虚拟变量代入各个EGARCH(1,1)模型进行系数估计(见表2)。从均值方程看,两种沟通方式在沪深股市日收益率方程中的系数为负,这进一步证明了资产价格的收益率变化方向与中央银行的意图一致。但从显著性看,口头沟通在沪深股市日收益率方程中系数均显著,且影响程度都在6-8个基点,但书面沟通对其虽有影响但影响程度微弱。这说明口头沟通比书面沟通对沪深股市日收益率水平的影响更为明显。从方差方程看,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对沪深股市日收益率的波动性有正向影响,但从影响程度来看,口头沟通的影响程度大于书面沟通。金融市场对口头沟通的反应大于对书面沟通的反应,笔者认为原因是:在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并非货币政策的决策机构,仅对政策决策提供建议或咨询,导致其所做的决议往往被市场忽视,而且相关的书面报告多数用原则性语言,未能传递明确的信息;口头沟通针对性强,经新闻媒体报道和解读后更能反映货币政策的取向和明确意图[10];书面沟通往往有既定的时间表,而口头沟通则更具灵活性,这意味着口头沟通包含更多关于货币政策的意外成分,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将更明显。

本文又进一步将行长沟通和他人沟通两个变量同时纳入EGARCH(1,1)模型,参数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央行行长的沟通对沪深股市收益率水平的影响在5%的水平下是显著的,影响方向也是合意的。从影响程度看,基本在2-4个基点之间。他人沟通除沪深股市收益率水平的影响则不显著。从方差方程看,行长沟通对沪深股市日收益率的波动率有显著影响,而他人沟通则对波动率的影响不显著,并且行长沟通的影响系数更大。金融市场对行长沟通的反应明显大于他人沟通,笔者认为原因是:央行行长担任与市场参与者沟通货币政策的主要任务,沟通频率较他人更高;央行行长特有的地位和权力,使市场参与者普遍认为其在政策决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四、中央银行应对资产价格泡沫的沟通策略思考

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发现中央银行沟通确实能向金融市场的传递有效信号,使其做出与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一致的反应,但未能减少不确定性,降低资产价格的波动率,即尚未实现有效沟通;与此同时,口头沟通的效果优于书面沟通,行长沟通的影响比他人沟通更明显。因此,中央银行应提高沟通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其作为货币政策操作特定工具的功能,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

中央银行沟通并非随意操作的工具,其有效与否有其内在的基本前提,包括中央银行是否拥有相关信息、传递的信息能否为市场参与者所理解、为市场参与者所理解的信息能否为其所采信构成了中央银行有效沟通的三大可行性边界,即分别为知识限制边界、信息容量限制边界和信誉限制边界。因此,扩展知识限制边界、信息容量限制边界和信誉限制边界便是实现中央银行有效沟通的必然选择。

(一)强化对经济金融运行规律的研究,扩展知识限制边界

扩展知识限制边界,即改善中央银行自身的信息集,扩大对外传递相关信息的选择空间。中央银行应强化对经济金融运行及自身运行规律的研究,开发更为精细的描述经济金融运行的指标、模型及理论,增加中央银行对相关信息的认知。笔者认为,中央银行急需改进货币政策分析模型,考虑将金融部门因素纳入模型,加强对金融失衡和金融风险的监测和分析,提高经济金融走势的判断和预测能力,尤其是应强化中央银行对资产价格泡沫的识别研究和关注资产价格的货币政策框架对物价、产出等变量的影响。这是中央银行沟通的信息基础,也是中央银行选择事先反应或事后行动的重要依据。

(二)灵活运用沟通策略,扩展信息容量限制边界

扩展信息容量限制边界,即扩大中央银行沟通为市场参与者接收且理解的信息集。中央银行应致力于做到所披露的信息“清晰易懂”,减少市场参与者对冗余信息进行解码、处理所耗费的成本,从而提高可用于核心信息处理的“可用”主观信息容量。笔者认为,中央银行可灵活运用沟通策略,寻求沟通时机、沟通内容和沟通方式的有效组合,扩展信息容量限制边界。具体包括:注重根据经济金融的动态变化,尤其是应根据资产价格泡沫的形成、膨胀、破灭以及危机救助的不同阶段性特征,不断改进沟通策略,以适应市场参与者对中央银行不断增加的信息需求;及时、清晰地对外披露准确度高的信息,谨慎对外披露准确度低的信息,尤其是沟通经济前景预测时应强调其不确定性与条件性,降低市场参与者因认知偏差而做出错误决策(定价偏差)的可能性;根据不同沟通对象的差别采取差异化的沟通方式,并尽可能采用通俗化的沟通形式,以避免社会公众难以读懂或误读货币政策信息;注重通过高层领导的演讲、新闻会等方式消除噪音,引导市场参与者形成合意的预期;加强公共金融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经济学素养,为中央银行沟通创造基础环境。

(三)提高中央银行可信性,扩展信誉限制边界

扩展信誉限制边界,即扩大中央银行沟通为市场参与者所采信的信息集。扩展信誉限制边界的核心在于扩大中央银行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利益交集,减少彼此间的利益冲突。笔者认为,中央银行可通过多种渠道提高自身的可信性,扩展信誉限制边界。首先,提高中央银行在组织、决策、人事、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避免因中央银行沟通“言而无用”而导致市场参与者忽视其所披露的信息。其次,合理协调中央银行沟通与政策行动。中央银行沟通需要政策行动的支持,而不能替代政策行动,这就要求中央银行应“有言有行、既言且行、言行一致”。再次,设立专门的沟通机构,全面负责制定、实施、管理沟通策略,通过有效监督和检查,不断完善沟通策略,并落实中央银行问责制,树立中央银行沟通的权威性与可信性。■

参考文献:

[1]谢杰斌.中央银行沟通:理论与实践[D].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2]李相栋.中央银行沟通及其在美联储应对2007-2009金融危机过程中的应用[J].世界经济研究,2011(3):40-45.

[3]张维,李根,熊熊,韦立坚,王雪莹.资产价格泡沫研究综述:基于行为金融和计算实验方法的视角[J].金融研究,2009(8):182-193.

[4]Bask M.,Madeira J. The Increased Importance of Asset Price Misalignments for Business Cycle Dynamics[R].Working Paper, 2011.

[5]杨晓兰. 流动性、预期与资产价格泡沫的关系:实验与行为金融的视角[J].世界经济文汇,2010(2):33-45.

[6]J.D.Haan,D.J. Janse.The Communication Policy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An Overview of the First Decade[R].Working Paper,2009.

[7]Bernd H.,Matthias N.Bank of Canada Communication,Media Coverage,and Financial Market Reactions[R].Working Paper,2010.

[8]Benjamin B. et al.Central Bank Communication on Financial Stability[R].Working Paper,2011.

第4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一、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的内涵

理解和认识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首先要认识什么是文化、什么是组织文化,从而进一步深刻理解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的内涵。

(一)文化的含义及其构成要素

1.文化的含义。文化是人们所拥有的一种共识或者共同的特征,这种共识或共同的特征既可能是历史上自然形成的,也可能是通过努力创新出来最后被大家所接受的东西,一个组织全体或者一部分人身上所共有的精神状态、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等都是文化。文化的体系化和物质化是文明,或者说,关于文化的一般意义的理解主要是指非物质文化。

2.文化的构成要素。文化的内容很广泛。社会学家们一般认为,文化由六种基本要素构成:信仰(beliefs),是关于世界如何运转的观念;价值观(values),是道德评价的标准;规范和法令(norms and sanctions),是行为的指导方针;符号(symbols),观念和价值观的表征;技术(technology);语言(language)。

(二)组织文化的含义

1.组织文化的含义。组织文化是组织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所形成的为组织所特有的、且为组织多数成员共同遵循的最高目标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等的总和及其在组织中的反映。具体地讲,是指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接受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团队意识、思维方式、工作作风、心理预期和团队归属感等群体意识的总和。

2.加强组织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良好的组织文化是组织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组织文化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解释,第一是组织本身的文化色彩,即是组织主体留给外界的形象,就是组织的自身形象,另一类就是组织的内部文化活动的总括。良好的组织文化势头是组织好的发展势头的表现。良好的组织文化内可以加强成员的责任感,协调性和组织整体思想的统一,对外可以弘扬组织面貌,提高组织的知名度。良好的组织文化在组织中所起到的作用就是稳定组织发展,保证组织正常运转,把握组织文化方向和动态就是为组织发展服务,发展组织文化,让组织文化和组织建设同步进行,为组织的长久发展和健康发展保证方向。

(三)基于调研的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发展大方向

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是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经过长期的倡导和实践并已成为全体行员普遍奉行的共同价值体系。调查显示,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干部职工对其文化建设的内容有较为统一的认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文化的内涵和当前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员工对文化的认识,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一个核心”和“三大发展策略”。

1.“一个核心”是建设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的核心,即核心价值观。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其文化建设的中心要素。作为基层人民银行,在确定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时,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要从传统文化、行业文化和地域文化出发,将社会环境的要求、行业要求、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特点融合归纳、总结概括、提炼升华,用简练的语言表述出来,形成有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特色的精神和价值理念。

2.“三大发展策略”是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建设的对策。根据调查结果,当前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应该把务实与创新文化、学习文化和廉政文化作为自己文化建设的主要工作来抓。

(1)加大建设务实与创新文化的力度。任何事业要想兴旺发达,其源源不绝的动力就是创新,所有发展中的难题要想得到成功破解以及工作局面的顺利打开,也都需要把创新作为其总枢纽。当前,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如征信、反洗钱、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等,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要善于将上级行的政策与地方经济金融情况相结合,不断研究新问题、提出新思路、采取新措施,提升工作效果。

(2)加大建设学习文化的力度。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能力,学习能力对于一个组织或者个人来说都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凭借这种能力,他们才能获得经久不衰的发展动力和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能力。一个好的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应该是拥有学习型组织创建这种长效机制的文化。在这种文化中,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及其领导和职工都努力致力于提升自身的学习力,不断用先进的理念武装自己,工作方法也总是最优的,工作效果自然也是越来越好。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归根结底,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廉政文化是其员工的工作态度的反映,是文化观念的客观反映。在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作用,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职能与社会责任。

二、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廉政文化发展策略

廉政文化作为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加强源头治腐工作和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具有时代特色鲜明且与其文化建设相统一特点的廉政文化体系,必须在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中逐渐建立起来,并且要充分发挥其对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各项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加强宣传,积极倡导,不断强化理念文化的作用

1.要把宣传廉政文化活动,作为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反腐倡廉及文化建设“大宣教”格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来进行。廉政文化作为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大宣教”格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体现在,无论是其宣传,还是其建设,均需与党性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另一方面还体现在,无论是其建设,还是其宣传,也需与主题教育相结合,并与作风建设同时进行,从而使得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正气得以弘扬,歪风邪气则会受到严厉打击,领导和普通员工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这是廉政文化能够发挥效能的基础。

2.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领导者是践行组织文化的龙头,领导班子的模范行为对员工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建设其廉政文化,其领导班子成员不但要自己真正树立起廉政理念,还要带领全行员工认真树立廉政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全行的各项业务及文化、思想、政治建设等非业务工作中,以及每个人的自身建设中(通常体现在德、能、勤、绩、廉、学几个方面),最终促成廉政生态在本行的全面形成。

3.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要把示范教育当作其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首先要注意发挥廉政示范教育的正面激励作用,即用正面的典型激励人。具体做法可以是组织本行人员认真学习一些先进人物(如雷锋等人)的事迹,也可以是组织本行人员到一些红色革命圣地(如延安等地)参观学习;另外,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也要重视廉政教育警示作用的发挥,即用反面的例子警示人。具体做法可以是由正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为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员工进行现身说法,也可以是为员工播放廉政教育电影,还可以是邀请专家为员工作廉政报告。

4.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群众是践行廉政文化的主体之一,要重视人的价值,激发员工的整体意识。为此,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一定要非常充分,不仅所有的人员都要参与其中,并且人员的态度还要特别积极,这样才能吸收群体的智慧并最终达成共识。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廉政文化建设的过程也就是发动群众、教育群众、传导廉政理念的过程。

(二)完善制度,抓好执行,促进廉政文化的形成

1.加强制度文化建设。调查显示,分别有98%和96%的受访者认为推进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文化建设需要重点抓好“机制建设”和“长远规划”。

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建设其廉政文化,也需要有健全的制度基础,这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其中的政治纪律,以及一些党纪法规,如“三谈两述”、廉政准则等。

2.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按照中央及上级行有关规定,出台本行党务及政务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于哪些事项需要公开要有明确的规定,而对每一个需要公开的事项,则要明确其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在什么时间公开?采用什么形式公开?公开的程序和步骤是什么?责任人是谁?由哪个部门负责?等等,最终,把所有应公开的项目及内容都及时而又真实、全面、准确地进行了公开。

3.切实抓好执行落实。建设县级中央银行分支机构的廉政文化,首先要有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即必须在本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而且要党政一齐抓,组织协调工作由纪委负责,所有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群众也要被动员起来积极参与其中;还要有科学的工作机制,即实行责任制,先按照系统、再按照层级把建设责任进行分解和落实――先分解落实到领导,再分解落实到部门,最后分解落实到个人。这样,才能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4.有效的监督机制必须得以确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是一种“大监督”机制,即不只是仅存在于反腐倡廉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环节,而是要自始至终贯穿于它的整个过程中。不仅如此,有效的监督机制还必须采取多种监督形式,不仅要有行政监督与党内监督,更要积极提倡群众监督。通过多种监督形式的有机结合,交叉使用,来防止和根除权力的寻租以及滥用权力等腐败及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尤其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有效的监督机制必须是监督重点非常突出的机制,不主张“眉毛胡子一把抓”,并且特别重视事前的预防和控制以防患于未然,对过程的监督也极其重视。

(三)丰富载体,活化形式,廉政文化的浓郁氛围逐渐形成

第5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美] 尼尔・欧文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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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炼金术士》

[美] 尼尔・欧文 著

巴曙松 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5-11

本书讲述的是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英国央行行长默文・金和欧洲央行行长让- 克劳德・特里谢三位央行行长携手各国央行,动用数万亿的美元、英镑、欧元,以史无前例的规模和速度,稳定了一波又一波危及全球金融体系危机的故事。本书从17世纪的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讲起,那里见证了中央银行的诞生,在成长的过程中,中央银行家不断磨砺,逐渐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力量。本篇为译者序,有删节。

如果要给目前我们依旧立身其中的全球金融危机找出一些独有的特点,我认为需要排在前面的就是,这次危机发端于通常被视为是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处于中心和主导地位的发达国家金融市场。而在此之前的金融危机理论框架和金融危机研究中,通常的假定是,那些在全球金融体系中处于相对不是十分重要的新兴市场,或者说还不是十分成熟的金融市场,才是 金融危机频繁爆发的主战场。

此次金融危机的这一特点也冲击了发达市场通常在金融市场发展上的优越感,引发了包括发达市场在内的全球金融体系的持续反思,同时自然也引来了新兴市场怀疑乃至批评的声音。本书虽然一直努力对发达经济体的央行“祛魅”,但实际上还是陷入了西方发达国家自我中心的本位。而在此次危机中发挥了重要影响力的一些新兴经济体(例如中国)以及一些在危机中发挥了重要协调功能的国际组织(例如G20)则着墨甚少、挖掘不多,这看来也是下一步全球金融治理和金融决策研究中需要弥补的短板之一。

从全球金融体系的发展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央行发展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几个世纪以来,央行作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引人注目,也常常带有一些神秘色彩。本书作者即是从央行行长这个角度出发,从一个记者的笔触视角,尝试为读者呈现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英格兰银行、美联储和欧洲中央银行的高层们上演的一幕幕大戏。他们往往身兼数任,既是执掌国家金融决策大权的专家,又不得不成为卷入权力斗争中的政客,有时还被迫成为大胆冒险的“赌棍”,还原了一个个多维度的,或者说是有血有肉的中央银行行长。

作者尼尔・欧文曾在《华盛顿邮报》担任专栏作家,同时在《华盛顿邮报》的政策分析部门任经济领域的编辑。在 2007-2012 年这6 年间,欧文负责《华盛顿邮报》的经济领域以及和美联储相关的报道,主导了对2007-2009年金融危机、经济衰退等时政热点的专业评论。作为一名资深财经记者,欧文的评论领域还包括华盛顿地区的经济发展、互联网公司发展等热点。凭借专业的分析、犀利的点评,欧文成为美国经济界近年来声名鹊起的财经评论专家。这种记者视角,也使得本书更为通俗易懂,并且不拘泥于具体的金融决策理论框架。在他看来,央行行长作为“点纸成金”的政策制定者,虽然秉承着相同的理论出发点,但在面对经济难题时也会产生激烈的分歧,最终他们会因配方的不断改变而炼出“金子”还是“石头”,实在难以预判。他们需要通过分析海量的数据并选择适当的模型进行分析才能得出结论,但即使基于完全相同的数据,政策制定者内部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论,因为在作者看来,可以说并没有一个真正统一的宏观经济理论。欧文在这本书中运用大量生动的实例描绘了美联储在1970年代和日本银行在1990年代时出现的政策制定难题,痛苦、纠结、争论、妥协伴随在政策制定的过程中。从这个角度看,《炼金术士》可以说是作者欧文作为一线记者多年来亲历亲闻的汇总,是财经记者视角中的一部中央银行决策史。

本书着力甚多的是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全球金融危机时期三位央行行长――本・伯南克(美联储主席)、让-克洛德・特里谢(欧洲中央银行行长)、默文・金(英格兰银行行长)的个人历程,这些经历对分析他们在 2007 年经济危机时如何反应有着重要帮助。伯南克从幼年时就被称为“神童”,青年时是个留着长发的不羁学子,成年后成为了“共识建立者”。默文・金和伯南克虽同是名校出身,但相比之下,却更多地被视为一位思想传统的经济学家。特里谢也曾是诗人、左翼活动分子,而现已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谈判专家。面对2007年8月9日开始的全球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崩溃,这三位具有不同背景、性情和知识倾向且对世界经济具有显著影响力的央行行长,在危机后的5年内采取的行动,对全球金融体系产生着显著的影响。

2009年,随着金融风暴演变成欧元危机,主要发达国家的央行开始大笔购买政府债券,央行行长们对财政政策的制定也因此变得更具影响力。默文・金和特里谢开始对政府策略发表意见,这标志着央行不仅能够独立运作,还能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施加影响。有了这项新增的权力,一向决策果断、行动迅速的美联储在三家央行中相对来说表现最好,伯南克对以往危机的深入研究也起到了作用。英格兰银行相比之下有些落后,而欧洲中央银行更是远远落后了。欧文较详细地解释了欧洲中央银行在危机发展过程中提高利率的原因:对通货膨胀的过度紧张。当时其他央行都在想办法保持低利率,而且欧洲中央银行在开始购买国债之后,仍坚持其强硬的立场,要求相关政府以削减赤字为条件来换取援助。

在本书中,作者希望凸显出全球央行权力递增的事实。央行行长们就如书名中的“炼金术士”那般,日益拥有“印钞票”的巨大权力。虽然伯南克应对金融危机的表现明显优于默文・金,但两人都造成了央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和权力的增加。而在位于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总部,则是另一种情况。西班牙和意大利已被迫执行了欧洲中央银行的政策,但迄今却仍深陷于衰退之中。在本书末,作者不忘点出央行领袖处理危机的错误,例如英格兰银行提倡紧缩导致英国经济陷入停滞、欧洲中央银行对减息犹豫不决以及美联储默许雷曼兄弟倒闭等;但同时又赞扬他们的成功之处,即能够做到国际通力合作,团结解决全球经济问题。

第6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一、外生性货币供给理论

19世纪初,以大卫李嘉图为首的“金块论者”是早期外生论的代表。在其后的通货论争中,以奥维尔斯顿、英国首相皮尔为首的通货学派获得了胜利,他们主张“银行券的发行决定于黄金数量”,也就是认为货币供给是外生的。1844年开始在英国实行的《皮尔条例》,使外生性的货币供给理论为多数人所接受。凯恩斯本人也认为货币供给是外生的,货币数量决定于中央银行的行动。但坚持外生性货币供给最为有力的莫过于货币主义者。

根据MVPy的恒等式,货币主义者在货币流通速度V稳定、真实产出y长期内不受M变动影响的前提下,得出货币量(M)决定价格(P)或名义收入(Py)的因果关系。中央银行应当实行“不变增长率”的货币控制规则。因此,他们必须首先从理论上证明货币供给是能够被中央银行所控制的外生变量。货币主义者利用一般所公认的存款与货币创造模型Ms=MBm,在统计数据的支持下得出了以下几个结论:(1)基础货币(MB)与货币乘数(m1、m2)相互独立,互不影响;(2)影响货币乘数的各因素在短期内是稳定的,长期而言也常会起反向作用而相互抵消,因而货币乘数可看作是常数;(3)基础货币比货币乘数对货币供给量的影响要大:(4)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等政策工具,不但可以主动增减基础货币量,还可抵消货币乘数内某些系数变动的影响。由此,货币供给外生。

表面上看,货币主义者得出的这些结论可以很好地证明货币供给的外生性,但仔细分析可知,这些结论是站不住脚的。考虑中央银行在公开市场上购入国债以增加基础货币的行为,在基础货币增加的同时,利率下降,货币乘数的许多相关系数,如超额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等都会发生变化,货币乘数与基础货币无法完全隔离;再者,影响货币乘数的诸多因素中,如超额准备金率、现金漏损率、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的比例等都取决于商业银行和公众的资产选择行为,在短期内是经常发生变化的,不可能由中央银行完全控制;此外,20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央行的货币量目标屡屡失准,也说明货币供给并非完全由央行决定。

二、早期的内生性货币供给理论

内生性货币供给的思想可追溯至早期的货币名目主义者詹姆斯斯图亚特。他在176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的研究》一书中指出,一国经济活动水平使货币供给量与之相适应。这一原理后来被亚当斯密加以继承,又被银行学派加以发展。马克思从劳动价值论出发,认为在金属货币时代是商品和黄金的内在价值决定了商品的价格,从而又同流通的商品量共同决定了社会的“必要货币量”,因此也持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观点。

银行学派的代表人物图克和富拉顿认为,通货(银行学派的通货概念已包括了黄金、银行券、支票存款、汇票和账簿信用等其他信用形态)数量的增减不是物价变动的原因,而是其结果;通货的增减不是先行于物价,而是追随于物价。发行银行处于被动的地位,既不能任意增加银行券发行的数量,也不能任意减少。银行学派区分了货币流通的三种情形对此点加以论述。(1)纯粹金币流通情况下,多余的金币可以通过其贮藏手段的职能加以解决;(2)银行券和其他信用形态与金币混合流通时,以贴现放款方式发行的银行券必因偿付贷款而流回。又因各种通货之间存在代替性,由某种原因引起减少的银行券会被支票、汇票、账簿信用甚至相消结算法所代替,所以通货的数量不能由银行任意增减;(3)不兑现纸币流通的情形下,若是纸币由银行以票据贴现或短期放款的形式发行,则会象银行券一样,随着贷款的偿还而回流;即使是由政府发行,只要为之安排好确实可靠的还流渠道,其发行也不至于过多。

瑞典经济学家米尔达尔打破了传统货币数量说所坚持的货币流通速度稳定的结论,将银行学派的货币供给内生论进一步加以发展,从而把纸币本位制下M与P(或PY)的单向前因后果重塑为双向的相互作用。在1939年的《货币均衡》一书中指出,“支付手段数量同物价水平之间的颇为复杂的数量关系,决不是可称为前者决定后者的关系,而宁可说是反其道而行的关系”,“因为支付手段的流通速度,在动态过程中不能被看成是固定不变的”。三、货币供给的“新观点”

“新观点”这一用语是托宾在1963年首次提出的,它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中期,是相对于传统的货币基数-货币乘数分析法而言的。“新观点”强调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一性,以及货币与其他金融资产的同一性,主张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对这一理论作出贡献的主要是英国《拉德克利夫报告》的作者、美国的格雷和肖以及托宾等人。

1959年的英国《拉德克利夫报告》提出的中心论点是,对经济有真正影响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供给,而且是包括这一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决定货币供给的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而且是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整个金融系统;货币当局所应控制的应该是包括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在这一报告中虽然没有明确出现“内生货币供给”的字眼,但其内生观点与米尔达尔相一致。

1960年,美国经济学家格雷和肖在《金融理论中的货币》一书中,通过对原始和现代金融市场运行的比较研究,得出两个支持货币供给内生的结论:一是私人经济主体发行的“初级证券”可以向金融中介机构换取存款单、基金股份等“间接证券”,而这些间接证券在发达金融市场上已有不少种类与通货同样起着支付手段的作用;二是当货币当局承担了买进某种私人初级证券的义务(如再贴现)时,初级证券的发行可直接导致法定货币的增加。商业银行在货币创造过程中,会受到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于是货币供给不仅决定于商业银行本身,而且决定于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的行为。货币统计的口径越大,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越大。

托宾是当代货币供给内生论的最著名代表。他认为,货币当局与一般银行不是可以任意创造货币与信用,也不是每新增一笔准备金就得增加一笔或一连串的贷款,一切都得依据成本与收益的比较来决定,其信用创造受其贷款边际收益与存款边际成本相等的制约。货币同其他金融资产一样,其供给和需求不仅取决于这种资产本身的价格和收益,且决定于其他所有资产的价格和收益。在托宾看来,若是各经济主体根据收入、利息率、风险等选择资产结构的结果是货币需求增加,则利率会提高,银行会千方百计解决准备金问题(如压缩超额准备、提高定期存款减少活期存款以释放部分准备金、借款等),从而以更多的货币供给来满足这一需求;若货币需求缩减,银行就无法强迫公众接受货币供给,多余的货币供给会被公众以还债等方式退回来。因此,货币供给与其他金融资产的供给一样,决定于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本身,

货币供给因受到货币需求的制约而内生。

四、后凯恩斯主义者的内生性货币供给理论

后凯恩斯货币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西德尼温特劳布和尼古拉斯卡尔多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内生货币理论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论证的,即中央银行不得不迁就市场的需要而使货币有所增加。

温特劳布认为,商品价格是在劳动成本及劳动成本之上的某种加成决定的。假定劳动生产率随时间的推移而提高的速度是相对稳定的,如果名义工资率(w)的相对增长率超过平均劳动生产率(A)的提高,物价(P)就会上升,从而社会名义收入(Py)也就增加,货币需求随之增加。如果此时中央银行拒不增加货币供给,就会导致利率上升,投资、真实收入以及就业量就要缩减,以使货币需求与供给在低收入水平上被迫相等。这当然是中央银行,特别是政府当局所不愿看到的。因此,只要货币工资在谈判桌上外生地决定,货币当局就最多只能保证货币的充分供给,以消除充分就业和增长的金融障碍。

卡尔多认为,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是作为最后的贷款人,通过贴现窗口,保证金融部门的偿付能力。中央银行为了防止信贷紧缩导致灾难性的债务紧缩,货币当局除了满足“交易需求”之外,别无选择,否则整个金融系统都将面临流动性不足的困难。该观点表明,在中央银行制定和维持的任何既定利率水平上,货币供给曲线的弹性都无限大,即货币需求创造自己的货币供给,供给因此而能满足经济对货币的需求,货币供给曲线呈水平。

80年代末,莫尔又将上述理论进一步推向深化,对金融运行机制变化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莫尔的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信用货币的供给内生。莫尔把货币分为三种,商品货币、政府货币和信用货币。商品货币是从各种实物演变而来,最后体现在黄金上的货币;政府货币是由政府发行债券而沉淀在流通中的货币,这两种货币都是外生的;信用货币是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种流通和存款凭证,它们形成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发放,而这又取决于公众对贷款的需求和贷款的期限,因而信用货币的供给并不脱离于其需求,具有内生性。

(2)基础货币内生。中央银行买卖有价证券的对象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它们通常已经将其资产用于有价证券或者商业贷款,一般不会有闲置的资金参与公开市场买卖。商业贷款在发放之前就有规定的偿还日期,企业的生产周期也限制它们提前还贷,因此商业银行很难提前收回贷款。商业银行是否出售手头持有的有价证券也取决于其自身的成本收益比较,只有政府证券的价格降低到一定程度从而使其收益率超过、或至少是相当于商业银行现有的有价证券,才会吸引商业银行购买,而这时利率之高又是政府所不能承担的。所以,中央银行不能顺利地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决定基础货币量。在再贴现的运用上,中央银行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提高再贴现率虽可遏制商业银行的贷款需求,但它却不能阻止商业银行向贴现窗口寻求基础货币的补充。中央银行从理论上讲,拥有拒绝提供贴现的权力,但这种拒绝不仅会形成沉重的政治压力,甚至可能危及银行系统的流动性。

(3)负债管理使基础货币自给。莫尔指出,60年代开始的金融创新,使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而无需等待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注入。商业银行已由原来的资产管理转向负债管理,其主要资金来源已由原来的吸引存款为主转变为直接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融资工具,欧洲美元市场的发展更加方便了商业银行从国际市场上筹集所需的资金。由于一家企业往往与多家银行建立业务关系,这样,处于激烈竞争环境下的商业银行,为保持与客户的稳定关系,只能随时发行可上市的存款凭证来满足企业的货币需求。由于所有可上市的金融工具几乎都不受中央银行直接控制,这就使商业银行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不依赖中央银行。

(4)银行角色转换传导的内生性。莫尔把金融市场分成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前者是商业银行筹集资金的市场,后者是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市场。在批发市场上,商业银行是贷款条件的接受者和贷款数量的决定者,而在零售市场上,商业银行则是贷款条件的决定者和贷款数量的接受者。这就是说,公众在零售市场上对于资金的需求将通过商业银行直接传导至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批发市场予以满足,货币供给因而由货币需求决定。

此外,莫尔还否定货币乘数的意义,认为它不能解释创造货币过程中的因素及其创造的过程,以往的货币供给等于基础货币乘以乘数的等式仅仅是对现象的描述,而不是对现象的解释。政府无法控制信用货币的供给。

五、对内生性货币供给理论的评价

从以上对货币供给内生论的介绍可以看出,它在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金融资产的作用、中央银行对政治压力的屈从、商业银行对负债管理的重要性方面的强调有过头之嫌,但它毕竟对传统的货币经济理论作出了很大贡献。

在货币控制上,不管是凯恩斯主义逆风向而动的相机抉择,还是货币主义不变增长率的固定规则,甚至理性预期学派的货币政策无效论,都以货币供给的外生性作为其理论前提。但是,从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金融创新浪潮,使得传统的货币定义日益模糊,除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在信用创造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样,就使建立在传统外生性货币供给理论之上的货币控制的效果大打折扣。货币供给的内生论无疑使我们对此类问题的观察有了一个新的视角。它使得货币当局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要注意对公众货币需求的预测,研究影响货币乘数变动的因素。为提高货币政策的效果和精准度,中央银行还应采取措施合理引导公众预期,使之朝着合乎政策当局意愿的方向发展。中央银行也不应仅仅是对商业银行和货币供应量的控制,而要注意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整个金融体系所创造的信用规模的控制。

我国过去在信贷规模控制下存在的“倒逼机制”以及1994年由于外汇储备规模急剧膨胀而导致的货币供给量激增都是内生性的表现形式。笔者曾撰文对我国货币供给的内生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我国中央银行对货币供给的控制要受制于经济增长、外贸等因素的变动。随着我国经济货币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金融资产种类的增多以及货币需求的变动都会加剧货币供给的内生性,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加剧的经济条件下,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动对货币供给的影响将更为明显。这是中央银行在实施货币政策时所必须认真对待的。

【参考文献】

1.陈观烈著,《货币金融世界经济》,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2.胡海鸥著,《中国货币供给机制转轨机制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盛松成著,《现代货币供给理论与实践》,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年版

第7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相对独立性 通货膨胀 货币政策

一、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与通货膨胀的关系

为什么央行的独立性会带来较低的通胀率?对于这一问题,理论界给出了主要三种解释:第一种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货币当局承受的强大政治压力使它根据政府的偏好行动。货币紧缩会给政府的预算状况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政府偏好松的货币政策。第二种有关央行独立性的理论是建立在短期和长期的不一致问题上。为将来某个时期所制定的计划,在目前看来可能是最好的,但当该时期真正到来时可能就不是最佳选择了,这时,短期和长期的不一致就发生了。第三种的解释认为:执政党不仅努力尽可能长期执政,同时当选的党派还要为他们的选民谋取利益。有证据表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与政府的政治倾向呈系统相关,而相对独立的央行则不会因新政府的上台改变其政策,从而降低通货膨胀的变化。

二、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现状分析

我国中央银行在改革以后,尤其是在1995年《中国中央银行法》颁布实施、1997年《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颁布、2003年对《中国中央银行法》的修正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都在不断地推动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程度的增强,但与它所应承担的稳定币值、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责任相比,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程度远远不足。第一,体制方面独立性欠缺。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以其接受国务院的领导为前提的,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国务院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及其他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权进行干预。第二,经济方面独立性欠缺。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财政部的财政政策在宏观调控上的运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的协调和配合,但中国人民银行每年的贷款也有相当部分投向本应财政支出负担的项目,如贫困地区的公共设施、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粮食企业亏损补贴、非盈利性的公共基础设施等。第三,人事方面独立性欠缺。中国有着根深蒂固的中央集权传统,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金融的控制尤其十分严格。中央人民银行主要官员的任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使中国人民银行在人事上产生两方面的弊病: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和缺乏广泛的代表性。第四,地方活动方面独立性欠缺。

三、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建议

第一,创造优良的中央银行独立性环境。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首先应当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应当强化自身的宏观调控意识,应当对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有实实在在的管理和监督权限,各级中央银行应从宏观角度用经济杠杆来调节货币放量,从而起到对金融的宏观调控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应尽早成立一个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非银行进入机构并存,合资、外资银行为补充的开放式金融体系。第二,改变中央银行的隶属关系。改变中国人民银行使其不再属于政府系统,而直接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接受它的管理、监督和领导,并通过规范的投票表决权方式进行货币政策决策。在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执行过程中如确需要进行调整,也必须报经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任何人都无权加以干涉。这也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的作用,使其从咨询议事机构提升为决策机构,对于缓解国外对我国人民币汇率方面的压力也会有一定的好处。第三,进一步理顺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配合和协作关系必须依法予以规范:一是应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再对财政部透支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财政部应通过发行长、短期国债来解决。二是应努力创造条件,杜绝财政通过其他方式影响银行,迫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从而使货币发行间接地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第四,建立足够数量的政策性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影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落实的另一个原因,是地方政府和银行相互“勾结”,把一些资金硬缺口留给央行,从而“倒逼”中国人民银行增发货币。解除地方政府和银行这种“武装”的一个有效手段,就是建立更多的政策性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使一些专门用途资金由专业银行来发放,消除“倒逼”的借口。在这一方面,日本的经验值得借鉴。第五,提高金融业透明度,增强政策有效性。一是增强中央银行政策的透明度。政策调整应向金融参与者公示,以保证每个金融市场参与者对当局政策变动的知情权。二是完善金融机构信息的强制披露制度。对各类金融机构可根据情况划分信息披露等级,划分出相应的层次。三是某些重大政策的采取也应体现科学、民主的原则,对于那些可能对各种利益集团产生重大影响的措施在制定和实施前应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要经过充分论证。四是各银行之间应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以做到客户信用等级信息资源共享,预防和减少有严重道德风险倾向的不良客户利用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联系重复借贷或多头骗取银行资金现象的发生。

四、结论

中央银行独立性发展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充分认清开放的形势,紧紧抓住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和透明化几条改革主线,加快建立相对独立地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步伐,使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决策过程中更具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完善以稳定经济发展为主,操作自如、政策到位、透明度高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模式。

【参考文献】

第8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关键词:货币政策;有效性;综述

近几年国内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较弱的原因,并且做出了大量的解释和探讨,本文将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中涉及到的调控主体、传导渠道和微观主体出发,对国内学者的主要观点以及最新研究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求推动对我国货币有效性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一、 中央银行

一些学者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目标独立性出发对央行独立性与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汪红驹(2003)、任啸(2005)认为中国货币政策的决策并非由中国人民银行自主决定,而是各个利益集团经多方谈判、博弈达到利益均衡的结果,这种决策过程降低了中央银行的目标独立性,使得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可能受到各方的干扰。范方志,苏国强(2005)认为中国货币政策实质上受到物价稳定、汇率稳定等多目标约束,这迫使中央银行在多目标之间寻找平衡,于是中央银行就可能采取机会主义的手段注重短期效果和表面效果,或把实现一种目标当作不能实现另一种目标的借口,这种做法往往使货币政策顾此失彼,严重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另一些学者从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出发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张靓在《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中认为由于中国货币市场不发达,目前货币政策主要通过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渠道传导,于是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必须与商业银行共同商讨确定信贷规模,这种状况必然削弱中央银行的操作独立性。汪红驹(2003)认为政府用于公共产品支出的贷款容易产生部分银行坏账。当中央银行意识到银行坏账可能威胁到银行的健康运行时,甚至导致金融企业经营困难时,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就不得不采取措施拯救这些“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而当隐蔽的财政赤字积累到巨额银行坏账直至影响银行正常经营以后,最终还要由中央银行或政府来解决,这严重干扰中央银行调控基础货币,影响货币政策有效性。

二、商业银行

一些学者从国有商业银行组织制度出发论述了商业银行与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联系。徐洪水(2000)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行政化组织制度使资金的纵向分配格局难以打破,资金难以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横向流动,不利于满足各种市场融资主体多样化,多层次的资金需求,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分散化和使用的低效率,影响货币政策的基层实施。任啸(2005)认为我国四大商业银行的行政治理结构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容易导致银行经营背离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从而影响了贷款的增加,导致信贷增长障碍,影响货币政策的实施。张本照、杨皓、邱媛(2007)认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国有产权使得银行贷款偏向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体系不健全等因素,使得非对称信息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形成了信贷和货币供应量扩张的障碍机制,也就影响了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一些学者从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集中的特征出发分析了商业银行与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联系。杨时革(2003)认为当前我国贷款来源主要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投向过度集中于国有和大型企业、大型重点项目,贷款渠道相对狭窄,放贷对象趋同,造成企业间资金状况分配不均,大量的企业资金紧张,而少数企业获得的超额贷款,新增贷款覆盖面过于狭窄,使中央银行货币信贷政策的作用范围受到限制。崔建军(2006)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机构,贷款管理权限,贷款期限,贷款区域均过于集中,这就造成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梗阻,由货币政策操作所推动的货币供给在省级分行停止,很难达到县域地区,货币政策传导链条中断,同时,商业银行系统内信贷资金却自下而上“回流”,这样会造成县域金融服务真空,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致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还有学者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角度出发论述了商业银行与货币政策有效性之间的关系。杨米沙、杨国英(2006)认为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将导致对可用资金的挤占,从而使可用信贷资金得不到扩充,所以在存在大量不良资产的情况下,这种“惜贷”行为使得银行将较多地资金配置在央行存款和购买国债等高流动性资产上,导致商业银行信贷收缩。这种非正常经营状况危害货币供给机制,中断供给路径的延伸,妨碍了中央银行货币供给渠道的畅通,使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图无法实现。

三、货币市场

张国喜(2006)认为在货币政策的传导过程中,货币市场发挥的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货币市场是解决各经济主体短期性或临时性资金需求的场所,为各经济主体提供流动性管理的途径,使各种经济主体的资金供求得以平衡;货币市场为货币政策实施提供活动场所;货币市场为中央银行制定基准利率提供依据。孔曙东(2003)认为随着我国货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交易规模越来越大,货币市场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中开始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第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已成为调节金融机构资金的重要场所。第二,货币市场的发展为运用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创造了条件。第三,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等货币子市场的发展为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提供了基础,从而有利于货币政策通过利率机制来传导。同时,孔曙东也指出目前我国货币市场存在弱化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五大缺陷:交易主体单一,交易工具单一,货币市场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各子市场严重分割,风险防范能力差,货币市场各子市场发展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四、资本市场

托宾的q效应理论认为,货币供给通过利率变动影响收入变化,其间存在着一个股票市价或企业市价变化的问题和一个固定资本重置价格变化的问题,即货币政策是通过影响证券资产价格从而使投资者在不同资产之间做出选择而影响经济活动的。为此,托宾引入一个新概念“q”,即企业的市场价值与资本重置成本的比值,q的高低决定了企业的投资愿望。如果q>1,意味着企业的市场价值要高于其资本的重置成本,则企业将增加投资,经济呈现出景气态势;相反,如果q<1,即企业的市场价值低于其资本的重置成本,则投资萎缩,经济不景气。

财富效应理论认为消费者是具有理性的,个人将在更长的时间内计划其消费和储蓄行为,以期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实现消费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决定消费的不是现期收入,而是消费者的毕生资财,包括人力资本、真实资本和金融财富,股票是金融财富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因此,货币供给量的变动将通过改变利率和股票价格来影响居民的金融财富及其一生的财富量,进而影响其消费需求和国民收入。

流动性效应理论认为,企业或居民在选择持有何种资产时会考虑流动性的要求。其原因在于耐用消费品(如汽车、住宅等)的流动性较弱,当发生财务困难而必须出售这些资产时,不可能完全收回它们的价值;而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股票或债券)的流动性很强,在需要时可以很容易地按市场价值出售而收回现金。当宽松的货币政策刺激了股价上升,金融资产的价值提高,使得消费者持有的流动性资产量扩大,消费者感到其出现财务收支困难的概率大大减少,于是增加耐用品和住房支出,由此拉动了总需求和产出的扩大。

非对称信息理论经分析发现,在货币政策传导的信贷渠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会降低银行的贷款意愿,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投资支出,弱化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非对称信息理论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就是提高企业净值或贷款担保的价值,从而减小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而股票市场的发展,股票价格的上涨是导致企业净值增加的重要途径,当股价上涨时候,企业净值就会增加,使企业借款时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减少,银行贷款随之增加。这就是说股价水平的上升通过强化银行信贷渠道而间接地作用于企业的投资支出,从而作用于实体经济。

刘茂平(2005)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股票市场上的财富效应及流动性效应在我国还难以体现,我国资本市场在货币政策传导过程中的作用还不太突出。何静(2006)认为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规模偏小,运行效率不高,导致资本市场的财富效应和流动性效应并不明显,即资产价格变化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投资和消费的影响不大。史金哲(2007)提出资本市场内在运行机制和制度不合理、作为传导客体的上市公司投资预算软约束和滞后的中国金融体系市场化进程等也是造成我国货币政策通过资本市场传导途径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五、外汇市场

王吕、王斌卿(2007)、刘超(2006)认为在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下,由于我国近年来持续大量的国际贸易顺差,在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过量引起人民币有升值的预期,这样就与固定的汇率制度相冲突,为了维护汇率的稳定,中央银行要发行大量的人民币进行干预、对冲,由此形成了了外汇占款,虽然一部分外汇占款可以由于央行发行政府债券来收回,但是这个过程实际上减少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进而减少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张建斌、刘清华(2006)认为我国现有的强制结售汇制度对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产生了重大影响,当国际收支出现顺差时,外汇指定银行就要动用存放在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结汇,在外汇头寸的限制下,外汇指定银行只能拥有小部分的外汇头寸,而剩余的就由央行统一收购,这样一来,外汇指定银行在央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就会减少,从而降低了货币乘数(货币乘数= 1 /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提现率) ),这样货币乘数就随着超额存款准备金率的减少而增加,这样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就相应的降低。

刘凤(2006)分析了我国外汇市场的资本管制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该观点认为从理论上讲汇率和利率是相互影响的,但在资本管制严格的情况下,利率和汇率的相互影响存在较大的阻隔,无法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由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可知: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有效,货币政策无效;而在浮动汇率制度下,财政政策无效,货币政策有效。因而在我国存在资本管制并且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情况下,货币政策是要大打折扣的。

六、企业

蓝天祥、侯治国、刘澄(2006)从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获取银行贷款的难易程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企业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国有企业在改革初期,存在“预算软约束”和对信贷供给的高度依赖,在紧缩货币政策下,国有企业“倒逼”中央银行扩大信贷规模,从而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在转轨时期,虽然国有企业比重不断下降,但是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仍向国有企业倾斜,既导致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又使得以国企为传导主渠道的货币政策效果大打折扣;非国有企业对利率极其敏感,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及政策的惯性,很难获得外源融资。这样货币政策无论从信贷途径(依靠国有企业)还是从利率途径(国有企业效率低,非国有企业很难获得外源)都受到了阻塞,大大降低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石长洪(2004)通过建立计量经济模型,从企业的现实结构、所有制的不同、企业的区域结构、行业结构及融资结构五个方面出发论证了企业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在企业自主决策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必须针对企业的现实结构做出合理的评估,并在此基础上确立更为实际的观察指标,才能提高中央银行政策的直接性和精确性;由于所有制不同的企业对信息的选择、理解与利用持有不同的态度和倾向导致对货币政策的传导会因所有制的主导结构不同而不同;对于不同的区域结构,企业的集中度也不相同,金融资源会由于企业的集中度的疏密而对货币政策产生不同的效果;由于企业的行业结构的资金密集度和劳动密集度不同,不同的资源密集度的行业对货币政策的传导作用也不同;企业在面临融资时,会因为不同融资渠道的不同造成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不同。

七、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货币需求、消费机制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陈学彬、杨凌、方松(2005 ) 认为:现阶段决定我国居民消费、储蓄的最主要因素仍然是居民收入;对利率敏感度较差的工薪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比重甚高,并且居民储蓄中对利率敏感度较高的金融资产收入比重甚低;居民收入的不确定性上升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导致预防性储蓄增加。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导致我国居民消费储蓄对利率的敏感度较低,使得通过利率传导的货币政策效应下降。

参考文献:

[1]汪红驹.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任啸.货币传导——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制度分析[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 .

[3]范方志,苏国强.中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研究[j].经济纵横,2005,(10).

[4]徐洪水.论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经营中组织制度的变革[j].财经论丛,2000,( 01).

[5]张本照,杨皓,邱媛.影响我国货币政策效果的制度因素分析[j].现代管理科学,2 007,(04).

[6]杨时革.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供求矛盾及对策[j].鄂州大学学报,2003,(01).

[7]崔建军.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01).

[8]杨米沙,杨国英.银行不良资产的货币政策阻碍效应分析[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 会科学版),2006,(09).

[9]张国喜.对提高我国货币市场传导货币政策效率的探讨[j].经济体制改革,2007,( 01).

[10]刘茂平.我国货币政策资本市场传导的实证分析[j].南方经济,2005,(04).

[11]何静.关于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对策研究[j].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04).

[12]史金哲.针对我国货币政策资本市场传导机制的再思考[j].金融观察,2007,(04 ).

[13]刘超.我国外汇储备高速增长对货币政策的影响[j].集团经济研究,2006,(12).

[14]王吕,王斌卿.固定汇率制度与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j].资本运营,2007,(01 ).

[15]张建斌,刘清华.中国货币政策有效性分析[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6,(06 ).

[16]刘凤.增强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新视角[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院报,2006, (03).

[17]蓝天祥,侯治国,刘澄.从企业角度探寻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出路[j].特区经 济,2006,(04).

第9篇:中央银行学论文范文

一、第一阶段:IT理论的初步形成

在这一阶段,实行IT的国家有新西兰、智利、加拿大、以色列、英国、瑞典、澳大利亚、芬兰、西班牙等9个。由于在实践上IT刚刚兴起,因此理论上对它的研究并不是很多,总的说来,在这一阶段,IT的理论包括基本的概念和技术都不成熟,甚至对通货膨胀目标(inflationtarget)和通货膨胀定标(inflationtargeting)这两个最基本的概念都不加区分。

1.《1989新西兰储备银行法》和《政策目标协议(PTA)1990—03》无疑是IT最重要的文献,两者基本奠定了IT的总体结构框架。

(1)《1989新西兰储备银行法》第8—15条、49条、53条对中央银行目标、独立、责任、透明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第16—24条规定了新西兰储备银行在汇率政策上的处置权限。该法成为其他国家在修订中央银行法时认真研究和借鉴的主要文献。

(2)根据《1989新西兰储备银行法》,财政部长和储备银行行长签订的关于货币政策目标的合同也被称为政策目标协议(简称PTA)。1990年3月的PTA又简称PTA(1990-03)。PTA(1990一03)规定价格稳定的具体目标是到1992年底,通货膨胀率达到0-2%。在货币政策的历史上,PTA(1990-03)是一个具有划时代的协议,标志着IT这一货币政策框架的诞生。

2.由于IT在9个国家相继得以实施,因此理论界出现了介绍这些国家实施IT情况的文献,这些文献集中反映在由Leiderman和Svensson(1995)编著的《通货膨胀目标》和Haldane(1995)编著的《钉住通货膨胀》这两本书中。尤其是后者,实际上是1995年英格兰银行举办的有关IT理论研讨会的综述与总结。有关内容包括:IT的目标和信息以及IT的技术问题等。

由于IT实施的时间不长,这一阶段很少有学者对IT的效果进行实证评估。Ammner和Freeman(1995)与Freeman和willis(1995)最先用VAR模型对IT的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他们发现:在新西兰、加拿大和英国,通货膨胀下降得比预计的要显著,表明IT是有效的,但IT的反通货膨胀成本比较模糊;IT增加了货币政策的可信度(长期利率下降),但这种效应似乎并不长久。

二、第二阶段:IT理论基本定型

在这一阶段,IT的实践得到了新的发展,从1997年到2000年相继有捷克、韩国、波兰、墨西哥、哥伦比亚、南非、泰国等8个发展中国家宣布实行IT。实践大大推动了IT理论的进步。

在这个阶段,IT理论文献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IT的定义。

(1)框架性定义,也称实践性定义:IT就是货币当局在公开宣布对一个数值化(点或区间)的通货膨胀率承诺的基础上,货币政策决策行为和公开解释,包括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责任性的透明度等方面内容,是“有约束的相机抉择(constraineddiscretion)。”IT并不是像有的学者和倡导者所主张的那样代表一种坚不可摧的规则,相反,IT最好被理解成一个框架,其主要优点是增加了政策的透明度和连贯性,相机抉择有所限制,但仍有相当的灵活性(Bernanke和Mishkin,1997)。

(2)最简单的IT规则性定义是:货币当局明确宣布一个通货膨胀率作为未来一定时期的货币政策中间目标,中央银行对未来的通货膨胀作出预测,如果预测值大于目标值,则提高利率,如果预测值小于目标值,则降低利率,如果预测值与目标值大致相等,货币政策保持不变。Svensson(1997)首次明确提出了预测通货膨胀定标(inflationforecasttargeting)这一概念:“IT隐含的就是预测通货膨胀定标,预测的通货膨胀变成了中间目标。这样有助于货币政策的实施和监督。”预测的通货膨胀率比最终目标有更强的可控性和可测性;它有良好的透明度,更容易与公众交流,更容易被公众理解。

这里所说的规则是目标规则(targetrule)而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工具规则(instrumentrule)。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目标规则是前瞻性的,货币政策工具设定在预测通货膨胀率和目标相等的条件下,这是一个内生的反应函数;而工具规则是后顾性的,政策工具是在反应函数中直接根据当前的信息设定的。

2.IT的假设和前提。IT的假设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为什么要实行IT这个问题;IT的前提条件大多与IT能否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有关。

(1)IT的假设与货币政策目标理论密切相关,也就是说当承认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价格稳定时,这一问题的大部分实际上已经得到解决。

Debelle(1997)认为IT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通货膨胀率成为货币政策压倒一切的目标,其主要理由是:近年来重新强调价格稳定是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对通货膨胀目标的承诺有助于消除货币政策中的通货膨胀偏向;货币政策工具与通货膨胀的联系比以往通过中间目标的联系更加稳定。

Masson,Savastano和Sharma(1997)认为实行IT的最简单的理由是为了保持一个“低且稳定的通货膨胀率”,而这又依赖于五个假设:从中长期来看,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是中性的;通货膨胀都是有成本的;货币在短期内是非中性的;货币政策影响有不确定的时滞;相机抉择有“动态不一致”性,需要“承诺技术”。

(2)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实行IT的大多是工业化国家,有的学者据此认为IT只能在工业化国家实施,而发展中国家要成功实行IT,则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否则难以实行IT。

Masson,Savastano和Sharma(1997),Debelle等(1998)首先提出了IT的前提问题,认为这些前提包括: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必须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虽不必有目标独立性,但至少应该有工具独立性;货币当局没有对其他名义变量(工资、名义汇率)水平和路径的承诺。

由于IT需要相当严格的技术条件和制度保障,这些都不是发展中国家所能具备的。因此他们认为至少在近期内还不可能通过实行IT来改善货币政策。

3.IT的模型。由于标准的总需求一总供给模型主要涉及产出和价格水平,而不是中央银行的政策目标,因此这种范式不能解释IT。此外作为一个货币政策框架,IT也很难完全用模型来加以描述,因为IT的一些特征如透明度和责任制难以模型化,较常见的模型主要是反映IT的反馈规则。IT反馈规则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前瞻性,强调通货膨胀预期的作用。

(1)Haldane(1997a,1997b)提出了一个比较简单的IT前瞻性政策规则理论模型:

It=γ(Etπt+j-πT)

上式中,it表示t期的名义利率,Et是以t期和更早的时期的信息为条件的期望算子,πt+j是t+j期的通货膨胀率,j就是定标的时间跨度(targetinghorizon),具体由货币政策传导时滞决定,γ(>1)是反馈系数。公式是对IT的最简单的理解:当中央银行在t期预计未来t+j期的通货膨胀将高于目标值时,应该提高利率,反之则应降低利率。

(2)Svensson是目标规则论的主要倡导者,Svensson(1997a)模型是最优化模型的代表。学术界应用得较多的这个模型,如Pierre-RichardAgenor(2000)中所讨论的模型等。Svensson(1997a)模型可以简单地用以下几个公式来表示:

πt+1=πt+α11yt+α2xt+εt+1

yt+1=β1yt-β2(it-πt)+β3xt+ηt+1

xt+1=γxt+θt+1

其中,πt=pt-pt-1,pt是价格水平的对数,πt表示通货膨胀率,yt是产出缺口的对数,长期自然产出正规化为零,xt是外生变量,ηt、εt、θt是白噪声,it是名义利率,α1,β2>0,其它系数是非负的,且β1,γ<1。

再假定货币政策由一个目标通胀为π*的中央银行来实施,中央银行在t期选择名义利率{it}τ=t∞t∞。以最小化损失函数L:

4.IT的设计技术。在符合基本前提的条件下,如何具体实施IT?Haldane(1995a,1997b)把这个问题称为设计技术(designtechnique)。IT设计技术可大体概括为目标技术、分析预测技术和决策治理技术这三种。但设计技术问题并不是一个IT所特有的,事实上任何一种货币政策都有设计技术问题。

(1)目标技术:Haldane(1997a,1997b)认为应该考虑价格指数的选择(choiceofpriceindex),点(point)目标与区间(band或range)目标及时间跨度(horizon)的确定,汇率和货币条件指数(MCImonetaryconditionsindex)等问题。

(2)预测技术:IT要求中央银行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来预测通货膨胀,因此对IT的成功实施的主要挑战是预测技术。值得一提的是扇形图技术,这也是英格兰银行对货币政策分析的主要贡献,这种方法不是点预测而是概率分布(probabilitydistribution)预测。

(3)决策治理技术:主要是指中央银行治理中关于货币政策委员会(MPC)的组成和决策规则,英格兰银行的MPC是个成功的典范。

①MPC的组成:MPC应该由专家组成,成员中最好没有政府、行业、部门的代表;MPC的专家应该有不同的专业特长,因为专业结构类同的MPC往往不能发现他们能力所及范围以外意想不到的威胁。

②决策规则:MPC的决策应该由MPC集体投票决定,由行长个人决定比较罕见(以色列、新西兰)。其中集体决定又有投票表决和一致通过两种,大多数是采用投票表决的形式。

4.IT的宏观效果。IT的宏观效果主要是指实行这一框架后对通货膨胀、利率、产出等宏观变量的影响,宏观效果有“相关论”和“无关论”之争。

(1)极大部分支持IT的学者持“相关论”思想,他们认为,由于实行了IT这一货币政策框架,中央银行的可信度大大增加,在实现价格稳定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Neumann和Hagen,2002)。

(2)“无关论”者认为,如果单独考察IT国家,可以发现IT国家的表现确实改善了很多。但这并不只是发生在IT国家,非IT国家的表现同样得到了改善。虽然IT国家的改进比非IT国家要大,但正如矮个子人的子女比他父辈长得稍高一样,这是一种自然“回归”现象。因为1990年代早期,IT国家的经济表现普遍比非IT国家较差些。一旦控制这方面的因素,IT与非IT的表现差别就会消失(Ball和Sheridarl,2003)。

但一个比较保守的结论是IT至少有锁定已取得的利益的作用,不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危害,而且未来可能对提高经济运行状况有一定的作用。

三、第三阶段:IT理论日趋完善

在这个阶段,相继又有挪威、冰岛、匈牙利、秘鲁、菲律宾等5个国家实行IT。

这个阶段IT理论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IT的数理模型大量出现。数理模型实际上在IT理论的第二阶段已经出现,但进入第三阶段后IT理论所运用的数学工具日趋复杂和高级。这也是IT理论日益融入主流宏观经济理论的标志和结果。

(1)最优规则的理论:Woodford和Svensson(1999,2003)主要论述了通过预测的通货膨胀来实施最优政策的;Svensson(2002)认为IT应该公布中央银行的损失函数以提高透明度,消除对“通货膨胀目标痴迷者”的误解;Svensson(2005)对目标规则和工具规则进行了深入研究。

(2)IT的独立性、透明度、责任制度:IT增加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有利于增加货币政策的稳定性,IT确定了中央银行表现的衡量标准,责任和稳定的交替依赖于透明度,也就是对中央银行表现的监督能力。实行较长的中央银行行长任期对责任制度产生了威胁,但解雇规则有助于增强中央银行的责任walsh(2002)。

2.国别比较研究:由于IT实施已经有了较长的时间,而且实施的国家较多,因此比较研究的可靠性也大大增强。按照Kuttner(2004)的说法,IT已进入了“青春期”,虽然没有完全定型,但也显示了比较明显的实践特征。从全球范围的广泛视角对IT进行比较的文献也随之大量出现。

这些文献主要比较了IT实践的特征、产出和通货膨胀的动态模拟、通货膨胀报告、货币政策委员会决策规则等。

Mishkin和Schmidt-Hebbel(2001)认为IT已被证明是一个成功的货币政策框架;IT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透明度和责任制是相互加强的;IT有助于降低通货膨胀率,也有助于降低损失率和产出波动性;IT有助于降低通货膨胀预期,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应对供给冲击,IT已经受过逆向冲击的考验;IT也考虑了实际经济的因素,并不是“通货膨胀痴迷者”。

3.发展中国家的IT理论有了新的突破。由于已有许多发展中国家实行IT,因此对于能否在发展中国家推行IT已不再是个问题,研究的重点自然转向如何更好地在发展中国家实行IT这个问题上。

Mishkin(2004)等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尽管实行IT需要一定的前提,但也不是说非要等到这些条件都成熟时才能实行IT;发展中国家更加应该重视IT的制度框架问题,其中法定的价格稳定目标和工具独立尤其重要;应该同样重视目标的上限和下限;政府参与设定通货膨胀目标有利于减轻经济目标之间的冲突;中央银行可以对汇率实行“平滑”,但不能使汇率离开市场所决定的水平;IT并不是发展中国家“万能药”,它可能适合于某些国家,但对另外一些国家可能并不合适。

IMF在2005年的《世界经济展望》中把IT的前提概括为4个方面21个指标:

(1)机构独立:中央银行必须自治或免受财政和政治势力的干预。主要有明示的(或隐含的)财政义务,操作独立性(工具独立性),法定目标,行长任期安全(能否被随意免职),财政平衡状况,公共债务/GDP,中央银行的总体独立性等7项指标。

(2)技术设施:中央银行应该有一定的经济预测能力。主要包括中央银行数据能力、建模能力和预测通货膨胀的能力3项指标。

(3)经济结构:经济应该有一个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取消价格管制,经济对原材料价格和汇率不是太敏感,美元化程度很低。主要有汇率的渗入、对原材料的敏感性、美元化、贸易的开放度等4项指标。

(4)健康的金融体系:应该有一个稳健的银行体系、较为发达的资本市场,金融稳定与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冲突较小。主要有银行资本充足率、股票融资量/GDP、债券融资量/GDP、股票市场成交量、(银行)货币错配、(公开市场)主要债券成熟期等6项指标。

定量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是在完全具备这些前提的条件下才开始实行IT的。

有的学者则认为,发展中国家实行IT应该重视资本流入的“突然停止”问题(Caballero和Krishnamurthy,2005)。由于这些国家的金融部门比较脆弱,而且日益融入全球化,货币政策有可能成为问题的来源而不是补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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