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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精选(九篇)

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

第1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一、调入(职)岗位

(一)象州县审计局科员级职务公务员2名;

(二)象州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制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职位须是来宾市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人员。其中参公人员还须是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服务期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事业编制岗位须是来宾市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法律、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类、中文及文秘类等专业。

(六)在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和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对调入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列入拟调人选。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6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审计局商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审计局办公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象州县审计局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审计局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按1:3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审计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审计局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38号,单位名称:象州县审计局,邮箱:[email protected],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审计局联系。联系人:覃小军,联系电话:0772—4362247。

第2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发〔2015〕79号)精神,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青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青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七级以下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9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2018年3月12日。

(二)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和网信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三)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不限。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公务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2.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选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办理流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9时—3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委前楼304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经现场资格审查。如实填写《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报名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地区本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小2寸免冠近照4张一并提交。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最终报名比例达不到1:3,由省委宣传部决定是否核减选调数量。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能力素质、公文写作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考察考核人选。笔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50%。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保留2位。面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全程录音或录像。

(四)考察考核。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进入面试人员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重点突出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考察考核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0%。

(五)体检。体检由部干部处会同部机关纪委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者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综合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青海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综合成绩等信息。

(七)办理流动手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流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各环节信息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及咨询电话:0971-8482901,8482731,8482451

第3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一、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6年计划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选调生村官350名(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选调生村官的专业为法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六个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学科门类范围。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二)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

(四)报名时是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五)担任过学生干部;

(六)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年龄要求18至24周岁(1991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27周岁(1988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85年3月9日至1998年3月9日期间出生);

(七)身体健康;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确认

2016年选调生村官招考与四级联考、紧缺职位招考、人民武装学院人民武装干部学员招考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具体安排: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6年3月9日0时—3月14日17时。

网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录机关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

3月12日0时—3月14日17时,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登录后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职位。每30分钟系统自动更新数据。

2、资格初审

时间:3月14日17时—3月18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3月19日0时—3月23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25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3月19日0时—3月28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时间:4月18日9时—4月23日24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下载打印《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考试类别为基层类,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6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设区的市或所辖县(市)。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市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201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五、安排使用

(一)选调生村官在所报考县(市、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

(二)录用为乡镇(街道)公务员后,下派到村担任大学生村官3年,期间不得借用到乡镇及以上机关工作。试用1年期满后,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任职定级。担任村官期间,同时执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基本规定。

(三)选调生村官担任大学生村官满3年后,回所在乡镇(街道)工作,保留选调生身份。能力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适合做基层领导工作,经考核表现优秀的,按照公务员职务晋升有关规定,及时提拔到乡科级领导岗位。

(四)浙江省省直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时,视情划出一定比例面向选调生。市、县党政机关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优先从选调生中选用。

第4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到目前为止,我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了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资历评价阶段的任务,所招考的24个副处级领导干部职务,有72人进入了考察范围。从现在开始,将进入考察面试阶段。市委公选领导小组决定,从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抽调96名干部,组成24个考察组,对入选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今天把大家集中上来,就是部署考察工作,明确考察任务,进行考察前的培训。原创:下面,我代表市委公选领导小组讲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认真真地搞好这次考察工作

组织考察是公选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经过笔试和资历评价之后,考察工作就成为全部公选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考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能不能在考察中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能不能通过考察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直接关系到整个公选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对公选工作的评价,关系到市委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志都必须认真对待这次考察工作,切实按照市委的要求,把我们所承担的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

应该看到,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有着不同于以往干部考察的突出特点。一是要求高。这次公选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以进一步改善市直部门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在保证革命化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在市委和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们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前几个阶段的工作进展的都比较顺利,特别是笔试工作,方方面面的反映都比较好。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考察阶段的工作比前几个阶段做得更好、更圆满,以使这次公选工作真正收到能够自始至终都为广大群众所满意的好效果。正因为这样,市委要求,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经过笔试竞争、资历评价,进入每个职务考察名单的人员,要通过考察,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其包括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在内的各方面情况和表现,把他们的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考察清楚。特别是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考准、考实,从而,为市委决定干部的任用提供科学的依据。要达到市委的要求,不仅需要我们在实际考察中改进考察方法,拓宽考察渠道,加大考察深度,而且还要有比以往考察工作更过硬、更扎实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二是难度大。这次考察,每个报考的职位都有三名人选,而且都是来自不同的县市区,不同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这给工作安排带来了不少难度。同时,所有进入考核名单的同志,应该说都是具有比较好的素质,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本县(市、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骨干。在这种情况下,要在短时间内,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公正、客观的比较和评价,真正实现优中选优,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三是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这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为社会各界所瞩目,进入考察阶段以后,更加引起方方面面的普遍关注。广大干部、群众都在看我们能否通过考察,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最近,社会上就有人担心,觉得前一段笔试搞得很严密,也很公正,现在到了考察阶段,是不是会出现“暗箱操作”的问题,因此,对于这次考察,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其特殊性和重要性。所有担任考察任务的同志,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按照市委要求,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确保出色地完成好考察任务。

二、这次考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及方法步骤

这次考察,重点内容是这些同志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地讲,考德,就是考察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等。看他们在重大问题上是否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是否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风深入,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等。考能,就是主要考察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协调能力,重大问题的决策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时注意了解其发展潜力。考勤,就是主要考察他们的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责任感,看工作是否任劳任怨,认真负责,是否具有敬业精神,是否积极进取等。考绩,就是主要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岗位工作目标情况等。考廉,就是考察廉洁自律情况,看能否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和家属、子女谋私利,能否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工作和生活上清廉节俭等。

这次考察,从11月20日开始,到30日结束。各考察组在认真做好准备、研究制定具体考察方案、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搞好衔接的基础上,要严格按以下十二个步骤进行操作。

第一个步骤:考察预告。考察组进驻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前一天,要请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预告。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通过县(市、区)新闻媒体预告;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市辖企事单位干部的,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张贴公告等形式预告。预告的内容是:考察对象、考察时间、考察组人员姓名及职务、考察组驻地、联系电话及实事求是地向考察组反映有关情况的要求等。同时,要请社会各界对考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个步骤:面试。由每个考察组全体成员对被考察对象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判断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拟选拔职位所要求的领导能力和素质。面试时,考察组对考察对象不当场打分,不公布结果,待面试结束后,逐人进行比较分析,排出次序。

第三个步骤:素质测评。对每位考察对象都要召开素质测评大会进行素质测评。(1)测评内容是党性、原则性,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履行岗位职责6个方面的情况。(2)测评方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3)参加测评人员范围:测评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进行两次:第一次测评,参加人员为县(市、区)几大班子成员,县(市、区)直属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第二次测评,是乡镇干部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3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单位不足30人的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市直机关的,参加测评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测评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参加测评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不足30人的单位全体职工参加测评。

第四个步骤:个别谈话。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同时注意了解考察对象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情况。谈话范围:考察对象是县(市、区)干部的,谈话范围是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法检两长,2—4名近几年离退休担任过实职的县级老干部;县(市、区)直综合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其中:是乡镇干部的,还要同本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各站所主要负责同志和50%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谈话;是县(市、区)直单位干部的,要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以及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谈话。考察对象是市直机关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所在科室的同志,曾经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考察对象是事、企业单位的,谈话范围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所在单位副科级(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的同志,曾工作过单位熟悉情况的2—3名同志。

考察组还要与考察对象本人谈话。请考察对象对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家庭生活情况、社会交往情况等如实向考察组介绍,重要情况,考察组请示有关领导后,请本人写出书面材料。

第五个步骤:家访。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的情况。主要是到考察对象家中,同其家庭成员进行谈话,了解其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教育、教养情况,家庭关系及邻里关系的处理情况。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还要找1—2名邻居了解其它有关情况。

第六个步骤:同考察对象社交圈内有关人员了解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社会交往情况。根据考察中掌握的考察对象社会交往中的情况,考察组从考察对象经常交往的人员中选出3—5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对其社会交往等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第七个步骤,民意调查。重点了解基层群众对考察对象的反映。考察对象是乡镇干部的,要随机选择当地群众3—5名,询问其表现情况;考察对象为市直、县(市、区)直、企事业单位的,要在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其工作联系比较紧密的其它单位,随机选择规定谈话范围以外的3—5名同志,询问其表现情况。

第八个步骤:征求纪检、、审计、计生等部门和用人单位意见。考察过程中,考察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有关部门征求考察对象党性党风、廉洁自律、经济责任、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重要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还要到用人单位征求主要负责同志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意见。

第九个步骤:查阅档案的有关材料。要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自然状况、学习和工作经历、历史表现和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核对、认定年龄、职务、职级、学历、工作简历和奖惩等情况,填好《干部任免审批表》。同时,还要查阅考察对象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竞争上岗等方面的材料。

第十个步骤:对考察对象进行比较分析,排出名次。考察组在考察工作结束后,集中研究考察情况,认真比较分析三名被考察人选的综合情况,在形成统一意见后,排出名次。

第十一个步骤:形成考察材料。对每名考察对象均要形成考察材料,字数在1000字左右。并做好材料封装工作,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测评原始票单独封装,考察谈话记录、《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一同封装。所有封装材料全部收回。

第十二个步骤: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要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对象综合素质,通过对考察情况的认真研究、分析,形成考察综合报告,对考察对象排出次序,提出使用意见。然后,向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情况。

三、考察工作的几点要求

这次考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严密组织,精心操作,确保考察任务圆满完成。

1、要统筹安排,周密规划。由于这次考察工作范围比较广,考察对象比较多,而且时间又比较紧张,考察内容又有所增加。因此,工作量相对较大。各考察组成员,尤其是各组长,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科学的工作安排,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要考虑得很周到,设计得很严密。既要搞好各个环节的衔接,避免出现漏洞,又要合理安排考察程序,有效地利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尽量避免重复劳动。时间安排不开的,要克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保证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考察任务。

2、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们各考察组都由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的人员组成,考察组的每位成员都要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并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考察组长要切实搞好统筹协调工作,按照市委公选领导小组的部署,认真安排、组织考察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组内同志的积极性,坚持集思广益,依靠大家共同做好考察工作,自觉服从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每个考察组都要建立起严格的请假制度。考察组成员离开考察组驻地必须向组长请假,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办事。考察组讨论决定问题,要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每一位同志的意见;另一方面,要实行正确的集中,避免因在一些问题上议而不决、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而影响工作。

3、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考察中,一定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坚持按德才兼备的要求衡量评价干部。要注意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考察工作的干扰。考察组的同志,一定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端正思想作风,自觉秉公办事,考察过程中不能带任何框子,更不能把个人的远近亲疏、恩恩怨怨掺杂到工作中。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是所在考察组的考察对象有自己的亲属或同学、朋友的都要主动提出回避。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是什么情况就反映什么情况,是什么问题就反映什么问题。考察中如果有举报信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的,应当及时了解清楚,一时难以搞清楚的,要责成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认真调查,并写出结论性意见,在考察结束时带回。

4、要搞好配合,团结协作。各考察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有些同志还不熟悉,可能是第一次共事。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更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互相尊重,团结共事。组织部抽调的同志,原创:工作要主动一些,多承担一些工作任务,多做一些服务性的工作。考察组成员要积极支持组长的工作。组长要注意集思广益,把工作做深做细。一个单位或一个县(市、区)有多名考察对象的,要搞好各考察组的协调工作,安排一次进行测评。

5、要严谨细致,求实务实。这次考察工作量大,情况也比较复杂。各考察组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绝不能马虎大意,也不允许出现任何差错。对人、对事所作出的所有结论、评价,务必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这次参加公选的干部,有的是经过组织推荐报名的,有的是个人自荐报名的,尽管在核发准考证之前进行了比较严格的资格审查,但是,为了确保准确无误,各考察组在这次考察中,还要认真查阅干部的档案材料,对干部的任职时间、出生年月、学历等再进行一次认真地核实,真正把每一个考察对象的情况都搞准、搞实。

6、要严守纪律,严格要求。各考察组要认真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要集体讨论研究,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作主。在生活上要从严要求,不搞特殊化,吃住行都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铺张浪费。考察期间,不得接受被考察对象及其相关单位人员的宴请,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准涉足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借机办私事。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讲的绝对不能乱讲,特别是考察期间不能讲的,就是考察结束后也不允许讲。任何人都不准私自与被考察对象单独接触,不准向被考察对象透露考察情况,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或跑风漏气造成影响的要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5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二)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除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乡镇基层工作需要;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并在校期间获得过“三好学生”称号;

4、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省**年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为准。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省**年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把县、区乡镇机关工作岗位列为一个职位“选录生”公布,实行捆绑式招考。

1、报名。参加选拔的考生要根据《**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报名参加**省公务员考试,选取**市县、区乡镇机关选录生职位。

2、笔试。计划录用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即可开考。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市参加面试。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数;调剂后仍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计划录用人数。

4、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市进行体检。

5、政审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核对象,并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或社区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

6、岗位分配。政审考核合格后,进行岗位分配。先公布工作岗位,然后按先博士研究生再硕士研究生最后本科生的顺序选择岗位,每类考生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7、正式录用。根据考生自主选择的工作岗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并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区乡镇工作。

三、优惠政策

被选录的大学生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实行人才优惠政策。对在乡镇工作的选录生,三年内给予本科生每人每月2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另外,三年内给予**市外籍选录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交通往返路费。上述优惠待遇所发生的支出,由县、区财政负担,如果选录生调离乡镇,将不再享受这些待遇。

2、实行重点培养管理。凡到我市乡镇基层工作的选录生,由市、县重点加以培养、管理,其中优秀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选录生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经组织推荐考察,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可以提任乡镇长助理职务,享受副科级待遇;硕士研究生可以提任乡镇党政副职实职;博士研究生可以提任正科级职务。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

3、实行公开选调。今后市、县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录生中选拔。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或**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96-822****、823****,电子信箱:*******@

第6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一、资格确认

考生报到、资格确认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5. 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7.报考职位规定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经调剂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准备的材料与上述要求相同。

二、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安排见附件(另附)

报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5号广州帅府酒店(广州军区司令部服务中心);乘车路线:在广州火车站可到对面汽车客运站旁乘225路公交车到达道路站下车,或地铁5号线杨箕站下车后步行或乘813路公交车达道路站下车;在广州火车东站可乘183路公交车长城大厦站下车,或地铁1号线杨箕站下车后步行或乘813路公交车达道路站下车;在广州南火车站可乘坐地铁2号线到公园前站转1号线到东山口站下车后可步行或乘225路公交车达道路站下车。

三、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试人选。招录机关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精神,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政审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实行等额考察。考察中,招录机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场签订承诺书,承诺被铁路公安机关录用后,不得转投其他单位,并确保其在本职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如有违约,将上报备案。

(二)考生面试和体检、体能测试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招录单位,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

(四)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请登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scs.gov.cn)网站进行查阅。

第7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一、人员定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干部的“四化”方针,引入竞争机制,创新用人办法,推行竞争上岗,优化人员结构,发挥个人专长,因职配人、保留骨干、人尽其才,通过竞岗促进轮岗,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廉洁、勤政、高效、务实、高素质、专业化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工作需要、群众参与、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重新确定的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配备符合条件的人员任职。

二、人员定岗的对象和范围

定岗对象:全局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在职干部职工(不含借调人员)。

定岗范围:除事务所、消协及个私协负责人以外的各内设机构的所有职位、岗位。

三、竞争股(所)级负责人的条件和资格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公务员法》等规定,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一般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热爱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正确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具有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理论政策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及工作经验;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工作政绩突出,勤政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四)连续三年在公务员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50周岁以下(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式公务员。

(七)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正、副股(所)级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特别是从事人、财、物管理的,负责证、照、牌核发的一般干部,凡符合轮岗条件的,原则上进行轮岗。

现任股(所)级干部未竞争到中层领导岗位的,参加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重新上岗,有副科级职务的保持相应待遇。竞争到副科级所的负责人不享受副科级待遇。

工商事务所、消协、个私协负责人采取聘任办法进行。

四、内设机构及职位配置

(一)机关股(室)、队定编人员、职位及工作职责

1.办公室(市局对口科室:办公室、党办、信息中心)

定编3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工勤1人(司机)。

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的统计、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及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组织承办全局性及本系统的会议;负责市人大、政协和市人民政府批转的有关质询的答复和处理;负责全局的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装备工作;负责全局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2.人事教育股(市局对口科室:人教科、老干部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基层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局干部培训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全局奖励、着装、外事、评残工作。

3.财务股(市局对口科室:财务科)

定编3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2人。

编制本局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负责向省、市局等有关部门申报经费和向单位拨付经费;负责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财政预算和上缴财政工作;负责专用票证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局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负责有关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4.监察室(市局对口科室:监察室)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违纪案件查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负责执法监察、政务公开工作。

5.法制股(市局对口科室:法制科)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复议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落实督查、执法证件的核发管理和执法文书的发放工作。

6.企业注册登记股(市局对口科室:企业注册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对工商所注册登记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将登记和年检验照信息录入、归档;按时上报各类登记数据及统计报表。

7.企业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企业监管科)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负责各类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年检验照工作,查处年检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对本市的非煤矿山、网吧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考核“经济户口”;指导民协、个私协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市场科、合同科、信用协会)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负责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管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合同专用章备案,调解合同争议,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合同行政管理,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开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和“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的经纪活动。

9.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市局对口科室:商标科、广告科、广告协会)

定编1人:负责人1人。

宣传贯彻商标法律、法规知识,贯彻执行商标监督管理任务;制定商标发展战略,推荐著名商标;依法对商标使用行为、印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非法印制商标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的商标办案工作。负责广告监督管理;依法确认辖区内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组织实施对广告的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登记和监督管理职权内或授权的户外、印制品、店堂、临时性等广告的活动;指导广告协会的工作。

10.12315申诉举报中心(市局对口科室:经检科、经检支队、消保科、12315指挥中心)

定编3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事业人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负责“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的日常工作,受理消费者申诉和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分流、查处、考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工作及其信息录入工作;指导消协工作;负责指导考核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负责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11.信息中心(市局对口科室:新闻中心、工商学会)

定编2人:负责人1人,另公务员1人。

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报告等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协调全局性的调研工作,研究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报道、政务信息工作。

12.经济检查一队(查案范围涉及股室:企业注册登记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

定编4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2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下列案件并负责查处案件的录入工作:黑网吧、非煤矿山违法案件,无照经营违法案件,传销及变相传销违法案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违法案件,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配合协助其他单位查处经济违法案件,负责节假日值班应急工作。

13.经济检查二队(查案范围涉及股室:市场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定编4人:负责人2人,一正一副,另公务员2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1人。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查处下列案件并负责查处案件的录入工作:农资、粮食、棉花等市场违法案件,商标、广告、合同等类型违法案件 ,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配合协助其他单位查处经济违法案件,负责节假日值班应急工作。

14.工商事务所

定编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负责人1人(聘任),其中女同志不少于2人。

负责注册登记相关事宜的咨询及代办工作。

15.消费者协会(市局对口科室:消协)

负责人1名(聘任)。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实行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向有关部门移送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16.个私协会(市局对口科室:个协、民协)

负责人1名(聘任)。

认真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团结、教育、引导广大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开展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民营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反映个体、民营经营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个体、民营经营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二)工商所定编人员、职位及工作职责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工商所:定编*人,所长*人、副所长*人、另公务员*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其中女同志不少于*人。

各工商所均配备1名副股级法制员,其人选待本次人员定岗工作完成后,通过考试确定。

工商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流通领域个体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及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及验照工作。

3.承担属地监管职责,建立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经济户口”档案并依法管理其经营活动。

4.实施市场巡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强化市场监管,按要求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6.受理消费者投诉,解决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根据职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8.负责各类信息的录入工作。

9.负责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公布方案。(2011年元月*日上午)

深入了解人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动员部署,公布内设机构、职位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正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2011年元月*日-*日)

1.自荐报名(截至元月*日14时前)。报名者到人教股领取《股、所级职位竞争上岗申请表》,一个人可竞争1-2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党组决定。

2.资格审查(元月*日下午)。领导组根据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局机关进行公示。

3.演讲答辩(元月*日上午)。由领导组担任评委,演讲顺序抽签排定,演讲时间规定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及对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4.民主测评(元月*日上午)。

5.组织考察(元月*日下午)。根据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总成绩的排列顺序,由领导组召开会议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组决定(元月7日下午)。考察结束,拟定人选经过公示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任免决定报运城市局备案(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党组决定的,参加一般人员的定岗工作。

(三)副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元月8日-9日)

未竞争上正股(所)级负责人的人员可以参加副股(所)级负责人竞争上岗。

1.自荐报名(截至元月*日10时前)。报名者到人教股领取《股、所级职位竞争上岗申请表》,一个人可竞争1-2个职位,并注明是否服从党组决定。

2.资格审查(至元月*日12时)。领导组根据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合格人选,局机关进行公示。

3.演讲答辩(元月*日下午)。由领导组担任评委,演讲顺序抽签排定,演讲时间规定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及对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

未竞争上正股(所)级负责人的人员可以申请不再进行演讲答辩环节,其成绩按上次演讲答辩计算。

4.民主测评(元月*日下午)。

5.组织考察(元月*日下午)。根据演讲答辩、民主测评总成绩的排列顺序,由领导组召开会议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组决定(元月*日下午)。考察结束,拟定人选经过公示后,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并将任免决定报运城市局备案(试用期一年)。不服从党组决定的,参加一般人员的定岗工作。

7.双向选择(元月*日上午)。正、副股(所)级负责人在核定的职数内进行双向选择,12时前正股(所)级负责人将选定的人员名单报人教股。

(四)一般工作人员定岗(元月*日-××日)

在正、副股(所)级负责人确定后,一般人员定岗实行双向选择,组织决定的原则进行。由各单位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在核定的人员职数内进行双向选择,元月*日*时前各单位负责人将本单位选定的人员名单报人教股。

在人员定岗双向选择中,每人有三次选择机会。第一次双向选择未成功的人员可主动与缺编的单位联系,参加第二次选择。10个工作日内仍未联系到单位的,在市局四楼会议室参加1个月的集中培训,不参加培训者按旷工处理。1个月内仍未联系到单位的,即为待岗人员。

待岗人员从待岗之日起扣发工作性津贴,不享受各种奖励待遇。待岗期为一年,期满仍未被聘用者,按规定予以辞退。市局实施日工资制度,对不能坚持长期上班的定岗人员,按请销假制度执行。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定岗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市工商局人员定岗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人员定岗工作,并负责协调处理人员定岗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主任:××(兼)

成员:××××××××

此次定岗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实施监督。

(二)参加定岗人员要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讲纪律、讲团结。一经确定职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违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已确定的定岗人员,应当在3日内办理完资产、档案、文件等方面的移交手续并到新单位报到,积极适应新岗位的要求,努力做好新岗位的工作。

第8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是加强机关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要保障。近年来,机关各工作机构比较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和实践,从机关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逐步形成了一些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机关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新时期加强机关建设的要求,对工作制度和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正和完善,将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工作程序汇编成册,供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在执行本工作规范中,既要坚持照章办事,又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出修正完善的建议意见。如遇本规范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常委会工作规范相抵触时,由秘书长办公会议作出修改和补充。

一、主任会议会务程序

(一)办公室提出议题草案,报常委会主要领导审定后印发;

(二)通知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及列席人员按时到会。列席主任会议的范围: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

(三)秘书长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汇报准备;

(四)研究室负责有关材料的准备及会议记录事项,人事代表室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向主任会议汇报的各类材料,须报常委会分管主任审定;

(五)秘书长办公会议根据主任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落实意见,主要包括办会(筹备好有关会议)、办文(印发有关文件)、办事(有关委室承办主任会议议定的事项);

(六)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有关材料的收集,交办公室文书归档。

二、常委会会务程序

(一)办公室草拟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题,并提出召开会议的大体时间,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二)办公室值班室拟写预备通知,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列席单位、新闻单位;

(三)根据例会议题和主任会议要求,研究室、人事代表室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汇报准备,搞好调查研究,写出调查报告,起草有关决议、决定草案或审议意见草稿;

(四)办公室做好会务准备,包括起草通知(或传真),印发会议建议议题和分组名单,落实会议室(会徽、主席台座次、话筒、会场座次、小组讨论会议室),安排会议食宿及有关人员的接送;研究室或人事代表室起草会议主持词,印制会议文件及表格,协调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录像、照片、文稿),做好会议记录(包括分组审议情况);

(五)研究室负责会议结束后有关文件(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印制,人事代表室负责人事任免及有关文件的印制,以常委会文件印发的,必须报常委会主要领导签发,以办公室文件印发的,应由办公室主任签发;

(六)办公室机要文书负责会议材料的及时归档。

三、人代会会务程序

(一)主任会议提出举行人代会的大体时间及议程建议;

(二)向市委写出召开人代会的请示;

(三)拟发代表视察通知,组织好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活动,准备好人代会上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草案;

(四)拟定大会议程和日程草案,提出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名单草案,提出列席人员、特邀人员名单草案,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及议案问题规定草案,报主任会议通过后,提请常委会通过;

(五)召开“一府两院”办公室主任协调会,研究人代会的报告起草事宜;

(六)拟定大会秘书处各组人员分工及工作职责;

(七)拟制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程序和决议草案;

(八)召开各组负责人会议,明确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九)拟定秘书处工作日程;

(十)编制大会经费预算;

(十一)制定行政会务工作安排意见;

(十二)印发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通知;

(十三)提前安排会务用品的制作及编排食宿安排等具体事宜。

四、人大工作会议会务程序

(一)主任会议确定工作会议的议题、程序、范围;

(二)办公室值班主任(或主任会议记录人员)负责拟写会议通知,由秘书长签发后,办公室值班主任或承办委室通知各有关单位、出席会议人员、新闻单位;

(三)秘书长办公会议确定有关人员起草领导讲话、典型发言、主持稿及有关材料

(四)办公室行政副主任负责安排好有关会务工作、包括会议地点、主席台座次、座区安排、会标、会徽、音响、食宿安排等;

(五)研究室负责会议的宣传报道及视听资料的收集;

六办公室机要文书做好会议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五、公文处理程序

(一)、收文处理程序

1、收阅阶段

(1)签收。办公室统一指定专人对来文予以认真清点、核检之后,在对方《发文登记簿》上签具收文人姓名和时间。

(2)登记。将签收的公文迅速在本单位《收文登记簿》上,按序号逐件、逐项分门别类进行登记。

(3)分送。将登记的公文根据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进行筛选,送办公室主任阅批后,再按照领导同志的分工和各委室职责范围,本着准确、迅速、保密的要求,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发和处理。

(4)拆封。来文需要拆封的要注意收件人称谓,凡是注明由某领导人“亲收”、“亲启”的公文,应由领导人处理拆封事宜(领导出发时,要请示办公室主任,电话通知)。

(5)传阅。来单或份数较少的公文、电报、通知,需传阅的,要请示办公室主任是否复印,或从主要领导依次传递阅读。

2、阅办阶段

(1)阅文。对收到的公文,文书人员要进行仔细阅读。一是要弄清文件的内容和各种关系,以便拟办和批办;二是把握公文的精神实质,以便贯彻落实。

(2)拟办。弄清来文内容后,文书人员要迅速填写好阅办单,送办公室主任审阅,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3)批办。办公室主任阅后,根据拟办的范围和内容,及时报主要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阅示。

(4)承办。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办公室人员按照来文内容和要求具体办理。

(5)催办。办公室文书人员,对需要办复的公文,根据紧急程度和承办的期限要求,利用电话、信函、登门等办法,进行检查督促,以防止公文积压和延缓。

(6)回复。对来文机关要求回复的公文,应请示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及时给予回复。回复办法根据公文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

(7)注办。对公文的承办情况和处理结果,包括交办人员姓名、时间、主要意见、是否复文、复文文号及日期、办复的方式内容等要随时注明办理情况。注办后的公文即可归卷。

(8)暂存。把处理完毕的收文暂时保管起来,以便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程序

1、制文阶段

(1)编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三者组成。三个组成部分的顺序不可颠倒;一定要反映出机关发文的顺序;一年的发文中不能有空号、重号。

(2)登记。办公室负责文书工作的同志,将颁发公文按照规定的项目,填写好《发文登记簿》。

(3)打字。将手写文稿打成印刷文件。

(4)校对。对制作出来的公文校样,根据领导签发的原稿由拟稿人员进行校对。

(5)缮印。将校对好之后的文稿,经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后,安排专人根据发放数量送印刷所印刷。

(6)用印。需要加盖公章的文件,印刷完后,在文件的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7)封发。需要装封发出的公文,要注明收件地址、姓名。

(8)传递。将封装好的文件,按照领导要求送达收文机关。

(9)存档。凡是本机关形成的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各类情况报告、批件、电报、通知,以及其它需要立卷和归档的材料打印成稿后,办公室文书应将原件连同两份印刷件归档。

六、人代会文字服务工作程序

一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⒈市人代会会议文字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会议方案设计和程序安排;各种文件、报告、讲话、决议草案的起草、修改、校对、印刷;控制会议情况,及时归纳综合等。

⒉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市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分管副秘书长(以下简称分管秘书长)。大会秘书处材料组(以下简称材料组)组长负责。会前和会后文字服务工作,主要由调研室负责;会中文字服务工作,由材料组负责。

⒊会议文字服务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分管秘书长和材料组组长分别主持会前、会中、会后文字服务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检查进展情况。材料组根据工作需要,将本组人员划分为程序控制与文印、专题审议、报告修改、计划财政报告审查等小组,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小组和有关人员。所有参加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起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互相配合,努力提高会议文字服务工作质量。

二会前准备工作

⒈起草、拟定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在市人代会召开前70天左右,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全国、省和潍坊市人代会召开时间的安排,向常委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提交关于召开市人代会的筹备工作方案和日程细则(讨论稿)。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拟定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和日程细则(送审件),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以下简称党组)名义向市委写出请示报告,一并报市委审批。会议筹备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的指导思想;(2)会议的主要议程;(3)会议的日程安排;(4)会议的组织领导和与会人员(包括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席团和临时党委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主席台就座人员,列席会议人员范围等);(5)会议的工作机构及其任务(包括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大会秘书处各组负责人建议名单和各组的主要任务等);(6)其他事项。

⒉起草会议文件

一起草各项报告。市委批复同意党组的请示后,分管秘书长及时向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召开工作会议的建议,研究部署市人代会的筹备工作,做好有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分别向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通报拟召开市人代会的有关事项,督促做好有关报告的起草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一般应于会前10天印发全体市人大代表,以便代表提前阅读并准备审议意见。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由调研室负责,按以下程序进行:①会前30天起草完成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②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研究;③印发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④提交常委会会议讨论议定,形成向大会作的报告稿。

2起草、拟定各项名单(草案)。由代表委起草的各项名单(草案)主要有: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副秘书长名单(草案)。①根据会议筹备工作方案,会前30天,起草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在此基础上,提交主任会议研究拟定;报市委审批;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形成草案;提交市人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②根据市委批复的会议筹备工作方案,会前30天,起草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送市委审定后,分别印发市人代会各代表团党员召集人会议或提交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和决定。

3起草、拟定有关会议程序。根据市人代会日程细则,会前30天,起草大会预备会议、大会各次全体会议、各次主席团会议、各代表团党员召集人会议或党员代表会议程序,分别报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组织部领导审定。各项会议程序在该次会议举行前1天,分别印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会议主持人、大会秘书长、材料组负责同志、负责会务的有关工作人员和会场音响工作人员。需要由工作人员宣读文件的会议,同时把相关会议程序印发播音员。是否印发其他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4起草、印制有关表格。①会前30天,根据会议日程细则,起草、印制大会文件印发一览表,主要列出会议上印发的文件名称、文件草案和正式文件的印刷形式、发送范围、发送时间、印刷份数等。此表印发材料组负责人和会务组、文印工作人员以及印刷所等。②会前30天,根据会议日程细则,起草、印制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表,列出市级领导同志参加大会期间有关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专题会议的时间、地点。此表于会前1天,由秘书处发市级领导。③会前20天,根据大会需要,印制会议作息时间表。此表于会前1天,由收发室发送全体与会人员。④会前20天,根据会议日程细则,印制播音员活动日程安排表,列出需要播音员参加的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播音内容。此表于会前2天,由宣传组转交给播音员,同时发材料组负责人。

5起草、拟定其他相关文件。①会前60天,起草关于召开市人代会的决定(草案),列席会议人员范围(草案),大会议程(草案);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经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常委会通过的大会议程(草案),要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②会前20天,起草大会各项决议(草案)。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由调研室负责组织起草。起草完毕后,送交常委会领导审阅。经大会主席团通过、代表审议后,提交大会全体会议通过。③会前天,起草市委领导在党员代表会议上讲话,常委会领导在大会预备会议上的讲话。先后送交常委会领导和市委领导审定。会前天,将审定后的讲话稿出大样送交讲话人。④会前天,起草市人代会会议须知、大会日程草案、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会议须知由秘书处于会前发全体与会人员;大会日程草案和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提交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⑤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主席团和代表座次安排表、代表团住所安排表等有关表格,代表团编组及团长、副团长名单,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等有关名单,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问题的注意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告、会议选举办法等有关文件材料,分别由常委会有关委室、大会秘书处有关组负责起草,在有关领导审阅定稿的基础上,按照大会文件印发一览表的有关要求印发。

⒊会议通知。常委会作出召开市人代会的决定后,办公室及时起草会议通知,经常委会领导审定后,印发“一府两院”及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

⒋文件印刷根据大会文件印发一览表,会前由调研室和材料组负责组织印刷如下文件:会议须知,作息时间表,会议日程细则,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表,播音员活动日程安排表,新闻报道计划,列席会议人员范围、主席团临时党委成员名单,市委领导在党员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常委会领导在大会预备会议上的讲话,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的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和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交由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会议选举办法草案、秘书会议程序,代表团长会议程序,党员代表会议程序,大会预备会议程序,大会各次全体会议程序,各次主席团会议程序,常委会工作报告,交由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草案。

会前由有关委室和大会秘书处有关组分别负责组织印刷如下文件:会务行政工作意见,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常委会备案报告,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的汇报,关于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问题的注意事项,文娱活动安排,主席团座次安排表,代表座次安排表,代表团住所安排表,会议室安排表,大会秘书处各组房间安排表,代表团编组及团长、副团长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名单,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名单等。

会前由有关单位提供版样,印刷以下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需要印发会议的材料。会前印刷的大会有关报告、文件于会前天转交秘书处,办理文件移交手续;按照存档要求,收集、保管好文件底稿和领导批件。

⒌会前宣传。每年市人代会前组织开展“人大宣传月”活动,同时搞好与市人代会相关的日常宣传工作。具体组织工作由宣传组负责。一会前天,拟定开展会前集中宣传活动的建议方案,报送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审定。二分别与各新闻单位联系,根据会前宣传方案确定落实具体实施措施,有计划地搞好会前集中宣传。三会前30天,根据会议日程细则拟定大会新闻宣传方案,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市委宣传部审定后,印发各新闻单位、宣传组和有关人员;各新闻单位分别对照提出各自的宣传方案,报市委宣传部、大会秘书长同意后实施。

⒍材料组办公用品准备。1会前5天,指定专人负责准备会议期间必要的办公用品,届时携带到会。2会前1天,熟悉材料组所在宾馆房间安排情况,与宾馆联系安置必要的办公设施。

三会中服务工作

会议期间,材料组在大会秘书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代表团报到后,材料组根据会议日程安排,召集各代表团分管文字的负责工作人员开会。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报到后,材料组组长召集本组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需要,对副组长作适当分工,并将本组工作人员划分成几个小组,明确各小组的任务,提出有关要求。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组与其他各组及各代表团的联络,安排好大会期间材料组的值班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及运作程序如下:

⒈负责会议程序的安排,会议期间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校对和印刷等工作。具体根据会议日程细则关于会议期间各次会议的时间和议程安排,参照大会文件印发一览表,根据时间进程,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每次会议召开前1天,将会议程序送交会议主持人,将有关领导在会上的讲话稿送交讲话人。2大会预备会议结束后,立即将会议通过的各项名单和大会议程送印,并及时送收发室分发。3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结束后,立即将会议推选的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决定的大会副秘书长名单、通过的大会日程和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等文件送印,并及时送收发室分发。4全体会议通过会议选举办法后,立即将会议选举办法送印,并及时送收发室分发。5与组织组联系,协助搞好拟提交会议选举的有关候选人名单及简历、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选票等文件的印刷等事宜。6主席团会议通过提交代表酝酿讨论的候选人名单、计划审查报告、财政审查报告、代表议案处理报告、提交代表审议的各项决议(草案)、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后,立即将通过的文件送印,并及时送收发室分发。7主席团会议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后,立即将修改的政府工作报告送印,并及时送收发室分发。8确定专人在印刷厂搞好文件印刷质量和印刷份数以及预留装订《会议文件汇编》材料的监督把关工作。

⒉根据大会日程安排,参加专题审议会议,起草有关情况汇报。一参与组织筹备专题审议会议。2参加专题审议会议,做好会议审议情况记录。3整理专题审议情况记录,形成向主席团会议作的汇报稿,交有关领导审阅定稿。4主席团会议听取专题审议情况汇报后,根据主席团会议意见,将审议情况汇报整理成大会简报,经简报小组统一编号并送材料组组长审签后,打印清样校对制版,交文印小组送印。

⒊负责对政府工作报告的修改。1收集各代表团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修改意见。二将收集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据此修改政府工作报告,经政府有关领导审阅把关后,形成向主席团会议作的关于对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修改情况的汇报稿。3主席团会议听取汇报后,根据主席团会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作进一步修改。4及时对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打印清样校对制版后,交文印小组送印。

⒋负责起草计划、财政审查报告。1参与组织并参加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工作会议。二收集各代表团对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的审议意见,起草国民经济计划审查报告和预算审查报告讨论稿。3根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向主席团会议作的国民经济计划审查报告和预算审查报告,经有关领导审定后,交文印小组送印。4主席团会议听取并通过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后,根据主席团会议意见,形成经主席团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计划审查报告和预算审查报告,交有关领导审签后,打印清样校对制版,交文印小组送印。

⒌配合大会宣传组搞好会议宣传;配合大会会务组、组织组搞好会场播音。一与大会宣传组保持及时联系,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2根据大会日程细则和会议宣传方案,及时向各新闻单位提供以下会议报道通稿:大会预备会议消息、大会各次全体会议消息、各次主席团会议消息,需要公开发表的有关名单,大会各项决议及公告等。3提前1天协调落实好播音员的活动,提供需要播音的文件,组织播音员于会前30分钟到达会场。4为大会宣传组及各新闻单位提供报道线索和代表专访建议名单,并协助做好有关组织联系工作。五承担有关稿件的采编工作。6协调市计委、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压缩各自的工作报告,连同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一并送交报社、电台、电视台,以便会后刊播。

四会议善后工作

⒈市人代会结束前1天,向在材料组工作的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印发感谢信。

⒉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办公场所,将办公用品和有关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后运回机关。

⒊会后10天内,编印《××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文件汇编》。其主要内容包括:会议议程、日程;政府工作报告,计划、财政报告,计划、预算审查报告,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会议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大会公告;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代表所提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大会副秘书长名单、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各代表团代表编组和团长、副团长名单,列席会议人员范围等。

⒋会后1周内,调研室将存档的会议文件底稿移交办公室立卷归档。

五其他事项

⒈根据工作需要,需从市直有关部门借调人员参与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会前及早提出人选,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落实。

⒉凡是收入《会议文件汇编》的各种文件材料,都事先确定份数并预留存放在印刷厂,以便会后装订成册。印发范围主要是: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主任,各科室;市委、市政府和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计委、市财政局;机关各委室。

⒊在会议文字服务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处理。

七、常委会文字服务工作程序

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文字服务工作,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⒈常委会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会议方案设计和程序安排;起草、修改、校印调查报告、会议程序、决议决定草案以及有关工作汇报和领导讲话;负责会议记录,控制会议情况;负责会议的宣传报道、信息提报和会后有关文件、审议意见和刊物的综合整理、编发等。

⒉常委会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实行分工负责制,分管副秘书长负总责,有关负责同志协助,有关委室按岗位职责承担具体工作。会议文字服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工作精益求精,努力提高文字质量和服务水平;要立足本职,顾全大局,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会议文字服务工作及时高效、准确无误。

二会前准备工作

⒈会前个月,办公室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常委会会议的建议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起草关于召开常委会会议的预备通知,并由秘书长签批,以办公室文件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机关各委室。

⒉会前个月,常委会有关委室根据会议议题,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落实汇报、述职报告等材料的准备工作。

⒊会前,有关委室根据会议议题,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查报告,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将调查报告于会议前天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供会中审议时参考。

⒋会前天左右,根据会议议题安排情况,代表委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落实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任前考察,组织法律考试,同时做好任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⒌会前,调研室根据领导要求起草会议程序及有关讲话材料;代表委根据人事任免事项准备相关汇报材料;有关委室根据需要起草相关决议草案。以上材料须经常委会有关领导审定,有关人事任免的汇报材料须经主任会议研究确定。

⒍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其他需报市委审批的有关材料,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有关委室以送审件形式交由办公室报市委审批。

⒎会前天,办公室起草关于召开常委会会议的正式通知,经秘书长签批后,以传真电报等形式,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市政协,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机关各委室。

⒏会前天,办公室与各新闻单位联系,落实向社会公告常委会会议议题以及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

⒐会前天左右,有关委室对“一府两院”的汇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题目、格式和汇报时间等,落实汇报人,并就汇报材料的印刷份数、送达时间通知相关部门。

⒑会前天左右,由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文字服务工作筹备调度会,落实联组审议发言名单;确定小组记录人员;安排会议材料的印刷、分发,会议程序的送审、修改和会议宣传、信息等工作;协调其他事宜。

⒈会前天,办公室与市直各新闻单位联系落实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⒉会前天,研究室起草会议编组名单,报送秘书长审定后,组织印刷。

⒊会前天,办公室收齐所有会议材料,组织人员将材料装入文件袋会议出、列席人员的文件袋事先写上姓名。

三会中服务工作

⒈会议举行前半小时,办公室组织人员发放会议材料;负责每次全体会议出、列席人员的签到,核对报告汇报人名单,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根据变动情况对会议程序进行调整;掌握各新闻单位采访人员到位情况,并负责落实。

⒉有关委室在会议期间随时掌握会议进行情况,修改、完善会议程序,举行全体会议前送达主持会议的常委会领导。

⒊调研室负责会议期间的信息收集、整理、提报工作。

⒋有关委室收集整理对有关决议决定和文件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及时进行修改或起草有关文件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报送常委会主任、有关副主任和秘书长审定。

⒌与会工作人员负责会议分组和联组审议发言的记录工作。记录人员对与会人员的发言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加以整理。

四会议善后工作

⒈会后天内,调研室组织各新闻单位起草会议报道稿件,根据秘书长的意见通知各新闻单位刊播发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和需要公开发表的有关文件,负责做好会议宣传稿件的审查把关工作。

⒉会后天内,有关委室起草关于印发会议所作决议决定的通知,报经秘书长审阅、常委会主任签批后,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刷,由办公室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机关各委室等。

⒊会后天内,代表委起草有关人事任免的文件,报经秘书长审阅、常委会主任签批后,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刷,由办公室报市委,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作室、机关各委室等。

⒋会后天内,有关委室将应存档的会议材料各份及底稿,移交办公室存档。

⒌会后天内,有关委室将会议对述职干部的评议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报有关领导审定后,起草关于印发有关述职评议反馈意见的通知,报经秘书长审阅、常委会主任签批后,以常委会正式文件印刷,由办公室报市委,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机关各委室,并在适当时间由主任会议向述职干部进行反馈。

⒎会后,调研室将会议有关文件汇总整理摘要,编入《××人大工作》。

八、人大调研工作程序

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先决条件,更是人大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不仅是新时期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人大履行好职能、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的迫切需要。为切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特制定本程序。一确定调研课题。可以根据人代会、常委会所定的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好调研课题;

二选择调研人员。要多吸收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中有写作能力的、有分析研究能力的人参加,尽可能发挥每个调研人员的优势;

三制定调研方案,报分管主任审定。大致要包含调研指导思想、调研内容和调研提纲。要做到指导思想明确、调研内容充实;

四查看有关资料。调研前要认真学习查看与调研课题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有备无患;

五组织开展调研。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到现场查看、深入基层走访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收集与整理调研资料;

六起草调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研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七报送调研报告。

调研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依法办事。作为人大基础性工作的调查研究必须依法办事。人大的调查研究与其它部门的调研本质的区别也在于调研程序的合法性和调研结果的合法性,如果忽略了这一点,那么人大的调研成果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因此,人大及其常委会去基层了解民情,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不能有高高在上的感觉,所谓“己正方能正人”。人大只有自己首先依法办事,才能监督好“一府两院”,才能行使好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立法权。因此在调查研究中依法办事的原则是一项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一项最重要的原则。

二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同样也是我们国家机关的思想路线。在调查研究过程中,要深入到生产工作的第一线去,要实事求是的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充分的、确凿的第一手材料。对调查、了解来的事实和材料,要做到科学的分析研究,透过纷繁复杂的表面现象,找出事物的本质,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不能站在个人和主观的立场上对待事物;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力戒粗枝大叶、随声附和、人云亦云,避免把现象当本质、将支流当主流。实践证明,什么时候实事求是了,什么时候的调研工作就做好了,也就不会出现上述这些弊端了。

三要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人大在监督、人事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中,都力求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那么调查研究都是做好上述三项工作的前提,我们在这项基础工作中,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必须坚持以民为本,关注国计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搞调研,要珍惜民力,集中民智,人民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不仅要能听群众的顺耳话,也要能听群众的逆耳话;不仅要虚心听,而且要细心记;不仅要群众反映情况,也要请群众提出意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四要把握大局、突出重点。调查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途径,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服务。因此,调查研究首先要抓住那些重大且影响较深乃至涉及全局的工作,及早做准备,精心安排组织,并撰写出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材料,供人大及其常委会参考。必要时还要对某些问题重新开展调查或跟踪调查,了解情况,弄清真相,并提供大量的咨询服务,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决策做准备。对临时安排的调查,也要确定好重点和中心环节,一丝不苟地开展,使事实真相准确、及时、客观地反映出来。

九、人大视察工作程序

视察工作是人大有效行使职权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提高视察质量不仅是新时期提高人大工作质量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人大履行好职能、行使好职权、发挥好作用的迫切需要。为切实做好视察工作,特制定本程序。

一确定视察内容。可以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以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确定好视察内容。

二选择视察参加人员。主要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代表、分管副市长、视察单位负责人,报分管主任审定。

三确定视察路线。

四制定视察安排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视察时间、方法步骤、参加人员、乘车安排、视察路线等内容,报分管主任审定。

五展开视察,收集与整理调研资料。

六起草视察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视察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七报送视察报告。

视察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有针对性。要针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视察情况,认真加以分析评价,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所提建议意见要针对存在问题,重点突出、目的清楚、要求明确、措施具体,使视察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是有指导性。人大组织视察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检查,也是对他们工作的有力支持。因此,提出的建议意见要有指导性,能够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指导或启示作用。

三是有可行性。视察报告力戒报喜不报忧、缺乏实际、难以操作,所指问题要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又符合客观规律和当地实际,具有可行性。这样,“一府两院”在具体操作和实施中才能有的放矢,达到预期目的。

四是有超前性。要走在“一府两院”的工作前头,根据视察情况,联系实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合理建议意见,督促其工作的有效开展。

十、人代会组织服务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认真做好人代会组织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人代会召开前,主要准备以下工作:

⒈编印代表名册;

⒉准备选举工作材料:一选举办法(草案)二各项候选人说明三各项候选人名册四各项候选人名单五监票人名单(草案)六计票人名单(草案)七代表联合提名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⒊设计、监印各种选票;

⒋设计选举所需的各种表格;

⒌拟定每次会议主席台座次;

⒍设计、印制全体会议和出团会议人员签到和统计表。

第三条人代会召开过程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⒈会议报到前,将各代表团名单、列席人员名单、各代表团列席人员名单、特邀人员名单、代表变动情况的说明、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代表团接收列席人员通知、出席人数报告单、代表团出席会议报表等材料交材料分发组,将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各份送秘书处。

⒉各代表团报到时,做好签到工作。

⒊预备会议之后,将主席团和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副秘书长名单、选举办法草案等送秘书处。

⒋每次全体会议前分钟,安排好主席台座次,并做好人员签到、人数统计工作,将出席会议代表人数送秘书处。

⒌每次全体会议及主席团会议前,安排好主席台座次。

⒍选举工作前,提前通知组织部做好关于候选人建议名单的说明等工作。并将候选人简介发各代表团。

第四条选举工作中,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⒈认真核对人数。各代表团负责选举的工作人员要分别在会议前将本团的代表总数,其上几人,台下几人,请假几人,都要认真清点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填写好《代表出席情况报告单》,经团长签字后,组织代表入场时,报大礼堂门口大会签到处。

⒉组织代表入场。各代表团分别在礼堂东侧门口前集合,与会代表须列队入场。入场前各代表团排成单行,选举工作人员要按照报告的人数,逐人清点,核实无误后,经大会签到处同意后再按顺序入场。

代表和选举工作人员,须佩戴代表证和选举工作证。版权所有

⒊清点核实入场后的人数。代表入场完毕后,大会选举工作人员要按座区进一步清点核实人数。各座区实际就座的人数要与各代表团报告的出席人数相符,发现不一致的,要立即查找原因,核实准确后,报大会主持人。

⒋分发选票。大会宣布正式开始后,各座区工作人员要根据大会主持人的安排,采取逐排逐人发放的方式分发选票。

⒌代表投票。大会宣布开始投票后,各座区和主席台工作人员要引导代表按顺序投票。会场一般设三个票箱,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投号票箱,东座区代表投号票箱,西座区代表投号票箱。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然后由主席团成员投票,最后是台下坐区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一、述职评议工作程序

述职评议工作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形式。述职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条述职评议人员的范围:

下列人员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向市人大常委会作述职报告,并接受评议:

⒈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和其他组成人员;

⒉市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

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第二条评议的主要内容:

⒈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

⒉贯彻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⒊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⒋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⒌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⒍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情况。

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应主要报告个人所做的工作。述职人员应根据述职评议内容的要求,报告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情况。述职报告要强调“自我”,对所做的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汇报,避免将述职报告写成单位工作总结或经验介绍材料。

第三条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述职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要对其进行评议。评议对象由主任会议确定,并提前两个月通知本人。任现职未满一年的或一年之内将要退休的干部一般不安排述职。

第四条凡经确定的评议对象,应当按照本程序有关规定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评议会议上述职,接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评议,认真听取评议发言并回答有关询问。

第五条参加评议的人员,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主,也可邀请部分省、潍坊市人大代表参加。

第六条参加评议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调查、检查、视察等形式,广泛听取市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了解评议对象的情况,准备好评议发言材料或调查报告。

参加评议的人员需要查阅有关案卷或者资料,被评议人员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评议工作应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评议中对评议对象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要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八条评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可邀请评议对象的行政主管领导和所在机关的副职及该机关所属单位有关负责人列席。版权所有

第九条评议会议的主要程序:

⒈评议对象做述职报告;

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进行评议发言;

⒊会议对评议对象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条评议会议结束后十日内,市人大常委会将评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给述职人员本人,同时送交市委组织部和有关机关,作为对其考核、使用的依据。

第十一条评议对象应在收到评议意见后的二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第十二条评议对象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机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对依法办事、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评议对象,市人大常委会可建议有关机关、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群众意见较大的评议对象,市人大常委会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不称职或问题严重的,将按法定程序予以免职或。

十二、质询案、特定问题调查程序〖〗

第一条为保障市人大代表的质询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各工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第三条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即质询哪个部门,质询什么事情,为什么质询。

第四条召开大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大会全体会议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在主席团会议或者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提质询案的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发表意见;主席团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答复质询案的情况报告印发会议。

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由主席团印发会议或者印发提质询案的代表。

第五条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第六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

第七条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大会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是否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提请全体会议通过。

调查委员会就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写出调查报告。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听取调查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报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十三、接受辞职程序〖〗

第一条为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做好选举和任命的干部及市人大代表的辞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市人大代表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由人大常委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三条前款所列人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四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五条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以常委会文件对外公布,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须报经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十四、授予“人民勋章”程序

授予“人民勋章”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的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第一条“人民勋章”获得者,主要是本行政区域内功绩卓著的公民。

⒈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功绩卓著,或者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改革成果,以及在推动××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有特殊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⒉模范履行职责,带头秉公执法,廉洁勤政,无私奉献,人民群众公认并特别推崇的。

⒊自觉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事迹特别突出的。

⒋在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临危不惧,奋不顾身,为保卫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

⒌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功绩,在人民群众中享有盛誉的。

⒍其他事迹突出、功绩卓著的。

具备其中条件之一的,均可授予“人民勋章”。

第二条“人民勋章”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由乡镇街道和市直各系统负责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委、政府和各级人大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全市推荐-名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的简历、主要事迹,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查考核小组,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查考核,然后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投票测评,由主任会议根据审查考核和测评情况确定预备人选。

第四条市人大常委会将预备人选,分别反馈各推荐单位进一步征求意见,并请市纪委、市政府、市政协及政法委、计生委、环保局、局提出意见。确定预备人选后,报经市委同意后,在我市有关新闻媒体和本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第五条公示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正式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市人大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人民勋章”获得者,作出关于授予“人民勋章”的决定。

第七条授勋表彰时间可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第八条授予“人民勋章”活动,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

十五、任免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依法进行。

任免范围

第三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市人大常委会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依照法律有关规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

第四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市长提名: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或撤销其职务;决定市人民政府委、办、局的主任、局长的任免或撤销其职务。

第五条根据市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或决定撤销其职务。

第六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或决定撤销其职务。

第七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从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主任、市长、院长、检察长。决定检察长,须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第八条经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常委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须报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接受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

第九条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未被重新任命的,其职务自然免除。

第十条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由于机构撤销、本人调离本市或退休的,由原提请机关报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职务;机构各称变更的,由原提请机关报市人大常委会重新任命;任职期间去世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并由原提请机关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任免程序

第十一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提请机关在常委会会议召开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报告,并附任免呈报表和考核材料。

第十二条对拟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考试,对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及格的人员将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对拟任命的人民法院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由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政治、业务能力考察,并组织对其进行法律知识闭卷考试。对不参加考试、考试作弊或成绩不及格者、经考察测评认为其能胜任工作的得票率达不到%者,常委会会议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

第十三条对拟任命人员有反映或被举报有问题的,责成提请机关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结论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拟任命人员的考察中如发现足以影响其任职问题的,常委会会议不予任命或暂缓任命。

第十四条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要向主任会议报告对拟任免人员的考察、考试情况及初审意见,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提请人要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介绍拟任免人员的情况,说明任免理由。提请人因故不能到会,要委托副职领导人员到会作提请说明。

第十六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时,提请机关有关人员应当到会介绍情况并回答询问。如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被拟任命人员有足以影响其任职的问题,经主任会议讨论可建议提请机关撤回提名;提请机关也可以自行提出撤回提名。

第十七条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人事任免一般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以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

第十九条凡需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后公布。

第二十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由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一条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工作报告、视察工作、执法检查和述职评议等方式,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对不称职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应当免去或撤销其职务。

第二十二条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行政处分,提请机关应当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十六、建议办理工作程序

第一条为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所称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指代表书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对本市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三条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形式。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第四条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也可以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可以一人提出,也可以联名提出。

第五条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一事一案,事由明确,内容清楚,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第六条代表可以要求撤回本人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求撤回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其办理工作即行终止。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第七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召开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转办会议,分别交由“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在接到之日起五日内交承办单位办理。

第八条对于代表本人要求予以保密或者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可能使代表或者当事人受到打击、报复、要挟等行为侵害的,交办机关及承办单位应当为其保密。

第九条承办单位对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及时研究,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说明情况;属于市人民政府职责范围的,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协调,不属于市政府职责范围的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未经协调机关同意,承办单位不得擅自退回或转办。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第十条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本程序第七条的规定,分别由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有关机关、组织研究办理。

第十一条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单位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实行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确保办理质量。

对代表提出的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应当予以协调或者直接组织办理。

第十二条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凡属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抓紧解决;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列入今后工作计划或者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如实向代表说明情况。

承办单位对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者列入计划、规划解决的,应当在落实后再次答复代表。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答复意见不能落实的,应当及时向代表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期限为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交办机关同意,至迟不超过六个月答复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条件办理的,承办单位应当在会议期间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第十四条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件件给予答复。答复时由人大常委会驻会主任会会同政府分管副市长、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当面答复代表,征求代表意见,了解代表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

第十五条代表对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答复不满意的,由交办机关责成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重新办理时,承办单位应当听取代表意见。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市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

第十七条对代表提出的重要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由市人大常委会驻会主任分工,实行重点督办。必要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相关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当在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印发下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体代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第十九条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述职评议、跟踪督办、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

十七、执法检查工作程序

为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使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更富有实效,依照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我市的执法实际,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简称执法检查)程序作如下规定:

一人大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执法检查应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确定一个时期的执法检点。特别要加强对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的发展。

二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督促市政府及其部门、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及时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执法检查要有计划的进行。执法检查的计划应包括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组织、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的方式和要求等。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计划,由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在每年代表大会会议后一个月内拟定,报主任会议批准,印发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计划由常委会办公室通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四要本着精干、效能、便于活动的原则,组织执法检查组。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组由组长一人、成员若干人组成,由主任会议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中确定。检查组可分为若干检查小组,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必要时,也可邀请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参加。

五执法检查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的材料,并听取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汇报。

六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研究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支持执法检查组的工作,提供真实情况和其他必要的帮助。

七检查结束后,由执法检查组组长主持,写出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对所检查法律实施状况的全面评价;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等。报告必须客观真实的反映情况,不回避问题和矛盾。

八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由执法检查组组长向常委会全体会议汇报,并在分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上审议。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就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提出质询。必要时,常委会可作出有关决议。

九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由主任会议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有关机关应切实改进执法工作,并在四个月内将改进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向常委会做书面报告。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委会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再进行审议。

十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主任会议可以交由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向主任会议报告,主任会议可根据情况,要求有关机关限期处理,有关机关应及时报告处理结果。必要时,主任会议可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对特别重大的典型违法案件,常委会可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常委会不直接处理具体案件,具体案件应由法律实施主管机关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

十八、受理、转办及督办程序

一受理及转办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室对案件按以下程序受理、转办:

⒈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由工作室负责接待,填写来信来访登记表,然后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提出办理意见,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批转承办单位办理;

⒉对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的案件,由工作室进行登记,并按领导批示要求,转承办单位办理;

⒊对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案件,由工作室登记,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常委会分管主任批转承办单位办理。

二督办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力求做到对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待,督办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⒈工作室对下列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并登记,填写来信来访转办单:

一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

二上级人大常委会要求报告结果的案件;

三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反映的重要案件;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重点案件。

⒉转办单及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当面送达的方式,乡镇(街道)以挂号信的方式转承办单位办理,并填写《转办案件发文登记薄》,以备存查;

⒊除个别案情紧急、转办时有明确办理期限外,承办单位应在收到转办单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答复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室报告结果;

⒋承办单位对个别案情复杂,办理难度较大,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如期办结的,需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室书面报告办理进度或提出延期结案申请;

⒌承办单位结案报告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结案报告应以承办单位名义正式行文,一式三份报市人大常委会(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要一式六份);

二结案报告要注明市人大常委会转办案件的时间、函号、简要案情、办理情况及人意见;

三结案报告文字力求简明扼要,内容要有针对性,重点说明人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⒍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案件终止督办,作结案处理:

一人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报告表示满意,不再上访的;

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承办单位的结案报告审阅后无意见的;

三上级机关经审查后撤销或改变原判决、裁定、处理意见的。

三督办方式

⒈限期办结。各承办单位对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紧急案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一般督办案件应在两个月内办结。

⒉逾期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对逾期没有结案报告或进度报告的承办单位,每半年用《信息》进行一次通报。

⒊报告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室负责对承办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处理建议,报常委会分管主任阅批。经审查,对不符合督办程序规定的承办报告,退回承办单位重查并限期重新报告。

⒋当面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可责成承办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工作室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回答主任会议或室提出的问题。对一些重要案件的查处情况,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汇报并进行审议,必要时可以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⒌协调调度。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室对承办单位之间责任不明、相互推诿的案件进行协调;对疑难、复杂、长时间不能结案的案件由常委会分管主任或主任会议进行调度。

⒍抽查回访。市人大常委会建立案件抽查回访制度。市人大室不定期对转办案件进行抽查回访,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征求人对查处情况的意见,搞好情况总结、汇报,为市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服务。

十九、接待工作程序

一接来宾电话后,受话人要问清来宾的单位、姓名、职务及人数(其中女宾人数),到达时间,来访目的及要求等事项,由秘书长商请接待领导,确定接待标准。必要时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签批。

二分管秘书长协调制定接待方案,安排好食宿及活动路线,填写接待安排通知单,报有关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9篇:公务员选调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工作体系;工作程序;工作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为了推进人大制度建设,湖南省汝城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简称《监督法》)为契机,修订和完善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十九项规章制度,基本实现了依法依规履职,促使人大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优化人大工作体系

(一)突出工作重点,构筑科学的决策体系。为保障和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监督法》出台不久,县人大常委会及时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部分变更方案”等七个方面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人大常委会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情况”等十五个方面事项应当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必要时可以依法做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同时就议案或报告的提出、提请、时间要求等做了规定,使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界定更明确、更科学,审议更规范、更具体,程序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本届人大常委会就生态林业、文化生态旅游、文物保护、财政预决算、城市建设和管理、县城规划、镇村体系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形成决议、决定84个。

(二)严格工作程序,构筑规范的任免体系。为规范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对由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的任命提请、撤销、辞职程序、审议程序等做了规定。严格任免审查,注重人事任命前的考察、调查、公示等程序,严把考察考核关、民主测评关、法律考试关、社会公示关和审议任命关。本届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提请审议任命人员中未到人大常委会会场作供职发言的1人未予任命,不属人大常委会任命范围的2人不作任命,超过规定任命职数的2人延期任命,从而有力地维护了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的严肃性。

(三)务求工作实效,构筑完整的监督体系。近几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监督办法、拓宽监督渠道、规范监督程序,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实效。

一是对全面工作的监督。坚持半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中,“一府两院”向县人大代表分组通报工作情况,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同时,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上半年国民经济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坚持议案、建议意见交办制度: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并向代表报告。坚持调研、视察制度:每年10月组织部分代表分组视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大大改变了“代表代表,开会就了”、“会上做决定,会后难落实”的现象,促使“一府两院”工作在监督中落实。

二是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本届人大常委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21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各项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施行。

三是对专项工作的监督。结合汝城县实际,制定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44个。如2009年听取和审议政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政府在调整筹资标准和住院补偿规定上更便民利民,顺应民意,惠及民生。

四是对文件审查的监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出台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应列入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规范了操作程序,切实提高了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和监督工作实效。本届人大常委会共审查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86件,乡镇人大主席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7件。

五是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出台《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监督办法》,明确了对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司法单位的司法工作以及审判员、检察员、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办法。还规定县公安局每年报告对人民警察履职监督情况,县司法局每年报告对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人员从业监督情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司法工作监督体系。同时,完善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制订了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和抽选案件目录送交代表走访当事人的制度。由于开展了县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和抽选部分案件送交代表走访当事人、征求意见等活动,促进了县法院司法公开。2010年,汝城县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六是对任后履职的监督。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按规定向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并确定3至5人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汝城县人大常委会适时召开所任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履职座谈会。同时,每年组织一次对县人大常委会所任命“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进行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抽查,委托县审计局对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进一步增强了人大常委会所任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二、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完善人大工作程序

(一)明确规定强履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为保证和规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具备的知识、遵守的规定、参加的活动、履行的职责等做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责,人大常委会同县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联系等内容,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二)制定规则强规范,议事程序进一步细化。为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议事效率,县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人大常委会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交办和督办等事项从时间要求、参与人员、工作程序、督促落实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如从议案提出到交办督办,每个环节之间紧紧相扣,什么时候启动何种程序、决议决定如何贯彻执行以及未执行到位如何处理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规则》,人大常委会按程序对财政预算执行等进行了专题询问。为扩大议事的民主与公开,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证办法》,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五种情形举行听证,公开听取、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提供了更为广泛的参考依据。如在制定县城管理和城镇供水管理等两个办法时就分别举行了听证活动。

(三)落实责任强服务,会议程序进一步严密。为规范人大会议的服务工作,保证会议高效、有序召开,制定通过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程序》和《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工作程序》,在“会议筹备、会前准备、会议举行、会后工作”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时间要求上,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一次,春节前后举行;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双月下旬召开;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一般半月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临时举行的会议临时通知。会议审批上,规定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日期及主要议程确定,须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研究后,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上报中共汝城县委,县委批准后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的召开由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协调服务上,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开幕前的准备工作、会议的安排、各项组织与协调工作、决议、决定、选举公告公布”以及人大常委会会议包括“落实与会人员、会议材料、会场布置、会议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一系列事项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人大会议有序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审议决议上,规定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须将6个法定工作报告分别寄送代表讨论修改,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对6个法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按代表团讨论和形成审议意见。人大、政府等6个法定工作报告审议情况连同建议意见编写成《大会简报》,分送代表和在人大网站上公布。大会报告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修改后再表决通过。同时,“一府两院”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和简报中的建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半年后向代表报告工作时一并报告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及简报中建议意见办理情况。为强化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推行了部门预算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制度,并逐年增加审查单位数量。2012年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单位由2011年的10个增加到30个。

三、依规理顺各方关系,健全人大工作机制

(一)着眼拓宽渠道,落实联系代表长效机制。为加强对代表的联系,改进和强化代表工作,提请中共汝城县委批转了《中共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出台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员、县人代会选举产生的“一府两院”领导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一是明确县委正副书记、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人重点联系县人大代表4名以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每人重点联系人大代表3名以上,县人大“一办五委”对口联系县人大代表不少于8名。二是规定积极为代表提供履职活动平台,促使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一至两次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者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调查视察,每届内至少列席一次县人大常委会、参加一次法院庭审旁听活动,并参加代表走访司法案件当事人活动,了解司法公正情况。三是对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及保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这些规定作用下,“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加强了同代表的联系;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会等重大会议和调查研究、检查视察等也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

(二)着眼工作协调,形成机关联系互通机制。为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间的相互联系、工作协调,提请中共汝城县委批转了《汝城县人大常委会、汝城县人民政府、汝城县人民法院、汝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制度》,形成了“对口联系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制度、会议联系制度、议案提请制度、文书处理制度、来信来访处理制度和重大活动开展制度”等八项工作联系制度。并于每年年底召开联席会议,回顾总结过去一年工作,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下年度工作要点方案的意见,研究讨论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从而使得人大常委会工作与“一府两院”的工作有机衔接,人大工作更为有序和顺利开展。

(三)着眼代表履职,健全代表联系选民机制。为促进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深系选区选民和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制订了《汝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提请县委批转了《中共汝城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就县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闭会期间的活动等内容做了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了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和群众、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言献策、建功立业”等活动。县人大代表通过深入选民、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和收集情况,作用发挥明显。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并由大会列入的议案10件,建议、批评、意见696条,极大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的开展。

(四)着眼整体连动,完善机关组织管理机制。为确保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各办(委)及县乡两级人大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大工作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根据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制定全年工作要点,并修订当年机关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通过制度和办法的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各办(委)工作职责,使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人大常委会的履职行为、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工作有机衔接。同时,及时修订县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全县乡镇人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不断完善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的管理,切实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人大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促使全县人大工作在创新中有序发展、前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