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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述责述廉报告精选(九篇)

纪委述责述廉报告

第1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纪委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四都镇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一年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1、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一年来,通过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坚决防止“七个有之”情况发生。

2、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同时做好其他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做到政令畅通,在落实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性变通,让上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自觉作党的忠诚卫士,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3、保持对党忠诚。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行党员职责,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严格执行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抵制拉班结派、“团团伙伙”、“阳奉阴违”、“山头主义”等违纪行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维护中央权威,特别是在涉及重大原则立场、观点等方面,与党中央保持同频共振,坚决与各种不正确言行作斗争。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1.坚定方向抓落实。牢牢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把维护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把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四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切行动听党中央指挥,各项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坚持宽严相济。旗帜鲜明地保护想作为的人,教育慢作为的人,惩处乱作为的人。聚焦为官不为、新官不理旧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敢抓敢管,用好问责利器,一年来镇纪委对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通报批评3人,提醒谈话1人,以问责倒逼风气好转、工作推进。

3.深化正风肃纪。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形成强烈震慑。驰而不息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力配合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通报曝光。把监督的制度笼子织得更密,把监督重点抓得更准,把监督合力聚得更强,坚决堵住制度漏洞。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学好政策、学好理论。一年来,我始终将学习放在首位,在积极参加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上级纪委举办的有关培训班的同时,我认真学习了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条例》,从政治上不断提高自己,理论上不断丰富自己,为搞好纪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2.抓好基础,打造一支素质硬、能力强的纪检监察队伍。队伍是完成任务的基础,根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我按照县纪委的安排,严格落实“三转”,把力量集中到主责主业上。在镇党委大力支持下,选优配强纪委干部,执纪力量得到加强。进一步完善谈话室、监控室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完善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各项监督执纪工作规范开展。去年省纪委来我镇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我镇纪委组织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3.抓好纪律审查工作。坚持节奏不改,力度不变,尺度不松的工作态度,持续发力加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年来共初核了结信访件4件,问题线索7条,自办案件4件,其中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案件2件,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3人。同时,我镇纪委结合“四访四查三落实”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五个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到群众中访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我在工作生活中,能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各项纪律规定。从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权利为个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利用职权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没有公款旅游和出入娱乐场所等现象。能积极履行廉政承诺,自觉营建廉洁清正的家风。没有出国(境)学习考察旅游等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1.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认为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无所谓,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扎实。虽然镇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行为趋于表面化,实际操作存在着很大随意性、不够严肃认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缺乏主动性、针对性。

3.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完善。尽管能够坚持按时传达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并积极抓好检查落实,但在贯彻责任追究制度方面,仍然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形成一套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的责任追究办法。

4.个人廉洁自律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经过认真反思,觉得自己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上还不够深入,在工作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不够及时,在一些场合碍于情面,参加吃请的现象还偶有发生。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反省自己的镜子,长期坚持、常抓不懈,树立更崇高的工作目标和人生目标。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清规戒律”,切实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摒弃各种诱惑,解决好理想信念问题。继续强化理论学习,不断用新知识、新文化武装自己的头脑,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创性工作,不断增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尤其要将理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第2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我叫××*,男,生于××*年××*月××日,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助理会计师,现任××*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纪委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支持下,带领全镇各党总支、支部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使所分管的纪检、监察、版权所有、工会、审计、移民等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工会等领导的充分肯定。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一年的工作做以汇报:

一、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一年来,在市委和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和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市镇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协助党委抓好“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抓好党建促进经济发展的两手抓,两不误,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他们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立场上的坚定,始终忠诚于党的事业,保持党的先进性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通过上廉政党课,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两上条例及党纪法规,全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为营造地方经济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政治条件。版权所有

2、认真抓好案件查办工作,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指示精神,为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保护好来信来访者和上访人员的合法权利,切实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我们制定了工作文明接待的四项制度,建立镇文明中心接待室1个和镇基层文明接待室15个。一年来,全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转查办案件63件(次),件件均高标准、高质量的办结,为保持一方的政治稳定,给上访者以满意答复,为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事业的进步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认真抓好源头治腐及纠风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监察局的有关指示精神,加大源头治腐和行业纠风的力度。两年来,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行效能监察,清退违规违纪资金1.8万余元,通报批评两人,充分发挥农村审计站的职能作用,对全镇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和重点审计,按照组账村管和村账站管和农村财务双代管的要求,共审计清退各类违规违纪资金达4.5万余元,处理违纪人员7人。以教育卫生为主的农村行业纠风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后无违规收费现象,卫生系统规范医护人员的从医行为,无违规收费或红包现象,规范医疗执法队伍建设,一年来共查处劣质假冒药品、食品达60余品种,销毁价值近1万元,使食品、药品市场价格稳定,群众十分满意,维护了全镇人民的身心健康。

二、所分管的工会、移民和联系点及中心工作

工会工作按照党在新时期的工会政策,一是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全镇范围建立卫生、农业宣传、政法财贸、××*社区、市直场部五个基层工会委员会和工会联合会。二是配好班子,落实政策,成立了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及内设机构,有主席、副主席、秘书、委员等职务,先举产生了基层工会主席、委员班子。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工作。要求各基层工会按照工会法的有关要求,登记工会会员,并按工资总额的2%提取活动经费并上交部分资金,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健全制度,强化职责。按照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订制度,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为经济发展服务。驻村工作,积极帮助××*村解决长期困扰发展的饮水难问题,向上争取水务局、扶贫办、项目办等单位求得支持,尽快立项解决,已引起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列入规划,正在测量施工中。二是帮助村支部一班人,理顺思路,谋求发展,对村组销售柑桔难的村组出路进行维修改造;三是协助村对阶段性中心工作如病虫害防治、石漠化治理、公路改造、税改、计生、畜禽防疫等工作均督办到位出色完成。服务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做到有力有度,都收到较好效果,受到广大干群好评。

三、加强党性修养,更好为民服务

第3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一)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述责述廉主要内容

(一)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1、按照要求规范自己言行情况;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加强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情况;

3、抓班子、带队伍,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4、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情况。

(三)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反对“”等情况。

(五)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情况

1、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中央和省、市、县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情况;

3、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执行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廉政谈话等制度的情况。

(六)涉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七)个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三、述责述廉形式

述责述廉对象除在本乡镇、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会上述责述廉外,还需向县委述责述廉报告,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一)向县委述责述廉报告

述责述廉对象每年1月向县委书面提交上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县委领导审阅后,有明确批示意见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根据批示精神认真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委汇报。

(二)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1、确定对象。县纪委每年选取一定数量述责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口头述责述廉并开展评议。

2、述责述廉准备

(1)提前3个月通知述责述廉对象,明确具体要求,有关人员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县纪委委员根据需要分成若干调研小组(每组负责1名述责述廉对象),审阅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评议意见。

3、大会述责述廉

(1)召开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对象在大会上述责述廉。

(2)现场质询。述责述廉后,县纪委委员根据会前调研情况,向述责述廉对象进行现场质询,被质询人应当做出解释。

(3)民主测评。全体纪委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4)现场反馈。民主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评议结果。

4、总结汇报。县纪委向县委报告述责述廉工作情况。

四、述责述廉结果的运用

(一)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及测评情况,记入述责述廉对象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民主测评为“差”等次超过三分之一的,由县委进行约谈。对民主测评为“一般”以下等次超过三分之一的,由县纪委进行约谈。

第4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干部自警、自省、自律为基础,以个人自查、民主测评、组织监督、整改提高为措施,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为目标,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新途径和新机制,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2、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提出问题,制定措施,增强述职述廉活动的针对性。

3、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找准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积极整改,务求收到实效。

三、对象范围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乡镇党委、政府科级领导干部;县委各工作部门科级领导干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科级领导干部;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各人民团体科级领导干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科级领导干部。

四、方式方法

采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述职述廉和县委统一组织集中述职述廉相结合。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进行述职述廉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由乡镇党政“一把手”、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一把手”进行会议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对象现场抽签确定,乡镇和县直部门均不少于5人。

五、内容要求

1、本年度履行领导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及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情况。

2、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的情况。

3、本年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及中省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情况。

4、遵守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上述内容,认真准备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具体实在,言之有物,简明扼要。班子主要领导的报告不超过4000字,班子成员报告不超过3000字,个人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领导班子也要就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纪委。

六、程序步骤

1、征求意见,准备报告。述职述廉考核之前,述职述廉对象要根据各自分工,深入村组和分管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工商户,收集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述职述廉专题报告。述职要讲个人出了什么思路,干了什么实事,解决了哪些问题,存不存在不廉洁行为,切忌写成单位的工作总结。述廉要严肃认真,不回避问题,不一语概括。

2、述职述廉预告。在考察考核工作开始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按考察组通知要求,对述职述廉工作进行预告,公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别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建议和意见。预告期不少于七天。乡镇除在集镇、街道张贴预告外,还要在广播上进行播放。

3、召开述职述廉大会。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副乡镇长在乡镇党委(政府)全委(全体)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党委委员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乡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不是委员的乡镇领导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站所负责人、乡镇机关全体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

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机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上报告情况,其他班子成员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参加人员:所有党政班子成员、工会成员、行政管理人员、所属科室(含车间)等中层负责人。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不属班子成员的科级领导干部可不在大会上述职述廉,但必须向大会提交述职述廉书面报告。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搞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确定会议时间。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派员参加会议。

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召开。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大会参会范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各组长及成员,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县纪委各委员、各室主任,由县廉责办确定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群众代表。

4、现场提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或者依据廉政法规制度的规定,统一制定简明扼要的问话提纲,在述职对象会议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统一组织现场提问,由述职对象分别回答。

5、民主测评。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发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状况测评表》(分廉洁、基本廉洁、不廉洁三个等次)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测评表》(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无记名方式划票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既参加所在党委(党组)组织的述职述廉考核又参加县上组织的集中述职述廉考核的科级领导干部,其民主测评情况按照60%、40%的比例分段计算后相加即为最终结果。

6、廉情公示。科级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在所在单位办公场所开设公布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收集意见和建议。

7、汇总上报。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汇总情况分别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报告述职述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通过一定方式向科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党委(党组)反馈民主测评及公示期间群众的反映。

8、认真整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班子方面的问题,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研究整改措施,及时整改纠正并将结果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反映出的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由党委(党组)负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采取诫勉谈话等方法督促帮助改正。

七、组织实施

1、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在所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负责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2、述职述廉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八、结果运用

1、科级领导干部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根据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县委审定。

2、科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要记入本人廉政档案或人事档案,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3、对述职述廉中反映出的班子和干部履行职责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督促整改。对群众公认的廉勤兼优、实绩突出的科级领导干部予以表彰和重用;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的要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对经查实有重大违纪问题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惩戒,确保述职述廉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第5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文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述职述廉原则

(一)立足教育原则。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二)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增强述职述廉评议活动的针对性。

(三)群众路线原则。相信和依靠群众,诚心诚意地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四)注重实效原则。通过述职述廉评议活动,实实在在地解决领导干部在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查,整改纠正,务求取得实效。

三、述职述廉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单位的市管领导干部;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各单位的市管干部,述职述廉的时间分别在届中(即第二年)和换届前一年(即第四年)在规定范围各开展一次。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20*年述职述廉按照浙纪[20*]46号文件要求继续进行。以后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时间开展述职述廉。

(三)各县(市、区)和市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应事前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

四、述职述廉内容

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述职和述廉两个方面。述职重点报告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述廉重点报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自身廉洁自律情况。述廉主要应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必须严格执行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规定为基本依据进行对照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工作程序

述职述廉制度是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执行该制度时,要按照以下五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由各地各单位党组织结合自身的情况作出规定。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三)廉情公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党内事务的民主和公开程度,使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执政活动、从政行为有比较详细、具体的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专题报告由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通过适当途径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一周,并对外公布征求意见专线电话,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收集和反馈意见。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收集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述职述廉以后,上一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年的年度考核组织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统计汇总工作由上级纪委和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执行述职述廉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

(五)报告工作情况。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应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结束后15天内,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并抄送纪委和组织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实行述职述廉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提高贯彻执行该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组织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针对问题,进行整改。对述职述廉中涉及班子的问题,由党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争取群众的理解。对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领导干部,上级纪委和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各地各单位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作为今后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第6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千万别“跑题”

在一些领导干部眼里,述职述廉就是“业务总结”,对抓党建和廉洁自律情况,要么轻描淡写、要么干脆避而不谈,大大削弱了“党内监督”的本来意义。

2016年11月,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述职述廉改为述责述廉,一字之差体现的是对所述内容的清晰界定。

述责,要对照问责条例规定的6种问责情形,重点讲清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述廉,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和党纪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这就是说,述责述廉述的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执行廉洁纪律情况,如果述成业务工作,可就“跑题”了。

要注意的问题

1、要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

2、要突出重点,切忌报流水账。

3、要情理相宜,切忌考虑个人。

4、要语言朴实,切忌虚饰浮夸。

5、要分清成绩,切忌含糊不清。

“六个必须”

1必须准确理解述责述廉的内涵

述责述廉包括“述责”和“述廉”两项要求。“述责”述的是领导干部履行自身职责特别是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述廉”述的是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执行廉洁纪律的情况。述责述廉体现了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以及同级之间相互监督相结合。

领导干部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本身就是接受组织监督;班子成员和其他与会同志对其进行评议,体现了同级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2必须要规范述责述廉的形式

《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述职述廉,《条例》则规定每年都要述责述廉,更加突出监督的日常性和及时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要求述职述廉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条例》则要求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

这一变化来源于基层的创新,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大大扩大了述职述廉的范围,效果良好。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参与人员更多、知悉范围更广,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强化监督,让领导干部接受更广泛的监督。

3必须要注重评议环节

接受评议是述责述廉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对更好述责述廉的一种检验和督促,是避免述责述廉流于形式的制度设计,是对监督制度的再监督,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与会同志的评议。

4必须要突出述责述廉的重点内容

“述责”的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这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述责”是将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的有效手段。《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了6种问责情形,反过来讲这些内容也都是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职责,“述责”时除重点报告《条例》规定的3项内容外,其他内容可参考《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

“述廉”应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规定的廉洁纪律,逐条报告执行这些规定的情况。

5必须要将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洁档案

述责述廉本质上是个人将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是对组织的承诺,是对党忠诚的基本要求。无论述责还是述廉,都要全面如实报告本人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载入廉洁档案便于需要时有据可查,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和震慑,有利于督促领导干部全面如实述责述廉。

6必须将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7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上述人员中,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只作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工作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此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结合,不再单独进行。

(三)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市和省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时,委托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2000]58号)为基本依据。

(二)各级党委(党组)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或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党委(党组)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纪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四)报告工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抄送纪委和组织部(各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指导。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各级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同时,又要注意与已有的监督制度相衔接,形成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整体合力。

第8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整体水平。

二、对象和时间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省直党政机关的省管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上述人员中,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其他领导干部只作述廉报告。

(二)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工作同时进行,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在届中、届末考察时,此项工作与领导班子成员述职结合,不再单独进行。

(三)述职述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各市和省直党政机关召开述职述廉会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派员参加;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作年度总结述职述廉报告时,委托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意见》(浙组[*]58号)为基本依据。

(二)各级党委(党组)可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增加有关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述职述廉内容。

(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工作程序

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认真整改”四个步骤扎实进行。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或述廉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

(二)召开会议。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原则上按照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确定,党委(党组)认为需要时,可适当扩大。

(三)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评议表、测评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纪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

(四)报告工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本地区、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及领导干部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统一报上级党委,抄送纪委和组织部(各三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下级党政机关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指导。各级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上级纪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

(二)发扬民主,突出整改。应通过一定的方式提前让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人员了解述职述廉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以便于监督。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综合分析,运用成果。各级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的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中。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第9篇:纪委述责述廉报告范文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持之以恒地促进八项规定和地方党委相关规定的落实。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作风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积极与审计机关党组主体责任专门机构、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与协助,加强对中央、地方党委和审计机关党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审计机关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根据作风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加强研判、分析和调研,一方面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向审计机关党组提出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根据审计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和处室职责分工的实际情况,按照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的要求,积极协助审计机关督查机构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努力推进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2.加强“”问题的严肃查纠。对“”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反复抓、抓反复,并不断加强、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既要敢于及时制止和纠正,又要严肃执纪、严肃处理,努力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查出的违反“”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始终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格审查和严肃处置党员干部违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2.不断强化纪检职能。不断拓宽举报渠道,重视举报案件的受理,加强举报工作制度规范建设,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第一时间上报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

3.提升案件查办功效。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机关执纪执法协调机制,努力发挥执纪执法的整体效能;加强纪检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注重典型案件的动因剖析,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和防范措施,努力发挥查办案件对治本的推进功能。

二、关于聚焦主业、履职尽责措施的构想

(一)加强教育防范。一是教育引导。及时收集上级纪委曝光案例或身边典型案例,坚持每月传输给审计机关各处室,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根据审计工作程序重要节点,通过审前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议宣读纪律、审中检查督促提醒等形式,开展审计工作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根据形势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实际,集中组织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二是营造氛围。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办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廉政宣传滚动视频、廉政书屋或书架、审计廉政文化长廊、廉洁审计大讲堂等廉政宣教阵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教育,推动审计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二)适时约谈询问。一是定期约谈。对审计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进行1-2次约谈,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重要处室和岗位领导干部每年进行两次约谈,督促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及其措施。二是及时询问。对群众来信来访较多、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结果较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成绩较差,以及在监督检查和审计回访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处室,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强化督促检查。一是督促自查自纠。通过提醒和检查,督促审计机关各处室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堵塞工作漏洞,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强化动态监督。紧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强化动态监督,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结合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审计进点会上宣布廉洁审计纪律要求、审中现场检查、审后上门回访等工作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置腐败或不廉线索。

(四)实行工作报告。一是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向上级纪委报告年度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适时提醒审计机关党组每年向纪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二是按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报告。每年1月30日前向纪委专题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对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研究并积极整改。三是主动接受上级纪委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贯彻并积极配合纪委关于定期报告、专题报告、即时报告、约谈、处置和反馈等制度的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更好地聚焦主业、履行职责。

(五)开展述廉述责评议。一是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适时提醒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规定和要求述廉述责,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等职责情况,接受评议和测评。二是开展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对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要求每年在全体党员干部会议(纪检组会议、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上进行述廉述责1次,重点报告个人廉洁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测评。三是将评议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用。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评价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实行“一案三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一要调查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的执行情况,二要调查涉案处室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三要调查涉案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岗位廉政责任、相关领导的领导和管理责任、相关领导和监督人员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一经查实,一律追究应负的相应责任。

(七)接受办案考核。一是及时上报办案情况。对于查办的各类案件,及时向纪委报告办案情况及结果。二是自觉接受办案考核。对于复杂、疑难案件的办理,及时纪委报告难度、原因及相关案情,并自觉接受纪委的办案考核和指导。

三、关于多措并举、强化保障措施的思考

(一)加强组织协调。一是纪检组应当积极主动向纪委和审计机关党组请示汇报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接受纪委对纪检组工作具体督促和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建立和不断完善日常沟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办案、案件反馈等工作制度机制。

(二)整合监督信息。一是审计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加强反腐败工作舆论引导,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快速处置媒体和网络舆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信件、电话、来访、网络、举报箱等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健全通畅的审计现场《审计公示》、《廉洁审计情况反馈表》、与被审计单位及其派驻的纪检监察等机构对接沟通、审计现场检查、审后回访被审计单位等信息渠道。

(三)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地方党委要求,提醒审计机关党组和督促处室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制度和权力公开、党务政务公开、管理公开制度;二是完善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办法,用制度确保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三是探索处室负责人监督方式方法,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并将监督项目、方式、进度等内容纳入其中;四是进一步完善审计“三项禁令八不准规定”、审计组廉洁审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廉洁审计承诺书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廉政监督员的廉政工作职责以及各处室廉政建设信息员的岗位职责;五是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建立和不断完善案件线索处置分类和流程,及时审查、规范管理;六是制定典型案例剖析通报、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丰富反腐倡廉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努力打造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不易腐的制度“笼子”。

(四)落实改革措施。一是按照中央和地方纪检体制改革要求和统一部署,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二是强化纪检组服从纪委领导的意识,积极投入办案体制机制试点和推广工作,查办案件以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审计机关党组报告的同时必须报告纪委;三是积极配合落实上级纪委创新纪检干部管理制度,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服从纪检干部上下流动和横向交流的常态化机制要求;四是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有关纪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的部署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