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售后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售后工作汇报

第1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 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12)《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17、违反上述规章制度,视情节罚款10—100元

一、 总则

为了更好的对公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销售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形象,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流程与制度。所有的销售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流程与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销售部经理对所属销售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销售部经理职责

1、 对销售任务的完成情况负责。

2、 对回款率的完成情况负责。

3、 对本部门员工制度执行情况负责。随时对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和指导,向公司提出对员工的惩罚和奖励建议。

4、 对本部门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每周定期对过去一周所发生的重点业务及技术问题组织大家进行讨论和学习。

5、 对本部门办公设备和车辆的使用及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奖惩建议。

6、 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度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日工作计划,并负责监督计划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的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建议。

7、 对本部门工作严格负责,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协调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对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对本部门各员工出现的所有问题负有连带责任。

二、 销售部工作流程

1、拜访新客户与回访老客户流程

1)销售员按照销售考核指标自行设计和计划个人月、周和每天的客户拜访计划以及书面记录每天工作日志

2)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向销售部经理汇报下周的客户拜访重点计划情况,并接受销售部经理的指导,并最终确定下周客户拜访与回访的重点

3)销售员按照客户拜访计划对客户进行拜访与回访

4)在拜访与回访结束后,应将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正确填写《目标客户基本信息情况统计表》

5)销售员在每周六上午的工作例会上将拜访与回访信息向销售部经理汇报

6)销售部经理对销售员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安排

2、产品报价、投标的流程

此项流程主要针对外协产品及政府农业管理部门统采的产品

1)销售员在得到用户询价或招标的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汇报,由部门经理决定是否参加比价或投标(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2)对用户的询价书或招标信息进行整理(必要时由采购部和技术部协助)

3)技术部对疑难产品的型号、技术参数进行协助和支持

4)采购部对重点产品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交货期进行调研

5)销售部经理对最终报价或标书进行审核(重大比价或投标需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进行打印

6)制作出正规的报价单或投标书,装订成册盖章后发出参加比价或投标

3、商务谈判与签订合同的流程

1)销售员在给客户报价或投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商务谈判

2)销售员在与客户商务谈判的过程中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通报相关情况(重大合同需向公司领导请示)

3)与原报价或投标文件发生偏离的任何技术和商务条款需经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再次确认

4)待销售部经理或公司领导将所有问题均确认后方可签订销售合同

5)正式《销售合同》经销售部经理确认后由销售内勤于当日保管存档

6)对于因客户原因无法签订正式《销售合同》或客户电话/传真通知订货的必须由销售部经理(必要时向公司领导请示)确认后方可执行

4、发货流程

1)销售员或分部销售内勤根据《销售合同》填写〈需货申请单〉

2)〈需货申请单〉经分部经理审核确认后上报销售部

3)由销售部经理审核《销售合同》及〈需货申请单〉

3)由销售内勤根据销售部经理审核的〈需货申请单〉开具《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4)库管办理出库手续

5)将客户签字的《客户确认单》交销售内勤存档

5、回款流程

1)销售员催款

2)销售员填写收款申请单

3)销售部和财务部确认

4)反馈给客户

5)客户回款

6、开票流程

1)销售员填写开票申请单

2)销售部审核

3)财务部开票

4)交客户签收

7、售后服务流程

1)接客户售后服务申请,由销售部经理确认

2)销售内勤填写《售后服务申请表》后发给技术部

3)技术部和客户沟通

4)技术部将服务状况、处理结果反馈给销售部经理及内勤

5)销售内勤与所属销售员进行内部沟通

8、退货(换货)流程

1)客户提出申请,由销售员报销售分部经理确认

2)由销售员核对欲退货(换货)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

3)由销售员配合技术部鉴定退货(换货)产品的真伪

4)由销售分部将核实无误后的《退货详单》即红字的(需货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

5)由销售内勤根据审核的《退货详单》开具红票的《销售出库单》并将第二联交与库管

6)库管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三、销售部管理制度

1、对所辖区域内所有经销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销售员必须了如指掌

2、销售员不能私自收取经销商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3、销售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销售费用需事先向销售部经理请示

4、销售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事先征得销售部经理的同意,并由销售部经理指导谈判的过程

5、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求必须在征得销售部经理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6、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7、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若无正当理由销售内勤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8、销售内勤开出的〈销售出库单〉内容要详细、准确。因开票内容不正确或错误而造成损失的,由销售内勤承担责任

9、销售内勤对用户的收货凭证或发货凭证要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对送给用户的发票及取回的支票、汇票要登记鉴收。与用户的所有往来合同、账目、清单均应分类整理保存,销售员不得私自保管。

10、所有的出库申请及开票申请销售内勤要及时存档

11、销售内勤应每日向财务部了解回款情况,及时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杜绝错帐、坏帐的发生

12、对于收到的支票、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销售内勤要在当日将相关票据交财务部签收

13、销售员应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与客户核对往来账目,并将结果报告销售部经理,并通报公司财务部

14、对于不能解决的现场售后服务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销售部经理汇报,由销售部经理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协调解决

15、销售内勤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上一月的所有《销售合同》原件编号整理成册

16、销售部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以下各种报表

1)周工作计划表

2)月工作计划表

3)销售情况周统计表

4)销售情况月统计表

5)销售员工作周统计表

6)销售员工作月统计表

7)市场状况周统计表

8)市场状况月统计表

9)经销商进货情况统计表

10)区域销售情况统计表

11)每月经销商管理汇总表

第2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一、目前九江市银行结售汇业务准入管理的几点问题

2007年4月17日,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程序,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银行即期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7)20号),对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方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由核准制准入管理改为备案制准入管理,即由外汇管理部门事前审批改为由银行上级部门授权,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结售汇准入方式的改变在降低了结售汇市场准入门槛、减少了审批程序、有效促进了银行结售汇业务开展的同时也给金融机构及地方外管支局两者的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第一,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银行对该业务的理解程度不深决定其业务申请前后工作不到位。

一是盲目申请。由于《通知》把银行分支机构经营结售汇业务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大大降低了结售汇市场准入“门槛”,考虑到满足外汇业务市场竞争的需要,银行往往在申请时贪图“大而全”,在申请时不做可行性研究,盲目的将即期结售汇业务、远期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等资格一次性全部备案,忽视了对其自身的人员配备、会计设置、网络条件等软硬件设施的审视,部分金融机构在其条件根本不到位的情况下仍仓促申请结售汇业务,且申请之后根本没有真正开办此类业务。以九江市为例,截至目前,九江辖区已备案的金融机构 家,实际经营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家,有 家金融机构根本未真正开办此类业务。

二是轻视信息变更备案。根据文件规定银行在经营结售汇业务期间,如发生机构更名、营业地址变更等情况,应在机构信息变更确认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及其分支局办理变更备案;银行停止经营结售汇业务,应提前20个工作日,由停办业务行或授权其开办结售汇业务的上级行办理备案。但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银行往往仅对取得即期结售汇经营资格较为在意,后续若发生名称、地址、金融许可证编码等信息的变更时银行只注重向银监部门报批,忽视向外汇局报备,备案超限期办理时有发生,有些银行网点甚至在外汇局市场准入回访时才发现还未报备。根据调查,九江市辖内共有 家机构应及时办理结售汇市场退出手续而未办理,占全市机构的 。究其原因一是银行自身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二是外汇局尚无有效的渠道加以掌握和了解这些信息,即使银行不向外汇局办理备案,外汇局也无从知晓。这种主要依靠银行自律进行备案管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管效果。

三是轻视日常培训。根据调查,目前各银行结售汇业务从业人员本身素质不高,除了传统的老牌外汇银行中国银行业务人员素质较好之外,其他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银行从业人员普遍业务素质不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各银行又普遍忽视内部再培训,对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不利用培训加以改善,听之任之,使得结售汇业务的相关规定不能及时传导到位或外汇政策传达不及时,一些新开办业务的金融机构甚至出现结售汇统计数据归类错误、金额错误等情况,造成外汇局监管难度加大。

第二,从地方外管支局的角度来看:后续监管手段落后难以应付日渐复杂的后续监管要求。

一是结售汇备案信息化建设进程缓慢,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目前基层外管局主要采取手工操作,通过手工台账及纸质资料备案的方式来完成对备案机构数量、信息更改、退出等事项的统计和汇总。随着结售汇业务的日渐发展,纸质资料的弊端日渐明显,在日常监管中对庞大的备案机构无法进行快速查询和汇总,各机构变动信息较难理清、查找,给市场准入工作的后续监管带来了难度,且纸质台账及资料保存难度大且需要定期清理,不利于监管工作的长期性与延续性。

二是后续监管手段落后弱化了外管局对结售汇业务备案工作的管理力度。后续监管手段落后体现在一是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测手段。备案后外管局对各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情况没有相应的动态监测系统,银行内部各网点的各项信息也由于涉及不同单位或系统内不同岗位,彼此之间信息缺乏沟通,这些都导致外管局在备案准入后对银行业务办理情况无法有效掌握;二是缺乏有效的检查机制。由于外管局对于市场准入管理及后续监管依赖于银行主动报备。基层外管局没有对开办业务的银行进行检查的权力致使外管局没有途径与手段及时发现银行开办结售汇业务中不合规的情况;三是查处后实际执行有难度。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的文件规定,银行信息变更备案超限期违规行为处罚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于银行结售汇业务是一种兼具政策性和盈利性的外汇业务,处罚涉及到公众的切身利益,影响面大,在基层实际执行起来有难度。以上的种种原因导致后续监管手段落后,弱化了外汇局对结售汇业务备案工作的管理力度。

三是对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准入标准,对业务入门没有限制。原《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三)点规定金融机构申请结汇售汇业务必须“具有外汇局培训,并经外汇局考试合格的相关业务人员”,而现行的结售汇准入制度取消了对申请准入银行的业务人员资格认定,这使得结售汇业务从业人员没有一定的入门标准与要求,银行自行掌控弹性过大,致使除了老牌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之外其他银行的结售汇业务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有部分人员连起码的外汇知识都不了解,加大了业务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及外管局后续监管的风险。

二、完善银行结售汇备案准入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政策宣传,督促银行强化自我约束管理。目前银行内部普遍缺乏对已准入各营业网点的业务指导和约束,并且对市场准入后的管理在主观上不够重视。外汇局应加强外汇政策宣传,引导银行管理部门树立“谁授权、谁承担责任”的理念,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需要有序开展即期结售汇市场准入,从内部约束市场准入行为,提高银行结售汇业务整体水平,节约外汇局市场准入监管资源。

第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提高管理效率。目前,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管理,以“手工备案、属地管理”原则办理,备案资料较为分散,无法形成各级银行开办结售汇业务情况的互通。为有效提高对市场准入情况的及时掌握,达成各级外汇局信息共享,应加快开发适合各级外汇局共同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有的纸质材料备案转向网上电子填报审核,既便于上级部门掌握下级业务开办情况,并及时银行违规情况,也有利于提高数据信息的综合利用率。

第三,构建完善的后续核查制度。一是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已市场准入后的银行机构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动态的掌握机构信息,完善市场准入档案和台账的功能;二是要建立相应的违规信息披露制度,对银行信息变更备案超限期违规行为建立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银行重视程度,在此基础上,对重视不够屡犯违规的银行机构按照《外汇管理条例》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结售汇业务市场秩序;三是要尝试建立相应的检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已市场准入的银行机构进行检查或抽查,

第3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关键词]物联网;自我管理;工作汇报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6.064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06-00-02

物联网行业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国内市场发展空间较大,许多企业为了开拓市场,在全国各地外派业务人员。驻外业务人员常年在异地,工作上自由度较大,公司规章制度对其制约性较弱,加之自控能力的不足,常常会在工作中暴露出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物联网企业加强对驻外业务人员的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1 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内容

与普通业务人员一样,物联网企业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也可以用“销售”二字概括。经过分析对其工作进行细分,可以划分为四个方面,分别为:推广产品和服务、市场调查、制订销售方案、建立分销渠道。

1.1 推广产品和服务

了解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明确客户群体,是业务人员开展工作的基础。对驻外业务人员来说,尤其是销售处于导入期和成长期的产品,一定要将这个基础打牢。驻外业务人员应时刻谨记,自己的第一要务是向客户推广产品和服务。业务人员所做的其他工作,都是在为这一工作而服务。

1.2 市场调查

驻外业务人员市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市场需求、明确客户群体、当前竞争对手的威胁来自哪里和潜在的竞争对手会是谁。业务人员要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企业才能根据实际调整产品策略乃至整个公司的战略。

1.3 协助制订销售方案

企业决策层结合战略和市场形势向销售部门下达销售任务,销售部门再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方案,并将任务分配给每一个业务人员。销售任务确立和销售方案制订,全程贯穿业务人员反馈的市场信息。在销售方案制订过程中,销售管理人员起主导作用。此外,应有部分业务人员直接参与销售方案制订工作,未直接参与的业务人员则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属间接参与。协助管理人员制订销售方案,是包括驻外业务人员在内的所有业务人员工作内容的一部分。

1.4 建立分销渠道

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后,要想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就必须建立分销渠道。企业自己的业务人员数量有限,建立分销渠道等于是借用外力去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销售部门应对销售渠道进行整合,理清可能成为分销商的组织或者个人有哪些。驻外业务人员要根据销售部提供的信息,有针对性地与可能成为企业商的组织或者个人联系。在各个区域建立分销渠道,主要依靠驻外业务人员去联系、甄别、筛选、确立分销商的工作内容。

2 驻外业务人员工作中常见的问题

驻外业务人员身处异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会比一般业务人员更多。经过归纳总结,本文对常见问题进行了分类。

2.1 无法适应驻地环境

由于气候、文化、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因素,驻外业务人员无法适应当地环境,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企业在委派业务人员常驻外地之前,要清醒认识到这一点。

2.2 时间利用效率不高

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又没有人分配具体的工作任务,加之人生地不熟,驻外业务人员时常会觉得工作无从下手,甚至无所事事。尤其是经验欠丰富的业务人员,在初到驻地时,工作方向不明确,即不清楚该做什么。工作切入点较难打开,时间利用率不高的问题突出。

2.3 费用开支超标

首先,驻外业务人员在异地,开支事项较多;其次,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开支报备的及时性和全面性会打折扣;再者,驻外业务人员在异地必将享有一定的便宜行事权利,在便宜行事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超出企业费用开支的正常范围。这三种情况,常常会造成驻外业务人员费用开支超标的问题。

2.4 o法完成业绩要求

驻外业务人员在短期内若是无法快速调整自我,适应外地环境,全身心投入销售工作,那么业绩要求无法完成也成了常见问题。正常情况下,驻外业务人员的业绩在外派初期会比较差,甚至是零。若这段业绩为零的时期太长,那就说明驻外业务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3 驻外业务人员问题形成的原因

经过分析发现,造成物联网企业驻外业务人员工作中问题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一方面,驻外业务人员自我管理亟待加强;另一方面,企业对驻外业务人员的管理存在漏洞。笔者对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原因进行了梳理,可以细化为以下几个方面。

3.1 员工自身适应环境的能力

人的成长环境不同,自身适应环境的能力也有所差异。将从小生活条件较好且自身适应能力较弱的员工,派驻到气候条件恶劣、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可能会导致员工很难适应当地的环境。而环境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驻外业务人员适应环境的能力,将严重影响其工作效率。

3.2 与总公司缺乏紧密联系

考虑到成本问题,许多驻外业务人员到年底总结时才回总公司一次,甚至有些驻外业务人员一年到头都不回总公司一次。平时与公司的联系,也仅仅是同直接上级联系。驻外业务人员与总公司联系上的欠缺,导致其无法及时把握公司的动向,无法明确自己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在目标不明确的条件下,盲目行动势必会造成浪费,费用开支超标也就不足为奇了。

3.3 信息挖掘能力没有充分培养

业务人员的工作从发掘客户的需求开始,信息挖掘能力是影响销售人员效率的重要因子之一。特别是政府采购项目,该类项目通常会由发起方在各网站上公开招标信息。物联网企业大多都是检索到政府采购信息后,再向当地的业务人员传达信息。驻外业务人员获取的需求信息多数是由企业传达的,而不是自己挖掘得来的。

3.4 工作汇报制度不完善

许多物联网企业出于给驻外业务人员工作自的考虑,没有成文的定期工作汇报制度。管理人员无法及时掌握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状况,监管力度弱,导致驻外业务人员产生不做事也无人管的想法。人都是有惰性的,惰性会阻碍驻外业务人员高效地执行工作。工作主动性一旦丧失,在无人分配工作的条件下,自然就不知道该怎么做。

3.5 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意识淡薄

在当前的物联网企业里,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现象,即销售管理人员平时对驻外业务人员疏于管理,甚至无法说清哪些人驻在什么城市;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对驻外业务人员的情况更是一头雾水。销售部对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信息,没有及时掌控,无法督促其开展工作。再者,企业对驻外业务人员的考核主要是依据销售业绩。驻外业务人员因其工作的特殊性,其考核标准应有别于一般业务人员。在绩效考核中引入出勤、信息反馈及时性等指标,促进提高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投入度。绩效考核过分重业绩,轻职能,KPI(关键绩效指标)设定不合理,加剧了驻外业务人员工作主动性的丧失。

3.6 缺乏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产品和服务的单一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如果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多样化程度较高,驻外业务人员需要面对的客户群体就越大,那么员工拜访的客户数量就变得更多,工作量自然会增大。

4 针对驻外业务人员问题的对策

物联网企业要实现开拓全国市场的战略目标,必须让驻外业务人员高效地动起来。本文针对症结提出了几点对策。

4.1 加强驻外业务人员与公司的联系

驻外业务人员应密切关注总公司的动向,留意公司的通知。工作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反映,积极与相关负责人交流。公司内部的工作交流群,所有驻外业务人员都要加入。一些相关的讨论组,驻外业务人员也应尽量加入。在工作交流群和讨论组里,鼓励驻外业务人员踊跃发言。企业管理人员若是就某些问题向驻外业务人员提出了疑问,驻外业务人员要力求在最短的时间里给予回复。加强驻外业务人员与公司联系的目的是,使其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和内容有明确的认识。

4.2 重视驻外业务人员信息检索能力的应用

驻外业务人员开展工作主要是从获取需求信息开始的,各地业务人员应密切关注需求信息。对政府采购项目,驻外业务人员可以自己在全国各大招标平台搜索招标信息,根据自己负责的区域,检索区域内信息。招标网站用户名可由销售部统一注册,使用权限共享。一是强调注册招标平台的数量,二是强调业务人员使用的频率。若这两点落实到位了,将会使驻外业务人员的时间利用率大大提高。

4.3 拓展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内容

驻外业务人员应在招商上多加努力,而建立商网络本身就是一项耗时、费力的工作,企业应多在这方面做工作,杜绝员工出现大量时间空闲的现象。企业销售部还应对销售渠道进行整合,理清哪些组织或个人可以成为商。驻外业务人员应根据销售部提供的信息,有针对性地与可能成为商的组织或个人进行联系。另外,驻外业务人员可以在网络或当地主流媒体上招商信息,而信息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4.4 建立完善的工作汇报制度

企业销售部门应完善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汇报制度。驻外业务人员要定期向直接上级汇报自己的工作,汇报内容要包括工作进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心得体会等。汇报的形式,可以是邮件形式,也可以是电话、当面汇报,也可以通过QQ、微信等交流工具。汇报的周期,可以是周汇报、月汇报、季度汇报、年度汇报等形式。具体汇报内容、汇报形式和周期等要素,驻外业务人员可以与上级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落实工作汇报制度。

4.5 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意识

企I销售部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驻外业务人员的信息,了解其工作情况。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一个驻外业务人员建立档案,其信息的详细程度要高于其他部门的员工。对驻外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出勤、问题响应及时性等指标所占的权重要比非外派业务人员有所提高。人力资源部还可以建立专门的交流群,将销售部管理人员和驻外业务人员全部添加到群里。在工作时间内,驻外业务人员必须“在线”,不得“隐身”,在每天规定的时间段内必须在群里报到,若是在规定时间段外报到,视为迟到,不报到则视为旷工。人事专员对驻外业务人员考勤,便可依据其在群里的报到情况进行。销售部管理人员可依据驻外业务人员的出勤情况、工作汇报等,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4.6 制定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策略

在做好当前主营业务的基础上,企业可以适当调整产品和服务策略。物联网企业以RFID(射频识别)技术为基础,企业可以在产品和服务业上应用RFID技术,对现有问题进行解决,并在这些领域逐步深入开拓市场。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策略,会使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其时间利用率也会大大提高。

5 结 语

物联网企业要提高驻外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一是要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督促驻外业务人员高效工作;二是要引导驻外业务人员主动工作,做好自我管理。

主要参考文献

[1]谭洋,刘伟.模块化人员管理方案探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7(1).

[2]陈菊华.关于加强驻外机构管理的探索[J].国际商务财会,2015(6).

第4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为配合人民银行综合执法中相关国际业务部分的检查内容,同时也加强国际业务的管理工作,确保国际业务安全、稳定、持续运行,根据要求对我行20xx年度及20xx年度的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整个自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总体情况介绍

我分行自开展国际业务以来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整体较好,未发现超业务范围经营等重大违规情况。我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外汇数据、信息和报表,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比较健全,能及时进行外汇政策反馈。在岗位设置上我行设有记账、复核、授权三个岗位,确保了每笔业务的准确性以及合规性。

1、业务合规方面:我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合规的办理业务。

2、数据质量方面:我行有专门外汇人员负责上报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且做到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外汇操作人员录入数据准确、完整,对于出现错误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修改、撤销、冲正处理;

3、内控制度方面:我行积极参加外汇>培训,宣传外汇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内部制度,积极向外汇管理局反馈执行情况。

2、自查相关内容

我行于20xx年4月28日对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发生的相关业务进行了自查。其中:

1、出口收汇业务:在20xx年出口收汇4笔,总金额为:USD13833.12,全部为贸易项下的款项,我行已按规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4笔,客户已全部签收。20xx年全年未发生该业务。

2、结售汇业务:20xx年结汇业务4笔,总金额为USD13833.12元:售汇业务15笔,总金额为USD1344270.00:20xx年未发生结汇业务,售汇业务4笔,总金额为USD1947557.63:结汇业务全部是贸易项下出口收汇结汇,无其他项下结汇业务。结售汇业务严格执行分级审批制度,业务操作严格按照外管及我行外汇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办理,手续齐全。

3、境外汇款业务:20xx年境外汇款15笔,总金额为:USD1344270.00,20xx年境外汇款3笔,总金额为:USD456324.00,所有业务均严格按照我行业务操作规范进行账务处理。

4、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业务:20xx年对外付款3笔,总金额为USD154400.00,

20xx年对外付款1笔,金额为:USD1491233.63,并为其办理海外代付业务,以上都为信用证项下付款,款项根据我行要求申报,申报内容正确手续齐全。

第5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据了解,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电子支付市场主要有两类机构:一是境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如浙江支付宝、深圳财付通等,此二者均是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批复同意开办跨境收单业务的支付企业;二是提供全球在线收付款业务的境外支付企业,如PayPal等。从两类机构的支付规模来看,95%的网络跨境支付市场由PayPal垄断,目前网络跨境支付交易外汇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业务真实性审核管理存在难度由于跨境电子商务通过网络传输电子交易信息,没有传统的合同、发票等纸质单证,导致货物和服务贸易中传统的纸质单证审核失去基础,交易的真实性难以把握,存在监管漏洞,易成为非法外汇资金流入的渠道。一是第三方机构和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风险。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支付业务中,企业不直接通过银行办理外汇业务,而是委托给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用户的身份信息伪造虚假交易或者用户私自伪造虚假的交易,通过在合作银行办理购汇业务以套取外汇,再通过地下钱庄或其他途径将这些外汇转移至境外,构成非法倒卖外汇或非法转移境内资金的犯罪行为,为境内外不法分子跨境转移“黑钱”提供便利通道。近年来辖区居民举报的ICTS、MT4、VTTrader、Currenex等非法交易支付平台就属此类。二是增加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隐蔽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09]56号)第一条规定,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的,银行原则上不能办理。但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银行对Paypal收汇是给予办理的。Paypal业务的特点是用虚拟的电子邮件账户来标识用户,交易双方的银行账户或信用卡卡号实行保密原则,屏蔽了真实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影响国际收支核查有效性,银行也因此无法正常履行外汇局相关规定。

2.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被突破一是个人年度总额管理被突破。第三方支付机构以自身名义个人外汇收支的购汇、结汇业务时,银行无法了解其所的购汇、结汇业务中个人的具体情况,如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等,相应地也无法查询个人的年度结售汇额度使用情况,难以执行个人年度结售汇限额管理政策。二是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管理规定被突破。按照《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营性外汇收支应当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参照机构管理,需获得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商户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收取货款时,由于年度总额以下的结汇业务不用提供证明材料,商户只需将销售货物收入结汇资金申报在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等项目下,便能轻松规避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的管理规定。

3.通过地下钱庄实现资金跨境流动和结汇下面所说的流入结汇方式是非法的(见图1),但在目前大多数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跨境贸易和虚拟游戏产品交易中却有很大的市场。其具体做法是国内规模较小的个体老板或网络游戏国内服务提供商通过其在国外的Paypal账号提外币现钞或现汇到境外的银行,然后通过地下钱庄将款项结转为人民币,转移到其在国内银行的个人账户上,实现资金收入。

4.国际收支申报项目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项目多基于传统的资金性质与形式,涉及电子商务中日益普遍的虚拟物品交易则没有具体的申报项目与之对应。以新乡市某外汇指定银行近期办理的一笔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例,该笔汇入款金额为482欧元,是该市某居民通过互联网出售虚拟产品(网络游戏装备)所得,但在居民前来解付结汇,进行申报时却发现申报项目中并无与之相匹配的项目,最终银行只能选取比较相似的项目(类别:捐赠,交易编码:401000)进行了申报,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收支统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和支付管理的建议

1.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管理制度,强化其主体监管意识一是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参照商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准入标准,建立规范的跨境业务市场准入机制,由外汇局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跨境交易从支付组织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业务范围、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准入监管。二是强化第三方支付机构代位监管职责,由于其在网络跨境支付中的特殊性,有必要在外汇管理法规和外汇管理制度框架层面对此类机构业务办理予以规范,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要求其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个人结售汇管理、国际收支申报等业务管理制度,建立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制度,赋予一定程度的代位监管职责和义务。

2.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在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建立起完善的管理框架前提下,放宽个人购结汇主体资格限制,允许第三方支付企业个人购结汇,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政策保障。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与银行的合作,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将个人的结售汇信息如实报送银行,由银行查询年度总额使用情况,避免利用第三方支付企业规避年度总额管理规定;开办网上跨境销售的网店店主,须办理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且须到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成为合格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其资金性质属于经营性外汇收支,店主须办理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严格执行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3.强化第三方支付平台跨境电子商务真实性审核一是把第三方支付平台办理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纳入外汇监管范畴,由外汇局对其办理业务进行核查,赋予第三方支付平台代位监管职能,对经办的跨境电子支付业务留存客户资料。二是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互平台。与工商、商务等部门协商,共同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交互平台,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商户网上交易订单、物流及资金信息纳入信息交互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数据共享,方便工商、商务、海关、税务及外汇等部门利用平台信息与自身监管情况交叉比对,保障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6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一个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该指标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工作,顺利实施社零总额统计新方案,不断提高社零总额统计数据质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建立“双十百千”工程统计跟踪体系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8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统计法治意识,增强依法治统观念

依法统计是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各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以及被抽中的限额以下批零、餐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认真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如实申报营业额、销售额,不得虚报、瞒报,更不得拒绝接受统计调查。

二、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切实搞好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

按照新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办法,今后全县社零总额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直报数据;二是限额以下批发零售、餐饮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推算数据。各相关部门和街镇乡要按照“谁主管、归口谁、谁统计”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协作,认真搞好我县的社零统计工作。

(一)县统计局负责对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布置、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二)县贸易局、县统计局共同负责对全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的清理、推荐;县贸易局负责对本系统社零总额等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及上报。

(三)县供销社、粮食局协助县统计局完成本系统限额以下批零、餐饮企业报表的收集、初审工作,负责对本系统社零总额等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

(四)各街镇乡和县工商局要积极协助县统计局搞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餐饮业的抽样调查工作。

(五)县计经委要加强全县乡镇贸易企业统计,正确核算商业、餐饮业的总产值、总收入和增加值,为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评估提供重要依据。

三、认真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零、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

限额以下批零、餐饮业和个体户的抽样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调查对象的数据质量直接决定了全县社零总额的推算,各相关部门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一)统计局要认真制定抽样方案,科学抽取调查户,搞好具体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好社零总额统计的过渡工作,把好月度、年度数据推算质量关。

(二)各抽中街镇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街镇乡作为数据的第一关,要切实做好调查表的初审和复核工作。

(三)县工商局按照县统计局的要求,负责市场抽样调查的布置、收集和审核,并准时报县统计局。

(四)工商、税务和被抽中的街镇乡,要从有利于促进调查户如实上报数据出发开展相关工作,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征收税费不得以统计数据作为依据。

(五)县财政本着节约原则对此项抽样调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7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关键词: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动因

    做市商制度也称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指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做市商给出,买卖双方的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而是从市场上的做市商手中买进或卖出证券。也就是说,做市商在其所报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将其自己持有的证券卖给买方,或用自有资金从卖方手中买下证券。做市商市场的基本特征是证券交易价格由做市商决定,投资者无论买进还是卖出证券,都只是与做市商交易,与其他投资者无关。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最大功能和作用就是活跃外汇交易,提高外汇市场的流动性。 

    一、中国外汇市场的现状 

    1.市场具有封闭性。目前,中国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度,除了少数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人和少数经批准可保留的外汇收入外,其他多数中资企业仍需无条件地把外汇收入全部卖给外汇指定银行,而企业的外汇需求只能由银行售汇来满足。强制结售制度不但使市场主体不能根据自己未来的需求和对未来汇率走势的预测自主选择出售时机和出售数量,不能真正反映外汇市场供求主体的行为,无法形成真正的市场价格,而且导致外汇调剂完全在银行间进行。银行间外汇市场实际上是为银行结售汇服务,成为结售汇体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具有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作为市场主体的外汇指定银行其会员资格的获得,须经中央银行或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必须符合严格的市场准人规则,从而使该市场失去开放性而成为封闭的市场。 

    2.市场存在明显的垄断性。由于强制结售汇、银行持有外汇头寸受限制,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过程中,对于超过其规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抛出;反之,对于不足其规定的结售汇周转头寸,该外汇指定银行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补足。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当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不能完全匹配时,由中央银行弥补不足头寸,中央银行充当最后接盘人,形成了市场双边垄断的供求格局,即中央银行居于买方垄断地位,而结汇业务量最大的中国银行居于卖方垄断地位。这种垄断力量促使在外汇市场上频繁进行的“抛”或“补”,便形成了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次日交易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基础汇率。这就使得外汇指定银行不能按其意愿地持有外汇,也难以根据本、外币资产的合理组合来实现在风险可控情况下的收益最大化和规避外汇风险。中央银行是外汇市场上唯一的“做市商”,完全控制汇率水平。 

    3.市场缺乏活力。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主体主要由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经批准的外资金融机构、少量资信较高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央行操作室构成,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形式的市场参与者很少。从交易额来看,只有少数几家银行占据高度垄断地位,主体构成较为单一,交易相对集中,因此,汇率形成的市场缺乏弹性。此外,目前中国外汇市场的交易币种较少,交易品种只有即期交易,最近虽已进行远期交易的试点,但尚未在全国范围全面铺开,还缺乏调期、期货、期权等业务品种,这一现状不仅不能满足中国企事业单位对多样化外汇交易的需求,也使中国的外汇市场缺乏活力。 

    4.市场流动性差。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竟价交易方式,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进行撮合,以价格形成和市场出清自动进行。这种方式较好地体现了公平、公正和价格优化,但交易只有在买方、卖方同时存在,且买卖价格能够匹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易不一定是联系的,规模受到限制,市场流动性不高。

二、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动因意在探索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 

    第一,促进竞争,提高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由于中国外汇市场存在着垄断性,目前,外汇市场上只有银行一类“玩家”,基本上是一个结售汇市场。其交易途径为:客户与商业银行成交,商业银行再将与客户交易形成的结售汇敞口头寸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撮合平盘。任何其他金融机构都无法直接进入外汇市场操作。而做市商制度一旦出台,恰恰可以改善

这种局面,有利于其他具有实力的金融机构进入外汇市场,从而在参与主体上达到了多样化的目的。 

    第二,价格发现,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传导机制。引人做市商制度以后,每次交易都有若干个做市商提供价格,价格趋向一致。因此,做市商将直接有助于改善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现在中国的外汇市场仍然是中央银行报价,相对比较死板,人民币的汇率形成机制是: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元兑人民币的牌价,商业银行再根据这个牌价每日向客户报价。引入做市商制度后,则可允许合格的做市商在外汇市场中自主双边报价,活跃市场,形成人民币汇率市场传导机制。 

    第三,促成均衡,维持价格形成的稳定性。中国外汇市场作为平补结售汇头寸的市场,交易头寸具有单边性。引入做市商制度以后,做市商可以主动地做市交易,成为平衡结售汇市场的重要力量。此外,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另一个重大意义是平抑市场价格波动,避免价格与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过大,促成价格形成的稳定性。 

    第四,做市商有利于缓解外汇储备增长过快和央行货币政策面临的压力。近年来,中国外汇储备进一步增加,到2008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到1.95万亿美元。过高的外汇储备又使中国承受着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同时,强制结售汇制度、实需交易原则、资本交易的管制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外汇供求,而外汇供给相对过度,由此又成为人民币升值的制度性因素。此外,在当前外汇管理体制下,随着外汇储备的增长,为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将相应引起外汇占款的增加,而为了冲销外汇占款而导致基础货币的快速增长,央行从2003年起开始发行“票据”自创负债,为此所支付的利息,便以供给更多基础货币的形式予以抵消。如此往复,央行货币政策亦愈加失去主动调节的能力。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将改变央行被迫买人美元的局面。由于做市商参与报价,央行不再是外汇市场上的唯一买家,央行直接承受的购汇压力下降,其相应的责任将分散到各个做市商银行,进而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压力和央行货币调控方面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可望得到缓解,由此为汇率改革创造条件。 

    三、完善做市商制度的配套措施 

    第一,继续完善外汇市场机制。规范的做市商制度要求完备的市场机制,一个在不健全的市场机制条件下勉强建立起来的做市商制度,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扭曲和变形,例如做市商的报价差可能超格、对于交易者的报单不主动充当交易对手等,这些都会加大监管难度,增加监管成本,进而降低市场效率。即使在监管十分严格的美国证券市场上内幕交易也时有发生,而在中国目前市场监督体系还十分薄弱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更是难以完全达到建立做市商制度的要求。例如,规定在同一笔业务中做市商不得以经纪人和自营商的双重身份出现,按照“客户优先”原则,当市场价格较为有利时,必须先替客户买卖,只有手中的客户委托全部完成后,才能做自营交易,而实践中对该行为的鉴别却十分困难。 

    第二,加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管理。外汇的供给与需求,来源于国际收支,但发展中国的外汇市场,不能放松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的管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管理是中国抵御对外风险的主要方式,只有在对外风险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发展外汇市场才有现实意义。外管局近期加强了对外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完善外资并购外汇管理等规定,已体现了这种理念。当前推行做市商制度,应以进一步加强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管理为前提。

 第三,完善市场体系,丰富外汇市场工具。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多层次的产物,为了推进做市商制度的进程,完善市场体系,健全~级、二级和柜台市场非常必要。此外,推行做市商制度的关键之一是做市商有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这就需要发展与人民币有关的外汇风险对冲工具。如果做市商制度伴随着汇率波动幅度的加大,市场上又缺乏外汇风险管理工具,那么只会使市场主体承受不必要的风险,给金融系统埋下隐患,不会提高其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目前中国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币种单一,没有银行间的远期、互换以及期货、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中国当前仅有一些银行可以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香港、澳门市场上的人民币非交割远期等管理人民币汇率风险。因此,应该在此基础上加强外汇远期、互换及期货、期权的研究,尽早推出这些产品。 

第8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为提高工作责任性,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产品形成过程中及交付后所产生的各种质量损失,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索赔的管理程序,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原“质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作适当修改,具体条款如下:

二、定义

1.内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前因产品未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报废损失费、返工返修费、降级损失费、停工损失费、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2.外部质量损失:指交货后因产品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损失(索赔费、退货损失费、折价损失费、保修费)。

以上定义出自gb/t13339—91标准。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将每月各车间检验员开具的返工、返修通知单、零件报废单、让步接收检验单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交财务价格部。

2.各仓库保管员负责将每月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定额领料、、整修领料、售后服务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销售部负责将每月售后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人工费、退货损失费、保修费等)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4.财务价格部根据质管部、仓库、销售部反馈的统计数据进行内外质量损失的统计,形成详细的项目报表于次月5日前报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四、内外部损失计算

1.凡因设计、制造及供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所造成的材料报废需超定额领料时,必须由所在车间检验员对其报废原因进行判定,并开具报废单。车间凭检验员签字认可的报废单及领料单方可重新领料,否则仓库不予发料。对于车间超定额领料同时各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各车间超定额领料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于当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统计损失情况。

2.凡因销售指令传递失误或设计、上道工序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其返工、返修损失按14元/小时计价;属供方厂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工返修,则返工、返修损失按其影响程度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的14元/小时计价;若供方厂有能力对自已的质量问题进行返工返修的,则按因其停工所带来的损失的大小,分别以5倍、3倍、2倍14元/小时计价;因供方质量问题,但经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让步接收的,其损失根据该质量问题的影响程度的大小,按本批物资总额5~10%计价。上述损失每月由质量管理部进行汇总统计,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

3.售后服务领用的所有材料(三包材料、收费材料、整修材料)必须在领料单用途一栏详细注明领料原因,并经质量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领料,(质量管理部做好台帐),否则仓库保管员不予发料,同时仓库保管员将每月售后服务领用材料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月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进行核价及损失统计。

4.凡因供方厂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人工费按14元/小时计价,同时销售部售后服务每月将外部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差旅费、服务人工费、索赔费、退货损失费等)于当月26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统计、列出损失费索赔额,填写报表并于28日前报财务价格部。由财务价格部统计损失情况。

五、索赔类别

类 别

损失金额

(元)

索赔比例 (%)

索 赔

最高限额

(元)

备 注

主 要

责任者

部门主要领导

相关人员

1

单件报废

60

/

/

/

2

批量性报废

<1000元

50

5

15

//

≥1000元

40

5

15

1500

3

单件

/

60

/

/

/

因供方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返修索赔比例100%

批量

<500元

50

5

15

≥500元

40

5

15

1000

4

<1000元

30

5

5

/

根据损失影响程度的大小

40

5

5

50

5

5

≥1000元

20

5

5

1500

30

5

5

40

5

5

供方

本公司相关人员

对供方一罚十

根据损失影响程度的大小

100

10

200

20

300

30

六、索赔

1.每月5日前财务价格部根据上月各部门上报的内外损失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列出详细的损失明细报表报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

2.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小组接到内外损失明细报表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内外损失情况进行分析,共同判定并进行责任分解,按上述索赔规定列出详细的索赔清单(索赔理由、人员、金额)报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主任审核批准后执行;向供方索赔的由财务价格部执行,向本公司员工索赔的由组织人事部执行(在每月工资中扣罚)。

七、相关规定

(一)对生产过程中连续失职行为的加重处罚

1.同一操作者在一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质量问题二次以上,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索赔;当月内连续发生三次以上同样问题,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200%索赔,同时作下岗处理。

2.内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质量故障,原则上由本工序进行返修,否则由生产制造部安排返修,同时按1.5倍返修费用计价。因未及时返工返修而耽误按时交货或入库的,除按本规定执行质量损失索赔外,再对责任者追加扣罚50元;如返工返修后仍再出现质量损失,责任操作者按质量损失的100%扣罚,车间负责人按质量损失的5%扣罚。

(二)对不合格品转序和出厂的处罚

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管理,使不合格品流入下道的:

1.相关人员如:仓库保管员未按规定对不合格品作隔离而导致不合格品转序或出厂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00;发生二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

2.车间操作者擅自将不合格品进行装配,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200元;发生二次,罚款500元,并作下岗处理;车间负责人擅自决定使用不合格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并予以降职或免职处理。

3.成品未经检验合格就交付放行的,发生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行政处理(如下岗、待岗等)。

(三)对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的处罚

对因技术、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的质量损失,按上述规定的处罚比例进行索赔。第二次按75%比例索赔;第三次按100%索赔,当月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责任人予以下岗处理。

(四)对违规采购的处理

凡未按规定要求采购的,限期三天内退回更换,未能及时退回的按采购金额50~100%扣罚;年内累计发生三次的作下岗处理.

八、其他

第9篇:售后工作汇报范文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满足财政宏观管理需要,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对现行企业财务快报制度进行改革,根据财政部改革精神,现就*市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快报名称。将现《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更名为《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

(二)扩大编报范围。

1、保留现已纳入编报范围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凡目前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快报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继续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快报。

2、将大中型非国有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纳入编报范围。根据原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纳入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范围的企业标准为:

工业企业:职工人数2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建筑业企业: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零售业,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职工人数2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

交通运输业企业:职工人数30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住宿和餐饮业:职工人数800人及以上,或销售额15000万元及以上。或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二、编报时间、内容及要求

根据上述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经研究确定如下企业为我市快报报送企业(名单附后),请各区县财政局、列入名单的各企业请按入下要求做好快报编报工作:

(一)报送时间:

1、市属各快报编报企业于次月5日前将当月财务快报数据报*市财政局企业处,文字汇总分析材料于次月7日前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2、各区县财政局于次月6日前将当月财务快报数据报*市财政局企业处,文字汇总分析材料于次月8日前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报内容和要求:

1、列入编报范围的企业(不含金融、粮食和农口企业),除按规定报送快报外,同时报送文字材料,对企业财务的运行情况及重大变动事项作简要分析和说明。

2、各区县财政局要对本地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编报范围自行确定,外资企业按所附名单汇总填报)企业财务的总体运行情况及重大变动事项作分析和说明。

3、各区县财政局、各编报企业要重视和加强快报工作,把快报编报工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安排专人从事快报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对于快报编报人员有变动的单位,应及时做好培训或交接工作,确保快报工作准确运行。

4、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要保证快报的及时、准确和完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报送时间,不得擅自更改和隐瞒有关数据。

5、对快报工作我局每年将进行评比,对评比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