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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门卫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适用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等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卫生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卫生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卫生行业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卫生单位,不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6.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7.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卫生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卫生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根据卫生行业特点,专业技术岗位分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8.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卫生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卫生行业特殊工种、通用工种和普通工种设置。

9.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卫生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lO.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0%。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中医、药、护、技各职种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鼓励卫生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1.全国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为三级职员岗位,共8个等级。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2.卫生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3.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卫生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4.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士级岗位。

15.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以及卫生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根据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三级医院、省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医疗保健机构等卫生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适当高于二级医院、地市级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机构;二级医院、地市级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适当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可适当提高。

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制定。

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总结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的要求,制定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17.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卫生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9.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0.卫生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技术工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1.卫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22.卫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卫生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23.卫生事业单位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卫生事业单位职能,以及因业务发展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4.卫生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5.卫生事业单位中,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原则上沿用现专业技术名称。

27.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属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

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8.卫生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卫生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9.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0.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卫生事业单位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职员的具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32.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3.卫生事业单位中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卫生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岗位的知识、技能、责任、风险等因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35.卫生事业单位中,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综合考虑各岗位的知识、技能、责任、风险等因素综合确定。

36.卫生事业单位中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和其相应的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四)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

37.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38.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9.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40.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41.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42.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43.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44.地(市)政府部门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5.县(县级市、区)政府部门所属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6.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卫生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8.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9.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卫生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50.对设置的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51.根据卫生人才的特点,对确属技术拔尖、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特殊人才,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2.卫生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53.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卫生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行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卫生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的相应内容。

54.各级政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卫生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55.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56.卫生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实施

57.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人事、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卫生事业单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58.岗位设置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卫生工作者的切身利益。各级卫生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认真细致地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第2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总体要求

《省卫生城市(县城)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省卫生城市(县城)每4年复审一次,由省爱卫会办公室组织,采取暗访、明查的方式进行。省爱卫会根据复审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县城)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规定改进期限;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

这次复审将根据20*年1月新修订《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进行,增加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且有许多指标作了新的调整和提高,难度显著提高。复审的重点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的巩固与发展情况,特别是对旧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河道保洁、农贸市场、“五小”行业、建筑工地卫生等长效管理情况。此外,还要全面检查近4年卫生城市各项指标的达标及巩固情况,核查4年的档案资料。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巩固和发展省卫生城市成果,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以“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城市”为主题,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高标准通过省卫生城市复审,为明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打下坚实的基础。

迎接复审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坚持“条条包干,块块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配合块块做好工作,把迎接复审工作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大事来抓,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我市自20*年通过省卫生城市重新确认以来,不断寻找自身薄弱点,继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委、市政府立即提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的目标,市爱卫会制订标准,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责任分解和行动,发挥属地管理、块块管理作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各区、街道加大了对背街小巷保洁、集贸市场卫生、“五小”行业卫生管理等几个薄弱部位的巩固工作力度,城市卫生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但是对照20*年新颁布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我市目前迎接创卫复审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和难点:

(一)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差。

尽管旧城改造在不断进行,但是在城区范围,还有相当一部分城中村。由于城中村的基础设施与密集的居住人口不匹配,加之管理上缺位,目前绝大多数城中村存在“脏、乱、差”现象。环卫设施不全,公厕不足,没有排污系统,乱搭乱建乱涂,生活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四害”孳生,违规饲养家畜家禽等现象比比皆是。4年前,我市创卫考核城中村卫生不作要求,没有暴露这个突出问题。20*年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增补了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共7条,对照新标准,这些城中村几乎无一能够达标。

(二)社区出租屋带来严重卫生问题。

在城市社区尤其是一些没有物业管理的老社区,业主把没有配套卫生间、没有厨房的车库、车棚、杂物间稍加改造,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带来一系列社区管理问题。如治安问题,乱倒垃圾、厨房污水、粪便问题。不仅破坏了社区卫生面貌,也已成为肠道传染病防治的隐患。不仅影响小区居民的健康与安全,而且不利于租住者的健康。

(三)市容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长效机制。

我市城区环卫保洁比较稳定,主要街道的保洁也已基本到位。相比之下,对背街小巷、马路菜场、流动摊贩乱设摊点造成污染、菜市场周边拥挤杂乱、沿街店铺跨门出店、占道经营等等影响市容市貌整洁有序的管理上还缺乏有效的机制,往往管一管、好一点,放一放、回原状,市民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的,也多是这一类问题。在近二年的市民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中公厕的卫生仅在50-60,农贸市场、窗口单位的卫生状况满意率也不高。城中河的污染问题尚未真正解决,发黑发臭时有发生。住宅小区内小广告“泛滥成灾”,缺乏定期的清除管理。城区中对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的创建氛围不浓,与其他复审的城市相比,简直“天壤之别”。上述这些现象对暗访、考核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四)“五小”行业卫生隐患多,无许可证经营比例仍较高。

“五小”行业餐具、茶具、理发毛巾工具等不消毒现象比较突出。目前城区背街小巷或城中村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在经营的“五小”摊店仍较多。“五小”行业业主变更频繁,市民质疑消费是否卫生安全,势必影响复审对食品卫生安全项目的评价。

(五)病媒生物控制需要动态管理措施。

省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我市除四害4年前已经三项复查达标,这些年来每年在投入上不平衡,从密度监测结果显示波动较大。仅从去年组织的多次明查暗访来看,由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场所的蚊蝇孳生地没有根治,城区下水道没有及时投放灭蚊蚴药物。一些重点行业防控设施不到位,平时又不及时清除孳生物,导致一些区域鼠、蟑螂、蝇密度严重超标。小餐饮店有大量除四害“盲点”。

(六)公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修订的《省卫生城市(县城)标准》指标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卫生投诉,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大于90,我市尚未建立正常的投诉渠道和投诉问题的有效解决途径,市统计局的调查结果也未达到90,这次复审专家组通过随机方式对市民调查询问或问卷的形式进行的,不确定因素较大。而且,这项标准作为10个基本条件之一。

四、主要对策和工作措施

为了如期高标准通过复审目标,在目前已达标和基本达标指标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在计划时间内组织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并且研究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全面达到省卫生城市复审标准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都要切实加强对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领导。由于卫生城市是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的前置必备条件之一,要实现“多城同创”目标,必须有卫生城市为最先达标。市委、市政府“多城同创”工作委员会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作为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区也及时作重心转移,市区两级创建办全力以赴抓好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负责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各成员部门也要以此调整。

2、按照职责分工,将复审迎检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各部门,实行复审迎检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加大经费投入。根据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要求,市、区都要按照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所需经费,分期分批予以安排落实。同时,要保证复审迎检期间各项专项经费的投入,为顺利通过复审创造条件。

(二)加大宣传,发动群众。

1、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加强创卫复审迎检的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使复审迎检工作全市动员、人人参与。市、区宣传部门、文明办、新闻单位要积极开展省卫生城市复审迎检的目的意义宣传教育,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与宣传贯彻实施“三个*”战略相结合,动员广大市民珍惜省卫生城市成果,依法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自觉参与复审迎检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城市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创卫复审迎检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长时间存在的单位、部门,新闻媒体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2、各级、各部门要把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等“多城同创”工作结合起来,定期进行督查,促进创卫复审迎检工作的落实;市、区创建办要开展明查暗访,解决复审迎检工作中的困难,推动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大专院校要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参与“迎接省卫复审,建设和谐*”活动。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抓好城市卫生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治,是当前迎接省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重中之重。*区及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逐条逐项狠抓整治,确保整改项目、重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立面环境洁化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以“净、绿、美、亮”整体形象为标准,确保整改到位。*区和开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沿街店面内外环境整治,同时,建立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开展小区环境专项整治,做到无乱栽乱种、违章搭建、乱堆乱放及各类无证广告。建设部门重点负责主干道的整修和路桥结合处、路叉处道砖破损的修整、主干道两侧沿街建筑出新以及墙壁修补、粉刷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拆除沿街影响市容环境的违章搭建和遮阳棚,规范灯箱广告、字牌、店牌设置;建设规划及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杆线、管线梳理工作;加强对沿街拆迁、建设施工工地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市区交通静、动态管理,实现市区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交通、城管部门要开展窗口单位、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文明、卫生整洁形象专项治理。工商、城管部门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取消市区所有烟草广告。加强夜间的亮化管理,彰显出城市的面貌。

二是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商部门和*区负责长效管理工作。工商局要继续组织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抓好城区各类市场特别是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做到规范经营主体,落实划行归市,规范交易行为,强化上市商品质量管理,优化市场环境秩序,完善创建软件资料,开展经常性健康知识教育,推进除四害工作,同时,继续对市场基础设施按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改造,对市场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控制活禽销售,确保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实施农产品检测,有效控制药物残留超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保洁不得低于二级道路保洁标准,坚决杜绝场外经营现象。城管局要继续牵头开展流动摊贩与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确保城区主干道及主要路段无流动摊点、无出摊经营、无占道经营。*区要开展夜市的管理,落实有序设摊,摊主负责保洁,做到“摊移垃圾清”。根据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对一些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确实需要保留的室外市场,要落实专管人员,实行规范管理,不得低于三级保洁标准。

三是城市道路及建筑、拆迁工地专项整治。建设部门和*区负总责。要重点清洁和修补污秽及破损的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板,规范各类拆迁、建筑工地管理,督导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工地管理标准和要求,实行围护作业,文明施工,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设立车辆冲洗设施,对运输车辆实行严格管理,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杜绝抛撒滴漏。切实加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卫生管理,按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四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由*区总负责,制订具体整改方案,明确区域、任务、责任乡镇,加大整治力度,做到“八无”:无暴露垃圾,无露天粪坑和旱厕,无乱堆乱放,无散养禽畜,无积水坑塘,无占道经营,无乱涂乱画,无水面漂浮物。

五是背街小巷保洁的专项整治,由*区和开发区总负责,加强对乱堆乱放等现象的清理整治工作,清除不卫生死角,进一步落实保洁工作措施。

六是市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由市河道办总牵头,按计划完成市区河道工程建设,改善水质。进一步落实河道保洁措施,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组织开展河道专项整治,做到河面无漂浮物、无杂船、无渔网(簖、罾),岸坡无垃圾、无废品收存点。

七是五小行业专项整治,由卫生部门和*区总牵头,以守法经营、规范经营为目标要求,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对硬件不达标或整改不到位的,督促转行或予以取缔。

八是暴露垃圾专项整治。*区及开发区要全面清除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种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尤其要配合拆违工作,及时做好拆违现场的垃圾清运工作。建立完善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卫保洁管理机制,加强街巷保洁检查和考核,合理增加保洁人员,扩大保洁覆盖面,提高保洁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区及开发区要建立城市管理社区协管员队伍,及时发现、督办社区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社区环境卫生监管水平。*区负责对脏、乱、差地段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对暂无改造计划的区域、地段实施整修、改造、硬化道路、补种绿地。*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对现有废品收购站点开展集中整顿,无证经营者坚决清除,在限制范围内的持证经营者限期搬迁。要切实加强废品收购站点环境卫生责任区建设,不得出摊经营、占道经营,不得污染和影响周边环境。要督促经营者加强内部管理,废品实行分类摆放,保持场所卫生整洁,做到门外三包、门内达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垃圾车(箱、桶)必须密闭有盖,消灭无盖垃圾车(箱、桶),果壳箱、垃圾桶等卫生设施要按计划投放到位。

第3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创卫、清房和加强公务车管理工作

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改善城市投资、居住和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广大万州市民的迫切愿望,是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从全区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3月24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创卫1000人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迅速组建创卫班子,制定创卫方案,明确创卫职责,落实创卫任务,部署创卫整治,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创卫舆论,创卫工作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区人民迅速行动起来,万众一心,真抓实干,积极投入创卫工作中,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加快,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有序开展,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公厕卫生规范化管理得到加强,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工作更加重视,春季灭鼠效果较好,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全民健康教育广泛进行。总体看,创卫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第二阶段工作部分启动。

但是,冷静分析,前段时间的创卫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活动不够深入。创卫活动没有完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创卫社会氛围没有完全形成,有的部门只对自身的创卫工作任务了解,而对全区的总体目标和任务不很明确,影响了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二是创卫工作整体推进不平衡。总体看,新区好于老城,街道好于部门,部门好于企事业单位。从《三峡都市报》市民广场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卫生死角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脏、乱、差的现象在个别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还显得比较突出。三是资料收存较差。少数部门在第一阶段收的资料不多、不齐,人员调整中工作交接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四是信息不灵通。各职能组与创卫办、组与组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联系不紧密,信息反馈不畅。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城区创建的进程。

大家必须充分认识到,创建卫生城区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少数部门和少数人不行,必须上下联动,全民动手;创卫工作具有很强的反复性,稍有松懈,就会回潮和反弹,必须长抓不懈;创卫工作是一个艰苦的工作过程,必须从一件件具体事情抓起,必须解决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不克难攻坚,不碰硬动真,就不可能取得最后的成功。总之,今年我们的创卫工作才刚刚起步,任重道远,但是时间又非常紧迫,整个创卫进程一刻也不能耽误,每一项工作都马虎不得。否则,就会全局被动,影响创卫大局。

按照创卫工作的总体部署,从今年4月至9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因此,全区上下必须针对前段时间创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在思想上进行再发动,在工作上进行再部署,在更大范围内,以更强的力度,打好创建卫生城区攻坚大会战,确保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区取得圆满成功。

党政机关干部住房清理中央领导和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来重庆视察时就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违规购建房工作专门提出了要求。市委、市政府就此下发了《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干部住房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对清房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部署。我们应该看到,纠正党政机关干部住房方面违规违纪行为,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全国正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清房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作出的决定,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公务车辆管理工作,是机关和部门的一项重要后勤管理工作。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同样十分必要。首先,是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当前,区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正进入整改提高阶段,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是立说立行践行“三个代表”,顺应民心民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其次,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今年,重庆市将公务车辆管理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加强我区公务车辆管理,促进公务车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有利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第三,是缓解财政压力的重要举措。我区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强公务车辆编制及配置标准、程序等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购置、入户、报废、更新公务车辆,有助于减少行政成本,减少财政支出。第四,是确保各级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需要。特别是我区进行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各部门、各单位的公务车辆数量增多,其管理水平、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机关和部门的协调运转,影响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因此,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创卫、清房和加强公务车管理工作

(一)关于第二阶段的创卫工作

按照工作部署,创卫工作目前已经进入第二阶段,部分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即将全面实施。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创卫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按照目标责任要求,重点抓好阶段性目标的完成,各职能组先行组织自查整改,并落实巩固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在2008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创卫各项任务,做好迎接重庆市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创卫能否成功,第二阶段最为关键。请大家按照各自的创建责任,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第二阶段要集中精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1、进一步宣传发动。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委宣传部,牵头人是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郎晓莉。

广泛深入宣传,发动全民参与是创卫取得成功的前提和保障。要继续大张旗鼓的宣传创卫工作,保证电视天天有图像,电台天天有声音,报纸天天见文字,网上天天有评议,小区有专栏。近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形式的宣传:一是要在城区繁华地段组织一次大型街头宣传活动,向市民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城市管理建设及整治的各项规定,广泛深入地动员市民积极参加与“创卫”活动。二是结合“党风、政风、行风”热线开播,邀请区建委、区市政管理局、卫生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作客直播间,接受市民投诉和政策咨询,再掀“创卫”宣传新高潮。三是组织“亮丽万州,人人有责”为主题的市民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市民的“创卫”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组织评选“十佳”文明市民,在全区推出一批“热爱万州,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崇尚文明,健康生活”的文明市民,从而推进“创卫”工作。五是组织编印《文明知识读本》暨《文明警示标牌》,以此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创卫”工作。总之,要以最大的宣传效应营造出创卫的浓厚氛围,凝聚起巨大的创卫力量,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

2、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建委,牵头人是区建委主任汪夔万。

增添和完善必要市政基础设施,是创卫达标不可缺少的硬件。按照创建工作计划,相关部门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抢时间、争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到建一块、成一块。一是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申明坝污水处理厂复工。二是继续改造市政基础设施。重点改造、整治西山公园后门至沙龙路巷道,中医院至沙龙路巷道,九思堂、偏石板巷道,金泰花园人行道,清堰坡道路修补及排水沟,白岩三支路排水沟;加快国本中学新址人行道铺设,商贸城巷道硬化,一期城区道路填坑补凼,红花市场路面混凝土浇筑;新建五桥扁寨排水沟,沙龙路排水沟;完善王牌支路道路、清堰坡、胜利新路、友谊路、沙龙公园至天主教堂等的道路照明;完成万安大桥检修,中小桥梁检修,金龙路路灯安装,五桥香炉街、五一路路灯安装;改造山湾至烈士陵园道路梯步。

3、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环保局,牵头人是区环保局局长龙伦成。

环境保护达标是创卫工作的难点。第二阶段,要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落实创卫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第一,控制水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强化长江干流、次级河流水环境管理,保证“江面清,库岸洁”;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率,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

第二,大气污染控制。控制尘、工业烟 (粉)尘、城区餐饮废气、机动车尾气污染,深化基本无煤区、清洁能源推广成果,建成“烟控区”。

第三,实施城区“安宁工程”。加强建筑施工作业噪声污染和在创建区范围内排放噪声的服务场(点)管理。加强交通干线噪声管理。公路路政和市政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和清除路面障碍物,对挖掘和损坏的路面及时进行修补,以保持路面平整、畅通,降低机动车辆行驶噪声;加强机动车噪声管理。巩固禁鸣区域,在禁鸣区域内,禁止使用高音、怪音和气喇叭;夜间行车不准用喇叭叫人、叫门等;消防、救护、警备和工程抢险车辆,除执行紧急任务外,禁止使用警报器和警铃;着力整治迪吧、酒吧、网吧和歌舞厅等“三吧一厅”噪声扰民的问题。

第四,深化工业固废控制。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过程中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认真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采取防止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对危险废物转移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到万无一失。

第五,加强工业污染防治。认真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制度;加大新污染源控制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4、强化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市政管理局,牵头人是区市政管理局局长王平。

搞好市容环境卫生是创卫达标的基础,也是涉及面最广,影响最大,需要群众参与最多的一项创卫工作。第二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扎实搞好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和公厕卫生规范化管理。环卫处要增添扫地车辆,使机械化清扫率达标。在5月底垃圾袋装化收集率要达到政府目标,垃圾处置费征收率7月底达到80%。7月初安装完毕垃圾果皮箱。当前要加快现有公厕的改造和新建公厕,务必在8月底完成计划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投入,切实建设维修好手扒岩粪便处理场,确保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标。

第二,着力整治卫生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要从现在开始对背街小巷、小区、社会单位宿舍、居民楼院的环境卫生开展突击整治,每周整治一个社区,做到背街小巷、小区、社会单位宿舍、居民楼院清洁卫生,绿地内无烟头、纸屑、杂草,楼院内走道无任何堆放杂物,确保畅通。并要做到一经整治,长期保持,防止反弹。

第三,进一步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区市政管理局、城监支队要强化建(构)筑物管理着力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清理规范大型广告。清除陈旧、破损和过期户外广告。区公安局、区商委、区工商局、交警支队在7月份前要完成违章设置占道停车场和摊区市场的综合整治。各街道办事处要在6月底完成背街小巷、小区、社会单位宿舍、居民楼院内的牛皮癣整治。

5、加强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卫生局,牵头人是区卫生局局长欧序生。

一是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监测防治。加强医院肠道门诊管理,建立健全肠道门诊和腹泻病人就诊登记制度。完善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制度。每月对本单位疫情报告进行一次自查、并有自查记录,传染病报告率以及报告及时率、准确率、完整率达标。镇乡卫生院以上单位全部实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加强疫苗供应及管理,进一步提高安全注射率,加强疫苗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无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爆发。二是加大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力度。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企业增添卫生设施,完善“两证”,大力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按照创卫标准,对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整改,淘汰一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工作,开展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开展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

6、深入开展除四害工作。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爱委办,牵头人是区卫生局局长欧序生。

四害密度是一个动态指标,只要稍有松懈就会出现反弹。第二阶段,要着重开展春季灭鼠后的成果巩固,突击薄弱,整理档案资料,迎接市级达标验收。同时开展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具体措施,一是增强督查队伍,增加督查频率;二是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部位要改善完善防鼠、防蝇设施,消除“四害”栖息和孳生场所;三是继续广泛宣传、强化卫生意识,树立全社会讲卫生、讲文明的观念,把除四害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为;四是制定灭蟑螂达标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

7、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知识教育。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卫生局,牵头人是区卫生局局长欧序生。

健康教育虽然是一项“软”工作,但却是创卫的一项硬任务,必须确保达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把健康教育作为创建工作的一场硬仗来打,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健康知识,围绕应知、应会内容,强化学习培训。区卫生局要巩固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切实提高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同时开展“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加强全区的控烟工作,特别是对重点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要积极推进健康社区行活动。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义诊服务群众、确保公共安全、普及健康知识”三个主题活动。组织医务人员通过街头义诊、社区卫生服务等形式,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防治知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使用健康处方,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结合各种卫生日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和咨询。

8、强化卫生镇创建工作,确保创卫生镇验收成功。该项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区爱委办,牵头人是区爱委会副主任莫官权。

创建1个市级卫生镇、4个以上的区级卫生镇是建成市级卫生城区的必备条件。在第一阶段我们已作了详细的布署,6个创建镇也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工作。但第二阶段创建任务仍然非常重,六个创建镇要进一步按照创建重庆市卫生乡镇的标准,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区爱卫办要牵头,各个职能组要定期到6个镇进行指导、督查,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创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在9月底前必须完成武陵镇市级卫生镇评审和龙沙等5个区级卫生镇达标验收。

(二)关于清房工作

关于清房工作,在此之前,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第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前期工作。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熟悉、政策性强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全区清房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次会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干部住房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具体工作,请大家严格按通知精神执行和落实。这里,我再强调说明三点:

1、此次清房工作的范围和内容。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建房情况,机关干部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房、公款购置商品房的基础情况,都属于这次清房工作的范围,其中重点是清理1997年以来严重违反规定超面积标准和多占住房以及住房问题上的行为。

2、清理的方法和步骤。这次清房,采取分级组织自查清理、纠正与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重点检查督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工作从2008年5月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整个清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清理自查阶段。在此阶段中,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里的统一部署要求,落实清理工作组织领导及相关责任,制定本地、本部门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清理自查工作,并将清理自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阶段为纠正及规范阶段。在此阶段中,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面分析全区清理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市清房办下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处理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下发执行。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的时间,向区清房上报纠正的情况。第三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在此阶段中,由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相关部门抽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开展清房工作的情况以及纠正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之后,由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清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区委、区政府。

3、几点要求。一是要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清房通知》要求,制定清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明确清理工作的方法和步骤。二是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此次清理工作因主要采取分级组织自查清理的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关规定搞好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自查自纠。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隐情不报或不如实上报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不真实填报有关住房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区纠正党政机关干部住房问题的政策出台后,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文件规定,领会精神实质,按照区里的政策,逐一单位、逐一个人进行严格纠正,任何单位不得制定与区里政策相违背的规定,必须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对在建或待建的党政机关干部住房,必须严格按照区集资合作建房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建设。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若干工作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对各地、各部门纠正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纠正不力和纠正不彻底的单位,将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搞好情况汇总。清理纠正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清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巩固工作成果,制定进一步落实纠正的措施,并对清理工作的文件材料、表格进行整理汇编和归档,及时向区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情况。

(三)关于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对于公务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各级党政引起了高度重视。今年4月19日,重庆市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在今天会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区纪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监察局等部门根据全市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会议精神,也下发了贯彻文件,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这些文件精神,并依照这些规定,扎实做好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1、加强公务车编制、标准管理。编制、配置标准是公务车管理的重点,也是公务车配备、使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关键。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就是要不断强化公务车编制和配置标准的管理。区委区政府授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严格执行编制、配置标准,坚决禁止超编制、标准配车。为更有效地控制公务车的无序配置及超编制、标准购车,区级机关将逐步实行公务车编制证管理制度,一车一编,一车一证。今后,编制证将作为各部门、各单位申请配置公务车、落实资金、车辆入户和减免养路费的有效凭证,对编制已满的部门和单位,原则上不得再配置公务车。超编公务车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调剂、留用或报废。

2、坚持先审批后购买的原则,强化公务车辆配置程序管理。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范围内的单位购置公务车,经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务车辆编制及配置标准后,由财政部门审核拨付购车资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车管部门办理公务车辆入户相关手续。凡不按上述程序或超编制、超标准购置车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车管部门不予办理车辆入户手续,财政部门不得为其安排购车经费,并视情况做出减扣编制、停止配车或新购车审批的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购买超标车,严禁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和摊派资金购买、调换各种车辆,严禁向企业借款购买汽车,严禁以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名义购买公务用车。

4、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继续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八小时外和节假日的公务车辆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执行公务车辆廉政建设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公车私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行为的力度。区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对全区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规购车行为、有无公车私用及违规驾车等现象, 抽查的情况将进行通报。

根据全区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工作的统一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将在年底进行总结。各镇乡、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认真作好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总结,并于11月底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汇总各地情况的基础上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

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创卫、清房和加强公务车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无论是创卫、清房,还是加强公务车管理,目标任务都已十分明确,关键是狠抓落实。全区上下一定要按照区委“落实年”的要求,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圆满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一) 严格责任

根据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后的形势,创卫工作必须进一步调整和落实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此,区政府今天与各街道和有创卫任务的镇重新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严格实行“分线分片包干负责制”。各创卫职能组要责无旁贷地承担起自身的职能职责,牵头单位要勇敢地承担起牵头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包本地本系统创卫工作,公司经理、企业厂长包门市、厂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干部包社区。根据“分线分片包干负责制”这一总的原则,各职能组、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真正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事事有人抓,人人有事做,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清理党政机关干部住房和加强公务车管理工作已被列入今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内容。为此,区委、区政府分别成立了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在区建委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了办公室。领导小组务必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应地明确领导分管,并确定具体承办科室。各镇乡、街道要由分管领导牵头,纪委或党政办公室负责,搞好本镇乡、街道的党政干部住房清理和公务车管理专项工作。

(二) 密切配合

无论是创卫,还是清房,以及公务车管理,既需要各地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各人的娃儿各人抱,又需要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观念,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十个指联动,共弹一支曲”。比如创卫中涉及到的综合执法问题,各部门要形成合力,牵头单位要主动到位,搞好协调,相关单位要服从安排,密切配合。如果相互制肘,相互拆台,影响工作,影响大局,必须给予严肃处理。

(三) 强化督查

从创卫第一阶段来看,督查力度还不大,机制还不完善,必须层层建立督查机制,强化督查工作。区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和挂钩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检查,居委会要加强对所辖街巷的检查,不合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到位。区创卫督查组对各职能组和各部门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要按序时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录在案,每月通报一次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次整改仍不到位的,要将结果报告指挥部领导,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当面说明情况。对清房和加强公务车管理,区纪委要牵头组织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在适当的时候,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必要的话,还可邀请区人大、区政协有关委室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查,既可明查,也可暗访。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利用各种传媒对清房、加强公务车管理特别是创卫工作活动进行全程动态跟踪报道,对每个阶段的检查结果要公开报道,该表扬的表扬,该曝光的曝光。

(四)及时总结

无论是创卫,还是清房、加强公务车管理,都要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及时进行回顾总结。单位之间、地区之间,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特别是创卫工作,一方面要向上加强情况汇报,作好衔接,灵通信息,把握并落实上级要求;另一方面,档案资料是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集中一定人力、物力,切实做好各种基础台帐,相关材料要按时按质地报送,自备的档案资料一定要齐全完善,确保创建档案不丢分。

(五)严格考核

第4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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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卫科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__年,我部门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帮助和支持下,我公司紧紧围绕“看好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做好自己事”的原则,狠抓了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了公司稳定,保证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人员、财产的安全。现将我公司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治安保卫工作对于维护企业内部的治安秩序,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国有资产,推动经济发展,保障___现代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搞好保卫工作,企业一切工作才能有序的进行。

我公司十分重视保卫工作,专门成立了治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同时以治安保卫人员为骨干成立了治安保卫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实行了领导包干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实行责任追溯,为搞好治安保卫工作提供了保证。

二、加强教育,提升素质为提___部职工对治安保卫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保卫人员综合素质,我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

按照普法学习的计划安排,结合我们行业和实际工作情况及时___职工进行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全公司普法受教育率达___%,考试合格率___%;同时通过___演讲、知识竞赛、考试、座谈等生动有效的形式,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以及公司局域网等载体,多角度、多层面的开展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教育活动;聘请司法部门的领导和专家前来举办治安保卫工作专题讲座;选派保卫人员骨干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经验。这一系列的教育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提升了保卫人员的整体素质,为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教育和制度相结合。

我们认为:要搞好治安保卫工作,一方面依赖于长期的思想教育,同时也要辅之于必要的制度管理,只有把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树立铁的纪律。我们在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公司实际,先后制定了《公司规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保卫人员夜间巡逻制度》等针对性强且操作方便的规定和制度并狠抓落实。公司与保卫人员签定责任书,将保卫任务层层落实,为搞好治安保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多措并举、确保成效治安保卫工作是一项要求很严很细的工作,我公司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治安保卫工作取得成效。

专门成立保卫部,充实了骨干人员,配备警棍、摩托车等必要的保卫工具;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专门的值班室,每晚有专人值班,配备值班电话,并由中层干部带队;保卫人员坚持对办公区、家属院进行夜间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把好入门关,严格车辆出入制度,实行来客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对财务部、仓库等加固防盗门。消防管理也是治安保卫的重要内容之一,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明确了所属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管理员,并做到每天一小查,节假日大检查。这一系列措施,确保了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我公司在治安保卫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受某些客观因素的制约,有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措施,不断开拓保卫工作的新思路,提高保卫队伍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使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5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考核内容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社区卫生诊断、健康档案、日常信息收集、卫生知识普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疫情报告和监测、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治、重点慢性病筛查、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老年保健共18项。

二、考核方法

(一)专业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部门考核实行千分制,由区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考核。结核病防治、社区诊断、重点慢性病筛查三个项目单列考核,其余15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综合考核。

(二)相关部门考核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考核。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样核查等方法进行。

(三)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

社会满意度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委托第三方对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和老年保健等服务项目进行入户或现场问卷调查。

(四)以上三类考核均单独进行,采取扣分制,不设附加分,各项目指标扣分不超过该项目的总分值。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最终得分为专业部门考核得分、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和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的合计。其中各部分考核得分按照该类考核占总分值的权重比例计算;专业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40%;相关部门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社会满意度评价得分占考核总得分的30%。

三、考核程序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于每年5月30日前和10月30日前,各进行1次自查自评,自查结果报区卫生局;每年6月、11月底前区卫生局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复核和项目年度考核。

(二)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随机抽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复评考核。复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认可中心上报考核结果;不足85分的每降低1分,相应降低同等分值。

(三)区卫生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对本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各中心检查的同时,每中心随机抽查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四)考核与复评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四、资金的核拨办法:

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区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每半年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取量化分级(四级),比例核拨的办法进行资金拨付。对于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第四级)将暂停来年的资金拨付,待复核合格后再予拨付。

五、组织领导

成立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由区卫生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本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定期对项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协调和经费核定工作。

第6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学校保卫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一

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区教委、公安局的指导下,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

通过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出党委、校长全面抓,分管校长督促抓,部门领导亲自抓,保卫部门重点抓,各班主任天天抓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了广大师生及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2015年学校保卫科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抓好基础性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学校年初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处室主任和保卫科长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各处室、年级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本处室、本年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员,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卫科为学校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全校的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检查及巡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件等,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制度,责任到人,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认真落实规章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为了使各种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教育先行,落实宣传教育制度

一是常规教育。开学前,保卫科制订了全校安全教育计划,在开学后逐步进行落实。先后进行了校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使学生了解一般的法律常识和常用的安全知识,让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个别教育。对轻微违犯纪律的学生,采取个别教育的原则。

主要是查找违纪的原因,纠正思想上的偏差。三是跟踪教育。主要是真对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学生的教育,本着处理与教育并存的原则。发动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家长的力量,共同对其进行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帮带。保卫科定期了解其思想转变情况,直到转化为止,对预防学生违纪起到了积极作用。

2、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预防学生违纪是加强对学生管理的积极手段,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为此,我校保卫科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渠道搜集有关学生的活动信息,及时掌握重点学生的思想动态。

二是经常对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当发现有不安定的事故苗头时,采取积极手段进行预防,控制事态的发展。

三是查明事实真相,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由于我们预防工作做得扎实有效,避免了 多起群殴事件的发生。

3、坚持事故处置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当学生发生违纪时,我们本着“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做到“三不放过”,达到“三个满意”,不留隐患。一是原因不明不放过。认真调查事情经过,弄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

二是当事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诚恳的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大家不受到教育不放过。通过违纪事件教育大家要举一反三,使大家受到教育,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当学生受到纪律处分时,在处分宣布前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向学生家长讲明学生违纪的经过、原因、危害以及应受到的处理和今后撤销处分的条件。使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转变工作。使处理结果让当事人满意,家长满意,广大师生满意,不留隐患。

4、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不失控

学校每天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各年级老师轮流担任值班。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在位,并有专人对校园进行巡查,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了我校安全工作不失控。

学校保卫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二

我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区教委、公安六科、黄桷坪街道的指导下,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

通过建章立制、责任到人,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营造出党委、校长全面抓,分管校长督促抓,部门领导亲自抓,保卫部门重点抓,各班主任天天抓的良好氛围,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了广大师生及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保卫科上半年安全保卫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明确分工,抓好基础性安全工作

认真贯彻学校年初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各处室主任和保卫科长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各处室、年级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本处室、本年级的安全管理工作;设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员,负责对本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保卫科为学校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全校的安全教育计划、安全检查及巡查,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调查处理各类安全事件等,保证各项安全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落实制度,责任到人,使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有条不紊

安全工作重在预防,认真落实规章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为了使各种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教育先行,落实宣传教育制度

一是常规教育。开学前,保卫科制订了全校安全教育计划,在开学后逐步进行落实。先后进行了校纪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常识教育等。使学生了解一般的法律常识和常用的安全知识,让学生树立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是个别教育。对轻微违犯纪律的学生,采取个别教育的原则。主要是查找违纪的原因,纠正思想上的偏差。

三是跟踪教育。主要是真对多次违纪或严重违纪学生的教育,本着处理与教育并存的原则。发动年级、班主任、任课老师和家长的力量,共同对其进行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帮带。保卫科定期了解其思想转变情况,直到转化为止,对预防学生违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预防学生违纪是加强对学生管理的积极手段,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措施。为此,我校保卫科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多渠道搜集有关学生的活动信息,及时掌握重点学生的思想动态。

二是经常对信息进行分析和整理,当发现有不安定的事故苗头时,采取积极手段进行预防,控制事态的发展。三是查明事实真相,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由于我们预防工作做得扎实有效,避免了多起群殴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事故处置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当学生发生违纪时,我们本着“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做到“三不放过”,达到“三个满意”,不留隐患。

一是原因不明不放过。认真调查事情经过,弄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

二是当事人不受到教育不放过。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诚恳的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是大家不受到教育不放过。通过违纪事件教育大家要举一反三,使大家受到教育,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当学生受到纪律处分时,在处分宣布前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向学生家长讲明学生违纪的经过、原因、危害以及应受到的处理和今后撤销处分的条件。使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转变工作。使处理结果让当事人满意,家长满意,广大师生满意,不留隐患。

(四)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不失控

学校每天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各年级老师轮流担任值班。保卫部门坚持24小时在位,并有专人对校园进行巡查,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了我校安全工作不失控。

(五)坚持责任追究,落实奖惩制度,增强大家的责任心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年初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对工作责任心强,安全工作突出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责任心较差,没有尽到责任而发生问题的扣除相应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由于责任清楚,目标明确,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率进一步下降。

三、加强“三防”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在人防方面,首先是坚持保卫干部24小时值班和夜间巡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不失控。二是加强对门卫的管理,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并加强对门卫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在技防方面,利用学习现有设备,加强对重点目标、重要部位的安全监控。上半年,对红外监控报警系统、自动摄像监控系统和指纹考勤管理系统等进行了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保证了重点目标和重要部位的安全。

在物防方面,主要是加强基础设施的改造,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器材。上半年,对学校部分围墙进行了加高,减少了学生翻越围墙的现象,并对部分老化失效的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换,在学生食堂锅炉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还增设了大容量的灭火器,对预防事故案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建立区域安全网络,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

根据我校的周边环境和社会综合治理的有关要求,由保卫科牵头与当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友邻单位,建立了治安联防,并发展了部分秘密力量;同时与上述单位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群防群治,效果显著。

上半年来,我校在安全方面的较大投入,不仅换来了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更主要的是促进了学校全面工作的快速发展。

学校保卫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三

一学年来,保卫科在学校的领导下,各年级、班级、及全体师生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全科工作人员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本学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

1、抓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强化了门卫值班职责。加强护校队员的校园巡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认真抓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确保住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创造健康卫生的休息生活环境。一学期来,学生宿舍在保卫科的管理下,没有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案件。

充分发挥寝室管理员的作用,坚持24小时值班,坚持每日卫生清扫和学生卫生值日制度,及时处理住校学生中发生违纪事件。管理工作基本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大事不过夜,维护了学生宿舍的安全和稳定,做好09级新生服务工作。

3、校园消防工作方面,为了保障学校的消防安全,学校保卫科,坚持每星期一小检查,每月一大检查,本学期换更换消防设备:灭火气两次,增加灭火器6个,其他电线电路方面,在校领导的支持下及总务科的配合下积极维修及处理,所以在在消防方面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4、校园治安方面

(1)妥善处理各年级,班级发生的各种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将各种安全隐患消失在萌芽状态。本学期保卫科处理学生打架案件7起、敲诈勒索案件1起、召开专门的安全工作会议2次,继续做好安全信息制度。

(2)做好各种矛盾的调解、处理工作。学校是青少年的集中地,也是案件的多发地。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控能力,一点小事容易引起打架斗殴事件,如处理不当矛盾进将会进一步激化。本学年处理学生打架案件8余起,将多种矛盾化解到最低限度。

(3)继续强化保卫科值班巡逻制度。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自开学以来,保卫科加强校园值班巡逻,校园及周边基本上杜绝了社会闲杂人员到校门口寻衅滋事、打架、敲诈案件的发生,维护了校园的稳定。其中1起外校学生酒喝醉了到我校找人,与我校老师发生口角及冲突,在校领导的帮助下及联系外校领导得到响应的处理。

(4)对门卫做了充分调整。杜绝一切闲杂人员混入校园,及我校学生私自溜出学校。

(5)走读生证件管理,发现假走读生证件3余起,后经过在学生科的配合下总共查出假走读生证件30来个,在学校领导的重视下得到了响应的处理。

二、存在问题

1、本学期治安状况良好,学生在夜间翻跃围墙的比较严重,班主任教育不到位,学生翻爬围墙25来次,学生在校外上网受到人生安全侵害的事件应引起重视。

2、由于北北幼儿园这边的教室比较分散,学生经常趁门卫不注意溜出校外,这也给学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同时也提醒我们的管理还得加强。

3、加强学生宿舍插板的改装,寝室有了插板,这样学生就会趁机充电及使用电老虎烧水,同时也给宿舍管理老师带来管理方面的难度及响应的安全隐患。请学校给予帮助拆除插板。

三、工作建议

校园安全任务仍然重,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由于学校xx级新生如校学校学生增多,因此下半年的安全防范任务重,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值班值日工作,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大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治安环境。

过去的一年,我们按照依法治校条件标准和我校《“xx普法”依法治校规划》,经常与县司法局和教育局的主管领导和主管同志联系指导工作,确保了依法治校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收到了依法治校的育人效果和办学效益。...

做了近两周的部长助理,我们除了完成自己的常规工作外,还帮部长完成内部的统筹工作以及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随着工作的开展,我们对自己的责任和工作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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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通过开展全省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执法行动,实现以下目标:

(一)通过医疗广告集中整治,在辖区内基本消除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净化医疗广告环境;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曝光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增强患者的维权意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就医。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和媒体类别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医疗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对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上或以其他形式医疗广告的行为和已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改变审查内容医疗广告的行为必须在7月31日全部停止,7月31日以后经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发现的违法医疗广告,将严格进行查处。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动加强与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信息沟通。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坚决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医疗广告和非法行医行为,通报违法医疗广告案件查处情况并及时移送违法案件。

(三)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医疗广告的审核和监管,建立医疗广告的巡查和公示制度(《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查内容及证明文号可在江西省卫生厅网站“医疗广告监管”栏目中查询),发现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要及时依法查处,同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对违法医疗广告的经营者、者进行处罚。

(四)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并指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广告及其他非法行医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和依法查处,同时做好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违法医疗广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促使当地医疗广告秩序的根本好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建立并落实整治违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力、以及对违法医疗广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的,要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重点,严密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派专人对本地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户外等大众媒体的医疗广告进行监督监测,做到不留死角,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示。要将违法虚假医疗广告较多(或屡次违法医疗广告)以及有关部门曾经通报的医疗机构列入重点监测对象;要组织监督人员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执法监督检查,做到监测覆盖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监测公示到位。

(三)严格监管,及时移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通报》要求,再接再厉,继续保持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各地要公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医疗广告违法案件,自觉抵制违法虚假医疗广告。同时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使其自觉依法执业。

第8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原则

1、卫生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要素,根据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要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合理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实行动态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二、实施范围

2、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政府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血液中心(血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等卫生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卫生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卫生单位除外。

3、卫生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设置

4、卫生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5、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

(1)主要提供医疗技术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卫生事务管理职责的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卫生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卫生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卫生事业单位中已经实现后勤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卫生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

四、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根据我省实际,卫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五至十级职员。卫生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到十级职员岗位。

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

(1)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五级职员。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即五级、六级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七级、八级、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3:3:2:2的比例确定。

(2)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六级职员。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即六级、七级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八级、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3:5:2的比例确定。

(3)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七级职员。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即七级、八级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九级、十级职员岗位数量,原则上按照5:5的比例确定。

(4)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一般不得超过八级职员。承担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即八级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确定。九级、十级职员,原则上按照5:5的比例确定。

(5)对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人员、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人员等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并经设区市及以上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可按原职务对应相关岗位等级。

9、未核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卫生事业单位,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后,再按照第7条规定执行。

10、卫生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省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1、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2、卫生事业单位中,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三级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一级医(药、护、技)师岗位、二级医(药、护、技)师岗位和医(药、护、技)士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13、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按照《*省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表一),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

14、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5、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原则上省属事业单位可设至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区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6、设区市、县(市、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人事厅核准。核准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

17、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是卫生事业单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9、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按照《*省卫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表二),确定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

20、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四)特设岗位设置

21、特设岗位是卫生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卫生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聘期最长不超过3年。

22、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附表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特设岗位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国家或本省重大医疗卫生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

(2)引进的经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部级人选,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等急需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岗的;

(3)其他确需设置的。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23、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4、管理岗位基本条件除符合第23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5、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除符合第23条规定外,还须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

26、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7、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研究确定,但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8、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除符合第23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程序

29、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遵循以下程序: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四);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组织实施。

七、岗位设置的审核

30、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省直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2)设区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

(3)县(市、区)直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后,报设区市人事局核准。

31、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卫生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2、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卫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3、卫生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必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增减机构编制的;

(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其中符合第(1)款规定的,按照第29条、第30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重新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符合第(2)、(3)款规定的,填写《*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表》(附表五),按照第30条规定权限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的设置,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岗位聘用

35、卫生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6、卫生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37、卫生事业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38、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省直卫生事业单位五至八级职员岗位、二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三级工勤技能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省人事厅核准后,由单位聘用;九至十级职员岗位、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四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2)设区市、县(市、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程序,按照设区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9、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由省人事厅统一管理,除符合25、26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医学研究和新技术开发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在国内或省内本专业领域享有盛誉;

(3)其他在医疗卫生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并有重要影响的优秀专家。

40、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按照隶属关系,由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报至省人事厅;

(2)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人选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41、卫生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

42、新调入的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聘用,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学历、工作经历和原任职务,先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相应的岗位,再签订聘用合同。

43、从各类学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中聘用的管理人员,在岗位允许的情况下,中专毕业生,可确定为十级职员岗位;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九级职员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八级职员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七级职员岗位。

44、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单位,可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有关规定与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45、卫生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使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解聘或退二聘一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46、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所在主工作岗位进行管理。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

47、卫生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附表六)和《*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附表七),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单位予以备案确认。

九、组织实施

48、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设置管理稳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49、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卫生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细致地做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50、卫生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

5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卫生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对违反规定、、打击报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审批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52、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要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第9篇:门卫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l、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理顺政事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3至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3、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二、改革卫生管理体制,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

4、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根据本地区的卫生需求,逐步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卫生事业单位要以卫生部制定的编制原则或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标准为依据,合理配置各类人员,根据业务需求和工作量控制人员总量,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

5、卫生事业单位要以“精简、高效”为原则,按照规定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不要求统一,不要求上下对口,对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要精简合并。医疗机构可根据医疗任务需求,自行设置业务科室

6、卫生事业单位实行并完善院(站、所)长负责制。要建立和完善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院(站、所)长的责、权、利。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经批准可探索试行理事会(董事会)决策制、监事会监管制等新型管理制度。要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

7、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改革,实行适合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的后勤管理模式。具备条件的后勤部门应从单位中剥离出去,成为面向社会的独立经济实体。暂不具备条件的后勤部门要实行单独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在医疗机构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多家医院的后勤部门可联合组成后勤服务集团。

三、改革卫生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

8、实行聘用制。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单位与被聘人员的责、权、利,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各类不同人员的特点实行相应的聘用办法,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在聘用人员中,对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可采用不同的聘用办法,实行不同的聘期,给予较高的聘用待遇,相对稳定一批技术骨干。还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聘用部分兼职技术骨干。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工作的特点,制定兼职管理规定,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管理。

9、卫生事业单位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岗位设置要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的需求、单位的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部分关键岗位。要明确岗位责任、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条件合理。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岗位设置原则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要求,依据自身承担的任务,自主决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同一单位各个科室结构比例不要强求统一,岗位设置要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及社会对卫生服务的需求。

10、改革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干部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健全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任用、奖惩挂钩。

ll、卫生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聘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特点的岗位序列和体现管理人员能力、业绩、资历、岗位需要的工资待遇。卫生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可以采用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任等多种任用形式,推行任前“公示制”。

1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要以深化职称改革、推行执业资格制度为切入点,实行从业准入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要按照评聘分开、强化聘任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在政府人事部门的政策指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实施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和认证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的社会化卫生人才评价体系。

13、卫生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卫生工勤人员要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提高素质的基础上,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可采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等办法,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环节。

14、加强聘后管理,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要根据医疗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制定能量化的考核要素,建立健全适合各类不同人员的简便、易操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15、建立解聘、辞聘制度。卫生事业单位要通过建立解聘、辞聘制度,使单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解聘职工,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畅通人员出口,增加用人制度的灵活性。对医疗机构等卫生服务部门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但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可实行诫免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16、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卫生事业单位需要补充人员时,要公布缺员岗位的用人条件和职责,实行公开招聘。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已在卫生技术岗位的必须转岗。在实行聘用制中,对新进人员采取新人新办法,实行人事制。

四、改革卫生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机制

17、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卫生工作知识密集、脑力与体力结合、高风险等特点,在逐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的条件下,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扩大各事业单位的分配自,根据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18、根据卫生事业单位的性质、特点及发展需要,结合经费自给率和财政支持强度,对不同类型的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

对于主要依靠国家拨款的卫生事业单位,要实行有控制的单位工资总额包干形式,并在工资总额包干范围内,对活的工资部分进行重新分配。对于国家定额或定项补助的卫生事业单位,可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自主确定各类人员的内部分配办法。对于有条件的、经费完全自给的卫生事业单位,应在坚持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原则的前提下,确定工资分配办法。

19、探索新的分配机制。积极开展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改革试点,研究探索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和途径。根据不同岗位的责任、技术劳动的复杂和承担风险的程度、工作量的大小等不同情况,将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岗位工资,按岗定酬。拉开分配档次,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对于少数能力、水平、贡献均十分突出的技术和管理骨干,可以通过一定形式的评议,确定较高的内部分配标准。

五、建立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20、卫生事业单位要积极做好改革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做好未聘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未聘人员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种方式妥善安置。组织和支持未聘人员以各种形式开展服务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兴办、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和领域;要通过转岗、交内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等方式分流安置未聘人员。同时,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社会化安置方式。

21、运用市场机制,调整卫生人才结构,促进卫生人才合理流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申请建立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卫生专业人员和其他卫生工作人员在行业内或行业间流动提供服务。要针对未聘人员的实际情况,为分流人员安置提供信息和指导,组织举办各类岗位技能培训班,鼓励未聘人员面向社会争取再就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卫生事业单位可将未聘人员向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托管,由人才交流中心、单位和托管人员签定协议,明确三方责任及有关事项,对未聘人员集中管理,以减轻卫生事业单位冗员负担。

六、加强对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22、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3、卫生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要注意与卫生改革的其他措施相配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互相推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要在抓好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