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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

第1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八年级是初中学习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学生基础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将来是否能升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初二数学教师的新学期工作计划,欢迎阅读参考。

教师工作计划(一)一、指导思想

抓好常规教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把质量当根本,正确处理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学素养,动手操作和探究创新的精神,使学生切实学好从事现代化建设和进一步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所必需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培养学生的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生情况分析

本学期我任八年级的120班、125班两班的数学教学,120班两极分化相比125班严重,125班则整体水平较为均衡。总体来说,两班学生学习态度端正踏实,认真好学。本学期的数学教学要积极尝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习惯品质,努力提高综合成绩,争取更大的提高。

三、教材分析(本学期的教学内容共计五章)

1、《全等三角形》

主要介绍了三角形全等的性质和判定方法及直角三角形全等的特殊条件。更多的注重学生推理意识的建立和对推理过程的理解,学生在直观认识和简单说明理由的基础上,从几个基本事实出发,比较严格地证明全等三角形的一些性质,探索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2、《轴对称》

立足于已有的生活经验和初步的数学活动经历,从观察生活中的轴对称现象开始,从整体的角度直观认识并概括出轴对称的特征;通过逐步分析角、线段、等腰三角形等简单的轴对称图形,引入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的概念。

3、《实数》

从平方根到立方根说起,学习有关实数的有关知识,并以这些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数的开方的重点是平方根、算术平方根的要领及求法,难点是算术根与实数的概念。

4、《一次函数》

通过对变量的考察,体会函数的概念,并进一步研究其中最为简单的一种函数——一次函数。了解函数的有关性质和研究方法,并初步形成利用函数的观点认识现实世界的意识和能力。在教材中,通过体现“问题情境——建立数学模型——概念、规律、应用与拓展”的模式,让学生从实际问题情境中抽象出函数以及一次函数的概念,并进行探索一次函数及其图像的性质,最后利用一次函数及其图像解决有关现实问题;同时在教学顺序上,将正比例函数纳入一次函数的研究中去。教材注意新旧知识的比较与联系,如在教材中,加强了一次函数与一次方程(组)、一次不等式的联系等。

5、《整式的乘除与因式分解》

在形式上力求突出:整式及整式运算产生的实际背景——使学生经历实际问题“符号化”的过程,发展符号感;有关运算法则的探索过程——为探索有关运算法则设置了归纳、类比等活动;对算理的理解和基本运算技能的掌握——设置恰当数量和难度的符号运算,同时要求学生说明运算的根据。

四、教学目标

通过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过程与方法(数学思考与解决问题)目标、情感与态度目标)的落实最终实现能力的培养。认真落实“双思三环六步”教学模式。钻研教材,突破重点、难点,抓住关键,深入了解学生,激发学生积极性,因人而宜,制定课堂上有效的辅导、教学方案,使课堂教学更生动有趣,使学生参与到数学活动中来。

五、教学措施

1、营造课堂气氛,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多媒体,挂图,实物等创设情景进行教学,力求课堂教学的多样化、生活化和开放化,做好互动,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求知欲望,为学生掌握课堂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

2、搞好阅卷分析。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采用当面批改的方式对学生作业进行批阅,指出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讲解。

3、写好课后小结。

课后及时对当堂课的教学情况、学生听课情况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失败的原因,并作出分析和改进措施,对于严重的问题重新进行定位,制定并实施补救方案。

4、加强课后辅导。

优等生要扩展其知识面,提高训练的难度;中等生要夯实基础,发展思维,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后进生要激发其学习欲望,针对其基础和学习能力采取针对性的补救措施。

5、成立学习小组。

根据班内实际情况进行优等生、中等生与后进生搭配,将全班学生分成多个学习小组,以优辅良,以优促后,实现共同提高的目标。

6、实行分层教学。

关注各类学生,布置作业设置A、B、C三等,分类分层布置,因人而异,课堂上照顾好好、中、待转化三类学生。发挥优生的帮扶作用,打牢基础知识,提升每一个学生的能力。

教师工作计划(二)新的学期已经开始,我担任八年级两个班的数学教学,为了搞好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所以在注意时间的安排上,同时把握好教学进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一、教材分析

第11章全等三角形,主要学习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及各种判定方法,同时学会证明。本章是学好四边形、圆等内容的基础。第12章轴对称,利用轴对称,探索等腰三角形和等边三角形的性质,学习它的判定方法,并进一步证明。第13章实数,包括算术平方根、平方根、立方根及实数的有关概念和运算,数的范围进一步扩充。第14章一次函数,此章是函数的入门,在整册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教学中要多加侧重。第15章整式乘除与因式分解,包括整式的乘除运算、乘法公式及因式分解,是学习分式和根式运算、函数等知识的基础。

二、学情分析

通过了解,这两个班整体情况是1班学生听话认真但灵活度不够,2班学生灵活但马虎。首先让他们尽快适应新老师,与学生做好沟通;然后,尽快帮他们树立竞争意识和发展意识以及创新意识,鼓励大家在新学期,获得更大的进步,取得更大的发展。要在本学期获得进步,则必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查漏补缺,打好基础;同时注重学生逻辑思维的培养。

三、教学措施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所以在备课时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

认真研读新课程标准,钻研教材,努力构建和谐课堂教学模式,提高教学的实效性与有效性。

2、上课时定向要明确,在充分了解学情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弄清疑难。

点难拨疑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都有所发展。根据教学内容,精心设计数学活动,培养学生探究合作能力,通过变式训练励志网/,培养思维的灵活性。特别是函数一章,利用数形结合,努力培养学生数学建模的思想和能力。

3、作业布置要分层,以关注不同层次的学生。

批改要认真、及时,批语要多鼓励学生,根据作业情况查缺补漏,做好个别辅导。

4、进行个别辅导,优生提升能力,扎实打牢基础知识;

成立"一帮一"互助学习小组,辅导后进生,同时促进优生,共同进步。

四、课时安排

第1、2周全等三角形

第3、4周轴对称

第5、6周实数

第7、8周期中复习与考试

第9-12周一次函数

第13-15周整式的乘除与因式分解

第16-20周期末复习与考试

教师工作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通过数学课的教学,使学生切实学好从事现代化建设和进一步学习现代化科学技术所必需的数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培养学生的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情分析

八年级是初中学习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学生基础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将来是否能升学。本班是刚刚接手,对班上学生不了解,从原科任老师处得知:优生不多,但后进生却较多,有少数学生不上进,基础特差,问题较严重。要在本期获得理想成绩,老师和学生都要付出努力,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作用,注重方法,培养能力。

三、教材分析

第十一章全等三角形主要介绍了三角形全等的性质和判定方法及直角三角形全等的特殊条件。更多的注重学生推理意识的建立和对推理过程的理解,学生在直观认识和简单说明理由的基础上,从几个基本事实出发,比较严格地证明全等三角形的一些性质,探索三角形全等的条件。

第十二章轴对称立足于已有的生活经验和初步的数学活动经历,从观察生活中的轴对称现象开始,从整体的角度直观认识并概括出轴对称的特征;通过逐步分析角、线段、等腰三角形等简单的轴对称图形,引入等腰三角形的性质和判定的概念。

第十三章实数。从平方根于立方根说起,学习有关实数的有关知识,并以这些知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十四章一次函数通过对变量的考察,体会函数的概念,并进一步研究其中最为简单的一种函数——一次函数。了解函数的有关性质和研究方法,并初步形成利用函数的观点认识现实世界的意识和能力。在教材中,通过体现“问题情境————建立数学模型————概念、规律、应用与拓展”的模式,让学生从实际问题情境中抽象出函数以及一次函数的概念,并进行探索一次函数及其图象的性质,最后利用一次函数及其图象解决有关现实问题;同时在教学顺序上,将正比例函数纳入一次函数的研究中去。教材注意新旧知识的比较与联系,如在教材中,加强了一次函数与一次方程(组)、一次不等式的联系等。

第十五章整式在形式上力求突出:整式及整式运算产生的实际背景,使学生经历实际问题“符号化”的过程,发展符号感;有关运算法则的探索过程,为探索有关运算法则设置了归纳、类比等活动;对算理的理解和基本运算技能的掌握

四、教学措施

1、课堂内讲授与练习相结合,及时根据反馈信息,扫除学习中的障碍点。

2、认真备课、精心授课,抓紧课堂四十五分钟,努力提高教学效果。

3、抓住关键、分散难点、突出重点,在培养学生能力上下功夫。

4、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业务素养。

5、教学中注重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

五、教学进度

(略)

教师工作计划(四)一、学情分析

八年级是初中学习过程中的关键时期,学生基础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将来是否能升学。两班比较,83班优生多一些,但后进面却较大,学生非常活跃,有少数学生不上进,思维不紧跟老师。84班学生单纯,有大多数同学基础特差,问题较严重。要在本期获得理想成绩,老师和学生都要付出努力,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作用,注重方法,培养能力。

二、教材分析

第一章 平 行线是在七年级上第七章提出平行线的概念、画法后的延续,这章将继续平行线的有关判定和性质;教学时把握证明难度,避免概念超前,加强形的建模。教学应注意以下几点:

1、说理的过程仍以填空为主,注意避免综合性较强的说理出现。

2、要避免证明、命题、定理、公理等词的口头出现,课本是以判定方法、性质、结论来描述。

3、要注重现实生活中的实物情景抽象为相交线、平行线等数学图形的建模过程。

4、还应注意画图、探究性题的教学。

另外对教材中

(1)P8 例2出现了添辅助线的说明方法,教师需根据实际情况,不要作深入展开,

(2)P20 第5题:不是很明确其意图。

第二章 特殊三角形是在七年级下册第一章三角形的基础知识和全等三角形的基础上学习等腰三角形、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判定和性质,进一步熟练几何符号语言的表达、书写;教学时要控制证明的综合难度,侧重计算与形状的判定。本节与以往教材相比较,有以下特点:

1、加强了对等边三角形的学习要求;

2、强化了直角三角形斜边上的中线等于斜边的一半的性质

3、淡化了300角所对的直角边等于斜边的一半的性质。

4、P28

等腰三角形的判定说明、P36 例3,教师可简单提出辅助线的作法、作用、要求,但不要藉此来提高难度。

5、可以在勾股定理的知识上,让学生去研究探讨,增强数学人文性教育。

另外教材中的

(1)P24—4、5两题的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教师要作提示、作小结;

(2)教师最好还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300角的直角三角形性质;

(3)勾股定理这节中出现了不少“定理”一词,是否在教学时可改。

第三章 直 棱柱是从七年级上册提出立体图形概念后第一次对立体图形的研究,与原浙江版义务教材相比,是较新的一章(原教材有立体图形直观图的画法),主要是培养学生空间想像能力,也是为高中阶段立体几何中棱柱的学习做准备;教学时要借助实物、课件的展示,逐步构建空间想象基础能力,教材重点落在两处:

1、直棱柱特征及表面展开图2、画三视图,关键要理解“长对正,高平齐,宽相等”法则。

因此,在教学中要注意1)充分利用实物、课件、实际动手操作等途径,使学生能慢慢的在实物与空间想象之间找到一些转换的经验,

2、在教学时对解答过程、说理过程不作过高的要求,避免过高的严密的要求挫伤学生学习本章的积极性。

第四章 样本与数据分析是在学习了七年级上册第六章数据收集与图表的基础上,对科学取样、数据分析、合理化决策的研究学习,是实用性较强的一章;教材以生活现象为导入背景,以解决问题为达成目标,教学应注意

(1)避免对样本、总体、个体的定性的描述;

(2)增加了对某一事件研究抽样与普查的方法选择;

(3)加强了对平均数、众数、中位数、方差标准差这些数据处理方法的决策判断,

第五章 一元一次不等式是在掌握了七年级上册第五章一元一次方程及七年级下册第四章二元一次方程组的基础上,学会一元一次不等式(组)的解法,以及利用一元一次不等式解应用题;教学时应注重与方程、等式的迁移类比,发挥数轴工具性,建立数形结合分析问题的习惯

第六章 图形与坐标是函数知识学习的开始,与老教材比较也是较新的一章,重在突出直角坐标系的建立与运用,其中也有一部分知识与七年级下册第二章图形和变换相关;教学时应重视场境模拟,降低坐标表达的抽象,侧重变换图形的坐标描述。 当然更应注意多利用实际场景图示,降低点的位置表达的抽象性,增加点与有序数对的对应性。

第七章 一次函数是在第六章建立直角坐标系后通过对实际生活中变量间变化关系的刻画,侧重了函数是刻画现实生活的又一数学模型。注重函数建模,降低函数抽象图形分析,融合方程、不等式、函数的统一,教学中应做到1、突出了函数是生活中变量之间数量关系的刻画。很多问题是以实际生活背景为载体。2、函数解析式,一次函数,正比例函数的教学顺序做了调整。3、要加强函数基础知识的练习,要注重解题时从应用中来到应用中去的理念。要充分利用合作小组讨论,有足够形成建模的时间,切忌分析模式化,练习呈式化。

另外,本书的设计题(P95, P181)切合学生实际,容易操作,要好好利用,既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又增强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在课题学习P181-182《怎样选择较优方案》时,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建议作为一堂较重要的方程、不等式、函数综合应用课来讲。

三、提高学科教育质量的主要措施:

1、认真做好教学六认真工作。

把教学六认真作为提高成绩的主要方法,认真研读新课程标准,钻研新教材,根据新课程标准,扩充教材内容,认真上课,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制作测试试卷,也让学生学会认真学习。

2、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因斯坦如是说。

激发学生的兴趣,给学生介绍数学家,数学史,介绍相应的数学趣题,给出数学课外思考题,激发学生的兴趣。

3、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知识的构建,营造民主、和谐、平等、自主、探究、合作、交流、分享发现快乐的高效的学习课堂,让学生体会学习的快乐,享受学习。

引导学生写小论文,写复习提纲,使知识来源于学生的构造。

4、引导学生积极归纳解题规律,引导学生一题多解,多解归一,培养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提高学生举一反三的能力,这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根本途径之一,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让学生处于一种思如泉涌的状态。

5、运用新课程标准的理念指导教学,积极更新自己脑海中固有的教育理念,不同的教育理念将带来不同的教育效果。

6、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陶行知说:教育就是培养习惯,有助于学生稳步提高学习成绩,发展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弥补智力上的不足。

7、指导成立“课外兴趣小组”的民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开展对奥数题的研究,课外调查,操作实践,带动班级学生学习数学,同时发展这一部分学生的特长。

8、开展分层教学,布置作业设置A、B、C三类分层布置分别适合于差、中、好三类学生,课堂上的提问照顾好好、中、差三类学生,使他们都等到发展。

9、进行个别辅导,优生提升能力,扎实打牢基础知识,对差生,一些关键知识,辅导差生过关,为差生以后的发展铺平道路

教师工作计划(五)本学年我担任初二(101)、(102)两班的数学教学工作,为了搞好这学期的数学教学工作,根据自身及我所任教的学生的特点,我将在这一学期重点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理论学习:

抓好教育理论特别是最新的教育理论的学习,及时了解课改信息和课改动向,转变教学观念,形成新课教学思想,树立现代化、科学化的教育思想。

2、做好各时期的计划:

为了搞好教学工作,以课程改革的思想为指导,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以及初二的数学教学任务和内容,做好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和安排,并对各单元、各课题的进度情况进行详细计划。

3、备好每堂课:

认真钻研大纲和教材,做好初中各阶段的总体备课工作,对总体教学情况和各单元、专题做到心中有数,备好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写好每节课的教案为上好课提供保证,做好课后反思和课后总结,以便提高自己的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更好地上好每一堂课,更好地服务学生。

4、做好课堂教学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数学教学过程中提高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本学期,我将继续结合教学内容,选一些与实际联系紧密的数学问题让学生去解决,力求达到教学组织合理,教学内容语言生动。运用各种办法让学生爱听、乐听,以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5、批改作业

精批细改好每一位学生的作业,对每位学生的作业订正和掌握情况都尽力做到及时反馈,再次批改,让学生获得了一个较好的巩固机会。

6、做好课外辅导

全面关心学生,这是老师的神圣职责,在课后能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辅导,解答学生在理解教材与具体解题中的困难,指导课外阅读因材施教,使优生尽可能“吃饱”,获得进一步提高;使差生也能及时扫除学生障碍,增强学生信心,尽可能“吃得了”。积极开展课外兴趣小组等课外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扩大他们的知识视野,发展智力水平,提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具体教学措施:

1、教材是教学质量的保证,是教学的基础设施。

教学中必须以纲靠本,以教学大纲为指导,以教材为依据钻研教材抓好重点。

2、在课堂中尽量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及教师的指导作用。

3、设计好的开头禁令以引趣的形式引入课题集中学生的注意力,在课堂教学中以“练”为主。

4、要扭转学生的厌学现象。

在平时的课堂中多给予提问,给后进生树立信心。

5、坚持因材施教原则,逐步实施分层教学,向基础不同的学生提出相应的要求,力求使中下生吃得上,中等生吃得下,优生吃得饱,即课堂练习、作业及要求等进行分层。

6、课堂纪律是教学质量的保证。

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将严抓课堂纪律使学生形成自学遵守纪律的习惯,要求他们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作业认真完成。

7、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利用课余时间多接触学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和谐的课堂气氛。

8、在课堂教学中坚持循序渐进原则,组织课堂教学。

9、做好知识的衔接及单元过关工作。

第2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200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2009年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及*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09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决定进一步充实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力量,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由程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为5028人,其中指令性计划3611人,择校生1417人。民办普通高中总招生数1200人。各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市区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一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8名,艺术特长生2名;*二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三中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11名;*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美术特长生2个班共80名,面向市区招收体育特长生10名;杜泽中学面向市区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各5名。

为鼓励各地办好优质高中,*一中、*二中面向各县(市)招收的择校生数应严格控制在面向该地区指令性计划数的10%以内。

三、报名、考试及阅卷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评。报名及学业考试按市招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报名与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衢招办〔2009〕2号)办理。

学业考试试卷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评阅,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网上阅卷。学业考试成绩根据衢招办〔2009〕2号文件精神,只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于2009年6月20日17时后通过*教育网等查询。要加强学业考试信息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学业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队,各初中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排名,考试成绩不得向社会外传或公布,制止对学业考试成绩的各种炒作。

四、志愿填报办法

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一中、*二中、*三中、*高级中学等四所省等级重点中学;第二批次为杜泽中学、大洲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菁才中学、仲尼中学。各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鼓励考生在两个批次中都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的具体办法是:考生在学业考试之后分数揭晓之前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每一批次可按顺序最多填报两个志愿。在第一批的四所招生学校中,考生既可单报其中任何一所学校;也可在*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中选报其中的一所,再兼报*高级中学(*一中、*二中和*三中这三所学校不可同时兼报,否则视考生志愿无效)。考生须认真填涂机读《志愿卡》,在每个学校的志愿栏后边“择校”栏中考生须明确注明是否愿被该校录取为择校生。

《志愿卡》是考生调档的依据,录取时以涂卡信息为准。考生本人填涂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15-16日(周一、周二)。志愿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意愿填报,并经家长审核,家长和学生分别签名,否则作无效处理。《志愿卡》于6月17日分别交柯城区教体局、衢江区教育局,由两区录入计算机后于6月18日(周四)统一交市教育局招生办和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关于政策性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政策性加分条件详见衢市教综〔2009〕15号)的考生,须凭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后,由初中学校报所在区教体(育)局,经所在区教体(育)局统一审核、汇总、造册(包括考生姓名、报名序号、毕业学校、加分项目、加分值),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原件、复印件于5月30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不按时上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自负。复核结果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区和市教育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台胞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当地民宗、台办等部门审核;“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由考生家长所在单位统一初审造册后报市军分区政治部审核,再反馈给两区教体(育)局统一汇总、造册上报复核。

六、录取的原则和办法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在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依据,实行统一录取。

(二)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测评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其中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的学生,在此基础上须获得两个A级以上。

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评语等,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当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并列分而超过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再按考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获A等第数量从多到少录取。

(三)根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程安排,有关普高学校拟录取的免试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附相关材料)在5月30日前报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四)*一中、*二中、*三中和*高级中学面向市区的指令性招生计划(减去经审定同意录取的免试生)的60%的指标用于分配录取,分配名额依据应届毕业生人数和向农村初中倾斜等原则分解到市区各初中。分配录取总数的70%以应届毕业生人数为基础向所有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分配,30%再向农村初中分配(指标分配数额另行通知),实行分校录取,分配录取生录取线控制在招生学校正取生最低控制分数线25分以内,未完成的分配录取指标转为统招计划。录取时先录取指标分配生,后录取统招生。享受指标分配生政策的对象必须为符合学业考试报名条件且在该校读满三年的应届毕业生。自2010年起,重点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指标分配将继续坚持向农村倾斜的原则,并与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考试的报考率、学业考试文化科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后20%的学生比例、学校规范办学情况等因素挂钩,以发挥评价机制在引导各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等方面的导向作用。

(五)中考成绩揭晓后,依据指令性招生计划、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划定各招生学校指令性计划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指标分配录取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同时确定择校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首先依据考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由第二志愿替补,按学业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打印出各招生学校的投档名单,由学校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加盖“*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录取专用章”后生效。各招生学校据此印发录取通知书(各校自行印制)并办理新生学号、高中会考等学籍管理手续,并及时将新生信息输入学生电子管理系统。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决。

普通高中择校生的录取与该校同批次进行,择校生只能录取填报本校择校志愿的考生。

(六)各初中学校要依托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平台,加快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逐步实现学生档案电子化转移创造条件。认真做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与新课程实施情况的相衔接,学校应当为每位初中毕业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册》,并在9月15日前将其提供给各招生录取学校。《学生成长记录册》应全面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情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切实抓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08〕1号)和省民族团结教育会议的要求,*一中继续面向全市定向招生20名,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教育试点。为更好地扶持农村初中学校,使更多的农村学生能享受到优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中对全市农村初中在招生上实行倾斜政策,对当年有三个以上毕业班的全市农村初中尽可能正取1名应届毕业生。对象为填报*二中志愿、品学兼优的贫困生或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体育、艺术等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定向招生指标全市限40名以内。定向招生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协商,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体检。入学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只要不妨碍他人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学校就应予以保留学籍。

七、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校应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确保完成指令性招生计划,不突破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奖惩制度,各批次招生名单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即时在*教育网和招生学校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按划定的分数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按核定的标准收费,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格按招生批次招生,规范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凡发现违规提前通知组织学生报到交费的情况经查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学校明年招生计划的审批挂钩。

(四)严格按学生志愿录取。凡发现录取学校与考生志愿不一致的,市、区教育局将不予登记考生普高学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并由市区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情况,严肃处理违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

(五)规范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将本实施意见在*教育网和市级有关媒体上宣传,两区教育局要部署并指导本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将本实施意见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各初中学校要在醒目处张贴本文件。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统一协调组织和各初中学校的积极支持配合下,规范地做好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各招生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限制考生填报志愿。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以及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招生的人和事。

第3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初中数学 学会 做计划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13.07-08.029

从教学实践中可发现,制定计划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计划是教学活动中最基本的职能,是其他教学措施的基础,并且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为使教学活动能够有节奏地进行,教师要做到胸有成竹,要有一个严密统一的计划。面对初中数学教学,教师应该灵活变通,因而初中数学教师应该学会做不同的教学计划。

一、学会做时间计划

初中三年教学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对于数学教师来说,三年又三年,这是一段具有联系性、系统性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教师将要带领学生达到初中数学的基本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并且在学生的数学思想和观念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因而,在进行初中数学教学时,教师必须对时间有所计划,才能做到合理、充分地利用教学时间,呈现出更好的教学效果。根据个人经验,初中教学的时间计划应包括长期计划、中期计划、短期计划。长期计划应该是由高层领导者制定的,对整个教学团队具有战略性、纲领性的指导意义,多为重大的方针、策略。因而,这个长期计划的制定并不是靠教师一个人的力量,更多的是由本校初中数学教学团体和高层管理人员制定的。长期计划是建立在对未来教学发展趋势充分预测、论证和研究的基础上的,一个教师的经验和高瞻远瞩性远达不到这个标准。只有综合团队的智慧和管理者的理论经验,我们才能制定出更好的长期教学计划。长期计划为教师指出了教学将要行走的方向,教师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正确的步骤进行。在长期计划制定出以后,教师就应该考虑到中期计划。中期计划具有战役性的特点,它的制定要求是根据教学组织的总体目标,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这样才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因而,中期计划是由教师个人制定的。对于班集体的数学情况和学生的学习能力,教师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当然,才开始和学生接触,教师也感到比较困惑。对学生的不了解对教学工作是有一定的影响的。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仔细观察,细心体会,要尽快熟悉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这样才能尽快制定出符合当前学生的教学计划。中期计划是对整个班集体教学的部署,而短期计划则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体现。短期计划是指对未来较短时间内的工作安排及短期内要完成工作的具体操纵,具有战术性的特点。短期计划就是指导教师具体工作的计划。人们常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因而更多的人选择了顺其自然。但是教学工作不能如此儿戏,它必须严谨、慎重。笔者认为的短期教学是指具体的课堂、课下,或者是一天、一周的教学。作为教师,我们必须明白在这个具体的时间内要完成什么,要达到怎样的效果。这些都是短期计划要考虑到的问题。数学教学工作是在和时间赛跑,我们不能超越时间、赢得时间,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的是和时间共战。学会做不同的时间计划,珍惜教学的每一分、每一秒。

二、学会做规模计划

对于教师来说,教学是一场战役。选择了这份职业,就选择了面对无数的战斗。长期坚持在工作岗位上,我们不断地重复相同的教学工作。怀着期待,我们迎接一批新的学生;怀着期望,我们欢送教学三年的学子。循环往复,周而复始,即使是这样,但还是有教师在面对新学期教学时手足无措。为了改变这种现象,笔者建议教师学会做规模计划。规模计划的制定源于教师的个人教学经验,也符合教师教学的个人特点。从经验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制定出初中数学教学规模计划,让其运用于今后的教学工作是一个提高教学效率的重要途径。规模计划包括战略性计划和战术性计划。战略性计划是决定教师教学目标和发展方向的计划,它属于长期计划,包括教学目标及达到目标的基本方法、资源的分配等等。战略性计划一经确定,就将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战略性计划是长期计划,按理说应该很少更改。但是时代在进步,社会在改变,为了教育出适应社会的新型人才,教师的战略性计划必须具有时代性。跟随社会的脚步,才不至于落后。因而,教师应该时刻关注数学教学的实时动态,根据当下的情况适时地调整战略性计划。相比战略性计划的高瞻远瞩,战术性计划落实于实事,即针对具体工作问题,在较小范围和较短时间内实施的计划。它是某些战略性计划的一部分,是战略计划执行的具体保证,具有灵活性的特征。教师要抓住的就是战术计划的灵活性。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我们或多或少会遇到难题,如数学专业上的困惑,与学生交流的矛盾,和同事相处的障碍等等。面对这些具体问题时,教师要有信心,要由因及过或者由过及因地分析问题,然后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这一整个的过程就是战术计划的体现。再将战术计划的经验转化为制定战略计划的基石。其实教学工作就是实践与理论的转化,教师灵活处理,淡然处之。

三、学会做约束计划

第4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20*年本区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有利于推进我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初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我区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构建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有利于高标准、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基本素质的整体提高;有利于不断完善“以统一学业文化考试成绩和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制度为目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二、招生计划

(一)20*年,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班人数为5338人,实际在本区报考的考生人数约为5290人。按照市、区政府提出的入学率确保98%以上的要求,必须编制、落实5200人以上的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今年提出的普高计划数和中职计划数大致相当的要求。

(二)本区招生的中等学校分为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专、技校、职校。招生总计划数约为5400人,其中普通高中类约2600人,中职类约2800人。本区所属高中的招生计划见附件1。本区详细的招生计划,见区招生办另行编制的《20*年*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三)继续实行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区重点高中在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推荐优秀生”的工作。具体计划由市教委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继续实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20*年本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民办高中)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15%,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公费生招生计划数的20%。

(五)加强计划管理,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下达的招生计划应认真完成,计划的调整与转移,必须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先申报,获准后再操作。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持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蓝印户籍”(经公安部门检验,在有效期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和18周岁以下(19*年*月*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市居住证》(编号前3位为CW9或有A字样),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3、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初中毕业后欲继续借读且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1)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2)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3)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上述考生入学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按“非*生源”有关办法处理。

4、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居民、*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可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5、在沪就读的外国籍初中毕业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不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非*户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区常住户籍,并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后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截止日期为20*年*月*日。

2、本区常住户籍,并在区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由区招生办审核报名资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3、在本区就读的外区(县)常住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或在本区报考。在本区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按本区户籍考生办理手续。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区(县)招办实施,报名日期为*月*日、*月*日。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工作由就读学校或区招办受理。

(三)志愿填报

1、2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志愿表,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考生须严格按照《填报志愿须知》的要求填写。志愿表一经汇总至区招办,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号”与“简称”须保持一致,若有误差,以代号为准。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三限”择校生,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填报。与其它志愿一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一旦录取,不得放弃该志愿,也不能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他志愿。“三限”择校生须一次纳择校费,现代化寄宿制高中4万,区重点高中2万,一般高中1万。

四、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市中招体检有关精神执行,区教育局会同区卫生局对本区招生体检工作进行协商和部署,区招办协调组织,区体检站负责实施。

20*年的招生体检设石化和朱泾两个点,体检时间*月*日~*月*日。在体检过程中如有异议,并要求复查,一律用书面报告提出申请,同意后进行复查(色觉异常除外)。

五、考试工作

20*年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合并进行,统称为“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学业文化考试分为学科文化考试、学科等级考试、实验技能考试。

(一)学科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化考试卷面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物理为90分;化学为60分;总分为600分。物理、化学合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每场均为100分钟。

物理和化学学科的部分内容,以及语文学科中的文言文部分,试卷实行一卷分叉的办法,分叉题的分值、难度相等,考生考试时自主选择。

(二)学科等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体育(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政治学科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回沪考生的英语学科和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学科统一使用与*初中毕业生学业文化考试相同科目试卷,不再另行单独命题。

(三)实验技能考试科目为:理化实验。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考试日程

1、学科文化考试日程:

6月17日上午*:30-10:10语文

下午14:00-15:40物理、化学

6月18日上午*:30-10:15英语

下午14:00-15:40数学

2、学科等级考试日程:

*月*日上午8:30-9:40政治(应届生、历届生)

*月*日下午16:00-17:10政治(返沪生、社会个别报名历届生)

*月*、*日体育测试

3、实验技能考试日程:

4月~5月理化实验

(五)考务工作

1、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2号)文件精神,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2、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的阅卷工作,除语文学科由市统一网上阅卷外,其他学科考试阅卷工作由区招办、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实施,做到规范管理、安全保密、统一标准、严守纪律。体育考试由学校根据有关要求统一组织测试。残疾学生、体育免修学生可免于体育测试。

3、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文化考试考分公布后,区招办组织接待考生查分(语文学科不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和惯例,由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六、录取工作

(一)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照“明晰投档批次,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一旦顺序在前的志愿被录取后,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市教委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的考生,不得跳越区招办自行招生,不得擅自招收规定区域范围以外的学生。未经区招办投档录取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不得给予电子学籍注册。

(三)在录取中,政治、体育等级考试未达到优秀、良好等级的考生不能作为市、区“推优生”推荐,不能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学校。政治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区重点学校。体育等级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中学和区重点学校。

(四)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级中等职业示范校的“推优生”招生录取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市教委统一下达招生数,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各初级中学毕业人数、办学水平和历年推荐情况,平衡后分配到各初级中学。以公开、民主、自愿的原则,等额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校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填写《20*年*市“推优生”志愿表》,由区招办汇总后报市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学校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五)20*年*中学和石化工业学校继续面向外区(县)和本区提前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并按照预先上网公布的具体录取操作方案进行录取。张堰中学、上师大二附中、华师大三附中提前招收部分优秀初中毕业生入学工作,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区20*年区重点高中推优生招生实施办法》实施。

(六)提前招生录取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零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2进行投档,各招生学校将按照事先公示的录取原则,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

(七)提前招生录取的中等职业类学校艺术类专业,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年*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意见》实施。

(八)统一招生录取的学校,按计划数1:1等额投档,以考生的录取总分(录取总分为“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以下同)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计划数末名有两人以上同分同志愿,首先比较其语、数、外三科总分,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逐项区分,若还相同,最后比较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直至选出其中1人。

(九)20*年,华师大三附中和上师大二附中实行全区统一招生,不再按石化地区和原*地区划分录取学生。

(十)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招生录取,分别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规定的办法和标准执行。体育特长生、文艺特长生必须参加“统一学业文化考试”。经市教委批准的20*年可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重点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分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送档分数线下10分以内送档录取。招收文艺特长生的中等学校和有推荐资格的*市学生艺术团分团(队)名单见附件2、3。

(十一)民办高中招生录取纳入统一招生录取。民办高中在全市统一“学科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原则按照本市普通高中投档控制分数线投档,在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内招生录取,并向社会公示。录取时不得有违背招生政策的附加条件。

(十二)*中学继续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严格遵守招生规定,把握对外宣传口径,积极稳妥地做好外招工作。

(十三)最后阶段的征求志愿录取,关系到本区的入学率,区招办必须积极征求未录取的考生,组织协调未完成计划的各中等学校,实施征求志愿录取。

(十四)录取加分及政策性照顾项目见附件4。

七、其它

(一)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学生选择升学志愿,不得遭受限制和包办。无专业限制的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比例录取。

(二)任何未经市教委、区教育局批准招生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20*年本区普通高中的班级招生学额数控制在42名左右。

(四)完善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办和各招生学校将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五)任何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一经公布流传,必须承担责任。

(六)加强升学与择业指导,充分利用市、区信息中心网库资料,建立多样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网络,使考生、家长理解改革,掌握政策,正确选择升学志愿。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5)

八、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第5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3号)的精神,现就*年本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及相关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制订和管理

1.本县*年初中毕业班学生数为8767人,今年本县计划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8%以上,普职比为5.8:4.2。

2.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办学招生数”计算,即包含本县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不含外区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本县择校生计划数限定为本县公办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计划招生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经批准个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普通高中的班级学额数控制在50名以内。

根据今年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结合普职比的情况,今年本县高中阶段意向性计划为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

外省市公费三限民办转制综高29061654821

963644340480288540

3.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计划数包含测试入学和统考录取两部分,用于“测试入学”的分流计划,根据往年分割比例的落实情况,作出适当的安排。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按“全数公布、分批使用”的原则执行。

4.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的崇明中学,在外区的招生计划数列入“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在本县的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学生和1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均与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同等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3、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外人员,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报考本市普通高中。

4、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协作办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初中毕业后申请继续借读,经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不改变户口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市生源”相应的有关办法处理。

5、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

6、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外国初中毕业生,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居住区(县)内指定的普通高中学校。没有设立指定学校的区(县),考生可持居住区(县)教育局的证明到邻近区(县)教育局申请报考。

7、上述报考对象之外的初中阶段在沪借读的非本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如有特殊困难要求借读报考本市普通高中者,须按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精神,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承诺高中毕业后回原籍报考高等学校。县教育局按有关政策,从严掌握,严格审批。经同意可报考本县招生的普通高中(不含跨地区普通高中)。

8、本市户口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与就读区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应在就读区县报考。

(二)“测试入学”和“升学统考”集体报名由县招办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集体报名时间从5月8日开始。

(三)“升学统考”个别报名由县招办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升学统考”个别报名时间:6月5日(周六)、6月6日(周日)两天。

(四)上海市回民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兼收汉族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特困家庭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五)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设置“测试入学”和“统考入学”考生志愿表,考生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入学。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可在“测试入学志愿表”中填报10个以内的志愿。不愿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不在“测试入学”志愿栏中填写志愿。参加“统考入学”的考生,可在“统考入学”志愿栏中填写16个志愿(包括提前录取志愿),参加“测试入学”并已被录取的考生,其“统考入学”志愿自然失效。“测试入学”志愿和“统考入学”志愿分两次填报。

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县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

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码”与简称必须保持对应一致;若有误差,投档时以代码为准。

(六)“统考入学”志愿表中设“提前录取志愿栏”,投档顺序为“O”志愿,供考生填报一所列入“O”志愿学校。

考生填报“O”志愿被录取者,原所填1至15志愿自动取消。考生不填报“O”志愿或填报“O”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的15个统考入学志愿的投档、录取。

(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被志愿表中“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

三、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和升学考试

(一)毕业考试(测试入学)

1、*年本县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时间为5月21日(周五)、5

月22日(周六)、5月23日(周日)。

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命题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提供,由县教育行

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分析。

2、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开卷)、物理、化学六门学科。

初中毕业考(测试入学)六门学科,卷面分各为100分,文化考试总分满分为600分。

体育测试作为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年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总分满分为604分。

考试日程:

5月21日上午8:30—10:00语文

下午1:30—2:30物理

下午3:00—4:00化学

5月22日上午8:30—10:00数学

下午1:30—2:30政治(开卷)

5月23日上午8:30—10:00英语

3、考生必须参加毕业考试,并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证书。

(二)升学考试

1、*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组织命题。

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试点区,物理、化学、英语等学科均实行一卷分叉,不单独命题,分值、难度与面上相等,由考生自主选择。

返沪考生的英语和政治学科今年仍单独命题,从2005年起不再单独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分各为120分;政治学科(开卷)卷面分为50分;理、化两科合卷,卷面分为12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70分,化学部分为50分。*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总分为530分。

体育测试属升学考试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534分。

3、*年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日期:6月18日(周五)、19日(周六)、20日(周日)。考试日程:

6月18日上午8:30—10:30语文

下午2:00—4:00理化

6月19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2:00—3:10政治

6月20日上午8:30—10:15英语

(其中8:30—8:35为听力试音时间)

四、考务工作

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沪教考院中招[2002]6号)文件精神执行,县招办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中考保密、规范、安全、优质运作。

2、阅卷工作由县招办负责,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指导下进行。阅卷过程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评分标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场所和干扰阅卷工作正常进行。

3、升学统考考分公布后,县招办在二日内接待考生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由考生提出查分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五、录取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招生,具体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1号)文件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为5月4日。

(二)完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生”)免试推荐升入市、区(县)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市中职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以下简称“部级示范专业”)就读制度,进一步加大招生学校的自、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机会,引导初中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1、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基本素养、学业成绩、个性特长、校长推荐意见等。

2、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面向全市招收“优秀生”,经市教委审核、平衡后分别下达。县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水平将市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优秀生”计划全额分别下达至辖区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市“优秀生”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民主、自愿的程序,分别产生与下达指标等额的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3、被推荐的市优秀生,根据下达在本县的市重点普通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和意愿,可自主填报2个志愿。

4、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各区县、基地的推优生计划数进行自主录取,若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选择,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并按规定招收二志愿的推优生。

5、建立操作规范。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建立全市招收优秀生工作的统一操作规范和初中学校的推荐程序;指导招生学校认真制定优秀生择优录取原则和操作办法;制定优秀生投档、录取流转程序等规定。

6、建立优秀生公示制度。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优生的各项公示工作。初中学校必须公示所分配到的计划数,推荐、批准名单要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过程和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事先公示择优条件和招生录取办法,要公示优秀生录取名单,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7、建立诚信制度。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校长特别推荐意见必须真实负责,经跟踪反馈检验予以适当的奖惩。招生学校择优录取过程必须按“规则在先、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操作,公平、公正,诚信守诺。

8、被推荐而未能录取的市优秀生,其材料退回县招办,可向县重点高中推荐。

9、县重点普通中学推荐生工作原则上参照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三)“测试入学”录取工作

“测试入学”录取县划定文化成绩控制线,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的毕业测试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择优录取。

(四)统考入学录取工作

1、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提前录取(零志愿)的学校,继续实行“区(县)投档、集中录取”的办法,县中招办在市的工作日程表所规定的时间,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统考文化总分+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志愿,按计划数1:1.1比例实行差额送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统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等自主择优录取,其余材料按规定时间退回县中招办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2、统考1至15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投档录取次序:“零志愿”学校---普通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投档方式采用“一次性投档分批录取”。投档录取过程的批次明晰,做到前一批次结清后再启动后一批次的操作,按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投放,体现择优原则。

4、部分区重点中学经市教委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志愿不列入“0”志愿。

5、部分综合高中经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它普通高中相同。

6、民办高中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均与公办高中相同,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0%作为调节性计划,自主录取。不得擅自扩大调节性计划比例。

7、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学校(专业)终止本年度招生,由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

8、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测试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重点普通高中和重点中职校。

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招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体[2002]21号)执行。有资格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在考前申报招生对象,体育专长生名单由基教科依据体育测试比赛成绩进行审定,审核名单报招办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招收外区县的考生,应通过考生就读区(县)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

经市教委批准*年可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崇明中学,应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遵守工作程序,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处理好与外省市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开展“外招”的各项工作。“外招”计划列入本县“办学招生计划”。

(六)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

1、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三好学生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

2、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入录取总分。

3、烈士子女加16分计入录取总分。

4、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5、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6、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加12分计入录取总分。若符合其他加分条件,还可累加一项计算。

7、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军队飞行员的子女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录取比例。

2、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三毕业生。

3、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4、县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另有规定除外),若计划数未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则首先应选取当年校级三好学生,然后比较其统考的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再如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仍无法区分,则有县中招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严格执行市制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境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指定学校”,录取时参照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特殊者,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

6、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7、继续坚持和完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中所规定的项目,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六、升学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要十分重视对毕业班学生的升学指导和择业指导。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取向趋势,以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学校负责招生的领导、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

(二)继续完善中招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结构,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增加通过网络联系工作、传送资料、汇集数据、通报情况的信息功能,使全市中招工作的指挥调度、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汇总等效率再提高一步。

(三)严格执行市中招工作的统计口径和标准。县中招办统一按“中招数据库系统”的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统一、准确、迅速、安全。

七、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第6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招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三)健全完善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

三、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2009年本区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约为4560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我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1)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区实际,编制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3)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和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

(4)本区中等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中学10+2个班(含6名体育特长生,10个班在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2个班为新疆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张堰中学8个班(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上师大二附中8个班(另加1个国际班);枫泾中学5个班;朱泾中学5个班;亭林中学7个班;民办交大南洋4个班(含一部分外区招生计划);石化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1*0名;食品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350名。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40名和32名,如预录取数小于计划数,未完成的计划投放到统一录取阶段。

(3)石化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面向各区县分配。本区推荐生计划为每所初中学校两名,统考录取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市中专学校最低控制线。

(4)石化工业学校和食品工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本区*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并根据市规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外区县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简称“零志愿招生”)计划。

(1)*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各有10名和8名“零志愿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

(2)*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5、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009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6、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其中的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二)报名工作。

1、2009年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资格(见附件1)。各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符合本区报考条件的非沪籍考生材料袋内必须提供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承诺书。

3、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样张见附件3)。

(1)提前录取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各学校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为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精神。统一录取志愿的填报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这一精神,各校中考考生填报本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率需达到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要求。

4、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和其他志愿一样,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被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初中学校打印考生志愿,考生在校再次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招生办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于2009年5月底前结束。

(三)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的精神和*市教委《关于2009年*市初中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9〕15号)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1、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7门。

2、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5门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00分。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

3、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以《2009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4、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5、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评议推荐推优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4)。

(五)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第二批次为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分为三类:(1)提前录取志愿(含“零志愿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3)征求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批次。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两部分,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为30%,自荐生计划为10%。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两类“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分别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条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规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考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分别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审核,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本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表》),产生推荐生人选。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具有2009年*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其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和《自荐表》)报区招生办审定,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招考热线”网站或)下载或到报考区招生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招生办审定。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报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推荐生还需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荐生可填写《2009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推荐生预录取应遵循以下规则: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取消其推荐资格。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招生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根据分本区招生计划的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自荐生预录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签约后的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招生办备案。

被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自荐生,由学生自荐并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将学校填报在志愿表统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按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择优自主录取。食品工业学校继续在本区范围内试行自荐生招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保障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做好“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全额公示;推荐和自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或自荐资格;“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结束后,被确定为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招考热线”网站和*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区教育局建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材料真实可信。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是中招工作的组成部分,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2009年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2、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提前招生录取,下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区招生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7),根据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实行投档录取。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下同)。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且在读人数比例,将*中学、华师大三附中的高中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所有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名额分配”志愿)。

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2)统一录取志愿。统一录取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不含“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计划的范围内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民办交大南洋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和区招生办协商确定并报区招委会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

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2009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200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招生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未经区招生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招生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3)征求志愿。按志愿考生未被录取,可由区招生办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区招生办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在区招生办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5)考生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见附件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由区招生办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

(6)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区招生办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多人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再比较数学成绩,后比较语文成绩。还是相同的,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个别特殊情况,由区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严格执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

4、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以及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见附件8)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5、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不得在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时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教科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区招生办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任何招生单位未经区招生办批准,不得进入本区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初中学校只接受具有区招生办发放的《招生宣传准入证》的招生单位入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家长会、班主任会上的宣传)。

初中学校不得与中等职业学校搞各种形式的联合办班或以提供生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在本区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终止其以后在本区招生。对初中学校的违规行为,由区教育局作相应处分。

五、管理和监督

第7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开学初,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组的特点,经过全组教师的热烈讨论,确定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树立集体质量意识,信息资源共享,把教研活动和教学实践结合起来,工作要点有:(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师的理论素质。(2)抓好本学科各项教学基础工作,从整体优化出发,加强教学常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测试)的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3)积极开展教学科研,用教育科学指导教学。(4)组织公开教学,开展听课和评课活动。(5)关心培养青年教师,使之早日成为教学骨干。初一抓好起始阶段数学学习习惯的养成;初二抓好“平几”基础教学,培养数学素质;初三多角度训练学生的思维品质,提高数学解题能力。围绕目标,教研组有计划,有内容积极展开工作。

二、本组各年级教师工作情况:

我们初中数学组每位教师有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谨治学,讲师德,图进取,有民主、竞争、团结、高效的组风。如初一的教师为了抓好起始年级学生的思想品质,提高数学成绩,培养良好习惯,他们新能结对,集体备课,老教师无私奉献,新教师虚心好学,集思广益,通力合作。初一的教师对“有理数乘法”的教学内容进行反思,全体教师讨论激烈并都能当好参谋,提出建议;初二年级课程难,他们辅导学生非常耐心,遇到问题总是共同探讨,经常互相交流,取长补短,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挖掘非智力因素,努力缩小落后面,教学效果较好;初三毕业班的教师惜时如金,分秒必争,他们经常一起研究提高数学复习课教学质量的方法和措施,交流从前带班的经验。初中数学组形成了一个团结勤奋,锐意进取的战斗集体,充分体现了教研组的整体功能。

三、参加教研活动情况:

我们组的教研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每次教研活动事先都经过精心准备,定内容、定时间、讲实效,多次组织学习教育理论和本学科的教学经验,充实教师的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知识,王育才主任,符强,陈元圣老师每人都上了一堂校级公开课,教师经常相互听课、评课、交流,教研气氛浓厚,加强随堂听课,听课都在15节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四、积极组织课外活动:

第8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一、小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经调查摸底,我区现有适龄入学儿童3382人,加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约1100人,今年预计招生超过4500人,114个班。今年小学在校生总数预计为27264人,670个班。启智学校招生10名,1个班,在校学生110名。

(二)招生原则

1、根据学生的两证(房证、户口证)和实际居住地进行招生工作。凡居住在我区并符合规定要求年满6周岁(200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都要招收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凡区内适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报名入学的应动员其入学。

2、凡购买本区内住宅(已建配套校舍或已完成扩建原有学校校舍任务以及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住户(以房证和户口证为准),适龄儿童应保证就近入学。

3、因城市建设改造暂住我区的外区动迁户的适龄儿童,如有动迁证、临时住房证、户口及原居住地区的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证明,由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给予考虑接受。

4、有暂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按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小学班额一般应在45人以下。各校招收学生数、班级数要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实施。因某种原因预测数与实际数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班级数时,应及时向区教育局说明情况,同意后方可实行必要的增减。(具体见附表一)

6、根据学校教室和师资情况,原大班额、小班额需要扩班、并班的学校要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要安排好师资,处理好因编班出现的问题。

7、根据市教育局小学就近入学的原则,为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工作,取得社会的配合及家长的支持,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8、新生招生的时间全区统一定为7月11、12日进行,不得提前或拖后。各校要做好新生的接收和编班工作,并在7月16日将招生情况报区教育局计划科,以便安排有关工作。

(三)有关新建小区的学区划分

各小学要利用小学新生登记入学的契机,认真检查本校的学区。并将小升初的学区(社区、行政路街楼号)随学生名单一起报给对口中学,中学也应主动与对口小学沟通学区事宜。

二、中学部分

(一)招生指标

年初中计划招生4900人,124个班,届时我区初中在校生达到17256人,421个班。

(二)招生来源

我区今年初中招生仍采取小学整校、部分小学按片进入初中的原则(具体见附表二)。初中班额一般应在50人以下。

年13中学高中招生要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收8个班、400人的招生指标。13中学高中将达到24个班、1200人。

初中新生分班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电脑分班的原则执行。

三、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小学今年招收锦华小学所属(区界)的新生,锦华小学六年级(区界)的学生归口至小学,随小学的学生一起升入区中学就读。

(二)小学六年级学生暂借50中学校舍上课。

(三)民兴花园仍由79中附小接受小六归口,中学升入79中学就读。

(四)大二附中初一招收六个班级的学生。师大教师直系第一代子女享受指标生待遇。

(五)优秀运动员调校按教育局计划执行。调校的运动员按本学区学生执行。

(六)格致学校搬迁新校舍,学区为“幸福E家”住宅小区(一、二、三、四期)。小学部招收一年级2个班,二至六年级各招收1个班。

(七)“兰亭山水”、“星台花园”一期部分住宅(五一路东侧)、大重三栋家属楼(五一路东侧)学区划归实验学校,从小学一年级执行,其它年级待小六归口至实验学校小学部,中学升入实验学校中学部就读。

(八)天河中学、世纪中学合并,世纪中学接受绿波小学、兴文小学(西南路以东)、新建小学(西南路以东)学生。

(九)“绿波B区”、第一干休所、中铁十三局、省军区第七干休所、跃街-花雨街-敦煌西街-城街-凌山五街-西南路围合区域学区划归51中学。

(十)21中学校舍改造工程待市政府批准后,暂借良运小学校舍使用,如若本年内市政府不批准,则仍使用原校舍。

(十一)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加强日语教学的意见》,结合我区目前教育的实际,31中、50中、51中、实验学校各招收2个日语班,此班只能招收区的学生。日语班学区内的学生,升学时无论以何种语种报考均为指标生,学区外的学生以日语作为升学考试语种时,视为指标生,以英语报考,则视为非指标生。

第9篇:初二数学教学工作计划范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全面建立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深化基础教育内涵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立德树人,以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促进公平公正为基本价值取向,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各地和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质量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育人为本。突出素质教育核心理念,重视课程、实践、文化育人,做好体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学校、全体学生的多元多维评价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按照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突出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统筹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调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拓宽中职学校生源渠道,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

3.坚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为规范,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切实保障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增强公信力。探索建立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4.坚持统筹推进。突出改革的导向作用,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初中与高中的关系,统筹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推进教学、考试、招生有机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标

——继续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等9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省级统一组织考试制度。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2021年起,全面实施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继续推行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计划编制、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实现招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有力。

二、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初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一)考试科目与内容

1.考试科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3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物理、化学、生物另设实验操作考试,综合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全面遵循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依据《福建省初中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统筹“两考合一”考试定位,突出学科思想方法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的联系,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做到题量适度、难易适当。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实施测试。

(二)考试方式与组织

1.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书面闭卷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全省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考试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宁德市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实行现场操作考试,具体考试办法另文通知。

3.县(市、区)组织的考试、考查科目。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门科目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学校具体实施;学校结合学生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成绩。学校考试评价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市、县(区)教育局组织过程巡视和成绩评定结果审核。

(三)考试分值与时间安排

1.考试分值。省级统考科目卷面满分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其他非省统考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

2.考试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