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精选(九篇)

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1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监理

预应力管桩由于具有承载力高、耐打性好、穿透力强、施工方便等诸多优点,适用于基岩埋藏深、强风化岩层或风化残积土层厚的地质条件,现已广泛地应用于公路工程软基处理。监理人员在预应力管桩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控制为宗旨,编制出详细的监理规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确定好监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兵并制定出相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加强旁站力度,从以下几个环节做好监理工作。

一、预应力管桩施工工程监理要点

(一)压桩:1.在管桩压人前,检查管桩的长度规格和长度组合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压桩结束后,通过锤球法检查桩的打人深度,保证每根桩均达到设计深度;2.遵循“减少挤土效应,避免管桩偏位”的原则确定压桩顺序;3.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对压桩进行全程监控测量,压好第一节桩并随时对桩身进行调整、校正,以确保预应力管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

(二)接桩:监理单位应细化对焊缝质量控制措施和检查要求,对接桩焊缝进行全过程检查,尤其是根部焊透的检查。检查接头焊接是否先清理焊道,采用手工焊接或二氧化碳保护焊,在坡口周围上对称点焊4-6点,分层对称施焊。焊接层数是否分3层,内层焊渣在清理干净后再施焊外一层;焊缝是否饱满、连续,且根部在焊透、清除干净后再焊下一层;坡口槽的电焊是否满焊,电焊厚度高出坡口1mm。接桩间歇时间,应在焊接接头自然冷却后才继续沉桩,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

(三)截桩:现场需截桩时,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割桩机切割或用手捶人工去除,钢筋用气割法割齐,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机械力强行推断。

二、各施工阶段监理要点分析

(一)预应力管桩在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1.检查桩基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如项目经理的资质和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技术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和上岗证,以及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和施工水平等;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静力压桩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现场的平面布置、施工工艺、打桩顺序、打桩机械、人员配备、材料堆放、质量保证、安全措施、文明施工等措施,对不合理的部分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科学;3.做好预应力管桩的进场验收工作,包括数量和质量的验收。对所有进场的预应力管桩仔细查验数量,并检查外观质量、型号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与出厂单位相符。另外还要检查管桩得出厂合格证明,具体包括原材料的合格证、钢筋检测报告、预应力钢筋张拉记录、混凝土强度报告、桩体的力学性检测以及蒸汽养护记录等。

(二)预应力管桩在成桩后的监理要点:1.土方开挖:现阶段压桩施工方式多是先打埋头管桩,后进行土方开挖。如果土方开挖不当容易造成桩身倾斜、断裂、上浮。因此,土方开挖时,应严格按照规范十六字原则“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订合理的开挖施工方案和程序,严禁边打桩边开挖基坑,并注意保持基坑围护结构或边坡土体的稳定;2.检查管桩中心桩洞的涌水、涌土情况。如个别桩涌水、涌土情况严重,有可能此桩桩身出现裂缝或断裂,在小应变测试时应作为必检桩进行检测;如果涌水、涌土情况较普遍,有可能是场地状况如此,可在小应变测试时,重点检测此部分桩;3.妥善保护好桩基的轴线和标高与控制桩,不得碰撞与振动,以免出现位移。

(三)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阶段的监理要点:1.管桩的检测,主要包括桩位偏差、桩身垂直度、桩身质量、桩顶标高等,确保桩身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在1%、截桩后的桩顶标高允许偏差为士l0mm;2.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动测法检测单桩竖向承载力,作静载试验的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不应少于2根,其他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用两倍于设计值的压力进行测验,确保最大沉降不大于40mm;3.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供以下竣工资料:(1)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材料代换通知单等。(2)桩位测量放线图,桩位复核签证单。(3)管桩出厂资料。(4)沉桩记录、试桩记录。(5)桩位偏移图和桩顶标高图。(6)桩位竣工平面图。(7)冒桩、桩顶下沉的处理方案。(8)成桩质量检查报告。(9)桩的静载荷试验和动荷载检测报告。(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评定表;4.在成桩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合格后及所有资料齐全后,方可办理桩基的工程整体验收工作。桩基是工程的最下部的分部,属隐蔽工程,在结构中承受上部传递的荷载,井并传给地基土,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上部主体的使用。因而监理单位在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实行全过程的跟踪控制,采取“监、帮、促”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预应力管桩的施工质量。

三、预应力管桩在静压过程中的监理要点

(一)试压桩:在试压桩时,监理单位应会同业主、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一并参加,重点确定压桩的终压条件及桩长。

(二)吊装定位:吊装定位监理的重点在于控制夹桩器夹持力的大小,避免因夹持力过大夹碎管桩或过小使夹桩器产生滑动。

四、结语

预应力管桩具有承城载力高、时耐打性好、穿透力强、施工方便子等优点,适用于基岩理截深、强风化岩层、风化残积土层厚的地质条件,现已广泛地应用于会路工程软基处理。由于目前公路行业还没有预应力管桩方面统一的规范和行业标准,因此,如何做好预应力管桩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确保预应力管桩施工达到预期的效果,就需要广大监理人员进行不断的总结和完善。本丈文结合作者本人的工作实践,就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的监理要点进行了探讨,供广大监理人员参考。

参考文献:

[1]蔡昭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质量控制探讨[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28)

第2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4MlE;因素;控制

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工作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只有对决定和影响工程质量所有因素严加控制,严格按建设程序办事,严格按建设规范控制质量,才能保证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预定目标。

施工阶段影响质量的五大因素4MlE是: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Machine)、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控制时,必须对工程的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进行全面系统的控制。而对4MlE的控制必须在施工前得到有效控制,即事前控制。施工阶段的事前控制,是建立好质量保障体系的首要步骤,搞好这个环节,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把质量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保证项目质量符合决策阶段确定质量要求。

1 对4MlE控制依据

1.1 共同性的依据。

主要包括工程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性文件。

1.2 技术法规和规范标准。

主要包括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质量控制的技术法规、规程、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器材质量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控制施工工序质量方面的技术法规等。

2 对4MlE控制方法

2.1 人的控制

人,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者,工程实体质量形成是施工中各类组织者、指挥者、操作者和监理工程师共同努力下建立起来的,人的因素是4MlE的首要因素,它决定了其他几个因素,人的素质、管理水平、技术、操作水平高低将最终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好坏。因此。监理工程师在质量事前控制中对人的因素控制,必须对施工单位人的管理水平、技术、操作水平进行审查和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技术资质审查,防止无证上岗情况发生,做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素质心中有数,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控制手段。

2.2 材料的控制

材料,是工程实体组成的基本单元,基本单元质量构成工程实体质量,每一单元材料的质量均应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工程实体质量就能够得到充分保证。因此材料事前控制就十分重要,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材料控制制度,建立监理项目机构材料监理控制细则。必须对材料质量标准、材料性能、材料适用范围有充分的了解,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审查,必要时可到生产厂现场考察,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按有关规定检验和见证取样和送检或开箱检查,认真审查材料的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合格材料杜绝在工程上使用。

2.3 机械的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机械设备的性能、数量对工程质量也将产生影响。如砼振动仪器好坏对砼质量有一定影响,钢筋加工设备、焊接设备将影响对钢筋的制作和钢筋接头质量。在实施事前控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工程特点、结构形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管理能力,使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能够合理装备、配套使用、有机联系,并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使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计划及使用能够而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的要求。

2.4 方法的控制

方法是指在建设工程实体建设中所采用的施工手段和监理手段,它通过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来体现的。

(1)审查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质量管理体系是保障工程质量一个完整系统,它阐明了施工单位总体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审点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的制定。

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审查要注意其必须符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法规性文件,各项管理制度要配备、完整,不留漏洞,各项工作要求明确,符合工程质量目标,制度之间不互相矛盾,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使其能发挥指导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作用。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指导性纲领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的目标实现。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工程造价、质量目标;施工部署与方案;季节性施工技术;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技术措施等。每一个内容都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监理工程师在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时,要分析其工期、造价、质量的三者之间关系是否合理,有否质量预控措施以及针对质量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部署与方案能否满足工程实体质量要求,季节性施工采用措施是否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能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总之,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工程施工中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3)审查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做出更详细的施工措施。是对工程中具体技术问题确定明确的施工步骤、控制工程质量的方法以及做出如何选用材料、如何检验材料的具体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前应熟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在重要或关键部位施工前及早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方案,并对其进行审查。在审查时,监理工程师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促使施工方案在技术上可行、工艺上领先、经济上合理,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对工程进行预控,使工程质量建立在一个可靠的基础上。

(4)编制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对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做出全面、系统地组织和安排,是指导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包括监理工作范围和依据、监理工作内容和目标、监理工作程序、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监理工作制度等。因而,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按工程特点、工程要求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规划,并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在监理规划中应确定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建立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明确监理机构在工程监理实施中应当做哪些工作,由谁来做这些工作,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做这些工作,如何做好这些工作。只有这样监理机构的各项工作才有依据,工程质量控制才能达到预期目标。

(5)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基础上,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专业特点和掌握工程信息制定的指导具体监理工作实施的文件。因而,监理实施细则必须做到详细具体、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细则时要抓住影响本专业质量主要因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建立工程质量见证点和停止点,根据控制点和质量评定要求,确定相应检验方法和检测手段,明确检测手段的时间和方式。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明确告诉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见证点和停止点,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时间内对施工过程按监理细则规定方法和手段实施监理。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有效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2.5 环境的控制

环境指是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管理环境、劳动环境等,其对工程项目质量影响因素较多,有时将对质量产生重大影响,且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如在砼施工过程如气候条件和地下水位的变化,又未预先准备预防措施,将影响砼工程的质量。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环境的具体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对环境因素控制是与施工方案控制是紧密相关的。所以说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要注意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环境对质量的影响,施工单位针对不同的环境变化是否有相应预防措施。如在雨季砼施工时,砼浇筑时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尽可能避免在大雨中施工。在阴天砼施工过程如突遇大雨,应有将立即采用事前准备好措施,防止造成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综上所述,环境的因素对工程影响涉及范围较广,复杂而多变,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理细则,才能达到控制的目的。

第3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电力工程;管理系统;电力企业;管理理念

1电力工程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管理思想落后

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所有市场体制下的企业都需要遵循市场规则。对于传统电力企业而言,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前,应保证其决策者在思想上紧跟时代步伐,不能因传统观念的束缚而丧失在新时展的大好机会。

1.2成本预算控制力较差

成本预算在任何一个企业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均起着重要的作用,有效的成本预算和控制可从根本上保证电力企业的基本利益。但就目前的情况看,许多电力企业并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预算控制体系,导致成本结算、审查工作较为混乱,进而影响了电力工程的质量。

1.3管理系统的科学性较低

我国的电力工程经济管理缺乏科学的管理观念、管理体系、管理方法,这与目前电力市场的发展相悖,也对电力企业的改革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2电力工程经济管理问题的对策

为了使电力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增强自身的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应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解决电力工程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

如果一个企业未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则管理层就无法作出正确的管理决策。因此,要在企业中树立正确、科学的经济管理理念,完善质量控制工作,增强每一名员工的成本控制意识。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将质量建设放在第一位,则无法保障工程顺利完工;作为员工,如果自身的质量控制意识淡薄,则可能会在施工过程中埋下安全隐患。因此,电力企业的管理人员应注意控制成本,在施工过程中以企业的利益为先导,保证在施工设计、施工、施工结算等过程中不损害企业的利益。

2.2树立有积极意义的目标

在工程建设中,保证质量是基本目标。如果无法保证电力工程的质量,则可能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在整个工程的管理过程中,应先确立质量目标。为了使该目标具有可行性,可将工程的质量要求写入施工合同。无论是在施工阶段,还是在验收阶段,只有质量达标,才能保证电力企业的利益。在施工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应确定相关负责人,将工程质量责任落实到个人,从而保证施工中的每个步骤、每个细节都落到实处。

2.3加强对施工环节的管控

在施工阶段,应将对施工细节的管理和控制作为工作重点。在所有施工环节中,材料管控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因为施工材料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在材料管理中,质量和成本是主要因素。具体而言,材料采购员应熟悉材料市场,从而把控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价格。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对施工材料的检验工作,并按照物品性质正确存放需要储存的施工材料,这就要求材料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到位,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2.4制订科学的管理方法

在电力工程中,施工阶段是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许多施工准备工作都是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开展质量管理非常重要。具体的管控措施有以下3种:①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审核施工人员的调配和安排工作,这可以使施工中的各项安排得到落实,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②重视施工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且施工计划不可随意变化。在施工过程中,每一个步骤都是经过论证和成本计算的,如果需要变更施工计划,则应经过严格的变更审批,且还应征得项目委托人的同意。③重视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对于合同中关于质量、工期、人员等一系列的规定,在委托方同意前,施工方不可随意更改合同条款,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施工单位应积极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从而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更好地保证施工现场管理的科学性和企业的利益。

2.5完善监理管控制度

没有监督就没有进步。在电力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人员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其可监督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也可监督相应材料的使用情况。为了使监理人员的职责落到实处,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理准则,从而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具体而言,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计划分步骤、分时间地开展监理工作,从而有效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此外,施工单位还应加大对监理工作的投入,从而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监理工作的流程,使监理人员在职权范围内合法、合理地行使监督权。

3结束语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之下,传统电力企业纷纷进行着管理体制改革。本文详细分析了电力施工中监理工作等存在的问题,以期促进电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 单位: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

参考文献:

第4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和监理细则的作用

监理细则的编制和实施可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行为,指导监理人员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的目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能够使监理工程师熟悉施工图纸和有关规范,熟知所监理工程的专业特点及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提高监理工作成效及工作质量,降低监理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监理企业的信誉都会有一定的作用。

二、监理细则的编制及要求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1条规定: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需要编制监理细则的工程项目:中型及以上工程项目

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中规定:

1)房屋建筑工程

一般公用建筑工程:14层及以上;24米跨度(轻钢结构除外)及以上;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

高耸构筑工程:70米及以上。

住宅工程: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单项工程14层及以上。

2)公路工程

公路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

公路桥梁工程:独立大桥、大桥、中桥桥梁总长30米及以上或单跨跨径20米及以上。

公路隧道工程:隧道长度500米及以上。

3)市政公用工程

a、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的主、次干路;城市互通式立交桥;城市分离式立交桥;桥梁;隧道。

b、给排水工程:2万吨/日及以上的给水厂,1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上的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上的给水管道;直径1.5米及以上的排水管道。

c、燃气热力工程:液化气储罐场(站);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热力工程。

d、垃圾处理工程:500吨/日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填埋工程。

e、各类地铁轻轨工程。

f、风景园林工程:总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

4)冶炼工程、矿山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农林工程、铁路工程、通讯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均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对于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以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实施细则可以不必另行编写。

(项目监理机构为加强专业监理工程对工程项目的专业的了解,增强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可以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3、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求

1)监理实施细则要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

2)监理实施细则要具有针对性,要与图纸的要求和内容一致,符合项目专业的特点;

3)监理实施细则要具有可操作性,要详细、具体。

三、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2条第1款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比准。

第2款规定:监理实施细则需要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四、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2条第3款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实施细则不应与条文中所列的编写依据的有关要求相冲突。

五、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3条规定: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专业工程的特点;

监理工作的流程;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实施细则至少应包括条文中所规定的主要内容。一般情况下,编制单位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都要有目录和编制依据等内容。

六、监理实施细则的补充、修改及完善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4.2.4条规定: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当发生工程设计变更、计划变更或原监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方法、措施、流程不能有效地发挥管理和控制作用等情况是,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案例:

夯扩桩基础施工质量监理细则

编制依据

1、施工图纸及审查意见;

2、《混凝土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4、本工程监理规划;

5、载体桩施工方案。

二、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采用载体桩基础,桩长5米,桩身混凝土为C30,钢筋主筋为6根12的螺纹钢筋,箍筋采用φ6@200的螺旋钢筋,桩顶2米箍筋加密为φ6@100,每隔2米设置一道12mm的焊接加劲箍筋。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图

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本分项工程设置见证点有原材料质量、三击贯入度、钢筋笼质量、试块留置;停止点有施工定位放线及桩位检查。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质量的事前控制

1、原材料的控制

浇筑用砼采用商品砼,严格控制商品砼的质量;钢筋进场后观察检查钢筋的合格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锈蚀等均合格后,现场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施工前要有经现场取样,实验室出的实验配合比,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施工。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在认真阅读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的基础上,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可行,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的要求;施工程序是否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及岗位责任制是否健全;特种工上岗人员是否有证等。

3、验线

首先,监理工程师认真阅读图纸,然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并提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表后,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测量放线成果及载体桩位进行查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同意下道工序进行施工。

二、质量的事中控制

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着重检查施工配合比是否正确;检查钢筋笼是否合格;检查桩位是否正确,桩身是否垂直;检查桩尖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检查施工中对相邻桩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程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检查填充料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总投料量满足不大于1.8M3,且不小于0.5M3的要求,单次填料量不宜过多;检查夯击后地面是否隆起及隆起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不得大于50MM);旁站检查三击贯入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不大于100MM);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是否满足配合比要求及振捣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检查桩顶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检查混凝土试块留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等。

三、质量的事后控制

夯扩桩施工完成后,检查所施工桩数和桩位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所留置的试块抗压强度报告是否返回,强度是否合格;打桩记录是否合格;对于施工过程完成的部分、分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方案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先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报验审核表”,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文件要求,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检查、复核,签署审核意见。

桩身的质量检查,破桩后,若混凝土不密实或有蜂窝等现象,要求将混凝土砸至密实合格为止;若钢筋锚固长度不够,用焊接的方法将钢筋接够锚固长度;若有桩位偏差过大的桩,将根据实际情况会同设计部门,进行处理。经核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程施工。

检查测量定位点的保护情况,见证工程定位线的交接和档案的交接,保证工程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四、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由于混凝土运输线路比较长,混凝土坍落度大会造成混凝土离析,影响成桩的质量,特别是遇到回填土及不密实的土质,混凝土中的水泥浆将流失。

预防措施:经常实际测量混凝土坍落度和宏观检查相结合,密切注意混凝土的搅拌质量,发现混凝土坍落度过大的情况,责令施工单位返工重新搅拌,严禁往出罐后的混凝土中加水。

2、钢筋头参差不齐,由于打桩时桩的长度及标高控制的不好,使成桩后露出地面的桩头钢筋标高相差很多,产生截筋或接筋现象(图纸要求桩头钢筋锚入承台长度不小于500mm)

预防措施:设置标高控制标志或随时用水准仪检测。

3、填充量大于1.8 m3 。

处理办法:少量的情况下,及时与设计单位沟通,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改变桩长。

4、漏桩现象。

预防措施:及时清点桩数(检查打桩记录和现场实际检查),避免桩基撤出后再发现漏桩。

参考文献:

第5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成本控制策略;施工成本;工程预算;项目设计

中图分类号:F4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4)5-0168-01

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现代公路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不断增大。因此,积极开展高效的项目工程成本控制工作对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至关重要。

成本控制的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之中,在具体的项目工程中,项目的成本主要由人工、施工材料及设备等直接成本费用和项目监管、意外赔偿、员工保险等间接成本费用组成。对于公路工程的成本分析过程,应当做到实事求是、重视数据、关注时效、为施工提供支持等。

1 当前公路施工成本控制策略应用现状

1.1 施工的成本控制基本原则

在具体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把握量出为入、统筹监管、整体控制、目标确立、力求节约、权责分明等原则。通过对支出和收入的实际情况的研究分析,能够发现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通过对整个项目的全面统筹监管,能够确保企业、个人、重点环节、大额项目等各个方面的全面协调;通过对项目整体的跟踪、实时的控制,能够实现从项目设计、采购、具体施工到验收整个流程的有效把握;通过对项目成本目标的确立,能够使得项目的成本控制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使得成本管控更明确、有针对性;通过把节约理念引入各个环节,能够使得施工过程的成本控制方案不断修正和优化;通过制定明确的权责制度,能够强化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实施有效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1.2 存在的问题分析

当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依然存在以下问题:①缺少全面完善的成本控制机制。这主要表现在施工企业在成本监管方面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及标准、具体的成本管理较为混乱、遇到问题时追责制度不完善、现有制度的落实力度不够、奖惩机制不完善等方面;②忽视细节的监管。在实际工程中,由于相关人员成本控制意识的不足,监管力度不够,造成细节上的不必要的浪费;③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的成本控制工作重视度不够;④相关的工程成本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偏低;⑤施工材料的监管不力,存在资源浪费的现象;⑥施工企业避免非生产性费用的能力较弱;⑦项目工程成本管理流于形式。

2 对公路施工的成本进行控制的新策略分析

2.1 施工成本的监管保证机制

对于公路施工成本监管保证措施的落实,应当从成本目标的确立、具体的成本监管过程、信息交互机制的建立三个方面进行。①关于成本目标的具体落实。当企业对成本控制目标达成共识以后,应当从企业整体运作的角度,从整个工程出发,确保各个部门、不同层次的高效协同工作,将成本控制的目标切实落实到每个涉及到的岗位上去。形成企业内部由整个企业、具体项目负责人员、施工处、具体施工班组到个人,从员工待遇、项目规划、成产流程、财务管理、采购、行政到后勤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分工配合机制,建立高效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②关于具体的成本监管过程。施工企业应当以确立的成本控制目标为基础,结合实际的工程,制定具体的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及设备需求计划,工程组织及资金分配方案,实现方案的网络化、成本最优化。以施工材料和人力成本的控制为例,对于施工材料的控制涉及到由订货、实际采购到使用、维护的各个流程,实际中应当以具体的工程规模等参数,及时、高效、有序的完成需求的供给,降低各个环节的成本;对于人力成本的控制,就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合理、科学的安排劳动力,确保最优的人工工作效率,灵活的进行生产调度,此外,应当通过全面细致的工资发放、绩效审核制度,为具体施工提供保障;③关于信息交互机制的落实。完善高效的信息交互机制是进行准确工程成本控制的基础。在实际中,应当从加强成本控制人员的专业素质、设置专门的成本监管部门、专业的账目管理几个方面入手,为对工程数据资料进行准确、高效的统计、处理等操作提供支持。

2.2 针对工程预算的成本控制

在实际的工程中,施工预算的成本控制对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至关重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操作:①相关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在企业内部,通过设置专门的预算监管部门(一般由企业的财务负责),可以完成整体、完善的预算管控,确立工程预算的目标、监管流程及规范,并对预算进行考核。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当把握施工的各个流程,实施高效及时的监管,积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制度的严格实施工作,为项目预算的成本管控提供支持;②相关奖惩及考核制度建设。对于公路施工单位来说,其奖惩及考核制度的完善程度和落实情况,直接关系这企业员工的生产积极性,通过对施工中的各单位、个人的预算控制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是企业对施工预算的成本进行控制有效方式;③合理配置工程项目的人员。实际中应当通过对减少不必要的项目机构、科学的对人员进行分配来降低间接原因带来的成本,在设置管理机构时,应当以实际工程的规模和复杂性为依据,同时,应当积极选用复合型技术人才。此外,应当严格把握好工程施工周期和项目成本之间的关系,通过施工的科学规划,高效的节约资源。

2.3 项目设计及收尾的成本监管

2.3.1 项目工程设计阶段的成本监管

一个工程的设计的好坏直接决定了整个工程的综合质量。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流程、规范制度、施工技术要点等都是围绕项目的设计图纸展开的。对于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①在工程设计时,应当优先选用性价比高、实用性强的施工材料,此外,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同时,应当对材料的需求数量进行细致的计算;②施工人员的规划。在对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组织、安排时,应当选用专业的、具有相关施工资质的队伍;③项目工期的合理设计。鉴于对相同的质量要求,施工的工期和工程难度之间的反比关系,在对项目工期进行设计时,应当结合企业自身的水平、业主的需求、季节因素等进行综合考虑,确保项目质量及项目成本的最优化。

2.3.2 项目工程的收尾阶段的成本监管

在实际的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成本的监管应当从全局、整个工程的流程角度出发,项目完工后的收尾工作也不例外。当项目竣工以后,应当将竣工的决算、项目合同及赔偿事宜、清理设备、相关资料的交接及其他手续作为工作的重点。

对该过程的成本控制,就要求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的人工、机械、耗材、监管等一系列花销开展核查工作,这样不仅能保证工程的正确、全面结算,也为今后企业工程的成本控制工作提供指导和经验,争取把项目竣工之后的相关成本减少到最少。

3 总 结

公路的施工具有涉及面多、费用监管复杂的特点,因此,施工企业应当具有统一的思想、切实明确的成本管控目标、高效务实的工作方法,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达到成本的最优化。在实际的项目中,应当做好设计规划、施工管控和施工反馈工作,对各项成本实施有效的监管。

参考文献:

[1] 郜飞,韩焱.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分析[J].华章,2012,(21).

第6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 全面预算 管理体系 精细化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企业普遍采纳的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它的内涵“精确预算、责职明确、贯彻执行、有效监督”,结合国资企业的现状,精细化管理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目前,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正在各行各业中广泛应用,在探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同企业都在不断完善符合本企业发展精细化管理模式,作为国资企业的一员,在参于企业精细化管理制度的制订及实施过程中,深有感触。

精细化管理一般来说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要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做到决策科学化、精细化;二是要为企业定位,拟定经营和发展目标;三是以人为本,充分挖掘企业一切资源,实施激励措施,激发干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行精细化管理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其核心就是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是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和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控制,以现金流为核心,按照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等财务目标的要求,对资金筹集、资产营运、成本控制、收益分配、重组清算等管理活动,建立全面具体的管理制度,精细地组织预算编制、报告、执行、调整与控制工作,建立相应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细化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强化执行监督,实现企业的既定经营发展目标。因此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必须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本文从以下从四个方面论述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精细化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1. 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是企业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前提

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预算编制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二是预算管理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程序。三是全面预算管理内容以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现金流量为重点。四是全面预算管理必须做到五个结合:与现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相结合;与深化目标成本管理相结合;与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相结合;与经营者和职工的经济利益相结合;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相结合。因此全面预算管理的科学性是充分应用了精细化管理的三个条件,从而决定了是精细化管理的前提。

2. 全面预算的执行过程是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

集团公司的全面预算,必然具体细化到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各项预算内容、预算目标和具体化措施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集团公司及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到位,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对于预算内、外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规定限额资金的支付实行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为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每月报告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对未能完成月度计划的单位,分析原因,落实措施,确保年度财务目标的实现。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利用各公司上报的财务报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供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与信息,使偏差在可控制的合理范围之内;年中,集团公司内审工作小组对各公司上半年的预算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分析,预测下半年的指标完成情况,存在差距及时修正;年末,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负责人的考核小组对各家企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经营业绩进行检查考核,完成情况与其收入挂钩,整个预算执行过程就是精细化管理的具体方法。

3.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深化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建设是实现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条件,反过来又不断深化和完善企业的内控制度,使企业的精细化管理越精越细。企业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是保证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信息畅通,加强企业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完整、正常运转与合理使用,减少和避免损失的产生,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集团公司作为出资者需结合公司业务特性与企业战略目标,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完整的、统一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整的组织及岗位责任制,明确划分企业最高管理层、部门管理层、基层业务人员以及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完整的作业程序规定,并有效运作,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资产资金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报表编报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并明确档案保管、交接、存档制度等等。

企业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活动中所有环节,作为公司管控规范,在内控制度中要求所有业务一切都必须有规范的操作流程与工作标准,并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评估机制,针对经营活动中的不同风险特点,建立一套业务管理、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三合一的管理控制平台,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控制体系。通过企业内控特管理使企业精细化管理得到了深化,实现集团公司与所属企业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发展规范、透明、健康。

4. 全面预算管理的监督与考核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保障

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贯彻和执行,内部考核的考核与监督体系是最终实现精细化目标的重要保障。

考核制度的建立,目的在于让每一项管理制度目标清晰明确,责任到人、到岗,通过考核对其执行情况做到有奖有罚。

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必须有一整套执行手段,对其在执行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它关系到管理制度能否按目标计划实施,一整套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能否在制度实行过程中,及时、准确的掌握其执行情况。

企业的预算管理,制度管理需要在每个员工加以贯彻落实,但由于理解深度不同,在执行力方面往入会出现偏差,以至达到效果会有所不同,所以相应的考核制度是把每个员工、每个岗位的责任目标明确化,并通过建立相应的监督制度,保障精细化管理所制定的各项制度落实,能全过程监督保障企业各项经济目标、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7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近年来,在加强和改善国库监督管理工作中,各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在进行积极的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系统的国库管理制度,为国库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地办理预算资金的收纳、支拨和退库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国库监督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国库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面对与国库工作休戚相关的各个领域改革和发展所形成的新形势,如何改革国库管理体制,加强国库资金管理,保障国库职能作用进一步有效地发挥,已成为新形势时期国库工作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国库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收入入库监督中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稽查力度的加大,税收电子化程度的提高,影响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控制,如税款过渡户问题,缴款书填写不规范问题等。但由于各方利益的驱动,仍存在着预算收入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问题。一是商业银行进驻的税务机关纳税大厅办理税款收缴业务积压税款。商业银行收到纳税人的缴款书不及时扣款,而是压票,在纳税人的最后限缴日前扣款,将税款划往国库。更有甚者,商业银行与税务部门串通,超过纳税人的限缴期限,在纳税当月的月底前将税款划往国库。二是征收机关根据自身任务的需要延压税款。征收机关为了调节收入的入库进度,直接干预商业银行税款入库,延压缴款书,不予入库,有的压票时间长达—个月。《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各级国库有权督促检查国库经收处和其他征收机关所收税款,是否按规定及时全部缴入国库,发现拖延或违法不缴的,应及时查究处理。”然而,出台的《预算法》、《税收征管法》中没有任何国库监管的相关条款。国库依据《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行使职能时,往往受到相关部门以其他条法的抵制。因此,国库只能对商业银行经收处的违规行为可以及时查究处理,对“其他征收机关”“拖延或违法不缴的”,由于法规规定不明确,不能行使“及时查究处理”的职责和权限。

(二)预算收入退库监督中的问题

《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各级财政、征收机关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退库范围、项目和审批程序办理退库。对不符合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但预算收入退库的监督管理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求高,国库对什么是“不符合规定的”难以把握。因此,长期以来预算收入退库一直是国库部门监督管理的难点。退库依据不明确,审批权限不明确,政策把握难,使得国库监管闸门作用难以发挥,执行难度大。一是退库政策政出多门。分税制后,一部分由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退库政策比较明确,但国税、地税部门各自出台的退库政策及文件规定较多,且有的税制改革前的部分文件并未完全清理,加之各级财政部门印发的退库文件,形成了退库政策政出多门,政策标准不一,给国库部门的退库监督带来了难度。二是政策界定不够明确。尤其对退库政策的适用范围不够详尽明确,特别是一些优惠政策性质的退税,不同企业、不同项目的优惠政策众多,有时一笔退库的依据为多项政策的组合,让国库经办人员好像雾里看花,国库部门在政策把握上难度较大。三是退库的审批权限不够明确。《预算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者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批准。”目前办理退库的审批机构有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对于上述规定中的被“授权机构”是哪些部门,哪些类型的退库属于财政部门审批,哪些类型的退库属于授权机构审批,都不十分明确,给国库部门的退库监督带来了难度。综上所述,一旦退库业务出现问题,首先要追究国库部门的责任,形成国库监管责大权小的局面。

(三)预算支出监督中的问题

《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和财政库款的支拨,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国库会计管理规定》中又规定了“为了准确、及时地办理预算拨款业务,确保各级财政资金的安全,国库应要求同级财政部门及时提供年度财政预算支出计划。预算执行中如遇计划调整应及时提供有关资料。”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拨款的范围和用途不断扩大,同样,对什么是“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部门难以把握。因财政拨款大都是本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除少数国家统一规定的大政策外,其余都是当地政府的地方政策。因此,国库在监督财政拨款时,监管职责不清,政策难以把握,再加之国库与财政口径不一致,使国库难以发挥监督职能。一是财政开户问题。年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清理预算收入过度账户的通知》,经过清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以“专项”、“管理需要”为由的多头开户、分散开户情况仍然存在,并且,财政部没有明确的规定,专项存款、预算外存款必须在国库开户,因此,给国库监督财政存款的开户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是预算支出计划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分库一级对应的财政部门可提供按支出类、款、项较详细的年初预算支出计划,到区县一级财政部门提供的预算支出计划很不详细,只分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这就造成了监督标准不一。且各级财政遇计划调整很难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一般要到年底才能提供一年准确的预算支出计划。三是资金用途问题。国库部门难以把握拨款用途的正确性,缺乏相关的资料,拨款用途的填列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规范。一些拨款的用途、款项是在预算计划范围之内,但国库部门在审核时,感觉收款单位与资金用途不符,监督时没有足够的依据证明有问题,因此,经常与财政部门产生摩擦。四是预算计划执行口径问题。国库部门是通过财政部门送来的拨款凭证上填写的拨款用途和支出款项来监督预算计划的执行,而有的拨款用途与支出款项不一致,如拨款凭证上用途栏为“基建支出”,而支出款项栏为“调拨支出”,这是因为此笔基建支出的资金来源有可能是上级拨付,有可能是本级上年暂存款,均不在本年预算计划之内,因此,单纯靠预算支出计划监督,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另外,财政部门把在国库的存款只是看作银行存款,财政部门内部预算款项的划转是不需要通过国库的,这样,就造成了国库与财政对预算计划的执行口径不一致。五是监管职责不清问题。《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仅笼统规定了国库对预算拨款有监督权,而《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监督,对本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由于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相关部门对监督的合法性产生分歧,使国库监督处于被动地位。

二、国库监督工作中难点的分析

(一)国库监督管理法律定位模糊

目前,国库对国家预算收支执行实施全面监督没有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充分认定,表现在:一是赋予国库监督的法律、法规很少,只有《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提及国库监督职能。二是监督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有的一些法规出台时间早,已明显不适应国库部门所要承担的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国库部门监督职能弱化。《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是于⒌年颁布实施的,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体现的内容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要求。随着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以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实施,财政管理职能和任务、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账户体系设置、收付程序、银行清算都有了重大变化。赋予央行经理国库职责的《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自颁布实施以来,从未修订补充,功能不全,内容陈旧,重点不突出,程序不细化,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利于国库监督职能的发挥。国库部门作为国家预算收支执行的监督主体虽然在《金库条例》中作了明确规定,银发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国库监督职责做了进一步强调,但操作起来仍有难度,主要是规范的国库监督管理专门法律尚未出台,致使国库不能大胆行使监督权,监督对象又借口法律依据不足抵制监督。

(二)监督的职责界定不明

《国家金库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只简单地要求国库发挥监督作用,但监督的职责分工与监督范围界定不具体。由于各部门在社会中的分工不同,国库部门不可能对财、税部门的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政策了如指掌,掌握不了大量必要的监督要素,对似乎合理、合规而实质是违规的问题,把握不准,难以界定,说起话来不能理直气壮,难以实现《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赋予国库的“对不符合规定的”、“对违反财政制度规定的”“国库有权拒绝执行”的职责和权限。

(三)监督手段落后,难以实现有效监督

目前,国库部门行使监督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是凭国库经办人员的经验和责任心。没有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这就容易造成国库人员监督意识淡薄,使国库监督执法行为带有随意性、粗放性,这样,国库的监督职责就很难真正行之有效。

三、强化国库监督职能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体系,依法行使监督

加强法制建设是国库改革的首要任务,现行的《国库条例》及《实施细则》和部分国库制度、法规已严重滞后于当前金融和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国库发挥好监督职能,为了使国库监督走上法制化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应尽快修订《国库条例》和《实施细则》。建议出台《国库法》,对国库工作的地位、性质、作用、职责、权限、业务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国库工作有法律保障。

(二)建立监督体系,规范监督行为

在监督体系中,根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分工、监督内容的侧重点,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现行的《实施细则》对国库的主要权限规定得过于笼统,国库实际操作难度很大。应尽快修订更为细致和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国库法规和制度,使国库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具有真正的检查监督权和处罚权。对涉及需要国库监督执行的财税政策,无论是中央政策,还是地方政策,都要由财、税部门与国库部门联合下发或者抄送国库部门,使国库监督起来有明确的依据,更具有主动权。

第8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关键词:现场签证;管理措施;费用预算

引言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以外及施工图预算中没有包含的而现场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很多。如:地下障碍物的拆除或恢复,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的损害,措施性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现场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等等。对于这些因素所发生的费用,有人称之为“预算外”费用;有人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由于它在整个工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所以各种教科书中谈及的篇幅较少,有关这方面的专题讨论和论著也少的可怜。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认为此项费用虽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总投资。有人说,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赚钱和弥补亏损都靠现场签证,这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下面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谈谈有关的看法。

1 现场签证的概念

本人认为这一工程费用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比较妥当。若称之为预算外费用,则其范围大,涵盖面比较广泛,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现场签证费用只是它其中的一个方面。因此,确切地说,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费用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1%。

2 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严格划分

一项工程的建设要有施工图,犹如设计人员的一部作品,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这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但须注意的是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有严格的区别和划分的。属于设计变更范畴的应该有设计部门下发通知单,所发生费用按设计变更处理,不能由于设计部门为了怕设计变更的数量超过考核指标或者怕麻烦,而把应该发生变更的内容变为现场签证。

另外,工程开工前的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程完工后的余土外运等费用,严格说来也并非属于现场签证的范畴,而是由于某些建设单位管理方法和习惯的不同而人为地划入现场签证范围以内。

3 现场签证的管理

施工企业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现场签证费用随时做出详细的记录并加以整理,即分门别类、尽量做到分部分项或以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分开;现场签证单多的要进行编号。同时注明发生时间,施工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的现场分管监理人员认真加以复核,办理签证并签字注明日期,若有改动部分要加盖私章,然后由主管复审后签字,最后盖上公章(即“两章一签”)。

一般现场签证均是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为活动准则,使现场签证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工程的实际。其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个部门之间互相制约,使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防止扯皮现象的发生。在签证过程中尤其是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3.1 准确无误原则。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预算审批部门进行工程量计算方便为原则。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3.2 实事求是原则。凡是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可只签所发生的人工工日或机械台班数量;但应严格把握,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3 废料回收原则。因现场签证中许多是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所以,凡是拆除和措施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

3.4 现场跟踪原则。为了加强管理,严格投资控制,凡是费用超过万元以上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施工单位应与现场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

4 现场签证费用预算的编制原则及处理方法

4.1 因为现场签证费用是整个工程投资的一部分,所以该费用预算的编制及结算应与正规的预算编制原则和程序相一致;其中执行的定额、基价及取费标准也应与主体工程所签合同规定相吻合。应该克服那种不管合同,只根据施工企业等级制定一个综合系数,而且几年不便的做法。

4.2 工程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其供应原则及办法也应与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其材料价差的处理也应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的现有规定。

4.3 按照国家的规定及国际惯例,现场签证费用的审核应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但根据我国的现状,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存在差异,还是应由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把关为宜。

4.4 对拆除性工程的旧材料、旧设备以及措施性工程中所发生的一次性使用材料、设备,原则上应有建设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供应部门回收;且回收所发生的费用由回收部门承担。施工单位凭回收证明,与预算审核部门处理其相关费用。如建设单位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的有关部门现场鉴定、摊销、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4.5 现场签证费用不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公司均应抓紧及时处理,以免由于时间过长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6 无论是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必须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另外,在处理地下障碍物拆除工程时,应注意拆除物已按现场签证处理,所以应扣除原招标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给的土方开挖量,避免重复计算。

第9篇:预应力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不但是形成工程项目质量的重要环节,而且还是一个不可逆的动态过程。所以,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是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社会主义商品经营的原则是“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建筑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使用年限较长,是“百年大计”,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至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作为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以人为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处理好与业主、承包单位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提高人的能力,避免人的失误。

(3)以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从对产品质量的检查,转到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准备条件的检查。

(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一切用数据说话。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监理人员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正直、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杜绝不正之风;既要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办事,又要谦虚谨慎、以理服人、热情帮助。

2.监理在施工前的质量控制措施

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应依据工程质量的特点,切实抓好质量的事前控制,做到主动控制。依据监理规划,在专业监理细则的编制过程中,应具体明确质量控制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要点。监理工作的程序也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作为监理工程师,要掌握和熟悉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合同文件和已经会审的设计图纸,以此作为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和标准,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另外,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具体特点,建立质量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程序,落实质量控制责任。

(2)督促检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重点审核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配备及资格情况。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对分包工程,应在开工前仔细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资质资料。重点审核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范围及占全部工程量的比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4)审核施工方法。设计图纸是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监理工程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针对出现的问题积极与设计方、施工方、协商讨论,并及时整理会审纪要,以便指导工程施工。首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其次,审核作业指导书。对于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作业指导书,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出现意外的应急措施及方案。

(5)明确质量管理程序,严把开工关。质量管理程序是工程监理中一整套管理程序之一。主要控制《开工申请单》、《质量验收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书》三个环节,由于准备工作充分与否直接关系到施工的进度和质量。为此,监理工程师应对开工申请认真、严格地审查,认为各方面条件具备后方可批准开工申请,承包人方可正式开工。监理工程师通过上述的事前控制工作,即可给下一阶段施工过程中的事中控制奠定良好的控制环境和基础,为实现工程总控制目标创造有利的条件。

3.监理在工程施工阶段的控制

事中控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其在质量控制环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当在这一环节中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理手段和实施办法,做到全面、全方位地监理工程质量。目前,具体的监理手段和实施办法包括:

3.1原材料控制

原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把好这一关尤为重要。掌握和熟悉各种资料、设计图纸及规范是材料供应的依据,严把材料质量关。各种材料必须要有合格证、质保资料,双控材料还要有试验、化验单,部分材料要有行业主管部分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检查混凝土等材料的配合比,发挥监理的监督及指导作用,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各种材料进入现场时,必须立即检查,要实测实量,检斤检尺,发现不合格要立即予以处理,要求限期退货。

3.2加强管理力度

做到巡视检查、平行检验与旁站监理相结合。对于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要求做到“四勤”:即手勤,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要有记录,要用文字记载监理工作的数据;腿勤,常到现场,了解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及随时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杜绝隐患;口勤,对于施工中易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常交底;脑勤,根据设计和施工进展情况,以及施工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协助施工队伍制定新的计划和杜绝产生质量问题的措施。在工作方式上,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格检查把关,处理问题要果断、准确,要用数据说话,工作中细心,处理事情要细致,做到一件事要实实在在,亲自去做,去检查,对质量问题的解决要落实到实处,不能找理由推脱,要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决实质性的技术难题。

3.3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管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从实际需要出发,确定监理内容、范围和制定监理规划。施工中的难点也是监理要抓的重点。对确定的监理重点,应会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对工作量大,而且是重复性工作的,应先做样板,监理工程师要会同施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以样板工程引路,而后推广。对临界项目,则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避免不同工序、工种交接时,将质量问题和隐患带入下一道工序中。

4.监理在施工质量预验阶段的控制

施工质量预验阶段的控制对工程施工质量的保证也是关键的,因此在具体的实践环节,应加强对监理的质量控制,具体应注意:

(1)施工质量预验收监理工作应由总监负责主持组织,不可随意委托给总监代表,这是由监理规范要求和总监职责决定的。

(2)预验收工作的重心应该放在对预验收中提出存在问题整改的具体落实上,只有这样做才符合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使预验收的监理工作形成闭合环。对预验收过程中实体质量和工程竣工资料存在的问题,总监必须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跟踪并督促施工单位逐条进行整改,经监理验证合格后方可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

(3)在预验收监理工作中,总监一定要特别重视两个环节:一是把握预验收的条件,若条件不成熟,不能急于进行预验收工作,否则就会欲速则不达、走过场。二是正确区分施工单位组织的自验收和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不能混同。

(4)在组织预验收工作时,总监应注意验收组成人员结构的合理性,除监理单位人员外,可考虑邀请质量监督站以及相关参建单位的人员参加,多方听取意见,有利于工程质量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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