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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精选(九篇)

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

第1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区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成果,加快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加强用地管理,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为期二十天的土地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帐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规范用地秩序等重大决策,认真落实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15号令,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出发,全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土地摸底清查行动,建立详细完善的国土资源管理台帐,健全土地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摸底清查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摸底查清全区各村现存所有的用地基本情况,力求建立一个全面、详实的区土地管理台帐,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管理、健全完善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耕地保护从“一家管、多家用”向“多家管、多家用”转变,使耕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力求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和能力。在全区着力营造自觉学习宣传执行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浓厚氛围,真正树立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持续提高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现代新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清查范围

本次摸底清查的范围:

(一)全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集体组织及个人所有用地项目(包含合法和无手续的用地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重点摸排清查占用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搞建设的用地行为、在辖区国道、省道及市、区级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用地行为,以及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的用地行为;

(三)重点摸排清查村民擅自在耕地内非法取土、建房、挖沙的行为和无用地采矿手续非法制烧砖的砖瓦窑企业的用地行为。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本次集中摸底清查完善用地台账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主要负责摸底清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南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权宝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方法步骤

本次摸底清查专项行动从7月10日开始,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摸底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镇办按照全区的统一安排,及时成立机构,抽调人员,制定措施,扎实开展摸底清查工作。区级各相关部门配合各镇办对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摸底清查。各国土资源所积极配合镇办开展清理清查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展开“地毯式”排查,摸清每宗地的基本情况,分类统计,全面建立用地台帐,将每宗用地的位置、面积、权属等情况记录在册。

(二)核实汇总阶段(7月20日至7月26日)。各镇办认真核实并填写用地管理台帐,并于7月27日前将摸排清查统计台账及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办清查后上报的用地管理台帐进行认真分类统计汇总,核实数据,建立全区土地利用台账。同时,对上报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结合各镇办的处理意见进行会审,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类拿出处理意见。

(三)查处验收阶段(7月27日至7月31日)。对摸排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区别分类:对新发生的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查处,对历年来已查处到位的责令完善用地手续;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涉及到的责任人员,按规定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刑事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力量,对各镇(办)摸底清查工作的土地管理台帐建立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今年年度目标考核。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办、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摸底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及时安排部署。要从构建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和土地共同责任机制入手,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全面领导实施本辖区的土地台账建立和用地摸排清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积极结合部门职能,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全面安排部署。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落实,并按照清理清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各镇办具体负责辖区内所有用地的清查统计及用地台帐建设工作,对辖区所有用地分类汇总,建立土地管理台账。镇办和国土资源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认真细致的对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梳理,对辖区内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国土部门负责对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国土资源所每周要向国土分局上报一次巡查、发现、制止的情况,分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第2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省市农经部门的支持下,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农为本服务农村,以实为本服务农业,以人为本服务农民,围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着力强化财务监管、规范合同管理、促进土地流转、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使我县农经工作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搭建服务平台。

农民增收缓慢,新绛县是个传统的农业县。如何激活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效益,创新土地经营模式,坚持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使用权,服务、引导、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我县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体讲,就是建立两个系统,搭建三个平台,创新四项机制,发挥六大功能。促进了土地流转。

就是依托县农经中心建立农经信息网,搭建平台。这个信息网设立了两个系统,三个平台。两个系统就是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系统、农村三资管理监控系统。三个平台就是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农村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乡镇依托经管站也都建立了农村经济管理服务大厅,县大厅与乡镇服务大厅实现微机同步联网,具有六大功能:一是土地流转交易功能,二是合同管理功能,三是农村财务监管功能,四是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功能,五是涉农政策功能,六是合同纠纷调解仲裁功能。县上可以掌握指导全县土地流转工作,又能监督检查全县各村的财务管理和三资运行情况,群众也可以通过农经信息网检查村级财务运行情况。土地流转供求信息,涉农部门的工作顺序,相关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等情况,覆盖全县,惠及农民,引领农村经济发展。

人大、政协联系农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创新四项机制。一是建立土地流转推进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关于鼓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土地有序流转提高土地规模效益的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坚持的原则和扶持政策。县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经管、财政、监察、国土、农业、等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全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实现了县级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二是建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负责指导各镇(乡、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开展,并逐步重点为跨镇域之间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服务;乡镇有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要开展镇域土地流转信息收集登记、土地收益评估、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等工作;村级有土地流转服务站,村会计兼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收集登记并向镇土地流转中心报送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并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相应设施,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完善,能有效开展工作。

设立了仲裁庭,三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庭,村级设立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员,及时调解、仲裁土地流转中发生的纠纷,基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乡、重大纠纷不出县。

接受服务中心的监管,四是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证机制。土地流转的双方必需在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进行交易。合同由经管部门鉴证,承包费要上交中心后,由中心交付给转让方。并对经营主体进行审查,对土地承租方进行扶持服务。县政府从每年全县国土出让收益中拿出2%,鼓励村集体组织从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共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保证基金,保证流转土地的农民在遇到大的灾害时利益不受损害。同时探索建立流转双方共享发展现代农业效果的新机制。

县土地流转面积10.3万亩,目前。占到承包耕地面积的19.8%,涉及农户11786户,占全县耕地承包户的19%,规模以上(50亩以上)土地流转3.6万亩,吸引社会资金余万元,发展设施农业17万亩。流转后的土地亩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亩收入增长了15-20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6.2%。

强化三资管理二、廓清集体资产。

对全县实行责任制以来即1982年至年25年的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针对农村集体经济中存在问题。廓清了集体家底,为减少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和农村集体经济运行、强化三资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清理的内容:村组集体资产、村办企业、集体果园和机动地承包合同等。采取的方法:

把25年的村组干部召集起来,一是两会一组一公示”开好“两会”即召开历任干部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有关要求,让大家积极参与清理工作。召开村民代表会,将初步登记核实的帐面资产和实有资产进行大会公布,让群众互相监督。一组”即在村民主理财组参与下进行清理,其职责是收集群众意见,监管清理工作。一公示”即在村务公开栏中向群众公示清理结果。

然后再确定帐目保管地方,二是确立了先定人、再找帐、后对物”三步走方式。首先确定时任支书、村长、会计三个人。最后根据帐目摸底登记核对实物,严格采用这个方法,保证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盘盈各类资产1230万元,通过清理。盘亏各类资产1031万元,清理廓清各类债务2651万元。

第3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统一业务应用管理平台,实现国土资源的批、供、用、补、查。2011年在汇集标准化数据基础上,尝试从网络应用平台向监管平台的跨越。通过监管平台的控、叠、解、调、算,抓住业务管理之间交叉所产生的信息,通过网络体系进行全局集约节约使用国土资源的探索,做到“批地有序、供地有据、用地有权、储备有量、执法有效、监管有力”。

创建应用平台,实现业务全面上网

严格按照五统一网络平台标准,遵循业务要求建立具有共享和制约的集中统一应用平台。业务应用系统遵循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同步捆绑运行,独立流程权限、政策镶嵌把关、系统自动组卷、数据自动检测和实时动态更新本底数据库。一张图工程实现了系统直接查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和违规退出机制;实现了凭证征地、凭证供地和补偿费、社保费落实监控;实现了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新增费捆绑核准联网收缴;实现土地权属、用途、转让、抵押、查封信息的网上联动。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准确地固化到每一个业务流程中,构成了国土房管系统依法行政的基准线。严格界定每一步操作的必要条件和自动通过基准线检查。通过网络技术有效地阻止越权行为,锁定办件设备、办件权限、办件时限,记录全过程和自动排除违规数据。有效限制了办件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实现了“业务全部上网、数据全部进库、成果实时更新、操作全程记录、环节全程监控”。

从应用平台向监管平台跨越的尝试

第4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地理信息系统;地籍管理;业务功能模块

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地籍管理信息化已经得到高速发展,已经开始向智能化、集成化发展,使地籍管理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它包括软件开发、硬件投资、人员培训等内容。这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这就使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地籍管理也面临困境,因为经济实力也是制约地籍管理发展的瓶颈。在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城市经济还比较落后,特别是广大地、县级市,要想独立投资开发一套完整的地籍信息系统已超出了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可社会的发展又需要必须用现代化的手段来进行地籍管理,才能适应对地籍管理的需要,这就要求有一种经济、实用的系统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1.我国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意义

我国地籍管理工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地籍管理,是实现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地籍管理的现代化,是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国地籍管理是土地部门的基础性工作,在土地部门的日常业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地籍部门的工作影响着土地部门的正常运转,并直接关系到政府职能部门的形象问题。因此地籍部门实行“信息化工程”是广大土地部门提高办事效率的工具。现有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显示与输出等交互过程,呈现给使用者的是地籍的空间信息、属性信息、土地数量信息、土地质量信息、法律信息等矢量与属性信息,对于这些交互过程的直观性缺少考虑和重视。事实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使用者不仅仅是少数专业人员,对于关心地籍信息的大多数非专业人员来说,为方便操作和理解,系统的直观性应该予以关注。确切的说,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交互环境愈接近实际环境,就有利于阅读和理解。从这个意义来说,未来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交互环境将是虚拟现实技术支持下的地籍信息的三维描述与表达。二维虚拟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将展现地籍管理的直观性,可以直观的了解土地利用情况。

2.地籍管理信息的系统总体框架

我国城镇地籍管理系统的总体框架由许多部分组成,在实际应用中可删、可加。本文在这里只介绍部分组成,以利于了解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状况。

2.1地籍管理信息的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

地籍管理信息的硬件环境和网络环境是整个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赖以依存的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操作系统、网络接入技术等。

2.2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数据库群

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数据库群主要是国土资源信息化过程中各个系统依赖的数据库,包括国土业务规则数据库、地籍数据库、办公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档案数据库、建设用地数据库、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等。本次系统建设主要涉及的地籍数据库中存放了地籍业务中存储的土地证书、权利人、登记卡等权属信息,同时也存储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空间数据。同时在数据库中还包括项目信息、业务定义、表单定义等内容。

2.3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支撑平台

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支撑平台主要包括系统开发和运行时需要的支撑平台,包括国土政务平台、开发和运行平台、数据库平台、ARCSDE服务等各种基础平台。国土政务平台是一个各个子系统运行时必须的框架,各个子系统通过接口服务装配在该平台下,通过政务平台之间的通讯协议进行运行。

2.4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子系统群

地籍管理信息的业务子系统群主要是在该框架内包括的各个子系统,包括地籍管理子系统、土地利用现状管理子系统、建设用地管理子系统、土地规划管理子系统、办公自动化子系统、档案管理子系统、执法监察管理子系统、信息子系统、土地储备管理子系统、数据交互子系统等一系列子系统。所有的子系统都是通过调用政务平台的公共接口服务进行运行,如地籍管理子系统中的业务流程流转情况都是通过政务平台工作流接口进行管理。所有的子系统对数据库的访问都是通过数据通讯组件进行。

2.5地籍管理信息的用户群

地籍管理信息的用户群主要包括国土资源局局领导、各处室成员、系统管理员、业务管理员、以及一些公众用户等,这些用户通过单点登录方式进行系统登录,政务平台系统根据统一权限管理对每个用户进行权限分配,使得每个用户登录系统后出现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项目。

3.应用地籍管理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3.1地籍管理信息的农村综合变更模块

地籍管理信息关于农村综合变更是土地详查系统内容重要组成部份,综合变更包括:图形变更及权属变更,而对于图形变更包括:图斑,线物,行政村,行政镇,地类界线,宗地,标志点,权属拐点等。属性变更指的是当图形发生变更后,相应属性会发生改变,如:地类,所属单位,面积,长度等变更。

3.2地籍管理信息的勘测定界模块

地籍管理信息主要指根据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农用地转用、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工作的需要,界定项目用地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的技术服务性工作,最后出土地定界图纸,图纸所注面积就属合法使用范围。可以提供直观的图表数据,是领导决策工作的重要依据。

3.3地籍管理信息的土地现状变更台帐模块

通过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对土地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分类调查,结合系统已有的土地利用台帐打印输出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台帐和某个时期土地利用流量分析表;可以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清查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现状,更新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真正做到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可以利用现状变更台帐和土地利用流量分析表,可以方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学的实施土地资源规划,有效监测耕地、建设用地及其它各类土地利用的动态变化。

3.4地籍管理信息的农村土地流量分析模块

地籍管理信息的土地流量分析是国土局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内容,主要针对土地的变更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土地流量分析可以对年度土地的变化情况及利用情况有总体的掌握,对于切实的保护耕地,保持耕地总量平衡,适当控制农用地转变建设用地规模及数量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4.结语

功能模块的设计保证了系统对土地登记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通过计算机实施监控,加强工作进度监督,自定义办公流程中的各类表格、用户、岗位、权限及数据关联、流向关系,能够动态显示或跟踪宗地变更情况,对于提升国土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科]

【参考文献】

第5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法律依据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其他比较

一、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依据与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依据的比较

1、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远未成熟,主要散见于各部门法当中,而台湾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相对已形成较为系统的专门部门法律,其有专门对土地征收的部门法,对于土地征收的实务操作规定得更加具体、更加详细。

2、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前提是"应先与土地所有权人协议",相对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前提,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前提更向前一步,将土地征收的前提直接落实到必须先与土地所有权人协议。大陆地区在土地征收之前虽然也有征询土地使用权人的意见,组织征地听证,但在实际土地征收过程中往往由村委会或居委会代表土地使用权人行使相关的权利义务,如:是否举行听证、对征收标准是否有异议等,而恰恰村委会或居委会往往是听命于征收人,通常为了配合征收人的征收工作,而放弃其相应的权利义务,不利于保护土地使用权人。台湾地区土地征收将"应先与土地所有权人协议"设置为征收前提,其规定更为科学、合理。

二、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程序与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程序的比较

笔者根据参与大陆地区多个项目土地征收程序的经验,对我国大陆地区的土地征收程序提出如下几点意见:(1)上述征收程序(1)一(3)项完全流于形式,由于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对象一般是集体土地,通常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代为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的干部又往往听命于政府领导,因此对于正式征地公告前的征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征地听证等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利益的环节,均由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干部以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的名义,根据征收人的指示代被征地农民行使征地公告前的权利义务,如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的确认、放弃听证权利等,大多数被征地农民在正式征地公告前,都不知道其所拥有的土地已拟被政府征收。(2)省政府可以批准同意的征地方案补偿标准太低。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为:①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②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③社会保障费用。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不符合实际,远远低于被征收人实际应得的补偿,而征收人只要符合法定征地补偿标准就可以向省政府申请征收土地,不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3)省政府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目前难以。目前大陆各地法院对于"省政府征收土地的批复"的法律性质主要有三种观点:①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对省政府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不服应当申请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②第二种观点认为,省政府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属于抽象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③第三种观点认为,省政府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属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不是对外行为,未对被征收人产生约束,不具有可诉性。笔者认为上述三种观点均有失偏颇,自省政府批复同意征收土地之日,就已对被征收人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征收人就可以凭着该批复实施土地征收,类似规划局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为何业主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规划局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提讼,而不允许被征收人对省政府同意征收土地的批复提讼了?显然不合法,也不合理。(4)缺乏对征地补偿标准异议的救济措施。一般征收人只要符合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省政府就可以批复同意征收土地,虽然征收人在省政府批复同意征收土地后,往往又重新制订了远远高于法定补偿标准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但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一般是由征收人单方面制定,被征收人无协商余地,倘若被征收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同样认为偏低,且缺乏任何救济措施,征收人认为重新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补偿标准已算是对被征收人的照顾,被征收人要是不配合征地工作,那么就适用法定的补偿标准,最多允许进行评估。但即使要求重新评估,也会因受各种因素(如无产权证明、土地用途、政府公告的基准地价低等)的影响而导致重新评估的价值同样达不到被征收人预期的利益。

三、补偿标准比较

(一)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1、补偿方式。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部分货币补偿、部分产权调换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但对于工业用地一般不允许选择产权调换方式,通常只给予货币补偿。

2、补偿项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法定的补偿项目为:(1)土地补偿费,按原有土地用途给予补偿;(2)安置补助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4)社会保障费用。目前各地在上报省政府批准征收时虽然仍套用上述法定的补偿项目,但由于我国大陆地区法定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与被征收人的期望利益相差甚远,因此在实际征收土地时,征收人一般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重新予以制定补偿项目,具体如下:(1)选择货币补偿方式:①土地补偿费用;②房屋补偿费用;③地上附着物(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补偿费用;④一次的搬迁补助费;⑤属经营性店面或者工业厂房的,给予停产、停业的补偿;⑥在征地拆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给予奖励金。(2)选择产权调换方式:①提供新建安置房;②两次的搬迁补助费;③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④属经营性店面或者工业厂房的,给予停产、停业的补偿;⑤在征地拆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给予新建安置房补差价减免率的优惠。

(二)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1、补偿方式。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通常为现金补偿,但若属区段征收(区段征收是指对一定区域内的土地,为重新规划分宗整理,而对该区域内的土地予以全部征收),则被征收人有权就被征收的全部土地或者部分土地申请征收人提供相应的土地,要求提供的土地面积按被征收土地应领的地价补偿费与区段征收补偿地价总额的比例计算。

2、补偿项目。根据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条例》、《土地法》的相关规定,台湾地区土地征收不仅对法定的和非法定的补偿项目作出了规定,同时也对补偿的计算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1)地价补偿费,应按照征收当期政府公告的土地价值补偿;(2)加成补偿费,在当期政府公告的土地价值与正常的市场价值相差甚远,在不损害土地所有权人利益及兼顾顺利推进公共建设的原则下,在公告土地价值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增加补偿;(3)地上改良物(地上改良物是指房屋、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等),其中建筑改良物按征收当时该建筑改良物的重建价格评估补偿;农作改良物补偿:农作改良物在被征收时与成熟时期相隔在一年以内的,按成熟时可能获得的利益评估补偿;其与成熟时期相隔在一年以上的,按其种植及培育费用,并参照现有价值评估补偿;(5)营业损失补偿费,因征收导致停止营业或者营业规模缩小的,应给予营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在中央主管机关作出统一规定前(目前中央主管机关尚未作出统一规定),直辖市或县市政府参照以往或邻近县市的营业损失补偿进行补偿;(6)迁移费,征收土地导致人口、家具、动力机器、生产原料、经营设备、改良物、水产养殖物、畜生或坟墓及其他纪念物必须迁移时,应发给迁移费,具体补偿由中央主管机关核准;(7)接连土地损失补偿费,因土地征收导致连接的土地不能使用或减低使用价值,征收人应对该土地所有权人给予适当补偿,以不超过连接土地因受征收影响而减低的土地价值为限。非法定补偿项目为:(1)奖励金;(2)补助金;(3)救济金。以上非法定补偿项目均是由于法定地价及公告的现行土地价格普通偏低,征收人在补偿地价之外,根据不同实际情况、不同比例适当增加补偿被征收人。

(三)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台湾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区别

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法定补偿标准非常低,征收人在实际征收时一般均重新制定征收的补偿标准,且重新制定的补偿标准一般远高于法定的补偿标准,但征收人重新制定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征收人根据实际情况主观制定,无法定的计算标准,征收人具有较大灵活空间,即使重新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实际价值仍有相当差距,由于被征收人缺乏相应救济措施,只能接受该重新制定的补偿标准。台湾地区征收土地法定的和非法定的补偿项目,均是由法律直接作出规定,并规定了计算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征收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台湾地区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相对于大陆地区的土地征收标准补偿更为详细、更为公开,更有利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四、其他

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律比大陆地区土地征收法律更具有合理性,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撤销征收

台湾地区政府在核准需用土地人征收土地申请后,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办理撤销征收:(1)因作业错误或工程变更设计,致使原征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范围内的;(2)公告征收时,都市计划已规定以联合开发、市地重划或其他方式开发的;(3)依征收计划开始前,因都市计划变更,规定以联合开发、市地重划或其他方式开发的;(4)依征收计划开始使用前,其兴办的事业改变或兴办事业计划书经注销的;(5)已依征收计划开始使用,尚未依征收计划完成使用土地,因情事变更,致原征收土地全部或部分已无使用必要的。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的主体只能是政府,缺乏裁判者,即使政府征收错误,也无任何途径可以撤销该征收,除非政府自愿自行撤销。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没有任何撤销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

(二)土地回收制度

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土地所有权人可以在征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内,向该管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按照原征收补偿标准收回其被征收土地:(1)征收补偿费全部发完满三年,未依征收计划开始使用的;(2)未依核准征收原定兴办事业的;(3)依原征收计划开始使用后未满五年,不继续依原征收计划使用的。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缺乏对征收人征收土地后的监督制度,未赋予被征收人收回土地的权利。

(三)附带征收。

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所有权人在征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该管直辖市或县(市)主管机关申请一并征收:(1)被征收土地残余部分面积过小或形势不整,致不能继续使用的;(2)征收建筑改良物残余部分不能继续使用的"。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未对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残余部分如何处理作出任何相关规定,导致征收人在实际操作当中随意性大,往往将该残余部分作为与被征收人谈判的筹码,不利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

(四)他项权利的规定。

对于被征收土地上设有他项权利的解决,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律对此直接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其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而我国大陆地区土地征收法律未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征收人为了顺利实施征收工作,一般倾向于保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对于在被征收土地上设定的他项权利在未经法院判决确认之前,往往故意视而不见。

五、结语

笔者对于台湾地区有关土地征收的法律、法规、政策也只是略知皮毛,对于其当中的规定未能作更深入的分析。笔者在对台湾地区土地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限了解下,简单对两岸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据、程序、补偿标准及其他进行比较分析,希望能为我国正在大力开展的海西建设尽上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尤重道《土地征收补偿实务》,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仲京涛《征地补偿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

[3]房绍坤、王洪平《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纵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第6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国土资源;综合监管系统;设计与应用

中图分类号:TP39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3-0229-02

近年来,“一张图”工程取得如下成果:一是建立了全国所有县的土地利用现状本底数据库(包括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二是将依法批准的基本农田范围形成全国所有县的基本农田数据库。三是2008、2009年通过多源数据采集,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库。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全国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及年度利用快速变更维护新机制,建成了一批覆盖全国的不同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级数据库,全国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累计近6000TB的海量数据,基本完成了国家、省、市三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体系的建设。但目前我国国土资源部各类业务及专题数据分散在各个业务科室独立存储和管理,并没有进行统一的管理,业务数据之间不能进行有效共享和充分利用,不能为相关部门提供辅助决策,也成为推进我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催化剂。

1 课题意义

为保护国土资源,国家了很多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但如何做到令行禁止,又如何使最基层的数据能真实的反馈到国土资源部,以使国家制定出更有效、更完善的政策,便成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最迫切解决的问题。

(1)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将各项审批与各类数据库密切关联,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弄虚作假,同时减少了国土资源管理人员腐败的可能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日常审批和管理数据通过综合监管平台实时入库,按设定的更新机制及时更新。

(2)“一张图”核心数据库,能够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实时性、准确性,以此作为调查评价、监测工作和数据分析的基础,来调查、分析结果正确性。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对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潜力及开发利用状况等数据进行分析,能够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调控资源供应总量、布局、结构、时序的依据。

(3)“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具备监测和预警功能,通过对各项审批、各类市场、土地利用计划、供地率、违法违规等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并分级、分类预警,帮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改进相关法规。土地督察机构可充分运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数据成果,提高土地督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例如能够避免一个批文多地使用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2 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1 研究目标

依照“金土工程”的总体要求和四川省对信息化建设的整体部署,以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带动国土资源信息技术跨越式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改变,全面提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数字国土”信息化建设。县级国土资源数据管理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国土资源各类数据为核心,依托地籍数据库成果、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成熟的数据库管理、GIS平台和网络系统,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具有信息管理、数据综合分析、数据分类查询、综合统计分析及信息服务等功能的国土资源数据管理体系,形成标准统一、上下一致的国土资源基础数据采集、更新、传输与应用服务的机制与技术体系,为国土资源管理业务提供顺畅的信息渠道。

2.2 建设内容

2.2.1 h级“一张图”数据库建设

收集、整理全区的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储备、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土地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复垦、城乡地籍、业务数据、遥感影像、变更调查等各类专题数据和基础数据,构建西充县“一张图”国土资源数据库。并采用统一标准及技术体系,及时、动态更新各类专题数据和业务数据。

2.2.2 数据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采用GIS及数据共享利用技术,将“一张图”数据库中的各类数据内容按要求、按权限到用户桌面,为用户提供数据浏览、查询、定位等功能,统一数据资源,实现“一张图”数据库及服务系统的充分利用和共享。

2.2.3 综合分析利用及监管服务系统建设

紧密结合业务需求,针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及业务管理需要,采用数据挖掘与GIS空间分析利用技术,提取国土资源各类信息,以地图、统计图、表格、报表等多形式的直观展示,为领导分析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2.2.4 移动及离线应用服务系统建设

采用移动GIS应用报告及数据共享利用技术,将核心、重要的数据进行离线打包,在移动办公设备中采用轻量或移动GIS技术进行加载,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地图浏览、信息展示服务,并可输出到大屏或进行投影,在项目决策、项目分析与选址、用地规划与审批等提供即时服务。

2.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是为了更好地全面掌握国土资源状况、改进国土资源监管方式、提升国土资源信息服务能力。通过县级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形成覆盖全县土地“批、供、用、补、查”,做到资源状况“一览无余”。为更好的实现一系列任务的同时有以下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2.3.1 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

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支撑下,按“一张图”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对不同类别、不同专业的海量、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梳理、整理、重组、合并等处理,利用提取、转换和加载等工具以及其它必要的手段,将处理、加工好的数据按照统一的建库标准进行入库,数据按分层分类管理,形成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主要内容有卫星遥感影像、行政区域、地形数据、中心城区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行政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现状、城市乡镇规划等。“一张图”核心数据库还包括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等数据)、执法监察管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矿产动态巡查、低效闲置用地清理等数据)数据库等。

2.3.2 开发B/S架构在线地图浏览服务及C/S结构编辑管理系统

按照满足国土资源核心数据管理共享服务和维护的要求,开发“一张图”B/S架构在线地图浏览服务及C/S结构编辑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县土地资源相关数据的集中浏览、管理与更新维护。系统具备数据采集、检查、入库、处理、更新、交换(输入输出)、元数据管理以及数据备份、系统监控、数据迁移、日志管理等较为完备的功能。实现以图形、表格、GIS和虚拟化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全县国土资源信息。

开展成果应用服务。在国土资源核心数据库及“一张图”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基础上,充分利用“一张图”成果,开展国土资源信息服务。一是将不同业务环节、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通过空间位置关联起来,为领导决策、业务管理提供综合性信息。二是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进行功能封装,为建设用地等各项行政审批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图形数据支撑。三是开发土地利用分析、市场分析和内外业一体化土地执法等专项应用服务。

2.3.3 建立运行环境和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一张图”及核心数据库运行网络环境,完成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内网建设,逐步实现县到市的网络互通;二是建立县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对主机系统和存储系统进行升级,完成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建立计算机信息安全综合防护体系,确保全县“一张图”数据运行安全,并建立全县国土资源数据生产、汇交、管理、更新、应用服务制度,规范数据生产和汇交流程,建立数据更新机制。

3 课题的研究方法、设计及试验方案,可行性分析:

3.1 课题的研究方法

文献复查法、个案研究法、咨询法、需求分析法、实地调研法。

3.2 设计及试验方案

3.2.1 设计原则

本课题在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实用性及操作等因素,并为今后的发展、普及、改造等因素留有扩充的余地,具有以下原则:

(1)易用性原则:在技术上,应用目前比较成熟的技术。本系统的最终使用用户是土地资源相关部门以及普通的大众。由于用户的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所以,在设计系统的同时会考虑系统的简易性、通俗性。

(2)一致性原则:在设计完整的业务流程过程中,充分安排好各环节的衔接,保持数据流与业务流的一致。系统将用户权限等统一纳入管理,整个系统所有数据采用统一的编码、统一的数据存储格式、统一的用户界面。

(3)可扩展性原则:系统的数据内容会一直随着系统的运行发生动态的改变。除了一些基础数据库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之外,随着土地资源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升级,其他各类数据库以及业务管理模式将可能会发生改变。同时,各种办公的流程以及和这些流程相关的表格也会发生变化,在设计系统时会适应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预留一些扩展升级用的接口。

(4)安全性原则:在设计系统时会遵循安全性原则,充分考虑到网络安全、用户权限以及数据的保密等情况,并能够提供数据的备份功能。系统会严格按照相关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制度和规定,采用安全措施,保证业务部门的数据安全,防止系统外部的非法访问。

3.2.2 技术路线

本文立足于数据管理论、信息论、综合监管系统论及现代管理学、国土资源管理、电子政务、等多学科理论,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技术设计与综合应用示范互为补充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内容、方法的全面分析,界定国土资源监管的基本内涵,并提出土资源监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国土资源监管的目标及主要内容和环节,面向国土资源管理与决策分析,针对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国土资源监管的需求,构建国土资源监管的模型,提出实现国土资源监管的基本思路和监管模式,形成国土资源监管的理论框架。基于形成的国土资源监管理论框架,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手段构建实现国土资源监管的技术架构,并根据该技术架构设计和集成所需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以南充市西充县为综合应用示范区进行实证研究,验证其理论的科学性和技术的合理性,以期望真正能通过科技手段实现国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

3.3 可行性分析

(1)经济可行性:“一张图”数据库系统由于建设意义巨大,得到了国家的资金支持,建立数据库系统的人力和设备条件充足,保证了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据库建成后,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2)技术可行性:GIS平台和网络系统应用比较普遍,操作性实用性较强,建设难度不是很大,进而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条件。

(3)具备的优势: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岗位优势,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和技术的支持。

(4)具有较好的资料收集和整理能力以及论文写作水平。

参考文献

[1]张玲.市级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建设思路[J].北京测绘,2011,(4).

第7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关键词:一张图; 业务监管; 服务共享; 管理维护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315(2013)03-167-001

一、概述

为适应国土资源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加快国土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国土资源部提出了建设国土资源“一张图”的总体工作要求。

江宁分局“一张图”项目就是在遵照部、省及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的相关数据标准基础上,依托成熟的数据库管理、GIS、RS和GPS技术,整合、形成、完善能够全面、快速、准确反应全区各类土地资源数量、质量、结构和空间布局的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并同时兼顾与上级主管部门数据交互的要求;并在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集信息管理、综合分析和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应用软件平台,实现对国土资源“征、供、用、补、查”全过程监管;在核心数据库和软件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组织完善全区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和政府办、住建局等单位实现全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初步搭建“数字江宁”基础框架。

二、主要任务

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建成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本底数据库以及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软件平台。

(1)按照统一的标准整合各类地政、矿政业务信息,构筑全区国土资源“一张图”本底数据库,满足全区国土资源监管、宏观调控和社会化服务的需要。

(2)在国土资源“一张图”本底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现有系统进行分析、整合以及建设新的业务系统,打造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业务审批等一体化软件平台,通过这些软件平台促进土地、矿产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提供综合分析、辅助决策和对外服务等功能。

三、技术实施流程

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的建设在技术实施流程上主要分为以下几步:对业务部门的需求调研与分析,系统详细设计和各项标准制定,软件平台模块开发、数据整理和建库,软件平台模块集成与调试,系统整体测试、试运行,系统运行与维护、升级。

四、主要建设内容

1.本底数据库建设内容

4.1基础地理数据。包括全区1:1万基础地理数据(包括DLG和DEM),2005-2011年度已有的遥感影像、航摄影像资料,全区1:2000地形数据。

4.2地政数据。具体为:土地利用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权属调查、强度分析、潜力评价等)、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城镇权属)、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数据、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重大专项规划等)、土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数据、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数据、建设用地数据(包括征地、供地数据)、基本农田数据、土地储备数据、地价数据、土地巡查、查处、执法监察数据、数据。

4.3矿政数据。具体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矿产资源现状数据、矿业权数据、矿产资源监测数据、地质灾害监测数据。

4.4其他文档资料。

2.软件平台建设

2.1业务审批平台。“一张图”业务审批平台要求基于分局内网现有的电子政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流程审批、属性变更、图形浏览三者相结合。

该平台将采用B/S架构,实现所有地政、矿政业务的审批和流转,要求平台支持动态表单修改和工作流程调整,支持表单、图形、附件的各种相关操作,给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预留外部数据接口,实现业务的市级报批,实现灵活的数据导出机制,方便定期向市局、省厅上报数据,业务可扩展,便于更新维护和升级等。

2.2数据管理平台。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的数据管理平台是对所有图形数据操作的入口,实现对全区基础地理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土地规划、地籍权属、建设项目用地等专题数据的集中管理,同时满足入库数据的后期更新维护。

2.3综合监管平台。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主要利用GIS、RS、GPS、三维可视化和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时间、空间上直观展示土地开发利用“征、供、用、补、查”情况,以图表、专题图和三维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信息,实现地政、矿政各类业务的综合监管。

2.4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全区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的共享服务,是“数字江宁”数据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平台是江宁区其他政府部门(规划局、住建局等)以及公众用户登录、访问和调用数据服务的唯一入口,各类用户通过调用平台提供的服务,可实现数据资源的在线共享。

3.系统软硬件支撑

3.1服务器配置。江宁区国土资源“一张图”工程本底数据库数据量庞大,在系统投入运行之后,每年还需更新遥感影像、地形数据、国土资源管理专题数据,加上日常管理业务办理过程中积累的数据,若干年后总体数据量将会非常庞大。为避免出现数据存储空间不够的情况,数据服务器的要求相对较高,应当采用数据工作站机型、大容量硬盘、高内存配置,以确保系统数据的可靠性。同时应配备大功率UPS电源,确保数据使用可靠。

3.2客户端配置。相对于服务器来说,客户端配置相对要求较低,主要考虑在能够进行图形显示和运用系统其他功能的基础上利用现有资源配置,减少投资,避免重复建设。

第8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一、信息平台统一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信息平台统一不可或缺。只有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信息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登记信息才能实现实时共享。不动产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不仅有利于发挥不动产登记物权公示作用,保障不动产交易秩序和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登记机构减少登记信息错误,提高登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提升登记服务效率;同时,还有利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清晰、快捷地监管各级登记机构。

二、推进信息平台统一工作的难点

1.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法律较多,除《物权法》外,还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草原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等,这些法律关于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管辖、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等方面的规定都不尽相同,甚至存在一些盲区或争议,《条例》虽然最大限度地兼顾上述法律关于不动产登记的差异性,但对某些存在争议的内容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具体登记工作中,工作人员遇到复杂的问题,在《条例》中找不到合适的依据,为避免出现工作失误乃至行政败诉,往往趋于保守的理解执行相关规定,这样容易降低服务效率,引起服务对象不满。

2.各地基础参差不齐

截至目前,全国仍有部分地区尚未建好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有的地方虽然新建了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但没有完成对历史登记数据的清理、录入和关联工作,只有新登记的房屋信息可以准确查询,以往的房屋登记信息存在房屋坐落不完整、无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残缺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有登记档案遗失、登记数据无法采集等历史遗留问题。若房屋登记信息系统的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其提供的查询结果便缺乏认可度和公信力。

3.业务系统较为庞杂

《条例》以《物权法》中规定的登记类型为依据,概括规定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八种登记类型。这八种登记类型对于不同的不动产而言其复杂程度各不相同,尤以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最为复杂。八种登记类型各自的复杂程度也不相同,其中,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查封登记还存在许多复杂的情况,业界仍存在不小的争论。再者,目前不动产登记处于区域分割、部门条块分割的状况,不同类型的不动产由不同的主管部门负责登记,部门之间业务系统并没有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规则,各个部门甚至各个地方所建立的不动产信息均局限于该部门、该地区使用,各部门的信息平台就像孤岛一样矗立在信息海洋中,没有形成联动的网络。

4.相关部门协作不力

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已经建立。目前,各省份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绝大多数省份成立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但到了市、县两级,除了几个试点的城市,大多地区都在观望等待。具体到某一地区,相关部门多以自身利益为重、相互推诿扯皮,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有限,部门之间协调不畅。在机构整合到位之前,市县级信息平台统一工作几乎无从谈起。

三、加快推进信息平台统一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法规,坚持依法登记

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工作,亟需大规模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森林法》、《渔业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出台《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对一些有争议的地方作出明确的规定。让登记工作人员“有法可依”,知道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可为”与“可不为”的界线。对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要明确具体操作方法,不让登记工作人员畏畏缩缩、消极作为,从而影响服务形象,损害群众利益。

2.正本清源,提升数据质量

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准确、全面、及时,是信息平台发挥功效的根本,统一信息平台,关键在完善相关数据。各地须花一段时间和一些人力、物力,对相关不动产登记的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该扫描的扫描,该补录的补录,该修正的修正。真正从源头上抓起,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的原始数据质量,确保信息平台生成的结果具有绝对的公信力和强大的服务功能。

3.高标定位,强化顶层设计

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显然是重视了该项工作的顶层设计,若只是简单的整合现有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各地方层面系统不统一的弊端就无法根除,很难建立“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国、互联互通”的新平台,更难以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因此,新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一定要提高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广泛吸收先进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宁可多一点实践论证、慢一点建成使用,也要设法打造全国通用、科学合理、真正管用,且留足发展空间的新平台,让全国上下不动产登记信息真的能够“一网打尽”。

第9篇: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范文

一、国土行业继续教育形式分析

文件中,具体提了四种方式。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更新继续教育观念,以提高人力资源能力为核心,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二是统筹扩大继续教育资源,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相关组织开展继续教育;三是继续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开放继续教育服务平台,研究开发涵盖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和闲暇教育等各类教育的网络课件,为学习者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四是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逐步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等精神。

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涉及国土规划、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地质找矿、矿山测量、地籍测量、地质钻探等多学科的专业技术,培训内容庞大。传统的培训模式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及时间,已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如何解决广西经济和科技快速发展对国土资源系统人才高素质要求,而传统培训无法解决的学习与工作之间的矛盾问题,并无法解决国土系统培训和职业教育过程中资源不足和实训环境条件制约等问题。构建国土资源教育培训体系,探索“传统培训+在线教育+巡回现场指导”为一体的多元培训方式,形成线上与线下、课堂与实训、院校教师与行业专家相结合的互联网+”时代背景的继续教育新模式,满足受训人员按照自己的兴趣、自我学习、自我更新,以适应岗位能力对知识在数量上迅速膨胀对人的学习能力的要求,实现受训人员根据自己专业知识欠缺选择性的学习,实现人生战略,已成为国土行业继续教育发展趋势。

二、“互联网+”时代下的国土行业在职培训平台建设思路

笔者通过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在职培训平台研究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国土行业继续教育发展思路。

1.构建“‘互联网+’国土资源职业教育与行业培训”教学平台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发展继续教育注入了强大动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4G技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的出现,使现代远程教育成为了构筑知识经济时代和人们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手段。一是在行业教育资源短缺的背景下,现代远程教育模式将成为继续教育的一种主流形式,但远程教育形式的构建需要教学平台的支撑,教学平台一是具有多元接收方式,能逐步满足个体多样化的学习和碎片式学习;二是教学平台要有完善计算机网络、广播系统、通信系统、网络设备、数字化录播室等硬件支撑,为培训者提供良好学习环境;三要有完善的功能,如移动客户端、教学资源管理系统等;才能使在职职工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对学习内容进行多次学习,从而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国土资源系统在职培训平台由用户访问、应用平台、平台支撑和支撑软硬件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培训平台面向的用户终端有PC机、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PAD、触摸屏;应用平台由资源库管理系统、在线学习系统、门户网站系统、移动式交互学习系统、师生即时沟通通讯系统构成;支撑平台系统由CMS内容管理系统、学员信息管理系统、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应用集成接口、站内消息管理系统、平台配置管理系统、流量分析管理系统构成;培训平台支撑的软硬件主要有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路由器等组成。

2.开发具有网络资源特征的在职培训立体化教材

“互联网+”时代MOOCs、微课、翻转课堂的出现冲击传统的教学形式,在发展新兴远程教育形式的同时,也对教材编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如何编制符合“‘互联网+’国土资源职业教育与行业培训”的立体化教材,笔者认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教材设计初期,编写者需精准了解受训者的培训需求;二是教材内容需依据国土行业特点、典型工作案例结合实际工作中项目进行编制;三是基于使用网页、FLASH或Authorware等软件功能开发制作配套多媒体网络视频课件满足受培训者在耳、目视觉的需求;四是利用网络化视频教学最流行的教学模式进行微课开发,利用微课内容精细,突出知识点、技能点等特点,根据教学内容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相关典型工作案例的网络微课,使国土资源行业培训的教学内容更直观,适合不同等级学习者的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最终形成满足个体学习的精品化、碎片化、趣味性和主动性。

3.以三维电子仿真教学呈现典型地质环境

国土行业培训涉及地质环境治理、地质找矿、矿山测量、地籍测量、地质钻探等多学科的专业技术,这些知识点采用传统讲授的形式进行培训往往效果并不理想,如采用现场授课的形式,对受训者来说时间上的安排又难以协调。本项目在充分调研实际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现代三维电子仿真技术,采取校企合作共同开发,通过典型地质环境现象虚拟仿真教学系统采用现场勘察数据与卫星地图三维虚拟交互技术相结合,通过媒体设计、3D建模、视频摄制、360°实景环绕、虚拟场景制作合成,开发成集3D高仿真操作与展示、多媒体授课演示的“虚拟交互演示中心”,实现以三维动画、图片、文字、视频、实际操作、互动教学等形式展现,全面构建具有国土资源特色的虚拟仿真教学系统。最终通过典型地质环境三维电子仿真实训系统开发以虚拟仿真教学资源为载体,推动教材和课程改革;以虚拟仿真专业教学活动为主线,创新教学模式;以虚拟仿真教学系统为牵动,创新国土资源类职业网络课程建设。

4.探索“传统培训+在线教育+巡回现场指导”为一体的国土资源培训模式

传统的课堂培训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且国土厅的管理工作涉及国土规划、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地质环境治理、地质找矿、矿山测量、地籍测量、地质钻探等多学科的专业技术,培训内容庞大,传统培训模式需要耗费大量的资源及时间。转变以往单一的课堂教学模式,构建国土资源教育培训体系,采用“传统培训+在线教育”为一体的多元培训方式,与市、县国土资源局密切配合,灵活运用拓展训练,组织学员进行实践考察、现场教学,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寓培训于服务之中,不断丰富培训内涵,满足受训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更新的能力以适应知识在数量上迅速膨胀对人的学习能力的要求,也能实现受训人员根据自己专业知识欠缺可选择性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