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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第1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汇报材料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政策、法规、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时使用的文书。它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上级尽快了解工作情况,为正确决策特别是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供支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中下级如何写出高水平汇报材料,欢迎大家阅读。

 

汇报材料是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或政策、法规、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时使用的文书。它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上级尽快了解工作情况,为正确决策特别是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提供支持。汇报材料既类似于工作总结,也类似于报告。与工作总结相比,都有对某一地区、某一阶段工作回顾和经验总结的内容,但工作总结比汇报材料要更详实,理论性更强;与报告相比,都有向上级汇报工作的性质,但汇报材料不是法定文种,比报告更具灵活性,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汇报材料的主要特点:

一是客观性。汇报材料一般包括对过去工作的回顾和评价,因而要尊重客观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夸大其辞。

二是典型性。汇报材料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因此,一定要把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介绍清楚,便于领导更全面、更深入地掌握情况。

三是针对性。汇报材料因领导的身份不同,检查工作的目的不同,内容也不同。另外,一般的汇报材料中,都会涉及存在的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的和问题,要求领导解决。因此,汇报材料要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针对性。

四是概括性。领导同志视察工作,不仅要听汇报,也要到实地查看。因此,根据其行程和时间,汇报材料不可能长篇大论,要尽可能简洁,要用最精炼的语言,把情况和问题说清楚。

汇报材料的分类,可以从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

一是从汇报主体上划分:个人汇报材料。类似于个人总结和述职报告。主要是个人向组织、领导和群众报告工作情况、思想情况等。比如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向党组交的思想汇报,就属于个人汇报的一种。单位汇报材料。主要汇报某单位一定时期的全面工作情况,某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或上级部署的贯彻情况。这是我们经常使用的汇报材料。如:2020年X月X日,X同志来X视察,我市准备的汇报材料,就全面汇报了市政府当年前6个月的工作情况,共包括三大部分:一是1至6月份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二是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包括农村经济和税费改革、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改制、社会保障、优化发展环境,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等;三是请省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

二是从内容上划分:综合汇报材料。也称全面汇报材料,汇报的内容是本单位某一时期的全面工作。如上文提到的向李成玉省长的汇报材料,内容就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专题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某一方面工作的情况。比如:2017年X月X日,X同志来X调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就主要介绍了X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筹备进展、初步成效和建议等,属于专题汇报材料。单项工作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是某一项工作的情况。

三是从表达形式上划分:口头汇报材料。一般写成汇报提纲的形式,把汇报的主要内容以提纲的方式列出,单位领导在汇报时备用,以口头汇报为主。书面汇报材料。有时由于上级领导行程较紧,就将要汇报的内容写成完整的材料,交于领导,而不做口头汇报。

汇报材料没有固定的写作模式,根据上级领导的身份不同、分管工作不同、视察调研的目的不同,可灵活安排结构。一般由标题、抬头、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一是标题。汇报材料的标题,常见的写法有三种:文种式标题,即只写《汇报材料》《汇报提纲》《工作汇报》等。公文式标题,单位+时限+事由+文种名称,如《X单位X年X工作汇报》,有时候也省略一两项形成标题,如《X年X工作汇报》《X市X工作汇报》。复式标题,由正标题和副标题配合组成,正标题概括文章的主题,副标题标明单位、时限、事由、文种。

二是抬头。也就是对汇报对象的称谓,一般写法是:口头汇报时,写明:各位领导;书面汇报时,写明:X领导或X部门。汇报材料的抬头,特别是口头汇报材料的抬头,有时也可以省略不写,由汇报的领导临时发挥,或者直入正题。

三是正文。汇报材料的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1.开头。开头,又叫引语。一般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表示尊重、感谢。对领导同志在百忙中到本地区、本部门视察调研表示感谢。比如,2017年X月X日,X同志来我市调研X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时,汇报材料的开头是这么写的:X省长一年内三次率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同志来X调研,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X发展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X市四大班子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地感谢!这样开头,充分表达了对上级领导的尊重和感谢。

二是对整体工作情况的概括性叙述。便于领导掌握面上的情况。在综合汇报材料中,这部分内容一般要在开头体现出来,是对整体工作的自我评价。在专题调研中,根据领导身份不同,这部分内容可写可不写。比如,上面提到的X省长来X调研X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时,在汇报材料开头对X省长表示尊重和欢迎之后,还概述了前6个月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这样写可以使上级领导对X的经济形势和整体工作情况有所了解。

2.主体。主体部分是汇报材料的中心内容,这部分内容安排的得当与否,是汇报材料成败的关键。概括来讲,主体部分一般要包括工作成效、做法、经验、体会、问题、下步打算、建议等内容。在具体内容的安排上,不必面面俱到,要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安排内容要考虑以下几点:

一是根据领导者的身份来合理安排汇报材料的内容。在写汇报材料之前,要搞清楚上级领导是负责全面工作的,还是分管一方面工作的。根据分管工作的不同,来确定不同的汇报内容。对负责全面工作的领导,要准备综合汇报材料,内容要求全面充实,以反映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情况。对负责一方面工作的领导,可简要介绍本单位的整体工作成效,重点介绍其分管方面工作的情况。比如:去年,X、X等领导分别到我市视察调研工作,我们在准备汇报材料时,各有侧重。对X的汇报材料,以政府全面工作为主,对X的汇报材料以农业和农村工作为主。

二是根据领导视察调研的目的来合理安排汇报的内容。要弄清楚领导视察调研要重点了解哪些方面的情况,根据领导所需来准备汇报材料。比如,初任的上级领导到基层调研,一般要了解本地的全面情况,包括自然、经济、人文等方方面面。所以在准备汇报材料时,就要安排地理位置、自然资源、经济特点和发展情况、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内容。领导要着重了解一方面工作,或某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要重点安排这方面的内容。

三是根据会议的目的来合理安排汇报内容。要搞清楚汇报材料是在什么类型会议上使用的,会议要解决什么问题,据此安排汇报材料的内容。比如,2016年X月X日,省政府在新乡召开了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座谈会,X市作了汇报发言。在准备材料时,我们着重安排了企业改革的进展、做法、打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做法、成效、打算,以及为推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所釆取的保障措施等内容。再如,考察归来后所召开的汇报会,所准备的汇报材料,就要重点安排所考察地区的基本情况,成功经验,存在的差距,要学什么,如何推广他们的经验等内容。

汇报材料的主体部分常采用以下结构形式:

一是分部式。即按照“做法——成效一经验——问题——打算——建议”的顺序,先写主要工作情况,即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绩,总结了哪些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有什么工作打算,有哪些好的建议。这种写法将汇报材料分成了几个大部分、依次来写。为了做到眉目清楚,每个部分可用小标题,或者用序号列出。这种写法的好处是容量较大,眉目清楚。比如,上文提到的X同志来X调研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情况时,我们准备的汇报材料,就采用了这种结构形式。第一部分,主要写了在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第二部分写了取得的初步成效;第三部分写了几点建议。

二是阶段式。这是把要汇报的工作按时间顺序划分成几个阶段来写。每个部分把其中一个阶段的工作情况、经验教训结合在一起来写。采用这种纵式结构,全文脉络清楚,便于突出工作的发展进程和每个阶段工作的特点,适用于有明显阶段性的工作汇报。如某工程建设指挥部的汇报材料,第一部分,规划阶段的情况;第二部分,拆迁阶段的情况;第三部分,建设阶段的情况;第四部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部分,几点建议。

三是并列式。以工作项目为序分条列出,各条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种结构形式,使人一目了然,而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条目,容量较大。一般适用于综合汇报。这种结构形式是我们最常用的结构形式。比如,2015年X月份,X同志来X调研时的汇报材料就釆用了这种结构形式。共分4个部分,一是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二是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三是当前我们正着力抓好的工作;四是需省协调解决的问题。

3.落款。汇报材料的落款,一般要写上汇报人姓名和成文日期。署名、日期可放在标题之下,也可以放在文章末尾

汇报材料的写作要求:一是观点要鲜明。不拐弯抹角,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力争给听汇报者留下明确的概念。二是条理要清楚。中心是什么,讲几个什么问题,从几方面讲,讲哪些事例,都要安排妥当,使人听起来纲目分明,中心突出,晓畅易懂。三是事例要典型。汇报材料必须有充分的事例,但一定要精选,要有典型性。凡材料中引用的事例,都应尽可能具体,要把那些能够反映本质的细节,生动的情节和语言写出来。典型、生动的事例,常常会成为汇报材料的点睛之处,成为论证某一观点和领导上指导工作的有力依据。四是语言要口语化。尽量用口头语,说起来顺口,听起来易懂。

简单地说,汇报材料的语言特色要突出4个字,即谦、简、明、切。谦即谦恭。汇报材料是向上级汇报工作,不是向下级作报告。因汇报人和听汇报人身份的差异,决定了汇报材料的语言必须平和、谦恭,表现在语气的使用上,就是要多用说明性、陈述性的句式。即,以“了”为特征的句式。一般在“解决”“完成”“推动”“开展”“巩固”“克服”“取得”等动词的后面加助词“了”字,直接表示事情的完成时态,下面带宾语,如完成了某一工作、任务,解决了某一问题、困难,取得了某一成绩、进展等。而不能使用那些显示甚至夸大政绩的渲染性形容词或描述性语言,如“彻底解决”“极大推动”“巨大突破”“充分显示”之类。也不能使用向下级讲话时常用的祈使(命令)、指教、要求等语气。如:“必须X”“要X”“坚决X”“不准X”“严禁X”“禁止X”等句式。

简即简洁。领导同志视察调研工作,有其行程安排,不仅要听而且要看,因此,在向其汇报时,要尽量简单,要用最少的文字把情况说清楚。这就要求,在写汇报材料时,要尽量简洁。表现在语言特色上.,就是要尽量使用短句,尽量使用浓缩性语言。比如,年初我市确定了确定了“双百双十”的目标,在汇报材料中,“双百双十”的交待清楚之后,再涉及到“双百双十”时,就可以不再交待具体内容。

明即明快。汇报材料的语言要尽量体现出鲜明生动的特征,语言要尽量、口语化,以给听汇报者留下深刻印象。在具体操作时,可以用一些形象的比喻。如将引进外资和技术比作“借水行舟、借鸡生蛋、借梯上楼”,把部门协作比作“大合唱”。

切即准确。领导同志都希望掌握准确的一手材料,因此在起草汇报材料时,一定要注意语言的准确性,尽力做到与事实相符,不可夸大与缩小。在定量表述时,要有准确的数字做支撑,比如一个地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限额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城乡人民收入等重要指标,不仅要写绝对值,也要写增长速度。要注意词义概念的准确,比如对一个基层领导同志不可能说“作了重要批示”。要特别注意用好模糊语言,在特别情况下,模糊语言往往是最准确、周密的语言,如“取得了一定成绩”“尚有不小差距”之类,比用量化概念要准确、贴切得多。

当然,许多人写汇报材料,也存在一些弊病:

一是道理多,材料少。有的汇报材料通篇多是讲道理,切实生动的事例少得可怜,上级领导一般都不爱听。因为对领导同志来说,他们所希望的主要不是阐述道理,而是想多了解来自实践的大量的具体情况。出现讲道理多,讲实际情况少的原因,主要是汇报材料的撰写者本人深入不够,了解实际情况、搜集有关材料的功夫不到家,没有掌握大量的能说明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和生动具体的典型事例。也有的是分析认识能力较差,不善于从大量的具体材料中,选取典型事例,而是厚“理'薄“事”。

二是平铺直叙,主次不分。对各种材料,各方面情况,一律平分秋色,并排罗列,结果是样样问题都讲了,但哪个问题也没讲透,重点也不突出,没有给人留下什么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对材料分析综合不够,事先没有明确汇报的目的,没有抓住中心,因此组织材料时,孰去孰留,孰繁孰简,没有一定标准,不能作出妥善的剪裁。也有的是汇报者本人总想把自己分管的那部分工作说的详尽些,借题发挥,结果冲淡了中心。还有一种情况,是汇报人本想把全面工作原原本本叙说一遍,由于时间所限,汇报到一定程度不得不舍弃一些内容,结果挂一漏万,甚至舍掉了主要的内容。

第2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第二条区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常务会”)是区政府的重要决策形式,区政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通过常务会研究决定。常务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常务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决定事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符合本区工作实际。

第二章参会人员

第四条常务会由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组成,由区长或受区长委托的常务副区长召集、主持。

区人武部领导、监察局局长、审计局局长、法制办主任以及区政府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题,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以邀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的有关领导、镇街及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五条常务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举行。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四下午,必要时由区长决定临时召开。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常务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决定事关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区委重大决策事项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落实措施;提请区委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区政府名义作出的重要决策;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

(二)研究决定提请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事项。主要有: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需提请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三)制定或修订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分析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趋势,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

(五)研究确定以区政府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方案;

(六)研究提出对重大事件的处理意见;

(七)讨论研究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讨论决定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请示区政府解决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需要列入常务会讨论的事项。

第四章议题管理

第七条常务会实行议题登记制度。经区长或副区长批示提请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区政府办负责登记,并在领导批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领导批示转交指定汇报单位和常务会会务组(以下简称“会务组”)。

指定汇报单位收到领导批示后应根据本规则及时完成议题准备工作,并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会务组。

会务组收到《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后,应在当天内送交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签署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审定。

第八条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提请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汇报单位根据本规则规定完成议题准备工作后,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填写《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会务组。

会务组收到《区政府常务会议题登记表》及相关议题材料后,根据本规则第七条第三款办理。

第九条经区长(或由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审定列入常务会研究的议题,由会务组通知汇报单位。

汇报单位在接到会务组通知后,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规范要求向会务组提交正式会议材料28份,但根据会议规模另有要求的除外。

第十条未列入常务会研究的议题,会务组应及时通知拟汇报单位,并告知未列入研究的原因。同时将议题草案录入常务会议题征集库,待议题方案成熟后,再上报审定。

第十一条拟提交常务会讨论的议题,提请部门应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方案、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协调会商和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商议结果。各议题在提请常务会研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以下相关准备工作:

(一)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议题,应由提请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决策备选方案,方案包括决策依据、利弊分析、效果预期、实施措施等内容。由分管副区长主持或委托区政府主任进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提交常务会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二)涉及全区重大发展规划、城区规划、产业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要通过区政府顾问团、决策咨询机构或召开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的咨询论证会,形成论证报告。

(三)涉及城区建设、交通、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公益、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渠道征集群众建议,或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四)涉及规范性文件或法律问题的议题,应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前置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五)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议题,提请部门要主动协商、联系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并履行会签程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意见,提出办理建议。相关部门所提的各种意见,应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随提请议题一并送区政府办。分歧较大的,由分管副区长主持或委托区政府办主任进行协调,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形成提交常务会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六)需要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的重要议题,应提前向上级行政机关汇报、主动衔接,明确上级行政机关的意见后方可提交。

第十二条拟提交常务会讨论的议题,提请部门应将有关材料报送区政府办。主要包括:

(一)提请审议的正式文本。主要包括:汇报材料、请示、报告以及代拟的区政府文件草案、决定等。

(二)议题有关情况的说明。主要包括:提请决议事项的必要性和该事项的形成经过;主要法律、政策依据和合理性、可行性;拟出台的措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影响的评估分析;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情况;专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等。

(三)议题有关的附件。主要包括:法律审查意见和专家论证报告;公开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情况的说明;征求各镇街、有关部门意见情况的说明;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其他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比对方案、背景信息、数据图表及幻灯片资料等。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提交常务会讨论研究:

(一)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二)部门之间通过协调或协商能够解决的事项;

(三)属分管副区长职权范围内解决的事项;

(四)副区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

(五)意见分歧较大而会前未经充分协调和论证的事项;

(六)会前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而临时动议的事项;

(七)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第十四条常务会议题实行一事一议,在会议召开期间,未经规定程序审定的议题一律不得临时动议,与会人员汇报议题时不得随意提出或附带提出其他议题,不得在会上随意向与会领导递交与会议议题无关的纸条。

第五章会务组织

第十五条常务会议题和会议时间确定后,会议正式材料于会前2个工作日送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办主任。

第十六条区政府办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会议材料通过自动办公网络通知参会单位。参会单位应根据会议通知及拟列席参加讨论议题,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并按会议通知要求提前10分钟到会场候会。

第十七条列入常务会讨论研究的议题,由议题提请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参加议题讨论研究的单位负责人、区政府办正副主任、副区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发表各自意见。

汇报人发言应简明扼要、言简意赅,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补充汇报或参与审议的列席人员,可就有关问题发表意见或进行说明,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讨论发言过程中,与会人员如相对先前发言人无其他的意见,则只表态,不重述。

会议研究事项以会议主持人最终确定意见为准。

第十八条常务会由区政府办负责记录,记录力求完整、严谨、准确、规范,口径应与会议所作决议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常务会纪要由区政府办负责起草,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区长签发。会议纪要未经区政府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或者公开刊用、引用。

常务会确定的其他行文,按公文处理程序分别由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签发。

第二十条常务会纪要以及会议决定批办的文件,原则上在本次常务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呈报上级的报告或请示,原则上在本次常务会议后3个工作日内报出;需提请区委常委会议审定的议题,由区政府办负责统一登记、编号,经区政府办主任审定签字后,由原提请部门报送区委办公室;所需材料由提交单位按常务会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后,按要求报送。

第二十一条常务会有关材料,包括会议通知、议题登记表、部门(单位)呈报材料、会议纪要等按相关规定管理和归档。

第二十二条常务会决定事项,适宜主动公开的,经区政府办主任审核后,可以进行新闻报道。

第六章会议纪律

第二十三条区政府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常务会,须向区长请假。对提交讨论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第二十四条参加常务会议题讨论研究的人员,应为部门(单位)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提前向区政府办主任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会议。

除议题汇报部门可带助手外,其他与会部门一般不得随员。

第二十五条常务会召开期间,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进入会议室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区政府领导在会上的发言,未经同意,不得传达、扩散;对会议讨论的文件材料要注意保管;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退还会议工作人员。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议室。

第七章事项督办

第二十六条常务会决定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确需变更,须提请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并重新作出决定。

第二十七条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将常务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于会后20日内反馈到区政府办督查机构。反馈时间会议纪要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全局或者重大事项的,由区政府办督查机构致函承办单位立项督办。

第3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2019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受国务院委托,与我省签订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责任书。为全面评估各地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对13个设区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抽查辖区内县(市、区)相关部门、用人单位等。

二、评估指标及分值

评估共6大类指标,具体指标详见《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目标评分表》(见附表,以下简称《评分表》),根据评估情况分为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80-90分,含80分)、合格(60-80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

三、评估程序

评估采取市级自评、省级评估、接受国家评估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分3个工作步骤进行。

(一)市级自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评分表》认真开展自评工作,自评过程中应逐一查漏补缺,对涉及评估的所有工作,要做到佐证具备、资料完善、立卷归档,于1月15日前将自评报告上报省卫生健康委。

(二)省级评估(2021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10个成员单位将根据各设区市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抽调人员组成6个联合评估组,对照《评分表》,对各设区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束后,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汇总整理的数据和各设区市的自评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报告,依程序上报省政府。

(三)接受国家评估(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

国务院10部门将于2021年2月对各省(区、市)进行评估,通过采取听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企业现场复核的方式,对标对表评估部分设区市和重点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各设区市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做好本级迎评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立即行动,按时上报

各设区市要严格按照工作步骤,认真开展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自评工作,做好相关迎评准备,并按时上报自评报告。

(二)客观真实,查漏补缺

各设区市评估工作要坚持边自评边整改,以评估促整改。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对正在开展的任务,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倒逼工作落实。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省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设区市的指导,如遇到相关问题,应主动靠前处理、强化协调配合。凡因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或影响国家评估工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省级评估由省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李冉,联系电话:025-83620980

电子邮箱:lir_wjw@js.gov.cn

 

附表: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目标评分表

 

附表

江苏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目标评分表

评估地区:              评估人:              评估时间:             得分: 

重点任务

行动目标

指标要求

评估方法

评判标准

得分

备注

一、强化组织领导(10分)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将尘肺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地方政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地方政府制订本地区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1.市、县级人民政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尘肺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5分)

查看相关文件、材料、会议纪要。

1.市、县级人民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负责的尘肺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或者成立了承担相应职责的议事机构。(共2.5分,其中市级1分、县级1.5分)

2.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尘肺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协调解决尘肺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能提供相关记录。(共2.5分,其中市级1分、县级1.5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5分。市级未完成的,不得分;县级未完成的,有1个扣0.1分,扣完为止。

 

 

2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根据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计划和方案。推进落实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具体任务。(5分)

查看实施计划、方案和相关材料。

1.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攻坚行动实施计划和方案。(共2.5分,其中市级1分、县级1.5分)

2.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具体任务。(共2.5分,其中市级1分、县级1.5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5分。市级未完成,不得分;县级有未完成的,有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20分)

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船舶制造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建立健全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4分)

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建立情况,基础数据库的相关内容。

摸清辖区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建立健全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应包括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3分),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1分)。(共4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4分。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没有全部完成的,按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少1个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的,有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完成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7分)

 

查看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相关通知、方案、汇总表、总结材料。

按照《全省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完成专项治理指标任务(6分),并按时报送汇总资料(1分)。(共7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7分。没有全部完成的,少1家企业扣0.1分,扣完为止;未按时报送汇总资料的,不得分。

 

 

3.按照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并按时报送汇总资料。(共5分)

 

查看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相关通知、方案、汇总表、总结材料。

完成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任务(4分),并按时报送汇总资料(1分)。(共5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5分;没有全部完成的,按照没有完成现状调查(包括申报)企业数量占任务数的比值扣分,扣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4.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大幅减少。(4分)

查阅省级行政区域内省级和各地市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下达的停产整顿、关闭名单。

 

2019年、2020年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企业,市(1分)、县级(3分)采取了停产整顿或关闭措施。(共4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4分。市级没有完成的,扣1分;县级没有完成的,有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15分)

摸清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状况;尘肺病患者的工伤保险保障和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

1.摸清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状况。(10分)

1.听取汇报,查看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2.查看市级职业病监测机构汇总上报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和《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报告》(包括数据库)及年度报告;

3.每个市抽查2个县(区)。

1.有市级行政下发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监测工作应能覆盖辖区内所有县级行政区。(2分)

2.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1分)

3.开展尘肺病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的常规监测工作,监测的核心指标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手册》保持一致。市级对职业健康核心指标个案数据按职业健康检查个案数10%抽样复核。(1分)

4.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档。(1分)

5.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运行正常。(1分)

6.以截至2019年底报告的所有职业性尘肺病病例为对象,开展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工作,摸清辖区内职业性尘肺病病人的现患和死亡情况。(1分)

7.市级职业病监测机构经汇总分析形成《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职业性尘肺病随访与回顾性调查报告》(包括数据库)和本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应分别于2020年1月10日、2021年1月20日前上报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1分)

8.组织开展了辖区内尘肺病主动监测任务完成情况的工作评估。(1分)

9.有指定专门的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的相关文件。(1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项没有完成的,该项不得分。

 

 

2.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5分)

查看材料,查看工伤保险治疗药物和治疗技术支付范围。

1.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2.有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提供法律援助的证明材料和统计数据。

3.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提供患者人数及其综合医疗保障金额、生活帮扶金额等统计数据。

4.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

评分要点:发现1起不符合要求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扣0.5分,扣完为止。

 

 

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15分)

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执法装备得到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加大。

1.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市、县有监督执法力量,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5分)

查看职责划转、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正式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1.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能提供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责、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的正式有效文件。(1分)

2.市、县级能提供设置专门负责职业卫生执法的处(科)室和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的正式有效文件。(1分)

3.乡镇和街道能提供配备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的证明材料。(1分)

4.按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给市、县两级配备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2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项全部完成得5分。各级有未完成的,有1个扣0.2分,扣完为止。

 

 

2.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5分)

查看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台账,查看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检查计划、通知、监督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执法文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标:

1.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2分)

2.开展了多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分)

3.辖区内职业健康执法“零处罚”的市、县数为零。(1分)

4.现场抽查95%以上用人单位有接受专项或包含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的监督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执法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1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项,没有达到95%或者相应要求的不得分。

 

 

3.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5分)

查看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名册、培训相关资料。

 

2019年以来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均参加了执法培训。抽查的所有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均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评分要点:不符合培训率100%要求的市,不得分。

 

 

五、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30分)

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尘肺病防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5分)

现场抽查时,抽取不少于2家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审查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情况及证明文件。

1.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由主要负责人签发,且以正式文件印发。(2分)

2.设置或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并以正式文件印发。(2分)

3.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粉尘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须以正式文件印发,且明确其职责。(1分)

评分要点:上述事项,发现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2.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明显得到落实。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12分)

查阅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粉尘危害申报率达标:(共3分)

(1)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2分);

(2)申报信息及时、真实,重要事项及时进行变更申报(1分)。

2.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标:(共3分)

(1)所委托的检测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1分);

(2)市级行政区域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2分)。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接尘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检查率达标:(共3分)

(1)所委托的机构为已经备案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分);

(2)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2分)。

4.市级行政区域内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负责人(1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1分)、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1分)职业卫生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达标。(共3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项没有达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3.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3分)

查看新增建设项目统计资料、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的书面报告,检查相关信息公布情况。

 

 

煤矿(1分)、非煤矿山(1分)、冶金(0.5分)、建材(0.5分)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均达到95%以上。(3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有关行业领域全部达到95%的得3分。没有达到95%以上的,该行业领域不得分。

 

 

4.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分)

查看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劳动合同相关资料。

 

根据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确定的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5分)

评分要点:上述工作事项,发现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5.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5分)

查看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工伤保险相关资料。

根据粉尘危害基础库信息更新情况确定煤矿(1.5分)、非煤矿山(1.5分)、冶金(1分)、建材(1分)等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总数,其中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少于法定应参保总数的90%。(5分)

评分要点:上述各有关行业领域全部达到90%的得5分。没有达到要求的,该行业领域不得分;没有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不得分。

 

 

 

六、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10分)

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得到加强,实现“地市能诊断,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

1.每个地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5分)

查看公布或文件确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及相关资料。

每个设区市均有至少1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5分)

评分要点:没有,不得分。

 

 

2.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5分)

查看尘肺病患者地区分布资料,查看公示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及相关资料。

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指粉尘危害的企业≧10家、粉尘接害人数≧100人或尘肺病患者存活人数≧100人的县区)至少有1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5分)

评分要点:全部完成得5分。未完成的县,有1个扣0.5分,扣完为止 

 

第4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5日,完成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及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整改时间: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因此,整改工作贯穿自评工作的始终。自发文之日起至8月26日,各单位务必根据“对县督导”的评估标准,对照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认真制订本单位年度“对县督导”整改工作计划及年度本单位“对县督导”自评工作计划,确保按时完成第一阶段自评整改等工作。

年9月6日起。

第二阶段 年9月6日至10月20日,完成年度区教育工作督评估自评工作

1、乡镇和有关教育职能单位自评时间:自年9月6日至年9月30日,完成整改、自评、汇总上报等工作。

年10月20日至年10月25日。

第三阶段 迎接省、市对我区教育工作“对县督导”评估工作,市政府拟在年11月份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省政府将在年月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迎评工作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年月26日至30日,省政府对我区年度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不容乐观。全区教育工作基础薄弱,事业发展各指标中部分指标达不到要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文中明确规定:“对不合格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年以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黄牌警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市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务必针对本单位的实际问题及时做好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等整改工作,并切实做好省级督导存在问题的整改及年度和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全机构。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是确保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职责的一项重要举措。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乡镇、各教育职能单位有人员变动的,应根据政办〔〕15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充实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下设评估办人员,并认真制订自评工作计划,协调有关事宜,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一项常规性、制度化的工作。各乡镇、各职能单位每年在制定教育工作计划时,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并督促对照指标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力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切实整改,认真自评。各单位要根据《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做到:一是根据对应的指标要求,核清基础数据,查找问题与原因所在,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计划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整改项目到位;二是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自评整改工作。自评工作要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30号)等文件精神,对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工作的通知》(政办〔〕74号)文中的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个年度自评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工作重点

(一)各乡镇

1、要进一步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等工作,要与各行政村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制定保障适龄人口接受义务教育的乡规民约。完成适龄人口就学取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积极配合区残联做好本乡镇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普查、鉴定工作。认真做好年度和年度履行教育工作的总结。(各阶段主要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附件3)

2、重新核实3~24周岁人口基数。一是核准户籍人口基数(参照附件4核实,并打印遗漏的适龄人口名册,在以乡镇为单位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二是核准未申报户口和外来常住人口基数。避免学龄人口漏登、错登等现象,确保各种表册卡数据相符。

3、文化户口册重建工作。即对上面已核定的各类适龄人口基数重新用《3-24周岁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登记表》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用电脑打印,并按年龄组、村的顺序统一编造序号(与电脑打印的《户籍人口花名册》序号相同)。

4、分别填报《年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及相关报表的过渡表。

5、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中文化程度更改工作。并认真做好核实更改后的统计工作(详见附件5)。

6、认真做好各种备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区教育职能单位

1、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教育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认真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26-30日,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督促学校做好组织入学和动员辍学生返校,要与各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

(3)核清各类学校的基础数据。对照评估标准要求,核准各种基础数据。同时,为了帮助乡镇做好辖区内在学生取证和文化户口的滚动登记工作,还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核清辖区内“户籍人口”就学基础数据;二是核清辖区内“未申报户籍人口”基础数据;三是核清接收外县区人口就学基础数据。要求各类学校把本辖区外的学生分别用《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情况汇总表》按年级、乡镇、行政村、年龄段归类造册及时送给本乡镇或辖区内各乡镇,作为乡镇文化户口的滚动登录的依据。同时报送区教育督导室1份。

(4)继续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促进学校重视自评工作,以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和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来开展自评和迎评工作。

(5)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对在我区就学的15-24周岁人口文化程度进行全面摸底、认定。以后每年均提供各类学校毕业生信息,协调区公安分局或有关单位及时输入户籍人口中“文化程度”信息栏,并做好核实更改后的汇总统计等工作(详见附件5)。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区教育局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或协调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2、区财政局

根据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继续逐步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3、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年度自评、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4、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5、区公安分局

要求各派出所及时为乡镇重新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花名册;及时做好15-24周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四、上报材料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教育工作总结(、年度各一式2份);《年度区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5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审核时、年度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年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年度、年度)。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提供适龄残儿童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6、其他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提供年度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各2份)。

第5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为做好20**年度企业(含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下同)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确保决算报表全面完整和真实可靠,现就做好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和境外企业,应加大报表审核和汇总工作的组织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一)及时安排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内部工作分工协调,及早安排,认真组织,确保报表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报表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加大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审核和考核工作力度。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落实报表审核工作的各级次负责制度,强化会计信息质量的层层考核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报表数据质量。

(三)强化会计决算报表的审计工作。充分重视社会中介机构在报表审计工作中的作用,认真执行我局和财政部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中介机构的资质和工作规范,强调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四)认真做好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分析工作。在完成报表的汇总工作后,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要及时对所属企业、单位决算报表工作进行总结,做好企业运行效益情况的分析工作。

二、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的有关要求

各区县、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以及报表编制和审计的文件规定,加强报表数据质量控制,认真审核报表填报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以及增减变动的合理性等。确保会计决算报表达到以下要求:

(一)填报方法规范准确。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报表编制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参数逐级逐户录入,按规定方法进行合并或汇总,并保证报表的树型结构级数据库结构规范、清晰。

(二)上报数据真实完整。确保所属企业按照统一要求全面、完整上报年度决算报表,各项数据符合企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真实合理,不重不漏,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三)相关指标衔接可比。注意检查合并或汇总数据与基础录入数据的互相衔接。认真审核表内和表间勾稽关系,做好数据有效性检查,及时核实有关重点指标,排除异常数据的出现。

(四)报表上报及时完整。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及相关材料,上报的汇总报表必须手续齐备,行文正规明确,报表与软盘数据一致,金额单位准确无误,严禁越级调整下级企业和单位的报表数据。

三、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全市验审工作注意事项

市财政局对全市市属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验审工作计划从20**年3月10日开始截止到3月19日集中完成(具体安排附后),各区县财政局决算汇审时间为3月23日至26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境外企业会计决算报表集中验审时间为6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财政局、各企业应提前做好全市验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携带手续齐备的上报资料参加验审。

(一)完成本地区、本企业的审核工作。参照《20**年度企业会计决算报表审核工作参考表》工作流程进行质量控制。

(二)按照财政部及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的内容准备好上报材料。具体包括报表和编报说明(财务状况说明书),企业处一份,主管处室一份。市属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等,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当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帐务调整意见或者年度会计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将以上材料分别按类别装订成册,有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县财政机关应当对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附报总体审核意见;计算机介质的合并或汇总数据及基础数据、编制说明(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三)审核报表重点指标及户数与20**年相比的增减变动情况。分析企业户数增加减少的原因,填写《20**年主要指标变动表》(见附表2),打印并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填写财统[20**]2号文规定的《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并附电子文档。

第6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核销差额”系指进口单位报审付汇金额与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即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货物单价与数量乘积)间的差额。?

核销差额分为多到货核销差额和少到货核销差额两种类型。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大于报审付汇金额的为多到货核销差额,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小于报审付汇金额的为少到货核销差额。?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以下情况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

(一)单笔合同项下一次付汇、一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二)单笔合同项下一次付汇、多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三)单笔合同项下多次付汇、一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四)单笔合同项下多次付汇、多次到货、一次报审业务。?

对进口单位差额核销报审业务实行按合同管理。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多次报审的业务,只有当合同执行完毕,在最终一次报审时,进口单位方可申请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四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或核销差额虽超过5000美元但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超过2%(含2%)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可以直接凭企业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及其他核销单证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五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核销差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且核销差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核销差额报审业务,进口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

第六条 进口单位每月申请办理差额核销业务的累计差额(包括限额以上和限额以下的所有核销差额,多到货金额作为负数参与累加)原则上不得超过等值10万美元(含10万美元)。外汇局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适当调整。?

第七条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少到货核销差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且核销差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报审业务,进口单位在办理差额核销报审手续时,除需向外汇局提交相关的核销单证外,还需提供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进口合同,并视以下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经有关交易所或交易所会员单位证明的行情报价材料。?

(二)因进口商品质量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书面保函。?

(三)因动物及鲜货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与出口商的有关往来函电及商检机构证明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质量证明材料、书面保函。?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紧急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

(五)因出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等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我国驻出口商所在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法律文件。?

(六)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付汇银行当日牌价。?

(七)因溢短装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商品检验证明、提单或货运单等证明材料。?

(八)进口合同中已约定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货款内对外支付的,因运保费、杂费等贸易从属费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税务凭证、运保费单证及有关商业单证(进口货物报关单已标明运保费、杂费金额的除外)。?

(九)因金属矿砂等大宗散装货物进口项下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进口合同、海关出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情况证明、补税证明及相应商业单证。?

(十)因其他原因产生的核销差额,提供外汇局要求的有效凭证。?

第八条 对于实际进口到货金额大于进口付汇金额的多到货差额核销报审业务,进口单位在办理多到货差额核销报审手续时,应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中对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余额情况加以注明,并在“备注”栏内标注“留用”或“核销结案”字样。?

对于单笔合同项下多到货核销差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且核销差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超过2%的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报审业务,进口单位还需向外汇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差额核销说明函。?

第九条 外汇局在为进口单位办理多到货差额核销报审业务时,需在“中国电子口岸进口付汇系统”中对进口单位标注“核销结案”的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底账做核销结案处理。?

第十条 货到汇款结算方式项下进口付汇自动核销和转口贸易、境外工程使用物资以及进口退汇等项下凭收汇凭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报审手续的进口付汇核销报审业务,暂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一条 外汇局在为进口单位办理差额核销手续时,需按规定严格审核差额核销相关凭证,并在《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上标注差额核销金额及日期,加盖“已报审”印,按规定留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 外汇局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进口付汇差额核销分级授权管理内控制度。?

第十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应做好本地区差额核销情况的汇总、统计工作,并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总局报送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报审业务电子报表。?

第7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一、关于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问题

(一)《报国务院批准的建设用地审查办法》规定的需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中,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直接行文批复的建设项目,或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行文批复,但在批复文件中注明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

(二)农用地转用批准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涉及征用基本农田,或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超过35公顷,或征用一般耕地和非耕地总面积超过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

(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按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认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应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被占用基本农田属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征用的,报国务院批准。

二、关于建设用地申请报批有关问题

(四)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提供建设用地。对国务院(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国家计划单列企业)、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交通、能源、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虽未纳入规划,但已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规划。

对在规划文本中已作安排,但由于选址未定,没有落实在规划图上,或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已作安排,但用地位置需作调整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可以按规定对规划作局部调整。

(五)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地块选址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因特殊原因,小部分建设用地确需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经批准可以按规定对规划作局部调整。

(六)需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一同报批。

(七)水利水电工程坝区、库区及移民安置等配套设施用地原则上应一次报批;对已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大型、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一次报批确有困难的,经国土资源部同意,坝区、库区及移民安置等配套设施用地可以分别申请和报批;涉及占用农用地和土地征用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补充耕地。

(八)需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拟开发地块中,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一同报批。

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建设需要和地方财政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能力确定申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并要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作出说明。

每个城市每年度申请分批次建设用地一般不超过3个批次。

(九)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部分在圈内,部分在圈外)的大中型基预见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可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要求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十)采矿(油)工程用地,建设单位依据采矿登记机关审批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或采矿许可证和经批准的开采方案申请建设用地,并作为建设用地报批必备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压覆重要矿床和按规定需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和按规定审查认定后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作为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十一)呈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时,凡发现存在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行为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批建设用地时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附行政处分决定文件或行政处分建议书。违法用地行为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不得呈报建设用地。

三、关于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有关问题

(十二)按简化后的文书格式填写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文书格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一。

(十三)按简化后的要求组织建设用地报批材料。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材料目录见附件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目录见附件三。

报批材料份数减少为文字材料两套、图件材料一套。

(十四)组织建设用地项目报批材料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拟征(占)用土地进行现场踏察,复核土地权属。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将土地权属复核情况填写在“征用土地方案”的“权属状况”栏中;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除在“征用土地方案”的“权属状况”栏中填写土地权属复核情况外,须填写“建设拟征(占)用土地权属汇总表”,文书格式见附件四。

(十五)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须达到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的《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技术要求,并按国家和集体两种土地所有性质和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种地类分别汇总面积。

建设用地报批地类归并标准见附件五。

(十六)建设用地项目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需填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一并报批。文书格式见附件六。

(十七)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涉及多个市、县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相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准备报批材料,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情况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报批。

(十八)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应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报批材料。市辖区或开发区组织的建设用地报批材料,须经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

(十九)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各功能分区的名称和内容须与建设用地指标文件中规定的名称相一致。

(二十)省级人民政府申请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各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均应单独拟文呈报国务院;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中不注明年度和批次编号,有关内容在报批材料中反映。

农用地转用批准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涉及征用土地需报国务院批准的,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中要注明批准农用地转用和补充耕地的有关情况,报批材料不再报送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有关附件。

四、关于地方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批责任有关问题

(二十一)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土地权属复核、征地调查、补充耕地等前期工作,对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请用地条件的,及时组织报批材料,在收到用地申请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工作。

(二十二)市(地、州)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报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报批条件、报批材料齐全的,在收到报批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

(二十三)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须实行内部会审制度,对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报批材料,在收到报批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会审,提出审查意见,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在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务院呈报建设用地请示文件时,及时将报批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并保证呈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十四)建设用地项目经审查需补充完善报批材料的,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通知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所需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

第8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2020年11月17日,市文明办组成2018-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专项检查组,采取查看“市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及各单位得分情况、单位整体创建环境、查阅了相关资料台账等方式对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2018年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检查组对我单位文明单位整体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在全区21个文明单位中,我单位的“动态管理系统”以35分位列全区第三。但是通过本次检查,发现在创建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距高水平的创建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机关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日常教育体育业务工作千头万绪,对文明单位建设工作抓得还不够实、不够细。机关内部开展的文明单位主题实践活动还不够丰富。

(二)台账资料不够规范。文明单位创建台账资料中出现图片时间备注不明确,个别照片没有显示出单位名称,图片资料来自于学校居多。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认识,狠抓任务落实。局文明办作为牵头科室,积极协调各科室全力做好日常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依据新的市级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细则,制定2021年实施方案和创建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创建内容和具体要求,并对“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目标责任按季度进行分解,并督促相关科室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汇总并上传。

第9篇:区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 人口普查 档案现代化 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在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级普查办的精心组织下,广大普查工作者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在普查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文件、表册、音像和实物等普查资料。这些资料蕴藏着极其丰富的信息,能够全面、客观、系统地反映人口的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为科学制定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依据。

一、什么是人口普查档案

人口普查档案指在人口普查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材料、表册;二是领导和组织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一)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统计材料、表册。

如人口普查登记表、计算机编制的各种数据带、各种手工汇总表和机器汇总表等(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保存、销毁。)

(二)领导和组织人口普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如关于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决定、通知、规定以及普查办法、实施细则、会议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来往函电等。人口普查登记表是直接向居民调查的原始记录,是人口普查的第一手材料,是汇总、整理人口普查资料的依据。

二、人口普查档案的特点

人口普查档案是人口普查部门在具体组织进行人口普查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有关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公布出版等专门的文件材料。

(一)普查档案数据案卷多。

按照2010年人口普查的工作进度图,全部工作分为22个大项、121个小项,可形成的统计表格达35种之多,它主要包括户口整倾、调查摸底、入户登记、地址与行职业编码、全部手工与机器快速汇总表等,而且表格长短不一,如此众多的统计表格整理出来的数据案卷,可占人口普查全部档案的三分之二以上。

(二)普查档案形成周期长。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由于它具有涉及面广,工作繁杂,技术性强等特点,因此,形成的档案周期性较长。有的文件可按阶段收集归档,有的则要在下一阶段或几个阶段结束后方能补充归档,全面扫尾工作需较长时间。至于建立数据库后进行资料分析研究,需要的时间则更长,决定了人口普查档案形成周期的长期性。

(三)普查档案性强。

人口普查档案中很多资料涉及普查对象的个人的隐私,关系到全市公民的根本利益,如果泄露,将带来不可估量和难以弥补的损失,所以加强对普查档案的保密管理非常重要。

(四)普查档案规范要求高。

一个完整的人口普查档案,必须全面、真实、系统地记载人口普查工作的各项活动,做到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手续完备,材料真实,正确地反映人口普查工作的全部过程,人口普查档案的案卷整理和排列也要符合规范要求。

三、人口普查档案分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结合普查工作的特点,我市人口普查档案可分为文件类、资料表册类、音像实物类和普查工作的其他重要相关材料。

(一)文件类。

1、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有关普查工作的决定及批复;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题词;

2、各级普查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工作计划、简报、会议文件、会议记录、汇报提纲、总结;

3、普查方案、普查填写说明、普查细则及重要的修改稿;

4、普查公报;

5、各级普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工作人员名册、先进集体和先进人员名单;

6、普查文件汇编。

(二)资料、表册类。

1、普查登记表样表、手工汇总表、机器汇总表、普查汇总资料(含计算机软盘、光盘等为载体的电子文件材料)、填表说明及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等;

2、行政区划代码本、地址编码本、行业代码本、职业代码本;

3、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编码员、录入人员的培训教材;

4、内部编印和公开出版的普查资料、普查分析报告及汇报材料;

5、普查宣传材料、宣传画和报纸杂志发表的有关社论、评论和报道等。

(三)音像、实物类。

1、普查工作中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电视片、幻灯片、光盘及整理汇编的相册、画册;

2、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包括普查标志、调查证件、证书、奖章、纪念品、首日封、纪念邮票、资料袋、软包装、普查机构印章等。

(四)普查工作的其它重要相关材料。

通过对普查档案内容进行科学的鉴定,以上各类普查档案中,重要的作永久保存,比较重要的作长期保存,一般的作短期保存。

四、人口普查档案的整理归档

收集整理人口普查档案,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这一任务,针对人口普查档案的特点,对整理好人口普查档案提出以下浅见:

(一)坚持以成文单位立卷。

收集整理好人口普查档案,是人口普查工作最后一个环节,而成文单位是文件材料的形成者,对本地区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了如指掌。以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为单位,负责文件材料收集归档更为有利,可以与人口普查办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岗位责任制直接挂钩,档案整理任务不完成,普查班子人员不能散。

(二)实行“三步走”的立卷法。

第一步,文件材料的收集与修复。凡是上级下发和本级产生的文件,可按收、发文薄进行收集,本级形成的各种文件按专业组、责任人逐个进行收集。对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或红、纯蓝墨水起草书写的文件、表格,一律用碳素墨水重新复制抄写一次。第二步:分类组卷。按照拟定的分类方案和归档范围,对收集起来的全部文件初步进行分类立卷。第三步:编目装订。参照文书档案的立卷程序,完成编号、编目、装订、书写封面等工作。

(三)保证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

对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除了收集上级下发的文件外,收集重点应放在本级。要注意克服过去只重视“红头文件”,忽视其它文件的错误作法,凡是本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不管是“红头文件”,还是内部文件,只要具有保存价值的,都应当收集归档。因为上下左右来文还有可能从别的地方找到,而本机关形成的文件,却是“只此一家”,一旦散失,就再也无法弥补。

(四)文件和表格分开立卷。

整理立卷时,区分文件类和表格类,根据制成材料的多样性,实行通用文件与表格分开立卷。同一类型的表格,在保持同一问题案卷排列在一起的前提下,也可将八开表和十六开表分开立卷,更有利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五、人口普查档案的电子文献化管理

人口普查档案的电子文献化管理首先要把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文献档案,并能在信息网上流通。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后,具有容量大、速度快、应用广泛、传输简便等特点,但必须满足必要的先决条件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才能实现。

(一)电子文献档案的利用。

对档案部门来说,电子文献档案可供利用的方法有三种:(1)提供拷贝,通讯传递,直接利用,为用户提供打印件或缩微品;(2)可通过对点转播数据通信或联结网络来实现;(3)可以直接利用方式为使用者提供技术支援,根据档案信息系统中可从直接利用的信息资源解决使用者所需的档案信息。

(二)电子文献档案的管理。

从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主要是对使用者的管理,对提供利用载体的管理及使用中保密措施等管理。一是使用权限的审核:在使用中,由系统自动判定使用者身份的合法性及所使用的范围,并由系统自动对其操作的路径进行跟踪与记录;二拷贝的提供与收回:原则上应避免把载体上的电子文献档案全部拷贝给使用者,并通过技术手段防止所提供的拷贝再复制。同时应对回收的拷贝做消除处理;三是加强使用的安全管理:不能无原则地向使用者提供全部的使用方式,对提供的拷贝的制作,必须在有效监督下进行,对加密级的信息要进行加密处理,应对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等。

(三)电子文献档案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