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加法的结合律精选(九篇)

加法的结合律

第1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一、引导自主探索,经历发现规律的过程

数学活动是让学生经历数学化的过程的活动,是让学生从数学现实出发,经过自己的思考,得出数学结论的过程。加法运算定律虽然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数学模型,但它仍源于实践,与生活现实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本节课教学重点不仅是让学生掌握加法交换律与结合律以及运用运算定律灵活解决问题,还要让学生经历“观察思考发现问题提出猜想验证猜想总结规律应用规律”等一系列主动探究的学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如何引导学生主动寻找、发现加法运算中隐含的规律。例如,张、王两位教师教学“加法运算定律”例1时,都突出了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的过程。

张老师是这样引领的:(1)情境引入,列出加法算式。(2)发现问题。求一共骑了多少千米,列式为40+56,或56+40。这两道算式可以用什么符号连接?(3)提出猜想。我们知道40+56=56+40,你能再写出一些这样的等式吗?(4)验证说明: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5)总结规律。你写出的每个等式左右两边的算式中什么变了,什么不变?把你的发现说给同桌听一听。你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表示加法的交换律吗?引导学生进一步抽象概括,从而分别引出:甲数+乙数=乙数+甲数,+=+,a+b=b+a。(6)应用规律。在教师启发学生用数学语言、符号、字母归纳概括出两个算式的等量关系后,进一步点明:这就是“加法交换律”。最后,再以教材第28页“做一做”和第31页“练习五”中的部分习题为例,加深学生对加法交换律的理解。

王老师是这样引导的:(1)出示主题图,根据图意列出不同的加法算式。课件出示教材第27页“李叔叔骑车旅行”主题图,要求学生带着例1的问题“一共骑了多少千米”去看主题图。(2)讨论并确定探索主要步骤:①根据上面的例子猜想,加法运算中可能存在怎样的规律?②再举一些例子,看其他的加法运算是不是也存在这样的规律。③用字母符号等表示出算式间存在的规律。(3)小组合作,展开猜想,验证过程。(4)总结规律。①观察每组列举的例子,你有什么想说的?②对于不同小组最后呈现规律的表达方式你还有什么意见?(5)应用规律。①结合刚才的探索过程,谈谈你对加法交换律的理解。②你还有什么新的猜测?上述两位教师的引导切合学生的认知实际,使学生在建构中获得了深刻的体验,并准确地把握了加法交换律的特征。

二、充分利用素材,发展学生思维

在运算定律的探索与理解过程中,其模型建构的过程是学生数学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渗透数学思想和体验学习方法的有效材料。因此,学生学习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的过程,是一个“数学化”的过程。学生在理解运算定律的本质及发现数学规律的一般方法的同时,思维发展也有了相应的空间。上述两位教师善于从学生的实际出发,突出运算定律产生的现实背景,精心设计教学方法,及时捕捉课堂生成,着力发展学生的推理能力和建模思想。例如,张老师在课堂教学中设计了在等式:2816=1628和(12866)34=128(6634)中填运算符号这一环节,引发学生的类比推理,通过展示学生不同的例证,引发了学生的合情推理。

在探索运算定律教学中,需要引导学生从大量的同类事物的不同例证中发现它的本质属性,概括出等式的共同特征,并用数学方式表达,这是一个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其实质就是一个数学建模的过程。

张老师在教学“加法运算定律”例2时,用这样一个现实问题来引入(如下图)。

因为求“三天一共骑了多少千米”就是把每天骑的路程合并起来,在合并时,既可以先合并第一天与第二天的路程,再与第三天合并;也可以先合并第二天与第三天行的路程,再与第一天合并。用算式表示即为:(88+104)+96=88+(104+96)。当学生借助这样的现实情境来理解“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上第一个数,和不变”的道理。由于有生活经验支持,自然不难理解了。紧接着引导学生比较(88+104)+96和88+(104+96)两道算式有什么不同,让学生发现虽然运算顺序不同,但结果是相同的,从(88+104)+96=88+(104+96)的原型中猜测加法结合律的数学模型,再以众多例证验证这一数学模型,最后采用形式化的数学语言,以文字表达或字母公式等形式归纳加法结合律,稳定认识其模型结构。学生因为各自原有认知基础不同,有的采用画图的方式,有的用(+)+=+(+),还有的用(甲数+乙数)+丙数=甲数+(乙数+丙数),(a+b)+c=a+(b+c),甚至还有学生用语言直接说出了加法结合律。在这一系列的自主活动中,学生经历了从生活实际到“形式化”的过程,建立了比较清晰的表象,为抽象概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学生猜测、类比、归纳等思维能力的有效发展。

三、准确把握学生的认知基础,促进知识与方法的建构

与传统运算定律的教学相比,新课程在内容呈现及模型建构上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背景,为拓宽认识,丰富运算定律的内涵提供了有利条件。“加法运算定律”知识内容相对较简单,学生容易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是熟练掌握两个数相加求和的计算以及三个数连加的运算顺序。张老师的教学通过观察、思考、猜想、验证等数学活动,引导学生主动构建加法运算定律的意义。扣紧学生的知识基础,既注重知识的迁移和连接,由扶到放,层导递进,又侧重于知识的建构。对新知的探究始终围绕着“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是什么”展开。

把学生观察的焦点由计算结果引向算式的关系上,获得加法结合律具体表达方式的初步印象。在探索规律之后,通过呈现一些具有加法结合律结构特征的等式,引导学生思考“几个数相加,改变它们的运算顺序,和不变”的规律及在表示“结合律”的等式中,用左边的方法还是右边的方法计算比较简单,丰富了学生对加法结合律的感受,为用运算定律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可以看出,虽然张老师从知识建构角度展开教学,但探索运算定律的一般方法已清晰地贯穿其中了。而王老师的教学更侧重于学生的方法建构,以方法探索为主线,知识建构隐含其中,更多的是围绕“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应怎样探索”展开教学。通过讨论确定探索步骤,把探索方法具体化,在实施探索过程中注意引导学生回顾、修正探索过程,知识的建构也同时生成,使规律表达更明了清晰,培养了学生抽象概括的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第2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案例1:苏教版二年级(上册)“确定位置”课中小结。

师:这堂课我们学的本领可真多,想一想,你学会了什么?

生:我学会先确定第几排,再确定第几个。

生:我学会用第几排第几个、第几组第几个、第几层第几本说位置。

师:你觉得这些方法有什么共同的地方?

生:都有两个“第几”。

小结:很好,几就是……(生:数)用两个数(前一个表示第几排或第几组,后一个表示第几个)可以帮助我们清楚地描述出这些物体的位置。

案例1中的小结只是一句话,但高度概括了这节课的知识重点,显示了教师对数学知识前后联系的准确把握。课中的小结很好地处理了生活中与数学中说位置方法上的区别,使学生理解到用数确定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沟通了与平面直角坐标系的联系,为再学习“确定位置”埋下了伏笔,体现了课堂小结“准”、“简”的特性。

2.留有余地的小结

案例2:苏教版三年级(上册)“认识长方形和正方形”课尾小结。

师:(课件展示)同学们,我们在方格纸上画好了一个长方形和一个正方形,想一想,画的这个长方形怎样能变成一个正方形呢?画的这个正方形又怎样能变成一个长方形呢?(生在屏幕上演示变化过程,课件同步变化)

师:在变化的过程中,对今天所学习的长方形和正方形,你有哪些收获?

根据学生的回答总结:长方形和正方形有四条边和四个角,而且四个角都是直角,不过长方形对边相等,正方形每条边都相等。正是因为它们之间有相同也有区别,所以长方形可以变成正方形,正方形也可以变成长方形。将来,我们还会更准确地认识长方形和正方形之间的同和异,进一步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些知识的编排循序渐进、螺旋上升,教师的总结尤其要把握好“度”,要符合本节课的教学目标。“认识长方形和正方形”的教学目标是初步认识长方形和正方形的特征,通过比较相同,初步体会它们之间的联系。案例2中的总结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一阶段性目标,并在长方形和正方形互相变化的过程中感受它们的不同,为今后正确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留下余地,有利于拓展认知结构,使知识系统化,体现了课堂小结“拓”的特性。

3.沟通联系的小结

案例3:苏教版六年级(下册)“解决问题的策略整理与复习”全课小结。

师:看看,板书的形状像什么?

生:像一把钥匙。

师根据板书总结:是的,一般我们解决问题的四个步骤是读、想、解、查。常用策略是分析法(从条件想起)和综合法(从问题想起)。具体策略是画图、列表、倒推、列举、猜想与尝试、转化等。在运用策略的过程中要学会合理选择,综合运用,并且要大胆尝试、进行必要的策略调整。希望同学们灵活运用这些解题策略,它将成为打开数学知识宝库的一把万能钥匙。

案例3中,教师通过图表式板书,先将解决问题的一般步骤、两个常用策略和教材上安排教学的6个具体策略整理成钥匙的形状。再通过练习引导学生综合应用这些策略解决问题,从中感受数学思想,感受策略的价值。最后总结时,沟通策略之间的联系,鼓励学生要敢于试,善于调,合理用,争取早日获得这把金钥匙,体现了课堂小结“综”、“联”的特性。

4.层层递进的小结

案例4:苏教版四年级(上册)“运算律”几处小结。

小结一:教学“加法交换律”小结

板书:a+b=b+a。

提问:观察等式的左右两边,什么变了?什么不变?

小结:两个加数不变,和不变,只是两个加数交换了位置。所以,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它们的和不变。这是今天学习的一条加法运算律。下面,我们继续用观察、发现、验证的方法学习加法中的另一条运算律。

小结二:教学“加法结合律”小结

板书:(a+b)+c=a+(b+c)。

提问:观察等式的左右两边,什么变了?什么不变?

小结:三个加数不变,加数的位置不变,和不变,只是改变了其中两个加数的运算顺序。所以,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同第三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同第一个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

小结三:比较“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的小结

师:比较这两条运算律,它们有什么相同?又有什么不同?

小结:在这两条运算律中,加数不变,和不变。第一条运算律中变化的是加数的位置,所以我们称它……(加法交换律),第二条运算律中变化的是运算顺序,所以我们称它……(加法结合律),这是加法中两条很重要的运算律。

小结四:“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练习小结

想想做做4:38+76+24,38+(76+24)。

小结:这两题的和相等,第二题应用的是加法结合律,因为76+24的和是100,所以应用加法结合律能使计算简便。因此当三个数相加时,同学们要注意观察数据的特点,灵活应用好加法运算律。

小结五:“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课尾小结

师:通过这节课的学习,同学们不仅获得了知识,还学到了研究数学问题的一般方法:观察发现——举例验证——得出结论,这是一种归纳的方法,课后同学们可以用这种方法去研究减法、乘法或除法中的有趣问题。

层层递进的小结,能帮助学生弄清问题的实质和关键,加深理解和记忆。案例4中小结四的三句话,从应用加法结合律,和相等——能使计算简便——要观察数据的特点,活用加法运算律,三层意思,逐层推进,引导学生学会简算。当然,小结与小结之间也应层层递进,帮助学生从知识与方法两个维度进行系统认知。案例4中的5个小结,从概括加法交换律,点明方法到概括加法结合律,再到比较两条加法运算律的异同,然后到活用加法运算律,最后总结研究数学问题的方法,引导学生系统地学习了加法运算律。

5.回味无穷的小结

案例5:苏教版三年级(上册)“认识分数”课尾小结。

播放“多美滋”奶粉广告:东东把一个蛋糕平均分成4份,一看一共有8个小朋友,于是就从侧面又切了一刀。刚解决这个问题,又来了第9个小男孩,东东就把自己的那一块蛋糕平分给另一个小男孩。

师:这则广告让你能联想到几分之一?

生1:第一个画面把蛋糕平均分成4份,我想到了。

生2:第二个画面把一个蛋糕平均分成8份,我能想到。

生3:从第三个画面中,东东把自己的一块蛋糕又平分给了第9个小朋友,让我想到了。

师小结:同学们初步认识了分数,生活中也处处有分数,知识是我们一生的财富。那,你们喜欢东东吗?

生(大声地):喜欢!

师:虽然他分出了自己手中蛋糕的,但他收获了什么?

生4:我觉得他收获了朋友之间真挚的友谊。

生5:有的时候,我们可能只分出了自己的一小部分,但收获了一个新的朋友……

师小结:是啊,好朋友是我们不可多得的财富。

第3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关键词]运算定律 乘法分配律 结构特征 数据特征 意蕴 乘法结合律 本质内涵

[中图分类号] G623.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9068(2016)11-017

四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是运算定律的教学,在这一单元中重点学习加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和乘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分配律这五条运算定律。在小学阶段,这五条运算定律不仅适用于整数的加法和乘法,而且适用于小数、分数的加法和乘法,所以在整个小学阶段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然,随着数的范围的进一步扩展,这几条运算定律在有理数、实数甚至复数中仍然成立。所以,它们被誉为“数学大厦的基石”,对数学教学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错 题 罗 列

这么重要的运算定律,学生掌握与运用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尤其是乘法分配律。教学实践中,我们发现学生在学习乘法分配律后,脑子就乱成一锅粥,如遇“括号”就“分配”、遇“分配”就“相加”等,已经分不清什么是乘法交换律、什么是乘法结合律了。学生的错题犹如“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让我们饱受煎熬。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学生千奇百怪的错题。

透过学生的错题,我们不难发现,学生错题的最大特点就是将乘法分配律与乘法结合律混为一谈。当然,相对于其他几条运算定律,乘法分配律较乘法交换律和乘法结合律的组成要素多,展开算式的步骤要多,还出现加法和乘法两三步混合运算。这种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变式,学生最容易混淆运算定律。

教 学 尝 试

为什么学生应用运算定律进行计算会感到如此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运算定律的结构特征认识模糊;二是对运算定律的数据特征缺乏关注。那么,如何在教学中让学生对运算定律有清晰的整理和有条理的厘清呢?笔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对“乘法分配律”一课的教学进行如下设计。

一、铺设情境,发现规律的结构特征

1.出示情境

(1)学校购装校服,每件上衣30元,每条裤子25元,买这样的40套衣服一共要多少元?(只列式不计算)

方法①:(30+25)×40 方法②:30×40+25×40

(组织学生交流,分别说说这两种方法的解题思路)

(2)在一长方形花圃里栽郁金香和(如下图),这个花圃占地多少平方米?(只列式不计算)

方法①:(45+26)×15 方法②:45×15+26×15

(组织学生交流,分别说说这两种方法的解题思路)

2.引导联想

师:像这样可以用两种方法解决的实际问题还有很多,你能举一些例子吗?

(出示例题,只列式不计算)

……

【设计意图:课伊始,无论是情境创设中的例题,还是师生列举的问题,都要求学生只列式不计算,目的是让学生在列式过程中体会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方法是“先求和,再相乘”;另一种方法是“先分别乘,再求和”。但无论是“先求和,再相乘”的方法,还是“先分别乘,再求和”的方法,都是这种类型应用题的结构特征,而且在数据的安排上也没有特意出现凑整。】

3.引导观察

(1)解决相等关系。

师:观察左右两边的算式,你觉得它们都相等吗?分别选一题的两道算式算出得数,看看这两道算式的得数是否相等。

(2)用符号分别表示出两种算式的结构特点,如(+)×,×+×。

(3)你能举这样两个相等的算式吗?试试看。

讨论:这里,具有两种结构的算式具有怎样的大小关系?

生:相等。

(师用“=”连接)

(4)师列举错误的例子,如(102+200)×35=102×35+35等。

学生讨论比较后得出:仅仅具有这样的结构特征还不能说明两个算式相等,还必须要关注数据是否也符合一定的特征。

……

【设计意图:解决相等的问题,由结构形似引出结构特征,更多的是结合学生已有的经验,引导学生从具体数据的讨论上升到规律的发现与归纳,最终构建相应的数学模型。】

二、深入探究,发现规律的数据特征

1.研究数据中存在的规律

(1)提问:相等的算式中,数据应该具备怎样的特征呢?

提示:等号左边是三个数,等号右边却变成四个数了,怎么变的?

(2)提问:是不是只要具备这样的结构特征,又具备这样的数据特征,两个算式就一定相等呢?(生举例略)

(3)讨论交流。

学生得出:如果具备这样的结构特征,又具备这样的数据特征,那么两个算式就一定会相等。

2.研究规律的合理性

师:这样的现象是巧合,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你能用学到的知识去解释这样的现象吗?

(引导学生用乘法的意义去解释现象存在的科学性,并举例说明)

3.抽象概括乘法分配律

师:看来,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你能用一个式子表示出这一规律吗?

(让学生表示这一规律并说说所表示的规律是否具有结构特征,同时也具备数据特征)

师:这样说太麻烦了,可以用什么来表示出字母形式?

4.揭题

师:这就是我们这节课研究的一个新的定律,叫做乘法分配律。请你用自己的话说说对乘法分配律的理解。

……

【设计意图:探究数据中存在的规律,让学生从原理上理解不同算法间存在的意义。在乘法分配律的学习中,无论是从(a+b)×c到a×c+b×c的分解式思考,还是从a×c+b×c到(a+b)×c的合并式思考,都可以结合乘法的意义来理解,让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

三、巩固应用,拓展规律

(1)根据乘法分配律,请你说说和下列算式相等的算式。

(42+35)×2 72×(30+6) 18×52+48×18

(2)横着看,在得数相同的两个算式后面画“√”。

(28+16)×7 = 28×7+16×7………………( )

56×(19+28)=56×19+28…………………( )

(3)看一看、比一比,每组算式中哪一题的计算比较简单。为什么这样选,你从中有什么启发?

① 64×8+36×8 ② (25+250)×4

(64+36)×8 25×4+250×4

③ 99×76+76 ④ 125×(80+2)

(99+1)×76 125×80+125×2

【设计意图:这些问题的设计,给学生的自主探究提供了机会,让他们联系已知,应用已学的方法去探索,培养了学生由此及彼的推理能力,让他们经历了知识的发生、发展过程。】

实 践 感 悟

实践表明,这样设计教学,使学生对乘法分配律的认识清晰且深刻,能在后续的计算练习中驾轻就熟、应用自如。这一成功案例,引起笔者对运算律教学的诸多思考。

感悟1:结构模型优于数据特点

运算定律的学习,更多的是让学生对已有的知识和经验进行积累,使学生从具体数据的讨论上升到规律的发现与归纳,最终构建相应的数学模型。然而,我们许多教师在教学运算定律时,都喜欢把注意力聚焦在数据的特点上,从数据的特点入手,引导学生在特殊的数据中发现其特有的规律。如加法交换律、乘法交换律,学生首先发现的是数据没有变,只是数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又如加法结合律、乘法结合律也是数据不变,括号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对数据的片面关注,使得学生在一开始接触运算定律时就将目光放在了数据的特点上,而对算式的结构缺乏研究,导致学生对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混淆不清,因为学生只看到数据而没看到算式结构的特点。虽说数据特殊于运算定律非常重要,但结构特殊更是不容忽视。结构犹如房屋框架,框架没有搭建则房屋难以成形。对结构认识模糊,规律的认识不可能清晰,运算定律的模型就无法构建。

从注意力的角度看,结构相比数据较为隐蔽,不容易引起学生的重视。这就需要教师有意识地给予引导,并以此入手,引起学生足够的关注。如笔者在设计本课教学时就从结构入手,通过列式解决问题,引导学生发现每一个问题都有两种解题思路,这两种思路的算式表达都是“先求和,再相乘”或“先分别乘,再相加”,在此基础上引出算式结构的知识,将学生的注意力引向对算式结构的观察。继而,要求学生联系平时所学,解决相应的实际问题,帮助学生进一步巩固对乘法分配律的认识。

从结构入手,强化了学生的结构意识,使他们对乘法分配律的结构印象深刻。在学生清晰结构的基础上,笔者再设问:“是不是只要符合这样的结构特征,算式就一定相等呢?”……这里,笔者认为用乘法分配律进行描述,更能让算式结构深入学生脑海之中。

因此,从结构入手应该成为运算定律教学的一种思路,无论是首次接触的加法交换律、结合律,还是后来学习的乘法交换律、结合律,尽管结构单一,但还是有必要让学生先在结构上观察,再从数据上研究。

感悟2:运算意义是运算定律的依据

在运算定律的教学中,教师采用的都是不完全归纳法,即引导学生通过多个算式发现其中存在的共同规律,继而用字母表示出各个运算定律的表达式。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教学本无可厚非,然而笔者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那就是给找到的规律寻找可解释的依据。

运算定律是对数的运算过程中基本规律的归纳与总结,因此学生理解运算定律的内涵,离不开运算意义的支持。如理解加法交换律时,教师应引导学生始终把握“加法是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这一本质内涵。而乘法交换律为乘数位置交换积不变,其理由也可以从乘法的表达方式去解释。如“6个15相加的和是多少”,用算式表示可以是6×15,也可以是15×6。加法结合律和乘法结合律同样可以从运算意义的角度去理解为变化运算顺序后结果相等,而乘法分配律“先求和,再相乘”与“分别乘,再相加”的结果相等,即无论是从(a+b)×c到a×c+b×c的分解式思考,还是从a×c+b×c到(a+b)×c的合并式思考,都可以结合乘法的意义来理解,都是求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如45×15+26×15与(45+26)×15,前者表示45个15与26个15的和是多少,后者表示45加26等于71,71个15的和是多少。所以,从运算意义上去理解运算定律,更有助于培养学生合理选择算法的能力,发展他们思维的灵活性。

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结合具体的内容,引导学生体会数学的思维方式和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这既是数学教学的重要目标之一,又是提高学生数学素养的良好途径。同时,这也是帮助学生理解规律的重要举措,是对不完全归纳法的一种补充。

感悟3:把握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的联系和区别

运算定律是一种模型化知识,简便计算则是根据算式和数的特点,依据四则运算的性质,在不改变运算结果的前提下灵活处理运算程序,以达到简便易算的目的。这两者既有着紧密的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教学中,因为运算定律是运算本身固有的性质,也是后续代数知识学习的必备基础,因此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简便计算教学,但运算定律的学习过程,也是为后续灵活计算积累相应的活动经验的过程。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将过程延长,使内容丰富些、形式多样些,并注意让学生探究、尝试、交流、质疑,在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运算定律的同时,培养和发展学生思维的灵活性。

感悟4:后续教学注重变式分类

如前面提到,无论是运算定律还是简便计算,在后续学习中还要安排专门的课时进行训练。所以,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对乘法分配律进行全面的变式练习,学生只有清晰地把握这些变式的类型,才能灵活应用乘法分配律解决问题。如延展乘法分配律项数的变式,将两数和与一个数相乘变为三四个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即(a+b+c)×d=a×d+b×d+c×d;将两个数的和变为两个数差的变式,即(a-b)×c=a×c-b×c;将特殊数1参与展开的变化式,即(a+1)×b=a×b+b×1。

第4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论文关键词 城乡结合部 居民 法律意识

一 、引言

近年来,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初步形成。然而,公民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与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准仍有相当差距,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法制化建设还存在着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我国法制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培养居民法治观念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是建立法治社会的核心,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途径。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界定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城乡结合部居民由农村农民和城市市民组成。关于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尚无权威的界定,笔者认为,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是指城乡结合部居民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现行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心理体验、价值评价等各种意识现象的总称。农民是农村社会法治化的主导力量,农民法律意识是农村法治化进程重要的精神因素。由于深受传统的法律文化的影响,以及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现状的冲击,农民的法律意识较之于城市居民法律意识偏低。尤其是处于城市规划区域与乡村交界的地方,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融合,社会治安混乱,法律意识较差等等,一般被认为管理难度大,所以切实提高这部分居民法律意识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显著意义。

三、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及问题

(一)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随着城镇化发展,城乡结合部的特殊样态也逐渐凸显,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不断的提高,但是在面临问题时候,“厌讼”思想还是明显的表露出来了。一方面政府在努力推动普法使之被动接受,另一方面居民的自主学习意识较差,法律没有成为他们心中的信仰,畏法,对法律有较大的心理距离;而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略高,所以在这个融合地带居民的法律意识没有同步。以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上兰村为代表的城乡结合部,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和乡村融合的部分,其中城市居民法律意识稍强,农村居民法律意识较弱。二者的融合使得这一主体的法律意识呈现出特殊性,可将其视为山西省城乡结合部的一个缩影。此课题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方式完成,发放30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2860份,男性比例在56%,女性比例占到44%。

(二)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问题

调查走访中非常容易发现农民与居民法律意识的差异,但是也有共性,比如这些居民不知道具体法律的调整范围,不熟悉一般的诉讼程序,主观上对法律的排斥,对法律产生了一定的怀疑和曲解,弱化了法律意识,具体列举如下:

1.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参政意识薄弱。选举权作为我国公民一项基本权利,正当有效行使体现了国民参政意识强烈的程度。在接近3000份调查问卷中,“行使选举权以前会去主动了解候选代表并作出独立自主的判断吗”这一问题,积极了解候选代表,作出自己独立判断仅占到38%,而不会主动去了解,选择会受别人影响竟然高达40%,其中又有小部分被调查者认为选谁的结果都一样,了解也没用,并且认为选举权的积极行使不是很重要,这种消极的态势体现了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参政意识很弱,母法所保障的人权最直接体现——选举权,在他们眼里没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因为在传统思想的支配下,居民往往认为法律只是惩罚犯罪的一个工具,只要自己不去触犯法律,就不会和法律有任何的交集,他们忽视了法律给予他们保障自己权利的功能。当问及上兰村居民对于当地政府有无了解时候,50%受访者表示不知情,他们茫然的表现更加凸显他们对政府的不关注,这种不关注也是受到长期小农经济影响的,农民自给自足,被动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现如今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倡导公民作为主力推动这种建设的发展,而居民对政治法律的不关注态度会极大阻碍进程的推进。

2.城乡结合部居民的法律意识淡薄。调查发现,居民对法律的认知水平中等,行使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水平偏低,“知”与“行”产生脱节。城镇居民对于法律权利意识的模糊将影响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导致遇到纠纷时未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和化解矛盾。不知道自己的法律权利又如何维护这些权利呢,除消费者权利为百姓熟知,其余许多重要人身财产权利并不知晓,所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他们想到的还是想着私了或是上访寻解决。问卷调查涉及到各个年龄段,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有46%的人会首先想到运用法律解决;一部分人选择私了或者自认倒霉;小部分会考虑通过社会舆论施加压力,例如发微博广而告之。问及原因,居民认为没有私人关系法律不会公正解决,诉讼成本又比较昂贵,所以基本不会考虑诉讼。城镇居民尽管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但长期以来受到诸如“三纲五常”等传统思想影响,在生活中真的出现了纠纷时,往往又不愿意去打官司,认为打官司是件很严重的事情还丢面子。而且现实中基层法律服务稀缺,诉讼资源的短缺致使维权成本昂贵,所以当遇到纠纷时候致使居民很少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常提要做个守法好公民,但是否忽略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守法前提是要知法,不知法,何守法。在淡漠的法律意识下,要求严格守法有些困难。我们与上兰村派出所民警交谈了解到本区治安状况较好,偶尔会有违法情况的发生,可以看出乡规民约对于百姓的约束力还是较强的,一个人行为的底线会受到他内心潜意识里良心的质问,但是法律在不知法的百姓眼里,反倒是一种高高在上严酷规则的形象,非常有距离感,所以在基层行为约束靠道德,小部分原因也是基于居民对法律的恐惧,这是一种比较悲哀的情况,法兼具法理和清理,地位崇高自不待言,情理的一面彰显了法律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可爱,但却不为百姓熟知。

3.城乡结合部地区领导队伍法律信仰偏低。法律信任出现危机,基层居民对法律不感兴趣,尤其是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执法、司法人员的腐败现象,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在农民心中的公正威严形象。农民对法律的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更罔论信仰③。目前法律在我国基层百姓心中的地位并不崇高,在居民眼中,政府要比法院更为方便快捷,习惯了依赖政府,却不知道去监督和制约权力,人们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在调查走访中,我们非常容易发现接受问卷调查的居民对法律兴趣不浓,同时他们也直接地和我们聊起来他们眼中的法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在农村社会中长期存在,所以对执法、司法过程持怀疑态度。司法腐败现象猖獗,使得很多执法问题得不到解决,公正威严形象在这些居民心中只是个美丽的中国梦。当地领导法律素质偏低,许多干部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遇到问题也没有运用法律解决的意识,以权压民,此情况也是基层法制建设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提高城乡结合部居民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加强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的繁荣,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而提高居民法律意识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作为前提,所以提升文化教育具有关键意义。加强对农村成年人的文化教育,只有农民法律文化素质提高,促进良好的法律氛围的形成,农民才能更好理解法律、主动利用法律、充分相信法律。而对于文化基础稍好的城市居民我们要拓宽教育模式,尝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利用此次调研机会,我们联系了太原市几家书店开展义务捐书活动,为上兰村捐赠1300多套法律书籍和百余份法制类报纸期刊,送达居民手中,让他们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当初步具有了法律意识后,居民的法律主体意识也会增强,积极主动参加社会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身法律权利,每位公民都以主人翁心态自居,那么这个社会氛围会更加生气活力。尖草坪区政府以上兰村为基点,定期开展法律学习交流活动,培养居民法律学习热情,有的居民被周边人称赞为“法律达人”,相信将这种活动接续开展,城乡结合部法治文化的建设会上一个新台阶。

(二) 大力开展基层法律服务

如今基层非常缺少法律服务工作者,所以增加基层法律人员对于推动基层法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逐步建立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基层组织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帮助基层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好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定期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向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围绕居民关心的问题,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调解中结合法理与情理,使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建立覆盖基层社会的民调工作网络体系,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送法下乡”的活动,以讲座、家访等方式持续进行普法教育工作。从居民自身的角度出发,结合他们在生活中的实例来传授法律知识,传播法律价值观,这样的方法往往更能为百姓所接受,也会是百姓更加愿意主动去学习法律常识。我们应该尝试多种普法教育模式,比如在城乡结合部文艺汇演时穿插法制节目,或单独组织法治表演专项演出,使居民乐在其中,近距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在政府工作宣传栏中单独划出一片区域用于法治宣传教育,选取物权,债与合同,婚姻继承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使之学习起来更加方便。现今,城乡地带家庭网络也逐渐普及了,多向百姓介绍普法网站,法制节目,充分利用网络学习。

(三)加强基层领导法律素养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完满落幕,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党员干部是征程的带领者,所以整顿基层执法队伍,树立法律权威,要求领导模范带头守法具有重要意义。现实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信心来源于执法者的高效公正运作,人们的权益得到合法保障,才会对法律产生信赖。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根本所在。试想若政府都视法律为儿戏,法律在老百姓眼中还会有什么地位,又怎会以法律为信仰?因此,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仅针对百姓,还应该大幅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包括法律知识,即知道法律相关的规定;法律意识,即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对于法律应当被全社会尊为至上行为规则的确信,这是对法律认识的最高级阶段。定期开展针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讲座,督导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法律知识是培育他们法律素养的基础,而后在工作中慢慢树立法律意识,最终产生法律信仰。当基层的领导干部都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之时,相信基层法治文化一片繁荣不再是一纸空谈。

第5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根据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关于健全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精神,以及市司法局工作会议确定的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要求,现对20*年本市“法律进社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区群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贴近群众、便民利民的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今年的“法律进社区”工作要在前3年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抓经常、打基础、挖潜力、创特色”的工作思路,与时俱进,大胆探索,锐意进取,把“法律进社区”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成员单位(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把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有机地组织起来,使各种资源在社区实现优化配置、功能互补,构成科学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进社区”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开拓新思路,探索新办法,以窗口为载体,不断提高“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实效。各区县司法局要严格按照市司法局20*年3月11日专题会议决定的要求,抓紧做好“法律进社区”的各项工作。

二、以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为抓手,认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在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典型经验,结合本市社区和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谋划“五五”普法关于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社区的组织资源、信息网络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工作,会同市民政局对本市涉农区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启动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制培训工作;总结部分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居委会”创建活动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区逐步推广;积极开展第三次市民法律素质问卷调查工作,对市民法律意识、法律知识、运用法律能力的现状进行科学的、切合实际的评估。以“东方讲坛”为载体,利用市法制讲师团的专家资源,继续举办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的法制讲座;配合市委宣传部“三下乡”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农村;与团市委联合,继续开展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抓住节点,认真组织开展“8.16”依法治市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宪法宣传周。

三、齐抓共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

继续推行律师事务所与街道乡镇结对签约工作,加强对签约律师事务所履约情况的督促检查。签约的律师应认真履行各项约定,律师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可采用在“窗口”投放联系卡、宣传页、设置服务联系指示牌,或指派律师定期到“窗口”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受理居民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于行动不便或有紧急情况的社区居民应提供上门服务。

各公证处应根据区域大小,公证服务需求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公证进社区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采用公证员定期到社区“窗口”坐堂接待的形式,并在“窗口”放置居民联系卡、宣传页等材料,公布公证咨询电话;对于特殊人群实行上门办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进社区的考核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充分发挥其贴近社区,服务便利的传统优势,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各项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应按照市“法律进社区”办公室的要求,对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值班和开展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在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宣传、表彰,积极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为构建和谐社区、平安*发挥其特有的作用。

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指定并完善工作站人员的接待咨询、岗位职责和受理申请的规定,以及办案(事)工作流程,进一步做好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切实履行好咨询服务、受理申请、受理调查、非讼和法律宣传五项职能。探索建立联络员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开展“12348”专线与法律援助站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调研。年内着重考核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接待量、初审受理两项指标。

进一步发挥社区志愿者参与法律服务的作用。司法所(科)要运用“窗口”功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对居住在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素养、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等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到志愿者队伍,加强对志愿者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组织志愿者之间的交流研讨活动,定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反馈其在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各“窗口”应建立志愿者工作情况台帐,建立法律志愿者名册。

四、以“窗口”为载体,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要进一步加强对参加“窗口”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窗口”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窗口”运行机制的“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分工落实、配合协调、监督反馈”的基本原则运行,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办公室将在调研基础上,对“法律进社区”在“窗口”服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窗口”五支队伍的人员到位率、群众知晓率、纠纷调结率。

各区县司法局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工作资源,充分发挥“窗口”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延伸,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的法律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五、加强指导,将“法律进社区”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进社区”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制定本地区的“法律进社区”工作方案,保证“法律进社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

市司法局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司法局基层处要切实发挥“法律进社区”办公室职能作用,组织好每半年一次的联席会议,沟通各区县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情况,及时、准确的将开展该项工作的经验、做法,以《*司法简报》等形式加以反映,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座谈会。

第6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关键词:观察;探究;总结;数学活动经验

“加法运算定律”一课是学生学习运算定律单元的起始课,知识点并不是很难,但为什么可以花15分钟让学生明白的定律需要用一节课的时间来探究呢?课堂之后,要让学生内心留下些什么?笔者在执教“加法运算定律”一课时的研究,会很好地说明这些问题。课堂中,笔者并没有在学生观察几组算式后直接给出运算定律的结论,也就是“鱼”。而是通过学生经历一系列探究活动之后自己发现了运算定律的规律和结论,并在探究的过程中掌握了今后探究这类问题的活动经验及思想方法。这就是我们在教学中常说的“渔”。

一、授“渔”过程中的精彩片段

授渔之一:联系生活,思考生活

课堂的导入,用古代“狙公养猴”的故事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并让学生思考:“养猴的老人为什么偷着乐?”巧妙直入知识的本质,得到4+3=3+4的等式。接着,出示“李叔叔骑车”的问题,通过不同算式的计算得到56+40=40+56。这两个情境虽然一古一今,但都与生活息息相关。让学生感受到数学来源于生活,应用于生活,并学会从数学的角度观察生活、思考生活。

授渔之二:联想迁移,应用经验

通过探究“加法交换律”,学生积累并总结了研究经验:“观察发现―举例验证―总结规律”,教师将这些重要经验及时板书。并问:“这些方法还可以探究其他运算定律吗?”再次激起了学生的探究欲望,在后段探究“加法结合律”时,学生联想到研究“加法交换律”时的一系列活动经验,并将研究的方法和思想迁移到研究“加法结合律”中,通过翻书自学顺利地发现规律,总结出完整的定律。

授渔之三:比较鉴别,灵活运用

在得到两种加法运算定律之后,老师问学生还有什么不懂的。学生提出这两个定律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有比较才有鉴别”,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事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更容易找到事物的变化规律。学生通过表格形式对比了两种定律的异同,此教学环节的设置进一步为学生积累了研究经验,认识到在研究同类事物规律后通过比较,来鉴别它们的本质特征,并更好地区分和应用。

在最后的练习活动中,教师设计的各星级题,考虑了练习设计的层次性和综合性,同时还考虑了各种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以利于因材施教。学生根据自己对知识的理解程度,选择做题,尤其是最后两题考查学生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充分体现在实施新课程标准实践活动中,让全体学生都参与数学活动,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和提高,让每个学生都体验到学习成功的快乐。

二、授“渔”过程的美中不足

从整节课的教学来看,课堂的学习效果是不错的。但“教学永远是一门有遗憾的艺术。”对于此课的教学设计,我认为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

1.不要为讨论而讨论

课堂小组讨论是学生合作学习的一种主要形式,这种教学方法越来越多地被应用于课堂教学。本人在学生探究完“加法交换律”之后,问:“刚才我们是怎样探索出加法交换律的?”接着学生相互讨论。到这里,其实学生对问题已基本弄懂,讨论的意义不大,反而浪费了宝贵的课堂时间。如果将小组讨论交流放在学生探究完“加法结合律”,但还未得到真正的结论时,学生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小组内取长补短。

2.注意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

学完两个“加法定律”后,可以让学生回忆这些定律,在以前的学习中出现过吗?如:低年级时的一图多式、加法验算等等,都出现过两个定律的身影,只是今天为它正名而已。并让学生想想学了定律有什么作用,为后面的简便运算做个铺垫。

3.整合教材热荩创新设计

第7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新课改下的小学数学教学,给广大数学教师带来了新的挑战。新课程要为原始的教学方法注入全新的理念,要提高课堂效益,就必须彻底改变课堂上教师激情机械地讲解,课下学生被动乏味的模仿的传统教学形态,如何让手中的教材体现出教有情趣、学有滋味的感觉,成了我们新的话题。为了避免课程的突然更换,令广大师生因为不适应,而给教学带来影响,我就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做以下浅谈:一、在教学中教师要努力转变“教材观”让旧教材体现新精神要在使用教材的过程中融入自己的科学精神和智慧,要对教材知识进行重组和整合,选取教法一定要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和学习习惯,考虑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生理发展特征来安排教学环节:以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参与意识为主来设计教学过程。从课堂教学“学、思、乐”三字经出发来优化教学方法,达到课堂教学省时高效、事半功倍的目的。小学中底年级的学生在进入课堂时,并没有什么雄心壮志。在新课改下对于小学数学的教学要做到以下几点:激发学生兴趣;灵活运用教材;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关注小组合作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多媒体。做这些都是为了能充分的发挥小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从而使他们的学习效律事半功倍。对于乘法的分配律和结合律这一小学数学教学中的重点,如何通过改革更好的进行教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二、新课改下如何具体的教学乘法的分配律和结合律

在教学的开始要注意创设好情景,作好铺垫。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是与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即“情境”相联系的,在联系实际的情境下学习,能更有效的促进意义建构。所以在教学乘法结合律和分配律时要注意课堂开始的导入语。例如乘法的结合律开始时可以这样导入:老师提问:“同学们,你们喜欢喝娃哈哈AD钙奶吗?”学生异口同声地说:“喜欢”,“那你们知道一瓶AD钙奶多少钱吗?”,“2元”,“一扎AD钙奶多少瓶?”“6瓶”,“明明兄弟到商联超市准备购买10扎AD钙奶(出示实物图),你能帮助他们要花多少钱吗?”学生会用自己的方法进行计算。学生对于自己经历过的问题总是很感兴趣,通过这样的导入可以达到激发学生兴趣的目的。在教学的过程中重视启发、诱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启发学生主动去思考,合理运用教学手段,让学生愿意去尝试、探索,主动参与获取知识的整个过程。例如在教学教材上的例子时可让学生先用自己的方法去求解,让后在相互之间进行讨论,最后在给出结论。这个过程中老师只是起一个引导的作用,只是最后在给学生们一个评价。例如教材中乘法结合律的例子:华风小学6个年级的同学参加跳绳比赛,每个年级有5个班,每班有23人参加,一共有多少人参加比赛?学生会一般会有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学生讨论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讨论那种方法计算时更简单快捷。最后老师在给出乘法结合律的字母表达式。教学最后的结语要能够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在教学的过程中,最后的结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结语的好坏会对课堂的教学效果产生影响。很多学生在学完乘法分配律之后与乘法结合律很难区分清楚。这时候可以用比喻来作为结语,以便学生区分这两种运算律。例如可以这样做结:乘法分配律就像这样“我爱爸爸,我爱妈妈=我爱爸爸和妈妈”。生动的比喻可以加深学生的对乘法分配律的印象,有助于学生区分乘法结合律与乘法分配律。

第8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发展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三)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立足于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认真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措施,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三农”工作有序开展,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立足于提高法制素质,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及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根据不同对象的不同要求,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提高农业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使不同层次的普法对象都受到法制教育。

——结合实际,注重实效。把握新农村建设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手段,改进工作方法。把普法宣传与培训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方式,增进普法的实际效果。大力推进机关制度建设,不断促进普法工作的长效性。

——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五五”农业普法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制。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普法的声势,力争农业普法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广泛开展“讲法律、讲秩序、讲责任”的法制教育,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氛围。

(二)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自然资源与生态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自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土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制止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推进农村政务、村级财务方面规范化,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权,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学习宣传,营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农村市场秩序。针对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开展以打击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普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

(四)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着力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加大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转变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安排种(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三、对象和要求

(一)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主要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重点对象是农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等 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

(二)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

(三)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资格准入考试考核内容,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和年度法制考试制度。广大公务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依法规范公务活动和管理行为,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坚持学法、普法、用法相统一,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广大执法人员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执法本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制度。继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五)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各类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要把钻研技术与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农业专业法,增强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依法开展技术研究、推广和管理活动,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六)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注重把广泛宣传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把事前教育与事后惩处相结合,加强对农业行政管理相对人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引导其合法、诚信生产经营的同时,保护好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有机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农民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增强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步骤和方法

(一)“五五”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从20__年开始实施,到20__年结束。

——20__年,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方案,培训普法业务骨干,确定专人负责“五五”普法事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20__—20__年,根据规划的要求和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0__年,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进行总结评估,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普法工作,改进工作方法,改善工作手段,切实提高普法效率,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和全社会的农业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法制政府建设,推动依法治农深入展开。围绕农民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以依法治理带动普法的深入,使普法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实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结合执法人员上岗或农业部门领导、有关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分级开展培训活动;结合农技下乡开展集中送法下乡活动。同时,从广大农民需要出发,继续实施“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宣传不同的内容,采用生动活泼的宣传手段和方式,通过培训、资料图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等喜闻乐见的方法,以便于接受。

(四)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认真总结各地、各有关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适当形式加强交流,相互借鉴,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整体水平的提高。省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办好《农业普法通讯》,使其成为“五五”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交流平台。

(五)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农业法制宣传园地建设,推进宣传方式创新。积极发挥农业信息网络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发挥电子平台的迅捷功能。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发挥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接待制度、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加强对“五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高度重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摆上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监督本地区、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在本部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抓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争取把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根据当 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普法工作实际,不断加大投入,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建设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计划的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9篇:加法的结合律范文

[关键词]数学大观念;单元学习活动;理性思维

数学知识往往不是以孤立的形态存在的,而是有着严密的逻辑起点,以知识链或知识串等结构化的形态呈现。教学中不仅要关注知识的本源与道理,更要从整体上、从结构上去理解所学知识,遵循知识的发生发展规律,从整体上设计单元学习活动,发展学生的数学素养。在单元教学实践中,通过大观念的统领,实现知识的本质回归,打通知识之间的联系,关注学生的理性思维,发展学生的推理能力。我国小学数学教材编排的每个单元,一般是围绕若干个知识点,采用新授课、探究课、练习课推进,再到单元复习检测。在教学实践中,许多教师由于缺少学科大观念的统领,过于关注每个课时的细节教学,缺乏对单元整体性教学的认识;还有部分教师满足于知识和技能的教学,忽略知识内在的本质联系,忽视知识迁移能力的教学。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运用“单元学习活动”设计与实施,可以将处于学科中心地位的、最基本的数学大观念进行很好的联结,从而统领各单元的知识学习,整体推进单元结构化教学,提升教学成效。

一、“单元学习活动”的概念和意义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数学知识的教学要注重知识的“生长点”与“延伸点”,把每堂课教学的知识置于整体知识的体系中,注重知识的结构和体系,处理好局部知识与整体知识之间的关系,引导学生感受数学的整体性。因此,数学教学实践以大观念统领的单元学习为主,以现行教材所划分的单元为基础,对教学内容进行整体把握,并进行结构化处理,关注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帮助学生形成新的认知结构,实现知识的理解与迁移。

(一)何谓“单元学习活动”

小学数学单元学习活动是指教师以小学数学教材中的单元为主体,在大观念的统领下展开的系统化、结构化、科学化的整体设计活动。小学数学教材中的单元,是将具有内在联系的、有共同主题的内容构成整体,根据知识的内在联系和学生的数学认知规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逐级进阶地编排内容。例如,青岛版《数学》五年级上册第五单元“多边形的面积”单元中,教材是在学生学习了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平行四边形、梯形的特征及长方形、正方形面积计算的基础上,逐渐过渡到平行四边形、三角形、梯形的面积以及计算简单组合图形的面积。教材的单元设计充分考虑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结构与相互关联,还注重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将平面图形的面积计算合理编排,体现数学知识的逻辑性和整体性。

(二)“单元学习活动”在小学数学知识学习中的意义

发展学生的数学素养需要教师从整体上设计单元学习活动。核心素养是一个人表现出来的思维品质和做事风格,体现出学生在面对新情境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单元学习活动中,数学大观念能够很好地联结知识,统领本单元的知识学习,实现知识意义的理解与自主迁移。数学大观念来源于具体的数学内容,它是学生在积极主动的探究活动中对学习内容的提炼与升华。它能对数学知识起着自上而下的引领作用,能够促进知识的发生、迁移和运用。在单元学习活动中,要以具体知识为载体,引导学生通过高水平学习任务,在概括、提炼知识学习中形成数学大观念,通过大观念的统领,实现知识的有机联系,帮助学生形成自己的认识并进行有效迁移。另外,单元学习活动能够帮助教师从整体上开展系统化、科学化的单元教学设计,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教材编排的每个单元学习内容,通常在思维方式上相同,学习方式上相近,这需要教师从整体上对教材内容进行把握和理解。我们在教学中要关注知识整体结构的“大观念种子课”,关注知识理解与迁移的“大观念统领课”,通过单元学习活动的实施,助力单元教学的深度发生,帮助学生将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领悟知识背后的数学思想方法,促进学生对知识本质的深度理解与迁移,发展学生的数学素养。

二、小学数学“单元学习活动”设计的原则

数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数学知识的结构化、数学知识的整体性和数学知识的内在联系。单元学习活动设计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数学中的“整体性教学”应针对整个单元而不是各个单独的一节课进行分析思考,应用“整体性观念”指导各个具体内容的教学,帮助学生很好地实现由“局部性认识”向“整体性认识”的过渡,包括厘清整体的发展线索与逻辑联系,核心大观念的提炼,重要数学思想的梳理等[1]。单元学习活动的设计强调整体性,应用整体联系的视角来研究单元学习活动设计,加强知识之间内在联系的教学,以整体性思维指导单元教学。在教学中通过开发“种子课”帮助学生形成单元大观念,单元大观念一旦形成,将从根本上统领本单元的学习活动,帮助学生厘清单元知识的逻辑联系,从整体上推进单元学习活动。

(二)结构化原则

单元学习活动设计要充分考虑数学学科知识结构和学生的认知结构,通过大观念的统领,实现数学知识的结构化,帮助学生形成认知结构,实现知识本质的理解和自主迁移。单元学习活动的设计应包括关注知识整体结构的“大观念种子课”和关注知识理解与迁移的“大观念统领课”的设计。“大观念种子课”是指单元学习起始课,如青岛版《数学》五年级上册第五单元“多边形的面积”单元中,可以把平行四边形面积作为大观念种子课,通过种子课帮助学生形成本单元的数学大观念,三角形、梯形的面积以及计算简单组合图形的面积可以作为“大观念统领课”。在“大观念统领课”中,通过挑战性任务的设计,将学习主题有机整合,发挥数学结构的力量,帮助学生实现知识的理解与迁移,真正促进单元知识结构化的实施。

三、小学数学“单元学习活动”设计的实践逻

辑——以“运算律”教学为例以青岛版《数学》四年级下册第二单元“运算律”为例,应用“整体性观念”指导本单元教学内容设计,在数学大观念的统领下,帮助学生概括、提炼出知识背后蕴藏的数学思想方法,促进知识的理解与迁移。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进行了单元教学的思考与设计。

(一)整体分析,确定单元大观念

教材中,本单元安排了三个信息窗,第一个信息窗是对加法结合律和加法交换律的学习,第二个信息窗是对乘法结合律和乘法交换律的学习,第三个信息窗是对乘法分配律的学习。对于运算律,学生在低年级学习加法和乘法的计算和验算时,以及连加和连乘计算时,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感性经验,这些都是学习运算律的经验和基础。《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推理能力的发展应贯穿于整个数学学习活动中。推理是数学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人们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思维方式。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用于探索思路,发现结论;演绎推理用于证明结论。教材安排的是一个快乐农场的情景串,从解决学生熟悉的实际问题入手,让学生经历从特殊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完整的数学建模过程,感悟“观察—发现(猜想)—举例验证—得出结论”数学推理的思想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合情推理占据了主导地位,缺少演绎推理的渗透和挖掘。在单元的教学中,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发展应相辅相成,以加法结合律作为种子课,帮助学生形成探索规律的思想方法或思维方式,并能有效迁移到本单元其他规律的学习,引领学生真正领悟到知识背后的思想方法。基于此,提炼出了本单元的大观念:一是运算律的本质是改变计算的运算顺序,结果不变;二是“观察—猜想—验证”是探究规律的一般方法;三是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的培养应相辅相成,帮助学生形成知识方法体系,并实现知识的有效迁移,发展学生的推理能力。

(二)种子课引领,由“扶”到“放”构建知识联系

1.确立种子课,形成大观念根据本单元的知识特点,把《加法结合律》作为本单元的种子课,尝试由种子课的“扶”过渡到本单元其他规律课的“放”,构建知识的关联,实现单元教学的有效开展。(1)情境导入授课开始,出示数学阅读情境,学生发现信息,提出问题:一共购进多少棵树苗?一共购进多少棵花苗?(2)观察等式,发现猜想学生解决问题,可能有两种个性化列式,引导学生结合解决问题的过程,说出先算什么,再算什么,学生会发现两种计算结果相等,得到两组等式:(56+72)+28=56+(72+28)(80+88)+112=80+(88+112)引导学生观察等式两边之间的联系,初步感受加法结合律的意义,得到猜想: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第一个数,结果不变。(3)举例验证,构建模型学生纷纷举例验证猜想的普遍性——(28+25)+75=28+(25+75)(32+88)+12=32+(88+12)……通过大量举例和验证,由个案中的等式关系到若干同类算式中的等式关系,由个性到普遍性,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得到结论:“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再加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再加第一个数,和不变。”最后引导学生用字母表示规律:(a+b)+c=a+(b+c)=(a+c)+b(4)归纳方法,关注推理问题引领:想一想,加法结合律的学习我们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学习过程?根据思考,设计问题:刚才我们通过验证得到了加法结合律。除了举例验证规律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够验证解释加法结合律呢?学生利用加法的意义解释:三个数相加,无论先加哪两个数,最终都是把这三个数合起来,和不变。通过种子课的学习,学生经历了从特殊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完整的数学建模过程,感悟“观察—发现(猜想)—举例验证—得出结论”数学推理的思想方法。通过具体实例、逐步抽象、概括得到加法结合律的过程,合情推理占据了主导地位。对于四年级学生来说,促进逻辑思维发展是教学的主要目标,仅发展学生的合情推理能力,不能完全符合学生成长需求。对此,我们设计核心问题:我们刚才通过验证得到了加法结合律,除了举例验证规律之外,还有什么方法能够验证解释加法结合律呢?2.观念统领,自主建构本单元第二课时《乘法结合律》,学生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单元大观念,它体现着本单元知识的核心、知识形成过程中的思想方法以及核心素养的教育价值,能够从根本上统领本单元的知识学习,帮助学生将知识有机联系起来,促进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迁移。因此,本节课的重点应集中于由“扶”到“放”构建联系。(1)创设情境,独立解答首先,教师出示情境,学生阅读情境。学生发现信息,提出问题:①一共购进了多少千克花土?②一共购进了多少千克花肥?学生分别用两种个性化方法解答。教师引导学生说出两种解决方法的思路,学生发现两种方法的结果相等,得到两组等式:(2×25)×20=2×(25×20)(5×8)×10=5×(8×10)(2)问题引领,自主探索核心问题引领:学习乘法结合律,我们将经历一个完整的推理过程。现在观察这组等式,你有什么发现?试着验证一下吧。通过学生的大量举例和验证,由个性到共性,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得到结论: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再乘第三个数,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再乘第一个数,积不变。学生用字母表示规律:(a×b)×c=a×(b×c)=(a×c)×b。整个学习过程,学生自主经历了从特殊到一般,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的数学建模过程,再次感悟体会了“观察—发现(猜想)—举例验证—得出结论”数学推理的思想方法。3.关注思维培养,多方式说理在小学阶段,理性思维是一种明确的思维方向,有充分思维依据,能对事物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推理研究、抽象概括、思辨的思维能力[2]。理性思维是一种建立在证据和逻辑推理基础上的思维方式,是一种积极、辩证的思维方式,它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知识的意义并能有效迁移。在教学中,任何推理问题都是由推理形式和推理内容两方面构成的。加强数学知识的理解,是培养学生的推理能力不可或缺的基础[3]。其实,小学数学的各种概念以及计算法则、公式、规律,在教材中多数是通过丰富的实例示范,逐步抽象、概括所得出。在这一过程中,合情推理占据主导地位,缺少的正是演绎推理的渗透与挖掘。基于此,我们在研究本单元的第三课《乘法分配律》时,通过大观念的统领,采用直观手段和其他方式辅助说理,发展学生的合情推理,渗透挖掘演绎推理,关注学生理性思维的培养,发展学生的推理能力。教师通过计算实例及其算理意义的解释,多渠道、全方位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促进学生逻辑推理能力的发展。(1)课始,教师出示两组计算实例:(12+18)×6○12×6+18×6(25+75)×12○25×12+75×12学生计算后,发现两边算式的结果相等。学生观察等式后发现猜想,然后结合自己的举例,验证规律,进而作出不完全的归纳推理,得到结论:两个数的和乘一个数,可以把两个加数分别同这个数相乘,再把两个积相加,结果不变。学生用字母表示规律:(a+b)×c=a×c+b×c,再次经历数学规律的建构过程,感悟数学推理思想。(2)出示实际问题:课桌每张56元,椅子每把44元,学校要买50套这样的桌椅一共多少元?学生用不同方法解答,引出等式(56+44)×50=56×50+44×50,充分借助生活经验解释乘法分配律。引导学生发现相遇问题数学模型、长方形的周长公式等都可用来解释验证规律。(3)然后出示:东武学校的操场是一个长方形,原来长80米,宽35米,扩建后,长不变,宽增加20米,扩建后的操场面积有多大?鼓励学生画出图形,并运用两种方法解决问题,引出等式(35+20)×80=35×80+20×80,教师通过几何直观模型与生活问题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对规律再解释。(4)再出示35×12,鼓励学生用竖式计算,学生观察竖式后,发现竖式中先分后分的过程可以写成:35×12=35×(2+10)=35×2+35×10=70+350=420,进一步引导学生发现,原来两位数乘两位数计算的算理可以用来解释乘法分配律。(5)最后出示:12×2+12×4,你能用乘法的意义来解释验证规律吗?学生思考发现,根据乘法的意义,12×2+12×4=(12+12)+(12+12+12+12)=12×6这样的合并无论相同加数是多少、有几个,规律都是成立的,根本无须再举例。本单元的教学设计,无论是“大观念种子课”,还是“大观念统领课”,都是学生在大观念统领下深度体验知识、自主构建规律的学习过程。综上所述,单元学习活动要在大观念的统领下,从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出发,通过整体推进方式开展单元教学,发挥知识结构的力量,将知识有机联系起来,真正“让学生站在学习的中央”,帮助学生理解知识背后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实现知识本质的理解与迁移,促进学生的深度学习,促进学生数学素养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毓信.数学教学研究范式的必要转变[J].小学数学教师,2020,(07):17.

[2]秦兰勇.理性思维的基础上证据和逻辑[J].四川教育,2017,(04):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