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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洋污染的看法精选(九篇)

对海洋污染的看法

第1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海洋是人类共有的生态资源,海洋石油污染一旦发生不仅会制约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长久性的破坏。随着人类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油轮溢油、海上钻井平台泄露等事件时有发生,构建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势在必行。本文就将对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现状进行分析,并针对如何完善我国的立法与执法体系提出了意见。

【关键词】

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1 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问题

1.1 海洋石油污染的特点与危害

海洋石油污染是指人来在石油的开采、运输等过程中使得石油流入海洋,从而破坏海洋生态、危害海洋生物的行为。众所周知,海洋自身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是大量的石油在短时间内流入海洋就超出了海洋的环境容量,对海洋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海洋石油污染发生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海底石油管道的破损、石油运输溢油、钻井所产生的废弃物、海上开采时的井喷都会造成海洋石油污染。而一旦出现石油污染对周围的海洋生物、海洋环境、特殊海洋栖息地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若在沿海地区发生石油污染还会危及人类的经济财产和生命安全。同时,海水具有流动性,这种污染一旦扩散到其他国家还容易引起国际争端。并且,对海洋生态的这种破坏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恢复的,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连锁效应。

1.2 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现状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海洋污染防治法,但是有一系列的中央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对海洋污染的防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宪法》规定国家要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海洋石油污染的防治,但是为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了基石。我国涉及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还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性法规。《环境保护法》在第7条第三款、第21条、第五章分别对海洋污染防治的监督、污染防治具体内容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海洋环境保护法》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在海洋石油运输、海洋石油勘探、船舶航行、海洋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勘探条例》则对海洋石油的勘探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的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污染应急处理措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是与国际接轨程度最高的条例,对于船舶民事强制责任保险、污染赔偿等都作出了规定。此外,天津、江苏、山东、福建等沿海省份也都制定了自己的海洋石油污染地方性法规,如《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

1.3 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立法缺陷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关于海洋石油污染防治还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都是在《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对海洋污染防治作出相应的规定。虽然已经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出台,但是条例的规范作用远远没有法律条文效果来的好,且二者都是进行原则上的规范,并没有实施的细则,在具体的操作中还要很多的问题。我国海岸线绵长,石油运输量巨大,多个海上石油开发平台也在建设开采中,海洋所面临的石油污染风险很大,现有的法律法规根本无法满足需求。2011年康菲公司在渤海湾发生严重的溢油事件,虽然迫于社会的压力建立赔偿基金,但是具体的细节、标准并没有公布。该事件也说明了我国在污染赔偿立法方面的落后。此外,我国现行的法律大多在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制定,已经不能满足时展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滞后性。

1.4 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执法力度不足

从横向上看,我国从事海洋管理的有中国海警、海监、渔政、海事以及海关五个部门,从纵向上看,各个省分管自己辖区内的海域,这种横向与纵向的交错使得权利交叉执行,常常出现相互间的推诿,海洋执法力度严重不足。2011年康菲溢油事故公众在事发一个月后才知晓真相,两个月后国家才对事故的原因后果展开调查。该事件只是我国执法落后的一个直观体现,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执法在油污的预防、污染应急处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各个省份都将经济建设放在第一位,而国家又没有建立统一的石油污染治理队伍,各省份、各部门在污染的防治上都是自成体系,在整体的执行上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

1.5 对于海洋石油污染的赔偿制度比较模糊

损害赔偿是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建设最为缺失的一块,虽然在防船舶污染条例中对于污染赔偿已经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对于强制责任保险、民事诉讼、污染索赔的具体方案都没有出台,这就给予了肇事者很大的伸缩空间。对于有民事诉讼资格的主体、索赔的程序等都没有法律规范,一旦出现海洋石油污染事故,那些被牵连的旅游公司、沿海渔民、石油工作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同时,中国没有加入《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一旦发生涉外的石油污染事件就难以得到充分的补偿。

2 完善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的建议

2.1出台专门的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律

中国目前只有海洋石油污染防治的相关条例,并没有更高位阶的专项法律。因此,完善我国海洋石油污染防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出台专门的法律,对海洋石油污染进行统一的规制。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可以借鉴国外的立法,目前美国、日本、加拿大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石油污染防治法律体系。笔者认为可以制定一部专门的《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法》对从事海洋石油相关的企业责任、防治标准、事故赔偿措施、应急措施、船舶溢油、海上石油勘探等不同的方面都作出系统性的规定。针对不同的部分再出台专门的条例作出细节性的规范。通过系统的法律规范让石油污染防治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让企业明白出事后的赔偿和治污成本要远远高于防治成本。

2.2建立强制保险责任制

我国法律已经有明文规定,除非一千吨以下的非油类物质船舶,其他在我国海域范围活动或隶属我国的船舶都要进行投保。那么我们需要完善的就是对投保金额、赔付方式、保险责任等做出详细的规定,运输不同油类的船舶、不同的航线等要采取不同的保险标准。沿海油轮参照国内的规定进行投保,而涉及到国际航线的则要参考国际上的规范标准进行投保。保险责任要涵盖海上可能发生石油污染的所有情形,为了提高保险的质量可以由几家保险公司进行共同承保,这样一旦出现污染事故能够更好地维护受损方的利益。

2.3对于污染索赔做出系统化的规定

目前我国对于污染索赔只做出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制定细化的标准。《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商法》已经制定了初步的归责原则,规定由于船舶碰撞引起的石油污染适用过错原则,第三者行为引起的、不可抗力导致的、由受损方行为引起的属于免责范畴。但是这些原则都是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条例之中,我们可以借鉴这些法律法规现有的规定,制定一套完整的归责原则。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责任范围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不仅是船舶的租赁人员和所有者要对污染事故负责,船舶的建造人员、修理人员、销售人员对于船舶都有不同程度的责任,也要纳入污染事故的责任人范围。可以由海监部门成立专门的索赔委员会,对于索赔主体的资格认定、赔偿的范围等进行确定。

2.4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在我国还处于刚刚被认知的阶段,在国际上的案例也比较少,对于公益诉讼的法律构建要从头开始。首先是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不仅要给予政府部门以及环境保护组织公益诉讼的权利,也要赋予致力于环境保护的个人以公益诉讼的资格。同时,对于不同的诉讼主体进行排位,避免具体实施时出现冲突。对于海洋石油污染公益诉讼的时间限制、立案范围、具体管辖法院、诉讼程序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范。最后,要建立专门的公益诉讼基金,为公益诉讼行为提供资金上的保障,让海洋环境保护的行为都能够得到弘扬。

2.5加强执法力度和应急制度建设

执法效率低的问题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我国已经成立了国家海洋局,将海关之外的四支海洋管理队伍进行统一调度,开展海上执法活动。笔者认为,在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方面也可以采取类似的管理制度,由国家对海洋石油污染进行统一的管理。建立海洋石油污染防治指挥中心,对于石油污染的防治进行统一调度,构建石油污染的应急措施,由重点港口和大型的石油公司共同承担石油污染的防治任务。建立一支由防治中心直接调度的石油清污队伍,在发生溢油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石油的清污,由中心先行垫付清污费用,对环境进行及时抢救处理后再走索赔程序解决经济问题。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各方的利益,还能够在第一时间将海洋污染程度降到最低。最后,污染防治中心还要承担信息的任务,定期对社会公布防治工作的现状与进展。出现溢油事故时要及时披露原因、现状、后果以及清污措施等,避免因为信息不透明而出现其他后果。

3 总结

随着海洋运输和石油开发越来越频繁,海洋所遭受石油污染的威胁也越来越大,海洋石油污染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污染事件。为了保护海洋生态,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我们必须要提高海洋意识,构建完善的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出台专门的污染防治法律,对防治工作、应急制度、索赔机制等都作出详细的规范,从法律的高度来维护我国的海洋生态。

【参考文献】

第2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船舶污染 海洋环境 立法

海洋运输承担了90%的国际贸易量,由海洋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主要是船舶污染。为此,国际海事组织先后制定了《国际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相关各类补充文件。《1973年国际船舶污染预防公约》是为保护海洋环境,由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有关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方面的安全规定的国际公约,是旨在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的重要国际公约,也是人类保护海洋环境的主要国际公约。它包括6个技术性附则: 附则I---防止油污规则;附则II---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附则V---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基本涵盖了主要类型的船舶污染,包括油污、有毒液体、有害包装物、污水和垃圾等。后来的《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主要是对1973年公约的《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进行实质性修政和补充,其他几个附则没有多大变化。该公约以其详细和全面的船舶污染防治规范,成为各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的典范。

法案出台背景

澳大利亚是一个四面环海的大陆,其海岸线长达37521公里,其对外贸易运输主要依靠海运,海洋就是澳大利亚的生命线,因此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海洋环境保护。澳大利亚制定了大量的海洋环境保护立法,并不断修改完善,仅仅自2010年以来,澳大利亚就在联邦和州的层次上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多次。

2010年11月9日,澳大利亚联邦通过了《2010海洋保护法修正案》,该法修正了《2008海洋保护(船用油污染损害的民事责任)法》和《1983海洋保护(船舶污染预防)法》,给2008海洋保护法增加了一节新的内容---响应者免责,以保护那些在燃油溢出事故中给污染受害者提供了合理帮助,并因此而拥有良好信誉的人员。而对1983海洋保护法则修订了一些条款,如对含硫燃油的使用要比指定限值更高;要求澳大利亚海事部门同意安排一个在船上以外的地方,专门放置船上燃油供应簿。还要制定相关条款,要求保存关于损害臭氧层物质的记录,并在记录本中规定虚假或误导性条目的惩罚。此外,维多利亚州也在2010年9月28日通过了《2010海洋安全法》,该法修订了1988年的《海洋法》,目的是以一种更现代的安全管制方式改善海洋安全状况,其中包括防治海洋污染造成的安全问题。

同时,这也是新南威尔士州(以下简称新州)加强环境保护,严格防治环境污染的一个大趋势所致。2011年11月,新南威尔士州通过了《2011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该法案针对那些有引发污染事件风险的组织应该准备遵守法案所带来的变化,包括增加报告义务,应对增大的处罚,要求制定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计划和公开环境监测数据等等。

法案主要内容

2012年3月7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议会通过了新的《2011海洋污染法》,这部法律借鉴了《1973年国际船舶污染预防公约》、澳大利亚联邦2010年刚刚修订的《2010海洋保护法修正案》和新州刚刚修订的《2011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法案的主要修订内容是禁止向国家水域排放有害包装物,排放污水和垃圾,如果有这些违法行为,则公司可能面临最高数百万美元的罚款。这部新法律也引入了一种更为全面的紧急计划和海洋污染报告制度,使得海洋污染事故反应和岸上污染事故的反应机制更为一致。

思考和借鉴

对由于海洋运输船舶引起的海洋环境污染,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加入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遣成污染公约》和《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73/8防污公约”,73/78MARPOL)等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的国际公约。

目前我国最新的海洋船舶污染防治法是交通运输部颁布的《中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该规定是中国政府履行《73/78防污公约》,确保公约的各项要求得以严格执行,使现行规定与公约最新要求相一致,与公约全面接轨的具体实施,对提高我国的履约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该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船舶污染预防制度体系,包括船舶污染物的排放与接收、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及其有关作业、船舶拆解、打捞、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和违法的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海事机构管理职能和船舶有关作业活动范围。明确了船舶污染防治管理的一般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管理制度。明确了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管理要求。明确了船舶油料供受作业的管理要求。明确了船舶拆解、打捞、修造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污染防治管理要求。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尽管该法在2010年颁布并在2011年得以实施,但我国的船舶造成的海洋污染事故仍然非常严重,考量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颁布的最新海洋污染法,可在以下几个方面思考和借鉴:

1、程序和实体并重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立法中同样重要

我国船舶污染海洋立法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即轻程序,重实体。《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均设定了防治船舶污染的相关制度,但没有明确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所必须的操作性规定,《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弥补了这些不足,制定和完善了操作性规定,但这些规定多为实体性规定,对程序性规制明显不足。如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该规定只明确“船舶应当将不符合规定排放要求以及禁止向海域排放的污染物排入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港口接收设施或委托具备相应接收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应当落实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进行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物溢漏。”但审视该条规定,对船舶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之间的污染物交接程序并未规制,从而可能导致交接上的混乱,以致污染物遗漏。而澳大利亚新州《海洋污染法》要求船舶针对造成的石油和有毒液体紧急污染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并随船携带。该应急计划的必备条款中就包含报告紧急事件必须遵循的程序、和主管机构合作应对的程序,特别是和船上负责通讯的人。在法定的垃圾处理计划中,也包括收集、储存、处理和处置垃圾的程序,包括使用船上设备来执行这些程序。

2、信息披露:污染船舶负责报告,全程信息公开

在澳大利亚新州的海洋污染法针对船舶污染的防治规定中,关于信息披露和公开的法律规范非常多,特别是关于污染紧急事件应急反应中的信息公开。如对船舶污染海洋事故的报告义务:不仅要求污染船舶报告涉及石油污染和有毒液体污染事故,还要求船舶必须报告涉及丢弃废弃包装物,或者大船舶污水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失灵,导致未经处理或者未充分处理的污水排放。污染船舶报告的时间要求从“一旦有条件就报告”转变为“无条件的立即报告”;而且必须把污染事件从始至终的最新信息告知最高可达6个相关的主管当局;同时,设定政府的通告义务。如该法案授权部长发出一系列海洋环境保护通告,包括:海洋污染清除通告、海洋污染预防通告和海洋污染禁止通告。

我国虽然在《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任何船舶和民用航空器对海上排污或污染事件的报告义务,并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就近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其后又专章规定了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其中也专门规定了船舶污染事故报告制度,交通运输部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重复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船舶污染的报告义务,但这种表面上宽泛的报告主体范围,实际上导致报告主体的不明确,同时由于没有明确报告的污染物种类,也造成善良的可能报告人无法确定是否属于该报告的污染。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是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的,尤其是在污染的处理阶段,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成为主要的信息公开来源,这也是我国船舶污染防治立法中,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立法缺位。

3、法律实施:对污染船舶的处罚力度和对政府的监督

船舶污染海洋防治法的有效实施,主要依靠命令-控制手段,即一方面依靠政府严格公正执法,另一方面依靠强有力的处罚。然而,政府是由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人”组成,政府官员也可能权力寻租,或为机构俘获,因此,对监管者必须设立有效的制约,同时要有力震慑潜在的违法者,处罚必须充分引起被处罚者的充分重视,这只能依靠加大处罚力度。澳大利亚新州海洋污染法为保证政府的监管效率,在立法中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如通知义务、持续的信息披露义务,再如对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的监管内容公开,以接受公众监督,即环境保护机构必须在其公报上公布与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相关的数据内容:包括强制性的环境审计内容,污染研究和污染减轻方案,和/或发给环保许可证持有者的处罚通知等。

而我国针对船舶污染海洋监管的立法明显缺乏对监管主体的制约,且对船舶违反污染防治法的处罚较轻,不利于海洋环境的充分保护。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中,都没有对监管主体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的法律规制,《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虽然规定了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人员、、,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明显将监管人员的责任界定为结果犯而非行为犯,即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才追究责任,而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只是从事违法行为的则不追究责任。更重要的是,在法律中没有对监管机关信息披露义务等义务的更详细的规制,这就使得监管机关有可能行政不当作为而不受法律追究,监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第3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美国媒体近日公布了一组太平洋垃圾场的照片,这个垃圾场位于加利福尼亚州与夏威夷间,面积相当于两个美国德克萨斯州,据估计其面积每十年大约会增长一倍。

距离各国海岸线数百公里的地方都有巨大的垃圾带。

在太平洋中心的某个区域,人类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不断在这里聚集,而且随着洋流的运动,垃圾带变得越来越大,以至于现在根本无法准确测量它的面积。

查尔斯・摩尔是一位帆船运动员。12年前,他在夏威夷完成一次帆船赛。在返回途中,他驾驶着“阿尔圭特号”科考船偶然发现了这片垃圾带。2009年夏天,查尔斯已经是第十次途经此处。这次,查尔斯和他的同事们在船上用竹竿挑起了一片将近2米长的聚苯乙烯碎片。如此大的碎片,仅仅是茫茫无际的垃圾带中的一个小不点而已。

查尔斯还在水中发现了一个桶状残骸物,上面现在已经长满了各种生物体。这种残骸物被丢弃后漂浮不定,一会儿下沉,一会儿上浮,很难确切测量出此类残骸的数量。

在这片垃圾带中,到处都充斥着电灯泡、瓶盖、旧牙刷、冰棒棍、塑料碎片等各类生活垃圾。

在一段被压扁的管道中,一只全身长满斑点的扳机鱼正悠闲自得地游来游去。这段废旧管道成为扳机鱼最理想的栖息地,可以为它提供很好的保护,同时它也可以躲在其中埋伏起来捕食猎物。

科学家们认为,这片垃圾带仅仅是全球海洋中众多垃圾带中的一个。在海洋学者看来,像这样巨大的垃圾带,全球至少还有4个。一些废弃的渔具也是海洋垃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浮标、钓丝、鱼网等。陆地上的许多生活垃圾

也可能随着下水道而最终流入海洋。

美国绘制出全球海洋污染地图

美国研究人员绘制出一张海洋环境地图,反映了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状况。地图显示,几乎每一处海洋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人类活动影响。

这份由美国国家生态分析及合成中心开展的研究结果表明,全球41%的海域受到17种不同人类活动的强烈影响,这些活动包括海上采油、商业船运、人类活动导致的物种入侵、渔业捕捞、各种人为污染,以及酸化、紫外线辐射、水温上升等由气候变化导致的问题。

这张地图的绘制者之一哈尔彭说:“我们的研究结果显示,随着人为影响的不断累积,海洋环境现状比大多数人想像的还要糟糕。”

研究发现,受人类活动影响最严重的海域包括北海、中国东海和南海、加勒比海、北美洲东海岸、地中海、红海、波斯湾、白令海和西太平洋部分海域等。

研究人员把人类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归为四类:气候变化、污染、渔业捕捞和海运。气候变化已成为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为海水温度上升和气候变化所引起的海水酸化。渔业捕捞紧随其后,过度捕捞已经造成海洋珊瑚礁遭受破坏。

参与绘制这份地图的海洋生态学专家本・哈朋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人类从海洋中获取必要的食物和其他生活资料,但是人类对海洋的利用也对它造成了很多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捕鱼、化学垃圾排放、污染、海运等人类活动,使1/3 的海洋受到严重影响,侥幸未受人类活动侵害的海洋只占4% 不到。”

哈朋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海洋生态学专家,哈朋称自己一直感觉海洋很宽广,和多数人的看法一样,曾经以为地球上还有很多海洋是人类从未或者极少造访过的。哈朋说:“当你看到这张地图,你会发现大片大片的海洋被各种各样的人类活动所影响,会觉得非常震惊。”

这张“海洋地图”显示,受人类影响最严重的海洋基本都位于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例如欧洲北海、中国东海和南海、地中海、波斯湾、加勒比海和北美东部海域。而在整个海洋生态系统中,珊瑚礁和大陆架受到的影响是最为严重的,深海影响目前尚不可考。

这份“全球海洋地图”以黄色为主、绿色为辅,还有橘色和红色夹杂其间,地图上清楚地标注了人类活动对海洋影响程度的深浅。

为使调查结论更加准确,研究者们把地球上的海洋切割成无数个1平方公里的小块。接着,他们对每个小块的综合影响进行计算,最终得到每平方公里海洋受到的“人类综合影响分”。透过这张地图,海洋的污染程度一目了然。

哈朋说:“绘制这张“海洋地图”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来自16 个研究机构的19 名科学家为此耗费了将近四年时间。他们参考了来自各方面的数据:渔业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海底建筑方面的数据来自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局的地理数据中心,此外还有各个时期科学家和研究者们的调查数据。”

这也是科学家们首次尝试评估所有人类活动对全球海洋造成的综合影响。而在以往,科学家们往往只是就人类活动的某一方面或人类活动对某一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进行研究。

有科学家表示,看过这张地图后,人们会改变对海洋的看法。这张地图告诉我们,海洋并不是无限的,人们从它的怀抱里夺走很多资源,又扔给它很多废物,这是在摧毁人类自己赖以生存的系统。

根据位于美国加州长岛的非盈利性环保组织Algalita 海洋研究基金会调查,迄今为止,已有约1 亿吨垃圾倒进了北太平洋中部从夏威夷北部到日本之间绵延数千公里的海域。这个组织正用一艘太阳能研究船在这一海域收集塑料袋,但据这一组织测算,已经失去了将它们彻底清理干净的可能性,不仅仅是因为它们太多,而且很多海洋生物(如贝类和海藻)都粘在上面。

据介绍,丢入海洋中的塑料袋不仅会缠住海洋生物,让那些吃下它们的海洋生物毙命,甚至还会破坏海洋生物的栖息地。绝大多数塑料袋都是非降解的,它们会在海里存在成百上千年,分解成更小的塑料。

对中国附近海域的状况,哈朋也给出了答案――从数据上看,这里几乎受到了所有17 种人类活动的影响,可以称得上是人类影响的“完美风暴”了。

我国海洋近岸约78%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

中国海洋局的2007年《中国海平面公报》显示,在监测的18个生态监控区中,约78%的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

根据2007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我国四大海区中除黄海外污染程度都在继续增加,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比2006年减少约0.4万平方公里。

近海大部分海域为清洁海域,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态。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

对陆源入海排污口的监测中,在去年实施监测的573个入海排污口中,约87.6%的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污水排海总量(含部分入海排污河径流)约359亿吨,所含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约1219万吨。四大海区中,渤海沿岸超标排放的排污口比例依然最高,达91%。

科学家研究发现,自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性气体,主要是二氧化碳,大约有一半被海洋吸收。研究人员警告说,这些气体进入海洋,大大加强了海水的酸性,将极大危害海洋生物,长此以往后果将不堪设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是海洋帮了人类的大忙,我们生产出来的大部分污染性气体,没有直接流入大气层,而是被海水吸收了,这在很大程度上减缓了全球变暖的趋势”, 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的克里斯・塞宾说,“但是,这些气体进入海洋后,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原有的生态结构和化学成分,从长远看,这一点是更要命的。”

研究人员发现,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性气体,例如由火力发电、工业生产以及汽车尾气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大约有48%被海水吸收,而这些气体也主要流入全世界10%的主要海洋中。研究人员还进一步研究了二氧化碳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当二氧化碳溶入水中,形成碳酸,而碳酸会腐蚀和损害海洋生物的贝壳和骨骼。

“虽然多数的海洋生物能够游泳和行动,但是大面积的酸污染使他们很难逃离危险”,加利福尼亚大学海洋生物学家塞恩・马克斯说,“酸性海水还可能对海洋生物的繁殖造成影响,有些生物(主要是大型动物)可能会迁徙到二氧化碳含量低的水域去,由此会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混乱。”

海洋不能承受污染之痛

由于海洋的特殊性,海洋污染与大气、陆地污染有很多不同,其突出特点一是污染源广,不仅人类在海洋的活动可以污染海洋,而且人类在陆地和其他活动方面所产生的污染物,也将通过江河径流、大气扩散和雨雪等降水形式,最终汇入海洋;二是持续性强 ,海洋是地球上地势最低的区域,不可能像大气和江河那样,通过一次暴雨或一个汛期,使污染物转移或消除,一旦污染物进入海洋后,很难再转移出去,不能溶解和不易分解的物质在海洋中越积越多,往往通过生物的浓缩作用和食物链传递,对人类造成潜在威胁;三是扩散范围广,全球海洋是相互连通的一个整体,一个海域污染了,往往会扩散到周边,甚至有的后期效应还会波及全球;四是防治难、危害大,海洋污染有很长一个积累过程,不易及时发现,一旦形成污染,需要长期治理才能消除影响,且治理费用大,造成的危害会影响到各方面,特别是对人体产生的毒害,更是难以彻底清除干净。

污染海洋的物质众多,按污染物的性质和毒性,以及对海洋环境危害方式,大体可以把污染物分成以下几类:

一是营养盐类和有机物质,如工业排出的纤维素、糖醛、油脂等,生活污水中的粪便、洗涤剂和食物残渣等;

二是细菌和病毒等病原体,大多是由陆地废弃物携 带进入海洋的;

三是重金属和酸碱类物质,主要有汞、铜、锌、钴、镉、铬等重金属,以及砷、硫、磷等非金属和各种酸碱;

四是有毒化学制品,主要是化肥和农药的残留物。

污染对海洋的危害会引起多方面严重的后果,影响面涉及到人类健康、海洋生态,甚至地球气候的维持问题。

举例如下:

污染会使海洋食品聚积毒素,人食用后得病;

污染会使海产品大大减少,危及人类的食物来源;

第4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环境保护;海洋事业;环境污染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X8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7)01-008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7.01.043

1 我国海洋概况

我国海洋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延绵达1800公里,海岸线资源异常丰富,具有得天独厚的渔业资源、旅游资源、港口资源和辽阔发展的空间。有极其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生物物种多达26000多种,鱼类3000多种、浅海和滩涂生物资源2200多种,长久以来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当然我国的海域划界也存在着激烈的争端,在黄海、东海、南海与周边各国均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管辖权争议。在资源日益枯竭的今天,因为科学水平的因素,被保存完好丰富的海底能源,将会为国家发展提供巨大的Y源保障。目前,其他国家在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方面投入颇大,海水也是不少可再生的能源,如潮汐能、浪能、水温能、盐度差能等。随着开发的深入,我国也前所未有地污染和破坏着海洋生态环境,海水富养化、物种多样性快速减少等问题,使海洋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2 海洋环境保护现状及原因分析

2.1 我国海水受污染情况非常严重

2.1.1 海洋环境问题的首要表现就是海洋水体遭到污染,随着近海岸海域富营养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赤潮现象频频发生,且不断扩大规模,不断出现新的赤潮生物种,给海洋生态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和海洋经济造成了重大危害。

2.1.2 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作为能源战略的石油在陆续大量建设开发,海上运输石油频繁如织,开采石油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源更加分散分布更广,风险源强度更大,溢油的潜在风险也在不断增加,发生突发性溢油污染事故的概率也在大幅增加。近几年,我国油船溢油事故和海上开采石油的泄露与井喷事故迅速攀升,每年石油排入大海约12万吨。渤海湾“7・16”溢油事故和山东蓬莱“19-3”重大溢油事故更是给海洋生态环境以沉重打击同时给人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2.1.3 海运航行和作业中的船舶所产生的污染物源源不断的排入海洋,也可能发生事故,如碰撞、爆炸等,所产生有害物质排到海水中,使海水再次受到污染。

2.1.4 海洋环境保护的主要因素并不是这些源污染物,一半以上的污染物来自于陆地废弃物的排放。人类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废弃物和污水,直接进入河流系统;农事生产所用如农药、化肥等化学成分污染物,经过雨水浸泡,流入地下暗河,随着河流和地下水,最终进入大海,海洋环境受到了污染,海洋生态遭到了破坏。海水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更需要漫长的时间消化,无限度流入污染物,海水自身净能力必然会入不敷出而导致水体污染。

2.2 过度开发海洋资源,生物多样性减少

我国海域内海洋生物种类繁多,还有很多珍稀品种,过度的捕捞极大地破坏了海洋物种资源的繁殖能力,致使海洋生物极速减少,严重的甚至濒临灭绝。与此同时,环境质量下降,生态系统异常,致使鱼、虾、蟹和贝类以及有保护水环境功能的大量藻类等因无法适应环境而快速消亡。虽然采取休渔期的政策,投放鱼苗、虾苗,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然出海作业的大批渔民将还未长大的鱼、虾、蟹捕捞上来,其既无法从数量上的增长形成种群,之后便出现了更加尴尬局面,原本数量不多的海洋珍惜物种濒临灭亡,而数量众多的物种将成为珍惜海洋生物。

2.3 水域面积缩减、海岸侵蚀状况严重

大量海岸因受经济开发的影响,人为改造滩涂在不断增加、自然的原始景观在逐渐缩减、很多重要的海湾面积在不断缩减;大量的填海造地投入其中,更是兴建了大面积的海参、鲍鱼养殖场,疏于管理的大面积养殖场,使海滩面积和海岸湿地急剧减少,养殖场内的污染也十分严重,污染物随着潮汐进入海中,海水受到了污染。另外,开发海洋工程建设、石油、天然气的海上开采作业、海洋生物制药等化工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都从侧面给海洋环境以沉重打击。

2.4 法律体系的不健全和缺失的管理机制

我国海洋的环境立法工作发展较晚,相关法律体系相对滞后,然而在海岸线的立法管理方面有很多漏洞。海洋环境的政府管理部门责任不清,职能重叠现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极易出现,与之相关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提高水平,以上均严重影响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明确了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1983年颁布施行的,是我国专门保护海洋环境方面的法律,在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方面意义非常重大。法律体系中保护海洋方面的,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根本,以《海洋环境保护法》为中心,三个辅法律:(1)《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六个相关法律法规;(2)和海洋防治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3)有具体执行标准的保护海洋环境性法规,如《海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以上法律、法规、准则构成了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中起到了法律支撑的作用。由此不难看出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并不能适应新时期保护海洋环境的重任,且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对于海洋的立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 我国面临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不足与对策

目前,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之时,保护海洋近岸生态环境与前者成为了不可调和的利益矛盾点,承受着继续破坏和污染不断加重的巨大压力,有些部分重点地区海洋环境受损情况触目惊心,已无持续发展的后劲可言。所以加强产业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部局,严控污染源,在减轻沿岸近海和流域污染现象之时,进一步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力度。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保护功能和的抵御灾害的综合能力,保持生物基因多样性、恢复海岸自净能力、逐渐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防卫能力,具体措施:

3.1 加大建设海洋环境保护设施和机制措施力度

3.1.1 要大力兴建部级保护区,各地也要以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岸带生态系统为目标,建立生态保护区或海岸生态隔离带,极大保护及恢复海岸生态系统,加强海岸生态建设。

3.1.2 恢复海洋岸线原生态景观,在沿海重点旅游区、经济开发^,加大力度修复沙滩海岸、退耕退垦还滩还海,建设原生态自然景观和廊道,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蓝色空间和愉悦、唯美的滨海景观。

3.1.3 加强污水处理水平,控制海洋污染,建立污水排海标准,制定统一污水、废水排放浓度标准,排放污染物要定时监测、申报登记、控制入海污染物总量等,以保证海产品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3.1.4 建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风险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对海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消除及生态恢复都至关重要。

3.1.5 加强海洋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把深入开展海洋环境灾害的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管理机制有效融合,在多样性的海洋灾害频发的形势下,严重威胁了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发生生态灾害种类如赤潮、绿潮和海洋生物病毒病害、重大海上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防控工作,设立监测点、完善浮标、探头,利用航拍、卫星遥感技术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系统,提高预警机制和应急响应能力,在发生海洋环境污染事故或生物灾害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急工作要常备不懈,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

3.2 建立适应新时期发展的法律体系

3.2.1 应当适时出台一些法律法规来填补法律空白,又能解决新问题。在建设大量人工养殖场以用来替代和缓解渔业资源枯竭压力,而随之产生了许多问题,如生态环境被破坏、海水被污染、生物链严重失衡等,需要法律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来规范养殖行业,严格禁止养殖密度过大,坚决防治养殖疾病等,建立高标准人工养殖场;同时重视生物入侵,越来越多的生物入侵案例,惨痛的表明同样是破坏生态的重大因素,这些问题的逐渐凸现,迫切的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制约。

3.2.2 海洋的经济价值与海洋的生态价值相比后者更应得到重视。在取得经济价值的同时,而损害生态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应当完善、强化、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补偿制度,海洋环境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制度,所有的海洋经济行为都应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保存好生态环境,保持物种多样性和基因品类多样性的生态环境。

3.2.3 持续加大海洋执法监督力度。制定的法律能否保护海洋环境,关键就是要执法必严,如执法监督力度不够,就会导致其形同虚设变成一纸空文,而且还应该有完善的处罚措施,使触碰法律的自然人、法人心生畏惧,法律所赋予的责任、义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 结语

我国现已进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水区,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使得资源环境的约束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显现。为突破陆地资源环境短缺的瓶颈,保护海洋环境,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显得极为重要,要使其具有更为广阔的前景,就要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的眼光看待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科学谋划,构筑蓝色的海岸生态屏障,树立海洋道德意识、海洋文化意识、提高蓝色国土意识,促进文化强国、海洋强国建设。

参考文献

[1] 刘伊娜.浅析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对策[A].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论文集[C].2014.

[2] 马凤媛.我国海洋强国战略视角下的海洋环境保护

题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4.

第5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污染;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污染风险;防治对策与措施

1 船舶污染概述

我们所说的船舶污染主要是指船舶在航行、停泊港口、装卸货物的过程中对周围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产生的污染,主要的包括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等。另外,粉尘、化学物品、废气等也有一定的污染,但是主要的污染还是来自前者。

2 船舶污染风险分析

2.1 风险因素

在许多船舶流量和通航密度大的地区,容易引发船舶交通事故,比如说我国的湛江港湾由东海、南三、东山头等岛屿作为天然屏障,刚玩的面积大约在172平方千米,航道全场185.37km。2011年进出港湾船舶18万艘次,其中大型和超大型船舶900多次,由于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致使湛江港湾在2000年到2010年间发生交通事故271其,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在现有的港口、航道上,油类的货物运输量不断增高,据统计2009-2011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均超过万亿吨,其中油类的货物吞吐量呈现连年增长趋势。超大型油轮进出港口的增加也进一步增加,预计到“十二五”末期,全国港口的油类货物吞吐量将超过千亿吨。这势必会造成船舶污染事故的增加。

其次,我国的港湾大都处于半封闭状态,而且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大。我国很多港口的环境资源都很敏感,军事安全要求高,船舶污染危害后果严重。

2.2 风险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进出我国各个港口船舶载运的污染危害性货物达上万种,在以往发生的污染事故中,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舶燃油泄漏或机舱含油混合物排放的污染占主要地位,包装、固体散装污染危害性货物污染较少。每年我国港口发生船舶污染事故上万起,大量油品、液体化学品泄漏于海湾,给我们的海洋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其中主要是散装油类货物的污染,散装液体化学品污染占很小一部分。而且这些事故主要发生在主要的运输巷道、石油化工品码头、港口入口处等。这些事故多因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船舶事故造成的。因装卸货物或排放废弃物操作性原因造成的污染较轻;事故中持久性油类污染比非持久性油类或液体化学品造成的污染更为严重。

2.3 管理策略

2.3.1 管理理念

根据以上的风险分析结果,国家应当确定科学的管理对策,其中广东海事局领导已经提出“把握规律、抓住重点、关注一场、给力预防”的工作理念,对确定广东省海港船舶污染事故管理策略具有方向性的重要指导作用。要正确分析事故风险,把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为科学据侧奠定基础。开展最有效的工作来控制风险的发生,源头就是船舶运输安全。通过辨识风险源,查找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控制好风险源转杯充足有效的对策。抓住预防重点,防患于未然,在事故苗头刚刚出现时就将他消灭点,从而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2.3.2 管理策略分析

工程实践表明了,事故的发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所以可以说事故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可以在事故发生的各个环节加以控制。只要我们能够实现认识到这种变化趋势,并且及时的加以遏制,这样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进而减缓事故的发生,有效地控制管理。虽然事故可以控制,但是我们根据墨菲定律可以知道,事故是不可能被避免的,任何事情只要存在出错的可能性,那么差错早晚也会到来。现实中不断发生的各种事故表明了事故不可能被完全避免,通过有效的管理我们可以对事故进行减缓和控制。国内许多学者对船舶污染事故的策略的惯性思维是应急反应、应急处置、应急行动,但是现在看来这并不是有效控制事故的有效方法。科学的角度来看,科学的管理、有效的防控才是我们必须采取的根本性的方法。

3 船舶污染的防治对策

我们所说的船舶污染一般指的是船舶对海洋的污染,下面说一下船舶对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海洋环境保护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来调整海洋开发和环境生态间的关系,从而达到海洋资源的持续利用。无论是任何事物对海洋的污染,其结果都会对人类、海洋生物等造成严重的影响。现如今为了遏制海洋环境的继续恶化,政府和公众都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尽管我国在防治流动污染源船舶方面的成就明显,但是,由于我国在预防船舶污染方面起步较晚,在防治船舶污染方面的相关法规体系不够完善,人民的环保意识差、设备不足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以下来讲一下如何防治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

(1)完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治理法规体系。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保护海洋环境,防治船舶污染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做好相关国际公约的旅行工作,为全世界保护海洋环境做出贡献。这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事物中享有公约赋予的权利和利益,而且我们在享受自己的权利和利益的同事,也要履行国际承诺。所以,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配套法规,修订原来不符合时展要求的法规,与国际接轨。

(2)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提高船务公司,船务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他们的素质。现实中,船员的海洋环保意识淡薄,经常违反法律规定向海洋排放污水、生活污水等,从而造成了严重的海洋污染。一次,海事局要加强对船务公司、船务人员进行海洋环保意识教育,吧法律法规中的各项要求通过宣传的形式告知船务公司和船务人员,同时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考试。是他们认识到保护海洋的重要意义,不要拣了芝麻丢了西瓜。主动加强船舶防污的治理工作,把防治海洋环境污染的思想贯穿在船务公司和船员的日常生产生活之中,做到知法、守法、护法。

(3)上面提到了,我国的港口环保设施不完善,我们要加强港口环保设施的建设。这是我们应履行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的部分港口设施、设备不足,造成了污染。因此,新建港口要做好港口环保设施的建设,就港口应该在不断地更新中被新港口所代替。要把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放在正确的位置上,增加投入,减少海洋污染。同时加强海洋监测监视网络的建设,监视一切活动对海洋的污染。

(4)要加强合作与执法力度。而不能紧靠还是治理机构来单独完成纺织船舶污染海洋,还要求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参与,把污染杀死在启蒙阶段。这样才可以保障国际海运可持续发展。制定各种保护海洋的法律法规,并且要强制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5)依靠科技进步,加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监督治理;鼓励航运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完善船舶油污强制保险、损害赔偿机制以及公益诉讼。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船舶污染在我国已经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国家和人民经过不懈的努力,在保护海洋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楚的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给我国的海岸带和海洋造成了巨大的环境压力,很多海域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这一现象将会更加突出。解决历史遗留的海洋环境问题和控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的环境问题,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陈维.上海港船舶溢漏油污染事故风险评估研究[J].航海技术,2010(6).

第6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接近傍晚,渔民王春洋(化名)拉起早晨放入海中的笼状捕鱼网。轻飘飘的感觉再次让他失望:15米长的“地笼”只捕到2斤左右的光子鱼和米虾。

“这片海就这些玩意儿。”他将小鱼小虾胡乱抓进一个破脸盆,“污染严重的时候,连这个也难捕到。”

小清河是山东省内的一条大型河流,也是2010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之中,全国范围内重点监测的20余条入海河流之一。50岁的羊口镇近海渔民协会会长孙效宝说,光子鱼和米虾原本是很低等的水产,过去人们都不怎么吃,但它们耐污染,还少量存活在小清河入海口。

这天是8月28日,距离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已近三个月。对于生活在渤海沿岸的很多渔民和水产养殖户而言,溢油事故无疑让他们担心。

孙效宝说,去年同期一艘240匹马力的渔船在一个航时(约五天)内的捕获产量为十七八万斤,而今年仅有七八万斤。渔船亏损已成事实,悲观情绪正在渔民中蔓延。

但从事渤海保护的人士知道,更严重的其实是来自陆地的污染。渤海是中国惟一的内海,黄河、辽河、海河三大水系40多河流,携带着GDP汹涌增长伴生的高污染,在过去30多年里不停注入渤海。渤海已成为一个垃圾桶,五分之一以上海水均被污染。

渤海面积仅7.7万平方公里,平均水深18米,在浩瀚大洋之中只是一只“小海盆”。水体交换缓慢,污染易,治理难。此次海洋溢油,不过是在渤海病躯之上增加了一根稻草。

19世纪著名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将海洋视为“人类生存的最后一条退路”。渤海堪称中国北方的生命之海,而这条“退路”正被辗出千沟万壑;倘若再有不慎,生命之海或遭灭顶之灾。

海纳百污

2005年,渤海约有14%的海水被污染。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上升至22%。9000多年来一直秀美动人的渤海,变为如今污秽不堪的模样,仅仅用了30多年

9000多年来一直秀美动人的渤海,变为如今污秽不堪的模样,仅用了30多年。

翻开《2008年渤海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春、夏、秋三幅污染海域分布示意图让人心情压抑――整个渤海近岸,除了河北秦皇岛南、北戴河和大连附近少量海岸线,其余海岸线完全被污染线圈住。

2005年,渤海约有14%的海水被污染。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上升至22%。经过近年来的治理,渤海劣四类海水面积从2007年的峰值6120平方公里开始下降,但2010年再次抬升至3220平方公里。其中,天津市海域95%以上为劣四类海水――劣四类水是指被严重污染的海水,其特征为“有一般令人厌恶和感到不快的色、臭、味”。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原副厅长、巡视员王诗成指出,渤海绝大部分污染区域为近岸区,即包括渔业区、旅游区和自然保护区在内的海洋重要功能区。

污染还容易导致富营养化,恶果之一是赤潮频发。在河北昌黎县,今年5月下旬发生了大面积“微微鞭毛藻”赤潮,直至7月上旬才消退。这是该县海域连续三年出现赤潮,当地的扇贝苗也因此出现生长停滞和高死亡率的情况。

到底是什么污染了渤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组组长夏青在接受采访时直指,污染80%源于陆地。

在中国现代工业发展进程中,渤海发挥了“海纳百污”的作用。小清河的故事或许就是沉重的注释。

8月28日,财新《新世纪》记者乘渔船从羊口镇出发,沿小清河顺流而下10余公里,抵达入海口处。小清河和渤海口呈略混浊的黄色,在太阳下波光粼粼,肉眼看不到明显的污染。

但开船的本地渔民王春洋说:“别被小清河现在这个样子骗了,河和海看上去不脏,是因为2006年、2007年治理过一轮,建了许多污水处理厂。1995年至2006年,你坐船经过的这段小清河以及入海口河水,是全黑的。”

“那个黑色绝对像酱油,老抽比不上,但肯定有五毛钱一袋的那种普通酱油那么黑!”他作了一个掩鼻的动作,“水又臭,又腥,开船有时会头疼。”

王诗成提供的材料显示,2003年小清河水质监测结果中,仅河流源头的睦里庄断面是三类水,其余马鞍山、五柳闸、羊口等15个断面均为劣五类水。

根据国家海洋局相关公报,这条发源于济南郊区、全长237公里、流域总人口1000余万的河流,2010年带入渤海的污染物中,共有11.3万吨COD(化学需氧量,是衡量水体有机污染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编者注)、252吨氨氮、128吨总磷、500吨石油类污染物、655吨重金属和5吨砷。

这个数据与2006年小清河带入渤海的污染物总量基本相当。当地知情人士说,虽然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削减了不少污染物,但不少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

山东省环保局负责人曾对当地媒体透露,小清河难治,主要原因是排污大户均为省内“响当当的大企业”,不少还是上市公司。无论主流还是支流,造纸和化工等行业的大企业星罗棋布。

像小清河这样的中大型入渤海河流,约有45条。它们分处海河、黄河、辽河三大流域,每一条都是程度不同的小清河。此外,渤海沿岸拥有成千上万的排污口。山东、天津、河北、辽宁三省一市均在环渤海海岸上建立众多工业区,入驻企业多为高污染企业。

面对中国快速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负外部性即污染,渤海被迫照单收纳。

海洋荒漠

在莱州湾,接近三分之二的海洋生物品种灭绝;而那些尚未灭绝的品种,种群数量也呈几何级锐减

王诗成告诉财新《新世纪》记者,因为年复一年的超标排污,小清河入海口处相当面积的渤海区域日渐荒漠化,2002年前后已成死海。

回忆起从前的小清河口生态,羊口镇近海渔民协会会长孙效宝百感交集。上世纪80年代前,小清河还是清澈的,羊口人喝水就用桶在小清河里提。小清河入海口方圆二三十海里是渤海的一个重要鱼类产卵场,渔民只需开一匹18马力的小渔船,花上一个航时,用最普通的拖网,就能捕到五六万斤水产。一年不分淡旺季,船船都能满载而归。

“这些水产,当然不是破光子鱼,一船水产至少有十几个品种,有时二十多个品种。捕得最多的是个头二两大的渤海大对虾,半斤左右重的梭子蟹,烟卷那么长的黄河口面鱼,还有昌鱼……只捕贵重的鱼,那时什么毛蛤,根本没人捕,也没人吃。”

讲述这些往事时,他感觉像是一场梦。“那时,有七八个别村的村支书上船来打工。北京、天津、上海等国内城市收购商,甚至日本、韩国客商都等在港口边抢海货……”

之后20多年间,羊口人的美梦被上游的污染吞噬。他们的自来水水源地一再向陆地深处推移。能捕到的小清河海货也日渐变少。水黑了,鱼少了,客商走了,羊口没落了。

到了2002年前后,小清河口几乎无鱼可捕,渔民被迫变卖小马力船,购入大马力船驶离河口捕鱼。一个航时下来只能捕到几箱鱼,鱼虾的个头也变小了。目前,该镇拥有200多艘远海捕鱼船,但渔民们悲哀地发现,整个渤海也没有多少鱼了。

包括王诗成在内的多位海洋专家认为,渤海正在日渐荒漠化――所谓海洋荒漠化,是指海洋生态环境被基本破坏,大部分生物消失甚至没有生物,相当于死海。

上世纪80年代,渤海三湾――山东的莱州湾、天津的渤海湾以及辽宁的辽东湾,尚是中国的黄金海洋渔场,有鱼盆、虾盆及聚宝盆之称,海产品产量占全中国海产的40%强。此外,渤海充当了黄海、东海相当品种水生动物的产卵场,但近年来鱼虾难觅。

王诗成说,在莱州湾,接近三分之二的海洋生物品种灭绝;那些尚未灭绝的品种,种群数量也呈几何级锐减。

他举例说,上世纪70年代整个渤海年产野生对虾4万吨,仅莱州湾就1.6万吨。但从1993年开始,渤海对虾就形不成虾汛了,最少的时候野生对虾年产仅800吨。近几年,渤海对虾年产回升至几千吨,主要是沿海各省人工培育放流的对虾。

在劫难逃

黄河是渤海最重要的入海河流,由于用水量一再增长,入海径流量锐减,导致渤海盐度升高,严重破坏鱼类产卵场和海洋生物生存环境

现有的中国经济模式下,未来一段时期入渤污染物还将继续增加。

实际上,渤海虽经多年治理,陆源排污依然超标严重。2008年,海洋部门共监测陆源入渤海排污口96个,结果超标排放率为82%,其中山东省超标率高达96%。

而且,即使成千上万个排污口全部达标,仍然可能导致渤海严重污染。

王诗成说,环保部门对污水入海提出要达标排放,但他们所用的标准是陆地标准。如钢铁、印刷、造纸等行业各有其排放标准。海洋部门考虑的则是海水水质,按一、二、三、四类水划分海水标准。因此,排放入海的污水即便按陆地标准达标,水质也只能达到是海水二类(较清洁)和三类(轻度污染)。

“要让渤海干净,只以陆地标准来要求是不行的。这样的结果是,环保部门认为污水排放情形越来越好,海洋部门却发现海水越来越差。”

专家们的另一个担忧,是渤海入海径流量锐减。夏青说,此现象导致渤海盐度升高,海洋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黄河是渤海最重要的入海河流,入渤径流量占全渤海淡水来量的四分之三。但其入渤径流量已由1959年的500余亿立方米,锐减至2008年的200多亿立方米,减少了一半以上。根本原因,在于北方人口和经济在过去几十年间快速增长,用水量一再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渤海底部的大部分低盐区变成了高盐区。而低盐区面积的消失,会严重破坏鱼类产卵场和海洋生物生存环境。

此外,渤海海水的氮磷比严重失调。2008年,渤海海水的氮磷比为67,而渤海湾底部、莱州湾底部、辽宁近岸的氮磷比甚至高达200以上。一般认为,氮磷比超过50,会造成生态恶化。

更多的坏消息是,渤海沿岸城市近年来在海边新建众多工业区和港口,渤海海岸线和近海湿地被肆意破坏。

碧海行动告吹

“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实行五年,高调开场,最后不了了之

中国政府部门关注渤海问题久矣。最近十余年,最著名的治理方案当属原国家环保总局主导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

2001年9月,国务院批复“渤海碧海行动计划”,这也是中国在国家层面上首次推出全面治理渤海污染的计划。此前,环渤海的三省一市仅对渤海污染有零星治理。

根据该计划,至2005年初步控制渤海污染,缓减生态破坏;至2010年,渤海环境初步改善,生态破坏得到有效控制;至2015年,渤海环境好转,生态系统改善。

碧海计划的核心,是关停环渤海区域的不达标排放企业,采取建污水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大力削减陆源污染物排放入海。从2001年至2005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三省一市,投资各种项目近300个,资耗300多亿元。在此期间,环保系统高层屡屡对媒体释放利好,称渤海污染初步控制,对计划抱有信心。

然而,在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公报中,渤海污染仍在加剧,生态仍在恶化。

2006年8月,由国务院召集的渤海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坦承,渤海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高不下,污染面积扩大,赤潮频繁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有发生。

此次会议,事实上宣布了碧海行动计划的失败。“以后没人喊停,也没人说继续实施,这个计划反正就是不了了之了。”一位知情的业内人士说。

多位专家分析说,环保部门当初过多考虑陆地,忽视了海洋,而陆地上达标排放的水实际上仍是污水。此外,即便按照陆地排放标准,2001年至今沿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的超标排放率也始终居高不下,多在70%以上。

当然,一位业内专家认为,不应否定碧海行动积极的一面。放到今天,陆源污染仍是渤海问题的“牛耳”,环保部门当年的思路并没有错。但问题是,在中国现行体制下,控制陆源污染事实上非环保部门一己之力可为。

渤海管理体制有“九龙闹水”之说,牵涉九个部委。例如,除了企业在向渤海排污,还有建设部旗下的市政排污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部范围内的农业面源污染,水利部管辖的陆上河流污染、滩涂治理等。部门之间彼此推诿等情形并不少见。

夏青表示,中国政府部门在渤海治理上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如今的共识是渤海环境问题是一个立体式的问题,从山顶到河流,从陆地到海洋的一揽子环境问题应予系统看待。解决渤海治污问题一定需要九部委合力,不能只靠环保或海洋部门。

渤海十字路口

一边是渤海污染治理,一边是污染和生态破坏。治理非常艰难,其速度能否赶上污染的速度还很难说

碧海行动黯然出局,取而代之的是《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下称总体规划)。2006年8月那次国务院会议之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联合海洋、环保、水利、农业、财政等九部委,以及沿渤海三省一市共同编制总体规划。

2008年初,这一规划颁布。总体规划编制组组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夏青说,总体规划的思路是陆海统筹,合力治污。“这种做法已被称为渤海经验,中国近岸四海的‘十二五规划’都是类似思路。”当然,渤海治污的决定性前提仍是陆上流域治理,“陆上水清之日,才是渤海变清之时”。

与碧海行动相比,总体规划更加务实。它没有设定治污时间表,也没有设定具体目标。“一定要注意,总体规划没有设立明确的目标,没说到某年就达到多么美好的目标。”夏青解释,一是必须承认陆上污染源确实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治理好;二是各部委的数据对不上;三是对氮、磷等污染源治理还没有找到明确有效的办法。

对于总体规划,各方专家多认为其质量较高,但普遍怀疑各部门之间争利避事,难以真正合作,“九龙闹水”局面再现并非不可能。

“你可以想像,一边是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继续,另一边是渤海污染治理。但治理非常艰难,其速度能否赶上污染的速度,还很难说。”一位海洋专家如此表达他的悲观。

事实上,仅从技术角度看,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渤海能够恢复昔日海碧水清、鱼虾成群的情形。日本和北欧国家都曾经历工业高污染时期,前者的濑户内海和后者的北海均受到过严重污染,差不多到了鱼虾灭绝的境地,经过治理后均恢复了良好的生态。

当然,王诗成认为,渤海治理比濑户内海要难,后者面积约为渤海三分之一,并且海水比渤海深,与外海交换能力比渤海好;此外,日本国土狭小,陆源污染没有渤海这么复杂。

在西方国家的环境治理范例中,几乎都离不开恰当的环境法规和严格的执法。正因为此,近年来不少学者呼吁为渤海立法。

夏青则认为,为渤海立法是好的想法,却并非渤海治理的关键。在法治观念不强的背景下,一部法律不可能解决全部问题。

多位学者指出,行动也好,规划也罢,抑或立法,对渤海治污都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关键在于,当政者是否痛下决心改变经济发展方式,牺牲一些经济速度来保护环境。否则只会沦为庸医抓药,一服没用再换一服。

第7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我国海洋环境问题及指标体系研究进展

海洋经济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以海洋空间为活动场所的经济活动;二是以海洋资源的利用为对象的经济活动。按照海洋与经济活动的关联程度不同,海洋经济可以分为三个层面:(1)狭义的海洋经济,是指包括开发和利用海洋的丰富资源、海洋的广袤水体以及海洋的广阔空间的经济活动的总称;(2)广义的海洋经济,是狭义海洋经济的延伸,指为开发和利用海洋而产生的相关产业;(3)泛义的海洋经济,不仅包括上述两个层面,还包括海岛陆域的经济活动(海岛经济)、海岸带的陆域经济活动和河海体系中的内河经济(沿海经济)。

(一)海洋环境问题

关于海洋环境问题的研究,我国经历了起步阶段、初步形成阶段和逐步完善阶段。

1.起步阶段。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也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一方面,陆地的农业和工业生产排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尤其是工业废水的处理手段还非常欠缺,直接排放到海洋中,给海洋造成严重污染;另一方面,海水养殖、海洋石油开采等形成的污染,造成海水水质恶化,近海生物资源受到严重破坏。为此,海洋的环境保护问题引起了我国海洋管理部门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此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全球海平面上升的影响、海洋环境污染的来源和治理措施、海洋环境保护和评估、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如孟伟和张淑珍以水环境中的深圳湾为例,提出了开发海洋物理环境容量的意义,指出有机污染物(主要指COD)的物理环境容量主要受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制约[2];倪轩认为,世界各国沿岸海域遭受日益严重的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沿海工业和海洋事业的发展带来的海洋污染物的增多,这不仅使得海洋的自净能力几乎丧失,给海洋生物资源带来巨大灾难,而且更严重的是人类的健康也面临极大威胁[3]。

2.初步形成阶段。由于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海洋环境的研究成果显著增多,主要的研究方向有:渔业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海平面变化及影响、海洋灾害的危害和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和治理对策、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等。研究成果包括:巴登在分析海洋领域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评述了海洋污染的现状和未来走势,运用生物地球化学行为和生态毒理学方法研究了海洋污染问题[4](P45-103);陈亚瞿认为,渔业的发展受到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排放加剧的危害,造成很多江、河、湖、海的渔业水域遭污染,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威胁[5];王伟洁和吴长江认为,山东省渔业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但是由于污染源的大量增加,渔业发展的水域环境质量显著下降,渔业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渔业生产受到了挑战[6];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的杜碧兰等提出了海平面上升的恶果,认为如果海平面上升30厘米,长江三角洲及江苏和浙江沿岸大概5万多平方公里土地将被淹没[7](P5-20);翁盛深以汕头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要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8]。

3.逐步完善阶段。21世纪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受到了学者们的更广泛关注,主要的研究领域有: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环境质量评价、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对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特殊生物品种及区域的分类保护。主要研究成果有:王斌提出了我国海洋及海岸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肯定了国家相关部门在管理国家海洋事务、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重要工作[9];徐祥民和马英杰认为,海洋特殊区域是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渔业水域、重点海域、海滨风景名胜区、海洋生态示范区等,并建立了一整套海洋特殊区域的保护体系,对特殊海域进行分类、集中整治和保护[10];韩永伟、高吉喜等以珠江三角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其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敏感性的过程中,提出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改变珠江三角洲生态环境恶化现状、保护渔业资源和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具体措施[11];高振会提出在未来的海洋经济发展中,海洋技术和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12];王美珍以环杭州湾为研究对象,认为环杭州湾产业带的发展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非常大,应该抓住环杭州湾沿海经济发展的机遇,进行可持续的海洋经济发展[13]。

(二)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对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方面的定量分析成为了学术研究的热点。在这些研究中,主要采用的方法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评价,其中有代表性的研究有:陈可文在《中国海洋经济学》一书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括3个子系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和资源环境子系统。其中,关注海洋经济的资源环境的发展是该指标体系研究的重要内容,其资源环境系统包含的变量有:自然资源存量、海洋污染排放、海洋污染带来的损失、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等指标[14](P59-138)。张德贤等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研究》中建立了海洋经济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5个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海洋资源子系统、海洋环境子系统、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子系统、社会发展子系统。其中,海洋资源与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海洋生物多样性、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海洋污染面积比重、海岸倾倒数量等指标[15](P12-60)。韩增林和刘桂春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定量分析》中建立了海洋经济评价指标体系。该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分别为海洋资源承载能力、海洋资源发展能力、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以及智力支持系统。该指标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建立模型,共包括5个层次共48个指标。其中,海洋环境承载力和保护能力子系统包括的指标变量为: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强度、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强度、滨海海域的水质质量指数、赤潮发生的年频率、海域内年原油泄漏量、海洋环境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海洋水体环境质量标准、海洋水体污染物背景值、人均海洋环保费用、海域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例、入海废水排放达标率、海洋环境保护法规数目、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数目等[16]。

冯晓波等在《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证研究》一文中建立的指标体系包含4个子系统:海洋产业发展能力、海洋科技综合能力、海洋资源利用能力和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该体系共包括4层16个指标,其中重点考虑了海洋环境承载力对海洋经济发展的制约,海洋环境承载保护能力包括的指标变量有:工业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海洋自然保护区个数、滨海观测台站等指标[17]。狄乾斌和韩增林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讨》一文中建立了包含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海洋经济子系统和社会发展子系统的指标体系。其中海洋资源环境子系统中包括资源总量、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三个方面;海洋经济子系统中包括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两个方面;社会发展子系统中包括人口增长、生活质量、科技潜力三个方面。该指标体系共包括28个指标[18]。从目前的研究情况看,关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而针对海洋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问题,建立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有待深化。因此,本文将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并改进目前研究的不足,建立一套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希望通过该体系的设计,使该指标体系具有实用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能够具体用于指导我国海洋经济的环境改善,用于政府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的环境政策制定和实施。

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环境污染与海洋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忽视环境保护的过快海洋经济增长,必然会带来高污染和高消耗的粗放型经济增长问题,这样不仅会大大削弱我国海洋经济的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还将面临不断加大的经济和社会风险。海洋经济增长不应该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必须在海洋资源与环境可承受的范围与约束下进行,即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密不可分。本文将海洋生态环境因素作为衡量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立我国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由目标层、因素层和指标层组成,共包含4个因素层和18个指标,具体的指标见表1。

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目标层T由4个因素层组成,分别为:海洋污染程度(E1)、海洋环境治理(E2)、海洋经济损失(E3)、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E4)。海洋污染程度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受到的各种污染和侵蚀,包含8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面积比重I1,考察海洋受污染的面积占整个海洋面积的比重;(2)海洋主要污染的超标程度I2,考察海洋受污染程度的严重性;(3)水质质量指数I3,考察海洋海水的水质情况;(4)单位海域面积废水排放量I4,考察废水这种主要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5)工业污水未达标排放率I5,考察排放的工业废水的污染强度;(6)单位海域面积固体废弃物倾倒量I6,考察固体废弃物这种海洋污染物的单位面积的排放量;(7)海洋生物多样性I7,考察海洋中生物的品种多少,是否受到了污染;(8)海岸侵蚀比重I8,即海岸侵蚀的面积占总海岸面积的比重,考察海岸作为不可再生资源而遭受的破坏程度。

海洋环境治理因素层描述的是人们在改善海洋环境和治理环境污染方面做的努力,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单位海域面积污染治理费I9,考察单位面积的用于治理污染的经济投入;(2)污水处理率I10,考察废水作为主要污染源在排放之前的无害化处理比例;(3)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I11,考察用于海洋污染处理的投资在GDP中所占的份额;(4)减灾防灾投入I12,考察为避免和防治海洋灾害而投入的成本。海洋经济损失因素层描述的是由于海洋环境的恶化导致的海洋面临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成本损失,包含2个指标,分别为:(1)海洋污染直接损失I13,考察海洋污染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2)海洋环境灾害损失I14,考察由于海洋生态破坏而导致的海洋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因素层描述的是海洋经济在后续发展中可能的能力大小,包含4个指标,分别为:(1)人均海洋环保费用I15,考察用于海洋环境保护费用的人均值,反映未来环保发展的经济支持;(2)海洋科研人员占海洋从业人员比重I16,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研发人员的多少,反映未来在研发上有多少人力资源可以利用;(3)海洋科研支出占GDP比重I17,考察致力于海洋环境保护科技研发的支出比重,反映未来科技经费的投入;(4)公众的海洋环保意识I18,考察公众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认识。

评价方法选择

在学者们对于指标体系的研究中,较常见的评价方法有多种,包括投入产出法、模糊评价法、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由于本文构建的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包含多层次的多指标综合模型,其评价方法的选择必须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简便性,因此,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层次分析法(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icess,AHP)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后,在经济决策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该方法由美国匹兹堡大学的萨第(Saaty)教授提出,它是一种“无结构决策问题的建模”,对于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具有可行性。本文采取指标处理、指数权重赋值及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数计算三个步骤来完成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过程。1.指标处理。由于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中的18个具体指标具有量纲不同的特点,所以必须经过指标的标准化处理之后,变换成无量纲的指数化数值,再进行计算和加总,即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采取阈值法作为无量纲化处理的方法。2.指标权重赋值。指标权重赋值是层次分析法运用的核心,也是影响一个指标体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最重要步骤。运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海洋经济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的权重,首先需要将每个层次的各个因素进行比较和赋值,构造模型各层的相对重要度判断矩阵。

第8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关键字: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海洋污染 海洋生态破坏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Abstract:

The sea is the hometown of life, Marine and human relations close. Marine accounted for seventy point percent of the earth, it absorbs heat from the sun, and will be released to the atmosphere heat, and adjusting the climate, therefore, coastal areas favorable climate, beautiful environment, since ancient times is that the population is dense land, the whole world has forty percent of the people live in coastal areas. The oceanographer sears and. El said; Our planet is dominated by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cean point, the weather and climate is also subject to the control of the ocean's collection of Marine biological species of the crown and more global, if sea chang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arth will change. The environment has been a major problem of human development, has faced many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the cases, human development, they need a guiding ideology to avoid to cause more difficult to recover damage to the environment, this i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ought.

Key word: Marin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ccident Marine pollution of the sea ecological destruction Marin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1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环境问题是人类面临的一个错综复杂的问题复合体,海洋环境问题又是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任何一局部的破坏都会影响到海洋整体生态系统,从而产生全球性的影响。本文首先通过历史上几个重大的海洋污染事故来探讨目前海洋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海洋污染和海洋生态破坏,进而阐述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分析我国目前海洋环境的现状以及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 历史上几个重大的海洋环境污染事故

1、1978年3月16日 夜,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的超级油轮艾莫科.凯迪斯船舵失去控 制,随之在法国布列塔尼海岸搁浅,价值1500万美元的艾莫科油轮和2400万美元的中东原油损失在冰冷的海水中,溢出的原油形成一条宽18海里、长80海里 的海上油河,污染了130海里风景如画的海岸。死于溢油污染的各种鸟类达10000只,还不得不把5000吨被原油严重沾污的牡蛎处理掉。法国政府花费9500万美元补偿溢油污染所造成了损失和清理溢油所需的开支。布列塔尼地区居民的损失达3000万美元,这次海洋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达1亿多美元。

2、1999年12月12日,满载2000吨重油的“埃里卡号”油船在布列斯特港以南70公里处海域沉没,造成大量石油泄漏,严重污染了附近海域及沿岸一带。使法国西海岸,至少大约有20万只以上的海鸟已成为“埃里卡号”油船泄漏污染海洋的牺牲品,显然,这场事故已经成为欧洲历史上最严重的海洋石油污染事件。

3、2011年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等级与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等级相同,向太平洋泄漏的放射性元素铯总量达到27.1千兆贝克,危害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放射性沉降物是可以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在体内达到一定剂量时就会产生有害作用,已酿成了迄今为止最严重的一次海洋污染。

二.目前主要的海洋环境问题

海洋环境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海洋污染,即污染物进入海洋,超过海洋的自净能力;二是海洋生态破坏,即在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响下,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1.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源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是海洋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它们集中在大型港口和工业城市附近。核电站和工厂排出的冷却水,水温较高,流入河口或海中时,往往给海洋生物带来影响。施入农田的杀虫剂随雨水流进河流,或者随土壤颗粒在河口附近淤积,最终进入海洋。偶发性的海上石油平台和油轮事故,引起石油渗漏和溢出,造成海洋污染。随着沿海经济的迅猛发展,近海海域遭到越来越严重的污染,使海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并对生物资源和人体健康产生有害影响。

2.海洋生态破坏

除海洋污染外,人类的生产活动,例如工程建设和渔业生(围垦和滥捕等),以及自然环境的变化,例如全球变暖和海平面上升,都会使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和改变。人类对某些海洋生物的过度捕捞,导致海洋生物资源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也使部分物种濒临灭绝。有些海岸工程建设和围海造田缺乏科学论证,破坏了海岸环境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目前,海洋开发活动还缺乏综合的、长远的规划、综合效益比较差。海洋生态环境是海洋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生态环境的任何改变都有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生物资源的变化,海水的有机统一性及其流动交换等物理、化学、生物、地质的有机联系,使海洋的整体性和组成要素之间密切相关,任何海域某一要素的变化(包括自然的和人为的),都不可能仅仅局限在产生的具体地点上,都有可能对邻近海域或者其他要素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和作用。生物依赖于环境,环境影响生物的生存和繁衍。当外界环境变化量超过生物群落的忍受限度,就要直接影响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从而造成生态系统的破坏。

三.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海洋环境保护不仅指海洋污染的防治,而且涉及海洋资源的保护,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工业布局、能源结构、产品结构等许多问题,即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和科学技术等各个方面。从根本上讲,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资源,就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物质基础。资源和环境是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自然资源对环境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破坏资源,就是破坏人们的正常生活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并不是消极地保持自然的天然面貌,而是有效地、充分地利用自然环境及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二者是统一的和互为因果的。要以生态平衡的整体观和经济观,科学地、全局地、长远地正确处理好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开发是为了人民的需要,为人民造福;保护是保护资源再生产能力,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系统恶化。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而开发利用必须注意保护。要从环境的全局出发,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海洋开发事业既能全面发展,海洋环境又能得到保护。

四.我国海洋环境的现状及主要成因

我国海域基本属半封闭性海区,横跨热带,亚热带和温带3个气候区,海岸线漫长,海域辽阔,岛屿众多,海洋生物物种和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多样性,海洋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海域环境依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1. 陆源入海污染物日益增加

2. 近岸海域部分贝类受到污染

3. 赤潮发生的面积和次数逐渐增多

4. 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缓解

2009-2011年,全海域污染面积在18-24万平方公里之间波动,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江苏近岸,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临近海域,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入海排污口临近海域污染尤其严重。中国近岸和近海海域的主要污染物80%以上来自陆源排污。2009年,年排放入海污水约456亿吨,主要入海污染物约2416万吨。全国712个陆源入海排污口检测结果显示,82%的排污口超标排放,95%的排污口设置不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部分排污口检出多环芳茎,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等持久和剧毒类有机污染物。

中国2004年在近岸海域部分生态脆弱区域或敏感区建立了15个生态控制区,包括海湾,河口,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和海草床等典型的生态系统。监测系统显示,只有广东,广西,海南3个生态监控区内的珊瑚礁,海草床及红树林生态系统健康状况保持良好,其它海湾,河口以及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或不健康状态。主要表现在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生物群落结构异常,河口产卵场严重退化,部分产卵场正在逐步消失,生境丧失或改变等。总体而言,中国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整体上处于脆弱状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缓解。

中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海洋环境保护缺乏宏观规划和严格的法律标准。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还不完善,从公民到企业人员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都很薄弱,很多可操作的环保措施因为管理不善得不到很好的实施。在一些重点海域的开发上缺乏宏观指导和规划,使得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得不到协调发展。

2. 沿海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产生的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我国人口主要分布于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十分迅猛,大量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农业退水都排放到海洋,海洋资源过度利用,特别是过度捕捞,加上各种海洋开发活动如填海,海上汽油开采,航运等都加快了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海洋保护的资金和技术不到位也是导致海洋环境迟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原因之一。虽然国家每年在海洋保护方面的资金逐年增加,但是增加的金额与环境恶化产生保护费用差距也在逐年扩大,我国海洋保护起步较晚,在科学技术与专业人才上十分短缺。

五.应对我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措施

1. 建立健全海洋法律体系与管理体制。自1978年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一系列海洋和涉海法规,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涉海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我国海洋管理和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与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我国应该加大对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的完善,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能依。

2.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合理规划好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的协调发展。国家应该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的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海洋环境宏观调控机制,实施海洋生态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各种典型珍稀海洋生态区域实施重点保护,对脆弱敏感海洋生态区域实行限制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环境政策,对已经受损的海洋区域实行生态建设与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政策,对全海域实行综合管理与协调开发相结合的环境政策。

3. 防止和控制沿海工业污染物污染海域环境。一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推行全过程清洁生产。三是按照“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进行专业处理和就地处理,禁止工业污染源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四是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五是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4.完善海上突发污染事件的预防监测和应急管理系统。制定海上船舶溢油和有毒化学品泄漏应急计划,制定港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建立应急响应系统。防止和控制海上石油平台产生石油类等污染物及生活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做到油气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符合该类功能区环境质量控制要求,不对邻近其他海洋功能区产生不利影响,开发过程中无重大溢油事故发生。

5.加大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包括用于开发新技术与用于培养新型专业人才的资金投入,为海洋环境的保护提供长远有力的科技支持。

结论

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基本上都是在江河湖海上发展起来的。我们依赖着海洋的同时,却也因为过多的索取给海洋母亲带来了沉重的灾难,要使人类可以得到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要好好保护我们的海洋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保护环境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参 考 文 献:

1.拉弗雷(美). 建设弹性海洋保护区网络指南[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9-09-01.

2.赵淑江.海洋环境学. [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1-6-1.

3.宛平路.海洋生态环境有何重要性[EB/OL]wenda.省略/wenda/thread?tid=562c2809a3e90186,2009-08-13.

4.张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06-01

5.张丽颖.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m]山东:冶金工业出版社.2010-08-01

第9篇:对海洋污染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海洋环境、环境污染、保护

中图分类号:X5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从海洋环境中探索海洋资源成为替代陆地资源的必然选择。与此同时,海洋环境也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污染问题,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二、海洋环境污染的现状

海洋环境污染通常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有害物质进入海洋环境而造成的污染,会损害生物资源,危害人类健康,妨碍捕鱼和人类在海上的其他活动,损坏海水质量和环境质量等。海洋环境污染现阶段明显表现为石油污染、赤潮、有毒物质累积、塑料污染和核污染等。

人类的海洋活动、日益增多的海上船舶、油轮事故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人类的海洋活动主要是航海、捕鱼和海底石油开发,据统计,目前全世界各国有近8万艘远洋商船穿梭于全球各港口,总吨位达5亿吨,它们在航行期间都要向海洋排出含有油性的机舱污水,仅这项估计向海洋排放的油污染每年可达百万吨以上。而一次的油轮突发事故会使海水大面积被油所覆盖,不但范围广而且危害时间很长,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目前海洋环境污染以陆源污染物为主的来源则包括工业废水和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大型化工厂、造纸厂的增多直接导致大量的废水和废物排入河道,最终通过河水归入海洋,而工业废水其中则包括工业冷却水在流入海洋后会提高海洋的局部水温,使含氧量降低,影响海洋生物的繁衍生息;而工业固体废物严重的则会影响海洋生物的居住环境,直接导致生物灭绝。人口居住的密集致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排放的难度加大,尤其是滨海城市,于是海洋便成了他们倾倒生活垃圾及污水的最好去处。在全球 评 价 结 果 中,中 国 海 域 得 分 为53分,低于全球平均水平,表明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就其不同方面的得分而言,各方面差异很大,得分最高的为 “非商业捕捞”获得了89分,最低的 “旅游与度假”为0分,虽然其计算的方法和数据获取途径可能仍存在争议,但通过不同评估目标的比较,能够反映出目前我国海洋健康的一些不足之处。通过不同评估目标的得分比较,可以看到我国在“碳汇”、 “海岸带保护”、 “旅游与度假”、 “生计”、 “地区归属感”和 “清洁的水”等评估目标尚存很大的改善空间 (如1)。

图1:中国海洋健康指数的10个评估目标得分及成因

三、海洋环境污染的元凶

海洋污染是指人类改变了海洋原来的状态,使海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造成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是:陆地污染源流入海中、石油污染、人类无节制的捕捞活动等。

海洋污染的特点是:污染源广,污染物质种类多,影响范围大,危害深远,控制复杂,治理难度大(见图2)。

图2:2008年至2011年我国全海域污染情况对照

1、陆源污染

陆源污染是指陆地上产生的污染物进入海洋后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及其他危害。人类长期以来不可持续的生产、消费与生活方式使海洋环境遭受严重污染,其中,陆源污染成为全球海洋环境持续恶化的罪魁祸首。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为蒙特利尔环境部长会议预备的一份报告中指出,80%的海洋污染源于陆源污染。

《防止陆源物质污染海洋公约》中对陆源污染的界定:陆源污染是:1)通过水道;2)源于海岸,包括通过地下水或其他管道的引入;3)源于公约所适用区域内一缔约方管辖内所铺设的人造设施对海洋区域所造成的污染。

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工业污水大量排入近海水域,成为陆源污染的主因;而农业经济的发展,也将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化肥和农药,通过地表径流或者河流流入沿海水域;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成为主要的污染物。随着大量的陆源污染物流入海洋,致使海水中重金属含量升高,直接导致海产品重金属超标。

2、石油污染

随着我国石油进口量和海上运输量的逐年增长,我国近海石油污染日益严重,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据统计,全球每年生产的32×108t石油中,约有320×104t进入海洋环境。

石油流入海洋的途径包括:

(1)海底油井开采开采过程中溢漏和井喷;

(2)油船运输中泄漏或发生事故;

(3)炼油厂含油的废水直接流入海洋。

石油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资源,破坏生态平衡。通常1t石油可在海上形成覆盖12km2范围的油膜,油膜会使透入海水的太阳辐射减弱,从而影响光合作用;油膜影响海水复氧,石油的分解,会消耗海水中的溶解氧,使海水缺氧,据研究,1kg石油形成的浮在水面的油膜完全氧化需要消耗40×104L海水中的溶解氧,造成海洋中藻类和微生物死亡,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食物链,导致海洋生态系统失衡;石油流入海洋后,会产生光化学反应,生产綑、酮、酚、酸、硫的氧化物等,危害海洋生物。

3、过度捕捞

过度捕捞是指捕捞超过系统能够承担的数量的鱼,使整个系统退化。捕捞了太多的某种鱼类,让它们的数量不足以繁殖和补充种群数量。

据《中国区域海洋学——海洋环境生态学》书中指出:近海的过度捕捞正造成一个恶性循环:生态系统中价值高、个体大的种类被过度捕捞后,人们的捕捞目标必然转向其他一些价值较低的物种,而当这些价值较低的物种生物量枯竭后,捕捞目标随之又转向价值更低的种类,这样依次将使生态系统的所有物种都被过度利用,造成渔业资源的系列性枯竭和物种品种的退化。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海鲜成为了我国百姓餐桌上常见的美味,为了满足人们餐桌上的需求,人类大肆从海洋中捕获渔业资源,现代渔业捕获的海洋生物已经超过生态系统能够平衡弥补的数量,导致整个海洋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四、海洋环境污染的管理措施

海洋环境污染的严重引起了国际组织及各国政府的极大关注,保护海洋环境已经刻不容缓,国际社会对海洋环境污染制订了一系列国际公约,沿海各国政府也针对本国国情出台了相应的措施来有效制止海洋环境的进一步恶化。

1、对海上作业船舶进行有效管理,我国于2011年1月28日最新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对作业船舶明确规定作业船舶的污染物必须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做到集中回收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理净化达标后再排放。对海洋石油开采在开发过程中要禁止溢油事件发生并制定相应的溢油应急方案,在作业过程中还要配备如排油监控装置、油水分离设备、含油污水等处理设施,才能更好处理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并做到达标排放。

2、要加强沿海工业企业对海洋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严厉控制企业的排污指标,有效整治或如有必要则关闭污染严重的排污出口,对于固体废物的倾倒则要有具体的限定和管制区域。而企业自身通过提高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对于生产工艺和流程进行改良做到有效减少和控制废物的产生,尽可能对产生的废物进行净化再利用。对于沿海城市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也要采取有效措施来防止海洋环境污染的恶化,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分类的垃圾进行填埋或者焚化,将污染减少到最低。从多角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倡导循环使用比如对包装物、塑料、家用电器能够回收再利用,最低限度地减少废物的排放,而生活污水的处理净化设备也在不断提高。

3、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各国对核的要求不断增多而造成核辐射致使海洋环境达到一定浓度,造成污染已经不容忽视。之前日本的核电站泄漏导致放射性物质大量排入海洋从而使海洋环境严重污染就是给各国在对核的问题上敲响警。

五、结语

综上所述,海洋经济的发展所体现出来的优势使得我国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庞大的海洋区域。面临海洋污染问题是首先必须得到解决的问题。因此,国家有必要出台相应措施进行有效管理和对海洋环境制定统一、规范的监测标准,有效、积极地掌握海洋环境污染情况,及时做出预防措施,从而实现保护海洋环境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张忠潮齐丛飞:《对我国海洋环境现状的思考》,《现代商业》,200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