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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

第1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统一部署,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深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为依据,积极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中介服务的原则,立足企业自主创建为主,加强政府推动和政策引导,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共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确定阶段目标,周密组织实施,重在抓好落实。

坚持管理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企业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的问题和难点。

三、工作目标

(一)全面实现安全达标。2012年,全市工贸行业30%的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2013年底前,全市工贸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其他企业全部达到通用安全生产标准。

2013年底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在民用爆破、军工、旅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生产、燃气、供电、供水等领域全面开展。

(二)构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和制度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进而达到“零隐患”管理目标。

(三)各类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遏制,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安委会及其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各级政府安委会负责指导、督促、考核有关成员单位和下级政府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

(二)各级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指导、督促、检查职责范围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1.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综合督促、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2.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渡口、码头、车辆维修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结合实施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监控,推进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建设。

3.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以及燃气、供水、供热等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结合实施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推进建筑施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系统建设。

4.各级经信部门、人防办负责指导、督促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流通、民爆、军工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负责协同推进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

5.各级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商贸系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6.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市属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7.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及涉旅宾馆、饭店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8.各级司法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帮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工作。

9.各级共青团组织、工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达标工作。

10.财政、发展改革、保监等部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提供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落实,牵头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标准化建设制度、进度、难度

方面的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本企业标准化建设。中央、省在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责任,主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关联企业和配套企业实现共同达标。

(二)严格落实责任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完善标准化建设考核机制,凡组织不力、协调不力,未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度,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与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创建标准化进程,科学确定检查和指导频次,做到在检查中服务,在服务中督促,全力加快创建进程。

(四)严格考评考核。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内容之一,将考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个人安全生产工作的表彰和奖励必备条件,同时对安全标准化工作任务没完成年初计划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学习准备宣传阶段(1-5月份)

企业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把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依照相应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与评审机构签订协议,5月底将方案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必要时请咨询服务机构提前介入咨询,为企业创建标准化提供技术服务。安监部门要对所监管的企业加强指导,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创建培训,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协调解决标准化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企业达标升级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第二阶段:企业自评阶段(6-7月份)

冶金工贸等企业都要成立自评小组,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开展自评,确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自评达到标准化等级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将自评报告(一式三份)上报到市安监局。

(三)第三阶段:申请评审阶段(8-12月份)

1.企业向组织部门(安监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①单位简介②厂区平面示意图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④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清单⑤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诊断报告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说明⑦成立自评工作组和任命自评员的文件⑧评审申请书⑨自评报告

第2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质量 对策措施

【分类号】:F426.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虽说经历了新老标准和考核评审办法的交替更新,仍有90%以上的生产企业达到了二级或三级标准化企业的称号,在企业达标的历程中,评审单位也在实践中逐步成长,本人通过近三年安全标准化咨询和考核评审的一些经验,在与国内同行业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实际经验丰富的危化安全专家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人员等的交流和学习过程中,针对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谈谈自已对如何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质量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影响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的原因分析

目前,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纵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和评审质量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笔者通过综合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影响评审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供读者参考。

1、评审机构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

自国务院安委会23号令颁布以来,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和评审的机构越来越多,本文随机抽取南方某市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的3家咨询机构和3家评审机构人员结构,3家咨询单位和3家评审单位合计人数分别为31人、28人,其人员组成如下图示例:

以上数据可知,安全标准化咨询和评审人员结构中可以看出,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没在企业工作过的评价人员相对过多,而评审人员、体系经验者和技术专家相对较少。

分析结论:部分参与评审的人员实践经验不足,对化工工艺和化工设备不了解,不熟悉行业而进行跨行业评审,无企业管理及体系基本常识无法将标准条款与企业实际有效对接,而咨询机构或评审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评审能力的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均是导致评审质量得不到保障的原因。

2、评审单位对评审过程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不一致

数据分析:从数据一可以看出,经过评审单位C评审后企业达标通过率仅84.3%,且平均分值相对较低,评审不易通过;经过评审单位B评审后达标通过率100%,平均分值很高,非常容易通过;评审单位A评审结果位居单位B和单位C之间。为此,评审单位业务量大小排名分别为评审单位B>评审单位A>评审单位C。

分析结论:该省评审管理机制较为规范,但前期咨询程序采取市场竞争机制,为了获得咨询市场,致使评审单位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对标准化内部管理和对标准的认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出现评审结果的不一致,这一现象是导致各评审单位评审质量高低不平的主要因素。

3、评审人员素质各异对标准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条款要求进行评审时,难度较大的被审核要素为“法律法规和标准”、“风险管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该要素必须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抽查验证才能发现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与企业领导的交流,对各级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员工的提问时,需要“上下、左右”之间的相互求证和印证等方法才能发现与标准的偏差。但由于评审人员个人素质不同对标准条款理解各异,部分评审人员只对文字有无进行检查并打分,系统性思考不够,发现的问题层次较低,多为点上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评审质量。

4、通用的评审标准范围过大,适用性有待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是通用评审标准,管理要素涉及的范围过大,对小型危化企业和作坊式危化企业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较差,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合成氨、氯碱、电石、溶解乙炔、涂料、硫酸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但尚不能满足对危险化学品其他行业如使用、经营、储存等行业的评审需要。

本人在近三年参与的评审过程中,接触不同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如社会加油站、农药经营点、医药中间体生产厂家、液化石液气充装或储存站、石油库、甲醛或甲醇生产、农药生产及经营点等行业,在运用通用标准的过程中的确存在较多的不适用性,由于标准涵盖范围太大,再有能力的评审员,仍需要有一个熟悉新行业的一个过程,会出现对通用标准理解不一严重地影响评审质量。

二、对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标准化评审工作是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深入、高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把好评审这一环节至关重要。

1、评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人员

首先评审单位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其次,合理配备与评审有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足够有评审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具有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知识或化工生产实际经验的人员;

第三,加强过程和质控制,对评审人员能力、评审过程、评审报告、问题整改验证确认及归档管理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不定期地组织评审人员的评审技能和危化行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2、规范危化企业的评审程序

评审单位应严格按《危险化学品从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评审程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的程序、步骤和基本内容建议包括以下内容:①初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状况;②评审计划的编制;③评审步骤与实施;④存在问题的沟通与确认;⑤提交存在问题清单;⑥整改建议与整改结果的落实及确认;⑦评审结论与报告的编制、提交;⑧取得标准化证书后,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将报告报送原评审单位接受查验;⑨评审单位对评审达标企业3年内至少抽查一次,并将抽查情况报同级评审组织单位。

第3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强化措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与我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我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使企业加快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巩固发展近年来全镇各行业(领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果。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在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同时,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全面推动我镇所有其他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其他行业(领域)要在2013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黄金喜副镇长任组长,成员为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安监站。

四、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督促企业开展自评定级,并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核定级,及时将企业定级名单上报区安委办。

五、标准与进度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创建标准和评定,按以下要求执行:

1、国家已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严格按其标准执行,并在201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达标。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在2012年6月底前实现达标。

2、国家尚未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原则上按省政府安办新修编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04修编)进行评定。企业在评定标准修编前已评定安全生产级别为A、B级的,应按修编的评定标准补充完善后,可分别对应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评二级和预评三级。

2012年6月底前,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下同)安全生产级别评为A、B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分别达到标准化预评二级、三级以上标准;2012年底前,安全生产级别评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标准;2013年6月底前,其他的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标准。

3、在此期间,国家有出台新的行业标准的,该行业按新标准执行。

4、个体工商户对照《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评级,不参加标准化达标确认。

五、方法步骤

标准化建设按照不同标准、不同条件区别对待,分阶段进行实施。

(一)国家已颁布行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企业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创建活动。

(二)国家尚未颁布行业标准的企业,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创建活动: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年10月至年11月)

各部门要全面部署“标准化建设活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尤其是新颁布的安全标准要及时宣传到企业。要通过举办宣传培训班,深入企业宣传辅导、答疑解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存在的问题、难点,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服务。全面发动企业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1、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2、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上网申报(年11月至2012年6月)

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自查整改,并登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系统”,进行自主评定等级。

1、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A、B级的企事业单位,2012年6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二级、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2、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C级的企事业单位,2012年12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3、其他企事业单位,通过整改提升,2013年6月底前,标准化预评三级以上达标率应达到100%。

第三阶段:复核定级,公告确认(年11月至2013年6月)

各部门接到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自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上交到镇里面,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确认定级,对确定级别的单位名单及时抄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会每月统计汇总一次评级定级情况,并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确定级别的单位名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原则”和“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镇政府要进一步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部门和行业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协调指导各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形成合力,确保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二是把我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主体责任级别与标准化级别的衔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省政府安办已对照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等新政策,对2008年编制的《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进行了修编。新《标准》符合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与国家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要素实现了充分对接,A、B级企业可分别与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对应。按照这一标准评为A、B级的企业,已具备分别认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评二级、预评三级达标企业条件。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考核制度,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列为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六个结合”,即:与深入开展执法行动相结合、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结合、与促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相结合、与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相结合、与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相结合,定期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我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四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国家标准,直接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二)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及要求,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措施和步骤,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三)规范管理,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把信息化技术运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之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技含量。二是实行标准化考评工作分级管理,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的危化、冶金企业、三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由省安监局实施;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的危化、冶金企业、四级、五级的非煤矿山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证书)由市安监局实施。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公告、授牌(证书)按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分级实施。三是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部署、落实,有计划、有重点、分行业(领域)、分阶段组织实施。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信息报送制度和公告制度,及时反映报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和建议,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和达标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行业和企业,要采取约谈、告诫、通报等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度。

第4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完善并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思想认识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陕安委〔2017〕12号),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一岗一清单”的责任清单式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加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均应完成“一岗一清单”制定工作。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实施相应的经济处罚。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落实第一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制度和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等为重点,采取现场询问、随机考试等方式,检查个人岗位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凡不合格者要组织重新培训和考试,直至调整工作岗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要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发挥技术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保证企业技术负责人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建立完善相应的奖惩制度、评价体系和晋升管理体系,保持队伍稳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更替有序。小微企业要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大中型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成员由企业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制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在2020年底前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企业要建立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主线,以杜绝岗位安全责任事故为目标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加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员工绩效、晋级、评先评优等考核评比中的比重,实行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4.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纳入企业年度安全费用计划。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审计等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要严格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要及时更新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强化对高危行业企业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完善三级教育培训计划,按规定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利用中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

6.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制度。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自主创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持续改进和达标晋级。要以“精、严、细、实”为标准,从工艺流程、现场管理、岗位操作、设备运行和人的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规范,制定科学、严谨、细致、精准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岗位双述”等安全示范岗。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标准化自评工作。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安全风险,形成岗位危险源辨识及安全风险点清单,并持续更新完善。在此基础上,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点进行分析评估,建立企业重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清单,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四色图。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绘制完成企业安全风险四色图。未建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的企业不得确定为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不得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和风险管控措施清单,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明确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和管控工作情况,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

(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评估、销号报告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定奖励措施,建立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2020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制定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严格对照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重大隐患落实“一隐患一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施闭环管理,并及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一般隐患要及时发现立即整改。2021年底前,各市(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各企业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陕应急〔2019〕190号),建立并落实内部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各个层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承诺事项,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履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2020年6月底前,中省属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落实;2022年6月底前,中小企业全面推行。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对直接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年度检查要达到100%,对下一级组织签订承诺书的单位抽查不低于10%。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的,隐瞒不报、谎报、迟报事故等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陕西”平台,加强失信联合惩戒。2021年底前,制定出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市(区)、省级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1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

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严格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陕应急〔2019〕300号),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并包含劳务派遣人员。鼓励其他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21年底前各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采取适当方式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对照本方案重点任务,认真梳理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指导督促,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盯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等重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省级各有关部门和中省属企业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总结一批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本实施方案与我省五项攻坚行动和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区)、省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成立工作专班,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要督促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保障。要建立工作调度、会商研判、工作报告、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各市(区)和企业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鼓励;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三年行动期间,全省每年开展1次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执法行动。各市(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市(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第5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把药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遵循“立足实际、实事求是、标准量化、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各相关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

(二)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评,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及相关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整治重点、安全保障、宣传信息与责任体系建设等方面检查评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检查评估标准详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附件1,其中评估内容中的第3项产业结构调整、第6项药品生产监管和第9项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工作因不属于我区药品监管事权范围,检查评估时不需进行评估)。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以药品(尤其是基本药物)抽验、监督抽验和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重点评估辖区内基本药物、特殊药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产品的质量状况。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主要包括对国药准字公信力的评价、对打击假药的看法、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药品广告的意见、对安全用药知识的掌握。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的执行情况,药库药房规范管理执行情况,经营使用药品(基本药物)和高风险产品企业风险控制情况,电子监管码实施情况,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资料的真实性,诚信建设,规范医院制剂使用和临床用药管理等。(附件2)

五、检查评估方式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逐级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各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以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3、现场检查。随机选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召开座谈会。召开涉药单位、行业协会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5、问卷调查。对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员工、药监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办法: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分项加权汇总,共分以下四个部分:

1.综合评估。主要评估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附表规定的内容,不需评估的内容作为合理缺项,不扣分)。分值100分。

2.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质量状况评估。以抽验结果和药品质量分析报告为依据,自我评价质量状况。分值100分。

3.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依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采取具体工作量化评分的方法,由区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参照各企业自查自评报告、按照评分标准内容检查评分,并随机抽查核实。各项评分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自查自评情况表》中,企业不涉及的项目可做为合理缺项,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项分值要计入总分中。

以上4项评分加权汇总后,得出总评分,满分100分,并根据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绩和明显不足,在总评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减分,分值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94-85分为良好,84-80分为合格。

六、工作安排

(一)年8月5日前,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制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

(二)年8月7日前,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

(三)年8月8日前,组织开展辖区内的检查评估工作,并形成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提交区政府。

第6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输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华中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公司决定开展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特制订《济源供电公司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的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2003年颁发的《输电网安全性评价》(国家电网生〔2003〕404号)。

二、评价实施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此次评价包括迎接华中电网公司对河南输电网进行安全性评价,整个评价过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评价前的准备阶段(2006年12月20日—2006年12月31日)

(1)成立公司评价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宣传、发动、部署评价工作任务;协调各部门、各小组间的关系;审定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自评价报告。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编制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自评报告。

主任:xxx

成员:xxxxxxxxx

(2)成立专业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按照评价标准逐项查评输电网符合评价标准的情况;对查评出不满足要求的项目,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①电网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②调度组

组长:xxx

调度组下设3个专业组。

调度运行及运行方式组:xxxxxxxxx

通信组:xxxxxxxxx

调度自动化组:xxxxxxxxx

③电气一次设备与继电保(本文源于文秘城:)护组,

组长:xxx

电气一次设备与继电保护组下设2个专业组:

电气一次设备组:xxxxxxxxxxxx

继电保护组:xxxxxxxxxxxx

(二)根据标准对照自查评分表逐项查评、评分(2007年1月—2007年3月)

(1)各相关部门根据查评标准,进行查评、评分,并对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建议。各专业工作组的报告编写由各专业工作组组长安排。

(2)各专业组于3月10日前将查评结果(电网现状、存在问题、建议等写出书面意见)报评价工作办公室。评价工作办公室于3月20日前济源供电公司输电网安全性评价自评报告报省电力公司。

第7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2012年3月4-9日,我们赴西班牙参加了欧洲化学品管控会议(ChemCon Europe)。本次大会共分为16个技术主题,57个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中国化学品安全管理、欧盟化学品风险评估、《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法规)的进展、化学品安全管理立法和《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执行情况等。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巴斯夫公司(BASF)、埃森哲(accenture)等政府、企业和咨询机构的近40位专业人士做了专题报告。本次会议围绕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化学品管理新法规、化学品测试和评估、安全管理等议题,多视角、全方位地进行了探讨。本次会议同时还举行了由18家公司参加的展览会,展示了各公司在化学品安全管理、化学品危险性测试、分类与标签等方面的成果及服务。本次会议共有来自超过25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位化学品管理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会。

欧洲化学品管控会议是以化学品安全管理、安全法规为核心议题的全球会议交流平台,自1996年第一次举办以来,每年召开一次大会,从全球性的视角探讨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欧盟化学品风险评估

根据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要求,政府主管当局对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为10t或10t以上的物质,注册者需向其提交“化学品安全报告”(CSR),“化学品安全报告”是报告化学品安全评估的文件。因此,注册者必须首先进行化学品安全评估。

来自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的Andreas Ahrens讲解了基于风险的化学品安全评估,介绍了化学品安全评估的目的、风险评估的流程、暴露场景的例子等,以及由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开发的暴露评估工具软件(Chesar)。Andreas Ahrens重点介绍了包括危害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在内的化学品安全评估程序。危害评估,即对化学品固有特性的评估,主要包括人类健康危险评估、物理化学危险评估、环境危险评估、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PBT)和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评估。危害评估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尽可能地确定暴露水平的安全阈值,即对于健康危害通常为衍生无效水平(DNELs),对于环境危险为预计无效浓度(PNECs)。如果物质或混合物在本步骤中不符合分为危险物质或混合物、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毒性物质或者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的标准,则不需再进行下一步的安全评估。暴露评估包括定性和定量地确定人类或环境对其暴露的物质的剂量或浓度。暴露评估包括暴露场景的生成和暴露估算两个步骤。风险表征是化学品安全评估的最后步骤,主要描述化学品的生产、进口和使用中的风险是否被有效控制。风险表征也包括由物质物理化学特性引发的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评估,以及与风险评估有关的不确定因素的定性定量估算。“化学品安全报告”中风险表征的结果应显示无风险。在欧盟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对于危险物质、特别是高关注物质的风险评估,是确保该化学品在生产、销售、使用等整个生命周期中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帮助企业自动完成化学品安全评估和准备“化学品安全报告”,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开发了一个工具软件Chesar。在暴露场景制作过程中,可以使用Chesar来组织所需的信息。2011年8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了Chesar1.2。新版的Chesar1.2能为用户建立与下游使用者交流的暴露场景,进而可作为扩展安全技术说明书(eSDS)的附件。此外,一旦危险评估和暴露评估确定,它还能为注册者创建完整的化学品安全报告。

荷兰Royal Haskoning公司的Leovander Biessen介绍了化学品安全评估的目的,即确定危害、示范如何安全使用化学品、为化学品下游用户使用化学品提供信息。

第8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1规范体系对山东上市公司内控的影响

1.1对目标定位的影响基本规范对内控目标进行了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目标定位过低的问题.通过对山东省上市公司的分析,我们发现这种目标的转变也在企业中循序推进,正在向着更高的层次发展.从表2可以看出,自规范体系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公司根据规定,提高内控的目标定位,将内控融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2012年和2013年,企业披露的内控目标迅速提升,尤其是到2013年,多数公司的目标设定已经与基本规范相一致.但由于规范并没有对企业的内控目标的设定作出强制性要求,而且规范体系的实施范围也尚未扩展到中小版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尚有部分公司不能对内控明确定位,限制了其作用的发挥.

1.2对内控建设的影响

1.2.1内部环境良好的内部环境是企业进行有效内控建设的基础.基本规范对企业的治理结构、文化建设、员工素质的培养等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从年报等信息看,2010年,山东上市公司都已按照要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控组织结构,“三会一层”分工有别,只有少数公司在2010年因内部治理结构运作不规范而被责令整改.近几年各公司也在不断加强内部环境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审计委员会对内控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从表3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基本都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在2010年年报和内控自我评价报告中仅有两家公司明确披露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另有两家公司未披露其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情况.2013年全部的山东上市公司均已明确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对内控工作进行部署和监控.

1.2.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结果会被运用到控制活动中,直接影响企业的控制措施.基本规范要求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内外部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根据内控评价报告,山东省很多上市公司都规定了关键部门要落实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组织风险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多数公司认为自身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2010到2012年,披露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公司数量和所占比例不断提高,披露的详细程度也有所增强,并开始对企业风险评估方法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2013年,内控评价报告的内容发生变化,对内控要素的披露减少,对风险评估情况进行单独披露的公司数也相应减少,但有更多的公司在整体情况中对评估出的主要风险进行了说明.从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正不断增强,对风险评估的披露工作也在持续完善.但同时也应看到,由于评价指引在内控建设的具体内容方面仅要求披露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并没有对风险评估等具体要素的披露作出详细的要求,因此很多公司还存在对之认识不足,披露不详的问题.

1.2.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内控的核心,基本规范要求企业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并明确了控制措施的一般内容.多数公司在报告信息中详细介绍了其各环节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由于企业业务活动和面临环境的不同,各公司的内控活动差异较大,统计效果不明显,对该部分内容没有找到较好的统计原则来进行统计.但从报告信息可以看出山东省上市公司这几年都加强了内控活动,针对主要风险点采取了控制活动,在财务、产销、投筹资等方面完善制度,加强控制和管理.

1.2.4信息与沟通信息的沟通与共享对企业十分重要,基本规范要求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信息的共享,确保信息及时沟通.山东多数上市公司采用了计算机信息技术,提高信息共享的效率,并制定电子信息系统控制制度,加大会计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确保信息安全.表5表示在内控评价报告中明确披露电子信息系统建立和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情况的山东上市公司.数据表明,2010~2012年,将电子信息系统安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控制程序进行披露的公司数不断增多,说明随着应用指引—信息系统的出台,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受到更多的重视.同风险评估的披露情况一样,随着公司披露的内控评价报告内容的变化,2013年对信息系统建立和安全控制情况进行具体披露的公司数也有所减少,但大部分公司在整体情况中明确表示将信息系统纳入重点评价的业务范围.

1.2.5内部监督设立独立的内控监督部门并充分发挥其职责,是内控制度实施的可靠保证.规范体系规定企业要制定内控监督制度,对内控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评价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制定本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并进行披露,从表中可以看出,2010~2012年很少有公司在评价报告中披露缺陷认定标准,随着2012年内控规范体系在主板上市公司中的全面实施,制定并披露本企业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公司数迅速增多,2013年内控缺陷认定标准成为评价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绝大多数公司在报告中对本企业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除了内控审计部门的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等部门也对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但缺乏实质性建议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改善,这与我国规范中对一些监督制度主要强调其存在性,却忽略了实质效果有一定关系.

1.3对内控评价情况披露的影响

1.3.1内部评价评价指引要求企业根据其内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内控评价办法并进行披露.2010到2013年,大多数山东省上市公司都对企业的内控情况进行了评价,并以各种形式披露了评价报告和内控存在的缺陷.报告方式逐渐从以前的在年度报告中显示变为披露单独的内控评价报告,使信息披露更加详尽.从图1可以看出,在数量上,山东省单独披露自评报告的上市公司数在不断增多,从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看,每年都有明显的增长.这与内控规范体系在我国实施的时间吻合,是受到了国家政策的影响.

1.3.2外部评价2012年8月,财政部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分批在披露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这意味着上市公司除了要对内控进行自我评价外还需要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外部评价并出具报告。72010~2013山东上市公司披露的外部内控评价报告,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占当年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上都在逐步提升,说明政策的导向给企业的内控活动带来很大的推动作用,企业内控的外部评价不断完善.外部评价报告的形式和规范程度也在发生变化.2010年和2011年以在年报的审计过程中出具的内控鉴证报告为主,仅供当年年报披露所用.2012~2013年正式的内控审计报告迅速增多,成为主体.审计报告不仅形式更加规范,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也要高于普通的鉴证报告.这说明规范体系的实施也促进了山东上市公司内控外部审计报告的规范性建设.

2对策与建议

随着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企业对内控标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山东上市公司在实施内控规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对我国内控规范和企业内控的建设提出一些建议.(1)注重内控的效率与实质性效果在山东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只注重表面制度的建立,达不到实质控制的现象.从规范要求和企业的实例中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内控体系在一些方面仅强调了制度的建立和存在性,却忽略了对这些制度实质性效果的要求,也在无形中降低了内控建设的工作效率.因此,我国必须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加注重规范的实用性和灵活性,更好地引导企业的内控建设.(2)加强对内控信息披露的要求与监控我国虽然制定了企业内控的评价指引,但其中对内控信息披露的程序与内容的要求较为笼统,尤其是没有对内控要素的建设情况作出具体披露要求,仅要求披露内控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从山东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各企业对内控建设情况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自我评价报告中对内控要素的披露信息较少,不能充分显示其内控工作的建设情况.这就要求我国应进一步完善内控信息披露程序,加强对内控建设情况披露的要求与监督.(3)提高规范体系的执行力度,继续扩展规范的实施范围从山东上市公司对规范体系的执行情况来看,由于其实施的历程较短,且强制实施的范围有限,尚有很多上市公司对其中的一些要求认识不足,没能及时调整企业的内控目标,完善内控建设,甚至还有一些企业没有及时公开披露其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因此,在实施规范体系的过程中,我国还需要继续加大规范体系的执行力度,扩展规范的实施范围.(4)加强企业文化和制度建设,减少舞弊空间从山东上市公司的内控报告情况看,企业较少披露反欺诈和舞弊的相关内容.我国企业的内控建设中对反欺诈相关内容重视程度较低,规范应加强对反欺诈内容的强调,使得企业更加关注舞弊风险.企业也应一方面从文化建设着手,以遵从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为原则,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另一方面,增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制度上预防舞弊.

3结束语

第9篇:年度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范文

关键词:等级保护;测评;信息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6-8228(2011)12-60-02

0 引言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作为国家信息安全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国策,已经在全国实行多年,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都深刻认识到等级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我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中,等级保护分五个工作环节――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和监督检查。其中,等级测评是等级测评机构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受有关单位委托,按照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非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检测评估活动,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

随着等级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等级测评机构的体系建设也在不断深入,全国等级测评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测评机构的品质和能力、测评人员的水平和素质、测评竞争环境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将不断出现。因此,加强对等级测评机构的合理、有效监管,对提升测评行业质量,保证测评数据公正、客观,以及保障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至关重要。

1 国家层面对测评机构的监管模式

测评工作作为等级保护制度中最重要工作环节,具有明显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恃点,其政策导向性强。因此,仅有相关测评技术标准是不够的,测评机构的体系化、规范化管理也是关键。

2009年7月公安部开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其目的是探索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管理的模式和经验,保证全国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在浙江、重庆、河南、广东等省市展开。其主要内容是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完成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检验并完善等级测评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二是检验并完善等级测评机构建设的主要内容;三是检验并完善等级测评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四是检验并完善等级测评工作规范性要求的主要内容;五是检验并完善测评机构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等。从试点工作情况分析,国家对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监管模式采用的是能力评估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模式。

从工作程序上分为四个步骤:

(1)各测评机构向设区的市级以上所在地公安网安部门申请,公安网安部门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管理规范(试行)》对测评机构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给上一级公安网安部门报批,并予以受理。

(2)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统一将各地上报的测评机构信息转发给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由评估中心按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机构能力要求(试行)》对各测评机构进行能力评估。能力评估通过后,由评估中心将能力评估材料递交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审核批准。

(3)各省公安网安部门收到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对测评机构审核的意见及相关证书,下发给各地网安部门。

(4)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在网站上公布测评机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能力评估的内容和要求上,分为组织管理能力、测评实施能力、设施和设备安全与保障能力、质量管理能力、规范性保证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等七个方面和基本要求、约束性要求等两个部分。

2 浙江省等级测评机构现有监管模式

浙江省信息等级保护工作一直处于国内前列,2006年就颁布了《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23号令),并在同年开展了全国等级保护试点项目。通过多年积累的经验,2007年浙江省开始在测评机构管理、测评工作模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监管模式。

(1)以社会协会管理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管理模式

浙江省结合实际,政府层面出台了《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省内从事等级测评工作的单位性质、条件和义务等要素。社会协会层面出台了《浙江省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资信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实现测评机构资信等级一、二级管理,形成测评机构管理行业规范,变政府由市场参与主体向市场监管主体转变,由管理审批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由直接行政干预向间接宏观调控转变。

(2)建立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监管体系

严格测评机构行业自律管理,测评机构间签署《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强化机构自律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测评机构行为和工作秩序。

(3)建立机构统一管理标准,专控审查机构自身及人员能力建设

全省测评机构必须按照“审核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标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测评工具标准统一、报告样式标准统一”的五统一规范开展测评工作,并由政府组织机构年审,设立准入准出机制。测评机构的能力审查对测评过程中技术人员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和程序标准性,对机构业务范围、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要求等给予明确规定,规范申请、审核、查验和推荐流程,组建由公安、保密、密码管理、信息办和安全等部门专家组成的专门审查小组对机构背景、管理水平、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量化评价,作为推荐依据。同时,严格规范测评机构工作程序,加强对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督导,要求健全人员管理、项目管理、文档管理、设备管理、保密制度等各项制度,要求制定《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测评过程记录表单》等测评实施过程文档,完善测评实施规程。

全省机构都已被要求必须获得CMA中国计量认证,并被引导和鼓励去获得CNAS实验室认证、ISO27001认证等。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获得初级以上“测评师”技术证书,测评工作中持证上岗。对测评从业人员要进行录用考核、备案和背景审查等工作。

3 现有监管模式的不足

在现行的测评机构监管模式中,我们侧重于对测评机构应具备条件(包括审核是否在境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多少、法人资格、公司已有的资质、测评人员已获得的技术认证等)的监管;仅关注机构是否已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制度,而对这些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测评活动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有效性问题缺乏必要的考量。

4 对测评机构进行有效性监管方法的探讨

(1)对测评机构的测评大纲实行报备审核

测评大纲应是等级测评机构的整体测评策略性文件,能综合反映不同测评机构从事等级测评活动的经验、知识、测评方法和测评程序。基于对被测评单位的利益保护以及对测评机构的监管要求,测评大纲应具有法律效力,须报公安机关审核备案后使用。测评机构只有按照测评大纲中明确的指标严格检测、测评,其测评结果才能真实地反映被测单位计算机信息

系统的安全状况,为安全整改建设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指南。

(2)对等级测评活动的各周期程序实行监督指导

等级测评流程分为四个阶段:测评准备、方案编制、现场测评及报告编制,政府部门的督导工作须贯穿其中。如,在测评准备阶段,为了避免测评小组成员和委托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测评结果的公平、客观、真实,测评机构在确定测评小组成员名单后让测评委托人确认签字,确认书要留档备查,未经确认开展的项目测评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方案编制中,必须明确测评对象、范围、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具体的测评检查表,记录文件要测评双方签字确认,方案和测评过程文档应留档备查。现场测评中,测评小组必须使用可信、安全等级测评工具采集数据,测评工具要向公安机关报备,现场测评要按照检测程序全面检测关键测评项,依据测评标准客观、公正、准确评价,政府主管部门应随机驻点督查现场测评过程实施情况。测评报告反映的是被测评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现状,应具有法律效力,报告要使用标准模板,起草过程中测评机构和测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保守被测评单位秘密、保障被测单位利益,政府部门有必要明确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来规范其职业道德。测评机构的测评结果直接对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建设、整改和运营成本,以及对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成本产生影响,也就是说,测评报告对国家和社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测评机构要对自身的测评行为负责,政府主管部门将对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民事、行政或刑事处罚。

(3)对测评人员实行从录用到离职的全程监督

等级测评涉及用户单位的核心业务系统,是一项高技术的专业安全服务,需要具有一定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评人员来支撑。管理应进一步加大对测评人员的政治背景、从业背景、专业背景、技术素养的审查力度,建立完备测评人员档案库,考量测评机构测评人员稳定性,重点加大对离职测评人员的管控,明确保密条约,关注人员离职去向。

(4)制定测评机构优劣考量机制,促进诚信服务的企业文化

等级测评的执行主体是测评机构,测评机构的企业文化是否具有凝聚性,企业价值观是否诚信,内部管理模式是否健康,关乎其市场竞争力,更关乎测评机构能否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检测评估服务。因此,要求测评企业必须有一定的政治觉悟,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不能唯利是图。政府部门要定期开展管理评审,制定考量测评机构优劣评判标准,完善被测评单位满意度反馈机制,建立机构诚信状况、信用状况、评级结果等信息公开机制,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通过评星评级、市场退出和奖惩机制的建立,鼓励诚信机构,惩戒不诚信机构,增加机构不规范测评行为的风险成本。

(5)规范价格体系,推动测评机构良性发展

等级测评是近两年才兴起的行业,政府要引导建立良好的测评市场价格体系,借鉴其他行业自律的经验手段,避免恶性价格竞争,要保障等级测评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以使得测评机构能朝更专业、更具实力方向发展,充分调动测评机构提升品牌建设、服务工作效率、专业能力、测评人员素质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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