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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文化交融精选(九篇)

多民族文化交融

第1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对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理解,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表述全球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时,民族融合是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民族特征与民族差别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二是把民族融合作为一种普遍的历史现象来看待,它是指历史上两个以上的民族,由于互相接近、互相影响,最终形成为一个民族的现象。我们在讲述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时,通常是在后一个层面上来使用民族融合这个概念的。因为,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

从我国以及世界上的民族关系来看,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存在着两种情况或方式。一种是采取政治强制手段把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一种是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经过自然的过程合于另一个民族。为了比较妥当和科学地表示这两种客观存在的情况或方式,人们又习惯地把通过政治强制使一个民族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同化;把通过经济、文化的作用使一个民族自然地合于另一个民族的情况称为融合。在中国多民族的关系史上,既有强制同化,又有自然融合,相互之间分分合合,聚聚散散,错综而又复杂。

民族的自然融合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是一个互相渗透的过程,在我国历史大量存在,且有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经济文化的强烈影响下,逐渐融合于先进民族。如我国匈奴族从后汉至南北朝的汉化,鲜卑族在南北朝时期的汉化,契丹、女真在辽、金、元时的汉化。一是先进民族的部分成员,因陷于落后民族的大海而融合于落后民族。如夏时的淳维,秦汉时的赵佗,南北朝时的桓诞,北齐时的高欢。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前提和具体实现方式主要有:(1)民族迁徙,杂居相处。(2)经济文化的友好交流。(3)联合斗争,即在反抗各族统治者的剥削压迫的斗争中,各族人民加强联系和友谊。(4)某些少数民族统治者进行的改革也起到了加速民族融合的作用。(5)民族之间的战争在客观上也有助于民族融合。

二、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源与流

几千年来,在中国古代文明滋生的这块东方沃土上,先后生息和居住过许多民族,一些民族消失了,另一些民族又勃然而兴起。伴随着中国历史上各民族的多元起源与发展,以及统一、分裂、再统一的反复交替,古代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相互借鉴,促成了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进步。

然而,从严格的科学意义上而言,我国现代的以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所有民族,其血统都不是纯而又纯的,都曾经经历过不同类型的融合与同化。各民族共祖同源和多源多流的亲密关系,在历史上曾起过维系民族团结的纽带作用。如今,我们所讲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基于长期交流与融合而形成的具有丰富内涵的联合共同体。

(一)汉民族的多源多流

历史悠久的汉民族,自古及今瓜瓞绵绵,枝繁叶茂,为融合众多民族漫漫演变而成。它的前身是华夏族,而华夏族又由夏、商、周三族融合而形成的。再往前推,夏、商、周也都大多出自蛮夷戎狄等少数民族。到了秦代,国家的统一,消除了华夏族各支系间彼此隔离的状态,形成了华夏族共同的地域、语言、文化和经济生活,加强了华夏族与内迁的蛮夷戎狄的融合。所以,汉代学者把秦治下的华夏族人称为“秦人”。

“汉民族”共同体形成于西汉,名称见于东汉。在汉民族发展壮大和与其他民族的融合过程中,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汉族共同体的壮大,主要是通过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政权推行“汉化”政策实现的。南方少数民族的汉化则大多与汉族统治阶级的征讨、掳掠、招抚相关联。隋唐一统,突厥、铁勒、契丹、党项、吐谷浑等族纷纷内属,与汉族杂居,部分族众融于汉族中。宋江金时,汉族分布区域被各民族政权所分割,部分汉族居于契丹、女真、党项等族建立的辽、西夏和金国之中。这些民族政权,为了统治征服的汉人,也常效仿中原汉制,宣讲儒、道、释等思想。其结果,部分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渤海人走上了汉化的道路。元和清,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部分融于汉族。

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汉民族由于具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稳定的共同地域,强大的国家政权和发达的社会制度,先进的经济和博大的文化,一直是各民族向往和凝聚的核心。同时,汉民族又像—座民族融合的大熔炉,以它那种特有的包容性接受、融合其他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文化,并不断向四周辐射,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二)少数民族的多源多流

今天我国的55个少数民族,是长期民族融合的结果。与汉族一样,各个少数民族在形成和发展中,也是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

在东北地区,历史上出现过东胡族系、肃慎族系等几大族系。各族系先后出现的民族,东胡族系有乌桓、鲜卑、室韦、契丹、库莫奚等;肃慎族系有挹娄、忽吉、靺鞨、女真、满族等。这些族称,并不是简单的名称更迭,它反映的是各族体之间的离散、聚合与融合的过程。

在西北地区,吐谷浑和党项羌的融合最为典型。吐谷浑源于辽东的慕容鲜卑,西迁后兼并各族,建立了一个广土众民的民族政权。经过二三百年的民族融合,其统治下的鲜卑、氏、羌、匈奴、高车、突厥、西域胡人和汉人,逐渐聚合成一个新的族体——吐谷浑族。继吐谷浑解体后,西北又形成以党项诸部为核心,聚合吐蕃各部,包括汉、回鹘等族在内的民族融合,其结果又形成新的族体——党项羌。

在南方地区,百越族群支系繁多,历史上有句吴、于越、东瓯、闽越、南越、西瓯、骆越、滇越等。这些民族的先民,早在商周时期就和中原地区有密切往来。秦汉以后,一部分逐渐与汉族融合,一部分经过长期分化、聚合和演变,与今日壮侗语族的壮、傣、侗、布依、水、毛南、黎等民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边疆地区各族体的源流如此,某一具体民族的聚合过程也大致是这样的。如形成于元代的回族,其来源是在13世纪初叶,由于蒙古人的西征被迁发或自愿东迁的信仰伊斯兰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中亚和西亚各族人民,以及部分回鹘人。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又不断融合进汉、维吾尔、蒙古等族,尤其是融入汉族的血统最多。

这种汉族与汉族之间、少数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多源多流、源流交错的复杂关系,构成了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一种源远流长的血缘相亲,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断发展着相互间的同化和融合的民族关系格局。

三、中国古代民族融合的四个重要时期及其特点

(一)华夏—汉民族的形成与先秦时期的民族融合

中华民族的孕育时代,也就是历史上第一次民族大迁徙、大融合的时代。据传说和考古发掘,炎黄时代至尧、舜、禹时期,黄河中游的炎、黄两大部落,不断地碰撞融合,结成联盟向东推进,战胜了以泰山为中心的太昊、少昊集团,建立起号令黄河流域各部落的大联盟,并击败江汉流域的苗蛮集团,成为可追溯的中国早期民族融合的核心。所以,我们说,黄河中下游是华夏文明的摇篮和发祥地,是华夏族肇兴的腹地。

华夏族是汉民族的前身。“华夏”一词常被用以区别中原地区的民族与其周边的民族(即蛮夷戎狄),然而,华夏族实际上也并非全为中原之旅。它融夏、商、周三族初具雏形之后,就像滔滔东注的长江,涵化万水,汇合百川,最后形成一个庞大的民族集团。大体在周代,在这个族体中,既有涵盖了共同尊奉黄帝为始祖的夏、商、周三族的“华人”,又有华夏化了的戎人、氏人和夷人。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民族融合进一步发展。当时,中原地区“华夷”逐渐走向一体,内迁异族已被华夏吸收、融合。中原四周,齐、鲁吞并诸夷,秦霸西戎,楚征服统一诸蛮,边疆地区民族融合、兼并的速度也在加快。而华夏诸侯经过激烈的兼并、分化、吸收、统一,到战国时期只剩下齐、燕、韩、赵、魏等几个大国和在它们夹缝中的几个小国了。即使是原来被称为“蛮夷”的秦、楚已同被称为“诸夏”或“中国”,与周边各族出现了进一步融合的趋势。地区性的局部统一,为华夏一统奠定了基础,也为以华夏族为核心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民族大融合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舞台。

总之,这一时期,中原大地及其周边各族,不断地凝聚、兼并、扩张,融合成一个新的民族——华夏族。华夏族自诞生之日起,又以迁徙、聚合、民族战争等诸多方式,频频与周边各民族碰撞、交流,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融入众多非华夏族的氏族和部落。这样,以华夏族为核心,在中国的腹心地区进行的民族融合,是为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重要特点。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融合

自东汉末年,由于政治的日益腐败,统一的多民族大帝国分崩离析。之后,历三国和西晋的短暂统一,又出现了东晋十六国并立和南北朝对峙的局面。在这政权分裂、战乱频仍的三百多年中,中国社会处于一个巨大动荡的旋涡之中。与此同时,由于民族大迁徙和民族大杂居,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二次空前的民族大融合。

这一时期,与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有着密切联系的各族,他们出现在中原政治舞台上以后,骤然间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过程,纷纷离散聚合。建立过政权的许多民族都纷纷与汉族融合。不论南方还是北方,民族之间双向或多向的迁徙、对流,是这一时期民族融合的特点。即一部分汉族往周边去,周边的少数民族往内地来。

在北方,史称“五胡”的匈奴、鲜卑、羯、氏、羌等塞外民族纷至沓来,在黄河流域建立了许多政权。这些民族政权,一般不管哪个民族居统治地位,大都与汉族世族阶级相联合;同时,在政权的组合上又往往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北方民族徙居中原,纷纷建立政权,一个最为直接的后果是:在中原地区形成了胡汉杂居的局面,为各民族的融合提供了先决条件。这些民族在与汉族的长期杂居相处与通婚中,互相依存、互相吸收,建立了千丝万缕的联系。渐渐地,他们与汉族在经济、文化、语言、服饰、姓氏、习俗乃至上的差异逐渐缩小,与汉族逐渐融为一体。如至北魏后期,匈奴、羯、氏、羌等少数民族已不见于史乘,柔然、吐谷浑、敕勒等也与汉族逐渐融合。到隋朝统一黄河流域,从北方迁入中原的少数民族差不多都被汉族融合了,连鲜卑族也最终完成了汉化。当然,在这一时期的民族融合大背景下,必须要提的重要事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建立北魏政权后,为了巩固统治,发展经济,增强国力,他顺应民族融合的发展趋势,模仿汉政权建立了封建政治制度,实行了三长制、均田制,改胡姓为汉姓,改胡服为汉服,提倡胡汉联姻。其中均田制的推行,使北方经济逐渐恢复和发展,有利于少数民族由游牧生活向农耕生活的转化,对民族融合产生了有力的促进作用。迁都洛阳,更可以直接地接受汉族先进文化,这大大加速了胡汉民族融合。

在南方,自秦汉以来,就有不少华夏或汉族大批进入蛮族区、西南夷及岭南地区。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汉族为了逃避战乱和苛重的税役,或迁往河西陇右,或随晋室南迁而偏居江左,甚至在传统的蛮、俚、僚、爨等族聚居区,也能看到他们的踪迹。与此同时,豫州蛮、荆、雍州蛮向北推移,爨人被征调内地,成为南朝的编户齐民。通过这种双向的、对流式的迁徙杂居,以及不间断的武力征伐、联姻结盟和左郡左县的设置等多种渠道,南方地区汉族的夷化和夷族的汉化现象也日渐普遍。

(三)辽宋夏金元时期

自五代十国以后,历史又进入一个大分裂、大混乱之后的大统一的辽宋夏金元时期。这一时期民族融合有两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民族融合先在各民族政权统治区域内进行,亦即主要在边疆进行。二是在北宋——辽——西夏、南宋——金——西夏对峙、纷争、冲突与逐步走向统一的过程中,由于民族大迁徙而再次改变民族分别格局,从而促进了一次新的民族大融合,为元的空前统一奠定了基础。

在宋的北部,辽夏金北族王朝的建立,促进了这一地区的民族融合。

建立辽的契丹源于鲜卑。它是在东灭渤海,频繁征伐回鹘、新罗、吐蕃、党项、室韦、沙陀、乌古等民族和不断向南扩张而逐渐发展起来的。随着向南发展,辽治下的汉人日益增多,在与中原的冲突和交融之中,缩小了差距,民族融合的最后结果是形成了以汉文化为核心又带有契丹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辽文化。

西夏为党项族所建,而党项族又是以党项羌为主体,吸收氐、羌、吐蕃以及西北地区其他民族成分而形成的重要民族,其发展曾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民族融合过程。西夏建国后,势力迅速扩大,相继与北宋、辽、金、南宋形成鼎立局面,盛时辖今宁夏、陕北、甘肃西部和内蒙古的一部分,为我国西北部的开发、统一与西北民族融合作出了贡献。

源于黑水靺鞨,崛起于东北的女真,灭辽亡宋建立了金。金灭辽,承继了辽文化,直接与汉文化相碰撞。尤其是在南下的过程中,金把大批俘获的汉人迁往东北,又把大批的女真人迁出故地,散居契丹、汉人地区。这种民族间的迁徙、杂处,促进了民族融合与文化交流。

在宋的南部,吐蕃统治下的青藏高原诸部族,大理国统治下的乌蛮、白蛮等民族,南僚蛮诸族,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彼此间的融合以及与宋的交融。

这一时期,各大政治实体之间,在冲突与纷争的同时,还通过遣使、朝贡、互市、联姻等方式进行频繁交往,进行更为广泛的经济文化交流。其结果不仅有大量的少数民族融于汉族,还有不少的汉族融合于少数民族。具体如契丹人在南宋时大批进入中原,至元代中叶已被元朝政府视同于汉人。陶宗仪在《南村辍耕录》中所列汉人8种就有契丹人,元代后期“契丹”之名便逐渐消失了。女真人的内迁从金太宗至金末,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金宣宗因受蒙古人的压迫迁都汴京,内迁的女真人更多,约占女真人总数的一半。他们与汉人错杂而居,互为婚姻,改用汉姓,提倡儒学,女真人的民族特色已逐渐丧失。元代统治者将女真人、汉人、契丹人同列为第三等级,政治待遇相同,这在客观上消除了女真人与汉人的民族畛域,促使女真人更加汉化。迨至元末,中原地区的女真人已完全融入汉族中了。

(四)清代民族融合

清代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巩固的一个重要时期。较之前代,这时的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波澜壮阔,高潮迭起,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首先,实现了满族与汉族和其他民族之间大融合。早在清军入关,满汉之间已经有了接触。清军入关后,随之满族大批迁入关内,客观上打破了满汉之间的地域界线,形成了交错杂居的局面。同时,为了巩固统治,满清统治者还主动寻求与汉族地主阶级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的联合。这样,在多民族长期的杂居相处中,满族因融入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分而日渐壮大。同时,也有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融入其他民族。这种血缘的交流,既有利于满汉之间的融合,又密切了各兄弟民族间的关系。

其次,边疆地区各民族的融合较前代有所加强。清初,今天我国境内的55个少数民族已基本上形成,他们主要分别在边疆地区,呈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状态。清朝定鼎北京后,先后平定了准噶尔部的分裂活动和回部大小和卓的叛乱,册封了宗教首领和派驻藏大臣,加强对边疆地区的控制与管理。这在客观上,既加强了边疆与内地的联系,又有利于边疆各民族间的融合。如清代在对北部边疆的经营与管理中,先是把散布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族迁入东北腹地。接着,又经过多年的征战,控制了蒙古高原及迤西地区,推行“盟旗制度”,以统治归附的蒙古各部。同时,内地汉族人民因战乱、灾荒、饥馑等诸多原因,亦大量流入北部边疆,与他族杂居。这种不同民族成分之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在北方广阔的地区,掀起了以汉、满、蒙古的融合为核心,维吾尔、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也纷纷卷入的民族融合高潮。

第三,各族人民在共同的反清统治和抗击列强入侵中,增强了彼此间的凝聚、交往和融合。满族贵族在入关之初,曾推行过圈地、投充、剃发等一系列扰民政策,在南下剪除南明政权、平定“三藩”战争中,八旗军也曾扰害汉民。这些政策,曾一度激起阶级对立和各族反抗,客观上使各民族人民在共同反抗清统治中加强了联系。清后期,统治日益腐朽,列强纷纷染指中国,狼烟四起,边患频仍,民族危机加深。在内忧外患交相逼迫的情况下,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觉醒与联合,加强了各民族的凝聚与融合。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问题。民族融合是中国历史上的进步现象,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都有重要的作用。而民族同化有别于民族融合,它不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而是强迫性的、灌注式的。这种现象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具体情况大致如下:(1)掳掠其他民族为奴隶和农奴,同化于本民族。(2)通过征服采取强制办法进行同化。(3)因改朝换代,为避免残酷的民族压迫而改变民族成分。(4)以政治暴力强迫迁徙而同化。我们对于民族同化所使用的政治强制手段是不赞成的,有些结果也是应该反对的,但它却是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我们在理解历史上复杂多变的民族关系时,不能把融合与同化等同看待,要看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也不能把二者绝对地割裂开来,要辩证地看待。因为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各个层次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况。

统一与分裂问题。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历史,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分裂到统一,再分裂再统一的过程。国家统一是主要趋势:从时间上看,合长于分;从空间上看,合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程度上看,合的稳定性越来越大。即使是在几次民族大分裂时期,从表面上来看,社会局面是“分”了,但从社会内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来看,则渐渐地“合”了。而在诸多使统一能够成为主要趋势的原因中,民族融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因为,正是由于历史上不间断的民族融合,使得各民族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历史文化认同不断扩大和演化,才有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四、影响和促成民族融合的相关因素及民族融合的途径

(一)互补互惠的族际经济联系与民族融合

经济关系是民族间的基本关系和必然联系,所以,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是要受经济发展规律支配的。在服从经济支配的前提下,民族融合自身也是有规律可循的。

基于生态环境和社会传统的多样性,历史上我国各民族传统经济区域呈现为南北三个发展带和农耕、畜牧两个大的经济区。从南北方向看,秦岭-淮河以南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水田农业发展带,秦岭-淮河以北至秦长城是以汉族为主体经营的旱地农业发展带,而秦长城以北是历史上以北方民族为主体经营的游牧和狩猎经济发展带。从经济区来说,西部和西北部游牧民族活动的中心,是传统的畜牧经济区。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是发达的农耕经济区。

不同的经济类型具有一定的互补性。一般而言,农耕民族以种植业为主,兼养家畜,经济稳定,基本上能够满足自身的生活需要,但也向往游牧民族优质的畜产品。游牧民族在茫茫草原上放牧牛羊,畜群为主要的生产资料,产品相对单一,需要与农耕民族进行频繁的交换,换取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补生活之需。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历史发展的任何时期,两大河中下游发达的农耕经济,一直对周边地区各族群起着凝聚和核心的作用,产生出很强的吸引力和“向心力”。这种农业文明蕴藏的力量,使许多进入汉区农业社会里的民族,不同程度地融入汉族之中。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是多层面、多途径的。总体而观,至少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官方层,如移民实边和屯垦、“马绢互市”和“茶马贸易”。第二个层次除了跨地区的民间贸易以外,更主要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互惠、互利。无论在任何时期,即使在分裂和战争年代,在这两个层面上互通有无的经济联系,也未曾中断过。这是汉族与各民族人民经济联系的纽带,也是各族间相互依存彼此融合的重要经济基础。

(二)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与民族融合

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思想文化上的相互交融、认同,从来没有停止过。先秦时期,华夏文化自诞生之日起,就不断地辐射、膨胀,吸收新鲜血液,为秦汉“天下为一,万里同风”的大一统文化格局奠定了基础。自汉以后,儒、释、道相互融合,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力量。魏晋南北朝时期,游牧或半游半牧民族的“胡”文化与中原农耕民族的“汉”文化激荡交汇,在冲突中走向融合。隋唐时期,统治者提倡“华夷一家”,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渗透,提供了宽松融洽的气氛。宋辽夏金元时期,各民族文化又在震荡迭起的历史巨变中,经受了进一步的锻造。明清,中华文化系统内再次出现各民族文化整合的高潮。就这样,经过悠悠数千年的不断碰撞和交融,中华传统文化形成了一个多源汇聚的庞大体系。在这个兼收并蓄、兼容并包的思想文化体系中,大一统思想成为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理念和精神是民族融合的基础,中原文化与“四夷”文化的交融,是实现民族融合的途径。

考察中国古代史,虽然不乏征战、分裂的历史真实,虽然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然而,“华夷一家”的大一统思想和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一直是民族融合的精神动力。大一统思想萌芽、发展于先秦,在秦汉的政治实践中得到实现,经魏晋南北朝的正统之争,逐步实现南北文化思想的认同。之后,进入了大发展的时期,至清发展成为中华整体的观念。这种思想体系,表现在认识和处理民族关系上就是“华夷一统”、“华夷一家”、“夷夏一家”,体现在文化中就是“和”、“合”精神,具体又通过“怀柔”、“羁糜”等对边疆民族政策得到实践。它的推行,有利于冲破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

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众所周知,我国的历朝统治者,都自视是作为文明标志的“礼”的承载者,负有对万民教化的责任。统治者通过官学、科举等制度,把自己的意识形态推广到各地各民族。儒学在汉朝成为国家的意识形态,特别是宋朝以后,由于进一步系统化、世俗化、平民化,成为官民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强大的整合力量。

(三)各民族迁徙杂居与民族融合

中国各民族自身发展与彼此关系的日趋密切,与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换言之,正是通过不同民族间的辗转流动与交错杂居局面的形成,才可能有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和彼此感情的沟通,才可能有更为广泛的民族融合。所以,民族迁徙是影响民族融合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我国古代民族种类繁多,彼此间融合兼并,兴衰嬗变,有分有合,情况极为复杂。一般而言,汉族及其先民以黄河和长江为摇篮,崛起于中原大地,从很早的古代起,就向四方迁徙,波浪式地从点到线、从线到面,与周围各民族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很早就散居四方,如春秋战国时期,东方九夷、南方苗蛮、西方氐羌、北方戎狄及东北肃镇等民族群体,竞相登上历史舞台,与汉族交往频繁。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在空间上的变动表现为民族迁徙或民族分布,在时间上的变动则表现为民族的演变过程。而任何一个民族的聚合与离散,原因都是多方面的。譬如黄河上游的羌戎族群,自先秦两汉至唐宋,持续不断向东西南北四方扩散,既有来自羌戎各族群内部社会进化、拓展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原因,也有来自外部,诸如来自中原王朝和汉族的渗透扩张以及来自北方各游牧民族不断南下所形成的巨大压力的因素。扩散的方式与途径,或逐水草而流动,或举族内迁,或拓土移民,或被他族掳去。所以,我们必须在多民族历史宏观进程的框架中,去把握历史上民族迁徙与民族融合的相互关系。

民族的分布与迁徙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动态演变过程。从民族关系史的视角而言,寇边与攘夷、内附与反叛、和亲与征讨、互市与封锁、怀柔与威服、相互安惠与兵戎相向,都是中华民族形成过程中冲突与聚合的不同表现形态。从民族历史发展的纵向上看,商周开拓边地,秦汉移民戍边,东晋五胡问鼎中原,南北朝隋唐民族大融合,五代以降,契丹女真南下,蒙古族满族入主中原,以及因战争和各种社会、历史、自然因素的影响,致使各民族间的汇聚、分解、融合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种动态的民族迁徙,总是不断地冲破民族界线,打破民族间的隔绝状态,为各民族深层次交往和真正的文化沟通,为各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和同化创造了条件,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

(四)族际通婚与民族融合

从生物基础和血统上讲,由于族际通婚,世界上纯而又纯的民族是很少见的。所以,国际学术界常把族际通婚作为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指标。

中国历史上族际通婚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汉文化在发展中形成的“天下观”和“族群观”,中原汉族在看待边缘地带的民族时,看重的是他们的“文化”动态取向,忽视的是体质方面的差异,对族际通婚没有采取歧视和排斥的态度,而是采取宽容的态度,再加上汉族在文化技术方面的先进,吸引了许多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同时,无论哪一个王朝,一旦进入中原立足或成为统一中国的正统皇帝,为了得到各族民众的支持,都或早或迟地鼓励民族间的通婚。

通婚是民族融合的一个重要方面。提到通婚,谁都会联想到历史上的和亲。

和亲,作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各政权首领间为平衡彼此政治关系而缔结的一种姻亲关系,从汉代绝唱昭君出塞,唐代文成公主入藏,到满洲贵族与蒙古王公联姻,不下数百例。在和亲过程中,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权谋与友谊的糅合,战争与爱情的冲突,汉风与番俗的差异,无数次扣响人们的心弦,酿就了太多的悲喜剧。就其历史作用,史家各有说道,但在以下两点人们的看法基本一致。

首先,和亲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民族冲突和战争,缓和民族矛盾,冲淡了民族偏见,增进了民族情感。如由于汉朝与匈奴的和亲的影响,至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人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感召力。

其次,有利于推动民族融合与同化。随着和亲的缔结,姻亲关系的确立,联姻双方即建立了翁婿、舅甥、兄弟关系,这不仅在血缘上加速了民族融合,同时,和亲过程中诸政权间建立的聘问、朝贡、馈赠、贺旦、互市等广泛交往,周边民族在潜移默化中,渐染华风,加速了汉化。尤其是质子,他们习汉语、汉文、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汉化速度最快。他们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

五、历史教学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民族融合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它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在历史教学中,我们还应注意的相关问题有:

民族战争与民族融合问题。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并不都是雍雍穆穆,相安无事的,他们之间有交往,也有矛盾与纷争。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是复杂的,它不仅表现在和平相处上,也表现在战争上,要充分地看到,在融合中有斗争,在斗争中有融合。在分析民族之间的战争时,不能站在某一个民族的立场上,简单地以“侵略”与“反侵略”来作出判断,而应站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上,客观地加以分析。因为,民族战争作为民族矛盾斗争的最高形式,它有破坏性和给人民带来灾难的一面;同时,有些民族战争的结果,往往是掠夺的终止,和平、和亲、交融的继续。尤其是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战争是短暂的,各民族之间相互吸收、互相依存、逐渐接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反抗阶级压迫和外来侵略,构成了民族融合的基础和我国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2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众所周知,民族是以文化来区别的,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文化。倘若各民族间不能找到文化的共同点,不能互相尊重彼此的文化,学习和借鉴彼此的文化成果,那么民族的畛域就很难打破。反之,若各民族之间能够有文化的交流与认同,那么民族之间的差异就会被认同感、和谐感所淡化而相近相亲。中华民族在历史的进程中正是依靠文化的交流;推进文化的整合和融合,从而形成“一体多元,多元一体”的格局,即各个民族既具有中华文化的共性,又有各自的文化个性,各民族之间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互关系。在这一历史过程中,和谐与交流是形成中华民族的主要因素,兹仅就中国民族史上的民族融合与文化整合数例,以探讨和谐与交流在其中的主导作用。

一、和谐与交流促进了民族的融合

民族的融合是多民族国家的普遍现象,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古今中外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变化、发展都与民族融合紧密相关。中国历史上有过多次民族融合的大浪潮。而每一次浪潮都发端于民族的大迁徙、大汇合、大交流。例如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以及元代、清代等时期发生的南方、北方民族大迁徙、大交流,都使许多一度活跃于历史舞台的古代民族(部族)融入其他民族之中,例如汉代的匈奴。三国的乌桓、南北的鲜卑、隋唐的吐谷浑、党项等等。还有些古代民族虽然现在还存在,但除了血统的差异外,在文化上已不再具有什么民族特点,例如满族、土家族等等。当满族最初入关。定鼎中原之时,强烈的民族畛域观念,曾因雉发这样的文化习俗差异而大规模流血,但经过300年之后,满汉在文化上已再难找到什么差异。

中国的主体民族汉族其实也是一个混合众多民族成分的民族共同体。现今一般将汉族的祖族认定为“华夏族”,祖先认定为炎帝、黄帝。考“华夏”一称始见于周代文献,到了春秋之时才以“华夏”作为民族称呼。“华夏”一词源于炎帝与夏禹。传说炎帝族兴起于“华山”(古代对秦岭的称呼)之野,炎帝与黄帝是“兄弟”。黄帝之后的禹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王朝夏朝,故中原这一地区的民族被称为“华夏”,《尚书正义》说:“华夏,谓‘中国’也。”《尔雅·释诂》说:“夏,大也。”可知“华夏”一词是用以区别中原地区的民族与其周边的民族(史称“四裔”。即东边被称为“夷”的民族,西边被称为“戎”(羌)的民族,南边被称为“蛮”的民族,北边被称为“狄”的民族)。但“华夏”实际上也并非全为中原之旅,炎帝族、黄帝族都与居于西北高原的“羌”族颇有渊源。“炎帝以姜水成”,而凡从“姜”字均与“羌”有一定关系。黄帝据史载原居于“昆仑之丘”,其先本活动于青藏高原东部,那里亦是“羌、戎”之地。夏代的开国之君禹更是“长于西羌,本西羌夷也”,可见“华夏”之先就已融入了一部分从青藏高原东迁的“羌”系民族成分。此后“华夏”族像滚雪球一样不断地融入许多民族成分,而发展成后来的汉族。可以说在中国的历史上,每一个历史时期汉族所包含的民族成分都不同,随着历史的进程,不断有一些古代民族或部族融合进来。虽然,在汉民族共同体的发展过程中有着依靠强迫力量而使其他民族、部族“同化”于汉族的情况,但从主流和总体上看,则主要是因为文化的交融与吸引而促使民族融合。拓跋鲜卑的汉化就是一个例子:拓跋鲜卑原属于“东夷”民族,最早活动于大兴安岭以北的呼伦贝尔草原一带,以游牧狩猎为生。公元四世纪前期曾一度在今内蒙和林格尔北建立“代国”,不久为前秦所灭。拓跋硅时于公元386年重新建立代国,旋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迁都平城(山西大同)。到孝文帝时又将都城南迁至洛阳,由于北魏国家的统一和扩展,鲜卑民族从边疆逐渐深入中原腹区,与汉族和谐相处,相濡以沫,原有的民族畛域被冲破,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逐渐改变,于是,给民族融合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民族的融合不同于民族同化。前者是自愿的、水到渠成的;后者是强迫性的、灌注式的。拓跋鲜卑的融如汉族是一种良性的民族融合模式。它不仅通过血统的混合,更主要是社会文化的融合来达到。

语言是人际交流的工具,北魏初期仍以鲜卑语为官方语言,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鲜卑语日益显出不适应社会之需的劣势,汉语文的优点和汉文文化典籍之丰盛,使进入中原的鲜卑人对学习汉语文有强烈的要求。孝文帝时遂改以汉语为国家的“正音”。汉语成为北魏法定的共同语言后,原有的鲜卑语的使用范围愈来愈小,逐步走向淘汰。语文问题的解决又为思想文化的沟通铺平了道路。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思想主流和核心的儒家学说成为了北魏政权的思想基础。早在拓跋硅时就推崇儒学“以学求为先,立大学,置五经博士生员千有余人”。此后,北魏政权逐步走上了与儒学相结合的道路,各州郡大建学校,儒生数量愈来愈多。作为统治者的拓跋氏也身体力行,钻研儒术,著书立说,按儒学理论治理国家。到孝文帝拓跋宏时,更把儒家推崇到空前的地位,举行了一系列尊孔活动。孝文帝不仅本人充满儒家文化色彩,而且。通过尊崇礼教,提倡孝、礼的思想,使北魏社会全面向儒家理念转化,从而使民间与上层生活都与儒学不可分离。

除崇扬儒学外,北魏还兼奉道、佛两教。北魏诸帝既尊孔又信奉道教。从宗教的方而进一步使鲜卑由原始信仰向华夏正教转化。因为作为中国土生土长的道教,其文化内涵代表着华夏民族的传统理念,道教信奉的普及,使鲜卑民族的信仰汉化。北魏也推崇佛教,史称孝文帝“善谈老庄,尤精释义”。这一时期开凿的石窟和造像之多,可证明佛教在鲜卑社会的巨大影响。北魏的社会文化转变,逐渐使鲜卑民族观念文化转变,加速了民族的认同,最终融入于汉族之中,成为汉族的新鲜血液。

1.民族的流动、迁徙是加速融合的前提条件。在中国历史上愈是流动性大的、迁徙多的民族其融合率也最大。这是因为地域的界限往往限制了民族的深层次交往,难以达到真正的文化沟通。而没有文化的沟通就不可能有民族的融合。

2.政治、经济的互动关系是文化互渗、消除隔膜的必要环境。北魏统一北方的政治活动和由游牧进入农耕的经济变化,加强了汉、鲜卑及其他民族的联系,居处相杂、文化相染,从而催化了民族的自然融合。

3.理念和精神文化的融合,是民族融合的基础。理念的趋同使民族的心理素质走向一致,民族的认同感由此而产生。故作为意识形态的精神文化在民族融合中起了决定性作用,北魏在积极吸取汉文化的儒、道、佛等成分的过程中,使其意识形态向儒学、道学、佛学的理念转化,从而在心理上产生极大的汉化认同,因而这一转化比较平顺,没有遇到大的阻拦。

4.和谐精神是中国民族融合的动力。尽管中国的封建统治者多有“夷夏之别”的观念和大民族主义思想的桎梏,但中国文化中的“和”、“合”精神,冲破了民族畛域,推动了中华民族的融合。孔子的“戎狄怀之”思想对华夏族以外的民族主张采用“怀”,从而导致“怀柔”政策与“羁糜”理论产生,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亲密与和谐。汉代的《淮南子》更阐发了“夷夏一家”的思想,认为“自其异者视之,肝胆胡越;自其同者视之,万物一圈也”。唐太宗也公开提出对夷狄要“爱之如一”。正是这种和谐的观念,推动了汉、唐时期中国民族的大融合。

二.文化交流促进民族文化的整合

民族融合是文化融合的极至。在更多的情况下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主要是推动了文化的整合,即各个民族吸收其他民族的某些文化成果,充实改造自身的文化,从而给原有文化以新的成分、新的面貌。通过文化整合,中国的民族才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中原人原为“粒食”,由于麦子种植的推广,才发展为北方地区普通的“粉食”。而麦类的传播来自西部的羌氏部落。《诗·周颂·思文》说后稷时“贻我来牟,帝命率有,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来、牟”俱麦之称谓。据考证,它们的原产地在青藏高原,是藏族先民羌人传至中原的。至今藏语仍称为大麦为“来”(NAS)。《周颂》说天帝赐麦种与后稷,让他引种于中原大地,从此这一作物不再有此疆彼界,大家享有,亦表明原先此物不产于中原,但由于文化的交流、整合,这一作物成为中华大地各民族普遍种植之粮食。

与麦同情况的是稻米,它最先种植于华南和西南的民族地区。至今在西双版纳的哈尼族中还种植一种非常古老的水陆未分稻,研究证明它是现代稻米的远祖。中国南方称稻叫“谷子”或“禾”,即源于壮、侗语。魏晋以后,中国北方与南方的民族大迁徙、大交汇,稻米开始传入北方。隋代以后南北大运河开通,南方稻米大量输入北方,使北方人的饮食习惯有很大转变,至明代时,以稻米为主食的人已占全国人口的70%。稻作文化之区已从一隅之地而扩展到全国大部地方。

再如茶,原产于巴蜀和云南一带。秦灭巴蜀,统一中国后,茶传入中原地区,以后长江流域普遍种茶,北方人与南方人都有了饮茶之习,并发展出南方、北方各具特色的茶文化。故顾炎武说:“自秦人取蜀而后,始有饮茗之事。”唐开元中因禅僧坐禅饮茶而兴起全国饮茶之风,茶成为中国的“国饮”。远在青藏高原的藏族自唐朝传入煮茶之法,进而推广为全民族之风气,以致茶成为藏民族生活中不可须臾或缺的必需品。作为藏族文化主体的藏传佛教也将茶引人其文化内涵之中,赋予它宗教的意义。

物质的文化还不足以说明交流对民族文化整合的程度。精神文化的整合,更能表现文化交流对中华民族的影响。在中国的众多民族中,地处青藏高原的藏族文化充满了神秘的地域色彩,国外甚至有人误认为藏文化是与中华文化毫不相干的一种特异文化。故此以藏文化构建中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吸收为例,更能说明这一问题。

公元七世纪吐蕃征服青藏高原各部落,形成藏族。因此,一般将吐蕃文化视为藏族文化之根。但据史载,吐蕃初期社会文化十分落后,“刻木记事”,“不知节候”,“其俗重壮残老”,“人信巫觋”。松赞干布即位后,大力开展“新文化运动”,从吐蕃周边的民族文化中吸取营养。当时盛唐文化与印度文化是亚洲文化的顶峰,尤其是唐文化因唐若境地交接相错,民族相杂,更易于交流吸取。唐文成公主、金城公主“下嫁”吐蕃,给唐、蕃文化交流打开了大门。于是吐蕃派出大量的使节、侍子、商贩、僧人去汉地,唐朝也派出使者、僧人、商贾不断去至藏区。双方的政治、经济交流,带动了文化的交流。汉地丰富的文化成果大量地通过交流渠道被吐蕃所吸取。唐朝的儒学典籍如《毛诗》、《礼记》等一再被吐蕃“求取”。《孝经》《左传》、《国语》等被大量翻译成藏文,供上层学习。许多吐蕃贵族子弟到长安进入国子监,系统地学习儒家学说,使吐蕃从制度文化到精神文化方面都竭力将儒家思想精华融入于藏族社会中。在敦煌发现的8~9世纪吐蕃写卷中,有一幅名为《礼仪回答》的藏文写卷,讲述了当时吐蕃社会中对人们道德标准的一些看法,其中写到:做人要“公正、孝敬、和蔼、温顺、怜悯、不怒、报恩、知耻、谨慎而勤奋”。这与儒家强调的“温、良、恭、俭、让、孝、悌、礼、智、信”几乎如出一辙。可见儒学思想已成为当时社会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

吐蕃时期,宗教已成为藏族社会的文化核心,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两个方向几乎同时传入吐蕃,著名的汉僧大乘和尚对吐蕃佛教的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他所阐扬的禅宗宗门,对后来藏传佛教举派(白教)、宁玛派(红教)教义的形成颇有影响。儒家的孔子也被藏地宗教吸收为一位尊神,在藏传佛教中,孔子是工巧和占卜术之王,具有很大的威信。《易经》的卜卦被藏传佛教吸收,受到普遍信奉。喇嘛们为人占卜时所运用的《五行算经》和《五行图表》即源于对《易经》的借鉴。中华的道教传入吐蕃后,老子被藏地宗教徒尊为笨教的教主化身。“太极”、“无极”的名词和“九宫”八卦的图形都被融人藏地宗教之中,一位著名的藏族宗教史家认为:老子和道教的基本观点与藏传佛教密法十分相近。事实上我们也可以从密宗的修法中看到与道教相一致的情况。

除此之外,在伦理方面、在医药方面、天文历算方面、习俗方面藏文化都吸收了不少汉族与其他民族的文化成果,加以改造,成为自己文化的一部分,在此不及—一赘述。但即就上述情况,我们也显然可见中华各民族通过交流,进行文化整合的成功。正是因为这些文化整合,才使中国的各民族具有相当的共性。交流对中华各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与某些民族因封闭而长期停滞不前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3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一、塔城地区俄罗斯族民歌的哲理美

俄罗斯族民间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从形式上可分为民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三大类。其中民歌又可以从题材上分为仪式歌、抒情歌、叙事歌、短歌等类别。俄罗斯的民歌都源于人们真实的日常劳作与生活,展现了俄罗斯族人民对劳作收获的喜悦与期盼、对美好爱情的忠贞与向往、对残酷战争的痛恨与反思以及对丑恶社会现象的讽刺与贬斥;每首民歌都具有语言通俗,节奏鲜明,朗朗上口的特点。当地的俄罗斯族擅长将深刻的哲理用简单质朴的语言配以极具俄罗斯族风格的曲调进行演唱。现流传的大量民歌歌词中都蕴含了深刻的道理,或通过暗喻、或通过反讽、或通过赞扬、使人们在感受聆听歌曲优美旋律的同时也渗透出了独特的哲理美。

例如,在塔城地区广为流行的俄罗斯族民歌《飞去的燕子》既唱出了父母对出嫁女儿的不舍,也从侧面道出了亲情的可贵;《侦察兵》赞扬了军人的英姿飒爽与报国豪情;《沿着街道》《妈妈我爱上了飞行员》表达的是俄罗斯族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的追求与向往;《姑娘的身价》等一些民歌则又使用了讽刺的方法,斥责只一味追求金钱彩礼而对爱情不专一的虚伪丑恶行为。这种歌词的哲理性始终贯穿于俄罗斯族各类民歌当中,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维护社会风尚、教化民心的功用,同时也传递出了深远的美学价值,最终形成一种隐藏在音乐旋律当中的哲理美。这种哲理美与俄罗斯族质朴善良的民族精神紧密相连,它不仅是日常生活的生动写照,同时也是俄罗斯族人民社会价值观与是非观的真实反映,暗示着俄罗斯民族对未来的期许和发展方向。每一首民歌都像是一首通俗而又意义深刻的诗篇,凝聚着俄罗斯族人民的智慧与高尚的民族精神。而这种蕴藏于歌词当中的哲理美也使俄罗斯民歌更具生命力,长盛而不衰。除民歌外,俄罗斯族的舞蹈也具有鲜明的艺术特征,在歌曲中可以感受到俄罗斯族博大深刻的民族内涵,而在舞蹈中,则可以通过热情洋溢的节奏节拍以及欢快的舞步感受到俄罗斯族的民族性格和处世态度。这也成为了俄罗斯族音乐文化的又一美学价值,值得在艺术作品的审美过程中进行深刻反思。

二、塔城地区俄罗斯族舞蹈格巴克的即兴美

俄罗斯族最具典型代表的民间舞蹈叫做格巴克,这种舞蹈跳起来激情似火,热情洒脱,正如同俄罗斯族的民族性格。格巴克普遍流行于新疆塔城地区,每当夜幕降临,一天的繁忙工作结束之后,在当地的广场上,总能听到格巴克欢快的节奏,看到人们跳起格巴克时忘情的舞步。由此可见这种俄罗斯族舞蹈的普及性。作为一种自娱性质的舞蹈,格巴克的即兴很强,舞蹈动作以双脚在地面踢踏打击出节奏为主,所以也被叫做踢踏舞。

而最迷人之处在于格巴克的即兴特点,无需豪华的场地,特殊的动作编排,也无具体的人数限制,无论在广场或是公园,即便在家中也可以进行。几乎在所有俄罗斯人欢聚的场合,都可以欣赏到这种热情洋溢、发自内心的舞蹈。只要跳起格巴克,周围的人也都会被这种欢乐的节奏和如火的热情所感染,而这一切正体现出了强烈的即兴美。这种美感是专业编创的舞蹈所不能比拟的。格巴克没有任何刻意而为的修饰,也没有任何机械与不自然,完全是俄罗斯族人民发自内心的舞蹈,是人们真情的自然流露,也是一种在战胜苦难后精神上的狂欢。尽管没有精雕细琢的技术动作,也没有华丽专业的演出服装,但凭借这种即兴美依旧足以让观众为之动容并感同身受,这就是俄罗斯族舞蹈即兴美的魅力所在。

在现代社会,越来越多形式各异的舞蹈层出不穷,对舞蹈动作的技术性和美感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真正能够打动人心的舞蹈作品却并没有因此而增加。这些问题,应该能从格巴克的例子中找到答案。真正的即兴美,并不是随意而为杂乱无章的哗众取宠。它是一种情感的催化物,同时也是一份率真与洒脱。当一种舞蹈甩掉重重规则的包袱与技术动作的苛求,留下的就是其最本真的内涵。格巴克所阐释的正是这种即兴之美,看似无修饰却是最动情,看似最朴实无华,却是最热烈的精神盛宴。

总的来说,格巴克展所展现出的即兴美最终又与俄罗斯族的民族性格及处世态度相呼应。俄罗斯族人民善于在舞蹈中,在歌声中找到真善美的归属,不拘泥于现实苦难的枷锁,能够豁达面对逆境,向往自由,能够勇于追求心中本真的情感。而这种即兴之美正是俄罗斯民族性格由内向外的释放,因此能够打动人心,使人在舞蹈中产生情感的升华。

格巴克是热情似火的,而比格巴克更温暖的是新疆各民族人民心手相连亲如一家的真挚感情。塔城地区的俄罗斯族由于生活在新疆这个多民族聚居的大家庭中,因此音乐文化也受到了各民族音乐文化的影响,展现出了多姿多彩的音乐文化特征,在民歌及器乐曲等方面形成了多元化的艺术发展形式,具有独特的融合美,这一美学价值正是在新疆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所产生的。在长期共同生活共同劳作的基础上,使俄罗斯族音乐文化兼收并蓄,与其他民族音乐文化之间相互适应相互交融从而发展的更为和谐。

三、塔城地区俄罗斯族音乐文化的交融美

新疆塔城地区的俄罗斯族在演唱民歌时,主要使用俄罗斯语,但有时也用汉语或哈萨克语。这一现象充分表明了各民族之间音乐文化的交流与借鉴。从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了俄罗斯族音乐文化的交融性。例如《阿金努仕卡》是广泛传唱于塔城地区的一首俄罗斯族民歌,但这首动听的民歌却饱受争议,有人认为是维吾尔族民歌,也有不少人认为这首歌中带有塔塔尔族民歌的风格。产生这些争议的原因正是因为《阿金努仕卡》融合了各民族民歌的音乐特点。而这种交融性在新疆多元的文化环境中孕育出了俄罗斯族音乐独特的交融美。

各民族共同生活在新疆这片沃土,相同的生存空间,相似的耕作样态,使文化交融成为一种不自觉的行为,文化之间的相互交融借鉴是其必然结果。故步自封是不对的,然而这种文化之间的交融并等同于一味抛弃本民族的传统,全盘模仿外来文化。俄罗斯族的音乐文化之所以能够得以长足发展,就是能够在这种不可避免的文化交融漩涡中巧妙的找到平衡点。面对多民族聚居的社会环境,俄罗斯族在文化本质上依然顽强的坚持着其固有的特点,却在表现形式上充分借鉴了其他民族优秀的文化,从而获得了自身的和谐。这种能够在多种文化冲击中找到平衡的能力造就了俄罗斯族音乐文化所特有的交融美,使其能够始终在民族文化之林取其精华,获得不竭的动力,同时得以让自身和谐的发展,而不至于淹没在强势文化当中。在新疆这片热土上,俄罗斯族这种音乐文化的交融美显得尤为重要,这种交融美不仅是各民族文化得以持续稳固的发展基础,同时也促进了塔城地区乃至新疆整体音乐文化的大繁荣。这种文化的交融美使俄罗斯族音乐文化获得了新的发展,也拉近了俄罗斯族人民与其他各民族人民的心。音乐作为最打动人心的工具,在传播过程中更是胜过千言万语。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在交融中升华,在交融中变得和谐稳固。这是俄罗斯族音乐文化带给我们的启示,这种相互交融兼收并蓄的过程其本身就有较高的美学价值,在互相交流,包容借鉴中进一步发展了俄罗斯族音乐文化的交融美。

第4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以下内容由收录,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不断增进各民族成员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把强化各民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作为一项根本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湖北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有24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5%,是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省份之一。湖北统战系统强化使命担当,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推动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

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增进政治认同。强调:“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要的就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做好民族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加强民族团结的各方面,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中流砥柱,确保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向前推进。全面正确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切实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增进国家认同。爱国主义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强大精神力量。指出:“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站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为重要内容。不断挖掘和大力弘扬各民族爱国主义传统和精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研究,引导各族人民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持续深化正确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社会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人们的心灵深处。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以民族大义为念、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重,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发展繁荣。

第5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关键词]打老庚;滇黔桂交界地区;民族关系

[作者]王晖,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南宁,530006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10)04-0086-005

滇黔桂交界地区包括云南的广南、丘北、罗平、师宗,贵州的兴义,广西的西林、隆林等7个县级行政区,这是壮、汉、瑶、苗、仡佬、布依、彝、回、蒙古等10多个民族杂居之地。

对滇黔桂交界地区民族关系的研究,国外学者较少涉及,主要有19世纪中期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苏西(Chouzy)等法国天主教神父到黔、桂交界地区传教过程中,留下一些个人的日记和传教报告等,这些材料后来被收录于庾裕良等人主编的《天主教、基督教在广西资料汇编》。1995年1月,美国学者白荷婷(Kaup,Katherine Palmer)到广南县革乍村过春节,开始研究壮族,2000年她出版了颇有争议的《创造壮族:中国的族群政治》。国内学者针对该区域一个县的民族进行研究则较多,但对两个县以上的民族进行研究较少。其中,比较重要的研究成果有:中国“徕人”分布于滇黔桂交界地区,1950年代以来,一直未能确定其民族成分,龚永辉出版的《族际识徕》。一书提出了“徕属仡佬”的观点。丛叶、陆辉对滇黔桂结合部的汉族进行专门研究,发表《“高山汉族”――多民族聚居地区里的少数民族》。吴和培、罗志发、黄家信以田林县浪平乡的高山汉为例,探讨了少数民族大海里的汉族“族群岛”。李甫春专门研究桂、滇交界地区驮娘江流域“男嫁女娶”入赘婚,提出了“女子走婚制”观点。1969、1972年在广西西林县普驮村出土铜棺、铜鼓等文物,广西文物队、覃圣敏等发表《广西西林县普驮铜鼓墓葬》、《句町古史钩沉》等多篇专题论文,2008年11月10-11日,“桂滇(西林)首届句町国与壮族土司文化学术研讨会”召开,120多位学者出席,提交论文87篇,内容涉及滇、桂交界地区的考古、土司、旅游、民族关系等内容。张明仙主持云南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罗平布依族社区文化的当代进程”并发表有相关内容的系列论文,陈明媚、刘洁等人对兴义市巴结镇南龙古寨布依族的生态资源、建筑、人口、婚姻等方面进行田野调查并发表了一批论文,邵志忠主持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5年课题“珠江流域中上游少数民族贫困山区参与式乡村社会发展研究”,谢崇安以“滇桂地区与越南北部上古青铜文化及其族群研究”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06年度立项亦已结题、出版,李玉田以“区域微型经济文化中心研究――以建设桂西德峨苗城为例”申获200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并已结题、出版。此外,从清代到当代,7个县都曾出版有县志(府志),隆林、兴义还编有专门的县民族志,这些地方志书对当地民族关系都有较多记载。本文在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打老庚式民族自然融合为切入点,探讨滇黔桂交界地区的民族关系问题。

一、滇黔桂交界地区普遍存在的打老庚习俗

清至民国时期,生活在广西各地各族人民在相互交往中,有认老同、认老庚的习惯,俗称打老庚、打老同、打同年。∞在西林县一带,自清代以来,各民族之间盛行打老庚、结同年,这是一种结交习俗。同一民族之间、不同民族之间都可以打老庚、结同年,只要双方互相接触和了解之后,觉得志趣相投,由一方先提出来,另一方同意,即可互换纪念物而成老庚。男子之间打老庚、结同年,壮、苗之间常互换猎枪、尖刀以为纪念,壮、汉之间常以互换马匹、马鞍为纪念,瑶族则认为“先有瑶、后有朝”,一般不主动找人做老同,多是其他民族的人先提出来,得到认同后按习俗程序行结老同仪式后,即相互来往,有事互相帮助。各族妇女之间,也可结同年,多以花头巾、绣花布鞋、布料等作为交换的礼物。无论打老庚、结同年,都是在平辈人之间进行,一般不需要征求父母亲同意,但结拜后,家庭成员要互相尊重对方,称对方为同年爹、同年妈、同年弟、同年妹等。彼此互相来往,在日常生产生活上互相帮助,情同手足。解放前,西平、那佐、那劳、八达等乡,几乎每个壮族男子都有1到3~4个汉、苗或瑶族老同,而山区的汉、苗、瑶族妇女,常与圩场附近村寨的壮族妇女结交同年,互换手镯、项链为信物。无论男女,双方结为老同后,就会象兄弟姐妹一样经常来往做客,互送瓜果豆类、糯米粑、土布料、衣服等以作礼物。隆林苗族称打老庚为“嘎江”,意思是“老树的根”,有谚“老庚老庚,配命合庚”。一是在红白喜事饮宴中结老庚,二是在生产互助中建立一定感情之后饮酒谈心而结为老庚,三是在赶场中喝酒感到情投意合即可结拜为老庚。老庚“不限于同龄同民族”。凌云县境内,壮与壮、壮与瑶打老庚比较普遍。壮、瑶妇女打老庚时,壮族妇女以棉布或绣花布鞋为礼品,而瑶族妇女以棉花、蓝靛等物赠送对方;壮、瑶男子打老庚时,多互赠衣物头巾、猪、牛或马匹;壮、汉或汉、瑶打老庚时,多互换马匹或马鞍。瑶族同西林县瑶族一样,不主动跟别的民族提出打老庚。贵州册亨县同龄男性结为兄弟称老庚,同龄幼童经双方父母同意结为老庚称背带老庚,年龄相差而结拜者称友谊老庚。同龄、非同龄妇女只要情投意合结为姐妹的称打同娘。

打老庚、打老同,是一种虚拟血缘的结拜方式,在各个地方都有“情投意合”的结拜前提。这种虚拟的结拜方式,为跨民族之间的交往和交流,提供了便捷有效的途径。在中国历史上,既有民族征服、强制同化等尖锐的民族矛盾,也有自然融合为主的、温和的民族关系。就滇黔桂交界地区来说,以类似打老庚、打老同的结拜方式,异民族之间的交往,几乎都表现为自然融合的民族关系。

壮侗语族先民在距今六七千年以前已进入农耕经济时代,成为岭南及滇东南、黔西南等地区的原住居民。历史上,由于种种原因引起的民族科迁移流动,特别是唐宋时代封建王朝派兵镇压西原、广源等州的壮族的农民起义后,大批壮族向西迁移,经过桂滇走廊进入云南地区,其间不断有西迁的居民滞留下来,形成后来滇黔桂交界地区的民族杂居格局,既有壮侗语族的壮、布依、侗等民族,也有陆续从各地迁入该地区的汉、瑶、苗、回、彝、仡佬等民族,经过长期的交往与融合,既有独立居住的单一民族村屯,也有多民族杂居的村屯。各民族之间,既存在着竞争,更多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共生共融。秦汉以来,滇黔桂交界地区的民族融合,主要表现为壮侗语民族中的壮、布依等原住民,在大多数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比率呈逐渐下降趋势,汉族则形成不断增加趋势,这与国家对该区域的统治加强成正比关系。这种变化,不是急剧性和强制性的,而是经过长期的自然融合而形成的。

二、滇黔桂交界地区形成打老庚式民族关系和谐的基础

地广人稀,是滇黔桂交界地区形成打老庚式民族关系和谐的前提。1983~1984年,桂西北地区的“三林”(即田林、隆林、西林三县),人口密度只有全国平均值的一半,广西平均值的三分之一,只相当于同为广西境内的人口大县贵港、桂平、平南3县市的六分之一。自明清时期以来不断有汉族移民迁入,散居于壮族等少数民族村落之间,逐步形成一个个汉族“族群岛”,以及遍布各地星星点点的汉族居民点。

一层层的区域融合,是滇黔桂交界地区形成打老庚式民族关系和谐的具体表现。随着国家的统一进程,滇黔桂交界地区的民族融合,表现出小区域融合走向更大的区域的融合。比如,壮族在一个县境内一般有1―2个自称,滇桂交界的那坡县内的壮族有12个自称:布壮、布央、布峒、布农、布税、布依、布嗷、布省、布决、布拥、隆安、左州等。西林县壮族的自称和互称有:布依、布越、布侬、布曼、布纳、布秧、布傣、沙人等。广南县壮族有3支系:侬支系自称濮侬,他称侬人、侬族等;沙支系自称濮雅衣,他称沙人;土支系自称濮傣,他称土僚、土佬等。壮族如此众多的自称与他称,同他们生活在特定的生态环境空间――“峒”、“坝”等地理单元有密切关系。新中国成立后,在进行民族识别时,将这些自称、他称有别,但在历史、经济、文化上相关、相近的人群,统称为壮族。因此,在滇黔桂交界地区,即使是同一民族,也存在着首先在次区域上实现统一,然后才纳入更大区域的统一。其族称统一,是以长期形成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为根据的,并非美国学者白荷婷所理解的“共产党创造壮族”(Creating the zhuang,Kaup,2000)。

各民族之间的相互通婚与融合,是滇黔桂交界地区形成打老庚式民族关系和谐的一种常见途径。马戎在以“民族国家”为单元的基础上,再引人人口迁移状况与聚居程度、族际通婚的特点,将当代各国民族关系的类型划分为七大类。这是从宏观的视角,对全球民族关系进行类型的划分。受此划分方法的启发,我认为,滇黔桂交界地区的民族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族际婚姻的影响较大。这是因为,该区域一直流行入赘婚,根据中国科学院1950年代在西林县那劳地区的调查,入赘婚占当地婚姻的50%左右;黄家信在1999年对田林县百乐乡板干寨、潞城瑶族乡百昂屯的调查,两个壮族寨的入赘婚分别占22.2%和21.6%;李甫春认为,当代驮娘江流域壮族入赘婚(欧贵婚姻)约占50%的比例。而入赘婚往往不太计较赘婿者的民族身份,为不同民族之间的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提供了便捷途径。

优势互补,是滇黔桂交界地区形成打老庚式民族关系和谐的必然。秦汉以前,我国南方百越族群曾首先驯化了人工栽培稻,居住在岭南的骆越支系创造了以铜鼓为代表的青铜文化,以鸡卜为代表的越巫文化,以花山壁画为代表的绘画艺术,等等。可以说,当时的岭南文化,与中原文化几乎是齐头并进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秦汉以后,地处徼外的岭南特别是偏僻的滇黔桂交界地区逐渐落后于中原文明,慢慢成为中原汉文化的学习者与追赶者。明、清时代以后,中央封建王朝进一步加强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无论是政治体制还是经济、文化模式,皆以汉文化为标准,使得边疆少数民族不得不寻求自己生存的空间。在这样情势下,少数民族有学习汉文化、汉文明的需要,而汉族由于人口、自然、社会等原因,不断迁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托与互补的态势。由于中原内地战乱频发,岭南地区的社会则相对较为安定,许多汉族人为避难或为摆脱人多地少的矛盾,不断拥人民风淳朴、地广人稀的滇黔桂交界地区定居;而当地少数民族在与汉族交往的过程中,也获得了一些先进的生产、生活技术,以及教育、文化上的改进,双方互补交往的结果是一种双赢。

滇黔桂交界地区的各族人民,通过打老庚、结老同,就可以把两个不同民族的家庭联结起来,构建类血缘的亲属关系,形成亲如手足的兄弟姐妹。而自然融合的民族关系也是如此,在长期的民族交往过程中,滇黔桂交界地区便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情同手足的和谐关系。

三、滇黔桂交界地区打老庚式民族关系的发展趋势

滇黔桂交界地区历代民族关系素称和谐,这是因为以壮侗语民族为主体的原住民的民族性格使然,也同该区域独特的峒坝自然环境有关(这两点笔者另有专文论述)。随着世界一体化进程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在未来一个时期里,滇黔桂交界地区打老庚式的民族自然融合趋势也会发生变化。

首先,民族构成将更加多元化。明末清初,汉族大量进入该区域以后,民族结构发生了重大改变,汉族人口比重日趋增多,汉文化传播越来越快。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区域经济文化变化日趋加快,特别是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加快,为了吸纳外来人口、为原来居住在恶劣自然环境下的高山汉族提供了进入原壮侗语民族核心区域的可能。原来少数民族比较多,民风淳朴,壮族等少数民族通常不打官司,日常矛盾或纠纷主要由寨老调解,而寨老往往按传统“例规”处置,不像汉族地区习惯按“律”处置。清朝乾隆年间,曾在镇安(今德保)担任知府的赵翼在《檐曝杂记・土例》中说:“土民事事有土例。如出夫应役,某村民自某塘送至某塘,欲其过一步不肯也。”壮族“土例”范围很广,包括社会等级、生产、诉讼、宗族等多方面内容。但是,随着汉文化影响的日趋深入,原来简单的传统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

第6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关键词】民族交流,民族交往,民族交融

一、新形势下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新态势

1.1新形势下各民族交流的新态势

民族交往的内容涉及到民族生存和发展所需的各领域、各方面的交流,涉及物质资料的生产、精神产品的生产、人类自身的生产(即民族生命群体的延续),或者说涉及到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民族交往交流是民族发展重要的一环,也是民族发展的一种动因和形式。民族只有在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过程中,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族发展无论属于常态的,还是属于异态的、跳跃式的发展,都是在实现民族交往交流活动中实现的。具体来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交流。民族交流是民族交往的实在内容,是民族关系涉及的领域和内容。

当前,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的民族发展特点,决定了民族地区政治体制、运行机制以及法律制度的构建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相对于发达地区而言,显得异常的艰难和曲折。重人情轻制度、重宗法轻法律、重私约轻公法等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往往靠传统的政治、法律手段和道德观念的约束,并同时用来调整本民族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少运用现行法律来处理内部发生的矛盾和问题。诸如此类问题如果不加以引导或合理解决就极易引发民族矛盾。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中、东部地区城市长期工作与生活,通过交往交流,有利于消除民族偏见和刻板印象,增进民族之间的了解。因此,就民族关系而言,来自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来往城市,对促进民族交融,建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功能。我国每年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1000万人,大部分以进城务工经商为主,特别是一些沿海开放、经济发达地区,是少数民族群众大量、快速流入的区域。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在城市的增多,改变了民族人口比例,使少数民族得以进入全国各个地区的就业市场,进入各地的经济结构,这样他们得以更加广泛地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成员接触,加强彼此的文化交流,拓展了交往交流领域,强化了民族之间的了解与认知,有利于民族交融与发展进步。

1.2新形势下各民族交往的新态势

民族交往是社会交往的一部分,民族交往是民族生存和发展中必然发生和经历的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民族交往是指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接触、交流和往来以及族际关系的协调,即指民族联系中的互动和民族关系的整合。马克思所说的交往含义很广,包括个人之间、社会团体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民族交往的形式包括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民族成员个体之间的交往;民族之间直接交往和间接交往,民族群体之间的交往是民族交往的基本形式。

由于我国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既有全国的普遍性特点,又有特殊的民族性特征,在许多具体权益方面,尤其是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民族之间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磨擦。当这种矛盾涉及民族因素时,受到部分人的煽动就容易转化为民族问题的诱因,容易使经济问题转化为复杂的民族问题。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件时有发生。

虽然当前国际上,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世界的主题,但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实行西化和分化的政治图谋一刻也没有停止和放松。特别是2008年和2009年由国内外敌对势力组织策划的拉萨“3・14”和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各族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伤害,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实反复证明,境内外敌对势力从来不会放弃对中国进行颠覆和分裂的图谋,反渗透的斗争是长期的。民族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宣传提出了新的挑战。

1.3新形势下各民族交融的新态势

当前,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好的,民族团结的基础是扎实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巩固和加强的基本趋势没有变。但也要清醒看到,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国内外环境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各民族之间的跨区域交往交流交融正在以空前的规模和密度进行,民族关系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更加复杂,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易发高发。近年来、新疆、昆明等地接连发生的暴力恐怖事件,更是用残酷的事实警醒我们,我们与“”的斗争是长期的、艰巨的,决不能掉以轻心。

此外,还存在着一定的民族偏见。在我国中、东部地区主要表现为。在少数民族最初进入城市时,许多人在观念中认为少数民族成员素质低,不是城市发展所需要的人才;而且认为少数民族各有特点,来自贫穷落后的民族地区,难以融合到现代城市生活中,来到城市只会增加城市的负担。因此,有的地方在招工、招干、坐车、住宿中存在地域和民族歧视。同时,以偏概全,把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极小部分人存在的违法乱纪,引发的矛盾和冲突,看作是所有民族成员的行为,认为城市民族问题主要是少数民族成员流动人口的问题,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污名化”。

二、新形势下推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对策研究

新形势下,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以及体制机制。要根据新的实际,最大限度团结依靠各族群众,使每个民族、每个公民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力量,共享祖国繁荣发展成果。

2.1新形势下推动各民族交流的对策研究

加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向西开放的历史机遇。要落实好中央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的体制机制,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要以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为契机,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积极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增强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要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优先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教育、医疗事业,切实解决就业问题,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突出抓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牧区、边境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发展。总体来说,就是要发挥好国家支持、发达地区支援与民族地区自力更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优化媒介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各种健康的不健康的、正确的不正确的信息混杂在一起,很容易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进而误导他们的行为选择。应充分发挥国际互联网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传播迅速,时效性强的优势,利用QQ、微博、社交网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网上交互方式。让不同层次、不同样式的载体竞相发挥武装人、鼓舞人的重要作用。还应加强媒介的审查和监管机制,多宣传正面的人物和事件,多报道积极的信息,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

正确认识民族矛盾和冲突,在流动人口与汉族交往交流中难免会有冲突,但必须对冲突有正确的认识。冲突是人与人或群体之间为了某种目标或价值观念而互相斗争的方式与过程。冲突往往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应尽量避免冲突。但在现实中难以做到,完全消除冲突不仅不可能,而且没有必要。冲突可以反映出民族间存在的问题,有时民族间的冲突还可以加深了解和理解。民族关系中的冲突都有明确的“现实取向”,如果对这些问题能够找到获得同样目标的合法解决的手段,就可以避免发生大规模的民族冲突。民族之间的冲突可以起到“安全阀”的作用,为民族成员提供某些正当的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避免更大的激烈对抗。青壮年尤其是青年,是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的主体,他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比较强,经过三五年经商磨练,城市生活知识、生活能力、文明素养迅速提高,因风俗习惯不同而与当地居民产生的误会、摩擦明显减少。

2.2新形势下推动各民族交往的对策研究

加强民族团结,事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事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现实的紧迫任务。要从根本上推动民族政策宣传工作,就必须突破传统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切实增强民族政策宣传的效果。

进一步完善政治法律制度,改善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洽生态,为多民族交往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政治法律条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加强立法,严格公正执法,整治、违法犯罪,整顿社会秩序,强化社会治安,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政务公开,保障民族地区公民对社会管理事务的知情权.保障民族地区公民能够自由地行使权利。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逐步形成引导与约束、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以树立边疆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不断的民族交往、互助有助于减少偏见和歧视。“如果主导群体成员与少数民族成员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如果他们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彼此合作,相互依赖,如果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有着平等的地位,而且他们的接触是由大家接受的法律或习俗所认可的,那么偏见性态度一般会减少。”

2.3新形势下推动各民族交融的对策研究

在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多元一体格局。近代以来,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各民族人民的血流在一起,情融在一起,形成了生死相依、休戚与共的血肉联系,中华民族成为各民族共同的认同和归属。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各民族缔结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种新型民族关系,新就新在其社会主义性质,新就新在其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本质特征。在这种新型民族关系中,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四者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

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突出实效性,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要进一步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思路,打造更多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促进各族人民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使促进民族团结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和社会风尚。要妥善预防和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暴力恐怖活动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道正义,挑战的是人类文明共同底线,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要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把暴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在防范和打击中,要坚持底线思维,讲究政策和策略,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广大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

当前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规范和协调民族关系,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律体系,强化对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社会化,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民委委员制,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充分调动、合理发挥方方面面的积极作用。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的精细化,善于针对民族地区的不同类型,制定不同的治理方略,并善于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文化、信息、媒体等多种手段综合施治。在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交融是民族交往发展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现阶段我们要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增进和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发展要经过民族交融阶段才能走向民族融合的过程。

参考文献:

[1]郓嘉.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约千万[N].人民日报,20l0-O9-1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7

[3]金炳镐,肖锐,毕跃光,论民族交流交往交融[J].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32):66-69

第7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世界音乐;地位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大家族由56个民族组成,同时也形成了不同民族的文化韵味。少数民族在历史的发展中,形成了多种多样的音乐文化特色,深层次地推动着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我国当代的音乐文化,十分注重与其他国家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所形成的音乐在囊括中国优秀音乐文化的基础上,也适时迎合了世界音乐文化的特征。伴随时代的发展,国内的文化逐渐认识到,仅仅将部分的音乐文化与国外音乐文化进行融合所形成的音乐本质是不完善的。中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全面地挖掘优秀音乐特色,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长期以来一直未曾给予其适当地重视,导致其发展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化和地域化,十分局限。紧跟着世界音乐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我们应当正确审视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音乐教育中的地位,将其中的优秀内容全面地提取出来,实时地对中国现代的音乐文化进行进一步地完善,从而将国内的音乐文化本质完全地凸显出来,有效促进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现如今,世界发展呈现出了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伴随这样的趋势,不同国家间的文化也产生了一些碰撞与接触,音乐文化便是其中的主要内容。而作为我国独具特色的音乐文化,少数民族音乐也应当融入世界多元音乐文化的交流中,成为世界音乐教育中的一部分。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合理地挖掘,发现其中的优秀部分,对于世界音乐教育主体有着相当大的促进作用。中国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实时地将少数民族音乐的优秀内容发掘起来,并参与到与世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当中,以推动民族优秀音乐的进一步发展。

一、世界多元音乐教育在中国的开展现状

随着时代的发展,各个国家的音乐教育,都不再局限于单独的国内音乐成分,更多地引进了国外的不同音乐风格和特色,甚至成立于了专门的音乐专业。对于我国而言,开展世界多元音乐教育十分有必要,不仅能够完善我国的音乐教育体系,还能够使国内的音乐发展更加科学合理,因而它也成为了国内音乐教育的主导发展方向。现阶段,国内的许多文化学者开始适当地引入了国外音乐文化,并开展相应的宣讲会,将一些优秀的音乐作品进行了组织翻译,不仅提高了国内民众对其的认识,还能够帮助国内音乐教育正确地审视国外音乐的优秀内容,汲取其中的优秀音乐技巧,进而使得国内的音乐教育质量得到全面地提高。现如今的我国,对于国外音乐的融合交流已经有相当大的成果,也为世界多元音乐教育形成了相应的音乐课程。但是,却严重忽略了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未能在宣扬国内优秀音乐的时候高效结合少数民族的音乐特色,为其他国家的音乐交流提供丰富多样的音乐形式。我国的多民族因素,也导致了音乐文化的不同发展方向,各个地域和民族都形成了独有的音乐文化。在传统的音乐教育中,这些音乐文化只会被少数民族所推崇,并不会得到中国主流音乐文化的关注。在时代的发展中,许多文化学者发现这是一种错误的思想,少数民族音乐与国内的主导音乐文化,也存在着许多的相似之处,融合起来也十分容易,而且少数民族音乐有着多方面的音乐特色,能够呈现出不同的文化思想,因而,其在国内的音乐教育中,也应该占有一席之地,成为我国推崇的主要音乐文化之一。少数民族音乐与我国的传统音乐一样,同属于世界的音乐文化,因而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音乐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给予其适当的发展契机,促使其实质性地成为世界音乐教育的一部分,从而为中国的音乐文化打造出全面多样的特色。在我国现阶段的音乐教育中,欧洲的音乐文化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而国内的传统音乐以及少数民族音乐,只有很小的教育比例,而且仅仅发挥着辅助作用。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状况,与我国音乐文化的发展体系不明确有很大的联系。我国的地域相当广阔,所包含的音乐文化也是多种多样的,因而在与世界音乐文化交流与融合的过程中,需要优先调整国内的音乐体系,使其呈现出一致的成长姿态。相对而言,欧洲的音乐文化具有更高的整体性,因而受到了世界地广泛推崇,而我国的音乐则脉系较多,呈现一种杂乱无章的姿态,因而在与欧洲音乐的接触中,很难以整体的音乐文化特征与其进行融合,只能以部分的优秀文化进行交流,而这样所形成的音乐风格是不完善的,并不能代表国内音乐文化的整体特色,尤其是少数民族的音乐特色,几乎没有一点儿彰显。此外,国内的音乐教育,对于少数民族的音乐,几乎没有丝毫地看重,在现有的音乐教科书上,可以明显地发现,少数民族音乐内容占了相当小的比例,远远不足以得到有效地传承和发扬。由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缺失,使得我国在世界音乐中所呈现出的音乐文化是不完整的,对于中国音乐的发展也十分不利,亟待我们进行重新地审视,提高少数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

二、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概述

(一)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

除了汉族以外,我国还包括55个少数民族,而每一个民族又有着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同时也衍生出了多样的音乐文化。这些音乐文化深层次地展现了少数民族的固有文化,具有相当大的音乐价值。大约在5000年前,中华文化就开始出现了分支,呈现出了多元文化混合发展的状态,并且随着时代的演变,这些文化愈加成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在时代的演变中,少数民族文化不断地发展壮大,到今天已然铸成了完善的音乐文化体系。而国内的传统音乐文化也在历史的长河中,与少数民族发生过交流与融合,因而,现代的中国音乐文化,无疑也包含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成分。同时,传统的音乐文化特色也相应地影响到了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如在音乐的表演形式上,少数民族与汉族一样,同样包含了民间乐器、戏曲艺术、歌舞等。因而,少数民族音乐的特色,对于国内音乐文化的形成,有着相当大的促进作用。我国应当对其形成正确地审视,加以积极有效地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状况

对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而言,少数民族音乐不仅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应当为中国音乐文化的形成奠定最为基础的效益,能够有效地推动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现阶段,我国的许多学者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开展了实时地研究,相应地发表了一系列专业著作,指出国内音乐文化在发展的同时,需要加大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挖掘,汲取其中的优秀内容,才能使得音乐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和合理。但是,这些观点并没有得到文化领域一致地认识,很多学者依旧认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现代中国音乐文化主流并没有太大的接轨,反而存在很多矛盾的地方,如果进行盲目的融合,很可能会使得国内音乐文化呈现出完全不同的音乐风格,失去了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本质。在这样的思想下,我国音乐文化对于少数民族音乐,依然未能够进行全面有效地融合。

三、提高少数民族世界音乐教育地位的策略

(一)确立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音乐教育中的基础地位

在世界一体化的走向中,国内的音乐文化,不可以再长期地将传统音乐放置在主导音乐文化的位置上,而应该倡导音乐文化的多元发展,给少数民族音乐的融合提供思路和渠道。为了较好地推进国内少数民族音乐走向世界,我国应当多方面地理解和认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汲取其中的优秀内容,将其实时地放置在音乐文化的教育体系中,进而确立少数民族音乐在世界音乐教育中的基础地位。与我国的传统音乐文化一样,少数民族音乐也是国内的音乐艺术结晶,其音乐文化特色是独有的,因而在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中,我们需要积极地将少数民族音乐推崇出去。

(二)创设少数民族音乐教材

在我国现阶段的音乐教材中,不难发现,少数民族音乐占据了十分小的比例,而且仅仅包含了几个民族的音乐作品,导致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产生了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误解,认为其是一个很小的音乐体系,不需要进行格外地关注与学习。事实上,我国的少数民族音乐,包含了多种多样的内容,不仅有传统的各种音乐舞蹈内容,还包括了独有的音乐展现风格。为了改变当前音乐受教育者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认知,我国有必要创设多数民族音乐教材,将更多的少数民族音乐增设入其中,从而加强国民对少数民族音乐的认识,促使少数民族音乐得到有效地发展,进而成为世界民族音乐的教育内容之一。

(三)开展多样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活动

在现代的音乐教育体系中,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家长,还是孩子,都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有着较高的体系,而且许多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也实时地进入了人们的心中。在这样的状况下,为了有效提高少数音乐文化的影响力,加强人们对它的认识,我国可以开展多样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活动,吸引民众积极地参与进来,进而使得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体系更加完善。比如,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展览会、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创新竞赛,将更多的传统音乐因素实时地添入其中,进而使得其在世界音乐教育的地位更加明显。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世界音乐文化交流与融合的过程中,我国的音乐文化需要全面地融合各个民族的不同音乐文化,以为世界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更加优秀的民族音乐文化。为此,我国必须重新审视少数民族音乐在音乐教育中的地位,积极地开展多样的少数民族教育活动,以全面推进世界音乐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沈贺 单位:河南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1]关志英.少数民族音乐和文化的鲜明特点[J].参花(上),2016,(12).

[2]包其锋.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现状调研[J].戏剧之家,2016,(01).

[3]王亚莉.高校声乐教学中少数民族音乐的融入探究[J].北方音乐,2014,(11).

[4]荀雅丹.关于高校声乐教学融合少数民族音乐的改革研究[J].雪莲,2015,(20).

第8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关键词:城市化;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文化冲突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3-0260-03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趋势,是社会变迁的重要体现。城市化既反映出城市的扩张,也反映出城乡之间的互动与交融,甚至可以说,城市化的过程就是社会发展的缩影,就是城乡融汇的图谱。虽然城市化代表着发展进步,但城市化过程也免不了碰到各种矛盾和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阵痛。众所周知,民族问题是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处理好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既关系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兴旺与发达,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在城市化的大潮下,虽然各民族间的交往逐步得到强化,各民族间的文化也不断得到很好的交汇融合,但城市化也带来了民族间以及民族文化间的冲突和矛盾。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是化解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的重要手段。在过去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曾经取得了很好的成就,而在当前城市化的背景下,我国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处在新的环境中又将面临着民族团结教育的缺失与过度、民族团结教育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处理以及民族团结教育方法单一等诸多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将阻碍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成为城市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的缺失与过度

古语有云:凡事适度,适可而止。告诉我们做任何事一定要讲究一个“度”,不能无所作为,也不能过度作为。当前,在城市化进程中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就没有很好地把握住这个“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存在着无所作为和过度作为的两个极端模式。无所作为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会助长各种破坏民族团结氛围行为的产生,影响多元民族文化的融合,阻碍城市化进程;过度作为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虽然能够增强民族意识,形成民族认同,但也可能导致极端民族主义思想的产生,破坏各民族的团结,影响城市化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在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时,要理性面对民族关系问题,正确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必须避免上述两种情况发生。“民族关系问题是涉及一个民族共同体根本利益或权益的问题,它是带有全民族性质的,本质上是民族共同体内部与外部或多个民族共同体之间为了各自的民族利益或权益而进行的关系协调的反映,其实质是民族交往中的利益矛盾或权益分配不协调。”[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市民不断增多,这打破了城市原有的民族成分比例格局。这些新融入的民族在给城市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民族间的利益矛盾或权益分配的不协调。作为组织和管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相关部门或负责人,一定要深入了解各民族团体的根本利益诉求或权益。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正确引导各民族团体的利益诉求,化解各民族间的矛盾。当某一民族团体的利益或权益受到侵害时,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者就要在第一时间内深入了解情况,作出正确判断。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讲解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处理民族关系问题时坚决秉承公正、平等、团结、有爱的精神来化解各种分歧和矛盾。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住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来开展各种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从实质上把握民族团结教育的“度”,才能进一步促进各民族的相互团结。“作为多民族国家,我们要做的就是通过不断的族际利益的调适、和谐社会的建设来确保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在社会的整体进步中不断增进国家中各民族的相互认同感,以保证国家安定、民族团结与领土完整。”[2]

二、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缺少经济支持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失去了经济基础支撑的上层建筑只能是空中楼阁。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团结教育也是如此,它必须依赖于经济发展的支持。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民族团结教育没有得到经济的大力支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有的民族团结教育投入不足。促进民族团结一直是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之一,而民族团结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形式。但相对于促进民族发展而言,对于民族团结教育的投入是较少的。我们一直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将民族团结作为辅助措施。因此,民族团结教育的投入一开始就明显的不足。而且,我国一直将民族团结作为意识形态教育的一个方面,一直没有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投入,而是将它划归在教育投入之中。所以,民族团结教育的投入一直都是一个短板,既无明确规定,也没有专门渠道。二是城市发展所取得的经济效益没有投入到民族团结教育中。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是相得益彰的,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巨大经济效益是地区发展的动力。但是,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经济效益却被投入到再生产领域或是用于城市建设,很少能够被用于处理城市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更不要说投入到民族团结教育之中。此外,城市化获得经济效益也用于民生领域,解决市民的衣食住行等诸多问题,各少数民族同胞自然是市民的组成部分,享受民生投入,但是很多地方却将这些投入认为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投入,自然也就包含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投入。由此,又造成了民族团结教育在资金上的短缺。三是现有的经济支持没有应用到民族团结教育的关键领域。很多情况下,民族团结教育的投入都用在解决民族同胞的生活问题之上,以为只要解决了民族同胞的生活问题,团结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这种想法显然是不成熟。在生活问题解决的前提下,更多的是意识的问题。如果在发生民族不团结的情况下就去解决生活问题,不仅不利于团结局面的形成,甚至可能形成不良循环,以致不团结反而成为获得利益的手段了。基于以上几点表现,可以看出,城市化进程中的经济收益并没有支撑民族团结教育的发展,也没有因为经济的发展而加强对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视。长此以往,民族团结问题必然会有爆发之时,恐怕那时的问题将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成果分享的问题。

三、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脱离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本民族特点的文化,不仅包括日常生产生活和交往交流活动,还包括自己的语言文字、、民族节日、民族服饰等。任何民族都有属于本民族的独特文化,并以此来标示自己的民族身份,用以与其他民族区别开来,少数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了解少数民族的一个重要窗口。加深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能为民族团结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3]在我国,各民族之间存在着文化上的共同价值取向,这使得民族间的交往、融合成为可能。在城市化进程中,虽然各民族间的交往得到强化,表现在文化上的共同价值取向也逐步得到广泛共识,但小范围的民族文化冲突和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些小范围的民族文化冲突和碰撞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处理好了就有利于各民族的和睦相处,如果忽视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存在,或在发生民族文化冲突时没有及时正确地处理,这就可能成为引发民族不团结、不和谐的导火索。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大量的新市民涌入城市,这也给城市带来了多元的民族文化,这些新市民以及他们的文化要融入到城市里,就必须参与到新旧文化冲突与融合的过程之中,而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正是为了实现各民族及民族文化的大融合。借助于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对城市中的多元文化需求进行整合,而且还可以促进各民族的和睦共处。“在多元文化整合教育的情境下,民族团结教育才有其依生的基础。因此,民族团结教育要走上多元文化教育之路。”[2]在城市化进程中,随着新市民的迁入,新的民族成员带来了新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也将随着个体的迁移而得到传播。在新旧民族文化交融的过程中,多元民族文化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但有的地方或有的部门由于认识上的不足,他们只重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而忽视多元文化的需求问题。在帮助新市民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时,他们没有意识到新市民不仅仅是在生活上融入城市,更主要的是在文化上的融合。只有真正在文化上得到尊重,在文化需求上得到满足,新市民才能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进而才能促进各民族的团结。而这些主管部门既没有从战略高度去认清这些多元文化之间冲突的本质,又没有充分利用好多元文化冲突所带来的契机去进一步调整各民族间的关系,致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脱离轨道,出现偏差,引发新的民族矛盾,继而民族团结遭受破坏。因此,“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归根结底就是要把各族人民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同德为实现社会主义祖国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统一安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4]

四、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内容形式单一

当前,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内容和形式都比较单一。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主题不鲜明,教育素材不新颖,受教育主体不明确。我们一直强调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但对于普通的受教育者来说,这一主题还是过于笼统,不利于普通民众的学习和把握。关于民族团结教育的受教育主体还存在两种片面的认识,一种是只将新融入市民列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受教育主体,而忽视了对城市原有市民进行教育;另一种是只将城市原有市民列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受教育主体,而忽视了对新融入市民的教育。这两种认识都是不全面的,城市化进程中接受民族团结教育的主体应该是原有市民和新融入市民的结合体,抛弃任何一方的民族团结教育都是不对的。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不新颖,内容陈旧,知识结构单一,是造成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脱节的重要因素。因此,不断扩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素材,使民族团结教育素材始终紧跟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推陈出新,这样才能使民族团结教育得到良好的发展和进步。城市化进程中为了更好地使新生市民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促成新旧市民和睦共处的目标,就必须充分发挥好民族团结教育的作用。“当前一些研究成果体现出大而空的特点,缺乏实际调查、理论梳理,而长篇累牍的高谈阔论,这无异于向大家证实民族团结教育存在一些浮在表面、流于形式的现象。”[5]在城市化进程中,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内容要随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有所改进,随着受教育群体知识背景的高低而有所变化,民族团结教育方式方法也要不断改进和创新。要彻底改变过去突击式的教育模式,即哪里出了民族问题,就到哪里去宣传民族团结思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突击式的民族团结教育只能解决当前的问题,治标不治本。面对城市化进程中的复杂形势,突击性的民族团结教育显得捉襟见肘,疲于应对。因此,应将突击的教育方式转变为常态教育模式,让各民族在日常生活中接受团结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的常态化将更有助于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融合。

总之,在城市化进程中尽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不断完善。但只要牢牢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主线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核心,我们坚信在未来的工作中一定会取得更好地成绩。

参考文献:

[1]廖杨,覃卫国.民族关系问题简论[J].广西民族研究,2007,(1).

[2]孔翠芳.从教育人类学的视角解析民族团结教育[J].文化学刊,2010,(1).

[3]杜正武.发掘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民族团结教育[J].中国民族教育,2008,(10).

第9篇:多民族文化交融范文

“文化共生”是“指在多元文化时代的背景下,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外来文化和民族文化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内部的多元民族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谐共存、平等交融,以实现文化的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多个民族不同文化在不断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共存共处的方式;二是本民族文化在发展历史过程中传承、发展和创新的生存方式。文化共生与区域各民族之间的政治、宗教、经济、法律等诸方面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它由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力与外在环境的作用下形成。

一、红水河流域文化共生的环境

红水河属珠江水系,是西江的主要干流,上游南盘江发源于云南省东部沾益县马雄山,沿滇桂、黔桂边界东下,至贵州望谟县蔗香村双江口与北盘江汇合后,始称红水河。红水河干流斜贯桂西北丘陵山区。左岸支流有北盘江、格凸河、蒙江、曹渡河、刁江,右岸支流有布柳河、清水江等,至象州县石龙与柳江汇合称黔江。流域总面积63162平方公里,流经广西的西林、隆林、田林、凌云、乐业、凤山、东兰、南丹、巴马、大化、都安、马山、上林、忻城、合山、宾州等县市。红水河流域是壮族聚居的腹心地带,同时世代居住着汉、瑶、苗、布依、水、彝等民族,他们共同创造红水河流域文化,形成了以壮族、苗族、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族群文化。这些文化相对独立的客观存在构成了红水河流域文化共生的基本社会条件,它们之间在产生、发展过程中相互竞争、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共同发展构成了共生的内力,它们所依托的红水河流域特殊的经济社会条件构成文化共生环境。

由于独特的地貌和自然因素,红水河流域的文化也具有自己惟一的个性。多民族的包容、和谐共存,形成了红水河流域多种文明融合、多类文化共存的巨大载体,创造了师公文化、铜鼓文化、歌谣文化、刘三姐文化、白裤瑶文化、长寿文化、红色文化、图腾文化、国文化和奇石文化以及“歌圩”、“求花”、“不落夫家”、“落浴”等丰富多彩的民族习俗。作为人口数量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文化在在红水河流域文化中处于绝对“统治”地位,在12个民族当中最为丰富。壮族文化的师公文化,铜鼓文化、歌谣文化、图腾文化最为著名。由于壮族坚守传统又不保守、不排外和包容、亲和、谦让,且“壮族的主体应是由本地的史前人类发展而来无疑,而在其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不排除有其他民族加人的成份。”在家庭结构中,红水河流域多民族组成的家庭如壮族与汉族、瑶族、苗族等民族的通婚屡见不鲜,有些家庭甚至由多民族构成。多民族组成的家庭和社会结构,使各民族文化在红水河流域得于共存、融合,给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文化之间提供了可能性发展空间。而多元文化之间的密切关联使各民族文化文化都有其发展的目标和诉求,如铜鼓文化、歌谣文化、长寿文化及农历“三月三”、“歌圩”等文化,在红水河流域形成了多民族共有的文化和节日。

当然,各民族文化的共生,也促进各自文化的发展。在共同的发展平台中,各民族会有意识地去“强调”本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形成文化“竞争”,在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中谋求机遇并寻找自己的文化坐标和发展空间,对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诸多可能。

二、红水河流域文化共生的表现形式

文化是民族存在的表现形式,民族文化的共生是一个民族生存发展与其他民族共处形态主要表现。由于多民族聚居,红水河流域各民族文化在共生发展过程中表现复杂多样。主要表现为原生型、排斥型、竞争型和融合型等格局。各民族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但又有本质的不同。

(一)原生型

原生型文化是一个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形态,是本民族最为纯正、最为“正统”文化形态,它不与其他民族文化有任何的联系,处于互不干涉、纵向的自我发展封闭状态。它保存着民族最原始、最朴素的文化状态。原生型民族文化为我们提供了风格迥异、多姿多彩、独具特色的文化形式,对文化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红水河流域世居的壮、瑶、苗等人口较多的民族,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各民族文化系统相对独立并维系着各自民族传统文化的基因,如同样的创世神话,壮族有布洛陀、瑶族有密洛陀、苗族有开天辟地神话......各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容,都各自形成自己民族创世神话的文化体系,具有深厚的本民族文化底蕴。原生型文化是多元文化之间交往中最能体现民族特征最坚实的文化基础,是形成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元素。民族原生文化系统由于其形成过程的维系系统相对坚固,因此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集、共生过程中较为稳定,更能保持民族文化强劲的生命力,在文化的多样性中形成自己的特色。红水河各世居少数民族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原生文化,并各自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场域,构成了红水河流域文化共生的多样性。

(二)排斥型

在多元文化发展进程中,既有不同民族间的文化的交融,也有同一民族中传统文化与现行文化的交融,其焦点就是能否保留不同质文化的某些特性。由于异族、异质文化之间的交融,会形成文化的相容性与非相容性两种情形,互为相容者导致交流、吸纳与融合,而非相容者引起冲突、排斥与抵拒。这主要是由于一个民族所具有的深厚的传统文化、民族自豪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价值观的差异造成的。各民族不同文化类型、不同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在多元文化之间发生密切关联和相互作用过程中产生的。当强势文化试图通过渗透、同化、改造其他弱势文化时, 会导致弱势文化的抵制和排斥。

红水河流域世居的少数民族中,以壮族为最多,其次是瑶族。由于壮族文化场域广,文化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堪称红水河流域强势文化,其他少数民族文化则成为“弱势文化”。在与壮族的交往中,少数民族在接受壮族文化的同时,也在排斥壮族文化。红水河流域各少数民族几乎会说壮语,几乎都在过壮族节日,并有许多风俗习惯沿用壮族的风俗。但在与壮族通婚这个观念上,瑶民族一直是排斥的。而壮族由于对其他少数民族的“弱势文化”的好奇,试图学习和模仿其他民族语言,总因为模仿不到位往往被其他少数民族认为是对他们民族的取笑或侮辱,从而产生排斥情绪,因而不用本民族语言与壮族沟通,在与壮族交往中用汉语或壮语沟通。而其他少数民族之间也有视其他民族文化为强势文化而产生排斥情绪的做法。

(三)竞争型

文化不仅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重要标志,更是不同民族之间区别的重要标志。文化的兴衰关乎民族的兴衰,民族的兴衰关乎每一个人的存在。经济的全球化不可避免地带来多元文化的冲突,强势文化无时不在针对弱势文化的渗透、同化,并不断吸收弱势文化的优秀基因,而弱势文化在排斥强势文化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吸收强势文化优秀元素, 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竞争力。

红水河流域各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受到外来文化与区域内各民族文化的冲击。为了不受强势文化的主宰,包括壮族在内的各少数民族,都在自觉地发展和创新自己的民族文化,意在使自己的民族文化在多元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一段时期以来,在开发和完善自己创世文化、民族来源等文化元素的基础上,红水河流域各少数民族都在开发具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如:新媒体时代民歌文化的传承、铜鼓节庆文化、长寿养生文化、刘三姐旅游文化以及壮族“三月三”、瑶族“祝著节”、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以自己民族最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展现在世人面前,并在文化竞争中得以认可。

(四)和谐型

在多元文化的共存共生过程中,当强势文化企图取代弱势文化成为一种不可能时,各民族之间为了文化生存而不断地竞争。在竞争过程中,各民族之间文化得以相互吸纳,相互作用,去粗取精,在竞争中不断自我完善、发展和创新,从而趋于和谐、平等、相互尊重直至包容多样。相互尊重各民族的习俗和,相互学习彼此优秀的文化

从民族文化的渊源来看,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是一种原生文化,同时又是一种融生文化。红水河流域的少数民族文化大多有各民族自己传承下来的传统文化。同时,由于壮族在这个区域中是个强势民族,壮族本身又是个开放、包容的民族,在对汉文化的接纳中很少具有排斥性,从而使壮文化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是封闭孤立而是透过文化间之互动认知、碰撞交流、相互融合。其他民族在壮族的影响之下,尽管还会保持一定的排斥性,但也不断地接纳汉文化甚至慢慢地接受西方等外来文化,使红水河流域形成一种包括不同民族、不同区域、不同时代的多元共存、相互尊重、兼容并包、交流互动和协同发展的文化形态。各民族透过文化间之互动认知、碰撞交流、相互融合,结成一种多元多边的互动相融关系,各民族在服饰、饮食、住所、婚姻、语言等方面仍有较为浓厚的民族特色,却明显具有其他民族文化的多重特征。如红水河流域的民间传说《画眉戴帽饰英台》明显与汉族《梁山伯与祝英台》相仿,而红水河流域的壮族、瑶族、苗族甚至汉族等均有过农历“三月三”节日的习惯。从而使红水河流域“不同民族和不同经济文化类型之间的联系与交往已经成为良好的传统,在此基础上, 形成了文化共存、文化认同、文化共享、文化共荣、文化创造的局面。”

三、多元文化共生对红水河流域旅游业的影响

旅游,就其外在表现而言, 是人的空间移动, 但内在实质却是一种自由主动积极的文化活动, 因此,文化通常被称为旅游业的灵魂。从一定意义上说, 旅游业的竞争, 本质上就是文化的竞争。对自然生态的追求,对纯朴自然民风的向往,一直是旅游者重要的出游动机之一。随着后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城市化带来居住环境的恶劣,使乡村旅游从活动的幕后走向了旅游活动的前台。

红水河旖旎的自然风光、浓厚的人文景观、丰富的多元文化内涵,使得广西红水河流域将旅游产业的目光投向当地古朴的民风民俗、独特的传统技艺、古老的传说故事等特有的无形文化资产,从中感悟非当地莫属的、充满浓郁生活气息的传统文化。

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红水河12个民族经历过分化、融合、重组,形成了今天各个独立的民族,他们都保留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各自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独特的文化内涵。最有特色的当属红水河流域民族文化的原生性。民歌文化、师公戏文化、铜鼓文化、白裤瑶文化、蛙图腾、树崇拜及许多尚未挖掘出来的民族文化,大多保留原始古老的文化特质,保留着各民族的历史根脉、地域特色与审美习性。这些保持了原始文化特质的文化,有些显得既神秘又朦胧,并因其古老性、自然性与独特性而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文化形式,激发游客的好奇心。专家游客以研究红水河文化内涵为目标,普通游客以感受多彩、神秘的原生文化来大开眼界,增长知识为目的,使红水河原生文化成为生态旅游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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