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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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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如何挖掘人才,又如何留住人才,这一直是创业者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

7月28日,由南京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主办,创业邦联合主办的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创业公开课第一期在南京举行,本期主题为“管理者需要‘发展团队领导力’”,来自金柚网、复朴投资、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嘉宾从不同角度分享了创业者在团队管理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创业者怎么说?

金柚网CSO张凌在题为“如何快速提高中高层管理团队的综合能力”的主题分享中提到,中高层是企业最宝贵的资产,他们的素质决定着企业的竞争力和执行力,因此他们不仅要认同企业文化,具有大局观和整体观、归零的心态、学习能力和自动力,还需要具备数据思维,最关键的是要有对业务的深刻理解。

张凌说,中高层管理能力的培养用八个字总结就是:植入文化,统一思想。公司不仅要给方法、给资源、给肯定,还要给予他们试错的机会。

投资人怎么看?

复朴投资投资总监胡昊则分享了“初创者如何发掘人才为己所用”。投资最主要的就是投人,那么怎么去找到这些人?胡昊说,对于创业公司而言,重要的是团队成员的价值观要非常相似,能力也必须互补,能共苦更能同甘。而找到人才的方式包括同学、同乡、战友、商学院、猎头等等。对他们的考察除了聊天、共事,还可以用“另类”的考察方法,比如一起洗次澡、开次车等等。找到合适的人之后,要以能力服人、以格局服人,用好这些人。

律师从制度的角度解读

中伦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晨从制度的角度介绍了“创业者如何合理制定激励机制”。他指出,早期的创业公司因为现金流问题在现金激励方面比较缺乏,而核心的创业成员除了现金也更在意长期意义,因此,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有助于吸引人才,激励人才。

那么创业公司在股权激励中采用哪种方式效果比较好?黄晨说,股权激励包括股权期权激励、现实股权激励(直接持股或通过持股平台持股)、虚拟股权激励(虚拟股权、股权增值权)。在具体的操作中,股权期权和限制性股权是常用的两种方式。而对于全员持股,黄晨的态度是否定的。他说,需要用限定性的条件来限制激励的范围,但不是全员持股。

此外,股权激励要注意的问题是,不要影响创始人的实际控制权,同时,股权比例不宜过小。目前美国股权激励的比例大致为10%?20%。

在活动现场有两个项目进行了路演,分别是南京垂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在线电器设置以及电器部件的电子商务公司)和南京云利来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可视化和安全服务公司)。

第2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一、融资部分

1、注重投融资企业平台的现金流和盈利模式(地产开发,财政兜底)。

注意保持一定的收入和利润水平,包括财政承诺,明确运行体制。保证财政收入水平能支撑贷款规模。根据实际建设步伐,一定程度上控制融资规模,不盲目扩大,保证资产负债率水平低于75%。

2、保证融资的充分利用率,要统筹安排收支,做好资金安排,例如当年做融资时不仅要保证当年的资金需求,年末还要做好来年的资金保障工作。

3、在融资会上,请财政共同参与,作为坚实后盾。以充分的经济效益预估吸引银行放贷。

4、财务成本最低化。充分利用国家宽松的信贷政策,一方面扩大融资规模,一方面减低融资成本。尽量减少银团财务成本。

5、建立良好的信誉。绝不逾期还贷付息。

6、控制放贷时间。通过与银行的沟通,使放贷时间恰到好处的与项目跟进,既不闲置资金,也不阻碍发展。

7、贷款担保类型:以信誉贷款、项目贷款为主。

8、有自身的盈利模式,如公用事业公司,以供水、供气、航道、铁路运输、管廊等具有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项目作为收入,获得实质上利润。

二、管委会与企业平台

1、管委会具有自己独立的监管、服务、国土、财政收支、招商、经济发展等职能。与总公司是两块牌子一班人员。子公司独立配备人员。

2、管委会与公司账务独立。日常经费开支、招商、拆迁有管委会承担,聘用人员工资和开发建设资金由公司承担。如有资金支出交叉,则计入往来。管委会日常经费开支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来控制。

3、公司承建的项目,本质上属于政府投资行为。公司通过与管委会签订委托代建协议,项目建成后最终结算,公司实现账面存货的周转,形成收入和利润。(10%的利润率,年利润约5000万元)

4、公司投资主体为国资中心。通过国资中心不断注资来壮大企业规模。

5、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6、及时做好资金预算。四季度报来年的预算,每月研究资金计划。通过专题小组讨论、领导决策确定资金计划。包括正常经费、招商经费、建设支出。

第3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据了解,在杭州,35岁以下的夫妻离婚率明显上升,年轻人离婚每年增加三成。一位杭州律师透露,在他接手的案子里,平均每10件中就有一件是离婚案,而事实上,还有很多夫妻是通过双方协议离婚的。高离婚率的社会现实催生了离婚咨询行业。继婚庆公司、结婚超市等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特殊公司诞生后,离婚公司的粉墨登场,也成为一种新经济。

服务收费较高外遇问题咨询每小时300元

作为加盟店,杭州维情目前加盟费和其他各项费用共计付给总公司十几万元,此外每年还要交管理费。他们盈利模式是怎样的?事实上除了离婚这项业务外,维情公司的主营业务还有婚恋问题分析、婚姻质量分析、夫妻情感疏导、婚姻法律咨询等,宗旨就是劝和不劝离,维护爱情、亲情、友情、心情和性情。

“按照公司的收费标准,咨询按小时收费,接收委托案按工作日收费。”有关人士介绍,外遇调查、取证每个工作日3000元;婚姻质量分析、夫妻情感疏导、婚姻涉法咨询等是每小时200元―300元,外遇问题咨询是每小时300元―400元,财产分割咨询每小时是300元―800元。

而目前杭州律师事务所咨询费一般行情也是每小时200元左右,接收委托诉讼按标的多少提取相应点数。“与律师事务所比,我们公司更多的是提供情感分析、心理咨询、婚姻诊断等服务。”杭州维情总经理李培香表示,“如果离婚分割财产数额大、涉及问题复杂,我们还将按点数提成,一般是收取被分割财产的1%―3%。上海董事长舒心就曾经处理过一起离婚大案,佣金收了30多万元。”她本人在上海工作一年的经历中,处理过佣金最高的一起案子,历时20多天,收费高达12万元。事实上,维情公司的大部分顾客通常被定义为中高端的“三有”人群,即有身价、有地位及有影响力,此类人群对高收费并不敏感。

经济效益看好开张5天进账近万元

杭州维情婚姻1月7日正式开张到昨天才5天,已经进行了两例情感疏导,收到三起委托案子。

李培香透露,两起情感疏导,都是男人有外遇后遭遇困惑前来咨询的。一个在一小时之内完成咨询,收费200元,另一位咨询了两个小时,收费500元。

还有3起委托案,两起是要求劝离的,一起是要求劝和的。“这3起委托案子,收费都是3000元。都已经签了合同。”

A男士因为有了情人,要与妻子离婚。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他又觉得还是前妻好,所以昨天特意找到杭州维情公司,要求他们去做前妻工作,希望能成功复婚。“这个时候不管我说什么话,我前妻和她的家人都听不进去,我的父母也去做过思想工作,但根本不管用。以前我在外面有情人,现在知错了愿意改,但她就是不肯给我机会。”A男士说,“不过,离婚公司的人去找她就不一样了,我前妻会对他们客气些,而且因为是不搭介的人,同样的话从他们嘴里说出来,她能听进去一些。只要能复婚,这3000元我觉得花得值,能有什么比找回幸福更有价值的啊?”

李培香说,她们的婚姻分析师已经在联系A的前妻了,准备从各个角度做她的思想工作,但是最终能不能复婚,维情公司不能保证。虽然杭州维情没有透露这5天的营业额,不过记者私下算了笔账,两起咨询加三起委托案,这家公司5天进账9700元。

利益驱动之下“离婚公司”劝和还是劝离?

我国有句古话是“劝和不劝离”,“离婚公司”此次高调进军杭城,引来一些质疑。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复杂问题,所以相对劝和而言,劝离需要离婚公司花费更多的时间服务。而离婚公司不像原来的社区居委会无偿服务,他们的服务时间是和收费金额直接挂钩的,并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因此有人担心离婚公司会不会受这种经济利益驱动,在服务对象面前,把简单事情复杂化,对可“和”也可“离”的婚姻,直接推向离婚?

对此,总经理李培香表示,上海维情成立时,由于人们误把“离婚公司”理解为专门劝人离婚的公司,所以饱受非议。事实上,她们仍是遵循“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古训,谨慎处理各种婚姻问题,劝和不劝离,多用保守疗法挽救婚姻。

李培香强调:“每个前来咨询婚姻问题的人,首先需要接受的服务项目是――婚姻质量分析。我们把‘问题婚姻’归结为无性婚姻、无爱婚姻和无益婚姻三类。对于无性婚姻和无爱婚姻,婚姻分析师会建议双方反思,慎重离婚;如果碰到无益婚姻,即如果维持目前的婚姻会比婚姻破裂造成更大伤害的话,婚姻分析师则会建议离婚。但不管婚姻分析师如何建议,当事人离婚时必须是自主、无悔、文明、合法的。”

在经过婚姻分析后,客户仍坚决非离婚不可的,维情公司才会为客户提供婚姻成本分析,为其计算多年婚姻当中双方所投入的成本,并提供婚姻涉法帮助,减少离婚给当事人带来的损失。由律师离婚诉讼,进行调查取证,力求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在离婚后还将对其进行心理疏导。李培香说,截至去年年底,全国维情公司已帮1000多对夫妇调解和好,而帮助离婚的夫妻只有300多对。

第4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摘要】

随着国家和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关注力度的不断加大,安徽省中小企业也在不断谋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托管。本文通过对安徽省中小企业股权托管交易相关问题的探讨,试图分析股权托管对企业商业模式方面的隐性要求及托管挂牌对企业的潜在影响,并避免企业走入挂牌托管的误区。

【关键词】

中小企业;股权托管交易;融资

引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地区中小企业对融资渠道的迫切需求,越来越多的省市成立了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其中以2008年9月成立的天交所为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设和发展对解决我国大量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小企业在活跃经济、推动就业等方面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市场的不稳定性让它们时刻充满危机感。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不断探寻新的商业模式,同时渴望各级政府能够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由于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诞生时间较短,因此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研究成果较少。大多数学者都将注意力集中于交易系统的规范及法律问题等方面。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地区性中小企业对这一新兴事物了解不够全面,容易在判断上有所偏差,而企业领导者也很容易被投资界的一片叫好声所误导,从而做出不切合企业实际的决定。

本文通过对参与股权托管交易的安徽省中小企业进行分析,探讨交易系统对企业的模式偏好。同时探究股权托管交易对中小企业经营模式方面的影响以帮助企业发展。另外,本文还总结出一些企业应该避免的误区,从而做出最有利于企业成长壮大的决定。

一、安徽省中小企业股权托管交易现状

(一)安徽省股权交易托管中心简介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是在全国股权托管交易迅速兴起的大背景下,于2013年8月1日注册成立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在行业内简称四板市场。该中心定位于服务广大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为企业的股权托管及挂牌融资提供场所和完善的服务。

(二)政府对于企业托管挂牌的政策扶持

2013年9月,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区域易市场规范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13〕25号),文件指出要充分认识到区域易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并要求进一步明确其功能、积极拓展业务空间、加强监督管理,合力为安徽省区域易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随着省政府相关文件的出台,合肥、滁州、安庆等16个地市相继出台中小企业挂牌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相关优惠政策,包括现金奖励、财政奖补及税费减免等,以提高本地市中小企业托管挂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挂牌托管企业及相关情况介绍

截至2014年4月15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托管企业由成立之初的140家增至155家,其中托管企业127家,挂牌企业27家。托管和挂牌的企业涉及到合肥、芜湖、蚌埠、马鞍山等几乎所有安徽省地市。

二、安徽省托管挂牌企业主要情况分析

(一)安徽省托管挂牌企业所处主要行业分析

国家“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核心引领作用和高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进创新成果的集成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支柱性产业的步伐。2014年3月,安徽省政府文件要求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扶持力度,对安徽省国家重点新产品实施补助,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在国家和安徽省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大环境和背景下,根据对已在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托管企业的分析,涉及行业包括高新技术、农产品生产加工、药品保健、房地产、中小银行等。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占到1/3以上。而22家挂牌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到了8家,同样超过1/3。可见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托管挂牌时拥有一定的行业优势。

(二)安徽省托管挂牌企业战略意图分析

与主板、创业板和中小板相比,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对申请托管挂牌企业设置的门槛较低。成立时间满一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主营业务明确并通过推荐商内核和中心核准,即可成功托管或挂牌。通过对挂牌托管企业成立时间的分析,大多数企业还处于成长期的高速发展阶段,对资金需求量大,融资渠道少,融资难度大。而挂牌四板不仅能增加融资渠道,同时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因此,融资成为企业的首要战略意图。企业挂牌四板需要达到一定条件,公司治理更被上升为重中之重。企业的规范化运营可以为未来的转板上市和股票发行创造条件,同时保护股东利益。这成为企业挂牌主要的战略意图。

(三)安徽省托管挂牌企业财务状况分析

四板要求托管挂牌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但是托管挂牌企业注册资本均高于500万,这说明企业挂牌融资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实力。中心挂牌托管对企业盈利无明确要求,但是除一些存在在建工程的企业,大多数企业处于盈利或收支平衡阶段。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均处于高速成长期,基础建设和渠道建设等投入大,对现金流的需求极为迫切。

(四)安徽省托管挂牌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根据前面对托管挂牌企业所在行业的分析,大多数企业所处行业为新兴行业或高新技术行业,均属于高速成长型。同时,企业生产和发展也得到当地政府和金融办的大力扶持。因此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较强。

三、股权托管交易对企业经营潜在影响分析

(一)股权托管交易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企业在中心登记托管交易之前,需要通过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联合尽职调查,从而推动企业的公司化治理,并规范企业运作。首先,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公司财务将不断规范;其次,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到中心备案将更有利于防范股权欺诈行为;再次,企业托管交易能够增强股权流动性,拓宽股权融资渠道;最后,企业通过股份证明和股权信息查询,大大减少不对称信息。

(二)股权托管交易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一个行业往往存在多家同类型甚至产品服务同质化的企业。而行业竞争又将企业做出行业领导者、竞争者、跟随者和补充者的划分。参与挂牌托管的企业将在力争做本地区本行业领导者上更加努力,在行业内的影响力也将大大提升。另外,企业在中心托管交易还可以起到企业形象宣传的作用,扩大企业知名度,为公司未来上市和股票发行创造条件。

(三)股权托管交易对企业价值主张的影响

洞察顾客的需求是企业经营的起点,企业根据目标顾客的需求提出对顾客的价值主张,通过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去满足顾客。企业申请托管交易的基本要求之一为主营业务明确。企业托管交易之后,无论是从内部经营需要上来说还是从交易系统要求来说,都需要更明确这一点。企业挂牌之后将收获更多的资本和市场关注,因此必须更突出主营业务,更注重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的专业化、个性化需求,由原来的产品提供商向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

(四)股权托管挂牌对企业盈利模式创新的影响

盈利模式是以利益相关者划分的收入结构和成本结构,是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分配格局中企业利益的表现,它包括盈利的来源和计价的方式。

在产品同质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企业如果不进行盈利模式创新,将会在激烈的价格战中头破血流,尤其对区域性中小企业来说,缺乏强大的资金后盾和品牌支持,很难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上有所突破。通过对挂牌企业的分析,大部分企业改变了原本单一的产品销售模式,在提品的同时,加重售前售后服务的份量。

四、企业托管挂牌应避免的误区

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立之后,各地市政府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托管挂牌,与此同时,本地各大券商也多头出动,推动进程。面对有利的政策和主办券商的游说,企业领导者更应该全方位考虑,同时避免误区,以免损害企业和股东利益。

(一)企业真的有必要挂牌托管吗?

作为企业领导者,首先应该考虑的是企业是否有挂牌托管的必要,如无此必要,参与挂牌托管无异于浪费人财物力。关于此误区,企业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企业是否有融资需求,其次是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方向。

(二)挂牌托管只是为了融资吗?

企业参与挂牌托管的首要目的是通过股权和债权融资来解决资金压力,但是它不应该是企业的终极目的。通过挂牌托管之前的主办券商和专业服务商的驻企尽职调查,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企业运作,为未来转板上市奠定基础。同时,挂牌托管还能促进企业形象宣传,扩大企业知名度等等。因此,企业领导者在决定是否参与挂牌托管时,也应该将以上效应纳入参考范围,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三)挂牌托管之后就高枕无忧了吗?

企业挂牌托管完成只是万里的第一步,企业挂牌之后还要面临定期披露部分企业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因此,企业领导者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做出正确抉择。

五、总结

安徽省中小企业参与挂牌托管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企业将会通过融资一步步发展壮大,用不好,可能难以实现最初的目标甚至损害股东和企业利益。企业领导者在综合实际做出挂牌托管决定之后,应不断进行企业经营模式的创新,以适应市场发展及企业成长需要。

参考文献:

[1]陈颖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法律问题研究[J].上海金融,2013(2)

[2]田志龙,盘远华,高海涛.商业模式创新路径探讨[J].经济管理,2006(1)

[3]魏炜,朱武祥.重构商业模式[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6/1

第5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武汉东湖高新区首批申请挂牌新三板的5家企业近日已经提交申报材料,有我们辅导的两家企业。”长江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宋望明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新规则的要求,此后的系列补充工作需要50个工作日左右,原则上,首批挂牌的外地园区企业最快10月底就能出炉”。

8月3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新三板扩容试点名单,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成为新成员。此外,《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有券商人士预计,该办法将在年底前正式出台,推动新三板试点园区进一步扩容,并向二、三线城市铺开,第二批试点园区扩容有望在明年一季度成行。

成中小券商战略点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新三板挂牌企业为156家,市值仅约115亿元,2011年全年成交额为5.6亿元,相较整个资本市场微不足道。

8月初,新三板市场扩容方案公布后,券商对这个市场做了乐观的调整。其中国泰君安和中信建投最乐观,两家均预测,未来3年左右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有望超过3500家,市值将超过1万亿。

据东方证券分析师王鸣飞测算,新三板扩容后,若每年新挂牌900家企业,按照目前一家企业100万元的挂牌费用,券商每年来自新三板企业挂牌的收入约为9亿元。如果推出做市商业务,券商每年来自做市的收入将高达315亿元。

新三板业务也因此成为部分券商新的战略高地。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统计,主办券商已达64家,其中有过主办事项的券商36家。截至目前,申银万国、西部、广发、南京、齐鲁等7家券商占据了约61%新三板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较高。

不过,在华泰证券分析师赵湘鄂看来,目前在新三板上活跃着的基本是一些中小券商。诸如中金、中信等主流大券商对新三板业务视如鸡肋。

“主要还是因为目前新三板业务不赚钱。”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毫不避讳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自公司从事新三板业务开始一直是亏钱的,最多的一年可亏损上千万元。”一家已经取得资格但却没怎么开展业务的小型券商的投行人士也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不看好、也感觉不到它的盈利模式在哪里,所以暂时没有下力气开展。”

“的确,对于主板、创业板来说,盈利差距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宋望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新三板收费比较低,综合起来,一单最多一百万元左右,但人力配置成本却很高,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据了解,证券业协会要求审核券商的工作底稿,并要求一个项目必须配备一名注册会计师、一名律师和一名研究员,券商工作量甚至会超过IPO(首次公开募股),成本自然高企。

“虽然目前券商新三板业务盈利尚未显现,但再过两年,一定会体现出来。”金元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陈永飞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现在对于券商来说,主要任务还是抢占市场,为未来IPO储备资源,以后无论定向增资、直接投资等都会有客观的盈利预期。”

“随着未来做市商制度的引入,按照成熟市场的情况,这将给券商增加约三分之一的利润。”程晓明表示。

诸项制度待完善

数据显示,2011年中小板成交金额6.9万亿元,创业板成交金额1.8万亿元,远远高于新三板的5.6亿元。

现在新三板市场不活跃在程晓明看来主要就是交易制度的制约。此前新三板的交易制度主要是柜台交易,禁止个人投资者参与,并且挂牌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交易制度落后,交易不活跃,没有定价功能,也就没有了融资功能,对挂牌公司吸引力不够。”

“目前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改革方向有二:一是要实行竞价交易、取消挂牌公司股东人数200人上限;二就是引进做市商制度,这也是关键,”程晓明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所谓做市商就是由券商竞价性点选成交,持续报价,达到持仓量上下限之后强制性继续买卖。”

“如果管理办法年底前出台的话,估计此前业界一直呼吁的做市商制度推出的可能性不大。”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OTC法律事务部主任徐晓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此外,就是业内一直呼吁的转板机制的完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中关村新三板挂牌企业已有8家挂牌企业以IPO方式转板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

不过,目前转板的企业都是严格按照正常的IPO程序公开发行并上市,其IPO的条件与其他非新三板企业无异。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转板。在徐晓庆看来,所谓真正意义的转板类似于美国的转板制度—“绿色通道”,场外挂牌公司达到主板或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条件后,不需要再进行IPO程序就可以直接申请转板。

“目前IPO采取的是审批制,而挂牌新三板采取的是备案制,审核标准不一样,要真正实现‘绿色通道’转板机制,则必须解决两种不同的审核制度。”徐晓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目前来看条件不是很成熟,估计会等一切稳妥后再考虑。”

程晓明甚至直截了当地告诉记者,“转板是转不出来的,而且没有必要。如果新三板市场活跃起来了,完全可以满足挂牌企业的需求,企业又何必多此一举转板呢?新三板市场是中国的纳斯达克,并不是为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做准备的市场。”

多重企业疑虑

虽然新三板市场发展空间广阔,中介机构跃跃欲试,但对于这个市场的主体—企业来说,却是五味杂陈。

一个近来被风投争抢的创业企业陌陌科技,其创始人最近在接受财新采访时道出了部分企业的心声:作为创始人,设计了A股B股,还设计了员工期权激励池,新三板能转板到创业板吗?如果在创业板上市要实行IPO,凭什么去新三板?

第6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而2008年3月26日,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邓国顺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会,宣布赴美专利维权首战告捷,并且与美国第二大闪存制造商――美国PNY公司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

这场诉讼战持续了两年之久,让朗科成为了第一家,同时也是目前为止惟一一家在海外专利维权案中获得胜利的中国IT企业。这场官司被称为“中国IT企业境外专利维权第一案”。

“吃螃蟹”,境外维权

成立于1999年的朗科,在2002年7月获得了中国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授权(专利号:ZL99117225.6),该专利为原创的闪存盘基础性发明专利。在这个基础上,该专利申请经过美国专利商标局长达四年多时间的审查,终于在2004年12月7日获得了美国发明专利授权(美国专利号:US6829672)。

这一专利在顺利实现产业化后,直接导致了新一代存储产品――U盘的诞生,并由此引发了一场移动存储的“闪存革命”。U盘,是中国在计算机存储领域20年来惟一属于中国人的原创性发明专利成果,朗科也因此而驰名海内外。

据业内人士介绍,迄今为止,国内闪存盘年销售额已高达数十亿元,全球年销售额更是一个天文数字。由于闪存盘等闪存数码产品应用市场的不断扩大,发展前景广阔,使得越来越多的IT企业垂涎于“闪存”行业的巨大商机,都想从中分一杯羹。朗科在申请国内专利成功之后不久,便一直遭受国内外厂商的侵权之苦。

2005年,朗科发现美国PNY公司在未经朗科授权的情况下销售闪存产品,于是决定PNY,并且要远征美国进行专利维权。

到境外进行专利侵权诉讼,对中国企业来说是第一次,这个“吃螃蟹”的尝试着实吸引了众多业内人士的眼球。由于中美两国司法程序的差异以及被告方实力的强大――PNY公司是美国第二大移动存储厂商,业界人士一直对朗科此次的维权行动不抱以乐观的态度。尽管不被看好,朗科却信心百倍,奔赴美国。

备战,占据先机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了打赢这场官司,朗科自2004年就启动了国际诉讼计划,包括邀请律师事务所、锁定诉讼对象、收集侵权证据、提交专利诉讼等准备工作。在完成证据收集工作之后,朗科立即委托具有100多年历史的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发讼。

2006年2月,经过充分的准备,朗科选择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对PNY提出了诉讼,要求对方在美国立即停止销售闪存产品,并向朗科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据悉,朗科在此案中提出的有关要求赔偿损失数额达上亿美元。

据朗科律师何昕介绍,当地的陪审团成员中有很多都是对美国忠诚度很高的军属,“他们非常相信美国政府的决定,由于专利是美国政府通过的,他们对专利权拥有者也有好感。”在这场诉讼战中,朗科无疑已先对手一步占据了“地利”。很显然,PNY并不愿意在对自己不利的地方打官司。7月,PNY提出动议,请求法庭将案件转移到加州联邦法院处理,但没有得到批准。

与中国法律不同的是,在美国诉讼案中,原告和被告都有义务向对方和法院提供一些相关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并反驳对方的观点。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以何昕为代表的朗科律师团队全力投入工作中,为最重要的调查取证阶段做准备。

2007年10月,法庭召开确定专利权范围的马克曼听证会,要求双方确定有争议的关键词,确定以后双方提出各自的论点主张,来解释这些关键词。据了解,在马克曼程序中胜诉的一方可以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例如,被告在马克曼程序中胜诉后,往往会要求法院不再开庭审理专利侵权问题,直接宣告被告不侵权,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一般会支持被告的动议,并做出对被告有利的不审即判裁决,从而了结专利侵权诉讼。“这是一场对朗科十分重要的听证会,专利关键词的确定直接决定着朗科专利权的范围断定。”

最终,朗科所付出的辛苦与努力都有了丰厚的回报。2007年12月13日,法官作出了对朗科有利的专利权范围断定。直至今年2月,朗科与PNY在夏威夷进行庭外调解,双方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

亮剑,主动出击

毫无疑问,朗科诉PNY专利侵权案是中国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参与国际竞争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中国IT产业发展很快,但也是遭受侵权最严重的一个领域。“国内的企业高管在知识产权上的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朗科一直在不断申请专利为自己维权,而国内的很多企业即使有申请好了的专利,也不敢去海外打维权官司。”何昕认为,中国企业应该主动出击。

早在2001年朗科就制定了依靠知识产权专利费为主要盈利模式的公司战略。2002年9月,朗科以专利侵权为由,了在国内MP3及闪存市场上的强大竞争对手――华旗,双方相互论战和取证,2004年法院一审判决朗科胜诉,被告方华旗被判赔偿朗科100万元人民币。但随后华旗提出上诉,双方直到2006年7月才在中国电子商会的调解之下达成庭外和解。

2004年7月,尝到“甜头”的朗科以同样的理由在深圳法院了索尼的无锡公司,这一次的索赔金额达到了1000万元人民币。朗科公司索尼,可以说是第一起由中国公司发起的针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备受业界瞩目。2006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索尼表示今后将从朗科那里购买USB闪存产品,这次诉讼获胜被朗科视为里程碑式的胜利。

同样,这一次轰轰烈烈的境外专利维权案最终也以和解落幕,但在邓国顺看来,“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商业利益,是为了企业发展。”只要能达到这个目的,就没有必要把诉讼一直进行到底。

朗科专利权无论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这也是为什么朗科决定赴美维权诉讼的原因。朗科律师Stephen Judlowe表示,朗科的闪存盘技术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发明,这个发明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引领了世界闪存领域的潮流。朗科有了这个发明以后并没有停滞不前,而是马上申请了中国的专利,紧接着又申请了其他国家的专利,这样就能够建立起比较严密的专利保护措施。

关于这场官司的经验,邓国顺认为,一是要勇于自主创新,积累知识产权成果;二是要敢于亮剑,下定决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熟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寻找当地优秀律师团队携手作战,增加胜诉机会。

有了与华旗、索尼无锡公司以及PNY这三次重要诉讼案件的完全胜利,朗科在依靠经营“专利维权”来获利的道路上越走越快。邓国顺高调表示,目前在国内外依然有不少企业未经朗科许可就使用朗科专利,“朗科PNY不会是最后一家,未来朗科还将继续维权诉讼。”

这个案件为什么会引起众多国内外媒体的关注呢?那是因为,他们从中看到的不仅是中国企业逐渐开始走向海外维权的道路,而且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像朗科一样到海外维权。

相关链接

朗科专利维权“进行时”

2002年7月,朗科获中国发明专利“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授权;2004年12月,相关专利申请获美国发明专利授权。

2002年9月,朗科公司以该发明专利权受到侵犯为由,在国内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富光辉电子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2004年6月,华旗等公司在一审中败诉。2006年6月,朗科与华旗资讯达成和解协议。

2004年8月13日,朗科索尼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第7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关键词:城投债 风险 地方政府 信用 金融

一、引言

2009年以来,在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的推动下,城投债急剧扩张。在这一波“发债潮”中,城投债发行主体的级别不断下降,从京沪等一线城市到三线城市,甚至一些城市的区级城投企业、县级城投企业也在发债。由于发债主体级别下降,可能负担不起沉重的债务负担,进而引发风险。然而目前对于地方政府债管理尚未形成完善体系,“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监管背景,导致各项措施其实很难做到严格到位。即便一些管理部门给出了看似严格的规定,但在现实中被监管方予以变通,乃至全面脱离监管的可能性仍然无法避免。因此,研究及加强对城投债的管理十分重要。

二、城投债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信用评级体系不完备 目前城投债市场的评级分布上,未能按照各省市地方的财政收入状况明显区分其信用等级。从城投债的承销商到投资者,都将其视为地方政府信用,从而忽略了城投债本身固有的主体信用风险。从省份地区来看,目前的评级未能明显区分各省市地区的财政状况的差异。经济较发达的浙江、江苏和山东等省的企业发行的城投债主体评级处于中下水平,而陕西、吉林和甘肃等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份发行的城投债评级相对较高。从行政区划来看,城投债的信用层级在从直辖市到县级市的四级行政区划中得到了较好体现,但由于经济实力的差距,目前对地级市发行城投债的主体评级差距从A+~AA之间不等。此外,评级公司为了把风险降低而出具“不客观”的评级结果,无疑给城投债的投资者埋下风险。而地方政府由于在债务偿还能力和负担水平方面都存在风险,因此在提升城投债信用等级方面的信用承诺也大打折扣。由于城投债评级体系的不完备,导致了城投债的评级分布情况很不均衡。

(二)担保方式存在缺陷 为降低发行成本和增加可投资者群体,国内城投债的发行多采取担保的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政府机构不能作为担保人,地方财政的资本金拨款、专项偿债基金和各类补贴为城投债提供了还款保障,但城投债并没有政府信用的直接担保。银行担保曾经是城投债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担保方式,然而,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10月颁布文件,对银行为企业债以及项目融资提供担保进行了严格限制。城投债采用抵押担保和企业担保的效力也非常有限。抵押担保主要是以土地使用权、公共基础设施的经营权和收费权进行抵押,但其公允价值难以评估,在存续期间价值也会发生变化。企业担保通常是城投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担保人存在较大关联性,其信用基础都是政府财政。近年来城投类企业债的担保方式改为主要采用第三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发行人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或者质押进行的担保。在自有资产担保方式中以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为主,抵押担保方式中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担保为主。就第三方担保而言,目前国内城投债的发债主体和担保第三方的关系较为混乱,存在着发行人与担保方“相互担保”的现象。2009年5月浙江省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交投)发行15亿元七年期公司债,由同省桐乡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桐乡城投)提供担保,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而就在2009年4月湖州交投为12亿桐乡城投债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城投类企业与担保方之间这种较为复杂的连环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加大了关联企业间资金链的压力,容易诱发城投债信用风险。

(三)资产、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不透明 由于不是上市公司,多数地方城投类企业在成立之初其资产、财务状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都是不对外公开的,正是城投债的发行,才使这一状况有所改变。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城投债发行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开刊载债券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近来发行的多只城投债募集说明书,都存在信息披露不详尽的情况,对资产、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这些很重要的列示项目披露不够详细,尤其是采用应收账款、土地抵押作为偿债担保的城投债,多存在担保资产说明不够详尽的问题。与上市公司相比,城投债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不足。除了财务报表不完善外,城投债在担保资产说明、项目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也不够细致。有的城投债募集说明书流于表面化,对地方政府负债情况这些市场最为关切的问题模糊不清,且存在“粉饰”数据现象,有时对情况的描述并不客观,有些发债主体盈利能力弱且波动大,但募集说明书却仍称盈利能力强且稳定。

(四)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 首先,城投债所披露信息的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力度不够,难以对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做出有效判断。其次,信息披露渠道不畅通,内容不完善,特别是关于政府债务状况等比较敏感,重要的信息很少会披露出来,这样就会加大城投债的风险。再次,不能全面披露评级过程及结果。资信评级机构应对投资者全面披露整个评估过程,包括但不仅限于评估方法、重要数据和非数据化描述,以使投资人对信用评级结果的可信度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决定投资策略。最后,没有实行评级回访制度。资信评级机构应建立定期的评级回访制度,及时披露回访信息,揭示城投债的风险,分析风险变化的原因,减少其对市场的影响。

三、城投债引发的风险分析

(一)城投债本身的风险 尽管城投债在刺激经济方面作用相当明显,但城投债本身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当突出。(1)通胀预期增加了城投债发行风险。2009年货币信贷大膨胀加剧了市场对未来通胀的担忧,债券市场也面临明显的压力,价格下跌收益率上升,新发债券则出现了流标迹象,如2009年7月财政部发行的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其200亿元的总量投标量仅为185.1亿元,这已是两周内国债的第四次流标。具有最高信用的国债在当前通胀预期下尚出现频繁流标,何况透明度和稳定性明显不足的城投债。(2)对企业债债券利率的管制增加了城投债的收益风险。1993年出台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虽然自2005年以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开始成立专门小组修订该《条例》,但至今没有修改成功。债券利率管制遏制了市场有效定价,企业债市场的这种不合理管制,使得企业债市场越来越失去其吸引力,并面临着公司债和中期票据的冲击和挤压,增加了城投债的风险。(3)城投债信用主体不明确、信用评级不透明和盈利模式、现金流不稳定等问题,使城投债存在违约风险。城投债的信用评级主要分为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城投债本身的信用评级。这种特殊的双重评级实际上使得城投债的信用主体定位相当模糊――城投债究竟是发行主体还是城投债所投资项目的项目债券,这使得一旦城投债违约,清偿问题将变得十分复杂。某种程度上讲,市场更把城投债权作项目债,城司更多地充当了一种信用增级的角色,地方政府或明或隐的担保则可看作是二次担保

增级。当前国家发改委要求对不规范的地方政府还款承诺函不予认可,实际上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无形的压力。另一方面,城投债所投资的项目也存在评级困难的问题。由于很多政府项目并没有明确和有效描述的盈利模式,更多地是基于一种对未来远景的构想,这使得城投债的债项信用评级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盲点。(4)城投债的发债主体信用评级越来越低,增加了城投债的信用风险。区县级政府本来就存在财政收支紧张问题。2009年1月发行的15亿元7年期长兴债,就是长兴县级政府发行的,其发债主体的信用评级勉强为A+,债项评级为AA。同样,2009年1月19日发行的6亿元临安城建债,则是杭州市临安区级政府发行的债券。

(二)政府信用风险 (1)一些地方政府为城投债发行主体注入价值明显高估的资产,会对政府信用产生影响。为了能顺利通过城投债渠道融资,地方政府会通过制造账面利润,改善账面资产结构甚至给予不可信的承诺等各种方式为城投债增信,导致城投债存在严重的由虚假信息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如虚构子公司、虚构利润等,由于城司具有地方政府背景,在财务上造价并非难事。2009年5月09岳城建债的发行人湖南省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岳阳城建”)的发行人涉嫌虚构子公司造假。而涉嫌虚构的两个子公司的收入,是岳阳城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岳阳城建主要在两方面涉嫌造假:公司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即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城建中心)和岳阳市君山公园(君山公园)实际上是事业单位,且二家机构的收入是岳阳城投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募集资金投向的两个项目的总投资额,比岳阳市发改委批准的投资额超过2亿元。(2)同属一个地方政府的城司互相担保,关联程度复杂。第三方担保方式理论上可以降低债券违约风险,然而城投债市场上出现的同属一个地方政府的城司相互担保,这种复杂的相互担保的关系加大了关联企业间资金链的压力,容易诱发城投债信用风险。前面提到的同为浙江省国资委两个下属的城司,湖州交投和桐乡城投互为对方发行的城投债作担保就是典型案例。(3)地方政府财政收入难以为继,政府信用受质疑。城投债的地方政府背景意味着还债能力直接受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制约。税制改革后,财权和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确立,地方政府资金短缺现象短期难以改变。由于城投债的投向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此类投资虽然从长期看会给地方经济带来积极推动,然而投资回报的滞后期很长,即使是对于10年期的债券,也很难期望在发行期限内获得足够收益偿还债务。更何况像这种准政府投资不可避免地存在低效和浪费的现象。因此,即使具有政府背景,城投债的信用风险依然不容忽视。而地方政府长期持续的财政赤字就很难保证其还债能力,从而可能引发政府信用风险。

(三)金融风险 全国众多省市都出现过高负债状况,江苏省政府债券2009年计划招标发行总量为84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1.82%,但2008年江苏省的财政总收入为2731.41亿元,支出为3201.58亿元,全年余额为-470.17亿元,如果加上债券发行总量及债权利息更是为此雪上加霜。2009年辽宁省政府债券仅一期计划招标发行总量就为30亿元,票面利率为1.75%,2008年财政收入共计1356.06亿元,财政支出2151.94亿元。地方融资平台大规模举债,或在未来造成巨大的金融风险。在某种程度上,城投债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金融杠杆”。地方政府可以把土地作为优质资产直接为城司注资或增资,或以某种形式用土地为城投债担保发行债券,政府最终得到资金。在此过程中,土地价值被抬高;为了使投资者愿意购买城投债,城司的建设项目价值也往往被抬高,房地产价格的提高又导致城司获取更大的利益,这是将权力和融资联系到了一起为权力寻租找到了空子,可能引发金融风险。

(四)财政风险 城投债作为地方融资平台其风险最终可能演化为财政风险,因为融资规模过大,地方融资平台负债率高;融资平台信用存在虚假问题,通过虚增资本金,或者向企业、银行借人流动资金充当资本金,蕴藏着巨大风险;地方政府与地方融资平台关系复杂,两者之间难以构建有效的“防火墙”,一旦融资平台风险爆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将迅速显性化;四是地方政府常通过多个融资平台从多家银行获得信贷,“多头融资、多头授信”格局,让银行难以把握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财政担保承诺情况。

四、城投债风险应对策略

(一)建立城投债的债项评级体系 在当前的大背景下,要最大程度地减少城投债的风险,建立城投债的债项评级体系十分必要,建立多层次的信用评级框架,为国内城投债的准确定价提供参照体系。在操作过程中,相关的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如发行主体是否具备条、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如何、流程是否合规,以外后期募集的资金管理也要跟上。地方在发行债券时一定要考虑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不能没有节制,地方政府要明晰每年的收入情况和偿还能力,一定要有能力保持地方财政流动性。另外,通过发城投债很容易造成产能过剩,投资项目一定要符合国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资信评级机构应对自己负责评定的债券负风险连带责任,对自己在评级过程中的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差错,提高评级质量,增加投资者对评级结果的信任度,提高资信评估公司在投资者心目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促进城投债债项评级体系的发展。

(二)城投债信息披露透明化,发行定价、资金使用等公开规范化 城投债只有做到信息披露透明化,发行定价、资金使用等公开规范化,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这一过程可以渗透入已经发行城投债的审核说明和新发行城投债的审批流程,重新在城投债的质量考核上进行严格的财务指标控制。作为城投债的支撑主体,地方政府的财务报表需要细节化、透明化,便于融资链条各方的查询与核实。地方政府要在清楚地了解负债规模和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尽快清理已有的欠债,明晰发债权限、可持续财税收入等情况,对应债能力做出相对科学的判断。此外,城司的财务状况更应向公众公开,让投资者了解政府财政与城司之间的真实关联性,是防范风险的最基础步骤。有关部门亟待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严格债项审批,主张“谁签字、谁负责”,对决策者的失误行为进行追惩,杜绝行政领导随意拍板决定项目取舍的非科学做法,实现从源头上把关。

(三)建立中长期预算机制 我国《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不得举债。建议修改《预算法》,在法律上赋予地方政府发债权,继而推出市场化的地方政府债券。在现阶段,可以考虑建立中长期预算机制以规范预算行为。一般而言,城投债会对政府产生中长期影响,对那些引起广泛关注的特定项目,建立与项目周期相吻合的中长期预算框架,它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提供每个未来财政年度中支出预算务必遵守的财政约束,有助于公众和各相关方对政府财政承诺的可信度做出相对准确的预测。

(四)提高我国城投债发行市场化程度 目前的核准制还带有相当程度的审批色彩。审核发行制度存在效率低、周期长、程序难以预期等不利于市场主体发育的问题,这使得价格机制难以有效运行,不利于风险的揭示和释放。因此,在发行额主要和地方可支配

财力以及主营业务现金流等因素挂钩的基础上,提高发行市场化程度,逐步过渡到注册制,让市场主体承担信息披露、搜集及承担损失的责任,让债券收益率真正体现其风险大小。这样可以解决城投债发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市场化的需要。

(五)提高非银行金融机构市场参与度 目前我国的城投债基本都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商业银行是该类产品的最大投资者。保险、基金、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程度较低。我国地方债务风险过分集中于银行体系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改观,从市场均衡发展的角度看,应该逐步降低机构和个人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城投债交易的门槛,提高非银行机构持有份额。如果从投资风险角度看,股票作为风险远高于城投债的投资品种已经对几乎所有市场投资者开放,降低城投债的投资门槛是应有之义。

第8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经过了前期的市场热潮,O2O行业正面临着分化,随着投资人趋于谨慎,烧钱补贴模式逐渐冷却。《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商业模式可行的O2O 项目正逐渐形成寡头垄断,缺乏用户黏性的项目则在补贴退潮后面临无钱可烧的尴尬。

不过,目前一些体制机制的障碍仍成为O2O行业发展的梗阻。专家指出,应提高政策宽容度,并加强基础,多措并举促进O2O产业健康发展。

烧钱模式须击中市场痛点

O2O项目一度是投资人青睐的对象,一个O2O项目的崛起也往往伴随着资本力量的深度介入。比如此前的互联网约租车行业在起步阶段,都是从极具吸引力的补贴开始的。而外卖O2O、洗车O2O、美容O2O等,无一不是通过减免、优惠等模式进行应用推广。

不过,2019年下半年,资本寒冬使一些项目无奈倒闭,O2O烧钱模式也引发业内质疑。比如,2019年完成A轮融资的一些创业企业,其中不少已经面临经营困难甚至倒闭,让市场惊呼泡沫破灭。

此前不少O2O项目都依靠着投资人的资金投入,通过用户端的补贴来争夺市场,一旦补贴下降甚至停止,项目就面临难以为继的尴尬局面。上海原子创投投资经理卯升晔说,2019年下半年以来,伴随着一些此前被炒得火热的O2O项目的破产,投资人也逐渐趋于理性,对项目的选择不再是一拥而上,而是有所甄别。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发现,随着行业的发展和自然淘汰,一些领域已形成O2O巨头,盈利模式日渐清晰,市场格局趋于稳定。

如在网络约租车领域,滴滴出行和优步已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在上门按摩上门烧饭等领域,许多企业在烧钱无数之后,最终难以取得规模化扩张而盈利困难,最终退出市场。

在专业风险投资人看来,O2O领域的烧钱大战,本质上并不是烧钱补贴用户,而是花钱教育消费者,培养消费者的行为习惯。烧钱的目的应当是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习惯,如果在补贴退出之后,消费者依然使用该O2O平台,这种商业模式则被证明是成功的。

卯升晔说,约租车和外卖O2O显然都是目前最成功的实践之一,现在滴滴等打车软件的优惠已经很少,基本已经取消了补贴,但是出门使用打车软件已经成为很多用户的行为习惯,这样的钱烧得值。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很多其它领域的O2O项目一旦离开补贴,就面临用户流失的风险。比如洗车O2O,就属于用户黏度不高的行业,很多用户都是冲着优惠和补贴去的, 不管怎样的O2O,根本上来说都是要解决用户所面临的现实痛点,仅仅通过补贴来吸引用户并非长久之计。卯升晔说。

O2O行业体制机制梗阻犹存

除市场规律发展方面的问题,O2O行业还面临着制度困境和创新梗阻。

新商业模式和旧有规章制度发生冲突,而管理上的宽容度并不充分。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说,以网络约租车为例,通过用户网上发出请求、平台司机接单的方式匹配市场供需,这与传统的政府部门发放牌照、乘客路边招乘车的商业模式有本质区别,按照现行规定,网络约租车都处于不合法状态。

记者采访了解到,去年5月淘宝网开通北京、上海等18个省市、600多家医院门诊、7万多名专家的预约服务,开通次日北京市卫生局就提出异议,表示预约挂号统一平台未与任何商业网站有预约挂号合作,也不允许任何网站、组织和个人对其进行商业利用,随后该服务在北京地区关停。

与此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不足,也对O2O产业进一步发展形成障碍。百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黄林莉告诉记者,O2O平台上往往入驻了大量传统商户。

一般来说,平台会有对这些入驻商户的资质审核环节,但由于相关信息不透明,平台对于商户所提供的工商注册、卫生许可等文件无法查验其真实性,导致在一些平台上存在虚假商户,影响行业正常发展。

政策宽容是创新土壤

业内人士认为,O2O产业是市场自发形成的,应将发展O2O产业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机结合,多措并举促进O2O产业健康发展。

提高政策宽容,允许市场试错。艾媒咨询CEO张毅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在过去二十年间发展迅猛,成为与美国比肩的互联网大国,一方面是基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另一方面也与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有关。对于O2O行业的创业创新来说,政府的一些禁止叫停的规定,很可能将行业的发展扼杀在起步阶段。

傅蔚冈认为,对于O2O新商业形态,政府应该予以其足够的生长空间,对于行业发展应保持足够宽容,但对诈骗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需予以查处。

与此同时,政府应提高决策科学性。黄林莉认为,互联网行业改造传统行业,难免触动传统利益。类似网约车的复杂情况在医疗O2O、物流O2O等领域都有可能出现,这就需要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通过科学的民意调查和论证研究,得出更全面的结论,也给政策制定者提供更可信的决策参考。

加强基础,有序推动政府数据开放。业内人士认为,大量的企业信息实际掌握在政府部门手里,如果创业企业需要自己获取这些数据并进行审核,是对已有资源的浪费。

第9篇: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范文

但在此之前,你应该先了解投资人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要给你投资?投资能带给投资人什么好处?

当然,提前做好股权结构设计也绝对不容忽视......

如何引入资本?

谈到融资,首先需要问的问题是:作为创业者,你准备好了吗?如何吸引投资人?

为什么要引入资本?

引入投资人的目的有很多,其中有三大原因最为常见:

一、企业资金不足

企业资金不足这个问题在诸多创业型企业都是存在的,无须赘述。

二、寻找战略合作伙伴

寻找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业务互补,这种情况也颇为常见。比如不久前,乐视并购酷派,就是为了寻找用户和扩展业务。甚至BAT也经常在创业型企业中寻找自己业务扩展中相关的企业进行投资,这也是创业公司的机会。

三、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公信力

这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尤其明显。近段时间,国家出台了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规范意见,基于此,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希望通过引入投资人寻求安全感。当然,他们需要引入的战略投资人大多是国企、上市公司、银行类的金融机构。

引入投资的过程就像谈恋爱,双方要对上眼才可能成功投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作为被投资的一方,作为创业型企业,我们应该了解投资人最关心什么样的问题。

投资人最关心什么?

实际上,投资人最关心的四个维度的问题:第一是方向,第二是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第三是团队,第四是行动计划。

一、方向

我们经常说:站在风口上,猪也会飞。而方向其实就和风口有关系,这是投资人非常关注的一点。

投资基金本身是有定位的,他们不会胡乱投资,也并非什么行业都投。这时候,投资人最关心的就是你的项目属于哪个行业,以及你的细分定位。

前几年,我们会看到:门户网站很容易能拿到投资;到后来,社交类网站有比较火;再之后,电子商务类的网站又站上风口;演进到现在,B2B的企业似乎更能引起投资人的关注。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风口其实是在不断变化的。但创业者不可能一味地去捕捉风口,创业的路径一定是源于你自身对产业的分析,判断这是否是一件有价值的事情,以及当下的条件和时机是否适合。

二、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

我们知道,创新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技术创新,这包括一些大的变革,也包括一些小技术上的改进。

另一方面,是在商业模式方面的尝试。比如我们法大大项目本身就是一个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以前,电子签名这个行业是做项目、卖软件,并且,这种电子签名技术一般是在一家企业或者一个系统内部使用。而我们改变了这种模式,在云端为企业服务,按照签署合同的次数来收取费用,这是典型的商业模式变革。

三、团队

团队过往的职业经历对于吸引投资人是很重要的。现在的投资人大多很关注你的团队本身,他们会考虑你的团队成员的工作经验能否完成这个项目,或是达成所提出idea的目标。

比如:你的项目是互联网领域的,那么投资人可能会关注你的团队成员有没有BAT工作经验,或是其他大型互联网公司的工作经验。

四、行动计划

投资人一定会关注你团队的整体运营策略,包括执行力方面的一些考察。

将这四个维度的问题汇集起来,就变成了投资人最关心的三个问题: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要给你投资?投资能带给投资人什么好处?

一、你的项目是什么?

作为创业者,能不能以一段简要的语句来概括你所做的项目?如果你用10分钟都讲不清楚自己做的是什么样的项目,其实对投资人而言,是缺乏吸引力的。

另外,投资人很关心你的产品有什么样的创新点,你需要讲清楚你的产品,是技术上的创新还是商业模式上的创新?对此,创业者应当有清晰的认识。

不仅如此,能为客户创造什么样的价值,是很重要的问题。既然涉及到为客户创造价值,就意味着你得理清自己的商业模式,市场规模,以及主要的客户人群。

我们在融资的时候,投资人都会问到关于市场规模的问题。当然,并不是说市场规模有多大,你就能占据多大的市场,实际上,这里只是想问,你能占据的市场规模有多大。

二、为什么要给你投资?

这涉及到对你团队能力和团队背景的考察。当然,你还得了解竞争对手的状况,然后说服投资人,为什么投你,而不是投资给你的竞争对手,这尤为重要。

当然,企业技术方面的底蕴、市场定位等都会影响到投资人的决策,这也是需要清楚地告诉投资人的。

另外,创业者对项目风险要有清晰的认识,你必须对你的项目所面临的风险胸有成竹,并告诉投资人,有什么妥善的方法有效应对。

三、投资回报

这涉及到这笔投资具体需要多少钱、这笔钱怎么用、未来发展规划是怎样的、多久能实现盈利、给投资人多少股份、退出机制是怎样的、公司未来的估值问题。

这都是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你必须从这些方面告诉投资人,他能从这笔投资中获得什么回报。

仔细研究你想接触的基金

在对接投资人的道路上,创业者除了了解投资人所关注的问题之外,我们必须要了解投资人本身的背景。

一、不同类型的基金

如果是从传统行业转行到投资领域的投资人,他们和专业投资基金的视角其实不太相同。传统行业基金投资人会相对重视控制权,对公司有较强烈的控制欲,甚至会对公司发展“指手画脚”,想要深入到公司的运营中。而专业投资机构虽然合同拟定十分严格,但大都不希望过多介入公司实际运作,而是希望公司创始团队做好公司运营。

二、境内与境外基金

基金分境内基金和境外基金,比如:美元基金、人民币基金。基金的不同对公司的后续发展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前几年,境外基金资金量较充裕,企业在境外上市的情况很多,因为国内当时还没有新三板,而不论是主板、中小板还是创业板,都对企业盈利状况非常关注。但问题在于,互联网企业早期盈利是比较困难的,很多公司甚至在上市数年后都没能实现盈利,这是行业普遍现象,因此按照国内的标准来说,很多公司上市显得困难许多。

近年来,境内资本市场向好,互联网企业估值都较高,新三板的推出也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更多资本市场的途径。

三、基金所关注的投资阶段

各投资基金所关注的阶段并不相同,有的基金偏向投资早期项目,有的偏向于投资中后期项目。同时,你需要了解每个基金合伙人所投资的行业类型,避免浪费太多时间与关联度不高的投资人沟通,这将有效提高融资的效率。

引入投资人的流程

第一阶段:和不同投资人聊,敲定大致投资意向,包括一些重要条款,比如:公司估值、投资洽谈锁定期等等。

第二阶段:确定投资意向后,投资机构发出一个投资意向书。这时候,投资机构会对你进行调查。当然,在这个阶段,还应该和投资者签署保密协议。

第三阶段:投资机构对经营主体进行调查,了解你的过往业务、税务情况,并拟出投资协议的草案。

第四阶段:签署投资协议。

但需要提醒创业者的是:

1、创业者在拿融资的过程中不要过于欣喜。投资过程中存在诸多变数,比如想要签署保密协议,结果很可能之后也没办法签订,或者签订投资协议之后,钱没法到账。只要钱没到账,我们都不要认为投资已经完成,这是需要有的思想觉悟。

2、所谓的保密协议里,一般有锁定期的条款,规定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喝其它投资人接触。这个条款,建议不要签订太长时间,一般在一月左右为宜,以免这家投资机构拖着时间,却又不能联系别的机构。

3、注意融资的节奏,在早期不宜稀释过多股权。因为早期融资的时候,企业估值很低,这时候稀释过多股权会导致到后期你失去对公司的控制力,也影响后期的投资人进入。

4、企业要诚信披露相关信息,不要虚假包装。因为投资人在调查的时候,了解非常细致,甚至可能和你一一核对信息,包括你的收入和合同是否匹配、电话联系你的客户核实相关情况、通过其他投资机构了解你的企业状况等等。太多谎言容易被人识破,对今后的融资不利。

5、看清股权众筹的利弊。股权众筹会有一定广告效益,也容易获取好的市场反馈信息,且融资门槛较低。但股权众筹也容易增加公司管理成本,公司的不足之处也会被放大,且融资额有限,一般在一千万左右。加之股东众多,不利于后期的专业投资机构进入。因此,引入众筹需慎重。

如何做好股权结构设计?

很多投资人对创业公司的股权结构都有一定要求和偏好,从各方面考虑,创业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公司应该有一个实际控制人

投资人一般希望公司内部能有一个核心人物,或者说是一个最大的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分散是投资机构所不乐见的。

二、创始合伙人不宜太多

在公司初始设计经营股权分配的时候,创始合伙人不宜太多,两三个较好。

如果公司之后需要吸纳新的业务合伙人,可以通过间接方式成立有限合伙公司持有股份,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构成,普通合伙人具有绝对的管理权,而且公司架构可以通过协议来约定。这与公司不同,公司是按照股份来表决的。

这种时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当有限合伙的股东负责人,或者是普通合伙人的方式间接持有项目所属公司的股份。这是较好的方案解决股权分散问题。

三、以期权方式鼓励核心员工

所谓的期权是并非现在就给某位员工股权,而是在将来一段时间内,如果员工达到了某项条件,公司就以一定价格或者无偿给核心员工股权。这样做的好处是对员工形成了一个锁定期,减少了人才流失。

四、每轮融资稀释股权不宜太多

这一点在之前已经提到了,具体来说,每一轮的股权稀释比例应该在10%到15%之间,不宜一次释放太多股权。

并且,到了企业中后期的融资,会对创始团队的股份稀释较多,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逐渐减弱。这之前,创始团队应该注意通过章程和协议来加强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

五、股份代持问题

所谓代持,其实是很多公司,尤其是创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但如果要对接资本市场,代持是不宜过滥的。如果代持过于泛滥,不论是上市之前还是下一个投资机构进入之前,都会要求你将一些小股东清除掉,或者将一些你所代持股份的股东清除掉。加之代持本身可能导致公司的股权结构混乱,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因此代持不宜过多。

创业企业如何对接资本市场?

以新三板为例,企业挂牌新三板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决策改制阶段

企业列出一个挂牌新三板的时间表,提出有这个决议,然后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企业改制的决策阶段,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企业从有限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而言,这个阶段,企业成立一个相应的工作小组来连接各中介机构为宜。就新三板的企业来说,必须是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必须有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表。

这里需要再次解释的是:新三板和主板或者IPO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盈利能力没有要求。这也是中小互联网企业通常选择新三板挂牌的原因。当然,避免同业竞争、主营业务突出、规范运作等要求还是有的。

第二阶段:材料制作阶段

公司改制后,由中介机构为相应的企业制作挂牌的文件。主要是设计一些决议的通过,制作相应的挂牌性文件。

第三阶段:反馈的审核阶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国证监会审核企业提交的挂牌申请,又不明确的地方会要求中介机构、企业予以解释和反馈。

第四阶段:最终挂牌阶段

通过反馈后,即挂牌成功,开始为企业办理等级挂牌和结算手续。

企业挂牌会涉及到几个中介机构,主要涉及到: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有时还会涉及到评估事务所。一般挂牌价格在200万到两千万都可能,在有些地方也可能对新三板的挂牌公司给予一定政府补贴,企业决策者们可多关注。

互动问答

问1:如何对公司进行估值?怎样判定估值的准确性?

公司的估值,首先得具体到某个行业,在每个行业,对应的投资人都会有一个行价。

比如生物制药产业、互联网产业的种子期估值、A轮估值都是差不多的,这基本会形成行规式的东西。又比如互联网行业的公司,在天使轮的估值大约是在2000万左右,到A轮基本在3000万左右。

当然,也会有一些上下浮动和调整,这个调整一般是根据创业团队的背景来确定的。比如团队背景非常深厚,估值会相应高一些。但到了B轮、C轮之后,估值就基本是和公司业务数据相关了。

互联网行业估值主要根据营收来确认的,和别的行业可能有所不同。传统行业或许会根据盈利能力、市盈率来给予一定倍数的估值,但在互联网领域,营收是一个较硬的标准。一般来说,营收的十倍回座位估值的重要参考数据。

对于估值来说,并没有一个绝对客观的标准,也没有数学公式。就投资人而言,主要根据行业经验来判断。

另外,也与你的公司当时所处情况有关。比如公司当时非常需要投资,否则公司就没办法生存下去,这时候投资人一定会压低估值;而如果企业资金充裕,受到投资人追捧,估值自然会相对更高。

问2:投资公司的退出机制是怎样的?

投资机构退出机制一般分两大类:

1、接盘

企业发展后期,将投资机构前期投资所得股份直接买回来。

2、走向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