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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精选(九篇)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

第1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农村,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17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它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据统计调查我县留守儿童占全县0-17岁儿童总数的39.89%,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未来,关系到众多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素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新*,促进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8号)、《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意见》(渝府发〔*〕77号)精神,按照县委、政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增强家长责任意识为着力点,大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在文化教育、家庭生活、心理健康、社会保护等方面问题的解决,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2012年内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二是探索驻村民警管理农村“留守儿童”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四是鼓励创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家园”;五是倡导和完善“家长”制;六是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具体目标是: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相关制度;建好“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库;建成1个“留守儿童亲情室”;1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立1支“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每年培训1期留守儿童监护人。保证全县农村留守儿童中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100%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完成率达98%以上;初中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完成率达95%以上。

三、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

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

(一)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已列入县政府工作日程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专项目标管理和考核,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中,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估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资助等方式,广泛筹措资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成长。通过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机制和设施建设,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普查统计工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库。成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利用节假日等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际,举办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班,督促村委会、学校与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二)强化部门工作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它有着范围广、影响大、解决难度大的特点,是任何一个职能部门都无法独立承担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发挥各方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1、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育人主阵地作用,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教育权利。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要摸清辖区“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及监护人情况,健全“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联系沟通、一帮一结对、情况报告等制度。

加强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的建立和管理,严格把握寄宿制学校(托管中心)的质量关。巩固和在有条件的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亲情室”,安装亲情电话,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以家长学校为依托,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等时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班,强化家长责任意识,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

2、民政部门要积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机制,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为“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村“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农村基层组织要采取必要的预防、干预措施,防止其外出流浪。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子女监护等情况,督促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在基层“公共服务中心”中逐步增加适宜农村“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

3、卫生部门要逐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根据农村“留守儿童”的营养状况,制定干预措施,发放科学实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开展儿童营养、喂养知识及常见疾病的预防等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通过提高家长及监护人相关知识水平,降低营养不良发生率和营养不良性疾病发病率,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要抓住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利契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享有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

4、公安部门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户籍管理与权益保护,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提供服务。及时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底数和基本情况,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维权意识和能力,防止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预防和严厉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农村违法“留守儿童”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建立驻村民警“留守儿童”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5、司法部门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及义务的法律宣传工作,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发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依法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家长提供法律援助,优先受理、精心办理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

6、文化部门要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切实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加强对“三室”(游戏室、台球室、录像放映室)、“两厅”(歌舞厅、卡拉OK厅)的管理,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音像市场经营秩序。

7、劳动和社会保障及农业部门要帮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知晓自己对“留守儿童”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要在劳务培训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父母对留守子女履行义务、职责及其亲情联系的教育内容和方法指导,引导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8、财政部门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及关爱行动的有效开展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9、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的优势,积极做好流动人口家庭及留守家庭的随访和服务工作。

10、宣传部门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关注度,宣传报道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经验,努力营造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1、县文明办要充分发挥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指导、检查、督促作用,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中,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

(三)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提高农村群众互帮互助的自助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服务功能。开展争当“父母”、“家长”、“手拉手结对”等特色活动,以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和发展。

1、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等活动,为特困农民工家庭和“留守儿童”提供救助和维权服务。

2、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行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联在家庭中的教育、服务、协调、维权的工作优势和组织优势,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及时反映“留守儿童”的呼声和意愿,推动党委政府出台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政策,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管理教育模式。

4、各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五老”队伍优势,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参与“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建设和各种家教知识普及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贫困“留守儿童”,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鼓励有条件的“五老”特别是退休教师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家园”等关爱组织,开展特殊的关爱教育和情感抚慰,弥补家庭教育缺失,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

5、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全面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婚育、子女监护和经济收入等情况,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的随访工作,依法督促家长(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

四、逐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乡镇、村(街道)三级工作责任制。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全县和各乡镇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三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与各级政府实施儿童发展纲要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确定本级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大力培育有利于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不断满足农村“留守儿童”的需要。

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制度,抓好各项基础工作,依法履行教育、督促的责任。要建立劳务输出人员家庭档案,加强对劳务输出人员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资料库。

(二)注重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农村基层组织要做好当地“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工作。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家庭及留守子女监护等情况,督促“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履行教育和监护子女的法律义务;配合有关方面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卫生保健、人身安全及摸底调查等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2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__区位于__偏北,总面积1278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5个街道和__工业园,总人口85.77万,其中女性40.2万人,占46.87%。全区现有17个乡镇(街道、工业园)

目前,我区共有人口85.77万人,妇女40.2万人,占总人口的48.84%,其中留守农村妇女31320人,留守妇女占妇女总数的7.8%;0-18岁儿童共159178人,其中留守儿童5648人,占儿童总数的3.5%。

1、从年龄特征看,以中青年妇女为主。

2、从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水平为主。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小学文化程度1970人,17.4%;初、高中文化程度8965人,占79.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只有385人,约占3.3%。

3、从分布地域看,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村。如__桥镇共28个村,__寺村,留守妇女为1326人,占全镇留守妇女人数的11.8%;沛林村1405人,占12.4%.

4、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看,以低技术含量劳动为主。从抽样调查的结果看,留守妇女从事种植业约占47%,就近打工占36%,从事养殖业、加工业、营销业等,只占15%。

5、从留守原因上看,以照顾老人孩子为主。调查显示,养育孩子、陪孩子读书、在家照顾老人的8716人,占77%;以农业生产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1132人,占10%;因城里找不到合适工作、生活费用太高等1472人,占12.9%。

1、从留守类型看,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为710人,占26.8%;父母单方在外务工的有1935人,占73.1%,其中父亲外出务工1817人,占68.6%,母亲外出务工105人,占4%。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为1067人,占40.3%;小学阶段儿童1088人,占41.1%。

2、从监护方式看,单亲监护1906人,占72%;祖辈监护728人,占27.5%;其他人监护14人,占0.5%,均有监护人。

3、从家庭收入看,大多在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线下。抽样调查的结果看,66%的留守儿童家庭年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下。

1、受教育程度和增收致富能力相对较低。 调查中显示,47%的留守妇女以自家承包地从事种植业为主,家庭中男劳力外出后,很多妇女不懂机械操作技术,使农业生产呈现出简单生产的特征,依靠科技致富的比例偏低。三分之一留守妇女的家庭经济状况处在我镇农村平均线以下。

2、劳动强度大,家庭负担较重。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50.42%认为当前面临的第一大问题是劳动强度大。调查中,留守妇女家庭赡养的老人在2-3位的为6893户,占60.9%,家庭赡养老人在4位及以上的3702户,占32.7%。扶养孩子1位的10052户,占88.8%,2-3位及以上的815户,占7.2%。据统计,有30%以上留守妇女的丈夫每年回家探亲一次,有15.6%的每2年回家探亲一次,有1%留守妇女的丈夫3年以上才回家探亲1次。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务,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每天用于家务劳动、子女教育、照顾老人的时间平均为5小时,承担家务劳动强度较大,负担较重,使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受到较大影响。

3、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差。一方面,农村个别无业男性好逸恶劳,把目光盯在留守妇女身上,用不健康的语言和动作对其进行骚扰;另一方面,部分犯罪分子利用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的空子,趁机盗窃其家庭财产。而多数留守妇女因教育程度、封建传统观念等原因,维权意识和能力较差。

4、素质提升机会和精神文化活动匮乏,造成留守妇女儿童教育、生活质量不高等多重问题。留守妇女大多年龄在30-50岁,文化水平低,没有一技之长,经济上不宽松,家务劳动时间长,无暇参加各类培训。闲暇时节,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电视,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由于文化程度低,在子女上学和教育问题上不能给予太多指导,而且承担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力不从心。调查中发现,由于家庭教育和亲情关爱的缺失,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大多一般,缺少课外读物、活动器材,课余生活枯燥,而且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祖辈监管或单亲监管,多数为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全由母亲一人承担,这种家庭角色的缺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引导、心理发展、健康成长等产生巨大的影响。

5、夫妻交流减少,婚姻关系不稳定。由于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庭生产生活全部落到留守妇女一人身上,除了高强度生产劳动对身体的伤害外,精神上的负担也威胁着留守妇女的健康。家庭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使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精神压力变大。此外,由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双方沟通交流较少,多数存在婚姻家庭危机,留守妇女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在抽样调查中,86.2%的留守妇女当前最主要的需求是“夫妻团聚过稳定的家庭生活”。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这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且无法回避的问题。 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和家庭有着天然的联系,__区妇联积极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探索有效途径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近年来,区妇联始终坚持源头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运用妇联组织话语权和影响力,为

区委、政府建言献策,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了《__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和各级政府考核机制。区妇联并与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专题座谈活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结对帮扶管理制度和工作考评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为方便农村少年儿童,同时适应农村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规划,__区在全区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坚持“特长+特色”发展,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开设特设兴趣课,使农村留守儿童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区教育局出台了《__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确保了农村留守适龄儿童全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退学率为“0。对特困留守儿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生活补贴。各农村学校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监管,广泛开展亲子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促使健康自信成长,有效填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区妇联组织各乡镇妇联加大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培训力度,提高她们全面发展的素质与能力。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大力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根据留守妇女的特点,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参政议政、实用技术、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科学素养及家庭教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她们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她们优秀品格和健康心态。为了帮助更多的妇女和家庭实现家门口就业的愿望,同时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现象的存在,区妇联围绕“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与劳动部门联合实施“春风行动”,连续多年举办“春风送岗位”招聘会,在招聘会上设立关爱女性就业服务台,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就业岗位和致富门路,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为留守妇女提供工作岗位近5000个,并与有关部门推进妇女小额信贷工作,为有一定创业经验、能力的留守妇女提供小额贷款2945万元。

区妇联发挥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各街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以及各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咨询点等三级维权网络作用,在每个乡镇妇联建立维护妇女权益服务站。安排法律、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等义工,直接面向基层,倾向留守妇女,进行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课题,为广大留守妇女群众提供咨询、进行帮扶。在三八维权周活动中,开展维权知识下乡活动,今年3月份在岳家桥镇举行了一场反家暴培训暨妇女维权知识下乡抢答赛。该镇22个村共200名妇女参加学习并参与比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比赛:请记住我站域名等形式,进一步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维权法律意识。

立足拓展救助领域,延伸救助服务,发动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困难群体,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缓解困境家庭生活压力。区妇联开展了救助贫困留守妇女活动,全区共救助贫困留守妇女20人,救助金额2万元,在岳家桥镇学校开展“手拉手献爱心,心连心促成长”留守儿童活动,发动女企业家捐款捐物3万余元,对岳家桥镇60名特困留守儿童进行慰问,号召家庭和社会重视留守儿童学习生活,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关爱;区妇联结合“三访三化”工作开展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利用春节、六一节、中秋节、开展贫困单亲母亲、留守儿童的慰问帮扶工作。

区妇联组建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各乡镇妇联联合劳动、综治、计生、学校等部门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教育、维权服务、心理咨询、家政服务等志愿服务队伍,广泛调动社会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健康行动,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保健水平。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妇女文体健身团队、全区17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广场舞队、秧歌队,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加文明、健康、向上的方体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由于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复杂性的特点,所以目前我区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方面所做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作为基层妇联应发挥优势,做实做好留守妇女儿童工作。

1、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文化设施缺乏,全区没有一所专门的“留守儿童之家”,所有的儿童之家是依赖乡村图书馆和妇女之家开展活动的,乡村少年宫仅建立在乡镇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镇区学校,大部分边远农村学校的留守儿童享受不到。政府需加大投入力度,定点建立留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大多比较差,很多学习没有寄宿条件,这样使得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老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食宿便利,使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生活成长,以对缺少的家庭教育予以补偿,让留守儿童在同龄群体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同时也便于对其实行相对封闭的管

理,减少留守儿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了解实情,把握需求,增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的针对性。乡镇妇联组织要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对本村留守妇女和儿童尤其贫困留守妇女儿童逐户进行全面摸查,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信息库,通过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将惠民好政策宣传出去,提供投资少、见效快的相关致富项目,使务工人员可以在家门口创业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妇女儿童的数量,进一步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针对大多数留守妇女创业缺少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大信贷助推、岗位助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增加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机会,促进留守家庭关系稳定。

3.创新活动载体,发挥阵地职能。充分发挥妇女阵地的作用,拓展实施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的载体和平台。要充分发挥农村女委员、妇代会主任的作用,利用广泛覆盖的“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对留守妇女儿童加强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要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的健康婚姻大讲堂等活动,对留守妇女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切实加强对她们的人文关怀;要通过各种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守妇女儿童积极参与进来,搭建活动平台,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3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一、课题名称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研究

二、课题提出的背景

当前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制度性和结构性变革,在社会转型和制度转轨的过程中,城镇化的进程异常迅猛,受农村贫困及城市利益的驱动,出现了农民外出经商、学习等普遍的社会现象,人口迁移流动也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外出务工,有些农民工把子女扔给了老人监护或寄养他人,于是在农村出现了一个特有的群落乡村留守子女。那么,什么叫留守儿童呢?就是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孩子被迫离开父母,厮守在当地读书的儿童。这些儿童由于过早脱离了父母的关爱和教育,其生活、学习和心理都要经受前所未有的境遇。有的不适应,感到孤独无助,有的承受不了新的压力,诚惶诚恐,有的劳累过度,力不从心,等等。因此,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成了研究当今教育问题中出现频率较高的话题。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留守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农村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乃至会影响我国教育的整体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我们期望家庭、学校和社会能对此给子足够的重视,共同探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更为有效的途径。

漫川关镇镇域范围较大,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外出务工人员多。而由于外出务工人员所在城市的条件限制(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工资低:外地学校接受农民工子女就读有一定条件限制),导致大量农民工子女成为留守儿童。据统计,本学年我校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有56人。这些学生中父亲单独外出打工的有37人,占66.1%,父母双双外出务工的19人,占33.9%。因为父母一方或双方长期在外,这些学生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正常的家庭教育,缺少关爱,在心理上孤独苦闷,在学习上无人问津,在生活的缺少照顾,在安全上没有保障,他们性格略显孤僻、倔强、不善于和别人交流,冲动易怒,不关心学习,过分贪玩等。家庭的温暖和正常的家庭教育长期缺失,在生理、心理和学习上都面临着很多问题。

关爱教育的缺失是留守儿童性格成因的主要因素。年轻的父母将幼小的他们留给年老体衰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这种“隔代教育”在农村是一种普遍现象,而这种“隔代教育”直接导致关爱教育的缺失,其原因有三:

1、受缺乏父慈母爱的影响:“一个母亲能胜过100 个教师,一个父亲能胜过100个校长”,这是国际基础教育界的一句名言。家庭是青少年成长期间的避风港,家庭的温暖是孩子们成长的必要条件,缺乏家庭温暖的人,往往缺乏集体感;父母的爱是孩子成长的催化剂,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往往感情脆弱、性格内向、行动粗暴,缺乏同情心。“留守儿童”大多数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他们缺乏家庭的温暖,缺少父母的呵护,如果这些学生不能洁身自爱,很容易变成心理不健康、思想不端正、缺乏集体感的“后进生”。从我校近年来调查统计的情况看,大部分“后进生”来自这些家庭。

2、受祖辈溺爱的影响:与缺乏父爱母爱正好相反,“留守儿童”又过多地受祖辈的溺爱,走上另一个极端。由于父母不在家,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教育的责任便落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身上,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局限,这些老一辈人无论教育思想还是教育方法,都无法跟上形势的要求。同时,由于受“隔代亲”这种传统习惯的影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往往都溺爱偏护或不管这些孩了,就像本地方流行一句话"祖父母只能疼孩子,不能打骂孩子”。这些留守儿童, 使他们养成了唯我独尊、缺乏约束的小皇帝心理。据调查显示,在我校些留守家庭中,“留守儿家”普遍存在这种现象。

3、受不成熟“自我认定”的影响:“自我认定”是指一个人对自己生理、心理特征的判断与评价,是自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自我认定”包括生理自我、心理自我与社会自我三个部分,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对这三个方面的自我都有一定的看法和评价。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的正确引导,往往会产生不成熟的“自我认定”。例如,我们学校九年级有一个男学生就以暴制暴,从此就认定人要比别人凶,就能比别人出色;有的女学生学习成绩差,便认为自己脑子笨;有些男学生一开口说话就面红耳赤、结结巴巴,便认为自己表达能力差等等。又如,有些同学认为自己的独立能力不如别人,又由于没有主见,看不到自己独立能力差的产生原因,便自我认定自己生来笨手笨脚。因苦恼、困惑,造成了自信心的丧失,甚至自暴自弃。

三、研究的理论依据

1、教书育人是培养学生成才的重要条件,而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培养成才,教育工作者都要遵守一个基本的教育规律,那就是关爱教育。爱是教育的前提,可以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在现代教育管理中,关爱教育就是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去关心爱护他人,尊重理解他人,更好好地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使他们健康成长。

2、《中国儿童发展纲要》中指出:“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条件,给予儿童必需的保护、照顾和良好的教育,将为儿童一生的发展奠定重要基础。纲要中还要求“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逐步在大中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四、课题界定

农村留守儿童:现在的农村,一些学生的父母双方或单方为了一家人的生计,到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打工,为家庭的收入和国家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他们的子女因各种原因留在老家,不能跟随他们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优质教育,只好跟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或者是其他亲戚在一起生活,成为儿童中的一个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少亲情的关爱,缺乏家庭的温暖,尤其是缺少父母亲的关爱,缺少父母的呵护,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学习成绩差,生活作风散漫,行为习惯不好,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提出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就是要加强对他们的关爱,给他们温暖,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鼓励他们的合理爱好,让他们走上健康成长之路。

五、课研究目标

1、总目标。通过课题的研究,针对我校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展开分析,找出我们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弥补,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一条适应我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新方法,为我校成功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主要目标。

(1)研究我校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不同年龄、不同类型、不同地域的留守儿童心理现状进行科学的测查分析,掌握基本情况,进行心理现状比较,提出相应的关爱教育对策。

(2)对个别有心理问题、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咨询与辅导(与家长一起),一方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摆脱心理障碍调节自我。另一方面,积累个案为研究提供系材。

(3)探寻在我校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途径和方法,积累符合我校实际的、有自己特色的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经验。

(4)通过课题研究,培养一批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骨干教师,搞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水平,保障和推进我校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深入开展。

六、课题研究内容

1、对象:漫川中学留守儿童

2、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内容

(1)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状况。通过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人们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关心他们的学习、成长和生活,帮助他们快乐健康地成长。

(2)探究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必须分析他们冷漠性格的成因,以便于我们更好的对他们进行关爱教育。

(3)探究怎样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关爱教育。通过我们的研究,掌握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基本原则。

(4)通过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研究,将结果用于指导我们的日常教学工作,使这些留守儿童得到更适合于他们身心发展的教育,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七、研究方法

1、行动研究法:我深入每一位家庭,对每-位留守儿童家庭背景、父母外出方向,文化程度、家长教育方式等做了解,同时向家长或者监护人了解孩子们在家表现,尽快掌握好第一手材料,便于工作的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老师和每一个留守儿童监护人建立定期联系制度,老师同时做到对帮扶对象每月进行一次家访,每月与家长通一次电话,每学期给家长写一封信。大家做到管思想、管学习、管生活、管身体。做到掌握好家庭情况、掌握思想表现、掌握学业成绩、掌握日常行为。当好留守儿童思想品德的辅导员,情感交流的沟通员,日常行为的监护员,生活起居的管理员和健康成长的指导员。

2、借鉴文献研究法:研究中不定时的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进行比较研究,利用文献资料来研究课题内涵,借鉴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找到新的增长点,为课题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方法论。

3、问卷调查研究法:为了更好地了解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情况,通过问卷测试、走访、座谈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学生的差异,为有针对性地贯彻关爱教育的原则提供依据,促使每位留守儿童都能愉快的学习生活。

4、经验总结法:对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形成,以及冷漠性格的形成,和通过我们努力做工作使之转化,对于些行之有效的经验,我们要及时总结,以便于我们日后的工作更好的开展。

八、主要措施及步骤

1、加强学习,理论先行。定期组织本课题组成员学习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知识,分析现状,更新观念,明确研究目的,增强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班级管理。结合课题的内容,我们在学校开展班级摸查制,让班主任对本班的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状况做一个全面的登记,并在第一时间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心理因素进行安抚,让留守儿童在第一时间得到关爱。

3、建立心理辅导咨询中心。在学校抽出专管德育的心理学教师,专门开设一个心理咨询中心,让农村留守儿童有心理问题时,能得到及时的开导,让他们能开心的生活、学习。

4、开设心理讲座课。每学期开展不少于5次的心理讲座课,通过专家们的循循善诱,开启这些农村留守儿童的心智,让他在蓝天下和其他儿童一起健康成长。

5、加强课题管理。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并及时写出心得笔记。

6、及时做好每次参观学习的心得体会。定期带课题组教师外出考察和下村了解情况,在回来之后认真讨论总结。

九、预期成果

1、理论性成果

在我们将各种个案总结后,结合我校的实际,写出有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的论文。

2、研究性成果

将各种调查问卷材料综合,写出调研报告。

3、实际效果

(1)农村留守儿童方面:①调动我们学校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兴趣,使他们都能够主动、自觉地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去,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②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能有意识、有计划地使用自己特有的学习方法,并把这种意识和计划内化为自觉化行为,为自己的学习服务。③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自己计划、管理好时间:能够自我约束,合理安排时间,以达到较高的学习效果。④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清醒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效果(是否真正理解或掌握了所学的内容)能够进行自我监控、自我判断,并根据学习任务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调格。

(2)学校老师方面:①调动我们学校教师在搞好自己的教学同时,参与到教学科研上来,让老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提高。

第4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关键词:留守儿童;图书室;人格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9)-08-0028-02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留守儿童”是指其父母长年外出而被留在家乡,需要他人照顾的未成年孩子。由于脱离了父母的直接监护,这些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孩子在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均存在不少问题,容易出现性格心理缺陷、价值观偏离、学习成绩较差等现象,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留守儿童”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孤儿”、“单亲孩子”或“问题儿童”的现象日益凸显,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点:

1.生活质量低,意外伤害率高

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教育、生活状况并不乐观。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抚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祖辈的隔代抚养。这种情况下,祖辈大多对孙辈较溺爱,因而对孩子有求必应,对其顽劣行径也舍不得严厉管教;并且祖辈大多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年龄上的代沟更不懂得当代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加上年纪大精力有限,无论在体力还是智力上都难以有效承担起对孙辈的家庭教育职能;另一种是寄住在亲戚家。这种情况下,因为在亲戚的立场上不便对孩子进行过多过宽过严的管束,而孩子也很难在亲戚家中产生归属感,感觉总是寄人篱下,也容易和亲戚家年纪相近的孩子产生矛盾。

另外,留守儿童因为父母不在家或忙于生计,缺乏家庭管护,他们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很容易出现意外伤害事件,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家里往往只有老人和孩子,老人小孩防范、防护能力弱,导致留守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几率远远比普通家庭儿童大。

2.人格发展不健全,心理问题多,易受不良因素影响

由于父母关爱的缺位缺失,留守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得到一定锻炼,但长期缺乏亲子情感交流和指导,这些孩子容易产生孤独、自卑、叛逆、不合群的消极心理,形成任性冲动、为所欲为、敏感多疑的性格,难以建立对社会、对人群的安全感和信任感,难以形成对规范和道德的遵从习惯,人格发展不健全,思想道德状况堪忧。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现代传媒对留守儿童的影响,现代传媒除给农村少年儿童带来新的学习、沟通方式之外,其中一些腐朽、庸俗和低级趣味的文化和有害信息也会给留守儿童的心灵带来伤害。当前互联网等新兴现代媒体已经渗透到大部分农村,为留守儿童沉迷于网吧提供了可能性;外出务工的父母又大都给孩子足够的零花钱以弥补其对孩子的关爱不够,这就为留守孩子自由出入网吧提供了经济条件;另外,农村孩子缺少公共活动的场所及设施,而电游室、网吧的大门则向他们随时敞开,加之他们缺乏成人的管教或管教不严,这些都使得留守儿童丧失自我,沉迷游戏成为必然。沉迷于上网和游戏就成了部分留守儿童课余的主要生活方式。

3.学习成绩欠佳,积极性不高,违纪现象多

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日趋突出。一方面,由于外出务工人数多的地区,大都为老少边的山穷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硬件设施滞后,师资力量缺乏。在正常教育管理之外,学校难以对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进行特别监管。因此,没有强自觉性的留守儿童极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加上思念父母、担心受歧视等心理障碍,很容易产生消极的学习态度,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上进心。另一方面,由于父母关爱、家庭教育的缺失,而祖辈及其他监管由于人文化水平和家教知识的制约,使得他们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教育引导往往不得法,当孩子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也无法给予有效的帮助,以至于留守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厌学、逃学、辍学的倾向比较明显。

除了缺乏监管而不认真学习外,部分留守儿童及其家长陷入“读书无用论”的误区。农民工进城虽然没有改变他们农民的身份,但改变了他们的职业和生活方式,某种程度上也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因此很多人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变化,认为打工也是一条不错的致富道路。辛辛苦苦读书到头来还是要打工还不如早打工早赚钱。有些父母甚至会在假期把孩子接到身边,让不谙世事的孩子们从小就听父母描述或者亲身体会外面的花花世界,致使这种“不上学可以省很多钱,不上学还可以挣很多钱”的观念在不知不觉中降低了孩子学习的积极性,

严重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二、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的对策思考

众所周之,留守儿童人格发展不健全、学习积极性不高等问题,除了其特殊的家庭环境外,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课余生活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和安排。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吸引留守儿童参加文明健康的活动,让他们融入集体之中,可以有效消除他们的孤独感、自卑感。所以,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是帮助留守儿童忘记心灵创伤、开拓视野、充实知识结构、健全人格发展的有效途径。

1.政府作为领导者,负责组织规划、牵线搭桥

政府作为领导者,必须强化政府统筹,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发展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建立由市(区、县)相关部门组成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小组,建章立制,研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逐步在全省各县市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使留守儿童接触更多知识,感受文化熏陶,获得心灵慰藉,丰富课余生活。

政府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要加强部门合作,整合资源,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在涉及创建发展规划、图书资金来源、图书资金使用、图书室管理、图书保护与更新等诸多方面,扎实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政府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儿童图书室建设管理体系。

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呵护网络。一是各乡镇、村(居)委会应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信息情况。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数目,确立该乡镇所建图书室的规模,使图书资金得到有效利用。针对各类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切合实际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教育问题。二是建立志愿者服务工作机制。将志愿者工作细分为“心理、生活志愿者”、“图书室志愿者”等。对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实施特别关注,进行“一对一”的特别关怀,组织他们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对图书室的建设、书籍的管理和充分利用,实行专人负责制,使农村的留守儿童都有课外书籍可读,组织各类的读书比赛,激发留守儿童的阅读积极性,帮助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和崇高的精神。

2.社会作为承载者,负责筹集资金、广泛参与

作为帮助留守儿童,捐助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的主要承载者,社会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社会中的各种企业、学校、个人都是关爱留守儿童的主要贡献者。他们或捐助资金或捐助图书,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为留守儿童图书室的建立奉献爱心。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爱心,是发挥社会力量,解决留守儿童困境的重要途径。

首先,应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在全社会进行宣传发动,号召全社会都关注留守儿童,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心灵困苦。积极倡导社会各届爱心人士结对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活动之家,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图书室,通过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吸引留守儿童参加文明健康的活动。积极鼓励企业家们以经济帮扶为主导的关爱行动。

其次,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还只是关爱留守儿童的第一步,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的发展、完善才是一个长期需要我们关注的事业。农村留守儿童不可能永远都读同样的书籍,图书室的书籍在一定时期内需要更换,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接触到更多知识,培养更浓厚的课外阅读积极性。针对这一问题,社会各界可以在不同时期捐助资金或图书给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妇联、团委也可以根据人们的爱心愿望安排他们的捐助时间和地点,从而促使爱心资金的合理分配;各留守儿童图书室之间还可以进行图书交换,既节约购书成本,又使留守儿童能够读到新的课外读物。

3.学校作为实施者,负责具体操作、管理使用

从目前我国农村的现状来看,由于农村学校之间的间隔距离比较远,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的捐助形式通常以学校为单位创建,从而达到满足该农村学校留守儿童的需要。所以农村学校是直接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的单位,充分发挥图书室的作用成为农村学校必须承担的责任。

针对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学校肩负重任。首先,学校应建立健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制度,建立“留守学生”档案。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给予孩子们更多的帮助和疏导,通过老师、同学、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的缺失,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等。通过创建图书室,使学生自己学习课本以外的知识,弥补父母外出打工带来的心灵创伤,培养健全健康的人格。

其次,为充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可以成立一个课外阅读互助小组,帮助留守儿童提高阅读兴趣,充实心灵。教师应指导留守儿童打破学校、年级、班级界限,组建校内外课外阅读小组,由高年级各方面表现好的学生担任小组长,每个小组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比如小组成员互相说故事、每周阅读总结等,帮助留守儿童培养学习兴趣,进一步提高学习成绩,扩充留守学生的知识面。

总之,营造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环境,创建农村“留守儿童图书室”,为每一位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场所,对于家庭、学校和全社会来说,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庄美芳:留守儿童学习品质现状调查报告[J].中小学图书情报世界,2006(11).

第5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关键词: 留守儿童 心理健康教育 健康状况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越来越多地选择进城务工,在农村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2005年后,关于留守儿童的报道更是频繁地出现于各大媒体。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联合国基金会《2006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估计:中国有农民工子女4300万,2300万留守在农村,2000万儿童是流动的。2013年5月10日全国妇联《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6102.55万,总体规模扩大;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在四川省宜宾县孔滩镇有一个叫王素的留守儿童,早上7:00,11岁的留守女孩王素悄悄起床,梳洗、生火、做早餐,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她牢牢记着爸爸妈妈去山西前的叮嘱:“照顾好弟弟妹妹,不能让他们饿着,冻着,更要管好他们的安全和学习。”作为大姐,王素成了一家之主,做饭、洗衣、检查功课……王素用稚嫩的肩膀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王素只是四川百万留守儿童中的一分子。所谓留守儿童,是指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分离并留守在农村的少年儿童,是农村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谋生时把其未成年的子女留置在户籍地而产生的社会群体。报告显示,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报告指出,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一些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5省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国总量的43.64%,四川、河南占比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

由于不能与父母团聚,缺少亲情的慰藉,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成为农村留守儿童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从孩子健康成长发展的需要考虑,国家越来越多地给予农民工子女们更多的关注。许多地方政府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留守儿童成长环境有了改善,然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研究状况分析

目前我国关于留守儿童研究多是基于一个趋同的假设,即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会造成家庭教育断裂,情感支持不足,对儿童的身心发展、日常生活、家庭教育、行为发展等方面均带来不利影响。部分研究认为“留守”对儿童造成的影响目前并无定论,但大多数研究认为,“留守”对留守儿童的影响是负面的。

对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发现:1.大多数留守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缺乏明确的学习目标确,不能按时完成家庭作业,态度散漫、不端正,迟到、逃课甚至辍学情况严重;留守儿童一般会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交往圈子,对非留守儿童或同辈群体存在很强的排他性。2.由于留守儿童的父母心存歉疚,错误地采取“物质(金钱)+放任”的方式补偿子女,助长了子女的好逸恶劳、奢侈浪费,“拜金主义”等思想。3.研究还发现,在心理健康水平方面,留守儿童普遍低于非留守儿童,但在留守儿童内部又有所分化:父母亲一方在家看护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要高于同辈看护或没有看护的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4.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在应对压力时表现出更多的退避及幻想,做事任性、对人冷漠、性格内向和孤独成为他们的突出特征,由于长期缺乏亲情的慰藉,他们遇事更加自卑和暴躁,甚至出现一些极端的性格。王玉琼(2005)认为:性格孤僻、脆弱、渴望亲情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心理问题。表现为:一是留守儿童自卑心理加重,性格抑郁,喜欢自我封闭,为人处世孤僻不合群。二是留守儿童容易产生憎恨、仇视等畸形心理,出现暴力倾向。

在心理调查方面显示:27.2%的留守儿童存在焦虑,27.6%的留守儿童存在抑郁,24.5%的留守儿童有恐惧感,22.7%的留守儿童易怒;在行为方面:57.6%的留守儿童有过失,35.2%的留守儿童说谎,7.4%的留守儿童偷窃,30.6%的留守儿童有攻击行为,41.3%的留守儿童有过破坏行为。

留守儿童目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客观存在,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存在消极影响。然而事实上,父母单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并非全是消极影响,在留守儿童中,不少儿童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独立性较强,有责任心,懂得感恩,并且由于父母在城市中,懂得的新鲜事物比同龄的农村儿童要多,人生的理想更加丰富,奋斗目标更加明确。研究中过度的负面结论容易忽视健康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和事实,在大众心理上形成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的错误观念。这样的舆论会严重影响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积极自我评价的健康发展,对留守儿童造成伤害。据调查,由于留守儿童被严重“标签化”,81.7%的孩子不喜欢被称为留守儿童。

三、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成因分析及对策

留守儿童是一个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断变化的概念,在历史上,国际上都存在。我国早期因走西口、闯关东,商人、文人、囚犯、官员而产生的滞留在家的孩子也是那个时代的标志;现代,因为城乡二元化造成的大批农村留守儿童,成了这个时代的突出问题。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成因分析

随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的确值得担忧,但是不需要恐惧和过度夸大,我们应客观冷静地对待这一问题,分析诱发这一问题的原因:

首先,家庭方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是由于许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留在家里,造成了孩子性格内向、孤独、自卑;后期心理健康教育和青春教育的缺失更加加剧了孩子不良行为的形成:打架斗殴、早恋、、逃学、撒谎、上黑网吧成为孩子发泄和转移孤独感的方式。家长往往以物质满足代替亲情缺失的做法,使得这些孩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和拜金主义的不良态度。

其次,学校方面。留守儿童的主力军在广大的农村,尤其是广大贫困地区的农村,基本上没有开设适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的心理学课程,更没有专业的心理咨询老师;各科文化学科的老师由于教学任务繁重,家务繁多,没有精力细心地倾听和耐心地指导;最主要的原因是应试教育,它成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瓶颈,广大教师把精力主要放在升学率上,很容易忽视儿童的心理教育。

最后,社会方面。不健康、不适宜的媒体宣传和网络宣传使得没有辨别力的儿童“崇拜性”的模仿,造成留守儿童的暴力倾向和攻击行为。

(二)针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的对策

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和政策体系。首先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批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强化父母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责任,仿效国外探索有偿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监护制度。其次是对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的以户籍为中心的有关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进行逐步修订,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能够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再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的带薪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二是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作为现阶段的重大社会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理应纳入留守儿童集中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实现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并将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诸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建立共享的留守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在农村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探索实践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出台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家乡就业。

三是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的关爱网络。首先,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并在学校编制体系内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老师。其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社区等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场所,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家庭指导、生活引导等,并积极开展课外活动。再次,以村民自治、乡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儿童监护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行为进行监督。最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方人员就能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四是关注大龄留守儿童。首先,对于大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管的大龄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和管护机制,对他们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指导。其次,针对大龄留守儿童的教育需求,稳步出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在父母工作的城市接受高中教育。再次,利用城市的教育资源,建立大龄留守儿童和农民工补习教育制度,帮助他们巩固基础知识,培训融入城市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

参考文献:

[1]万明钢,毛瑞.当前我国“留守儿童”研究存在的若干问题[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

[2]朴婷姬,刘惠善.关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J].教育探索,2007(9).

[3]周福林,段成荣.留守儿童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6(3).

第6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一、采取措施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

(一)开展调查研究

在城市化进程中,留守儿童现象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其数量也会逐渐增加。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推进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深入学习和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争取资源,为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从实际出发,在已开展的各项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注重研究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问题,力争推出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全国妇联正在开展12省市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及对策分析,将联合有关部委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专项调研,召开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各地也可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各地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留守儿童的发展需求和实际问题,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作为开展农村儿童工作,发展农村家庭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结合工作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目标、具体落实措施和监测评估办法,使这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加大力量,推动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有效实施,推进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发展一批示范家长学校

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家庭教育的主阵地,也是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的主要渠道。要进一步规范对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编写适合农村家长和儿童特点的家庭教育辅导材料,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要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第二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使他们能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四)加强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宣传

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功能,精心组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的主题,积极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宣传国家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宣传留守儿童及家长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各地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六是为留守儿童办好事实事。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协调、维权职能,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制环境。

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一)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力度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使留守儿童享有和其他儿童一样的受教育权、健康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社会协调机构、法制服务机构应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留守儿童创造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律环境。

(二)加强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学校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沟通,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工作。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办留守儿童监护人学习培训班或其他形式的专题讲座,加强对教育者或监护人的培训,努力提高教育者或监护人的水平。要建立齐抓共管、师生参与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探索实行班主任责任制,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进行有效的指导。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留守儿童监护人情况、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去向及联系方式等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三)强化家庭教育功能,营造温馨生活环境

家庭教育对人一生所产生的影响,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无法替代的。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走向社会前的大多数时间是在家庭里度过的,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社会行为规范、个人生活理想等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正确处理生产、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为代价来换取眼前暂时的利益。要学会了解孩子,不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情况,掌握每一时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及正确的亲子观和育人观,学习掌握科学的教子理念和方法。学会运用科学的鼓励方式,把精神鼓励和亲情关怀相结合,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父母关爱,体会到更多的浓浓亲情。家长要营造良好温馨的家庭教育氛围,使孩子充分感受到父母的爱,健康、快乐地成长和生活。

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意义深远,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关注。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调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参考文献】

第7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1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目前中国有近5800万的农村留守儿童,其中八成以上是14岁以下的儿童。这支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中的很多孩子或生活在由母亲一人抚养的“单亲家庭”里,或过着由祖父母、亲戚代为抚养的“寄人篱下”的日子。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陷,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他们就像小草一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自生自长。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1数量众多

    仅在安徽、河南、四川等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每年在外的农民工总数都在1000万人以上。按照保守估计,留守儿童在农村不会少于千万。据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在江苏、甘肃、河北、河南、湖北等省进行的农村留守儿童抽样调查的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人数占总样本数的47.7%,也就是说,农村留守儿童几乎占农村适龄儿童的一半。

    1.2教育缺失

    留守儿童中,大部分是上代监护或隔代监护的模式。监护人限于自身文化水平等原因,难以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上的辅导,只能更多的关注留守儿童的衣食住行和人身安全等物质的方面。加上留守儿童本身就处于经济不发达地区,教育资源并不十分充裕等原因,于是渐渐地,由于缺乏了学习上的帮助和监督,久而久之,留守儿童对于自己的学习产生了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是厌倦的态度,把本应该放在学习上的精力转移到其他方面上,从而导致了行为的偏差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1.3心理偏差

    处在学习和成长关键期的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少了父母的关爱,生理上与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往往出现消极情绪。留守儿童家庭是事实上的“单亲家庭”或“无亲家庭”。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得不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正确的鼓励和引导,情感交流和情绪释放途径的缺失,使留守儿童性格会变得自卑、沉默、悲观、孤僻或表现得任性、暴躁、冷漠、内向、极端。同时部分家庭出于对孩子的歉疚,物质上过度溺爱孩子,也助长了孩子消极性格的形成。另外,在留守儿童道德观和是非观的形成阶段,由于父母长辈的教育缺失、社会环境的复杂和学校教育的缺陷,使他们心理抵抗能力较低,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干扰,染成许多不良的行为习惯,如吸烟、喝酒、、偷摸等恶习。在历年的刑事犯罪中,留守儿童也占到相当的比例。研究调查表明,留守儿童群体出现道德全面滑坡的情况,这种趋势将对留守儿童的长远发展带来极大隐患。

    1.4安全问题严峻

    公安部门统计数据显示,被拐卖儿童群体中,第一位是流动儿童,第二位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的照料和引导不够,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照顾仅限于低层次的物质生活,父母的缺位以及与监护人沟通的欠缺,使得未成年人容易在同龄人中寻找情感依托和安全保护。在某些情况下,留守儿童容易被不良团体所引诱,走上歧路。

    2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对策和建议

    留守儿童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导致留守儿童大量存在且不断增加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家庭经济条件不佳,大量农民因无法从农业所得维持家庭生计而被迫离开自己的田地、家乡而进城务工。但就此所产生的留守儿童问题同时又不仅是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到社会、政策、教育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问题。在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办法上,不能只专注于经济方面,要考虑从各个角度着眼,结合当地社会具体情况以及学校、家庭与留守儿童家庭三个方面制订解决该问题的对策。

    2.1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2.1.1打破户籍束缚,建立和健全关于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相关政策法律首先,要打破户籍制度的束缚,给进城务工的农民以城市居民待遇。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束缚,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和社会权益,逐步实现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制度壁垒,彻底打破维系多年的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城市居民待遇,使其在收税、社会保障,特别是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并确保留守儿童跟随父母到达城市后有学上,上好学。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结束远离父母的留守生活。其次,要将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政策落到实处。自90年代末期以来,中央和各级政府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部分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的问题。各地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落实,从根本上改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学校就学的社会政策环境,确保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政策的落实和实施,帮助一些有条件携带子女到城市读书的农民工解决孩子留在家乡的后顾之忧。

    2.1.2加强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

    “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仅靠教师的责任心、妇联的爱心难以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必须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组织实施。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应权责相称,能够协调相关部门行动一致统筹实施“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在当前,已经形成了留守儿童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一网络有国家、群体和个人。涵盖司法、妇联、教育、工商、文化、物价、公安、民政等,这些社会支持系统之间的协调尤为重要,需要政府来进行协调,从而达到对留守儿童教育综合治理的目的。

    2.1.3积极采取各种针对留守儿童的保护措施

    政府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政府应争取对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的舆论支持。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代中国农村“流动中的希望工程”,只有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寻求广泛的社会支持,才有可能全面推动并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有关领导机关应将留守儿童的规模、学习生活状况、支持留守儿童教育的先进事迹、奋发图强的留守儿童典型事例等等.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加以宣传。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社会的认识,使人们对留守儿童教育关心、重视、一视同仁,而且也有利于提高流动人口自身的认识,使其重视子女的教育,并为其子女接受教育成为社会有用人才出钱出力、尽心尽力。

    ②促进农村教育的整体改革与发展。以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为契机,促进农村教育的整体改革与发展。“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与农村教育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留守儿童”身上出现的问题,“非留守儿童”也可能发生,针对“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诸多措施也适用于“非留守儿童”,我们建议以“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为切入点,以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为蓝图,整合“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及农村建设中的诸多资源,对农村教育发展做出整体规划与部署。

    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通过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来全面把握“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国家用于农村建设和“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资源是有限的,而农村“留守儿童”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象。用有限的资源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明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可依据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及存在的问题,对“留守儿童”群体进行分类,针对问题相对集中的“留守儿童”分布情况及表现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做到分类实施和重点突出,需要通过较大规模的数据采集和统计调查。

    ④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专项经费。经费不足是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建议设立“留守儿童”教育保护专项资金,可采取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方式,用于改善“留守儿童”的就医、就学和生活条件。同时对基层开展的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的试点和科研工作给予资助,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⑤发展社区教育,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和相关法律的宣传。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外出打工家长的辅导和培训,增强他们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并帮助发展他们的远程监护能力(如对子女学习、生活指导及与子女的沟通技能等),这需要在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积极发展针对外出打工父母的社区教育和援助中心。另一方面,要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行力度,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尤其是家长应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好“留守儿童”的权益。

    2.2充分发挥学校作为主要教育机构的作用

    学校对于留守儿童的影响是巨大而不可替代的。对留守儿童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具有极大的意义。留守儿童长期生活在“非正常状态”中,容易导致思维方式、感知觉和意志品质改变而丧失自身控制感,构成种种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而作为对留守儿童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对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发挥积极向上的引导作用,所以,我们认为学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问题。

    2.2.1教师要有爱心、耐心,抓住短暂的与家长沟通的机会

第8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令人堪忧

二是学习成绩不理想。留守儿童大多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这些老人中缺文化的比例较高,学习辅导使不上劲。而孩子又受父母在外打工的影响,不少的儿童把自己的人生发展方向也定为打工挣钱,学习缺乏热情,厌学、旷课、逃学、拖欠作业,学校成绩差的多数是留守儿童。如地处陇城的通道三中,今年在校学生389人,其中留守儿童260人,高达67%。据学校统计,全校学习成绩差的学生约75人,其中留守儿童63人,占84%;另外,我们调查的菁芜洲中学和临口、下乡中心小学,情况都相似。各校成绩差的学生,留守儿童所占比例均在80%以上。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各地带有普遍性、且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它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将继续存在并日益凸显。因此,我们不能消极回避,只能主动应对,大胆创新,卓有成效地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对策

样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诸多问题?通过由点到面的调查,由表及里的分析比较,我们认为,各县(市、区)比较重视搞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从实际出发,注重针对性,对不同年龄、存在不同问题分别采取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做法。根据通道及其他县(市)前段的做法,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创办“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摇篮——幼儿园。

溆浦从2003年起,利用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闲置校产和小学现有教师,解决办园条件,全面启动农村幼儿园创建工作,吸纳更多的农村幼儿特别是留守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既盘活了教育资源,又服务

了学生、家长和社会。溆浦的作法,在2006年的全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上得到了充分肯定和推介。目前,该县农村幼儿园已发展到72所,在园幼儿12864人,占农村同龄幼儿总数54.99%

2、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重点吸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

3、招募“家长助理”,让留守儿童感受家的温暖。

4、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带教活动,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合力。

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通道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以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

农村留守儿童出现的诸多问题,已引起社会的关注。在我市许多地方,一些县(市、区)基层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行动,伸出援手,真情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关爱行动还是比较零散,整体力度较弱,教育管理仍然滞后,与中央、省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是关键。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整体推进的力度。

一是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紧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把作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摆上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尽快建立以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党委、政府明确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相关组织、宣传、教育、农办、公安、财政、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党委、政府相关副秘书长或办公室相关副主任为专门工作班子日常工作协调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会议要求认真作好各项工作。

二是建立明确的责任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7]15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职责、任务和目标。如教育部门要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作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入校入园入托工作,将其中的贫困生纳入“两免一补”范畴,确保他们完成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要在农村中小学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配备专门教师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咨询,认真落实监护人联系,管理教育及寄宿优先等各项制度。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目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提高效能,形成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列为考核基层党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评估办法和奖惩问责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

2、立足市情,明确和落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具体对策、措施

新形势下,我市一些市直县(市、区)直部门(单位)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采取了一些对策措施。如开办幼儿园,吸纳更多的留守儿童入园接受学前教育;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校寄宿;招募“家长助理”,为留守儿童弥补亲情,增添家的温暖;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等。实践表明,这些措施对策符合市情,对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另外,还有外地市、县在中小学校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对留守儿童加强心理疏导及发挥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立校外活动阵地,克服假期留守儿童教育空档现象等措施也行之有效。我们建议市委、市政府将这些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纳入政府行为,通过印发文件、召开座谈会或现场经验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加以肯定。同时,就相关对策措施订出实施规划,限期完成工作目标,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真正成为党委、政府统揽协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3、进一步改善条件,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适当加大财力投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作好教育管理工作,离不开相应的财力支持。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当前,要大力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住宿条件,积极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留守儿童寄宿规模。据市教育部门初步规划,全市需建农村寄宿制学校364所,现已建成211所,计划今年再建53所,

明年、后年各建50所。从通道5个乡镇中心小学实施的结果看,平均每个乡镇32万余元。如按通道的投入概算今后三年内,全市每年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需增加投入1600万元;另外,要对农村留守儿童“阳光驿站”建设资金和职能部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给予支持;还有中小学心理健康咨询专职教师培训需要提供必要的经费等。这些需要增加的投入,主要靠公共财政解决。我们建议省、市、县(市、区)按一定比例分级筹措。其次,可通过社会化运作,进一步发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基金”,做大可用财力。再次,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出资直接参与扶贫助学,兴办留守儿童托幼服务机构、校外活动阵地等,减轻公共财政负担。

二是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今后,随着农村寄宿制学校规模扩大,幼儿园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入校入园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大量增加,幼儿园保育员人手不够;中小学需要新配心理辅导老师,其中寄宿制学校还需新配生活辅导教师、增加食堂餐饮服务人员等。因此,请求市里在教育系统内部挖掘人员潜力的基础上,对乡镇幼儿园和寄宿制学校按在校在园师生比例核编,适当增加相关岗位人员编制,确保作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第9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总结范文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

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

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

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xx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xx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

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xx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xx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xx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19.68%。可见五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3、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别比为117.77。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117.25和116.39),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4、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广东、湖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占全国百分比也很高,分别为7.26%、7.18%和7.13%。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64%。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5、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调查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自我鉴定

7、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二)城乡流动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根据《中国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xx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2、各年龄段城乡流动儿童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

流动儿童在各年龄组分布比较均匀。学龄前流动儿童(0-5周岁) 规模达到981万,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7.40%,与20xx年相比,增幅达38.59%。小学(6-11周岁)和初中阶段(12-14周岁)学龄儿童在流动儿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7.89%和13.21%,规模分别为999 万和473万,与20xx年相比,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共增加347万,增幅为30.83%。大龄流动儿童(15-17周岁)占流动儿童比例为31.51%,规模达1128万,比20xx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 %。可以看出,与20xx年相比,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规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龄流动儿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加速度较快,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增幅相对较小。

三、本次调查的几点启示

通过此次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以及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这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且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此次研究掌握的留守流动儿童的总体状况、基本特征、变化趋势,使我们对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从中也探索出一些新的规律,获得一些新的启示。

1.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必须高度重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落后的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20xx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91亿,城镇化率上升到51.27%。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规、政策、社会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因此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这近一亿儿童的规模,每年还以一定的速度在扩大,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体。认清形势,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2.构建减量化机制与完善关爱服务机制相结合,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途径。父母监护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因素。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均劣于受父母监护的儿童。调查表明,留守儿童最大心愿就是与父母团聚,使自己不成为留守儿童。因此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留守儿童法律保护和关爱服务长效机制,动员学校、社区构建关爱网络,落实管护与人文关怀至关重要。

3.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的关键。调查显示,与2017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xx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相比,流动儿童数量大规模增加,2017-20xx年五年增加了551万,增幅为27.80%;20xx-20xx年五年增加了1048万人,增幅为41.37%。但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完全融入城市,他们面临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融入城市存在多方面障碍,打破户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化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消除城市隔离的关键。市民与农民工、城市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互动交往,多种文化的包容,将会使流动儿童真正融入城市。为此,学校、社会和家庭都应为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4.关心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性别有此长彼消的相关现象,这显示出了家长的“性别偏好”。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性别比低,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高,说明家长往往带男孩进城,把女孩留在家乡,让男孩享用较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在16-17岁大龄儿童中,流动儿童的性别比低,留守儿童性别比高,说明家长会选择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女孩进城,让其早早就业,由此导致她们只能进入技术含金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或传统服务业,缩小了女孩向上发展的空间。按年龄分析,留守婴幼儿有母亲哺乳、科学养育的需求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6-7岁有按期入学的问题。而大龄流动儿童有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高中学习和异地高考的需求。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细化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加入性别分析视角,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5.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责任,完善监护制度。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因为和父母的长期分离,留守儿童生活照顾、安全保护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亲情缺失,会造成一生无法弥补的缺憾。还有,统计显示,有3.37%的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后,自己单独居住和生活,这对儿童的生存状态留下了潜在的危险。为了减少因父母缺失给儿童造成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伤害,首先应在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等方面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职责,探索监督和保护父母尽职尽责的渠道和办法,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福祉。

四、解决农村留守、城乡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关心关怀他们的健康成长。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针对此次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逐步修订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制定并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他们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作为现阶段的重大社会问题,应纳入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共建共享的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诸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开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出台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3、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进一步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教师,并将其纳入学校编制中。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每个村、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开展课外活动。以乡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方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家庭和社区干预。家庭是促进儿童发育、保障起点公平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建议在相关国家规划和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把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作为重要内容,实施相关项目,以社区、村为基础建立亲子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

5、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对一个人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留守流动幼儿数量庞大,应特别关注这一儿童群体的成长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托幼机构建设,增加公立托幼机构的规模,使更多的留守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同时建立多种灵活简便的托幼机构,加强对其规范管理。为农民工子女入园设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对困难流动儿童给予入园补贴。对于接收流动学龄前儿童多的地区,中央可通过适度的转移支付,帮助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近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大批劳动力外出务工,催生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为了解他们受教育的状况,5月22日,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邹任清、屈鉴平的带领下前往城山镇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采取走访留守儿童代表,听取县教育局及城山镇中、小学负责同志汇报,开展座谈讨论等方式进行调研。县政协主席杨剑出席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留守儿童”基本状况

全县现有各类学校164所,在校学生43199人。“留守儿童”总数达26783人,占全县在校学生总数62%;其中单亲外出的学生有20735人,占48%;双亲外出的学生6048人,占14%。在“留守儿童”中,由祖辈监护的3393人,占12.7%;由亲友监护的2041人,占7.6%;无固定监护人的613人,占2.3%。从学习成绩上看,优秀的占21.4%,较好的占30%,中等及以下的占49.6%;从行为习惯上看,优秀的占18.7%,较好的占22.3%,一般的占30.1%,差的占28.9%。以上数据显示,我县 “留守儿童”群体非常庞大,且他们在学习成绩、思想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明显弱于其他学生,整体状况不容乐观。“留守儿童”在祖辈的过度宠爱、溺爱下,性格表现为任性、孤僻、内向,不易与人交往,孩子与祖辈之间缺乏沟通,存在严重的代沟,依赖心理,懒惰心理较为严重。

二、“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

“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完整而有效的家庭教育,存在的诸多问题亦不容忽视:

一是“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令人担忧。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留守儿童”与祖辈等生活在一起。监护人普遍年龄偏大,且文化程度较低,他们精力和能力都有限,只能照顾孩子们的生活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自我鉴定。大多数监护人错误认为孩子接受教育只是学校的责任,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主动与学校进行沟通较少;

二是“留守儿童”的行为习惯偏差。他们身心都处在成长阶段,自律能力不强,而又不听监护人的劝教,多数“留守儿童”纪律散漫,是非善恶标准认识不清,有的道德品质较差,还有的染上不良习气,如抽烟、喝酒、小偷小摸、上网吧玩游戏等,他们原本纯洁的心灵受到污染。他们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保护能力,近年来我县“留守儿童”溺水、触电、烧伤、伤人和被人伤害及交通事故等现象明显增多;

三是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难度较大。由于“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位,老师没办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有些孩子抓住时间空档,在学校欺骗老师,在家里蒙骗监护人。由于监护人文化素质等问题,老师进行有效的家访渠道难以畅通;

四是农村基础教育师资薄弱。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教师的教学任务也较繁重,跨专业带课较为普遍,所以只能在时间上和精力上应对大众化应试教育,特别是目前学校都没有专业的心理教师和专职的生活教师,不能给学生更悉心的关怀;

五是农村学校的硬件设施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在农村学校寄宿制工程刚刚启动,许多中小学住宿条件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如东庄中学,一间不到二十平方米的房子要住二十个学生,人均不到一平方米。且缺乏卫生间、自来水等一些生活设施。

这样既不便于学生生活,也不利于管理;六是社会环境不利于“留守儿童”教育。部分游戏厅、网吧业主只考虑经济利益,接纳未成年儿童,导致部分学生在上课期间进网吧玩游戏;七是外出务工父母对“留守儿童”教育不科学。部分外出务工父母为提高孩子的生活水平,经常给家里寄钱、寄物,导致一些“留守儿童”身上零花钱较多,这很不利于学校对孩子进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思想品德教育。另外,有些家长在认识上产生偏差,错误认为不管学习成绩好坏,打工是条不错的致富道路,产生“不上学可以省很多钱,不上学可以挣很多钱”的观念,导致孩子的学习积极性降低。农村中将会出现“富了一代人,而垮了下代人”的现象。

三、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意见及建议

“留守儿童”教育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催生的社会问题,而且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如何教育好“留守儿童”,使其健康成长,社会、学校、家庭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调研组建议:

㈠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的社会监护体系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社会问题,需要统一认识,通力协作,形成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应将加强未成年人义务教育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妥善解决。一是加快发展本地经济,让农民就近务工,以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二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因地制宜,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有计划地筹建寄宿制学校,以便于对“留守儿童”集中管理;三是加快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体制”,使农民在教育、医疗等方面能够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为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就近入学创造有利条件;四是探索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发动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担任家长,组织“一加一”结对帮扶活动,对贫困家庭的“留守儿童”给予救助,保证其健康成长;五是有关职能部门应狠抓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从源头上切断部分学生进网吧、游戏厅的途径;六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来。

㈡学校要发挥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作用

学校是学生成长的摇篮,是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学校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探索有效措施,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关注他们成长动态,及时向家庭反馈孩子各方面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二是丰富“留守儿童”第二课堂。把他们组织在一起,有问题一起解决,有快乐一起分享,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冲淡孩子的孤独感,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性格;三是强化“留守儿童”的行为规范。加强对他们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帮助他们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学校定期开展一些生活、卫生、饮食等方面教育,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四是开展教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的活动。学校可选一些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教师与“留守儿童”接对帮扶,经常找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五是加强学校寄宿制管理。学生由于自制力较差,有空余时间精力容易转向其它渠道,因此加强寄宿管理,对于那些得不到有效监护的“留守儿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减少他们教育的“真空”。

㈢家庭要承担起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监护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