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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核查报告精选(九篇)

年度核查报告

第1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一年来,在校工会正确领导下,在后勤处党总支和行政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后勤处工会根据校工会的工作部署,坚持“贴近大局谋发展、贴近基层谋服务、贴近职工办实事”的工作方针,以加强民主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在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建设和谐校园、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帮扶困难教职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引导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

后勤处工会班子认真学习《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从法律修订看我国民主法制在进步》等相关法规制度。根据后勤工作特点,本着“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宗旨,从强化学习、做好服务入手,组织各科室举行岗位练兵活动。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师生至上、用心服务”的主题教育。组织师德主题教育,协助处里举办暑期工程总结表彰会,加强对教职工的引导,使广大职工牢固树立真心诚意搞好服务的意识,在全处形成了人人“争做工作先锋、争当工作表率”的氛围。

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切实解决职工实际困难

后勤处工会充分发挥工会是联系职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做到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注重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在工作上压担子,更是在生活上关心职工,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职工之家。我们广泛听取职工的呼声,认真仔细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中反映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处理,主动向总支和行政汇报情况,并协助相关部门努力做好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化解职工反映的各种问题。使广大职工排除思想顾虑,轻装上阵,心情舒畅工作。

据统计,今年我处工会看望生病职工14人次。努力协调,争取学校支持,为职工发放了工作必须的肥皂、洗衣粉、毛巾、劳保服、手套等劳保用品5万余元,使职工感受到工会的温暖。给后勤处40余名职工送生日蛋糕。为5名退休职工举行欢送会,发放旅行保温杯,祝福他们转段人生的开始。向学校教代会和工会会员大会共提交议案2项。

三、广泛开展各项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

为了让职工的业余生活既丰富多彩,处工会多次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种文体活动,今年,后勤处分工会在学校教职工广播操比赛中获第二名,排球赛获第三名,“文明安师”教职工演讲比赛获三等奖。同时根据校工会要求,结合后勤实际与心理咨询中心联合举办了后勤处 “庆元旦迎新年文娱活动”,开展了文艺表演、心理健康小游戏、双升比赛、跳棋比赛、套圈比赛和投飞镖比赛等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了学校“心理健康运动会”,心理运动会中神笔马良项目获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振奋了职工的精神,提高了职工的凝聚力。

四、对照工会章程,进行民主管理

工会工作离不开一支热爱工会工作的干部队伍,他们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保证。我处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分工;能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受到党政领导的好评和会员的认可。开展了民主评议中层干部活动。

五、规范工会工作,做好教工之家建设

我处工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档案管理,提高工作水平。主动地向党总支汇报工作,每学期党总支都把工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专门研究,对工会主要工作如二级教代会的召开、“教工之家”的建设等方面都给予了具体指导和支持。加强“教工之家”建设,目前有三间房屋,一间室,一间健身室,一间活动室,体育健身器材较全。  

 

以上是2017年度后勤处工会工作汇报,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许多不足,许多地方仍须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工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学校办实事,为职工办好事,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第2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kp6c”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自查报告

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法治建设,紧紧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总体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发改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暨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市发改委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推动委机关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法治机关建设的相关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设立法规科,确定5名法治工作人员,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保障了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领导学法,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建立健全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先后集中学习了《学习同志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结合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收看《监察法》专题讲座视频;

四是强化工作融合,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定期召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机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今年以来重点对2019年全市法治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研究部署。

五是强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度暂行条例》,印发市发改委重大决策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决策规则,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本年度发起重大投资项目专业委托评估200余次,均落实了合法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了程序规范,决策合法。

二、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坚持委党组集中学法,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党组集中、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次开展了由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专题学习、专题讲座,专题培训,推进机关法治学习常态化。今年以来,委党组中心组利用周四干部集中学习,先后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讲座,推动机关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注重学法、知法、用法的实际效果。每年组织全委干部开展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并通过短信、通知、通报等方式不定期通报全委干部学习情况,严格督促学员按时按规定完成学法课程内容。全委参学人员通过收看讲座、阅读复习资料和练习答题进行在线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无纸化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并将考试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大力开展法治普法宣传,营造社会法治环境

(一)全面完成“七五”普法任务,“七五”普法圆满收官。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省、市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加快建设法治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市普法办组织的襄阳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0年10月15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七五”普法验收组对我委“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验收,并给予了“市发改委‘七五’普法体现了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成果,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高度评价。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以来,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积极组织“携文明之手,与信用同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结合襄阳实际制定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及时与市直相关单位、公共机构、部分重点用能单位提前对接,精心制作了2020年襄阳市节能宣传周线上“云”启动视频,并通过“襄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和“云上襄阳”客户端,同步开展节能宣传周线上节能知识有奖答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节能低碳的宣传氛围;二是不断深化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引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建“信用襄阳”、共享“文明诚信”,通过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万家企业亮信用”、“万家企业作承诺”、“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组织开展“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的诚信文化宣传“六进”活动,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报道,大力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和“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推动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积极开展法治建设成果宣传,运用门户网站、法治展板、报刊等传统媒介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深入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开发区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机制,实行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开制度。2020年1月16日,我委印发了《市发改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十一次动态调整收费标准清单的通知》精神,对襄阳市收费标准清单进行了第十一次动态调整,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和襄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二是推行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有序减少市场准入的限制。2020年3月20日,我委联合市商务局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等相关部门,要求以上各部门严格按负面清单执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先后完成了《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经委党组研究通过,2020年5月26日印发了包括《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市发改委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了全市粮食流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2020年7月,全市通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专项检查4次(含县市、区),抽取企业10家。其中2次为配合国家12325粮食流通举报热线案件核查,1次为国家局规定的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春季普查,1次为县市、区开展的夏季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个,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所有检查结果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公示备案。

(四)积极推进“互联网+ 监管”。围绕襄阳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监察,不断规范我市节能监察标准化建设。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湖北省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制定《2020年襄阳市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明确全市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到早部署、早落实;二是开展市级节能监察抽查组织专班对湖北三环车桥有限公司、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等9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执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三是为适应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采取书面监察与现场抽查监察相结合的方式,对28家“万家企业”2018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并将考核结果在委网站对外公告;四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政策节能审查,先后对襄阳城镇居民养老示范项目、湖北航鹏化学动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区建设项目(一期)等项目实施的能源利用提出了指导性工作要求和建议,并与项目单位签订节能承诺书;五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事中、事后监察工作,对襄城庞公保障性住房项目(水墨江南)等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事中事后节能监察;六是加快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建设,自2020年7月开始建设的襄阳市能耗在线监管系统,目前已进入项目验收准备工作。该系统建成后将通过信息化智慧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能耗结果进行对比,对设备耗能超额情况进行预测预警,促进用能企业节能降耗,达到节能低碳的目的,为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五)、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个人信用积分机制,研究制定了《襄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推动全市人民“知信、守信、用信”,创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二是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我市79601家市场主体进行筛选、分区、分级,结合行业信用评价、地方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及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三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帮助55家市场主体完成了105次信用修复。信用修复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从市级初审、省级复审、国家终审,最快2小时办结。四是推进包容慎审信用监管,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

五、依法开展防控疫情,助力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一)超前谋划、精准对接,积极为防疫重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2月份以来,通过上下努力,共争取无偿补助资金、金融贷款共计8.85亿元。其中,新冠肺炎救治场所补助资金2300万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补助资金518万元、成品粮保供增储补助资金940万元。我委先后已报送五批次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共计418家,拟申请贷款144.3亿元,目前398家企业成功纳入全国、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截止目前,申报企业已获得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的优惠贷款2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65%,有效缓解了疫情造成的重点企业资金紧张局面。

(二)及时出台惠企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月28日,我委起草的《襄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襄政办函〔2020〕5号)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结合襄阳市实际提出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金融信贷支持、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收储防疫物资、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强征信保护、法律援助等12条本地化涉企优惠政策。重点对未能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但在本市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作用突出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医疗废弃物处置等企业,2020年如有新增贷款(1000万元人民币以内),按照贷款合同给予贴息。充分发挥本市中小制造企业应急帮扶基金作用,为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中小企业按时还贷、续贷提供过桥资金。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无法如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优先予以支持等。务实可行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坚定了企业发展信心,确保社会安定团结。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开通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互联网+政务服务,2月24日出台《襄阳市发改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广不见面审批备案,对社会企业备案项目在线办理、一日办结,备案证书电子化自助打印;对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申报,取消专家评审现场会,改为远程咨询、视频踏勘;所有项目服务咨询在线限时完成。企业投资备案方面企业通过鄂汇办APP等渠道办理投资备案手续,并全部当日办结,有利保障我市疫情期间企业发展不受影响。

(四)强化疫情期间社会信用监管推进防疫法治化。市信用办于2月28日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信用监管和服务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襄信用办〔2020〕1号),一是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疫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信用权益,形成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强大合力。二是实施包容审慎信用监管,助力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审慎认定因疫情失信行为,针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企业失信行为,实施宽严相济举措,引导和帮助企业及时纠正和修复信用缺失,防范信用风险。探索不可抗力失信豁免机制。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个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导致失信行为暂不列入信用记录。三是强化信用正向激励。疫情防控期间信用良好的企业或个人将享受更多的政策红利,比如:参加我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减免房租的企业纳入守信联合激励名单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联合激励;优化诚信企业行政监管措施,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在各类评优评先、公共资源分配中予以优先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正常经营的中小企业创新续贷方式,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六 、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着力打造具有襄阳特色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围绕打造一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根据市委书记李乐成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要求,以权力运行再造、业务流程再造为核心,我委牵头制定的《襄阳市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及32个专项方案,已分别与7月1日、6月29日通过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印发实施,形成了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N”政策体系;二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建议。6月23日,市作风办牵头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在襄阳日报等媒体公布关于向社会征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的公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处理各类问题线索21条,向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线索5条,并督办落实。三是开展多方位宣传。6月以来,在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云上襄阳等媒体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专栏。8月21日,召开专题新闻会,进一步深入解读有关政策,高新区、枣阳市等就落实“十必须十不准”向社会公开承诺。

(二)积极参与《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制定。8月3日,市发改委召开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参加的《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立法调研会议,拟定修改意见六条,其中“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及营业执照“一照多址”等建议被省政府立法采纳。

(三)全面提升政府投资审批质效。一是突出“快”字,审批全程网办。对于社会投资的备案制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窗口直接办理,企业仅需在线一表申请,可即时获得电子备案证。对于政府投资的审批制项目采取“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两个阶段的文本评佔、项目现场踏勘和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时限压减三分之二。二是突出“减”字,压减办事环节。疫情期间,开辟疫情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审批“先上马、后手续”,出台不见面审批实施办法,全程网办、电子化招投标、视频在线踏勘,疫情亟需的医疗项目即来即办。2020年城建计划前期工作我委按照战时思维提前介入,目前审批工作量已完成70%以上。政府投资审批大力推行“二合一”“三合一”改革,由我委履行审批制的97个2020年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全部取消项目建议书审批环节。其中29个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简化为“三合一”审批,直接批复初步设计。三是突出“放”字,下放审批权限。社会投资备案制项目律实行属地备案。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精神,我委将鱼梁洲开发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管委会。

(五)认真总结产权保护制度工作。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完成襄阳市2019年产权保护工作报告,并印发《襄阳市2020产权保护工作要点》。同时向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报送产权保护案例2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委在2020年的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第3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一、省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获证企业年审工作。市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自查报告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企业自查报告的实地抽查,指导和督促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以下简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获证企业自查报告审核工作以及审核情况汇总工作。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核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的自查报告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按时将本行政区域获证企业的自查报告审核情况报上级局。在获证企业年审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立即逐级上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

二、省许可证办公室收到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应及时将证书及《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审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一并寄送获证企业所在地的市许可证办公室。企业应前往市许可证办公室领取许可证证书和通知单,认真阅读通知单内容,明确企业年审的时限和要求,并当场签字确认。企业应妥善保管通知单,按时提交自查报告和接受对自查报告的实地抽查。

三、获证企业自取得生产许可证之日起,每年度应当提交自查报告,获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以下一年度提交自查报告。获证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满一年的前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申报表》(见附表1)一式二份;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核结论表》(见附表2)一式二份;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自查情况记录部分);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对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应记录,对有缺陷的自查报告向企业提出整改意见。于每年的8月31日前完成当年度的自查报告审核情况汇总,在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核结论表》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向市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审核资料及《参加年审企业自查报告审核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表3)。市许可证办公室可根据自身情况修改附表3的格式,但必须提供表内所有信息。

五、各市许可证办公室接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的资料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审核,于每年的9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参加年审企业自查报告的实地抽查工作,被抽查企业数量控制在参加年审企业数的10%以内。市许可证办公室应及时对企业做出年审结论,在参加年审企业的许可证副本的“企业自查情况记录”栏内签署意见、注明日期、加盖许可证年审专用章,办结后将许可证副本发还企业。于每年的10月31日前向省许可证办公室提交《获证企业年审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表4)。有遗留问题的,还应提交《获证企业年审遗留问题汇总表》(含电子版,见附表5)。

六、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核和对自查报告的实地抽查情况,企业年审结论分为三种:

(1)企业生产条件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年审结论为合格;

(2)在自查报告审核或对自查报告的实地抽查时,发现企业生产条件与产品实施细则有不符合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要求的,企业年审结论为整改复查合格;

(3)企业经整改后,生产条件仍达不到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企业年审结论为不合格。

第4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AEI报告情况

1年我市严格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报告工作。截至1月1日全市16个县(区)均通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管理系统报告了AEI个案共588例其中讷河市报告AEI个案最多为87例占全市报告AEI个案总数的18。

全市16个县(区)报告县覆盖率达到了1所有县区报告例数都>9例。

全市16个县(区)共有15个乡级预防接种管理单位15个乡级预防接种管理单位都报告了AEI病例报告覆盖率1。

AEI审核情况

截至1年1月1日全市共报告需要县、市、省逐级审核的AEI个案1例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核。

AEI报告/调查及时率

全市报告的588例AEI个案中8小时内报告数为588例8小时内报告率为1。

588例AEI个案中需调查数为1例8小时内调查数为1例8小时内调查率为1。

AEI监测数据分析

AEI分类:报告的588例AEI个案中一般反应576例(9796),异常反应1例()无心因性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和接种事故发生。报告的1例异常反应临床诊断分别为过敏性皮疹1例(8),无菌性脓肿1例(8)偶合症病毒性脑炎1例(8)。

AEI发生率:根据全市1年《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报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报告进行估算全市AEI报告反应发生率为6951/1万剂次。其中一般反应576例报告反应发生率为681/1万剂次;异常反应1例报告反应发生率为11/1万剂次。

全市所有县(区)AEI报告反应发生率都大于/1万剂次各县(区)AEI报告反应发生率情况结果见图1。

AEI季节分布:1年1~1月报告病例前位的月份分别是8月(8例)、9月(79例)和5月(7例)。按季节分布进行统计1年第一季度共报告1例(171);第二季度共报告181例(78);第三季度共报告例(79);第四季度共报告17例(959)。

AEI年龄分布:1年报告的AEI个案年龄分布中发生AEI较多的年龄组为岁组(5例)、1岁组(16例)和8岁组以上(8例)。岁组和1岁组发生AEI较多的原因为大部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在这两个年龄段内接种接种剂次的集中导致了AEI报告例数的增多。8岁组以上报告例数较多的原因为流感疫苗接种和重点人群乙肝疫苗接种的开展。

AEI疫苗分布:报告的588例AEI个案相关疫苗中发生例数前5位的疫苗分别为无细胞百白破疫苗1例(5)A群流脑疫苗5例(88)麻风二联例(68)乙脑减毒疫苗例(578)流脑A+疫苗例(8)。以上5种疫苗共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6例占报告总数的7891。

临床诊断分布:报告的1例异常反应个案中临床诊断为过敏性皮疹1例(8)无菌性脓肿1例(8)偶合症病毒性脑炎1例(8)。

讨论

存在的问题:①虽然1年全市AEI报告乡级预防接种管理单位覆盖率为1但有的乡级预防接种管理单位全年仅报告了1例AEI个案监测的敏感性有待进一步提高。②个别县(区)在审核AEI个案时不够认真不够及时对审核后的个案不能严格把关严重影响了全市的审核进度。③个别县(区)AEI个案调查处理报告撰写不够规范上传不够及时没有按照省级下发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处理报告参考模板”进行撰写。个别调查处理报告中的信息与个案调查表中的信息不一致审核过程不够认真。

第5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一、初核报告的概念

初核报告,是调查人员根据批示对违法违纪线索进行初步了解核实后,向有关组织和领导写出的书面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受理违纪违法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后,写出初步审查报告,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分别作出处理。

二、初核报告格式要求

1.标题

初核报告的标题要反映出是对何人何问题的初核报告,不能笼统写成?初核报告?。如《关于反映 (单位、职务) (姓名) 问题的初核报告》。

如果反映的违纪线索中的问题比较多,应选择主要问题列入标题,在主要问题后加?等?字。如《关于反映 市副市长 收受贿赂等问题的初核报告》。

2.导语

导语要写明初核依据和初核工作概括。初核依据应交代违纪线索的来源,批准初核的机关和领导。初核工作的概括包括初核人员的组成、初核的方式及起止时间等。

3.被初核对象的简况

简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历任主要职务和现任职务等。曾经受过处分的,因说明何时何地因何事受过何种处分。

4.初步核实的事实

这一部分应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条例要求,实事求是的对所核实的问题进行客观叙述。要注意抓住主要问题,对主要问题的具体情节经过和各种证据应全面反映,对是否存在的问题做出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及时不能肯定回答的问题要如实客观反映,对次要问题可以简要叙述。

5.处理建议

这一部分要根据初步核实结果,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对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写明认定违纪和性质的依据;对政策界限不清,性质一时难以认定的,可采用写实的办法;对不需立案检查,但须批评教育、写出检查等处理的,要明确提出意见;对是否需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的问题也要提出建议。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初步核实后,发现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做出恰当处理;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根据《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的规定,对于初步审查后,认为违法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虽有违法违纪事实,但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但依次应有其他行政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理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给予刑事处分的,移送司法机关;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予以立案。

6.署名

应写明承办人的姓名、单位、职务和制作初核报告的时间。

关于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xx收受贿赂问题的初核报告

20xx年x月,县委书记接到群众署名对xx收受贿赂问题的举报,批转县纪委?迅速调查处理?。x月x日,县纪委按照县领导的批示,责成案件检查一室对xx的问题进行初步核查。案件检查一室两位工作人员于x月x日分别对xx和xx药厂负责人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xx,男,汉族,大专文化,xx年x月出生,xx年x月参加工作,xx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xx年8月任A县国税局稽查科长。

经查,20xx年x月x日,xx带队对xx药厂进行税务稽查。查实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该厂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方式,涉嫌偷漏税,数额较大。20xx年x月x日,xx药厂负责人到xx家中,送给xx2000元购物卡。

xx和xx药厂负责人均承认上述事实。在核查过程中,xx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配合调查,将收取的2000元购物卡交给了调查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可以认定xx有收受贿赂的错误。但鉴于其收受贿赂的数额较少,且并未违规给xx药厂谋取利益,同时认错态度较好,并上交了所收的2000元购物卡。建议对xx的错误不予纪律处分,可责令其写出检查,以观后效。

A县纪委案件检查一室副主任 xxx

第6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一、提高全行上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认识,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作为通用经济语言,会计的计量深刻地影响着价值创造的结果与效果,现代企业的管理者、投资者和债权人更加依赖会计信息,来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活动,做出投资决策。对企业内部管理而言,会计信息是资源配置和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信息使用者而言,它又是连接政府、公众、投资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的纽带。没有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企业就难以做出正确的决策,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就得不到合理保护,市场风险就得不到有效的防范和化解。

同时,会计信息是全行经营活动和管理行为的最终体现,会计信息问题,反映了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问题,而绝不仅仅是记录和报告问题,仅凭会计部门的力量,并不能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只有全行上下、各个部门和各级领导都能充分认识到会计信息的重要性,认识到自身在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中的地位和作用,站在全行的角度,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标本兼治,才能为真正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提供良好的氛围和条件,才能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省分行在会计信息质量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依法治行为主线,狠抓认识的统一,自1999年以来,在全行深入持久地开展依法治行活动,对全行经营管理活动存在的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治理,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依规经营、按章按制操作的观念深入人心,会计人员依法依规核算的意识更是得到加强,从根本上消除了假表假账现象生存的土壤。尤其是2003年以来,为凸显会计信息质量在全行经营管理中的基础作用,**省分行连续两年,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做为全行的基本工作目标,写入了分行年度发展规划。全行上下对会计信息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会计人员做好会计核算、会计报告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氛围。

二、依托三级管理架构,严密实施会计信息动态监控

会计信息以原始交易为基础,会计核算必须真实地再现原始交易和事项,才能形成可靠的、有用的会计报告信息。近年来**省分行一直致力于从源头抓起,以省分行、二级分行、基层支行分级实施的三级管理架构为基础,加强会计核算与会计信息质量的监控管理,提升会计核算质量,夯实会计报告工作基础。

(一)建立严密的总账监控制度,加强总账信息的动态监控

为了强化基层机构账务信息监控,对核算差错及时发现、及时纠正,**省分行建立了总账监控制度和账务联系书制度。由省分行和二级分行指定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总账审查人员,一是按照总账审查要求,每日对总账信息中反映的会计科目使用准确性、科目匹配性、表内与表外科目的勾稽关系、期初与期末余额的衔接等,进行详细审核,加强日常对总账的动态监控。省分行将当日审核发现的错误以“账务联系书”的形式下传二级分行,要求其在日终前进行更正,做到当日问题当日解决。二是重新规范现金出纳业务统计月报表、外币现钞业务统计月报表的填报要求,强调报表信息中期初、期末、日均的库存现金、外汇现金余额与总账的一致性核对。三是加强对总账变化情况的动态分析,掌握、研究重点关注科目及其核算内容的变动趋势,实现对总账的动态趋势监控。

为便于对全行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避免核算差错的重复发生,省分行会计结算部定期对全行会计核算质量进行统计,对核算差错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做为工作交流材料在分行网站上,供各级会计人员参考学习,对基层机构提升会计核算质量起到了较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2004年省分行会计部共审查本、外币总账数据300次,下发工作提示400次、审核二级分行整改反馈1000次、纠正核算差错500次。通过不间断的日常总账数据监控,**分行日常会计核算差错得到有效控制,会计核算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在管理中强化二级分行对会计信息的传承与监督

二级分行在会计信息的管理控制链条中,有着突出的承上启下作用。在日常信息管理中,**分行着重强化了二级分行的以下职能:一是在组织进行对辖内机构总账信息监控的同时,及时将省分行针对总账审核每日下发的“账务联系书”提示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对辖内机构WDD系统运行情况的即时监督,对于每日运行中发生的总分不平情况、省分行下发的异常情况错误清单列示内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结合会计稽核中心稽核情况,加强对辖内机构、网点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核算差错,保证核算信息的真实、准确。四是强化扁平化管理下对总账信息的二级汇总管理,严密组织市区内扁平化管理网点总账数据的采集汇总,在此基础上加载辖内支行总账信息进行二次汇总,并着重加强对非自动统计信息的采集以及审核确认,包括表外补充资料的采集、审核,确保非自动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以委派会计主管的组织与监督为基础加强基层控制,将会计信息质量控制关口前移

**省分行自2003年起,在辖内全面实施了基层机构会计主管委派制,通过制度的实施变更会计责任主体,明确会计主管相对独立地位,彻底改变了会计主管从属于基层机构负责人的局面,有效地避免了同级监督同级产生的规章制度虚设、管理职能弱化的问题,充分发挥委派会计主管“监督、规范、指导、桥梁”作用,健全平衡制约与监督机制,从基层抓起,强化二级分行对基层机构的会计监督和对前台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的组织、管理,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确保上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效实施,严格把好会计信息入口关,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同时,加强对委派会计主管的考核管理,将会计核算质量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做为会计主管工作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激励与约束并重,促使会计主管加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控制管理。2004年,各行的委派会计主管在日常会计管理、新系统上线运行、消化历史包袱、重组建账分账等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通过他们的辛勤工作,组织、带领基层会计人员,建立起了把守会计信息质量关的坚实的第一道屏障,从源头上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三、以制度约束行为,不断加强建章建制

强化管理,制度先行。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内部管理的基础,也是管理规范化的标志,制度的缺失必然会造成管理的无序和混乱。会计结算部将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作为规范会计报告业务管理的切入点,通过不断努力,已初步建立了业务管理办法与内控管理办法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会计报告制度体系。近两年来,通过对总行有关会计报告方面规章制度的梳理,结合实际,细化、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重点对本外币主要会计报表的报表要素、填报口径、考评办法、报送程序以及总账审查等进行了规范,使全省会计报告工作的各个环节均有章可依。一是根据总行的《会计报告管理办法》制订下发了《**省分行会计报告管理实施细则》,做为统驭会计报告工作的核心制度,对会计报告工作的整体工作流程进行规范;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规范报表填报口径的通知》、《关于规范外币报表填报要求的通知》、《会计总账审查要点》、《会计报表考评办法》等一系列规定,并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对考评办法和总账审查要点进行修订,保证了制度的客观性、科学性、约束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会计报告工作质量

信息技术已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中得到广泛运用,尤其在会计领域,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为会计业务的发展搭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为提高会计总账审核的工作效率与效果,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会计信息审核质量,近年来,**省分行先后开发了“总账数据日常审核系统模版”和“总账数据月度审核系统模版”。

1.重组改制以来,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愈来愈高,会计部对总账审核、监控的密度在不断加大,单纯依靠人工审核的方式,审核质量和效率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缺乏已成为制约全省会计报告工作发展的瓶颈。为提高会计报告工作科技含量,加强会计报告信息质量控制,会计结算部经过与技术部门沟通,根据总行下发的《会计报表编制和审查手册》,结合日常总账审核特点,开发了“总账数据日常审核系统模版”,实现了对所辖27个并表单位一、二级会计科目的直接监控,并重点加强了会计科目间勾稽关系、科目余额匹配性、表外资料、禁用科目、外币专用科目等审核重点的监控。“总账数据日常审核系统模版”的应用极大提高了日常总账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原来人工需要一、两天的工作量,借助“总账数据日常审核系统模版”仅需一、两个小时,使总账监控人员从繁重的总账审核工作中解脱出来,从更高层次上完成对数据的分析和深加工,为经营决策提供有效、有用、真实的信息支撑。

2.利用月度总账审核对系统内往来资金和利息进行核对,对重要会计信息的时点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监控,是防范会计风险、保护资金运行安全、检验会计核算信息的重要手段。月度总账审核的内容比日常总账审核更全面、技术要求也更高,提高月度总账审核的效率和质量是**分行近年来一直在探索、解决的问题。在日常总账数据审核的基础上,针对月度审核的要点,**省分行开发了“总账数据月度审核系统模版”,重点对所辖40个并表单位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进行一致性审核,及时发现所辖分行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核算问题及其他不符事项原因,确保系统内往来资金、利息的安全。

五、狠抓会计技能培训,促进信息质量提升

会计报告质量的优劣取决于会计核算质量,而会计核算质量的好坏,取决于会计人员的执行能力和操作能力高低,取决于会计人员履行岗位职能的综合业务素质。因此,加强会计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履岗能力至关重要。2004年,**省分行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多样地对会计报表编报人员进行素质培训,有力地促进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1.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培训,并通过这些业务骨干的辐射作用,引导全体会计人员树立重视知识的学习精神,逐步培育起健康向上、勤奋务实的学风。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座谈讨论等方式,对二级分行管理人员和报表审核、编制人员集中进行封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银行会计核算制度、总账审核方法、报表编制要求和审核技能等。以这些人员为基本师资力量,组织二级分行进行业务转培训,引领全体会计人员提升会计信息管理专业技能。

2.延伸培训触角,采取网上互动式培训。网上互动式培训是省分行对常规性培训的有益补充,在WDD上线、年终决算、建账分账、审计报表填报等重要的、阶段性的工作开展过程中,省分行依托会计结算部“会计经纬”网页和企业网邮箱对工作重点、难点进行答疑,以帖子或邮件的方式。并注重通过电子邮件及时了解所辖分行的疑问,进行一对一的解答。2004年WDD上线后,省分行针对性地收集各类问题集中进行答疑7次,有效解决了WDD上线后日常核算差错激增的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4年年终决算过程中,针对二级分行提出的报表编制和决算软件使用的问题,省分行下发了6次决算答疑,确保了全行决算工作如期完成。

3.结合日常培训工作的开展,促进会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的提升。年初针对集约化经营管理改革后会计人员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对2000名柜面人员进行城综网操作强化培训。组织业务技能考试三次,参考人员24,000人次。组织外汇核算业务操作技能跟岗培训9批,初步组建起全省外汇会计骨干队伍,稳定了外汇会计核算管理局面。举办建账分账及新制度培训班,指导各行建账分账及新制度转轨工作。组织部内员工集中进行业务学习20余次,促进员工业务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提升。尤其是职业素养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使员工初步具备了职业人的思维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学习力和执行力。

六、加强考核监督,夯实管理基础

(一)严格实施会计报表考评,不断加强会计信息管理

多年来,**省分行坚持不断完善会计报表考评机制,严格考评要求,认真组织考评工作的实施。对全行的会计报表编报情况进行按季度考评,对决算报表按年度考评,将各种报表按照信息批露的影响力大小确定不同权重,对考评进行加权汇总,以行发文的形式组织考评结果通报,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全年会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考评着重对每季度会计核算和报表编报中出现的共性错误、典型错误现象和成因进行剖析,对屡犯屡错的分行加大处罚力度,对报告质量高、进步快的分行进行通报表扬。在近年来省分行对各二级分行会计工作的考核中,会计报表考评结果所占权重逐年提高。各二级分行也根据省分行要求,全部制定了相应的报表考评办法,并将考评结果与绩效考评挂钩,形成了良好的激励机制。

(二)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以查促改,强化会计信息管理基础

将对会计报告质量的控制融入到日常会计检查中,是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省分行会计部每次组织对下级机构的会计检查,会计核算、会计报表是必查的重点内容。组织检查过程中,注重会计检查人员与会计报表编制、总账审核人员的结合,将会计报表编制、总账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纠正的问题带到检查中,将检查中发现的需在日常会计信息审核管理中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会计报告管理人员。去年,仅省分行会计结算部直接组织的会计检查50批、检查基层机构305个次,对被查单位逐一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各行将整改过程、整改结果、责任人处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分行。对于各批次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等,及时汇总通报,要求各行举一反三、自查整改。

2004年WDD上线后一段时间内,**分行会计信息一度差错较多,出现会计报告质量下滑的情况。为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省分行会计结算部组织四个专项检查小组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现场调研、专题研讨,分析问题的形成原因,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及时予以处理解决,指导各二级分行不断改进工作,在短时间内遏止了会计信息质量下滑的趋势。

正是这种督导检查工作和会计报告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形成了全面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良性循环,为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警示谈话制度

警示谈话制度主要是对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二级分行主管行长、会计部经理进行警示、告诫的一项制度,依据是会计报告信息审查、总账信息审核、会计检查中发现问题情况。在2004年建账分账期间,**省分行先后对个别严重影响全省工作进度与会计信息质量的二级分行主管行长、会计部经理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极大地触动了二级分行领导,对各行会计报告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发挥团队精神,集思广益,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会计信息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会计机构和全体会计人员共同努力。在工作中**分行注重激发各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倡导团结进取、奋发向上的团队精神,增强和发挥组织效率,整体联动,齐抓共管。一是在日常的会计信息管理工作中,注意发挥会计团队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广大会计人员的能动性,通过座谈讨论、实地调研、下发问卷等形式,征集、吸纳各级会计人员的意见与建议,集思广益,形成合力。二是注重引导、培养各级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执业意识和职业理念,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了“一人对一岗,岗岗求实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效果。三是切实树立为下级、为基层服务的观念,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基层工作存在问题,真正体现上级为下级服务、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管理要求,相互协调促进。四是注重发挥各级会计业务骨干的智慧和专长,通过骨干力量凝聚会计团队,提高工作效率。

八、积极探索推进会计报告问责制,不断完善会计信息内控机制

(一)积极探索、建立会计报告问责制,保证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

会计报告信息以“决策有用性”为根本目标,而相关性、可靠性和及时性是“决策有用性”的关键要素。实施会计报告问责制,就是建立层层负责的制度,一层对一层、一级抓一级,保护和激励会计人员依法核算、规范操作,强化会计的监督作用,从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各个环节防范会计信息失真风险,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实现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目前**省分行制定了《**省分行会计信息责任认定办法(试行)》(又称《会计报告问责制》)。会计报告问责制,以制度的形式对会计信息报告的职责分工、责任追究的范围进行界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分类,从会计信息产生和编报、会计信息管理、会计信息采集和传输、历史数据返还系统维护等方面,对会计报告信息责任进行明确,对责任认定程序进行规范,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省分行会计信息责任认定办法(试行)》下发执行以来,已收到明显效果,总账审核发现,各行上报总账信息差错率较去年同期下降80%。

(二)适应重组改制信息披露要求,加强会计信息管理版权所有

第7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一)结算款项,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应交税金等是否存在,与债务、债权单位的相应债务、债权金额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三)各项投资是否存在,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实的其他内容。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年度中间根据具体情况,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清查或者定期清查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前,除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外,还应当完成下列工作:

(一)核对各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内容、金额等是否一致,记账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三)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四)对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没有规定统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项,检查其是否按照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进行确认和计量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是否合理;

(五)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政策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者本期相关项目。

在前款规定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二、不同角度的应纳税额的理解

1、企业财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财务决算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会计本期所得税费用

2、鉴证机构审计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审定后(审计调整后)的利润总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本期审定的所得税费用

3、税法角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规定的所得税税率=税法规定的应纳税额我们可以从上面三个计算公式可以清晰看出三者计算的口径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计算的税额有显著差别。三者存在差异的原因就是它们之间有着不同口径的调整,审计机构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了一定程度的审计调整,而汇算清缴机构和纳税检查机关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作相应的纳税调整,从而得出了不同的应税所得,计算出不同的税额。以下便是从这三者涉税调整所秉承的原则为出发点,分别举例阐述。

三、企业财务年终自查涉税调整的原则和举例:

近年来,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陆续实施,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国家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些调整。由此,使得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产生了某些差异。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由于会计与税收的目的不同,对某项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的规定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如果差异过大,会增加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的成本。为此,经协调,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就企业执行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并结合国税发[2003]45号文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对接受捐赠、对外捐赠、销售退回、提取和转回的准备金、发生永久性和实质性损害等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宜作了详细的解答。

第8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摘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报告专项核查工作中,就如何做好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从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资金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要点的探讨分析。

关键词:IPO;核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拟上市公司

为了切实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工作,夯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证监会组织了对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财务核查过程中,如何评估拟首发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并评价与公司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显得尤为重要。在IPO核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工作中,可重点关注以下检查内容。

1、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通过获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存货盘点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检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科目、会计报告制度,及其他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等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2、核查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1)核查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包括:销售组织体系、业务流程、销售涉及的主要岗位及人员配置、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环境等。检查公司是否制定了产品报价流程、销售管理制度、赊销政策、出货流程规范、销售管理订单控制程序、客户退货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控制,公司是否依据上一年度的实际销售情况结合对本年度生产能力与市场分析情况制订本年度的销售计划,明确销售业绩目标、责任人员与考核要求。公司是否制订并实施了定价控制制度、产品(服务)价格目录、折扣标准及收款政策等销售管理制度。

(2)核查销售客户的真实性,客户所购货物是否有合理用途。结合客户的专项核查,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明细清单及与公司的交易金额,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对经销商客户,要了解其与公司业务的相关性、对外的经营规模、对外的最终销售情况。对于报告期内突然新增的客户,重点了解并核查是否符合公司相关的内控制度中对于该部分客户承接、管理的要求。

核查客户的付款能力和货款回收的及时性,列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将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规定的信用期进行比较,是否存在大额的超过信用期的应收款项。通过获取、复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并将应收账款余额与合同规定的信用期进行比对,判断公司的绝大部分客户是否均能在信用期内支付货款,从而了解公司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大额的超过信用期的应收款项。

核查公司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或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大额资金流动,核查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核查公司货款回收的真实性。检查银行主要账户的收入金额,确定重要性水平,判断是否存在资金回笼未入账的情况;是否频繁发生与业务不相关的大额资金流动。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收款情况进行抽查,每个客户可选择1-3个月,判断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账户周转从而达到货款回收的情况。通过对主要客户的访谈、函证,判断货款回收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公司及利益相关方通过客户回笼资金的情况。

3、核查并评价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1)公司现有的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公司是否建立了与经营和发展相适应的物资采购管理模式。有否通过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采购单拟制及跟单指南、采购过程控制程序等制度,对采购与付款环节进行规范和控制,以上制度是否涵盖了供应商评价程序、询价比价程序、采购合同订立、应付款项的支付,明确描述了各岗位职责、权限,确保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

(2)核查是否按照既定流程进行采购业务处理,核查发行人相关部门是否严格按照所授权限订立采购合同,并保留采购申请、采购订单、收料通知、发货通知、来料验收单、入库凭证、商业票据、款项支付等相关记录。发行人财务部应对上述记录进行验证,确保会计记录、采购记录和仓储记录保持一致。

(3)对采购与付款进行穿行测试

通过穿行测试等手段对采购与付款业务进行核查,是否建立了采购流程体系和采购流程审批制度,财务部门建立了必要的财务记录。同时要特别关注会计系统、仓储管理系统、采购系统之间应存在的勾稽关系,对于随机抽查的任何一笔采购记录能迅速的查询在各自系统中的记录及迅速调取相应的文件。

(4)对供应商的背景进行核查

对供应商的背景进行核查,包括:了解供应商的背景、注册地、股东、业务规模,与公司业务的相关性,判断是否存在异常。

4、核查并评价公司资金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

(1)核查资金循环内部控制,包括:资金授权、批准、审验、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现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以加强对货币资产的管理控制,财务部门有否设立专职人员管理货币资产,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与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2)取得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核查报告期内是否所有的账户均已纳入公司账内核算;如果存在账外银行账户的情况,取得该银行账户的所有明细记录,判断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的影响,并作出相应判断。

(3)取得报告期内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对账单,检查大额收支的合理性,取得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账户注销的明细,取得注销前的明细对账单,检查大额收支情况。结合对主要客户回款、对供应商付款等查证一并进行。

(4)核查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互相占用资金的情况,通过核查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互相占用资金的情况。

5、检查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等审计工作有效性

(1)取得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内部部门工作的相关内控制度,取得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门的名单、简历,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

(2)了解内审部门人员组成情况、人员简历,判断是否有能力完成内审工作等。获取从内审部门成立开始到报告期最后一期期末的实际工作记录,判断是否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与内审人员沟通,了解其工作的频率和工作内容。

为保证公司财会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是最为关键的环节。通过上述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采购与付款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资金循环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详细深入检查分析,才能确认首发公司是否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其内部控制能否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作者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0号

第9篇:年度核查报告范文

第一条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真实、完整,监督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依

法出具的审计报告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

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核查是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对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

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的复核检查工作。市(地)级以下人民政府财

政部门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本级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延伸核查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委托进行。

第三条核查工作由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财政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实施,财政部门有关业务

机构及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积极参予配合。

第四条核查工作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必须客

观真实地反映核查结果,依法作出核查结论和处理决定。

第五条被核查的企业和相关社会审计机构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

的核查,应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

、谎报。

第六条核查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泄露核查中知晓的商业秘密。

第七条核查人员与被核查的企业和相关的社会审计机构或被核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八条核查工作主要由财政监督机构承担,必要时可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承担。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承担核

查工作的,由委托的财政部门按规定标准支付费用,并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二章核查范围及内容

第九条核查的范围包括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过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及社会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财政部门按不少于l0%的比例组织核查。

第十条核点是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以及社会审计机构和注

册会计师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具体

内容应包括:

一、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及相关事项:

(一)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企业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及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否如实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三)企业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

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包括成本)和利润。

(四)企业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有无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

负债、所有者权益;

2、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3、随意改变费用(包括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包括成本);

4、随意调整利润的计算方法、分配方法,编造虚假利润或者隐瞒利润;

5、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是否定期将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有关资料相互核对,帐实、帐证、帐帐、帐表是否相符。

(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是否统一核算,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

(七)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是否一致,是否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规定变更,是否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年度会计报表中说明。

(八)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年度会计报表中予

以说明。

(九)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的问题。

(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帐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是否从其规定。

二、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事项:

(一)业务约定行为。是否依法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责任是否明确。

(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是否合理地按照质量控制程序执行国有企业审计业务,审计报告和

审计工作底稿是否经过逐级复核。

(三)审计计划。是否制定审计计划;审计计划内容是否恰当、规范;遇特殊因素是否及时调整和修改了审

计计划。

(四)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所有应予关注的事项是否均实施相应程序并有完整的记录;

是否存在重大错漏。

(五)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恰当。

(六)审计结论。审计结论是否恰当,有无应保留而未予保留、应否定而未予否定、应拒绝而未予拒绝的审

计报告;审计结论与工作底稿及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是否充分、严密;审计结论披露的信息是否充分全面

(七)管理建议书。注册会计师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是否按要求出具管理建

议书;管理建议书提出的建议是否中肯、恰当。

(八)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应予充分关注的事项,是否予以充分关注并按规定予以揭示。

第三章核查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核查工作采取抽样方式进行。核查样本的确定应遵循公正、公开、突出重点和有利于促进财政

管理的原则。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核查样本时应予特别考虑:

一、根据举报已掌握企业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行为具体线索的;

二、社会审计机构未按规定程序实施审计,审计结论的形成依据不足,以及审计范围、审计依据、审计工

作底稿可能存在重大错漏并可能对审计结论发生重大影响的;

三、社会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所保留部分可能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或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出具拒绝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

第十三条对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一般从每年6月份开始,年底前

结束。

第十四条年度核查工作开始前,应对核查工作专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

的培训。

第十五条实施核查一般应提前3天向被核查的单位下达核查通知书。

第十六条除特殊情况外,核查工作结束后六十日内,财政部门应当向被核查单位下达《核查意见书》;

需给予处罚的,应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下达《核查处理决定书》。

第四章处理和处罚

第十七条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属于企业违法违规的问题,由财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根据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社会审计机构及注册会计师有违法违规嫌疑的,财政监督机构应及时移送省

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其中经核实应依法给予处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违反注册会

计师法处罚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处罚的告知、听证和行政复议等工作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复议法》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条企业有关人员或注册会计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程序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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