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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精选(九篇)

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

第1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西方经济学当中的现代经济学分析框架为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分析当今国际市场的贸易状况和发展趋势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视角,同时也是贸易经济专业学生学习贸易理论,掌握贸易专业知识一个强有力的工具。西方经济学采用模型化的方法研究经济主体的市场行为,对影响经济主体市场行为的因素抽象化,例如,微观经济学里消费者的市场行为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通过消费者偏好和预算约束来进行研究,生产者的市场行为则由生产可能性曲线及生产函数来进行研究,等等。

一、对于贸易经济专业教师怎样进行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

首先,作为贸易经济专业教师要明确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在讲授西方经济学内容的同时与贸易专业相关知识联系,注重对学生的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授好这门课程,让学生对西方经济理论中的基本原理和知识及其在国际经济发展中的运用有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使课堂教学内容与国际贸易实际业务部门实践相联系。综合利用各种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如“启发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讲授法、案例法和讨论法等,达到西方经济课程的教学目标。

其次,西方经济学课堂设计根据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翻新的原则,把课程分为理论讲解和实践分析,不断地把学科理论的最新发展、国际市场上的热点问题传授给学生,资料不断更新。经济理论必须来自现实经济,在国际市场特定的前提假设下,借鉴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研究国际贸易的实际问题,并提炼出与国际贸易理论相符合的前提假设,对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改进,归纳出符合国际贸易的理论内容,进而形成有贸易经济专业的理论体系。

最后,课堂教育与国际贸易理论紧密相连,教学不仅要偏重于各个知识点以及经济原理的讲解,而且要进行国际贸易相匹配的案例的分析,一方面采用经典的贸易经济学案例,加深学生对经济学理论的理解,另一方面加强案例的国际化和前沿化。即教会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学理论来认识国际市场上的经济现象,解决国际市场现实中遇到的经济问题。此外,教师在课程教学上应有重点地补充当前世界经济学理论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二、贸易经济专业学生能从西方经济学课程学到什么?

第2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 幸福经济学 财富 效用 消费 研究

一、前言

西方经济学的主流从罗宾斯开始便深陷理性人假设中,致使之后的经济学家对于幸福几乎是完全不知道,从而出现了“价值无涉”的错误判断。自从“伊斯特林悖论”出现,人们开始意识到启蒙运动之后的社会对道德的丢弃,专注于功利,使自身陷入了无法解决的道德困境。对此,伊斯特林直接将其研究方向定位于幸福,同时其他国家实行的将物质与精神生活相并重的理念,都为经济学在幸福方面的研究做好基础,也开创出了经济学新的研究方向,即幸福经济学。

二、重新解读财富

自古希腊到古典经济学,再到现代经济学,财富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被丰富,经过了单一到多元、具体到抽象、物质化到非物质化的不断演变。幸福经济学理论认为人的幸福不仅仅是对财富的生产,还应该包括财富的分配、对人的欲望的满足,人口、环境因素,还有其他一些定性标准。因此,幸福经济学主张的是广义的财富论,在物质上,不单包括可以用货币进行衡量的劳动力以及商品,还包含愈发稀少却依然是无偿的自然资源,如空气、阳光等。在精神上,不但含有知识对于人类进步的作用,还要包含人类灵魂所能感受的每个部分,诸如公平感、安全感、幸福感等诸多主观价值。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马克思等财富思想,就是幸福经济学对财富的最好阐述。[1]

三、重新解读成本

幸福经济学对经济学的成本进行了一定的扩展。古典经济学通常讨论的是生产成本,而新制度的经济学则对交易成本进行主要的探讨。行为经济学通常是对心智成本的探讨,而人本经济学则主要对生命的成本进行探讨。这些成本理论从不同角度来对经济学中关于稀缺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配置的问题进行讨论,为幸福经济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古典经济学主要是对人与物间的关系进行考察,新制度经济学主要是对人与人间的成本进行考察。行为经济学主要是对经济行为内部的人的行为和心理的考察,人本经济学主要是对人对经济终极目标的考察,表现的是人类行为所具有的终极性。[2]随着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成本理论也在不断地被丰富。这展现的是经济学对人类价值观的恢复,同样也是人本主义的具体体现,给幸福经济学作出了全新的微观解释。

四、重新解读消费

西方传统主流的消费观念,仅仅局限于在市场中交换和生产劳动力以及商品对人类需求方面的满足。事实上,人们的幸福需求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诸如大自然为人类所提供的白云蓝天、青山绿水、阳光等资源,以及感情、友爱、尊重还有对美的感受等,均是我们需要消费的内容。从广义上来说,人类在消费时不但有着市场行为,还有许许多多的非市场行为,实际上就是包括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从物质到精神、精神到物质不断转化的过程。古典经济学在消费上有着浓厚的人文色彩,不仅包括收入消费,还有满足道德的消费。幸福经济学使消费又恢复到注重社会结构等因素对消费行为的作用上,显示出经济学的核心转变为对人的最终目标的关注上。因此,幸福经济学认为要确立的是广义的消费观,可以实现快乐的消费,合理取舍生活,健全社会协调机制,提供重要而基础的原则。[3]

五、重新解读效用

传统经济学家以及早期哲学家确信,效用是可以进行度量的,含有精神和物质的内涵,人类的幸福可以通过对快乐的加总来获取。但是在其他一些理论以及学科面前,尤其是在心理学方面的探索下,效用的内涵有重新回到了本质,即效用可以从主观幸福感形式上从基数的角度进行衡量。这就处理了经济学所面临的效用的测量、计算以及物质化的问题,避免了经济学从个人到社会效用最佳化的艰难求证,也避免了效用对幸福水平有限的表现。因此,主流经济学始终在尝试将效用函数加以扩展,以对人们的幸福进行解释。实际上,效用与幸福有着诸多不同的含义,幸福比效用的内容更加丰富。幸福经济学要通过幸福而非效用来对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幸福是我们的终极目标,其他的仅仅是手段。

六、重新解读方法

主流经济学历经了古典、边际、古典分析法过程,对于幸福的衡量也经过对快乐加总发展为对货币加总最后形成对幸福加总的过程,幸福经济学不是对福利基于收入理论的替代,而是对经济学中幸福更加丰富的测量方式的补充。幸福经济学以明示偏好为基础,对主观的幸福感进行分析和测量,从而解决幸福问题。仅仅是通过自身的体验来对自己的感受进行表达,使结果更加接近实际的幸福水平。幸福经济学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和发展目标直接对准幸福,同时使用幸福指数来对以往的效用函数进行代替,对个人幸福水平与国民幸福水平进行衡量,并建立一套合理的体系来对人类的幸福进行研究。[4]

七、重新解读政策

传统经济学将经济增长看做是政府与政策实施的纲领,然而幸福经济学则从本质和内涵上对当前经济政策加以探索,并将幸福看做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唯一的、终极的目标。几乎全部伟大的思想家都认为,幸福对于人们的生活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幸福经济学是在对传统经济学进行挖掘和反思的基础上对经济学理论的突破,并且深刻地认为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幸福,幸福才是社会、经济发展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因此,幸福经济学认为经济增长不是政策制定的方向,幸福才是。[5]

八、结语

幸福经济学看起来是经济学所涉及的一个新的方向。但是,在经济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后,“幸福”始终是经济学中的主线,虽然经历了诸多的波折。幸福经济学的目的主要是将主流经济学中被舍弃的营养物质,也就是幸福进行复活,使其成为经济学的重要内容,使经济学恢复到原有的幸福之路。主流经济学不能再只注重对财富的追求,而要进行反思,反思自身的发展是否符合人类的追求。经济学家要将目光变得宽容和开阔,用更有建设性的对话来有效解决经济中的问题。

(作者单位为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招商局)

参考文献

[1]廖永松.“小富即安”的农民:一个幸福经济学的视角[J].中国农村经济,2014(09):4-16.

[2]陈阳.我国居民主观幸福感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幸福经济学视角[J].科技经济导刊,2016(05):153-154.

[3]高启杰.理解发展与福利经济学:基于幸福的视角[J].天津商业大学学报,2013(05):9-28.

第3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计量经济学理论;案例分析;整合;问题;对策

人们利用计量经济学作为研究经济金融问题的主要媒介,无论是宏观经济角度,还是微观金融管控角度,都需要结合实际经济情况和经济要求建构相应的运行机制。正是基于其重要的经济学研究价值,所以在高等院校经济类本科课程开设过程中,计量经济学是专业核心课程之一。课程结构中不仅包括基本的经济学理论知识,也包括实践应用以及模型方法等,在长期的经济模型分类问题研究过程中,计量模型的使用比例也在不断增高,需要相关项目管理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建构更加有效的教学机制和教学框架。

一、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研究的背景

在高等院校的经济专业以及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计量经济学课程是必修科目,教材中对于数理推导往往更在意,缺乏对经济学的分析以及解释,也就导致学生对于计量经济学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没有建构完整的经济学研究机制和理论框架。另外,在实际课程开设过程中,教师针对学生进行的课程教育多为基础理论,更加侧重于理论模型以及方法的完整度,并没有对计量经济学模型的建立和应用进行集中讲解,学生也就只了解一般的经济学关系,却没有建构完整的数量分析机制,整体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层级结构也相对简单,需要引起相关教学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

二、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中应用案例分析的重要性分析

(一)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中应用案例分析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在计量经济学理论讲解过程中,要结合实际需求和教学结构,建构切合于实际需求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基准,从基本教学理念出发,提高教学层级结构的同时,能有效升级整体教学目标的完整度。在本科院校的育人理念中,要培养全面型综合素质人才,在计量经济学研究过程中,就会将教学目标和教学重点落实在学生定量分析以及经济学模型建立方面。在计量经济学理论研究过程中,主要分为初级课程、中级课程以及高级课程三种,在初级课程中,教师主要讲解的就是基本理论内容,相关信息和知识点也比较常见。在中级课程中,教师主要讲解的就是多元线性回归问题以及联立方程模型等,整体教学内容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升级,在实际模型参数学习过程中,教师还是会将大多数课堂时间应用于理论讲解以及检验模式建立方面,需要教师结合实际需求和经济学模型,对相关信息进行集中处理,确保能对相关计量模型进行综合处理,确保学生能对模型参数进行系统化处理和综合评估,在加深学生理解程度的基础上,确保基础目标和教学运维操作结构更加贴合实际需求。

(二)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中应用案例分析实现理论具象化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建构完整的理论讲解体系以及教学研究体系。在应用型经济学专业中,学生的文科生比例和理科生比例约为1:1,学生的学习背景和数理分析能力都比较相似,有的国际金融文科生能力相对较弱,而学生在实际活动开展时,对于初级课程重视度不足,就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没有建立较为系统的知识网络,特别是针对一部分理论的推演过程以及公式的来历都缺乏认知,也就会导致学生无法紧跟教师的教学步伐和教学节奏[1]。针对这个问题,教师在课程结束时利用相应的案例进行知识点的集中梳理,能在提高学生课堂参与度的同时,进一步为学生创设和建构完整的知识脉络,保证教学构型和教学结构的有效性。学生通过相应的案例体会经济学检验机制和过程,从而减少知识脱节问题。

(三)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中应用案例分析实现教学相长

在落实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模型时,教师借助案例教学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并且利用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和教师建立更加有效的教学互动,确保教学模型和教学流程的完整度,教师只有建构更加系统化的教学机制和独立思考能力,才能更好地表达对于经济学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教师利用案例分析机制,能在提高整体课堂效果的基础上,提高学生的自我表达能力以及独立思考能力,真正贯彻落实全能型应用人才的培养模型,学生能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时,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度,确保教学效果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多元化升级。

三、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过程方式单一

尽管多数教师已经充分认识到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需要结合案例分析进行系统化教学升级,但是,在实际讲解和项目融合过程中,教师只是利用简单的经济学案例进行教学模型展示,虽然能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对于计量模型相关指标的认知,却不能提升学生对于课程内涵的理解水平。教师在课堂中展示的教学软件更多倾向于案例分析,而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操作模型,教师和学生无法建构完整的互动性学习理念,就会导致教师在布置课后作业时才能提供简单的实践机会。学生的多数操作行为也只是对教师的硬性模仿,缺乏自主性,学生在对案例以及数据分析的过程中,案例的穿插往往只是讲解的形式,学生的实践能力无法得到突破,整体计量经济学理论和案例分析的融合机制还是存在实践缺失、教学方法单一的问题。正是由于教师的单一化教学,学生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无法建构动态化的教学模型,也不能有效内化计量经济学理论的知识和能力,相关学习效果也就缺乏实际价值。

(二)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过程资源有限

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计量经济学理论教学课堂一般采取的是大班授课机制,因此,教师在实际讲解过程中,要结合经济学课题进行系统化分析。但是,由于是大班授课,教师无法对学生的个性化反馈进行及时处理和应对,在课题讲解过程中,就会出现学生出现不同学习缺失和漏洞的问题。这不仅仅会影响到整体课程教学效果,也会导致学生对案例的理解和分析存在一定的偏差,相应的案例分析教学辅助机制也就无法发挥其真正的功效和优势。另外,在计量经济学理论讲解过程中,教师结合实际案例时对相应的教学资源没有进行集中处理,学生数量和资源结构之间的不匹配导致一部分学生只能自行实践,整体实践效果得不到有效保障[2]。

(三)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过程结构简单

对于计量经济学理论学习来说,要想提升整体教学结构和教学理念的完整度,就要针对实际问题进行集中处理,确保案例教学符合实际学习情况。然而,实际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教师在选择教学案例时,往往会使用教材中的案例,尽管具有本单元的针对性,但对于整个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来说,缺乏普遍性,数据和实践序列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偏差,特别是在案例分析经济问题的过程中,只能利用单一化公式和推导过程,加之教材编著的时间和现实生活之间存在差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若是一味使用教材案例,就会出现与现实经济问题解决路径脱节的情况,甚至会出现一个案例贯穿课堂教学始终的问题。

(四)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过程评价偏差

目前,我国计量经济学理论课程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多采取平时考试+期末考试的评价机制。在平时考试中,学生的学习成绩主要是平时作业以及学生的基本出勤,而在期末考试模型中,借助闭卷方式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考核,正是由于考核结构的设置模型,导致学生实践能力和具体经济案例解决水平受到了制约。

四、计量经济学理论与案例分析融合的对策分析

(一)优化升级经济学理论和案例分析之间的关系

教师要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结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基本框架,针对具体问题进行集中管控,教师要在讲解案例的同时,提高学生对计量经济学理论的综合认知能力。在有限的教学资源和教学机制中,教师要对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进行系统化分析,充分融合案例分析机制,弱化教学结构中的推理过程,着重提高对经济学特征的分析,并且进一步加深学生对于基础知识的理解程度,在强化课堂效果的基础上,建构完整的理论知识和案例分析统一机制,确保学生能在提高学习兴趣后,实现教学效果的优化[3]。

(二)优化升级指导教师的教学能力

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素质会直接影响学生的接受能力和知识整合能力,因此,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结合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学习诉求,建构更加完整的教学模型,也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案例应用能力。也就是说,在讲解教学案例之前,教师要结合现行经济发展趋势和经济特征对案例进行动态化处理,以保证学生能在理解案例的基础上,紧跟时代的知识发展步伐,确保教学模型和教学效果的最优化。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教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的基础上,也要结合专业领域的现实特征和学科动态发展模型进行集中学习,从而提高自身对于数据的处理能力和计量经济学水平。

(三)优化升级案例分析方案

在案例分析方案的选择方面,教师不仅要结合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也要贴合学生的学习背景和学习专业程度,并且将生活化的事物融合到案例中,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从而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总而言之,在计量经济学理论的讲解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要建立良好的互动,并借助案例分析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内化能力,一定程度上为学生优化计量经济学的学习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孙小菲,陈旭梅,高永,等.计量经济学的交通指数与公交指数关联性分析[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16,48(03):60-65.

[2]张红,马进军,孔沛,等.基于动态计量经济学模型的房地产周期研究[J].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47(12):2111-2113,2118.

第4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颁布,宣告了以“纵横统一论”为基础的大经济法的解体,尽管自此以后经济法学界仍有个别学者坚持以“纵横统一论”作为经济法的基础理论(注:孔德固:《“纵横统一论”是科学的经济法基础理论》,《政法论坛》1997年第1期。 ),但属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个别理论现象,多数学者转向“经济管理关系论”,将经济法定义为“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注:李中圣:《经济法:政府管理经济的法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年第1 期。),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有学者甚至得出这样的结论:“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人们的最大共识莫过于‘经济法应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判断”,并认为“把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括为经济管理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经济的职能,也符合经济法的本来含义”(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因此,经济法学在近十多年特别是1992 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的理论研究中,“经济管理关系论”基本上占据了经济法学研究的统治地位,成为经济法学研究中代表性的理论基础(注: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的基本观点很多。在诸多观点中,以“经济管理关系论”最具代表性,其他的观点或难引起理论界的共鸣,或为“经济管理关系论”的不同表述方式,所以,本文以“经济管理关系论”为基础展开讨论,其他的观点不再一一评析。)。

由于“经济管理关系论”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因此,什么是经济管理关系或者说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是什么?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问题。在1992年以后,经济法学界逐渐从争执不休的状态中摆脱出来,从市场经济与国家干预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经济管理关系,把经济管理关系的本质理解为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关系。但是,国家干预经济所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是否都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呢?对此,经济法学界分歧较大:有的认为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皆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围(注:谢次昌:《论经济法的对象、地位及学科建设》,《中国法学》1990年第6期。), 有的认为笼统地讲经济法调整所有的经济管理关系是不妥的,因为经济管理关系中还包含有行政管理关系,而行政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经济法只应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 但哪部分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经济法学界意见又不一致:有的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以公有财产和公共利益代表人的身份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所形成的纵向经济关系(注:尹中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初探》,《法学研究》1993年第6期。), 有的则根据国家经济管理手段的不同把国家的经济管理划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管理,认为在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以权力从属为特征的行政关系,这部分管理关系应由行政法调整,而在间接管理领域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则是一种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关系,这部分经济管理包括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和市场管理经济关系两个方面,它们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注: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还有的学者认为, 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间接宏观调控性经济关系(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所以, 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主张或赞同“经济管理关系论”,但学者们对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的理解和认识并不一致。

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界定为经济管理关系,虽然将经济法与民商法区分开来,但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发生了碰撞,所以,经济法学界在诠释这一基础理论的同时一直致力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讨论,力图将经济法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

(一)在经济法学界,学者们大多从以下诸方面阐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不同

从调整对象的角度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这是经济法学界集中讨论的一个方面。但由于学者们对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性质及其范围缺少统一认识,因而,在讨论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到底有哪些本质的不同和区别时其观点亦各不相同。从总体上说,凡主张经济法应调整所有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多依据管理内容有无经济性而将国家的管理关系分为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和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认为行政法调整的是非经济性的管理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则是经济性的管理关系,从而依据调整对象是否具有经济内容而将经济法与行政法区分开来(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 凡主张经济法只调整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学者则多从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包括部分经济管理关系)的不同法律属性方面去分析两者的不同和区别,他们从传统的行政管理理念出发,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的社会关系,因此,在经济管理领域,如果经济管理关系是依据行政命令而发生的,是一种直接的管理关系的话,那么,这种管理关系就是一种仅具经济外壳的行政关系,它应由行政法去调整;相反,如果经济管理关系的发生根据不是行政命令,而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间接的调节手段,那么,这种宏观的、间接的、非权力从属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应由经济法调整,因为这种经济管理关系与一般的行政管理关系有着本质的不同(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调整手段不同

基本的看法认为行政法主要依靠直接的调整方式作用于管理对象,而经济法则主要采用间接的调整方式(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行政法主要采取单一的以行政命令为主的行政手段,而经济法的调整手段主要体现为普遍性的调控措施,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信贷、利率等经济手段的运用,经济法发生作用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市场经济的发展(注:李中圣:《关于经济法调整的研究》,《法学研究》1994年第2期;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 《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从而以经济管理的方式是经济手段还是行政手段作为区分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标准之一。

3.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法律性质不同

在经济法学界,有学者引证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的观念而将我国的行政法定性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认为行政法并不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经济性内容,它重在经济管理中的程序性内容,并以行政程序监督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的滥用;而经济法既不是也无需是控权法,经济法最关注的是用以干预经济的调控政策、竞争政策是否得当,并认为对作为经济法主体的行政机关制定这些经济政策的行为进行控制是荒谬的(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 这种观点将经济法视为一种实体法、授权法。

此外,还有学者从行政法与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行政法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历史背景等方面去分析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不同:认为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国家利益,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行政法是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在“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下产生的,是政治法,而经济法则是生产社会化和垄断的产物,它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竞争向垄断过渡的阶段,是国家干预经济的结果;在我国,行政法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计划经济的法律代名词,它无法承担起管理市场经济的任务,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和管理只能依赖经济法,实质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等等。

(二)经济法学界在讨论经济法以及其与行政法的区别时以下问题值得一提

1.在关系到经济法地位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上至今没有形成共识

具体表现在:(1)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方面,如前所述, 尽管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赞成“经济管理关系论”,但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经济管理关系到底具有哪些本质特征以及它与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管理关系之间有哪些实质性的不同和差异至今未能解释清楚,至于不赞成仅以经济管理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观点就更多、更杂。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到底是什么,这实际上是经济法学界讨论至今仍未能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2)在经济法的调整方式上, 尽管多数学者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定性为国家干预经济之法,但是,国家干预经济(经济管理)的方式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表现形式说法不一:有的认为,国家之手有三种基本动作即强制、参与和促导(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9—31页。),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非法律手段(包括价格、税收、工资等和行政手段如国有化和计划),一种是法律手段(注:刘国欢:《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回顾、评析与展望》,《法律科学》1996年第1期; 梁慧星等: 《经济法的理论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213页。), 有的认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是普遍性的调控措施(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还有的认为国家干预所使用的是一系列具有充分弹性的经济手段(注:徐中起等:《论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区别》,《云南学术探索》1997年第5期。),等等。(3)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方面,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及调整方式的不同认识导致经济法体系构架上的分歧与混乱:有的认为经济法应由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及涉外经济法所构成(注:漆多俊主编:《经济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目录第1—5页。),有的认为经济法主要包括市场管理法和宏观经济管理法两方面(注:王保树:《市场经济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机遇》,《法学研究》1993年第2期。), 还有的认为经济法仅是指宏观调控法(注:王希圣:《经济法概念新论》,《河北法学》1994年第2期。),等等。

2.理论研究中存在着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及研究方式上的牵强附会

具体表现在:(1 )不少学者一方面坚持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的、间接的经济管理关系,财政、金融、税收及其他普遍性的调控措施和经济手段才是经济法作用的主要方式,是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又将市场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体系范围,并将竞争法视为经济法的龙头与核心,而在市场管理法中,无论是竞争法、价格法还是其他的管理法,立法上都是直接授予经济行政管理机关以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这些监督检查权、处理处罚权无一不是行政法上以直接管理为特征的行政手段。(2 )由于经济法学界一再试图将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去研究,因而,在实际研究中唯恐触及行政法的内容,为了以示与行政法的区别而不得不在具体的研究中标新立意。譬如在阐述经济管理法律关系时,为了以示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而将行使经济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其他行政主体称之为经济法主体,将行政主体在经济行政管理中的职权与职责称之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注:张守文等:《市场经济与新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年版, 第133—139页。),将行政主体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对经济主体及个人实施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等行政处罚称之为经济法律责任,将经济组织与个人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诉讼称为经济诉讼,甚至建议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法》和独立的《经济诉讼法》(注:杜飞进:《论经济责任》,人民日报出版社1990年版,第192—195页。)。

3.对行政法特别是我国行政法的本质特征存在着重大的认识上的误解

具体表现在:(1)关于行政管理关系本质特征的误解。 不少学者将行政管理关系理解为一种单一的、机械的、直接的、以命令服从为特征的隶属性社会关系,并得出结论认为这种社会关系只适用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而不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的间接管理关系需要由经济法去规范和调整。(2)关于行政法手段的误解。与对行政管理关系的误解相联结,不少学者将行政法手段等同于行政手段,又将行政手段简单地理解为行政命令,同时将经济手段等同于经济法手段,是经济法作用的体现,并以示与行政法相区别。(3)关于行政法价值目标的误解。 有学者将行政法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简单地归结为国家利益,认为行政法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满足国家利益的需求,而经济法所追求和实现的是社会公共利益。(4)关于行政法本质特征的误解。 有的学者置我国行政法上诸如治安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税收征收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资源环境保护、司法行政管理、教育科技文化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实体法、管理法于不顾,而片面地依据英美法系行政法的理念将我国的行政法定义为“控权法”、“程序法”、“管理管理者之法”,从而将作为我国行政法组成部分的行政管理法分割出去,并将作为行政实体法一部分的经济行政管理法纳入经济法的范畴。

二、经济(行政)法的实质及其法律属性

如果将经济法定性为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那么这种意义上的经济法实际上就是经济行政法,对此学界早有论及(注:梁慧星等:《经济法的理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6—213页。)。但关于经济行政法的性质及其法律属性经济法学界与行政法学界在认识上存有较大分歧:经济法学界认为,经济行政法是与行政法相并列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行政法仅是经济行政法形成过程中的一个渗透因素(注:王保树:《关于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思考》,《法学研究》1992年第2期。);而在行政法学界看来, 经济行政法不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仅仅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与行政法之间是总则与分则、基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的关系,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为行政法(注:王克稳:《经济行政法论》,《法律科学》1994年第1期。)。

在行政法学领域,经济行政法之为行政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认识:

(一)国家干预经济的本质是公权力(行政权)的作用

亦如经济法学界所述,现代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干预与调控,我国也不例外,同时,在现代法治社会,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正因为如此,经济法学界多数学者将经济法归结为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但国家如何去干预、管理经济活动或者说“国家之手”有哪些具体方式?经济法学界的概括模棱两可,让人难以捉摸。而从行政法的角度看,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无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权力的干预,即通过国家行政权的运用和行使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而国家在运用行政权干预、调节经济活动方面,其手段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直接的干预,也可以是间接的调控,既可能是以行政命令、行政强制为主的行政手段,也可能是以税收、利率、信贷等经济杠杆为主的经济手段,选择怎样的干预和管理手段是由经济活动的具体情况所决定的(注:在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各国和地区干预和处理这一危机的手段即不尽相同,其中印度尼西亚政府直接下令关闭了16家信誉不好的银行,而我国香港特区政府则采取提高银行贷款利率、增加投机交易成本的方式打击金融投机商的交易活动,上述就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调节手段,但他们的本质及其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二是国家的非权力干预,即国家以非强制的手段在取得有关经济组织和个人同意或协助的基础上来达到调节经济活动的目的,这种非强制的手段通常称之为行政指导,主要有劝告、通告、建议、警告、注意、指导等形式。由于这种非权力的干预以取得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为前提,它不直接导致相对人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取得、变更或消灭,相对人不服从这种干预和指导,亦不会导致法律责任的产生,因此,在行政法上,这种行政指导为不具法律效力的事实行为,所以,它属于国家干预经济的非法律手段。由于这种手段的非法律属性,因此,它不是行政法上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行政法所关注和规范的重点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即必须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权力干预纳入法制的轨道。因此,严格意义上说,经济行政法是规范国家权力干预经济的法律。在经济法学界,不少学者也注意到经济管理关系必须借助国家公权力(行政权)调整,经济行政法实际上是通过国家权力来完成民法所无力解决的市场主体的规制问题,正因为如此,经济行政法在法律属性上属于公法。(注:刘大洪等:《现代经济法的反思与重构》,《法律科学》1998年第1期; 王保树:《经济体制转变中的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转变》,《法律科学》1997年第6期。 )但经济法学界的研究缺陷在于他们没有能够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公权力(行政权)作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以及规范公权力(行政权)的法律的本质属性。

(二)凡基于国家公权力(行政权)作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本质上皆属行政关系,为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第5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1.1研究方法过于抽象和理论化

对于研究方法的分析来实现对经济心理学进行研究发展,应当注意到经济心理学是注重于实际操作与实用性的学科,因此对于参加人员的背景应当进行明确,其明确内容包括了:对经济学的背景、心理学的背景以及相关领域的分析等,这样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使经济心理学难以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使得社会人员难以很好地接受,无法实现经济心理学的全面发展。同时,经济学家在对经济心理学的发展过程中片面地强调于对实验研究的发展而忽略了采用客观公正的方式来解释与处理相关的经济现象,进而使得经济心理学难以走向大众,使得大众对其的了解较少,认为其空洞且缺乏实际价值,无法在社会实践中的到肯定与发展,也就无法进一步地实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因此,在现阶段对于经济心理学的发展应当加强对方法的合理性提高、对社会对象的发展进行通俗化地研究,这是需要经济学家与心理学家共同努力的。

1.2研究目的过于模糊、研究思路缺乏创新

经济心理学是注重于对经济现象的研究、阐释、解决的学科,其研究目的与其自身的实用性都决定了它不仅仅是心理学研究的一个领域,它是为了实现经济更好发展而提出的,因此它的发展环境不能局限于在实验室中,而应是从社会生活出发,切实对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经济现象与问题进行分析,与经济学相结合。但在目前我国对于经济心理学的发展来看其发展方向与发展的宗旨有着一定的差异,即注重于对学术研究的发展而失去了实效性。在高校教育中,堆砌教育模式局限于对经济理论的讲解,同时其研究探讨的开展往往局限于西方的理论数据,而不是从我国的实际状况出发,其研究的方法与模式是对西方的模仿学习,缺乏中国自身的体现,尚未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研究方法与模式,因此中国发展的实际需求难以实现与满足,缺乏自主创新精神与对本国实际状况的清晰认识是导致我国经济心理学难以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具体分析其阻碍因素的产生原因,不难发现,在对经济心理学发展研究的队伍中,老一辈学者难以突破对固有西方模式的突破,年轻一代的学者缺乏创新的精神,难以挑起对经济心理学发展的大梁。但在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经济心理学的依赖正在不断增强,倘若不能实现这一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将会导致我国的经济发展受到阻碍,无论是对该理论还是对经济发展都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打击。

2经济心理学的出路

2.1步入社会生活、融入经济领域、走现代经济心理学的之

路我国的经济心理学发展由于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进而使得其开展模式打大抵都是通过实验室的研究来开展的,进而其发展过程中缺乏对社会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与解决,丧失了学科理论应当具备的实用性,造成这样状况的原因,既有可能是心理学自身固有的不足限制,也是由于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发展的限制所导致,比如在2007年,对于中国证券市场上涨过快的言论产生是经济研究人员的错误播报;再者2007年5月出现的对印花税的调整,使得指数下跌幅度较大,进而产生疯狂的市场动荡。这本依靠于经济心理学的研究来实现解决,但实际情况是相关经济心理学家表现的无所事事,而单纯研究经济学的学者又提出了哗众取宠的言论导致了经济市场的进一步动荡。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经济心理学的发展困难重重,能够维持现状就已经是十分不易,更难以实现进一步的发展。对经济心理学的产生进行分析,想要实现其发展,需要注重于对现有发展模式的突破,着重于对社会生活的研究,加强对经济问题的分析与解决,进而将经济领域中所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地规避与处理。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加强与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学科的完善性与适用性,进而共同解决经济问题与经济发展难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社会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经济学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甚至可以看作是社会的一门大众学科。这也就导致了人们对于经济学的认识与信任也是前所未有的拔高与发展的,想要更好地发展经济心理学,也就需要在结合对现有经济学的发展状况进行充分意识的前提下,对人们的心理活动进行分析,进而更好地解决单纯靠经济学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发展、官员的、先富人群的为富不仁等问题。对于经济心理学的发展还应意识到其发展的阶段还处于初级阶段,经济学的发展对其的影响十分深远,经济心理学是基于其开展的,同时,想要取代经济学的地位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想要使得经济心理学发展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发展,一方面,需要积极地对经济学进行学习与合作,来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需要积极主动地融入到经济学的研究发展领域中去,对于经济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进而取得“成果”实现社会对其的关注度与认可度的提高。

2.2积极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走出一条适宜于中国的经济心理学之路

就目前而言,经济心理学家开展对于经济学理论对于证券市场投资者的行为研究是其发展的新型模式与创新所在,是一种具有重大意义的尝试。可是,在这里也应当意识到这项研究的开展也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如若一味地强调经济学的理论是难以改变经济心理学的发展地位的。在这个过程中也就开始强调于对心理学理论的运用,同时也应当结合多方面的理论研究来弥补经济心理学自身的不足,扬长避短,根据我国的文化分析,着重于对儒家思想以及传统文化的研究进而对投资者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分析以来得到更为科学合理的解释,以此来实现经济心理学在中国的特色发展之路。

3、结语

第6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宏观经济学;教学授课效果;教学改革

一、国内宏观经济学的课程教学

如今,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走过了40多个年头,在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国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重要的议题是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道路,经济建设也成为国家进步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关于经济方面的教育环节不容忽视,而做好经济教育也是为国家输送经济建设的新兴力量。在各大高校的经济教育环节中,宏观经济学是一门十分基础且重要的必修课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大背景之下,也愈发要求做好宏观经济的教育教学。

然而,在各高校的宏观经济学教学课程中,一直处于教学效果不理想的困境。教材理论过于抽象、课堂教学案例过于陈旧、学生缺乏课堂学习兴趣等问题,也一直为学界广泛讨论。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进一步提高宏观经济学授课效果是十分重要的,而以什么样的策略提高宏观经济学授课效果也值得进一步探讨。

二、提高宏观经济学授课效果的教学改革困境

1、教学模式单一与学生层次复杂化之间的矛盾

宏观经济学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既有数学统计方面的理工学科渗透,又受到社会政治方面的社科文科影响。在普通高校的升学过程中,需要学习宏观经济学课程的经管相关专业学生往往没有严格区分中学时段的学习方向,大多数高校还是施行文理兼收的录取办法。宏观经济学作为一门基础必修课,往往安排在学生学习经管知识的前期阶段。在学习初期,不同学习背景的学生在面对这门专业必修课时,学习经历的差别也往往会影响到课堂的教学效果与学习效果。讲解宏观经济相关理论公式时,具有理工学习背景的学生会更容易理解;而在讲解宏观经济相关政策知识时,具有文史学习背景的学生会更容易接受。然而,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教学模式还是以大班教学为主,对学生的教学方式存在一刀切的问题,并没有综合考虑到学生学习背景的不同。

2、教材内容抽象化与学生实践学习需求之间的矛盾

在国内各高校,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教学主要是依靠教材讲解,向学生传授宏观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脉络,并要求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最后通过笔试考核完成教学目标。而教学者通过教材中抽象的教学内容讲解,却无法满足学生实践学习的需求,教学目标与学生需求存在脱轨的问题。在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教学中,依靠教材对经典理论脉络的讲解是完成教学目标的主要方式,然而,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利用教材对理论的归纳总结进行讲解,往往存在理论内容空泛,学生难以对理论内容进行深刻理解的问题,同时学生也缺乏理论运用能力的锻炼,使宏观经济学教学效果不理想。

3、考核模式应试化与学生学习反馈机制之间的矛盾

在传统的宏观经济学教学过程中,教学考核主要以期中期末的笔试考核为主,教学目标也仅仅重视理论的讲解与最后的考试考核,造成了教学考核模式应试化的问题。在这样的考核机制之下,一方面学生缺乏系统的理论实践训练,另一方面匮乏的考核方式也难以让教学者了解学生真正的学习效果。在机械的教学流程中,学生对宏观经济学理论的学习与理解是否能够运用自如,是难以得到反映的。而教学者在这样的机制之下,也无法了解学生的具体学习成果合实际运用能力,根据学生学习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策略,使宏观经济学的教学效果得不到提升。

三、提高宏观经济学授课效果的教学改革路径

1、以学生为主,开展分层式多样化教学

由于学生学习背景的复杂性与知识储备的差异化,在开展宏观经济学教学之前,教学者可以对学生之前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施分层式的多样化小班教学,这样可以实适当缓解学生不同学习背景与宏观经济学教学模式单一之间的矛盾。在进行学生的学习综合评估时,可以结合学习经历与组织小测试两种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评估之后,总结学生的学习情况特点,并根据学生的不同的学习特点进行小班教学。将学习情况相似的学生分为一个教学单位,并根据学生的强项和弱项进行差异化教学。例如计算能力较弱的学生群体,需要在宏观经济学教学的过程中,适当加强计算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课堂教学效果。

2、以教材为本,拓展学生阅读与实践

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虽然对传统教材的理论讲解存在空泛化的问题,但专用教材仍然指导着教学内容的大方向,为教学内容组织着基础的理论大纲。在宏观经济学的实际教学过程中,需要正视教材的作用与地位,既不能将其作为单一泛化的教学内容,也不能架空教材的实际功能。在使用宏观经济学教材的过程中,教学者需要结合自己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历,在教材的基础上,丰富学生的阅读与实践训练,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通过经济学名著或前沿创新研究等阅读材料,对教材中的理论知识进行深化理解,并学习理论运用的实践方式,从而提高宏观经济学的授课效果。

3、以考核为辅,建立学生学习反馈机制

在宏观经济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考核不可或缺,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是教学者了解教学效果的主要方式。宏观经济学的授课过程并不是机械化地按照某一特定流程进行的,而是需要教学者根据不同的课堂授课效果对教学内容和策略进行调整的动态过程。为了使教学者清晰地了解授课效果,也应当丰富学生的考核方式和阶段,建立高效的学生学习反馈机制,帮助教学者及时完善授课内容和策略。

第7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边际效用价值论;心理学;经济学

引言

边际效用探讨的是人们内心的满足程度。以研究人的心理活动去解决经济问题,这种思考方式的产生与社会的变革密切相关。19世纪中后期欧洲社会经历了重大变革,细胞的发现、达尔文相对论和万有引力的提出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人们从研究神的存在开始转向研究人自身的发展,从人类起源到内心活动都是人们的探讨范围。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的统治地位,资本主义经济学者不但要思考如何使资本收益最大化,还要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利用当时最新的理论方法去解释经济现象,这个时候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出现在人们视线,从心理学的角度去分析问题自然成为了当时学者们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新方法。

一、边际效用价值论、心理学与经济学

要明确心理学与经济学的关系,首先就要说明本文的经济学所指的范畴。古典政治经济学是解释国家治理与财富积累的一门学科,后来西方学者为了推行“全球化”,便去掉了“政治”一词将其改名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揭示了资本的本质及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要被共产主义取代,扎根于辩证唯物主义而极力回避描述人的主观意识。综合历史中各经济学流派,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当代西方经济学,时间以19世纪80年代心理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为界,不包含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1.边际效用价值论与心理学

边际效用指消费者每增加消费一单位商品或服务所带来的效用增加量,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多,每增加的一单位效用是递减的,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效用描述的是人对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判断,即欲望。商品或服务能否满足人的欲望,取决于个人的心理感受。

因此,边际效用价值论本质上是以人的主观心理感受来衡量商品和服务给个人带来的满足程度。边际效用作为分析人的满足程度的切入点,使得欲望、需求诸如此类的心理感受变得可以考量,它考查的并不是人的满足程度总量是多大,而是单位增加量的大小和变化。边际效用价值论为考查人的满足程度带来了真正可以操作的方法,这一操作方法的产生正是源于人们开始从心理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产生的。

2.边际效用价值论与经济学

19世纪70年代边际学派最早提出了边际效用价值论,其代表人物庞巴维克对边际效用的论证是:心理上的感觉决定了人们对物品的主观价值判断,买卖双方根据各自对物品的主观价值判断进而达成交易,成交商品的价值即为客观价值,客观价值是边际效用价值的完成形态。

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使人的心理活动成为了新的研究视角,边际效用价值论第一次让经济学者把纷繁的经济现象和人复杂的内心世界结合到了一起。后来的经济学者都不同程度地利用心理学解释经济现象,心理学也成为了经济学方法论的一部分,例如凯恩斯用“流动性偏好”解释收入该如何分配,以及20世纪50年代产生的交叉学科――经济心理学,它是由美国密西根大学的经济学兼心理学教授乔治・卡托纳创立的。

3.心理学的研究对经济学的重要性

经济学以社会中的经济现象及其背后的经济关系为研究对象,致力于解决社会如何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资源分配关系到个人就会有逐利动机,因此不能忽视人的心理活动。了解心理学能够帮助经济学者更好地认识“意识的能动作用”,理解经济活动参与者背后的动机,只有掌握了经济动机,才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了解心理学能够帮助经济学者更好地从人的角度而不是以经济现象的角度,去考虑经济现象发展之下人的活动,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理论。心理学的研究方法能够启迪经济学者的研究,例如心理学研究方法中的个案分析法能使经济学者关注经济活动中个别人的行为,防止共性的理论掩盖个性的现象。

二、本文的写作目的

学者有关心理学和经济学关系的论证从未停止过。美国联邦储备局前任主席格林斯潘曾说过:“所谓新经济就是心理学”。经济学家在解释自己的理论时提出了很多基本概念,比如价值、选择、产权、机会成本、贸易等,它们是经济学理论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心理学家则认为,这些概念都包含了人类的行为及心理成分[1]。研究经济心理与经济行为的相互关系,能够为经济行为的预测和调控提供可靠的心理科学依据,并为我国制定改革方案和推进改革事业提供可靠的心理科学依据[2]。经济学者借鉴心理学的实验方法始于20世纪50年代,作为实验经济学的创始人,Vernon Smith因“在实验经济分析尤其是选择性市场机制研究中引入了实验室实验”而获得诺贝尔奖[3]。

心理学和经济学紧密相连,前者自然会对后者的方法论产生影响。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是建立在实践辨证法基础上的系统抽象法,具体来说囊括经济学的研究范围、研究者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成果。通过对文献的阅读和整理,本文作者认为,心理学的研究从三个方面对经济学产生了影响:扩大了经济学研究范围的整体性和完整性;增强了经济学方法论的实用性;明确了经济学方法论的方向性。下面进行具体分析。

三、心理学研究对经济学的影响

1.心理学扩大了经济学研究范围的整体性和完整性

心理学让经济学者开始探讨人的心理活动,扩展了经济学者的研究对象,经济学者的研究视野不仅仅局限在用纯经济学理论解释经济现象。在亚当・斯密、李嘉图之前的经济学者几乎都在研究如何积累财富,当新兴资产阶级开始反抗封建统治的时期,经济学者转而探讨资本主义替代封建主义的合理性以及资本如何获得最大收益以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经济学者才开始将研究的目光转向了普通的个人身上,体现在边际效益价值论的产生和后来的心理学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此经济学的研究范围真正覆盖到了完整的社会生活之中。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例如商务谈判、买东西讨价还价,如果只从实现均衡价格的角度去分析,往往得到的结论是简单却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是因为忽视了博弈双方的反复要价的是心理变化。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理性预期学派认为,人们对经济社会的心理预期会影响政策的有效性,人们对于经济形势的判断建立在完全信息之上,只有出乎人们意料之外的政策才会起到作用,这表明,心理预期已经成为了经济学者考量的不可或缺的变量。当前,人们的心理活动已经是构成市场经济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对人们心之所想的判断,才是完整的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确保了解释经济现象的完整性。

2.心理学增强了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实用性

心理学研究的是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经济行为是最普遍也是最重要的行为,因此有必要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引入心理学的思想。以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为例,微观经济学的研究重点在于企业如何生产、消费者如何花钱,宏观经济学的研究重点是国家该如何制定经济政策,这些模型无外乎都是对经济现象的简单描述并且建立在苛刻的假设条件之上,如果不是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那么即使理论很完美,作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我们也不会觉得它们的实用性体现在哪里;只有在分析过程中加入了大家熟悉的心理因素,我们才会觉得模型是有生命力的、是为我们日常生活所熟悉的,才真切体会到理论源于实践、实践检验理论。心理学强调人的心理活动是由外在环境塑造的,并且人的行为反过来会影响外在环境,这就要求经济学者不仅要提高分析个人的经济行为的理论性,还要重视考虑了心理作用而产生的研究成果的可操作性,确保研究成果甚至政策制定是切实可行的。心理学极大地推动了博弈论的发展,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到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其模型越来越接近现实生活,“完全”到“不完全”的转化正是经济学者对心理学越来越深刻的认识并且对经济活动参与者的现状描绘。只有从相关人员的角度去发现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我们才会说这是理论完整的运动过程,也是理论的实用性所在。

3.心理学明确了经济学方法论的方向性

心理学本质上以人为研究对象,经济学与心理学应该是互相依赖、互相促进的学科,因为它们都是人创造出来的、有关人的,并为人服务的学科。经济学的理论也不应该脱离心理学有关人性、认知、理性和欲望的限定,不应该停留于表面上地描述、解释小到个人、大到国家的市场活动参与者的行为。经济学者在思考经济问题时参考了人的心理因素和需求,就能明确人的目的和动机,并综合考虑人所处的环境和人本身的条件,把这些因素混合在一起会有助于产生以人为中心的经济学理论。做到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从前的以资本、利益为研究方向,经济学者便掌握了以人为本方向,经济学的研究也会顺应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

四、结论及建议

综合了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心理学与经济学相互依赖,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加以完善和补充。因此未来经济学的研究仍要参考心理学的相关内容。但要注意的是,经济学者要吸收利用心理学中有利于解释人的经济行为的合理成分,而不是简单地将心理学理论和经济学理论相加。另一方面,经济学者在解释经济现象、制定经济政策的时候不能完全依赖人的心理因素和需求而忽视客观经济规律。

我国国情有着自身的特殊性,即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矛盾是公有制经济和官僚资本的矛盾。因此我国的经济学不能忽视政治因素,我国的经济学适用于经济学的叫法。我国的经济学理论不仅要扎根于本土的经济现状,还要依靠本土的心理学研究。只有我国的百姓才是最了解我国现状的,国外的心理学研究成果并不适合解释我们自己的心理状况,外国的文化入侵、国内过快的城市化进程,容易让我们迷失在物质欲望之中不能自拔,只有优秀的传统文化才能带给我们牢固的心理依靠。因此我们要对外来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培养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心理学。

我国人口众多、国情复杂,人民需求日益多样化,政策制定必须要考虑到民众的心理接受能力。政策的执行必须保持连贯性,否则会失去民众的信任,在社会上产生负面的心理影响。经济学者必须要重视心理预期对社会总供给、总需求的影响,注重民意,让人民畅所欲言,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我国老百姓的诉求,更好地保证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 彭凯平.经济人的心理博弈:社会心理学对经济学的贡献与挑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03:61-69

[2] 方强,海韵,曼达,晓蒙.经济行为心理学刍议――兼及我国经济改革的心理科学依据问题[J].经济科学,1992,04:30-34

[3] 皇甫刚,朱莉琪.Vernon Smith开创的实验经济学及其对心理学研究的启示[J].心理科学进展,2003,03:243-248

[4] 李霞.心理学与经济学相融合对心理学研究的启示[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4:67-69

第8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经济分析方法;经济法教学;人才培养;合理应用

经济分析方法是指主要采用经济学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和运行情况,描述各类法律问题。其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1]。与传统法律方法相比,经济分析方法具有明显的技术性和具体性,能够将具体的法律问题数量化,使法律的经济分析更加精确,比规范分析具有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操作性[2]。对于经济分析方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应用,经济法学者们持积极肯定态度,但实际教学中仍存在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经济分析方法在经济法教学与人才培养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经济法的典型特征之一是经济性,经济法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律。第一,从价值追求上看,经济学以资源的有效性为前提假设,寻求资源有限条件下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利益最大化。在经济法律制度中,无论是宏观调控法还是市场规制法,立法目的条款中重要的法律价值理念之一就是效率。第二,从经济法的内容构成来看,经济法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产生的,对经济生活准则的表述通常甚至不加转换,直接由立法机关和其他有权机关将经济制度、经济技术性规范通过变为法,使之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从经济法的调整手段和功能上看,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反映基本经济规律,包括价值规律、竞争规律、投入产出规律。经济法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如财政、金融、税收作用于市场经济,发挥着节约交易成本、节约资源消耗、节约权利配置的费用等功能。第四,经济法律行为接受经济评价。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要接受经济评价,市场秩序是否更加稳定,市场竞争是否更加公平自由,是评价宏观条款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的根本标准[3]。因此,从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内容构成、手段功能以及评价标准,与经济学都具有相通性,在经济法教学中贯彻经济分析方法具有客观必要性。

二、经济分析方法在经济法教学与人才培养中应用的难点分析

由于涉及大量的经济学基础知识和分析工具,因此,如何在经济法教学与人才培养中协调经济分析和传统法学的规范分析是经常遇到的难点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科学生缺乏系统的经济学知识基础

经济法教学中由于内容经常涉及一些经济学(广义上)基本概念,例如预算法中涉及财政收入计算方法的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税法教学中涉及税率、税基、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分,反垄断法教学中涉及相关市场认定中交叉需求弹性等原理,这些都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而我国现行的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很少有高校会将经济学作为经济法学学习的前置课程,这给经济法教学带来了挑战。

(二)套用西方经济学原理难以解释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基础

西方经济学,尤其是规制经济学认为存在市场失灵,所以需要用国家有形的手替代市场无形的手发挥作用,即先有市场经济后有经济法。而我国经济法是从一个非市场社会中产生的,不存在市场经济这一前提基础,中国经济法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弥补市场缺陷而出现。当前,主流的经济法学教材中仍普遍采用西方经济法学的理论分析框架,在教学中引用西方经济学原理叙述中国经济法的历史和特征时,难以自圆其说。

(三)经济分析方法与传统法律分析方法结合难

经济分析方法有自身的一套逻辑体系和分析框架,并且不同经济学派各自的观点并不相同。传统法律分析方法注重法律的教义学分析,强调概念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规范性,评判经济行为的标准是合法/不合法模式。法律概念的经济分析在概念的规范性上有欠缺,且对行为的评价标准主要是成本/效益模式。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上存在经济分析方法与传统法律分析方法的协调问题。

三、经济法教学与人才培养中合理应用

经济分析方法的思考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一)在法学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中增设经济学基础课程

在目前的非专业基础课程中,很少有学校设置经济学原理课程,这不利于经济法律相关课程的学习。对于法科学生而言,掌握必要的经济学知识对于法律课程的学习乃至今后的工作都有帮助。将经济学课程作为经济法学习的前置课程,可以大大节约经济法授课教师对于基础经济学知识的讲解,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知识的讲解方面,提高教学效率。

(二)调整教材中有关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学原理

现行主流教材中,甚至许多经济法学者的研究中,以西方经济学原理阐述中国经济法的产生,存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偏差,给经济法教学带来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建议分头阐述,经济法在西方的产生过程,可以西方经济学原理阐释。对于中国的经济法,主要应以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政策和主流经济学原理加以解释。

(三)在教学和人才培养中以法律分析主、经济分析为辅

由于经济学原理的变动性强,不同学派观点存在冲突,对经济法的教学应当以法律分析为主线,注重相关法律概念、规则和制度的规范性分析,梳理其中的权力(权利)义务关系。经济分析方法的局限性在于无法用某一个经济学原理一以贯之地解释或阐述所有的经济法问题。经济分析方法的作用应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注重对法律概念的经济学背景知识的分析;二是运用经济学理论对法律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例如,反垄断执法中的宽恕制度,可以借鉴经济学上的囚徒困境理论进行解释;三是对立法和司法制度的演变进行解释,通过经济分析方法的解释,能够让学生对经济法中的法律概念、制度原理和立法思路有比较深刻和具体的理解。

结语

综上,在经济法教学中,不能过分迷信经济分析方法的作用,经济法教学毕竟主要是法学课程,应当以传统的法律分析方法为主导,借助经济分析方法在概念、制度和立法思路上的解释力优势为法律分析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冯玉军,柯华庆.法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钱弘道.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评判[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3).

第9篇:对行为经济学的理解范文

关键词:数理经济学;教学方法;实践

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163-02

Research and Practice of Teaching for Mathematical Economics

Wang-Danfeng

(Dongwu Business School, Soochow University, Jiangsu, Suzhou, 215021)

Abstract: The development of mathematical economic analysis is late in China, which is learning and imitating the international advanced level. With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overseas and the domestics on the economic environments and systems, whether the frontier mathematical economic models could be applied to China directly should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teaching of mathematical economics, we should enable students to establish the sense of framework-analysis using the problem-oriented approach. As the contents of the course are numerous, difficult, and complex, this paper explores some improvements of the teaching contents and teaching method.

Keywords: mathematical economics; teaching methods; practice

一、 引言

日前,世界范围内对经济学的数理分析之风渐盛。对于经济学研究及教学呈现的数理化趋势,国内外都展开了争辩。赞同者甚至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们认为,数学已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工具。在分析经济问题时采用数理方法可以得到在纯语言的定性分析中难以直观得出的结果,它使得分析的逻辑更加严谨,表述更加准确精炼,且能将已有的经典经济理论拓展延伸。而批评者们则认为,经济学最重要的是注重理论思想的研究和传播。数理模型过度建设和使用无益于理论的创新,也无法准确反映现实复杂且不稳定的经济活动。数理经济学的本质是探讨如何用数学语言准确、精练描述经济学问题,并推敲通过数理分析而导出的数学关系式所表达的经济学含义及揭示的经济规律。在不脱离经济思想本质的情形下,科学地应用数理工具,进行经济理论的理解、应用和延伸,将有助于经济学科的长足发展。

数理经济学是一门方法论,它不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就分析对象而言,它可以是微观或宏观经济理论,也可以是劳动经济、产业经济、公共财政等经济学分支学科。因此,数理经济学囊括了经济学各个方面内容,也涉及到了非常多的相关数学理论和模型,内容极其庞杂。这给教学工作带来了难度。国内关于数理经济学这门课程也一直没有形成统一的通用教材,除了国内学者们编写的少数教材之外,比较有影响力的是华裔经济学者蒋中一编写的《数理经济学的基本方法》《动态最优化基础》。有些高校直接采用了北美经济学研究生的相关通用教材进行授课。教学内容上以学习和参照国外的教学内容为主。

针对数理经济学覆盖内容众多、理论过于抽象、模型研究方法复杂等特点,笔者认为在进行数理经济学教学时,首先让学生了解相关经济学理论的精髓和核心思想,秉承从基本分析框架出发的思路,使学生掌握解决经济学优化问题的基本方法和原理,培养学生利用基本方法分析具体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把握数理经济学的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数理经济学课程的教学内容

经济学是研究如何配置稀缺资源以实现某个个体或群体最优的学科。因此,数理经济学的教学主要以如何实现最优化为主线,从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一直沿伸到动态分析。在教学内容上应注重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运用经济学基本框架进行分析

经济社会中,微观个体与宏观总体都面临着在有限资源及环境机制下实现自身最优的问题。尽管由于参与方的行为表现、经济环境及制度安排不同,产生了不同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流派,但是对经济学现象进行研究分析的框架是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个规范经济理论的分析框架主要包括了界定经济环境、设定行为假设、给出制度安排、选择均衡结果及进行评估比较等五个方面。(田国强,2005)任何数理经济模型的分析都是建立在这个基本分析框架的基础之上。在学习时,首先明确模型的这五个方面特征,将有助于人们迅速理解这些看似复杂的数理模型所描述的经济学涵义。

(二)学会设定切合实际经济环境的数学语言

通常经济学理论分析都包括三个部分:提出问题,确定研究目标;进行论证分析;得出论断,给出政策建议。因此,在进行数理经济分析时研究语言就需要经历“经济学语言——数学语言——经济学语言”阶段的转换。分析问题是在明确了研究目标之后,要学会把现实中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参与方的行为特征及制度安排用恰当的数学语言准确、精炼地表述出来。不同的经济环境、游戏规则以及参与人的是否理性都是影响经济结果的重要方面。学会用数学语言准确描述经济背景及环境,是做好整个模型分析的基础。

(三)掌握基本的分析工具

在进行数理经济分析学习时,结合听课学生的专业背景,在理解本专业学科基本的经济思想脉络情况下,有侧重地介绍一些基本的数理分析工具。比如说博弈论、动态优化理论、一般均衡理论等。数理分析工具介绍是本门课程教学的重点。教学时应首先使学生牢固地掌握基础模型(basic model)的解决思路和研究方法;然后联系现实环境,向学生明确指出基础模型依赖的假设条件及在实际中的适用情况。如果基础模型的某些假设与实际环境相违背时,模型又可以在哪些方面做延伸和改进。教师在重点讲授基本的分析工具之后,可以鼓励学生自己寻找感兴趣的点,查阅相关文献,对问题继续深入研究。

三、数理经济学课程的教学方法

数理经济学的内容非常丰富,且数理模型的证明与推导,看起来抽象难懂,容易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因此,为了更好地讲授数理经济学,针对学生的具体经济学科专业以及相应的知识准备,应使学生在掌握本专业基本研究方法的同时,增强自身的应用能力。具体来说,应该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问题为导向,而非以分析工具为导向

经济学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学科,最终反映的是现实的经济运行。做经济分析时,一切应先从问题出发,将数理方法与经济学的“问题意识”结合起来,才能推动实际经济问题的解决甚至是经济理论的纵深发展。脱离经济问题本身,过度沉迷于数理模型的推导无益于对经济问题的深入理解。无论是对于以后走向社会工作的应用型学生,还是对于日后投身于经济学研究的研究性学生,他们都将面临着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目前我国经济转轨的特殊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和解决经济学问题时必须首先以问题为导向,从现实的经济问题出发,寻找或创新数理分析工具去解决实际的经济问题。

(二)实施启发式教学

教学时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说,微观经济学标准的消费者或生产者理论模型中,经济人都假定处于完全竞争市场中,因此,每个人都把价格视为参数给定,个人的选择不受他人的影响,且每个人效用或收益只依赖于自身的选择,而不依赖于他人的选择。初学者往往会对此不解,认为无论是假设条件还是得出的分析结果都不切合实际,无法理解学习经济学的用处。这时须启发学生,研究一个问题,应该先从最简单的情形出发,然后再逐步深入,考虑更复杂更一般的情形。在上面的模型中放宽假设,假如市场环境不再是完全竞争,而参杂了垄断成份,甚至是完全垄断,那么我们通过模型推导能得出怎样的结论?假如个人的选择会受到他人的影响,模型的结论又如何?同样,对其他诸如博弈论,委托——,一般均衡理论等数理模型的学习时,也应秉承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先打好基础,鼓励学生独立思考,根据现实经济环境在基础模型上做修正分析。

(三)科研课题、实际案例与课堂互动相结合

即时的科研课题或者实际案例都是对当下经济热点问题的反映。教师在上课时可以根据教学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地穿插,形成补充。这样能使学生对所学数理模型在现实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有直观的感触。在此基础之上,教师可以引导学生阅读相关的资料或文献,让学生在课堂上发表自己的观点,形成互动式的讨论。因而能有效地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加深学生对模型的理解。

(四)注重课后的练习

仅仅依靠课堂时间就想掌握一门课程的全部知识是不现实的,尤其是对于有复杂数学公式推导的数理经济学课程来说。因此,为了使学生懂得运用所学的知识,课后练习是必要的。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课后练习主要以两种方式进行:代表性基础模型的推导证明训练;结合专业基础模型的课程论文写作训练。两种练习均要注意度的把握,以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分析能力为主。

四、结语

与国际主流经济学的发展水平相比,目前我国数理经济学的发展还处于相对落后地位,研究分析方法也多以学习和模仿为主。由于国外的经济环境、机制设计以及参与者的行为心理均与国内存在差异,国外前沿经济理论模型对中国经济的直接适用性也值得商榷。因此,对于国内数理经济学的课程教学来说,这是挑战,也是机遇。

由于数理经济学课程存在内容多、难度大,抽象复杂等特点,本文在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上提出了几点体会。我们相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实践和探索,不断总结和反思,数理经济教学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会取得更大的进展和突破。

参考文献:

[1] 田国强.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J].经济研究,2005(2):113-125.

[2] 王 黎.应用型本科经济学课堂教学改革探索[J].教育探索,2010(1):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