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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

第1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纪委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口计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市、区有关廉政文化建设要求精神,以创建“廉洁计生、服务计生、和谐计生”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廉政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廉政文化载体,营造廉荣贪耻的清廉氛围,扎实推进人口廉政文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结合人口计生系统实际,整合人口文化资源,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崇廉氛围,优化人口环境,努力打造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色的廉政文化,为加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协调。把廉政文化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人口计生工作相结合。

(二)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教育。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意识。

(三)坚持突出重点,面向社会。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实基础和良好氛围。

(四)坚持继承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发扬人口计生工作优良传统,注意借鉴和吸收优秀廉政文化成果,不断丰富人口计生廉政文化内涵,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和形式的创新,使人口廉政文化更具时代性、先进性。

(五)坚持重在建设,务求实效。廉政文化的创建要注重人口计生的针对性,制定廉政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建立保障制度,狠抓落实,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通知》和区纪委《关于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区建立一批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目标,以丰富多彩的人口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人口计生特色以及典型示范作用的“人口计生廉政文化示范点”,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廉政文化熏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廉政观念,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营造与“廉洁计生、服务计生、和谐计生”相适应的廉政文化环境。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政理论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自觉同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贯穿党员领导干部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常修为政之德、常念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二)加强从业岗位教育。将廉政文化与岗位教育有机结合,着力强化和培育人口计生工作者诚实守信、廉洁从业的道德观念。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思想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行为规范、文明用语等教育,引导人口计生工作者自觉践行“忠于国家、落实国策、依法办事、服务群众、爱岗敬业、诚信务实、团结协作、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人口计生部门勤政、亲民、务实新形象,促进党风政风和机关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三)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将廉政文化寓于竞赛活动之中,并使之与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吸引和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弘扬清正廉洁精神,普及廉政建设知识。按照廉政文化基本要求和党员干部行为准则,开展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结合部门实际,发挥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等视觉效应,打造传播廉政文化平台。结合阳光计生行动,利用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长廊及人口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和场所,悬挂廉政警句、格言等,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系统廉政建设,依靠群众参与,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者廉洁、勤政。

五、工作步骤

(一)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全区人口计生系统的廉政文化创建工作,指导、督查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各镇(开发区、街道)计生服务站负责本地的创建工作。

(二)制定规划,分步进行。2012年,全区人口计生局廉政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全区至少打造3—4个镇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各镇(街道、开发区)至少要打造2—3个村(居)廉政文化示范点;2013年,全区人口计生系统要争创本地区的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全区所有镇、街道、村居要全面打造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廉政文化。

(三)形式多样,有机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循序渐进,创新形式,拓展内容,方法灵活,有机结合,形成特色。要搞好“六个结合”:即廉政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塑造文明、清廉的窗口形象;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打造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与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构建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腐败机制;与行风作风建设相结合,以优良的作风展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与生育文明创建相结合,把廉政文化融入生育文化;与阳光计生行动相结合,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使廉政文化建设“立足养成、融入生活、扩大影响、促进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经费有保障。要同其它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局宣教科负责牵头协调,其他科室要各司其责、协调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形成全员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第2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强调查研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为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为镇党委、政府发展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该同志积极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搞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途径。认真开展镇、村计生协会整建工作,经过民主推荐,公开招考了一名驻会会长,同时指导各村协会进行整建并选配村级驻会会长,并选举了一支乐于奉献、群众信赖的协会会员兼任的育龄妇女小组长队伍,培训了一批计生协会骨干会员,建立健全了基层计生协会组织网络。建立健全计生协会后,制定了《xx镇群众需求调查收集制度》、《xx镇计划生育工作评议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农户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为育龄群众提供服务,解决困难。两年来,xxx同志不计个人得失,经常放弃休息日与镇、村协会深入基层调研,走遍了全镇村组实地了解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镇计生协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程序,协会工作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和推广。

二、拓展服务项目,服务层次不断深入

在上级业务部门的认真指导下,先后在全镇有条件的三个村推行计生卫生整合工作,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前移、重心下移,让群众就近、就快能够得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同时,积极加强联系,拓展服务项目,由原来单纯的技术服务到现在农业技术咨询、培训、项目帮扶等相结合。 三、加强业务培训,规范基础工作

为提高全镇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计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两年来,不断强化基层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基层计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坚持月例会、季调度,结合专项业务知识培训,采用现场看、课堂讲、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并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入手,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建立了《计生管理制度》、《村级计生干部管理制度》,并签定了村级计生专职干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切实规范镇、村计生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四、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第3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政协履行“三项职能”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县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任组长,副主席任副组长,各委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协办公室,政协办公室主任为主任,落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政协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具体责任

(一)党组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政协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2、坚持“四项制度”,落实反腐倡廉责任。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政协班子成员、各委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政协班子成员每年就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汇报;三是坚持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制度,包括各委室负责人;四是坚持干部戒勉谈话制度,由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委室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解决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3、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领导,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融入政协履行“三项职能”之中。

4、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公务员廉洁从政意识,模范遵守公务员道德规范,提高反腐倡廉能力。

5、履行和党中央有关加强党内监督的规定。

6、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教育并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分管委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7、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形成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8、教育班子成员谨遵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六不准”,牢记“两个务必”。

(二)委室职责。

1、贯彻落实政协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和规定,制定本委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廉洁自律规定,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第4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本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现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意见进行修订和重申如下:

一、组织领导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科室和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和积极支持配合的工作机制。局机关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事科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党风廉政建设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责任范围与内容

(一)局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局党组对本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组织实施。

3、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年听取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不少于二次。

4、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党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领导。以“权、钱、人”为重点,坚持外抓审计纪律,内抓审计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6、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社会经济体制下审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审计机关廉政工作体系。

(二)党组书记、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年初与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单位签订“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对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成员和二级单位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3、领导党风廉政领导小组开展活动,分析研究本机关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新任正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安排人事科作好记录。

6、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廉洁从审的纪律,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党组其他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领导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及分管科室、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指导所分管的科室、单位实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在部署安排审计项目时,负责把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总结。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新任副科级干部进行廉政淡话,并安排人事科作好记录。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廉洁从审的纪律,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四)纪检组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监督职能,按照上级纪委的意见督促本机关党风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监督,年终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

4、加强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

5、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五)经责局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所领导部门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3、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做好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审计纪律,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六)投资审计分局局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以下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和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党组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3、负责贯彻执行党组的决定、决议。组织实施项目审计时,严格执行双向承诺、纪律公示和审计组廉政情况反馈等政务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被审计单位监督。

4、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实施审计项目时,督促审计人员并带头执行廉洁从审的各项纪律规定,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责任目标管理与考核

1、局机关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岗双责”百分制目标责任管理模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年度目标分解量化,分别进行百分制考核。

2、各科室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完成“一岗双责”目标责任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报告局党组。党组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执行“双目标”责任情况进行考核。

四、责任追究与考核结果运用

1、党组班子及领导干部违的纪律和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应自觉服从上级党委、纪委的检查,并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服从组织处理。

第5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最新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自觉维护党纪,保障政令畅通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和新《党章》作为纪检工作长期坚持的政治任务,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立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将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遵守政治纪律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维护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1、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工作落实。注重统筹谋划,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责任层层分解,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职责和具体工作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岗位,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政为民的意识。

3、严肃责任追究,提高工作实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硬措施、硬任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严格执行奖惩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促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工作长抓不懈,建立严密的预警机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深挖问题根源,限期改正,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

三、加强教育和监督,推进作风建设

1、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教育和监督力度,督促村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规定。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2、深化廉洁自律。强化廉政教育,以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加强党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1、细化党务公开阶段任务。制定党务公开每月、每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对照工作计划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

2、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修订完善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

3、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程序。严格按照提出、审核、实施公开和意见反馈的程序办理党务公开。认真收集处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完善工作台账,历次公开内容及时登记归档,工作台账资料齐全,管理利用规范。

4、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时间。每月15日为基层党务公开日,要将长期或定期公开的内容在公开栏、站、等形体上进行公开。重要、紧急事项可随时公开。

5、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方式。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党内公开;通过站、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完善室外党务公开栏,按要求定期进行更新。

6、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范围和内容。严格依据我村党务公开目录,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及时。

7、整合公开,把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计生公开有机结合,围绕民生工程、文明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务公开服务、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8、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长效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传达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总结党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切实发挥纪检组织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健全居民议事协商、勤廉双述、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最新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村顺利实施。经我村党总支研究决定,特制定我村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会议会议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贪腐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贪腐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新农村。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达到以下目标:

1、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公正办事的思想意识;

2、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廉政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3、进一步推动“乡风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风气的好转。

三、工作内容和任务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省、市、县党员代表大会精神及“两个会议”会议精神,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纳入本村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并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推进我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贪腐的力度

3、进一步推进党务村务公开。涉及农村选举、财务收支、规划编制、农民建房、土地征用等重大事项的,都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章办事、规范操作,让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树立起廉政观念。

4、努力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积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发掘、整理并发扬我村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努力把我村建设成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村。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当前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努力增强工作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积极主动的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广泛宣传廉政文化,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共同参与。

第6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廉政工作是业务工作的保障,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就是为推进全省科技工作注入动力、提供保障。长期以来,我省科技管理系统都将廉政建设作为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深化改革,创新廉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推动全省科技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廉政工作的领导

廉政建设,领导是关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省科技厅党组切实加强了对厅机关、省知识产权局和厅直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安排、部署、协调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州市科技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红河州加强了对重大科技工作的领导,对国家和省的项目推荐、州级项目安排、科技进步奖评定等科技重大工作事项,都坚持咨询相关部门意见,专家评审和咨询,班子集体讨论,报州政府审定。

(二)完善制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是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省科技厅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财、用制度管物、用制度管事,制定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科技计划经费配置方式实施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云南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对人、财、物有效管理的制度体系。

州市科技局在规章制度的建设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玉溪市科技局先后出台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科技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大部分州市科技局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管理制度,确保监督渠道的畅通。昆明市科技局在推行“阳光政务”中,运用网络公开科技管理的内容和流程;德宏州科技局通过“德宏科技信息网”和《德宏团结报》等媒体公开科技项目管理的内容、程序和州科学技术奖等。

(三)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

不断深化改革,加大源头治理工作的力度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性选择。省科技厅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技计划管理是省科技厅一项重要的管理职权,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科技人员关心。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是“十一五”科技计划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省科技厅以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为重点,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科技厅及时研究制定了《“十一五”科技计划体系及管理改革方案》,把“明确权责划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作为三个重要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权责挂钩、规范用权、提高效率。项目立项过程实行“专家咨询、中介评价、处室建议、会议决定”的立项决策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委托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通过改革,科技项目管理得到加强,促进了项目实施质量的提高,2008年,对70个项目进行了检查评估,优良率达92%,同比增加了21%,而且未出现评估为差的项目。

各州市科技局,结合实际,创新机制,加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如:玉溪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实行业务科初审、局长办公会联审、局党组会审定的“二审一决策”的机制;昆明市2007年成立了“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2008年建立“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实现了科技计划项目“一站式”网络受理申报,并将省科技计划(备案)项目与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步进行中期评估与检查。

二是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针对社会上流传的科技经费“难申请、好使用”的反映,省科技厅对科技经费管理进行了改革,实行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全成本核算的项目经费管理方式,并对项目经费的安排与使用、申报与核批、预算执行与评估、决算与问效等作出了具体规定,项目经费实行预算评审制,重大项目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加强了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2008年,省科技厅委托5个会计师事务所和大理、楚雄等两个州(市)科技局,对60个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9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经费交叉专项检查。共涉及预算经费73395万元,其中:省科技拨款12206万元,国家科技拨款3317万元,单位自筹58082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违规提取管理费27万多元,挤占项目经费8万多元。省科技厅对违规资金进行了收缴,对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通过经费管理改革,加强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三是改革科技奖励评审。科技奖励是省科技厅的一项重要工作,科技人员关心,社会影响面大。每年都有400—500项科技项目申请奖励,而能够获得省政府奖励的项目只有200多项。为了保证科技奖励的公正性,省科技厅严格执行《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并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的改革,在评审前,将申报项目向社会公示一个月,接受社会监督;在评审中,驻厅监察室的同志参与工作,进行监督;在评审后,将结果在云南日报上公示,接受监督。2008年,省科技厅还推行专家网上评审,由小同行专家通过局域网对申报的400多个项目进行评审,做到专家对项目进行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减少专家之间互相干扰,切实维护客观公正。

四是改革干部任用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结合省科技厅的实际,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对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任用、公示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近3年,省科技厅选拔任用了30多名处级干部,都经过自愿报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组票决等程序。特别是在驻厅纪检组的积极建议下,将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和其他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改变了过去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缺乏民主推荐等环节的情况。2007年、2008年,省科技厅有4名党组织书记的选拔任用,都严格执行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

(四)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省科技厅在创新监督机制,加强监督工作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肯定。

一是建立了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与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工作通报实施办法》,明确了省科技厅党组要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落实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勤政廉政等11种情况向驻厅纪检组通报;驻厅纪检组要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举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驻厅纪检监察干部的勤政廉政等12种情况向省科技厅党组通报;特别是要求厅党组成员出国出境和到省外出差要在向厅党组报告的同时,向驻厅纪检组报告。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后加强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组之间互相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建立了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互相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明确了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等八种情况进行沟通。其中强调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对必须报告的事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需要事前请示的,应当事前请示。现在沟通工作已经逐步开展,有利于从制度上加强厅党组成员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互相监督。

三是建立了以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干部监督机制。制定了《省科技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处级干部的选拔管理,做好选拔环节的监督。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党组会讨论之前,要征求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的意见并填写《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对考察对象遵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提出意见,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得不好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了《云南省科技厅实行党风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将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不同的谈话形式。3年来,省科技厅对提拔任用的3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其中纪检组长与11名提拔为正处级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意见多或其他有苗头性问题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四是建立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近几年省科技厅探索了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厅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等进行“第三方审计”的机制。2007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厅直属单位2006年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产总额达8775.35万元,并根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发出了整改通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名省科技厅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12个计划、专项共计3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涉及项目经费总额55849万元(其中:省科技经费6785万元)。2008年,委托5家会计师事务所对2006年立项的部分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审计;委托2家会计师事务所对8个直属单位2007年财务收支和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省高创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

五是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单位(部门)的协同联动。为了使省科技厅的反腐倡廉建设形成协同联动的格局,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由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新的工作,提出工作要求等。2008年,由计划处、条财处、各专业处、驻厅监察室、中介机构协同联动,组织开展了科技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由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协同联动,完成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等工作;由条财处、人事处、驻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协同联动,对原省高创中心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清理,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是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省科技厅建立了特邀监察员制度,从政府部门、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聘请了25名特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通过参与相关工作和活动,对科技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验收等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2008年,驻厅监察室组织18名特邀监察员对33个项目的中期检查评估进行现场监督,填写了33份监察报告表,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促进了我们的工作。特邀监察员的监督,对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监察,维护廉洁高效,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民主监督、桥梁纽带、参谋咨询作用。

(五)落实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科技管理系统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龙头”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实际,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紧密结合科技管理工作的实际,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年初研究制定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任务,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年底进行责任制检查考核,对认真落实责任制,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责任制不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追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领导班子正职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协助正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基本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融入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实现反腐倡廉与科技发展相互促进。通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效果,昆明市科技局2006年、2007年分别获得了昆明市级机关作风评议行政管理部门类第二名和第一名;昭通市科技局2007年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优秀,并得到奖励。

二、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深刻理解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深刻变革的国内形势,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科技创新支撑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显得尤为迫切,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同时也给科技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科技管理系统在任务加重、条件改善、经费增加、权力增大的同时,风险和责任也相应增加。反腐倡廉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1月13日,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科技管理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刻领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一)改革越深入,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一时期,由于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监督体系还不健全,监管工作还不得力,利益分配还不合理,思想教育还不深入,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科技管理系统不是一块净土,科技管理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同样面对各种诱惑,发生腐败的危险依然存在。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科技项目经费的配置安排,科技奖励的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深刻教训的,省科技厅两名处级干部犯错误、被判刑就是典型的例子。科技管理系统的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在经费增加、权力增大、诱惑增多的情况下,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任务越艰巨,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放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位置,为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核心,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创新型云南建设,并于2008年8月,作出了关于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决定,这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历史的高度,对科技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组织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推进创新型云南建设,科技管理系统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科技管理系统只有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用反腐倡廉的成效取信于民、凝聚人心,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才能实现科技工作的任务目标。

(三)资源配置权越大,越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具有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权和科技经费的配置权。2006—2008年的3年间,省级科技计划共立项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900多项,配置科技项目经费10.8亿元。随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增加科技经费投入,决定5年筹集500亿元资金,为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从2008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省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5亿元,州市县财政每年配套5亿元,设立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财政专项资金。科技管理系统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提出资金高效利用的办法,切实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监管,使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刀刃上,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解决存在问题,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情况总体比较好,但是,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上有差距。有的科技管理部门和人员认为,千道理万道理,搞好业务工作才是硬道理,这成绩那成绩,争取到项目经费才是好成绩。于是,千方百计为本地、本部门争取项目和经费,有些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某些单位领导对这种现象默许、甚至鼓励,省科技厅的干部曾经接到过“你给我…经费,我给你…回报”的短信。个别单位不在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不在凝练好项目上下功夫,热衷于“拉关系”、“攒人情”,逢年过节这种情况尤其突出,说轻点是对自己、对自己的项目没有信心、或不相信我们立项的公正性,说重点是腐蚀我们的干部。今后,对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对所报项目一律否决。这些现象都足以说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针对性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在探索适合科技发展规律的反腐倡廉新思路,开辟反腐倡廉的新途径,提出反腐倡廉新措施方面还有差距。导致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亮点不显著。三是监督工作有差距。科技管理系统还存在怕得罪人,不愿监督;怕“穿小鞋”,不敢监督;不了解监督工作,不会监督等现象。省科技厅收到的举报件中,有的举报泛泛而谈作风问题、态度问题、服务问题,无具体线索,无法核实;有的署名举报,举报人留下真单位、假姓名,损害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四是项目经费监管有差距。对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监管的探索不够。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特别是国家和省的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州市科技局普遍感到没有监管和调控的手段,致使一些项目不能按既定的目标任务实施,经费出现挤占和挪用现象,一定要研究有效的应对办法和措施,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监管。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从科技管理的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探索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说服力、感染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自身免疫力;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筑牢制度防线,增强制度的约束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为科技支撑云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为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在昨天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明确了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的目标任务。今年全省科技工作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依靠科技扩大内需,加快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这既是当前全省科技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大任务,也对党风廉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9年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全省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服务科技发展大局,以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结合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实际,围绕建立“一个机制”、搭建“两个平台”、抓好“三项工作”、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全省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为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提高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科技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一个机制”:建立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联动机制,科技工作落实到哪里,廉政工作就保障到哪里,科技项目实施到哪里,廉政工作就服务到哪里,加强对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指导,形成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召开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会就是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初都要召开这个会,要和全省科技工作会套开,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并考虑、一起部署。此外,在年度的中期,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召开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座谈会、研讨会等,把联动机制落到实处。

搭建“两个平台”:一是搭建工作交流平台。以工作会、研讨会、委托检查项目等方式,加强互动,研究探索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举措。建立廉政信息员制度,定期交流经验、做法,共同推进科技管理系统廉政建设;二是搭建监督平台。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体系,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制衡力。以厅领导接待日、开通监督电话、厅长信箱等方式,加强对科技项目、经费、评审等的监督,增强科技管理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三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工作。

落实“四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构建责任体系,三是健全法规制度,四是加大惩治力度。

(一)抓好“三项工作”,全面推进年度廉政工作

1.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组织开展对云南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等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州(市)和重点行业,开展对规划纲要及其配套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对有关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自主创新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区域、单位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组织开展对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将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列入了“2009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昨天和段琪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有关州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有关州市、有关部门2009年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的年度工作目标。根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督查制度和奖惩办法》,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对州市党政一把手和各部门及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各科技管理部门也要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确保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任务的完成。

2.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今年,省科技厅将重点开展以下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宏观管理。按照省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抓紧制定《云南省科技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进一步深化省科技厅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工作,合理划分、科学配置职责和权限,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创新管理方式,综合运用科技计划、政策法规、技术预测、评估监督等管理手段,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效率。加强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建立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机制,建立省科技厅与州(市)的科技工作会商机制,建立州(市)科技进步工作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促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科技计划管理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计划体系设置,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建立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网上申报、立项、评审。统一科技计划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省科技专家库。引入第三方评估监理机制,从2009年起,对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云南省承担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对在研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落实使用情况进行监理。建立科技项目绩效评价制度,2009年省科技厅将组织或委托有关科技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的既定目标实现程度、科技项目的完成结果、投入产出效益、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以后年度科技计划经费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科技经费管理改革。建立相关部门间科技计划实施、科技资源配置与综合协调管理的会商、沟通与协调机制,推动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提高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进一步调整科技经费配置思路,调整优化投入结构,探索多种科技经费配置方式,加大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等方式,不断提高科技经费配置效益。继续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执行、决算制度,建立全额预算、过程控制和成本核算的经费管理体系,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双重负责制。

四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相互衔接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省科技计划项目库,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逐步建立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科技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进一步抓好科技评价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以科技计划、成果、奖励、信用管理为重点,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改革完善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体系。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修订《云南省科技奖励办法》,调整科技奖励奖项设置、奖励力度、评价标准,进一步完善云南省科技奖励推荐、评审、监督程序,健全评审专家遴选和信誉评价机制以及科技奖励公示、回避、监督和保密制度。加强云南省社会力量设奖的规范化管理和政策支持。

3.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一是发挥行政监察部门的作用。省科技厅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检查评估,科技奖励评审,人才评审,职称评审等重点环节工作中,要自觉接受驻厅监察室的监督。州市科技局在进行相关工作时,也应邀请监察分局参加,并接受监督。各部门(单位)在实施科技项目过程中,也要主动接受本部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实施质量。

二是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的监督。从今年起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在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规范科技项目实施各方的行为。强化项目中后期管理,继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完善科技计划项目检查评估方式,扩大州市科技局交叉检查项目力度,探索委托相关部门监管科技项目工作。加强对《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估评审行为与督查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部门、中介机构、专家、承担单位在项目评审评估中的行为。

三是强化科技经费及资产的监管。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的全程监督,坚持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制,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制,凡未通过财务验收的项目不能通过结题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凡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200万元以上的,实行先审计后验收制度,结题时须由中介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后方可验收。加强对全厅科技资产的管理,修改完善《省科技厅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全厅科技资产管理数据库。加强对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的审计工作,规范直属单位对外投资、兴办实体等行为。

四是发挥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管理办法》和《省科技厅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试行办法》,继续实行特邀监察员参加科技项目立项、中期检查、验收鉴定等工作。启动特邀监察员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全程监督工作,今年选择3—5个重大项目由特邀监察员全程监督,监督项目的立项程序、督促项目的实施、检查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

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程序规范。办好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健全信息制度。完善举报和反映问题的督查督办机制,认真做好工作。坚持厅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系,定期进行工作通报和听取意见。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科技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二)落实“四项措施”,确保廉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切实加强和改进组织领导,为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各科技管理部门领导要更加自觉地把廉政建设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实施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工作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要紧紧围绕科技项目立项、科技经费配置、科技奖励评审等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和科技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研究确定加强廉政工作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要把廉政建设要求体现在本单位的各项改革任务和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廉政工作与科技管理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考核、一同协调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依纪履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条件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构建责任体系,狠抓工作落实

反腐倡廉重在建设,贵在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地、本部门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结合年度科技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并落实到每位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形成科学合理、协调有效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目标考评机制,把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和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失职行为,要严肃处理。

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议事规则。科技管理系统要制定重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把专家咨询、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依法决策等方面的重大原则体现到规则中,凡涉及重大科技立法项目、重大科技发展和改革措施,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省科技厅将实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厅党组审定制,建立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票决制。

二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考评、奖惩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实行厅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修改完善省科技厅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科技管理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及时指导科技管理系统的廉政工作。完善省科技厅反腐倡廉工作的协调机制,坚持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是认真落实四项制度。认真执行《云南省科技厅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云南省科技厅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和《云南省科技厅督查督办工作办法》,加强各级科技管理系统作风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科技工作效率和质量。

4.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促进依纪依法行事

一是加大对科技管理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科技管理人员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干预评估评审活动,聘请不具备条件的中介机构或专家承担评估评审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名单、评估评审意见,在评估评审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行政问责。对评估人员、评审专家在项目评估评审中存在利用特殊身份为利益关系者获得项目立项,通过项目检查验收,泄露项目评审资料和评估评审对象商业秘密,接受评估评审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的,省科技厅将予以责令改正、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宣布评估评审意见无效及取消其参加评估评审活动资格等处理。

二是加大对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对在科技项目立项、评估评审、检查验收、科技奖励评审、科技人才评审等环节中的违纪行为予以惩处,对项目实施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和数据,承诺的项目自筹及配套经费未落实到位,项目经费使用严重违规,不配合项目检查评估工作,项目超过任务书原定完成时间1年以上不申请验收并不按规定申请延期,擅自变更项目任务书内容,为使项目通过验收,有弄虚作假行为等,省科技厅将视情况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追缴科技经费、取消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年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公布处理结果。

三是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惩治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中承担单位不诚信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的中介机构、专家,在项目实施中有不诚信行为的项目承担单位和个人,省科技厅将建立不诚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库,实行公示制度,加强对不诚信行为的处理,营造尊重科学、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第7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半年来,旗政协办在旗委和旗政协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和旗政协机关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区、市、旗各级党委和纪委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抓手,以强化监督为保证,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旗政协办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学习教育,党员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通过集中学习、自主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重要规章制度,并要求党员干部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二是将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坚持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日常化,“扯袖子、咬耳朵”,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推动制度落实向一般干部延伸。三是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等活动,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保持警醒,做到“清白做官、干净做事”,做到“不碰红线、守住底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

(二)加强制度建设,保证权力运行阳光透明。一是将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机关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集中学习,观看了1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了2次党风廉政主题活动,使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补了精神之“钙”,除了思想之“尘”,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按照旗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旗政协办工作实际,制定了《土右旗政协办公室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旗政协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分工,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形成了职责明确,共同推动,有效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业务工作做好前置预警以及过程监督,织密了惩防体系建设网络。

(三)改进工作作风,营造机关内部廉政氛围。一是利用土右政协之声微信公众平台开辟“作风建设年”活动专栏、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知晓率。二是以“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为契机,利用专题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对照《准则》、《条例》进行深入解读,以案说纪,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为有效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划出了“红线”、戴上了“紧箍咒”。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决策机制,凡涉及机关人、财、物等重大事项均由机关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健全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向主要领导及旗委请示、报备。严肃工作纪律,重视对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上网等违纪现象和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庸、懒、散、奢”现象,切实提高了机关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四是积极做好“456”工作法、精准扶贫等包联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愿诉求。组织引导委员积极参与送医送药、科技咨询、法律援助、慰问募捐等公益活动,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第8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现将本人2019年度任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做严守政治纪律的带头人

一年来,我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专题讲座,认真组织机关党委开展“两学一做”和“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坚持带头讲党课,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对各种社会思潮的敏锐鉴别力,在政治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市和市政协党组的各项决策部。xx月xx日,党的召开,组织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干部全程收听收看开幕大会实况,聆听作工作报告。一个多月来,本人原原本本学报告全文,学新党章,参加省委、市委以及报告会等系列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班、学习会,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力求学以致用,率先垂范,切实抓好机关党委学习精神活动及工作方案落实到实处。

二、认真创新履职,做好政协及机关工作

(一)201x年是十三届政协的开局之年,为开好局,有效筹划、研究制定政协201x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安排,对每项工作内容、分管领导、协办人员、牵头单位等项项明确,责任明晰。

(二)坚决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动员政协机关、政协委员为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聚焦市委“三大抓手”、“五大产业发展计划”的中心工作,深入调研,建言献策。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重点工作,确定13件重点督办提案,引起了新任xx市委书记和市长的高度重视,分别选择了《关于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和《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xx经济持续发展的建议》进行领衔督办,服务我市改革发展大局的效应越来越好。

(三)突出抓好文史工作。创新文史工作,探究文化政协品牌。一年来,主持召开9次会议。启动修编《xx通史》《xx历史文化名人》《xx村庄简史》《xx政协志》等大型文史资料。目前《xx通史》撰写大纲已完成,编撰工作有序推进,预计于2019年底出版。组建文史工作专家库,聘请54名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专员。举办“文化政协 魅力xx—xx市大型文化艺术作品展”,为广大市民奉上一场丰富的文化盛宴。民主园林再塑新颜,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基础设施日臻完善,聚贤阁主体工程已完成,政协文化活动阵地即将建成使用。与xx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一档文史宣传栏目——《xx逸事》,讲好xx故事,弘扬传统文化,为建设文化xx、文化强市作出新贡献。

(四)抓好专题调研工作。深入xx5县(市)4区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别赴海口专题调研“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和赴珠海、深圳、汕头、厦门等地专题视察“工业发展、城市扩容提质和政协机关建设”,此绕“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支点市建设步伐”、“建设六个粤西最大专业市场、打造环北部湾最大物流基地”、“加快xx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课题,深入视察调研、竭诚建言献策,得到市委人豪书记及市政府姜建军市长的高度重视,为xx经济社会发展出智力。

(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在党组领导下,抓好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建设强化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精准扶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学习新党章活动。在政治上绝对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第9篇:政协党风廉政工作计划范文

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3.讨论和决定局党支部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

4.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审计工作,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年研究制定包括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在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作出具体部署。每年签定责任书,每半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交办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5.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带头发扬民主、维护团结,敢抓敢管,勇于担当,带头讲党性、讲原则,模范遵守各项规定。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6.认真学习和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任前网上廉政考试,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和任前廉政谈话,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

完成时限:全年度7.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干部考核机制,与审计工作同步推进。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8.督促局党支部严格落实述责述廉、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12月底

9.支持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协助纪检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对局机关内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等造成负面影响的重大问题,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县纪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局党支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0.科学编制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抓好计划执行落实。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各股(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度

11.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报告。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财政金融股

完成时限: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推动县市信访工作有效化解,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重点做好信访登记、受理告知、实体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度

13.强化对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基层党组织抓落实的责任机制,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措施,注重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6月、12月底

14.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研究并听取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汇报,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少于12次,督促局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责任单位:局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5. 重视精神文明和群团、统战工作,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坚持把党建带群建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推动群团工作落实,履行统战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团结党外人士,有针对性地抓好统战工作。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16.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的学习贯彻,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1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责任单位:党组

牵头单位:局党支部

完成时限:全年度

二、党组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党组的集体领导和决策,主动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3.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落实每年至少为局机关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每年与党组书记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

4.支持查纠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对分管单位存在问题督办不少于2次,积极支持驻县财政局纪检组开展各项工作。

5.抓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落实。

6.应当落实的其他从严治党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书记苏文龙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带领党组落实对局机关各项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抓好局班子成员、股(室)、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并及时督促检查。了解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把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具体内容。

(3)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坚持“五抓五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全体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审计、机关财务管理等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并落实防控措施。

(4)始终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宣传文化阵地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带头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廉政谈话和教育制度,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下属党总支、党支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督促各支部书记述责述廉工作,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6)把党建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7)严肃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政治文化建设。

(8)加强对局机关、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活动。

(9)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党组成员、副局长魏少芳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投资经贸审计股、审理法制股、基建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辅助审计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中心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受理对局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相关工作。

(6)领导局机关工会按规定开展好各项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3.党组成员、副局长阙建国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乡镇审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4)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5)督促财政金融审计股按照省、市纪委《关于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6)督促财政金融股抓好扶贫领域“1+X”专项督查工作,每季完成审计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7)应当落实的其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办公室主任陈利成同志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落实好干部廉洁从政的承诺,对分管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内监督,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3)督促分管股室认真排查项目审计实施过程中防范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防控措施。

(5)组织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确保政令畅通。

(6)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