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非股权激励的方案精选(九篇)

非股权激励的方案

第1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股权激励作为对管理层激励的一种方式,能够将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绑定在一起,使其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进行决策,从而有效的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在国外,股权激励的应用已经非常普遍,在美国约9O%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实行了这一制度。而在国内,股权激励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开始推行股权激励方案,但是对这些方案的评价则褒贬不一。笔者研究了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以此来反映国内股权激励的发展现状。

二、伊利股份股权激励方案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伊利股份于2006年4月24日股改后复牌当天出台了股权激励草案。随后在2006年12月28日在公司董、监事会审议通过,正式确定将5000万份伊利股份股票期权分别授予公司高管,占当时股票总额的9.681%。每份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l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期权授予日为2006年l2月28日。

1、关于行权价格

该方案的行权价确定为股权激励草案摘要公告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此后由于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行权价调整为l2.05元。这一价格水平相当于在股权分置改革前按市场价格购买公司股票,价格的确定还是相当公平的。

2、关于行权条件

该方案明确规定,激励对象首期行权时公司必须满足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l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而在2007年4)130日的公司公告中,这一关键条款已被董事会以确定业绩考核指标计算I:1径为名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在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基础上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后与上一年相比的实际增长率。之所以这么修改,我认为是由于股权激励幅度非常大,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等待期净利润的负面影响将非常明显。如果严格执行原计划,激励对象很可能无法行权,从而失去潜在的巨额收益。伊利股份激励对象既想获得股权激励,又要剔除期权费用化对净利润的影响,这种做法不仅在国内绝无仅有,在国外也非常罕见。

3、关于行权安排

该方案的行权安排是: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得的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一年后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在这种规定下,必将产生后期激励不足,使得激励方案大打折扣。因为伊利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是12.05元,在激励方案推出后,中国股市进入牛市,上证指数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内创下了6124点的历史记录,而伊利股份的股价最高达到38元。在牛市中高位变现,高管们将获利颇丰。如果均匀行权,牛市结束,股价可能会深幅调整,高管们的利益显然会受到损失,因此激励对象存在加速行权的动机,这样必将导致后期激励的不足。

4、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股权激励计划按照相关会计制度,需将已满足行权条件的期权作价计入相应的费用科目。按照伊利股份的做法,股权激励费用在初始两年内按照25%,75%的比例全部摊销完毕。即在06、O7年分别摊销l馏5亿元和5.54亿元,这部分费用不带来现金流的变化,对于公司整体权益无影响,但会导致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滑,2007年还首度出现亏损。根据财政部精神,激励期权费用应该尽早摊销。伊利股份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长达8年,却要在两个年度内摊销所有激励期权费用。而且明知道这种摊销方式会造成账面亏损,也就是说,公司2007年所赚的钱,全部分给该公司激励对象还不够,而留给该公司广大投资者却是利润亏损。上市公司对高管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结果却是让投资者买单。

5、股权激励的有效性

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管理层实施有效激励,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而伊利股份的股权激励方案能达到有效激励的效果吗?数据显示,伊利殷~2001年至200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22.7%、19.8%、40.6%、l8.6%$H21.5%,均高于股权激励约定的15%的净利润增长率。也就是说,即使伊利股份的管理层无法让公司保持过去五年来的平均增长率,仍然可以从容获得巨额股份,由此可见该方案行权门槛定得太低。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为国内乳业巨头的蒙牛2004年上市前,与大摩等风险投资签署了一份“对赌”协议,即蒙牛幕在未来3年内年盈利复合增长率达到50%,否则蒙牛管理层就必须将所持7.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大摩等外资股东。两相对比,不免让人觉得伊利的股权激励有向公司管理层输送利益之嫌。由于缺乏股东的有效监督,目前国内上市公司高管层利用股权激励的最主要方式就是通过设定极低的股权激励条件,使高管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最终有可能演变为“股权分红。

三、结论

第2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 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 股票期权

一、股权激励概述

股权激励的理论依据是股东价值最大化和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为达到所持股权价值的最大化,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实行的股权激励。即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代表股东与以经营者为首的激励对象签订协议,当激励对象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或因为业绩增长、公司股价有一定程度上涨,公司以一定优惠的价格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或授予其一定价格在有效期内购买公司股票,从而使其获得一定利益,促进激励对象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努力。

原公司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再加上证监会对发行股份要求比较严格,因此,中国一直缺乏实行股权激励的法律、政策环境。2005年以来,为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证监会推出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且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等情况下可以收购公司股份,这为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提供了政策、法律环境。截止2008年底,30余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获批。

二、股权激励方式分类

如果从股票的来源区分,股权激励方案可分为股东转让股票和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定向发行股票又分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另外,还有一种以虚拟股票为标准的股权激励方式,称为股票增值权。

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截止2008年底,根据统计的32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股东转让股票的有7家,如中信证券等;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有6家,如万科等;实施股票期权的有15家,如伊利股份等;实施复合型的有4家,如永新股份等。复合是指限制性股票和期权相结合、股票增值权和期权相结合、股东转让股票和期权相结合。

因股东转让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是在2005―2006年与股权分置改革一起进行,目前大多数公司已不采用。本文则主要介绍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

1、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如按股票来源细分,即提供给激励对象的股票是通过计提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回购,或是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又可分为: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型、授予新股型(定向发行)。

(1)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型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达到股权激励计划约定的奖励基金提取条件后,公司提取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购买股票,再等到符合股票授予的条件时(如业绩或股价),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无偿赠予激励对象。

(2)授予新股的限制性股票。当公司业绩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条件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前提是,激励对象按照一定的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时,该价格一般比确定价格的市价要低。

2、股票期权。如按是否提取部分奖励基金为行权提供资金,可分为不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和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在15家实施股票期权的上市公司中,只有七匹狼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作为行权资金的来源之一。

(1)标准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即当业绩条件满足时,允许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期间内(可行权期间)以计划确定的价格(行权日)购买公司股票。如果股价高涨,激励对象将获得巨大利益;同时对公司而言,激励对象行权也是一种定向增发,为公司筹得一定数量的资金。

(2)提取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标准的股票期权行权时,激励对象一般都自筹资金认购股份,但是七匹狼却提取奖励基金,作为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资金来源之一。七匹狼2006年10月25日向激励对象授权700万份股票期权,在前三年(2006―2008年)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的情况下,根据净利润增长率,提取奖励基金。激励基金提取额=当年净利润*(当年净利润-10%)*1/9,上限为当年税后净利润的10%,激励基金在年报决议公告后60日内发放至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目的仅用于行权,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3、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结合。当符合业绩条件时,永新股份以净利润增加额为基础、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基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主要用于奖励突出贡献的员工,如十佳员工等,同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授予400万份期权,在条件满足时,可以分期行权。

三、股权激励方案的主要条款

1、激励对象。(1)确定依据。一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实际执行情况。已经实施的公司,激励对象一般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也由公司仅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为激励对象。有些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给将来引进的关键岗位人员。

证监会在2008年3月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规定,为发挥上市公司监事的监督作用、确保独立性,其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在2008年9月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外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上市公司应在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中逐一分析其与上市公司业务或业绩的关联程度,说明其作为激励对象的合理性。

2、标的股票来源、数量。(1)标的股票来源。用于股权激励的标的股票来源有二种:计提奖励基金回购、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但是如果仅是通过计提奖励基金回购股票的形式实行股权激励的,在董事会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时,只能确定计提奖励基金的比例,不能确定股票数量,因为股价是波动的;股票期权只能采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但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可以确定数量。

图2 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本比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对数量规定: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激励基金计提比例。计提激励基金型限制性股票(万科A、永新股份、华菱钢铁)以及计提奖励基金的股票期权(七匹狼),都需要计提奖励基金(见表1)。

3、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股权激励的行权/授予价格对其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决定激励对象的激励额度,也是监管层各方关注的重要内容。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规定,上市公司授予的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公司标的股票的平均收盘价。因此,在已经实施的公司中,股票期权方案的授权价都不低于股权激励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收盘价与前30个交易日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有些公司还高于价格较高者8%或5%,如金发科技、中捷股份等。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并没有对限制性股票授予进行规定,因此,实行该方案的公司一般都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打折或变相打折处理。用友的授予价格是市价的75%,中兴通讯38%,万科A、永新材料0价授予(计提奖励基金回购股票)。2008年3月,证监会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对于限制性股票方式,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50%。其后,南玻A采用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授予价格为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

4、授予/行权设定的业绩条件。实施股权激励的根本目的是调动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使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股权激励的授予股票或行权时一般都设有条件,主要是业绩条件。如净利润增长率、利润总额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等,但也有少数公司设置股票市值条件的。

证监会在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中对业绩指标进行了要求:设定的行权指标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行业比较指标,如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应明确,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四、结论

股权激励在国内上市公司大范围施行始于2005年,当时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展开,部分上市公司将股权激励与股权分置改革相结合,主要采取的是非流通股股东转让股票的方式。在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下发以后,更多的上市公司开展了股权激励,因当时股价较低,大部分公司采用的是股票期权,很多上市公司的经营层也因此受惠。但到2007年前后,股价已经大幅度上涨,股票期权带来的激励额度变得非常有限,甚至可能出现不具备行权条件的情况,因此,一些上市公司又推出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股票价格大幅下挫,似乎更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但实际上,股权激励兑现的前提是达到业绩条件要求,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大部分上市公司很难达到。监管层对业绩指标的一般要求是: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低于历史水平,股票期权等待期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期权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2006―2008年上半年,大部分行业都处于周期性高点,利润水平也处于高位,但自2008年下半年起出现下滑,现在处于低位,在业绩上很难满足股权激励的要求。随着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日趋完善,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下、上市公司股权更加分散,以及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理念被普遍接受,股权激励在未来一定会得到更大的范围内的实行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试行)[Z].

第3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 虚拟股票 激励机制 非上市公司 作用

高素质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员工为公司努力工作的同时期望得到奖励是很合理的,传统激励机制方案是考核当期绩效,直接用现金支付,但这种方法有个最大缺陷,是只顾眼前利益,员工收益与公司持久发展脱钩。如何提高薪酬激励机制,将薪酬激励机制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效结合显得很重要。股票激励方式是薪酬激励中,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办法。股票激励主要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等。对众多的非上市公司,股票激励方式只能采用虚拟股票激励方法,含虚拟股票奖励员工总薪酬收入如下:

A员工薪酬=B基础工资+C基础奖励+D虚拟股票奖励

D虚拟股票奖励=E虚拟股票股数×F虚拟股票价格

一、虚拟股票激励办法在非上市公司发展中的作用

国内大多非上市公司,虚拟股票的实施对公司员工有效果显著的激励作用,员工除正常工资奖金外,通过努力工作,提高公司收益,得到公司分红及公司净利润提高的升值收益,类似于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激励办法,不仅保持公司人才稳定,而且吸引更多人才,促使公司长久发展。

例如:武汉市光谷软件园某IT公司是一家非上市公司,主业是生产芯片,集成电路等相关软件的高新技术公司,面对竟争激烈的同行,在技术力量明显不足,发展前景堪忧的情况下,公司分析了行业内外状态,重新设计分配办法,使用虚拟股票制度对员工进行激励,方案实施后引进了不少人才,公司经营进入健康发展期。

又如:著名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项目主要是集成电路生产及贸易,员工中半数是电子、机械等专业技术人员。1990年信息传媒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代,国内外许多生产集成电子等高新技术产品公司急需相关人才,为增强竞争,许多非上市公司实行虚拟股票激励方法留住、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当时还未上市的贝岭公司,发现公司人才严重不足,现有激励机制已不适应发展需求。面临存亡之际,公司管理层1997年7月果断实行虚拟股票期权分配方案。通过虚拟股票股权激励,深化公司奖励分配,增强了员工在公司的聚合力,员工更关心公司的发展及收益,不仅维持原有团队稳定,还引进对公司产品开发、技术更新、成本降低等各项技术人才,及时占据国内市场,公司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998年9月全体员工努力,终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当时上市股价6.53元,公司注册资本仅67万元,经近二十年持续发展,至2016年每股市价16元左右,其间还有分红配股,总股本达6738万股(为全流通股),真正实现了公司与员工收益双盈。为国内国外提供优质集成电路产品,成为国内高新技术产业重要企业,在国际上有较强竞争实力。是成功实现虚拟股票激励企业之一。

综上所述,受其它股权激励方式限制的非上市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对员工薪酬奖励部分增加虚拟股票。虚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其独特的优点:

1.虚拟股票实施以公司实现未来业绩指标为前提,有效避免经营中人为的短期行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调动员工极积性,公司可自行在净利润中按合理比率提取虚拟股票基金,虚拟股票实行前提是公司要有足够的净利润,员工先要创造足够业绩,保证虚拟股票方案兑现。净利润越多,可分配的虚拟股票总值越大,员工收益越多,这种约束机制可使公司经营良性循环。

3.持有虚拟股票的员工不用付现购买公司奖励的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由公司分给员工,员工获取虚拟股票,还可因虚拟股票股价升值带来收获。

4.虚拟股票仅有分红权,员工按虚拟股票份额得到公司红利,但不拥有公司股权,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不参与公司经营战略方案制定及实施。

5.虚拟股票价格是内部价,股价根据公司经营状态确定,不同于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上下波动股票价格忽高忽低,避免市场上人为炒作,价格和价值严重背离,避免股票过度投机,不受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限制。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等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约束。

6.持有拟股票员工在权益上不享受公司所有权及表决权,不能出售也不能转让。员工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虚拟股票与员工没关联关系会自动失效,加强了员工与公司聚合力等等,这些优势是上市公司其它股票激励不具有的。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处于发展阶段,能上市的公司不是很多,对众多非上市公司而言,在员工收益分配中增加虚拟股票激励,现实有很好的实施成果,长远有很好的激励效应。

二、提取虚拟股票基金

虚拟股票激励方法实施首先要有虚拟股票基金,虚拟股票基金是在公司净利润中按合适比例提取基金。虚拟股票基金提取应考虑公司过去、现在及将来的经营状况,同行的经营状况,提取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经营,提取过少起不到激励作用。因此虚拟股票基金在净利润中提取的最佳量化原则,必须以保障公司正常运转保留经营必要的净利润为前提,以公司持续发展和员工的最大利益为原则。

常用做法之一是,设置虚拟股票提取净利基数,在此基础内为公司经营保底线,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必须保留的利益,不提取虚拟股票基金。在此基数上按虚拟股票提取比例,提取虚拟股票基金,虚拟股票提取比按销售收入及净利档次递增而递增,因为销售收入及净利润不断提高,工作难度逐步增加,员工付出将更多,将得到更多的相应回报。虚拟股票基金的具体提取计算公式为(假定不考虑其它因素):

G虚拟股票基金=(H实现的净利-Q虚拟股票提取净利基数)×J虚拟股票提取比=(L实际销售收入-M销售收入基数)×N销售净利率×J虚拟股票提取比

Q虚拟股票提取净利基数=M销售收入基数×N销售净利率

例如某报业类非上市公司正常年度销售收入2000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20%。净利润4000万元。公司管理层发现还有市场未开发,公司有扩张实力,公司净利会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潜力还可充分调动。决定采用虚拟股票激励,方案设置:虚拟股票提取净利基数4000万元。销售收入基数20000万元,员工适当努力年销售收入超20000万元至30000万元间,虚拟股票按净利润5%提取。很努力年销售收入超30000万元至40000万元之间,虚拟股票按净利润6%提取。经过极致努力年销售收入超40000万元,虚拟股票按净利润7%提取。见表1所示(假定不考虑其它因素)。

1.适当努力年销售收入达25000万元时:

虚拟股票基金=(25000-20000)×20%×5%=50(万元)

2.很努力年销售收入达35000万元时:

虚拟股票基金=(35000-20000)×20%×6%=180(万元)

3.极致努力年销售收入超40000万元达45000万元以上时:

虚拟股票基金=(45000-20000)×20%×7%=350(万元)

公司在提取的虚拟股票基金中,选取适合公司经营的方法,如提取涉及的指标提取比例等,最终按虚拟股票激励方案,分配虚拟股票给每位员工。员工按签定合约中的条件行权。公司利益增长,员工分配虚拟股票增长,员工收入增加,公司价值最大化和员工财富最大化充分结合。

三、虚拟股票股价的量化

公司提取了拟股票基金具有发放虚拟股票资本,按何股价核发,密切关系到公司和员工利益,虚拟股票价格同样需要合理制定,股价过高,公司兑现有风险,股价过低则不利于调动员工极积性。虚拟股票股价核定原则是,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按业绩核定内部价格。主要量化方法有如下3种。

1.历史指标法。即按企业近年来各项经营同期指标,最好及最差绩效指标,本年经营发展状态,确定虚拟股票股价。缺点是只考虑主要历史经营指标,忽略以后发展及同行经营状态, 缺点是不全面,应用较少。

2.预算指标法。即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公司预算,公司将过去现在的经营与未来联系,根据各类相关指标,确定虚拟股票股价,重点是编制预算时与公司未来业绩挂钩,使虚拟股票股价在可实施范围内。缺点是只考虑公司内部。

3.外部标准法。即公司经营产品具有普遍性,与行业上市企业在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为参照数,本公司的业绩在行业中所处水平,结合公司内在指标确定虚拟股票股价。缺点是只考虑公司外部。

公司在虚拟股票股价量化时,应考虑各种因素,将公司过去未来相结合,行业内外相结合,确定合理的量化数值。虚拟股票股价应是动态的,与公司经营利益同向波动, 公司经营业绩波动较大时应根据变化及时修正,保证实施方案的进行。在确定虚拟股票股价时采用上述3种方法综合确定。具体量化方法如下:

虚拟股票股价=历史指标法权重×历史指标法确定的虚拟股票价格+预算指标法权重×预算指标法确定的虚拟股票价格+外部标准法权重×外部标准法确定的虚拟股票价格

其中:历史指标法权重+预算指标法权重+外部标准法权重=1

例如某传媒非上市公司根据历史指标法、预算指标法、外部标准法确定的虚拟股票股价和对应的权重指标见表2所示。(假定不考虑其因素)

则按照虚拟股票股价综合法确定的股价为:

虚拟股票股价=7.8×0.3+10.3×0.4+8.1×0.3 =8.89(元/股)

虚拟股票股价的合理确定,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虚拟股票股价与员工收益相关,员工尽心尽力努力工作.促进公司业绩增长, 虚拟股票股价上涨,员工得到的收益必然增加,公司的发展与员工收益良性呕贰

四、虚拟股票股数分配方案

虚拟股票激励方案中很重要一项是如何分配股票,具体内容是按签定的合约及考核办法执行,还要注意特殊情况的处理。

虚拟股票激励合约:公司可专设虚拟股票绩效考评部门,也可由奖金考核部门担任,设定激励方案,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实施。年度终结,绩效考评部门根据批准的方案,确定参与符合条件的虚拟股票激励人员,并签定合约,主要包含虚拟股票股数,虚拟股价,兑现股票条件,兑现股票份额及时间 。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虚拟股票激励考核方式:必须与公司经营绩效和每位员工工作业绩挂钩,业绩考核标准要求员工通过努力工作达到,而不是很轻松不付出就能达到。因而制定员工业绩考核标准相当重要。业绩考核应制定公平公正方案。业绩考核采取月月考核,年终总考核。业绩考核对象是公司领导层及全体员工。可采取逐层逐级,全员全额全方位考核公司各部门各员工,公司领导层对各部门经理进行考核,各部门经理对部门内员工进行考核,最终绩效考评部门确定具体考核结果,报相关部门批准。业绩考核内容是具体的,全部员工在企业管理决策、技术开发,生产销售、销售管理费用、市场拓展、售后服务、客户投诉率、职业道德等方面达到公司要求的程度。各类考核指标的制定一定要定量化,只有定量指标绩效考核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和可操作。

虚拟股票激励特殊处理:

1.在公司经营发展中工作业绩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开拓新市场,节省成本,研发新产品等可另行多奖励虚拟股票。

2.高管及核心人员在公司内部因岗位调动,经董事会通过,未行权部分可作调整。

3.因工伤不能工作员工,已得到的虚拟股票不作调整。

4.不符合考核要求、触犯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导致的职务降低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可减少或取消虚拟股票。

五、虚拟股票激励实施中主要问题及改进方法

虚拟股票激励方案执行中,遇到问题是正常的,一定要用科学态度解决,合理保障虚拟股票激励方案顺利实施。在考核及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办,准备相应应对机制及时处理突发事项。具体需要注意的主要问题有:

1.虚拟股票从公司净利润中提取以现金分配给员工,公司净利减少股东权益也减少;实际支付时可能要大量现金,对于现金流紧张的公司有一定压力。因此在订实施方案时合理提取虚拟股票基金,增强现金流动性。

2.防止为多提虚拟股票基金,虚增销售及利润。做好公司业绩评价及内部监督, 规范履行相应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使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3.做好虚拟股票风险防范工作,分析因实行虚拟股票方案相关经营偏离常态原因,如销售增加净利却大幅下降,市场占有逐步减少,客户投诉增多等,解决考核中新问题及时做出正确的调整。

4.增加非财务指标考核,如: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与客户沟通能力,客户满意度,产品质量反馈,市场信息的收集,新产品研制,新市场的开拓等,将公司经营与员工个人收益密切挂钩,充分调动员工在公司经营中的参与度。

结 语

虚拟股票激励方案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当销售市场、公司内部等内外环境变化时,虚拟股票激励要相应更新,同时相应的标准也要变更。公司要以战略发展目标为依据制定虚拟股票激励方案, 通过虚拟股票激励机制建立起公司利益与员工利益挂钩的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全体员工努力工作最终公司及员工利益双丰收。

参考文献:

[1]周群:《关于现代企业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的成本研究》,《经营管理者》2013年第12期

[2]陈旭:《股权激励机制在创业板公司的实施问题研究》,《中外企业家》2014年第1期

[3]谢朝阳:《基于企业增长周期的EVA虚拟股权激励研究》,《统计与决策》2014年第1期

[4]李春福:《股权激励模式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企业技术开发》2015年第32期

第4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20世纪90年代,伴随着美国高科技产业的突飞猛进,股权激励计划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迅速普及。据初步统计,几乎100%的高科技公司、大约90%以上的上市公司都制订了股权激励计划。

早在1994年,通用电气(下称GE)就实行了股权激励。迄今,它的产值已经占美国电工行业全部产值的1/4左右。

多样化的考核指标和激励方式

GE实行激励的目标与公司运营的目标相同――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公司制定了三大类考核指标:财务指标、战略指标、经营指标,每个大指标下又被细分为若干具体的二级指标。

具体财务指标包括收入、营业利润、每股收益、现金流、资金/股本总回报、总股东回报等;具体战略目标包括并购、战略部署、技术创新和全球化等;具体经营指标包括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服务质量、维持已有客户、风险管理等。

GE董事长兼CEO伊梅尔特(Jeffrey R. Immelt)的激励考核指标(见表1)充分显示出GE在设计激励考核方案时,综合考虑了个人业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兼顾到了财务、战略以及经营指标,并且把股东的利益摆在了重要的位置。

为了实现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这个目标,GE运用了多样性的激励方式,总共包括4类:基薪激励、奖金激励、期权激励以及其他激励。

基薪取决于高管的职责、业绩、实现业绩所用的时间以及与同行收入的比较。

奖金取决与全公司平均业绩、高管个人实际业绩与预期业绩的比较以及一些财务指标。

期权激励中又包括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业绩股激励(PSUs)。业绩股因为其和股东的紧密联系性,在2003年代替了其他方案成为GE 的CEO激励方案。只有在5年中,每年的经营性现金流都超过10%的增长率,一半的业绩股才能转为普通股,另一半业绩股只有在GE的总股东回报率(TSR)5年内达到或者超过S&P500的回报率时才能转换。第二种是限售股(RSUs)激励,这种方案对除了CEO以外的公司主管实施。RSUs给了高管获得公司股票的机会,解禁后分别在第3年和第5年末可以把一半的限售股转换成普通股,而在此期间,每季度都可以收到和普通股相等的股息。第三种是期权激励,就是股价在期权到期日时超过行权价才有价值。

其他激励中包括了长期业绩奖励(LTPA),养老金计划和延期激励等等。在LTPA中,高管能否获得这项激励取决于能否在3年内完成4项财务指标,包括平均每股收益增长率、平均收入增长率、累计资本回报率和累计经营活动现金流,如果只完成了一项,只能得到1/4的奖励。

GE的激励方案不光只在高管层实施,非经理层主管也有自己的激励。公司每年按季度给每位非经理层主管25万美元,其中有40%的现金和60%的延期付息股,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现金的比例。

各种股票和期权激励使得高管完成或超额完成预定的目标的积极性更高,与此同时,他们也得到了不菲的回报。据统计,GE高管的年收入中,薪水只占了不到1/5的比例,有的甚至只有1/10,其他都为各种奖金、激励和多项福利(见表2和表3)。

GE激励方案的成功之处和对我国企业的借鉴意义

企业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经营者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动对于企业的快速、长远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因此,如何吸引并稳定经营管理者队伍、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增加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而股票期权制度是有效解决这个问题的手段。综观GE的股权激励方案,以下四点做法非常成功。

首先,激励层面具有广泛性。包括了全部高管层以及大部分非经理层主管,提高了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

其次,考核指标具有多样性。多样性体现在三大类激励指标被细分为收入、营业利润、每股收益、现金流、资金总回报、技术创新和顾客的满意度等,而且经营性指标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司CEO的激励指标中就包括提高公司品牌与声望、与投资者保持交流和保持董事会的活跃性等,这些都关系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战略发展,比局限于单纯的财务指标要科学合理许多。这样,在达成激励目标的同时,既可以提高公司的盈利又可以提升公司的品牌和长期竞争力。

第三,考核指标具有公平性。体现在有50%的业绩股只有在5年后满足总股东回报率每年都不低于S&P500的回报率时,才可以转换为普通股。把这样的指标引入考核体系中,使公司在和自己纵向比较的同时也和市场平均水平作了横向比较,更能全面反应出员工的绩效,体现出激励的公平度。

第四,激励方式具有多样性。包括业绩股、限售股、现金和延期付息股。限售股在持有1年之后才能卖出,业绩股在持有第3年和第5年末时各有50%可以变成普通股,加上现金和延期付息股,这样可以在市场环境多变的情况下实行长期的、稳定的激励。

作为一个成功的股权激励案例,GE至少有三点值得中国企业借鉴:

激励对象应进一步扩大范围。我国企业激励方案大多数只涉及到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少数高管人员,有违公平原则,不利于提高大部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不符合股权激励发展的趋势。

注重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运用多种指标,并适当加入与行业平均的比较,在行业中没有达到平均水平,也不能给予激励。一些公司目前处于高景气度行业,尤其是在市场环境好的年份里,比较容易实现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容易蜕变为“福利”,加入行业平均指标后会更加合理。

第5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在股权激励方式上,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有两种主流选择,一是发行股票期权,二是股东转让股票。

对于发行股票期权的激励方式,新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要予以费用化,这样,对于一些股票期权公允价值巨大的上市公司,会对未来年度利润造成较大程度的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出现无法满足股权激励方案行权条件的情况。对此,一些上市已开始从两方面着手解决因会计准则带来的激励困境,一是修改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二是将股权激励费用视为非经常性损益。

据《证券市场周刊》了解,一些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时,并未考虑到“股份支付”新准则的影响;同时,股权激励方案上报证监会后,也出现证监会提高股权激励行权标准的情况,但同样未考虑到新会计准则费用化的影响。于是,目前一些上市公司激励困境的解决,可能有赖于一些技术性手段;同时,这也涉及到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以及上市公司激励行为取向的引导问题。

对于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方式,目前新会计准则体系相关文件中未予提及,属于灰色地带。不过,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相关内容来理解,也需要同“发行股票期权”方式一样,按公允价值计入到成本费用中,尽管目前相关上市公司在会计处理方面还没有这样做。当然,这涉及到在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角色与地位问题,也涉及一些复杂的技术性细节。

其实,我们探讨与股权激励相关的诸多问题,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会计处理;更有利于投资者梳理对薪酬、费用、利润等方面的理解;从而在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水时间不长的情况下,能够更加清晰、准确地分析相关上市公司的财报及进行价值判断。

两种主流

据统计,股改后已实施股权激励的21家上市公司(表1)中,就激励方式而言,发行股票期权,为14家上市公司所采用;采用股东转让股票方式的有5家;而采用股票增值权、上市公司提取激励基金买入流通A股方式的各一家。

当然,这其中也有重复统计,比如激励数量列众上市公司之首的金发科技(600143),其股权激励方式涵盖发行股票期权与股东转让股票两种方式;前者是2006年9月1日金发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318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金发科技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后者是在2005年金发科技股改方案中,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宋子明承诺,将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中的1690万股,按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价转让给公司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员。

不论是发行股票期权,还是股东转让股票,受益者只能是公司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也就是说,股权激励属于上市公司薪酬的一种形式。就此问题,会计与税收知识足令中国投资人士汗颜的巴菲特曾经发出绕口令式追问:“如果期权不是报酬的一种形式,那它是什么?如果报酬不是一种费用,那它又是什么?还有,如果费用不列入收益的计算中,那它到底应怎么处理?”

其实,巴菲特的这种追问不仅仅是探讨股权激励的薪酬实质,而是着重于其会计处理问题,即这种股权激励应该计入费用,从而列入收益的计算中。

道理很简单,如果有两家公司,一家公司采用某种形式的股权激励,另一家公司未采用。如果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未将这部分激励形式的薪酬计入费用,但其业绩却由于激励效应而增加,这时,其业绩便没有与其费用完全配比,因为缺少了股权激励这一块成本费用。并且,由于股权激励未计入费用,也导致两家公司的不可比性;投资者会误以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的业绩更好,而实质上的情况,却是其未将激励费用列入收益计算所致。

鉴于诸如股票期权等激励形式在许多国家日益盛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填补了会计处理方面的空白,规定股权激励予以费用化。该准则结论基础中,在探讨广义的雇员股份计划时,其中的言辞有利于我们加深对薪酬概念的理解:“理事会指出,这些计划只有雇员才能取得的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提供给雇员的利益代表了雇员薪酬。不仅如此,‘薪酬’这个术语并不只是局限于作为雇员个人合同一部分的薪酬:它包括提供给雇员的全部利益。类似的,服务这个术语包括雇员提供的作为回报的全部利益,包括由于股份计划的激励而增加的生产力和责任感或其他雇员工作业绩的提高。”

而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并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第11号准则“股份支付”,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面的国际趋同。

会计变革

“股份支付”准则的关键点有三:一是相关股权激励费用化;二是首次执行日的处理;三是股权激励费用的计量与确认。

一般而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对实施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主要有两方面影响,一是在首次执行日,即2007年1月1日,需要将属于2006年度的股票期权成本费用调减留存收益,即减少期初(2007年)未分配利润;二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费用,从而减少未来会计期间的净利润。

根据第38号准则“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可行权日在首次执行日或之后的股份支付,应当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的规定,按照权益工具、其他方服务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应计入首次执行日之前等待期的成本费用金额调减留存收益,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或负债。

数据显示,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受股份支付准则影响的上市公司仅七家(表2)。其中,博瑞传播(600880)受影响程度最大,影响率为-8.50%;金发科技次之,影响率为-4.45%;中国人寿(601628)影响额最大,高达-4.31亿元,不过,由于家大业大,影响率仅为-0.44%。

应该说明的是,股份支付准则对年初股东权益的影响,仅是改变了其中的结构,即减少了未分配利润,同时增加了资本公积,所以,并未减少净资产总额。也就是说,在2007年初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在“股份支付”项中是调减,但在“其他”项是增加。

以金发科技为例。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所占比例较大,标的股票总数占激励计划签署时股本总额的10%。据金发科技计算,公司一次授予、分期行权的每份期权在2006年9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7.6893元。属于2006年度的费用为5522万元,按此数额调减2007年初的未分配利润。

股份支付准则的另一方面的影响,是增加2007年及以后年度的成本费用,从而减少未来会计期间的净利润。

同样以金发科技为例。该公司2006年度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属于“股份支付”准则中的“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根据准则要求,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007年一季度,金发科技净利润7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8.26%,稀释每股收益0.1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5.26%;季报中披露,根据股份支付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行权条件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684万元,并调增资本公积684万元。

命悬一线

我们注意到,金发科技季报中披露的公司一季度确认的股份支付相关费用为684万元,与其年报中的相关测算相去甚远。按金发科技2006年报中的计算(表3),其2007年度需负担的股票期权费用高达1.477亿元,如果按季度简均计算,一季度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应该超过3000万元。

就季报中确认金额与年报中的计算情况的差异问题,以及2007年一季度所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不多的情况,金发科技相关人员介绍说,公司计划公募增发,增发后会对净资产收益率产生摊薄,所以股票期权激励能否顺利行权,存在着很大的变数。

然而,我们研究发现,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激励能否顺利行权,与上述新会计准则的费用化规定密切相关;甚至,巨额股权激励费用的确认决定着股票期权的行权问题。

在金发科技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激励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五方面条件方可获授股票期权,其中的前三项,一是根据《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二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达到20%;三是金发科技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金发科技2006年度净利润为3.069亿元,如果2007年度确认股权激励费用1.477亿元,那么,若实现第二条行权标准“上一年度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达到20%”,则实际上需要2007年度净利润比2006年度增长68%,才能消化1.477亿元的股权激励自身的费用。

计算过程:(3.069*120%+1.477)/3.069-1=68%

再考虑到第三项行权条件“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若金发科技顺利实现公募增发,且考虑到股东权益随利润的累积逐渐变大的因素,则达到这项行权条件的难度更大。

目前,针对这一情况,一些上市已开始从两方面着手解决因会计准则所带来的困境。

一是修改与调整股权激励方案。

如伊利股份(600887),其4月30日公告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为公司经审计的当年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与上一年利润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上股票期权会计处理本身对净利润的影响数相比的实际增长率。这种修改实质就是剔除“股权支付”准则的影响。

其实,在一些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中,也留下了类似的伏笔。如宝新能源(000690)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便明确指出:如果由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导致年度利润总额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重大变化,则可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计算上述行权条件指标时,是否剔除有关非正常因素并对上述行权条件进行修正。若进行修正,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金发科技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将股权激励费用视为非经常性损益,从而排除其对股票期权等能否行权的影响。

不过,将薪酬之一的股权激励费用视作非经常性损益,其合理性着实需要探讨。目前,对于股权激励相关费用是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证监会的态度未明。在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修订)》中明确指出:“目前,财政部已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结合新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的变化,我们相应对非经常性损益做出了修订。”该文件中,列举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十五个项目,其中没有股权激励费用,只是在最后一个项目“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留了一个口子。

应该强调的是,对于股权激励相关费用是属于经常性损益还是非经常性损益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人员企图在新会计准则、准则应用指南乃至讲解中寻找答案(这三项中都未述及此问题),我们认为,这其实应属于证监会监管的规定范围。

幸免于难?

这里,我们来看激励数量列第三位的新安股份(600596)的情况。在其股权分置改革同时,为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主要非流通股股东认为有必要共同对新安股份现有管理团队实施激励;其中,传化集团股权激励方案为,传化集团将所持本公司6788.1万股(占总股本29.77%)中的2227万股(占总股本9.77%)转让给新安股份现有管理团队,转让价格为1.595元/股。

我们注意到,就新安股份而言,不论是在2007年初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调节表里,还是在2007年一季报中,都未见由新会计准则所导致的股权激励费用的影响。究其原因,这是因为其激励方式是采用“股东转让股票”,而在这种方式下,激励费用如何处理,“股份支付”准则中未予规定,而在准则应用指南与准则讲解中也未有相应的解释。

那么,包括新安股份在内的采用“股东转让股票”式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是否都能够由于新会计准则的灰色区域而“幸免于难”,便成为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中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指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的“范围”部分指出:“为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目的,主体的股东将主体的权益性工具转让给向主体提供了商品或服务的其他方(包括雇员),属于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除非该转让明确是为了向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支付价款之外的其他目的。”这里提到的情形,便包括了类似新安股份的“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形式。

在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结论基础”中,在“向雇员转让权益性工具”部分中详细介绍说:“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一个主体并不直接向雇员(或其他方)直接发行股份或股份期权。作为替代,一个股东(或股东们)可能会向雇员(或其他方)转让权益性工具。”并进一步指出,“在这种安排下,一个主体接受了由其股东支付的服务(或商品)。这种安排在实质上可以视为两项交易——一项交易是主体在不支付对价的情况下重新获得权益性工具,第二项交易是主体接受服务(或商品)作为向雇员(或其他方)发行权益性工具的对价”、“第二项交易是一个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因此,理事会得出结论,主体对股东向雇员或其他方转让权益性工具的会计处理应采用和其他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同样的方法。”

可见,对于类似“股东转让股票”的激励形式,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精神,也需要同公司发行股票期权一样进行费用化的会计处理;只是,在“两项交易说”的情况下,前面要增加一项上市公司获得股东“捐赠”相应股份的会计处理。

其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这些考虑,有其对财务报告中立性等方面不懈追求。

在上述“结论基础”别谈到:“一些国家的政府采取的鼓励雇员拥有股份的政策并不能作为对这些类型的计划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的正当理由,因为给予特定交易以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来鼓励主体采用这种交易不是财务报告的任务。”并且,其中举了一个类似的例子:“比如,政府可能希望鼓励主体对他们的雇员提供养老金,以减轻国家的未来负担,但这并不意味着养老金成本可以不在财务报表中列示”,来进一步理清与强调财务报表的作用:“这种做法会损害财务报告的质量。财务报告的目的是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信息,帮助他们做出经济决策。省略财务报表中的费用并不会改变这些费用既已发生的事实。费用的省略导致报告利润的虚增,使财务报表不再是中立的,透明度和可比性降低,对使用者具有潜在的误导作用。”

第6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普华永道最新的《2008中国市场股权激励调查报告》指出,金融危机将迫使企业重新审视和评估其现有长期激励方案的有效性,并从工具选择、授予目标范围确定、授予量和分配方法、设置具有风险调整作用的绩效衡量指标等方面精心设计新的长期激励方案。

虽然大部分受访公司对长期激励持有正面的态度,对于他们现有的长期激励计划也表示满意,但是他们中的许多公司也对经济危机影响下市场波动的加剧感到忧虑。

尽管股票期权是目前最常用的长期激励工具,然而,多数受访公司正在质疑其有效性,因为大部分期权目前的市场价低于其行权价。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都应该探索使用其他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激励目标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少的长期激励工具。绩效指标被受访公司广泛应用于设计长期激励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由于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和长期激励受到公众的监督,其绩效指标的应用应当更加透明,并且考虑有风险调整作用的绩效衡量指标。

确保长期激励成功地实现“保留与激励”和“使员工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目标相结合”的目标是一个首要的挑战,尤其是在目前市场环境下。多数长期激励在授予之前都没有经过适当的估值。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务报表,而且也会影响公司核心人才的总体薪酬战略。

公司,特别是那些期权严重潜水的公司,有必要重新审视和评估其现有长期激励方案的有效性,并精心设计新的长期激励方案。

超八成公司长期激励计划不变

在目前经济危机环境下,超过80%的受访公司并不打算对现有的长期激励做出任何改变。约62%的受访公司表示,他们没有就经济危机对长期激励的影响进行任何分析。仅有15%的受访公司表示这是一个进行长期激励的好时机。(见图1、图2)

■视点

在市场低迷时期,长期激励计划可能为公司和员工提供更好的长期价值。股票或股权激励的估值相对较低,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员工可以享受较低的行权价格,在行权时花费较少。在理想情况下,经济形式好转时员工也会享受更多的股价上升收益。

使用长期激励可以将员工和雇主的利益联系起来。授予股权激励可以取代其他中短期的现金奖励。因此,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可以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并且低现金流出的激励方法。

此外,应仔细考虑授予频率以达到既满足激励目标,又提高灵活性的目的。

极少员工有资格获长期激励

与广泛的员工持股计划相比,大部分受访公司向不足10%的员工发放长期激励,而中位值仅有3.6%的员工有资格获得长期激励。典型的授予对象是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岗位员工。(见图7)

■视点

根据IFRS2和中国新会计准则,以股票为基础的薪酬,无论以股票还是现金的形式结算,均应作为费用处理,因此将对公司的损益表产生显著的费用影响。鉴于此,公司应慎重考虑参与人的资格和授予量,特别是在经济低迷的时期。

授予对象应当局限于少数能够对公司长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员工。这会使长期激励更具成本效益,同时对有限的参加者而言更有意义。如果公司没有计划提供新的长期激励方案,同时现有的计划潜水,那么提供短期的激励计划可能会对员工的保留和激励产生效果。

市场波动致股票期权不再受宠

与全球实践类似,股票期权在中国是最常用的长期激励工具,超过75%的受访公司使用股票期权作为主要的长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是使用广泛性仅次于股票期权的长期激励工具,在高科技、信息与娱乐行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使用限制性股票这项长期激励工具的比例较高。

由于金融危机和股市的波动,很多企业考虑减少股票期权的使用;一半的受访公司对于未来的长期激励计划未加考虑;考虑限制性股票的公司比例保持稳定。(见图3、图4)

■视点

根据全球实践,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比例正在上升,因为它能对参加者提供较有保障的奖励,同时减少对费用的影响。然而,可能由于限制性股票没有被广泛地认识与了解,这一趋势尚未在中国显现出来。

由于以前的外汇管制,股票增值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工具被许多在香港、美国或其他海外市场上市的中国公司所采用。由于本次调查的大部分受访公司都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股票增值权的广泛使用并没有显现出来。随着对于中国公民持有境外资产限制的放宽,使用真正的股权作为激励方式的比例会增加,而股票增值权的使用应该会减少。

约1/3公司未对股权激励进行估值

与全球长期激励调查相类似,布莱克・舒尔斯(Black Scholes)模型在中国也是最常用的期权定价模型。约30%的受访公司不对股权激励进行估值,约70%的受访公司根据职位高低或岗位价值系数决定长期激励授予量,仅有13%的受访公司会考虑长期激励与员工薪酬总额的关系。(见图8)

■视点

IFRS2 和中国新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长期激励按照公允价值记入费用。此外,企业需要恰当评估长期激励价值占获授人薪酬总额的百分比。否则,公司的薪酬战略可能被扭曲,从而不能实现理想的薪酬目标。因此,通过恰当估值来决定长期激励的实际价值对公司十分关键。

非上市公司应用长期激励工具更活

超过60%的非上市公司采用股票期权以外的长期激励工具,而在上市公司中,这一比例只有40%。虽然最常使用的长期激励仍然是股票期权,非上市公司也使用其他现金或股权激励工具,如虚拟股票、股票增值权、递延现金等等。(见图5、图6)

■视点

由于较少的法规限制和较少受市场波动影响,非上市公司比上市公司在应用长期激励工具方面更加灵活。

然而,由于缺乏市场价值作为参考,非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进行准确估值比较困难。另一个实际问题是,非上市公司由于受到股东数量的限制,需要慎重考虑授予范围。

上市公司也可以考虑其他长期激励方法,例如:业绩股票计划、虚拟股票,或采用非市场绩效指标来尽量减少市场波动的影响。

绩效指标被广泛采用

超过80%的受访公司在长期激励的授予和行权时采用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公司财务业绩指标和个人业绩指标,也会使用行业标杆,“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是最常用的长期激励行权指标。

少数公司使用基于市场的绩效指标,例如:股票价格。78%的受访公司表示,如果没有达到绩效门槛,获授人将不得行权。(见图9)

■视点

第7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 股权激励; 事件研究法; 短期效应

一、引言

近几年来,股权激励作为薪酬激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引起了国内外学者和企业家的普遍关注,成为理论界和实践界争论的焦点。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2006年9月30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颁布,并于当天起正式施行。随着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建立,我国上市公司也随之根据公司自身的条件公布了各种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股权激励能够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质量。学术界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基本认同这一点。所以研究的重点应该从要不要实行股权激励制度转移到研究股权激励制度在我国的适用性如何,股权激励效果如何等等。对这些问题的探讨有助于加深对股权激励的认识,从而找到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果的方法,更好地指导我们开展的股权激励计划,这样的研究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二、文献回顾

国内外学者在公告和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短期和长期股东财富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除了Brickley(1985)和Defusco(1990)早期研究外,最近几年也有几个学者对股权激励的市场反应做了研究。Ikaheimo等(2004)研究了芬兰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对股票期权计划公告的反映。作者以公开发行的报告和赫尔辛金股票市场网站为基础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发现首次次股权激励公告的样本存在显著的超额收益率。Kato等(2005)对来自344家的日本公司的562起股权激励计划公告进行了研究(作者以通过股权激励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日为事件日)。研究发现,在事件窗口期(-2,+2)内有显著的正的累积超额收益率,约为2%。不管是通过股票回购,还是认股权证来为股权激励计划提供资金,该结果都适用。另外,不管事件窗口期如何变化,研究总能得到正的统计上显著的累积超额收益率。“美国资本战略”(American Capital Strategies)研究跟踪了员工持有股份10%以上的公开交易公司的股价,结果表明这些公司的市场表现要好于大盘指数,但是美国国家员工持股中心(NCEO)的Rosen,Klein和Young(1986)的研究结果表明,员工持有股份的比例与公司绩效的提高无关。我国学者王斌(2000)曾经对员工持股绩效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发现,上市公司中发行内部员工股的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随着持股比例的提高而相应提高,且这种正相关关系具有显著性。然而,我国学者陈征宇等(2000)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的绩效进行研究的结果却表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的相关关系不显著,员工持股是否对企业业绩有正面作用还很难判定。

三、研究样本及描述性统计

(一)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在我国证券市场上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之间公告股权激励预案的91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其中,沪市35个,深市56个(根据数据分析的需要,剔除估计期少于200个交易日的样本8家),最后得到有效样本83家,选取上证指数收益率作为市场参考收益率。公告日的选择条件为:1.以股权激励预案公告日为基准;2.若存在多次公告的情况,选择第一次公告日。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原始数据包括沪深两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告日期、股价、日收益率以及上证指数收益率信息等,这些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及和君咨询。本研究借助了Excel2003和SPSS统计软件。

(二)描述性统计

从行业分布上看,在有效的83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属于工业企业的上市公司46家,占比高达55.42%;综合类的24家,占比28.92%;房地产业8家,占比9.64%;其他占6.02%。工业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最多,这是因为工业企业竞争较为充分,管理层的经营水平与公司业绩联系密切,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利于激发经理人更加努力地为公司创造价值。综合类和房地产业居次,现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态势迅猛,急速的发展要求公司拥有掌舵能力高超的管理层,只有这样才能在众多的公司中脱颖而出,占据未来行业竞争格局的有力位置。

从股权激励计划类别分布上看,现阶段我国股权激励计划类型主要有三种: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其中,激励标的物为股票期权类型的共有65家上市公司,占实施和公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总数的75.58%;直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8家,占比20.93%;股票增值权类型的有3家,占总数的3.49%。其中有3家同时采用两种方式,从上面的比例反映出股票期权是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激励模式。这是由于股票期权的操作简便、激励成本低等优点,受到诸多上市公司的青睐。

从股票来源上看,一般来说,股票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定向发行新股,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三是预留股份。本文样本中的股票来源主要是定向发行股份。有71家由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8家由上市公司回购,5家由大股东直接转让股票。

从股权激励计划占股本数量、有效期限上看,样本公司中股权激励股本数占总股本比例最大值为10%,最小值为0.06%,平均值为4.07%。有效期最大值10年,最小值3年,平均值为5.23年。5年以上(含5年)的股权激励计划占总数的67.47%。

四、股权激励与短期股价的关系研究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对公告股权激励方案的短期股价效应进行分析并运用累计超常收益率CAR(Cumulative Abnormal Return)进行检验。运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股权激励公告的市场反应时,选取最初的200个交易日(-210,-11)为“估计窗口期”,随后的21个交易日(-10,+10)为“事件窗口期”。

正常收益率多用市场模型对事件窗口的前一段时间的股票日收益率和市场收益率进行回归估计,而对于任意一个上市公司,其股票收益市场模型为:

Rit=αi+βiRm t+ξit(1)

其中Rm t为市场在t时期的收益率(本文选取的是上证综合指数t时期的收益率),Rit为上市公司在t时期的收益率,ξit为残差。用α、β最小二乘法和事件估计期的数据来估计。

在计算出正常收益率后即可计算出超额收益率(ARit)和累计超额收益率(CARi)及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AARt)。其中超额收益是证券在事件窗口期间的实际收益率减去该证券在事件窗口期间的正常收益率,即非正常收益率AR。累计超额收益率和平均超额收益率可通过公式来计算:

假设事件对股票的收益率不产生影响,证券在事件窗口期中的标准化超额收益率应服从标准正态分布,即AARt和CAARt均应为零。由于总体均值和总体标准差未知,根据数理统计学的有关定理,AARt和CAARt均适用t检验。

五、实证结果及分析

通过上述实证方法,研究发现样本公司的平均超额收益率(AARt)在(-2,2)大于0,在接近事件日(-2,0)时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在事件日即股权激励计划预案公告日达到最大,约为2%,且显著为正,事件日后(0,2)便逐渐下降并趋于稳定。累积平均超额收益率(CAARt)在事件日前的10个交易日期间(-10,0)逐渐上升,在事件日后的+5天达到一个比较稳定的高峰,约为7.50%。从结果可以看出,市场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总体上反应是积极的,即认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能够有强于市场的表现,公司的股价能够上涨得更快,投资于该类公司可以获得一定的超额收益。但该超额收益率幅度不是特别大,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市场并不是非常追捧股权激励计划,或者说并不认为开展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的资质和投资的潜力会有实质性的变化,股权激励计划的效应还有待进一步的检验和判断。

为了更全面地分析样本公司股权激励的超额收益率的分布情况,笔者以不同的标准把这83家样本公司分别分成不同的组,对各组之间的平均超额收益率及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进行了比较以探求各组间的差异。

将样本按照行业分类,工业企业的有46家,属于综合类的企业有24家,房地产业类的有8家。其他行业由于样本太少,不具有代表性。在事件日,工业企业平均超额收益率为1.68%,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略低于总体的超额收益率;综合类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为2.38%,显著为正,略高于总体的平均超额收益率;房地产业的超额收益率并不显著,导致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房地产业的样本数仅有8家,缺乏统计规律,不具有统计意义。

按照不同股权激励方式的比较,样本中股权激励计划类型主要有三种: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根据以上的分类,笔者选择了最受企业喜欢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进行比较。在事件日,实行股票期权方式能通过显著性检验,显著为正,超额收益率约为2.26%,比全样本公司在事件日的超额收益率略高,实施限制性股票方式在事件日并无显著的正的平均超额收益率。造成以上结果可能是由于除股票期权方式外采取其他激励方式的样本公司数目太少,在统计上缺乏规律,也可能是股票期权作为现阶段最受欢迎的激励方式有关。

按照不同企业性质股权激励的比较,在事件日,国企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为3%,能通过显著性检验,且显著为正,略高于总体样本平均超额收益率。非国企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为1.66%,也显著为正,略低于总体样本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但是在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上,国有企业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却低于非国有企业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且国企和非国企的累计平均超额收益率都显著为正。造成国有控股企业股权激励的股价效应比非国有控股企业低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原因是国有控股企业的委托成本更高。国有控股企业委托成本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企业经营中人采取种种方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人的“职位消费”费用远高于其货币报酬。二是利用委托人与人信息的不对称,向委托人隐瞒事实,包括向委托人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环境等信息谋求委托人对自己经营成果的较低的期望值,以减少经营压力,并为牟取私利创造条件,鼓吹自己的经营能力以骗取委托人的继续任命。

本文对事件日之前(-10,-1)的累计超额收益率进行t检验,检查累计超额收益率是否显著。其目的在于检验预案公告前是否存在信息泄露。对事件窗口期(-10,+10)的累计超额收益率进行t检验,检查累计超额收益率是否显著。其目的在于检验在窗口期是否能获得超额收益率。

由表1可以看到,在预案公告前(-10,-1)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显著为正。均值为3.5%。说明在预案公告前信息就已经走漏,投资者出现超额收益。对事件提前反应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往往在正式公布之前就被一些内部人得知而进行操作,而使股票价格在信息公布之前就开始对此信息进行反应。在整个窗口期(-10,+10)能够获得超额收益且显著为正,均值为8.12%。这说明如果投资者投资于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短期内能获得超额回报。

六、结论及建议

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股权激励预案公告的短期股价效应,发现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告具有显著为正的市场反应。市场预期股权激励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同时发现存在事件提前泄露的情况。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证券市场尚未达到半强式有效,公司的信息披露仍存在问题。本文进一步对引起股价正面效应的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实施股票期权类上市公司在事件日有显著的超额收益;国企的超额收益率要略高于非国有企业的超额收益率。

第一,进一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股权激励作为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离不开一个有效的资本市场,特别是一个完善的股票市场。

第二,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股权激励制度的推行需要《公司法》、《证券法》、《税法》、《会计法》等共同构成一个规范股票期权相关行为的完备法律体系。

第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的微观基础,而我国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最终都指向了公司治理这个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环节。

【参考文献】

[1] 聂志红.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及其性质探析[J].现代管理科学,2008(10):41-44.

[2] 王备.股权分置改革以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几个新特点[J].审计月刊,2008(1):1-5.

[3] 葛文雷,荆虹伟.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企业业绩的关系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08(3):84-88.

第8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摘要】股权激励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对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的研究将有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启用激励方案。本文对近年来国内外股权激励研究的主要观点进行整理,简要综述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动因和效果的相关文献,希望为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提供有效参考。

【关键词】管理层股权激励;公司价值;激励效应

一、背景介绍

股权激励是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方法,让公司人员获得一定股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享受附带的经济效益与权利、承担风险,尽责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我国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在股权激励方面进行了多种模式的实践和探索,比如一些典型企业的股票增值权和业绩股票激励计划等。2005年10月底通过的相关修订案,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可回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职工,为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打开了通道。

股权激励对企业的影响是显著的,其有助于创造企业的利益共同体,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员工与公司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弱化两者之间的矛盾,减少成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长远发展的目标。股权激励也是一种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除了工资和奖金,公司价值增值同样能够回报人才给企业发展带来的贡献,同时,它也有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经营者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创造能力,减少短期行为,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再局限于本年度的财务数据。

股权激励实施的效果呈现又是复杂的,比如激励作用只是一方面,所以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发现和理解不同背景的企业实施机制和效果的具体差异之处,并由此探索不同条件下如何设计和完善股权激励机制才能真正对企业整体发展更有益。

二、股权激励的研究方式

目前国内对股权激励的研究方式以实证类的档案式研究居多,即用已有或已处理的数据库资料分析并检验假设。除此之外,还有案例式研究,如邵帅等人(2014)以经历了产权性质转变的上海家化为案例,分析其国有和民营阶段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动机的差异,研究企业性质对股权激励制度设计动机的影响。

股权激励的变量使用中,国内文献大多分为两类:一类是设置公司是否实行了股权激励计划的虚拟变量,如肖星(2013)等人;另一类则直接使用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的数据或是被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和比例,如周仁俊(2012)选取高级管理层持股比例衡量管理层股权激励强度;或者两者结合,如夏纪军(2008)等人。

三、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动因和效果

公司采取股权激励的动因有激励和非激励因素。前者的阐述为股权激励可以使高管与股东利益一致,在信息不对称时,降低成本,起到激励管理层提升公司价值的作用。同时,股权激励有助于吸引和筛选优秀的管理层为公司服务(Arya and Mittendorf,2005),并且改善R近退休高管视野短期化的问题(Dechow and Sloan,1991;Murphy and Zimmerman,1993)。后者的观点为股权激励有时也是出于非激励目的,如缓解现金流动性约束、减少高管税负、降低财务报告的成本等。

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动因不同。肖星(2013)等人使用公司当年是否推行股权激励计划这一虚拟变量,从激励水平和约束机制研究了上市公司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意愿的影响因素,并最终得出国有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管理层权力论”,是管理层利用自身权利寻租的表现;民营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则符合“最优契约论”,是源于对管理层的有效激励。

吕长江(2009)等人通过研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效应与福利效应同存,福利型股权激励的实施后果则为高管自谋福利,不利于股东的利益。这两种效应的实现区别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安排,上市公司可以通过激励条件和激励有效期的改善来增强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效果。

邵帅(2014)等人认为从产权性质区分,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倾向有所不同,国有企业由于激励比例和激励收益受到过多政策限制,导致激励不足,并且由于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股权激励设计倾向于福利型;相反,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更加合理,倾向于激励型。

国内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原因主要还是为了降低成本,实现激励效果,但往往由于产权性质差异等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动因和倾向会有所不同,国有企业会偏向于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激励不足,更多是福利性质;相比之下,民营企业的激励动因则会更加明显。

对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研究存在多种角度,大多为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通常用企业业绩、托宾Q值、股价来评价,以论证是否真正实现了激励作用,或者只是福利效果。此外,还有文献研究影响管理层股权激励效果实现的因素,如产权性质、大股东控制权等;以及管理层股权激励对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对企业投资效率、对银行信贷决策、对高管更换的影响等。

关于国内外管理层股权激励实施的分析,研究角度在不断提出改进,并且不乏创新性的尝试。从管理层股权激励的实施对公司各方面影响的深入,以及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研究,能够不断充实和发展股权激励理论。

参考文献:

[1]肖星,陈婵.激励水平、约束机制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J].南开管理评论,2013,(1)

[2]陈勇,廖冠民,王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2)

[3]邵帅,周涛,吕长江.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J].会计研究,2014,(10)

[4]周仁俊,高开娟.大股东控制权对股权激励效果的影响[J].会计研究,2012,(5)

第9篇:非股权激励的方案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本;股票期权;高科技企业;虚拟股票

随着信息、知识、创意等人力资本在企业活动中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资产所有者对经理人具有的生产力形态的人力资本也呈现出边际报酬递增特征,同时,资产所有者也要承担财务责任,企业财务损失最终只能由资产所有者承担。因此,为了规避经理人的高风险决策及投机行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创建新的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是当今企业发展的要求。股票期权制度是从产权入手,具体表现为所有者通过将剩余索取权与经营者分享,使经营者在企业兼具有控制权和所有权,使经营者承担一定风险。这样使所有者与经营者紧密地联系一起,实现两者之间的激励相容。

一、股票期权理论的提出

本文的股票期权主要针对高科技公司而言,是指授予经营者或科技人员在未来以一定价格购买股票或股份授让,即在签订合同时向经营者或公司科技人员提供一种在一定期限按照一定的价格购买或授让一定公司股份的权利,是一种激励公司高层领导或重要科技人员的制度安排。因此,受益人一般是公司董事长、总裁以及高层领导人和核心技术人员。

股票期权的实施形式多种多样,下面对几种常见类型加以简单介绍。

1.限制股票期权,是指公司以奖励的形式直接向管理者赠送股份,使其成为股东或继续在公司工作。其限制性条件在于当行权者在奖励规定的时限到期前离开公司时,公司将收回这些奖励股份。

2.激励股票期权,通常授予高级经理。该期权最大特点是不需交纳溢价收入所得税,如果受益人到授予股票期权后两年、施权后一年时仍然持有根据期权计划购入的股票,公司不得将溢价收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3.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面向广大员工的退休福利计划。采用此计划,公司将向员工账户注入资金,此账户资金用于在员工退休或离职时购买公司股票。

4.虚拟股票期权,是对管理层直接赠送“虚拟”股份,作为激励其成为公司的雇员或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手段。持有者无所有权、配股权和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以享受分红权和股票价格上涨的价差收益。

股票期权激励兑现期较长,具有长期合约的效果。所以它的激励逻辑是:提供期权激励―员工努力-企业价值最大化-本企业股价上升-员工行使期权,从市价与行权价的差价中获利,从而使公司员工的报酬与企业业绩联系起来,并通过股价充分反映出来,这样员工工作越努力,公司业绩越好,公司股价越高,员工能从股票期权中获得的报酬越多。

二、股票期权在高科技企业中的适用性分析

一般来说,实行股票期权的企业必须具有以下3个条件:(1)企业处于竞争性行业。经营者面临的市场环境充满竞争,企业只有求新求变方可生存发展。实行期权制有助于激励经营者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使公司处于有利地位。(2)企业的成长性较好,意味着企业发展存在尚未开发或者尚未饱和的市场,企业有足够的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源应对扩大后的业务,因此,只要企业所有者有效地激励经营者不断付出努力,企业才能向上发展。(3)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企业建立起规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董事会和经理层(经营)形成委托―关系是实行股票期权的前提条件。产权不清晰,股权就无法确定。所以股票期权一般更适合于成长性较好,具有发展前景的股份制的现代高新技术企业。

现阶段,我国已出台鼓励科技型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基本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和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调动有创新能力人才的积极性。实践中我国已有不少科技企业都在参照国际经验,正在设计和实施各种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三、高科技企业的特征及其激励选择

1.高科技企业的特点

(1)要素结构:从事技术和产品开发、设计的科技人员、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较高,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较高。(2)创新管理:因为技术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的核心是脑力劳动密集型的研发活动和信息加工业务,其中创新过程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所以,科技型企业的内部管理弹性大,其绩效评价与传统企业的评价不同。﹙3﹚高风险性:技术创新的不确定和市场竞争激烈使科技型企业面临较大风险。﹙4﹚高成长性:产品或服务一旦在市场上获得成功,就可以使技术诀窍、技术领先、知识产权保护、特殊经营等因素取得明显优势,产品或服务的附加值较高,企业能超速成长。

2.高科技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特殊性

高新技术企业重视股权激励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1)任用关键人才的需要。科技型企业经营的成败,项目开发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有无创新的惯例和技术人才,在于能否激励这些人才发挥其作用。这些人才的激励需要实行强度和稳定性相结合的激励方式,股票期权激励机制是比较有效的手段。

(2)初创期降低激励成本的要求。受资金特别是现金流的压力,企业在初创期一般无法给员工,包括高管人员和核心人员以较高的现金工资或奖励,通过股权激励、持股经营、奖励股份等手段,不仅大大降低创业成本,还能将员工的努力与企业价值的成长联系起来。

(3)有利于企业持续成长。企业初创期风险性一般较大,对于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大家更关注企业的增值部分。股权激励使业绩与剩余分配权挂钩,是对企业增值部分进行的有效、公平的分配,有利于企业持续成长。这也是美国硅谷的高科技公司普遍实行股权激励机制的重要原因。

四、高科技企业股权激励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在企业层面上,长期以来传统激励使人在履行契约中的经营行为短期化,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具备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可以实行技术专利和科技成果作价折股,让有贡献的科技人员享有公司的股权,如联想、四通实行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给企业的技术人员配置股权,并且股权设置向技术创新倾斜,对科技人员而言,股票期权通过资本市场反映劳动者对企业的贡献,并通过溢价收入实现合理回报,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防止人才流失起重要作用。

在政府层面上,高科技企业股权激励需要克服以下两类政策问题。一是现行政策对“软科技”类的高科技企业,如以客户开发、产品供应链管理或特许经营管理权为特征的新创公司的发展缺乏支持。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中,股权激励的股份可源于资产增值部分,以有偿购买的方式取得。二是与科技成果相关的产权交易包括股权交易的引导和规范问题。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动技术产权交易,是各级政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深圳每年举办一次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也相继成立了产权交易中心。

我国科技企业的股票期权制度从现实执行情况也存在一些问题:(1)股票期权主要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高级技术人才,对一般员工则没有太明显的激励作用。(2)股票期权本身存在漏洞,因为股票价格上涨有可能是整个行业复苏或发展的结果,而不是公司员工努力的结果,公司股票的价格上涨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时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按照企业知识理论,公司经营业绩应体现公司知识和能力的独特价值和发挥程度。因此,公司股票价格基本上应该反映公司拥有知识和能力的价值和学习能力,股票期权实际上就是把公司股票的价格同公司智力资本的价值和努力联系起来。

五、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

高科技企业大多是非上市公司,下面我们将分拟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不同的情况,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方案的一些特点。

1.拟上市公司。准备上市公司的薪酬方案和实施的股权期权机制只能按照《公司法》和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科学、规范地进行设计和实施,并报管理部门和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2.非上市公司。大多高新技术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不打算上市,这些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策略和长短期经营目标,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有多种方案:

⑴期股激励方案。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有条件地以约定价格出让或奖励给经营者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和相应权利。它的特点是有较大的灵活性,规模可大可小,通过延期兑现实现长期激励。这个方案执行的出发点就是股东让渡收益权和所有权,执行的期限和规模可由企业自己定,由股东大会认可。

⑵持股方案。科技型企业强调团队认同,在创业时可以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当员工离开公司时,要以适当的价格买回公司的股份,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成长性,资产和收益结构时常在变动之中,公司要根据收益变动、股份额度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企业将个人业绩同股权激励结合起来,实现股权激励股份非线性同比例的再分配,起到有效激励作用。

(3)股份期权或虚拟股票方案。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在股票期权上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虚拟股票期权只能采用内部结算的方法进行操作,由于虚拟股票的发放会导致公司现金的支出,如果股价升幅过大,公司可能面临现金支付风险,应计划设立专门的基金,虚拟股票在高科技企业中的优势就体现得更加明显。20世纪90年代后期“上海贝岭”面临人才处于稀缺状态,公司原来的“基本工资+资金”的激励机制已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1999年7月“上海贝岭”开始在企业内部试行“虚拟股票赠予与持有激励计划”,这套方案的总体构思是将每年员工奖励基金转换为公司的虚拟股票,并由被激励对象(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后按照公司的市场价格以现金分期兑现,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换取一定数额的奖励基金,拿出一部分来实施这一计划,最后留住了公司的优秀人才,提升了公司的业绩。

主要参考文献

[1]蔡启明.股期票权理论与实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

[2]李心合.企业财务控制事务前沿[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3]林钟高.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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