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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投标书精选(九篇)

污水处理投标书

第1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一、进一步明确整治原则、目标任务

(一)工作原则。按照信办发〔2012〕168号文件精神,落实属地管理、产权归属、分工合作、维护稳定四项总体原则,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方案中的责任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

(二)目标任务。今年8月底,全镇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全部退出承包经营,实行人放天养;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全面退出养殖,限养区、可养区内的养殖企业无害化处理设施全面建设到位,做到无害化排放,从而有效遏制全县养殖污染。

二、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时间节点细化各村(居)的工作任务、具体责任。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

1.建立工作台账(3月20日前)。一是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摸底。各村(居)对照下发的《畜禽养殖场基本情况汇总表》中内容,全面掌握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并由镇水利站汇总。三是对公职人员参与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各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水库、养殖场中涉及干部职工或其家属参与的,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账,并由镇水利站核实汇总。

2.落实工作责任(3月底前)。镇党委书记及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本单位水污染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负责本辖区的水库和养殖场的整治工作,每个水库、养殖场都要落实一名责任镇领导、一名责任镇干部和一名责任村干部。

3.深入宣传发动(3月底前)。一是加大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面的宣传,使水污染治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全社会参与水污染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致全县水库承包户、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要发给每一个水库承包户、每一个养殖户,宣传整治意义,告知其整治的目标要求、时间要求。同时,建立走访宣传登记表,包括走访干部姓名、走访时间,农户签名等。二是镇里设立举报电话,常态化监督水污染整治工作。举报电话要张榜公示至每个村小组,举报一经查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4.制定村规民约(3月底前)。各村(居)要制定村规民约,对水库退包、养殖场整治,对向水库投肥养殖、排放倾倒粪污及养殖场不达标排放等行为如何处罚进行规定。村规民约制定后,对发现有投肥养殖、排放倾倒粪污及养殖场不达标排放行为的承包户或养殖户,镇村对其从重从快予以经济处罚。

5.成立整治工作组(3月底前)。镇成立专门的水污染整治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陈良龙同志任组长,镇长康平同志任副组长,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要求及村规民约开展整治工作。

(二)全力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

1.加大水库退包力度。查处投肥养殖及排放倾倒粪污行为(整治全过程)。严禁向水库投肥养殖和倾倒猪粪,村(居)要负责对在水库内进行投肥养殖或倾倒猪粪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日常巡查,发现一起,立即进行处罚,并采取强力措施进行制止。

2.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居)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一是严禁新建养殖场。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全镇范围内禁止新建养殖场。各村(居)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新建养殖场的,要立即制止,有关单位、部门一同参与查处。二是严控补栏。涉及自繁自养养殖场的,属禁养区内的,由村(居)要报告给镇水利站,镇水利站负责限期关停或搬迁。三是严禁不达标排放。对限养区、可养区内养殖场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达标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在7月底前要全部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从严处罚,予以强制关停。加大养殖业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力度,增强养殖户环保意识。四是严禁在禁养区内养殖。对不配合关停或搬迁的,采取断电、断水、断路等强硬措施进行整治。供电、供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村(居)申请断电、断水的养殖企业,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断电、断水。5月底前,各村(居)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需全部关停或搬迁。

3.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所有畜禽养殖场必须在7月底前建设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一是对属限养区、可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逐步实现粪污排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猪养殖场要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焚烧炉、粪便堆沤发酵池、生化处理池、厌氧发酵池及沉淀池,所有生猪养殖场必须实行干清粪工艺。生猪无害化处理建设标准和工艺流程对照关于印发《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办发〔2012〕171号)中要求执行。生猪养殖场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若废水排入河流的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进行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二是对符合标准的养殖场加强支持力度,在项目上给予支持,或给予奖补。

4.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由水利站负责开展本地区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5月底前,需完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的前期准备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镇的饮用水源区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5.加强水质水环境的监测力度。镇水利站要定期不定期对水库水质进行取标本送环保局进行检测,要组织对小(二)型及以上水库逐座进行水质取样、检测、确认水库水质等级;4月底前至少检测一次,7月底前至少检测2次,对水质检测达到规定标准的水库,要将检测结果定期在当地媒体及水库现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造成水源污染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6.加大执法力度。各村(居)、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对水库投肥养殖或倾倒猪粪,养殖户粪污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案件的查处力度。水利、农粮、环保要分别对水库承包和畜禽养殖水污染行为加强执法查处工作。

7.实行干部带头。4月底前,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参与水库承包、畜禽养殖场的,要带头做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带头退包退养,建好无害化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对不配合、不支持水污染治理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部门加大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县电视台、手机报要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8.建立销号制。对水库退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行销号制。对已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由镇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

9.攻坚克难,整治到位。水库退包方面,所有小(二)型以上水库承包户及其机械设备等必须全部撤离。畜禽养殖方面,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必须全部关停。对未达到要求的水库、养殖场,相关村(居)要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攻坚,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由水污染整治工作组,负责协调、调度、督查、宣传水污染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通报

按工作任务时间要求,对水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同步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通报进展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村(居)和相关责任干部下发督办通知,促进水污染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第2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工程项目立项应在城市排水规划的基础上,按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程序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在此基础上再上报开工报告并进行施工图设计,经开工建设最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项目立项阶段需要根据城市市政规划或环保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的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评价,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1.1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指项目建设单位针对某一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问题提交的建议文件。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立项阶段的开始,是建设单位对需要建设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整体构想和设计。项目建议书应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具体实测资料进行设计和估算。项目建议书通常包括对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总体设想,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必要性和依据,所计划选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污水处理工程地址的选择,污水处理工程拟处理水规模,建设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资金利用设想和估算,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效益测算等方面内容。项目建议书是报批文件,应注意建议书要尊重事实,真实可靠。全面反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思想、投资测算和效益分析结果。

1.2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认证和分析,并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进行说明和评价,如污水处理工程的规模、选址、运行管理情况、投资和效益、技术问题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阶段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项目立项是否可行,项目立项后具体运作时选择的技术、设备等是否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注意力求客观、真实,认证科学、可靠,尽是避免出现重大决策上的失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立足于项目开展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准备工作是开展项目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分析,总结以往工程经验,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合理,社会效益是否明显等进行充分认证,必要时需比较不同技术经济方案,从而选取其中最适合实际情况的方案。在收集到所需的准备资料后,开始针对项目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还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情况变化,修改或补充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的立项阶段还要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是:遵守国家相关方针、政策;遵守项目建议书及有关协议合同等的要求;尊重事实,基础资料真实可靠;充分进行技术比较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针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详细认证,尽是使确定的技术、经济方案切实合理,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和要求;对确定的技术、经济方案认真进行项目概算工作。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运行管理等所需费用以及项目收益等进行核算,做到全面、准确、可行;对项目实施预想、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承办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原则及编制范围,项目总体规划,城市排水规划;项目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及意义;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选址,用地规划情况,地址条件,污水处理工程水、电、交通等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工程处理水质、水量及出水标准,污水排放情况,污水回用规划;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工艺比较分析,方案选择和评价;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方案设计,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土建、电气、仪表及自控部分的设计,消防、采暖通风设计,道路、绿化设计,污水处理工程总平面布置;污水处理工程经排水管网的设计、施工计划,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机构组织及定员;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估算,资金来源,项目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分析;结论及建议;有关文件、协议等。

2、污水处理工程设计阶段管理

某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为一个大规模综合性建筑,包括地下3层,占地面积为41520m2,总投资为6547万元。主要对来自各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进行处理。

设计依据为:GB897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1)主要构筑物设计。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除二沉池采用预制壁板,装配式结构和污泥消化池采用无黏结预应力工艺外,均为现浇钢筋混凝土。

(2)建筑物主面和外装修釉面砖,结构形式采用架式或砖结构。

(3)采暖。采暖热煤为70~90℃热水,由锅炉层供给。全厂总热负荷量为1.67MJ(40万大卡)。采暖系统为上行下给式或下行下给式。

(4)空调。控制室采用分体柜式空调机,温度控制在24~28℃。

(5)通风。变压器室、高低压变配电室采用轴流通风机,通风量按6次/h计算。砂水分离间、鼓风机房、管廊、脱水机房、沼气收电机房,采用屋项风机。

3、污水处理工程工艺流程控制

生活污水因其可生化性较好,BOD5/COD=0.45左右,通常均采用生化法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的COD约在400~600mg/L之间,经过一级生化处理即可达到排放要求,因此,一般均采用好氧生化法进行处理。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完全混合曝气法)已使用多年,应用面较广,具有较成熟的设计参数和运行管理经验,但完全混合曝气法生物负荷率较低,曝气时间长,污泥量高,易产生污泥膨胀,占地面积较大。延时曝气法、深井曝气法和纯氧曝气法都是传统活性污泥法的改进,通过改变曝气方式提高生物负荷率,减少剩余污泥产量。但延时曝气法曝气时间长,占地面积大;深井曝气法施工困难,动力消耗较大;纯氧曝气法以纯氧作为气源,运行费用高,一般很难被用户接受。

近年来新研制开发的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法)和ICEAS工艺从一个新的角度去考察污水处理工艺,它提供了时间程序的污水处理,而不是连续流提供的空间程序的污水处理,具有运行管理简单,占地面积小,耐冲击负荷,可脱氮除磷等特点,适用于工业废水的处理。由于SBR和ICEAS工艺自动化程度高,对电磁阀、气动阀、液位传感器、定时钟等的精密度和灵敏度要求较高,其应用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对于生活污水,由于脱氮除磷的要求不高,基本没有除磷的要求,一般生化法已能满足脱氮的要求,因此,用SBR或ICEAS似有“大材小用”之嫌。

当前我国生活污水多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法进行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法在反应器内装有填料,使反应器内污泥浓度大大高于传统的活性污泥法。MLSS=10g/L左右(而普通活性污泥法MLSS=2~3g/L),因而,污泥负荷大大提高,可达0.5kgBOD5/(m3.d),具有承受较高有机负荷和冲击负荷的能力,曝气时间的缩短使占地面积大大降低。由于生物膜法不存在污泥膨胀之忧,操作管理方便,因而在国外得到广泛应用和开发研究。填料的发展推陈出新,使生物接触氧化法得到完善,使其应用更加简单、方便、可靠和高效。

上述各种生化处理方法各有优缺点,但对于小水量的生活污水处理,生物接触氧化法有其独特的优势。为节约土地资源,处理工艺以生物接触氧化法为主工艺,并将处理装置埋于地下,以节省占地和建筑面积。

4、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阶段组织与管理

为有力有序地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任务,该工程设置项目工程经理部,并由该项经理全面负责指挥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施工前将所有的设计详细计算、设计图、施工图、工程所有选用的喉管、潜水泵、鼓风机、控制屏等所有材料及设备送给施工单位及当地所有有关部门审批后再动工。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工艺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提前做好图纸会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现场平面布置,落实好三通一平工作。组织落实好相关机械、设备、材料、工具及相关人员的进场及安置工作。

材料人员要根据设计要求落实好货源,联系取样、检验等程序工作,避免出现停工待料、待验等误工现象,做到有备无患。验收有关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制造、购置设备后,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入厂验收,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产品达到使用地点后,负责派技术人员与使用单位共同进行质量、的落地验收。

安装调试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目标。每道工序、每个分项设备安装前应由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明确工艺要求、施工工序、具体步骤、关键及重要部位的施工要点、操作要领和技术措施,做到交清、交全。在主要工序和关键环节上实施重点预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按照安装手册安装,推行三检制度,依据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制造规范、操作规程做好各分项工程的评定、验收、交接,对不合格的处、点及工序坚决返工,杜绝质弱隐患,确保工程的优良品。

第3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关键词: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

中图分类号:K91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是GB50318-2000《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规划规范》,在该依据中,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城市排水的工作范围进行界定,并且就相关的排水位置、排水量进行预测,做好城市排水的引导工作,进行城市水系统布局;(2)对于城市的污水进行处理,并且根据原则确定污水的处理方式以及处理出路;(3)进行排水枢纽的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工程中,主要分为总体规划以及专项污水处理工程,对于排水规划的范围以及程度并不相同。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除了需要满足排水设计的需求,还需要对于其他方面的进行规划,包括排水的输送、净化以及利用等多个环节的相互协调。

1、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报批手续。工程项目立项应在城市排水规划的基础上,按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程序进行建设前期工作。(l)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指项目建设单位针对某一地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问题提交的建议文件。它是项目立项阶段的开始,是建设单位对需要建设的污水处理工程的整体构想和设计,应由建设单位完成,根据具体实测资料进行设计和估算。项目建议书通常包括对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总体设想,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的必要性和依据,所计划选用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污水处理工程地址的选择,污水处理工程拟处理水规模,建设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资金利用设想和估算,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完成时间,项目效益测算等方面内容。(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城市规划发展、经济和社会效益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认证和分析,并对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进行说明和评价,如污水处理工程的规模、选址、运行管理情况、投资和效益、技术问题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阶段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中起到核心的作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项目立项是否可行,项目立项后具体运作时选择的技术、设备等是否能取得预期的效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应立足于项目开展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在获得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准备工作是开展项目调查研究,进行必要的试验和分析,总结以往工程经验,对建设项目的技术是否可行,经济是否合理,社会效益是否明显等进行充分认证,必要时需比较不同技术经济方案,从而选取其中最适合实际情况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还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情况变化,修改或补充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质量管理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城市排水具有重要的影响,结合城市排水的规划设计,需要采用合理的质量控制方式,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工程建设与控制,保证排水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2.1、设计阶段的质量的控制

在进行排水管道的设计中,需要科学合理的设计,从而实现科化学设计,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管理。在设计的过程中,应该遵守相关的规范,从而进行专项规划设计,在进行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中,需要遵循以下规范:在设计中应该科学化布置排水系统,对于排水的方向以及处理进行合理设计;对于城市的污水排放等进行科学化采集与设计,对于排水管道的埋深、坡度进行规范设计,采用规范合理的设计,进行排水系统的改造与设计。

2.1.1、扩大初步设计

扩大初步设计(简称“扩初设计”)是界于方案和施工图之间的过程,指在方案设计基础上的进一步设计,其设计深度尚未达到施工图的要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的“扩初设计”是在“工可”获批后,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设计资质单位,以“工可”中规划设计方案为依据而进行的。“扩初设计”的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工程概算书和设计图册等三部分材料。该阶段管理工作要点主要集中在对“扩初设计”所确定技术参数的研究、选择上,准确的参数选取决定着该项目的质量与投资,因此具体管理是通过跟踪设计,对设计图纸审查来实现,其管控要点主要有以下六方面:(1)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和批准方案所确定的性质、规模、原则和审批意见;(2)有无违反人防、消防、节能、抗震及其他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3)总体设计中所列项目有无漏项;(4)建(构)筑物单体设计中各部分功能分配是否合理;(5)结构选型、布置是否合理;(6)投资概算是否合理,有无超出计划投资,原因何在。

2.2、污水处理工程施工阶段组织与管理

为有力有序地完成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任务,该工程设置项目工程经理部,并由该项经理全面负责指挥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施工前将所有的设计详细计算并把所有材料及设备送给施工单位及当地所有有关部门审批后再动工。组织各有关专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工艺标准、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提前做好图纸会审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备现场平面布置,落实好“三通一平”工作。材料人员要根据设计要求落实好货源,避免出现停工待料、待验等误工现象,做到有备无患。验收有关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制造、购置设备后,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人厂验收,对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安装调试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好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目标。每道工序、每个分项设备安装前应由各相关专业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明确工艺要求、施工工序、具体步骤、关键及重要部位的施工要点、操作要领和技术措施,做到交清、交全。在主要工序和关键环节上实施重点预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3、加大工程咨询服务力度

国际惯例业主制旨在实现世界银行《采购准则》中的经济与效率这两大基本原则。这两大基本原则必须首先体现在项目招标文件的设计之中,其次是以招标投标选择承包商并对其施工过程进行微观监理。从项目发展周期看,它有开发决策期、实施期与运营期三个阶段。其中,实施期包括招标、施工与监理,承包商只涉及投标与施工阶段,而咨询服务贯穿全过程。因此,业主制控制源头是工程咨询业而不是施工企业。国际贯例业主制全程运作的重心是选择一个充分理解业主需要、反映与保障实现这种需要的咨询顾问。

3、结语

城市建设离不开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城市的环保、排涝以及交通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在进行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中,需要对于城市交通以及所中因素进行考虑,设计出既能够慢去城市排水需求,又能够对城市影响较小的施工设计方案。

参考文献

[1]雷洁琼,黄漠.浅谈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的思考[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4,03:130.

[2]董玉珍.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管理的思考[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01:66-68.

[3]曹冰.污水处理工程能耗成本与环境效益生命周期评价[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第4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一、明确总量减排目标

到201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二氧化硫(SO2)为42.4万吨,比2005年削减8%,其中电力行业排放总量不超过17.3万吨。化学需氧量(COD)为37.50万吨,比2005年削减4.8%,其中2008年排放总量不超过38.45万吨。各设区市减排目标分别为:

(一)福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8.2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4.85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5.05万吨,比2005年减排5.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18万吨。

(二)厦门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93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17万吨),比2005年减排27%;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94万吨,比2005年减排11.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5.25万吨。

(三)漳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5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3.39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69万吨,比2005年减排2%,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72万吨。

(四)泉州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4.6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50万吨),比2005年减排20%;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7.96万吨,比2005年减排5.4%,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8.18万吨。

(五)三明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6.91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40万吨),比2005年减排16%;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62万吨,比2005年减排1.7%,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66万吨。

(六)莆田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27万吨(其中电力行业1.79万吨),与2005年持平;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1.8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1.90万吨。

(七)南平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3.18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80万吨),比2005年减排11.2%;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4.37万吨,比2005年减排3.8%,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4.46万吨。

(八)龙岩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5.39万吨(其中电力行业2.20万吨),比2005年减排12.5%;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2.77万吨,比2005年减排2.3%,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2.80万吨。

(九)宁德市。2010年二氧化硫控制指标为1.16万吨(其中电力行业0.20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指标为3.23万吨,比2005年减排4.1%,其中2008年总量不超过3.30万吨。

二、落实总量减排主要任务

(一)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

1.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府签订的“十一五”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的福州市榕昌柴油发电有限公司、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厦门电厂、龙岩电厂、华电漳平电厂、华电漳平发电有限公司、漳平余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永安余热发电有限公司、永安火电厂等11个小火电厂,要责令其按期关停。

2.对国家明令取缔淘汰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要组织拉网式检查,全面取缔关闭并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小冶炼、小造纸、小化工等废气、废水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防止死灰复燃。

3.认真落实省政府批转的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龙岩、三明、南平、泉州、莆田、漳州市要分别按计划淘汰和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856万吨、450万吨、70万吨、274万吨、6万吨、12万吨。

(二)通过优化发展降低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依靠优化增长和集中防治降低排放总量。

1.促进产业集聚,尤其是在石化、临港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

2.加快推进LNG燃气电厂及沿海城市LNG燃气管道项目建设,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

3.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经验,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综合回用处理后的尾水,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4.积极倡导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行工业企业节水减污,建设节水型企业。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污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建设节水型社会。

5.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在冶金、建材、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以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6.继续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石化、电力、造纸、啤酒、钢铁、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通过区域整治工程减少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

1.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到“十一五”末,全省要新扩建67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176万吨;新扩建59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新增日处理能力1.44万吨。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收集管网滞后和污水垃圾收集量少、处理设计规模过大和运营成本太高、处理费收缴率低和运行费用不保障、建设质量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在线监控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的处理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2.全面推进区域污染整治。三明市要组织实施三钢集团转炉烟气治理和三化集团电石炉除尘系统改造及其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等项目。龙岩市要加快城区周边水泥企业搬迁工作。福州市要加快闽清建陶业废气污染治理,2007年底前高速公路两侧一重山和闽清县城关周边的建陶业必须治理达标。泉州市也要加强建陶业整治和监管。其他地方也要针对本地突出污染问题,制定实施治理计划,切实削减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3.加强工业开发区污染整治。全省各类工业开发区都要根据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按计划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未建成集中治理设施的,区内所有排污单位都必须自行治理、达标排放。泉州市还要加强电镀、漂染、制革等工业集控区的监管,进一步提升集中治理和集中控制水平。

4.大力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继续抓好闽江、九龙江、汀江、敖江流域整治,推进晋江、木兰溪、交溪、龙江、漳江、东溪、艹秋芦溪、霍童溪等流域治理,每年实施一批治理项目,削减污染负荷。

5.继续推进全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特别是龙岩、南平、三明市要进一步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该搬迁的要搬迁,该关闭的要关闭,该整治的要限期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四)通过重点治理项目削减排放总量。要把总量指标落实到企业的发展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明确减排项目和完成时限,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治理不达标的排污单位,要依法责令关停。

1.火电行业治理项目。对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要督促其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其中嵩屿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07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湄洲湾电厂1#、2#机组脱硫设施要于2010年1月前建成投入运行,华能福州电厂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3#、4#机组、2009年底前完成1#、2#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华电邵武电厂脱硫设施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已建脱硫设施的漳州后石电厂、龙岩坑口一期1#-4#机组,南埔电厂1#、2#机组,厦门嵩屿电厂3#、4#机组,可门电厂一期,宁德电厂一期,晋江热电厂及安溪煤矸石发电厂等,要加强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加强在线监测,确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非电行业治理项目。加强对钢铁、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污染治理,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其中,三化热电厂要于2007年底前、南平纸业、福耀集团(福建)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要于2008年底前、青山纸业公司要于2009年底前建成锅炉烟气脱硫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三钢集团要于2007年底前完成1#、2008年底前完成2#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并投入运行。厦门明达玻璃公司炉窑烟气脱硫项目要于2007年6月前建成投入运行。三钢、南纸、东南电化、耀隆化工、福建水泥炼石水泥厂、雪津啤酒(三明)公司、龙岩喜鹊纺织等企业要于2008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废气排放量。

3.排放废水企业整治项目。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其停产整治。

(五)通过“以新带老”消化排放总量。要把治污防污的关口前移,严格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得办理环保手续,建立起有力的源头防控体系,依靠“以新带老”消化总量。

1.对新建项目,要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具体来源,落实到具体项目,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三级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防止“一量多用、重复安排”的现象。

2.对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在新上污染防治设施时一并对老污染进行治理或者关停现有规模小、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生产设施,做到“增产减污”或“增产不增污”。

3.对无法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未按期分解总量指标、签订总量削减责任书、削减任务不明确和不能按期完成的地方,省里原则上将暂停审批当地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暂停安排省级对当地的环保资金补助。

三、完善总量减排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减排监管体系

1.建立健全科学的减排指标体系。要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工作办法》,形成科学的环境统计体系,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台账,实施联合会审、统一核定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老污染削减和新污染增加动态变化情况,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增强时效性,为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奠定基础。

2.建立健全管用的减排监督体系。要把火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占全省工业污染负荷65%的工业污染源列为省控重点污染源,向社会公布,并在2008年底前安装自动监测装置。现有火电厂(包括热电联厂企业和部分企业自备电站)要按计划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的同时必须同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境自动监测监控中心联网。对尚未安装的,要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提高数据质量;对不按期安装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3.建立健全严格的减排考核体系。要按照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我省考核办法,实行目标考核,完善环保问责制,强化政府和排污单位责任,定期公布各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要建立减排工作进展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减排情况分析会,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推进措施。

4.建立健全有力的减排项目推进体系。要深入排查污染源,下力气全面掌握各地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污染物种类、总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不断充实完善全省主要污染物削减重点项目库,加强督促检查,狠抓项目推进。确定的减排项目必须按期开工、保证质量、正常运行。

(二)严格排污许可监督管理

1.加大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核发后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作用,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排污许可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排污情况。

2.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和排污监管。

3.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督促每个排污单位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查处无证或不按证排污。

(三)加大减排工作资金投入

1.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国家将设立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减排工作的指标、监测、考核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各地要抓紧筛选确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认真论证,做好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的资金补助。

2.省和各市、县(区)都要加大对减排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省级污染防治资金补助要向重点减排项目倾斜,鼓励排污单位加快减排项目的实施,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资金也要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扶持。特别是电力企业要抓紧建成脱硫设施并通过验收,确保脱硫机组尽快享受国家优惠价格政策。

3.所有排污单位要落实污染防治资金,依法治理或者委托治理产生的污染物,加快实施减排项目。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抓紧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入环保治理工程,拓宽总量减排工作的投融资渠道。

4.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收费制度,各地要依法、全面、足额、及时征收排污费,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改善环境。

(四)加强减排工作监督管理

1.环保部门负责对减排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每年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减排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减排监督检查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减排任务,并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

2.发展改革部门将减排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经贸等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规划指导,推进对减排项目的实施。

3.经贸部门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取缔“五小”企业,关停小火电,淘汰或改造(转型)落后水泥产能,每年下达并组织实施关停、淘汰计划,同时加强对工业企业减排工作的指导监督。

4.建设部门负责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厂及收集管网建设、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5.农业部门负责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6.财政部门安排减排工作专项经费,加强对减排监督管理体系的投入和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

7.监察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完善环保问责制,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行政监察,对减排工作不落实的地方和部门追究责任。

第5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一、2006年环境监察工作的回顾

 2006年的环境监察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支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为重点,环境执法取得重要进展;以完成“二00五年度省环境监察工作责任状”为突破口,队伍建设又有新的提高,排污收费、环保设施运行监管、重点污染源的监管、“12369”环保热线的日常管理等稳步推进,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完成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1、“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行动取得实效

 支队室主任以上干部参加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并及时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部署,支队成立了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统一安排支队专项整治行动,并就《XX市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安排的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具体措施进行了落实。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支队突出了三大特点:一是抓住重点,支队就“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环保调查”、“严查非法加工废矿物油企业”、“中高考期间噪声严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调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环境调查”、“铁金港、青山湖周边工业污染源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污企业调查”、“电力企业排污申报”等多个主题,对辖区内企业展开普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据统计,支队共出动476人次,对124家单位进行了检查。二是发扬了不畏艰难、勇于战斗的精神,如许多同志冒着恶臭气味,进入到垃圾场内,并亲手采取垃圾场渗滤液的水样。在8月12日夜间六部门联合整治中心城区的XX路、XX路一带的烧烤摊点行动中,支队的监察人员冲在了最前面,关键时刻体现了“拉得出,打得响”的队伍风貌。三是结合支队职责范围,严厉打击了开发区境内的小选金、小洗矿等环境违法行为。2006年下半年,受利益驱使,开发区境内重新出现部分村民非法从事土法选金和小洗矿活动的情况。十月份以来,支队监察人员多次在境内进行摸底、调查,发现选金池有十余处,并有一非法洗矿点。支队将情况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取得了大力支持,并于十月二十九日以管委会名义下发了“关于取缔境内土法选金等违法活动维护公共安全的通告”,责令自行拆除选金、洗矿设施。并于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支队和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会同公安分局、城管大队、矿管所、街办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进行联合执法,并调动一台挖掘机对未按期拆除的土法选金、洗矿点进行了强制取缔,共捣毁选金池九个,洗矿点一个,选矿机一台,拆除选金房屋五间。

 2、重点污染源监管有创新

 支队对39家单位的111台(套)重点污染防治设施实行月报制度,并每月现场监察至少两次,考核其运行状况,重点环保设施运行率达到98.6%以上,达标率达到94.5%。另对影响XX市城区环境质量的10家企业25台(套)污染防治设施实行严管,现场监察频次增加到每周至少一次,并于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实行每日巡查。2006年全年严管设施的运行率和达标率都达到100%。为强化检查的力度,2006年先后对34家企业安排了71次监督性监测,对一些群众经常投诉和需要重点关注的单位甚至是全年多次监测,如XX化工有限公司的监测达到12次,XX污水厂和XX污水厂的监督性监测分别有7次和9次。充足的监测数据不仅为我们的执法提供了充分的根据,而且使我们的执法更加目的明确,针对性更强。

 对主要排污大户、市民反映的热点实行了日查夜检、交叉互检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今年先后安排21次由局领导带队的夏季夜间检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的抽查污染源,极大地推动环境监察工作的开展。

 3、排污收费创新高

 支队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对189家企事业的排污量进行了核定,所有排污单位的缴费额有较大提高。支队加大相应宣传,通过组织座谈、上门释法、发放资料、计算演示等方式,使广大排污单位了解《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遵守法定义务,自觉缴纳排污费。同时,对一些长期欠费户和恶意欠费的“钉子户”,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内共对11家单位实行了排污费征收的强制执行,打击了欠费户的嚣张气焰,

共5页,当前第1页1取得良好效果。

 支队坚持实行了收费与核实分开的制度,即由现场监察室负责提供现场情况,办公室负责排鄯训暮耸担?闯绦蚺?己螅?上殖〖嗖焓抑葱校?啪?耸辗延筛鋈怂盗怂愕那榭龇⑸??黾恿耸辗压ぷ鞯耐该鞫龋?龅搅斯??⒐?健⒐??辗选?/P>

 支队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征收的排污费和罚没收入均直接解缴到财政专户。今年支队共征收排污费1050万元,历史上收次突破千万大关,不仅实现了超额完成任务,而且排污费征缴工作无失误,通过了审计、财政等多部门的专项检查,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4、完善了“12369”日常管理,提高投诉处理的工作力度

 支队从2002年起坚持投诉受理24小时值班,从2006年10月起,支队全面承担起“12369”环保热线的值班任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局领导十分重视“12369”环保热线的建设个管理工作,不仅拨款一万余元,用于12369环保热线值班室的建设,而且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亲自提出了“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要求,并要求每月将投诉处理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全市环境污染投诉的处理工作开展。市环保局制订了《XX市环境保护局12369环保热线管理办法》,建立了所有投诉由支队、县(市)、区环保部门受理、处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了日常考核。2006年共受理“12369”环保热线电话1834起,涉及噪声投诉1403起,废气投诉443起,污水投诉51起,固废投诉3起,其它方面投诉109起和骚扰电话224起。通过“12369”热线平台,查处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肯定,支队也正在努力将“12369”建成我市叫得响的环保品牌。

 支队制订了《12369投诉受理值班制度》,对工作程序、行为规范、处置措施、处理要求分别作了规定,同时对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下大力气重点解决。位于XX区老市委江堤处的文昌阁码头是暑期群众投诉的热点。虽经我支队多次现场查处,但码头作业人员为满足货主要求,经常不按规定和要求作业,其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使码头的环境管理工作一时陷入困境。为此,支队一方面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分别承租业主下达了《环境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另一方面,采取约见法人召开协调会方式,宣传政策,统一要求,和业主一起讨论如何实现生产经营和环境保护“双赢”的办法。最终,码头法人及三位业主承诺:将克服各种困难,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整改到位。支队还多次夜间检查,发现码头业主确实履行了承诺,码头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XXX副市长对此投诉处理工作给予了“整治抓得好,希从紧从严,常抓不懈,抓有成效”的亲笔批示。

 上窑天桥附近码头也有类似情况,并引发人大提案和政协议案,支队借鉴以往作法使该地区环境问题的解决取得阶段性成果,还特地前往社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并介绍了整改情况和环保部门职责,加深了群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消除了对环保部门的误会和偏见。

 5、制订支队的应急预案,快速反应能力有提高

 2006年,支队制订了《XX市环境监察支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并相应成立了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分队,还制订了制度,要求所有职工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一有任务,所有职工都能做到随叫随到,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11月1日上午10时许,支队值班人员从12369环保热线接到市磁湖风景管理局电话,反映磁湖南岸湖面出现大面积油污染。接到投诉后15分钟内监察人员就赶到现常关键时刻,支队职工发扬了连续奋战精神,沿着排水港逆流而上,逐个检查排污口,到下午1:30初步锁定污染源,发现XXX公司的二分厂有废油外排。当天下午,支队就完成调查取证,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第二天早晨,接到举报,听说另有污染源,支队职工推迟了正在进行的体检,马不停蹄,赶到现场,最后拨开杂草,发现了XXX有限公司的隐蔽排污口。当时,支队就赶到XXX公司内,对该单位的污水管网进行清查,要求该单位规范排污口,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清除污染,恢复原状。在支队的督促下,两单位安排人员打捞废油,基本清除干净。

 (二)队伍建设有提高

 1、坚持民主化管理

 年初,支队将局下达的量质化目标任务分解到室,并与各室签订了《量质化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职责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共性目标和责任目标落实到

共5页,当前第2页2室、到每个人,促使全体职工都有任务、有责任、有压力,自觉地向同一个目标努力。支队修订了《监察支队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将日常内部管理要求制度化,使考核有依据,奖惩有兑现,极大地调动了职工遵守工作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支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队坚持每周开一次队务会,每月开一次职工大会,重大的或者专项的事情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做到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班子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配合,全局意识、整体意识强。支队形成了讲团结、讲正气、讲集体荣誉的浓厚氛围。

 在支队党支部的组织下,支队于2006年先后召了两次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进行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2、加强了执法能力建设

 在局领导的关心下,支队更换了执法用车一台,先后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购买了数码相机,极大地方便了日常的执法取证。2006年支队还对了望监控设备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了计算机监控,将摄像内容转为数字信号,可随时自动记录在硬盘,并可随时回放。

 3、加强学习,强化人员培训

 今年安排了三人参加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全国监察处(队)长培训班,目前支队参加过部级的培训的同志达到了13名,占整个支队人数的81%,在全省都是名列前茅的,反映了支队对加强职工学习的重视。此外,支队还组织了全体职工参加了全市“公务员四五普法培训考试”,并于七一前组织了“见证党的历史,发扬革命传统”的参观学习活动,全体职工赴延安参观了杨家岭、枣子山、七大会址等革命旧址,事后每人写了学习心得。

 4、认真学习国家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今年国家环保总局查处了江西省宜春市一起违反《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的案例并向全国通报,支队特地安排了专门的时间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反面案例的剖析,支队职工深受启发,思想深处有了很大触动,纷纷表示,身为监察人员应该时刻绷紧脑中廉洁自律的弦,绝不能为了一时的放纵付出终身的悔恨。2006年支队职工无一人有“吃、拿、卡、要”的行为,无一起违法违纪行为,在严格执法同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5、实行“执法责任制”

 2006年支队特地在内部管理责任状中增加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行政执法无过错”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支队不仅统一了执法文书格式,执法程序更规范,而且更重要的是职工的责任心调动起来,不少同志为执法文书上的一句话反复推敲、琢磨,极大地推动支队的法制建设。2006年支队下达处罚决定书10件,对11家单位拖欠排污费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一起处罚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无一件强制执行申请被退回。

 6、转变职能,调整内部机构设置。

 根据我市环境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发展,市环保局于2006年10月对支队的工作范围进行了调整,将94家企事业单位委托各分局管理,支队把主要精力集中在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监督管理、污染投诉和信访的处理工作、环境稽查工作上。为了适应工作重点的转变,支队重新调整了内部机构设置,成立了现场监察一、二室、稽查及投诉受理室和办公室。

 7、建成了市级文明单位

 支队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突破口,做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支队已经于二六年获得“区级文明单位”,2006年支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已经通过区文明委检查和市文明办审核,市文明委已在《xx日报》上公示,待市文明委最后核准。

 8、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按照省总队《关于开展环境监察政务月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支队在全市开展了监察政务月报制度,每月定期上报本辖区内政务信息。今年还承办了省环境监察总队批办的13起污染投诉的查(督)办工作,都在规定时间将查办结果上报省总队。

 支队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植树、六·五环境日和其他公益活动,按时上报各任务报表,完成了“水环境容量核定”、“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05年经费预算”等大量调研任务。

 (三)、把握机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环境监察工作

 2006年,支队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特别是7月29日参加全局干部大会,聆听了王增倍局长所作的报告,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树立

共5页,当前第3页3“以人为本”的观念。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是环境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环境保护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质量已经成为群众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群众利益无小事,支队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听取民声、维护民权、谋求民利作为环境监察工作的座右铭,时刻铭记在心,见诸于行,在工作中认真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认真办理群众的每一件来访,认真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一起环境污染事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议政权、监督权、索赔权,认真解决每一件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2、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环境监察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央提出遏制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过热投资,这为环境监察提供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机遇。支队在市环保局领导下,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帮助政府下决心取缔关闭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停产整顿严重污染企业,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2006年,支队将XXXX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关停制浆工艺作为监管重点,无论该企业的排污情况有任何变化,支队都是第一时间上报局领导,为最终彻底关闭制浆工艺作出自己的贡献。

 3、提高执法能力,是环境监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

 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工作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因此,加强环境监察基础能力建设也是提高环境保护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措施。支队在以下三方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要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畅通12369环保热线,及时倾听群众的呼声,协助政府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二是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突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提出意见供领导决策;三是加强污染源监控,做到底数清楚,一旦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可以随时启动应急预案,锁定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

 二、二00五年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监察工作的办法不多,思想上对发展是硬道理的认识还不深刻,在“发展是大局”的形势下,还不能始终如一地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辨证关系,尤其是在优化经济环境与严格执法之间还未找到较好的切合点,有时甚至很茫然,有时还有怨气。

 2、环境监察的深度和广度还存在不足,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环境监察的职能,全面履行职责。对于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监察、放射性辐射等突出污染问题所带来的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课题,支队要认真调研,勇于创新,做到工作有新思路,办法有新举措,执法有新突破,力争有所作为。

 3、职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支队要形成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卫生的浓厚氛围。二是部门之间配合尚需加强,尽快实现整体一盘棋局面。三是要在提高投诉处理的及时性、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规范12369值班的文明用语等方面始终如一地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职工的责任心。

 4、队伍建设还留有深层次的问题尚未解决,至今尚未建立正常的公务员晋级考核机制,不能彻底解决职工的思想上的忧虑,不利于队伍的长期建设和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三、二OO五年监察支队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局党组、上级环境监察部门的各项决定、决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达标,保持“文明单位”称号。

 2、以创造和谐环保为主题,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全面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能。

 3、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总局的“六条禁令”和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力争队伍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继续保持环境监察工作在全省较好的地位,缩小与全国一流支队的差距,塑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4、强化污染源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全市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达标率达95%以上;重点环保设施运行率达92%以上,达标率达98%以上;直接影响城市环境质量的严管设施运行率、达标率达到100%。

 5、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要求,认真处理好市民反映的环境问题,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

共5页,当前第4页4 (1)认真贯彻执行局12369环保热线管理办法,将其建成为民办实事的文明窗口。

 (2)抓好信访接待室的建设,争创“市级文明信访接待室”。

 6、尝试环境稽查工作,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市辖范围内跨地区环境污染事件,打击小选金和小洗矿、市中心城区扰民重点污染源、排污收费和全市环境监察系统执法行为等专项稽查工作。

 7、对市直管单位开展污染动态调查工作,建成环保设施网络化管理台帐。

 8、依法、全面征收市直管单位的排污费,确保年排污收费额达1000万元以上。

 9、做好开发区环保办的日常工作。

 (1)全面调查开发区境内污染源单位的排污现状,重点调查境内已建和在建单位“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6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关键词: A2/O一体式氧化沟;构筑物;除磷脱氮;调试及运行

中图分类号:X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7-0294-02

0引言

该厂的工艺采用一体式氧化沟工艺,一期设计日处理能力为0.5万吨,二期再增加0.5万吨的处理量。进水设计指标分别为:CODcr:380、BOD5:170、SS:260、NH3-N:36(单位:mg/L);pH:6.5~8.5。

该厂建设于2010年,2011年3月试运行。因为该厂的地理位置和市政管网雨污合流的排放方式,导致了进水水质和水量极不稳定,在雨季有大量的泥沙等无机性杂质进入处理单元,对工艺系统造成了一定冲击。

1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厌氧、缺氧、好氧一体式氧化沟工艺技术,流程如图1所示。

2设计参数(一体式氧化沟设计水量Q=5000m3/d)

2.1 厌氧区:有效池容V厌=750m3,HRT=3.6hv,主要作用:水解酸化,提高水质的可生化性,抑制丝状菌繁殖,在释磷菌作用下达到大量磷回溶[3],最终TP被充分去除。

2.2 缺氧区:有效池容V缺=1500m3,HRT=7.2hv,主要作用:反硝化和部分有机污染物质的降解,此阶段硝酸盐氮被有效去除。

2.3 好氧区:有效池容V好=3500m3,水力停留时间HRT=16.8hv,污泥龄SRT=15d,污泥负荷F/M=0.10kgBOD5/kgMLSS·d,主要作用:有机污染物质被大量降解去除、生物硝化,N、P的彻底去除(P主要是被吸收)。

2.4 沉淀区:表面负荷=8.89m3/m2·d,主要作用:固液分离的场所,部分沉淀污泥在虹吸作用下重新回流至生化处理单元,剩余污泥泵至储泥池。

3污水处理技术

在粗格栅前修建事故调节池,增建超越设施。加强水质、水量的监测和调控,异常时请示主管部门后直接将来水泵至事故池或部分超越,水量不足时作为补充水进行再处理。

3.1 调试前的准备工作

①进水水质和水量的调研。雨污混合比例,污水来源、成分等。②设计和运行参数研究、核算,工艺参数的计算、优化与保证。③对格栅、泵房、沉砂池、氧化沟、管网中的建筑垃圾和杂物进行彻底清理。④对所有机电设备、构筑物和临时用电等情况进行彻底的安全和隐患检查。⑤组织设备厂家,建筑公司、安装公司、监理公司等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的单机联机调试,构筑物试水工作,所有调试均在带负荷的条件下进行。⑥调试过程中的问题汇总分类并限期整改,使污水厂逐步达到满负荷运转。

3.2 活性污泥的培养和快速驯化从厂内化验室数据分析,其进水水质由于掺杂了河水而变化较大,BOD5、TN、TP等指标明显偏低,其中C/N=2.53,C/P=11.3[4],由此可以判断营养物质严重缺乏。同时雨天影响比较大(见表1)。

为实现活性污泥系统的快速培养和驯化,我们决定采用选择性进水、接种、培养、驯化同步进行,考虑并实施了投加大粪的形式补充碳源,现场对SV进行测量,及时观察污泥增长情况,同时在化验室进行微生物镜检和MLSS的监测,随着MLSS的增长,逐渐增大进水量,控制好氧区DO在2-3mg/L之间,逐步增大回流量。在污泥浓度达到1800mg/L以前不得进行剩余污泥的排放。从8月12日至25日,运行情况得到明显改善,出水达到设计要求,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的验收监测结果见表2。

从上述表格可分析:经过超越和调整,一体式氧化沟在雨季出水依然稳定达标。

3.3 注意事项①工艺运行中务必加强进水水质水量的控制,特别是汛期,建议考虑增加超越管阀和调节池,严禁雨季的泥沙进入处理系统;②营养物质不足时根据化验结果考虑投加大粪、尿素、磷肥[5]等进行调解。pH过小时可投加碱石灰中和,生化系统MLSS适宜低浓度运行;③污泥膨胀时务必从进水水温、pH、营养物质、重金属元素首先考虑,其次DO、ORP、MLSS、SRT也是过程中应注意的因素,同时注意厌氧池的运行效果等。

4结论

①通过调整和运行SS、CODcr、BOD5、TN、NH3-N、TP的去除率达分别达到93.6%,80.8%,78.2%,62.6%,76.2%,90.7%;部分指标优于一级B标准,充分表明一体式氧化沟处理脱氮除磷效果好,污染物降解比较彻底,工艺性能稳定可靠;②其特殊的水力学设计,没有初沉池,没有繁琐的管网系统和连接,构筑物集中统一,不但大量节约了占地面积,而且维护费用和投资少,设施简单,流程短;③二沉池与氧化沟合建,缩短了动力消耗方便回流,达到很好的固液分离效果,回流污泥由于其在二沉池较短的停留时间而具有更好的活性,有利于生化池中MLSS的低浓度控制运行,从而在出水达标的情况下达到节能降耗的最佳运行效果。

参考文献:

[1]《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与新技术应用实务全书》编委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与新技术应用实务全书[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1044-1049,1180-1187.

第7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上市公司福建凤竹是面料生产的龙头企业,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凤竹大规模投资研发绿色清洁生产技术和污水治理系统建设。这种大手笔需要背后有雄厚的资金,更需要的是企业强烈的环保责任来支撑。

每生产1吨布省25元

凤竹的污水处理系统是福建省纺织漂染行业清洁生产的“样板工程”。2004年,凤竹集团将原有的环保业务分离出来,组建福建凤竹环保有限公司,重点发展城市污水治理,工业废水的治理及深度处理回月,城市及工业净水的处理,城市及工业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及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等环保业务。

众所周知,纺织漂染业是重污染的行业,而凤竹作为同行业的领军企业,更是“产污大户”。而今,“产污大户”变身“治污大户”,凤竹是如何成功实现蜕变的’凤竹人认定,治污、清洁生产是一把手工程,只要舍得投钱,就一切好办。的确,企业清洁生产的前期投入确实是烧钱。据凤竹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华山博士介绍,凤竹污水处理厂整套设备的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以往被更新换代的设备以及维持日常运营的人员及能源费用。凤竹这十几年来,在环保处理方面的投入至少有1个亿。

舍得做这样的投入,需要企业家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企业的环保责任是近年来越来越高的呼声。企业发展了,环境却遭到破坏,那就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对凤竹而言更重要,因此,主动承担环保社会责任,是凤竹的必然选择。

纺织漂染行业污染治理的难度集中在污水处理上,其印染污水,有机含量构成复杂,彻底治理难度非常大。凤竹首先推广清洁生产工艺,特别是选择环保型的染化料及助剂,严格控制、尽量减少污染的产生。控制污染源,比末端处理好。目前,通过技术、设备的改造,凤竹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而且回用率达到了90%,这在本行业是个很了不起的数字。

当然,光有社会责任感是不够的,企业如果完全无利可图,一直往污水里砸钱,也是做不下去的。凤竹多年的投入,现在见到了效益,污水处理并非无利可图。目前水价是1吨1.5元,如果不处理直接排放需加上排污费,这样每吨的成本在3元以上。而处理后达标的水不仅不需要加收排污费,还有50%可回收利用。这一增一减,每生产1吨布大约可以省下25元。此外,凤竹集团已拥有“环保运营设施资质证书”,可以为其它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使其成为公司潜在的利润增长点。

凤竹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华山博士介绍,凤竹的环保业务现在已经走出了厂区大门。2004年6月30日,凤竹与晋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签订《晋江市市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协议》,以BOT形式投资建设晋江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处理城市生活污水40万吨/日,工程全部建成后将是福建省规模最大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凤竹是福建省最大的针织漂染专业厂和针织品出口生产基地,是福建唯一取得Oeko第一类证书的厂家,此乃符合婴儿类穿着的最高标准,拥有Oeko证书就意味着取得了欧美国家市场的准入证,从而突破了出口环保壁垒,直接拓展了海外市场。

绿色印染新方向

据环保部门的统计,印染行业是用水量多、污水排放量大的工业部门,所排废水具有高温、高碱、高污染的特点,是仅次于发电行业的5个重点用水工业部门和污水排放大户。据凤竹集团的总工程师常向真介绍,由于政府部门对排污企业要征收高额“治污费”,印染业是重点盯防对象,凤竹集团每年工业用水600万吨以上,工业废水排放500万吨以上,仅此两项,凤竹每年就必须支付1760万以上,这样的消耗与排污,不仅是增大了环境污染,还使得集团的加工成本居高不下。“现在印染业利润已经薄得像张纸了,企业每年还要花费这么大笔制污成本,对企业压力太大了,因此这几年,我们都致力于加快传统漂染行业的改造,开发和研究低污染的纺织品染色技术。”气雾染色方法,就是近年来国际绿色印染的发展方向之一。

气雾染色又称超低浴比环保染色,它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织物浸染的染色原理,使纺织品染色中产生的污水、染色所消耗的蒸汽,单位重量的纺织品每种颜色所耗染料、助剂降低到最低临界点,所以又被称为环保染色。

传统溢流机染色织物是依靠提布轮及喷嘴喷色染液带动,而气雾染色机中的织物是依靠系统中的风机产生的气流推动及展幅。气流同时把染液雾化后喷射在展开的织物上,染料被织物吸附渗透并固着在纤维内部。以往我们使用传统溢流机染色,最常出现的麻烦是染制后的布料容易出现色花,而用了气雾染色后,我们发现,不仅染料用量降低了,色花的产生率也大大降低了。”常向真告诉记者,由于染色浴比小、染液循环速度快,是传统溢流机染色工艺的2~3倍,因此,不容易产生色花。另外,由于染色过程中不断展幅、变换提布轮上的绳状折叠位置,所以气雾机染色产品也不会产生折皱。自从凤竹集团开始使用气雾染色机之后,产品的成果率大大提高,优等品率88%,合格品率93%以上,开发出来的优质产品布面平整美观,很适合高档针织品的加工。再加上凤竹使用了符合国际环保要求的环保染料,产品很受欧美国家的欢迎,就在其它印染企业被后配额时代的国际贸易限制及绿色壁垒折腾得难以生存之时,凤竹集团的产品却在欧美市场上供不应求。环保效益呈现

常向春还给记者算了笔经济账,使用气雾染色后,凤竹集团每生产吨布料,平均可减少排污量30%,吨布染料和助剂消耗分别降低10%N20%和50%以上,废水中COD含量减少20%以上。如果仅在福建推广这一技术,以省中高档针织成品布年产量50万吨计,从传统染色工艺进入气雾染色工艺,每年将节省耗水3000万吨,减少排放污水3000万吨,福建一省全年染化料每吨节省150元计,50万吨针织布节省染化料7500万元,每吨布节省蒸汽1.5吨,全年可节省蒸汽75万吨,每吨蒸汽95元计,全年可节省7125万元,福建省针织染整业全部实施气雾染色工艺,与传统工艺相比,每年将降低消耗为23625万元。

第8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一、突出三级联动,全面推行河长制

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水环境建设摆在生态环境建设的首要位置,把落实河长制、抓好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环境整治”战役和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省级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等“五城联创”的重要内容。自全市推行河长制动员大会后,我县迅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第一河长的高规格领导班子,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规模达700余人的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大会,把全县60条河流,83座水库(山塘)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所有县处级领导及乡、村两级班子成员全部担任全县大小河流(水库)的河(库)长。县委、县政府建立了“一河一议、一河一策、一河一档”河长制管理制度和“一月一晒、一季一督、一年一评”河长制督查考核制度,不断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县、乡、村三级全面开展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有力提高了全社会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了“爱水、护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二、实行“三污”同治,全面防治水污染

防治污染、净化水体是河长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县坚持标本兼治,对河流流域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三污同治”。治理工业污染方面,完成3家重金属企业历史遗留污染物的治理;关停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4家,实现工业“三废”达标排放。治理生活污染方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4.6%;投入1650万元完成30个村的生活垃圾整治任务。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方面,按照老建制,将112个行政村纳入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范农村禽畜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标准;新投入280万元治理养殖污染,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达标率达75%;通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沼气池等方式,28000户农户实现污水处理,污水处理率达63%。

三、开展“三护”行动,全面改善水环境

坚持保护与治理同步,大力开展水源保护、河道管护、岸线整护“三护”行动。抓好水源保护。出台《XX县江河水库水资源保护办法》,划定9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定期开展29项季度常规监测和109项年度分析监测、实时监测,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地表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加强河道管护。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投入资金50多万元,用于日常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工作,县城内河段实现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无淤塞“三无”目标。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今年共取缔1处、停产2处、整改3处人工制砂场。加强岸线整护。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水岸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

四、推进“三区”建设,全面优化水生态

第9篇:污水处理投标书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环境统计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COD和SO2排放量的考核是基于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的总和。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制度包括年报和季报。年报主要统计年度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报告期为1—12月。季报主要统计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情况,为总量减排统计和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分析提供环境数据支持,报告期为1个季度,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将上季度数据上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四条统计调查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即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完成,省、市(州、地)级人民政府(行署)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测数据应及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调查单位发表调查测算;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根据非农业人口数(以2005年口径为准)、燃料煤消耗量等社会统计数据测算。工业源和生活源污染物排放量数据审核、汇总后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逐级审核、上报至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五条季报制度中的国控重点污染源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名单执行,每年动态调整。

第六条发表调查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可采用监测数据法、物料衡算法、排放系数法进行统计。

监测数据法:调查单位原则上都应采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污量。调查单位统计范围每年动态调整一次,纳入新增企业(不论试生产还是已通过验收,凡造成事实排污超过1个月以上的企业均应纳入统计范围)。对当年关停企业按其当年实际排污天数计算排污量。

物料衡算法:物料衡算法主要适用于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测算,测算公式如下:燃料燃烧二氧化硫排放量=燃料煤消费量×含硫率×08×2×(1-脱硫率)

排放系数法:排放系数法主要适用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造纸、金属冶炼、纺织等行业排污量的估算。

以上三种方法中优先使用监测数据法计算排放量。若无监测数据(或监测频次不足),可根据上述适用范围,火电厂选用物料衡算法,钢铁、化工、造纸、建材、有色金属、纺织等行业企业选用排放系数法。监测数据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必须与物料衡算法或排放系数法计算所得的排放量数据相互对照验证,对两种方法得出的排放量差距较大的,须分析原因。对无法解释的,按“取大数”的原则得到污染物的排放量数据。

第七条生活源COD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源COD排放量=非农业人口数×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365-城镇污水处理厂去除的生活COD

其中,城镇生活COD产生系数优先采用各地区的COD产生系数或实测数据并予以说明;没有符合本地实际排放情况的系数,则统一采用国家推荐的南方城市平均值90克/人·日。

生活源SO2排放量计算公式为:

生活源SO2排放量=生活及其他煤炭消费量×含硫率×08×2

第八条环境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主要由《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环境统计技术规定》、《全国环境统计数据审核办法》等系列文件组成。各市(州、地)在数据上报前由当地环境保护、统计、发展改革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审小组,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环境污染状况,联合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

污染源的环境统计数据由企业负责填报,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如发现问题要求企业改正,并重新填报。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级环境统计数据负责,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进行审核。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按照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核结果认真复核调查单位报表填报数据。

第九条按照排放强度法对统计数据进行核算(详见附件)。

第十条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GDP核算各地COD排放量时,用监测与监察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校正;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耗煤量核算各地SO2排放量时,用监察系数对SO2排放量计算结果进行校正。校正方法和校正系数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各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要求对年报快报数据进行核算,核算结果与核算的主要参数一并上报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复核后,将核算结果通报各地。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最终核定数据,对年报数据进行校核。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统计数据的核算与校正附件:

统计数据的核算与校正

一、COD核算与校正

核算方法:

工业COD排放量=上年工业COD排放量+新增工业COD排放量-新增工业COD削减量

其中:

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排放强度×上年GDP×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的GDP增长率

2005年排放强度=2005年工业COD排放量/2005年GDP

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的GDP增长率=〔1-(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的增量/GDP的增量)〕×GDP增长率

上述增量和增长率均指当年与上年相比。

低COD排放行业包括按照电力业(火力发电)、黑色金属冶炼业(钢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建材)、有色金属冶炼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烟草制品业和通讯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七个行业。

生活COD排放量=上年生活COD排放量+当年非农业人口增长的COD排放量-当年新增生活COD削减量

校正方法:

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GDP核算各地COD排放量时,用监测与监察系数对计算结果进行校正:

计算用GDP增长率=当年GDP增长率-监测与监察系数

监测与监察达标率=监测达标企业数/监测企业数×05+监察达标企业数/监察企业数×05

其中,监测与监察达标率为100%的,监测与监察系数取值为2%,90%及以上的取18%,80%及以上的取16%,70%及以上的取14%,60%及以上的取12%,50%及以上的取10%,低于50%的为0。

二、SO2核算与校正

核算方法:

SO2排放量=火电SO2排放量+非电SO2排放量

其中:

非电SO2排放量=上年非电排放强度×(当年全社会耗煤量-当年电力煤耗量)-当年新增非电工业SO2削减量

上年非电排放强度=上年非电SO2排放量/(上年全社会耗煤量-上年电力煤耗量)

当年非电SO2排放量须用主要耗能产品(粗钢、有色、水泥、焦炭等)的排放系数校核,按排放强度和排放系数法估算数据,取大数原则确定非电SO2排放量。

火电SO2排放量=上年火电SO2排放量+当年新增火电SO2排放量-当年新增火电SO2削减量

当年新增火电SO2排放量:按统计部门快报确定的辖区火力发电量按320克标准煤/千瓦时(或当年火力发电标准煤耗水平)计算发电耗煤量(热电联产供热耗煤量按火电发电量同比增长,没有热电的不考虑),按辖区平均煤炭硫份确定新增电量导致的SO2产生量,扣去当年新建燃煤机组投产脱硫设施同时运行(要考虑脱硫设施滞后时间)、上年燃煤机组投产脱硫设施滞后于当年运行(上年接转到今年的脱硫设施)形成的SO2削减量。

各地用辖区内分机组火力SO2排放数据库作为审核依据,数据库要有分机组装机容量、发电量和耗煤量和SO2排放量,火力装机容量、发电量和增长速度可利用电力管理部门的火力装机容量指标。

对于燃料油使用量较大的地区,还应核算燃油SO2排放量。

校正方法:

在排放强度法中使用耗煤量核算各地SO2排放量时,用监察系数对SO2排放量计算结果进行校正:

地区SO2排放量=当年核算SO2排放量+Σ企业非正常排放量

企业非正常排放量=企业SO2产生量×脱硫效率×(1-监察系数)

发现被检查企业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一次,监察系数取08,非正常运行二次监察系数取05,超过两次非正常运行,监察系数取0。

脱硫设施非正常运行定义为生产设施运行期间脱硫设施因故未运行而没有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的、没有按照工艺要求使用脱硫剂的、使用旁路偷排手段等其他违法行为。

数据来源:环境监察系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有关核算的说明

核算资料。上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耗煤量数据依据上年环境统计资料。GDP、有关行业的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增长率使用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没有公布数据的,以省统计部门初步数为准。以上初步数应与统计部门协商一致后再使用。

削减量核算原则。当年主要污染物新增削减量,以各市(州、地)污染治理设施实际削减量为依据测算。

关停企业减少的COD排放量以上年纳入环境统计数据库的企业的排放量减去其当年实际排污量所得。关闭小火电计算SO2减排量,减排量=上年关闭机组SO2排放量×(1-当年发电量/上年发电量);淘汰有烧结机的小钢铁,计算SO2减排量。其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在上年环境统计中有名单的计算减排量,没有名单的不计算。

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削减量:上年度纳入环境统计的企业新建污染治理设施通过调试期后并连续稳定运行的,其去除量从通过调试期的第二个月算起,计算本年实际运行时间(停运和非正常运行时间扣除)及污染物削减量。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量:新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去除量的核算方法与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削减量核算方法相同。对于现有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量的,必须说明情况。增加量以新建管网的验收报告为依据(或以新建管网相关佐证材料为依据),核算时间以通过验收的第二个月算起。

当年新增火电SO2削减量:包括当年新投运的老机组脱硫设施削减和上年投产老机组脱硫以及隔年投产脱硫机组当年多削减的量。当年新增非火电SO2削减量:指连续稳定减排SO2的工程措施,包括2005年企业的烧结机和冶炼等烟气脱硫工程、炼焦脱硫工程、煤改气工程、与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循环流化床、集中供热等脱硫措施形成的SO2削减量。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搬迁或拆除锅炉等措施减少的SO2排放量要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支持。

**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省环保局

第一条为了准确核定我省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令第369号)、《国务院关于“**”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黔府发〔2006〕3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主要污染物减排监测是对各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进行核定,并为国家及省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数据的监测活动。监测工作采用污染源自动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包括手工监测和实验室比对监测),主要掌握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数量。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监测技术采用自动监测技术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原则上由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有条件的地方可指定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参与工作。

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是国家和省监控的占全国和全省主要污染物工业排放污染负荷65%以上的工业污染源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分别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每年动态调整。

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由省和市(州、地)级人民政府(行署)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其中火力发电厂的监督性监测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共享使用,不重复监测。

第四条以污染源监测数据为基础,统一采集、核定、统计污染源排放量数据,根据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流量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排污单位应当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建立污染源监测档案。排污单位应在每月5日前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上月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

对于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污染源以自动监测数据为依据申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对于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源,由排污单位提供具备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监测数据,以此申报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

对于无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和不具备条件监测的污染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按环境统计方法计算,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第五条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每月申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进行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告知排污单位。

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监测设备必须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直接联网,实时传输数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据此数据进行核定。

对于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自动监测设备没有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的污染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其进行手工监测,其中国控或省控污染源的监测频次不少于每季度一次,依此数据进行核定。

第六条国控重点污染源必须在2008年底前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验收,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由排污单位和地方财政负责,验收由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数据监测由企(事)业单位负责,日常运行由有资质的运营单位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监测数据必须与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直接传输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七条省和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的质量和排放量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设备进行实验室比对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实验室比对监测与自动监测设备同步现场采样,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

实验室比对监测结果表明同步的自动监测的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时,则从本次实验室比对监测时间上推至上次实验室比对监测之间的时段按自动监测系统数据缺失处理。数据缺失时段的排放量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核算。

地方实验室比对监测结果与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检查、抽查监测结果不一致时,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统一质量控制考核,并组织跨市(州、地)的不定期抽查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建立完整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建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库。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按季度逐级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用于监测质量管理和统计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要保证承担本辖区内污染源监测工作的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相关工作条件,配备和充实相关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短期专业技术提高培训、设备能力建设的购置补充和更新、工作和实验用房、交通工具的供给、工作必须的经费保障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并予以落实,特别要切实保证直接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服务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费用,补助国控和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费用,将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承担监测任务的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方法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或环保行业标准方法,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要求实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做好数据的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省环保局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黔府发〔2006〕37号)以及省人民政府与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的考核。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实施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

第三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本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并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和资金,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第四条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根据五年削减目标要求,确定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制定年度削减计划,每年12月底前将本辖区下一年度削减计划报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备案。省人民政府每年与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签订主要污染物年度减排责任书,每年进行考核。

第五条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要及时调度和动态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数据、主要减排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

第六条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依据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和监测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核定;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依据《责任书》的要求核定;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各地有关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的正式文件和有关抽查复核情况进行评定;

(三)各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依据污染治理设施试运行或竣工验收文件、关闭落后产能时间和当地政府(行署)减排管理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等有关材料和统计数据进行评定。

主要考核指标、指标定义及数据来源见附件。

第七条对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由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进行核查督查,每半年一次。

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本行政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自查报告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

第八条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上一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进行考核。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于每年3月底前将全省考核结果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在国家审核确认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后,省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采用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运行情况较差,或减排工程措施未落实的,或未实现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目标的市(州、地)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应在1个月内向省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减排办公室(省环保局)。

第九条考核结果在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依照《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对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对考核结果为通过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和建设部门优先加大对该地区污染治理和环保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全省减排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未通过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地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撤消省授予该地区的环境保护或环境治理方面的荣誉称号,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对脱硫机组在线监测年均脱硫率超过95%的火电企业,省有关部门应适当予以奖励;对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火电企业,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

对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监察部门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对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需报经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

第十二条主要电力企业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的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附件:

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指标

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实现情况

指标定义:指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实际排放量与总量控制目标的百分比。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二、《责任书》任务分解工作

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总量控制任务分解到县级人民政府,污染物总量削减工程落实到具体项目和重点企业。

数据来源:以上级人民政府向下级人民政府总量分配文件和政府向企业分配为准。

三、总量目标考核制度

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的要求,建立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和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的考核制度并据此进行考核。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以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考核结果文件为准。

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台账

指标定义:建立本地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台账,动态跟踪本地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数据、主要工程措施进展情况以及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等。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情况

指标定义:根据《责任书》要求,完成对排污单位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发放。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六、信息上报

指标定义:按时上报总量控制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的年度执行情况。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建设部门。

七、重点脱硫项目按期开工率

指标定义:列入《责任书》的重点脱硫项目按期开工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八、重点脱硫项目按期投运率

指标定义:列入《责任书》的重点脱硫项目按期投运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九、小火电机组按期关停率

指标定义: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中,按期关停的机组比例。

数据来源:发展改革部门、经贸部门。

十、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同步投运率

指标定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新(扩)建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同步投运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一、火电厂和重点水污染企业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自动监测装置安装率

指标定义:按规定安装了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企业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二、火电厂和重点水污染企业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率

指标定义:企业污染物自动监测装置正常运行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三、钢铁、有色、化工和水泥等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指标定义:钢铁、有色、化工和水泥行业中实现二氧化硫排放稳定达标的企业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四、城市气化率和沼气增加率

指标定义:每年城市气化率和沼气的增加率。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农业部门。

十五、重点减排项目按期投运率

指标定义:各地重点减排项目按期投运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建设部门。

十六、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综合达标率

指标定义:跨界断面水质达到《责任书》要求的比例。

数据来源:环保部门。

十七、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

指标定义: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日处理污水量与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能力的比率。

对投运一年以上的项目进行考核,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COD指标一年内日均值有20次不达标的,该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按零计算。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环保部门。

十八、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指标定义: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城镇日均污水量与城镇日均排放总量的比例。

数据来源:建设部门。

十九、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情况

指标定义: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达到《责任书》规定标准的情况,以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

数据来源:物价部门、建设部门。

二十、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生产线关闭情况

指标定义:《责任书》中规定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污染严重企业和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淘汰关停完成情况。

数据来源:经贸部门。

二十一、清洁生产审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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