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徐志摩的诗范文

徐志摩的诗精选(九篇)

第1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大约五年前吧,在绍兴的咸亨酒店,有一干人围桌而坐,喝着黄酒闲聊。文人的嘴有时说的比吃的多,话题在各位的嘴上不断游走。聊到20世纪的中国自由主义时,我表达了这样一个意思:徐志摩在自由主义上要比胡适更地道更纯粹。话刚说完,其中一位用眼神和鼻子很不屑地表示了否定,那意思是他怎么能和胡适比?

这不屑如果是对徐志摩,那可有点对他不公。

说到徐志摩,一般人的眼里,也就是个诗人和情人。长期以来,徐志摩的这一形象,在人们眼里几乎定格为他的全部。但,事实并非如此。他把他自己给遮蔽了,用他自己的诗、情辉光,当然也加上后人的渲染。其实,在诗人和情人之外,徐志摩还有少为人知的一面,这一面是他的思想和政治识见。如果书写20世纪中国思想史的大事记,20年代那一段,是不应该略掉徐志摩的。我甚至偏颇地认为,徐志摩的诗才其实一般。第一次读《再别康桥》就没觉得怎样。什么我轻轻地来了,又轻轻地走。又不是猫,那么轻干啥。何况此诗在遣词造句上也有点让人发“腻”。至于做情人,弄得鸡飞狗跳不说,还把自己的命给搭了进去。

在他的诗、情之外,比如比诗才更好的思才,比情商更佳的智商,徐本人似乎并未经意,给我却印象很深。20年代的徐志摩,有两件事让人刮目。一是他去英国途经莫斯科后写下的《欧游漫录》,一是回国后负责《晨报副镌》时所主持的关于苏俄问题的讨论。这两件事都有关苏俄,而苏俄在当时的中国直接影响国共两党,也同时影响中国知识界。1921年陈独秀成立的政治组织乃是第三国际的一个支部,1924年孙中山召开一大,会上所确立的新三民,第一条就是“联俄”。当时,包括后来的知识界,对苏俄大都抱有一厢情愿的热情。鲁迅被誉为迄今思想最深刻的人,你可以去看看他在30年代对苏俄令人咂舌的一边倒。胡适,这个被视为20世纪中国自由主义的代表,对苏俄的态度,20年代也是那么依违不定。可是,作为诗人甚至有点滥情的诗人,徐志摩对苏俄的看法,激浊扬清,眼界远在胡鲁之上,更无论那些组织。

1925年,徐志摩所以要在《晨报》发动苏俄讨论,是出于他自己的一种预感:中苏之间“说狭一点,是中俄邦交问题;说大一点,是中国将来国运问题,包括国民生活全部可能的变态”。诗人的感觉没错,眼光更高明。苏俄对中国的影响,“始终是不曾开刀或破口的一个大疽,里面的脓水已经痈聚到一个无可再淤的地步,同时各地显著和隐伏着的乱象已经不容我们须臾的忽视。”这是那个时代的警世通言。这时的胡适庶几还在夸赞苏联人为了理想“干干干”呢,徐志摩颇反感这个“干”,认为“不雅”。然而国人的干劲也不弱,这场讨论不到两个月,一场大火冲天而起,烧掉了晨报馆,也烧掉了这次讨论。纵火者是由国共两党发起游行的学生与民众,他们不满《晨报》所秉持的反苏立场(尽管它也编发拥苏的文章)。于是,这场讨论成了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断章”。

徐志摩去过苏俄,就像胡适后来也去过一样。但这两个自由主义者对苏俄印象大相径庭。胡适对这个国度有所好感,亦正如徐志摩对它满是质疑。这质疑来自他诗人般的感觉。我很奇怪,这感觉在诗上表现一般,为何在思想、社会及政治诸问题上却如此出色。莫非诗人本色是思人。

读读他的《欧游漫录》吧,那是我读过的最好的游记之一,有文字,有性情,有思想,有识见。在莫斯科参观过列宁遗体之后,徐志摩这样评论苏俄人散布到中国来的那个主义:“他们相信天堂是有的,可以实现的,但在现世界与那天堂的中间隔着一座海,一座血污海。人类泅得过这血海,才能登彼岸,他们决定先实现那血海。”

以血海的方式完成一种主义,是人类的福音还是灾难?换用后来哈耶克的表述:通往天堂的路往往是用地狱铺就的。因此,西行途中的徐志摩发出这样的吁请:“旅行人!快些擦净你风尘眯倦了一只眼,仔细的来看看,竟许那看来平静的旧城子底下,全是炸裂性的火种,留神!回头地壳都烂成齑粉,慢说地面上的文明。”

第2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关键词: 徐志摩 江南文化 自然美 水性情怀

地域文化是一个地区民情、民风的积淀,对作家的精神品格、个性气质会产生潜在影响,从而促进作品意象的传达和作家风格的形成。徐志摩的诗歌便具有地域文化的审美色彩。

在徐志摩研究领域,目前多侧重于其诗歌创作和康桥经历的关联,一般认为拜伦、哈代和惠特曼的诗歌影响使得他的诗歌充满着欧洲特征。那么,在英美诗歌的强烈影响背后,生养他的浙西文化对他又有着怎样的影响?他的诗歌以及为人又是怎样诠释江南文化的呢?

一、常用词汇与故土情怀

吴其昌在《志摩在家乡》一文别提及徐志摩与乡里人的讲话,说有一次他妻子在乡间碰到徐志摩,志摩开口问的是:“上坟呢啥?那(你们)还弗曾上好(完)?我拉(我们)早上好哩(了)”。[1]这简单的问候,饱含着乡土气息,听起来很俏皮,却显示出他醇厚深切的故土情怀。

在徐志摩散文中,可以发现不少方言词。《巴黎的鳞爪——徐志摩回忆录》里有诸多海宁方言词的自如运用,如《孩提时顶怕的两件事儿》里的“顶怕”、“剃头”、“捉牢”、“适意些”,其他散文里则有“辰光”、“品林嘭朗”、“坐定”等词。[2]这些方言词固然简单,但哪一个不出自一片故土牵挂呢?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徐志摩还时常运用乡土话语在诗歌创作中,最有代表性的当属《一条金色的光痕》,诗中硖石土白比比皆是,如“格位”、“特为”、“伊拉”,又如“是欧”和“乡下来欧”的“欧”字,其他如“眼睛赤花”的“赤”字,“我拉埭上”的“埭”字,还有“老阿太”、“事体”等名词的使用,[3]整首诗几乎都由方言词构成,腔调、语序也颇有海宁人日常讲话的样子。这首诗歌或许可以用普通话来表达,但他偏偏用了硖石土白,在对家乡的深情外,也可见对穷苦人的深刻同情。

语言是行为和思维的符号或者说媒介,它作为符号大大超越了思维以及行为本身的心理内涵。吴语具有江南的柔美性,浙西方言甜美柔软,更体现出浙西的文化韵味以及其独有风情。浓厚的故土气息是徐志摩诗歌风味的一个层面。语言作为一种载体,它熔铸着、承载着徐志摩浓郁的乡土情怀。徐志摩对方言词的使用透露出江南文化对他的重要影响,这种地域性已经弥漫到了他的灵魂深处。

只有一种语言和文化长期埋藏在一个人的心中,久而发酵,变得醇厚。徐志摩将海宁方言运用到诗歌中,显示了他内心对于海宁文化的眷恋,反之则是海宁文化对他的影响。

二、浪漫主义诗魂与故土情怀

大多数人认为是英国康桥的生活开启了徐志摩的诗人生涯,说他的诗歌创作和康桥的浓厚氛围有关,这还只是从内容角度的审察。

不可否认,康桥是徐志摩诗歌创作重要的转折点,但也应重视他出生和生长的环境,因为“人在世界上不是孤立的;自然界环绕着他,人类环绕着他;偶然性和第二性的倾向掩盖了他的原始的倾向,并且物质环境或社会环境在影响事物的本质时,起了干扰或凝固的作用。”[4]

(一)自然的诱惑。

徐志摩出生成长在浙江海宁的小桥流水人家中。尽管在他一生中,多种文化冲突和碰撞都留下了印记,但故土文化是深深烙在他血脉里的。徐志摩的灵魂深处总是萌发着“性灵”的生机。

徐志摩大约有15年时间是在硖石小镇上生活的,在他走出去的年月中,也常常回到这里,在“三不朽”寺里创作了不少诗歌。《东山小曲》中流露了对家乡东山秀丽景色的深情,抒发了天真、纯朴、浪漫的性灵。《雨后虹》中袒露了他的心声,即在自然界中得到感官的满足最可贵。

荣格认为有多少典型情境就有多少原型。可以说,家乡的田野、云彩、晚霞、花鸟等,这些典型的情景,给徐志摩的不仅是灵感,还有拥抱这纯美的大千世界的胸襟。他诗歌中那些特定的意象以及衍生意象,都隐含着“水”、“飞”的原型。

《浙江潮》载匪石一文称:“东西浙之各自殊尚而已……浙西以文,浙东以武,浙西之人多活泼,浙东主人多厚重”[5],因此“吴文化”圈的浙西文人身上都弥留着浙西的“水性”特征,他们温婉、柔软而飘逸,在他们的作品中尽是浪漫主义流动的气息。徐志摩出于海宁这片山水富饶的土地,其作品蕴涵着江南的柔情,水性的温纯和生命的灵动性,堪称“水性”作家的典型代表。

(二)赤子之心。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诗人也要有一颗“赤子之心”,要性情真,就像李后主一样持有孩子般的“天真与崇高的单纯”。[6]郁达夫在《怀念四十岁的志摩》中说:“志摩真是一个淘气,讨爱,能使你永久不会忘怀的顽皮孩子……他所给我的却是一个永远不会老去的新鲜活泼的孩儿的形象。”[7]这种淘气的性格,是单纯的。这种单纯,就像是王国维所述的“赤子之心”,使他的诗歌意象和风格带着儿童般的天真。

这首先来自家庭的赋予,“良好的家境与顺利的生活使徐志摩乐观向上,自由任性,充满浪漫情怀,很自然地接受人道主义、民主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追求个性发展,这些思想因素构成了志摩思想的内核。”[8]而祖母和母亲倍加关怀,必然影响着徐志摩的诗歌情感方向,具有女性的柔美和妩媚。传统的私塾教育,则将中国古典文化和江南的水文化印刻在了他内心上。

三、水性情怀的流淌

第3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一.情与本我的放逐

通过康桥的水波我认识了这样一个诗人,一个勇于做真自己的人,一个情字至上的人。

他因爱而生,而在他短暂的生命里,他又是一个努力追求真爱、追求本我的人。鸿蒙太空,谁为情种?我想他当之无愧。

最是那温柔的一瞥,便将他的心魂摄了过去。在异国他乡,一个才华绝不亚于美貌的女子,彻底地征服了志摩寻爱的灵魂。从此,林徽因的名字便和他牢牢地拴在一起,无论是现实还是梦境。爱情是美好的,在康河之上泛舟,撑一支长篙,在月与虫鸣的陪伴下,他们完成了彼此心灵上的契合。一花一世界,一情一片天。放肆地爱着,爱得那么心无旁骛,爱得那么惊天动地,甚至都忘了外面还有一个世界。少年岁月,青春时代,单纯的生活让两个相爱的人忘乎所以,让人看了都会觉得,如果人生能有这样一次爱恋,还会再奢求什么呢?

但是,现实往往有很多将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的悲剧。志摩毕竟是一个已有两岁孩子的父亲,更是一个就算他一再排斥但毕竟有婚姻证明的妻子。林徽因明白爱下去的后果,所以她理智地退出了。但是志摩不行,情字给予了他无限的勇气,他用一个人的肩膀扛起了与整个社会对抗的大旗。那个时代,离婚两个字显得那么不动听,那么让人嗤之以鼻,但是为了爱,他努力向前冲,就像飞蛾扑火,就算前方是烈焰,他也奋身不顾。那么决然,那么让人心疼。

二.生命的终点还是情

那是一次怎样的聚会,一下子将他的目光集中在一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她舞姿曼妙,体态轻盈,舞池里她就是一个骄傲的公主,等待着他人赞赏的目光。于是,又一个女子的名字与志摩纠结在一起。陆小曼的生活因为有了志摩而变得丰富,徐志摩的人生因为有了小曼而重新焕发了生机。火一样的爱恋迅速地燃烧着彼此,世界上再也没有苦与酸,留给彼此的除了爱还是爱。俗世的指指点点并没有让他们停下爱的脚步,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相爱的人终于结婚了。虽是艰难,但终究修成正果。

找到了可以栖息的土地,志摩的心渐渐地安稳了下来。但是梦境中、心底深处,似乎还有一个角落,似乎还藏着什么不愿扫去的人和事。有的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有的人是为了爱而活着。为了爱,他付出了许多的辛劳,付出了许多的精力,甚至,为了爱,他付出了自己的生命。不知道那架载着他的飞机是怎样做自由落体的,不知道在迎接死神的刹那他心里最念的人是谁,不知道他还有什么话要对爱人倾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他并不后悔乘坐这架飞机,因为那是他爱的表现。飞行的终点是林徽因的演讲会场,为了康桥下的爱的盟誓,为了尝遍万千滋味的情字,他舍得付出。

三.生命因情感而超越

生命因情感而超越,这就是徐志摩,一个勇敢追求爱的人,一个情字至上的人。其实他还是幸福的,因为他仍然会经常流连于三个女子的梦境深处:那个曾经被他狠心抛弃的妻子张幼仪,那个决然地离开他的林徽因,还有那个爱得同他一样炽烈的陆小曼。生而如此,夫复何求?轻轻地来了,又悄悄地走了,身后留下了满地的字符,组在一起,便是一个大大的情字。这个情字就是他生命的写照,和诗歌的精神血脉相连。

“我送你一个雷峰塔影/天稠密的黑云与白云/我送你一个雷峰塔顶/明月泻影在眠熟的波心//深深的黑夜,依依的塔影/团团的月彩,纤纤的波鳞/假如你我荡一支无遮的小艇/假如你我创一个完全的梦境!”

诗歌的最后一句,便是对情感的一种奢望,不能在一起,但却希望和心爱的人有个梦境的空间。和林徽因的感情,是一场刻骨铭心的悲剧,诗歌成了生活的超越。诗歌便是徐志摩的生命。后来和陆小曼的生活,也是一场悲剧,但爱得透彻心扉,陆小曼也是有夫之妇,后来逃避现实在巴黎的咖啡店邂逅了一个异国女子,心灵相通,回到旅馆写成《偶然》。生命因敢爱而闪亮,这并不意味着失去方向。生命因为对痛苦的超越,变得浪漫而又积极。出洋云游,留恋康桥,写下脍炙人口的《再别康桥》。康桥依旧,而物是人非。留在心中的便是对纯美爱情永恒的记忆,“那河畔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内心的爱,在生活的曲折中变得如梦如幻。

第4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关键词】现代诗歌;教学;朗读;背诵

诗歌是集中反映社会生活,蕴含丰富的情感,想象驰骋,语言高度凝练,语调和谐,节奏鲜明的一种文学样式。它蕴藏着丰富的精神营养,对青少年成长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诗歌不仅可以使学生学习中华民族优秀的语言文化,而且可以使学生理解到民族语言的演变和渊源。培养学生严谨的思维,同时又助于增强学生的感受力和想象力。开发学生创造思维。各种修辞手法的应用以及它的绘画、音乐美可以激发学生心灵,迸发出他们审美创造的火花。为此,在初中语文教学活动中,现代诗歌有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在初中教科书上选编了较多的现代诗歌。但初中语文教师忽视和淡化了现代诗歌部分,加之现代诗歌让学生难学缺乏兴趣,使用修辞手法种类多,理解起来费劲,读了之后也不知所云,不少老师对诗歌探索研究有限,教学方式不够灵活,很难做到通过诗歌教学来有效提高学生鉴赏文学作品的能力。因此,一名初中教师应该积极探究现代诗歌的教学模式,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这几十年来的初中语文教学中,我对现代诗歌教学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朗读、背诵教学

听、说、读、写是语文教学的核心。我国传统的语文教学离不开读和背。古人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可见诵读是开启理解一首诗歌大门的金钥匙。培养学生诗歌的第一要领就是反复诵读诗歌。诵读是,一方面要深刻透彻地把握作品的内容;另一方面要合理地运用各种艺术手段,准确地表达作品的内在含义。常用的基本表达手段有:停顿(节奏)、重音、语速、语调(感情基调)。

1、停顿。停顿时语句或词语间声音上的问他题。停顿一方面是由于朗读者朗诵诗时生理上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句子结构上的需要;在一方面是为了充分表达思想感情的需要。同时,也可给听者一个领略和思考,理解和接受的余地,帮助听者理解文章含义,加深印象。如:“我/用残损的手掌摸索/这个大的土地”一句,为了表达“我”对祖国的关注和热爱之情,在“我”和“摸索”之后都要停顿。

2、语音。语音是指朗诵、说话时句子里某些词语念得比较重的现象。一般用增加声音的强度来体现,重音有语法重音和强调重音两种。

3语速。语速是指说话或朗诵时每个音节的长短及音节之间连接的紧松。语速的快慢与内容中表达感情有关,表达热烈欢快、兴奋、紧张等内容速度快一些;而表达平静、庄重、悲伤、沉重、追忆的内容速度慢一些。一般的议论、叙述、说明则中速。如《我用残损的手掌》一课整体速度慢一些,深沉一些。

4、语调。语调有字调,句调。通常字调为声调,句调则称语调,句子的高低升降。它贯穿整个句干的,只是在句末音节上表现的特别明显。其根据表示的语气和感情态度的不同可分为升调、降调、平调、曲调四种。一般用来表示疑问,反问,惊异等感情的读降调;用于不带特殊感情的陈述和说明,庄严,悲痛,冷淡等感情读平调;常用来讽刺,厌恶,意在言外等语气读曲调。

运用以上多种朗读技巧,从感情的角度对学生进行细腻的诵读指导和训练,是学生体味到诗歌的音乐美,融入到诗歌的情感世界中,并进入了诗歌那优美的意境中,充分发挥自己的联想和想象。如《天上的街市》,让学生想象天上的街市是什么样子?街市上的人们又什么活动?

二、欣赏、学写诗歌教学

教师带着学生学习欣赏课内诗歌。全身心地投入到诗歌丰富多彩的内容,融入到诗人的情感意境中,去体味诗歌独有味道。但课堂上所学的诗歌毕竟有限,所以教师引导学生课外拓展、诵读大量的课外诗歌并通过举行诗歌朗诵会,在赛诗会上指导学生积累一些优美诗句,如《夜》、《萤火虫》及新诗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戴望舒的《雨苍》以及当代著名诗人叶延渲,陈云其等诗人的诗歌。让学生抓住诗歌的意象、意境来欣赏点评并试着学写诗歌。现代诗语言新颖,凝练,同时也很自由,不像古诗那样语法规范,可以通过口头欣赏,书面评论,变体改写,描述画面等来提高学生学诗写诗的兴趣。“模拟仿作”训练时一种很好的方法,它既能使学生充分感悟新诗语言的奥妙,有能提高遣词造句的能力。如《雨说》中,“小溪见了我,笑出了声;种子见了我,笑出了芽;石榴花见了我,笑红了脸……”让同学们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把自己对春天的感悟、喜爱完全融入诗中,写出了不同的仿写句子,对他们的审美,理解,联想和想象能力的培养。

总之,初中语文教学中,诗歌教学是一项弱点,也是一个难点,但在语文教学中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希望同行们着力于诵读,背诵,少做无为的分析,指导学生重在品味诗歌语言、欣赏诗歌意境、体会诗人的感情,并用感情感染学生培养他们的现代诗歌的热爱和创作。

参考文献

第5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一、徐志摩与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文学因缘”

徐志摩不仅是一位诗人,也是一位翻译家,他曾经翻译过众多英美诗人的作品。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他共翻译过两首:《歌》(“Song”)和《新婚与旧鬼》(“TheHourandtheGhost”)。徐志摩开始发表新诗时恰逢中国新诗从自由体向格律体转变时期。是时,自由体新诗把中国诗歌从古典诗词的“泥潭”中拯救出来的使命已经完成,用白话文写诗开始受到质疑。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中国新诗进入了一个更加关注艺术性问题的时期。如果说之前的中国新诗是“为人生而艺术”,那此时的中国新诗就是“为艺术而艺术”。以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派就是中国新诗发展到这一阶段的代表。正是在“为艺术而艺术”思想的影响下,徐志摩开始引介、翻译和模仿创作大量西方的诗歌。克里斯蒂娜?罗塞蒂是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著名艺术流派拉斐尔前派(Pre-RaphaeliteBrotherhood)的成员。该流派不仅以纯艺术和反商业化的姿态自居,更是英国唯美主义的先声。其成员对维多利亚时期教条和机械化的艺术形式提出质疑,主张回归到文艺复兴初期充满真挚情感和质朴表现力的艺术风格中去,并渴望解放压抑已久的人性。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受到徐志摩的青睐,主要是因为他们有着近似的艺术追求和理念,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不仅符合了当时国内流行的诗学理论标准,更符合新月派的文艺思想———纯美主义和人本主义:他们都追求艺术纯美,都倡导人性,都强调情感的真实流露。②徐志摩认为,诗歌应该是有节制的情感宣泄,所以他的诗歌总给人以“甜蜜的忧伤”感觉。无独有偶,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也以“含蓄”称著,且诗风清新,这在拉斐尔前派中也不多见。故而,徐志摩选择翻译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还是因为拉斐尔前派对纯文艺和人性的追求符合了新月知识分子的文学文化理念。

二、徐志摩的两首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译诗

对于诗歌翻译,徐志摩有自己的看法。他曾在《一个译诗问题》一文中说:“翻译难不过译诗,因为诗的难处不单是他的形式,也不单是他的神韵,你得把神韵化进形式去……有的译诗专诚拘泥形式,原文的字数协韵等等,照样写出,但这来往往神味浅了;又有专注重神情的,结果往往是另写了一首诗,竟许与原作差太远了,那就不能叫译。”③由此可见,徐志摩追求的是形式和内容的完美结合。不仅如此,新月派倡导的“三美”诗歌创作原则也在他进行诗歌翻译时被其奉为圭臬。徐志摩译的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基本上遵循了其诗歌翻译原则。首先,译文的结构十分工整,由两个整齐划一的段落组成,且句节之间都很均齐,具有“建筑美”。其次,徐志摩的译文能给人以视觉上的联想和感应。原诗第二节中没出现过“甜蜜”、“黑夜”和“歌喉”等词汇,但徐志摩的翻译可以让人联想一副对比强烈的画面:露珠滚落青荫,悄无声息却卓有生气;暗夜夜莺悲戚啼鸣,残音震心,死寂沉沉。甜蜜与悲啼的对比,生气与死寂的对比,会给读者在视觉和听觉上以震撼。此外,整首译诗还充满音韵上的和谐。最好的证据莫过于罗大佑在半个多世纪后把徐志摩的译诗谱了曲,成了流行歌。如果说《歌》的翻译做到了形神兼备,且遵循“三美”原则,那《新婚与旧鬼》的翻译则是一次练兵,没有完全遵守其诗歌翻译原则,却影响了他日后的创作。《新婚与旧鬼》原诗中有新娘、新郎和鬼(新娘的旧情人)三个人物,并以三人轮流吟诗的方式讲述了负心新娘在婚礼中摇摆于新旧情人间的故事。徐志摩曾强调过分专注于神情的翻译是写了另一首诗,但他也没能逃离这种命运。整首诗虽有贴切的直译,但读者能发现多处改写。例如“……Hebidsmyspiritdepart/Withhimintothecold:-/Ohbittervowsofold!”①徐志摩译为:“他指着那阴森的地狱,/我心怯他的恫吓-/呀,我摆不脱曾经的盟约!”②显然,第二行是添加的。这句可译为:“他邀我的魂灵/与之回到阴冷的地狱/哦,还有那旧时的盟约!”这种改写虽有悖于徐志摩的诗歌翻译原则,但却从另一方面促进了他的诗歌创作,让其诗歌翻译和诗歌创作充满创造性和互动性。

三、徐志摩对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译诗的模仿以及再创作

如前所述,徐志摩选择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进行翻译是因为他们对艺术美和人性美有相同追求。徐志摩不仅把新月诗人视为圭臬的“三美”创作原则加以改造,同时加入带有个人色彩的改写,从而将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诗歌融入了自己的新诗创作,进一步丰富和推动了中国新诗和本土文学的发展。《偶然》就是基于译本再创作的最好例证。诗中:“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③一句,可谓对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歌》的改写。在《歌》中,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主人公用超然含蓄的态度来表达对爱人的感情。临终时她不强求两人能记得对方,只说:“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要是你甘心,忘了我。/……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我也许,我也许忘记”。④两首诗不论在结构抑或风格上都十分相像。徐志摩把克里斯蒂娜?罗塞蒂式的“含蓄”平添了几分徐志摩式的“甜蜜的忧伤”,才最终成了他的《偶然》。除此以外,《偶然》和《歌》一样,表达的是抒情主体经历美丽邂逅后对客体离别时的恳求。这种别离时的忧伤还可以在《再别康桥》和《云游》中窥见一斑。徐志摩的另一首译诗《新婚与旧鬼》则从形式和内容上催生了他的两首新诗。《人种由来》是徐志摩根据圣经故事改写的新诗。诗中有夏娃、亚当和蛇三个角色,整首诗由三个角色各吟一段的形式写就。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克里斯蒂娜?罗塞蒂的《新婚与旧鬼》。同是三个角色,同是通过三个角色轮流吟诵的方式来推动故事发展。虽然《人种由来》在形式上和《新婚与旧鬼》很契合,但它只是徐志摩初写新诗时的练笔,整首诗显得稚嫩和粗糙。所以,对形式的模仿不足以成就一首好诗。而《新催妆曲》就是徐志摩根据《新婚与旧鬼》的内容,借用中国古代催妆诗的题材创作的新诗。催妆是中国古代缔婚的前奏。催妆诗的内容多是赞美新娘的貌美如花,表达催促新娘出嫁的心情。徐志摩的《新催妆曲》一反催妆诗传统,对一个迟疑新娘的心理进行细致刻画,让其内心挣扎之痛和婚礼之喜形成鲜明对比,反衬新娘的愁苦。这在古体催妆诗中是鲜见的,也因此让这首诗有别于传统催妆诗,成为徐志摩所创作的新诗代表。可见,徐志摩的克里斯蒂娜?罗塞蒂译诗不仅为其进行本土化创作提供了养料,而且更直接催生了他众多优秀的中国新诗。这种翻译文学和本土文学之间的互动不仅让异域文本在陌生国度能健康成长,更让该国的文学乃至文化体系得到了极大发展,并呈现出多元的形态。

第6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有两句话我们不应忽视,其对于我们把握《再别康桥》的情感指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1931年3月19日徐志摩在致陆小曼的信中说:“前三年……我决意去外国时是我最难受的表示。”

一是1928年9月徐志摩致恩厚之夫妇的信中说:“我这次故地重游,是带着再寻旧欢的痴想的。”

“去外国”是指1928年6月-11月徐志摩与王文伯经日本前往美欧的那次旅行。“故地重游”是指1928年秋天徐志摩曾专门回到康桥。是什么原因使诗人难受到要去外国才能解脱?解脱为何非要到故地――康桥“再寻旧欢”?

志摩的婚恋生活

徐志摩自己说过:“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我是一个信仰感情的人,也许我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感情性的人”。因此,了解徐志摩的婚恋生活,对理解《再别康桥》的感情指向至关重要。

在徐志摩短暂的34个春秋中,共有过两次婚姻:1915年10月与张幼仪的婚姻(1922年3月离婚)和后来与陆小曼的再婚。但是,令他一生苦苦思恋和追求的却不是以上两位女性,而是被称为“一代才女”、“美艳如花”的林徽因。

与陆小曼的婚姻生活。徐志摩置社会舆论和传统道德于不顾,以极大的气魄和勇气与陆小曼于1926年10月结婚,但不久就陷入了苦恼。因陆小曼仍积习难改,又与翁瑞午关系暧昧,而且染上了吸鸦片的嗜好,阴阳颠倒,百事不理。

1927年8月27日,徐志摩致陆小曼的信中说:“受朋友怜惜与照顾也得有个限度,否则便有界限不分明的危险……”这里暗指陆小曼与翁瑞午的交往,此时社会上已经对陆、翁的关系风言风语。

1928年春节前后,徐志摩在日记中写道:“受的出发点不定是身体,但爱到了身体就到了顶点。厌恶的出发点,也不定是身体,但厌恶到了身体也就厌恶到了顶点。最容易化最难化的是一样东西――女人的心。”1929年3月5日徐志摩致恩厚之的信中说:“上海生活味同嚼蜡,有时更是可恨可厌,但要拂袖他往,却是难于登天。”其中已流露出对陆小曼的厌烦,对爱情的失望、无奈。

1931年3月19日徐志摩致陆小曼的信中说:“前三年,你初沾上习的时候,我心里不知有几百个早晚,像有蟹在横爬,不提多么难受。”……

从以上徐志摩的话中可以看出,1928年出国之前,徐志摩的情绪坏到了极点,婚姻已出现了严重危机。朋友们都劝他暂时离开一段时间以摆脱恶劣的心境。“这次出国并无必要,可说纯粹是为了躲避家庭的烦恼。”胡适曾在《追悼志摩》里说:“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他承认失败,他有一首《生活》的诗,诗的情调,暗惨得可怕。”

康桥之恋。1920年秋,为追求罗素足迹的徐志摩从美国来到伦敦,来到康桥。这期间他认识了林徽因。林徽因出身书香门第,其父林长民曾为段祺瑞政府的司法总长,也是位十足的书生逸士,曾写出了“万种风情无地着”的名句。林徽因自幼耳濡目染,并受到中西方文化的熏陶,既有中国传统女性的温柔韵致,又有西方女性的热情奔放。她的绝艳美貌和高雅气质令徐志摩一见倾心,林徽因对徐志摩也非常“喜欢和敬佩”。两人经常同游康河,欣赏两岸的美景,同听康桥的晚钟。“我到了那三环洞的桥上再停步/听你在这儿抱着我半暖的身体/悲声的叫我,亲我,摇我,咂我……”林徽因也在《无题》中隐约透露了当年他们的交往情景:“登上城楼,更听那一声钟响。”徐志摩越陷越深,日夜思念林徽因。他在给林徽因的情书中写道:“我爱你。自从我第一次到你家,你那样优雅、大方、亲切地接待我时,我的命运之神就在我耳畔大声叫着:就是她,你那另半个灵魂。”

但是,林长民并不愿意徐志摩成为自己的女婿,他更欣赏梁启超之子梁思成,林徽因也因“少年时代的家庭阴影梦魇一样压在她的心头,她深知母亲被冷淡的痛苦和‘家庭战争’的可怕。她知道如果自己接受徐志摩的爱情,离婚会让张幼仪陷入痛苦的深渊”。为了避开徐志摩,林长民于1921年10月突然携林徽因由英赴法,并旋即回国。这时的徐志摩已向张幼仪提出了离婚要求,并刚刚把她送往德国,尽管遭到了父亲徐申如的坚决反对,也遭到了恩师梁启超的训斥,但他毫不退缩,据理力争:“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当他满怀欢喜之情来找林徽因时,她却突然离去,使徐志摩万分失望和痛苦,他也很快回国。

在康桥与林徽因从相识到相恋的日子,成为诗人一生最幸福最留恋的时光,这段刻骨铭心的爱,一直伴随着他,终生难忘。徐志摩一方面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开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一方面又说:“我友!知否你妙目――漆黑的/圆睛――放射的神辉,照彻了/我灵府的奥隐,忧如昏夜/行旅,骤得了明灯,刹那间/周遭转换,涌现了无量数理想的楼台……”(林徽因“眼睛乌黑明亮,顾盼生辉”)由此可见,徐志摩的眼与其说是康桥教睁开的,不如说与林徽因的康桥初恋使他开始了人生的觉醒,产生了追求和理想。从此,康桥成为他文学创作的重要题材,抒发对那段恋情的留恋和伤感成为他诗文的一个重要内容。

他先后写了许多诗文,表达对林徽因的爱:1924年4月,发表《鬼话》,向世人公开表露他对林徽因的呼唤;1926年5月,发表著名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到你的波心”;1931年他又为林徽因写了《你去》,“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就是诗人的去世,也与林徽因有关(1931年11月19日上午8时,徐志摩乘“济南号”飞往北平,10时10分,飞机到徐州机场卸装邮件时,他忽然感到头痛得要命,不想去北平,但一想到晚上要参加林徽因的一个演讲会,便忍痛继续飞行,下午2时左右,飞机在济南附近上空失事,诗人意外身亡)。

由此可见,康桥恋情在徐志摩心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徐志摩康桥诗文对比。在诗人短暂的34岁生命中,先后三次到过康桥:1920年9月―1922年9月,第一次来到康桥,归国后写下了《康桥再会吧》、《康桥西野暮景》、《康河晚照即景》;1925年3月―7月,第二次来到康桥,归国后写了著名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1928年6月―11月,第三次来到康桥,归国途中写下了《再别康桥》。

徐志摩的康桥诗文,大多描绘了康桥美丽的自然风光,抒发了依依惜别之情。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对比这些诗文,就会发现它们的明显差异。诗人第一次到康桥,是怀着找寻改造世界,实现自我价值的理想而来,充满自信,积极主动,因此诗歌主要赞美了康桥的自然风光和对自己的启迪之惠,充满感激与留恋之情,基调是深情的;第二次到康桥,是为了躲避与陆小曼恋爱而引起的风言风语和尴尬,因为“是临时逼出来的”,因此文章多是对康桥自然景色的描绘和赞美,笔调是亲切的、轻快的;《再别康桥》是在诗人感情出现严重的危机,怀着寻找旧欢痴想的背景下第三次来到康桥而写的,此时此刻,物是人非:自己身心疲惫,而林徽因和梁思成已于1928年3月结婚,诗人昔日心中的女神如今已成为别人的新娘,徐志摩的心境可想而知。《再别康桥》与其他康桥诗文比较,更委婉缠绵,在深情的赞美中,流露出浓郁的哀伤和落寞。如果没有诗人婚姻的危机和康桥之恋的痛苦,仅仅与康桥“再别”,是不会如此哀伤的。

《再别康桥》的情感指向

1928年秋,惆怅的徐志摩只身来到康桥,故地重游,往日的欢乐又浮现在眼前,对那段美好的时光,既无限思恋,又无限伤感和无奈。《再别康桥》终于在康河梦一般的氛围中诞生。

《再别康桥》,层次分明地勾画了妩媚动人的康河:夕阳照耀下艳丽的河畔垂柳、绿油油的多情的水草、清澈幽美的拜伦潭和星光斑斓的康河夜景。但是,诗人“并不是单纯地歌咏康桥妩媚的自然风光”(徐荣街语),而是通过对康桥的赞美和依恋,充分表达了他对林徽因那段恋情的深深怀念和珍惜,这在诗中已充分反映出来。如“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从字面上看,“垂柳”很难与“新娘”联系到一起,但只要我们仔细分析,就会明白:它只是一个表意之象,诗人看到河畔那霞彩纷披的垂柳,轻轻拂动着柔软的枝条,是那样的柔美多情,它多么像当年康河边上的林徽因――自己心中的新娘。因此,艳丽的金柳,就是林徽因的象征。只有这样理解,才能把握“波光里的艳影”,为什么不只在康河碧波中荡漾,还“在我的心头荡漾”。也正因为“柔波”里有“艳影”,诗人才愿做康河水草。再如“那榆荫下的一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不仅描述了拜伦潭潭水的五彩斑斓和如梦般的幽美,而且还暗示了诗人当年曾在潭边凝思,充满对未来、对爱情的美好憧憬,这里沉淀着天上的彩虹,也沉淀过他对爱情美丽多情的梦。因此,诗人要泛舟康河“寻梦”――寻找他往日的欢乐。康河妩媚依旧的景物触及了诗人的伤感情绪:惆怅、无奈、怀旧的种种感觉洋溢在他的心头。带着排解痛苦、寻找旧欢的痴想“轻轻地来”,得到的是更强烈的痛,诗人只好“悄悄地”离去。

我们在把握《再别康桥》的情感指向时,除了联系诗人的婚恋生活外,还要考虑诗歌创作的具体背景,即当时徐志摩、林徽因都已分别结婚,都是有一定身份和影响的人物,徐志摩即使要“寻找旧欢”,也不便直接表白;即使他自己无所谓,也不忍心伤害林徽因。他只能借景抒情――借眼前之景,抒心中恋情。

因此,《再别康桥》是诗人与自己隐秘的感情世界的惜别,表达了对旧情的眷恋和珍视、寻梦时的落寞和惆怅,在飘逸洒脱的姿态下,蕴藏着深沉的忧郁和苦闷。(本文为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号为:07CSHJ04)

参考文献:

1.濮思明:《徐志摩和他的〈再别康桥〉》,《安徽教育》,1997(7)。

2.汤登仲:《〈再别康桥〉备课三题》,《中国语言教学》,2003(8)。

3.吴福辉:《徐志摩自传》,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

4.韩石山:《徐志摩传》,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5.乐齐:《徐志摩经典》,海口:南海出版公司,1999年版。

6.田时雨:《一个真实的林徽因》,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

第7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在胡适等人倡导写新诗、实践写新诗的时代,《再别康桥》臻于至美的外形使无数人倾倒,诗中吟唱着的是诗人理想中的生命,即对爱、自由和美的追求。“淡到几乎没有的内容”有时却是最生动的,爱、自由和美构成了徐志摩的全部生命,他爱得自由,爱得轰轰烈烈,这才是活在这个世界!说到“感伤的情绪”,诗人从小就有多愁善感的气质,仿佛从母体里继承下来某种对生命自身的悲剧预感,心里常常会无端地悲哀。他认为诗人中很少寻得出一个圆满快乐的人,有的甚至一生不得志。他平生最崇拜英国的雪莱,尤其奇怪的是他一天到晚羡慕雪莱覆舟的死况。他希望将来能得到雪莱那样刹那的解脱,让后世人说起来就寄以无限的同情与悲悯。因此,“不外乎感伤的情绪”可以理解为诗中寓有浓郁的悲剧情绪。

徐志摩在《吸烟与文化》中说,自己早想谈谈康桥,对它有无限的柔情,但又怕亵渎了它似的,始终不曾出口。1922年他突然决定回国时所写的诗歌《康桥再会罢》,也称康桥是他难得的知己。《再别康桥》内蕴丰富,从诗歌内容分析,诗人诵美康河的自然景物,既有对往昔求学时期康桥生活的留恋,也有对在康桥情感历程的回忆纪念,再联系诗人生平,还有对生命的热烈礼赞,有“吻火”似的视情如命,并为了这样的爱情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悲剧精神。

《再别康桥》写于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以后。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北海结婚,11月夫妇二人回到硖石,年底因兵乱回到上海。当初在北京,徐志摩和有夫之妇陆小曼相恋的事搞得沸沸扬扬。1923年1月2日,徐志摩的恩师梁启超曾写长信对他进行恳切的劝导:“恋爱神圣……可遇而不可求……所梦想之神圣境界恐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其身已耳。”徐志摩回信,承认爱情可遇而不可求,但自己却不得不去追求,并坚定地表白:“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2]以致梁启超在为他们证婚时所说的证婚词很不中听,称徐陆之结合为“恶例”,是“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这件婚事也遭到了徐志摩父亲徐申如的强烈反对。陆小曼会交际、会花钱、会唱戏,在徐父看来,这些都是不务正业。徐父震怒痛心之余,决定将幼仪收为寄女,仍在徐家理财持家,教养阿欢;儿子既然不尊重家庭和父母,可永不返家,从今起停止供给一切费用。

即便如此,徐志摩依然坚持自己追求爱、自由和美的人生观。诗篇《再别康桥》是“绣我理想生命的鲜花”,“散香柔韵节,增媚河上风流”(《康桥再会罢》),是爱、自由和美的颂歌。诗人将河畔的柳树称为“金柳”,因为它们沐浴在夕阳的光辉中,像一位“新娘”,而“新娘”是一个女子一生最光艳美丽的时刻,新郎拥有新娘,也就拥有了生命的锦绣年华。“新娘”投在“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诗人完全陶醉了。“软泥上的青荇”似乎在和诗人打招呼,“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康河的波纹也像充满了柔情蜜意,以至于诗人也“甘心做一条水草”与青荇为伴。“那榆荫下的一潭”泉水,应该就是有名的“拜伦潭”,倒映着天空的彩虹,掩映在浮藻间,如梦似幻。

徐志摩在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作于1927~1928年间)中对康桥也有描写:“桥的两端有斜倚的垂柳与灰窕ぷ K是澈底的清澄,深不足四尺,匀匀的长着长条的水草。这岸边的草坪又是我的爱宠,在清朝,在傍晚,我常去这天然的织锦上坐地,有时读书,有时看水;有时仰卧着看天空的行云,有时反仆着搂抱大地的温软。”“在康河边上过一个黄昏是一服灵魂的补剂。啊!我那时蜜甜的单独,那时蜜甜的闲暇。”他在这里享受生命,享受花季,享受孤独,享受爱情,他追求了,他将自己的理想付诸行动。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诗人是爱寻梦的,梦里是什么都有的。在此,诗人没有虚度春天,他的生活自然、愉快,虽然那时他也感受了人生痛苦,但他还是尽情享受闲暇、自由,驻足于星月、青草、花香和流水之间,听鸟语,迎朝阳,看星星,那个春天已然融入了他的生命。原来诗里描写的是鲜活生命、美好生活的再现,也是所寻的梦。开头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连用三个“轻轻的”,是唯恐惊扰了这一切,因为这里有他的生命和爱。

这是徐志摩第三次来到康桥了。现在时过境迁,物是人非。于是,诗人诗笔陡然一转:“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不能放歌也就罢了,诗人是沉默的,康桥是沉默的,竟连夏虫也是沉默的!此时诗人已非彼时的诗人,他已是身心疲惫,满心创痛。“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挥别自己年轻的生命,年轻的爱情,让它们永留此间。“此后清风明月夜,当照见我情热狂溢的旧痕,尚留草底桥边,明年燕子归来,当记我幽叹音节,歌吟声息,缦烂的云纹霞彩,应反映我的思想情感,此日撤向天空的恋意诗心,赞颂穆静腾辉的晚景,清晨富丽的温柔。”“我今去了,记好明春新杨梅上市时节,盼望我含笑归来,再见罢,我爱的康桥。”(《康桥再会罢》)

徐志摩对历尽艰辛、奋斗得来的爱情誓死呵护,然而现实中的爱情和理想中的相比是那么遥远。徐志摩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小曼,按说是实现了自己的爱、自由和美的理想,应该幸福了,可是好景没有几天。小曼是个病美人、交际花,回到上海后,作息时间更是黑白颠倒,使得志摩吃饭休息都受到影响。下面这段话可以让我们了解徐志摩婚后生活的缺憾:“我是个痴子,你素来知道的。你真的不知道我曾经怎样渴望和你两人并肩散一次步,或同出去吃一餐饭,或同看一次电影,也叫别人看了羡慕。但说也奇怪,我守了几年,竟然守不着一单个的机会,你没有一天不是engaged的,我们从没有privacy过。到最近,我已然部分麻木,也不想望那种世俗幸福。即如我行前,我过生日,你也不知道。我本想和你吃一餐饭,玩玩。临别前,我又说了几次,想要实行至(少)一次的约会,但结果我还是脱然远走,一单次的约会都不得实现。”[3]鉴于徐志摩婚后生活的苦恼,朋友恩厚之夫妇愿意资助他和小曼出国,可是又被小曼以体弱不适于长途旅行婉拒。在此之前,忘年交林长民死于战乱;1925年赴欧洲旅行经狄更生介绍见到了他仰慕的老哈代,回国后翻译哈代那些厌世悲观的诗句时,那个硕果仅存的文坛巨星也坠落了;不期一年后,梁启超去世。这使徐志摩变得很忧郁,再加上经济不能独立,使得他感觉受了不少闷气。为了生计,他分别在上海光华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担任教职,并兼任中华书局编辑。1930年底光华大学发生,他被迫离去。1931年2月,他应胡适之邀赴北平,任北京大学英文系教授,由温源宁介绍,兼任北平女子大学教授,住在胡适家,直到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去世。

一向超俗于人间烟火的徐志摩不得不屈服于生计的分文运筹,为钱而焚膏继晷地工作,而对自己的生活却十分苛刻。徐志摩在给小曼的信中提到,在热天,他只有一件白大褂,做一件又无钱。不得已,在蒋百里买房子和孙大雨卖地皮的生意中,徐志摩一再介入,做了“纤手”,从中收取佣金以度家用。此外,从徐志摩的信中还看出,他还通过翁瑞午在做生意。一个诗道中的天才屡屡甘于落入俗道,和平时最厌恶的金钱频频交往,徐志摩只觉得自己形同尸肉,只是苟活而已。他曾一再要求小曼前往北平与他同住,小曼总是不肯,以致他回沪的来回路费都成问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举步维艰。好在有朋友送他免费飞机票;可谁又能想到,乘坐免费飞机让诗人送了命。“志摩乘飞机回沪,为探小曼之病,匆促返平,为要听徽音在协和学校之讲演。其南下最真实之原因,则陈小蝶欲购百里叔在上海国富门路之房屋。志摩想赚点佣金以济家用,诚可怜也!”[4]

徐志摩以三十六岁的英年过早地离开了他所挚爱的世界、亲人、朋友,大家撰文写诗纪念他。温源宁说:“死为诗人,生为赤子,天之厚人还有过于此的么?”[5]刘海粟说:“他又像崇高的山峰,狂风暴雨要摧击他,乌烟瘴气要笼罩他,侵蚀他的心灵,阻碍他的发展,这是人生最大的悲剧。世间哪有完美的事情?他全部的天才,顺流顺势地尽量开着花结着果,可这不是太完全了吗?虽然志摩已经从不完全的现实中挣扎到他独有的完全了,他如雪莱、格列柯一样,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本来,宇宙就是一个伟大的未成品……他们给予后人的印象,同是个永远伟大的青年。”[6]

徐志摩《哀曼殊斐儿》最后两句是:“我洒泪向风中遥送,问何时能戡破生死之门?”至此,是否可以说:诗人已戡破了生死之门?

参考文献

[1]宋益乔.徐志摩的女性情感世界[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1:53.

[2]晓春,凡尼.徐志摩:人和诗[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96.

[3]徐志摩.徐志摩自传[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7:331.

[4]蒋复璁.徐志摩先生轶事[A].韩石山.难忘徐志摩[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1:16.

第8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关键词:单纯信仰;回归自然;理想化人生

综观徐志摩如此短暂的一生,可以发现他对“爱、自由、美”的追求一直伴随着他,直到生命的结束。对这种理想化人生的追求,导致他大量的诗文创作,而理想化人生的破灭是缘于这种追求的不现实,这样一个轮回,造成了诗人云游而永远不归。为了更好的说明“单纯信仰”在诗人生命中的重要,将他的一生分为:系烦恼结,留学美国(1918-1920);遭遇爱情,再系烦恼结(1920-1922);月下待杜鹃(1922-1924);我不知道风向哪一个方向吹(1928-1931)这样四个时期。

一、系烦恼结,留学美国

这个时期是徐志摩思想的初步形成时期。众所周知1915年10月25日徐志摩与张幼仪结婚于石夹石。对于此,思想幼稚无力的徐志摩毫无办法,只能屈从于几千年的父母包办婚姻。他对左梅与蒋百里冲破国界、冲破宗法观念束缚去争取爱情十分赞赏,他同时哀叹自己屈服家庭、与一个没有爱情的人结婚,这为他后来勇于与张幼仪离婚奠定了基础。

为了寻求自己朦胧的信念,1918年8月14日,徐志摩离沪赴美留学。他抱着实业救国的宏愿向往做一个

当然,在徐志摩的诗文中,“爱”除了指向“爱情”外,还有“亲情”、“同情”、“怜悯”等含义。

       三、月下待杜鹃

   月下待杜鹃

看一回凝静的桥影,/数一数螺细的波纹,/我倚暖了石栏的青苔,/青苔凉透了我的心坎;/……水粼粼,夜冥冥/何处是我恋的多情友?/风飕飕,柳飘飘,榆钱斗斗,/令人长忆伤春的歌喉。

——徐志摩《月下待杜鹃不来》

此时的徐志摩进一步通过对爱情的歌颂,对自由的追求,对现实社会不满的控诉,来表现自己对理想人生的追求。诗人始终在凄冷美艳的日光下,等待杜鹃的声声歌唱。正如徐志摩在一诗中所说:“水粼粼,夜冥冥、思悠悠,何处是我恋的多情友?”

徐志摩在1923年11月28日《努力周报》上发表《就是打破了头,也要保持我灵魂的自由》,支持北大校长蔡元培为追求理想主义,孤身为天下光明精神勇气,同时也表达了作者自己从孤苦深寂中喷射出的一腔幽情和激情,而徐志摩的这种激情来源于他对理想的追求,是“爱”“自由”“美”的汇合而已。

徐志摩追求自由还表现在他的“诗化生活”的文艺美学观,在1924年燕京大学的讲演中,他这样阐释:“要使生命成为自觉的生活,不是机械的生存,是我们的理想。要使我们的心灵,不但消极的不受外物的拘束与压迫,并且永远在继续的自动,趋向创作,活泼无碍的境界,是我们的理想。使我们的精神生活,取得不可否认的存在,使我们生命的自觉心像大雪滚雪球一样愈滚愈大,不但在生活里能同化极伟大极深沉与极隐密的情感,并且能领悟到大 自然 一草一木的精神,使我们的理想。使天赋我们灵肉内部的势力,尽性的 发展 ,趋向最后的平衡与和谐,是我们的理想。” 可见,徐志摩文艺创造的理想是灵魂的自由、生命的自由、灵与肉、物神的和谐一致,平衡发展的人生。

对于爱情,徐志摩依然找不着北,他抛弃康桥 政治 经济 学博士的头衔回国,原因只有一个:徐志摩倾心的林徽音随父回国,他无心在英伦逗留,遂乘船东行。胡适说徐志摩是一个有着单纯的爱、自由、理想的人,为了自己的追求可抛开一切,因此做出此番惊世骇俗之举也在情理之中。“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用在徐志摩身上相当贴切。实际上,在英伦留学期间,他受拜伦,雪莱影响颇大,徐志摩曾和狄更生说过:“我不喜欢歌德的恋爱观,因为他常常在热恋的时候,悄悄溜走;我喜欢雪莱,他爱的深爱的火热。”为此,他不惜和发妻张幼仪离婚,他甚至认为与张幼仪的离婚是转夜为日,转地狱为天堂,是彼此重现生命之曙光的荣业。

四、我不知道风向哪一个方向吹

在充满悲哀与绝望之感的诗人的心灵之中,在经历了一次比一次惨痛的爱情与婚姻的折磨和苦痛之后,徐志摩写出了《我不知道风向哪一个方向吹》一诗。他说:“要从恶浊的底里释放圣结的泉源,要从时代的破烂里恢复人性的尊严——这是我们的志愿……生命从他核心里供给我们信仰,供给我们忍耐与勇敢……”

这里可以看出徐志摩最高的诗歌理想,即人生理想,那就是:回到生命的本体中去!歌颂生命、赞美大自然的与人和谐是他诗歌的主旋律。

第9篇:徐志摩的诗范文

诗人为什么到康桥(今日之剑桥)来“寻梦”?他要寻的是个什么样的“梦”?为什么说那“梦”是被“揉碎”的“彩虹似的梦”?为什么又“不能放歌”,而只能“沉默”?揭开这些谜底,是揭示该诗核心意象的关键所在,是理解和揭开该诗思想感情内蕴的钥匙。

徐志摩一九二年去英国康桥大学研究政治经济,一九二五年、一九二八年两次到欧洲游历,都故地重游,但一九二八年徐志摩去康桥时,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诗人这时再会康桥,心中的感情是十分复杂的,《再别康桥》写于诗人该年归国途中的十一月六日,发表于十二月十日《新月》第一卷十期。康桥,对于徐志摩的生命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是他真正人生的起点,是其理想的孕育之所,是其情感中的一块圣地,是其生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他在康桥学习期间与林徽音邂逅,引发了他一生的个人生活转折,开始了追求艺术化、理想化感情生活的历程。在徐志摩短短的三十五年的生命活动中,康桥是令其终生魂牵梦萦的地方,它孕育了诗人的理想,它慰藉诗人寂寞而悲苦的心灵。诗人曾三渡英伦,先后写下了《康桥再会吧》、《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和《我所知道的康桥》等诗文,这就难怪诗人为什么要到这里来“寻梦”了。

诗人的“梦”首先是指对政治理想、社会理想的追求。一九一八年的徐志摩出国赴美留学,他后来言道:“我父亲送我出洋留学是想要我将来进‘金融界’的,我自己最高的野心是做一个中国的Hamilton”(《猛虎集》序)徐志摩梦想做中国的汉密尔顿,梦想成为一个政治家,为了这一夙愿,他忘却了父亲的叮嘱,醉心于研究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为此,于一九二年又转到英国康桥学习,并在此确立了他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要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归国后,他办杂志、教书,发表文章,努力传播自由主义思想。但当时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外国列强蚕食鲸吞,国内封建军阀连年混战,民不聊生。几年的国内生活,残酷的现实无情地打击了诗人那颗高傲的心,使他渐渐地失望,在中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愿望最终化为泡影。这对于信仰坚定并拥有远大的政治抱负,一心想成为一代政治家的徐志摩来说,无疑是极其痛苦而又无可奈何的,故地重游,重温旧梦,聊以抚慰心灵和精神的伤痛,实出自然。

“诗言志”,又“诗缘情”。对个人生活理想尤其是情感理想的追求和渴慕,又是《再别康桥》中所寻之梦的另一个主要内容。康桥,对徐志摩来说,正是他爱的圣地。他对林徽音的爱,与康桥是密切相关的。康桥成了徐志摩对林徽音爱的一个象征,一个载体。这也构成了他所寻之梦的内核和真正的秘密。

在具有浓烈的浪漫情怀的徐志摩看来,爱情与“上帝之爱”拥有相提并论的地位。徐志摩为这次真正的爱情,进行了他生命历程中的一次“冒险”,一次人生抉择。他承受了来自家人、朋友和社会的各方面的压力,义无反顾、毅然决然地结束了令人痛苦无奈的无爱婚姻。但他与林徽音的爱情却无果而终。尽管如此,这次爱情经历始终让徐志摩魂牵梦绕,难以忘怀。始于康桥的无果的爱之“梦”,就这样被“揉碎”了,但她也变成了徐志摩情感生活的内在动力。每当他失意、遇到挫折,陷入困境时,到康桥“寻梦”,便成了抚慰其精神和心灵创伤的良方和妙药。在追求林徽音失败,一度变得极度痛苦消沉的情景下,徐志摩结识了“忠厚柔艳的小曼”,两个人久已压抑的情感掀起了滔天巨澜。但对陆小曼倾情相爱的徐志摩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接连不断的家庭纠纷,陆小曼奢侈成性造成的经济负担,人们的非议与幸灾乐祸,社会的批评,使徐志摩感到“阴沉、黑暗,毒蛇似的蜿蜒,生活逼成了一条甬道”在这种情形下,一向颇具西方绅士风度的徐志摩内心是何等痛苦。当他重登英伦,除了故地重游,重温旧梦,聊以抚慰内心的伤痛,他还能怎样呢!

胡适在《追悼志摩》一文中指出,徐志摩的人生观“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的政治理想和生活理想像“彩虹似”的美丽,但都被无情的现实“揉碎”了,只能永远地“沉淀”在康河的浮藻里。但“他不曾低头……他的诗作风也更成熟了……意境变深厚了,笔致变淡远了。”也正因如此,展现在读者面前的风度翩翩、飘逸潇洒形象背后的心灵创痛和无奈凄楚,很难为世人所感知。这是《再别康桥》中所呈现的情感表象与深层意蕴的矛盾和落差的真实状态,这真实的状态也正是由核心意象“梦”的内蕴复杂性、丰富性所引领主导的。

参考文献:

[1]苏姗・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2]郁达夫:《怀四十岁的志摩》,韩石山选编,《难忘徐志摩》,昆仑山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