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精选(九篇)

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

第1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这次视频会议是总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内容经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讨论。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传达学理、华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通报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研究贯彻落实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刚才,玉治同志传达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浙江省安监局、开滦(集团)公司介绍了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做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解决农民工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问题纳入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今年2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上半年两次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农民工工作,9月7日,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总局作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方面的农民工问题,按照国发5号文精神,及时研究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的实施意见和2006年工作要点,并于6月份组织开展了对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督查调研,调研情况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9月1日,总理在调研报告《专报信息》上作了重要批示:"要重视和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请安监总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措施,下发通知。"9月21日,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安全监管总局认真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上批示:"农民工是我国煤矿、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一线工人的主力。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是今年农民工工作必须抓好的十件实事之一,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之一。安监总局做了不少工作,要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视,为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首先要提高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认识,我想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加深理解。

第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需要。十六届六中全会重申和强调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把安全生产列为人民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问题之一,作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农民工问题是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我们对9个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等4个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其中:煤矿为48.8%,非煤矿山为66.4%,危化品生产企业为33.8%,烟花爆竹企业为95.9%。小煤矿从业人员、国有煤矿井下采掘工人基本都是农民工;非煤矿山特别是小矿山作业场所90%以上为农民工;危化品企业较为繁重的体力劳动也多由农民工担任;而烟花爆竹企业除为数很少的管理人员之外,其他均为农民工。另据了解,全国3000多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农民工的安全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涉及到各行各业的发展,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只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就业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大幅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这一弱势群体造成的伤害和危害,实现农民工安全转移、安全就业和安全致富,才能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第二,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国发5号文精神,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国发5号文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文件对强化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加强安全监察、事故调查以及工伤保险、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将煤矿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华建敏国务委员在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将加强煤矿等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列为今年后四个月要着力抓好的10件实事之一。这些都充分说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是解决农民工问题整个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一项人人受教育、人人得好处的民心工程,是为农民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的重要内容。

第三,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据统计,近几年高危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约80%发生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和建筑施工包工队;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对64家国有煤矿的调查统计显示,农民工中28.3%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约7%为文盲或半文盲,高中及以上文化只占13%。文化程度偏低,加上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不落实,造成相当一些农民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缺乏,违规违章行为相当严重。一些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事故的肇事者。去年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瓦斯爆炸事故,108名遇难人员全部是农民工,其中有8人是12月2日,6人是12月6日进矿,没有经过任何培训。血的教训表明,农民工的安全素质,直接制约着煤矿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是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意识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治本之策,也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统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客观分析现状,坚定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信心

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支撑体系和要素来抓,先后在大连、新疆、鸡西、杭州等地召开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座谈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企业按照总局的部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不断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特别是国发5号文下发以来,总局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在指导和督促煤矿等高危行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上取得了较大进展,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地有关部门和大部分高危企业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作为保障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大事来抓,领导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得力。特别是针对农民工问题,各地各部门围绕贯彻落实国发5号文,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总局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5号文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并与等十二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年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参与了"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强村实践活动";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普及劳动安全卫生基本常识;协调农业部在农民工转移培训引导教材中增加了安全生产知识内容。浙江省安监局、江苏省安监局都成立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河南省出台了《2004-2010年农民工培训规划》;河北省总工会与安监局今年电视培训农民工达50万人;甘肃、山西等省安监局也制定了贯彻国发5号文的实施办法。

(二)与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相关的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总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2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包括农民工培训在内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监管监察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普遍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部分国有重点企业还专门制定了"十一五"职工培训规划,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了职工整体培训规划。

(三)安全生产培训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在基地建设上,目前全国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的一级机构26家,二级145家,三、四级2280多家,全国四级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网络基本形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师资建设上,分级开展了各级培训机构教师岗位培训,积极聘请各方面专家构建师资库,组建了一支水平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在宣传教育阵地与教材建设上,总局与中央电视台合作在第12频道开设了"安全与法"专栏,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开设了"安全现场"专栏。此外还正在与教育部联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培训音像教材》,与劳动保障部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各地也组织编写了大量浅显易懂、图文并茂、针对性强的培训教材,如:四川、内蒙古等地编写了《煤矿安全知识问答》;安徽编写了《以史为鉴,警钟长鸣》事故案例等教材。

(四)安全生产培训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将安全生产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今年1-7月,河南煤监局豫北分局对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罚款160万元;新疆煤监局共查处安全生产培训违法行为53起,罚款291万元,吊销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15个;黑龙江煤监局对10处煤矿责令其停产整顿,对23处煤矿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山东煤监局在安全生产培训专项督察中,对9处煤矿的违法罚款125万元;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王封煤矿进行了50万元高额罚款和停产整顿处罚。

(五)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工作逐步加强。各地、各企业以农民工为重点,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据统计,2002-2005年全国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108.48万人次,安全管理人员174.39万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27.1万人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8.3%、93.5%和97.8%。河南省对参加阳光工程培训的农民工每人补助学费200元,仅2004年就筹措4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浙江省开展农民工基础安全教育培训工程,计划两年培训2000万人,对全省中小企业农民工全部培训一遍,今年1-10月,共筹集经费2100多万元,培训650余万人;无锡市安监局和市总工会开展了以"宣传安全常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的10万新市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江西省针对小型矿山企业农民工较多,自身培训条件差的现状,组织专家送教上门。这些措施,都有效地推动了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一些成功经验得到有效推广。几年来,各地、各企业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创造了很多成功经验。如江苏海安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鸡西矿业集团坚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开滦(集团)公司建立煤矿、输入地劳动部门和农民工三方协调、四步培训的机制;阳泉煤业集团积极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先培训后招工;晋城煤业集团改革技校招生方式、变招工为招生;酒泉钢铁集团公司实行"3651安全管理法",即:通过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安全素质问题和青工安全问题3个问题,把住上岗教育关、专业培训关、安全组织关、安全活动关、安全检查关、合格班组验收关6个关口,坚持法律法规约束、规章制度约束、作业标准约束、"四不伤害"约束、"安全第一"约束5个约束,治理1个现场;还有一些中小企业也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甘肃省大皂矾沟煤矿针对农民工特点,自编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培训挂钩的制度,激发了农民工参培积极性;云南三环化工公司由公司与劳务输出部门签订《提供劳务合同书》,规定农民工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持有《民工、临时工安全作业证》方可上岗作业,等等。这些经验和做法,通过总结和媒体宣传,正在去过各地逐步推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从今年组织的对全国21个省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督查调研情况看,目前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责任落实不够。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生产轻安全,忽视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主安全意识淡薄,短期行为严重,只想利用廉价劳动力赚钱,宁可承担事故风险,也不愿意在培训上多花钱。而农民工合同时间短,流动性大,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也不愿参加培训,出现了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等现象。

二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地区行业发展不平衡。高危行业中煤矿、金属矿山等国有重点企业相对较好,经济较发达地区相对欠发达地区要好,而本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企业,培训工作十分薄弱。多数乡镇煤矿地处偏远又分散,企业自身不具备培训条件,送到外地培训既怕耽误生产又怕培训后流失,费用又高,导致农民工培训缺失。

三是,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一些地方和单位培训走过场,注重培训形式的多,讲究培训实效的少。没有针对农民工特点设置安全生产培训内容,开发相应教材,培训方式多限于课堂教学,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有的小型烟花爆竹厂以招录农民工时的操作考核代替企业的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一些小矿、小厂的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存在造假现象,实际没有培训。

四是,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对基础数据掌握不足,多数地区和部门对农民工底数不清。

五是,安全生产培训投入不足。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稳定的投入机制和渠道。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愿意在安全生产培训方面投入,没有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一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的过少;一些小煤矿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提取的费用不能满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的需要。

六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良性运行机制尚未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安全监管监察、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扶贫、工会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各部门的培训还未有效衔接起来,配合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坚定信心,采取有效对策措施,狠抓落实。要看到,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问题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全社会都在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关心农民工问题,政府、企业、社会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以及一系列地方和部门培训规章制度的出台,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监管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全国已认定的二千多家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以及不断壮大的培训师资队伍、一批优秀培训教材的出版,为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搞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所有这些,都为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坚定信心,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就一定能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三、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遵照家宝总理和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精神,总局会同煤矿安监局、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已正式印发给大家。《意见》对全面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意见》有四个显著特点。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指导思想,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提高农民工安全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目的,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加大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可靠保障。这一指导思想体现了六中全会精神,与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的总体布局相一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二是目标明确:《意见》提出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目标是:到2010年,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负责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制初步形成;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教材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质量显著提高;广大农民工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这一目标与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同步,是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

三是责任明确:《意见》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和工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共同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作了界定,对已在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法定义务,劳动保障部门、建设等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配合;对尚未进入企业就业的农民工,要求劳动保障、教育、农业等部门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安全知识培训。第一次明确地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职责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为今后工作的配合,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是措施明确:《意见》从"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进依法培训;严格培训要求,确保培训质量;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培训保障;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培训投入;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五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具体措施和途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家宝总理、建敏国务委员的重要批示,结合贯彻落实《意见》,今年后两个月和明年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协调配合,强力推进,务必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严格监督检查,在落实培训责任上取得明显进展。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应职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评先的重要指标之一,重点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在人力、资金、措施上切实落实到位。要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纳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健全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保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要将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发现未按要求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一律不得颁证和审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组织协调,在完善培训协作机制上取得明显进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一项长期、系统、艰巨的工作,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完善培训协作机制,积极协调教育、劳动保障、建设、农业以及工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各尽其责,加强配合,共同推进。一是要在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相关专业中增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院校增设安全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二是要将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列入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把安全生产常识编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案中;在实施阳光工程、蓝色证书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三是要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劳动合同规范、建筑工人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同步落实。四是要结合"安康杯"竞赛、"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等活动,在农民工中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文化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在推进依法培训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法规建设。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发5号文要求,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市场准入条件,抓紧制定和完善农民工特别是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二是制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总局将抓紧制定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指导性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三是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考核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建立考试题库。各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颁发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录用农民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四是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农民工签字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

(四)加强基础建设,在完善培训保障体系上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质量评估考核力度,适时对培训机构进行抽查,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培训机构,予以降级或淘汰;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及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要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完善各高危行业农民工培训模型,增强培训效果。要坚持政企、政事分开,严防培训中出现不正之风。二是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培养和优化师资队伍。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集中培训。重视从企业和安全生产一线选聘教师,充实教学力量。三是加强教材建设。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选择好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注重多媒体教材的开发使用。配合拍摄《煤矿工人安全生产培训音像教材》和编写《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教材的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抓紧开发《全国中小煤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多媒体教材》。

在培训资金保障方面,一要拓宽经费渠道。各地在统筹安排使用中央财政用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专项资金时,要兼顾好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资金支持,积极筹集培训经费。二要加大培训投入。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要保证经费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严禁挪作他用。三要注重发挥保险的事故预防、赔偿、康复三大功能,在农民工中全面推行工伤保险制度,鼓励高危行业用工单位为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探索研究在各种保险经费中按比例(8%-15%)提取事故预防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等。

(五)改进方式方法,在提高培训质量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把政府监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对无能力培训的小企业,可统一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及时组织农民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职业院校进行培训,并及时统计汇总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信息。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教学。要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开设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宣传栏,选用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六)加强调查研究,在推广经验上取得明显进展。各地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包括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在内的调查研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措施。要针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量大面广、工种繁多、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研究管用实效、各具特色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新路子。通过调研和推广经验,使制定的培训计划符合实际、易于操作、便于落实,确定的培训内容贴近实际、服务企业、造福民工,采取的培训方式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寓教于乐,让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效果体现在事故明显减少、企业明显增效、农民工明显增收上。

近期,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做好2006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总结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明年总局将加强对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省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考核、检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推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2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26号,以下简称《标准》),决定对*年资质到期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复审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检查目的及原则

通过复审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健全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完善培训网络基地,促进培训机构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复审检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复审考核和监督检查,做到硬件与软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选树示范与鞭策落后相结合。

二、复审检查范围

*年资质到期的91家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

三、复审检查内容

1.复审考核主要内容。培训机构设置、注册资金或开办费、管理人员及办公场所、教师、教学及生活设施等必备条件情况,以及培训师资队伍、教学研究、组织实施、业绩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

2.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培训机构贯彻落实安全培训有关规定、培训收费、资质管理、合作办班以及公务员在培训机构兼职等情况。

四、复审检查安排

1.培训机构自查阶段(7月1日至20日)。培训机构按照《标准》进行自查,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摆问题与差距,形成自查报告和现场复审检查备查材料(见附件2)。

2.现场复审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组织现场评审专家组(每组设组长1人,成员2名)会同机构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复审检查。

3.评审结果确定阶段。现场复审检查结束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召开由培训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现场评审专家组组长及其他有关专家参加的综合评审会议,对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社会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延期换发相应资质证书。

五、复审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评审专家组要全面听取复审机构自查情况汇报和当地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意见,组织召开由复审机构主管策划、管理、财务、后勤等工作的负责人以及培训学员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现场评审专家组要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既要核查培训设施、培训场地、后勤保证等硬件,又要核查文件资料、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软件,多渠道了解培训情况。

3.反馈意见,整改提高。现场复审检查结束后,专家组要向复审机构通报现场复审检查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复审机构要按照专家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发现典型,总结推广。复审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各单位在安全培训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总结推广。

六、复审检查工作要求

1.有关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自查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2.现场评审专家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出发前要签署《现场复审检查公正、廉洁、保密承诺书》(见附件3)。

3.现场评审专家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中的各项指标,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打分,不得泄露复审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复审分数。

4.现场评审专家与复审机构之间存在关联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复审机构发现本单位与现场复审检查人员存在关联的,有权提请其回避,对复审检查工作存在疑义的,可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提出质询,必要时,将组织专家重新复审。

第3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历时两天的全国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结束了。总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专门听取了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华山同志、树鹤同志分别代表总局党组和煤监局作了重要讲话;会上,浙江安监局、河南安监局、山东煤监局以及中石化河南油田、鸡西矿业集团、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燕山石化公司培训中心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还讨论修改了《“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等文件。正如大家讨论中所讲的,这次会议有这样四个特点:一是开得及时,在“十一五”即将到来,总局升格、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等对安全培训提出更高要求的时候,召开这次会议很有必要。二是内容丰富,有总局、煤监局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交流了10多个单位的典型经验,还讨论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文件。三是规模大规格高,各省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分管领导、部分企业和培训机构的负责同志都参加了会议,是历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安全培训工作会议。四是意义重大,总结了“十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了“十一五”安全培训工作,对做好下一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培训经验的交流会,也是“十一五”安全培训工作的动员会,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大家普遍感到,这次会议时间虽不长,但收获很大,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是做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柱;是安全生产“五要素”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根本手段。安全培训不仅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家表示,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的要求出发,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决心,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安全培训工作做好。

二是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大家认为,当前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虽然“十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必须找出差距,采取对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华山同志的讲话,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树鹤同志的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使大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培训工作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理清了思路,为做好今后的安全培训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是学习了经验,更新了理念。这次座谈会上大家进行了工作交流,总的看,近年来各地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鸡西煤业集团实施全员培训、江苏海安普及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河南严把培训考核关、浙江培训外来务工人员、山东煤监系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山西严格考核发证管理、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抓培训策划、燕山石化公司培训中心抓安全培训关键环节、郑州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严格教学管理,等等,都各有特色,为我们进一步创新安全培训工作思路,增强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先进经验和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全力推动培训理念、体系、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把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是增强了信心,激发了干劲。大家感到,全国人大执法检查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建立了严格的安全培训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总局、煤监局把安全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在过去出台《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标准的基础上,最近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正在抓紧出台《“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并专门召开这次会议部署安全培训工作。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总局党组、煤监局对安全培训的高度重视,极大地振奋了广大安全培训工作者的精神。特别是听了华山同志和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之后,大家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表示一定要恪尽职守、不辱使命,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安全培训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讨论中,许多同志对安全培训工作和讨论文件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有些在华山同志和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已有原则性要求,需要我们结合实际加以具体化:有些在《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已有明确规定,需要我们认真执行;有些需要采纳吸收到修改的文件中去;有些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把握;有些则有待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下面,我结合会议讨论情况,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做好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的思路和要求,现在关键的问题是一定要在深入学习、全面把握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重要讲话,体现了总局党组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是做好下一步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华山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安全培训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强调要正确估价一个时期以来的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强调要抓责任、抓重点、抓法制、抓质量、抓协调、抓典型,全面提升“十一五”期间的安全培训工作。树鹤同志在讲话中, 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特别规定》,并以此为契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明确了煤矿企业、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自的责任,提出了下一步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结束后,各单位要把会议精神尽快向党政领导班子汇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传达贯彻,使上下都能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全面把握总局、煤监局关于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明确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努力方向,把思想统一到本次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总局、煤监局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二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贯彻全国人大执法检查要求、贯彻中央以及总局的一系列重大部署结合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乃至安全培训工作提出的要求,对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紧急通知》和《特别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不仅为安全生产工作,而且为安全培训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依据和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总局、煤监局制定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和这次会上讨论、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是安全培训方面的重要文件。大家要原原本本地学,认认真真地学,力求学懂弄通,吃透精神实质,把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要求和国务院《紧急通知》、《特别规定》的相关精神,与当前安全培训

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可行措施,狠抓落实,开创安全培训工作新局面。

三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先进经验结合起来。这次会上交流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都是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培训工作者多年来不断摸索、实践的成果。如浙江省建立全方位、高效能的培训体系;山西省、河南省开发“安全培训考核考试系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强化安全培训制度保障;中石化河南油田运用HsE体系加强安全培训等做法,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把这次会议好的经验和做法学到手、带回去,千万不能把贯彻会议精神停留在讲话上、文件上、形式上,要认真研究思考这些经验和做法,找准与本单位工作实际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胆探索,勇于在学习借鉴中推动工作的创新,力争通过多项措施、多条渠道、多种形式、多种办法,把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要将贯彻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找准会议精神与本单位实际工作的结合点,按照华山同志、树鹤同志的要求和“十一五”安全培训规划的基本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加强基地建设、严格考核发证、加大培训投入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也可制定本地区安全培训规划,做好上下结合的文章,努力多出成果,快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培训各项工作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将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越来越高;二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三是非公有制企业从数量上、规模上异军突起;四是能源需求与日俱增,加剧了生产与安全的矛盾,等等,这些都对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强化培训责任,完善培训体系,规范培训管理,创新培训思路,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工作力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在全员培训上要取得新突破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高危企业的培训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别规定》、总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即将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对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企业的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企业不仅要积极选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安全培训,而且要认真组织落实本企业其他职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保证全体职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要及时组织职工到附近有条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依托大企业进行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坚决杜绝“零培训”上岗。

当前,特别要抓好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3800多万建筑工人中,农民工占到了近80%,而700多万煤矿工人中,农民工也占到了50%以上,农民工大量向城市和工业转移,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峻的挑战。解决农民工安全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培训,农民工培训问题已成为安全生产工作乃至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采取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认真履行好安全培训的监管监察主体责任。一方面,要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按照教学大纲和考核标准,依法对安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实行教考分离制度,严格考核责任制,不达标准不能发证,做到持证上岗。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必须使用全国统一的操作证,并要坚持做好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工作。我们将尽快研究确定特种作业人员范围,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工种目录,进一步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另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务院《特别规定》和总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不仅明确了安全培训是安全监管监察的重要内容,而且明确规定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要给予行政处分。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把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必查内容,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察的结果要向企业和政府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依法纠正和处理。总局或煤监局适当时候要组织一次全国安全培训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省贯彻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情况,检查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在规范培训市场上要有新起色

一是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资格证的发放和管理是行政许可项目,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明确各自职责,上级监管监察部门不能代替下级监管监察部门,地方企业再大,也是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事;中央企业再小,也是总局和煤监局的事。一定要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

二是要做好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管理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要求,今年二季度我们对实施许可前认定的一、二级培训机构资质进行了复审,第一批公布保留了64个一、二级培训机构的资质,还有相当一部分机构要等教师培训或进行其他整改后再予以确认。下一步,我们要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规范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认真组织做好三、四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认定和复审工作,要公开条件和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做到条件明确、程序合理、行为规范、承诺兑现,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具备培训条件和能力的机构要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资质。

三是要严格依法收费。培训收费必须依法进行,并经当地物价部门许可。法律规定不允许收费的项目,坚决不能收费。各级培训机构一定要严格资金管理,实现收支两条线,严防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方面我们是有过教训的,绝不能掉以轻心。关于收费标准,新疆会议上大家就希望总局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制定具体的标准,但因为地区差异较大,很难用一个标准涵盖全国。近期我们还要与有关部门协调,看能否将法律规定的强制性安全培训收费立项,在此基础上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四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安全培训市场。其一,必须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其二,凡是组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培训班,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下文,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无权下文组织培训。其三,不能无计划、无批准就办班,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观象。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在安全培训体系建设上要有新进展

一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这次讨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将在会后尽快下发施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及《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也要尽快出台,解决目前特种作业人员名称不规范、操作工种不明确等问题。明年要制定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评估细则等法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争取在“十一五”的前两年基本形成能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二是要加强培训大纲、考核标准和考试题库建设。总局今明两年要完成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修订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确定后,要修订、制定相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各省都要加快考试题库、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题库的建设步伐。山西、河南已在全省使用部分培训考核统一的题库,效果比较好,值得推广借鉴。

三是要继续加强培训机构、师资、教材“三项建设”。一要整合培训资源,保证培训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合理布局。二要积极从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学者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充实教学力量,建立师资库,进一步优化师资配置。三要调动全社会力量,组织编写、开发高质量安全培训教材。

四是要加强培训信息化建设。抓紧研制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借助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实现总局、省局和市(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培训考核以及四级培训机构联网,实现各类资格培训网上报名、网上咨询、证书查询、报表统计、培训档案等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乱办班乱发证现象。

五是要做好培训统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安全培训信息统计制度,要求企业和培训机构定期报送各类人员应培训和实际培训等情况,及时摸清底数,掌握培训工作动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级监管监察部门要及时向总局或煤监局统计上报本省(区、市)每年度上半年、全年各类人员安全培训等情况。这方面工作我们要专门下文布置。

(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培训质量上要有新提高

培训质量是衡量安全培训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目前,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很多地方和单位普遍存在,也严重影响了安全生产工作,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首先,要增强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安全培训工作的灵魂,责任心强,思路就广,办法就多,力度就大,工作就落实,质量就有保证。因此,提高培训质量,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安全培训机构是组织实施培训教学的主体,必须要把培训质量和效果放在首要位置,从教学到管理,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培训教学质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一定要在培训质量上严格把关,并做好所辖区域内安全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和培训机构提高培训质量。

其次,要建设高水平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是安全培训工作的主要载体,是提高培训质量的基本保障。各级培训机构必须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内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注意引进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发和培育精品培训项目。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研究和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模型,有针对性地选择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要积极利用现代化培训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采用观摩教学、虚拟现实和模拟现场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第三,要提高师资素质。师资队伍状况直接影响着培训质量和效果。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教师选聘、培训、考核、上岗等有关制度,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教师的集中培训。经培训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教师,“十一五”期间至少再轮训一次。对教师的培训要注重更新培训理念,提高表达能力,掌握课件设计、沟通艺术、培训项目设计及评价方法。要重视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采取进修深造、承担科研课题、参与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与企事业单位交流合作等方式,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四,要加强教材建设。针对安全培训教材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 问题,要树立精品意识,本着少而精、实用、管用的原则,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培训对象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组织权威专家开发安全培训教材,特别是要注重农民工通俗实用教材的开发,以及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的研制。教材的编写要注意解决简单重复、内容陈旧等问题,增加新知识新案例,注重针对性、知识性和技能性,提高实效性。总局每两年要进行一次教材评选活动,及时向社会推荐优秀教材。

(五)强化政府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上要取得新成效

一是要继续开展地方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自20__年开始举办市(地)、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到明年总局将全面完成全国市(地)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有计划地对县(市)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县(市)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要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制度,监管监察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执法证后,方能上岗开展执法工作。下一步,总局将实施对省级安全监察员和煤矿安全监察员的业务专题培训,下大力量提高监管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以下安全监管人员的能力建设,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加强对监管监察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当前要组织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等为主要内容的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努力把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成为熟练掌握安全生产各项法律规定及执法程序,掌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知识的专家型执法队伍。

三是要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高素质培训管理队伍是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前提。因此,必须加强培训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使其熟悉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规律、工作要求和方法,成为安全培训工作的行家里手。从明年开始,总局将组织对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和一、二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也要列出计划,对市、县安全监管机构培训管理人员和三、四级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六)加强培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上要开辟新渠道

要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进一步拓宽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渠道。继续邀请高层次专家来华进行培训和交流,适时组织举办安全培训国际研讨会。进一步实施中美、中日矿山合作项目,组织各部门、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业务骨干赴国外培训,借鉴国外的安全培训理念和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知识,为安全培训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也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穿针引线,把交流与合作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全方位为企业和社会服务。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培训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安全培训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措施,认真抓好安全培训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在落实,关键在领导。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安全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领导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培训工作责任制,制定培训规划,健全培训制度,加大培训投入,为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监管监察部门负责培训工作的机构要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自身培训活动的组织管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安全培训工作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搞好调查研究。陈云同志曾说过:“应该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去弄清情况,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来决定政策。”我们现在调查研究方面做得很不够,深入不下去,对基层的情况吃得不透。今后,培训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抽出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安全培训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培训工作的规律,了解安全培训的需求,及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要坚持统筹兼顾。下一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大家既要着手谋划明年以及“十一五”期间的工作,又要与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通盘考虑,相互衔接:既要突出抓好重点工作,又要继续夯实培训基础。当前,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来说,重点就是要抓政策、抓监督、抓服务;对企业来说,重点就是要抓全员培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对安全培训机构来说,重点就是要抓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培训中的各项重点工作,要列出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进度安排,定期检查。对落实迟缓的,要加强督促。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指导。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年底前,要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情况以及今年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情况向总局或煤监局报告。

第4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平安生产意识的普及培训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的平安生产意识和平安技术素质,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富平安与身体健康权益,促进全县平安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是全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矿山、交通、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目标。培训工作本着“先重点。后群众”原则,2009年计划培训职工12000人,2010年计划培训职工15000人。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培训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全面负责”和“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原则。由县总工会、县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县职工平安生产知识普及培训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与平安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平安生产基本知识及职工岗位必需的平安生产基本知识。培训教材统一使用《职工平安生产知识》电视培训教学光盘和省平安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教材。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根据我县实际。

培训考核由市总工会、市平安生产监管局统一命题,根据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的要求。并经省普及培训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培训实施单位组织考核,效果合格者由市总工会、平安生产监管局颁发全省统一制作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五、实施方法

本次普及培训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及培训准备阶段(2009年1月—3月)各乡(镇)开发区、各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在2009年3月底前将参与省组织的免费培训教员名单报送县总工会、平安生产监管局。

(二)实施培训阶段(2009年4月—2010年7月)根据市里培训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职工平安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培训任务指标的完成。

(三)收尾总结阶段(2010年8月—10月)各乡(镇)开发区、各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对普及情况进行检查。对普及培训工作效果突出的单位予以惩处。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这项工作同县平安生产目标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同“安康杯”竞赛工作结合起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妥善处置好工作、生产与学习培训的关系,确保培训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第5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关键词:系统培训方式;安全素质培训模式;安全素质培训体系

一、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的产生背景

2012年11月21日,国务院安委会了安委〔2012〕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具体要求,指出企业必须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并对各类人员的培训最低学时进行了明确规定。

2013年1月4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发了海油总安〔2013〕1号文件《关于强化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员工安全培训合格的要求,提出建立完善的全员安全培训课程模块、培养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兼职培训师队伍、编写与作业实践相结合的安全培训教材,在2014年年末海油内部实现以下安全培训工作目标。为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培训目标在中国海油各生产领域落实,促进中海油石油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的脚步,探索全员安全素质提升的有效模式,结合中国海油各领域生产作业特点,我们提出了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模式,致力于中国海油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工作,建立了一套集课程开发、教材编制、培训实施于一体的培训实施程序。

二、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模式

中海油海洋培训中心自1974年开始,形成了以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培训设施、培训师资一体化的培训体系。培训员工82人,培训设施35套,拥有安全培训课程85项,并且自编教材28册,形成了安全取证类和安全全员安全素质培训两大系列。企业自从2010年开始实施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经历四年多的实际运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旨在为企业建立基于员工岗位安全素质要求的安全培训课程体系,并对全员进行全覆盖的安全培训,消除短板,提高员工整体安全素质能力,同时为了提升全员的安全素质,海洋石油培训中心做了大量的前提调研工作,针对每一类岗位进行详细的分析确定其能力需求和相应的知识框架。

(一)、确定岗位能力要求

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模式,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岗位需求开展,先要对员工的进行岗位安全素质能力需求分析,获取员工应掌握的安全素质能力,其目的不仅仅是让员工学到安全知识、获得安全意识,而是使员工具有与其岗位相匹配的一种综合安全能力素质,不仅仅要让员工有安全意识,更重要的是改变其实际的不安全行为,从而控制因为人而引发的各种风险因素[1]。

(二)、建立岗位素质模型

建立岗位素质能力模型,需结合具体岗位的特有性质和员工上岗的安全能力需求。一般而言,岗位的安全需求与员工个体的安全能力需求是有所区别的,员工可能拥有岗位安全需求的一部分能力,缺少其他一部分需求能力,那么针对这名员工来说,就不必开展所有的能力需求课程,而只是需要开展其自生缺少的那一部分课程。

确定员工所需要重点提高的安全素质能力以后,需要对此能力项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培养该能力的能力点,再通过能力点来设置相应的课程。岗位素质能力模型指导我们根据各个岗位设置相应的培训课程,再针对个人选择岗位培训课程中具体的培训内容[3]。

(三)、细化岗位知识结构

通过岗位素质能力模型的建立,明确各岗位员工具体的培训课程及内容,根据培训课程及内容划分岗位知识结构框架。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以企业的风险控制为核心,以风险控制中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知识、安全专项技能、安全相关能力、安全管理能力为对企业全员能力的要求,从而为构建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模式的课程开发做指导。通过确定每一个岗位所要求的岗位素质能力来确定要求员工掌握的知识点,从而构建整个培训的知识结构框架图[3]。

(四)、建立培训课程体系

对岗位能力要求的分析、建立岗位素质能力模型以及知识结构的设定都是为了确定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的课程体系。

通过对每个员工进行能力测评,获取员工所具备的安全素质能力;然后建立岗位素质能力模型,确定每个岗位员工所需要进行的培训课程和内容;再根据每个岗位员工的培训课程和内容确定岗位培训知识结构框架;最后根据岗位培训的知识结构框架建立与员工自身情况相符合的课程体系[4]。

(五)、培训课程体系开发

培训课程体系开发有四个关键步骤:

(1)调研,课程的开发要具有针对性,方能起到培训效果,前期调研阶段,要做好需求分析、现有培训能力和研发能力的评估;

(2)设计,课程设计构思、构架和关键知识点架设,这一步是课程开发的关键环节;

(3)组织,包括人员、相关材料、研发方式等的组织,为课程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4)编制,依据培训课程体系矩阵,设置目标、做好计划、划分层次结构并建立逻辑关系,编制培训课程大纲,并依据课程大纲开发适宜的培训教材,经审核、修订最终完稿。

在课程教材开发完成的基础上,编制培训课程包、学员手册和教师手册,课程包包含多媒体培训课件、视频影音材料、图片案例资料、考核试题等,用于标准化授课。

(六)、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实施

根据员工岗位安全要求,将培训课程及知识点进行模块化,如图5中将培训课程分为安全理念与分化、风险辨识与控制、安全技术与工具、个人安全技能四项,每个模块匹配不同的教材、课程包和知识点,按照模块化课程进行标准化安全培训。

基于员工岗位安全素质能力要求的全员性系统安全培训模式,建立过程及其负责,针对性非常强。具体培训实施过程中,设计有面授、实操、体感培训、实物模拟、网络培训、内训师培养等多种模式,由于篇幅原因在此不予赘述。

三、总结

中国海油开展全员安全素质培训,不仅仅是企业发展战略和安全文化的需要,更是一种培养员工安全素质的手段和进而提升企业人本安全环境的方法。在企业中,纵向要让员工做到人本安全及杜绝和减少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就要让员工有一种尊重安全的素养,而不仅仅是一种态度[5]。

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归根到底是一种培训方式,其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部分,其作用是为减少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通过四年多的实施情况来看,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人员的整体安全素质,是企业进行持续的风险控制的重要方式,使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相匹配。

全员安全素质能力培训和一般的安全培训不同,其旨在通过分析每个岗位所要求的安全素质能力和员工现有的岗位安全素质能力,通过对两者进行比较,来对员工不能到其自身岗位所要求能力的方面开展相应的课程。通过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从而使员工成为素质高,并且能够识别各种风险做到操作规范不出现不安全行为就需要一种能够提升员工安全文化素质的培训方式,而全员素质安全培训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6]。

中国海油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是全员安全素质培训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础,具体实施则需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全面的培训网络分布控制。后期通过对企业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上岗之前取证等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素质培训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培训方式,为中国海油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建立了有效可行的模式。

参考文献:

[1]史东风.基于岗位胜任力的石油企业中层管理者人岗匹配模型研究[D].西南石油大学,2011.

[2]雷小霞,李丹,陈筠,寻延年.基于岗位胜任力模型的企业培训体系构建实践――以某上市公司为例[J].人力资源管理,2013,01:42-44.

[3]包冬冬.全员安全素质培训在中国海油[J].现代职业安全,2013,07:8-9.

[4]包冬冬.全员安全素质培训怎么看怎么做――访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刘健[J].现代职业安全,2013,07:10-13.

第6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安全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 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20〕30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办〔2019〕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精神,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契机,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为重点,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补齐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大幅度推动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重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具体目标如下:

1、高危企业在岗和新招录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努力建设功能相对齐全的铜陵市安全技能培训实训基地。培育1-2个以上具有辐射全市的安全技能实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试基地;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社会培训机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实操考试点等,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基础,提升培训供给能力和质量。

3、安全技能培训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各类机构积极参与、职工踊跃参加、部门协调配合、政府激励推动的安全技能培训格局。

三、重点任务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督促高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一)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以新录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转岗职工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面向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含建筑施工下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实施,或委托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对职工培训结业后,经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取得相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件取得区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的,按 3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同一工种不得重复享受补贴,补贴对象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从业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天(24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实际技能操作训练原则不低于总课时 60%。其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要求的规定学时。企业或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开班前,须将加盖公章的《培训计划》,按照组织开展培训班的类型,报送至对口管理的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培训对象、项目类别、培训课时、课程安排、师资安排、教学地点等。

(二)广泛开展高危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

1、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对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实施岗前技能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符合规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截止前参加用工企业组织的岗前技能培训的,按不低于人均8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学时45分钟,其中技术理论知识与综合素质理论知识(安全生产、工伤预防等)的培训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30%。高危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对符合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时长为1—3年。

2、开展在职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以在高危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且已取得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的高危企业,可结合安全生产需要,组织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即新培训的工种(项目)与职工目前所从事的岗位工种(项目)不隶属于同一个职业分类之下,具有实质性转岗转业特征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各地在开展“岗前技能”、“技能提升”培训课程中,要安排必要的安全技能知识,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不可以岗位技能培训替代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

2019年各高危行业企业已开展并取得的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申报各项补贴。

(三)强化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

建立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管理(发展改革)等分别负责的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企业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的管理规程)负责监督管理;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依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切实加强培训后的考核评价工作,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启动实施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实操考试点提升创优计划,坚持“以用为本、能力至上”原则,取消以问答代替实际操作的考试考核方式,强化对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应用的测评。

(四)加强培训考评机构的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培训机构设置的标准条件,履行好联合实地核查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服务信息事项。各级教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和教材开发,要在相关专业教学标准中增加安全生产知识作为必修内容,着力打造安全生产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主阵地。严格落实国家对安全技能培训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等的基础要求,不具备实际操作条件的机构不得承担培训任务。统筹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督导,充分发挥技能等级认定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凭技能得到使用、凭贡献提高待遇的评用结合机制。

(五)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平台建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教体、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联合遴选公布1—2家以上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大型企业(集团),辐射全市高危行业安全技能培训供给,支持申报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和奖补资金。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积极支持高危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联盟,支持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共建一批安全生产特色职业院校。

(六)落实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含企业职工、被派遣劳动者、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台账,新录用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委托其他社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要落实好培训到位的责任。高危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七)规范补贴申请拨付程序。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补贴实行分类申请拨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即可申请补贴,统一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定培训补贴。

申请时须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权限下的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录入从业资格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内容包括:职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码、证书编号、作业(准操)项目类别、所在企业的规范全称、企业或承训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开户行规范全称、账号)。同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扫描件一份:

(一)安全生产从业资格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二)承训机构向委托企业依法开具的培训收费发票复印件(仅采取委托培训方式时提供)。

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审核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提交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申请单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录培训合格人数,于2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入申请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立的基本账户。

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的监督管理和资金拨付等,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健全补贴资金实名制拨付制度,推动信息共享,严防虚假培训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补贴资金的安全绩效。

(八)明确补贴经费来源渠道。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请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获批的,其补助资金,由批准的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补助并从省级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四、时间安排

实施方案分为动员部署、示范推进、组织实施、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10日前,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安环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宣传至辖区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单位)。2020年6月底以前,各高危行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培训计划并实施。

(二)示范推进阶段。到2020年底前,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大型企业(集团)等新建或提升改造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组织学习先进典型经验;联合公布一批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能力和意愿较强的示范职业院校;推动一批高危企业依托职业院校设置职工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全面推动高危企业实施安全技能培训。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0月底以前,各高危企业和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并扎实推进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工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月底以前,各级各单位总结提升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相关工作总结,并用于指导实际工作,建立保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的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市教体、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将各地提升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计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综合考核内容,各高危企业的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基本条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抽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安全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来源等相关政策。将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中相关内容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危企业要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要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各地区要将统筹的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用于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 9010-2019),对参保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日常培训和专项培训。

第7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全面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重点,以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努力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健全全员安全培训组织和考核体系,实现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全覆盖,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员安全培训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突出重点、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发[2011]23号文件)关于“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规定,依法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全面培训,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使所有企业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与所从事岗位密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在此基础上,基本形成具有我市特点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安全培训长效机制,使我市企业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

三、培训内容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的重点是:学习国发[2011]23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三)工作岗位安全环境、职业危害及危险因素;

(四)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五)自救互救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防护用品的配戴使用和维护;

(七)有关事故案例。

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学时;所有新上岗、在岗、转岗的一线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其中,①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5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②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冶金、机械、轻工、纺织等其他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③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安委会牵头组织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安监部门负责全市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总体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负责组织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电工、焊工、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作业、矿山提升与运输作业等特征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市质监部门负责全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市经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机局等负责组织指导行业领域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充分发挥在全员安全培训活动中的组织和监督作用,依法维护职工效益。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培训内容和考试题库,认镇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企业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坚持以企业自主培训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技能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的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内部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企业,由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就近组织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定期集中培训,无法集中培训的可组织师资力量深入企业车间、工地进行现场培训,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各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必须按规定保证课时、保证质量,并建立完备的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2年3月至4月底。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宣传发动,全面安排部署,分地区分行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工作措施。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将参加安全培训人员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车间主任和班组长、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一线从业人员等5个层面,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制订出培训内容、时间班次,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从2012年5月到11月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安全培训。要本着先规模以上企业后其它中小企业、先集中培训后分散培训的原则强力推进。这一阶段,各镇街区要充分发挥镇街区安监所和村居安全管理员的基础监管作业,采取定期集中培训和送培训到企业、到车间、到工地、到村居等多种形式全员安全培训。力争通过全员安全培训活动,使全市各类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普遍接受一次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达到全员安全培训的预期目标。

第三阶段,2012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奖励培训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形成我市企业全员安全培训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提升年。抓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是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发[2011]23号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3号文件的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此,市政府安委会将专门成立全员安全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也要组成专门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制订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要建立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指导。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所需有关费用要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全员安全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安派专人、投入专项资金确保培训工作的需要。

第8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1 煤炭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现状概述

1.1 员工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素质不高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煤炭企业生产一线班长高中以上学历为28%,初中及以下学历为72%;生产一线一般职工高中及以上学历为10%,初中及以下学历为90%。可以看出,在煤炭企业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比重较大,他们注重的不是长远目标,而是这个月上了多少班、能拿多少钱,甚至认为“粗人干粗活”。由于员工整体素质的偏低,这给员工培训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1.2 观念相对滞后,积极性不高

①单位领导观念相对滞后。一些单位企业领导对于煤炭企业员工培训工作仍然不够重视,认为安全培训工作可有可无、可长可短。在思想深处,根本没把培训当作一回事,工学矛盾突出,总认为生产第一,产量就是效益,这恰恰与“安全培训是煤矿生产的第一道工序”背道而驰。在安全培训方面也总是迫于压力而参加。一些单位开展培训是半脱产培训,表面上看是生产、培训两不误,其实不然,绝大部分职工下班后已很疲劳,没来得及休息,就要坐在教室里,培训效果可想而知。②员工观念相对滞后。一些员工参加培训的原因为了不被扣钱、罚款,考试也是为了达到要求,死记硬背,在脑海中没有认真去领会,只是为了及格不被罚款。另外因不参加培训学习的工作效率高而得到较高的奖金收入,久而久之就严重影响了员工参加培训的热情。

1.3 员工安全培训课程教材不合理

目前,煤炭企业员工培训的教材仍然没有彻底摆脱陈旧的教材模式,内容编辑过于死板、陈旧,跟不上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快速更新,缺乏先进性与前瞻性;而且培训教材存在重理论知识、轻实践技能的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员工培训的效果。

1.4 培训机构组织形式单一

目前煤矿企业的培训机构在培训方式上,大多数还是采取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这种不问需求、不选对象的传统培训方式,时间长了不会起到实质性的效果。而企业员工培训方式应该包括在职培训、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替补培训、短期培训、合作培训、外出培训和挂职培训等。煤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需要,选择不同的培训方式,以取得相应的预期效果。

2 提升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质量的对策研究

2.1 强化培训理念,转变重生产轻培训观念

始终坚持和强化“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和“培训是员工最大的福利”的安全培训理念,各单位大力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员工安全培训。同时,强化宣传导向作用,在煤矿企业内形成煤矿安全培训重要地位的共识:即员工的不安全意识和行为是煤矿企业生产中最危险、最可怕、最大的隐患。全员达成“100个人上岗,99人做到了自主保安,而仅有1人违章,其整体的安全度就等于零”的意识,要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度,必须百分之百地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2 强化培训班的管理和指导,丰富培训方式

强化培训班的管理和指导,就是把培训需求分析、计划制定、培训实施、考核反馈四个环节视为管理闭环,全面实施质量控制。即:①培训需求分析。对培训对象进行调研,征集培训需求知识点,搜集参培学员工作中的困惑话题,确定培训班的开课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打下良好基础;②培训课程设计。精心选择培训课程,并细化授课要点,编制培训提纲,邀请授课教师进行备课;③培训过程优化。要求培训教师授课采用案例式、多媒体课件等进行教学,增强学员学习兴趣,提高培训效果。同时对培训课堂进行改进,让学员上台演讲、上台评议,通过经验交流、话题研讨,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的目的;④考核反馈环节。培训结束一周后,对学员进行跟踪走访,了解新的需求,进行再优化、再改进,扩大培训效应。总之,我们通过强化培训环节闭合管理,增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和指导。在培训组织上采取丰富多样的培训方式。比如可以采取岗位培训、短期脱产培训和单位内部岗位轮换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岗位培训是对所有职工进行在职培训,以期在实际的工作中达到操作标准,实现岗位、职位目标;对于骨干、精英,可以举办研讨会进行短期的脱产培训,通过聘请专门人员进行指导,展开研讨;岗位轮换是一个很好的培训方式,特别对新进的高学历职工,采取岗位论调的方式进行培养,可以加强他们对企业的深刻了解,培养出复合型人才。

2.3 加快建立和健全培训管理体系,激励与约束并存,确保培训顺利进行

一个好的培训管理体系,才能带来好的培训效应。培训管理体系的建立包括培训机构、培训职责、培训机制的建立等多方面,只有对培训的指导方针、机构设置与职责、培训内容形式与方法以及相应的管理流程与费用计划进行明确,逐步清退现有的文盲、半文盲人员,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培训机构的建立要有完善的培训制度,要有适合安全培训的师资力量,并且要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技术培训的关系。培训中心作为企业统筹规划教育培训的职能部门,是企业职工培训体系与流程的主要责任单位。应做好培训计划的拟定与执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培训日常管理等基础行政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在培训流程中担负下属的培训学习责任,应对下属的培训内容与时间作出合理的规划与安排。职工应明确安全培训的重要性,要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安全培训并自觉将培训结果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

针对“职工学习积极性不高”的现象在培训制度中制定出一系列考勤、考核、奖罚的激励机制,让学员在激励中培训,提高学习培训质量。

第9篇:关于安全培训的总结范文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我们煤矿行业管理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而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规定)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令3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经过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创新了培训理念,创新了培训方法,创新了培训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推动了集团公司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形势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今天借此机会,现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企业基本情况

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甘肃省重要的动力煤生产供应基地。2001年8月整体改制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更名为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煤为主,多业并举,综合发展的多元化企业。现有在册职工17586人,下属30个二级单位,其中全资子公司8个,控股上市公司1个。集团公司煤炭地质可采储量4.6亿吨,现开采三块煤田6对矿井,产能达到每年1000万吨以上,采煤机械化程度100%。安全生产连续5年全省领先,2011年实现千万吨零死亡,步入全国先进行列。集团公司先后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全国节能先进企业、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产品质量信誉AAA等级企业;甘肃省优秀企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能源保障突出贡献企业、保增长调结构先进企业、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先进企业、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甘肃省纳税百强第10名,2011年名列全国煤炭企业100强65位,煤炭产量50强47位。

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近年来,集团公司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集团公司方方面面。特别是2015年集团公司再次明确位置,把安全培训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各二级单位也是对安全培训工作常抓不懈,结合各单位实际,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安全培训,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一)强化责任落实,助推了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网络基本形成

近年来,集团公司紧紧围绕安全管理“六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保障措施,强化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责、靠实了安全责任。在安全培训上,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为安全生产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千斤重担大家挑。

(二)强化了“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人员安全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首先,在高管人员培训上,从2010年起,我们经常性聘请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学者,分期分批对高管人员进行了培训,对煤矿事故原因进行专门分析、讲解,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煤矿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集团公司与上海浦东干部学院建立了长期委托培养合作关系,有计划地选派高管人员到院校学习深造,参加行业高级人才研修等形式的技术交流研讨与培训,不断提升专业理论水平和领导的执行力。2010年401人参加培训,8人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2011年466参加培训,8人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

(三)强制特种作业培训,确保持证率

重点抓了煤矿特种作业、地面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根据特种作业复审的要求,对特种作业按期进行复训。按照特种作业“教考分离”的原则,全部参加了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考核,保证了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目前集团公司六个生产矿、两个基建公司,共有煤矿特种作业人员4698人,全部持证上岗。

(四)在职业技能鉴定上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职业技能鉴定与单位岗位培训相结合,下达指导性计划开展鉴定。年初根据各单位取证情况,下达给各单位自主培训计划,根据生产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开展鉴定。二是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安全培训相结合,下达指令性计划开展鉴定。三是职业技能鉴定与职工技术比武相结合,在竞赛中开展鉴定。2015年计划培训鉴定1000人次,现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3期,培训鉴定560人。

(五)坚持开展矿井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

集团公司在各生产矿采取业余与脱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对矿井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矿井概况、工作环境、井下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标准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按照应培尽培的要求,组织培训,经集团公司统一考核合格后颁发了《靖集团公司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办理了签证手续。同时,对新上岗员工实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确保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六)强化农民工教育培训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农民工进行了相应的上岗前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达到了上岗的培训要求。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了工伤保险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七)、加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在做好“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的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建立班组管理机制,注重班组长选拔任用,纳入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强化班组建设。先后举办了8期区(队、班)长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班,有1044人在集团公司培训处参加了本次培训,对班组长全部轮训一遍。举办了16期矿井生产骨干安全培训班,对2096名生产骨干进行了培训。另外有628人参加了青工注册培训,分批次组织13名总工程师和27名安检人员到中国矿大进行培训,多渠道加强了人员安全培训。

三、安全培训教育主要措施

安全是煤炭企业的“天字号”工程,必须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近年来,集团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命无价,安全至上”安全生产理念,规范职工岗位行为,巩固安全工作成果,为集团产值超百亿,再造一个新靖煤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注重理念培育,文化引领,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思想观念保证

思想和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集团公司为了加强安全理念创新,注重人文环境营造、安全文化力引领、文化载体推进,营造了和谐顺畅的软环境,从而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1、发挥宣教阵地作用,警钟长鸣。形成了以班前会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培训,贯到生产作业现场“传、帮、带”为主的安全教育“一条线”;以井口到井下运输大巷悬挂安全理念、安全标语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长廊”;以地面灯箱、橱窗为主的安全教育“一条街”;以区队、班组学习室、每日一题为主的班前安全教育“一园地”;以广播、电视、局域网为主的安全教育“一阵地”的安全教育系统。使安全警示时时见,安全警句时时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处处传,全员安全素质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升华。

2、实行安全文化熏陶,营造氛围。近年来,集团公司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理念引导为切入点,以提升素质为着力点,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环境。形成了“尊重赏识,教育引导;制度约束,行为规范;启迪内心,保护自我”和“预测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制度到位”等安全工作理念。同时,集团公司工会和共青团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安全网员和青监岗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定期举办技术比武、技能竞赛,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岗位技能和操作本领,举办系列以安全为主题的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安全素质,在员工心中树立了“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强烈安全意识。

(二)注重整章建制,建立培训运行体系

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从建立、健全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整章建制,确保安全培训落到实处。

1、建立培训制度,照章操作。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煤业集团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培训处章程》、《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

2、制订培训规划,分步实施。为了适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把开展职工培训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履行、“第一资源”来开发、“第一责任”来落实,制订了《煤业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纲要》、《煤业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五年培训规划纲要》、《煤业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实施细则》等,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负责人和主管部门的职责,突出了重点、细化了标准,量化了考核。

3、形成培训流程,严格标准。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培训处三级资质的作用,贯彻国家关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相关规定,坚持强制培训、统一标准、教考分离、严格程序、规范发证的原则,保证“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

(三)注重安全培训基地建设,为安全培训提供可靠保障

安全培训教育,必须拥有一定条件的培训场地和教学设施,才能确保培训的正常启动。集团公司下属职工培训处,成立于1988年,2001年取得省煤矿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是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基地。近年来,我们一直在抓企业安全培训硬件设施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经过近二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集团公司培训处(培训基地)现已成为一个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应用电视、文字、计算机课件、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进行教学和安全培训为一体的新型安全教育培训实体。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一座面积5582平方米的综合教学大楼,可同时容纳38个教学班,设有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装备了矿井综合模型综采(综放)开采生产系统及安全演示装置、掘井通风与安全演示装置、回采工作面初次放顶及压顶板管理演示装置、智能型瓦斯(煤尘)爆炸试验装置、灾变风流逆转演示装置、电气防隔防爆示教及操作、矿井避灾路线声、光、电演示板(水灾、火灾、瓦斯事故)等装置。配置了电脑、打印机、DVD、电视机、投影仪等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建成了多媒体教室11间。2011年集团公司投入76万元在内部信息办公自动化平台项目中建立了《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将复杂枯燥的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知识,浅显易懂地表现出来,实现教师按需点播,学员按需使用,为理论、实验教学奠定了良好基础。经过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逐步达到“模拟教学现场化、课堂教学电教化、考试考核立体化”的现代化办学要求。

同时,在培训经费筹集上,注重执行培训文件,合理进行培训收费。根据文件规定和集团公司职教工作实际,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职教经费按工资总额的1.5%提取,煤炭生产矿井按提取额的50%上缴;水电处、总机厂、生活公司按40%上缴,其余经费单位按30%上缴,同时要求各单位按月、足额提取,专款专用,职工教育经费分级管理使用,为开展职工培训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注重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教育质量

近年来,集团公司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为提高培训质量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培训模式管理、基层单位管理和档案管理,锐意创新,统一规范,确保质量。

1、在教学管理方面,坚持培训班办班审批制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严格按照统一大纲要求,认真落实场地、师资、教材及实践性教学计划等内容,严格选聘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或集团专业技术人员授课。健全完善了《教学常规管理办法》、《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短训班学员考勤办法》、《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短期培训班补充管理规定》等制度和办法。坚持“四查一评”,即查备课、查教案、查听课、查作业批改、学员对教师授课进行评教;坚持由学员填写《短训班培训质量调查表》;坚持深入短训班听课等制度,及时了解培训教学状况和学员意见建议。在教学过程中,形成了特色化的3类“A+B”教培模式。针对中层管理人员、后备干部和科级干部,采取“专家教授+管理精英”授课的方式;针对技能和岗位知识的培训,采用“培训+观摩体验”的教学模式,针对基层安全生产骨干,采用“培训+拓展训练”的模式,突破了单纯的课堂讲授,提高学员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2、在学员管理方面,加强考核。严格按照《靖煤集团公司短训班管理办法》加强管理,班主任定时点名、不定时抽查,严格学员的请销假手续,加强对学员的纪律约束,如实开据报工单,加强与学员单位的沟通,及时反馈学员出勤及学习状况。对集中调训学员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由教师负责授课,学员管理等工作,职教管理部门负责考试组织、试题抽取、监考人员确定,阅卷登分等工作。考试试题从试卷库中抽取,任课教师不出题考核,不参与监考,做到了教学与监考分离,教学与阅卷分离。同时,我们将短训班的考试及格率与任课教师当月的绩效工资或讲课费挂钩,严格按及格率奖罚兑现,促进了培训教学质量的提高。在集团公司培训处举办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班考试都由省局派专人进行监考,在各二级单位举办的安全培训班考试都由集团公司培训处派专人监考,按考试成绩办理证件,不合格者坚决不予发证。目前集团公司培训班学员合格率达到95%以上。

3、培训模式管理方面,推行“21+1+3”。按照集团公司2015年总体目标任务要求,全面推行“21+1+3”全员安全培训模式。即职工每月出勤达21天后,由各生产矿安排脱产带薪培训1天,每年集团公司安排脱产带薪培训3天。培训由各生产矿、各基层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优化方案、靠实责任、抓紧实施。有关单位(部门)积极协商衔接,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4、基层单位管理方面,开展自主培训。每年集团公司各单位自主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达到2万多人次。首先,将基层单位员工队伍进行分层分类,不同工种有不同的培训内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不同层次有不同目标要求,力求避免“一刀切”。其次,在区队开展“四个一”(每日一题、每周一例、每月一考、每季一评)、规程措施、形式任务教育等业余培训活动,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牵头负责监督和考核。第三,充分利用《煤矿安全技术仿真培训教学管理系统》软件,由区(队)长、党支部书记、技术员负责组织,利用班前班后会、检修节假日等时间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结合自身实际自选培训内容,每月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与工资收入分配挂钩。

5、档案管理方面,不断完善。按照《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培训处和各二级单位实行档案的两级管理,档案内容主要有:教师教案、培训质量反馈表、短期培训登记表等。集团公司培训处对参培学员的信息录入电脑管理,同时建立完善的个人档案,做到了立卷明确、资料齐全、分类存档。

6、增配教师、充实力量做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的基本条件。为保证职教工作的正常开展,集团公司培训处积极培养教师。2010年有7名中青年教师赴兰州资源环境学院进修煤矿主体专业课程;2015年有9名教师赴西安科技大学、兰州资源环境学院进修,促进了教师知识更新和业务转型。重新聘任了10余名全矿选拔的业务技术骨干为安全技术培训兼职教师,使职教教师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学历达标,更加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知识教学的需要。

虽然我们在安全培训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矿区安全生产的需要还有差距,存在的问题也还较多,但最主要的问题我们感到上级对我们认定的培训资质较低,目前的三级资质不能满足安全培训的需要。今年以来,集团公司积极准备,申报煤矿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以便更好地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服务。

四、今后工作思路

相关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