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精选(九篇)

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

第1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民间投资

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要求消除市场准入障碍,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但现实却是很多地方政府冷对民间投资,甚至宁愿借钱也不启用民间资本。如何走出这种困境,我们有必要做一个思考。

一、民间投资现状及分析

1、投资资金难

在我国,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自身积累。据数据显示,我国超一半以上的金融资源被用于国有经济部门,而用在民营企业的资金十分有限。这无疑反映了我国民间投资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难的现状。

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信用担保,很难通过正规的金融渠道融通资金,在直接融资方面,更是被拒之门外。民营经济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由于银行支持力度不够,资本市场难以进入,社会中的贷款是很难流向民营企业的,即使民营企业有幸能够获得部分融资资金,但面临的融资成本也要比国有企业高很多。融资困难已成为当前民间投资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投资项目局限

民间投资在很多领域的发展仍然受限,特别是在铁路、金融、能源、市政公用事业等重要领域的进展甚微。据统计目前民间资本在电力生产和供应业中只占13.6%,在金融业只占9.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7.5%,至于在石油、电信、铁路等领域,所占比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一些地方政府以重组整合的名义将民间投资挤出煤矿等领域;甚至很多地方政府出现了宁愿借钱建高铁也不愿意使用民营资本的奇怪现象。在很多领域,由于民间投资的规模所限,淘汰落后产能的“指标”只能靠关闭民营企业来完成。民间投资比重较大的行业仍然是制造业、房地产业、农业和其他一些投资少、见效快、技术性不强的一般性竞争行业,在科学技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体育等行业投资比重仍旧很低。

3、企业自身限制

民间投资自身条件也限制其发展,在我国,由于许多民营企业都是私人创立的,他们大多数是非专业人士,同时也很少有人懂得管理,因此民营企业呈现出管理水平低、信息不灵、人才缺乏等弊端。除此之外,对于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国家一直以来也没有进行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得这种情况进一步恶化,严重的已经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二、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建议

1、解决融资难和拓宽融资渠道

若要使民间投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解决融资难这一现实问题。我们要结合中小企业的现实需求,建立健全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通过融资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或民营企业的风险进行监督和控制。建立面向民营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建立专门为民间企业融资的银行,除了抵押、质押贷款以外,良好的信誉也可使民间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

当然要树信,企业必须培养高技术人才,提高民间企业投资者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民间企业的信用程度,而商业银行也要把支持民间投资作为信贷工作的重点,制定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增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意识。

2、拓宽投资项目,认真落实《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7月印发的《意见》就相关行业和领域中存在的市场准入障碍,进一步明确和

细化了有关放宽市场准入的政策规定,从以下四个方面解决了民间投资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障碍:第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第二,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第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第四,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加强服务和指导, 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民间投资都是机遇,都有利于我国民营企业的未来发展。扩大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大投资空间,开放更多投资领域,提供更多优质项目。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我国民间投资的长足发展。

3、加大政府的扶持和服务,提高民间投资的质量

政府投资要引导民间投资,在政府与民间投资的协同发展中,政府要起到积极引导,抛砖引玉的作用,充分搞活全社会资本,让政府政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在营造 良好的投资环境基础上,政府应结合政府与民间投资的相应特点,强化后续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发挥民间投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培训,对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等全方位的培训。并且制定落实相关政策,鼓励高知识水平的专业人士到民营企业中进行实践和发展,给民营企业注入鲜活有力的新生力量。

4、进行立法,规范和保障民间投资行为。

目前,在中国投资领域和与之密切相关的融资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我国对民间投资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很不健全,必须把完善这方面法律规范摆上立法工作的议事日程。例如:温州管理科学研究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调研课题。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了《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民间投资促进法》立法建议稿有26条,对投资和民间投资做出了界定,立法目的是促进民间投资,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保障国民自由投资的权利,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更多国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实现民富国强。

此外对以往出台的有关法律规范,必须毫不动摇地加以全面贯彻,如对反垄断法,不能停留在宣传上,而要落实在行动上,这对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意义重大。同时要加大打击力度,尽可能减少和克服侵害民间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确保民间投资者放心、放胆投资。

文献参考:

[1] 辜胜阻 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J].财经(2011):59.

[2] 潘劲松.关于我国民间投资政策的思考[J].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1(3):34-37.

第2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建议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安全的保护

记者:此次两会,您向大会提出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维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的建议,您是基于什么考虑,关注个人金融信息问题的?

杨小平代表:个人金融信息作为个人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一般个人信息而言,个人金融信息受到侵害时,给金融消费者带来的损失更大,社会影响更恶劣。近年来,因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漏洞导致的个人金融信息泄漏、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兜售客户信息非法牟利、客户资金因信息泄露被盗取等事件不断发生,使个人金融信息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个人跨境金融业务需求增多,个人金融信息的跨境流动成为一种合理需求,对个人金融信息的跨境保护也越来越有必要。个人金融信息泄漏不仅严重侵害客户的隐私权,降低客户对金融机构信息安全的满意度,也阻碍金融机构业务开展,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和金融生态环境,加强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维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针对目前我国金融信息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对个人金融信息的统一定性,缺少统一的保护原则;个人金融信息监管职责不明确;金融机构内部保护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就此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加快法制建设,夯实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制度基础。鉴于个人金融信息的特殊性和泄露导致的危害性,需要明确的法律以加强监管,建议在适当时机由国家层面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列入其中,明确个人金融信息的定义、保护范围、保护原则、监管部门及相应的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等,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的监管体系。

二是对金融机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实施有效监管。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一行三会”联合出台保护个人金融信息的实施细则,明确个人金融信息的监管标准,建立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从外部督促金融机构建立统一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规章制度,明确部门、业务条线、人员的具体责任;运用信息安全技术有效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对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等级评估,运用防火墙、系统漏洞扫描、入侵检测、第三方认证、网络安全监控等信息安全技术对存储个人金融信息的系统实施实时监控,切实防范信息泄露风险。

三是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宣传、培训、教育,普及公众金融信息保密常识。督促金融机构强化预防管理,对员工开展金融信息保护业务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主动防范意识;对客户普及金融信息保密常识,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业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监管部门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加大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教育部门将金融信息保护列入国民教育体系,帮助公众掌握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常识,提高对金融信息保护的自觉性,防止个人金融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四是建立因金融信息泄露导致的纠纷解决机制,畅通争议解决渠道。根据不同的金融业务构建专业化的仲裁制度,明确纠纷处理规则和程序,建立与诉讼形成互补、相互衔接的处理机制,实现对个人金融信息泄露导致的纠纷的有效处理,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 规范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

记者:近年来,民间金融日趋活跃,其在激发金融活力,促进金融市场实现充分竞争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由于未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经营行为较为隐蔽,缺乏监督管理的相应制度办法,实际运行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民间金融的发展现状如何?其目前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对此您提交了哪些建议?

杨小平代表:近年来,我国民间金融发展势头强劲,规模日益扩大,具有发展速度快、参与主体广泛和形式多样等特征。整体看,民间资金市场供需两旺是民间金融存在、发展的根本动力及原因。以民间金融的典型小贷公司为例,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贷公司数量已接近9000家,贷款余额近1万亿元。以云南省为例,截至2015年末,云南已有各类新型民营金融组织1128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551家,股权投资类企业424家,要素交易机构19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50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75家,金融服务公司4家,互联网金融企业5家,民间金融呈迅猛发展的态势。

当前,民间金融存在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规范民间金融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二是部分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三是借贷主体利益保护缺失。四是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比较突出。五是民间金融风险已经开始向正规金融传导。六是民间金融的高违约风险不利于社会稳定。

尽管民间金融存在种种问题,但也不能简单一刀切。2005年,《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服务业、区域性股份制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2010年5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因此,要坚持放管结合、疏堵并举的原则,开正门,堵邪路,引导民间资本从“地下”走向“地上”,浮出水面,使其阳光化和规范化,处于监管之下,减少其负面冲击和影响。当前,关键就是要解决法律缺失的问题,尽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使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推动民间金融走上规范健康发展的良性道路。

一是加快民间金融立法进程,健全民间金融法律框架,为其规范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通过《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正常民间融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以合法地位,明确其性质、运营范围、运作方式、准入条件、管理机构、风险防范等,使民间金融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民间资本的合法运作,使正常民间金融在合法化环境下,得到规范发展。

二是促进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体系有效对接。通过《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规范,规范发展民间金融机构,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切实降低民间金融成本。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明确民间金融的监督管理机构和权限,制定监管办法,规范日常运营,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之中。依照法律处置民间金融风险和纠纷。建立民间融资备案制度,根据其规模和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级,并分别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着力构建起市场调节、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三管齐下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民间融资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建议扩大个人境外投资、加快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

记者:2015年3月5日,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将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开展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意味着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正在走向深水区,同时,也是深化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您认为扩大个人境外投资有何意义?个人境外投资目前存在哪些困难?您有哪些建议?

杨小平代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居民个人财富不断增长,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需求也日益高涨。扩大个人境外投资不仅有利于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而且有利于拓宽境外投资渠道,满足个人投资需求。另外,有利于促进境外投资的便利化和国内经济的转型升级。开展个人境外投资,有利于完善个人境外投资统计监测,提高监管有效性。

相关部门连续颁布的政策法规,表明了对开放境内个人境外投资的积极态度。但相关的操作细则一直未出台。另外,由于当前国内个人境外投资政策的限制,个人跨境投资需求和合规渠道的建设形成了矛盾。

为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规范个人境外投资,建议进一步扩大个人境外投资、加快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

一是尽快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建议尽快制定出台个人境外投资法规及配套实施细则,构建完善的个人境外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个人投资主体资格、投资渠道、投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和额度、投资核准登记管理、外汇收支管理等内容。拓宽个人境外投资渠道,允许个人进行境外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其他境外投资。个人应以其合法收入开展境外投资,开展境外投资活动应当真实合法。以实现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化,切实维护个人投资者利益。

二是构建个人境外投资服务体系。搭建个人境外投资信息平台,加强对个人投资者的信息咨询服务和风险教育;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推进个人境外投资的稳步发展。

三是加强监管和监测分析,防范风险。构建完善的个人境外投资信息采集机制,加强个人境外投资的国际申报管理,完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建立商务部门、工商管理部门与人民银行、外汇局、海关、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加强对个人境外投资的监测分析,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是完善个人境外投资税收政策。为适应个人境外投资的开放,需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和征管机制,将个人对外投资所得纳入税源管理,防范税收流失和保护税基安全。个人境外投资需提供近三年相关收入的完税证明等,以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建议推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记者:作为成熟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同股票、债券、存款并列的第四大类配置资产。在我国推进REITs发展有哪些意义?其发展受限于哪些因素?您对此提交了哪些建议?

杨小平代表:REITs是一种金融投资产品,推进REITs发展,可以盘活存量优质物业,加快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有利于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有利于扩宽房地产业融资渠道,降低其负债率,有利于增加中小投资者的投资渠道。通过发行REITs,可充分利用社会资金,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住房租赁房源供应,同时也可以为养老金等机构投资者提供稳定投资回报的产品。实际上,REITs在国外也是养老金投资寻求的主要标的之一,未来随着基础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实施,以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养老金管理机构对长期稳定投资回报的资产需求也将大幅增加。如果一个租赁型商业地产项目,其每年的现金投资回报率能够达到5%以上,那对养老金的吸引力则十分大,REITs的推出对应人口老龄化下的养老金保值增值也具有积极意义。

在REITs产品的推广过程涉及财政部、住建部、国务资源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多个部门,目前还缺乏统一的管理规范、税收优惠、信托登记等相关政策,目前限制REITs发展的第一大障碍是税收,第二大障碍是无法实现公开发行,第三是融资方面规则的限制。

针对REITs在我国推进的上述情况和问题,建议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来推进REITs发展:

一是颁布专项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从海外的实践来看,发展REITs基本上都采取了立法先行的步骤,其中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地区的立法工作都领先于实际操作1至2年左右的时间。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作为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涉及到房地产业、证券业和基金管理行业,但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等,其中这几部法律法规内容对发展REITs而言极不完善,甚至缺位。建议尽快颁布《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并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二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避免重复征税问题。REITs以收购物业资产、购买房地产企业相关股权和债权等为主要标的,它涉及到房地产交易所有权的变更登记。由于它具有资产让渡性质,依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在财产信托条件下的产权转移要与真实交易下的产权交易同等纳税。REITs涉及不动产资产转卖活动十分频繁,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使得REITs运作的交易税收成本非常高,直接削弱了产品的盈利水平。由于REITs涉及到房产税、所得税、租赁税等多项税赋,导致收益率很难达到全球REITs的6%-8%年净收益标准,究其原因,重复征税是一大障碍。从REITs实际运作角度看,土地增值税是中国税制下REITs设立的最大税收障碍,双重征税也加重了REITs运作的负担,降低了其盈利性。在国外,税收优惠是REITs吸引广大投资者和房地产商主要兴趣之一,而我国目前法律缺乏REITs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在REITs的收入来源、税收补贴、运营管理等方面仍是一片空白,REITs同时具有信托的属性和资产证券化的属性,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受益人承担的税收负担,不应超过从事房地产投资的税收负担,否则纳税人就会直接选择房地产投资,而不会选择REITs。如果中国REITs不能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也就难以建立真正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加快落实REITs税收优惠政策,妥善解决重复征税问题。

三是积极推动REITs公募化发展。根据我国《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这对中小投资者而言无疑提高了投资门槛,也大大制约了REITs发展。另外,在国外,REITs是可以上市流通的,不但降低了REITs持有人风险,还满足了REITs保值、增值的需求,但目前我国《证券法》对REITs这种特殊证券类型尚未做出规定,这意味着在国内REITs还不属于证券的一种,不能上市流通,大大削弱了REITs流通能力。在国外,允许REITs份额在交易所和柜台上市交易是其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目前我国只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却没有专门的关于REITs的法规条例,这给REITs的发行、运作和监管都带来了极大困难,制约着REITs发展。建议积极推动REITs公募化发展,推进REITs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的公募发行标准,制定REITs专项发行交易管理规定。

建议确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地位

记者: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4.43亿亩,已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3.3%。就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方向而言,通过顶层设计,赋予农户法定可流转的土地经营权,能充分释放制度红利,切实突破农业规模化发展必须的资金瓶颈,是促使农业从传统劳动密集型成功转化为现代资本密集型的关键所在。您认为土地经营权的确权工作的障碍是什么?对此有何建议?

杨小平代表:主要是法律障碍。迄今为止,我国规范土地权属的法律包括《宪法》《物权法》《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其中,关于土地权利抵押的法律规定集中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和《担保法》。但是,这三部法律并没有明确土地经营权,也未全面考虑土地抵押融资的法律效力,而赋予土地经营权法定抵押效力是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归属原则下有效激活农业用地资金支持的必要前提,现行制度规范亟待顺势完善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现实操作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抵押贷款时,着重考虑作为抵押物的土地的变现能力,以及发放贷款后的风险控制能力。因为土地经营权至今没有通过法律确认合法地位,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难以对土地抵押贷款持续跟进,农村集体土地的资产权能难以完全发挥。

为顺应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改革趋势,建议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完善土地制度规定,系统修改《物权法》和《担保法》等法律规范,进一步优化农村产权结构,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探索颁发农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权属证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后对土地承包权人和土地经营权人的法律保护。

建议制定《支付结算条例》

记者:人民银行在1997年12月,印发了银行资金支付结算服务规范性文件《支付结算办法》,制定的依据主要是《人民银行法》《票据法》《票据实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制定于2000年之前,适用于当时的手工处理的结算方式。随着电子商务发展、金融交易信息化水平提高及现代化支付系统建设,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和资金汇划手段已逐渐被电子化的资金结算方式所取代。《支付结算办法》条款能否满足经济发展形势?实践中支付服务市场存在哪些问题?对此您提交了哪些建议?

杨小平代表:随着支付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一些固有问题逐渐暴露,新的风险隐患也逐渐产生,现有《支付结算办法》条款与内容已不适应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状况,实践中支付服务市场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在支付的付款环节上,凭印鉴确认的方式已无法适应支付行业发展的要求。其次,支付产业链的延伸、规范发展涉及不同监管部门间协调。第三、支付结算方式的大部分管理条款已经脱离支付业务发展实际。第四、支付工具银行卡的规范条款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现实状况。第五、支付工具商业汇票的规范条款已不适应行业发展现实状况。第六、支付交易收费指导价格亟需调整。

支付行业的创新与发展,使得现有制度已经不适合现实状况,且一些创新支付模式易触碰政策红线,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得到国家制度的认可、支持和规范,诸多问题解决迫切需要在更高层面上构建制度体系建设,首要的则为《支付结算办法》上升为行政法规并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这已成为解决目前诸多突出问题的逻辑前提。在制定《支付结算条例》时,还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具体问题:

一是要考虑电子签名在支付结算领域中的作用。为保证支付结算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电子支付结算的公信度,建立支付结算风险防范的法律基础,尽快确立电子票据、支付密码、影像技术中电子签名在支付结算安全防范措施中的法律地位,规定电子支付指令的法律效力。

二是明确运行主体及法律责任。由于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涉及许多部门和环节,建议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系统运行的参与主体,如客户、运行维护部门、商业银行、系统供应商、网络运行商等,并指出每一个主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提交原始清单有误、汇出行或汇入行操作失误、系统自动重发、网络中断、发生故障运行维护部门未及时恢复延迟资金汇划等情况的责任确定、举证、免责事由等。

第3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公益事业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3-0011-02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概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村级通过乡镇级农业、财政所向县级财政、农业部门申报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上级通过审核后批准立项,对这个项目拨付部分财政奖补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来源于上级奖补资金、村民筹资筹劳、社会捐助等方面,其针对的主要是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饮水安全、村内活动场所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二、兰城街道办事处目前的基本情况

兰城街道辖区面积31平方公里,东至阳社区、南至大沙河与汉庄镇接壤,西至太保山,北以保岫东西路为界与永昌街道办事处接壤,辖区有升阳、兰城、龙泉、王官、马里、新雨八社区。共有108个居民小区。辖区户籍总人口63 118,其中:农业人口4 814户15 036人,非农业人口19 828户48 082人)。

三、各社区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积极性高

自2008―2011年已开展的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计18个,涉及5个社区,19个自然村民小组,四年来项目总投资714.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85万元,带动村民筹资130.7万元,村民自发捐资77.5万元,村民自愿投工投劳2.8万个工(以劳折资40.4万元),拉动集体投入190.8万元,向其他各部门争取资金48.4万元,接受社会捐赠41.7万元。项目涉及到了村内户外道路、公共场所建设、人畜饮水等,建成了一批群众愿望迫切、受益面广、示范带动作用大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上项目以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同时为2012年申报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兰城街道办事处已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计11个,涉及农户14 889户,37 345人,项目总投资8 727 759元,其中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 957 000元,带动村民筹资989 537元,村民捐资360 458元,投工投劳2 868个(以劳折资172 080元,集体投入2 085 047元,向其他各部门争取来资金1 925 000元,项目涉及道路、公共场所、饮水等其他项目类型,群众的吃、行、娱乐等方面得到了有效改观。

四、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公益事业带来的成效

兰城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2008年开展试点以来,办事处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各级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实践,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对公益事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1.有效增加了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财政奖补引导、群众筹资投劳、社会赞助捐赠”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充分发挥了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地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搭建了良好平台,有效缓解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不足的困难。

2.有放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年来,兰城办事处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盼望、最想干的公益事业建设,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集中力量推进了村内道路硬化、村民饮水安全等,从办事处实施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四年以来,目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增强了凝聚力,人畜饮水得到缓解,道路变平坦、洁净了、好走了,人民群众的心变宽了、亮了。

3.有效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下,办成了许多群众想办办不成、想做做不了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不仅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还有力地促进了乡统筹发展,扩大了公共财政有农村的覆盖,让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通过农民自己议项目、选项目、建设项目,自己的事情自己办,广大农民群众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过支“一呈一议”是区乡干部要求议、村干部动员议,变为村民主动议、自觉议、踊跃议,变阻力为动力,思想变成了行动,广大村民积极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呈现出村村争着干、户户比着干、领里帮着干、群策群力建设美好家园的感人场面。

4.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什么、怎么建、建设好后怎样管,都由村民说了算,项目的议定、民主表决、资金筹集、验收、决算环节,都按照规定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农民管理村内事务的主体地位得到保障,使农民有了充分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农民的民主意识、集体意识和发展意识。为组织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办事处干部经常深入村寨和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促膝谈心,了解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和农民一起议项目、搞规划,构建了干群之间、农户之间新的互动平台,进一步密切了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实践证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扩大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的一项持久的惠民政策,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制度创新,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根据利益的具体行动,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中心拥护和支持。四年来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自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来存在问题和不足

1.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社区思想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工作推进效果不理想,致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发展不平衡。

2.财政奖补办法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办事处、村级财力薄弱,公益事业建设成本高,财政奖补比例低,需要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和完善奖补办法,使用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上去。

3.实施项目过于分散。项目过于分散导致了资金不能形成合力,使得村内的条件改革和环境整治成效显得不太明显,从根本上没有太多的改观。

4.农民对村级公益设施的需求仍然十分巨大。四年来,办事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了五个社区,仍有大部分自然村未得到奖补资金,这部分村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愿望十分迫切,已实施过的地方,村民对未实施过的公益事业建设的需求仍然十分巨大。

5.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在过去四年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没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没有正确处理好农民自愿筹资筹劳与加重农民负担的关系。

六、继续加大力度,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快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1.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切实贯彻会议精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调动居民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有效手段,是中央重视农村工作的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的具体体现,是全民共享改革开放成果和融化城乡二元结构坚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兰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区政府召开此项工作的会议结束后,我办事处立即将会议精神贯彻到社区、组,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就“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利用公开栏、广播、会议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发动。对此,我办事处社区干部憋足的为民办实事的劲头得以释放,并及召开辖区的居民代表、党员、户长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参会人员向群众宣传村级公益事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奖补的范围、原则、方法等,注重收集群众意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为兰城顺利实施公益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工程质量关。兰城街道办事处对涉及到的社区组织再次召开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对社区的村内户外道路实施浇筑硬化、解决自然村人畜饮水,为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要求各社区推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监理小组,并制定了筹资捐资投工投劳办法。对所需硬化的道路及人畜饮水建设进行了充分讨论,结合实情,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实施方案,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道路硬化和人畜饮水工程质量达标,兰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社区两委分别抽调专人驻村监督和指导,在实施工程过程中邀请隆阳区财政局、区综改办的领导多次亲临现场帮助、指导。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组织有序,各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尽管存在困难、有阻力,但经过办事处、社区、组精心组织、细心工作,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工程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

第4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二五”发展开局良好。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更趋严峻,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任重道远。因此,要增强忧患意识,振奋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要预期目标符合“十二五”规划的年度实施要求,政策措施积极可行。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关于浙江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的思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迎接党的十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规划引领,完善配套措施,汇聚各方力量和智慧,大力实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舟山群岛新区、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三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严格产业导向和准入要求,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切实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深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机制,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质量提升。加快推进山区经济转型发展。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制定完善激励措施,促进资源要素更多地向实体经济集聚,着力提振企业家信心。切实改善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坚守实业、做强主业,推动省外、海外浙商回归创业,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继续深化与央企的对接合作,积极有效扩大利用外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落实减负惠企政策,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三)切实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继续保持适度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深入实施“三个千亿”工程,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农村住房改造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的投入,加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保障工作。积极制定实施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扩大消费需求。同时,要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大浙商营销网络建设力度,努力稳定和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

(四)继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地方金融制度创新,实施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加强民间融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水、电等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积极创新政府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第5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于2013年10月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提出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议,这也是中国政府的倡议。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能够促进中国—东盟协同发展、加强亚洲各国相互协作、推动亚洲经济一体化发展,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也是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升级、深化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倡议得到印尼、马来西亚、文莱和泰国等东盟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响应。

亚洲人口占世界人口的60%,亚洲经济占世界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亚洲经济是全球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部分。但受资金的限制,亚洲很多国家铁路、桥梁、公路、港口、和通讯等基础建设严重不足,限制了亚洲国家经济发展。据预测,亚洲国家至少需要8万亿美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保持现有经济增长速度。建设资金68%用于新增建设投资,32%用于维护或维修现有设施。现有的多边金融机构(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等)无法满足如此庞大资金需求,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每年能够提供给亚洲国家的资金只有200亿美元左右。此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回收时间长、未来现金流不确定,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难度较大。中国目前是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中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在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工程领域的建造能力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中国有能力也希望为亚洲基础设施建设及亚洲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但亚洲各国缺乏有效的多边合作机制,无法广泛调动各国存量资本优势以用于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

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已成为大势所趋。本文将全面分析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对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所面临的困难,最后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二、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战略意义

东盟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也是促进亚洲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区域,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有利于促进东盟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促进地区经济持续发展。此外,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还能从宏观层面上提升我国以及东盟各国在全球政治、经济领域的地位。亚投行的建立对我国的战略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提供战略支点亚投行的建立能够为东盟地区提供融资平台,将对中国—东盟区域间的经济合作产生积极影响,丰富经济一体化发展内涵,激发区域经济活力,提高区域经济发展质量;此外,亚投行的建立将促进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建设,尤其是双方在金融、互联网领域的合作,并促进网络信息的发展,进而为构建海上丝绸之路提供重要战略支点。

(二)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亚投行的设立能够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亚投行将与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一道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目前,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已在缅甸、柬埔寨、越南、新加坡等国开展,但实现人民币国际化还需借助亚投行的力量。我国与周边国家及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签订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协定、货币互换协议等货币结算协议。此外我国经济及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人民币的世界地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亚投行的建立将加快人民币在区域内流通,促进人民币由周边向区域发展,从而推动人民币实现国际化进程。

(三)提升中国及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亚洲投行是对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支持亚洲国家发展的重要补充。亚投行的作用更加凸显,中国及东盟各国的广泛参与将有力提升各方在国际金融领域的地位。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多边银行改革滞后,固守旧国际金融秩序,少数发达国家掌控国际金融秩序,严重影响国际金融资源公平分配。而亚投行由发展中国家发起设立,发展中国家能够主导亚投行的发展并通过该多边组织提高发展中国家在世界金融领域的地位,此外,新建的亚投行在借鉴传统多边金融机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经验、治理水平。同时,通过亚投行作用的发挥促进发展中国家乃至世界经济的发展。通过亚投行的发展示范作用推动传统多边开发银行政治体制、金融制度改革。改变旧的世界金融秩序,促进国际金融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四)促进中国融入国际市场亚投行的建立能够促进中国融入国际金融、商品、劳务、技术市场。亚投行将为区域内中国企业与其他国家合作交流构建平台,金融的互联互通将提升区域乃至全球经贸合作的层次和水平,促进中国产品及服务融入区域乃至世界高端市场,提升“中国创造”水平。此外我国积极实施多边自贸区发展战略,北京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会议开启了亚太自贸区发展进程,中澳、中韩自贸区建设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包括中国—东盟在内的多个自贸区已经建立并顺利发展。亚投行将为自贸区发展提供资金及合作平台支持,改善区域贸易投资环境、优化区域资源尤其是金融资源的配置。

(五)加速亚洲经济一体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与东盟国家携手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奠定基础。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正式成立,未来中国与东盟将展开有利于多变发展的全方位合作,2020年预计双边贸易额将突破万亿美元大关。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带领下,双边及多边自贸区建设将加速推进。亚投行的建立能够大力推进以亚欧大陆桥、泛亚铁路等标志性项目为主的区域互联互通发展,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南新经济走廊建设,加快GMS合作、东北亚合作、东盟一体化、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发展,加快亚洲经济一体化发展。

三、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面临挑战

(一)运营资金不足问题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巨大资金需求,现有的多边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所能提供给亚洲国家的资金数量有限,所以亚投行所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如何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于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亚投行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国际金融人才匮乏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金融业飞速发展培养了众多金融领域的专业人才,但离国际化、市场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此外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属于多边合作金融机构,需要具有多边乃至亚洲全局视角的金融专业人才。复合型及全球视角的金融人才培养是建立亚投行面临的紧迫问题。

(三)运营机制建设问题多边金融机构不同于国内传统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及资金投放区域的扩大都对机构的营运管理提出更高要求。亚投行要按照多边合作章程为亚洲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为了保证资金投放的安全性,需要帮助资金使用方建立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投资、运营、循环的资本运营机制和项目管理办法,既要符合多边合作章程又要顾及和尊重各国实际情况。

(四)来自美日等发达国家及组织压力美国凭借其在世界金融领域的霸主地位长期左右亚洲金融市场,近年来,随着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使美国感到不安,美国实施重返亚太战略加快重返亚洲的步伐,对中国发展采取防范的态度。此外,已经建立并运营的亚洲开发银行在亚洲长期占据重要地位,亚投行的建立将对其产生直接竞争威胁,削弱日本在亚洲的政治及经济地位,因此,美日将会对亚投行的建立及运营运行施加压力。

(五)区域内存在摩擦和分歧目前东盟部分国家政局动荡,地区发展形势不明朗,但当前中国同东盟国家采取“暂时搁置争议,顾全发展大局”的问题处理方式,因此政治分歧和领土争端对亚投行的运行虽然能够产生影响,但影响较弱。此外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伴随着“中国”的传播,使部分国家对建立亚投行存在疑虑和担忧,不仅不益于亚投行建立及运营,还会影响中国在亚投行中的地位。

四、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思路与对策

(一)激发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促进行业协作构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一要要调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据估计:在2008-2018年10年间约需要4.7万亿美元的资金用于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从目前来看政府的投入已无法满足庞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弥补了建设资金匮乏问题,减轻亚洲各国财政压力,还为私营部门带来经济利益,促进全社会经济协同发展。二要借鉴并吸取已经运营的多边开发银行的运作及管理经验,世界银行、美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对区域乃至世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他们在运作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治理经验。亚投行应取长补短,创新思维,建立更具加科学、规范、透明和全球视角的亚洲专属银行。三要促进亚洲地区银行合作交流及优势互补,亚投行与亚州开发银行应当优势互补以发挥促进亚洲经济全面发展的作用,双方应加强资源互补和信息共享。此外亚投行应加强与成员国内部金融机构的合作以实现资源与本土优势相结合。

(二)加强国际金融人才培养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应借鉴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经验,运用全球视角与本土方案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各层次金融人才。既培养优秀管理团队也培养金融专业技术人才,既培养具备国际金融视角人才,也培养亚洲本土金融人才。培养重点在于使相关金融人才熟悉国际及本土金融业务并掌握具体业务操作。

(三)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机构借鉴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的管理体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应分层建立组织管理机构。亚投行的决策及最高权力的行使应由理事会执行,理事会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理事会下设董事会,董事会主要对亚投行管理运营进行决策、监督。董事会指派管理层管理具体职能部门的日常运营,职能部门可以设置业务部、财务部、审计部、风险管理部和市场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管理各自领域的日常工作,亚投行发展稳步并扩大规模之后可以考虑在亚洲各国开设分行或分理处。

(四)加强与各国沟通,尊重各国意见与建议虽然亚洲各国在共同致力于亚洲整体发展方面保持一致步调,但亚洲各国文化、价值观等各不相同,因此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必须加强与各国沟通交流。不断交换各方的意见、建议,尊重各方的态度和立场。对存在分歧的问题应共同协商、相互让步;对已经达成的共识应积极维护。可以参考借鉴亚洲投资银行的做法,在亚投行组建之前成立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对亚洲各国进行考察,认真深入地交流各国对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意见和建议,并详细备案登记各国的意见、建议及要求,应协商并采纳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减少亚投行建立的阻力并促进亚投行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6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各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截至2010年3月7日下午2时,共收到提案5430件,参与提案的委员1987人,占委员总数88.82%。经审查,立案5163件,占提案总数95.08%;作为委员来信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28件,占提案总数2.36%;与提案者协商后并案、撤案139件,占提案总数2.56%。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4848件,占提案总数93.90%;八个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268件,有关人民团体提案3件,界别、小组提案42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既有事关战略性、前瞻性、宏观性问题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也有事关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具体问题的对策。总体来看,提案质量普遍较高,充分体现了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言献策的政治责任感和参政议政水平。

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共提出提案2200余件。其中,涉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提案836件,主要建议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协调国内外市场,运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优化调整经济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积极扩大民间投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大节能减排监管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倡导城市绿色交通,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涉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提案489件,主要建议有: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扩大内需和经济结构调整;管理好通胀预期,稳定物价总体水平;加快经济转型,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贸易摩擦,稳定外需市场;改善融资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防范过度负债风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评价机制,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涉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提案338件,主要建议有: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支持,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沿海沿边地区开放步伐和环渤海经济圈、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加强长三角区域、粤港澳区域合作。涉及“三农”工作的提案506件,主要建议有: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体系,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稳步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和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

围绕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共提出提案1700余件。其中,涉及教育、科技事业的提案510件,主要建议有:增加教育投入,提升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改善高等教育整体布局,改革高校办学和管理体制,扩大高校办学自;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强公益性研究;加强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完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体制和经费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涉及文化事业的提案160件,主要建议有: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大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力度;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积极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民族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有效整合对外文化交流资源,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涉及医药卫生事业的提案367件,主要建议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建立分级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运行、监管、补偿机制,推动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国民身心健康。涉及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提案200件,主要建议有:实现经济发展和就业的良性互动,切实解决部分地区招工难和总体就业难问题;抓好高校毕业生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资金支持和指导力度,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新农保试点范围,尽早、全面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涉及住房保障的提案438件,主要建议有: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效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提高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比例。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共提出提案1100余件。其中,涉及促进社会和谐的提案514件,主要建议有:尽早出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总体方案,将一些硬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缩小城乡、行业收入差距,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关心、支持、发展残疾人事业;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涉及维护社会稳定的提案182件,主要建议有:做好新时期工作,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调解机制;做好三峡库区移民后续工作。涉及民主政治建设的提案204件,主要建议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改进政府工作作风;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和村民自治制度,畅通民众政治表达和利益诉求渠道。涉及司法公正的提案166件,主要建议有:完善法律体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惩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大行政信息公开和监督力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此外,提案还就发展两岸关系,办好上海世博会,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实现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合理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召开了两场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保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委的负责同志,与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沟通协商,交换意见,推动提案办理。

第7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贾庆林指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当前党和国家面临的首要任务,也是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主攻方向,开好这次常委会议意义重大。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议题畅所欲言、建言献策,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在报告中说,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决策,提出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确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部署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应对危机已初见成效,经济运行总体企稳向好。同时,世界经济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不少,复苏可能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稳定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要对困难有足够的估计。

在谈到下一步经济工作时,说,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一揽子计划,保持合理力度,突出重点,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丰富和完善。把解决当前突出困难与促进中长期发展结合起来,把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结合起来,把总量平衡与结构调整结合起来,把推动发展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着力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增强经济增长的拉动力量;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他希望政协委员一如既往支持经济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这次常委会议为期4天。按照议程,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围绕这次会议两个议题下设的六个专题进行讨论,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事项,审议全国政协有关视察考察情况的报告和外事出访报告。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廖晖、杜青林、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孙家正、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万钢、、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出席会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6月17日下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16位常委和委员作大会发言。贾庆林出席。

赖明常委代表九三学社中央作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发言,建议调整初次分配,强化政府在二次分配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三次分配。李德水委员代表全国政协常委视察团发言,提出要着力消除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扩大居民消费,加快培育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面对一些地方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态势,胡永柱常委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解决机制。钱克明常委提出,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影响正逐渐加深,要采取更加有力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王金祥常委代表全国政协常委视察团发言,提出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大势中加以系统性和战略性研究,把国际金融危机的压力转化为科学发展的动力。王健林常委在发言中分析了房地产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通过政策引导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厉以宁常委提出,经济转型和自主创新是经济复苏的关键,只要解决公平竞争和融资难问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潜力必将进一步发挥出来。王东进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就返乡农民工与统筹城乡就业问题,提出要落实就业优先战略,逐步推进积极就业政策向乡镇和农村延伸。杨孙西常委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的发言中提出,建议构建鼓励和支持农业投资的政策体系,尽快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以投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赵龙常委代表民建中央发言,提出要着力保持扩大内需政策的稳定性、有效性和持续性。张世平委员在联合发言中分析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职工权益的影响并提出对策。刘克崮委员认为,建设中国草根金融体系是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途径。刘汉元常委认为,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能源,在带动我国经济走出危机中具有重要作用。贺强委员针对解决扩大放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提出要加强监管、合理调整银行贷款结构。周明甫委员代表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以《推进〈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贯彻实施,加快民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为题作了发言。郑惠强常委代表民盟中央发言,指出房价的合理下调有利于刺激内需,以扩大内需来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廖晖、杜青林、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万钢、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出席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

6月16日下午、17日上午和18日上午,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举行了三次专题分组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问题建言献策。贾庆林出席分组讨论,与常委们共商改革发展稳定大计。

常委们普遍反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同志到会作的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的报告是一个很好的报告,有助于与会人员全面了解和把握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发展形势。为了使协商讨论更加深入,这次常委会议将两个议题分设了六个专题,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二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鼓励引导扩大社会投资;三是调整分配关系,推动居民消费需求升级;四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改善民生;五是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六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委会组成人员紧紧围绕会议的六个专题,抓住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敏感、突出和前瞻性的问题,积极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

讨论会场发言踊跃,气氛热烈。常委们认为,去年下半年以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果断决策,把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部署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目前的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充分表明,去年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是非常及时有效的。要继续坚定信心,科学把握形势,落实好各项措施,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灵活应对,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把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继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常委们提出,虽然目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企稳向好,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仍在继续蔓延和深化,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必须做好应对更长时间挑战和更加严峻复杂局面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多管齐下,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要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继续增加政府投资,有效引导与推动社会投资增长,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长,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还有常委提出,要进一步增加民生领域的投资,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努力增加低收入居民的购买力,大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推动消费需求升级。

常委们建议,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广开农民工就业门路,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开辟公益性就职岗位,改善对就业的公共服务。要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杜青林、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万钢、、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分别参加了专题分组讨论。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6月19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京闭幕。贾庆林出席闭幕会并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主持会议。

贾庆林指出,这次常委会议是在扩大内需一揽子计划初见成效、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好于预期的重要时段召开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到会作了报告。中央国家机关30个部门的负责同志与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两个议题开展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体现了人民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发挥常委会议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的重要作用。

贾庆林指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和深化,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冲击日益显现,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就我国来说,在中央一系列政策措施的作用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初见成效,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总体形势企稳向好。但也要看到,经济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仍很严重。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我国经济运行的态势,坚定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贾庆林要求政协委员就扩大投资、扩大消费、稳定外需、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把握新一轮经济发展的突破口等七个方面的问题,继续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贾庆林说,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继续弘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发挥人民政协优势,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阶段,尤其要在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的住房问题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民生问题等方面出主意、出实招。

贾庆林回顾了人民政协成立60年来的光辉历程,强调人民政协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贡献新的力量。他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人民政协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首要任务,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工作大局,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通过了免去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全国政协副主席廖晖、杜青林、白立忱、陈奎元、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李兆焯、黄孟复、董建华、张梅颖、张榕明、钱运录、李金华、郑万通、邓朴方、万钢、、厉无畏、罗富和、陈宗兴、王志珍出席会议。

第8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研讨会主要论及四个方面的内容:

ECFA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商方向和协商路径

在这个问题上两岸代表表现出了高度共识,一致认为ECFA后续协商越快越好,开放幅度越大越好。两岸演讲人从理论上论证了区域一体化安排、贸易自由化必然带来福利的提升,福利效应将随着开放程度的扩大而扩大,两岸民众都将从中获益,产生双赢效果。保护是短视行为,将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企业长远竞争力,特别是小经济体损失更大。

在论及ECFA开放利弊问题上,台湾大学杜震华教授认为评价利弊应该有消费者视角,而非仅仅关注厂商利益。

很多发言人都用数字证明ECFA早期收获实施以来效果显著,虽然两岸统计有所差别,但是都表明ECFA确实促进了两岸贸易发展,早收商品贸易增幅远大于两岸贸易增幅。虽然有疑问提出,早收产品大陆对台湾出口增长高于台湾对大陆出口增长,是否会对台湾带来隐忧,但两岸演讲人回应认为,第一,早收实施时间尚短,还不能就此产生结论;第二,要遵循比较利益原则,不能用人为政策干扰市场配置资源,合理分工;第三,可以使用合理的保护弱势产业的措施和手段。

在两岸ECFA后续协商宜早不宜迟的共识基础上,南开大学张伯伟教授提出了提高协商效率的关税减免“负面列表,比例递减”模式,为后续协商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两岸演讲者一致认为,ECFA后续协商具有紧迫性,拖延将使内外部对两岸贸易自由化利益的预期下降。我们正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动荡,正在改变全球经济格局,两岸应抓住历史机遇,应对全球产业调整,竞争环境变化,适时抢占国际分工体系的高端。ECFA不仅可以整合两岸产业链,还可以整合两岸内部市场,配合大陆“十二五”规划和台湾“黄金十年”规划,开拓稳定的一体化内部市场,降低外部冲击,促进经济发展。

有大陆台商提出,ECFA的开放也给大陆台商带来竞争,但是从长远利益看,大陆台商仍然会支持开放,中国人不仅要联合起来赚国际上的钱,还要自己赚自己的钱。

利用ECFA平台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开创两岸经济合作新局面

来自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的刘大年教授认为,ECFA后续协商不仅要谈得快,谈得好,还要谈得深,这就是要促进两岸产业合作。“产业合作”应是ECFA后续商谈的重点之一。刘大年教授提出了两岸产业合作的三大目标:促进产业升级,共创国际品牌,扩大两岸就业。今后两岸特别应在新兴产业和服务业领域加强合作

大陆特邀专家孔令龙先生回顾了两岸相互投资,产业合作的历程和现状,充分肯定了两岸产业合作对两岸经济的促进作用,认为消除政策障碍,两岸产业合作还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大陆与会者直言批评了台湾对陆资入岛采取的歧视政策,以及在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限制,严重妨碍了两岸产业合作。

两岸企业界代表在讨论中表达了对目前两岸投资环境和政策方面的意见,例如市场准入、人员往来,中小企业支持等,迫切希望在ECFA后续协商中能够有所关注和解决。

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与合作

投资保障和争端解决是此次论坛两岸代表非常关注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台湾代表,甚至提出该问题应是ECFA后续协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两岸代表一致认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对两岸投资者权利和利益的保护,对促进两岸经济合作至关重要。

投资争端主要发生在私人投资者间(Private To Private),私人投资者与地方政府间(Private To Government),以及对投保协议的解释和适用产生的争端。协商投保争端解决机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已有相关规定是否适用,其与未来协商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关系为何;争端解决机构与规则的建立。对后一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余劲松认为,可考虑设立专门解决两岸争端的仲裁机构,或提交包括港澳台在内的中国境内根据联合国仲裁规则设立的专设仲裁庭仲裁。

台湾理律事务所律师李念祖认为,应首先确认两岸现有相关规定,重申两岸当局依规行事;其次要扩大纳人争端解决机制的相关规定;第三,鼓励首先以调解方式解决争端。这条建议受到大陆代表的赞赏,认为符合中华民族“轻诉讼”的传统和习俗。

两岸演讲者认为,要以创造性思维,寻求具备两岸特色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余劲松教授建议,设立两岸投资合作委员会,或者在ECFA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下设投资合作委员会,将投保协议解释和适用中产生的问题,首先提交该委员会解释和协调。

两岸演讲者都表示,无论是否设立两岸间专门仲裁机构,都应充分利用和依靠现有法规、机构和资源。

演讲人和发言者还建议,两岸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可借鉴WTO、NAFTA,以及中国大陆已签FTA的模式。

在自由发言中,大陆特邀专家薛晓红女士认为,两岸对投保协议关注点有所不同,台湾更多关注“大陆保护”,但却忽略了台湾对大陆投资的限制问题。因此她建议,首先投保协议要在实际效益上解决两岸投资的平衡;其次投保协议要遵循ECFA原则,不仅有投资保障内容,还要有投资便利化等内容;再次投保协议要体现两岸特色,考虑两岸现有法规。要完全改变现有法规框架是很困难的。此外,相比法律规定,司法制度互信更为重要。

关于两岸投资人身安全保障问题

人身安全保障是两岸论坛首次涉及的问题。随着两岸经贸交流扩大,人员往来增加,涉台民事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不断上升,为两岸司法互助以及社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秘书长罗怀家先生指出,在两岸经贸往来中,台商经贸纠纷日益增多,呈现倍数增长。虽然两岸为此努力构建交流管道,但是实践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从长远看,将严重影响两岸经贸合作发展。因此,对两岸投资人身安全保障要给予充分重视。他特别强调,保障台商权益与鼓励台商投资一样重要,两岸经贸纠纷增长,将严重挫伤两岸交流积极性。同时他表述了台商最为关切的几个方面,例如台商身份确定、人身安全、土地纠纷与补偿、国民待遇和透明度等。

大陆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指出,实现两岸同胞自由往来是大陆方面的一贯主张,大陆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台胞人身安全,维护台胞利益。他介绍了大陆有关人身安全法制的基本规定。宋教授认为,2009年两岸签署的《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取得了不俗成效,在实践中发挥了作用。出现台胞人身权益保障争议的原因主要有四,第一,对法律规定本身的理解不同;第二,《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是一个框架性协议,两岸双方依各自现行法律及制定配套操作性的具体细则予以落实存在问题;第三,涉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第四,两岸法制观念存在某些差异。

宋教授建议,两岸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互助协议,完善两岸合作机制,保障两岸同胞权益,实现司法互助“无缝衔接”。

第9篇:促进民间投资的建议范文

关键词: 一事一议; 农村 ; 农民 ; 公益事业

内蒙古喀喇沁旗十家满族乡位于喀喇沁旗东部,距旗政府所在地55公里,东与元宝山区平庄镇交界,北与红山区文钟镇接壤,由原十家满族乡和楼子店乡于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合并而成,是赤峰市两个民族乡之一。全乡面积341平方公里,耕地7.4万亩,辖14个行政村,147个村民小组,6,899户,总人口2.8万人,其中满族4,856人。四年来,十家满族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坚持 “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补,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的原则,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促进了全乡农村公益事业全面、均衡、有序、健康发展。

一、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十家满族乡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根据上级 一事一议会议精神,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落实、扎实推进,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的积极性。乡水利、农业、林业、交通、城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在广大乡村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9年开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重点解决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内道路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亮化工程建设等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四年投资总额达1,036.11万元。其中:农牧民筹资229.93万元,筹劳折资201.69万元,村集体出资43.53万元,企业个人捐赠3万元,整合资金71.19万元,争取财政奖补资金486.77万元。项目覆盖全乡所有14个行政村,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6个,每年每村平均1个项目。全乡累计受益户数13,425户,受益人口44,517人;其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33个,受益户数2,625户,受益人口9,560人;村内街道硬化项目9个,受益户数5,078户,受益人口17,049人;人畜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5个,受益户数307户,受益人口1,150人;村容村貌改造项目3个,受益户数2,663户,受益人口7,000人;生产生活设施项目1个,受益户数100户,受益人口470人;其它公益设施建设项目4个,受益户数2,652户,受益人口9,120人。这些项目的建成,有力地推动了全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村容村貌,一事一议的阳光普照了全乡广大的农村,广大农民齐口称赞”一事一议”惠民政策好。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事一议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新生事物,构建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弥补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不足,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增强了村民民主决策意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对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提升了财政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构建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坚持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实行政府投入与农民出资出劳的有机结合,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创新了财政支农惠农的体制机制,加快了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开启了统筹城乡发展的新纪元。”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激发了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解决了农民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建设问题,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让公共财政阳光更多更快地照耀到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衷心赞誉。

(二)增强了村民民主决策意识

一事一议,从制度上规范了农村筹资筹劳的程序、范围和标准,走群众路线,尊重农民意愿,使村民在兴办村级公益事业上有了发言权,通过集体讨论决策,做到公开透明, 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依法运用民主机制,正确行使民利,推进以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为主要形式的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实践,使农民真正当家作主,保障了农民的民利,增强了村民民主决策的意识,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弥补了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不足

免征农业税以后,原来由乡村承担的一些公益事业失去了财力的保障,有限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对于村级公益事业而言属于杯水车薪、捉襟见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了目前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涉及和欠缺投入的小型水利、人畜饮水、村内道路、公共文化体育、环境卫生等公益事业项目,突出了农村事业的公益性,填补了各级政府对村级小型公益设施投入的空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公益事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及时解决了群众一家一户想办却办不了的最紧迫、最现实的困难。

(四)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均由村民民主决策,按民主程序办事,实现农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激发了群众谋划公益事业项目、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村民养成了参与民主议事的习惯,珍惜自身的民利。通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村民自己的事自己议、自己管、自己建,激发了农民的民主意识,把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自我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形成了“人人议建设、户户参建设、村村比建设”的可喜局面,把农村政治文明建设推上了新的台阶。

(五)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一事一议项目实施过程中,村民自主选择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项目,有一事一议项目的村,乡村干部经常与农民群众一起搞规划、议项目、谋发展,拉近了乡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带头示范,以身作则,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使基层干部赢得了尊重 。一事一议的过程,就是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号召力不断增强的过程,锻炼了乡村干部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六)促进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通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彻底改变了农民“等、靠、要”的思维方法和行为习惯,变“要”为“我要干”,农民自我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过创新模式,资源整合,示范带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综合效益,全面提高了一事一议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村内道路实现硬化,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升了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促进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农民群众亲切的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农民自己”的项目。

(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有效地贯彻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开辟了新渠道,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村,促进了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当前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资的主渠道作用,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八)提升了财政人员综合素质

一事一议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思想,助推了财政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一是学习氛围明显提升。一事一议工作内容涉及农村公益事业的很多方面,需要财政人员不断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政策和相关行业知识,才能真正有效开展工作。二是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要与财政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三是服务效能明显提升。一事一议工作要认真组织、稳步实施,保证项目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促进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四是廉政意识明显提升。“一事一议”工作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公开内容,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三、项目缩影:一事一议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加了收入,给农村带来很大的变化,“饮水难、行路难、环境差”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缓解。老百姓得到了很多实惠。“乐在心里、喜上眉梢”, 广大农村处处洋溢着生产发展、生活改变、村貌改观、民心改变的新气象。

吃水莫忘打井人

2010年4月21日,村民刘海家里正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全组农民吃水问题。上店村2组由于远离村庄,多年来吃水困难,2010年上店村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新打深井1眼,铺设管道500米,新建井房1座。彻底解决了该组65户,260口人饮水困难问题。该项目总投资6.84万元,其中:群众自筹资金2.84万元,争取财政奖补4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彻底解决了农民饮水难的问题,极大地改善了该组农民的生活条件。村民马福高兴地说:“一事一议解民忧,吃水莫忘打井人。”

贫瘠山地变沃壤

三道营子2组村民孙富满怀喜悦地介绍起一事一议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我们组大多数是贫瘠的土地,以前年度基本是靠天吃饭。遇上好年头儿,雨水多,就能多打点粮,遇上旱年头儿,只有眼睁睁看着庄稼旱死,白白搭上成本,庄稼绝收了,心里着急呀。现在好了,”一事一议”打70米深井1眼,保灌面积达300亩,地啥时旱啥时浇,旱涝保收,农作物有了好收成,还可以种植高效经济作物,今年预计人均收入纯增1,000多块钱。老百姓心里可乐了,”一事一议”是农民增收致富的‘惠民工程’。”

村民告别路难行

村间道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出行难一直是制约广大农村发展的难题。林营子村第一年的 一事一议项目就是整修村民组之间的道路,把村内土路建成水泥路,方便群众的出行,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该村村民姜国富高兴地说: 一事一议是农民自己议定的项目,以前村内都是土路,一到下雨天就变成了泥路,出门很是不方便,现在修成水泥路,雨天出行没问题了!路修好后,既有利于生活也有利于生产。村里买小汽车的人也多了起来,年轻人开上汽车,穿上时尚衣服,给村里带来了活力啊”。

出行方便路全通

楼子店村有座涵桥,由于常年失修,已严重毁坏,出行很不方便。2011年6月,由村委会、农民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共同出资5.2多万元,通过招投标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经过1个多月的紧张施工,1座长12米、宽5米的钢筋混凝土平板桥呈现在村民面前。村民们亲切地称这座桥为“联心桥”、“民心桥”,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修好这座桥后,62岁老人尹翠章逢人就夸:“党的政策好啊,帮我们修好了桥,解决了生产生活上的一大难题”。

亮化工程照民心

“以前,晚上黑灯瞎火的,走在大街上,感觉不安全。现在有路灯照着,心里踏实了,既照亮本村农民和来往行人,方便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更照亮了人心,温暖了民心, 干群之间的关系融洽了,一事一议为群众办了一件实事。”十家村民侯俊彦激动地说。以前,晚上村内漆黑一片,为解决这一问题,该村2012年通过申请一事一议项目,很快在村街道安装了47盏太阳能路灯,院内还实施了“硬化、美化、亮化”工程,改善了村容村貌。现在,村民的生活习惯也改变了,不误正业和懒散人员减少了,经常在路灯下,休闲娱乐和致富交流,农民洋溢着喜悦的心情、灿烂的笑容,呈现出一片和谐景象。

一事一议改变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观,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了,村民幸福指数得到提升,受到广大农民普遍赞叹。农民群众高兴地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民心工程”

四、农民心声:一事一议之歌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从农民最关心最想做的事做起,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群众盼望已久的实际问题,农民群众真的很拥护很满意。”一事一议”项目得到了广大农民的大力支持,现在已深深地扎根在农民群众的心中,他们用自己的一事一议之歌表达他们的心声。

农村公益停滞前,一事一议来解难。

民主决策促和谐,群众齐力谋发展。

建设项目占林田,农民甘心做奉献。

阳光工程暖民心,财政四两拨千斤。

崎岖泥泞行不便,路如玉带连家院。

干旱人畜饮水难,清水欢歌进家园。

文体广场路灯建,生活环境大改变。

调查反馈民满意,新农建设尚努力。

总之,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是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的重要途径,带来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巨大变化。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功在当代,福泽万民,群众拥护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