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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保护措施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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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保护措施

第1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 ;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X13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我们生活中人类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无限制的排放的大量的没有经过处理的废水、生活污水,造成的水污染不仅阻碍了工业化的进程,不利于经济的发展,还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人们环保意识的淡化,重经济轻保护的发展理念等更加加剧了水污染,造成了恶性循环,既不利于环境保护也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虽然目前环境保护得到不断的关注,但仍然未能彻底解决,只有经过不断地努力,将水污染增长趋势有效控制,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需求。

一、环境保护中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1、粗放式的经济发展造成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低。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水污染整治过程中面临的最重要的污染源便是资源的低效利用。低水平的投资使得虽投入大但产出少。这样以牺牲资源的数量为代价赢取利润,在短期内可能带给企业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从长远的眼光看来,这是一种自杀式的发展模式,资源的稀缺性便决定了这一结局。

2、思想认识不够,企业不重视水污染的治理。目前企业水污染治理过程中缺乏应有重视程度, 大多数企业只顾自己眼前的切身利益,重视短期效应把短期时间内的经济指标看得高于一切,企业没有自己长远的发展目标,在自身主观意识上从不重视水污染治理的问题,。只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水污染的严重性及其它在企业长久发展中带来的危害性才会真正从根源上解决水污染问题。而许多企业把当地主管部门的环保要求当作例行公事,瞒天过海,检查完过后依然是随意排放,任意污染。

3、企业处理水污染运转费用的高低,导致出现污水处理难的恶性循环。水污染处理运转费用的成效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水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巨额的污水处理费用不仅使企业在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还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因此便产生了人为故意停用水处理设施的严重现象。然而水污染处理设施一旦停止运转闲置下来, 就会很容易生锈、腐蚀甚至出现浪费。等到设备损坏了我们再去花钱维修、更换, 这样的费用增加不仅给企业政府都带来了巨大的负担。如此一来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 便形成了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恶性循环, 从而出现污水处理难,难以凑效的尴尬局面。

二、进行水污染治理的目的

1、解决我国南北地区水资源分配不足的问题。我国大部分北方的水资源相对比较短缺,比南方要严重得多,面对这些当地不容乐观的严形势我们应该做的便是以污水资源为核心,采用合理科学全面的治理方法全面提高污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是特别关注工业发展密集地区的城市,积极规范调整城市里面的排水管网络建设以及污水处理企业的污水排放工程建设。而南方降水量达,水资源、水容量相对充沛,面对这样的优势我们要积极合理科学地运用大海的自身具有的天然净 化能力通过合理有效科学规划的布局,发挥纵横交错的四通八达的南方小河小湖的地理优势,充分的在实践中实现优势的最大化利用。

2、加强对城市的建设和改造,合理规划城市建设,为居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空间。在主要的城市污水污染严重地段我们应该有计划地加强改造和规划整合治理,让城市市民积极的参与到水污染治理的行动中来,并且配合附近的企业、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划分区域负责尽责尽最大努力建设一个全面的污水处理系统。在城市建设中,难免出现工业污染的情况,而工业污染所排放出的污染物大多是工业废弃废物,因为它排放过程中带有的污染物会随着工厂生产种类不一样而会有不同污染成分。国家规定一般的工业污染排放治理遵循谁污染谁承担污染责任的原则,然而在含有重金属难以处理降解的有机物污染物和高浓度的废水排放企业应主要采用科学的污染治理方法,要求必须在厂内处理完才可以排放。在农业污染方面,近年来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量,我国土地办结污染特别严重,有些地区已经处于荒废状态。为提高土地质量,我们必须加强农业研究,尽量减少化肥的使用数量,并且及时积极提倡农民使用有机无害肥料。只有共同参与,我们的水污染状况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

三、针对现状提出的水污染治理措施

1、执行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

在执行排放标准时,首先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排放标准的首先执行国家排放标准,其次行业标准。如果废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但在执行排放标准时应区别对待,尤其要考虑其废水的可生化性、生物毒性及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可能带来影响。

2、加大污水治理力度。

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应加强排水系统的规划,并且尽可能地把排水系统按工业污水与生产污水排放的原则,进行分流制排水系统设计,同时对现有的排水系统和沟道系统加强管理和维修,使其有效地发挥作用。并结合市政建设的发展规划,建立相应的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使各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或回用。

3、强化污染源污水处理

凡是排放一类污染物的污染源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全过程控制及管理措施,在生产车间排水口实现浓度达标排放;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医药制造、造纸及纸制品、制革、纺织等行业产生的污水采取适当的治理措施,对部分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处理,保证废水中化学耗氧量达到地方污水排放标准或行业标准;食品加工与制造、饮料等行业排放的废水中生化需氧量适当放宽控制,对高浓度有机废水进行单独处理,尽可能采取综合利用,能源与资源回收利用的综合利用措施,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为主。

4、推行清洁生产工艺

对物料、能源、水资源消耗量较大、污染物浓度大及负荷高,生产效率低,污水不易治理或治理费用较高的工业污染源,如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造纸及纸制品等行业以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为主,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及其污染物的生成。

5、大力推广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型城镇的建设。

把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资源的培育与高效利用融为一体的具有生态合理性、功能良性循环的新型综合农业体系,实现高产、优质、高效与持续发展目标。促使物质循环再生和能量的充分利用,同时进行生物综合防治,少用农药,避免重金属污染物或有害物质进入生态系统。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项目,抓好生态建设项目,积极实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城镇工业废弃物处置项目等项目,抓好城镇工业污染源治理。大力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对于规模不经济的污染企业要限制其发展;对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要予以关停,逐步在乡镇工业企业中推行清洁生产,要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环境管理。

结束语

工业废水污染给人类的生存发展敲响了环保的警钟,在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给社会未来的发展起到了警醒作用。污水治理工作已经开展多年,然而成效并不显著的防治工作,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只有找准造成水污染的根源我们才会找到真正地解决对策,也正是基于这样的长久发展理念我们的水污染治理才会得到真正地解决。只有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能够注重对环境的保护才为子孙后代留下长久的发展。因此,实现经济、生态之间的协调关系,需要我们各个方面的集体努力,我们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高虹波.有关水污染治理工程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神州,2012(26).

第2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药,污染,健康,环境保护

 

一、农药污染途径

农药的污染途径众多,但农药之所以会造成严重的污染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基本特性,如:农药的理化特性,包括:农药的溶解性、降解性、附着性、渗透性和内吸性等。

1、直接污染

顾名思义,直接污染就是农药的有害部分直接作用于受污染体。农药直接作用于蔬菜瓜果等可食作物的表面,经过长期的生长过程侵入其内部,在进入食物链,就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2、间接污染

所谓间接污染,就是说作物的食用部分并非农药的直接受体,而是农药经由土壤中的水分养料进入作物体内并富集,从而形成农药残留。

3、违规用药

农民为减小作物受病害、虫害等灾害的影响,不仅会违规交叉使用蔬菜上禁用的高毒农药,例如: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等。而且还会频繁用药或增高用药量,这些都是造成农药污染的主要途径。

二、农药污染的危害

1、农药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资料对减轻作物病虫害的防治作用是不可忽略的,但是,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农药在对作物实施保护的同时会才六在作物体内,通过食物链而危害人体健康。科技论文。具体而言,农药可经过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三条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中毒。尤其是有机磷农药,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人体,从而对人体的健康造成危害。某些高效农药,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者会引发生命危险。

2、农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药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得到了重视。农药多是以液体喷洒使用的,在喷洒中或使用后,农药中的拥堵成分会随水分一起蒸发到空气中,从而对大气造成影响,如果污染物的含量超过本底值,并达到一定数值就称为污染。如果污染物浓度超过卫生标准或生物标准,就视之为污染或严重污染。而一旦达到污染或严重污染,就势必会对人体健康、其他生物健康及整个生态平衡造成威胁。

3、农药对水环境的污染

水体中农药的来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向水体直接施用农药;含有农药成分的雨水落入水体;植物或土壤粘附的农药,经水冲刷或溶解进入水体;生产农药的工业废水或含有农药的生活污水等进入水体等。农药的使用时刻都危害着水环境及水生生物的生存,甚至会破坏水生态平衡。科技论文。如密西西比河、莱茵河等一些世界著名河流的河水中都检测到严重的农药超标问题。

4、农药对土壤的污染

土壤中的农药来源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农药直接进入土壤,如除草剂的施用;第二种是防治病虫害喷撒农田的各类农药。第三种是随着大气沉降,灌溉水和植物残体。而农药对土壤的污染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深入土壤之中的农药会随着养料和水分进入作物体内;另外还会对土壤微生物的生存造成危害

三、农药污染危害与环境保护措施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造成了农药使用品种多、用量大的局面。然而,可有人知晓,对作物所使用的农药中70%~80%直接渗透到自然环境中,并对土壤、水甚至是人们一心想要保护的农产品造成污染,从而进入生物链,对所有生物和人类健康都产生严重的、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性。

尽管我国从实施了“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来,在病虫害防治问题上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离完全控制化学农药对环境污染的目标还有很远。植保是我们不能放弃的,如何才能使植保的功能兼顾持续增产、人畜安全、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等多方面。采取相对有效的防治措施,充分发挥自然抑制的作用,将有害生物种群控制在经济损害水平下,使经济效益、环境效益都达到相对平衡的程度。

1、建立有害生物防治新思想体系

摈弃传统的以农药抑制作物病虫害的思想观念,由新的、更合理的方法取代。比如生物防治,利用生物防治作用物来调节有害生物的种群密度,以生物多样性来保护生物,使有害生物的在种族密度保持在经济效益所允许的受害范围以内。科技论文。从持续农业观念看,这种方法是十分可行的。不过从技术上看还有待研究与推广。

2、研究开发有害生物监测新技术

要在植物病原体常规监测方法中的孢子捕捉、诱饵植株利用、血清学鉴定基础上开展病原物分子监测技术的研究,采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监测病原物的种、小种的遗传组成的消长变化规律,为病害长期、超长期预测提供基础资料。对害虫的监测也可利用现代遗传标记技术(RFLP’RAPD等)监测害虫种群迁移规律。对于杂草应充分考虑到杂草群落演替规律,分析农作物——杂草、杂草——杂草间的竞争关系,另外还应考虑使用选择性除草剂给杂草群落造成的影响,对杂草的生态控制进行研究。

3、 建立有害生物的超长期预测和宏观控制

为适应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预测、预报应对有害生物的消长变化做出科学的判断,也就是要对有害生物消长动态实施数年乃至十年的超长期预测。要在更人的时空尺度内进行,其理论依据不单单只是与有害生物种群消长密切相关的气候因子,亦包括种植结构、环保要求、植保政策以及国家为实现农业生产持久稳定发展所制定的政策措施。

参考文献:

[1] 冯雨峰,闾振华,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危害原因及其防治对策[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7-1

[2]邹喜乐,论农药对环境的危害[J].湖南农机,2007-07

[3] 刘英东,化学农药对环境的危害及其防治对策的探讨[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01

[4] 海浪,大协作致力降低农药污染[J].山东农药信息,2010-02

[5] 刘世友,农药污染现状与环境保护措施[J].河北化工,2010-01

第3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PCCP 保护层 防腐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中图分类号:TU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Key words: PCCP; coating; anti-corrosion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砂浆保护层在水污染环境下的腐蚀与防护措施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Measures of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in Water Pollution

HU Zhe-an

(Jinhua Polytechnic, Jinhua 321000, China)

Abstract: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of 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PCCP) is adopted to the anti-corrosion and protection of PCCP. But in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condition of water pollution, it is imperfect to rely solely on the cement-mortar coating to prevent corrosion. Improving the composition of its raw materials of cement-mortar to raise the anti-corrosion and anti-infiltration ability can effectively prevent the encroachment of harmful substances

第4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政府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措施,颁布了“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污染“按日计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对环境事件责任官员采取引咎辞职制度。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我国环境污染事件仍然频发,大气、水、土壤污染情况依旧严重,环境质量整体状况还不能符合人民群众的期望。作为环保行业的工作者,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一直在思考为什么我国的环境污染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为什么污染物偷排现象依然大量存在?为什么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环境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激发政府部门、经济主体、公众三大主体保护环境的内在驱动力,导致政府部门被动应对环境污染事件,经济主体不愿意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公众没有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参与环境保护。因此,探索环境管理新措施,完善现有环境管理体系,对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环境管理过程中,由于当前的制度不能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经济主体和公众的保护环境积极性,导致我国环境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污染取证难。发生污染事件,有限的执法力量反应能力不足,不能及时抵达现场开展污染取证工作,经常出现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违法行为已经停止,找不到污染责任人。此外,企业偷排行为通常都在夜间进行,环境执法人员需要长期值晚班,时间一长,容易产生疲惫感,影响执法人员积极性,甚至出现不作为现象,导致污染取证不力、执法不严,助长了环境违法行为。其次,经济主体保护环境动力不足。由于环境保护法律对环境违法惩罚力度偏弱,环境违法收益高于守法成本以及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并追究责任,致使某些经济主体有恃无恐,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其产品价格竞争优势,肆意违法排污破坏环境。第三,公众参与效果不佳。公众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以及专业知识导致公众对项目可能产生的污染问题和环境风险识别能力有限,不能及时发现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导致公众参与流于形式,不能有效维护公众自身环境权益。

2环境管理新制度

2.1设立污染取证公司环境违法事件的及时发现、调查和取证一直是环境执法最为困难的环节,企业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行为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如果不能在排污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进行调查取证,不利于对污染企业的确认,极易使污染企业逃避惩罚。为了解决环境违法事件发现难、调查难和取证难的问题,建议允许成立专门从事污染调查、取证公司,让污染取证公司作为现有环境执法体系的有益补充。

2.1.1污染取证公司设立原则政府部门依据当地企业数量、污染情况、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确定管辖区域应当设置取证公司数量和准入条件,然后由愿意从事环境污染调查、取证业务的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开展公司的筹建活动,公司的人员及从事环境取证的施设配备齐全并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1.2污染取证公司职责污染取证公司对企业排污口以及厂界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进行现场监测或者采样封存后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分析,在现场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环境保护部门举报。此外,取证公司可以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的委托,依照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助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常规的环境执法和环境污染事件调查。

2.1.3污染取证公司经费来源首先,污染取证公司不从事实际生产经营活动,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其价值主要体现为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可对污染取证公司实行免税政策,以支持污染取证公司的发展。其次,污染取证公司调查发现环境污染行为向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在环保部门对污染主体处罚款的基础上再额外增加处罚款的10%—30%作为污染取证公司的奖励,鼓励污染取证公司积极调查发现环境污染行为。

2.1.4污染取证公司管理污染取证公司人员、设备的管理。环境管理技术部门对污染取证公司的仪器设备按照取证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以确保环境污染取证的准确性,污染取证公司的人员定期参与环境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污染取证行为的管理。为了准确掌握污染取证公司工作人员在取证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污染取证公司的活动进行实时跟踪,采用GPS和录像方式记录取证时间、地点及取证人员的行为。为了防止取证公司弄虚作假或者利用获得的证据和污染企业进行利益交换,要求取证公司工作人员全过程开启定位系统,到达取证地点后立即开启数据实时上报系统对获得的证据同步上报环保管理部门,以防止污染取证公司弄虚作假,进行利益交换。

2.2构建企业环境污染风险制度我国当前严重的环境破坏,主要是企业为了降低运行成本,把污染预防、治理所必需的人员、设备都作为负资产看待,不愿采取措施保护环境,导致企业行为对外部造成环境风险。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让企业环境违法风险远远超出企业污染环境获利,使环境污染问题真正转化为企业自身风险,迫使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政策。

2.2.1确立企业污染经济风险企业在环境管理方面不符合环保要求或者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不仅要接受罚款、停产整改等惩罚措施,如果污染对周边环境生态造成破坏,污染企业还需对环境进行修复、恢复并对受污染影响的居民进行经济补偿,让污染环境的企业承担比遵守环境法规多得多的经济负担,承担环境污染行为给企业带来的经济风险。

2.2.2确立企业污染经营风险政府部门可采取提高环境违法企业的用水、用电等生产要素的价格,政府采购限制环境违法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投标,金融部门降低企业的信用额度,限制企业的融资扩建等措施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惩罚,增加环境违法企业经营压力、减少其生存空间,承担环境污染带来的经营风险,迫使企业自发地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法行为。

2.3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当前,很多企业在其管理机构中没有专门的环境管理部门,即使有环境管理部门也是比较小、不受重视、处于边缘化的部门,在企业管理体系中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因此,迫切要求企业构建新的、强有力的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构,提升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在企业的话语权。设立由企业实际控制人直接负责的环境管理部门,企业实际控制人直接对企业环境管理负责。只有这样,企业的环境管理机构才能够获得环境管理所必需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才能不受企业污染生产部门的掣肘,才能够切实提高企业污染治理能力,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

2.4建立企业环境责任三级追究制度一是企业所有者环境责任终身制。从企业设立之初,在工商部门核准之前,就要求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企业所有的环境污染行为负责,对环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当环境污染治理、修复、补偿所需资金巨大,企业无法提供足额资金进行环境治理时,须出卖或质押企业资产来进行环境修复。二是企业职业经理人环境管理责任。对由于企业职业经理人不重视环境管理、不采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出现环境问题时,要对直接负责的经理人进行经济处罚,对触犯环境保护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直接责任人。对人为因素导致的环境污染事件,要追究环境污染事件直接责任人责任,对故意偷排污染物和修改环境污染数据的直接责任人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5建立环保基础设施保障制度我国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需要大量的环保基础设施,环保的公益属性要求国家须像对医疗、教育、高铁等基础设施一样,建设完善的环保基础设施,如城市和农村固体废除处置填埋设施,废物接受和运输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及环境质量监测设备和设施。国家除了加强环保硬件设施的建设外,还要积极推进环境管理软设施的建设,建立全国性的环境管理平台,建设环境污染数据实时系统,使污染数据和污染企业名单全国联网,数据同步更新,为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贯彻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以新技术推动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

2.6建立公众参与专业化、职业化制度保护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只有让公众行动起来保护环境,把环保法规作为保护环境的行动准则,我国的环境污染行为才能迅速地减少,环境质量才能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但是公众没有时间、精力随时随地去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导致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严重影响了公众参与的效果。因此,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则需要采取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方式,对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众按照参与时间、实际贡献给予经济补贴,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逐渐发展成为一项专门职业,有效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在公众参与职业化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专业化程度,增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实际效果,使公众成为保护环境的中坚力量。

3结语

第5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在市政工程施工当中,其与普通工程建筑类似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不仅会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污染,而且还能够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因此,为了能够降低市政施工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相关施工人员应当采取有效保护措施[1]。由于市政工程在施工时会产生废弃物、噪音以及废气等污染物,每一项都是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不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当污染过于严重时甚至还会极大的影响城市城市形象和居民身体健康。然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大大改善因市政工程施工所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其对于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环境的改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市政施工中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2.1废弃物污染。市政工程在施工时涉及了多个领域,难免会产生废弃物,如果不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有效处理,那么将会对自然环境产生非常严重的污染。例如,建筑材料这一类废弃物,如果没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将其随意堆放在施工现场,那么经过一段时间以后便会出现难闻的臭味,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甚至还会对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施工产生不良影响[2]。另外,废弃物还根据其本身的化学性质,可将其分为有毒和无毒两种,无毒的废弃物在处理上相对较为简单,而且对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也相对较小,而对于有毒的废弃物来说,不仅在处理上变得更加麻烦,而且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也较大,如果没有经过处理便将其排放到自然环境中将会威胁到城市居民的人身健康。由此能够看出废弃物污染对于环境所产生的污染是非常严重的,需要采取措施对废弃物进行处理。2.2大气污染。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中所产生的重要污染类型之一,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最为直接的污染问题。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产生非常多的扬尘,而且很多设备的使用也会产生大量尾气,其在空气中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在短时间内将会对其周围产生严重污染。而且施工中所使用的涂料等也会产生废气,从而对大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空气本身是没有任何颜色和形状的,人类的生存十分依赖氧气,也是人类发展最为重要的保障,但是市政工程将会对空气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当大气遭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时,那么人类在呼吸时便会将这些废气吸收到身体中,从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3]。大气污染是市政工程环境问题中最为重要的,也是对人体产生影响最为直接和严重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市政工程中的大气污染,为人们生活提供一个良好的大气环境。2.3噪音污染。市政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噪声污染,而且引发噪音污染的原因有很多,噪音大小和层次也不相同。从对噪音来源所进行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到,噪音最主要的来源便是施工过程中各类设备使用所发出的声音,如挖掘机、切割机等,这些设备所产生的噪音将会严重影响人们的正常休息。另外,市政工程开展焊接工作时也会产生不同的噪声污染[4]。不论市政工程产生噪音的原因和噪音程度的大小,都属于噪音污染,严重的将会使周围居民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相类似,都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是人们无法通过个人采取措施所能够避免,所以需要施工企业能够在市政工程采取措施来避免噪音污染的出现,从而降低对周围环境所产生的影响。

3市政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有效措施

3.1废弃物污染防治。在对废弃物进行处理和防治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认真辨别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并对其来源进行详细分析,以便能够从源头上处理掉废弃物。其次,对这些废弃物进行详细勘察,针对于能够二次利用的废弃物,需要将其和其他废弃物进行分离,单独放置在某一地方,如此一来相关工作人员便能够对这些废弃物进行二次利用。如果在废弃物上的安排不够妥当,对其进行随意堆放,那么不仅不利于废弃物的二次利用,而且还会对施工工作产生阻碍。而对于无法再次利用的物质,此时则需要对其进行处理,并按照一定规律对其进行划分和处理,例如是否为化学物质,当废弃物为化学产品时,则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再排放到自然界中,从而降低降低废弃物对环境所产生的污染。3.2大气污染防治。空气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针对于市政工程施工中所出现的大气污染问题,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首先,针对机械设备在施工时所产生的废气和灰尘,应当在正式挖掘之前向地面喷洒适量的水,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所产生的扬尘量。其次,如果市政工程在施工时需要先设置相应的通风管道,需要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较为科学合理的设置,利用通风管道排除出去。例如,在进行地铁建设时,由于其都是在地下进行施工建设,此时则需要设置通风管道将地下瓦斯等气体排出出去,从而降低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概率。另外,针对于含有污染废气的材料,采购人员在采取时应当选择绿色环保材料,或是选择正规厂家所生产的材料,如此便能够降低市政工程施工对大气所产生的污染[5]。3.3噪音污染防治。要想对市政工程中的噪音污染进行有效控制,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入手:第一,降低噪音的出现最为直接的方法便是对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设备所发出来的声音。例如,在混凝土的选择上可以使用商品混凝土来代替传统混凝土,如此便能够有效降低和避免搅拌机在搅拌混凝土时所产生的噪音,而对于切割机所产生的噪音,可以在切割之间对需要切割的材料进行调整和整理,然后再对这些材料进行统一切割,切割时应当在隔音棚中进行,这对于噪音的降低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第二,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如果检查时发现了问题,那么则需要对其进行及时更换,这对于避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的噪音污染有着积极作用。第三,在市政工程还会使用大量的运输工具,这些工具在启动和鸣笛时都会产生非常大的噪音,所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有效处理措施(如可以采取隔音板将施工现场包围起来),从而有效控制噪音污染的产生和出现。

4结论

总之,在现代城市发展当中,市政工程一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工程,通过观察一个城市市政工程能够了解到城市经济的发展情况。但是,市政工程的施工将会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发展。为了能够有效解决市政工程施工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文章就针对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重视市政工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所产生的环境污染,促使我国市政工程行业能够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吴非.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论述[J].门窗,2015(12):212.

[2]徐啸龙,于秋波.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研究[J].民营科技,2016(5):234.

[3]陆晨源,陈龙.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J].住宅与房地产,2016(36):259.

[4]李海涛.浅谈市政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J].门窗,2012(8):352,354.

第6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

【正文】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就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切实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政策、法规与制度体系。

一、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表现

(一)水体污染严重,水生态系统破坏

农村水体污染主要表现是工业污水、农业污水和生活污水“三污合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污染饮用水源,无法满足农田灌溉;同时近几年农村旱涝灾害频发,河流断流,湖泊萎缩,鱼虾绝迹,天然绿洲消失,水库蓄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严重。

(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固体垃圾污染严重

长期以来,村庄建设规划差,基础设施少,道路无硬化、无公厕、人畜居住混杂、不可降解农膜使用量急剧增加却无法回收,固体垃圾随意堆放。

(三)农业生产不当,环境资源破坏严重

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恳荒围湖造田,乱挖乱采,不仅农业产品受到严重污染,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由于人多地少,再加上自然灾害多发,土地退化、沙化、碱化严重,进—步加剧了人地矛盾。

(四)集体林权改革滞后,林业生态系统破坏

集体林权改革滞后,经营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其次地方政府决策不当,盲目开发山区,发展果业,加剧了森林植被破坏。再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伐木为柴,乱砍滥伐现象屡禁不止,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的破坏,使生物多样性环境遭受了破坏,并造成了大量水土流失,土地蓄水量下降。

(五)工业向农村的转移,加剧了农村的工业污染

乡镇企业大多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布局不合理、无集聚效应、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工业化。由于其生存环境、基础条件及管理水平的相对薄弱,造成污染后缺乏治理技术与资金,治理困难,使农村生态环境产生工业化污染问题。同时大量污染严重的城市工业企业搬迁到城郊或农村地区,或者直接将城市垃圾运往农村,造成城市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法制成因与对策

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有着自然、历史、经济与社会等诸多方面原因,这里只对其法制成因与对策进行分析。现行法制状况对环境的保护力度不够,立法是从过去的经济发展为重,环境保护为轻出发,“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 。①所以,要健全和完善我国农村环境法制建设,以新的角度和新的观念完善环境法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下面对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成因逐一进行分析。

(一)环境政策原因环境政策原因主要表现是环境政策失灵。环境政策失灵是指国家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宏观政策失灵和微观政策失灵。宏观政策失灵集中表现为政府在宏观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缺乏必要的环境问题保护对策,只到07年国务院专门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才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与城市相比,城市早已在这些方面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环境噪声和烟尘控治、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循环经济与节能及减排、综合利用等方面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政策与措施。同时还有“创建环境模范城市”的鼓励政策以及有“飞行监测、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等强制措施,而农村在这些方面几乎是空白。微观政策失灵是指具体的环境保护政策的缺陷而导致的环境问题。一方面是政策不够健全,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缺乏实效性强的政策,即使有政策但因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是已有的环境保护政策存在着不一致和不协调之处,尚需完善。无论是政策体系,还是工作力度,农村环保工作都还在起步阶段,其中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农药和化肥面源污染防治等政策几乎是空白。因此,要根据农村环境问题量多面广、监督对象复杂的内在特点和工作基础薄弱的实际现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政策支持工作,在政策上倾斜,在经济上扶持,在技术上支持。要多出台农村环保财政补助、污染减排财政奖励等政策手段,推动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尽管中国农村环境与经济的矛盾有别于城市, 但城市环境保护积累的经验和各项管理制度足以供农村环境管理借鉴。” ②环境问题的出现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资源、环境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生态环境支撑。所以加大政策保障措施,优化农村生态环境,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二)立法原因

立法原因主要是指农村生态环境立法缺位,已有立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环境保护法》立法时间较早,受时代影响侧重于工业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保护,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关注不够,仅有几个条文很简单。我国目前的诸多其他有关的生态环境法规,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措施与制度规定不足。二是农业自然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缺乏统一规范,并且未能将农村环境、农村自然资源和农村生态的保护统一起来,农民的环境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三是行政法规不到位,本应弥补农村生态环境的上位立法的过于原则性和不足这种情形,却未能出台一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行政法规。“一些重要环境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如土壤污染防治、农用塑料薄膜污染、农村噪声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基本是空白” 。 ③各地方即使有相关地方法规,在规定上也不尽相同,比较混乱,并且是条块分割,形不成完整统一制度体系。如农业部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是保护和管理农业环境,控制农药、化肥、农膜对环境的污染,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国家环保总局负责农村村镇环境保护工作,各个地方政府所颁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涉及到渔业、水利、林业多个部门,内容和规定都存在差异。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农村环保的地方性法规体系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将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强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并制定农村生态环境单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也要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尽快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办法》等专项法规,逐步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制化管理体系之中,修订原有涉及农村环境保护而不适宜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责权清晰,有效防止农村地区种植业、养殖业、工业、生活以及外来污水和废弃物的污染,防止农村生态遭到破坏。

(三)法律制度原因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方面,考察现有的有关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会发现现有的制度比较零散、不全面,缺乏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基本法律制度系统而明确的规定,无法满足生态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制度缺位、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的情况。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虽已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污染制度等一系列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主要应用于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方面。同时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仍存在制度缺位现象,至今仍没有一套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制度具体安排。在这种制度缺位的情况下,诸如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资源浪费与污染严重等重大生态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再次,尽管在有些方面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制度执行不力,致使制度功能不能有效发挥。从环境污染的治理制度来看,如排污收费制度,资源收费制度虽然对控制环境污染有积极的作用,但在实施中存在着一定问题。此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计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体制与环节多、各项治理措施相互脱节,造成制度执行和监督不力。因此要尽快建立起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制度。“农村环境保护制度和考核体系建设要尽快建立,将城市环保和农村环保置于平等位置,从法律、法规体系上,对农村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提供依据”, ④它是构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基本内容,对于实现生态环境建设法律的目的与任务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些制度应当包括:除继续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制度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切实可行外,还应建立如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制度、农村清洁生产促进实施制度,生态环境建设问责制度、农村环保责任制度和农村生态环境考核制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农村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农村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生态环境破坏事故防范与预警制度、农村环境纠纷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制度等。

(四)政府管理原因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管理不当。主观上来看农村生态环境管理是有政策但政策在部门之间协调不足或冲突,无手段和措施来达到政策目标;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有效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措施。客观上是农村生产与生活中不科学的行为,长期形成的一些生活陋习和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的缺失,企业地处偏远、点多面广,排污主体具有不确定性,监管主体很难界定,难以用城市的监管的手段与用行政执法的手段来治理。因此要克服以上不足,农村环境治理要走与城市环境治理不同的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变监督管理为预防管理,变单纯的依法行政为服务与执法相结合。具体工作中要将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工作体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落实工作人员与经费,探索多元化、市场化、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治理社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其次,制订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意见,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将各项整治和建设任务分别落实到相关部门,并建立农村环境保护责任制,设立环境指标作为对乡镇考核的重要指标,专门出台年度生态任务和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再次,要强化农村环境服务与执法力度。在服务上,要象创建国家环保城市一样大力开展生态乡村示范创建,重点开展农村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生活污水与垃圾治理、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流域河道整治、生态产业实施等关键工程。加大农村农业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的推广运用力度,落实好“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的政策措施,做好农村环保项目申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里的专项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在执法上各执法单位要切实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管和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加大农村环境执法力度。

(五)生态环境技术规范制定与推广原因现阶段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尚不足,对环境保护的知识很欠缺。滥用化肥与农药、秸杆随意焚烧、家禽粪便污染水源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民却对破坏环境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浑然不知。长期以来,农民缺乏环保理念,而政府在农村环境保护中主导作用不足,农民缺少科学规范来保护环境,也缺乏科技与资金,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过去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随着各乡镇精简与压缩,基本处于瘫痪与失灵状态。既是尚存的农技推广系统由于缺少财政支持,也无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从而切断了农民获取环保措施的最重要渠道。农村的环境污染治理正是由于存在着政策、技术、经济等方面问题,从而使农村污染治理体系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基本没有形成有效防控与治理机制。因此要组织农业科技服务专家队伍,在农村中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大力推广绿色植保和环保防治技术,引导农民发展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畜牧业、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等环境问题;要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药、化肥、农膜等对农田和水源的污染。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的监测工作,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要针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和农民群众的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贴近农民群众的形式,制订简单易懂的安全控害技术规程,把农产品安全生产安全与监控、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技术编发成切合实际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手册,把生活与生产活动的科学规范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送到农民身边、农户家中,使环保科技知识与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三、结论

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措施,因此针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

【注释】

[1]李建平,《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安徽农业科学》2007第3期35页。

[2]林真、李卫华、丁洪,《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其治理措施》,《农业环境与发展》,2007年第1期32页。

第7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一)环境税收的基本内容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鉴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世界银行的有关专家建议发展中国家“针对环境的破坏征收环境税”。实际上,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开始将保护环境作为其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目标。一个以纠正市场失效、护环境为政策目标的新的税收类别----境税收正在悄然兴起。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飞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其税收负担的措施。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助性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自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本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很多国家也相继定出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由于环境的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保护环境就成为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是无法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因为市场并仁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因而,那些高消耗飞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首先,丁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护事业。其次,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 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环境问题是入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度地采伐森林和放牧,使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危及农、林、牧业的发展,而且使自然灾害更为频繁地发生。二是由于我国的企业多以煤炭为主要燃料,加之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骤增矿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三是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消费水平提高,使城市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而机动车辆的增加则使空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过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 。

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环境税收制度建设,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我国的环境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为环境税收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和客观条件。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申的环境保护结施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也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早在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不仅得以延续,而且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消费税。

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2.增值税。

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石干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3.内资企业所得税。

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夕卡国企业所得税。

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入,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有利于保护环境、减轻或消除污染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森林保护、高效低残留农药、城市煤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投资项目规定了零税率;而对一些污染严重、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小冶金、小炼油以及部分化工项目规定按30%的高税率征税。

应当肯定,上述税收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首先,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而此类税种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其次,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消费税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显得比较粗糙,仍有进一步改进、细化的必要。

三、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设想

针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和现行税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税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作为环境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思路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这些税收措施,奠定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础。今后的环境税收制度建设,应将改进和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

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

(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

(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

(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

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

2.改革消费税制度。

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

(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

(2)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帆才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户“绿色”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设想

作为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一项措施,我国从1982年开始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征收排污费。这一举措对于遏制环境污染确实起到丁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征收范围较窄,征收标准偏低,调控力度较弱,加之征收乏力,拖欠飞拒缴现象严重,征收效果不够理想。有鉴于此,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应采取“费改税”的方式。在总结排污费征收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税的模式对其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以便拓宽其调节领域,增强调节力度,增加课征的“刚性”,取得更佳的征收效果。

1.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2)根据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情况,环境保护税应作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并按照属地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

(3)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制度设计及征收管理涉及诸多环保科技问题,因而,在该税种的立法乃至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4)为避免纳税人和公众的误解,应在环境保护税税法中申明,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以是否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判定其合法?性的标准。对某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目且使缴纳了环境保护税,政府和司法部门仍可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第8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一)环境税收的基本内容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论得到国际社会日益广泛的认同,环境保护问题备受各国政府的重视。税收作为政府用以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由于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曾饱受环境问题的困扰,率先尝试将税收用之于环境保护,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鉴于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教训,世界银行的有关专家建议发展

由于国情和税收政策的差异,各国环境收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通常都由两个部分所构成:一是以保护环为目的,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特定行为课征专门性税种,一般称之为环境保护,它是环境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如荷兰的燃料使用税、废物处理税和地表水污染;德国的矿物油税和汽车税;奥地利的标油消费税;部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课征的二氧化碳税以及噪音税等等。二是其他一般性税种中为保护环境而采取的种税收调节措施?包括为激励纳税人治理污染飞保护环境所采取的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和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所采取的某些加其税收负担的措施。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后者通常是作为辅助性内容而存在,配合种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发挥作用的。

(二)环境税收的社会经济意义环境税收的产生拓宽了税收的调节领,不仅在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方面发挥了重作用,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和效原则,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1.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续发展。

自从“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在本世纪80代被明确提出以来,至今已发展成为比较整的理论体系,并被国际社会普遍接受。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下,联合国于1992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21世纪程》等重要文件,确定了全球性可持续发战略目标及其实现途径。很多国家也相继定出本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由于环境的染和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保护环境就成为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

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环境保护问是无法靠市场本身来解决的。因为市场并仁万能的,对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诸如环境保护等“外部性”问题,它是无能为力的。其原因在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主体完全根据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他们往往既不从全局考虑宏观经济效益,也不会自觉地考虑生态效率和环境保护问题。因而,那些高消耗飞高污染、内部成本较低而外部成本较高的企业或产品会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盲目发展,从而造成资源的浪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降低宏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率。对此,市场本身是无法进行自我矫正的。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政府必须采取各种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除通过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主体的行为之外,还应采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工具和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大有可为的。首先,丁针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课征环境保护税无疑是保护环境的一柄“双刃剑".它一方面会加重那些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或产品的税收负担,通过经济利益的调节来矫正纳税人的行为,促使其减轻或停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另一方面又可以将课征的税款作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环境保? な乱怠f浯?在其他有关税种的制度设计中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治理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或产品采取税收优惠措施,可以引导和激励纳税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可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税收是政府用以保护环境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力手段。

2.体现“公平”原则,促进平等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法则。但是,如果不建立环境税收制度,个别企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就需要用全体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治理,而这些企业本身却可以借此用较低的个别成本,达到较高的利润水平。这实质上是由他人出资来补偿个别企业生产中形成的外部成本,显然是不公平的。通过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并将税款用于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可以使这些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成本内在化,利润水平合理化,同时会减轻那些合乎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可以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各类企业之间进行平等竞争。 由此可见,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完全合乎市场经济运行、发展的需要。环境税收的产生,既是源于人类保护环境的直接需要,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而且市场经济体制使经济活动主体所拥有的独立经济利益和独立决策权利又是环境税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环境税收首先诞生于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恰好证明了这一点。

环境问题是入类在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问题也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度地采伐森林和放牧,使植被资源遭受严重破坏,造成生态环境恶化,不仅直接危及农、林、牧业的发展,而且使自然灾害更为频繁地发生。二是由于我国的企业多以煤炭为主要燃料,加之一些高能耗、重污染型企业迅速发展,使工业污染物的排放量骤增矿严重地污染了大气、土壤和水源。三是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消费水平提高,使城市生活垃圾大量增加却未能得到妥善处理,从而造成环境污染。而机动车辆的增加则使空气污染变得更加严重。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些在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曾经出现过的环境问题正在我国重演 .

环境的恶化不但直接影响着我国人民的生存质量,而且制约着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借鉴国外的经验,加强环境税收制度建设,运用税收手段来保护我国的环境显然是非常必要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为环境税收制度的存在提供了更充分的理由和客观条件。

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申的环境保护结施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将保护环境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运用税收手段加强环境保护也已经有20余年的历史了。早在70年代,我国的原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中就曾规定对工业企业以废渣、废液、废气等“三废”和其他废旧物资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和利润给予定期免税照顾。此后,我国的税收制度虽然历经多次改革、调整,但始终将保护环境作为税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制度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不仅得以延续,而且不断丰富和发展。我国现行税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1;消费税。

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鞭炮、焰火、汽油、柴油及摩托车、小汽车等消费品列入征收范围,并对小汽车按排气量大小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2.增值税。

对原材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石干石等废渣的建材产品和利用废液、废渣生产的黄金、白银在一定时期内给予免税优惠。

3.内资企业所得税。

规定利用废液、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和夕卡国企业所得税。

规定外国企业提供节约能源和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专有技术所取得的转让费收入,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其中技术先进、条件优惠的,可给予免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对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有利于保护环境、减轻或消除污染的水土保持工程、防护林工程、森林保护、高效低残留农药、城市煤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投资项目规定了零税率;而对一些污染严重、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小冶金、小炼油以及部分化工项目规定按30%的高税率征税。

应当肯定,上述税收措施采取“奖限结合”的办法,形成了鼓励保护环境、限制污染的鲜明政策导向,与政府的其他有关措施相配合,在减轻或消除污染,加强环境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目前尚未真正构建起完善的环境税收体系。面对日趋严峻的环境状况,相对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上述税收措施所发挥的作用还远远不够。首先,与国外相对完善的环境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缺少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课征的专门性税种,即环境保护税。而此类税种在环境税收制度中应处于主体地位,它的缺位既限制了税收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控力度,也难以形成专门用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收入来源,弱化了税收的环境保护作用。其次,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其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税制中为贯彻环境保护政策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限于减税和免税,受益面比较窄,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而且显得力度不足,影响了实施效果;二是消费税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显得比较粗糙,仍有进一步改进、细化的必要。

三、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设想

针对我国的环境状况和现行税制中有关环境保护税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使其作为环境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构建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环境税收制度体系。

(一)改革和完善现行环境保护税收措施的思路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是在长期的税收实践中形成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这些税收措施,奠定了我国环境税收制度的基础。今后的环境税收制度建设,应将改进和完善环境保护税收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

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

(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

(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

(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

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

2.改革消费税制度。

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

(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

(2)在继续实行对不同排气量的小汽车用差别税率的基础上,应对排气量相同的、汽车视其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而实行区帆才待,并应明确规定对使用户“绿色”燃料的、汽车免征消费税,以促使消费者和制造商做出有利于降低污染的选择。

(二)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基本设想

作为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的一项措施,我国从1982年开始对工业企业超标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征收排污费。这一举措对于遏制环境污染确实起到丁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征收范围较窄,征收标准偏低,调控力度较弱,加之征收乏力,拖欠飞拒缴现象严重,征收效果不够理想。有鉴于此,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应采取“费改税”的方式。在总结排污费征收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环境保护税的模式对其进行改革。适度扩大其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并纳入税收制度体系,以便拓宽其调节领域,增强调节力度,增加课征的“刚性”,取得更佳的征收效果。

1.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

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保护税的课征对象应是直接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在消费过程中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从税收的公平性考虑,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范围应具有普遍性,即凡属此类行为和产品均应纳入课征范围。但考虑到我国目前缺乏这一税种的制度设计和征收管理经验,在开征此税的初期,课征范围不宜太宽。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从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课征对象人手,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扩大征收范围。目前,应列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首先是排放各种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包括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渣及各类污染环境的工业垃圾)的行为。因为,此类行为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仅工业废物排放就构成我国污染源的70%.而且,对此类行为课税,我国既有征收排污费的经验作为基础,也有大量的国外经验可供借鉴。其次应把那些用难以降解和再回收利用的材料制造、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答种包装物品纳入征收范围。此类物品对环境污染比较严重,且不易消除,而对其课税在操作上又比较简便。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2)根据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情况,环境保护税应作为地方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并按照属地原则划分税收管辖权。

(3)由于环境保护税的制度设计及征收管理涉及诸多环保科技问题,因而,在该税种的立法乃至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部门应加强与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4)为避免纳税人和公众的误解,应在环境保护税税法中申明,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不以是否履行纳税义务作为判定其合法?性的标准。对某些严重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目且使缴纳了环境保护税,政府和司法部门仍可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2.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

根据国际通行的“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环境保护税应对污染环境者课征。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为了易于控制税源和便利征收管理,对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可做出不同的选择,通过税负的“转嫁”,借助于价格机制,达到课征目的。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暂定为从事应税排污行为和生产应税包装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居民分人暂不征收。

3.环保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

(1)对应税排污行为,应以污染物的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实行从量定额课征。对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及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为鼓励纳税人积极治理污染,应制定出各种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排放质量标准小对未超过标准的,允许免税排放。对超过标准的,则应根据其不同类别设置税目,视其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类污染物,也有必要根据其有害成分的不同含量,确定差别税率。

(2)对应税包装物~可根据纳税人的应税销售收入按比例税率课征,也可以按销售数量采用定额税率课征。

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直接决定其征收效果,在设计税率时必须认真研究测算。环境保护税的课征目的主要在于借助税收杠杆遏制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并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资金。因此,从宏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负担应以满足政府为消除纳税人所造成的污染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即补偿其外部成本为最低限量。从微观上讲,环境保护税的税收负担量的确定,就污染物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企业为:清理污染采取技术措施的预期边际成本s就应税包装物的生产而言,应高于其与“绿色包装物”之间的成本差额。我国征收排污费的经验及国矫课征环境保护税的实践都已经证明,如果环境保护税的负担水平这不到这一水准,则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征收效果。因此,笔者建议,环境保护税税率的设计,特别是税负水平的确定,应在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精心测算、密切协作的基础上加以确窍。总的原则是税率不能太低,就“三废”的排放行为;而言,应高于现行排污费的收费标准。但在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初期,为易于推行,其税目划分不宜过细,税率结构不宜太复杂。

4.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及相关问题。

(1)环境保护税是一千种专闪性目的税,其税收收入应当作为专用基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制度,全部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开支。

第9篇:环境污染保护措施范文

1.1施工大气污染的控制对策。

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应经常洒水湿润,减少道路扬尘;对于运输水泥、土方等粉质材料的车辆以及粉末性的材料堆放场地应加盖蓬布,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在建筑密集的施工作业场地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轻装、轻卸,合理的设置取土场、弃土堆和材料堆放场地,防治乱堆乱放现象,不得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尽可能采用现代化设备,降低施工工艺扬尘和尾气排放量。

1.2施工噪音污染的控制对策。

市政工程施工尽可能地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增加使用轻型震动设备,对噪音大的设备应予以淘汰,不得已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如使用消音器、减音器、挡音板等;在整个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于噪音比较大的施工作业应安排在白天进行,若因特殊情况而需要在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当地环境保护和建设主管部门的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并且要严格做好隔音降噪措施;为减少施工机械设备的噪音,除了要合理选择低噪声设备外,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转,降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现场应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要求车辆进入施工区后应减速慢行并避免鸣笛。

1.3施工水污染的控制对策。

市政工程施工时,如有条件,施工作业场地应尽可能的远离水源地,对于靠近水源地的应做好隔离措施,避免废水流入水体;对于泥浆水、搅拌站废水等施工废水应妥善进行处理后排放,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入河流水体或市政管网中;施工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油料因滴漏而污染水体;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应清污分流,对于污染较重的施工废油、废液集中储积和处理,严防流入周边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现场生活污水和粪便等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对于部分水质较好的废水可用于施工场地的喷洒,不仅减少了废水的排放,还有利于降低施工现场的扬尘。

1.4施工固废污染的控制对策。

对工地的各种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有利用价值的应回收重复利用,如某些符合回填要求的砂、石、碎砖头等用作填料,不仅能减少生产垃圾,还可节约填料;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垃圾、废渣等,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积。施工结束后应对各类固废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并及时恢复周边绿化设施。

1.5施工过程中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对策。

市政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意识的教育,使其懂得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修建现场临时道路时,应注意尽量减少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避免较大的挖填施工,以便将对现场植被的扰动及破坏程度将至最低;选择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时,应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施工作业准备阶段,应完善地质勘查,合理设置必要的排水措施以及坡面防护措施,以避免水土破坏。

2提高市政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对策

前面介绍了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环境问题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但还应从管理的角度来提高市政工程施工整体环境保护的水平和环保效果。

2.1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环保管理工作。

市政工程施工前期,应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明确环保工作的责任分工,针对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环境问题制定有效的应对办法,结合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让其了解关于建设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实施能力。

2.2加强施工阶段环境保护管理。

施工过程中,结合市政工程不同阶段的施工工序特点及时调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内容,结合具体工程情况合理制定相关的环境污染处理预案。定期开展施工作业环境影响调查和评估,并制定可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将市政工程施工阶段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2.3完善环境污染发生后的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