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精选(九篇)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

第1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案例

李女士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销售人员。结婚时正好接到一批大订单,于是便一直没顾得上休婚假。三年后李女士2岁的儿子生重病,需要二十四小时照顾,为了不影响工资收入,李女士向公司申请补休带薪婚假,但遭到公司拒绝。李女士不服,向当地仲裁委申诉。仲裁委认为,婚假是法律赋于劳动者的一项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就婚假的时效性作出规定,因此,李女士提出休婚假并无不妥,故支持了李女士的诉求。

说法

关于婚假是否有时效限制,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设定一定的期限让劳动者在这段期限内休完,如果劳动者在这个假期时限内没有休,则意味着劳动者对自己婚假权利的放弃。但企业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婚假的使用时间限制要合理;二是该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且向职工公示。本案中,单位并没有这样的设定,因此,可以认定李小姐可以随时向公司申请婚假。

职工隐婚是否属欺诈

案例

张女士是一名已婚人士。2010年6月,她到一家酒店应聘大堂经理职位。在填写个人资料时,张女士在婚姻状况登记一栏中填写了“未婚”。经过层层考核,她如愿被录取,双方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年初,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在向公司申请“保胎”假时,说出了自己已婚的事实。然而公司不但没有批假,反而以张女士“入职时存在欺诈”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

说法

张女士向用人单位隐瞒婚姻状况是否构成欺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均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劳动者隐瞒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构成欺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告知义务仅限于姓名、学历、工作经验等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而非所有个人情况。婚姻状况与签订劳动合同并无关联性,劳动者没有告知义务,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欺诈”了。

单位禁婚令是否有效

案例

王女士是某外资企业一名财务主管,工作三年多来一直非常努力。2010年2月,她和新来的同事李先生一见钟情,随即两人坠入情网。但由于公司禁止员工之间谈恋爱和结婚,所以他们一直没有公开关系。2012年元旦,王女士和李先生步入了婚姻殿堂。同年3月份,公司以王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对她作出了开除决定。法院审理认为,公司禁止员工之间恋爱和结婚的规定无效。

说法

根据管理需要,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是法律赋于每个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但这不表明,企业可以任意为之。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在我国,婚姻自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不受他人干涉。所谓“禁婚令”、“禁孕令”明显违反了法律关于婚姻自由的强行性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再婚能否再享受婚假

案例

林女士是一银行的普通职员,三年前丈夫去世。后经他人介绍认识了另一家银行的王先生。王先生两年前离异,带着一个5岁的儿子。去年3月,林女士和王先生登记结婚。为增进自己和孩子的感情,他们准备做个短期旅游。但在向单位申请婚假时,单位明确告诉林女士,其已享受过一次婚假待遇,故不能再享受婚假待遇。

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这其中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在婚假问题上,法律并没有对初婚、再婚作出厚此薄彼的规定。每位公民都有结婚的权利,结婚就有享受婚假的权利,因此,只要是结婚不管结几次,均可以享受婚假。另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中也曾明确答复: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一样的婚假待遇。需要提醒的是,晚婚针对的是初婚者,因此,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待遇。

婚假是否影响年终奖

案情

戴小姐是一家私立幼儿园老师,工作以来一直勤勤恳恳,多次被上级机关评为优秀教师。2012年国庆节,戴小姐和大学同学张先生喜结连理。婚后,她向单位书面申请婚假并获得了批准。当年年终时,同事们都拿到了4000元的红包,而戴小姐却仅拿到了3000元。戴小姐为此找到园长,园长告诉她,其因为休婚假,没有出满勤,所以只能按比例领取年终奖。戴小姐不服,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幼儿园向戴小姐补发年终奖1000元。

第2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也是一种专用书信,它同一般书信一样,也是表情达意的工具。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教师婚假申请书,更多婚假申请书请点击“婚假申请”查看。

婚假申请书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我是_______学院的教师______,本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举行结婚典礼。根据国家及单位的相关规定,本人可申请15天婚假。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__年__月__日

婚假包括周六和周日么婚假是包括周末的。

休假期限包括每周的公休日,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年休假与产假、婚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分别计算。 婚假以连续请假为原则。

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期,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拓展资料: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职工结婚可享受的待遇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_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第3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那么,国内都有哪些假期可休,世界上哪个国家的假期最长呢?女职工又有哪些特殊权益?

小编一一为您揭示。

传说中的假期你休过吗

除了正常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之外,下面的几种假你休过吗?

带薪年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产 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山东省另规定,晚育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日。

陪产假

各地不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7日。大多数的人不知道吧!

婚 假

一般为1~3天。符合晚婚条件(女23,男25)的,可加休15天。再婚的婚假同初婚,但晚婚假各地多规定只适用于初婚。

丧 假

在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休1~3天。

哺乳假

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可享受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

探亲假

已经实施了33年。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为期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为期20天,特殊情况可两年给假一次,为期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为期20天。注意最后一条。

路程假

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时间不计入婚丧假和探亲假。

亲们有哪些特别权益

除了和男职工一样享有的权益外,女职工还享有一些特殊保护。

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凡适合妇女从事的劳动,任何单位都不得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同工同酬。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在孕期、哺乳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工时,怀孕七月以上、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在经期,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一张图看懂各地假期

俄罗斯:节多假多

俄罗斯的节假日多得出奇,仅法定节假日就有12个。此外,每个行业都可以宣布一年的某一天为其节日,于是便有了渔民节、护林工节、轻工业节、教师节、矿工节、体育节等近60个节日。

法国:假日最长

双休日、带薪长假、法定节假日再加上其他假日,法国人每年大约有150天不用工作。根据其《劳动法》规定,每工作一个月,可 “存下”2天半的带薪假期,正常工作满1年后,就可享受5周的年假。另外,法国人目前每周仅工作35小时,超出部分都可以转换成假期。

美国:休假自由

美国人实行带薪休假,可以在一年中一次用完,也可以按需要分成多次使用。此外,美国多数公司都会为拥有5~10年工龄的员工提供3周左右的假期。再算上法定假期,多数美国人每年能休25天左右。

德国:错时放假

德国政府机构新员工可以带薪休假20天,此后休假天数随工龄增加。为了缓解假期造成的交通压力,德国16个州学校的放假时间都不一样,采取轮流制。

澳大利亚:假多期短

澳大利亚的公共假日挺多,但多数只有一天的时间,因此放假的前一天晚上一般最热闹。除了公共假日外,澳大利亚公民每年至少有20天的带薪休假,还获得相当于平时工资17.5%的奖励工资。

第4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新房不住,要有物业费吗?

2007年9月,我购置了一套两居室的期房。去年7月如期拿到新房钥匙。可就在此前半个月,我考上了北京某高校的博士,学业非常繁忙,新房就一直闲置至今。去年10月,我收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催缴物管费的通知。我告知物业这个房子两三年内我都不会入住,请求停止缴纳物业费。对方立即予以否定,我极不情愿地缴纳了2008年的物业费。现在,新的缴费通知又来了。我既不愿意接受也未享受物业服务。凭什么年年要我缴物管费?

现有法律规定,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业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全额承担。这里的“入住”是指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并办理完相应手续:业主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入住。无论你是否实际入住,或是因种种原因导致房屋闲置都应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可以要求长期未缴纳费用的业主尽快旅行缴纳义务,仍不缴纳的,物业有权加收滞纳金。不过,你也可以跟物业商量,有的小区闲置新房的物业费可以打折。

共用水管维修,费用到底谁来买单?

上个月初,我发现厕所的顶棚一直漏水,管理处派维修工上门查看,发现四楼排水总管处有渗漏,并联系四楼业主,业主同意维修,但如果造成其装修损失,要求赔偿。管理处认为维修总管费用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自用部位装修超出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由管理处承担没有依据的。我觉得排水总管是共用设施,费用要我承担也不合理,请问这笔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掏?

排水总管作为该栋楼全体产权人的共有财产,当侵害某人的利益时(漏水到你家里),全体产权人作为财产的所有者,应该共同承担共有财产所产生的维修责任及侵害赔偿责任。在维修的过程中,因为维修总管,产生了对四楼业主装修的损坏,所以该栋全体产权人必然应该承担维修所带来的对四楼的侵害赔偿责任(即修复四楼业主的装修)。所以修复四楼业主的装修是整个维修工程的一部分,应该由专项维修资金中作为一个整体维修工程而支出。对于你的侵害赔偿,因与维修工程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范围,所以应由该栋所有产权人另外支付。

物业能随意贴广告吗?

我家楼梯间安装的视频广告占去了电梯壁面的大半,使小小空间显得更为拥挤。安上广告电视后,从早吵到晚影响休息。电梯间也因粘贴广告弥漫着难闻的胶味,还经常播放一些女性内衣的广告,我觉得对未成年的孩子有视觉污染,我与物业公司交涉多次都不见拆除。请问,物业这么做是否有合理的依据?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物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如果业主们不同意,业主委员会应拒绝电梯广告进入小区。

另外,广告收益也应归业主共同所有,物业公司不应擅自单方支配。因目前尚未有针对“电梯广告”的相应法规出台,在监管力度上也存在一定的缺失,部分广告公司为营利还将些尺度过大的广告海报挂入电梯间,给居民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房产・归属

分红型保险何时退保最划算?

我和丈夫2003年结婚。一年后,他被派到安徽工作,当时儿子刚出生,一直随我生活。2006年初,我和丈夫全款买下一套小户型,房产证上购房人是儿子的名字,因为两地分居,近期,我们感情急转直下打算离婚,我与丈夫为这套房子的归属争执不休。我认为儿子随自己生活,房子应当归我。丈夫提出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请专家解答,这套房子最终到底如何归属?

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父母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是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所以,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因此,你的儿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你与丈夫均无权处分。此外,即使将来孩子归你抚养,也并不意味着房子归你所有。

劳资・婚嫁

专家:郁振华

执业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再婚夫妻还能享受婚嫁吗?

我2008年与前妻协议离婚,今年我与单位一位女同事再婚,并已经领了结婚证,由于我俩都有孩子,为增进一家人的感情,打算筹划一个短途游,我向单位劳资科申请婚假时,却遭到拒绝,单位说我们俩都属于二婚。且均休过婚假,再婚不能再享受婚假。如要请假,只能以事假扣相应的工资。请问,再婚能否享受婚假待遇?

一部分企业为了本企业的经济利益,经常剥夺职工休息和休假的权利。这样做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婚姻法》规定,再婚男女,与初婚者同样,在取得结婚证后,夫妻关系即成立,享有法律赋予初婚夫妻同样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职工可享受婚假3天。复婚也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根据《上海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男

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复婚则不能享受晚婚的待遇。

同时,劳资部门在答复中关于再婚请婚假按事假扣发相应待遇的说法也是违反规定的,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再婚者享有婚假待遇的规定是明确的。你可以与企业劳资部门协商,根据法规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你的婚假。

购物・遗失

专家:徐道圣

执业律师 江臻律师事务所

超市储物柜丢东西,我能要求赔偿吗?

我陪朋友到一家大型超市购物,当时我不想买东西,寄包时没有把钱包拿出来。半小时后,我从超市出来发现寄包箱门开着,里面的包已经遗失,超市只愿意拿出300元现金赔偿。而我的包本身就价值300多元,加上各种损失由谁来补偿?超市辩称,

他们已经在存包箱上标明“贵重物品不要寄存”,已尽到了提醒义务,而且是免费存包,能赔偿已属负责之举,请问我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法律明文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免责告示其实是一种霸王条款。商场免费存包表面上看是无偿服务,但商场的营业利润中已包括了为顾客保存物品而应由顾客支付的费用,所以保管并非无偿。另外,手机等现今已成为生活必需品,能否看作贵重物品,往往难以统一认识。消费者在购物时保存好存包凭证的同时,有贵重物品要及时交付柜台保管,特别是在外地旅游,很多不正规的酒店也会以这种条款来避免赔偿,到时要维权就会非常麻烦和浪费时间。

理财・信用卡

信用负面记录保持5`7年出现污点别立马销卡

第5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几年前丈夫因喝醉酒有了一次出轨,事后他非常懊悔,主动向我坦承了一切,但我仍无法容忍他的这种行为而离了婚。几年来他一直争取复婚,我们又走到了一起,几天前重新领取了结婚证。为了开始新的生活,我们打算到外地去旅行重度蜜月。因我们初婚时已请过婚假,请问,再婚能否再次休婚假?

读者 陈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享受三天婚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部函[2000]84号)《关于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复婚是再婚的一种,所以,你完全可以享受与初婚者同样的婚假。

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刘永晟

花钱买车为何犯法?

前些时候我花2000元从别人手中购买了一辆九成新的摩托车,当时那人说购车发票、行驶证都弄丢了,他又急需用钱,才会如此低价卖车。可没多久,有人告诉我,说这车是那人偷来的赃车,派出所如果知道了,要没收此车,还要追究我的法律责任。请问,摩托车是我花钱买来的,又不是偷来的,怎么能算犯法?

读者黄华

《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辆案件的规定》第二条指出:“明知是盗窃、抢劫所得的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刑法》第312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车而予以购买的,要以收购赃物罪论处。何为“明知”,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一)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的;(二)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三)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四)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

你购买的摩托车票证不全,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成交,这表明你应当知道是来路不明的赃车,如果你无法证明自己是被蒙骗,那么,你的行为已涉嫌收购赃物。

律师 李配银

我有权要求不更改电话号码吗?

最近收到电信公司寄过来关于固定电话改号通知书,说是要划分城区,必须将我用了近20年的老电话号码更改。用了这么久的号码,现在突然发个通知要更改,这里面是否带有不公平的强制性?而且我还担心改号后会给我带来一些麻烦和损失,请问我有权利要求不更改电话号码吗?

读者 周忠

第6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问:两年前,我借了10万元人民币给我朋友,以银行汇款方式将钱汇到他老婆的银行户头,朋友打的欠条,到现在都没有还我钱,目前他们夫妻现已经离婚,一要钱就互相推诿,我该怎么办?

答:现在问题的关键是诉讼时效,如果你在知道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两年内不向其追偿的话,你就可能失去胜诉权,拿不回10万元借款了。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2年的一般时效制度,自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所以你应该尽快提讼以保护自身权益。

2、协议离婚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问:因丈夫有外遇与其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我,抚养费他付;房子归我,他搬出去。离婚半年了,他一直不肯给付抚养费。我打算向法院申请执行该离婚协议。请问,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离婚协议关于给付抚养费的内容呢?

答:强制执行是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规定。你与前夫是协议离婚,因此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因此你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离婚协议。不过,你可以向法院,要求重新确认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

3、欠款不还纠纷该到哪里去打官司?

问:我与李某合伙做生意,至2009年5月,李某共欠我货款2万元。该笔欠款经过我多次催讨,李某都不肯归还,我想提讼。李某的户籍在河南,但前年就和家人一起到浙江做生意了。我现在是否可以到李某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讼?

答:你应该到李某经常居住地法院即浙江当地法院提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李某虽然户籍在河南,但已经去浙江连续居住了一年以上,浙江是李某的经常居住地。所以,你应到浙江当地法院提讼。

4、串休代替假日休假合法吗?

问:王小姐在一家大型的针织店打工已三年,大年三十店里也要求上班,但老板并没有在那天为店员加薪,只是送营业员每人一件店内的内衣作为奖励,然后用串休的方式来休春节的假期。

答:用红包代替、串休补偿都是在偷换三倍工资的概念,都是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放红包或礼品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这些都与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无关,不能用它们来代替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的合法收入。除夕、初一、初二作为法定假日,也是不允许用串休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补偿的;初三到初六是从春节前后两个双休日调过来的,这四天的假期可以串休,如果不串休,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两倍的工资。

5、企业应该为员工购买哪些保险?

问:我在一家30人左右的小企业上班。企业与员工商议:工作满三个月以后,发给每人每月300元的保险费让其自行购买。企业可以这样做吗?为什么?

答: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企业的做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

6、两地都被注册的商标能出口吗?

问:我有一批产品出口到国外,产品内部有部分零件标有国内已被人注册的商标字母。但是此商标字母在出口国已被我们国外的客户注册。请问这些货物再出关的时候会遇到麻烦吗?

答:商标权效力具有地域性,既然国内有别人的商标权,因此,依照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商标侵权;从法理上讲,国外的商标不会对我国的货物出关产生实际影响,因此,你的货物出关时,如果涉嫌侵犯国内的商标权,有被扣以进行调查的可能。

7、未经本人同意下公司辞退怎么办?

问:我公司在未书面通知我的情况下给我退保,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之后我没有去上班,大约3个多月了,我也没有去办理手续,合同未到期),我询问公司辞退我的理由,公司说我不适合这个岗位。请问,公司这个做法合法吗,对我之后和新的公司签订合同有影响吗?

第7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A.由刘海英独自享有。房屋是刘海英出资修建的,该出资是她的婚前积蓄,用婚前积蓄修建的房屋是其个人财产。

B.由唐毅独自享有。房屋建在唐家的宅基地上,宅基地只能属于唐毅,房随地走,房屋自然属于唐毅的个人财产。

C.由唐毅享有,但唐毅应返还刘海英的建房款。鉴于宅基地的特殊性,离婚时房屋应归唐毅,同时唐毅要返还刘海英的建房款。

答案:C

房屋的归属,要看产权登记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也要看建房款是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刘海英的婚前积蓄是个人财产,不管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谁名下,这房屋她都有一份,不会因为建在男方家的宅基地上就全部成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刘海英一个人独自享有,也同样行不通,毕竟房屋要建立在土地上,而宅基地是唐毅家的,且唐毅还出过力,他自然也应当享有一份。鉴于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此类房屋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便出售,因此,想把房屋卖掉分割卖房款基本上行不通。同时,一旦离婚,刘海英也不可能再生活在唐毅所在的村落,因此,最后的分割方式自然是唐毅占有房屋,而由他返还刘海英的建房款。

员工孕产期间,酒店应发多少工资

韦玲3年前签约成为一家酒店的大堂经理,根据劳动合同,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2500元,而事实上由于还有不菲的奖励,她每月实际能拿到4000元左右。两年后,因为韦玲怀孕并休假,酒店根据规章制度,每个月只发给她1000元底薪。休假期问,韦玲也不计较,现在休假结束,她准备奋起维权。酒店的做法合法吗?在员工孕产期间,酒店应发给韦玲多少工资?

A.1000元。公司的规章制度应当遵守,既然制度规定孕产期间只发1000元底薪,韦玲当然不能例外。

B.2500元。员工的孕产假期是法律规定的,员工在孕产期间应当带薪休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应当保障。

C.4000元。韦玲每月的基本工资虽是2500元,但她的实际收入达4000元,在休假期间,应按实际收入计发工资。

答案:B

劳动者的工资分为两大部分,基本工资和辅助工资。一般所说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都是基本工资,而奖金、津贴、加班费等则属于辅助工资。女职工在孕产期间受法律特别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仅不能解除合同,而且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是说,女职工在孕产期有权带薪休假,所带的“薪”是其基本工资。

韦玲的基本工资,在她与酒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2500元。酒店的规章制度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酒店根据规章制度,在韦玲孕产期间每月只发1000元底薪是不对的。现在韦玲奋起维权,酒店应当改正错误,按每月2500元的标准补足韦玲休假期间少发的工资。

自助游遭遇交通事故,旅行社要不要担责

不久前,郭宣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自助五日游,根据旅程安排,第五天的下午是自行购物时间,当晚8点乘旅游公司预订的航班返家。那天下午,郭宣到商场购物后自行打的直奔机场,不料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误了航班不说,还遣成了5000余元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没有人主动赔偿损失,郭宣只能走上法庭,谁该为他的损失埋单?旅行社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A.出租车公司赔偿,旅行社不承担责任。郭宣自由购物后打的发生交通事故,应由的士所在出租车公司埋单,旅行社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B.出租车公司赔偿,旅行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宣因交通事故受伤,出租车公司应当赔偿;旅行社作为旅游的组织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出租车公司与旅行社共同赔偿。郭宣因交通事故受伤,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旅行社没有安排车辆接郭宣登机,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因此,出租车公司和旅行社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郭宣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自助五日游,与旅行社之间成立旅游合同,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后,旅游公司应不应承担责任,一切由合同来说话,除非合同无效。旅行社的行程安排,是旅游合同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否有效呢?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旅游时公司不能安排自由购物时间,亦没有强制性规定对游客,必须有接有送。因此,此类事宜可由游客与旅游公司通过平等自愿的协商来确定,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踏上愉快的旅途;协商不一致,合同不成立,游客再另寻旅游公司。郭宣参加了旅行社的自助五日游,接受了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就视为郭宣与旅行社之间协商一致。所以旅行社关于旅途行程安排的内容,在法律效力上是没有问题的。

第8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 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

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9篇:新劳动法婚假规定范文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

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

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ノ濉⒗投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