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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

第1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条根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各级各类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时,有权了解自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常用避孕节育方法的作用机理、适应证、禁忌证、优缺点、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其处理方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于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应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健康状况、劳动强度及其所处的生理时期,指导公民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为其提供安全、有效、规范的技术服务。对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条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发放避孕药具;孕情、环情检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第五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算标准和结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接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的,其费用解决途径为:参加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和其它相关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的公民,由所在单位或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对西部困难地区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六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与条例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二)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药具目录;

(三)制定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和避孕药具上市后的监测工作;

(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管理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各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广为覆盖的原则提出,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卫生规划。

第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各级各类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合理分工,密切协作,优势互补,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节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务工作。

第九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的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推进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新技术引入和推广项目。

国内外企业、基金会、国际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根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申请承担或参与推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新技术的引入和推广。

第二章技术服务

第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指使用手术、药物、工具、仪器、信息及其他技术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龄公民提供生育调节及其他有关的生殖保健服务的活动,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节育与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传、指导和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在手术前、后提供相关的指导、咨询和随访。

第十二条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包括下列内容: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主要指按照避孕、节育技术常规,为了排除禁忌证、掌握适应证而进行的术前健康检查以及术后康复和保证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检查;

(二)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鉴定和治疗;

(三)施行各种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术等恢复生育力的手术以及与施行手术相关的临床医学诊断和治疗;

(四)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规定,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五)病残儿医学鉴定中必要的检查、观察、诊断、治疗活动。

第十三条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而申请医学鉴定的,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导,依照《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标准及再生育指导原则》执行。

第十四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鉴定和管理,依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发生的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在城乡基层开展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应按规定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和工作方案,经实施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实施。实施中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报同级广告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服务对象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服务对象的同意。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服务对象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对其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四)需收费并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第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因生育病残儿经鉴定获准再生育者,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进行性别鉴定的,由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确定,到指定的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鉴定确诊后,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出具省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第三章服务机构

第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规定取得执业许可、隶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事业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又依照条例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

第二十条设置乡级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机构设置标准。

村级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依照分级管辖原则办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县、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审批和校验;

批准执业的,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除可以开展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外,可根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评审基本标准》,申请开展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术、人工流产术以及与避孕、节育有关的临床技术服务;经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逐项审查、批准,方可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第二十四条乡、镇既有卫生院,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已有卫生院而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乡、镇卫生院内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内虽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但无人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不能满足计划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妥善解决;乡、镇既没有卫生院,又没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必须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诊疗业务,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卫生行政部门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受理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决定,书面通知申报单位,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作出许可决定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批准的单位同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应根据卫生部会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管理办法申办服务项目申请。

获准开展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服务项目的机构和技术人员,应当按照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开展服务。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执业许可和校验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参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取得设置批准书和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执业许可证上应注明获准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应到原发证部门登记变更。因歇业、转业而停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必须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相应的许可证明,或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销相应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原发证部门在收到变更、注销申请之日后30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决定并函告申请者。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其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所在地县级的报纸上刊登遗失证明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未申请补办的,视为无证。

第二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明、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及其他有关的制度。

第三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后提名,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相关医学专家及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评审;

(二)参与组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考试、考核;

(三)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其他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技术鉴定;

(四)协助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科研项目,指导当地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培训;

(五)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调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承担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技术人员

第三十一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指依照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人员。

第三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乡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管理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推荐,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01年10月1日起缓期2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得《合格证》,按《合格证》载明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的《合格证》的审批、校验及其管理分别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拟从事咨询指导、药具发放、手术、临床检验等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均应申请办理《合格证》。

申请办理《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申请表应清楚注明技术服务项目的类别,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口政策与计划生育技术基础知识考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条条例实施前已取得计划生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证》。换发《合格证》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施术合格证;

(二)申请人填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近3年内无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

(四)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条《合格证》的申请办理、申请换发和审批,均应注明技术服务项目,获准从事手术服务项目的,应注明手术术种。

已取得《合格证》,要求增加技术服务项目或手术术种的,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

第三十七条《合格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持证人应持《合格证》、单位审查意见、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无违背计划生育技术规范和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机关进行校验。逾期未校验的《合格证》自行作废。受理申请办理、换发、校验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者。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应制订规划、组织实施本部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接受的与执业有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记录,可作为医师执业考核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条例和本细则及其他配套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数据汇总、分析和结果的;

(三)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的汇总、分析和信息,指导不良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对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一)负责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负责其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二)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许可、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的校验;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工作;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出现的事故、并发症、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处理;

(六)负责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管理工作;

(七)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涉及人群的计划生育科学技术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八)对违反条例及本细则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配备科技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由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计划生育技术执法和管理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依法履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责。

第四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应当出示证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可以向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不得拒绝和隐瞒。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督人员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相关人员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技术专家、科技管理专家和药品检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级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行条例和本细则的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的情况,技术服务质量以及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应用情况。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辖区内机构、个人对销售计划生育药具、相关产品的质量、事故、不良反应以及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事故的举报和投诉,并对举报和投诉进行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作出处理。

第四十六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以及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统计数据、事故、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每年的11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所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统计数字通报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并将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总和分析结果通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手术并发症和药具不良反应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上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卫生部。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八条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违反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对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买卖、出借、出租或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一条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时,在规定的免费项目范围内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条例和本细则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时,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由原发证部门依照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有以上行为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五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2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以有关行政法律规范为起点

【摘 要】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里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法律法规要求成为

医生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结合有关卫生法律规范,笔者认为在1997年10月1 et后.20__年10月

1 et前,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手术合格证”+“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在20__年10月1 et后,本罪中的医

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

业许可证》。由此框定了哪些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本罪的主体一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关键词】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手术

【中图分类号】d9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__)01—0028—04

study on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cine in the crime of unlawfully practicing a contraception operation:

based on related administration laws.liang wu-bin.law school,shandong university.jinan,shandong,250010

【abstract】 without obtaining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anyone wih commit the crime of unlawfully

practicing a contraception operation.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 necessary for practicing a contraception

operation, is claimed by some related laws. th erefore, a conclusion can be made about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 in the crime of unlawfully practicing a contraception operation: between 1997—10—01 and 20__—09—30.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 =“an institution certificate for practicing a contraception operation”+“a personnel

certificate for contraception operation”:since 20__-10—01, 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a personnel certificate

for contraception operation”+”a certificate for medical practitioner” +”a certificate for medical treatment institution” or”an

institution certificate for family plan services”.

【key words】 e crime of unlawfully practicing a conception operation;the qualification for practicing medicine;

th e contraception operati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为《刑

法》)第336条第2款的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

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

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构成“非

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以下简称“本罪”)。按照该条规

定.本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然而

问题是.“医生执业资格”一词只出现在该条中,并未

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且无加以界定的立法解释、司法

[作者简介】 梁武彬,男,山东大学法学院20__级刑法学研究生。

tel:+86——531——8378424;e——mail:hawklwb@yahoo com cn

解释.因此如何理解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便众

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

一般是指根据国家有关卫生法规规定,未经有关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因而未取得医生执业许可执

照。『l1有人认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按照《医疗

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

证》。『21有人则认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2卷(第1期)

法》),未能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还有人认为,必须

同时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是取得了医生执业

资格,否则就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l 4l总之.就笔者

所见,目前还没有一种观点能够正确解决本罪中的

“医生执业资格”界定问题.因此目前本罪的司法认定

正面临风险。有感于此,作者结合有关行政法律规范,

对本罪的主体范围进行深入探讨。

医疗卫生工作人命关天,非同儿戏.所以法律规

范对医生职业的准入作了严格的规定。概括地说,要

成为医生,从事疾病诊疗活动,必须具备专门的医学

知识,具有从事疾病诊治的能力.并经法定程序予以

确认。因此,医生执业资格是有关法律规范规定成为

医生.从事疾病诊疗活动所必需的资格与能力,亦即

应符合法定条件。按照我国现行有关卫生法律规范的

规定,这种法定条件是: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

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具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但笔者认为,仅仅对本罪中

的“医生执业资格”作这种文理解释是不够的。联系相

关卫生法律规范对从事计划生育手术资格的规定.按

照《刑法》第336条第2款条文逻辑,应对本罪中的

“医生执业资格”进行限制解释:本罪中的“医生执业

资格”是相关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从事计划生育手

术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与能力,即哪些人具备哪些

法定条件,才能从事节育手术、节育复通手术、放置

(摘取)宫内节育器、终止妊娠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

有关卫生法律规范对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资格作了

明确的规定

其一,在20__年10月1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前,1992年12

月16日卫生部颁布施行的《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有关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

机构与人员作了规定。(1)关于从事计划生育的机构:

依照《办法》,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单位有各级(省、市

(地)、县、乡)妇幼保健院(所、站),各级(省、市(地)、

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所).县级及县级以上

医院。以上单位从事计划生育手术,必须符合《计划生

· 29 ·

育手术单位的房屋装备人员配备标准》,由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获得“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后方

可施术。村民委员会、街道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卫生

室不得开展任何计划生育手术。(2)关于从事计划生

育手术的人员:对于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办

法》规定,由符合《办法)14条规定的5种资格之一的

人员向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取得卫生行政部

门颁发的“计划生育手术合格证”,方可在认定合格的

单位里独立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施术单位及人员的资

格审查,由县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每3年

进行一次。计划生育手术考核不合格的、未经考核审

查的以及个体开业医,均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手术。

其二,《条例》及随后20__年12月29日施行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对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与人员作了

更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关于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机构。《条例》规定,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

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施行各种避孕、节育

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等恢复生育力的计划生

育手术,属于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内容之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

构: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所谓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照条例取得执业许可,隶

属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具有医疗保健性质,从事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

位。各地设立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主要是各级(省、设

区的市、县、乡)计划生育指导中心(所、站)或生殖保健

站(院、所、中心)。《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设置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定的机构设置标准②,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

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

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方可

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获准开

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执业。所谓从事计划生

① 《办法》14条规定的5种资格是:医学专科及本科毕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半年以上者;医学中专毕业,从事计划生育手术1年以上者;县卫

校毕业或在边远地区无医学专业学历.但经县及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半年以上,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工作1年

以上者;非妇产科计划生育专科但具有医士及其以上职称的兼职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累计1年以上者;妇产科泌尿外科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

术人员,可免予考核。

② 20__年9月16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颁行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设置标准和设置规

划作了具体规定。

· 30 ·

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指已持有《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又依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规定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并取得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项目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单位。医疗、保健

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依照国家计生委制定

的设置标准。内设计划生育科(室),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在其执业许可证上载明

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保健

机构,有各级(省、设区的市、县、乡)妇幼保健院(站、

所):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有乡镇

的卫生院。县及县级以上的医院。从事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

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可见。

依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无论是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机构,还是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

健机构,只要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 许可证明文件

上注明了获准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服务项目,这些机构

就可以在批准的手术范围内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条

例》还明确规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许可

证明文件每3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校验合格

的,才能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关于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计划生育手术作

为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由计划生育技术

服务人员来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是依照《条

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

员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并在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

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

务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各类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熟悉相关

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家和地方的

计划生育政策。掌握计划生育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取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l2卷(第l期)

得《合格证》;获准从事计划生育手术服务项目的,应

在《合格证》上注明手术术种,按《合格证》载明的手术

服务范围提供服务。在《条例》实施以前已取得计划生

育手术施术资格,并继续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换发《合格

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条例》的规定从

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据《执业

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护士的资格,并在依

照《条例》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执业。在计

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

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医师执

业证书》。①暂未达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

医生、护士注册条件,但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3年以上且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并已取得国家计生委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荐,

由设区的市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商同

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从20__年l0月1日起缓期2

至3年认定执业资格。

计划生育手术作为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

服务内容之一,按照卫生技术职务中医、药、护、技的

分类②。以及卫生部1983年《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技术

考核标准》的规定,只有医类中的具有医士以上技术

职称的人(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 能进行;护士

只能从事与医疗护理相关的业务,不能从事计划生育

手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各类卫生室不得开

展任何计划生育手术,个体开业医不得开展计划生育

手术 所以,在村民委员会与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卫生

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与开设个体诊所的乡村医生也不

能进行计划生育手术,只能从事获准的计划生育手术

之外的其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因此。在从事计划生

① 《执业医师法》规定了两种取得医师资格的方式:一种是《执业医师法》颁布之日以前(1998年6月29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

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由所在机构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第二种是在《执业医师法》颁布以后,

必须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

通过某一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就取得相应医师资格。通过上述方式取得医师资格后,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执

业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准予注册后.就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获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就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

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② 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4类:(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医疗、预防、保健人员是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从事疾病诊疗工作的人

员。包括从事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地方病防治、工业卫生、妇幼保健等各类人员。(2)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包括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各

级人员。(3)药剂人员.包括从事中药西药配剂发放等工作的各级人员。(4)其他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技工、同位素、放射、

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各项医疗技术工作的人员。与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性质相适应,根据1986年卫生部颁布的《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

例》的规定.卫生技术职务分为医、药、护、技4类。

③ 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施行后.医士技术职称对应得要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对应得要取得执

业医师资格。

法律与医学杂志20__年第12卷(第1期)

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要按

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注册取

得《医师执业证书》。按照20__年6月卫生部与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

范围的暂行规定》中关于医师执业范围的规定.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々业属于临床类别的医师执业范围,而

不属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医师的执业

范围。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

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

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

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所以更进一

步说,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应当以计划生育服务

冬业或妇产科专业向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

业证书,获得临床医师执业资格。由此,从事计划生育

手术的人员.不仅要取得载明计划生育手术服务项目

的《合格证》,还要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

格,以计划生育服务专业或妇产科专业向卫生行政部

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获得临床医师执业资

格。 以上两证兼具.才能在有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

明文件的机构中执业.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服务。

综上所述,关于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可以

从如下两方面来认定

第一,在1997年10月1日《刑法》施行后,20__

年10月1日《条例》施行前,依照1992年12月26日

卫生部颁布施行的《计划生育技术工作管理办法》,取

· 31 ·

得“计划生育手术合格证”,并在具有“计划生育手术

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按照批准的计划生

育手术范围执业人员,才具有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

格”。这种情况下,本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

手术合格证”+“计划生育手术许可证”

第二,在20__年10月1日《条例》施行后,依照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执业医师法》与《关于医师执业

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取得从事计划生育手

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具有以计划生

育专业或妇产科专业注册取得的《医 师执业证书》;并

在具有计划生育手术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机构中按

照批准的计划生育手术范围执业,才具有进行计划生

育手术的医生执业资格。在这种情况下.本罪中的医

生执业资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医师

执业证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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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家琛.新刑法新问题新罪名通释[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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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作富.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下)『m]. 北京:巾国方正出版社.

第3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回顾我县过去的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全面布暑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兑现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签订2009年计划生育责任状,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抓住机遇,明确目标,全面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回顾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以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手段,狠抓源头性问题,扣紧基础环节,突出重点部位,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回顾

1、圆满完成人口计划,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004年,我县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县计划出生1280人,实际出生1006,完成人口出生计划的78.6%;人口出生率为6.6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0‰;计划生育率为99.5%;综合性别比为99.6;二孩性别比为114.3。全县人口出生继续保持较低的生育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

3、新型生育文化有了新发展

结合《条例》贯彻执行,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做为大事来抓。通过“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了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知晓率达85%以上,固定性标语每村5条以上。加大了电教设备宣传力度,增加计划生育教育光盘数量,基本上满足了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需求。开展了创建社会主义生育文化示范乡镇、示范社县活动。各乡镇街都有示范村社县,建立了图文并貌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开展了新型生育文艺演出活动,广大群众自编自演自导,寓教于乐,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了新提高

全县各级计生部门把优质服务作为牵动全局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三情”监测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每年保证上站两次,上站率要求达到95%以上。对重点人乡镇服务所做好记录,保证每季度监测一次。把对育龄妇女的服务和开展计生工作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监测过程中既治病又防病。对育龄妇女主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计划生育知识、预防生殖道感染知识。坚持术后随访“三沟通”制度,使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有新提高。改变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偏见,广大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了优质服务。

5、“双优”工作不断深化

2004年,全县创建优质服务合格村、合格委工作得到了深化。优质服务合格村达到80%,优质服务合格委达到80%。全面实行了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不断提高。在继续深入开展“双优”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参与创建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县活动。城市计生药具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果,为争创省甲级药具站,县投入16500元扩建了库房,购置了冰箱、空调等设备。保证了药具发放渠道畅通和准确无误,最大限度满足基层育龄群众的需求。

6、基层基础工作有了新变化

全县乡镇、街全部实现宽带上网,省统一开发的人口信息管理软件使用率达100%。继续开展村活动室、服务室、技术服务所、人口学校、村协会小组、中心户等达标创建活动。将后进转化工作纳入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如:沙锅屯乡后进转化工作,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又投入近6000元制作了很有品位的新型生育文化带,并且率先在全县兑现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去年,县

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继续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调研、指导、检查。年初,对各乡镇、街计生干部、各村社县计生主任进行了全面培训。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再次深入到各乡镇对村计生主任、中心户长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到村社县、中心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面对面指导,有效地提高了各级计生干部和中心户长的素质,促进了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7、依法管理工作有了新进展

04年,强化了计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把“一法三规”纳入了“四五”普法之中,对乡、村计生干部及中心户长进行了业务法规培训,按照市计生部门要求,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已经修改完毕。全县已有85%的村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在城县组织开展了社县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有80%的社县实行了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初步形成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县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取得了实效。加大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例,其中法院已执行8例。有效地教育了非法生育者,为稳定全县低生育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2004年卫生工作的回顾

1、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加强一批,弱化一批,转化一批”的指导思想,从2000年我县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行了改革,改变乡镇卫生院由全民、集体经营模式。目前,暖池塘镇、缸窑岭镇卫生院承包给社会人员经营,暖池塘镇卫生院与兴城164医院联合经营,并聘用外院高资医生搞医疗,通过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两家卫生院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黄土坎乡和沙锅屯乡卫生院按照农村卫生改革工作要求进行逐步弱化,保留了乡镇防保站职能,确保了农村预防保健工作正常运转。

二是进一步巩固村卫生室的建设成果。去年全面巩固农村初保成果基础上,重点对村卫生室的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内部建设和管理,使原有的村卫生室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全县40%村卫生室达到甲级,98%村卫生室达标。为对新审批村卫生室一律按甲级标准建设。日常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省《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计划免疫工作程序和妇幼保健工作要求执行。

三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去年集中对乡村医生进行在岗培训与测试,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知识及卫生法规的培训,全年集中培训4次,参加人员达455人次,培训率达95%。测试卫生法规一次,参加人员400余人次,及格率98%;鼓励乡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提高自身医学理论和技术水平,为农民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2004年共有30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使乡村医生队伍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2、农村预防保健服务体系不断加强

三是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增强了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在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中,各卫生院和乡村医生采取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板报、书画等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和保健常识,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一年来,共向群众发放防治各类传染病知识小册子5000册,宣传单20000张,挂图50套,通过宣传使农民群众提高了自我防护、自我保健意识。

3、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了医疗市场规范管理

04年,我们注重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中小

超市、卖店的执法检查,对校内和周边的食品卫生实行办证,办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针对《辽沈晚报》报道缸窑岭镇陈仗子卫生所“非法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事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县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医疗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陈仗子村卫生所违法、抗法行为进行严惩,没收其违法药品和器械,取缔其行医资格,并处罚金3万元。警示了全县各卫生院、个体诊所要依法行医和规范经营,使医疗服务场所经营秩序有所好转。

2004年,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党政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真正做到亲自亲为。二是有些基层单位人口观念淡薄,对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不足不及时,有时存在着挤占、挪用计划生育经费现象;三是计划生育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基础工作不到位,计划外出生、瞒漏报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还存在漏洞,农村群众生育观陈旧,仍有诊所在暗中利用“B超”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五是执法力量薄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缺乏协调,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六是农村卫生机构管理水平较低,乡镇卫生院缺少懂业务、懂技术的管理人员,致使乡镇卫生院发展缓慢。上述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摆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位置,坚持不懈地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十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最为关键的一年,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总体目标,2009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加快农村计生卫生网络建设,提高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为工作重点,以实施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卫生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与卫生环境。

一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1、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今年我县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严格规范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个体诊所管理,开展专项治理,进行集中整治,公开处理和暴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起经常性工作机制,加大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非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查实奖励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新闻媒体暴光制度、集中整治专项严打制度,形成强大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坚持过程管理,做好跟踪随访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二胎指标两年有效制度,把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问题抓实抓好。要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出台有利于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奖励扶助政,要抓好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保。要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样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

2、继续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纳入本地县总体改革工作之中,组织力量,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改革工作按照省定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年内改革面要达到100%;在城市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改革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改革,年内要达到100%;要巩固计划生育药具改革成果,认真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通过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坚持规范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开展“三室、一所、一校、一户、一组”的达标升级活动;组织开展乡村统计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后进乡村转化工作,实行限期转化,年内转化率要达到50%以上;继续推广和使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指导,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3、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努力拓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增加科技知识含量,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一级预防工作。今年,我县要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好“优质服务合格村和优质服务合格委”达标活动。要加强县、乡两级技术服务机构建设,要搞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所“十一五”发展规划。年内,要有20%的技术服务站所建成市级示范站所。要积极探索融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和干部培训“四位一体”的计划生育服务站管理模式。会同民政、卫生部门在全县婚姻登记机关和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开展向结婚当事人和产妇免费提供“三送”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儿童保健知识宣传资料、送药具、送连心卡服务。要严格依法管理,作好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技术人员合格证的校验工作。

4、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

大力加强计划生育普法宣传教育,协调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主题宣传活动,构建社会化宣传大格局。坚持依法行政,重点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兑现问题。积极争取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足额预算2009年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按照省税费改革对计划生育需求项目和补助标准,做到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足额到位并专款专用;确保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确保法律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确保省、市下达的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指标的完成。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坚持综合治理,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样管理与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依法规范计划生育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纳入依法治理轨道。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社会稳定。

5、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

坚持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发展战略,加快建立宣传教育综合协调机制,加强同宣传单位和新闻媒体的合作,继续开办好专题专栏节目。搭建多元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平台,在城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生育文化楼院创建活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三下乡”等公益活动,充分扩大新型生育文化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以“为国家生好娃,和谐健康幸福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9.25”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中心户创建20周年纪念日等大型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推广新型生育文化成果,充分扩大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影响。

二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9年全县卫生工作重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巩固农村卫生工作成果,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病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1、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指导,解决好偏远农村人民群众的看病难问题,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工作,为建立起农民群众群体抗大病屏障做好舆论准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是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集体医疗卫生组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人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今年应该着手做好开展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外地经验,全面把握好相关政策;第二,要选择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乡镇村。新型农村合作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多方面筹集资金,因此要选择经济状况好,卫生基础坚实的村作为试点村拟在2009年开展试点工作;第三,要深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新型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健康,解决治病难的有效途径,调动广大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进行职能定位。根据《葫芦岛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葫芦岛市深化乡镇卫生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继续坚持“加强一批、调整一批、转变一批”的改革发展思路,对4个乡镇的卫生院医疗布局进行调整和职能重新定位,依据职能整合卫生资源。缸窑岭镇卫生院为中心卫生院;暖池塘镇卫生院为偏远卫生院;

沙锅屯乡和黄土坎乡卫生院为一般卫生院;新设置的九龙街道卫生院为防保型卫生院。改革农村卫生院由管理体制,逐步履行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体制。

2、把握机遇,深化改革,做好城市卫生工作

一是探索卫生资源的整合。目前,**矿务局正面临着破产改制,企业所属医院划归地方管理的机遇,县卫生、财政、人事劳动部门要充分做好接收和重新整合地方与企业医院卫生资源的心理准备,要制定出科学的有操做性的接收方案,合理引导各分矿医院向社县卫生服务中心或街道卫生院方面转化,充分利用好矿属医院的卫生医疗救护职能。

二是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挖掘内部潜能。一是要更新服务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是上帝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赖;二是坚持住院费用清单制、药品价格清单制和医疗服务公示制,用合理的医疗费用取信于患者。

3、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是加强传染病房建设,不断完善职能。传染病房已于去年底竣工,应该说,传染病房的建设为预防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提高整体防治能力奠定了基础。今年要利用好剩余资金,配置必须的设备,建设好化验室,装备好病房,添置必须的防护设施;二是加强防病队伍建设,要把传染病房各科室人员调配好,全面提高各种传染病的救治能力和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二是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努力提高各种疫苗的接种率。

强化基础免疫工作管理,着力抓好流动人口和偏远地县的基础免疫工作,提高疫苗有效接种覆盖率。同时,要做好冷链运转工作,冷链运转工作很重要,要按各种疫苗所要求存放的温度,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接种安全有效。全县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城市要达到98%,农村要达到95%以上。加强乡、村计划免疫队伍的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计划免疫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做好艾滋病、“非典”、禽流感、流行性出血热等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虽然我县尚未发现艾滋病病人,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没有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今年,要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从心理上筑起预防艾滋病防线。要抓住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开展灭鼠工作,努力降低鼠密度,降低流行性出血热的发病率。目前我县通过开展集中灭鼠和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出了出血热发病率,但我县个别村的发病率在全省还是很高的,各级党、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从群众利益出发,切实将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流行性出血热要控制在3/10万以下。

4、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服务

产妇系统管理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5%。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改善城乡卫生环境

第4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一)韩国

20世纪80年代以前,韩国卫生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特别是首尔和釜山等大城市,农村也存在缺医少药的问题,加上农民收入水平低,难以承担现代医药的高昂费用,因此,农民看病主要依靠针灸等传统医疗手段。

韩国在1977年创立了第一个由政府管理的健康保险计划,随后政府不断扩大健康保险的覆盖面。1986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小组,负责起草拟定全民健康保险计划。该小组建议农民应先于城市自营职业者进入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并应制定特定政策减轻农民交纳保费的负担。

1989年,韩国实现了政府管理下的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其中商业保险计划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政府只为购买不起商业保险的穷人(约占总人口的10%)提供免费健康保险,同时也为特定人群购买商业保险提供一定补贴。通过这种公私并举的方式,韩国全民健康保险的实现并没有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增加任何重大负担,也没有明显损害特定行业的发展或给小型企业带来显著的负面影响。

韩国750万农民于1988年被纳入健康保险范围内。在韩国每一个县都成立了独立的健康保险协会;作为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运营主体。这些协会并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但是在管理中必须遵照国家所制定的相应准则。每个协会主要依靠提取一定比例的保险基金维持运转,筹资标准由各协会单独制定,政府则提供一定补贴,以保证参保费用维持在农民可以负担的水平。农民除了缴纳保险费之外,在利用医疗服务时还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农民通过参加健康保险,可以享受到住院、门诊、疾病预防等几乎所有卫生服务。如到城市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则必须通过所在地区初级保健医生的转诊。此外,CT扫描等一些昂贵检查一般都不在健康保险的报销范围之内。自1996年后,韩国全民健康保险计划出现了严重赤字,卫生总支出一直高于总收入。虽然政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力图弥补赤字,但很多卫生政策专家推断,仅仅增加政府经费难以解决赤字问题,必须同时加大对卫生服务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二)泰国

在泰国,政府举办了医疗福利计划(MedicalWelfareScheme),为农村中的穷人等提供免费医疗服务。1999年,医疗福利计划覆盖了全国32.1%的人口。农村地区接近贫困或中等收入者,不能参加医疗福利计划,但可以参加健康保险卡(HealthCardScheme)计划。该保险制度创建于1983年,参保费用由农户负担500铢,卫生部以补贴的方式承担1000铢。农民购买健康保险卡后,所享受到的卫生服务包括疾病和损伤的门诊治疗、住院治疗以及妇幼保健等。对于医疗服务的利用基本没有限制,但是参保者只能到卫生部所属的卫生机构就诊。同时,初诊必须在卫生所或社区医院等一级医疗机构,到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必须通过转诊。健康保险卡的发售有固定周期和具体时间。现在的发售周期是一年,时间一般选在庄稼收割以后农户家中现金收入最高的时段。泰国政府为了扩大健康保险卡计划的影响,通过电视、广播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开展了大规模的销售促销活动,使该计划覆盖人群比例由1991年的1.4%上升至1999年的18.6%。

(三)美国

在发达国家中,美国是没有实现全民健康保险的少数国家之一,美国政府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村人口的健康保险计划。联邦政府举办的主要有老年医疗保险(Medicare)和穷人医疗保险(Medicaid),部分州政府还举办了针对儿童的医疗保险计划。虽然这些政府举办的健康保险计划都有特定的覆盖人群,但对于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却没有区别。此外,美国还有种类繁多的商业健康保险计划。

据统计,2000年美国有农村人口5540万人,大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9.7%。在享受健康保险方面,农村人口与城市人口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在25-64岁人群中,农村地区无健康保险者所占的比例为17.4%,而在城市这一比例为14.6%。此种城乡之间的差距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参加商业健康保险计划的比例远低于城市人口。不过,农村人口参加Medicaid等政府举办的健康保险计划的比例却高于城市人口。农村人口保险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农民一般自主经营,规模较小,收入也较低,而美国大部分健康保险计划是依赖于参保人员的就业状态和收人情况。

二、开展健康保险的国际经验

国际经验表明,农村健康保险计划要取得成功,应考虑到以下影响因素:

(一)个人缴费水平要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缴费方式应该灵活多样

农村居民特别是其中的贫困者,他们的现金收入往往十分有限而且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因此,参保费用不能过高,而且应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例如,在卢旺达,那些不能在既定时间内凑齐保险费的农户,可以分期付款。塞内加尔则鼓励慈善组织为一些穷人、残疾人以及孤儿等代交保险费。在玻利维亚高原地区,农民通过提供劳动力种植马铃薯就可以获得免费医疗服务,销售马铃薯的收入则被用于购置药品和支付医务人员的津贴。

(二)在管理中应该提倡农民的参与

多项研究表明,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农村健康保险计划成功的关键。可以通过举行村民会议等方式鼓励农民参与保险计划的管理和决策,某些国家也鼓励农民通过投工、投劳参与医疗设施的建设。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对保险计划的信任程度。此外,农民在参与过程中,不但可以学习到相关卫生知识,还可以实现防病信息的沟通与互动,最终帮助他们更有效率的利用医疗卫生服务,特别是疫苗接种等公共卫生服务。

(三)妥善处理逆向选择(adverseselection)和共同风险(covariantrisk)问题

与道德损害(moralhazard)行为相比,逆向选择问题更可能损坏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可持续性。从现实的角度看,要求以一个群体(如农户)而不是个人为单位参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逆向选择问题。此外,设置观察期(waitingtime)可以防止那些刚刚患病的人参加保险。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由于规模较小,覆盖的范围也比较有限,因此很容易受到共同风险的影响。例如,在发生自然灾害或传染病流行时,某一地区或村庄的居民有可能同时患病。在这种情况下,灾害事件可以很快耗尽保险计划的储备基金。为了应对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尽量扩大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覆盖面,扩充保险基金的来源,保证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公私合伙制(Publicpdvatepadnelship)的方式解决,例如,菲律宾通过世界银行的一个项目,进行了农村健康保险计划和商业保险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的试点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四)医疗服务的质量改进和相关制度建设十分重要

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成败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能力和服务价格等。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直接影响到农民对保险计划的需求和保险基金的平衡。从中长期看,定点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医疗服务可以调动农民参加健康保险的积极性。某些国家经验表明:在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以前,既无法建立起具有可持续性的保险计划,也无法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如果农民在接受医疗服务时不能感觉到“物有所值”,他们就不愿意缴纳参保费用。因此,在建立农村健康保险计划中,必须认识到医疗服务质量改进是保证健康保险计划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从有关研究看,农民在医疗服务方面的抱怨主要有药品和医疗用品缺乏,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态度恶劣,医疗机构环境条件差等。

医疗服务方面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转诊制度。从长远看,如果参保农民在仅仅患了小病的情况下都可以直接去医院寻求治疗,而不是去诊所或卫生室,那么从总体上讲保险计划的基金可持续性将受到损害。在转诊制度没有建立时,由于多数人认为医院的服务质量更高,他们患病后会直接去医院接受治疗。一般而言,医院的价格水平比诊所高,上述情况将导致保险基金的低效率使用。

(五)工作人员能力建设、财务管理等因素应该得到重视

拥有富有经验并经过培训的工作人员对于农村健康保险计划的成功至关重要。此外,医药费的报销程序应当尽量简单、透明,以方便参保农民,提高他们对保险计划的信任程度。印度、孟加拉等国家的经验还表明,农村互助式保险计划如果能与富有财务管理经验的机构进行合作,一般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启示

(一)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利用市场机制巩固和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采取完全由政府组织提供的方式并不一定效率最高。从韩国经验看,商业健康保险计划在建立强制性全民健康保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政府在为国民建立健康保障制度的努力中并不一定要排除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这是一个极其有意义的启示。

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言,政府应当在管理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并继续为部分地区农民参合提供补贴,但具体组织、运营过程并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操办。这其中的原因是由于设置新的政府管理机构不但额外增加了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特别是使税费改革后十分困难的县级财政雪上加霜,而且工作人员能力和软硬件设施等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达到工作要求,造成管理效率过低,成本过高。此外,政府运营的方式也很难避免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与此相对应,商业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务方面拥有相对较为丰富的经验和资源,政府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进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选择。从我国部分试点地区的经验看,这种模式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需要相关部门积极总结经验,出台政策规范各方行为,在部分地区还需要打破政策壁垒,实现参合农民、政府部门和商业保险公司三方的共赢。

(二)在设置筹资标准和共付水平时,应适当照顾农村贫困群体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的设置基本上没有考虑参合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就是穷人与富人的缴费水平是一样的。虽然有医疗救助基金解决部分贫困农民的参合问题,但仍有部分贫困农民由于无力缴纳参合费用而被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外,而富裕农民往往又不满足较低的筹资水平所带来的低保障水平。因此,相同的筹资标准不可避免地在不同收入群体中产生了矛盾。这一方面提示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本身应该是多层次,同时应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为农民提供多种选择,使他们可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计划。另一方面,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对于农村贫困群体也应给予适当照顾,例如我国部分地区已经由乡镇企业、村集体企业等为贫困农民代缴参合费用。与此同时,应从政策设计中考虑适当减免农村低收入者的参合费用。泰国的医疗福利计划就采用了这种方法。当然,泰国在最初评估参保者收入时也遇到了困难,最后通过让村民自己鉴定低收入者的做法解决了这一难题。泰国经验表明,村民有能力筛选出真正穷困者,并排除那些并不贫穷的家庭。如果这种做法在我国行之有效的话,适当减免农村贫困群体参合费用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具备的。

此外,众多研究表明个体在参加健康保险计划后倾向于更多的利用医疗卫生服务,也就是保险理论中所谓的道德损害。在健康保险计划中,一般设有共付机制以防止或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就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而言,由于筹资水平低而造成保障水平也低,因此参合农民在看病时的自付比例较高。应当说这种较高的自付水平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减少了道德损害行为发生的可能,另一方面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参合农民中贫困者的卫生服务利用,而富裕农民由于经济约束相对较低所受影响较小,因此出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扶富不扶贫”、“穷人补贴富人”的现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以及保障水平有利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但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应当考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之间建立有机联系,以期在一定程度上解除贫困参合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

科学有效的管理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因素。当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在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管办很难分离。

这种管理模式虽然可以较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的作用,但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以及公平使用等方面也带来了诸多问题。通过设计科学有效的管理模式和流程,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公平性,避免历史上合作医疗制度中“干部吃好药、群众吃草药”现象的发生,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真正用于改善农民健康水平方面,对于维护和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任程度、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仍然十分重要。在此方面,韩国所设立的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的健康保险协会,以及国际上提倡农民参与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第5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近年来苏联医学科学院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科学委员会和它的五个专题小组进行了许多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实践意义的社会卫生研究工作。例如,在苏联保健部的领导下,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制订了《1986一1990年加强预防疾病和巩固苏联居民健康的综合计划》,这里包括保护周围环境、巩固居民中各种社会人群的健康和预防最重要的疾病的2000多个具体课题.这个计划规定研究和运用一些方法和手段,以保证:—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中的劳动安全和劳动条件的健康化;—综合性地研究、掌握和保护天然治疗资源,以便在治疗和顶防疾病的工作中广泛地利用它们;—发展群众性的、各种形式的体育运动和休息;—教育、职业定向和职业选择,以保证从居民健康的角度最良好的生活方式。几年来与24个专业临床研究所、教研室和地方卫生机关在大规模的实验过程中,研究所还研究了逐步过度到全民防治服务的方法和组织问题。

确定了预防性医学检查在对居民的不同人群进行防治服务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类医学机构在防治服务工作中的规模和性质,以及各类专科医师和诊断科室参加这项工作的程度。研究了进行全民防治服务和群众的性医学检查的组织形式。所进行的有关防治服务的实验研究的一切重要结果已成为与一些研究所一起制订的发展防治服务的广泛计划的基础。刚开始进行的有关科学技术革命的社会卫生问题的综合研究是非常切合时代需要的.对居民在中不同人群的健康的研究,特别是由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苏联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和全苏妇幼保健中心进行的儿童健康状况的综合研究有着巨大的社会和医学价值。

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以及卫生学方面的各研究所在进行《工业城市居民的健康状况的生态学问题》的综合研究过程中,确定了居住在城市中气候状况不同地点的居民的健康特点。发现的在发病率和其它临床指标方面的差别使人们有可能根据居住地点、年龄和一系统社会条件制订更具体的预防措施。在人的生活范围内的变化的影响下,不仅在居民的疾病方面、而且在人口过程中发生了重要的变化。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头几年的社会卫生研究发现了有关人口过程的水平、规律和趋向,人口过程最重要的趋向之一是居民“老化”和60岁以上的人所占的比重增加.据人口学家的估计,到20世纪末,老年人所占的比重将达到20肠。这有着重要的社会经济和社会卫生意义,后者要求加快研究改善老年人医疗救护工作的医学组织措施。

和过去一样,在死亡率的结构中心血管疾病占有显著的地位。虽然近2年来心血管疾病的死亡率趋于稳定并略有下降,但这些疾病不仅对老年人的平均寿命和不可逆转的损失的规模产生明显的影响。沃罗涅日的研究人员得到了新的材料证明心血管疾病在形成农民最主要的健康指标方面占据主要地位;这些疾病在农村的发展超过了城市居民因这些疾病而致残和死亡的增长速度。这在处于能劳动年龄的男人身上特别明显.这些材料已成为农村居民对专科门诊服务的需求指标的基础。居民死亡的第二位原因是恶性肿瘤。在死亡率结构中占有明显地位的还有不幸事故,中毒和创伤,呼吸器官疾病.在40岁以下的人中创伤是主要死亡原因.还发现了主要死亡原因的地区特点。所获得的有关人口再生产的医学社会特征的材料是在我国制订和实行积极的人口政策的先决条件之一。

近几年来进行了与制订提高对居民的医学服务的效果和质量的综合措施有关的研究工作。在当前卫生工作的物质技术基础的发展已达到较高水平,医务干部问题在数量上已得到解决的条件下,确定卫生工作进一步发展的途径有着重妥意义.在对改进全国卫生计划定额基础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居民结构变化预测的不同,有区别地制订了苏联、各加盟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各经济区的居民医疗预防服务的定额标准。还科学地制订了医疗预防机构网的布局原则。这些建议被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采纳运用于居民在消费预算的计划中。

苏联科学技术进步综合计划的《保护居民健康》部分研究了卫生工作发展的预测,并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结合人口状况和周围环境因素,拟订了保护健康的基本发展方向.但是,卫生工作领域中的研究工作必须达到更大的效果。苏共中央二月和四月全会(1984年)对‘医学科学和医学实践提出了进一步巩固苏联居民健康的新的巨大任务。苏联保健部制订了苏联卫生工作的医学科学1986一1990年的5年发展计划的基本目标和方向。为了完成这些任务社会卫生学的专家们应当就全国保健组织进一步发展的远景的科学根据方面进行大量的基础性质的研究工作。应当集中自已的注意力于卫生工作的各种根本问题。今天,属于这些最重要的问题是:

研究在现代条件下发展预防疾病和对居民的防治服务的科学基础,并根据不同人群和全国各地区的特点科学地规定实施步骤。

研究在发达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形成居民健康的规律性:用居民健康指标和经济指标评价卫生工作发展的最终结果的方法.

研究管理卫生工作,组织对病人的各种医学救护和治疗,保证提高医疗工作质量的措施的科学基础。

卫生经济和卫生计划间题,以及预测卫生工作发展的科学基础,卫生工作物质技术水平的作用的科学基础和它对国家经济的贡献。

在卫生管理和卫生计划中应用电子计算机和数学方法,建立有组织的运行图和工艺以保证最有效地利用电子计算机。

发展社会主义卫生工作的理论和组织问题,对资产阶级有关卫生工作问题的理论的批判。—医学中的信息,科学管理基础的方法学和理论问题。

研究在国内各经济地理区域宣传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人群的行为的科学基础.在这些问题中,现阶段主要的是强化卫生工作,预防疾病和对居民的防治服务问题。正是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治疗个别人或个别人群的全部效果转而为解决提高整个卫生工作的效果问题,这可以在居民健康指标的改善中反映出来。#p#分页标题#e#

首先应当研究一级预防的科学基础以论证这样一些国家、社会、文化和其它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消除促使疾病产生和蔓延的条件、特别是决定当前婴儿死亡率水平的那些疾病。必须在专门研究的基础上对全国各地区、人群、最重要的疾病确定这样的条件的因素,以便在预防计划的以后发展阶段可以大致上评价这些问题在各地区的社会、医学和经济意义,以及评价预防计划在防治这些疾病方面的效果。这就可以确定某些计划的优先地位,并可在国内各人群和地区中疾病的构成和形成条件的差别逐渐消失的期间用实施这些计划过度到采用目标计划和目标管理。

社会卫生学者还必须加强对疾病的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工作的科学论证。当前提出扩大对最广泛流行的非传染性疾病,首先是心管病、肿瘤、糖尿病的一级预防的措施,以降低诱发这些疾病的危险因素的影响,不仅改变居民的心理定向,泛引导实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必需的,而且在门诊部、住院部、疗养机构以组织形式,医务人员的心理状态,医疗工艺,劳动组织等方面也需妥有一定的变化。在群众性医学检查中广泛运用自动化和其它技术,在评价健康状况和卫生工作活动方面必须有一个系统性.社会卫生学家和科学研究所的其他专家们在近期内应当制订出主要非传染性疾病高危因素分类的方法指导.在转入国内全民防治服务时期,卫生经济问题和医务工作者的物质和经济刺激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制订确定医学机构工作的不仅医学的、而且社会的和经济的效果的方法很重要。在这方面已走了第一步。高尔基医学院和苏联社会卫生与保健组织学研究所的科学家们确定了医疗预防工作经济效益的方法.运用这个方法评价卫生工作效益的经验证明必须完善这个方法。

可以在比较节约的方法条件下确定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水平和结构的居民健康的研究工作对规划的实施满足居民对医疗工作和预防疾病的需要的计划特别有价值。在利用电子计算技术记录被挑选出来的人群的基础上建立基础信息系统是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应当特别注意对巩固地段服务、改进门诊部的诊断工作等进行科学研究,包括改进门诊部的咨询工作的组织,扩大医疗工作的规模和提高质量,预防科的工作,康复治疗,等等。社会卫生学者现实的任务之一是改进对农村劳动者医学服务的组织形式,以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居民的专科服务水平。

必须科学地论证如何进一步发展对农村居民的门诊和住院工作,评价目前正在进行的把农村地段医院改为医师门诊所和设立新的医师门诊所的效果,并根据农村医务地段的具体条件(服务半径,到区中心的距离,区中心医院的规模等)研究这种改组的效果。应当加强有关改进区中心医院和区间医院的工作的研究,这两类医院是向农村居民提供专科化医学服务的在农村的主要机构.在与改进农村医务地段居民医学服务有关的研究工作中,对区中心医院专科医师流动专科服务的组织形式的研究应占重要地位。这些研究工作对制订有效的人口改革是一种科学的贡献,由于劳动资源增长的减少而实施这种政策有着特别重要的国家意义.对卫生工作先进经验的正确评价也有着重大的方法学和实践意义。建立新的医疗服务形式的工作大大加强了。研究机构应当制订客观评价新组织形式的效果的方法,为扩大和进一涉推广这些新的先进的工作形式应当研究出它们的有利方面和不利方面.这些问题与卫生工作领域中科研成果的运用问题紧密联系.应当研究对所提出的建议和联系预期效果运用这些建议的途径的评价方法(主要用居民健康指标,利用卫生资源的强度和经济性的指标)。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认为科学研究工作结束,而实际建议已充分地准备在实践中运用.必须有更多的实验基地以便在实践中运用新事物并使卫生机构均掌握先进的工作形式。改进管理结构,工作作风,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质量,运用规划—目标计划和形式,和运用新的管理方法等方面的研究工作的意义提高了。这首先在于研究在州、市、区一级管理卫生工作的最合理的形式,特别是使用现代计算技术。这有助于发现主要问题和使卫生工作的目的具体化,可以寻找发现医疗特别是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和有效地管理医疗预防工作的形式。

第6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健康行为形成率,及疾病相关知识知晓率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健康文明素质、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须长期坚持不懈抓紧抓实的工作内容。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卫生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卫生工作计划1一、世界卫生日为全面加强社区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全辖区各居民组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

同时,积极组织义务清扫队伍开展大扫除活动。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2、在全辖区各单位开展创建“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各行各业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二、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1、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

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2、积极开展“四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

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三、抓好辖区的卫生整治工作

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社区与辖区内临街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并建立了管理台帐;协管员每天对辖区内责任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责任单位、门店、住户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告执法大队;积极配合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

四、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

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组织人员在各个小区派发健康教育资料,确保健康教育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社区卫生工作计划2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健教工作网络

今年我们将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明确健康教导员的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组织的各类培训,提高健教员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加强健康教育管理基础工作,定期召开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体系。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门诊健康教育:医生应有针对性开展候诊教育与随诊教育。

2、健康处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至少一种健康教育处方,有针对性地对每位住院病人或家属开展健康教育2—3次。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针对辖区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等不同人群,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对辖区各居委会进行经常性指导。

配合各种宣传日,深入开展咨询和宣传,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开展不同形式的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同时广泛普及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计划全年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活动不少于9期,张贴相关宣传栏不少于12期,举行培训讲座不少于12期,内容富有铎对性、时限性、灵活性、覆盖性和普及性。

结合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加强反吸烟宣教活动。

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地进行吸烟与被动吸烟的危害的宣传。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有禁烟制度,医疗场所有禁烟标

社区卫生工作计划3在过去的20__世界卫生日里我社区卫生工作,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发动组织居民群众和社区多方力量,在社区内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整治环境,消除“四害”,清理乱张贴,加强环保工作,创建绿色社区,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巩固所取得的成绩,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社区制定了20__年社区卫生各项工作计划如下:

一、全面加强社区卫生长效管理,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对社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

持之以恒的开展周末卫生劳动活动,集中清理乱堆放和清除卫生死角,通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人员周末卫生劳动带动辖区单位、群众共同参与创建国家文明卫生城区工作中来。

2、继续开展整治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癣”活动,采取包干包段和集中行动的方法,对辖区内所有楼院、小街巷等处的乱张贴进行清理整治。

建立长效机制,要求社区保洁员在保洁时,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并定期检查。加强宣传,鼓励居民向社区等。努力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的生活环境,将“治癣”工作推向深入。

3、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4月份是全国第爱国卫生月,社区将积极配合巩固各项创卫成果、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组织全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搞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卫生大清扫和除“四害”活动,防止虫媒传播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4、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辖区“四害”密度。

组织开展全辖区除四害统一行动。动员全社会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活动的高峰季节。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义务消杀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5、广泛开展社区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致力提高居民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模式,通过设立爱国卫生宣传专栏、派发宣传资料、刊登宣传专版,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

完善和丰富爱国卫生内容,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信息,提供咨询等服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卫生行为。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绿色环保社区”的创建是一项为辖区居民创造舒适人居环境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具体事务性工作,需要辖区单位、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需要全体社区成员的共同维护。为此社区将积极配合区、街环保、卫生加强对辖区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为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的'文明生活方式,社区将组织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活动。倡议广大的社区居民使用环保、无公害的产品,选择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控制生活中的垃圾、噪声、污水、油烟的排放。

三、大力开展社区绿化工作

社区绿化工作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社区将重视抓好社区绿化工作。发动社区居民共同对社区内树木、花草进行细心的管理,不断提升创建“绿色社区”工作的水平。

总之20__年,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要积极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提高卫生水平。社区干部和居民群众齐抓共管,齐心协力,确保全年环境卫生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社区卫生工作计划4我中心将根据市卫生局要求,结合辖区居民的需求和本中心的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如下:

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品牌意识。

1、积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培养。

2、做好示范中心的创建工作,响应政府医改的号召,在原有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3、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于《规范》内的9个类别,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

二、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

贯彻落实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方针政策,吃透上级下达的每一份文件精神,认真规划实施。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促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各项措施。

三、完善组织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将继续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重点做好60岁以上老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的建档工作。已建立的健康档案通过规范化管理,发挥健康档案的实质性作用。在更新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基础上,建档覆盖率计划达到80%。同时加强对慢性病老人进行健康管理。积极探索实行“首诊在中心、大病去医院、双向转诊、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

四、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未经培训的人员继续参加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和各项社区卫生服务技能培训。

2、继续开展全科团队培训工作,坚持每周四下午组织中心人员学习有关全科医学和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新理念和新技能。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功能

(一)、认真落实预防保健制度

1、掌握辖区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认真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规划及实施计划,在街道办事处的积极配合下,每月至少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根据“卫生宣传日”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确定宣传主题,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康信息。

2、社区常住人口的预防保健主要指标处于良好水平。

(1)、法定传染病报告率100%;

(2)、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逐年上升;

(3)、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逐年上升;

(4)、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比例不低于90%;

(5)、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规范化管理不低于85%,并建立专项健康管理档案。

(二)、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1、全科医生熟练掌握相关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知识,正确处理社区常见健康问题。

2、及时提供家庭出诊、家庭访视等家庭卫生服务。

对特殊人群实行动态服务。

3、继续开展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中医药服务。

(三)、提高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避孕药具发放和咨询点服务。

帮助重点对象落实避孕措施,开展避孕知识宣教,提高群众对避孕节育措施知晓率。

2、充分利用康复站资源,由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康复病人做康复锻炼。

(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时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甲流等其他传染病的防治宣传。

3、完善院感管理制度,加强消毒处理和质量监控等工作严格执行《医用垃圾处理办法》,医用废物处理率100%。

六、严格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定期迎接卫生行政部门对中心的监督检查,并认真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2、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行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德教育。

3、认真研究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故防范。

七、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随着不良的生活方式导致的疾病不断上升,医疗费用不堪重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实现战略前移,动员由医院诊治的病人康复后回到社区,对其的整体健康和疾病进行有效的管理,是我们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之一。

新的一年,我们将尝试启动健康管理工作,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计划运作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组织本院举办防病治病知识讲座,同时,以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以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慢性病、知识分子等高危人群为重点宣教人群。旨在提升辖区人群的总体健康水平。

社区卫生工作计划5讲卫生、讲文明、爱护自己的家园一直称作为一种传统美德。一点也没有错,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卫生做好了,就禁止了“病从口入”。然而人们的身体健康有了保障的时候,就解决了“看病难,吃药贵”这一难题。所以作为社区的管理人员,做好居民的卫生工作,新年度社区卫生工作计划必不可少。

居民社区工作计划的制定的主要目的使城市居民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行动计划(20--—20--年)》,结合《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有以下六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为体系为内容,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及内涵建设项目为重点,以完善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使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明显提高。

二、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强化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责任;二是坚持转变职能,完善内涵建设,创新运行机制,提高效能,稳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健康促进,努力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健康需求。

三、目标

1.进一步完善、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观念转变到位;

3.充分发挥好“六位一体”的功能,强化社区卫生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

4.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卫生服务覆盖面,本年度在条件成熟的片区力争新建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5.继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增设服务内容,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使本年度城市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知晓率、服务利用率和服务满意率分别达到85%、75%的80%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有效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布局,严格机构准入,完成09年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任务。

2.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涵建设和高质量的居民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基本设备,充实“六位一体”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专业技术、社区适宜技术和管理技能的培训,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开展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健康教育等促进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享受服务在75%以上,逐步完善20--年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新建健康档案达到10%以上。

3.转变观念,更新服务模式,主动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连续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实施好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政策,具体落实“五免两降”(免挂号费、免首诊费、免出诊费、免注射费、免健康咨询费,降低住院费和降低住院治疗费),开展爱心服务,推行家庭病房、家庭护理,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经济、优质、廉价的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医生每月下社区不少于15天,慢病管理上门服务每人每年不少于10次。

4.创新运行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深入社区、深入家庭,这次社区工作计划中要重点关注老年人、妇女、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提高慢病管理质量,开展好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

做好社区医疗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全面落实公卫人员下沉,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加强工作衔接和资源共享,积极开展帮扶指导和双向交流,方便群众就近就医,确保医疗安全。儿保建证、建卡率达100%,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5%,孕产妇管理率达80%、住院分娩率达95%、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并开展产后访视每孕产妇不少于三次。

5.加强人事管理和人才培养,落实全科医生、全科护士岗位培训,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名额培训计划,安排好各培训人员,不则不扣地完成任务。

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积极探索可行的工资分配方案,建立社区医生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其考核结果与个人奖惩挂钩,充分调动社区医生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体现效率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严格社区卫生人才准入,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建立和完善辞聘制度,做到“办事养人、能进能出”。

6.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推行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成本,选择与社区常见病、多发病为主的基本医疗药物,使居民享受社区基本的廉价服务,医疗设备严格实行政府采购。

7.继续加强社区卫生的宣传力度和与部门的协作,特别是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部门间的联系,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晓率;

加强信息报送,实行微机网络化管理,搭建社区信息平台,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信息共享的良好网络化,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社区卫生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是继续巩固20--年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成绩,打造社区卫生服务的亮点,突出各中心的特点,拓展服务功能,在服务观念上更新方式、方法,让社区居民更多更好地享受到社区卫生的服务。

二是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为居民提供多种形势的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增强居民的自我防病意识,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联系,充分利用居委会的力量扩大宣传面。

三是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增添档案新的内容。使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居民达100%,居民建档率达到85%以上,居民档案利用率达到75%以上,重点抓好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质量,杜绝“死档案”。

四是调整社区卫生服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充实社区卫生服务队伍,落实固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配备公卫执业医师,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和《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以及《广元市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编制审定,并将纳入编制内的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和公共卫生人员实行政府的财政预算,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稳定。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制度,推广应用卫生部制定的"17项适宜技术"规范;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的一体化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联接、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共享信息平台、交流咨询平台和健康教育平台,逐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层级化和快速化,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效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城市社区卫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服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安排,落实专人管理社区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区卫生局成立建专家组,负责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项目监测、评估等工作。

2.严格机制管理。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20--年年度目标任务,建立协调机构,定期与社区居委会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及时了解居民对健康的需求;区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随时督察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问题,确保社区卫生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

3.促进政策保障。

第7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暨计生服务所大楼落成揭牌仪式。这是全镇人民的一件大喜事!也是镇委、镇政府加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这项民心工程建设的一件大事!首先,我代表镇委、镇政府对领导嘉宾的光临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勇于投身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事业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事业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不容推卸的责任。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从去年11月份开始,就着手做好全镇社区卫生服务总体规划,整合*医院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社区卫生站等医疗卫生资源,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政府统一管理。根据自身实际,今年我镇规划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5个社区卫生站,规划编制内人员130人,今后再根据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预防保健为重点,主要承担疾病预防、妇幼保健、慢性病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助残精防服务和中医药特色服务等功能。为确保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投入运作经费主要由镇财政供给,市财政适当补助,技术上实行与*医院双向转诊机制,就医上完善医保制度,药价上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并通过“社区责任医生进家庭”、“健康卡”、“社区信息健康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定期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另外,考虑到社区卫生与计生服务息息相关,我镇实行镇计生服务所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楼办公、共享资源,这将有利于推进我镇生殖健康、关爱女孩、优生优育等计生服务工作的开展,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更好发展。今天,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暨计生服务所举行揭牌仪式,寓示着我镇社区卫生和计生服务事业已站上新起点,进入发展的新阶段。

同志们,党的*大提出要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统一部署,审时度势,实事就是,大力推进全市社区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把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大精神为指导,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昂的工作热情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地扎实推进全镇社区卫生工作,为提高全民医疗保障水平,造福全镇人民作出应当的贡献!

第8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健康服务。根据我区实际,现就加快发展我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

1、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卫生体系的网底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2、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的两级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和全民素质的提高。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保证了基本医疗,降低了成本,方便了群众就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维护社区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应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新时期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二、明确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3、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20**年,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社区预防、保健指标符合要求:法定报告传染病报告率100%,计划免疫接种率≥95%,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5%,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5%,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在85%以上,知晓率在90%以上。到2010年,全区形成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社区居民比较满意的融预防、保健、康复、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达到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机构设置标准,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保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出行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登记管理,提供上门服务,主要慢性病管理率达80%,居民到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诊比例达60%,社区卫生服务的人口覆盖率达到95%。城市居民能够享受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得到提高。

4、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与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促进城市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心向社区转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实行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在充分发挥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创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行业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安全。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促进健康的原则。

三、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网络建设

5、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包括提供综合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也包括为社区居民提供专项服务的康复院、护理院、诊所等。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依托现有基层卫生机构,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其它基层医疗卫生、医疗康复机构为补充,以上级卫生机构为指导,与上级医疗机构实行双向转诊,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使各项基本卫生服务逐步得到有机融合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6、科学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可由基层医院(卫生院)或其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造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过大的,可下设适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辖区

二、三级医院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健康教育所等预防保健机构要加强统一协调,发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作用,从而逐步建立健全结构适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有效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社区居民都能够拥有自己的全科医师。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主体,着重承担社区公共卫生职能,同时提供基本医疗,应重点予以建设,并建立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中心的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1500平方米,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要配备能开展“六位一体”综合所必须的医疗、保健、通讯、信息、宣教等基本设备和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重点人群保健等以及社区医疗。其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8、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以解决社区卫生问题,满足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需求为目的。根据居民需求,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医疗和康复“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并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家庭服务为主要服务方式。要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居民需求,积极开展家庭巡诊、出诊及家庭护理、临终关怀、老年护理、日间病房等多样化服务。开展与医疗保健相关的各种延伸,探索合同式家庭保健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应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9、加强全科医学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制定具体可行的培训计划,规范培训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重点选拔一批年富力强、专业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参加省、市部门的转型培训,充实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岗位。引进一批全科专业和公共卫生专业大学毕业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结构。要把人员队伍建设作为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持久、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满足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配套政策

10、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并纳入每年卫生经费预算,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设施配备、信息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补助,补助经费应随着社会经济和财力的增长而增长。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其提供基本预防保健和医疗等服务,政府逐步实现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全成本补偿。

11、发展计划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这一健康促进工程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优先项目,积极推进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

12、财政部门应按辖区人口人均8元标准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经费(不含建设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力争到20**年达到人均15元标准。

1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参保职工在社区就医。做好辖区内符合定点准入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应低于二级、三级医院就诊费用的自付比例。

14、物价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政策。对非营利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政府规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外,放开根据居民需求开展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延伸价格,收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主分配。放开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行为。

15、民政部门要把社区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把支持和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创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考核内容,要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在参与和享受社区卫生服务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

16、人事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合理核定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资总额,要支持和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帮助引进全科医学人才,建立全科医疗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制度。

17、建设行政部门在社区规划建设的同时,协调落实好社区卫生服务用房,凡街道要求配套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居委会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街道不得收取房租。在城市新建或扩建以及旧城改造居民小区时,须按规划要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中预留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

18、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计划生育服务与生殖保健工作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一并落实。

19、区税务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无偿提供给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期间,按国家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捐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

五、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20、卫生行政部门是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审批、业务指导以及服务监管等工作,依法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实行准入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的行业规章、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监管。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新晨

2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取信于民。

22、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要从严管理,依法处罚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人员。

23、规范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的价格管理,实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价格行为。

六、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

24、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各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把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统筹规划、组织实施。

第9篇:医生为人民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1.规划范围:县范围内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以及辖区内社会办医、个体诊所等。

2.规划期限:以2016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二、现状分析

(一)基本概况。县地处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两区结合部,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下辖23个乡镇、224个行政村,总人口67.11万人(2016年底统计数字),其中农业人口59.03万人(占总人口87.96%),人口自然增长率7‰。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83.5亿元,财政收入7.78亿元,财政支出34、58亿元(其中卫生事业费支出4、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12.22%),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762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2010—2015年全县规划设置医疗卫生机构445所,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7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乡镇卫生院2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站12所;村卫生室277所,村卫生站103所,诊所5所,社会办医务室11所。

2、医疗卫生人员:全县现有医疗卫生人员2274名,其中,公办医疗卫生机构人员1446名,社会办医机构人员10名,乡村医生818名。现有卫生技术人员2137名,平均每千人占有卫技人员3.388人。公办医疗卫生机构1446名在职职工中,专业卫生技术人员1311名,占90.7%,其他人员135名,占9.3%。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28名,占2.1%;中级职称318名,占24.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618名,占47.1%;助理级职称235名,占17.9%;员级职称112名,占8.6%。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疗岗位工作1176人,占89.7%;公共卫生岗位工作135人,占10.3%。

3、床位设备:全县2016年底共开设病床1452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739张,乡镇卫生院713张,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2.14张。2016年底县直医疗机构拥有CT、DR或CR、500mAx光机、心电监护仪、尿液分析仪、彩超、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多功能麻醉机等设备,全县23所乡镇卫生院配有CT、CR或200-500mAx光机、黑白B超或彩超、麻醉机、尿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等设备。

(三)居民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现状与需求。2016年县级医院门诊量255762人次,住院病人34966人次;乡镇卫生院门急诊量751826人次,住院病人30759人次;村卫生室(站)、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就诊1073990人次。全县总住院人次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比例占33.38%,县级医院住院比例占36.69%,县外医院住院比例占29.93%。

(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目前全县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4所,其中县计划生育服务站1所,隶属县卫计委直接管理,23个乡镇各设置有1所计划生育服务所,隶属乡镇政府管理。

(五)存在问题

1、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短缺,分布不均衡。由于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卫生事业投入相对不足,医疗卫生资源(主要指病床、医生、防保和卫生监督人员、房屋、设备等)总量明显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

2、医疗卫生计生网络基本健全,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覆盖全县各地,但除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乡镇卫生院外,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不到位,重基本医疗、轻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无法为当地群众提供全面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监管体制不健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尚不稳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农村卫生监督管理力量薄弱,全县医疗秩序仍然不够规范。一些地方无证非法行医屡禁不止,一室多点、明合暗分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扰乱了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妨碍了农村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阻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卫生计生发展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的卫生发展理念,本着有利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发挥卫生监督职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卫生计生协调发展的原则,对县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进行适当的调整,使机构设置适应现阶段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起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齐备、运行机制灵活、管理体制科学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使全县人民较好地享有和利用卫生计生资源,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证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落实,积极推进健康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带量采购政策,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计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加快小康的建设步伐。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我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规划设置目标是:深入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力度,县人民医院保持全市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新建门诊综合楼,新增介入科、放疗科,扩大血液透析、康复理疗学科规模,创建5个市级重点学科,全面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加快新病房大楼建设,力争实现2016年底顺利投入使用,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巩固提高二级甲等中医院成果,争取“十三五”期间顺利通过三级中医院验收,创建4个市级重点专科专病;提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创部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健全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龙头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升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以妇女、儿童为重点人群的县级综合体检中心,不断提高全县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成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全县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原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实现“人员、房屋、设备、技术、管理”五配套,其中,古碑、双河、南溪三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努力实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双提升;全面巩固提高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果,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行药品带量采购,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差率销售;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一批规范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注入或兴建民营医院,积极引导符合资质条件的人员办理个体诊所。建立健全县乡医疗共同体,逐步推进并最终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建设,我县卫生服务能力及群众利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格。

五、医疗卫生机构设置

(一)配置原则。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卫医发〔1994〕25号)和《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及医疗机构分布情况,以政策引导、适度发展、整体规划、适时调整为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公立医疗机构的布局能保障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社会办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而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医疗机构设置遵循以下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发展优质社会办医疗资源,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

2、优化配置原则。以区域服务人口和延伸服务人群为依据,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布局调整与资源优化,在同一区域中合理设置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构建由综合医院、专科特色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门诊部、诊所作为补充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服务群众方便。

3、分级诊疗原则。明确各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在基层医疗机构,危重急症和疑难病诊疗在县级医院。

4、公立主导原则。以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为主导,按照国家规划标准确定城区和主要集镇社会办医的合理比重。原则上维持已有公立医疗机构的结构,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布局,支持、引导、规范发展符合规划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实现我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

5、需求导向原则。以需求为依据,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医疗需求,对现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合理调整,实现合理配置,调整服务方向和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鼓励举办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填补县内专科空白的医疗机构;限制低层次、无特色、小规模的医疗机构。

6.统一规划。原则上以“十二五”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规划为本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全县范围内所有医疗卫生计生资源必须依法接受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的行业管理,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实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共享资源。

(二)配置内容

1.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卫生资源布点要求。

2.依据县乡村发展规划,考虑未来医疗设施需求量。明确近期医疗资源配置目标,并进行布点。

3.分类、分级设置,明确公立医院布局及规模;在做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发挥县级医院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方便群众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三)配置标准。结合《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发展情况,按照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70万,分类测算所需医疗机构的数量和床位总数。全县设置医疗卫生计生机构434个(见附表),其中:

1、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8所,即:县人民医院(包括体检中心、120急救中心、县看守所卫生所)、县中医医院(包括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健康养老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包括门诊部)、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卫生进修学校、产业园区综合性医院。

2、乡镇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23所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其中:乡镇中心卫生院9所,防治结合型乡镇卫生院14所(其中梅山镇卫生院与江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按一般卫生院管理)。卫生院统一核算异地设置的门诊部3所。

3、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村卫生室226所,村卫生站124所。以后根据服务人群及行政区划调整需要,适当增减(撤)村卫生室(站)。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所社区卫生服务站。

5、社会办医:设置11所医务室,以后根据需要,在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适当增设医务室。

6、诊所:设置23所诊所。

7、床位总量设置标准:医疗机构床位数按4.8张/千人配置,以70万人口计算,至2020年全县总床位数应达到3360张,累计新增910张。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与县妇幼保健院合并成立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整合,成立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与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资金投入。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支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对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投入,加快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房屋、设备建设,使规划内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完全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分类管理,落实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协作,促进共同发展。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建设,加强经常性的卫生计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乡镇卫生计生监督队伍建设,扩大农村卫生计生监督覆盖面。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取缔无证非法行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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