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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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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第1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电力公司纪委和集团公司有关精神为目标。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以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为目标,以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为目的,以确保我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和保持安全工作形势稳定为己任,为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保驾护航,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勤奋工作,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教育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能,是党中央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三项任务的基础性工作,是2010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着力抓好,在内容上突出五个重点:一是要以十七大的关于党风廉政大政方针为重点;二是要以中纪委七次会议对党风廉政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集团公司纪委2010年具体任务为重点;三是要以党中央、中纪委、晋能集团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我公司党委、纪委的党政党纪规章制度为重点;四是要以正反两个方面典型实例为重点;五是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要以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知识、业务技能知识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在中心理论学习中安排一定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数量,保证学习效果;领导干部上廉政建设为内容的党课,不少于两次;运用典型实例进行典型性教育,开展先进事迹学习教育和警示性教育,全年不少于两次;继续订阅《党建文汇》、《党风廉政》、《中国监察》,年内给党员干部发有关学习资料不少于2本,尽量满足大家学习需要,要安排适合机关党员干部特点的学习内容,启发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中发挥先进性作用。

通过学习,一要增强廉公文写作洁自律意识,使大家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工作;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提高个人廉洁自律的意识;深刻认识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我抓起的现实意义,从而使大家自觉投入反腐倡廉工作之中。二要明确各项政策规定。使广大党员干部熟知党政纪规定的具体内容,清楚地知道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从而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增强免疫力,能有效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打牢政治文明、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树立敢于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勇气,营造廉政为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

建立严密的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做好党风廉政工作的组织保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责任追究明确、建立上下共同负责的责任网络,坚持做到全年工作有重点、专项工作有监督、日常工作有人管,真正做到与安全生产工作、经营管理工作、招投标工作、干部人员调动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评比。

在抓好反腐败三项任务落实的同时,重点要求领导干部务必做到“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第二,不许“跑官要官”。第三,不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第四,不许参与赌博。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要在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与各部门、车间逐级签订责任书。要在年终抓好检查,要把检查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对违风廉政各项规定及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制度建设工作

是制度建设的重要一年,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三个基础环节中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要围绕《实施纲要》,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党内监督、效能监察、述职述廉等制度。要结合新形势和实际工作情况对已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去掉过时的内容,增添新内容,使已有制度更加完善、管用。建立新制度,要结合各党支部工作特点及部门、车间实际,建立与党内监督条例相适应的有关制度,把各项监督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常规工作有一套较系统的有操作性的监督管理制度,为监督检查考核提供依据。

五、效能监察工作

2010年,要总结2009年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经验,查找不足,要使效能监察成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好、抓实。要加大效能监察工作的力度,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把监督寓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之中,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提高经济效益。

六、和案件查处工作

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工作,要使来信来访电话举报,件件有着落,有结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对大多数违反纪律的党员主要是教育,着眼防范。

第2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创新工作思维,实现两个转变,做到弘扬创新精神与坚持实事求是的有机结合

工作思维的创新是工作创新的前提。我们所倡导的创新是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创新,在“十一五”期间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把工作着眼点放在思维方式的转变上,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创新的实践,创新中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方向,以科学的精神和求实的态度,深入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宽思路,使每一项工作既充分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又蕴涵着创新的精神。

一是要实现从“重上轻下”向“上下并重”的转变。反腐败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同样也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对于基层来说,一方面要坚决贯彻上级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方针和措施,另一方面要在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对各项措施予以细化和创新,切实克服机械执行而忽视本地、本部门实际的倾向。如去年邕宁撤县设区后,针对纪检监察机关人员锐减,办案力量薄弱的工作实际,我们在案件查办方面,通过推行纪委常委分片责任制,强化纪委常委的责任意识,对办案工作采取“四定一包”,即定办案人员、定方案、定时限、定纪律,一包到底的办法,对乡镇纪委我们还实行了办案协作制,整合办案资源,调动乡镇纪委的办案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年,我城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件,结案6件,给予相关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6人,挽回经济损失47.5万元。

二是要实现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的转变。近年来,党中央非常重视反腐败治本工作,相继出台了许多方针决策和法规、措施。在落实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中,必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上,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做到规范在先,防范在前,切实克服只重视制度建设,而忽视制度落实的问题。去年,邕宁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三项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有效地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年城区有关部门结合“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向群众发放《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测评表》150份,收回142份,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评价“满意”118份,“基本满意”21份,“不满意”3份,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总体达到97.8%。

二、创新工作机制,狠抓三个构建,做到注重探索实践与善于总结提炼的有机结合

创新的过程说到底就是实践的过程,在创新中既要勇于探索、又要注意贴近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注意了解、掌握和解决在改革、发展、稳定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当前,中央提出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仅靠纪委或少数部门和单位来抓是不科学的,必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党政群机关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要以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构建新的惩防腐败工作领导机制。一方面通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另一方面,建立惩防并举、纪委组织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克服出现监督、管理缺位的问题。在*年,为了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我们由前年纪委常委对单位领导廉政谈话,提升为区委常委亲自找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增强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教育效果。

二要以责任分解为途径,着力构建新的惩防腐败工作协调机制。要通过科学、严格的责任分解,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同时,建立相应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运作机制。自治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具体意见》出台后,我城区及时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并于今年3月份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27项经常性工作分解到了21个牵头部门和53个协办部门和单位,要求各级各部门分别制定出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新局面的形成。

三要以党内监督为核心,着力构建新的惩防腐败工作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坚持按程序办事,对重大项目确定、重大重大资金调配、重要人事任免必须集体商量,集体决策。积极探索、健全党内监督的有效模式和途径,丰富和完善包括诫勉谈话、任前谈话、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的党内监督方式。同时充广泛发动群众,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特邀监察员、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使各种违纪现象无藏身之地,在全社会形成共创廉洁健康的投资环境、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工作思路,着眼四个重点,做到继承与发展的有机结合

任何事物都是在继承与发展,坚持与扬弃的辨证统一中不断前进、不断发展的。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反腐倡廉工作必将不断面临新情况,涉及新领域。这就要求我们用新的眼光审视工作,用新的观念谋划思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新路子。

一是着眼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着力构建同步监督制约机制。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甚至保护腐败。就一个单位来说,如果仅有对领导干部运用权力行为的规范,而没有建立强有力的监督制约制度,那么已建立的那些行为规范就很难严格执行;就一个地区来说,如果监督制约机制跟不上,就会冲击和影响到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正常开展,给整个社会风气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必须从制度的整体作用和相互联系出发,建立健全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制度,如预防犯罪制度、约束制度、监督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和奖惩制度等,才能达到整体的效果,逐步形成反腐保廉的良好机制。*年,为了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的执法监督,我城区共派员参与水利、道路、扶贫等项目公开招投标监督38项,通过公开招投标比项目预算节约资金349.48万元,资金节约率16.19%,有效地防止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着眼于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与推进,针对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加强制度创新。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把重点放在对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干部任用的监督上,坚持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相结合,相配套,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三项制度”改革的规范、拓展、深化上下工夫,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是着眼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以群众关注为焦点,急民之所急,严肃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来真正取信于民。如去年以来,我们严肃查处了新江镇力靳村原支书黄某土地合同诈骗案和原邕宁职校私设“小金库”案,分别给予当事人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年,我们将以中央纪委统一部署的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整治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入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要着眼于探索规律,推陈出新,在推进工作、提高水平上下功夫。反腐倡廉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我们的创新活动,不仅要有大的思路,大的举措,还要体现在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当前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ISO9000质量管理等载体创新的研究,洞悉来自横向、纵向两方面的新动向,探索工作的规律性,积极培养能谋善断、善于总结和开拓创新的能力,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努力做到不断前进、螺旋上升,越做越好取得工作的新突破。

第3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作用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部门,在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目前,对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特别规定》赋予工商部门多项职权,各级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当地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监察部门,如何立足实际,早发现、早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作为专司监督检查职责的监察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通过行使监察职能,监督基层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有关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执法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执法到位,实现廉政勤政。

第二,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是当前工商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发展的迫切要求。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要求监察部门的工作重点必须是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放在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而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连生产、加工环节,下连消费环节,涉及范围广,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级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是否到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市场巡查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健全进行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从而有效预防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第三,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行政监察,是当前监察部门保障执法安全、维护工商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监察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行政监察、效能监察,既能有效解决在监管、执法、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助于从中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同时可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职能,实现关口前移,见微知著,变事后惩处为事前防范,有效防范履职风险;通过监督检查,还可以发现执法、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措施,化解执法风险,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良好的工商形象。

二、监察部门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如何发挥职能作用

笔者认为,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监察部门应在以下几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作用。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很广,如果工商人员在履行职责、监管执法过程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其带来的影响将会很大。因此,监察部门必须承担起教育和教育引导的任务。一是要采取设立食品安全廉政网页、典型案例剖析、专题讨论等形式,把食品安全防范和分解履职责任风险的意识灌输到每一名工商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重要性和自身肩负监管任务的艰巨性。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廉政教育活动,要针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对可能发生责任风险的情形、环节等进行剖析,提出预防和注意事项,敲响警钟,增强责任风险意识,化解执法风险,确保工商队伍“执法安全”。三是要督促广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特别规定,使广大老百姓了解并自觉配合工商部门贯彻执行《特别规定》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

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是监察部门实现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方式。在工作中,监察部门要坚持依法执纪、依法办案,坚持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一是抓好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市场监管、经济检查、基层工商所等重点部门,执法岗位、“窗口部门”等重点环节,以及领导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工商所长、一线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并实施风险点管理。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的行为,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的现象,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二是切实加强执法监察、行政监察、效能监察工作,坚决纠正个别基层工商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现象。在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中,监察部门通过督察发现了一些基层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市场监管人员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督促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填写台帐;部分工商干部对食品安全监管存有畏难情绪,存在巡查不到位,管理有死角等等问题,监察部门及时指出并促其整改。由于监察部门的提前介入,这些存在问题都得到了及时纠正、解决。三是构建内外监督网络,延伸反腐监督触角。一方面,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监督作用和管人管事的机制作用,通过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目标的落实。如制定《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制度》、《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采取聘请廉政行政监督员、开展“行风热线”上线活动、局长接访日、召开行政廉政监督员会议、开通电子邮箱、公布食品监管举报电话等多种举措,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进一步在全社会创造一个人民群众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监察部门必须充分发挥惩处职能作用。

在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通过实施责任追究、引咎辞职、末位淘汰等举措,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对监管不到位、有不作为行为的工商人员,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对徇私枉法、包庇纵容、渎职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刑事责任。同时,监察部门还要通过查处抓典型,形成人人想干事、谋大事、成大事的积极向上氛围,从而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4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

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整体形象,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总体素质是好的。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干部因为工作难度大、又常常不被人理解和认可,而产生这样或那样的思想情绪和顾虑。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2.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仍停留在学习、开会、听报告等最简单的方法上,没有多少灵活创新的形式,还没有跳出就教育抓教育、就学习抓学习的束缚。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现象。随着企业的改革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有的同志对政治理论和政策学习不够,对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理解不深,相关情况掌握不多;有的单位虽设有纪检监察部门,配备1~2名纪检干部,但有的同志兼职较多,个别单位的纪检部门发挥不了应有作用;新进人员少,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已显老化,特别是缺少懂法律、懂财务、懂电脑的专业人员。

二、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所遇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前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内部监督制约的原因,又外部体制机制的原因。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包括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模糊。有的同志认为在纪检部门提拔慢,“没盼头”,行动上降低标准;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身处企业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2.知识结构单一。部分纪检干部对纪检业务知识掌握少,业务不通、不精的现象突出,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是后来改行“学习成才”的,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和学习,有的纪检干部虽然学历是“大学”、“大专”,但实际是函授文凭,含金量低。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不去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内部监督制约和奖励机制不健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纪检干部制定了“十不准”、“八个严禁”等纪律规定,但在具体执行中往往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和手段。在工作中,由于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不科学、不规范,缺乏操作性和针对性,不能很好地考评纪检干部的工作成绩,容易造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纪检干部工作没有了积极性。

三、对加强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业务培训是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其做好监督能力的有效途径。当然,培训的内容应有所选择。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要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政策法规和办案程序。三是要努力学习经济、政治、法律、财务、审计、计算机、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以提高履职能力。四是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新观念、新技能,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专题培训和讲座,不断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视野,更新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

2.建立激励机制。一定的激励机制,不仅能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而且能从正面强化自我约束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首先,在识人用人上要做到更新观念,有才就举,惟才是用,知人善用,决不让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怀才不遇”。对那些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该提拔的要提拔,该重用的要重用。其次,在物资奖励上要做到赏罚分明,对那些旗帜鲜明,敢于查办案,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办案有功的人员,不仅要重点保护,而且要给予物质的奖励,要让纪检监察干部感觉到一种保护、支持、撑腰壮胆的力量。第三,在工作条件上要尽量改善,提供通讯和交通工具,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等等。通过各种激励机制,做到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

第5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是认识不足、摆位不正。不少纪检监察干部甚至一些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认为思想政治建设是软指标、虚任务,可抓可不抓,抓多抓少不影响工作,不影响考评。由于认识上错位,导致工作上缺位,对思想政治建设往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甚至不要,上面强调了就抓一抓或者出了问题时才来事后补课,具体工作也只停留在口头上说说,文件里写写,会议上强调强调,真正坚持不懈抓落实的不多,抓出成效的则更少。

二是责任不清、合力不强。一方面是领导责任不明确。没有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在领导分工中思想政治建设也常常被忽视,没有形成领导抓落实的机制,领导抓与不抓一个样。另一方面,部门责任不明确。县(市、区)纪检监察组织由于人员少、机构小,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的由办公室负责,有的归入宣调室,大多数没有专门的职能科室来负责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第三,派驻纪检组和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是由所驻单位党组织或乡镇党委负责,还是由县(市、区)纪委负责,责任不清,致使这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常常被遗忘。由于责任不明确,造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有点软弱乏力,形成不了工作合力,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是主题不鲜、内容不丰。在主题上,虽然许多纪检监察组织在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提出了不少口号,确立了不少主题,但有些主题不怎么鲜明,与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联系还不太紧密,有的纯粹是照搬其它组织开展的一些活动,没有自己的特色。在内容上,往往局限于单纯的政治理论,未能贴近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实际显得有点枯燥乏味,思想政治建设的内容范围太狭窄,没有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与时俱进方面做得不够。

四是方法不新、效果不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方法过于单调呆板,有些纪检监察组织仍停留在学习、开会、听报告等最一般、最简单的方法上,没有多少灵活创新的形式,还没有跳出就教育抓教育、就学习抓学习的束缚。由于方法手段的陈旧,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思想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存在应付了事、走过场的现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效果不明显。

五是制度不全、考核不严。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督查制和考评激励制等一整套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相关制度还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由于没有建立起严格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使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难以得到全面、科学的检验。

以上“十不”现象,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虽不同程度地存在,但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需要引起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我们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为,要解决好这“十不”现象,关键就是要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为什么要抓”、“由谁来抓”、“抓什么”、“怎样抓”“抓得怎样”这五个问题。

一要提高认识,解决好“为什么要抓”的问题。思想政治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历来十分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在惩治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日益尖锐,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新的考验。应该肯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信赖的队伍。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确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贪污受贿,腐化坠落,蜕化成为腐败分子。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保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弘扬正气,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客观需要。在实际工作中,要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

二要落实责任,解决好“谁来抓”的问题。一方面,要完善工作格局。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形成纪委书记总体抓,副书记常委分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格局,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另一方面,要充实工作力量。有条件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都应该设立干部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一时难以设立干部室的纪检监察机关也应该明确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责任科室,并适当地安排专人负责。同时,县(市、区)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快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切实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其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

三要明确目标,解决好“抓什么”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主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主题,就是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其次,要突出重点。当前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中,要突出和强化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二是进行“两个务必”教育,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党的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视事业重如山,看名利淡如水,耐得住寂寞、顶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苦;三是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守好自己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四是进行正面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对反面典型进行深入剖析,揭示腐败分子的思想根源和腐败轨迹,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第三,要丰富内容。针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思想观念陈旧,缺乏创新意识的现状,我们在抓好政治理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学习的同时,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制理论素养,特别是多学一些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要尽快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外语水平,具备丰富的经济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掌握WTO规则和国际经济法律,并且随着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纪检监察干部还应多熟悉一些互联网络和电子商务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形势的发展。

四要创新思路,解决好“怎样抓”的问题。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不断创新思路,采取新的方法、新的手段。在方法上,一要做到领导干部重点抓。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是思想政治建设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好了,可以带动整个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二要做到选择时机重点抓。思想政治建设虽然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但在一些关键时机、重要时刻要重点抓好,比如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在干部提拔、岗位交流、领导调动的时候,在党和国家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重要会议、出台重要方针政策的时候,更应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三要做到利用典型重点抓。当前,要充分利用张建国、梁雨润的先进事迹进行正面教育,同时还要利用彭晋镛、漆后星等反面典型进行反面教育。在形式上,除了组织学习、开会、听课外,可以多组织一些主题报告会、演讲会、经验交流会、工作座谈会、学习讨论会,多开展一些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知识竞赛,并且做到“五上、六有”。即:领导讲课上屏幕、先进事迹上舞台、警示教育上党课、知识竞赛上擂台、干部承诺上墙栏;六有:即有计划、有分工、有阵地、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第6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在认识上解放思想,着力抓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解放思想的重要意义。新一轮思想大解放的目标指向非常明确:主题是科学发展,重点是领导干部。也就是说,作为领导干部,要带头解放思想。而要解放思想首要任务就是要认识解放思想的意义。作为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纪检监察机关,能不能解放思想,解放到什么程度,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走向和创新力度。因此,我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以与时俱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气魄,从自身做起,把思想大解放贯穿于纪检监察的各项业务工作中,用思想的大解放,方法的大更新,制度的大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大发展,有力地推动召陵和谐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是正确认识解放思想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认识并恰当处理好解放思想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不能因解放思想而解放思想,解放思想要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到既要解放思想,又要发展纪检监察工作,并且要把解放思想融入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去。在认识上,要主动学习,认真查找差距,看看在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中是否已经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有待进一步解放思想?是否要把过去那些不适宜于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旧框框老条条打破?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如何去应对这些问题?身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如何以务实的精神和扎实的工作在关键问题、难点问题的突破上有新法、出实招。这是纪检监察干部今后能否真正做到解放思想,创新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解放,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人为本,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取向,古已有之。解放思想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解放思想,正确回答反腐倡廉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根本问题。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干部的创新思想能力,在机制上,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任人为贤、为才,敢于突破“惯例”,大胆启用优秀人才,放开步子让优秀人才在工作上“闯关”。在体制上,要出实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创新的思维模式。以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为重点,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水平。同时,把阻碍纪检监察工作发展的一些体制进一步更新。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实际工作中出奇制胜,就要尽量做到在业务上掌握一两个“杀手锏”和有一两手“绝活”,这样才能创造出纪检监察工作新的业绩。

二、在服务上解放思想,着力围绕全区大局开展工作

一要树立服务理念。首先,要摆正位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我们面对的是广大基层群众,要树立服务意识。在解放思想的过程中,服务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服务于机关、服务于基层群众;同时,要在服务中更进一步地进行思想解放,用服务全局的眼光,全面谋划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工作如果不关注人民群众的呼声,就没有生命力和感召力。所以,纪检监察机关不但要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还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长远的利益和出路问题,真正达到源头治本的目的。其次,要更新观念。在这次思想解放的大潮中,要更新服务观念,纪检监察干部首当其冲,要当好服务的排头兵。实践证明,解放思想是扫除障碍,引领发展的“法宝”。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就只是办办案而已,用不着做什么。事实说明,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立足“干部之家”的定位。不但要查办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还要当好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好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角色。与此同时,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好“服务”这篇大文章,要把思想扭转过来,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二要服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必须要把单一的从口头和书面上的解放落实到实际服务工作中的解放,必须服务工作大局,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义务地做,才能避免“空对空”、“讲对讲”的形式主义。尤其是我们区纪检监察工作更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来开展,为全区经济以及和谐社会发展保驾护航,鸣锣开道。要紧紧围绕区“上大项目,大上项目年”活动、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饮水工程、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畅通政令、优化发展软环境等方方面面的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同时,还要当好全区中心工作服务的排头兵,坚决维护好群众利益,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要身先士卒,艰苦创业;要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把中心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要善于在原有的基础上,去思考和谋划,用全面的眼光和忧患意识,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开辟更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在实践上解放思想,着力创新纪检监察工作

第7篇:纪检监察范文

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怎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检察队伍自身建设乃至党的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办案人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违犯党纪政纪等工作,如果自身没有较高素质是难以胜任的。因此,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以下几项基本素质与能力: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立场。思想政治素质是人的思想政治水平集中体现。纪检监察工作是检察院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党性、政策性和纪律性都要求很高的工作。这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立场,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具有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因此,一要政治坚定,自觉用党纪政纪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二是要坚持原则;三是要作风正派,以对党对人民和检察事业负责的精神,自觉维护和执行国家法律、党纪政纪以及检察机关的规章制度;四是要严于律己、勇于监督。

具有高超的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强、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素质,才能真正管理、监督好干警队伍遵纪守法。一是具有与执纪办案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党纪政纪知识,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检察机关的各项制度,这样才能胜任本职工作。二是与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相关的知识和能力。三是协调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争取领导支持,具备协调各方、沟通左右、联系上下的工作能力。四是处理复杂问题的工作能力,保证在查处干警违纪问题时,能够起到教育、挽救的作用。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指心理健康或具备健康心理。科学研究表明,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工作效率方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从提高心理素质入手,强化心理素质的锻炼,着力提高以下两方面的心理素质:一是拥有丰富的情感特征、坚强的意志特征。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位检察干警,也是一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干警,更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待犯错误的同志,要用春天般的温暖帮助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情感做好思想工作。二是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对待违纪行为,在查办过程中,一定要严肃查处。同时,应使他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其违纪行为不仅害人害已,更是损害了检察机关形象。但只要他们能够虚心改正错误,纪检监察干警在查办过程中,就应实事求是,不乱扣帽子,在不违反原则情况下,从挽救干部的角度出发来处理问题。

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维护党纪政纪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带有纪检监察特色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规范。它既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也要求做到:一是忠诚无私、品质高尚,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二是谦虚朴实、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三是深入群众、实事求是,做好预防工作;四是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严格按照各项纪律条例认真履职。只有这样,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够胜任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8篇:纪检监察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创新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动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与时俱进、创新争先,致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创新活动和创新奖评比,是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立足于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其目的在于营造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整体水平。活动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响应,大家立足本职,结合实际,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开展了很多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创新性工作,今天受到表彰的,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这些工作成果,创新思路清晰、创新措施有力、创新成效显著、社会评价良好,充分展示了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在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充分展示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良好精神风貌。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获奖工作成果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纪检监察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刚才,坤炎同志传达了《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活动的意见》,长波同志宣读了《关于表彰*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果的决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工委、郾城区纪委、舞阳县纪委作了典型发言,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明确创新意义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是改革创新的时代,与时俱进是这个时代最鲜明的特点和最突出的标志,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与时俱进的核心与本质就是不断创新,创新才能前进,创新才能发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必须把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一)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指出,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要切实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并特别强调,要注重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建设性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这些重要论述,突出强调的就是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职机构,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起着主力军的作用,承担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果我们仍固守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不能有所突破、有所发展,反腐倡廉建设就很难顺利推进。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理论创新,反腐倡廉建设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探索、去解决。因此,我们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大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精神状态、创新的思想作风、创新的工作方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建设,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富有时代气息,更富有实际成效。

(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优化发展环境、纠正不正之风、加强廉政教育、查办违纪案件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的结果。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实现*新一轮大发展的宏伟蓝图,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这既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全新的使命,又为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舞台。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工作领域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纪检监察工作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与改革发展稳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促进大局,为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经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艰苦努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有些工作甚至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但实事求是地讲,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并不高,工作进展不平衡,特色亮点不突出;一般化的工作多,叫得响的工作少;纵向比进步很大,横向比差距不小,很多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按照众所周知的“木桶理论”,决定木桶容量的不是最长的板,而是最短的板,短板成为问题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也能看到,凡是成效比较明显、特色比较突出的工作,都在某些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而那些平平庸庸、毫无起色的工作,自然不会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因此,我们要取得全市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在全省乃至更大范围内展示*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象,必须使弱项工作变强,强项工作更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工作创新,特别要从薄弱环节入手,消除影响工作开展的一切不利因素,加长“短板”,最大限度地提升各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使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在全面进步的基础上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创新能力是干部素质的重要反映。勇于创新、善于创新,体现的是对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正确运用,体现的是一种极为可贵的能力和素质。一个创新型的干部,往往能够开拓出事业发展的新局面,而一个墨守陈规的干部,在事业发展上很难有什么建树。从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情况看,创新型的干部还不是很多,有些干部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不足,工作习惯于照抄照搬,满足一般化,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知如何应对,更无法胜任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同样一项工作,在有的同志手里做得有声有色,在有的同志手里却波澜不惊、静如止水,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肯不肯、会不会动脑筋、理思路、找办法,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家都知道“实践出真知”的道理,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自身素质,一个很有效的手段,就是投身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实践中去,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之中使自己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事业发展无止境。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树立强烈的创新意识,形成创新的习惯,培育创新的思维,做到敢为人先而不步人后尘,开拓创新而不因循守旧,在创新的实践中进步提高、锻炼成长。

二、把握创新途径

创新是对未知领域、未知事物的艰辛探索,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很不容易,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更是一项创造性、开拓性的实践活动,是超越前人、勇于探索、推陈出新的艰难过程,要想真正有所作为,就必须鼓足创新的勇气、提高创新的能力、掌握创新的方法、突出创新的实效。

(一)鼓足创新的勇气。邓小平同志说过:“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一番新的事业”。古人讲,“勇冠三军,勇者无畏”。没有足够的勇气,什么事也干不成,更不可能干好。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必然要触及各种既得利益和现实矛盾,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阻力和困难都会接踵而至,这时候,更需要我们有百倍的勇气和超人的胆识,锲而不舍、不折不挠地进行大胆探索。今天受到表彰的十三项创新成果,都是凭着勇气和胆识干出来的。所以我们要坚决克服瞻前顾后、畏苦畏难、怕这怕那、患得患失的心态,干任何一项工作,都不能先看上级有没有安排部署,同级有没有成功经验,会不会引发矛盾、引火烧身。要始终保持足够的勇气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做到凡是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中心、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质量、上水平;有利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的,都可以想,都可以试,成功了可以总结经验,失误了也可以吸取教训。

(二)提高创新的能力。创新是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客观事物施加影响的过程,是对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政策法规、运行体制的否定、突破和扬弃,必须有丰厚的知识底蕴做支撑。空有创新的愿望而无创新的能力,创新便无从谈起。因此,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必须着眼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把能力建设和素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分析判断形势的能力、研究提出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处理解决矛盾的能力。能力源自于学习,源自于实践,源自于永不满足的自我丰富和完善。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能力,要坚决不懈地加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各种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更新知识储备,改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知识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创新的需要;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实践,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检验和丰富理论,推动和促进创新;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分析情况、把握问题、探索规律,从中找到要创新的目标、思考创新的办法;要善于总结提高,认真总结以往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积极学习借鉴他人创造的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掌握创新的方法。创新是在科学理论指导下探索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的过程,必须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这是成功实现创新的重要保证。创新的方法很多,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以下两点:一要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思维方式。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思维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前提。面对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如果我们仍然习惯于用老眼光、老办法、老观点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就会严重落后于形势。比如,就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而言,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这个领域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就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统筹推进各方面的工作。再比如,当前腐败行为表现出很多新变化、新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再固守传统的办案思路和办案模式,必须在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法纪意识、安全意识、协调意识等方面有一个更大的进步和提高,否则就不可能顺利地突破案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域越来越宽,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就必须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要重点抓住那些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治理效果好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创新,特别要重视和关注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加强廉政教育、查办违纪案件、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在这些领域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四)突出创新的实效。创新是科学的实践活动,来不得半点虚假,不是摆设的花瓶,更不是动听的口号,不能违背规律、标新立异,必须落实到一件件具体的工作中,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措施上。我们在评选*年度创新奖时所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看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把成效作为检验创新的重要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使评选出的创新成果真正能够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和群众的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推进创新的实践中,也要牢牢铭记这条原则,坚持知行统一、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要明白,创新并不是观点越新、思想越超前越好,而是要求工作思路、措施方法越符合实际越好。要立足实际,讲求实效,不能脱离当前工作,不顾客观情况盲目求“新”,急躁冒进。是否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果,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是检验和评价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成败的根本标准,千万不能搞那些花拳绣腿、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三、营造创新氛围

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创新思路的提出、创新实践的推行和创新人才的成长,从而使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获得不竭的动力。我们要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创新实践,形成一个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活动是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做出的重要部署,也是我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条成功经验,必须坚持不懈、坚定不移抓下去。全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纪委常委会抓工作创新的坚决态度上来,把工作创新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展示本地本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来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主动地抓紧抓好。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搞好创新,为纪检监察干部做出表率;要关心培养创新型干部,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对于创新成效突出的干部要大胆启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使其尽快成长,真正使创新成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和培养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渠道。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项目备案制度。今天会议之后,各县区、各单位要抓紧研究今年准备开展的创新性工作,按照每个县区确定2—5项,市直单位、市纪委机关各室确定1—2项创新性工作的要求,尽快拿出今年的创新性工作项目和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上报市纪委办公室备案。工作项目一旦确定下来,就要抓好落实,各单位年底申报的创新奖项目一般要与年初备案的项目相一致。建立定期督导制度。要把创新性工作纳入县区、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机关各室主任述职内容,市纪委常委会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定期督导调研,帮助解决问题。建立奖惩激励制度。市纪委办公室要按照《关于在全市继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活动的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工作创新好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较好,创新效果明显的要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切实解决好“干与不干一个样”和“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大家创新工作的积极性。

第9篇:纪检监察范文

一、找准职能定位,抓好履职尽责

定位准确,是正确履职的前提。当前,纪检监察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作为纪检监察室,只有正确定位自己的职能,才能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晋中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市发[2014]13号)的规定,监察室在派驻纪检组的领导下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二是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制度刚性运行;三是协助党委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四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五是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六是积极协助党委(党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七是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中纪委各项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

二、 要明确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

工作要有思路,遇事要有办法,这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作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只有做到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定位准确,措施有力,工作才能有条不紊、紧张有序。在实际工作中,一是要吃透上级精神。即要吃透党中央、省委、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二是要摸清驻在部门的情况。即要详细摸驻在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班子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三是要学习了解外围态势。要认真了解全市乃至全省、全国开展廉政工作的新动态、新形势,认真学习借鉴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形成符合实际的思路。即要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形成符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实际的工作思路。思路定下来后,还要终如一的抓好落实。

三、 要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各种关系

作为派驻机构,监察室必须紧紧依靠市纪委的直接领导,树立好派驻意识。但同时也要认识到,驻在部门党组和领导班子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如果监察室工作脱离开驻在部门的配合,"孤军深入"、"单打独斗"的开展工作,势必会造成纪检监察工作的孤立。必须要加强与驻在部门以及上下各级的沟通协调,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才能把工作开展好。要善于整合资源,把驻在部门党组、机关党委以及各业务科室这些内部资源整合起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合力才能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时,还要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请示汇报,及时听取上级机关的指示,了解工作最新动态和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