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

第1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现提出市教育局2014年全面开展直属单位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实施方案。

一、述职评议时间安排

市教育局直属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安排在12月下旬进行。述职人员范围: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的副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落实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市教育党工委确定的2014年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确定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

(一)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主持研究部署学校党建重要工作、重大活动,按照《市教育局标准化党支部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2月下发)全面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工作,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剖析的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

(二)整顿工作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对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8种表现,确定整顿对象,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整改提升情况。

(三)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围绕教育教学如何开展创建服务型的党组织,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推动学校发展、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落实WW责任,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等情况。

(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处置不合格党员,推进改进工作作风。

(五)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力度。落实学校党组织活动场所,加强党建阵地建设。

(六)强基固本的重点措施。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强基固本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这部分应占到述职报告内容的三分之二。

三、述职评议的方法步骤

(一)述前准备。

1、研究制定方案。市教育党工委制定教育局直属单位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

2、深入调查研究。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围绕重点推进的工作,深入基层调研检查,掌握真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3、撰写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要站在履行抓学校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角度,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加强基层组织、整顿相对薄弱基层党组织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实事求是总结成绩,特别要认真检查是否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履行了从严治党的责任,围绕长治久安和社会稳定的总目标,按照高标准,查找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点,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字数3000之内。防止以全面汇报代替党建述职、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学校工作代替书记工作、以照抄照搬代替对联系实际的思考,确保述职报告质量。

4、审核述职报告。直属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述职报告要呈报市教育党工委办公室审核。对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的,要督促修改完善;对那些华而不实、情况不真实的述职报告,要责令重写。

(二)述职评议。

1、会议述职。述职、评议一并进行。述职评议会议由市教育党工委统一组织,党工委书记主持。各书记逐个述职,党工委、党组成员结合相关部门的评价、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点评,肯定经验做法,重点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2、会议评议。述职点评结束,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评议,按照"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填写《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民主评议表》,并提出意见建议。

3、参评人员。市教育党工委、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及群众代表。

4、公示监督。述职评议后,要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

第2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结果反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述职评议整改落实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现就领导点评、自己查摆、民主评议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条主线,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推进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自治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以上率下和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促进县直机关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述职评议中,领导点评问题2个,自己查摆问题3个,民主评议问题2个,经梳理合并为4个问题。

1.履行基层党建主责主业的精力投入不够,解决问题的魄力不足,办法不多。

整改措施:(1)切实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坚持每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党建工作督查调研、每年组织进行1次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层层传导压力,靠实责任,狠抓落实。(2)细化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工作标准,层层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书,扎实做好基层党建考核工作。(3)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一岗双责”,着力形成大抓党建的工作导向。(4)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指导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精力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难题,创新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2.在机关党员教育管理上创新意识不强,措施不实,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措施:(1)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法制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完善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体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岗位目标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请示报告等制度,严肃查处作风散漫、工作推诿、损害群众利益甚至违反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的基层党员干部。(4)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学习驿站”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定期深入各站点与流动党员进行面对面谈心交流、掌握情况、解决流动党员难题,进一步健全组织设置、信息登记、教育培训、沟通联系、双重管理、关怀服务、作用发挥等制度机制,逐步提升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3.工作中布置的多、检查的少,对具体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落实不够。

整改措施:(1)坚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担当意识,正视工作差距,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提高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谋划20XX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研究制定《20XX年县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要点》,对党建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硬性规定、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召开20XX年度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扎实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2)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等问题,多教方法、多指路子,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3)建立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定期自查、实地督查、谈心谈话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制度,发挥好机关工委职能作用,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建示范点创建等重点工作落实等,加大对所属各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督促落实力度,促使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抓实见效。

第3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衡水市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衡组字〔2020〕13号)和市委组织部要求,现就市直教育系统开展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统筹谋划,坚持全面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2.时间安排。自上而下、分级实施,市直各单位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在2021年2月下旬进行,各学校所属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在3月中旬前完成。

二、实施范围和组织方式

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现各级组织书记全覆盖。

市委教育工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市直各单位组织书记;市直各学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所属党组织书记;市直各学校所属党组织依此逐级开展述职评议考核。

高校开展述职评议考核,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高校党建工作责任的通知》(冀办〔2019〕62号)相关规定执行;高校党委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其院系级单位党组织书记。

述职评议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务求实效,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疫情防控情况,既可以现场会议的形式述职,也可以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述职。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人数较多的,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但要确保应述尽述。

三、重点内容

2020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部署要求,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行。应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河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情况。

2.履行抓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安排部署、督促推进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党员领导干部下党支部、抓党支部等情况。

3.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党建示范点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

4.推动2019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整改、巡视巡察等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和解决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

高校要突出贯彻落实部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解决“上热中温下凉”问题等情况。

四、方法步骤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结合市直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深入学习中央、中组部和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为述职做好准备。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组织力量,采取不打招呼、随机走访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一手资料,为点评做好准备。

2.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紧扣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要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四述四防”,即述自己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述自己推动解决的基层党建重点难点问题,述自己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述目前工作短板弱项和下一步整改措施;防止一味评功摆好、自我表扬,防止只讲面上工作、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下面存在的问题、不讲本级存在的问题,防止只讲客观原因、不讲主观原因。

市委教育工委将市直各学校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会议方案、开展集中督查情况、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修改完善,对情况失真失实的,责令推倒重来。市委组织部将高校党委书记述职报告进行抽查。

3.严肃开展述职评议。一般采取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由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负责召集,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主持。根据不同层级实际,合理确定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可邀请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提高评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述职评议会程序一般包括:一是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述职。二是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逐一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三是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总结讲话。对基层党建工作作出客观评价。肯定工作特色亮点,着重分析存在问题,对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四是与会人员现场评议。组织参会人员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评议,可按参会人员类型对评议票进行分类,一般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评价等次。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4.抓实考核评价工作。上级党组织一般应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依据述职评议和实地考核结果,并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 “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党委研究后,向被评议考核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5.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集中调研、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列为书记项目,进行集中攻关,切实兑现整改承诺。对面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工作中存在的明显短板,由党组织统一安排,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开展集中整治。上级党组织要健全经常性指导推动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避免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

五、组织领导

第4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作为支部书记,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事问得少、情况掌握得不多,对党员的日常监督有时失之于宽,相关制度还没督促落实到位。”

……

日前,一场特殊的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在国土资源部召开。特殊之处在于,由身兼基层党组织书记职务的部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和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人首次就党建工作“解剖灵魂”。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张德霖形容这次会议“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开创了国土资源部机关党建工作历史之先河”。

此次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会是国土资源部根据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相关通知而举行的一次自我剖析、自我净化、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会,对国土资源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也是难得的尝试和有效推动。

精心准备,将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

随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发出振聋发聩的党建“三问”,并提出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日渐深入人心,但如何抓好却并非易事。为推动中央国家机关这一执政中坚力量做好党建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了《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这是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中期规划,也是2015年机关党建的总抓手。国土资源部根据《方案》精神,在中央国家机关中较早设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将之做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而承担“一岗双责”的司局负责同志现场述职是其中重要一环。

为确保现场述职成功以及部机关2015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序进行,国土资源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做了精心准备,当年11月2日即印发工作方案,就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范围对象、方式方法、述职内容、现场述职的要求、结果运用、工作分工等做出详细规定。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两位副组长赵凤桐、张德霖多次就精心组织、科学述评提出明确要求。

与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机关党委按照工委部署要求和部领导指示精神,细心研究制定会议工作方案,反复推敲会议流程和工作细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高度重视,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抓党建工作的情况。

按照工委提出的“现场述职可2-3年覆盖一遍”的要求,国土资源部抽选了30%左右共15位党组织书记作现场述职。述职当天,张德霖同志亲自主持,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总督察办、人事司、机关党委、驻部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机关各司局党支部书记、部其他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共51人出席。为增加基层党员群众的参与度,国土部选出10名党务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并进行测评。

认真述职,将“一岗双责”真正担起来

根据《方案》,党支部负有具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责任,重点履行落实、统筹、教育、监督、管理责任。围绕“五个责任”,参加现场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表现出“四个认真”――认真总结自己作为书记、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的情况;认真汇报个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的心得;认真查摆自身抓党建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原因;认真提出下一步抓好党建的工作思路。有的党组织书记谈到与支委一起,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主线,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的情况;有的书记谈到与支部一班人通过制定措施,让大家牢记使命宗旨、充分发挥支部作用、增强必要的仪式感等方式,着力解决支部功能虚化、党员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化等问题;有的书记谈到克服“两张皮”,整合部机关各司局资源提出的“订单式”扶贫方案被中央农办、国务院扶贫办评价为“政策含金量高”,得到国务院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这次述职取得多重效果。参加述职的同志们普遍反映,通过参加和听取述职,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对所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的感受,增强了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提高了抓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听取述职的同志表示,一些同志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识有高度、工作有思路、落实有力度,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好的经验和做法,看到了自身在履行党建责任方面的不足,感到“压力山大”。有的同志说,述职收到了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效果,感到扎扎实实做了工作的与搞形式的,一听就不一样。

由于此项工作是首次开展,也暴露出一些需要改进之处。例如,有的党组织负责同志没有把握好个人现场述职的原则要求,出现了“讲单位情况多、讲个人履职少;讲成绩多、讲问题和措施少;讲原则多、讲具体情况和事例少”的情况;少数同志对党建述职不熟悉,没有很好地把个人述职和单位党建工作总结区分开,真正把自己摆进去。

真刀真枪,将考核结果真正用起来

现场述职评议考核不能走过场、“过家家”,更不能一述了事,而应该既重述职,又重考核。只有把考核结果真正用起来,才能起到推动党建工作的实效。

现场述职过后,61名参会人员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党内规章制度情况、落实机关党建重点任务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工作思路和打算等,对述职书记实打实地测评打分。考评采用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经整理汇总,共收到有效测评票59张,评分结果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述职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一些比较重视党建工作,平时工作有思路、有办法,述职比较实在的党组织书记,得分相对高一些。一些平时不大重视党建工作或述职时不大用心把自己摆进去、讲单位情况多或者抓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党组织书记,得分相对靠后。

述职过后,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真正将考核结果运用起来,其中,人事司负责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负责组织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

记者手记:

在中央国家机关中,支部等基层党组织普遍建在司局上。司局业务繁忙,编制不多,任务却不少。如何找到适合本部门情况的抓手,发挥好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方面的作用,向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通过现场听会以及会议期间的交流,记者发现,国土资源部涌现出不少鲜活经验。

第5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2007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录声同志任组长,张勇同志任副组长,高汉荣、喻静玮、朱晶、王玉文、李永旺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教育科,由高汉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确定考核等次:

1、见习期未满的;

2、病假6个月以上或事假3个月以上的;

3、受到相关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廉,主要考核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四、考核等次及标准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评定优秀的人数为考核总人数的10%。

优秀:能主动依法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成绩突出。

合格:能依法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能依法履行职责,思想作风、工作态度、业务素质一般,基本能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

五、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布置、准备阶段(2008年1月11日前)

局属各单位、机关支部召开工作人员会议,布置年度考核工作,被考核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述职(个人总结)测评阶段(2008年1月18日前)

局领导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述职述廉、民主测评。

局机关中层干部以机关学习小组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民主测评。其他人员进行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机关支部召开机关职工会议进行考核等次的民主测评。

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的民主测评。其他人员进行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并进行考核等次的民主测评。

按各职级评优比例互不占用的原则,局领导、中层干部不列入所在单位(部门)考核人数中。

3、考核等次确定阶段(2008年2月3日前)

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对工作人员的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的意见后,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局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将拟定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在全局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期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通知被考核人。

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4、总结上报(2008年2月29日前)

由局人事部门按上级单位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完成相关统计表的填写以及考核资料的上报备案。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行政负责人要认真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2、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于元月下旬前完成。

3、各单位在考核工作完成后将下列材料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2)个人填写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3)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材料;

第6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地方人大述职评议几个焦点问题的思考   述职评议将监督事和监督人、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结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监督的效果,各地人大因此比较普遍地将其作为有效行使监督职权的突破性路径之一。从最初基层人大自发性的探索试验,到在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和推动下各级地方人大普遍地开展这项工作,历经十多年的探索实践,述职评议已经成为各级地方人大一种重要的经常性的监督方式。但是,由于缺乏明确而持续的理论指导、法规不够完善以及存在体制性矛盾等原因,述职评议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并因此而呈现出停滞不前的状况。要让述职评议继续发展下去,就必须对其所面临的问题作出理论回答,并进行制度性、法制化的现实解决。 一、关于述职评议的功能问题 明确述职评议的功能(即目的和作用),是解决述职评议一系列问题的前提和起点。从本质上说,述职评议是人大为了对自己的人事决定行为负责而采取的一种人事监督行为。法定的监督方式应有其特定的法律功能。述职评议作为一种常规性的人事监督方式,它不同于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特殊情况下的“问题式”监督方式。特殊或者“问题式”监督是针对可能存在或者已经查证的特定问题进行监督,主要是为了弄清可能存在的问题,或者直接根据已经查证的问题进行处置或制裁。述职评议一般是“非问题式”监督,是对评议对象依法履职的一般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是为了了解其任后依法履职的情况,基本功能是:检查工作,了解情况;评议优劣,加以勉诫;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如果评议中发现了重大问题,需要对评议对象进行处理,则需启动新的程序,即人事处理程序,比如责成评议对象的主管机关进行查处,或者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或者直接提出免职案或撤职案,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人事处理不属于述职评议的范围,虽然可以由述职评议转入已有的人事处理程序,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定程序,并且人事处理程序必须另行依法启动。这就是说,述职评议不应也不能直接承担人事处理的功能。现行有关述职评议的地方性法规一般也正是遵从的这种原则。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一种直接根据述职评议的结果进行人事处理的倾向,企图将人事处理程序简单化地作为述职评议的一个环节。似乎不进行人事处理(如在评议测评“不满意”票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就意味着述职评议效果不好,还因此而埋怨不敢“碰硬”,或者简单地归咎于党委不支持人大的工作,认为与其如此,还不如不搞述职评议。这种情况正是由于对述职评议的法律属性和基本功能认识不清造成的。对述职评议法律属性和基本功能的认识的紊乱,将会使述职评议工作陷入矛盾和尴尬的境地,有损于述职评议的效果和信誉,从而影响其进一步的发展,因此必须对述职评议的功能进行明确的理论界定和严格的法律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人大述职评议不同于有关国家机关对其组成人员的考核评价和内部行政性监督。目标考核、业绩和全面评价及其内部行政性监督,是有关国家机关的职权,人大不能越俎代庖。人大可以要求和责成有关国家机关加强和改进这些方面的工作即加强考核和行政监督,但是不能越权代办。必须明确,人大述职评议是监督而不是工作考核或者人事考察。人大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应该是: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以及有关审议意见的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勤政廉政的情况;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有无违法、失职、渎职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等。 二、关于述职评议的程序性问题 在讨论述职评议的程序性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对述职评议的主体和对象进行简要的界定。从理论上说,人大述职评议可以分为代表大会述职评议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两种;至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其所选举代表的述职评议,则不属于本文论述的范围。代表大会述职评议的完全主体是代表大会,评议对象是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操作上比较困难等原因,代表大会述职评议很少开展(鉴于此,本文所论述职评议主要是指常委会述职评议)。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完全主体是常委会;评议对象一般是常委会(决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有关人员,从可操作性出发,也可以包括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好要有代表大会的授权)。常委会作为评议主体,负责决定述职评议案,授权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听取和审议述职报告和述职评议调查报告,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听取评议对象的说明和辩护,进行满意度测评,作出评议意见或者有关决定。在述职评议的这些环节中,不能用其他会议来代替常委会全体会议。 述职评议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监督方式,需要法制化的程序保障。 首先是述职评议案的提出和决定要做到民主化和制度化。现行地方性法规一般规定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情况提出并决定述职评议案。这种规定使得提出和决定述职评议案的随意性较大,比如开不开展述职评议,什么时间开展述职评议,选择谁为评议对象等,都是由行政化倾向较重的主任会议来提出和决定的。这就会让述职评议随着领导人及其观念和注意力的变化而变化,显然不符合民主和法治的要求。因此,应当对述职评议案的提出主体、决定主体和提出、决定程序作出法律规定。述职评议案的提出主体应该包括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和一定数量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署)等。提出述职评议案,应当说明理由。述职评议案的决定主体只能是常委会。主任会议应于年底对各方提出的下年的述职评议案进行汇总和协调,形成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年中可以按照一定程序对述职评议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提出和决定述职评议案,主要应当遵从“有事”评议和“告诉”评议的原则以及“重要性”原则。从必要性、可行性和效果、成本等多方面考虑,不宜对所有(决定)任命人员进行普遍的述职评议。 其次是述职评议的过程要公正、合法。述职评议涉及到对有关国家机关重要官员的评价,可能会导致启动人事处理(处罚)程序,可能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述职评议过程的合法化、公正化是述职评议后果合法化、公正化的前提和条件。因此必须对述职评议的过程尤其是评议调查、评议会议、评议申辩以及作出评议意见或者决定等作出程序性规定,使之具有法律确定性,以维护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尽可能地避免随意性。比如评议调查人员应当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也可吸收其他代表参加);评议调查应当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方式来进行;评议会议和作出评议意见或者决定应当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剥夺了评议对象申辩的权利,在未进行申辩的情况下就草率地进行评议表决,有的甚至据此作出免职、撤职等惩罚性处理。这就如同法庭在无理剥夺被告申辩权的情况下根据一面之词强行作出判决一样的没有道理,更何况在述职评议“判决”中,评议主体往往集“原告”和“法官”身份于一身,处于难以对抗的绝对优势地位。这种倾向应当引起高度注意,并及时加以校正。 三、关于述职评议的法律后果问题 述职评议的法律后果一般包括转送或者作出评议意见,进行勉励、表彰(比如授予荣誉称号)或者督促、警诫,责成整改或检讨,以及有的责成评议对象的主管机关依照规定和职权进行行政性查处,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提出免职案或者撤职案,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目前有关述职评议争议的主要焦点在于,是否可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进行惩罚性人事处理,比如免职、撤职等。这也是有关述职评议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继续发展下去的关键性问题之一。基于如前所述,对于述职评议的功能的法理认识和法律定位不清、评议调查尚不具备司法取证的性质、目前述职评议的过程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比较浓厚的行政化色彩、述职评议还缺乏申辩机制(程序)和法律救济途径等诸多原因,笔者认为,直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作出人事处理(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持,失之草率和粗疏,有损于人事任免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因此,不宜将评议测评的结果直接作为人事处理的依据,换句话说,就是不宜直接根据述职评议测评的结果作出人事处理(处罚)决定。 那么应该如何对待各地人大在述职评议中普遍开展的测评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测评结果所可能具有的法律效力。就目前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操作的情况而言,述职评议及其测评都还缺乏必需的、严密的、公正的法律程序,评议测评不具有生成法律效力的基础、条件,测评结果本身不具有或者说不应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不能由测评结果直接形成人事处理(处罚)的法律后果。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测评结果就没有一定的作用。测评结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一种意向性评价,至少可以对评议对象产生一定的激励作用,或者构成某种社会压力和心理压力,促其扬长避短,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如果将包括测评结果在内的评议结果及时公布于众,就会使评议结果较差的评议对象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述职评议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形成一种威慑态势。这是述职评议可能实现的重要监督价值之一。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考虑,笔者才认为有必要进行述职评议满意度测评。不过,测评的技术指标只宜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其指向为评议内容,而不仅仅是述职报告)之类的意向性指标,而不宜设置“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一类与述职评议的法律属性不相对称的确定性指标。 我们知道,问责监督是摆在人大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人大不能对述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如果述职评议中发现评议对象有违法、失职、渎职、严重不称职等重大问题,应当启动有关程序或者移交有关机关进行查处。就人大本身而言,根据情况,可以提出特定问题调查案,调查结束以后,如有必要,可以提出免职案或者撤职案;如果无须进行严厉的惩罚性制裁,也可以提出不信任投票案,如果不信任票达到半数以上,评议对象应当自行辞职,如果不辞职,则应责成其辞职。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对现行的有关人大监督和评议的地方性法规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促进述职评议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7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分别向县委和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向县委述职时,一般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方式进行。向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原则与效能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要单独述、单独评。其他基层党组织按照层级管理参照进行。

二、主要内容

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及四个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做、改等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三强”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情况;培育巩固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及党建促进月等开展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情况,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6.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时间和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月底前结束,各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分级展开。

1.深入调研摸准实际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去年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紧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建真实情况,并将调研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随机调研、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同时,在述职会上,汇总归纳后集中书面通报。

2.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随机抽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问题,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内容要具体精准,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表述,总结成绩和经验要实事求是,防止“虚空飘”。整改措施要回应查摆的突出问题,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和原因,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会议要安排“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及与会其他人员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并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

4.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和年度考核,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述职评议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整改落实上,认真梳理自己查摆、会前督察、上级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整改落实,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细谋划部署,抓好职责落实,切实把述职评议考核的过程作为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科邮箱。

第8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这是河南省委省直工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省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盘点,更是一次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集中动员。

“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党建责任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首要落实责任,关键在各级党组织“一把手”。

去年年底,中组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河南省委率先召开省辖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大会,省委书记郭庚茂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亲自主持会议,并一一作出点评,提出了“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为全省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出了表率、提供了示范、树立了榜样。

如何推动党建责任落实、夯实机关党建基础?2月28日,郭庚茂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省委省直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后一语“破题”。他指出要充分发挥省委省直工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关党委、机关党组织建设的工作方式和制度创新。

中央有部署,省委有期盼,工委有行动。经过认真调研和深入思考,河南省委省直工委决定在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中开展机关党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即机关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对机关党支部考评;机关党委向机关工委述职、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考评;机关工委向同级党委述职、同级党委对机关工委考评,以述职考核倒逼党建责任制落实,强化“一把手”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专题就机关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在河南尚属首次。省委省直工委把开展联述联评联考试点工作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成立了以省委副秘书长、省直工委书记李恩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完善机制、形成常态”的工作思路,选取12个单位作为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18个单位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试点单位,先行先试,从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机制。

围绕“述什么、怎么述”,省委省直工委制订了《省直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述职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进行规范。同时,突出问题导向,明确要求讲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措施的篇幅各占1/3。

“述职报告必须写实、写真,要有含金量。”这是撰写述职报告的第一道“硬杠”。根据《方案》,对机关党委书记的述职报告实行“三审一评”(机关党委初审、部门党组(党委)审定、省委省直工委组织部审核和省委省直工委委员会初评)。通过层层把关,提出修改意见106条,剔除“虚”话,挤干“水分”,使问题更聚焦、剖析更深刻、方向更明确。

真述实点严评――传导压力动力的有效途径

述职评议要真、实、严,才能述出压力、述出动力、述出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省直机关党委书记述职评议会上,12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实事求是,有一说一,不夸大、不粉饰,每个工作成果都有实事支撑、有实例说明、有数字佐证。同时,书记们主动亮短板、揭软肋、说不足,联系各自工作实际,把存在的问题“摆在当面、晒在阳光下”,既查摆抓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述职评议会不仅是“剖析会” “擂台赛”,还是“真刀真枪”的“点评会”。

“重业务轻党建,一定程度上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 “工作方式不多、手段单一,找不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每位机关党委书记述职后,李恩东都逐一进行点评,重点点问题、点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称职不称职,还要征得党员代表的满意和支持,不能搞“体内循环”,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

由省委组织部领导、省委省直工委委员、省委省直工委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基层党员代表组成的“考官团”,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考生”现场表现,据实打分、提出意见,确定成绩。

开展述职评议,重点难点在支部。省委省直工委成立了五个指导组,全程参加指导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对思想认识上不去、查摆问题不聚焦、分析原因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切实把压力传导到各个基层党支部。

述职直面问题,点评直击要害,“考官”既可插话询问也可当场填写测评表……每一场述职评议会都动真格、较真劲,让参加“考试”的书记们“脸发烫、直出汗”。

同台竞技也是交流学习的难得机会。许多党支部书记表示,这次述职评议让每位书记在相互比对中看到差距不足,学到了好经验好做法,有助于相互交流、学习借鉴。

在抓好试点工作的同时,省委省直工委注重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推动联述联评联考在省直机关逐步开展。

管用常态长效――强化“主业”意识的务实探索

“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通过党建述职评议,这样的理念在全省机关越来越深入人心。

“机关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不仅给党支部评出了压力,也给部门党组评出了压力,为部门党组支持机关党委发挥协助和监督作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注入了动力。作为部门党组书记,一定要把这份责任落到实处、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荣洲说。

述职评议考核仅仅是起点,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才是重中之重。

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机关党委书记和支部书记对照上级党委书记点评、反馈的问题,针对查摆出来的和现场评议提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定责任、定标准、定时限,向党组(党委)专题汇报后报省委省直工委,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省委省直工委在次年述职评议考核时,就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考评并通报结果。

科学运用评议结果。各级机关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价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重要标准,作为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

第9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范文

以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重点,扎实落实党建责任

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从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角度看,从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入手来落实机关党建责任,是一个既有力又有效的举措。

根据中央组织部统一部署,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自去年11月至今年1月底,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六个部门开展了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试点工作,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部门机关党委书记向工委述职,效果很好。机关党委书记亲自向工委述职,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之举、关键之举,党委书记通过述职切实把自己摆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党建责任,增强了党建工作的主角意识、主业意识、主动意识,有力地推动了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回顾近些年我们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下了不少功夫,想了不少办法,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实事求是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办法还不够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某种程度上还没有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树立党建导向政绩观为目标,以强化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发现解决问题为重点,以科学考核评价为手段,开启了机关党建新阶段。因此,《方案》将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任务,要求各部门都要按照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的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结合试点工作情况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今年述职评议考核还要注重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明确党建责任清单。开展好述职评议考核的前提是要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责任,特别是机关党委书记的责任。要根据《方案》进一步细化党建责任清单,把党建责任制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把责任清单转换为考核清单,为述职评议考核提供更加明确的依据。二要制定出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通过制定办法,建立健全述评工作的体制机制,对部门机关党建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三要增强述评内容的针对性。泛泛而述,势必造成走过场、形式主义。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机关党建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来确定述评内容,争取每年都有述评重点,每年都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四要注重后续跟进。要注意避免“为述而述”,切实把述评结果用起来。要通过向中组部、向部门党组(党委)报告以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述评情况等方式,推动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同时,要督促帮助机关党委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五要放大述评工作效应。采取适当形式总结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党建责任的经验和做法,汇总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和体会,着力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氛围和导向。

以开展《条例》检查为抓手,有效推动制度落实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用什么治?根本的还是要靠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中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基本的一条,就是要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一机关党建“基本法”,用制度推动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为此,《方案》明确要求要严格落实《条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机关党建的能力。

根据中组部的统一要求,工委从去年11月开始开展检查工作,在要求各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又对41个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力争通过检查实现四个目标:一是强化管党意识,着力解决机关党建认识问题。通过检查,进一步增强部门党组(党委)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委负责人的担当意识,进一步深化广大党务干部的履职意识,全方位、多角度深化对机关党建的认识。二是认真对照检查,着力解决机关党建突出问题。检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问题,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分类归纳出三类问题,即需要部门党组解决的问题、需要机关党委解决的问题以及需要工委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并积极稳妥地推动解决问题,要力争通过这次检查,解决一至两个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典型宣传,着力解决机关党建导向问题。要通过检查,抓典型发掘,搞典型示范,以典型引路。要认真总结梳理汇编中央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案例,对部门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交流和运用。四是健全完善制度,着力解决机关党建机制问题。要通过检查,摸清各部门党建“家底”,有的放矢地推进机关党建制度改革。

根据《方案》的要求,今后各部门每年都要开展一次《条例》自查,工委每5年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要通过检查大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机关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自觉把《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谋划工作的依据、开展工作的准绳、评价工作的标准。同时,对《条例》规定比较原则、需要配套实施细则的,要拉出清单、尽快制定出台,使好的制度发挥应有作用;对《条例》没有涉及、实践中缺位的制度,要梳理分类,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力量攻关,体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今年,还要对照《条例》要求,征集、汇编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在中央国家机关进行推广,充分发挥优秀制度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制度建设水平。

以总结推广机关支部工作法为载体,全面推动严格党内生活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对象,又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主体。支部建设如何落实好从严治党要求,关键是方法要对路。为此,《方案》提出要总结和推广机关支部工作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创新中,使之成为机关党支部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工委提炼、总结、推广、运用支部工作法迄今已经坚持了近4年。去年以来,我们以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为指导,广泛征求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和专家的意见,在系统总结机关支部工作法推广运用实践的基础上,又总结提炼出了一套机关支部工作法。这套工作法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原则,把关于聚精会神抓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支部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为机关党支部提供一个理解支部建设的逻辑框架,提供一套推动支部建设的方式方法。今年要按照《方案》要求,重点抓好机关支部工作方法的推广运用,使其成为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支部建设,提升支部生活质量的重要载体。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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