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五四团委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五四团委申报材料

第1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隆尧一中团委下设团支部62个,共有团员2093名。 2018年,隆尧一中团委以争创省级“先进团委”为目标,在上级团委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以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和共青团十八大精神,立足现实,勇于开拓,努力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学校其它各部门协调合作,开展了大量实质性工作,推动了学校素质教育和共青团事业的发展。

一、以学习宣传贯彻精神为统领,不断引领青年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精神为主线,通过团日活动、征文等形式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活动,召开了学校共青团学习宣传贯彻精神座谈会,举办“学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我们的信仰”“青春喜迎”等主题教育,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

二、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共青团组织自身建设

我校团建工作主要是依托党建,校党支部在致力于自身建设的同时,把团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形成了“政治上领导、思想上引导、工作上指导”的有效机制,既注重大局,把握方向,又积极支持团组织放手工作。通过党建带团建,我校团委的整体战斗力增强了,组织制度健全了,凝聚力增强了,在2018年度我校团委被评为“邢台市五四红旗团委”。

三、以从严治团为主线,有效凝聚青年

大力推进从严治团,积极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严格发展团员,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去年发展新团员120人。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使团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按要求完成团费缴纳工作以及“智慧团建”系统建设。

四、主动服务青年,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为培养教师良好的师德、正确的教育思想、精湛的业务水平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校团委在学校的支持下,建设了青年活动中心,为团员青年开展各类活动提供了阵地,并组织开展了青年教师优质公开课、教案展评;教职工乒乓球赛、篮球赛;“十大杰出青年教师”评选等活动。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学校团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团委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各类活动,用关爱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1﹒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我校团委组织开展了“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答题活动,近一步深入宣传了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征程中的辉煌成就。

2﹒开展三月份“学雷锋”活动。在“学雷锋”活动月中,各班通过班会课、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同学们弘扬雷锋精神,宣传雷锋事迹,唱雷锋歌曲、清理校园垃圾死角、走出校园,在大街上捡垃圾等。

3﹒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有效的维护了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4﹒十一期间,组织开展了以“祖国,祝福您!”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增强爱国意识,激发爱国情感,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我校团委组织志愿者参加了全球李氏恳亲大会暨隆尧县首届旅发大会活动,并在活动中承担各代表队领队工作,在全天志愿服务中,我校志愿者们始终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奉献自己,帮助他人,以高标准的要求完成了各项任务。

6﹒为了让孤寡老人安度晚年,每年三月份,校团委都会组织志愿者走进福利院,为爷爷奶奶送上一份爱心,帮助他们打扫房间,帮他们端茶送水,更为他们准备了歌舞,给他们带去了欢乐。

在校团委及全体成员们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继续脚踏实地的工作,把团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向着更高更新的目标迈进。 

第2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一、努力加强基础组织建设,突出团队组织的服务功能

1、年初,根据全镇工作部署,制订出详尽的团委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根据团委工作计划布置各项工作,各团支部再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出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使本年度的主要工作都能得到布置安排,突出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2、团委认真吸取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参加团旗委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把所学经验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切实有效的管理方法,团委也把每次会议作为是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本年度,团委坚持定期召开团支部工作例会,落实工作,反馈情况,加强了对团支部工作台领导和管理。在团委的直接管理和指导下,各团支部各项制度健全,工作正常。

3、继续做好每年度团籍整理工作和团费收缴工作。在年初,团委认真做好上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在转接工作中做到及时、全面。另外,团委还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工作,给团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加强了团组织的生命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团组织和影响力和凝聚力。本年度团费收缴正常,如期足额上交。

二、全面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镇团委将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作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扎实做好有关工作。一是采取下发书面说明的形式做好统计的准备工作,为统计工作夯实基础;二是按照共青团基本信息补录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分解任务,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核实、录入、汇总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信息,层层落实,确保基本信息的准确性;三是本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在重点做好学校的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同时,做好其它各级团组织的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三、深入推进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

1、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及时向镇委相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在第一时间与镇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明确组织部和团委每个工作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按照团旗委下发的《团旗委进行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工作。

2、充分调研,打牢格局创新基础工作。为使**镇配备的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能适应当前的工作要求,团委紧紧围绕城镇建设、经济发展、青年状况和需求开展了调研,努力了解全镇团建工作现状,及时掌握**镇团员青年基本情况。

3、宣传发动,优化格局创新工作环境。团委通过团干部工作例会、走访团员青年等方式,广泛宣传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的重要性,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团员深刻领会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的意义。通过召开35岁以下青年大会,让更多的团员青年知晓并参与到活动中来,为开展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奠定了基础。

4、紧抓组织动员,迅速安排组织格局创新工作。通过加强乡团委班子力量,充分发挥各社区团干部联系不同领域青年的优势,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和聚集的方式,寻找有效载体和途径,增强镇团委吸引和凝聚青年的能力。

四、依托重大节日活动,推进广大团员思想道德建设

第3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一、全面推进思想建团、服务立团,努力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

1、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坚定青年团员理想信念,促使青年健康成长。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筑青年的精神支柱;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团的工作全局;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研会学习三个代表,举行演讲讨论三个代表,开办广播团报宣传三个代表,举办竞赛考查三个代表,开展团日活动贯彻三个代表,对广大青年进行广泛的思想教育,教育青年牢固树立“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无产阶级的“三观”,切实抓好了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努力促进团组织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大力加强团委自身建设。制度是共青团工作的引路灯,一个好的协作团体,没有完善的制度是行不通的,团委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经历不断地制定出一系列的制度。定期召开团干会,明确委员职责,并依据《团章》和有关制度分别制定《团委会工作制度》、《制度》、《团员发展和离校制度》、《团员证管理制度》、《团费收缴和使用制度》、《团干部管理制度》、《升降国旗制度》、《文明礼仪岗值勤制度》、《团支部考核量化制度》、《团干部例会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组织生活巡视条例》、《宣传量化考核条例》等等,在每个团员中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通过这些自身的软件建设,使整个团委的工作实现了“管理制度化,办公规范化,工作自主化,财务透明化”,增强团委的战斗力。

3、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本领。“服务于教育事业勇于创新业;服务于精神文明建设勇于树新风;服务于青年健康成长勇于闯新路”,团委始终围绕这一服务宗旨,认真做好党支部领导下的凝聚力工程和阳光工程,把团委营造成温馨的“青年之家”。①努力为青年办实事,让每位青年人对团组织切实有家的感觉,有苦此处诉,有难此处帮,做到下情及时上达。②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③大力开展谈心活动,坚持座谈会制度。平时,要求所有团干部和青年人多交流,多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状态,及时开展一些喜闻乐见的活动。

二、全面推进党建带团、团建促团,努力提高团组织的生命力、战斗力

1、利用团组织接近广大青年这一优势,充分发挥好“助手”作用。共青团作为青年的一个先进组织,有协助党组织团结和教育青年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校团委以学校党支部和学校工作为中心,做到“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把党支部、学校的工作目标分解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做到“月月有主题,周周有目标。”充分发挥了青年团组织的自身优势,为学校发展做出的贡献。

2、狠抓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的助手和桥梁作用,努力激发团支部的活力,建立完善团支部工作制度。坚持每周一的团支书例会,通过多种形式,对团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团支部的战斗力。对各班团支部从出勤、组织活动、参加社团情况等方面实行量化积分制,期末按积分多少,评出优秀团支部。

3、加强团员队伍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团的活动制度,规范团的活动仪式等措施,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增强团员的先进性。更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开展“争当入团积极分子”活动,在团员中开展争当优秀团员、模范团干的活动,使每一个学生有方向、有目标,并认真做好每学期的团员发展工作。

4、广泛开展团员意识教育。从戴团徽、举团旗、唱团歌等基础性工作做起,充分利用业余党校、团校对团员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树立团的影响,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要建立和完善团员民主评议制度,增强团员的纪律观念。

5、加强教工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教工团员在教育服务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

6、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做好,努力在青年人中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牢固树立三个代表思想。

7、完善规范了升旗仪式,真正做到“月月有中心,周周有主题。”并密切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和时事内容安排,国旗下的演讲做到正规化、精品化、教育化、主题化。使升旗仪式已成为我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

8、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不断升华。爱国主义历来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推动我国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团委充分利用每一周升旗仪式和十一、一二.九等重大纪念日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

9、充分利用校园文化阵地和宣传新闻媒体,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①共青团之声广播站在原栏目的基础上,继续改革创新,在栏目新颖化、固定化;播音定时化、标准化;形式多样化、活泼化;内容校园化、新闻化上大做文章。②充分利用宣传栏,积极宣传时事和大政方针;积极宣传党团知识;积极宣传学校多彩的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新颖的形式,成为学校教师和学生喜爱的栏目。

三、全面推进作风树团、人才强团,努力提高团组织的竞争力、影响力

1、大兴学习之风,广泛开展读书活动。根据团中央、团市委关于开展“新世纪读书计划”的精神要求,以每年指定书目和初中语文教学大纲要求必读课外名著为依据,大力开展爱国主义读书活动。通过倡议、读书、答卷、演讲等多种形式,掀起读书的新热潮。在团员中间,每学期指定两部书,要求认真研读,并组织座谈会、讨论会、演讲辩论会,有力的促进教育教学。

2、、努力锤炼一直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良好的干部队伍是分团委工作成功的保证。在团干部任用上,以优化干部队伍为前提,采取“支部推荐、公开竞选、严格考查、择优录用”的方法,引入竞争机制,力争使一批觉悟高、思想好、理论水平好、学习优秀、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精英走上团干部的位置。从而加强整个团干部队伍的影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直接带动了全校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发展。大胆地把日常管理还给学生,、发展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形成自强、自律、独创、合作的健全人格。

3、加大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培养人才的工作机制。

4、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教育,培养健全人格。针对新形势下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学生的思想实际,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通过报告会、座谈会、谈心、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5、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技文化体育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起到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增强学生体质的良好效果,促进了素质教育的有效开展。

四、全面推进事业兴团、特色兴团,努力提高团组织的贡献力、发展实力

1、党团知识传播行动。积极探索团队衔接教育的新途径,大力打造团队衔接教育这一特色品牌,广泛开展了“党团知识传播行动”,以期达到“播下党团知识的种子,收获思想教育灿烂的明天”。

2、在学生中进行“争先创优,比学赶帮超”活动。

3、崇尚科学,拒绝。响应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揭批发的号召,进行“校园拒绝”系列活动,使广大教师、学生深刻认识到及其邪恶本质,号召大家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国家和改革开放成果,坚决紧跟党中央,下定决心远离,与进行一场长期艰苦的斗争。

4、学雷锋精神,树文明新风。本着“服务班级、服务学校、服务社区、服务老师、服务家长、服务同学”的原则,提出“为您服务”的口号,组织“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锻炼劳动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团结精神。设计开展“迈好青春第一步”主题教育活动和“加入共青团,先做自愿者”活动,深化中国青年自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积极开展青少年文明行动,促进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组织开展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文明上网等系列活动,促进青少年养成文明习惯,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广泛开展“永远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讴歌党团的光辉历史,颂扬伟大的“五四”精神,增强青少年爱党爱国的信念,地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6、走进社会大课堂,实施素质训练计划,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4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一、班子建设方面

我校团委在校党总支和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 ,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的共同努力下,为我校的改革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我校团委全面负责学校的共青团工作,制定并实施学校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并对共青团工作进行研究、布置、督促和检查,确保团的工作任务在基层团支部得到具体落实。我校团委现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科技实践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五个部门组成,班子机构健全。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扎实,能密切联系学生和老师,全心全意为学校服务,在全院师生中有一定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班子的民主生活和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结合学校实际的基础上,我校团委不忘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在上学期逐步完善了生物科学与技术学校团委考核制度、团委例会制度、团委财产与物品管理制度、团委值班制度、团委经费申请制度、团委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

二、主题活动方面

我校团委始终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正确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响应上级团委的号召,组织团员青年参加了科学发展观,与文明同行等系列活动。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培养青年共产主义者和优秀学生骨干队伍;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着力拓展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重任。这是我校学生教育管理、素质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力量之一。还能充分发挥我校党的助手和青年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反映学生的意愿和合理要求,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5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5〕2 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__推荐名额为2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二、申报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5年5月1日—2001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用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激发社会正能量。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2)。

2. 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3. 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人选主要事迹简介(500字以内),均需加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

4. 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5. 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提供统战部门出具的证明。

7. 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附件1)。

8. 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

以上申报材料均需一式2份,其中第1、第2、第3、第7、第8项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第4、第5、第6项材料提供扫描件。

特别说明: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院”院士或其他重要社会兼职的请在《第“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中“学习和工作简历”一栏内注明。

四、报送时间

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请于2015年3月__日14:30前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五、联系方式

第6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为充分调动各院系团组织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使“五四红旗团总支”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此细则。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全院各系团总支

(二)评比程序:

1、每年3月,各团总支对照创建标准,向团委积极申报并递交创建活动方案(包括工作计划),经院团委研究同意后即取得创建资格,院团委对申报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评优。院团委对“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考评实行量化考核(按《xx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基层团总支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考评),以两学期量化积分排序,积分处于前列的将作为评比、表彰对象。

2、考核工作由院团委、学生会共同参与,每年院团委将考核成绩汇总并上报院党委;

3、院党委批准后将评比结果公布并表彰。

(三)考核评比说明

1、“五四红旗团总支”评比每年进行一次,是对全院各系级团组织年度工作表现先进的一种表彰,每年的创建、考核期为当年2月—第二年1月。

2、“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比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量化考核综合考虑。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办法

(一)参评对象:全院各团支部

(二)评比程序:

1、团支部申报:各团支部根据先进团支部评比条件的要求,认真总结,形成申报材料,向所在院系团总支进行申报;在各系评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基础上,推报院团委,评选产生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

2、团总支组织团支部书记对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复查和总体工作考评;

3、各团总支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评选出本单位支部数的15%作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再从其中取前30%推报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

4、对弄虚作假的支部,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核评比说明

1、“五四红旗团支部”分为院、系两级。系级按照各系团总支支部数的15%的比例,评选本系“五四红旗团支部”;院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各团总支从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中,取前30%作为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单位进行推报;

2、申报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必须当年评为系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方有资格申报;

3、“五四红旗团支部”每年的创建、考核期为当年2月—第二年1月。

4、各系根据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要求,制定相应的本系“五四红旗团支部”量化评比办法,规范评比程序。

(四)评比条件(满分100分)

1、团支部班子建设好(10分)

团支部班子配备齐全,民主选举,每学年换届选举一次,整体素质高;团支委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支部中能形成正确导向;能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学生中有号召力,有威信。

2、团支部制度建设好(15分)

团支部制度健全,执行情况好,工作活动正常,岗位责任制明确至个人,团费收缴工作正常,按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及民主生活会。按期上报工作计划,活动总结。

3、围绕教学开展活动好(10分)

所在班级班风好,学风优良,学习风气浓厚,专业思想稳定。积极开展创新活动,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和学生社团活动,成绩显著。能积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一助一帮教制度,考试考查及及格率90%以上。

4、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作用好(15分)

在创建文明校园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校园和社区中 有志愿服务点,青年志愿者活动能常年坚持,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扎实有效,积极参与希望工程活动,关心特困生工作。团支部团员能严格遵章守纪,无人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5、团支部工作实绩好(10分)

团支部在团员教育管理中积极主动,团员发展工作、“推优入党”工作规范,主题教育活动有特点,宣传工作有力度。

6、组织生活开展好,团日活动有特色(20分)

按要求围绕思想道德建设、责任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主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题团日活动有特色。能够坚持组织生活制度,保质保量地完成团委、团总支下达的任务,定期开展团组织组织生活,并做到组织生活记载详细,支部出勤率在95%以上。

7、团支部组织建设好(20分)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有序完成,团籍注册95%以上;每年按要求,按期完成团费收缴工作,有团员花名册;按期完成新生团员登记和补办手续,按期完成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清查及转出工作。

三、相关要求

1、“五四红旗团总支”和“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创建是我院共青团的一件大事,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广大团员中进行广泛宣传,使之成为调动广大团员积极性、推动共青团工作蓬勃发展的有力手段。

第7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2014年“双学”活动将根据各学院活动材料上报情况、全校观摩评比情况、校团委检查小组成员完成工作情况、每月“双学”抽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最终依据得分高低评定六个优秀组织奖。具体细则如下:

一、“双学”材料上交情况考核

1.全年需上交材料如下:每个月月末后3天上交下一个月的《学院双学活动策划》电子稿,《各班级双学活动安排表》、《学院班级双学材料上交统计表》及《学院推荐观摩双学班级名单》电子稿和纸质稿,纸质稿需加盖分团委公章;每个月月初前3天上交上一个月的《学院双学活动总结》和《班级活动总结表》电子稿,其中要求推荐观摩双学班级需附2-3张活动照片,其他班级附1-2张活动照片,所有照片都采取JPEG格式,照片文件名更改为:“学院+专业班级+活动名称”;每学期初上交学期计划,每学期末上交学期总结,年终上交先进申报推荐材料等;

2.考核评分情况(每次基础分100分,实行扣分制):

(1)材料上交时间合格基础分50分。每月计划书、每月总结书、学期计划、学期总结﹑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年度先进申请材料等材料,未报一次扣10分;迟报一次扣3-10分(迟报时间在3天以内扣3分,迟报时间在4至10天扣6分,迟报时间超过10天以上视为未交扣10分)。

(2)材料具体情况基础分50分。每月计划书(计划、计划表)﹑每月总结书(总结、总结表)、学期计划、学期总结﹑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年度先进申请材料﹑盖章等项目,上交材料内容不合格(如内容不全、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等)扣0.5-1分。在班级活动安排表、总结表中缺少班级的,按缺少班级数量比例扣分。数量占该学院总班级数的1-5%,扣0.5分;数量占该学院总班级数的5-10%,扣1分;以此类推,每增加5个百分点,扣分同样增加0.5分。

3.上交材料时间考核依据:纸质材料以报送登记表上的签名时间为准,电子稿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若文件较大则以电子稿拷到校团委办公室的登记时间为准。

二、全校观摩评比情况

(一) “双学”观摩

1.考核要求:每个学院每两个月邀请校团委观摩两次(包括西校区和应科院,为便于考核,资环学院、西校区、应科院“双学”观摩要求安排在周末开展)。

2.考核评分情况(基础分+附件分):

(1)每次观摩后由评委评分,最终评分为两次观摩得分的平均分。

(2)组织并邀请校团委观摩了两次的学院每月可得基础分5分,少1次扣2分,少2次扣5分。

(3)月评分排在前五名的学院,按排名第一至第五分别再加5、4、3、2、1分

3.考核依据:

(1)各学院需推荐3名分团委负责组织“双学”活动相关部门学生干部到校团委组织部,组成“双学”观摩考评小组,由校团委组织部统一安排评委进行交叉学院观摩。

(2)每次观摩由5位评委组成,并就观摩情况进行打分。同时评委必须填写“双学”考评表,详细记录所观摩班级的开展情况及不足之处,最后进行点评。

(3)最终观摩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3位评委的平均分。

三、“双学”工作人员配合工作及考勤得分(月基础分10分,实行扣分制)

各分团委“双学”工作部门的学生部长和各学院推荐的“双学”小组成员需积极参与校团委安排的“双学”考核工作,并认真、公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扣分标准如下:

1.“双学”工作部门的学生部长参加工作例会迟到扣1.5分/人次,缺勤扣3分/人次,“双学”小组成员参加观摩、工作例会迟到扣1.5分/人次,缺勤扣3分/人次(其中,迟到15分钟以上者,按缺勤处理);

2.“双学”小组成员在工作中出现其它有损工作的行为视情况扣1-5分/人次,对于情节严重者,将追究该学生干部的责任。校团委组织部需做好“双学”小组成员工作安排、考核登记等工作。

四、每月“双学”抽查情况

1.考核要求:校团委组织部每月将按照分团委上交的计划随机对各学院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每月抽查1-2个班级,若被抽查的班级没有按照计划开展,则该学院该次考核评分扣20分。若有班级调整了开展时间、地点,必须提前告知校团委组织部。

2.考核依据:校团委组织部学生干部检查登记表。

五、每月“双学”主题

各分团委“双学”主题必须围绕本文件要求和校团委给定的“双学”主题制定,如要适当调整主要学习内容和主题,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行。若“双学”主题不合格,则该学院当月考核评分为0分。

六、每月“双学”地点

各分团委团支部“双学”必须在各自校区内举办(可以不在教室),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开展。若活动需在校外开展,必须凭所属分团委纸质的校外开展同意书向校团委备案,否则,该学院当月考核评分扣3分。

七、其他事项

1.以上考核情况在每两个月进行通报,若有疑问,需在通报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过期未反馈者,视为无意见。

2.以上考核情况均纳入年终“双学”优秀组织奖评选的评分范围。

八、本考核细则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8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会员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变更及解散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六章 机构及职责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社团部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部是全校学生社团的联合组织,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校内各学生社团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校社团部接受共青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委员会的统一指导和管理。

第三条 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协会)(以下简称“学生社团”)是指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为实现共同兴趣、爱好、意愿,依照本条例和社团章程,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各具特色的学术科技、文明道德、文化艺术、社会实践、个性发展、就业创业等活动。校级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统一管理,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和活动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与全面发展,在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活跃繁荣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章 社团成立、注册、变更及解散

第五条 成立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由十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应是我校正式注册、具有学籍的在校生;

(二)指定负责人,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

(三)有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

(四)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

(五)学生社团名称规范,不得与校内其他学生社团名称混同,其全称须冠以“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或“福建商专人才基地”字样。

第六条 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学生社团:

(一)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

(二)妨碍学校秩序;

(三)有碍校园的治安管理;

(四)同乡会、同学会;

(五)不遵守校社团部章程;

(六)学生社团活动不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甚至危及到学生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七)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校社团部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二)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社团筹备组成员简历及学院意见;

(四)校级社团挂靠某个单位(系)的,应由挂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需要特殊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八条 学生社团章程不得与社团部章程相违背,学生社团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学生社团名称;

(二)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

(三)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及理事会产生、罢免程序和职权范围;

(五)财务管理制度;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九条 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向校社团部提交第七条所规定的材料,社团部予以审查;

(二)校社团部审查通过后,由校社团部部长、社团负责人报校团委审批;

(三)校团委审批通过后,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方可成立;

(四)校社团部从收到成立学生社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并报校团委,校团委自收到校社团部上报材料作出审批,未按时作出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五)申请成立校级社团,须报校社团部、校团委员

委备案。

第十条 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进行注册,具体安排如下:

(一)登记成立的学生社团从登记之日起,每一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到校社团部进行年度注册,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学年的工作计划;

2.现有会员人数情况登记表;

3.上学年财务结算报告;

4.本社团章程;

(二)上交以上材料后,由部长填写学生社团注册表;

(三)逾期不进行注册的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直接对其进行注销。凡未经注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校社团部将报校团委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社长任期为一年,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开始学生社团社长换届,在全面总结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任社长向校社团部提交学年工作总结和换届申请。校社团部通过后开始换届,换届程序如下:

(一)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必须是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必须向校社团部递交竞聘申请书以及学年工作计划。候选人产生方式有以下三种:

1.上届社长推荐;

2.会员推荐;

3.自荐;

(二)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经社团全体会员4/5以上成员到会投票产生新任社长;

(三)得票数最高者即为新任社长(或由社团部指任);

(四)由校团委和校社团部组织对新任社长的培训和考核;

(五)新任社长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社团成员有权视其表现决定是否留任;

(六)学生社团社长不得在其他各种学生组织中兼职。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变更

(一)学生社团更改名称须向校社团部递交变更申请,并详细填写《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变更登记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实行变更。

(二)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或主要负责人变更时学生社团须与校社团部联系,经校社团部审查合格方可正式上任,校社团部保留对社团负责人的免权。

(三)学生社团既更改名称又更改活动范围的视为原社团解散。

第十三条 社团解散

(一)解散条件:

1.学生社团自行申请对社团进行解散;

2.学生社团出现以下问题之一者,校社团部将会对其进行解散;

1)违反国家宪法、法律、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2)利用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活动,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

3)学生社团出现重大财务漏洞,造成不良影响和不可挽回的损失;

4)因社团问题,校社团部通知其停止活动予以整顿,但未见好转;

5)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6)每学期未在湘农学堂开过培训课;

7)每学期未开展过任何活动;

8)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长;

9)出现其他因予以解散的情况;

3.社员少于15名者,由校社团部综合考察后上报校团委予以解散。

(二)解散程序:

1.申请自行解散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申请自行解散,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校社团部提交解散申请报告;

2)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学生社团基本情况:学生社团名称、主要负责人、指导老师、成员情况、财务状况等;

② 申请解散原因;

③ 学生社团财务处理意见;

④ 负责人签名(社长、副社长)。

3)校社团部初步审核学生社团解散申请报告后上报部长;

4)由校社团部常委会讨论是否接受学生社团解散,并将结果上交校团委;

5)被解散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干事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6)向全校解散公告。

2.校社团部解散学生社团

1)凡满足第十三条规定之一的学生社团;

2)校社团部对学生社团进行解散;

3)由校社团部干事起草解散意见,并经校社团部部长上报校团委;

4) 被解散学生社团由校社团部干事统一备案并填写《关于撤销社团调查材料》;

5)向全校解散公告。

(三)学生社团解散后续工作:

1.学生社团自被解散之日起停止一切工作;

2. 财务由校社团部进行统一处理;

3. 出现重大违反法律或学校纪律情况,将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章 学生社团负责人、社团会员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是指社团的社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通过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校社团部及校团委考核;

(二)专科二年级以上(含大二);

(三)参加每年的学生社团培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曾受学校党、团、行政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管理部门撤职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被责令解散的社团负责人; ;

(三)正在担任其他学生社团负责人者(包括学生会其他部门);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者。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一)享有组织管理所在社团的权利;

(二)享有组织所在社团开展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校社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自由发表见解的权利;

(四)享有向校社团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义务:

(一)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二)遵守《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学生社团部章程》及实施细则;

(三)遵守本社团章程,维护本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按时参加校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汇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

(五)积极参加校社团部的各种活动,执行校社团部的各项决议;

(六)对社团活动的组织、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七)对本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状况负责。

第十八条 成为学生社团会员的条件:

(一)凡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基地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按自愿原则申请参加学生社团。

(二)承认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履行社团成员义务。

第十九条 招聘新会员:

(一)学生社团只能在校社团部规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招聘新成员,不能擅自招聘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聘新成员,须向校社团部申请,经批准之后才能招聘新成员。

(二)学生社团招收新会员前须向校社团部上报拟招人数,经校社团部、社团负责人商讨后确定招收人数。 。

(三)招聘新成员工作结束后,各社团要如实上交报名表和确定的社团成员名单。

(四)招聘新成员所收的会员费需如实上报校社团部统一规范管理使用。

第二十条 会员(普通会员和管理层人员)以学生社团为单位,以社团社长为代表,享有校社团部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参与所在社团的各项活动,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职务;

(四)监督权,对违反有关规定,损害会员利益的负责人向校社团部进行反映、投诉。

第二十二条 学生社团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加组织的活动,配合社团干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每学年交纳一次会员费,会费每人控制在20元以内,具体金额由各社团自己确定;

(三)遵守学校社团相关制度及社团章程,不得损害学校、社团及其他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员管理制度

(一)学生社团必须至少召开三次以上会员大会以及若干次其他活动;

(二)召开会员大会或举办活动时必须保证有4/5以上成员参加,校社团部将派人到场监督、考核;

(三)校社团部将根据各月会员大会以及活动到会的人数对各社团进行检查、考核,了解各社团对会员的管理情况及会员流失情况,并纳入社团月评;

第四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四条 活动申报程序

(一)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上交详细的活动申请表、财务预算表、场地申请表以及活动策划书;

(二)活动申请表须由各学生社团部长盖章签字后方可上报,经校社团部审批后,由校社团部成员审批,并经校社团部送至校团委审批盖章后活动方可进行。

(三)学生社团与商家签定的赞助合同须经校社团部报校团委审批;

(四)学生社团对商家的赞助回报活动须报经校团委审批,严禁任何人以社团名义进行商业性宣传和商业性活动;

(五)活动的前期、中期、后期须与校社团部活动部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所需场地须报校社团部审批后才能向学校各有关部门申请;

(七)社团常规活动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创办面向校内的刊物,须经校社团部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公开出版发行刊物,按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出版手续。

第二十六条 学生社团须按期召开常务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以保证社团的组织纪律性。校社团部将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月评与年度评优。

第二十七条 学生社团的海报、展板、喷绘等宣传样本须先经校社团部审批,待活动经校团委批准后才可张贴在制定或许可的地点,且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学生社团所印发会员证及相关宣传资料等,必须经社团部部长签字才有效。

第二十八条校级学生社团举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时,须报校社团部审查,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九条 活动内容和活动范围一经审定,不得擅自改变。同时活动组织者必须认真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妨碍学校公共安全及学校正常秩序的事件发生,否则追究组织者的责任,校社团部社长负连带责任,同时校社团部将按情节轻重对该社团作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限期整顿或注销的处理决定。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各学生社团在未向校社团部报告的情况下私自与商家联系开展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当月评优资格,并追究该社团社长的责任,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停止该社团一切活动进行整顿或撤消该社团社长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 学生社团如不按期召开例会(全体成员大会)将取消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相关负责人两次以上缺席校社团部召开的会议或社团社长两次以上缺席本社团会员大会以及活动的,取消该社团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第三十三条 一个学期不召开例会的学生社团,撤消该社团社长的职务,对学生社团进行整顿,并向全校通报。

第三十四条 校社团部须协助校团委评选年度明星社团和优秀社团并给予重点帮助和支持。

第三十五条 校社团部须严格按照月评制度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并对违规违纪社团进行整顿。

第六章 机构及职责

第三十六条 校社团部由部长、副部长、各干事及各校级学生社团社长组成,实行部长团负责制;部长团设部长1名,副部长若干名。

第三十七条 校社团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任期一年。

第三十八条 校社团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 部长团:部长团为校社团部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

(二)职责:

1.负责校社团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督查各社团办公室的规范管理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

2.监督和管理各校级社团财务,包括会费、赞助金、奖金和固定资产。

3.:全面负责学生社团发展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社团会员的交流与财务;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开展和评估,为学生社团的发展提供参考。

4.社团的成立、换届、注册、整顿与注销,部长的培训,社团招聘新成员及社团会员管理以及对社团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5.全面负责校社团部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学生社团部活动资金筹集;负责对各社团公关工作的统一指导工作。

6.策划校社团部各项大型活动,审批、监督以及评比各校级社团活动。加强校社团部与各个社团以及校内外各部门的联系。

第9篇:五四团委申报材料范文

一、报名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并取得艺术专业全国(省)业余考级最高水平证书的学生。

包括以下艺术种类:西洋乐、民乐、声乐、舞蹈、主持、书画。

(注:今年不招收钢琴类特长生)

二、报名办法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一)登陆“西南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

(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西南财经大学自主招生申请表(艺术特长生组)》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并附上获奖或考级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照以下要求返回我校。

请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以特快专递(EMS,请不要以其它方式邮寄)的方式寄至西南财经大学校团委,截止日期2010年12月31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四川省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303团委办公室;邮编:611130;咨询电话(传真):028-87092098/87092751。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艺术特长生组)”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一)初审

学校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结合学校艺术团建设及各艺术类别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测试考生名单。我校将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测试考生名单。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要求贴本人照片后,由所在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

参加测试时必须带上此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准考证上交学校,存档备查。

(三)抽签

时间安排待定,另行通知。

书画类考生统一考试,不参加抽签。

(四)测试

艺术专项测试(测试安排见附件)

测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时请各位考生带上准考证(需贴照片,所在中学盖骑缝章),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按收费许可证川价费98号文件,学校向考生收取报名考试费:80元/人。

(五)确定入选资格

学校将根据测试结果,拟定预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形成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组)预录取名单。

学校有权根据最终测试情况,在不超过总计划数的情况下,调整各项目的招收人数。

(六)公示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所在中学以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录取办法

(一)高考志愿填报要求

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学生须参加2011年全国普通高考,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须在平行志愿A位置填报我校;

设置了自主选拔录取填报批次的省份,按照其省级招办统一要求执行。

(二)录取条件

入选考生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体检合格,经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审核同意,我校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成绩高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可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重点分数线)以上,但低于我校在其当地调档线的考生,我校根据其高考志愿,高考成绩、学校艺术团建设需要、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人应严格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各项材料和情况,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申请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所在中学接到入选名单后应在校内公示两周以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我校拒绝接收该中学推荐材料三年。

(三)我校将聘请省内专业艺术团体的专家和高校艺术专业教师组建我校艺术专项测试专家库,每年测试前由学校随机抽取组成当年测评考核小组。

(四)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对我校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