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辅警自检自查报告精选(九篇)

辅警自检自查报告

第1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办公室后勤迅速组织全体民辅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强调开展此次自查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要求每名民辅警要将此次活动作为固化后勤服务水平活动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明确措施,严密部署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后勤多次召开部门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讲评和小结,制定了三项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明确活动要求。通过组织民辅警学习党的党的和系列讲话精神,重点学习了局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内容,使民辅警熟知工作规章制度,牢记各项纪律要求。同时要求每名党员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撰写纪律作风专项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促进民辅警对近年来各地民警违法违纪现象的思考,有效提高民辅警严守纪律的自觉性。办公室后勤严格落实谈心谈话、隐患排查等工作,多形式、经常性开展对全体民警、协辅警的学习教育。

二是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办公室后勤从2017年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入手,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不回避问题,不制造问题,切实将问题隐患找准找实。通过对照自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民辅警廉政文化学习情况、规章制度遵守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不留问题死角。经对照自查,办公室后勤在单位党风廉政学习、民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层级管理等情况履行良好,全年办公室后勤未出现民警违法违纪情况等消极情况。

三要强化节点管理和特质管理。办公室后勤多次在节假日前期召开会议,强调民辅警在节日期间要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同时对民警强化特质管理,理解和尊重民警的个体差异。强化民警信息管理,进一步加深对民警个人重要信息的掌握。多次开展谈心活动。针对在第一阶段查找出来存在问题的人和事,有重点地开展谈心活动,逐级熟悉掌握民警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和事故苗头。对民警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力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做好民警思想工作。办公室后勤组建民警家属微信群,定期值班、加班信息,与民警家属及时沟通民警八小时以外生活情况,形成良性互动,延伸了队伍管理的广度。

第2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志愿为公安工作服务,愿意从事辅警工作;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至1999年12月30日之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具有本县户籍;

4、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健康,双眼祼视在1.0以上,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

5、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相关特长(如散打、武术、游泳救生、持A2以上汽车驾驶证等)的社会青年优先录用。

6、自愿接受招聘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3)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人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聘为辅警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公告。在县电视台及县人社局网站上招聘公告信息。

(二)报名。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士兵退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1寸白底彩照8张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1号考试报名窗口报名。

(三)考试。考试分面试和体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面试前100名进入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5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计算分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政审程序。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集中在黄梅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缺额需要递补的,按面试和体能测试折算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培训和聘用。经公示合格者,集中组织参加岗前培训,并试用三个月。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与黄梅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限为两年。由黄梅县保安服务公司派遣至黄梅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工作。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无编制,不具备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

聘用人员每月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800元左右,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人员值班备勤期间集中免费食宿。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数未达到招录人数2倍的,招录计划适当核减。

2、应聘人员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及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地点等信息请关注黄梅县人社局网站。

3、应聘者在报名时请准确填写常用联系电话,并保证通信畅通,对于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此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用自理。

第3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高雄大寮监狱周三(11日)发生六名囚犯挟持典狱长与戒护科长事件,在与警方对峙长达14个小时后,六人最终举枪自尽,两名人质平安获释。

中央社报道,事件落幕后,总统马英九下令调查检讨,法务部经过比对狱方说法和录像画面后,昨天公布共计10页的调查报告。

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指出,该报告只是针对高雄监狱典狱长及戒护科长遭囚犯持枪挟持事故的调查,确认监狱有安检缺失,但尚未做出惩处,相关惩处的检讨报告预计下周才出炉。

第4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基站 干接点监控 告警过滤 钥匙管理 身份识别

1 背景分析

福州移动基站动环监控系统建设比较完善,目前主要采用干接点监控模式。由于投资少、见效快,不外搭建传输平台而直接利用基站外部告警单元,可快速实现全网覆盖等,该模式在移动基站的监控中获得了广泛应用。

干接点监控方式,即通过基站BTS外部告警接口,将基站环境监控设备采集到的监控信息上传到OMC操作维护终端,利用OMC厂家提供的环境监控单元来查看基站的告警信息。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移动基站动力与环境监控的需要。

在基站侧,无论是哪个厂家的BTS,其所提供的告警辅助接口都是事先定义好的,监控主机只需要将各种动力环境量输入转化为干接点方式输出,然后通过订制好的告警线链接到告警辅助接口上即可。干接点方式只能传送开关量,每个通道只是通过高低电平的变化来判别是否现场产生告警。

由于干接点监控模式只能定性判断基站状况,在使用中发现,福州移动由于部分站点电源系统不稳定等因素,导致单站日告警数量多。虽然这些告警属正常告警,但频繁的上报,导致总告警数过多,不便于日常维护及管理,迫切需要通过技术创新消除不必要的告警。

另外,干接点监控模式无法正确及时判断进入基站人员的身份以及基站是否发生被盗。

对此,我们希望通过一套创新的系统,在实现告警过滤功能减少基站无效告警后,通过基站钥匙管理、进入基站人员身份识别、基站巡检等几个关联紧密的子系统,综合判断以实现对基站钥匙、人员身份等的统一管理,提高基站维护效率,真正让干接点监控系统成为基站精细化、规范化维护管理的重要支撑平台。

2 方案综述

2.1 系统整体规划

2.2 告警过滤功能

通常情况下,基站端监控设备频繁地上送过压欠压等告警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将告警数量有效降低,弥补干接点监控的不足,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经过调研论证,现提出如下方法:

基站端动力环境监控设备采用施密特特性的数据处理机制,对告警量进行横向过滤。也就是在告警临界点处设置一个可承受的波动范围,当告警在此范围内波动时不上送。这样可以消除大量临界范围内的频繁告警,尤其适合电源不稳定、温度变化频繁的场合。

与此同时,在监控系统中增加纵向过滤功能。假设5分钟(可调)内连续出现10次(可调)过压(或欠压或温高),则只作为一条过压告警上送。上送后的30分钟内(可调)即使再有同样告警也不再上送,相当于进入屏蔽状态;30分钟后,重复此判别方式。此方式在不影响正常告警提示的前提下,可以降低告警数量,提高告警的可用性。

通过在基站端对告警提前进行过滤,可减少中心维护人员管理难度,提升判断基站告警信息的能力,从而使干接点监控系统发挥重要的维护作用,提高基站维护管理水平。

2.3 钥匙管理功能

在日常维护工作中发现,由于没有使用基站智能门禁系统,对于每日产生的门禁告警,无法识别是工程、代维等人员进站造成还是因基站被盗而产生。本文根据不同的权限建立一套完善的基站钥匙管理制度,实现对基站钥匙的电子化管理。主要实现功能如下:

(1)添加或修改钥匙信息;

(2)查询钥匙信息,可以将查询到的钥匙信息导出为Excel;

(3)钥匙借用;

(4)借用审核,令钥匙管理更加严谨;

(5)钥匙归还;

(6)钥匙归还审核,与借用审核类似;

(7)钥匙续借;

(8)钥匙借用归还统计,可以按部门或部门人员统计;

(9)对于逾期未归还的钥匙信息,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醒,并生成处罚通知。

2.4 进入基站人员身份识别功能

当基站产生盗情告警时,中心管理软件会根据干接点告警信息自动和钥匙登记信息进行匹配搜索,并通知基站管理人员处理。流程如下:

(1)系统每隔一定时间判断是否有基站产生盗情告警;

(2)若基站有告警,判断巡检系统中是否有该站在相应时间内的进站记录,若存在进站记录,则屏蔽告警,否则转(3);

(3)根据告警信息搜索该站的钥匙借用情况,如果有钥匙借出,则转(4),否则转(5);

(4)向所有钥匙借用人发送短信,询问是否有人进站,只要其中一人回复“是”,则屏蔽告警;若所有人回复“否”或在一段时间内未回复信息,则转(6);

(5)向管理员发送短信,确认有无进站,若回复“是”,则屏蔽告警;回复“否”或一段时间内未回复信息,则转(6);

(6)确认基站被盗。

2.5 基站代维巡检管理功能

上述三种功能的实现,延伸出一个新的功能,基站代维巡检管理功能。

(1)代维管理

代维管理包括代维公司人员的变更统计、巡检表单的设置、巡检项目以及子项目的设置、临时任务、基站巡检及自检频率设置、代维考核打分等功能。代维项目是指移动公司将某一任务当作一个项目,然后划分成若干子项目,每家代维公司负责一个子项目,子项目中包括代维公司需要维护的站点、人员以及需要用到的仪器仪表信息等。

(2)执行巡检计划,填写巡检表单

代维人员利用PDA进行日常巡检工作,如开门进站、巡检表单填报、信息查询等各种操作。所有操作均可通过无线网络进行数据交互。

(3)巡检结果查询统计

巡检结果查询包括巡检员进站记录统计、巡检结果统计、维护点完成情况统计,能自动统计巡检结果正常、异常值。可以按站点、时间、巡检员、巡检事由、公司、代维项目等条件统计巡检人员的进出站信息,通过GPRS定位代维人员当前位置信息或通过系统记录的基站经纬度确定巡检人员是否真的在基站中,通过巡检完成率查询各个维护点巡检次数,找出巡检不到位的站点。

(4)PDA提交巡检故障管理

PDA巡检时可提交巡检时发现的故障,并可拍照上传到系统中;中心监控人员将派单,指定人员去处理故障。故障处理流程如图4所示:

3 结束语

系统实际运用后的指标统计见表1,可知项目实施后基站监控性能提升明显。

本文通过对干接点监控系统无效告警数据进行处理,大大减轻了维护人员的压力,使其重点关注基站被盗等重要告警,减少损失。并利用干接点系统基础数据,在未实现基站智能门禁系统的情况下,对于盗情告警的基站,自动编辑发送短信询问,解析回复的短信内容或者确认短信发送超时或未发送短信,对进入基站人员身份进行识别,有效弥补了干接点监控系统的不足,向电子化管理的实现迈出了一大步。

第5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

【中图分类号】TM73;TM76

0 引言

2012年,廊坊供电公司作为冀北电力有限公司选取的试点单位,率先开展了配网状态检修工作,同时,作为城市配网生产管理系统(PMS)高级应用模块的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也正式上线运行,廊坊供电公司有幸成首批全过程应用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开展配网状态检修工作的单位。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实现了信息收集规范化、状态评价动态化、检修策略精细化和计划制订科学化,为提高配网管理水平和配网状态检修工作效率,加强配网专业化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本文对该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进行简要介绍,并结合在廊坊供电公司配网状态检修工作实际应用对该系统存在的问题和应对策略进行重点分析。

1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的架构组成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以国家电网公司配网状态检修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以及有关导则、规程等为依据,以PMS系统设备中心、运行工作中心、计划工作中心为基础,通过数据采集模块提取配电设备单元台账、试验报告、家族性缺陷等数据,对配电设备开展动态、定期评价。

系统的建设采用三层架构(B/S模式),分布式部署方式,应用系统的技术架构逻辑上分为五层,分别为数据获取和数据预处理层、设备状态监测层、设备状态预测层、设备健康评估及风险评价层、设备状态预警层,各层次之间相对独立,数据又相互交互,如图如示:

2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的功能

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在PMS系统中以评价中心功能菜单的数据采集、状态评价两个模块为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功能包括配网设备查看状态评价、填写决策建议、指定检修计划、审核综合报告等功能。

2.1标准缺陷库管理及缺陷完善功能

对设备类型-设备种类-部件-部件种类-部位下的缺陷内容进行管理,包括新建、删除、查询、统计等功能。同时实现对配电设备缺陷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并增加了家族缺陷管理功能。

2.2不良工况

用于维护设备类型所包含的不良工况项目。可以新建、删除不良工况项目,并对不良工况项目属性进行修改。

2.3数据采集

用于从PMS系统设备参数中取得台账数据,把获取到的数据存放到状态检修设备参数缓存中。在生产管理系统设备参数中可以结合设备类型过滤组合条件全部更新、选择更新数据操作;在设备参数缓存中可进行逻辑删除数据操作。

配网状态检修数据采集就是实现基础数据初始化的过程,其目的是生成评价的设备台帐基础。

2.4配电状态评价概况

以表格和图形的形式概括当前配电设备的评价整体概况。左侧为快速导航,可以快速直接进入设备信息收集、设备状态评价、设备决策建议、检修计划编制以及综合查询展示五个模块中的页面。

2.5监测预警

也称配电监测预警显示,用于实时监控配电设备状态量变化,对于超出状态评价导则和规程规定阀值范围的状态量指标,及时向各级设备管理人员预警信息。

2.6状态评价

将配电设备按照线路整体和设备单元分类,对定期、不定期、检修前以及检修后的状态进行评价,系统根据设备状态量的处理结果,依据状态评价标准,自动计算出设备的评价状态和得分值,并形成设备的状态评价报告;系统还提供对设备及单元的条件选择评价,评价报告的查询、手动调整和打印、输出等功能。

该功能为在配网状态检修实施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既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状态评价的工作效率,又避免了因人员专业素质等原因引起评价失真等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一线人员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建设。

2.7检修计划

包括配电三年滚动计划和配电年度检修计划。

三年滚动计划,主要是对重要和特别重要的设备,以三年为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在三年滚动计划中,第一年检修计划需制定的较为详细清晰,第二、第三年的检修计划,系统会默认按照C类检修原则,粗略编制。

年度检修计划方面,专业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设备的试验、缺陷、家族型缺陷、不良工况等原始数据,以及最新状态评价结果结合检修策略建议生成年度检修计划。

2.8查询统计

统计分析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态情况,提供对设备状态统计分析的功能。

2.9报表统计

按照部门单位和年份,生成的 XX单位XX年综合报告。

3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在实际应用情况及建议

配网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于2012年7月26日正式在国家电网系统22家省公司范围推广应用,正值廊坊供电公司配网状态检修工作全面实施阶段,廊坊公司利用该系统共计完成85条10kV线路,28座10kV开闭站,1613个设备单元的状态评价工作,其中重要设备单元616个,一般设备单元997个。

作为首批依靠该系统开展配网状态检修工作的单位,廊坊公司在系统应用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很多建议,并通过与项目组及时沟通、反馈,促进了系统的进一步完善。

第6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DF11G 机车 微机报警 原因 分析

中图分类号:U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a)-0074-02

1 提出问题

DF11G机车是我公司的主流车型,承载着中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的重要使命。近两年来,DF11G机车已全面进入了厂修周期,包括中修、轻大修及大修,在修理过程中,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11G机车在起机瞬间,即启动接触器6KM吸合瞬间,微机诊断屏上会显示“燃油泵接触器未分断”及“启动接触器未接通”两条微机报警信息,同时,故障集中显示屏上微机报警灯会亮并在故障履历中记录。虽然这两个报警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正常起机,持续2~3 s后会自动恢复,但检查、验收人员或者司机有时会提出疑问,认为机车起机不正常。

2 原因分析

DF11G机车在设计理念上较以往内燃机车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控制部分取消了大量的中间继电器,改由全微机控制,并且增加了很多反馈信号。经过多台车反复试验后,我们发现这种现象和机车蓄电池电压高低有关。蓄电池正常时电压为96V左右,当蓄电池电压较低时或者蓄电池状态不是很好的机车往往在启动柴油机过程中会出现这两条微机报警。通过对机车电气原理图的分析,我们认为,该报警主要是因为在起机时由于启动电机大电流工作从而在蓄电池内部产生了一个大的压降,导致蓄电池端电压瞬时降低,引起微机信号短时间缺失而形成。

首先,我们对“燃油泵接触器未分断”报警进行分析。如图一所示,机车起机时,先闭合本机燃油泵开关4SK1,这时,控制+96V电进入微机控制柜EXP X101:B3脚,告诉微机,已闭合燃油泵开关,同时燃油泵接触器线圈4KM吸合,4KM辅助常开触点闭合,由升压模块控制的+110 V电进入EXP X101:B4脚,作为燃油泵接触器4KM线圈吸合的反馈信号,告诉微机4KM吸合正常。

准备工作完成,摁下启机按钮1SB1,延时45~60 s,启动接触器6KM吸合,其主触头闭合,启动电机2MA开运转始运转,这时蓄电池电压由于启动电机的工作而大幅下降,电量充足或状态较好的蓄电池电压会下降至70 V左右,而一些状态较差的蓄电池电压则会降至40 V左右,由于总控后电压直接取自蓄电池正端,故此时总控后电压会同时下降,进入EXP X101:B3脚电压也随之下降。而根据微机控制系统工作原理,数字量输入信号0~40V为逻辑“0”,即低电平有效,65~110V为逻辑“1”,即高电平有效。一旦蓄电池电压降至65V以下时,X101:B3脚就检测不到高电平信号,微机立即就会根据逻辑控制关系作出以下一系列判断:①燃油泵开关4SK1已断开;②燃油泵接触器4KM应该失电;③4KM常开辅助触头应断开;④X101:B4脚应检测不到高电平。但实际情况是4SK1并未断开,且即使电压降至65 V以下了,也足够维持4KM线圈的吸合电压,故4KM仍处于吸合状态,其常开辅助触头也仍旧闭合。而此时X101:B4脚通过4KM辅助触头检测到由升压模块提供的电压信号。根据升压模块的负载特性:输入电压:DC 30~97V;输出电压:DC 92~97V。由此可见,即使蓄电池电压下降得比较低,但升压模块仍能将其升成一个比较稳定的高电压输出。这时,微机X101:B3脚检测不到燃油泵开关闭合的指令信号,但X101:B4脚却能检测到燃油泵接触器吸合的反馈信号,故微机做出判断:4KM线圈应该失电但未分断,同时,微机立即报警:燃油泵接触器未分断(图1)。

该报警一直持续,直到启动电机带动柴油机启动完毕,蓄电池电压恢复至正常,微机监测到相关电压逻辑关系正常,报警自动消失。

其次,我们对“启动接触器未接通”报警进行分析,该报警与“燃油泵接触器未分断”产生原因基本相同,都是由于蓄电池电压突然降低而导致,但在逻辑关系判断原理上不同。如(图2)所示:当闭合总控开关后,启动接触器6KM控制正电常有,摁下起机按钮(起机信号取自升压模块,不会因为总控电压下降而中断),EXP X102:J1脚负端控制6KM延时吸合,同时6KM常开辅助触头闭合,总控后110V正电进入EXP X101:C3脚,作为6KM正常吸合的反馈信号。这时启动电机也开始运转,和前面的分析同样原因,总控后电压会因为启动电机的运转而瞬时下降,X101:C3脚检测不到高电平信号。由于起机信号未中断,微机也一直对6KM进行负端控制,即认为6KM应正常吸合,但却检测不到其正常吸合的反馈信号,故微机认为出错,并报警:启动接触器未接通。

3 改进措施

综上分析:上述两条报警都是由于起机瞬间蓄电压降低导致EXP检测不到相关电压信号而造成,且都是总控后电压信号缺失。如果将燃油泵开关闭合信号及启动接触器吸合反馈信号接至升压模块后面,则这两个电压信号将不会受到起机影响,从而也不会引起微机报警。对于“燃油泵接触器未分断”报警,为了不影响到其他由燃油泵开关控制的部分,我们可以将4SK1改成双触点控制,一对触点作为进微机的开关量信号,另一对触点控制原来燃油泵开关控制的部分。而对于“启动接触器未接通”报警,我们可以将1141#线直接接至升压模块。具体改进方案见图3、图4。

第7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提高认识,明确“大学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学习是解决本领的有效途径。人不学习要落后,要适应新的历史形势,必须学习掌握新的知识与技能。学习掌握了应知应会的知识,才有真正为民服务的本领与能力。

开展“大学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内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从四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一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用以指导执法实践,真正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化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规范执法行为的自觉性,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紧密联系执法办案实际,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执法作风;四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增强职业责任感。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学习,弄清楚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问题,开展普遍性的法律业务学习,努力为构建“和谐xx”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支撑。

二、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开展“大学法”活动作为今年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本院成立“大学法”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大学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张xx为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门为抓落实的工作机构,政治处其他人员为工作人员;成立刑检、职侦、综合三个学习小组,分别由副检察长xxx、xx、政治处主任负责学习小组的学习;成立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刘xx同志为副组长,xxx、xxx同志为成员的督导组,负责学习活动的考勤考核的督察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干警的学习负全责,是本科室学习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本单位纪律,切实组织好自学和研讨,确保干警人人参与学习,人人通过考试考核。

(二)领导带头,端正学风。党组成员要带头,以身作则,领导既是政策方针的执行者也是业务工作的决策者,要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与创建学习型组织理论有机结合起来。在“大学法”活动中带头参加学习,带头参加听课,带头参加考试;坚持在每月的中心组学习中,用半天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努力争当积极学习、熟练掌握、正确运用法律的模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动全体干警的深入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三)扎实推进,提高效果。开展“大学法”活动,重在收到实实在在的学习成效,检验“大学法”活动成效的客观标准,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队伍素质的提高。要摒弃过去只重工作不重学习,一提到学习,就以办案忙,任务重,工作多来推诿,坐不住,听不进,认为是形式,走过场的搞法,真正做到坐下来充充电,醒醒脑。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力求从学到会,从会到通、从通到精、从精到专。

三、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

(一)学习对象:全体检察干警,重点是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民行、控申、监所等重点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

(二)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这个核心内容,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学习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必备的法律法规,学习检察业务工作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学习执法办案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知识等,具体内容由市院制定,本院各业务部门也可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根据要求制定学习篇目。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教育活动培训资料为蓝本,进行深入系统地学习。

集体组织的共同学习的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

重点业务部门应学习的法律及执法规范

侦查监督部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审查批准逮捕、审查决定逮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部分罪案审查逮捕证据参考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关于改革审查逮捕工作方式的通知》,对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要求;《重庆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引导取证工作暂行意见》;《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工作流程》;《立案监督案件工作流程》;《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质量标准》。

公诉部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诉人出庭行为规范(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查“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质量标准》;《人民检察院办理不案件质量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作的若干意见》;《重庆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不标准(试行)》。

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要案线索备案、初查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案件管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的规定》;《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实行内部制红的若干规定》;《职务犯罪侦查协查规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安全防范的若干规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证据审查判断规则》;《民行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暨诉讼案卷装订规则》;《全市民事行政抗诉暨再审工作座谈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抗书说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暨业务指导办法》;《民事行政抗计暨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质量标准》;《民事行政抗诉暨再审检察建议标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办案时限管理办法》。

控告申诉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条例》;《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关于调整服刑人员申诉案件管辖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抗诉工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试行)》;《关于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赔偿确认案件拟作不予确认决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的规定》;《重庆市检察机关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管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来信来访处理办法》;《重庆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办案流程》;《刑事申诉案件质量标准》;《刑事赔偿案件办案流程》;《刑事赔偿案件质量标准》。

监所检察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监所检察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部、高检院、公安部《关于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司法[1990]2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国家安全局《关于在全市各基层公安、检察、法院、国安机关实行“一证通”制度的通知》(渝检会[2005]2号);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渝司发[2003]7号);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贯彻执行监督管理监外罪犯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公发[2002]272号);《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流程》;《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看守所活动中轻微违法和严重违法标准(试行)》;《重庆公、检、法、国安关于刑事诉讼活动中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高法、检察院、司法局关于试行部分减刑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重庆市公安局、检察院关于看安所留所服刑罪犯暂行管理办法》。

司法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试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

综合业务部门重点学习培训内容

办公室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采编报送信息的基本要求;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规定;检察统计报表制度、检察档案管理办法、保密守则的基本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人员违规驾车的四项规定》;《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警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检察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中关于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处理、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的规定;《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统计工作的规定》;《重庆市检察机关电子机要文件传输系统使用和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服装管理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枪支管理的规定》。

政治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等五个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和《检察机关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和《评定检察官等级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奖励暂行条例》;高检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检察官培训条例(试行)》和《正规化培训实施意见》;《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宣传纪律的规定》。

职务犯罪预防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总则部分、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和其他相关的职务犯罪条款;中发〔2005〕3号《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高检院办公厅《关于检察机关不宜采取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协议、订立责任状等形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高检院反贪总局、渎检厅、预防厅《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反贪、渎检、预防部门相互配合配合,进一步提高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的通知》;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王振川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中的第一章通则、第三章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第四章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形式、第五章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工作方法、第六章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管理制度。

检察技术处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工作程序管理暂行办法》;《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文书格式》和《检验鉴定文书格式目录》;检验鉴定委托受理程序、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规定;检验鉴定、现场勘检、文证审查、技术协助委托受理登记表的填写内容和要求;各专业门类鉴定书、检验报告、意见书、勘验检查笔录的项目内容和填写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信息网络系统ip地址、域名规范;《检察信息应用系统规范》;《重庆市检察机关电子机要文件传输系统使用和管理规定》;检察机关二级网络的维护与管理,正常运转及安全常识。

纪检监察室重点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违法办案、渎职失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一案三卡”对办案工作进行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九条卡死的硬性规定;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必须严格执行的六条规定;领导干部“六个严禁”的要求。

(三)学习方式: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推进“大学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坚持每周二的分组学习和周五的全院集体学习制度。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本着编辑一本业务书(将以上篇目汇编成册);搭建好一个班子;办理好一个讲坛;上好一堂课;组织好一批宣传稿件;作好准备一次检查验收准备工作;考好一次试;组织一定资金;表彰一批人;搞好一个倡议活动,以增加学习的趣味性,达到应有的效果。

1、参加集中辅导的培训。以市院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集中辅导培训为主,从实际出发自行组织培训为辅。按照市院分业务专题、分学习时段制定具体的集中辅导培训计划,市院在二级专线网举办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核心的专题培训,定期举办法学理论与办案实务等指导性培训的讲座,在“网络课堂”上进行集中学习的辅导,凡所涉部门要人人参与,严格考勤考核。参加集中辅导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要求市院的辅导课全都要听,所涉部门人员不少一人。举行专题讲座,由检察长作为资深检察官讲检察事业创新与发展专题;副检察长讲《反贪污贿赂工作执法规范化》;职侦局教导员讲《反渎职侵权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副检察长xxx讲《错案剖析》专题;侦查监督科长讲《侦查监督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公诉科长讲《公诉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监所检察科长讲《监所检察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政治处主任讲《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控告申诉科长讲《控告检察工作执法规范化》专题;政治处副主任讲《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专题;纪检组长讲《检察职业纪律》专题;燕xx讲《审讯的艺术》专题;万xx讲《论重大责任事故罪》专题;潘xx讲《刑罚执行检察理论与实践》专题;袁xx讲《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专题;带动和掀起全员参加学习的热潮。

2、结合实际自学。坚持不懈地联系实际自觉学习,形成全员学习的氛围,全体干警养成不走科窜室搞学习,不谈天说地搞学习,把喝酒聊天时间挤出来学习,真正形成“茶能醉人何须酒,书能香我何必花”的学习型组组织的氛围。干警的个人自学时间不得少于100小时,以笔记为准,由督导组来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又将此次学习与参加司法考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按照“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要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完成本院要求的学时和个人的学习计划。

3、开展“析案学法”大讨论。把“大学法”与办案实践结合起来,在办案实践中深入学习。对业务上重大疑难案件,只要不涉及保密的,采取以业务科(处)室为单位,检委会委员进行指导对案件进行讨论;本院决定在此项活动中,开展一次案例研讨会、进行一次庭审观摩、举行2次法律文书讲评、搞一次经验交流、进行一次模拟法庭业务技能演练,重点要放在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基础训练上。

4、为了在本院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在“大学法”活动中,开展2次知识竞赛,开展1次岗位练兵竞赛。积极参加市院将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的“析案学法”征文比赛、法律文书评比、业务办案能手评比、计算机应用技能大比武等竞赛评比活动,提高质量,争取获奖。

5、建立学习阵地,加大学习交流力度。通过本院内网网站,建立学习园地,通报学习进度与学习效果,编撰“大学法”刊物,鼓励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心得体会。

四、活动的具体步骤和工作措施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和县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检察机关开展的“大学法”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安排在2006年1月—2月。

本院院制定相应实施办法,召开干警大会进行动员。各业务科(处)室,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实际和专项整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组织干警进行认真的讨论,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准执法思想、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上的差距,有针对性地确定“大学法”的重点学习内容,在2月底前制定出本业务部门开展“大学法”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全体干警要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知识结构,制定有针对性的个人学习计划,以保证“大学法”活动的稳步推进。业务部门的学习计划和个人学习计划在2月28日前报政治处备案。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阶段,时间是在2006年3月—11月。这一阶段是“大学法”活动的主体时间,在学习过程中应灵活抓好“训、学、练、评、考”五个环节的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间安排在2006年12月。

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本院政治处要认真检查总结一年来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工作,形成总结报告报市院政治部。接受市院对活动的考核验收检查。同时对本院各单位对开展的活动进行等级评定,对本次“大学法”活动中表现突出和成绩优异者作单项奖励,并对照目标考核进行加分或扣分,评优评先。

五、认真搞好“大学法”的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参加“大学法”的宣传工作,拿起手中的笔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大学法”取得的成果,积极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上广泛地进行宣传,积极向政法部门发出“大学法”的倡议书,扩大宣传影响面,一起联动,接受各方监督。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和政治协商会议上,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宣传,提高我们开展“大学法”的知晓度。

第8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为切实加强我镇出租房等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制度,提高房东、“楼长”在房屋租赁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该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打造“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因地制宜的方针,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减少行政管理成本,扎实推进我镇出租屋管理等级评定考核工作。

二、评定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定对象

辖区内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屋。

四、评定内容和标准

出租屋等级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三个级别,一个级别用一个星表示,星的数量越多,表示的等级越高。设置基础考评分100分。当次被评为“三星”出租屋考核得分必须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考核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不满90分的出租屋评为“二星”出租屋;60分以上不满80分的出租屋评为“一星”出租屋;60分以下的评为整治户,原则上不得出租。等级的评定按照考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遇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当次评定资格,直接确定为整治户。评分内容和标准详见《***镇出租屋等级评定打分表》。

五、评定方法

(一)评定主体。

***镇出租屋等级评定工作,在***镇出租屋等级评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出租屋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小组成员由网格责任民警、出租屋服务站代表、村(社区)责任人、(村)社区户管员、出租屋“楼长”等人员组成。

(二)评定流程

(1)自评。每年5月初及11月初,由出租屋“楼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当月10号前完成,自评结果及时交村(社区)警务室。

(2)小组评定。由出租屋评定工作小组分别于每年的5月中及11月中组织开展,当月22日前完成评定工作,评选结果报***镇综治办备案。具体流程为:先进行前期材料评定,然后组织人员到出租屋实地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应当场告知房东或“楼长”,并在村(社区)公告栏公示三天,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将情况反馈至村(社区)警务室,村(社区)警务室要组织人员对情况进行核实,经查实的,要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并在村(社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召开房东、楼长大会予以授牌。

六、结果应用

1、被评为“三星”出租屋的,为示范户,由社区授予三星牌匾。社区应当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入住率。同时原则上工作小组每个月上门巡查不少于一次。承租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安全许可证等享受优先待遇和上门办理居住证等服务。对于连续两次被评为三星出租屋的,该出租屋“楼长”可参选***镇出租屋“十佳楼长”评选,并由村(社区)年终总结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被评为“二星”出租屋的,为规范户,授予二星牌匾。原则上工作小组每个月上门巡查不少于两次,并要加强指导,帮助出租屋“楼长”改进不足。

3、被评为一星出租屋的,为普通户,授予一星牌匾。原则上工作小组每星期上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加强教育和指导,督促“楼长”履行出租屋管理职责,提高“楼长”自我管理意识。

4、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如发现出租屋星级不达标情况,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评级或降级处理。

5、被确定为整治户的,原则不得出租。工作小组每三天上门检查一次,督促房东、“楼长”按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出租。同时要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发现问题应当限期整改的,必要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按处罚上限进行量罚。

6、等级评定周期以半年为限,不搞终身制,对于复评不合格的,予以取消等级牌匾,重新参加下半年评定。

 

 

 

 

 

 

 

 

 

 

 

***镇大中型企业保安队

第一队长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辅警队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和《**市辅警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镇兼任大中型企业保安队第一队长的辅警(下称“兼职保安队长”)。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兼职保安队长为所负责企业的治安直接责任人,实行“双岗双责”制,除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外,还要承担大中型企业保安队第一队长的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有:

(一)指导所负责的企业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按照治安网格化的工作要求,组织所负责的企业保安员协助警务区在企业周边重点区域开展治安巡防,安排保安员到治安岗亭值守。

(三)组织所负责的企业保安员协助交警在企业周边维护交通秩序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导所负责的企业保安员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做好企业间火灾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联防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四条  兼职保安队长在所属警务区责任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根据企业周边治安状况,结合治安网格化的工作要求,确定企业内部及周边巡逻地点、时间、方式、路线,组织企业保安员进行巡逻,并制定巡逻排班表,落实巡逻签到制度。根据企业周边治安复杂情况,设置治安岗亭,安排企业保安员在治安岗亭协助辅警执勤,做到“定人、定岗、定责”。

第六条  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企业保安员对本单位员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安排企业保安员在企业周边交通疏导重点路段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企业员工上下班和学生上下课的交通安全。遇有交通事故时,组织保安员及时进行合理的前期处置。

第七条  掌握企业内部及周边消防安全状况,协助企业兼职消防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保安员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消防技能培训,使企业保安员能够熟悉各种消防器材(设备)的性能,熟练使用方法和程序,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第八条  加强大中型企业保安队伍的管理。定期组织企业保安员例会,指导企业保安队伍建设,提高企业保安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九条  信息通报制度。兼任保安队长定期组织企业负责人、保安员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企业内部及周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  业务培训制度。协助治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定期对所负责的企业保安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提高保安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所负责企业内部及周边的治安、交通、消防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应急处突制度。组织保安员成立警企联动应急分队,制定处置预案,加强与警务区、交通、消防等部门和相邻企业的联系,做到信息共享,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形成联动,及时处置。

 

附  则

第9篇:辅警自检自查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逐步规范教育内容,深化教育成果,使这项教育制度化、经常化,成为法院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

任务目标是,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这次教育活动的参加人员范围是,法院全体干警。

二、基本内容

1、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依法(登陆政法秘书网)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力破除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等思想观念,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随意性等倾向。

3、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大力破除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纵蛮横、对群众“冷、横、硬、拖、烦”、“吃、拿、卡、要、报”以及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倾向。

4、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大力破除封建等级思想观念,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超审(执)限、随意延长办案周期、审判透明度不高、对证据和法律把关不严不细等倾向。

5、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大力破除单纯业务思想观点,始终坚持法律效(登陆政法秘书网)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把本职工作与服务大局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等倾向。

6、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大力破除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思想观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等倾向。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学习培训阶段(5月至9月)

(1)学习内容。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等。

(2)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力求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基本要求。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全体干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个月左右。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个专题学习结束后,统一组织全体干警考试,以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

2、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

(1)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全体法官干警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涉法涉诉反映的问题中、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在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向区综治委备案,并向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备案。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

(2)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全体干警都要围绕司法理念这个重点,结合查摆出来的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中层以下干警不少于2000字。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予以补课。

(3)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法治理念、司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整改情况要定期向本单位干警通报。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制度,要经区综治委审查,批准后备案,并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全员考试。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全院予以通报。

(2)自查验收。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是否得力,教育措施是否扎实,思想剖析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11月10日前,各庭室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自查报告;11月15日前向市中院和区综治委写出自查报告。

(3)迎接考核。11月底前,迎接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的全面检查。年底前,迎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检查。

四、几项具体活动

全院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荣辱观教育、学习贯彻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具体抓好以下活动:

1、收听收看电视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2、参加、举办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积极参加市中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参加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适时举办本院的研讨会。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3、组织参加并听取巡回宣讲活动。认真参加并听取省市巡回宣讲团和中院宣讲团宣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4、举办读书会。适时举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5、报告会活动。参加专家、学者专题报告会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制作的辅导报告光盘,并由“一把手”和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亲自讲课。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6、组织参加演讲比赛活动。组织法官干警积极参加省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版权所有

7、组织参加分层轮训活动。在参加各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对庭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搞好培训。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监督实施。

8、拓展延伸活动。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法官教育培训教学计划,并列入“五五”普法规划。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9、警示教育活动。对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通报的司法系统发生的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组织干警对照检查,开展讨论,搞好警示教育。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10、评比表彰活动。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推荐一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中院评比表彰。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以下单位组成: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必要时,从有关庭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创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刊,及时刊发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教育活动情况的交流。

2、加强监督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庭室及时表扬宣传,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庭室,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