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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招生就业工作计划

第1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专项招生计划 免费医学生 贫困地区招生

一、国家相关专项计划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2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起,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以下统称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

免费医学生是“我国连续三年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为乡镇卫生院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卫生人才”。免费医学生的招生是国家专项计划的具体体现和现实实践。

二、免费医学生培养现状对招生工作的反思

自2010年国家6部委联合下文开展培养免费医学生工作以来,全国各地方医学院校已经培养了5届学生,免费医学生在校就读期间享有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校期间助学金和奖学金方面予以倾斜;毕业后直接纳入编制,确保定向生到乡镇卫生院有编有岗;上级医院在选拔用人时,优先考虑定向生。在诸多优惠政策的倾斜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往存在以下三方面现象:

1.免费医学生的专业学习存在“积极性不高”现象

部分学生认为入学时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毕业后有稳定工作,自己的大学在“保险箱”中度过,成绩好坏影响不大,学习态度有一定的松懈,学习目标不明确,直接导致学习积极性不高。

2.免费医学生的就业思想存在“稳定性不强”现象

昆明医学院的学者在一项研究中发现,免费医学生选择该专业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和就业原因,分别占39%和30%;免费医学生没有明确的学习日标;79%的调查对象没有明确的职业规划;且长期、终身从事基层卫生服务的观念淡薄,许多学生还没有树立长期扎根基层卫生的信念,这与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基层卫生人才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三、免费医学生招生工作改进方向

以上两种现象反映出免费医学生的职业认知和职业发展目标不明确,导致学生专业归属感不强,学习动力不足,甚至表现为找不到学习目标。从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工作角度看,应该从招生宣传、生源结构等方面进行改进。

免费医学生的招收和培养工作不仅是基层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还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在招生宣传工作中,要将各地区医疗卫生行政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起纳入免费医学生的招生工作中,使免费医学生的培养、就业及今后人生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参与到招生宣传工作中,这样才能使免费医学生的招收体现实践性、规划性和可持续性。

在免费医学生的生源方面,目前招生文件中只提到“主要是农村生源”,既然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毕业后的就业岗位同样回到基层,在制订招生计划时应该将这个因素作为首要影响因素进行统筹。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生源对基层环境更熟悉,也更了解,自然有更强的归属感,定向基层工作的职业认同感更强,有利于稳定专业思想和职业发展规划。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免费医学生的招收和培养工作都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具体政策,在中央提出深化体制改革,建立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新形势下,结合新医改方针,需要地方高校在创新人才培养中不断与时俱进,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参考文献:

[1]柏珂,王虹,陈勤,范生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职业认同感研究[J].泸州医学院学报,2012,06:640-643.

[2]李杰,刘洋,陈丽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业认同、学习动机及其相关性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4,10:765-767.

[3]王静雅,温金英.如何提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赣南医学院为例[J].农家科技,2011,S3:36.

第2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实习生 人力资源 招聘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信息显示,2012年全国高校共有北京生源毕业生9.6万人,就业率达到了96.1%。随着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步加深,北京市多数院校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并培养出了一大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随之出现了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实习生以及实习生管理问题。对于企业来说,招聘到一个合适的实习生不仅有利于企业发展,还能节约很多成本,但是在招聘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使得企业招聘效率下降。因此,本文通过对一些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了解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实习生招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一、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招聘问题现状调查

本文采用访谈法对北京30家公司的人力资源主管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实习生招聘现状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包括:公司是否招聘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公司有无招聘实习生的计划书;公司采用什么渠道招聘实习生;招聘实习生的流程;公司哪些人负责招聘实习生;公司实习生流动性调查等。

通过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分析,得到以下调查结果:

第一,大部分公司都在招聘实习生。调查显示,93%的公司都在招聘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只有7%的公司没有此计划。

第二,大部分公司都没有招聘人力资源实习生的计划书。目前77%的公司针对招聘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没有相应的招聘计划书,只有23%的公司对这方面比较重视。

第三,公司招聘实习生主要为了节约成本和储备人才,小部分公司是为了让实习生暂时接替工作。调查显示,52%的公司招聘实习生是为了节约成本,32%的公司招聘实习生是为了储备人才,16%的公司招聘实习生是为了让实习生暂时接替工作。

第四,公司招聘实习生渠道有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和熟人介绍三种。调查显示,48%的企业都采用了网络招聘这种渠道,31%的企业采用了熟人介绍,21%采用了校园招聘。

第五,大部分公司没有任用招聘主管去招聘人力资源实习生。调查显示,43%的企业让招聘助理去招聘实习生,37%的企业让其他人员去招聘(其他人员是指公司的前台或是人力资源部门哪个员工在就让哪个员工去招聘面试),20%的企业是让招聘主管去招聘实习生。

第六,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实习生高流动性的现象。调查显示,77%的企业认为自身企业招聘的实习生的流动性很高,13%的企业认为自身企业招聘的实习生的流动性一般,10%的企业认为自身企业招聘的实习生的流动低。

二、企业在招聘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招用实习生一方面可以提供实习生学习的机会,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借此塑造企业形象以及为公司储备人才,聘用实习生对企业和学生而言都是双赢的。然而通过访谈的结果发现在企业对实习生的招聘上也出现很多问题。

1.企业没有招聘计划。于企业而言,招聘必须有招聘计划书。但是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实习生的项目里却没有相应的计划书,所以会影响后期实习生的整个管理。对于人力资源这个岗位来说,企业在招用这个岗位的实习生的时候一般的数量都是一到三名,所以企业就忽视了人力资源岗位的项目计划书。然而,没有招聘计划就会导致企业盲目的招聘,这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实习生的学习。

2.招聘目的不同带来的问题。根据访谈结果,企业招聘实习生的目的主要有储备人才、节约成本、暂时接替工作等。目前,大部分企业招用实习生是为了节约成本,因为实习生报酬普遍较低。如此,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则不会要求实习生的质量,这种情况下录用的实习生不会给企业带来收益,甚至可能增加企业负担。此外,企业在选择实习生作为储备人才之前需要投入很大的精力进行培训,然而培训结果往往会不如预期,反而会增加企业的培训成本和机会成本。与此同时,实习生也在选择企业,他们很有可能会在能力得到提升后离开企业。由于部分员工生育、生病等一些原因造成一段时间的停工而导致工作岗位的空缺,考虑到招聘一个正式的员工所产生的成本,小部分企业会选择招用实习生来暂时接替工作。这部分的招聘是不在招聘需求计划内的,且在招聘时也不会重视员工的能力素质。实习生不一定适合该岗位,也很难认同企业的文化,会给企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负担。

3.招聘渠道带来的问题。实习生的招聘主要通过校园招聘、网络招聘和熟人介绍三种渠道。这些招聘渠道都会给企业带来很多负担。企业实行校园招聘需要经过跟学校的沟通联系、经过宣传、简历筛试、笔试面试、录用等繁杂过程。此过程不仅要花费较高的成本,而且目标性不强,企业难以找到合适的学校进行招聘。网络招聘实习生则会加大企业选择的难度,因为网络需要筛检海量的简历。通过熟人介绍进入企业实习,这违背了招聘的公平原则,会招致员工的不满以致影响企业形象,不利于员工管理。

4.招聘人员的选择存在的问题。招聘人员是直接与实习生接触的第一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企业形象代言人的角色,招聘人员的素质会影响企业的实习生招聘。一个拥有高素质高能力的招聘人员在校园招聘进行宣讲的时候就会表现得有激情有活力,能传达给应聘者积极正面的企业形象,这样会吸引优秀的实习生加入该企业。根据访谈发现43%的企业让招聘助理去招聘实习生,37%的企业让其他人员去招聘,而招聘助理以及不懂招聘的人员在招聘中的表现一般都不是很理想。另外,企业招聘人员的表达能力会直接影响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有一家公司在联大进行实习生招聘时,招聘人员在进行介绍时不仅结巴而且内容讲解的也不清楚,当时不少学生就离开了,并且在学生对有些问题进行提问时招聘人员也回答的模棱两可。这样的招聘很显然是失败的,有损企业形象。此外,招聘人员态度非常重要。通过观察北京一些公司招聘实习生,发现招聘人员在对待实习生的时候有的态度傲慢、居高临下。招聘人员以为自己是招人的,实习生是在求他的,所以在实习生进门的时候没有招待不说,当实习生问他们问题时也表现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对于这种情况的不完全调查,大多数实习生的回答是不愿意去这种企业。

5.缺乏招聘的后期反馈。它是招聘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环节之一。很多企业都以为招聘就是在完成把员工安排到岗位上之后就算完事了。而招聘工作包括员工需求的测量、制定招聘计划、简历筛选、初试、复试、办入职、后期跟踪反馈。根据不完全调查,大多数企业在招收完实习生以后就没有再进行招聘后期跟踪和调查,所以实习生的入职和离职手续经常会出现纰漏。比如实习生在实习期满以后,由于企业没有对他们进行安排或是沟通导致了实习生直接走人,导致人力资源部门的实习生名单没有得到最及时的更新。这样的结果不仅使企业失去了合适的员工,也导致了招聘工作的重复进行及招聘成本和培养成本的浪费。

三、改进措施

实习生通过实习能够提升自我的实践能力,企业招用实习生可以缓解暂时的人力成本甚至获得优秀人才,实习对于企业和实习生都很重要。本文针对企业在实习生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岗位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招聘计划是各项具体招聘活动的起点和依据,直接影响着招聘的结果。招聘计划内容包括招聘人数、录用标准、招聘对象的来源与渠道、招聘时间、招聘地点、实施招聘的部门与人员的确定、招聘的收益与成本的比例、求职申通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要针对人力资源岗位的实习生,结合自身企业的需求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这样才有利于招聘工作的开展。

2.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并规范招聘方式。招聘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于明确的职务要求、合适的选聘方式和规范的招聘程序。不同的招聘渠道各有利弊,所以在选择实习生的时候要采用合适的招聘渠道,企业要拒绝那些零门槛的实习生进入企业实习。此外,在对高校实习生招聘时,企业不应对其过于严格。实习生还是在校生,没有相关的实习经验,所以建议企业在筛选简历上不要过于苛刻;在面试中,招聘人员要注重实习生的态度而不是经验,要给与大学生表现自我的机会。

3.组织安排合理的招聘人员。企业在面对招聘与面试时要选择合适的招聘队伍并重视招聘人员。招聘人员不仅代表企业的形象而且还决定了招聘的质量。招聘人员要对企业有一定的了解,自身还得具备一些专业知识,还要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另外,在面试的时候还应有主管的参与,这不仅显示对实习生的重视,还能让主管选择合适的人才。

4.进行后期的招聘反馈。招聘工作的后续工作不仅包括能力考核还包括在短时间内与企业的磨合期的看法和意见。因此,企业要经常与实习生保持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动向,及时更新他们的信息。有效的招聘后续跟踪,一方面能够很好地了解该员工是否真正地适合本岗位,以避免招聘工作当中因其它因素而导致的人才判断失误;另一方面,可以体现出企业真正地重视人才的管理理念,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更加人性化,以便企业能够留住优秀的人才。

5.企业与学校密切联系,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的积累与工作能力的提高对于应届大学生来说不易实现。企业建议学校开设职业规划课程,以便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通过开设该课程以方便学生系统地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同时为其今后的工作提供很好的帮助。企业与学校联合组织社会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工作经验。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招聘人力资源岗位实习生,为了让实习生和企业之间实现共赢,除了本文给出的企业招聘方面的建议外,企业还要加强与学校的互动。具体措施有: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作为一名没有工作经验的实习生,应该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和就业观。一定要选择合适的企业,端正自己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尽早进行职业规划,一个合理的职业规划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学习态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社会活动。

参考文献

[1]徐敏,葛玉辉.实习生招聘和管理流程改进——以I公司为例[J].未来与发展,2011(11)

第3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稳定生源数量

今年我院共在广东省范围内计划招生1759人,其中普通专科1609人,高职专科150人。实际报到1405人,取消新生入学资格5人(自己申请退学),报到率为80.31 %,比上一年提高了5%,顺利达到学院招生报到人数不低于1200人的要求,

(二)提高生源质量

生源质量经过几年的提升,逐步进入稳定期,并继续保持良好态势。XX年,我院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1分,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4分,美术类最低分数线为285/189分,3+证书最低分数线为335分,均超过本省3a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详见表一)。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冷热不均

我院文科类出档人数第一志愿报考率最高为工程造价专业280%,其它依次为会计专业260%,环境工程管理255.17%。第一志愿报考率相对较低的专业有建筑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其余均超过100%。

我院理科类出档人数第一志愿报考率最高为环境工程管理专业292.59%,其它依次为会计专业292%,物流管理专业201.75%。第一志愿报考率相对较低的专业有工程测量与监理(测绘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均为超过50%。土木系专业相对报考比例较低。

我院美术类出档人数第一志愿报考率最高为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专业1897.50%,为历年来最高。美术类总体报考率理想,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方向和动漫方向相对偏低。特别园林专业是我院的省级示范专业,报考情况有待提升。

高职类出档人数第一志愿均超过专业计划人数。特别是商务英语,今年收到追捧,报考率达到404.44%

另,中职学校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获奖免试入读的共有2人。

综上所述,我院的专业不平衡情况还是比较明显,如会计专业、环境工程专业在文理类报考都很热门,而较冷的专业还需加强建设与宣传。(详见表

二、招生措施实施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学院领导对招生工作十分重视,多次专门开会研究招生方案,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运行机制。

(二)慎重做好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起点,从源头上科学合理的规划招生人数,可以为提升生源质量创造条件。招生计划的确定分为研讨、拟定、修改、审批、报送、核对等多个步骤,每个步骤都要经过仔细的推敲、认真的研讨、及时的落实,从每年9月到计划正式面向考生公布的5月,均历时近8个月,期间经过各系上报,统筹调整,专业论证会,应对计划数改变的多次调整,最终形成XX年招生计划。

(三)专业设置合理,符合社会需求

根据市政学院的需求和招生情况来看,专业设置对办学影响特别大。我们设置专业的思路是:根据生源需求,根据人才需求,根据社会需求,根据学校条件,巩固拳头专业,补漏拾遗,试办新专业。其中,今年学院申报设立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招收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三个专业方向共135人,恢复社会工作专业招生。 事实证明,由于我们的专业设置紧紧围绕了社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又迎合广大学员追求热门的心理,对我们的招生工作推动很大。

(四)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招生考试工作牵动千家万户,倍受社会关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招生队伍是做好招生工作的重要保证。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工作中努力强化责任、自律、学习、竞争、创新、服务六种意识。

2、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不断变化的招生形势和工作要求,我们全面学习上级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明确岗位目标,落实工作管理规范。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实现招生考试工作“零缺陷”,我们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还注意发挥集体的团队协作作用,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加班加点。

(五)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提高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

宣传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沟通政府、招生部门和考生及社会的桥梁,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围绕招生考试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进程,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1、重视宣传材料的制作。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以广大考生及家长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突破口,认真撰写市政学院概况和系部及专业介绍的文字材料,将宣传重点放在突出我院的办学特色、专业特色和办学成果上。精心制作了《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XX年招生简章》,努力将招生信息、招生政策深入到学校,深入到学生中去。

2、利用招生网站公布招生信息。4月底,报送计划教育厅审核后,招生处就尽快登陆广州市高考网上咨询会分栏目公布招生计划、院系介绍、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也及早公布招生信息。

3、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广州多家主流媒体来到我院采访特教工作,周美新院长亲自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特教师生展示了他们的风采。之后在《信息时报》刊登的新闻稿和电台播放的采访音频,舆论反响很大,广泛宣传了我院。

4、参加高招咨询会。6月28日,招生就业处处长带队前往广州琶洲展馆参加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信息时报》协办的“广州市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现场咨询会”。面对前来咨询的考生及家长,我院咨询老师从学院概况、专业设置、就业形势、招生政策等方面一一给予详细介绍,为广大考生提供信息服务和志愿指导,取得良好效果。

5、利用网络平台,为学生在线答疑。本、专科填报志愿期间,在广州市高考网上咨询会在线答疑栏目和学校招就处电子邮箱里,我们共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

6、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填报志愿期间,招就处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电话,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回答考生及家长各类问题,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准确提供往年录取数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六)规范录取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新生入学环节管理。

我院严格按照经省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送采用给据邮件方式寄送。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及复查工作,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对材料不全或有疑点的考生,认真展开核查。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新生注册、学籍管理校园网系统有待于加强和改善。

校园网(高教版)新生注册系统,进过几次调整后,基本能满足新生注册程序,但是操作繁琐,没有达到使工作既快又准的要求。还需与技术中心和鹏达公司会谈进一步完善系统。

第4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中招改革。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初中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坚持深化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深化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及相关制度,客观反映和评价初中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的表现。

(二)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三)健全完善中招工作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网站以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增强透明度,健全社会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阳光招生”工作要求。

三、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工作

2009年本区初中毕业生报考人数约为4560人,高中阶段入学率计划达到98%以上,普职比保持大体相当。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我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分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和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区教育局编制并上报市教委,经批准后下达;外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委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后下达。

(1)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以及本区实际,编制本区中等学校招生计划。

(2)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班额控制在每班40名左右(中职校艺术类专业限额按相关专业要求设定),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生源和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状况确定并公布。

(3)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招生办和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计划招生,如需变更计划,须经市教委批准。

(4)本区中等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中学10+2个班(含6名体育特长生,10个班在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2个班为新疆班);华师大三附中8个班(全市招生,其中外区招生按市教委规定比例执行,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张堰中学8个班(另加7名体育特长生计划);上师大二附中8个班(另加1个国际班);枫泾中学5个班;朱泾中学5个班;亭林中学7个班;民办交大南洋4个班(含一部分外区招生计划);石化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1*0名;食品工业学校本区招生计划350名。

2、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

(1)今年本区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2)*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自荐生招生计划分别为40名和32名,如预录取数小于计划数,未完成的计划投放到统一录取阶段。

(3)石化工业学校机电专业推荐生招生计划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的30%以内,面向各区县分配。本区推荐生计划为每所初中学校两名,统考录取总分不低于当年全市中专学校最低控制线。

(4)石化工业学校和食品工业学校部分招生名额,继续实行自主招生。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本区*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数,平均分配到各有关初中学校,并根据市规定的“名额分配”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外区县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简称“零志愿招生”)计划。

(1)*中学和华师大三附中各有10名和8名“零志愿招生”计划面向外区县分配。

(2)*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5、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009年公办普通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下同)继续实行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计划管理,各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5%。学校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的精神,严格执行《*市教育委员会、*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24号)的有关规定。

6、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实施新生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制度。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35号)规定,对选择就读*城市发展急需、紧缺专业的中职校学生,实施专业奖励,满足*产业发展对紧缺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对*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沪就读的在校生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并对其中的农村、本市海岛生源学生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制度。

(二)报名工作。

1、2009年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78号)。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报考资格(见附件1)。各学校要做好非沪籍初中毕业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沪籍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已在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重新报考。

2、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符合本区报考条件的非沪籍考生材料袋内必须提供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承诺书。

3、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样张见附件3)。

(1)提前录取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市久隆模范中学跨区县提前招生“零志愿”(1个志愿)。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志愿(1个志愿)。中等职业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提前招生志愿(2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志愿(3个志愿,由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填报)。

(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统一招生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取得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将该校填报在第一志愿。

各学校中考考生填报志愿工作必须由校长负责。为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区教育局、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重视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精神。统一录取志愿的填报工作中必须始终贯彻这一精神,各校中考考生填报本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填报率需达到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要求。

4、志愿填报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慎重填写报考的学校志愿。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一经录取某一志愿学校,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2)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考生的思想政治(思想品德)成绩要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

(3)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面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

(4)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志愿和其他志愿一样,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及家长在填报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考生被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不得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

(5)考生须认真填写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初中学校打印考生志愿,考生在校再次确认,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志愿表上报区招生办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录取时以学校代码为准。

(6)区招生办和各学校要做好志愿填报的辅导工作,加强升学和择业指导,要尊重考生的志向和自主选择权。考生志愿填报和信息输入工作由各初中学校在区招生办统一安排下于2009年5月底前结束。

(三)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

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的考务工作,要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的精神和*市教委《关于2009年*市初中统一学业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9〕15号)以及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本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工作安全、保密、规范、优质运作。

1、学业考试科目设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化学及思想政治(思想品德)、体育7门。

2、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物理和化学(理化合卷)等5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语文、数学、外语(英语)科目考试分值均为150分,物理考试分值为90分,化学考试分值为60分,5门科目考试总分值为600分。思想政治(思想品德)科目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成绩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计。

3、继续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分值为30分,计入总分,于2009年4月底前举行,具体实施方案以《2009年*市*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4、上述各科目学业考试由市统一命题,区统一组织实施。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5、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部分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免予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沪教委基〔20*〕27号),经检测认定的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试行免予外语听力考试。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建立完善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按照《*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要求实施。

2、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市和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先进奖励称号,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予以记载,作为各学校评议推荐推优生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择优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2009年中招工作仍实行奖励性加分政策(具体项目见附件4)。

(五)招生录取工作。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第二批次为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分为三类:(1)提前录取志愿(含“零志愿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2)统一录取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3)征求志愿(普通高中、中职校)。

招生录取过程须按照投档批次和类别,规范操作程序,结清一批、再启动一批的要求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批次。

(1)“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为该学校招生计划的40%,分为两部分,初中学校推荐生计划为30%,自荐生计划为10%。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两类“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分别下达,分别推荐录取。招生预录取工作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之前进行。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的考生如符合市“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条件,在就读学校进行推荐或自荐。

招生学校要成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规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考生条件、招生程序和录取原则,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分别报市教委基础教育处和职业教育处审核,审核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在网上和相关媒体上公示并实施。

本区各初中学校要做好本校学生推荐(自荐)工作。学校要制订学生推荐(自荐)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被推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应达到“优良”),经师生民主推荐、领导集体审核、征询本人意愿、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等程序,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表》(见附件5,以下简称《推荐表》),产生推荐生人选。初中学校推荐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具有2009年*市中考报考资格的在籍且在读应届毕业生数的7%;其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特长情况,填写《2009年*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自荐表》(见附件6,以下简称《自荐表》),经班主任签字后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校长同意后实行自荐。考生应根据招生学校的方案慎重选择参加学校推荐或是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学校将本校推荐生和自荐生名单(连同《推荐表》和《自荐表》)报区招生办审定,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招考热线”网站或)下载或到报考区招生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招生办审定。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学生方可填报“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学校志愿。

报考高中学校的推荐生和自荐生可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收学校,结合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兴趣特长和报考志向,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考热线”网站,按照推荐和自荐两种类别分别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可自主选择填报2个志愿。推荐生还需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被推荐进入中职类学校的推荐生可填写《2009年*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监制)。志愿表上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投档和预录取原则。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根据“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志愿顺序分别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进行操作,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做到公平、公正、守信。必要时,招生学校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和自荐生进行面试,但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考试。

推荐生预录取应遵循以下规则:当推荐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招生学校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预录取,当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预录取,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招收第二志愿的推荐生。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取消其推荐资格。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招生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录取工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根据分本区招生计划的余额填报1个调剂录取志愿)。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自荐生预录取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可向填报志愿的学校投递个人材料;学校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将自荐生预录取名单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由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预录取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签约后的预录取名单分别报市中招办和区招生办备案。

被预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被高中学校预录取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未被正式录取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考生,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自荐生,由学生自荐并取得预录取资格后,将学校填报在志愿表统一录取批次的第一志愿,按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由招生学校择优自主录取。食品工业学校继续在本区范围内试行自荐生招生,招生计划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保障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教育局、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认真制定“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操作办法和程序,做好“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的各项公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产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本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计划数和学校推荐人员数额必须在初中学校全额公示;推荐和自荐学生名单须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要求的学生,则取消该生的推荐或自荐资格;“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结束后,被确定为高中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招考热线”网站和*教育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区教育局建立“提前推荐自主录取”工作跟踪反馈、检验和奖惩机制,确保学校推荐和学生自荐材料真实可信。

“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是中招工作的组成部分,招生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开展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按照本市2009年中招监察有关规定处理。

2、按学业考试成绩和志愿顺序录取批次。

(1)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市回民中学以及*市久隆模范中学提前招生录取,下同)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得少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

区招生办按照统一规定的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7),根据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按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下同)和志愿,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实行投档录取。

*市回民中学的“零志愿招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市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录取来自贫困家庭的优秀学生。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即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下同)。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本区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且在读人数比例,将*中学、华师大三附中的高中招生计划数12%的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各有关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平衡后下达。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的所有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等),由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自主填报志愿(须填写在“提前录取志愿”栏中的“名额分配”志愿)。

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由区招生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照“名额分配”计划、考生的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的提前招生工作,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另发)执行。

(2)统一录取志愿。统一录取按考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民办高中(不含“公立转制学校”)在招生计划的范围内可参照本市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报学校所在区招生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学校20*年实际招生人数和最低录取分数线须一并公布),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高中自主确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区招生办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民办交大南洋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由学校和区招生办协商确定并报区招委会领导同意后,公布实施。

200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按《*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文艺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2号)的规定执行。

经市教委批准2009年招收文艺特长生的学校,招收*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队)的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20分内送档录取;招收一般团(队)优秀团(队)员,在该校录取分数线下10分内送档录取。

200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仍按《*市教育委员会*市体育局关于20*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3号)文件精神执行。

经批准具有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应在学校所在区招生办的具体指导下进行招生,投档顺序与统一录取学校批次相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列入学校招生总计划。

招收外区(县)体育特长生,应通过考生所在区招生办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未经区招生办集中公示的文艺、体育特长生,区招生办不予投档,招生学校也不得录取。

(3)征求志愿。按志愿考生未被录取,可由区招生办在征求考生志愿的基础上,统一投档。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含公办普通高中、民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可在招生录取最后阶段,在区招生办的统一安排下,对考生进行征求志愿和录取。

在区招生办统一投档后,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将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区招生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考生要积极配合招生部门做好调整后的录取工作。

(4)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

(5)考生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降分录取政策项目(见附件4)根据《*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的规定执行,加分名单由区招生办和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示。

(6)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提供规定的资料(清单见附件2),以利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

(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并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区招生办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数录取的末名有多人录取总分相同,则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再比较数学成绩,后比较语文成绩。还是相同的,看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个别特殊情况,由区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3、严格执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任何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区招生办自行招生录取。

4、继续坚持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区招生办以及各学校,必须按市教育考试院《2009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见附件8)中所规定的项目,向考生和社会适时公示。

5、及时公开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录取的相关情况,不得在公布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时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收取费用。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为基础,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办法。

四、初中毕业生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工作体制和网络。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对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和择业指导工作的管理职能,要全面宣传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和社会需求,合理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升学目标和成才途径。教科研部门要承担对初中生升学与择业指导的研究,指导学校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区招生办要加大招考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建立专题网站或招生栏目,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招生改革情况,介绍各类招生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设置,介绍社会就业情况的各种信息。学校要开好升学与择业指导课程,帮助学生拓宽视野,了解社会对多层次、多规格人才的需求。

任何招生单位未经区招生办批准,不得进入本区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初中学校只接受具有区招生办发放的《招生宣传准入证》的招生单位入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包括家长会、班主任会上的宣传)。

初中学校不得与中等职业学校搞各种形式的联合办班或以提供生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当年在本区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终止其以后在本区招生。对初中学校的违规行为,由区教育局作相应处分。

五、管理和监督

第5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县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2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2990人,均应全部依法入学,另有外地民工子女约1000人,共计划招生97个班级。

(二)初中一年级:全县小学毕业生3750人,计划招生75个班,全部依法升入初中学习。

(三)高中一年级:全县初中毕业生3846人(其中本县户籍毕业生3774人),计划招生76个班,其中:普高36个班,1800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到外地就读中专、技校、职高的考生)40个班,1800人;使高中段学校招生人数达到3600人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学比例在95%以上,普高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比例达到1:1。

三、有关招生政策规定

(一)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的对象必须是*县户籍的考生。外县(市)户籍的本县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回原籍报考,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借考的,必须经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到县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不参加本县普通高中学校指令性计划的录取。

(二)*一中录取的考生,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不少于2个"A"(优良),且不得有"E"(待合格);*三中、*二中录取的考生须1个"A"及以上且不得有"E"。

学业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其参照顺序是:初中阶段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模范人物;初中阶段获县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综合素质评价3A;综合素质评价2A1P(P为合格);标志性成果的项数。

(三)省重点普通中学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初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片)学校就读。个别确有特殊原因要求到异地就读者,必须持户籍所在地学校出具的同意异地就读的证明,经教育局同意后到借读学校报名。

(五)外来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工农业技术业务工作的,子女就学时与所在学区学生一视同仁。企业"绿卡"持有人,其子女入学享受*市民同等待遇,并可优先挑选学校。

(六)普通高长生录取与高中招生的政策性加分

1、普通高长生录取(原则不超过指令性计划的5%)条件:

(1)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正式体育比赛获个人前六名的考生和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2)初中阶段获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省二等奖及以上或获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的考生;

(3)初中阶段获数学、自然科学竞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比赛,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全国中小学教育创新作品邀请赛省二等奖、市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的考生。

以上各类比赛获奖必须由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方有效,其中(2)、(3)两条中两人及以上的获奖项目,只限第一作者(姓名)有效。

2、政策性加分录取条件

(1)符合国家可以生育两胎政策,且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其中:*一中及县外学校加2分投档)。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投档。

①归侨华侨子女;

②少数民族考生;

③港、澳、台籍考生;

④驻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优抚对象及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优〔2004〕196号)和《关于20*年高中段招生加分政策的补充通知》(金市教基〔20*〕18号)文件精神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作如下规定:

①烈士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②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可以直接升入职业高中就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③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在学业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

④驻地部队团以上干部、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军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因公牺牲或致残(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可在各科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41条规定,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能累计加分;同时符

(5)县少年业余体育运动学校应届毕业生升学享受优惠加分的,根据武教〔2005〕71号文件规定和金市教基〔20*〕5号文件精神(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从750分调整为630分)作如下调整:初中三年内必须参加正常的训练和比赛并要有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参加的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经历。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的或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该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100分;经考试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少年级运动员标准的,文化课成绩加40分。本县范围内相应学校予以录取。

享受第(5)款的少体校考生,符合前四款条件的也不再加分。

(七)县城初中、小学招生对象户籍迁移的时间截止至2007年12月31日。

(八)严禁虚假的招生信息和进行有偿招生。各校所做的招生宣传广告,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九)其它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宜,在与本计划和实施意见不相矛盾的原则下,由县招生办公室制定《*县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四、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小学招生

1、为了保障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年龄应严格控制在20*年12月31日前出生。各校对本学区户籍的生源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小学要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本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法全部入学。个别学校由于生源严重不足,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隔年招生的办法。

3、县城新办小学一所,校园设县职业技术学校江山校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招生范围为溪里小学、郭洞小学原招生学区和城区部分借读生,溪里小学、郭洞小学整体撤并至该校;县城原三所小学学区范围不变,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划为主,按户籍属地和就近就地为原则,由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招收。壶山小学、实验小学今年不再招收借读生。

4、要严格控制班额,全县各小学班额均不得超过45人。

(二)初中招生

1、各初中必须保证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全部依法入学。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学区户籍的新生,也不得以所谓的"差生"为由收取任何费用。

2、各初中学校要按新划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对本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情况要进行调查摸底,对外流生源要作详细登记。

3、新宅初中20*年秋学期停招新生,整体撤并入实验中学。

4、城区初中实行"郊区划片,城区分档"的办法招生。郊区三角店小学、溪里小学、古竹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武阳中学;明招小学、武东小学、新宅小学学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到实验中学。城区三所小学以毕业学校为单位,以本学区户籍为依据,按性别和毕业考试成绩以1:1比例录取到两所初中学校。

5、县少体校招收新生1个班,具体招生方案由教育(体育)局另行下文。

6、各初中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得超过50人。

(三)高中招生

我县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与择校生计划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自主招生。

1、*一中招14个班,700人。指令性招530人(含5%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择校生招170人。指令性计划按以下指标全部定向到初中学校:

(1)10%的计划按各校规范办学的考核结果(考核办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

(2)2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参加学业考试的学生数;

(3)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优秀的人群(成绩优秀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20%的人群);

(4)3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良好的人群(成绩良好指全县总分从高到低前70%的人群);

(5)10%的计划按各校当年学业考试成绩的倒数10%的人群(该部分人群占本校学生数的比例越高,分解计划时的比例就越低)。

*一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指令性指标数的1:1.8划定。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按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在录取时,依照本文第三部分"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中的第二条执行。指令性计划招生中,若某校的有效生源小于分解到的指标,则多余指标收回。

*籍从外地回来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单独计算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学业考试成绩不低于实验中学和武阳中学录取分数线平均分的,*一中作为补缺予以录取。

2、*二中招8个班,400人,其中择校生招80人。

3、*三中招14个班,700人,其中择校生招168人。为鼓励特长教育,发挥三中现有艺术教育的资源优势,今年招美术班70人(列入指令性计划),实行单独招生。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在专业成绩上线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3〉÷2)。

4、*县职业技术学校招30个班,1390人。*县职工学校和县继续教育中心的学前教育专业并入县职业技术学校。

5、*一中5%的指令性计划可用于招收符合条件的特长生。其招生方案由学校按有关政策规定自行制定,经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前报教育局批准并抄告县招生办公室。

6、*一中指令性计划的招生录取,考生不需填报志愿。*二中、*三中的指令性计划招生均需填报志愿,录取时按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一次性取足。

7、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录取。招生时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

8、职业高中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有关学校和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确保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1,进一步巩固"创强"成果,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9、高中学校班额不得超过50人。招生结束后,各校必须将录取名单报县招办备案。

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纪律严明,时间紧,任务重,关系社会稳定。同时,它又是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增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实施"阳光工程",不折不扣地完成招生任务。

(一)各乡镇、街道、有关学校必须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关心本辖区范围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具体困难。各校必须由校长亲自挂帅,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授完法定的课程。要妥善解决好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

第6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13号)的精神,现就*年本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考试、录取及相关保障机制等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招生计划的制订和管理

1.本县*年初中毕业班学生数为8767人,今年本县计划高中阶段入学率为98%以上,普职比为5.8:4.2。

2.本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办学招生数”计算,即包含本县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不含外区高中学校在本县的招生数。本县择校生计划数限定为本县公办高中(不含综合高中、转制高中)计划招生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5%,经批准个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20%。普通高中的班级学额数控制在50名以内。

根据今年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结合普职比的情况,今年本县高中阶段意向性计划为

高中中专职校技校

外省市公费三限民办转制综高29061654821

963644340480288540

3.职业技术类学校的计划数包含测试入学和统考录取两部分,用于“测试入学”的分流计划,根据往年分割比例的落实情况,作出适当的安排。根据市教委的文件精神,按“全数公布、分批使用”的原则执行。

4.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的崇明中学,在外区的招生计划数列入“提前录取”志愿(零志愿),在本县的招生计划不列入“零志愿”。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学生和1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学校在读生),均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无论是本市或外省市的,均与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同等待遇,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3、持有有效期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的国内外人员,其子女是本市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应届生,可报考本市普通高中。

4、持有市人事局颁发的《工作寄住证》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协作办批准的市外在沪企业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原上山下乡知青、支疆青年及其他支边支内人员的子女,初中阶段已在本市借读的,初中毕业后申请继续借读,经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入学后户口不迁入学校,不改变户口性质,毕业后按“非上海市生源”相应的有关办法处理。

5、在沪投资的台湾人士子女、持《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子女来沪就读证明》者,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考普通高中。

6、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的外国初中毕业生,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报考居住区(县)内指定的普通高中学校。没有设立指定学校的区(县),考生可持居住区(县)教育局的证明到邻近区(县)教育局申请报考。

7、上述报考对象之外的初中阶段在沪借读的非本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如有特殊困难要求借读报考本市普通高中者,须按市教委《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的精神,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中承诺高中毕业后回原籍报考高等学校。县教育局按有关政策,从严掌握,严格审批。经同意可报考本县招生的普通高中(不含跨地区普通高中)。

8、本市户口初中阶段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区县报考,也可在就读区县报考。在就读区县报考,与就读区县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应在就读区县报考。

(二)“测试入学”和“升学统考”集体报名由县招办委托初中学校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集体报名时间从5月8日开始。

(三)“升学统考”个别报名由县招办审核报名资格及办理手续。“升学统考”个别报名时间:6月5日(周六)、6月6日(周日)两天。

(四)上海市回民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兼收汉族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面向外区县招收特困家庭学生,列入“提前录取”志愿。

(五)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设置“测试入学”和“统考入学”考生志愿表,考生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参加测试入学。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可在“测试入学志愿表”中填报10个以内的志愿。不愿参加测试入学的考生,不在“测试入学”志愿栏中填写志愿。参加“统考入学”的考生,可在“统考入学”志愿栏中填写16个志愿(包括提前录取志愿),参加“测试入学”并已被录取的考生,其“统考入学”志愿自然失效。“测试入学”志愿和“统考入学”志愿分两次填报。

考生志愿表填写完毕,交县招办后,任何人不得要求更改。

志愿表中招生学校“代码”与简称必须保持对应一致;若有误差,投档时以代码为准。

(六)“统考入学”志愿表中设“提前录取志愿栏”,投档顺序为“O”志愿,供考生填报一所列入“O”志愿学校。

考生填报“O”志愿被录取者,原所填1至15志愿自动取消。考生不填报“O”志愿或填报“O”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后的15个统考入学志愿的投档、录取。

(七)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须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被志愿表中“择校”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志愿。

三、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和升学考试

(一)毕业考试(测试入学)

1、*年本县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时间为5月21日(周五)、5

月22日(周六)、5月23日(周日)。

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命题由市教委教研室统一提供,由县教育行

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质量分析。

2、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开卷)、物理、化学六门学科。

初中毕业考(测试入学)六门学科,卷面分各为100分,文化考试总分满分为600分。

体育测试作为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年初中毕业考试(测试入学)总分满分为604分。

考试日程:

5月21日上午8:30—10:00语文

下午1:30—2:30物理

下午3:00—4:00化学

5月22日上午8:30—10:00数学

下午1:30—2:30政治(开卷)

5月23日上午8:30—10:00英语

3、考生必须参加毕业考试,并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证书。

(二)升学考试

1、*年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组织命题。

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化学六门学科。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试点区,物理、化学、英语等学科均实行一卷分叉,不单独命题,分值、难度与面上相等,由考生自主选择。

返沪考生的英语和政治学科今年仍单独命题,从2005年起不再单独命题。

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卷面分各为120分;政治学科(开卷)卷面分为50分;理、化两科合卷,卷面分为120分,其中物理部分为70分,化学部分为50分。*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总分为530分。

体育测试属升学考试一门学科。成绩满分为4分,计入考试总分。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534分。

3、*年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日期:6月18日(周五)、19日(周六)、20日(周日)。考试日程:

6月18日上午8:30—10:30语文

下午2:00—4:00理化

6月19日上午8:30—10:30数学

下午2:00—3:10政治

6月20日上午8:30—10:15英语

(其中8:30—8:35为听力试音时间)

四、考务工作

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务工作,认真贯彻市教育党委、市教委、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教育招生考试中保密工作的暂行规定》沪教党密[2001]2号文件精神,严格按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务管理暂行规定》(沪教考院中招[2002]6号)文件精神执行,县招办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治考的观念,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工作到位,切实加强对招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监督机制,确保中考保密、规范、安全、优质运作。

2、阅卷工作由县招办负责,在县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指导下进行。阅卷过程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评分标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阅卷场所和干扰阅卷工作正常进行。

3、升学统考考分公布后,县招办在二日内接待考生查分,按“查分不查卷”的原则由考生提出查分申请,由招生工作人员查核卷面成绩,不对答题内容进行复查。

五、录取工作

(一)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继续实行提前招生,具体按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提前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1号)文件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为5月4日。

(二)完善优秀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优秀生”)免试推荐升入市、区(县)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市中职校”)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以下简称“部级示范专业”)就读制度,进一步加大招生学校的自、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机会,引导初中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1、建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基本素养、学业成绩、个性特长、校长推荐意见等。

2、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以内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面向全市招收“优秀生”,经市教委审核、平衡后分别下达。县教育局依据初中学校毕业人数和办学水平将市重点普通高中和市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优秀生”计划全额分别下达至辖区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市“优秀生”的有关规定,以公开、民主、自愿的程序,分别产生与下达指标等额的推荐优秀毕业生名单。

3、被推荐的市优秀生,根据下达在本县的市重点普通高中、中职校“部级示范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自己的综合情况和意愿,可自主填报2个志愿。

4、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按学生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按各区县、基地的推优生计划数进行自主录取,若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应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择优选择,投档数小于计划数原则上应如数录取,并按规定招收二志愿的推优生。

5、建立操作规范。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建立全市招收优秀生工作的统一操作规范和初中学校的推荐程序;指导招生学校认真制定优秀生择优录取原则和操作办法;制定优秀生投档、录取流转程序等规定。

6、建立优秀生公示制度。市教育考试院要根据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推优生的各项公示工作。初中学校必须公示所分配到的计划数,推荐、批准名单要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推荐过程和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高中招生学校必须事先公示择优条件和招生录取办法,要公示优秀生录取名单,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7、建立诚信制度。初中学校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及校长特别推荐意见必须真实负责,经跟踪反馈检验予以适当的奖惩。招生学校择优录取过程必须按“规则在先、严格程序”的原则进行操作,公平、公正,诚信守诺。

8、被推荐而未能录取的市优秀生,其材料退回县招办,可向县重点高中推荐。

9、县重点普通中学推荐生工作原则上参照市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进行。

(三)“测试入学”录取工作

“测试入学”录取县划定文化成绩控制线,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的毕业测试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择优录取。

(四)统考入学录取工作

1、经市教委批准跨区(县)招生提前录取(零志愿)的学校,继续实行“区(县)投档、集中录取”的办法,县中招办在市的工作日程表所规定的时间,根据考生的录取总分(统考文化总分+体育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和志愿,按计划数1:1.1比例实行差额送档,招生学校按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结合考生的统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等自主择优录取,其余材料按规定时间退回县中招办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2、统考1至15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的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投档录取次序:“零志愿”学校---普通高中---中职校---征求志愿。投档方式采用“一次性投档分批录取”。投档录取过程的批次明晰,做到前一批次结清后再启动后一批次的操作,按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投放,体现择优原则。

4、部分区重点中学经市教委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志愿不列入“0”志愿。

5、部分综合高中经批准可跨区(县)招生,录取批次与其它普通高中相同。

6、民办高中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均与公办高中相同,各校招生计划数的10%作为调节性计划,自主录取。不得擅自扩大调节性计划比例。

7、招生学校(专业)录取人数低于20人的学校(专业)终止本年度招生,由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进行调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调剂工作。

8、物理、化学实验技能测试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重点普通高中和重点中职校。

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毕业体育特长生招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教体[2002]21号)执行。有资格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学校应在考前申报招生对象,体育专长生名单由基教科依据体育测试比赛成绩进行审定,审核名单报招办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招收外区县的考生,应通过考生就读区(县)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工作

经市教委批准*年可招收外省市优秀初中毕业生的崇明中学,应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遵守工作程序,把握对外宣传口径,处理好与外省市之间的关系,积极稳妥地开展“外招”的各项工作。“外招”计划列入本县“办学招生计划”。

(六)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照顾加分

1、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三好学生加15分计入录取总分。

2、初中毕业生最后学年评为上海市的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加10分计入录取总分。

3、烈士子女加16分计入录取总分。

4、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5、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加8分计入录取总分。

6、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加12分计入录取总分。若符合其他加分条件,还可累加一项计算。

7、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军队飞行员的子女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代替学生选择志愿。无体检专业限制的招生学校不得自行设置体检障碍,无男女性别比例的学校和专业不得限定性别录取比例。

2、任何未经市教委批准、列入统一招生计划的学校和办学单位,不得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前招收应届初三毕业生。

3、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材料、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文字表达必须准确,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4、县中招办按学校招生计划数投档(另有规定除外),若计划数未名有两人或以上同分,则首先应选取当年校级三好学生,然后比较其统考的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分,再如同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单科考分进行录取,如个别仍无法区分,则有县中招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5、严格执行市制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境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指定学校”,录取时参照普通高中最低投档线。情况特殊者,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录取。

6、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录取线下考生,不得招收无档案和无投放计划考生,不得跨越县中招办自行招生录取。

7、继续坚持和完善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示制度,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必须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示项目表》中所规定的项目,对考生和社会进行适时公示。

六、升学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

(一)要十分重视对毕业班学生的升学指导和择业指导。要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了解毕业班学生的升学取向趋势,以增强升学指导工作的准确性、针对性和适时性。要加强对学校负责招生的领导、毕业班教师的招生政策和升学业务培训,做到上下政策一致,宣传口径一致。

(二)继续完善中招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结构,提高网络的利用率,增加通过网络联系工作、传送资料、汇集数据、通报情况的信息功能,使全市中招工作的指挥调度、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数据汇总等效率再提高一步。

(三)严格执行市中招工作的统计口径和标准。县中招办统一按“中招数据库系统”的要求处理各类招生数据,保证招生数据的统一、准确、迅速、安全。

七、加强领导,勤政廉政。

第7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领导机构

西南交通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委员会。

二、招生计划

1、2016年我校美术类全国招生计划为240人,其中设计学类专业共计划招生210人,绘画专业共计划招生30人。

2、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类别

招生人数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210人

绘画专业

30人

3、招生省份及分省计划

① 招生省份

设计学类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西、内蒙古、四川、贵州、甘肃17个省(市、自治区)。

绘画专业招生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西、内蒙古、四川、贵州、甘肃15个省(市、自治区)。

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美术类统考省份以及校考省份的拟定招生计划与校考合格名单同时公布。最终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招办组织的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

2、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校考。

3、我校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校考报名方式及时间

1、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在四川省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2、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报名或登录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网站报名。

3、各省具体考点及校考日期请登录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wjtu.edu.cn查询更新信息。

4、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可以兼报。

5、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执行,每人收取200元考试报名费。

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专业类与专业

考试科目

满分分值

考试时间

备注

设计学类与绘画专业

素描

200分

上午3小时

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按各考点公布为准

色彩

200分

下午3小时

2、考试成绩通知

2016年4月20日以后,美术类考生可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wjtu.edu.cn上查询专业校考成绩与各省(市、自治区)专业校考合格控制线,校考合格考生自行通过网页打印专业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我校确定的校考合格总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六、录取原则

1、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相应科类文化课控制线。

2、文化课成绩: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办确定并提供)。

3、录取办法:

A、美术类校考省份:总分=专业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50%

B、美术类统考省份:总分=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50%

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按总分顺序并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或调剂专业,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招生计划15人以上的省份,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七、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 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绘画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2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八、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九、咨询方式

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编:611756

联系电话:028-66366386、66366373 (招生就业处)

028-66367654 (建筑与设计学院)

十、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我校美术类选拔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28-66366444,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建筑与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

二〇一六年一月

附件:(相关问题汇总说明)

一、设计学类以及绘画专业主干课程 招生专业类别

主干课程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版式设计、标志设计、VIS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公共标识与导向设计、商业摄影。

环境设计专业:建筑制图、居室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综合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景观设计。

产品设计专业:工业设计机械基础、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形态设计、展示设计、产品设计、设计表达。

绘画专业

绘画创作方向:素描、色彩、油画、中国画、版画、中外美术史、综合材料、艺术市场、专业创作。

公共艺术方向:素描、色彩、综合材料、壁画、雕塑、中外美术史、公共艺术设计、景观艺术、专业创作。

二、拟定分省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省份

拟投计划数

备注

1

河北

30

 

2

山西

14

 

3

黑龙江

10

 

4

江苏

10

 

5

浙江

10

 

6

安徽

20

 

7

福建

10

 

8

江西

12

 

9

山东

10

 

10

河南

15

 

11

湖南

22

 

12

湖北

14

 

13

广西

10

 

14

内蒙古

10

 

15

四川

7

 

16

贵州

11

 

17

甘肃

10

 

三、报名费发票问题

我校以两种方式给考生开具报名费正式票据:

1.现场开具;

2.2016年6月30日以前,考生致电028-66367529核对信息无误后,票据以挂号信方式邮寄到指定地址。

四、资助及就业情况

第8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一手抓扩大队伍规模,一手抓提高队伍素质,选派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发挥才智、建功立业,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吸纳储备优秀充足的人才资源,支撑引领全市农村统筹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年为我市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300名,五年共1500名,到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农技推广、文化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发展工作。

(二)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年在省内高校医学、师范、涉农专业设立100个助学金名额,对家庭困难、品学兼优、毕业后有志赴我市农村基层从医从教从农的本科以上大学生(特殊专业可放宽到专科生)进行资助,按学制每生每年6000元。获资助的大学生与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协议,毕业后由省教育厅办理派遣手续,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安置。

(三)开展学历教育资助项目。鼓励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对其所支付学费予以报销。每年资助200名,五年共1000名。

(四)开展基层工作大学生培训项目。省、市有关部门每年对振兴计划新招聘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对在服务期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后续培训,保证所有招聘人员在服务期内至少接受一次正规专业培训。每年培训500人次,五年共2500人次。

三、实施范围

我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予以倾斜。

四、政策保障

实行基层服务期制度。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享受大学生助学金到农村基层工作的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和助学金项目资助大学生要与县(区)主管部门和市、县(区)人社部门签订基层服务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师范、涉农专业五年,医学专业六年。在基层服务满三年的,经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选调,可以在本县(区)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申请读研深造、确因特殊原因需辞职的可逐级专题报告,市人社局负责研究审批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实行基层就业奖励政策。对通过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到基层工作的研究生和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每人3万元的奖励,教育类和农技类专业本科生在服务期内给予1万元的奖励,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年度发放。

实行高学历人才优先政策。对报名参加振兴计划公开招聘的普通统招研究生予以优先,具体优先政策在每年公开招聘简章中公布。

实行工资和职称评审倾斜政策。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二级。在教育、卫生、涉农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定额补助工资政策。各县(区)财政要确保招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省上将对部级贫困县按照当年振兴计划实际招聘人数和助学金项目报到人数给予一定补贴。同时,市财政对当年振兴计划实际到岗大学生,按每人1万元的标准,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县(区)财政进行定额补助,用于弥补吸纳计划招聘人员的工资支出。

规范基层事业单位进人渠道。各县(区)要在全面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核准备案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进人渠道,打造机会公平、过程透明、操作公正、程序规范的进人秩序。今后,农村基层事业单位空缺编制和当年内自然减员出现的缺额,主要用于振兴计划招聘人员。对急需补充紧缺专业人才的用人单位暂无空缺编制的,经审批后可由县(区)按实际招聘数量申请使用周转编制。

定期开展表彰奖励。坚持每年对实施振兴计划工作开展一次评比表彰,对招聘人才数量多、质量高、用得好、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在振兴计划招聘大学生中开展优秀标兵评选活动,对爱岗敬业、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在全社会营造广泛吸纳人才和人才投身基层的良好氛围。

五、落实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振兴计划是全市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重视人才,珍惜人才,用好人才,扎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精心组织实施振兴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支撑引领城乡统筹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社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人社、财政、编制、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计生、规划、文化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振兴办),负责全市实施振兴计划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振兴计划有人抓、有人管。

(三)保证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要足额保证通过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工作大学生各项奖励支出。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审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和有效。

第9篇:招生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随着教育产业化的办学理念在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教育资源的竞争越发激烈。抢占生源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生源根本谈不上发展。今年在学院七届五次教代会精神的指引下,高职院招生办以年初制定的招生计划为重点,积极落实完成招生计划。为保证年初计划顺利的完成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扩大教育市场和合作办学情况

为保证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同时也为更好的发挥我院在矿业学科的特有优势,充分利用教育资源,扩大教育市场,拓宽办学领域,我们先后到内蒙古教育厅、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鸡西矿业集团及所属建井处、地测处、租赁站及城市规划局等多家企事业进行调研,发现企业科技人才极大短缺,大量技术人员需要在职提高,考虑到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和我院教育资源的实际情况,我院先后与上述单位签定人才培养协议,满足了企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今年我们重新在佳木斯建立了办学点,同时在巩固以有函授站的基础上,我们积极联系新的合作伙伴,我们去牡丹江职工大学联系合作办学,得到了对方的认可,而且对合作办学很有诚意,下一步工作是根据牡丹江地区的实际需求设置招生专业,与牡丹江职工大学的合作将为我院在牡丹江地区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人招生计划落实情况

05年省厅批准我院成人招生计划为1470人,比04年增加22.5%。我院实际共录取本、专科1923人,超计划30.8%。2006年我院成人教育拟招生1800人,其中专升本计划招生800人,专科计划招生1000人。今年我院成人高等学历专升本新增专业:金属材料工程、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城市规划。专科新增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会计电算化、应用俄语、物流管理、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供用电技术、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

三、高职6个专业及成人的招生策略及宣传情况

根据近几年成人教育生源变化形势,今年我们紧紧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大好时机,加大招生工作力度。

一是普通高职专科招生与企业互动,先后跟鸡西矿业集团、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内蒙大雁矿物局签约定向订单式培养人才协议,为今年普通高职招生开辟了新的途径。今年我院普通高职专科计划招生140人,在原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商务英语、电子商务、建筑经济管理四个热门专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两个热门专业。为顺利完成今年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我们将在近期着手,带领招办的同志到各高中宣传,招收普通高职学生。同时我们会认真分析往年的生源分布,抓住重点地区、学校,有中心、有层次地开展好招生工作。

二是为保证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在巩固已有教学站点的基础上,积极依托煤炭行业和省内工业企业,我们主动出击,深入到企事业单位,了解他们的需求,送教上门,我们的实际行动使他们深为感动,先后与内蒙教育厅、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鸡西矿业集团及所属建井处、地测处、租赁站及城市规划局等达成共识,为其培养采矿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的专门人才,为他们解决了人才紧缺的需要,同时也为我院今年成人教育的招生工作开创了好的开端。

三是招生宣传工作方面,我们总结以往经验,变阶段招生为全年招生,为确保生源入口繁荣,我们给自己做了如下要求:一要善于总结,摸索招生宣传的最佳时机、最佳切入点,借助报纸、电视、宣传版、各类招生简章等方式加大对我院普通高职、成人教育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我院的影响力;二要进一步理清招生宣传工作思路,力争在宣传形式上有所创新;三要利用好今年我们有高三毕业生的条件,稳定四个长线专业的部分生源;四要在学院营造全员参与招生宣传的氛围,动员全校教职工、学生共同参与招生。目前,我们已在普通专科计划下来的最短时间内,制作了普通高职专科的各类宣传简章,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到学校,我们的策略是稳扎稳打,步步为营,走一个学校,就把这个学校的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是龙头,宣传工作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将积极充分准备,为今年及以后的招生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

我院下设教学站已23个,但发展不平衡,有的明显生源不足,要根据今年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巩固和提高。

五、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1、做好普通高职专科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