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村务公开制度精选(九篇)

村务公开制度

第1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一、公开的内容:

财务收支、财产及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负担、计划生育指标安排与处罚、征地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各种费用收缴管理、各业承包和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的时间:

坚持每月公布一次,每次公开时未涉及到的内容可以不公布,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

三、公开的形式:

以公开栏张榜及农廉网村级网页公布为主,适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公布。

四、公开的程度:

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拟出公开的内容,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后公布。

五、公开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村民代表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开启意见箱,吸取群众意见,宣传解释公开的有关内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反映,由村居“两委”会负责处理。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四议”程序

1、提议

凡是党支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商议

由党支书记组织并主持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化时,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法,即总支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总支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总支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发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第2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实行财务公开。村社应定期公布帐目,一是可以使群众了解村社的收支情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在明了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监督。二是可以使每个社员了解自己与村社的经济关系,如承包金的上缴,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完成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为了推进村级基层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村务工作管理,提高办事透明度,增强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

一、村务公开内容:

1、村级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各项收入、支出情况。

3、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含干部工资报酬)。

4、代收代交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

5、村级基建项目、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6、群众所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时间:每年四次(按季度公布)。

第3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村民自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各地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果,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增强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真正把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完善村务公开的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当前,要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二)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各地农村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三)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也可以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村民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三、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都要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集体经济已实行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村,要按照改革后的有关要求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明确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调整等重大事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依法推选产生,妇女代表要占一定比例。要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确保村民代表真正代表民意。认真研究和探索村庄撤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不断增多情况下村级民主决策的有效形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要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1/10以上村民联名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要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除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外,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

(一)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民结合实际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工作程序及相互关系,明确提出对经济管理、社会治安、移风易俗、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用制度规范村干部和村民行为,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建立村民委员会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原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县、乡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进一步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

(一)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公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所有的资产,也要实行财务公开,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工资)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乡级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三)建立和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制度。要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干部,切实维护和保障村干部的合法权益。对在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和管理中违反程序,独断专行,以及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农民民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六、进一步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及时研究分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县(市)党委和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常抓不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考核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五个好”村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二)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保证开展工作的必要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和引导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的工作。共青团、妇联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动员农村青年、妇女、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村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沟通和协调。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要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第4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一、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推行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要坚持有利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活跃农村基层民主生活,保障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员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农村干部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政策,依法治村,按章办事。总的目标要求是:到*年年底,所有行政村都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此基础上,经过三年努力,到*年底,全省所有行政村都建立和实行民主选举制度,并力争全省有90%的村建立、健全和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

二、从农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实行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实行村务公开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前提。村务公开,就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把各项涉及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村民关心的事情,定期向村民公布,让村民了解实情,实行监督。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帐目公开。包括村里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等财务事项和明细帐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按照农业部、监察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公

开。

2、干部报酬公开。包括村干部的报酬奖金标准、应领取报酬奖金数额和实际领取数额。

3、集体资产经营状况公开。包括集体企业和集体资产的经营、承包、拍卖、租赁所得情况。

4、村民宅基地审批情况公开。包括村庄建设规划、允许建房条件、标准和新批村民建房位置、面积。

5、转工转非和计划生育指标安排情况公开。包括转工转非的政策、指标、条件和转工转非对象,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生育指标安排情况。

6、农民负担费用的收缴及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政策应负担费用、实际负担费用收缴和使用情况。

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财务公开由各级农业(农经)、监察部门按照村务公开的统一要求实施指导和监督。

村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为便于检查考核,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公开内容。乡镇、行政村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统一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公开项目。县(市、区)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村民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村务公开的内容,做到凡涉及群众切身利

益的大事,都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1、预先审核。村委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要先把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底数搞清楚,经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核实,再向群众公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还须报镇(乡)经营管理站审核认可。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主要干部的收入,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后,须报镇(乡)党委、政府认定并签署意见。

2、定点公布。村务公开主要采用张榜公布的方式。各村都要在村办公楼外、主要交通路口、群众聚集地点或其他便于群众阅看的地方,普遍设立村务、财务、各项收费公开栏,并在旁边设立意见箱。需要公开的事项要尽早向村民公开,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即公布

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也可以采取定期公开的形式,定期公开的日期由县(市、区)统一规定,每年确定几个便于记忆的日期,并逐步形成制度。

3、征询意见。每一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村委会和村合作社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

要真正让村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行有效的民主监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权利与义务。

为确保村务公开的有效实行,每个行政村都应由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推选的代表组成一个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人数为3至7人,设组长1名。人选需要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业务知识,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村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已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村,也可在此基础上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村务公开的全程监督。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享有下列权利:

(1)督促本村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公布村务;

(2)检查、审核村务公开内容,查对财务帐目;

(3)对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列席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并获取开展村务监督的误工报酬。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向村党支部、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

(2)向村民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正确决策;

(3)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三、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

民主选举,包括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按期进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按照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村委会;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规定,由社员直接选举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章程的规定,民主选举村团支部

和妇代会的干部。

民主选举要按期进行,未经县(市、区)委批准,无故拖延选举的,要追究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选举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平等和无记名投票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做到候选人条件、选举程序、选举办法、选举结果公开。要尊重选举人意志,切实保障选举人的合法权利,防止和及时纠正以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的行为,发现以“贿选”等手段破坏选举的情况,要坚决查处。为进一步健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待全国人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后,由省里统一制定《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制度》。

四、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村级重要事项,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民主决策,就是村级重大事务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

点问题的处理,都要先召集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涉及集体经济方面的事项,同时为社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年召开两次,由各县(市、区)统一时间,分别召开。遇有重大经济事项或其他重要事项,可根据需要召开。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召开按《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规定执行。

(一)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实方案;

2、集体粮田、菜田、果园、山场的合同招标和投标方案,集体企业及其房屋等财产的承包方案和变卖、租赁方案;

3、集体独资、合资、参股经营的项目投资方案;

4、集体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理方案;

5、集体经济的年度财务预算和收益分配方案;

6、集体土地的出租以及征地费和租金的收支方案;

7、村庄建设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确定;

8、干部功绩过失情况的民主评议和干部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

9、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10、其他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

(二)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

1、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先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预先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通知村民或村民代表,以便做好准备。

3、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工作,回答村民(社员)或村民(社员)代表质询。

4、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经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要认真组织落实;对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要及时解决和答复。

5、村民(社员)会议或村民(社员)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以及落实情况,需要向村民公开的,及时按规定予以公布。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自治的权力机构,为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待全国人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后,由省里统一制定《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各地要以此为依据,进行规范。

五、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就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村民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实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坚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同时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共同遵守,实行依法治村和村民自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村民自治章程要有以下内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集体经济发展、自然资源、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社会治安、村民风俗、社会公德和外来人口的管理;村民依法服兵役、义务献血、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缴纳统筹提留。村民自治

章程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

制定和执行村民自治章程,要经过以下程序: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村民自治章程。

2、村委会同村民签定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协议书,明确干部和村民双方的权利义务。

3、建立村民档案,将村民执行章程的情况记录在案,并与奖惩挂钩。

4、组成由村干部代表、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加的监督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干部、群众执行章程情况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六、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

民主监督,就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过有序的民主途径,对村领导班子和村干部实施监督。根据我省的实际,当前,重点要建立健全两项民主监督制度。

(一)民主评议村领导班子和村干部制度。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对于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应由村支部党员大会并吸收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或测评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评议中,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村委会和村合作经济组织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并接受党员、群众的质询,在此基础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乡镇党委、政府考核认定。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二)村干部任期或离任审计制度。凡负有集体经济管理、审批职权的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村办经济实体负责人,任职期满或中途离任的,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审计,核实业绩,明确应负的经济责任等。

上述两项民主监督制度,由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七、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中的领导作用

党支部是村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要在村党支部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村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从实际出发,制定各项民主制度,并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使村级民主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大力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党员和村民对民主制度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要教育党员模范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要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基层民主建设。在发扬党内民主方面,这些年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文件,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规定,按期搞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为其他组织的选举做好榜样;要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员议事会制度,集中党内智慧,凝聚党内力量;要进一步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的监督;要健全党内生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证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民利。

农村党支部书记在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要率先垂范。尤其是在选举、重大问题决策和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要严格执行规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推进和发展基层民主作出贡献。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扎实实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市(地)委要确定一名副书记分管,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日常工作由各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会议或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人事、农经、土管、计生、群团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是一个渐进过程,既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又要稳步推进,分阶段组织实施。各地要根据全省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年度明确工作目标,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积极探索,注重实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注意与深化农村改革相结合,与整顿农村后进党支部相结合,与农村基本路线教育相结合,与农村财务集中清理整顿相结合,相互促进,力求实效。各地在实行村务公开时,首先要抓好财和物的清理,进行自查自纠。对目前存在问

题和矛盾较突出的村,应组织力量、集中精力先进行整顿和解决,然后再实行村务公开工作。要积极探索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创新性做法和形式,并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在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树立一批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示范村。

第5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市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起步较早。从20*年开始,面对全市各村村部建设不统一、一些村干脆就没有村部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市共投入资金293.95万元,新建村部20个、改建村部29个、修建村部21个,使全市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都有了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公开场所,为全市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三公开”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硬环境。到20*年初,全市统一制定了农村党建“三位一体”揭示板,在全市70个村党支部中全面开展了农村党建“三位一体”公示活动,即农村党员“智能工程”、农村党员“五位一体”激励法、村级干部“三诺一考”等内容以版面形式揭示公开。农村党建“三位一体”公示活动的深入开展和有机整合,形成了*市农村党员干部教育有渠道、帮扶有成果、管理有手段、激励有实效的活动载体,构筑起农村党建“三位一体”新格局,也使农村“五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得以扎实开展。

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农村各项配套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20*年农村基层“两委”换届以来,*市实施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三个全面”措施》。同时,随着国家“工业反哺农业”等惠民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兴起,也给“党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为此,*市紧跟形势任务变化要求,高度重视各项公开工作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不断开拓思路、创新方式、探索新途径,使党务公开工作跨越式顺利开展,一些措施和办法正逐步发挥出有效作用。他们的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整体合力

实践使*深刻认识到开展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基层一些组织在决定重大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问题时习惯于搞“家长制”、“一言堂”;少数基层领导在发展党员等方面搞“暗箱操作”;有的基层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缺乏深入,还停留在责任分解、下发文件、集中检查、查阅资料上;一些村级干部工作好坏、廉洁自律情况缺乏监督;甚至有的村级干部腐化隋落,严重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农村基层和案件比例直线上升,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特别是自实行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以后,更是集农村基层组织“党政大权”于一人,党务公开搞不搞、如何搞成为必须给出明确答案的一个“当务之急”的问题。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上述种种亟待解决的问题,*市委委托市纪委抓紧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和办法。经过多次调研,*市纪委提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基础,而搞好“三公开”工作则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和突破口;在“三公开”工作中,党务公开是统领,政务公开是保证,村务公开是基础,三者必须“三管齐下”才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如果党务公开不搞或者搞不好,那么其他两项公开就是“缘木求鱼”和“无鱼之水”。

针对市纪委提出的措施和意见,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相继出台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是密切党同基层群众关系、发扬党内基层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形成全市内外协调、上下一致的监督体系,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全市迅速形成共识,迅速搞好全市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农村基层党员、群众的当事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行使。在*市委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全市各乡镇(街)党政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涉农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以切实规范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权力运行为目标,以党务公开为重点和统领、以政务公开为保障、以村务公开为基础,全面深化“三公开”工作,使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和基层民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组织领导机制

全面实行农村基层实行党务公开,*市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市纪委组织协调、市委组织部具体指导的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精干工作人员组成,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有布置有检查。

首先,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将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对全市各乡镇(街)和各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市委建立了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负责制。市委书记亲自挂帅,遇有重大事项和问题时委书记随时协调并主持召开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市委其他领导具体负责联系主管职能部门工作。各乡镇(街)和各职能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抓。

其次,*市将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市委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政绩以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挂钩,极大激发了全市各乡镇(街)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促了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

三、高起点谋划,超标准设计,全方位推广到位

*市把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与农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一起考虑,通盘谋划。

1、高起点谋划,统一公开的原则和要求到位

*市委组织部作为搞好全市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牵头部门,制定规划了《*市乡镇(街)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暂行办法》,以指导全市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健康顺利开展。

一是明确了公开的依据,即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党内有关法规和上级关于党务公开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二是明确了公开的范围,即乡镇(街)党委(党工委)、村级党组织依照和党内法规,通过一定形式将有关党内事务真实、及时地向党员或群众进行公开。三是明确了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即坚持依法依纪、客观真实的原则,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等相结合的原则。四是明确了公开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探索基层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明确了公开的时限,即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按照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时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实行逐时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实行随时公开,根据公开后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实行及时公开,固定的内容长期公开。六是明确了公开的具体形式,即适宜在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公开的内容采用会议、文件传阅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开的内容采用下发文件、会议传达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全体党员公开的内容采取召开会议、党组织活动、提供可以传阅的党内文件、开展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向部分党员公开的内容按规定程序向相关党组织和党员公开,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群众会议、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村务、居务等公开栏合并)、广播、有线电视、办事指南、报纸、热线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七是明确了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乡镇(街)和村(居委)的不同层次做出了具体规定。此外,对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程序、监督保障以及组织领导也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2、超标准设计,统一公开的细则和办法到位

市民政局作为搞好全市村务公开的牵头部门,制定实施了*市《村务公开(三公开)考核方案》和《村务公开(三公开)考核目录》,对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服务及其他公开所包含的内容作了具体设计,同时,全面明确了“村务公开(三公开)”必须履行的程序步骤、考核必须遵守的方式方法、考核必须依据的细则标准、考核必须兑现的结果运用、奖惩以及责任追究等项目,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了“村务公开(三公开)”工作“公开”难以取得实效、“考核”难以量化评价、“程序”难以监督制约的问题。

3、全方位推广,统一公开的标准和模式到位

(1)统一公开板必须包含的内容到位

根据全市各村公开板公开内容不全,分类不科学,一个村一个样的实际,*市本着实际、到位、节省和便民原则,对全市各村统一了公开板必须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必须包括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服务及其他公开、回音壁(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及村整改答复情况公开)六个板块,同时还要包括村各类组织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联系电话,村“两委”主要工作及民主监督流程图。

(2)统一了必须建立的制度到位

针对全市各村制度不完善,不统一,一些制度已经过时而新的制度未能跟进的实际,*市本着务实、管用、统一的原则,对全市各村各项制度建设进行了统一,共整理归纳出29项制度普及全市各村。29项制度分别是:村党支部工作制度、“”制度、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党员“创先争优”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制度、村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委会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村“两委”工作协调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村委会民主决策制度、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一事一议”管理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领导干部廉政文化建设“多向”监督反馈制度、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市村务公开考核方案、*市村务公开目录、其他新增规章制度。

(3)统一了簿册及档案要求到位

*市针对一些村簿册有的多达几十册,不仅不切实际,而且管理比较混乱,“你中有我,我中用你”,档案管理更是一团乱麻、无从下手,为此,本着精简、归类、方便的原则,将簿册归类为7册。一是“”记录本(由村党支部管理)。内用标签分四部分,包括支委会议记录、组织生活会议记录、党员大会记录、党课记录。二是村委相关会议记录本(由村委会管理)。内用标签分五部分,包括村委会议记录、村两委联席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记录、村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三是村务公开记录本(由村党支部管理)。内用标签分六部分,包括村务(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时限和形式要求,党务公开记录,政务公开记录,财务公开记录,村务公开记录,服务公开及其他公开记录,回音壁(群众反馈意见及村“两委”整改答复公开)记录。四是村级各类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簿册。内用标签分三部分,包括村各类组织机构组成,村各类机构工作职责,村务(党务)公开主要工作流程。五是各项制度集。包括村务(党务)公开制度等29项制度。六是村各类组织成员名册。内用标签分四部分,包括党员名册、积极分子名册、村后备干部名册、村民代表名册、村屯社(组)长名册(名册中体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特长、联系方式)。七是廉政文化活动记录本。记录的内容包括对党员民主评议和对两委成员民主评议的情况,组织党员和村民观看警示示范电教片的情况,节日、纪念日文艺活动,科技推广及惠农政策宣传活动等。

除了规范簿册之外,*市将档案管理分为2大类,即党务公开档案和村务公开档案。对党务公开档案要求包括“三诺一考”档案册;“五位一体激励法”档案册;党员责任区档案册;“支部四个共建”档案册;村部管理使用档案册等。对村务公开档案要求包括财务公开档案册;事务公开档案册;政务公开档案册;民主决策档案册;民主评议档案册;综合事项档案册等。同时,还从八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对村(党)务公开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的要求。

4、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统一“六个统一”模式到位

为在全市全面推开结合*实际专门精心规划设计的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的“六个统一到位”模式,*市将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共同开展,并把苇沙河村作为规范全市农村基层党务公开(三公开)工作的试点,通过召开了现场会在全市70个行政村中推行了苇沙河村的经验和做法,使全市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真正实现了统一公开内容到位、统一公开形式到位、统一工作流程到位、统一工作制度到位、统一簿册到位、统一考核标准到位“六个统一到位”的目标,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轨道,保证了村民的当事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解决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难以量化的老大难问题。

四、建立党务公开群众评价机制。

第6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关键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19个乡镇127个村(居、社区)民委员会,于2013年12月换届选举出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共选举产生“两委”班子成员1036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为实现我县提速转型、赶超跨越、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保护农民民利和物质利益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步骤, 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作用

(一)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2006年1月1日以后,我国完全取消了农业四税,农民种粮实行直接补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和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这些政策,迫切需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配套推进。

(二)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

党处于执政地位,经过93年的执政,党能不能提高执政能力,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提高执政能力,迫切需要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农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需要

随着不断实践的农村基层民主,村中事务、村干部行为、自己的切身利益等问题农民群众更加关注,也学会用法律、政策维护自身权益,民主热情高涨,民主意识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要求公开透明办事,管理有章法,决策有程序,监督有结果。

(四)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是调动和发挥村民积极性的需要

通过多年的努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在农村的实践,成为村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好途径,有序政治参与的好形式,解决“三农”问题的好载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热情不高;公开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不完善;工作不落实。这就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基本法规

(一)1998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治管理制度的通知》

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利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而制定。

(二)1998年11月4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这是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制定本法。

(三)2004年6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下发。

(四)2010年10月28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

《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村委会选举和罢免程序,充实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会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增加了村务监督、民主评议、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民主监督的规定。

(五)2011年11月21日以农经发〔2011〕13号文件下发《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这是为了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来制定本规定。

三、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形式内容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1.农村低保;2.计划生育政策;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4.宅基地使用和责任山商品用材的采伐;5.集体经济收益使用;6.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7.土地流转;8.农村危房改造;9.村集体债权债务;10.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集资投劳;11.农村合作医疗;12.种粮直接补贴;13.退耕还林款物兑现;14.国家其他补贴农民;15.村干部报酬;16.村民“点题”公开的事项等。

(二)村务公开的类型

1.政务公开;2.事务公开;3.财务公开是重点。

(三)村务公开的形式

1.建立村务公开栏;2.打印明白簿、公开卡分发农户;3.召集村务公开会议;4.用广播、电脑、闭路电视等传播工具。

(四)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和时间

1.村务公开的程序:(1)根据实际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方案。(2)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讨论确定。(3)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布。(4)村务公开的时间:每个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应每月公布一次。

(五)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首先是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好可以让坏人不能干坏事,制度不好可以让好人干坏事”。权力不受到有效的制约,每个人都是危险的。很多村干部就是因为贪污、侵占群众利益而深陷囹圄。其次是村换届后的工作移交。再次是村民民主理财和财务收支审批。

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现状和对策

(一)我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二是村务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三是记录、资料存档不规范。四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五是有些村集体经济薄弱,影响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三是积极推行村干部半年、年度评议、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

进一步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

一是全面提高村民综合素质。要加强对村民的文化教育、科技教育、法规教育,提高村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知识和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自觉性,促进村民成为合格的市场经济和村民自治主体。二是要抓好村干部及监督成员的培训。三是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村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使之学会综合运用法制、民主和说服教育的方法。

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一是要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内容。做到既重财务公开,又重事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二是要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程序。三是规范村务公开的监督机制。四是规范村务公开和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1]《村民委员会干部工作手册》作者:李伟 研究出版社2010.11;

[2]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正案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 2012.9。

第7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实行村(居)务公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据《市区村务公开实施细则》的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经镇街村(居)务公开村(居)民自治指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完善制度,量化考核

(一)加强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党务、村(居)务公开栏规范、整洁,村(居)、社务每季度按时公开,村(居)务公开档案完整归档,并准时上报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大、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社事办等将共同定时进行抽查并通报考核。

(二)按规定选举产生村(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建立村(居)财务工作流程规范,公开的内容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员议事制度、村(居)民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村(居)民委员会年终总结报告制度、村(居)民主理财制度、村(居)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及过失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年度预算及开支标准,按预算及开支标准执行。村委会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镇街财政所相关规定执行。村实业公司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电话费报销由各村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所报销人员名单及金额报镇政府审核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办公室主任管理,各项合同和其他相关资料的盖章须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否则,出现未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而办公室主任私自盖章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承担相关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镇街将把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比民主法治示范村以及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并将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村(居)年度考核管理。

(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村(居)党组织要领导和支持群众依法参与村(居)事务管理,监督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组织要在村(居)党组织领导下,齐心协力做好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明确内容,全面落实

(一)村(居)务公开的内容

(二)村(居)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栏分为三部份:一是村(居)基本情况和村(居)党组织、村(居)委会各项制度等内容固定的部份;二是每季度一次的政务和财务公开需要保留时间较长的部份;三是村(居)民随时要求公开事项的部份。各村(居)应参照《样栏》(附后)的要求,统一制作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栏面积不能少于8平方米。应做到规范、整洁,方便村(居)民阅览。

2、通过会议、广播、公开信等其他形式向群众公开。

(三)村(居)务公开的时间

1、设立村(居)务公开日(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每季度要按时在公开栏里公布上一季度的村(居)务情况。需要及时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不受统一规定时间的限制。

2、设立村(居)务公开群众接待日(每次村务公开后的第7日,即23日)。同时设立接待组,接待组分两级:一是村(居)接待组,成员由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民代表(2人为宜)和镇街机关驻村(社区)干部组成;二是镇街接待组,接待组由镇街领导和镇街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和向群众作宣传解释工作。

(四)村(居)务公开的程序

村(居)务公开要严格按照《区村务公开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进行,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各村(居)在村(居)民代表中推选村(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通常为3—7人,村和社区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配偶不得担任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一人以上具有会计知识。监督委员会负责村(居)务公开落实情况,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执行情况、以及村级(社区)经济财务执行情况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8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一、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年初便将村务公开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成立了镇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全镇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也相应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和监督机构,为村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各村实际,我镇指导各村委会及时制定关于村务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具有“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高效运作体系。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使各项规章制度不流于形式,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三、制定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依法进行。

经认真调查研究,我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镇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时间等,使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

四、提高村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村民参与意识、管理意识和监督意识。村务公开是调动村民参与村级管理积极性的有效措施,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做好统一公开时间、固定公开地点、突出公开热点、规范公开程序的基础上,还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要求,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充实公开的内容,健全配套制度,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五、加强对村干部和村委会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村务公开的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质量,解决村两委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我镇先后举办了两期村“两委”干部公开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文件,使农村基层干部对自身工作范围及职责有了进一步理解。培训采取领导授课、座谈讨论、互相交流、面对面谈心等形式,解决了“两委”班子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村干部进一步改变了观念,解放了思想,理清了经济发展思路,认识到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各村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六、下一步打算

第9篇:村务公开制度范文

通过几年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实践,我们体会主要有三条:

第一、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落到实处,必须健全机制,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在党委(总支)村成立了纪律监督委员会,全市各行政村都建立健全的村务公开工作机制,选举产生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在健全机制的同时,注重强化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民政局牵头抓总,市纪委、组织部、农工办、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要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必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能否提高水平的关键。为此,重点抓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勤政廉政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制度等五项制度建设。同时下发了《*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考评办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定期进行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要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出特色,必须注重实效,不断创新。一是硬件设施统一规范。全市各村的公开栏面积都按照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了配置,还因村制宜配置了相应数量的副公开栏。目前全市共有村、组务公开栏2100块,总面积达8500平方米。二是各项公开内容完整齐全。在全市推行《民主理财报告书》,设计村务公开图式表格。较好地提高了村务公开的整体水平。三是信息网络管理初显成效。开通了全市村、社区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基层压力。四是组务公开逐步铺开。部分镇、村建立了多种形式的组务公开制度,延伸和拓展了村务公开的外延和内涵,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突出创新,强化完善,加大力度,把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及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专业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村干部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本着简洁、实用、有效的原则,对各村执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疏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要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全市不同层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分期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