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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年终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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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年终总结

第1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我认为,一个有前途的公司必定需要有好的领导者,他应该是富有激情的,能够很好的感染每个人,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他应该能给大家一个梦,并指出如何美梦成真。他应该是具备长远的眼光和广阔的视野,能够敏锐的感知未来的方向和路途上的荆棘。这是我理想的公司,**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充满激情的公司。能够来这里去实践梦想应该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以前做系统,很难这么细致的设计,也没有对面向对象如此深刻的实践。在软件设计方面,结合以前的经验,感觉又上了一个层次,这种面向对象分解问题,化整为零,隔离问题的设计思路基本形成,也体会到了他的好处,可以说面向对象能够解决绝大部分的问题。在今后的设计和实践中,这些思想会得到更好的补充完善和发挥的。

公司的氛围和价值观都是值得肯定的。不知道您对**熟悉不,我在某些方面很佩服他,尤其是他领导能力,他的8人团队跟他出生入死,他的财务监理放弃香港优越的条件来跟他实现梦想,同甘共苦,这些都是我们公司非常类似的。朋友问我每天加班这么晚不觉得累吗,我说为了理想,值得。我想这也是所有公司老员工的想法,像**、**他们那么勤奋,他们肯定认为值得,新员工也会很快融入这个环境,这就是我说大家对公司对您充满信心的原因。这里能使每一位员工的事业心和激情得到前所未有的激发。

看得出,大部分人都是勤奋的,并且是愿意去付出的,然而在工作成效上还是可以进一步提高的,尤其是有些时候的工作目的性不强,甚至有些工作是重复、反复或者无效的,这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在今后的工作中计划性更强一点,管理者更好的把握全局和调度分配,每个人更多的思考,共献良策。我认为丰田汽车能够得到这样举世瞩目的成绩,能够0库存,关键在于它能更科学的管理,更有效的调度分配,更细致谨慎的研究分析。

然而我们团队毕竟还是新的团队,有很多地方需要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这样大家才能更好的前进也才能更默契的配合。大家的经验还不是很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可能还需要磨合,伴随着公司一起成长,我坚信我们的团队是经得起考验的。

第2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一.严格规范项目审查程序,加强处置项目的管理和后续跟踪检查工作。

认真把好处置项目的审查关。自从确定专门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以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完善,我办的资产处置审查工作基本上达到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上半年共审查、批复项目某个,其中审查上报总公司项目个。

做好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为使处置审查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我们在审查程序上严格做到规范化,即按照办事处制定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资产处置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的内容,从审查经营部门上报方案内容、格式、时间,反馈初审意见,到安排例会时间、通知上会、准备例会相关资料、会议记录、投票内容、会议纪要、下达批复文件、上报处置方案等等,力求处置审查工作程序的规范化。上半年共组织召开了评审会某次。

加强处置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工作。为及时掌握已批复项目的处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我们每季度对已批复的处置项目进行一次后续跟踪调查,写出检查报告,及时了解处置项目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加强终结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工作。针对以往终结项目中存在的没有项目终结报告或报告不规范,该阐述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有些业务人员甚至把处置方案下载一份作为项目终结报告这一问题,我们认为,项目终结报告是对该项目处置全过程客观、具体、真实、全面的一个反映和总结,尤其对于有些项目,在处置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变数,一定要在报告中认真总结和反映出来,于是我们制定了“关于项目终结报告的内容和格式”,规范了项目终结报告,并要求经营部门定期报送项目终结报告,移交档案材料。加强了终结项目的管理,使我们的终结项目真正能够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二.加强中介机构数据库管理,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有力支持资产处置工作。

作好中介机构数据库动态管理。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聘中介机构,是有效规避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的一项主要手段,也是审查办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为切实履行好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本着优胜劣汰的原则,在认真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我们对数据库中选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行等中介机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实行了数据库动态管理制度,并重点强化对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及业绩考核,要求中介机构随时将其资质、奖惩、人员变动等信息资料报告我办,并实行业务跟踪,随时了解并掌握中介机构有关情况,以便我办事处对中介数据库中的信息及时更新,以保证日常资产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组织协调资产评估、拍卖、法律事务等中介机构等日常工作,协调经营部门与中介部门关系,为资产处置提供依据。上半年,采取邀标等方式对外已与共创伟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吉林省远大会计师事务所、吉林省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省内外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做好经营部门资产处置的配合工作。

做好资产评估报告上会审核工作。为使资产处置程序更加规范化,今年以来,按总公司要求,办事处成立了资产评估审核委员会,负责中介机构的选聘、评估报告的审核等有关中介机构使用和管理事宜。上半年共上会研究中介选聘和评估事宜次。

为加强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今年上半年我们把自成立以来处置项目委托的所有中介机构,包括审计评估、拍卖、法律事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统计,对委托程序、委托类型、委托结果、支付费用情况等总体情况有了全面的掌握,对今后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起到一定作用。

三.完善档案管理,堵塞漏洞,使资产档案管理工作上了新台阶。

第3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关键词 应用程序员 系统 管理员

中图分类号:TP391 文献标识码:A

1使用应用程序完成特定任务的计算机用户成为最终用户

在最终用户眼中,早期的计算机非常昂贵,只能由少数专业化人员使用。但是到了20世纪80年代个人计算机迅速普及,以及20世纪90年代初多媒体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工具。计算机最终用户使用键盘和鼠标等外设与计算机交互,通过操作系统提供的用户界面,启动执行应用程序或系统命令,从而完成用户任务。因此,最终用户能够感知到的只是系统提供的简单人机交互界面和安装在计算机中的相关应用程序。

2计算机在系统管理员眼中的存在

系统管理员作为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系统的专业人员,相比于普通的计算机最终用户而言,对计算机系统的了解要深入得多。必须能非常熟悉操作系统提供的有关系统配置和管理方面的功能、系统管理员必须能够解决,很多普通用户解决不了的问题,还要必须能安装配置、维护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能建立和管理用户账户,需要时能够升级硬件和软件,备份和恢复业务系统和数据等,软件配置和系统管理层面以及相关的使用程序,系统管理员能感知到的是系统中部分硬件层面,以及相关实用程序和人机交互界面。在开发操作系统,编译器和实用程序等系统软件时、需要能够熟悉计算机底层和相关硬件和系统结构,甚至还需要直接与指令系统和计算机硬件打交道。比如:“对各种控制计算器I/O接个口、用户可见集成器直接进行编程和控制、所以系统程序员有时还要直接用汇编语言等低级程序,设计语言编写程序代码,必须熟悉指令系统、及其结构和相关几期功能特性”。

3计算机在应用程序员眼中的存在

计算机系统除了计算机硬件、操作系统提供的编程接口(API)、相应的程序语言处理系统和人机交互界面、还包括实用程序,这是应用程序员所看到的计算机系统。高级程序设计语言(High level programming language)是指面向算法设计得较接近于日常所用的英语书面语言的设计语言,例如BASC、C、FORTRAN、java等,所以大多应用程序员使用高级程序设计语言编写程序。

4系统程序员的程序开发与执行过程

程序的开发和执行设计计算机系统的各个不同层面,因为计算机系统层析话结构的思想体现在程序开发和执行过程的各个环节中。程序开发通过程序编辑软件得到hello.C文件。Hello.c在计算机中以ASCII字符方式存放。然后再将hello.c进行预处理、编译、汇编和连接,最终生成颗执行代码文件。

计算机的控制器自动执行的是指令,每条指令由操作码和地址码两部分组成,操作码是指出操作类型,地址码之处操作数的地址。执行程序世纪上是执行一个指令序列。也就是说不管用什么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都能够转换为一个指令序列才能在计算机上执行。任何高级语言源程序和汇编语言源程序都必须转换为机器语言程序才能被计算机执行,通常这种进行转换的软件被称之为“程序设计语言处理系统”。应用程序员和系统程序员都是借助“程序设计语言处理系统”来开发软件。任何一个语言处理系统,都包含一个翻译系统,它能够把一种编程语言表示的程序转换为等价的另一种编程语言程序。翻译程序有以下三类。

(1)汇编程序:也称汇编器,涌来将汇编语言源程序翻译成机器语言目标程序。

(2)解释程序、也称计时器,涌来将源程序中的语句按其执行顺序逐条翻译成机器指令必过立即执行。例如,BASIC解释程序直接气功BASIC源程序执行,不生成目标程序。

(3)编译程序:也称编译器,涌来将高级语言源程序翻译成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目标程序。

第4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论文摘要:该文研究的对象是刑事诉讼的成本效益,诉讼成本是指国家和诉讼参与人为实现其诉讼目的所支出的、客观存在的各种损耗,也是指诉讼主体在实施诉讼行为的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诉讼效益是指诉讼过程中对司法资源的最优配置,除去各种成本耗费后,进而实现司法资源使用价值在质上的极优化程度和量上的极大化程度及其所得到的综合效果。通过对诉讼成本效益的分析,使诉讼成本效益达到最佳整合。

诉讼成本效益分析的必要性

诉讼过程是法律价值的实现过程,同时也是诉讼主体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耗费过程。客观地分析中国的诉讼审判过程,我们厉行法治的决心不可谓不大,司法机构和人员的资源配置不可谓不多,当事人承担的诉讼费用更是日渐高涨,但是,通过长期而复杂的诉讼诸环节的依次展开,人们得到的司法收益却并未呈正比增加。换言之,我们支出的诉讼成本多,并不意味着获得的社会正义就多。为了从根本上杜绝我国刑事诉讼中这种诉讼成本过高、诉讼效益不高的现象,就必须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待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对其进行有效的分析,尽量做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益,以求达到成本与效益的最佳整合。使我国人民能够自觉地运用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再因为高昂的诉讼成本而对诉讼望而却步。

诉讼成本及其实现

刑事诉讼成本是指国家和诉讼参与人为实现其诉讼目的所支出的、客观存在的各种损耗。也是指诉讼主体在实施诉讼行为的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总和。

1.诉讼成本的影响因素

1.1诉讼周期长短和司法工作人员数量及素质

所谓的诉讼周期,是指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开始,随后经过案件的审理与裁判,一直到通过强制执行,使当事人一方因胜诉所赢得的利益依法得到实现的全过程。一般说来,个案诉讼周期越长,涉案的司法工作人员越多,诉讼成本也就越大。因此缩短个案诉讼周期、减少涉案司法工作人员数量也就相应降低了诉讼成本。但这并不意味着司法贵在神速。因为对案件的过快处理极有可能导致诉讼参与人来不及充分提出证据、阐释主张和进行辩解,涉案的司法工作人员也来不及冷静细致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因而难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难以避免错误成本的出现或者增大。由此可见,任何一项纠纷的理想解决方式便是尽可能少的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对个案进行了准确处理。这种理想解决方式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涉案的司法工作人员的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

1.2诉讼程序的繁简

诉讼程序最为直观地规范、约束着诉讼主体的各种诉讼活动,而诉讼程序适用的繁简与否则直接决定着诉讼主体所需实施的诉讼行为的多少。就具体诉讼而言,在诉讼事项定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诉讼程序过于繁琐,自然意味着诉讼主体需要实施更多的诉讼行为方能满足诉讼程序的各项要求,这样一来,诉讼成本也就不可避免地直线攀升。而简便的诉讼程序则可以将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压缩至完成诉讼任务所必需的最低限度,从而减少诉讼成本的开支。在我国,由于程序设计不尽合理,没有进行适当的繁简分流,也制约着诉讼效益的提高。

2.诉讼成本的控制方略

2.1减少司法工作人员人数,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合理配置司法资源。

因受“人多力量大”等观念的影响,我国自建国以来便采取扩大司法工作人员数量等方式来加强我国司法工作队伍建设。司法工作人员人数越多,国家支付的刑事诉讼成本越大,同时也极易导致人浮于事、办案效率低下,进而引发司法工作经费紧张、司法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我国应将司法工作人员数量限制在合理规模内,在严格控制进入公、检、法三机关人数的同时,改革现行三机关内部管理体制,用法律、法规来确定三机关内部行政人员、工勤人员和业务人员的比例,精简、调整三机关党政管理机构和职能重叠部门,分流富余人员,强化岗位,以提高刑事诉讼效益。

为避免错误成本的出现或增大,我国在裁减司法工作人员的同时必须增强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在一个品类不一,良莠杂处的群体中,极易导致良者越来越少。为增强我国司法工作人员素质,我们可借鉴英国经验,从优秀的律师队伍中选任基层司法机构中的司法工作人员,对法官制度进行改革,抬高法官的职业门槛,规范法官行为,强化法官的责任,形成一个提高法官整体素质的良性循环机制,以提高裁判的质量和公正度,降低错误裁判的成本。

2.2简化诉讼程序,扩大诉讼空间,强化案件审结期限对法官的约束。简化诉讼程序主要是通过扩大空间来实现,在立法及学理上要完善诉讼的合并、集团诉讼、禁止重复起诉和既判力等制度和理论,创造出尽量在一个诉讼中解决整个纠纷的诉讼环境,将相同当事人之间的多个有关联的诉讼请求和多个当事人之间的同一或相同诉讼请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审理而浪费资源,达到简化诉讼程序的目的。

诉讼效益及其实现

刑事诉讼效益是既表现为经济性的又表现为伦理性的或者非经济性的,它产出的主要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司法正义的实现和公民自由的保护。由此看出,刑事诉讼并非以追求经济或者物质利益为前提,刑事诉讼活动的收益主要是伦理性的或者非经济性的。

3.诉讼效益的影响因素

刑事诉讼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结果公正。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所具有的对等、参与、自治性质可使与刑事诉讼过程、结果存在利害关系的各诉讼主体都享有平等参与产生刑事诉讼结果的机会或条件,能使他们所享有的法定诉讼权利的实施得到充分保障,使他们认为自己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得到正当、合法的实体、程序待遇,因而可有效缓和、消解承担不利诉讼结果的诉讼主体对社会、对对方当事人和法律程序的对抗、不满心理,增强其对刑事诉讼结果的认同程度,致使刑事诉讼能得以及时终结,降低了刑事诉讼成本,体现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对社会民众而言,社会民众因缺乏对案件客观事实的亲历性,故通常无法了解正确的诉讼结果是什么,因此他们更加关注证据、关注程序公正。公正的诉讼程序一方面能增强民众对刑事司法制度的信赖、对刑事诉讼结果的支持、认同,同时能通过其固有的教育功能有效引导民众进行合法行为,因此公正的诉讼程序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刑事诉讼结果公正意味着案件客观事实得以最大程度的揭露,犯罪行为得到准确定罪量刑,各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都得到有效保护,其诉讼意愿得到满足、诉讼目的得到实现,案件得以及时终结,体现出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诉讼效益的实现途径

尽管我国宪法第126条和第131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依据我国现行财政体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负责;地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所需经费则由地方财政负责。由于经费控制有时能很大程度地左右司法机关的意志,因而有时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处理刑事案件时因受地方政府的干涉或潜在危险而不得不枉法处理以迎合地方、集团甚至个人的意愿。因此必须改革我国现行的司法财政体制,建立起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所需经费直接由中央财政划拨的财政体制,从而为谋求刑事司法公正、实现刑事司法独立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就可以保证诉讼效益的有效实现。

诉讼效益和成本在程序设置上的选择

作为司法资源,在设置刑事诉讼程序时,不同性质的国家,同一性质的不同国家,同一国家在同一社会的不同阶段可以有多种选择。世界各国在刑事诉讼中均采用了审级制度。从经济原则分析,一审终审无疑是最佳选择方案,它的先进性在于诉讼成本低,而且结案速度快,单位时间内的诉讼效益高。但它很可能导致办案质量欠高,引起再审程序的多次运用,反而增加了诉讼成本,代价过于高昂。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三审终审制度。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吸收了上述两种审理制度之长,在程序设置上按照“低成本、高收益”的标准,作出了一种折衷的选择,采用了两审终审制度,力求使诉讼收益与诉讼成本之间的差额出现尽可能多的剩余即诉讼效益为正值。

但是,我国1979年刑事诉讼法在采用两审终审制之后,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低化的目的并没有很好地得到实现。因为两审终审虽然比一审终审和三审终审更加趋于合理化和经济,但是对所有的刑事案件一律采用两审终审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同时也是不符合经济原则的。实际上,刑事案件从情节上有特别复杂、复杂、较为复杂、简单的不同,从社会危害程度上有特别严重、严重、较为严重、轻微之分。如果一刀切,对于情节简单、危害轻微且事实清楚的案件的诉讼,成本投入大,而收效相对甚微,甚至造成成本大于收益,诉讼效益为负值的结果。这样,可以说国家在刑事诉讼资源配置中作了无谓的牺牲,对当事人来说同样也是得不偿失,两审终审的潜能因此不能充分发挥。这种制度选择上的失当显然是不利于刑事诉讼的进步的。

“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是公正和有益的”。1997年刑事诉讼法总结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之不足,在两审终审的基本原则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突破性地从第一审普通程序中分离出了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用于审理一些危害不大、情节简单且事实清楚的案件,一方面缩短了办案的时间,另一方面避免了受害人长期的等待、误工、精神压力,也不致造成给犯罪分子判处拘役三个月,而审判时间长达半年之久的不经济现象。虽然它也是一审程序,但它的成本消耗相对低一些,而且检察机关和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并未因此受到限制。

参考文献:

[1]王如铁等.《诉讼成本论》,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2]宋高初.《论刑事诉讼成本》,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5期.

[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2页.

[4]王以真.《外国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页.

第5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立法权是国家拥有的一项重要权力。世界各国的立法权一般都是由一系列的程序来保证的,其中普遍包括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起草、议案提交、议案审议、通过立法、立法颁布等多个步骤。关于以上的立法步骤(立法程序),世界各国一般都会在宪法、立法标准法(或专门的立法程序法)、立法机关的议事规则中加以规定。整体来看,立法程序的健全、科学和民主,不仅是立法权从抽象走向现实的必要途径,同时由于立法程序预先为立法活动设置了一套公正、民主、科学的程序性规则,“权力寓于程序之中”,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的步骤、方式行使职权,立法权力滥用的机会就相对缩小了。就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的立法程序而言,由于其建构于美国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体制基础上,加之美国规模庞大的职业教育利益集团的存在,因此,其立法程序整体表现出了科学性、民主性、博弈性等特征。正是以上特征,在法案出台之前就最大程度地凝聚了各方面的力量,从而为法案顺利实现自身设定的目标铺平了道路。

一、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立法程序建立的基础

(一)美国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架构

任何国家的立法程序总是置身于该国的政治制度之中的,美国联邦层次的立法活动当然也不会逾越这一窠臼。美国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政治架构不仅决定了联邦立法权的归属,而且在客观上也限定了其立法程序运行的方式。比如美国《宪法》第一章第一条规定:本宪法所规定之各项立法权,均授予合众国国会。国会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1]为了避免国会在拥有绝对的立法权力后不可避免地出现绝对腐败的现象,美国宪法的制订者们天才地实践了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关于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理论构想。在《宪法》第一章第七条中,明确规定了议案经两院通过后还须总统签署,否则不能成为法律。如果总统不同意签署该议案,应在十日之内附上不愿意签署的理由将议案退回到递交的议院。被退回的议案如果再次经国会两院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便不必再送交总统即可成为法律。以上规定体现了美国联邦行政权同立法权之间相互制衡的关系。另外,美国事实上存在着联邦各级法院可以审查国会通过的法律(以及各州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的惯例。联邦法院行使这种“合宪性审查”或称“司法审查”的权力,就可以宣布一部分法律违宪,从而否认其效力并拒绝适用。这是司法权对立法权的制约。[2]

(二)美国形形色色利益集团的存在

法国著名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曾经说过:“在某些国家,居民们总是以一种厌恶的态度来对待法律授予他们的政治权利。而美国人与此相反……参与社会的管理并讨论管理的问题,是美国人的最大事情,而且可以说是他们所知道的唯一乐趣。”[3]在美国人从事这项充满乐趣的事业的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拓展个人的利益空间,不同的利益个体便以各种方式结成了不同的利益集团。在美国,“游说活动和立法一样古老,而利益集团也与政治一样古老”[4],而另据1996年《协会百科全书》统计,仅美国全国性的各类非赢利性组织就有2.2万个。[5]由于一定集团中的利益共性涵盖或囊括了其成员的利益个性,因此,利益集团完全能够代表拥有某些共同利益的个体的需求。借助于各种各样的院外游说活动,利益集团早已成为影响美国政治生活的重要力量之一。

职业教育本质上是与形形色色数量众多的工商业组织或机构的利益紧密相连的。为了使自己的利益更好地体现在联邦职业教育法案中,各类工商业组织或机构以及其他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利益团体积极参与到了各时期职业教育立法的过程中,它们不仅对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内容的创制或修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深刻地影响到了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立法程序的运行。

二、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的立法程序

与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程序在名称上大同小异,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的立法程序也包括了立法预测、立法规划、立法起草、议案提交、议案审议、通过立法、立法颁布等多个步骤。为了更加突出美国特色,本文将美国联邦层次的职业教育立法程序归结为如下几个步骤:

(一)议题进入立法者视野

由于一个国家的事情多种多样,究竟哪些事情能够首先得到议员、总统关注,并进而以议案的形式递交国会辩论,这不仅与当时具体的国际国内形势有关,同时还与这个国家不同的利益团体、政党及社会舆论的努力有关。100多年来,在美国各阶段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的过程中,从大的方面来看,由于国际竞争压力、国内外战争因素、战后安置、民权运动、知识经济等多种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各个时期联邦立法者们对于国内问题的关注点是有很大的差异的。而不同的关注点,又会使不同的议题进入联邦立法程序;从小的方面来看,与大多数国家人们的观念不同,美国社会中那些希望从立法中得到点什么的利益集团往往会在国会例会前即开始游说国会议员或总统,以便使与他们利害攸关的问题及早得到立法者的关注。而这种情况所形成的惯例是:美国众多的法案往往是由于外界利益集团的推动才进入立法主体的视野的,否则该类议案不仅不会被提出来,或者即便被提出来了,也只能搁在委员会“休息”。利益集团对于议案的推动,鲜明地体现在各阶段美国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的过程中。

(二)组成专门调查委员会开展议题调查

由于现代生活的复杂性,进入美国联邦立法者视野中的议题的范围和专业程度在不断地加大和加深,这些问题到底是真问题还是假问题,是否值得国家订立法案进行规制?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往往会专门成立或委派其他专业的机构对这些议题开展前期调查。比如,1914年,在国内开展职业教育的呼声中,众参两院一致同意组建“国家资助职业教育委员会”,以真正调查国民对联邦资助职业教育需求的程度。在不足60天的时间内,国家资助职业教育委员会在博采各家之长的基础上,提交了超过500页的报告,报告内容涉及了职业教育的方方面面,其最后一章“立法建议”直接成为《史密斯——休斯法案》的蓝本。进入二十世纪60年代,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当时的美国职业协会项目发展部多方努力,敦促肯尼迪总统组成新的立法调查机构开展全国职业教育调查。美国职业协会的许多立法建议也呈现在调查团的最终报告——《教育为改变的工作世界服务》中,而这份报告直接奠定了1963年《职业教育法》的基础。由于1963年《职业教育法》的许多资助项目将在1984财政年度终止,因此刚刚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国会就为了新的职业教育法的产生组织了三十多次听证会,而职业教育调查机构的《职业教育研究——终期报告》中的许多内容直接进入了新的职业教育议案中,成为1984年职业教育法案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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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交议案

提交议案是某一方面的职业教育议题正式进入国会立法程序的开始。由于美国国会分为参众两院,因此议案需要参众两院的议员分别依照各自的方式向两院提交。按照国会众议院的相关规定,“在众议院例会期间的任何时候,众议院的任何议员、来自波多黎各的居民专员或代表均可以提出议案。这些被提出的议案只需投放到众议院的讲坛为此目的而专门设置的一个被称为“hopper”的木箱子(通常意译为“法案箱”)内即可。”[6]法案的提出无需获得许可,提出法案的议员被称为提案人(sponsor)。在参议院,参议员通常以在议长办公室将议案呈送给一名书记员的方式提出议案,或者采取更正式的方式,即“在议员席上站起来提出法案或联合决议。当参议员在议员席上提出法案或联合决议时,他通常会对法案或联合决议作一番陈述。经常,参议员在正式陈述之后,要求同意将法案或联合决议记入国会记录中。”[7]与联邦层次的众多法案一样,为了表彰某些参众议员在议案提交以及推动议案审议等过程中所做的贡献,美国联邦层次的许多职业教育法案都以议员的名字直接命名,比如《史密斯——利弗法案》、《史密斯——休斯法案》、《卡尔·d·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等等。

(四)国会审议

提交到国会的职业教育议案还必须经过两道至关重要的审议程序。其一是委员会的审议,其二是众参两院全院的审议。目前,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总共设有250多个不同性质的委员会(committee)和小组委员会(subcommittee),他们分别负责处理来自不同领域的议案。比如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对影响司法程序的法案和包括宪法修正、移民与入籍、破产、专利、版权和商标等议案有管辖权;众议院教育和劳工委员会以及参议院的教育委员会对教育领域内的各类事项有管辖权。由于大多数委员会成员来自专业领域,如司法委员会在传统上几乎清一色是由律师组成的,教育委员会成员也多是被国人公认的该领域的专家。因此,递交到委员会或委员会小组的议案会被专家仔细研究和辩论,如果委员会不赞成该项议题时,这项议案就不会再被审议,其寿命就在这里结束了。如果该议题有足够的重要性,委员会可以通过举行公共听证会,来了解正反两方对这一议题的意见。之后,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将决定该议案能否进入下一步全院审议的程序。得到委员会多数赞成通过的议案将被送到众议院审议、辩论和投票。在众议院全院表决通过后的议案,将送到参议院审议。如果参议院对众议院的议案进行了修改,整个修改后的议案还将被再次送回众议院审议。如果议案在两院都获得通过,这项被通过的议案——即“法案”将被最终送交总统签署。

(五)总统签署议案

美国总统拥有使法案最终生效的权力。在美国联邦职业教育立法一个半世纪的历程中,只有第15位总统詹姆斯·布坎南拒绝在两院首次通过的职业教育议案上签字,其结果是直接导致促进赠地学院出现的议案被推翻。布坎南总统之后,在美国历史发展的诸多关键时刻,当职业教育的发展与国家的繁荣富强表现出更大相关性的时候,多位美国总统不仅积极在两院通过的职业教育法案上签字,而且还借助于国情咨文或个人影响力等方式手段建议国会认真考虑职业教育与国家发展的关系,及时颁布新的职业教育法案。比如1916年,正是看到职业教育对国家工业和国防安全的重要意义,威尔逊总统连续给国会发出三封国情咨文,强调了开展职业教育的迫切性。在其中的一份咨文中,他说:“借助于职业技术教育的人才准备,未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就有了更为宽广的基础,这个问题已被我们忽略良久,难道我不应该敦促众议院早日通过法案、早日实施法案吗?国家在等待着国会富有想像力地通过立法,我们急切地等待着一个十分伟大的令人震惊的事件发生。”[8]肯尼迪当选总统后,一直将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他递交给国会的“美国教育”报告中呼吁“国会有必要对先前的职业教育法案重新进行回顾和评估,以最终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9]1963年《职业教育法》的颁布与肯尼迪总统的努力密不可分。

三、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立法程序的特征

作为法治国家的代表,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的立法程序较好地体现了科学性、民主性和博弈性的统一,为高效实现立法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正像一枚硬币拥有正反面一样,以上特征不可避免地使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在订立过程中呈现出了拖延、迟缓等非效率的特点。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立法速度的快慢并不是衡量立法价值好坏的唯一标准,因此,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立法程序值得学习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一)立法程序的科学性

作为一种为实现特定结果而构建的技术性装置,任何一项立法程序的设计和构造都应当同时符合两方面的价值要求:“即程序自身不仅应该具备一些内在的优秀品质,还应在实现正义、自由、秩序、安全、公共福利等外在实体目标方面具有充分的有效性和有用性,”[10]只有这样的立法程序才可以称得上科学。就美国联邦职业教育的立法程序来看,它首先较好地契合了美国三权分立的政治结构和利益集团众多的事实,为各种力量和因素设计了合理表达自己意愿和最大程度影响立法的渠道。比如,职业教育议案递交到国会后,立法程序要求先由各领域专家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进行议案审批,专家委员会将为有价值的议案召开听证会以便搜集正反方的意见,综合权衡各方意见之后,议案将被递交到国会两院审议,以便为来自各地区、各派别的议员提供发表意见的机会。这样的程序设计,较好地实现了专家权威性、民众参与性和议员的最终决定权之间的统一。其次,以上程序的实施,也为法案顺利实现自身所追求的促进国内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营造了有利的环境。作为与职业教育发展密切相关的各职业教育机构团体,根据立法程序,均有资格参与各个时期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的创制过程,其意见或建议都有可能被吸收进法案的最后文本,比如1914年,在国家资助职业教育委员会的听证会上,美国劳工联盟的以下建议,即首先,工业教育应该由州直接管理,由公众,而不是私人利益集团来控制;其次,职业教育应该在低于高等教育的层次上开展;再次,职业教育主要为14岁以上的人设计。包括美国劳工联盟在内的国家促进工业教育协会、国家制造商协会等众多利益集团的建议或意见或多或少地都体现在了1917年《史密斯——休斯法案》中。以上立法程序在法案出台之前就使各种因素凝聚成了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力量,并最大程度地消解了可能出现的矛盾,其科学性可见一斑。

(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

可以说,民主参与是贯穿美国联邦层次立法活动始终不变的追求。其中,发端于英国司法审判领域的听证制度是其程序民主性的最大保障。由于立法听证制度强调对于一切可能影响当事人利益的事项都要经过听证程序,这就与美国民众普遍拥有的“和我的利益相关我就有发言权”的观念不谋而合,因此立法听证成为包括美国联邦职业技术教育法案在内的诸多法案出台所必不可少的步骤。正如哈佛大学教授史蒂文·凯尔曼所说,正式的权力分享的人越多,一项决定就越难作出,因为需要有更多方面的同意……正式的权力越是集中,局外人越难影响决策过程。[11]不同层次立法听证程序的实施,不仅可以为国会内部各种政治派别提供展示、辩论各自观点的舞台,同时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使院外压力集团施展自己的影响力。这一点,从一个半世纪以来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的程序来看,在不同时期每一部职业教育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国会的立法听证程序均有效地发挥了民主参与的作用。另外,1984年《卡尔·d·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出台之后,伴随着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管理重心的下移,关于各州与地方听证程序的规定同样也体现了这种民主参与的精神。/

(三)立法程序的博弈性

立法程序的民主性仅仅是确保各方参与立法的一种有效机制,而立法程序的博弈性才是150多年来美国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程序的精髓所在。由于美国联邦层次的立法主体其利益具有高度分散性和对抗性的特征,比如单就院内集团来说,在大多数国家,一国的行政首脑通常也是立法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美国,政权机构的这两大系统是分开的,总统不对立法机关负直接政治责任,而总统也不能确保得到立法机关的支持。在长久以来形成的两党制以及参众两院议员截然不同的选举方式背景下,美国总统完全可能遇到反对党所控制的参众一院或两院。在参众两院之间,由于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控制一院,不仅两院之间常常呈现出矛盾的状态,同时在两党内部,由于考虑到本选区的选民、议员的良知、对前途的考虑或者对某一委员会的忠诚等因素,即使两党内部也难以形成半数以上的党员一致支持某项议案的局面。另外,由于参众两院立法系统分工的细密,处理各领域具体事务的责任全都分散到了参众两院所拥有的250多个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手里,由于各委员会担负的责任的重叠和不连贯等问题,关于管辖权方面的争执也是层出不穷。从院外来说,由于规模庞大、利益有别的不同利益集团的存在,借助于其无孔不入的游说策略和方法,利益集团除了直接向院内集团施压之外,其各自之间的矛盾和斗争也在所难免。关于这种情况,肯尼迪总统曾经指出:“在国会中要挫败一项法案很容易,要通过一项法案则困难得多。”[12]正是不同部门和利益团体之间矛盾斗争的客观性,在每一个立法程序的关口,只有建立多数联盟,才能把法案推进到立法程序的下一步骤,而这些往往需要不同团体之间的讨价还价和相互博弈。可以说,正是联邦立法博弈机制的形成,使包括联邦职业技术教育立法在内的联邦法案在致力于实现国家目标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兼顾了不同区域、团体、机构和人员的利益。

(四)立法程序的拖延性

当然,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由于立法程序的民主性和博弈性同时存在,包括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程序在内的各类联邦立法,其运行程序也突出呈现出了非效率的特征。这一点在美国国会的一份报告中描述得非常清楚:“在国会中,一项法案从提出到可能制订成法律要经历一百多个具体的步骤。首先,法案提出之后,先是提交到委员会,接着通常又提交到一个小组委员会。往往还要征求各个行政部门和行政机构的意见。小组委员会和全体委员要举行意见听取会,并就这项法案提出报告。然后,这项法案算是‘审理完毕’,再定期由全体议员进行审议。在两院之一的全体会议上举行辩论并最终采取行动之后,一般还要在另一院重复完全同样的步骤。在上述这个连续过程中的任何一个关口,该项法案都有可能遭到拖延、挫败或修改。”[13]因此,对于一些有争议的议案,可能需要长达四年至六年,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通过,这一点在诸多职业教育法案的出台过程中都有明显的表现。比如,建议联邦政府通过赠地资助各州创办实用性工业大学的议案早在1853年就已经被伊利诺伊州的相关议员提交国会,但是由于时机不成熟,该项议案在国会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1857年,佛蒙特州的议员莫雷尔再次提交了该类议案,这一次,尽管莫雷尔的议案已经在两院获得通过,但是在最后关头却被总统布坎南否决。1861年12月,莫雷尔旧案重提,1862年,新上任的林肯总统终于签署了该法案。《莫雷尔法案》的出台过程,前后耗时将近10年。而1917年《史密斯——休斯法案》的出台过程也是如此,1912年参议员佩奇就已经向国会递交了希望联邦政府资助中等层次职业教育的议案,但是没有获得通过;在社会各类团体和个人的不懈努力中,1914年,国会众参两院终于同意组建“国家资助职业教育委员会”,以便开展对联邦资助职业教育需求程度的调查;即便如此,一直拖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在欧洲爆发,在国内外复杂形势的推动下,国会才顺利通过该议案。

四、几点启示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一贯的追求。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就曾明确地提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14]由于长期以来偏重于立法实体建设,忽视立法程序的完善,目前我国立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是很多的。因此,完善包括中国职业教育立法在内的各类法律法规订立的程序,很有必要借鉴美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案立法程序方面的经验。

(一)从中国立法机关的角度来看

目前,我国包括《职业教育法》在内的诸多法律法规“突出地存在着程序不完善、程序虚置和程序非法制化等一系列问题。”[15]比如,从程序的不完善方面来看,与美国联邦职业教育立法程序不同,我国立法机关往往将起草法案置于协商阶段之前,且常以“几易其稿”来证明立法的严肃性。比如相关资料表明,1985年5月27日颁布实施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在立法之前由胡启立一行到安徽、江苏等四省对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决定》草稿问世后,又先后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部分省市自治区负责教育工作的同志、部分高等院校负责人、专家、民主党派、美籍华裔学者等一万人次以上的意见,11易其稿,最终成型。虽然此程序最大程度地发扬了民主,但是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在已经成文的草案基础上再提意见是比较困难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后来的意见要将某个具有实质性变化的条款置于其中,必然面临着要与其它所有条款相协调的问题,这种做法无意间增加了立法成本、降低了立法效率。从程序虚置的角度来看,一项来自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的调查结果比较能够说明问题。该项调查显示:广州市民认为听证会对公民参与政府决策“没有作用”、“作用不大”、“是形式主义”的受访者三项合计竟有62.5%。[16]另外,由于中国历史以来的人治传统,由某些领导拍板而开始某项法律法规的制订或在某项法律法规的制订过程中省略某些立法步骤,从而导致程序的非法制化现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立法实践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完善包括职业教育立法程序在内的中国各级各类法律法规订立的程序,需要立法机关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在借鉴他国立法程序的经验教训基础上,最终设计出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民主的、高效率的立法程序来。

(二)从中国立法参与者的角度来看

第6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360度绩效考核方法,得到很多企业的青睐。然而,由于操作等多方面的原因,它越来越不被看好,更有很多人认为,这不过是人力资源管理者的文字游戏,是一堆没有用的打分表。同时,也有一些企事业单位盲目地要求各部门各层级员工提交年终报告,大家把述职当作负担,走走过场,劳民伤财。“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写报告”、“千古兴亡多少事,只因满朝写报告”、“抬头望明月,低头写报告”等等,这些都是对年终总结报告的无奈与嘲讽。网络充斥了年终报告模板、范文大全,更有甚者让职业写手代劳。

 

年终述职评议会,面对面反馈述职者情况

我们企业也曾面临过这种尴尬的情况。在多年摸索中,提出“年终360度述职评议会”这一考评模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述职报告”,是一种融合述职报告、360度绩效评估优点的年终绩效评估办法。通过会议形式,述职者根据自己的岗位目标和岗位职责,对自己在评估年度的履职、胜任、工作业绩及进步提升等情况进行汇报,相关同事及其他人员参与面对面的问询,述职者进行答辩,最终对评估者进行反馈和评估。

 

360度述职评估会反馈给受评者多方面的信息,这种基于改善与提升的面对面的直观问询,更容易得到受评者的认可。述职者面对面获取来自多层面人员对自己综合能力、工作风格和工作绩效等的反馈意见,较全面、客观地了解自己的有关信息,更好地拟定绩效改善计划、能力提升计划及未来职业规划。在沟通中,团队成员积极互动,既是一场头脑风暴会,又能切磋技能、相互学习,有利于营造积极上进的企业氛围。

 

把握要点,让述职会不走过场

明确目标,统一思想,方案先行

首先,人力资源部门须认真做好《年终述职评估会的会议方案》,而且须在公司经理会层面进行论证,明确目的,统一思想;其次,确定责任人及操作方法,分层级、分模块责任到人,跟进述职评估会的进展。需要注意的是,方案中务必明确述职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

 

在这一环节,最为重要的是统一思想,取得各层级人员的认同,为后续的工作推进提供思想基础。通过在管理人员中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普通员工进行培训和号召,为顺利推行做好铺垫,否则评估会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例如,我们在推行360度述职评估会的时候,首先在一个部门试行,得到大部分同事的支持,取得不错的效果。然后,我们与公司总监、经理们进行深度沟通,得到大家的认同,再按照部门进行宣讲和培训,依次推进。同时,必须认识到,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评估会,而是一个基于可持续理念的评估方法,明确这一目的,意义重大。

 

突出重点,做好关键岗位人员的述职评估

在推行过程中,需重点做好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序列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年终述职评议工作。他们区别于执行类人员,须参照年初目标计划责任书,结合管理成果评估、技术等级评估等,使年终述职不再是形式,真正发挥实效,达到评估、激励、沟通、提升的作用。事实上,这部分人员是公司的核心战斗力,他们的绩效过程和绩效结果对公司影响重大。不忌讳地讲,很多企业,只强调年终报告,纸上谈兵,无法真正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绩效过程和绩效结果进行跟进和评估。而对于非关键岗位的人员,可以以小组为单元,按照不同的岗位类别,考虑是否需要重点推进,进行区别对待,切忌胡子眉毛一把抓。

 

例如,我们在推进管理人员年终述职评估会的时候,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审查人员参加评估,述职者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书、个人的岗位绩效责任书等进行逐一陈述,相关人员可以进行问询;评估会主席由CEO或者高级总监担任,保证一定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有所依托,规范各类人员的述职范围

规范各类人员的述职范围,明确述职的结构和内容,哪些是必须陈述的,哪些是可以选择性陈述的。主要包括:岗位概述、岗位职责、工作任务清单、履职情况、胜任情况、绩优特点、好的经验、差距及提升方向与计划,本年度自己工作上的十件大事,本年度工作最困难的三件事情等。

 

效果与效率并重,明确会议议程

根据参与述职的人员规模确定述职时长、问询时长等,保证述职评议会顺利有序进行。述职时长需结合述职内容,达到效果与效率并重的目的,并且要按照会议议程执行,特殊情况则需获得会议主席的批准。同样,为保证评估会议的有效进行,问询时间也需要进行限定。在实践中,需要杜绝跑题和因个人情感因素导致的随意发挥。因此,必须明确会议议程中各类项目的时间,会议主席负责把握评估会的进度,审计专员有权在出现跑题和超时等情况时叫停。

 

精挑细选,保证360度参与有效性

人员的选择直接决定评估会的效率与效果,所以哪些人参与360度评估会,哪些人可以旁听评估会,哪些人作为监察成员参与,评估主席人选等人员选择需要在评估会议之初进行确定。例如,在销售部门的年终述职评估中,销售总监可以作为评估主席,区域同事、主管、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客服部门作为评估人员,监察专员列席会议。

 

因地制宜,制作适合不同岗位序列的述职评估表

关于年终述职评估会是否用作绩效打分,需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或者员工的接受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从来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估量表,不同的管理咨询机构会给出不同的量表,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根据不同岗位序列,制定符合自己情况的评估维度十分重要。例如,关于职能型普通行政岗位,我们尝试过的评估维度如表1。

 

做好监察与记录,提高评估工作的信服度

为了保证述职评估会的公开公正,年终360度述职评估会需设置独立的人员进行监察与记录。记录分为录音记录和文字记录,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记录方式。主要把握三个原则:第一,要方便向相关人员反馈信息;第二,原始记录要保留备查,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个别人员对自己在会议上的陈述矢口否认,甚至进行完全相反的陈述,这种情况下,保留原始记录就十分重要;第三,对于经评估难以胜任岗位的人员,这是对其进行转岗或劝退的依据,即便进入劳动诉讼,这可作为有效的佐证。

多重保障支撑评估会有效落地

其一,360度培训,使述职者实事求是、参与者合理问询。

对于述职者而言,述职就是给自己的履职情况画一副素描,忠于事实很重要。有人倾向于夸张,把团队的工作说成自己的,没有客观陈述自己在工作中充当的角色;有人倾向于保守,陈述不足,不能客观的评价自己。因此,对述职者进行培训,辅导其述职方法,从而使其能够通过报告对自己全年工作情况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同时,要对参与者进行培训,培训范围包括:问询的技巧、打分的依据等,例如问询须基于事实、用数据说话等,保证年终360度述职评估的有效进行。

第7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ice”为你整理了这篇“执法办案百日攻坚”行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执法办案百日攻坚”行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刘志会,女,中共党员,1970年7月出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成为首批员额法官,现任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工作30余年来,她始终兢兢业业、踏实肯干,结案数量始终居全院前列,并多次立功受奖,2019、2020年连续两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今年9月初开展“执法办案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该同志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带领民商事审判团队,攻坚克难、加班加点,取得了优异成绩,攻坚期间个人结案189件,截至目前共结案428 件,居全院民商法官之首。

不忘初心使命,思想站位高。刘志会同志深知:一起案件审判,既是每一名法官个案程序合法、实体处理正确,让当事人和社会感受到公正的客观反映,更是整个法院整体上实现公正高效,以优质司法服务人民,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反映,是实现“让当事人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的具体实践。她时刻注重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勇担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增强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努力通过严抓管理,不断砥砺民商事审判队伍的革命性、纯洁性,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第8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1.1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和《科室通用工作标准》制订标准。

1.2本标准规定了组织科职能、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程序、职权以及检查与考核等事项。

1.3 本标准适用于XXX公司党委组织科工作。

2 职能

组织科是党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党委的助手和参谋,在党委正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党的建设、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管理,统战、侨务、民族等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的处理。

3 工作内容及要求

3.1 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使,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实施措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3.2 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执行党委决议,决定及党的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捡,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报告。

3.3 按照党的组织建设制度,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4 按照党章规定,负责组织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3.5 配合纪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厂纪委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八项规定。

3.6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公司内《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3.7 负责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经教育不改者,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处置》。

3.8 负责党内组织生产的安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3.9 负责接待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费的收交、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党员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3·10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培训工作。全面、准确地执行干部四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德原则,按照公司《干部管理及考核制度》办理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手续。

3·1l 负责全公司干部的劳动组织工作和科级以上干部、党群干部的劳动考核工作。

3·1 2 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档案管理、借阅、整理转进工作,做到完整无缺。

3.13 受理党员和所管干部的申诉,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3·1 按照上级政策负责侨务、统战、民族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3·1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1 6 执行公司《科室通用工作标准》。

4 工作程序

4·1 按照党委方针目标的要求,按月、季、年度对各支部有关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4.2 每季末月的28日前向市委上交党费、年终向各支部汇报党费收支使用情况和历年结算情况。 ‘

4.3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按发展党员制度办理。

程序简图

4·4 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整配备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名单,通过考察了解,上报党委决定。

4·5 “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程序。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工作,6—7月初评,1 2月-下年元月总评。

4.6运用党员名册和党员、党组织卡片,做好年终统计报裹工作。

4·7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在每年年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内容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实施。

5 职权

5·I 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各支部执行。

5·2 有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各种活动的情况,井有权参加和进行指导。

5·3 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座谈、讨论、了解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5‘4 有权向各党支部收集、索取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资料数据、先进典型材料等。

5·5 有权对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察教育,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提出奖励和处置意见。

5·6 有权组织基层单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参观外调工作等。

5·7 有权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并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调整、任免、奖惩建议。

5·8 有权对全公司干部的劳动进行组织和对科级以上的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进行考核。

6 检查与考核

6·1 接受党委正副书记的检查与考核。

6·2 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第9篇:程序员年终总结范文

笔者现在接触到的平台有一套表平台、核查数据处理平台、网站群平台、OA平台等,这些网络版软件最大的好处是集中搭建、客户登陆,减少了过去单机版时代的数据分散处理,便于集中管理、分级汇总,并保证了源头数据的纯洁性,淘汰了过时的单机版程序,是新时期统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但也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

一、许多程序不提供基层用户修改密码的功能

上级管理员为了方便或者省事,为所有的用户预置了简单的密码,比如,11111、66666、12345、00000等,密码简单,而最终用户又没办法修改,因为程序没提供这样的功能,数据安全得不到保证,普通用户可以相互以同样的密码进入到别人的数据进行浏览、修改甚至删除,数据安全得不到保证。再比如好多统计系统的网站后台登录名是自己的名字,密码是简单的大家都相同的密码,数十年没有更改过,如果别有用心的人完全可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进去,绕过三级或者四级审核机制而把不该发的文章发表在网站上而引起政治事件。密码是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的钥匙,在网络非常发达的今天,网上木马病毒横行,我们更应该好好设计一下密码安全,才能保障自己的账户信息安全,只有有效地提高用户个人密码的安全性,才可能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受威胁和攻击。

二、数据备份功能不完整或者缺失

不少程序的后台都是数据库支撑的,比如SQLSERVER\ORACLE等,程序开发者可以在后台用命令的形式进行数据备份,但到终端用户上好多没有提供数据备份、恢复功能,以至于在误删数据的情况下束手无策。平台上的重要的数据、档案或历史纪录,不论是对上级用户还是对终端用户,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时不慎丢失,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轻则辛苦积累起来的心血付之东流,严重的会影响正常的统计工作,给单位造成巨大的损失。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程序功能的完备应当能够让终端用户采取先进、有效的措施,对数据进行备份、防范于未然。在进行单位核查数据处理程序中笔者就曾经遇到过一个县的数据被误删的情况,而县用户没有备份,后来只有通过省的后台备份才得以恢复。

三、IP地址登陆及用户痕迹在程序上没有体现

特别是在出现重大数据事故或者说灾难的时候无从下手。工作人员处理几个月的数据因为人为因素被删除,但没办法找到是何人所为,因为程序没有提供这样的功能。登录痕迹管理对管理人员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边使用边修改程序的现象一直存在

程序开发者或者时间仓促或者考虑不周,没有在交付使用前经过系统完整的测试,上级用户在进行试点的时候没有完全发现出现的问题,终端用户在使用时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再反馈修改,再下发程序补丁、制度补丁等,人为增加了工作强度、繁琐度等,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程序就经过数十次的补丁修改,而修改前又要进行数据的完整备份等,打补丁后再进行完整导入等,在导入导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会生成不少再生性错误甚至数据丢失,人为导致工作量的增加。

五、程序开发人员和统计应用人员的双向结合不够好

一般程序开发者对统计业务的不太熟悉,对统计指标的理解偏差等,程序的汇总模块功能很少,汇总表很少,而所提供的自定义功能比如制表、自定义汇总等基层统计人员又很难掌握,对于基层人员来说数据的二次开发得不到很好的进行,数据重组、数据的深层次利用没有很好的应用。

六、线路瓶颈问题

平台的部署为各级统计部分提供了分级访问的能力,但由于线路带宽瓶颈问题,而统计的时效性又很强,基层用户都在同一个时段进行登录处理,访问速度缓慢,甚至不能工作,网络的接入带宽显得尤为关键。比如基层地图绘制、基层数据录入等都显得慢之又慢,录入一张表保存需要10分钟等,使得不少基层甚至在夜里12点去上机处理数据。有的是因为机器的处理能力达不到数千用户的同时访问而引起系统瘫痪等。在平台部署的时候预先考虑到这些情况,多准备一些应急预案,线路宽一些,机器处理能力高一些,应对的措施多一些,这样不至于给基层用户造成那么大的困扰,工作起来会更顺利一些。

当然,上面提到的是常见的一些问题,可能还有其他的一些细节问题等等,为避免以后出现这些问题,建议程序开发公司在做程序的时候,把这些提前考虑进去,尽可能的完善,多为终端用户考虑,比如,用户第一次登录的时候必须更改密码,而且密码要强壮,否则就无法进行别的操作;程序的功能上尽可能完善,加上导入导出、备份恢复等模块,直接规定使用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间段进行数据的备份操作;在系统删除数据的时候多几个提醒慎重处理;多考虑程序功能的完善性;添加IP地址及用户痕迹管理;开发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双向结合;提高系统的访问能力;提高数据的二次开发能力;提高程序的易用性等。

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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