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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浅谈

“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浅谈

摘要:“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非常有必要。当前,“知识产权法学”课程中开展案例教学存在案例选择不合理、案例教学设施和手段落后、学生投入不足、案例教学滥用等问题。在分析过程中适当引入国外“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经验,准确进行教学目的定位,科学选择和编排知识产权案例,转换教师角色,优化教学环节设计,丰富教学手段,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教学目的;教师角色;教学环节;教学手段

一、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一)知识产权法课程特点

与其他法学课程相比,“知识产权法学”出现的时间较短,同时,也具有突出的综合性及学科交叉性,给这门课程的教育赋予了一定的特点。深入认识和把握这些特点,是改进教学效果的逻辑前提。其一,理论深刻。相对于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学科来说,“知识产权法学”还属于新兴学科,条文规定较为抽象,涉及到的理论也较为深奥。其二,内容繁杂。从内容构成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法涉及多个方面,授权方式各有不同,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够紧凑,体系性较差,理解起来也较为困难。从实践操作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法学”同时涉及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层面,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复议甚至刑法的关系都较为密切〔1〕。并且“知识产权法学”的法律条文一直处于变动过程之中。其三,专业性突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的客体,这种创造性智力劳动结晶使知识产权问题的专业性非常突出,在教学中通常会涉及到许多专业性技术专用语。

(二)在“知识产权法学”中引入案例教学的迫切性

“知识产权法学”有关理论知识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体现其价值,脱离了实践的知识产权法是孤立的、不完备的。同时,实践中不断出现的知识产权案例也能推动相关理论研究趋于成熟。只有通过案例教学,才能够使学生对受理、审理、判决和执行等司法程序形成体系化的、程序化的思考。通过对案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深刻剖析,可以深化学生对法律问题的理性认知,还可以通过教师的点拨升华,使案例教学产生植根于现实而又高于具体案例的启发价值。

二、“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存在的现实问题

就目前我国高校的现实情况来看,“知识产权法学”开展起步较晚,案例教学法的引入还不够深入和细致,存在着一系列现实问题。

(一)教学案例选择不够合理

作为高校教师,沉重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导致法学教师往往缺乏参加知识产权一线法律实践的机会。在甄选案例时,态度通常较为随意,缺乏目的性与针对性,案例选取不当、时间陈旧、代表性差的情况屡见不鲜。对于案件的关键环节,教师通常缺乏实质性了解,只能语焉不详地一语带过。由于教学案例选取不够合理,也缺少法律实战感,影响了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课堂上的功能发挥。教育学家莫雷•奥苏伯尔曾经指出,在应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关联性”原则。换言之,不仅要注意所选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同时也要照顾到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社会经验。目前,知识产权法教师在知识产权案例选择上通常存在时间滞后、代表性不足等问题,影响了案例教学法在“知识产权法学”课堂上的功能发挥。

(二)案例教学设施和手段落后

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经验,案例教学需要计算机网络、判决书、案件MEMO等丰富的硬件资源支持。在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法学”课堂上,教师所应用的案例资源往往仅仅是文本案例,这对教学目标的实现构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同时,这也会弱化师生互动的作用。只有良好的师生互动,才能有效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在我国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课堂上,案情设计、关键问题的提出、理论渊源分析及结论的达成主要依靠教师的指引,学生通常只是被动配合。学生无法深度参与的案例教学只能成为教师的“独角戏”,无法借此培养用法学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在我国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课堂上,教师的案例分析通常局限于对法律文本的阐释和对判决书材料的解析,对案例背后的信息和证据把握程度不高,对司法裁判过程和理由的科学评价更是无暇兼顾。而纵观耶鲁、伯克利等法学教育重镇则高度重视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中贯彻“法律适用的逻辑和论证结构”的评价,这有利于引导学生进行法律的解释和法理依据的追问。通过进一步引入更有效的“比较式”教学手段,学生可以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性质的知识产权案例进行异同分析,进入“比较法的案例研究”的境地。

(三)学生投入不足

根据教学经验,笔者发现,相当比例的法律专业学生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很少全身心地投入到“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过程中去,对案例的课前预习也缺乏必要的关注。由于学力、经验、积极性等因素的限制,他们很难以当事人的角度来对案例进行法律认知,也很难以同理心去体会当事人的压力感、挫败感与成就感。多数情况下,学生都被动地跟随教师的引导来进行思考,不能以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及相关理论知识为依据形成独立的、坚实的结论。根据法学教育的国际经验,法学案例教学不仅需要过往认知经验的复现,更需要学生通过主动参与来进行“知识建构”。就法律知识而言,学生在案例教学上的投入不仅会造成“存量”的不足,更会制约“增量”的改进。

(四)案例教学的滥用

案例教学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活动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但也绝不能过度夸大。在现实中,如果为了工作方便,任意放大案例教学在课堂上的比重,甚至出现用整节课讲案例的情况〔2〕,就会使教学活动走向另一个极端,忽视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体系的严谨性和完备性,也必然影响整体教学效率。

三、“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开展的具体策略

(一)准确进行教学目的定位

在运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法之前,要根据法律教学改革的本质要求准确进行教学目的定位,明确人才培养与课程设计的方向,合理设置案例教学在知识产权法课堂上所占的比重,不能“为了案例而案例”。首先,要让学生“知其然”,即通过相关案例大体上把握知识产权法的知识体系、法学原理、法律基础及相关法律规定。其次,要让学生“知其所以然”,通过案例认识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背后的法律规律。再则,要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即通过案例来形成法律思维,研究、分析和解决这一领域里的实践问题。最后,要通过案例教学来引导学生形成和完善个性化的法律认识与法律思想。

(二)科学选择和编排知识产权案例

有必要从以下几个特征入手选择“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案例。(1)典型性。建议从国际国内范围内选取体量精当、代表性和启发性强的知识产权案例。(2)时效性。建议选择最近发生的一手案例,避免用陈旧的案例造成学生的“审美疲劳”。例如,这一两年来的索尼侵犯西电捷通无线通信SEP知识产权案、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等。(3)针对性。建议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水平,从知识产权法律难点、热点和盲区等角度入手进行案例选取。(4)系统性。通过国际国内两个方面的案例组织编排,让学生了解这一领域的系统法律规定,帮助他们实现举一反三和融会贯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双语教学,同时,注意比较分析中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异同点并保持对最新研究动态的关注〔3〕。(5)疑难性。选取的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的难度,能有效引发学生的深度思考,为其提供立体化的思维空间,激发他们深度参与到知识产权法的教学过程中来。法律教育工作者应当是一批年富力强、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突出的师资队伍。这就要求我们不定期地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从业者那里汲取经验,选取经典案例打造知识产权法案例库,并定期进行必要的案例更新。

(三)转换教师角色

在案例教学法开展过程中,教师必须完成从“主讲人”向“组织引导者”的角色转变,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由“案例介绍→要点分析→点评”改为“案例呈现→启发思考→小组讨论→评价反馈”,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思考,推动教学相长。为了更好地扮演“组织引导者”角色,教师需要从多方面努力。首先,要注重教学资源的整合,想方设法协调教学资源,提高案例教学的硬件投入水平,利用多媒体、网络、教育软件等辅助工具改进教学效果。其次,以网络主页、论坛、博客、QQ群、空间、微信群打造信息化的知识产权案例教学平台,组织学生进行案例的预习、讨论、总结〔3〕。最后,教师还要建立案例教学的成绩考核标准,鼓励学生发表自己的见解。

(四)优化教学环节设计

在“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环节设计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一般而言,可以设置“案例背景介绍→教师提出引导性问题→组织分组讨论→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点评→布置课后作业”等类似流程来进行。例如,在“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的案例教学中,可以进行以下环节设置。教学环节一:教师提供关于知识产权案例的基本信息,帮助学生尽快掌握整体案情案例背景介绍:2016年5月25日,华为公司宣布,在美国和中国同时提起针对三星公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诉讼。2016年6月,华为再度将三星起诉至泉州中院。2016年7月,三星进行了强势回击,在多地提出了针对华为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2017年4月份,泉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存在专利侵权。2017年9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了8份关于三星专利无效宣告的复审决定。2017年12月,福建省高院经审理做出二审终审判决。教学环节二:教师进行引导提问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涉及多个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点:标准专利、专利、核心专利有什么区别?如何认识专利权的归属?专利侵权有哪几种行为?这些知识点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共同构成知识产权理论体系。如果学生能够就这些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思考和分析,对“知识产权法学”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程度都会有较大的提高。针对华为起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教师可以设计出很多引导性问题:华为为什么要在中国和美国两个地方提起上诉?华为上诉的目的是什么?三星采取了哪些反诉讼措施?这一案件背后的法理何在?中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是否存在不足?教学环节三:组织分组讨论根据班级人数将学生划分为若干个6~8人的小组,每一组推选一名组长来引导小组成员围绕案例进行深入讨论。教师可以适度参与,引导学生掌握案情细节、把握案件重点难点。这一环节,其实是培养学生具备法律论证推理能力的过程。教学环节四:小组代表发言教师可以让每个小组派出一名代表来对该组的分析过程及结论进行陈述。在陈述过程中,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当场质疑。这种做法是将小组讨论的范围扩大到全班,实现深层次的交流、讨论以及辩论。在教学实践中发现,这一环节最受学生欢迎。教学环节五:教师总结点评在这一环节,教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方法和结果进行总结,并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对于那些思路清晰、方法运用得当、表达能力突出的学生,要不吝表扬;对于那些思路模糊、方法不当、表达能力有所欠缺的学生,也要适当进行鼓励,以增强学生的信心和兴趣。此外,教师应当对案例结论的形成过程进行精准的解析,让学生充分了解背后的法律思维过程。教学环节六:布置课后作业在这一环节,教师可以给学生留下与案例有关的课后作业,如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草拟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书等,使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内容能够得到有效巩固。

(五)丰富教学手段

教师要打破传统意义上的案例讲解模式,积极引入课堂讲授、小组讨论、庭审观摩、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习教学等新颖的案例教学手段,为学生创设趣味性、实践性突出的教学情境,改进“知识产权法学”案例教学的视觉效果。对于具备条件的法学院校,可以引入“高校与法律事务部门联合培养”的方法,从法院、律师事务所及相关机构选取一批具有新颖性和代表性的知识产权案例,让实务部门的工作者给学生讲解典型案例,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尽快进入真实的、当下的法律环境,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也极为有利。

参考文献:

〔1〕高轩.论法学案例教学中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与改进〔J〕.法制与经济,2016,(3):57-59.

〔2〕陈伟.论以职业能力提升为目标的法学案例教学改革〔J〕.法学教育研究,2017,16(1):159-170.

〔3〕王鹏,但小红.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3.

作者:白丽 单位:忻州师范学院法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