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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医保体制的启发

泰国医保体制的启发

本文作者:翁玉虎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01年泰国总理他信在大选中提出的竞选宣言———“30泰铢治疗所有疾病”,不仅使自己在大选中获胜,而且泰国也开始实施全民医疗保障计划。“30铢计划”是在自愿健康卡计划上演变而来的,凡是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计划和社会保障计划之外的所有人群,在指定部门办理一张30铢医疗保险卡,每次去所属辖区的诊所、卫生中心、医院看病时,只需缴纳30泰铢(相当于人民币6元)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医疗机构提供的一切医疗服务,其他费用由政府直接向医疗机构支出;对于缴纳不起医疗保险费的人可以实行减免政策。为此泰国政府建立了8000亿泰铢的专项基金,医院每接一个参加“30铢计划”的病人,就将得到1200泰铢的补贴,到2008年为止,参加“30铢计划”的泰国医院共有980家,基本覆盖全国98%的地区,[3]基本解决泰国居民特别是贫困人口的看病问题。

在泰国2002出台的《国家健康保险法》中,“30铢计划”几乎覆盖了泰国除公务员、企业员工之外的所有人群。而60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12岁以下的儿童和家庭月收入在2800泰铢以下的人群就医时持30铢医疗保险卡可以免交30铢的费用,免交的费用由政府负担,这就排除了贫困群体就医时的经济障碍,解决了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在医疗服务内容上,参保人可以享受到包括预防保健、门诊、住院等一系列医疗卫生服务,极大地减轻了其医疗费用的负担。

泰国由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NHSO)及其在全国设立的13个分部负责“30铢计划”的制定、管理、预算、支付、运行和评价,该机构共有1000多名雇员。普通公民可以成为行政委员会、质量监督委员会和申诉委员会的成员,泰国主要通过3种途径实现民众监督,一是通过设在国家卫生安全办公室的1330申诉电话接受申诉并解决问题;二是在国家卫生安全办公室设有的纠纷处理委员会,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三是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提出申诉,保障公民得到应该享有的权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政策原则。为了方便群众参保,“30铢计划”的登记注册一般是在乡政府,只要在乡政府或者卫生服务中心填写“30铢计划”申请表后,经由省政府汇总上报,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制卡后按上报途径将卡下发,再由登记部门发放给登记个人,保证民众顺利持卡享受到“30铢计划”带来的医疗服务。[4]

泰国医院将以前按服务收费的模式变成门诊按人头、住院按病种的收费方式,这样大大节省了医疗费用,也便于医疗费用的管理,提高了医院的效率。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负责“30铢计划”的预算和支付,通过按人头付费或病种付费的形式直接向“30铢计划”的定点卫生机构支付。而“30铢计划”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税收,卫生财政拨款在扣除基础医疗设施建设、传染病防治、教学科研等经费后,全部用于“30铢计划”,资金上保障了“30铢计划”的顺利实施。[5]

“30铢计划”的参保者,就医必须选择自己在登记时选定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如需转诊,医疗中心就会将病人转移到大医院,大医院除急诊外一般不接收直接前来就诊的病人,较为合理的利用了医疗资源。

泰国非常注重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建立起层次分明的建立社区医疗服务体系(见表1),主要包括:社区医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村级卫生站。社区医院设有病床30张左右,科室较为齐全,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病人在社区医院就医情况都被录入到计算机系统,社区医院的拥有30到50人的工作人员,执业医师只有3到5人,但是其工资为其他医务人员的数倍以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作为一种乡级卫生机构,其服务人群的覆盖范围在5000人左右,配备护士、助产士、医生各一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疾病预防、常见病处理、指导村级卫生站工作等。此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还会大量聘请社区卫生志愿者,主要负责配合社区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提供如家庭保健、健康促进等院外服务。村级卫生站只在偏僻的农村设立,服务人群的覆盖范围在500到1000人之间,一般配备社区医疗工作者一名,工作内容包括疾病预防和简单处理、健康促进等。泰国农村社区医疗体系之所以能建立的如此完善,与地方政府和国家财政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泰国,社区医院不像我国隶属于卫生局,而是由县政府直接主管,这也看出泰国政府对于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泰国政府为了保证医生的数量和水平,每年专门为农村地区提供300名医生,招收的学员必须签订协议,学员在受教育期间享受政府的高额补助。泰国政府不仅提供农村基础卫生资源建设的资金和农村卫生人员的工资,而且在薪金上激励医生到农村去工作,在偏远地区行医的医生将会得到除工资之外1万泰铢的额外补助。

泰国的“30铢计划”是由国家健康保障办公室及其13个分部负责,我国新农合是由卫生部门主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人社部门主管,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管理,这种管理格局容易造成办理机构和人员的重复、服务标准不统一、增加运行成本等一系列问题,不利于今后医疗保险体系的协调和统筹发展趋势,笔者建议将新农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统一纳入人社部门管理,在人社部门内部将其分部门细化,这样不仅减少管理运行成本,也便于今后医疗保险的统筹规划。江苏省兴化市在2006年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并轨后,2007年共节约成本50多万元,这也为我国其他地区完善医保管理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由表2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政府卫生支出比例从2001年到2009年呈上升趋势,但也只有27.2%,泰国在2007年就达到了73.2%,个人卫生费用支出一直成为我国卫总生费用的的主体。自付比例上,泰国“30铢计划”参保人看病时只需要缴纳30泰铢,就能够享受医疗机构所能提供的一切医疗服务,自付比例的高低一直影响着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国际上参保人的自付比例一般在20%左右,我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自付比例在70%和50%左右,在这也直接导致我国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也间接造成小病拖成大病。而泰国作为一个人均GDP和农业人口比重与我国极为相似国家,其政府卫生费用支出的比重远远高于我国,参保人看病时自付比例也非常低,这就要求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对卫生费用的投入,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和居民医疗消费能力的差别,确定不同的医保费用负担原则和比例。

由表3可以看出,从2009到2010年,基层社区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增长率为-1.5%,表4中显示三级医院就诊量的增长率为9.3%,明显高于一、二级医院。另据我国权威机构调查显示:很多的患者宁愿承受挂号难、检查难的压力,也要去三甲大医院,而98%的大医院医生也在发愁,因为他们每天接诊的都是可以在下一级医院或基层社区医院解决的小病。患者之所以不愿意到社区医疗机构就医,究其原因,跟目前基层医疗资源匮乏、所能提供的医疗项目有限、医务人员的整体水平不高有关。而泰国在实行了“30铢计划”之后,由于首诊需在基层医疗服务中心就医,所以加快对基层医疗整体水平的提升,减轻患者就医时的担心。泰国患者就诊时必须首先选择自己已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极大的分流了大医院的就诊压力,所以在社区医疗卫生上我国可以借鉴泰国的经验。首先,要求患者首诊选择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分流大医院压力;第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的作用;第三,大力培养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财政上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的补贴力度,以留住一些优秀的医务人员;另外,还可以为社区医务人员提供到大医院学习进修的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医疗水平。

我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都是由参保人缴纳固定金额进行筹资,2009年农村居民缴纳20元,城镇居民根据各地标准缴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对于城乡参保居民定额补贴80元,2010年根据新医改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中西部新农合的居民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120元,个人缴费上城镇居民根据各地标准适当提高,新农合也由20元提高到30元。虽然筹资水平逐年提高,但是机制并不规范,随意性较强,泰国“30铢计划”资金主要来自于税收,稳定性较强,所以笔者建议城镇居民可以按年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农村居民按年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财政补贴可以根据个人卫生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即可。

支付模式上,目前我国医疗费用采用的是后付制,这种方式无法制约医疗供方的行为,也是造成医疗费用过高、老百姓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一,医疗费用支付模式的改变就成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一个关键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可以借鉴泰国的经验,对于基层社区和门诊医疗上可以采用按人头付费;在住院治疗方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化的方式。这对于费用不仅有较好的控制和管理作用,而且有利于促进预算的公平性,提高医院的效率。

总之,医疗保险制度不仅仅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大局上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这就需要政府高度重视,立足我国国情,建立一套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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