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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文学思想理念

荀子文学思想理念

先秦时期人们的文学观念还比较模糊,文学往往与历史、哲学交融在一起。但“文学”一词在先秦诸子著作中已经出现。最早见于《论语•先进》篇,孔子把善于读书知礼的子夏、子游列为四科中的“文学”科:“德行,颜渊、闵子骞、冉伯、仲弓;言语,宰我、子贡;政事,冉有、季路;文学,子夏、子游。”这里的“文学”是广义的文学,大概指知识学问、典章制度。此外,《论语》中孔子还多次提到“文”字,如:子曰:“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学而》)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公治长》)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第一个“文”接近狭义的文,后两个“文”指广义上的学问文献。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荀子站在封建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呼唤圣人之道,尊崇礼义,渴望统一天下,更加重视“文学”及其发生的社会作用。他在《荀子》中屡次提到“文学”,如:今之人,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性恶》)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王制》)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和之璧,进井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宝。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大略》)荀子所说的“文学”也不是我们今天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其“文学”的内涵沿袭了孔子的文学含义,仍然指文献知识或学问。但他讲的更为具体,主要指那些反映圣王之道的《诗》、《书》、《礼》、《乐》、《春秋》这样的文献经典。

可贵的是,荀子对“文学”作用的认识要比孔子的“兴观群怨”说进了一大步。荀子强调了“文学”的养成作用。他认为,普通人学习知识,敬重礼义,可以成长为君子,“庶人之子孙”通过“积文学”可以成为“卿相士大夫”,鄙人“被文学”则可以变成“天下列士”。所以荀子说“涂之人可以为尧舜”。他还充分肯定了艺术的社会作用,认为人不能无乐,乐是人们感情的自然流露,音乐有“移风易俗”和使“民和睦”的作用。在内容与形式上,荀子主张文实并用,要“文而致实”(《非相》)。“文”就是要文饰,于立身做事为君治国要隆之礼义、被之文学,这是形式上之外在规范;“致实”主要是指宗经,尊奉儒家的经典义理。所以,荀子在《劝学》篇说,君子之学要“始乎诵经,终乎读礼”,这种学涵盖了为道之学与为文之学等天地间一切学养,被荀子开创性地称作为“经”。而宗经的指归就是立义,立圣王之道,这是“文而致实”的内在要求。后来,“宗经立义”成为古代批评的一块基石和重要的批评方法,荀子的“文而致实”的文学思想对后世的文学批评有深远的影响,如刘勰和朱熹的“宗经而不废文”的文学批评观。[1]因此,荀子也自然反对墨子“用而不文”的主张,批评墨子“好其实不恤其文”,旗帜鲜明地说,“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礼论》),即形式要与内容相结合,互为表里。这与孔子主张文质并重的观点是一致的。荀子的文学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荀子》的《劝学》、《非相》、《儒效》、《正名》、《解蔽》、《大略》等篇目中,对《诗》学的阐释由“德义”上升至“经义”,提出“言必当理”,“言”必合圣王之道,要以圣王为师,这是后世“明道、征圣、宗经”的文学观的滥觞。

一、荀子对《诗》学思想的阐释与传承

孔子整理散乱的歌舞之诗后,文本之诗(《诗》三百篇)便被春秋战国士大夫广为摘录使用。邦国外交则赋《诗》言志,私家著述则引《诗》说理。《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记载了春秋时期诸侯卿大夫在外交场合赋《诗》言志的情形: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谕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这里可看出当时外交“称《诗》”的重要性,其“谕其志”是言己之志。赋《诗》说《诗》成为一个人身份地位和学识修养的标志。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这又极大地鼓舞了时人学《诗》的热情。这样一来,《诗》有什么社会功用,怎样阐释《诗》义,便成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论语•泰伯》载: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认为修身应当先学《诗》,《诗》具有感化人的作用,所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诗》还“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可以“事父”,可以“事君”。在阐释《诗》义时,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并不是说《诗》三百中没有淫邪诗歌,而是要读《诗》人不要站在淫邪的方面看,要关注有关道德教化方面的内容。还有孔子阐释《关雎》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些都是从《诗》的德义上进行阐释的。孟子说《诗》进一步细化到了阐释《诗》的本义和引申义,但其最大的贡献是提出“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诗》义阐释方法,成了后代文学批评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荀子对《诗》学的阐释,是其文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明确提出“《诗》言是,其志也”,在承续儒家传统“诗言志”说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他不仅强化了《诗》德义,而且还用礼义来完善《诗》义。他说:“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礼,安特将学杂志,顺《诗》、《书》而已耳,则末世穷年,不免为陋儒而已!将原先王,本礼义,则礼正其经纬、蹊径也。……不道礼、宪,以《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劝学》)只学习《诗》、《书》已经无法修得正果,还要本着先王礼义,用礼制来规范《诗》德义,才能成为品学兼美的大儒,否则,“不免为陋儒”。荀子所说的“《诗》言是,其志也”的“志”已不再是赋《诗》者的言己之志了,而是彰现“天下之道”、“百王之道”的圣道之志。《诗》之德义也就上升为圣王之道。从而,文本之《诗》被荀子推尊为“经”就很自然的事了。从《诗》学角度已发出了“明道”、“征圣”、“宗经”的先声。对《诗》中的“风”、“雅”、“颂”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详见下一节论述。荀子接受了正统的儒家诗教。三国吴人陆玑在《毛诗草木虫鱼疏》云:“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孟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孙卿。卿授鲁国毛亨。”[2]36汪中在《荀卿子通论》也云:“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看来,荀子不仅继承了孔孟《诗》学,还教授弟子《诗》学。刘向的《孙卿子叙录》记载:“盖自七十子之徒既没,汉诸儒未兴,中更战国暴秦之乱,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这表明荀子在《诗》学传承上立下了大功。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孟子•离娄下》)是指平王东迁后,王令无法施行天下,《诗》的雅颂之音散乱了。到了战国,诸侯力政,百家学说盛行,赋《诗》言志被士大夫冷落了,文本《诗》几近消亡。作为先秦最后一位儒学大师,受过儒家诗教的荀子有义务肩负起中兴《诗》学的重任。他一方面教授生徒六艺,另一方面在自己的著作中数以百次地引用经典,其中《诗》出现九十余次,直接引用《诗》七十三次。这无意识地强化了《诗》的“经”地位。大量引用《诗》大大增强了《荀子》论理说学的信服力,同时也增强了《荀子》的文学性。难能可贵的是,荀子超越了赋《诗》用《诗》言志,还身体力行地创作诗歌,他创作了《成相》篇五十六首诗,在《赋》篇“佹诗”中也明确说“天下不治,请陈佹诗”。可见,荀子已进到作诗言志的阶段。他更全面地传承了《诗》的文学传统。

二、“明道”、“征圣”、“宗经”

荀子发出“明道”、“征圣”、“宗经”的文学批评先声,在文学批评史上影响深刻,其理论上的贡献超出了前人。由此,他也成了我国封建社会传统文学观的奠基者。正如郭绍虞先生指出:“孔子以后,孟荀并称,但是从文学批评来讲,荀子要比孟子为重要。荀子《非十二子》篇之论子思孟子,称为‘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的确,就文学批评讲,也是荀子为得其统。所以荀子奠定了后世封建时代的传统的文学观。”[3]18荀子在“类纲纪、一天下”的政治思想的主导下,他的文学思想主要通过经典阐明圣王之道来体现。我们来看荀子在《儒效》篇中对文学与“道”之关系的阐述: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能积之文学的《诗》、《书》、《礼》、《乐》之道就是圣人之道,也是“天下之道”、“百王之道”。换句话说,圣人之道全在儒家经典中。《诗》是表达圣人志向的;《书》是记录圣人做事原则的;《礼》是圣人规范行为的;《乐》是圣人倡导和谐的;《春秋》是表达圣人的微言大义的。我们学习儒家的《五经》就是个“明道”的过程。圣人之道在《诗》的“风”、“雅”、“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风”之所以不至放荡淫邪,是因为有圣人之道来节制它;“小雅”之所以成为小雅,是有圣人之道来润饰它;“大雅”之所以成为大雅,是有圣人之道来推广它;“颂”之所以可达到极至,是有圣人之道来贯通它。可见,“明道”是文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使命。

荀子所说的言辩(文辞)也必须合乎“道”。他说“言必当理”,这里的“理”就是“礼”,也是圣人之道的核心。有无“理”(道)是衡量言说取舍的标准,即“凡知说,有益于理者为之;无益于理者,舍之。夫是之谓中说。”(《儒效》)战国时代已经没有明道的圣王了,天下一片混乱,奸言四起,荀子因而进行辨说,以倡正道。他说:“辨说也者,心之象道也。心也者,道之工宰也。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请而喻。辨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辨则尽故。以正道而辨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有兼听之明,而无奋矜之容;有兼覆之厚,而无伐德之色。”(《正名》)辨说是心对道的认识的表达,心又是主管道的。要使治国大道辨说清楚,荀子明确提出了辨说的具体要求,即心意符合于道,解说符合于心意,命题符合辨说的要求,运用正确的名称而合乎共同的约定,这样就可以切合事物的实际情况,从而达到了解。辨明不同事物不能有过错,推论各种事物的类别而不违背正道,听起来合礼法,经辨说能把事情的原因完全搞清楚。辨明了正道,则百家的邪说奸言就没有机会乱政了。荀子的“明道”与“隆礼”是相通的。他说:“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论》)认为礼是为人治国的最高准则,实际上就同于包举人事万物的圣人之道了。所以,“凡议,必将立隆正然后可也,无隆正则是非不分而辨讼不决。”(《正论》)立论必须要有一个最高的准则(礼)才能进行,否则,是非、争论就不能正确地判断。以礼(道)为立论原则的写作理论正是他自己写作论辩散文所遵循的,也是他写作的“明道”原则。明道是表明圣人之道,隆礼是遵循圣人的礼义制度,圣人是人们立身做事的楷模。从事文学活动也要以圣人为榜样,“言必称尧舜”,这就是荀子的“征圣”原则。如言说要符合先王,否则,“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非相》)荀子认为,学习文学要以圣王为师,即“故学者,以圣王为师”。“征圣”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以圣王为师,“学莫便乎近其人”(《劝学》),这里的“其人”就指具备封建政治道德品质的圣人和王者。进行文学写作也要以圣王为师,他说“故凡言议期命、是非,以圣、王为师。”(《正论》)凡立论或规定事物的名称,都要以圣王为准则。从辨说上看,荀子也十分推崇圣人,往往通过比较来衬托出圣人辨说的重要。在《非十二子》篇中,荀子从言辞的多少,辨说是否合礼法来划分圣人、君子与小人:“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言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说得很多,且句句都合乎礼义,就是圣人;说得少但符合礼法,就是有才德的君子;说得很多又不合礼法,还自我陶醉,虽然说的头头是道,还不免为小人。因此,荀子也相应地总结出了有小人之辩,有士君子之辩,有圣人之辩。“说行则天下正,说不行则白道而冥穷,是圣人之辨说也。”(《正名》)儒家“五经”是记载圣人和王者的文献典籍,圣人之道、百王之道以及所有礼义纲纪都尽在其中。“宗经”便是荀子“明道”、“征圣”的逻辑指向。

荀子认为“人性恶”,但通过学习可使人变善,直至为圣人。为此,荀子在《劝学》中道出了学习的门径和要领: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为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认为经就是《诗》、《书》、《礼》、《乐》、《春秋》,指明了学习的课程程序是,从诵经开始,最后到读礼结束,诵读群经是学者从做士开始到最后成为圣人的必修课程。荀子还对“五经”作了精到的概括:《书》是记载政事的,《诗》把符合乐章标准的诗歌都收集进去了,《书》、《诗》有广博的知识;《礼》是确立法律的总纲,规定了敬重礼节仪式的准则;《乐》可培养和谐一致的感情;《春秋》包含了微妙的道理。“五经”把天地间的事都完备地包举了。可谓“天下之道毕是矣”。当然,荀子为维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封建统治利益而过分夸大了“经”的作用,这一点是我们应该注意的。后来,儒家经典被看成了“天下之道”的渊薮和府库。荀子“宗经”,但不迷信经典,这与他既法先王又重视后王的政治主张是一致的。他不固守传统,遵循历史的发展规律,用辨证的眼光看待古代经典,他说,“《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劝学》)综上所述,荀子所谓的“文学”是以承载了圣人先王之道的儒家“五经”,其中,“道”、“礼”是首要的,文学只是昭示“道”、“礼”的工具,也就是说,文学归属为“道”的附庸地位。荀子提出“明道”、“征圣”、“宗经”的文学思想,是符合时代要求的,在他的文章中也实践了这一原则。这是后世文学批评“文以载道”、“文以明道”的理论源泉。

三、《乐论》:文学艺术的生成与言情达志

古代诗乐不分。《诗》之篇章合乐而歌,伴着音律节奏翩翩起舞,既陶冶性情又歌功颂德,感发意志。《论语》记载孔子在齐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孔子谓《韶》尽善尽美,是因为《韶》乐是歌颂舜德的,寓圣王之志。《荀子•大略》说:“《国风》之好色也,传曰:‘盈其欲而不愆其止。其诚可比于金石,其声可内于宗庙。’《小雅》不以于污上,自引而居下,疾今之政,以思往者,其言有文焉,其声有哀焉。”《诗经》也有表达下层人们的感情志向的内容,《国风》就是歌颂男女相爱的真挚感情,合乐而歌,“其声可内于宗庙”,《小雅》中的歌声抒发哀怨的感情,表达哀怨腐朽的君主,痛恨时政,退隐下位的心志。“《诗》言志”便成为先秦文学主流。荀子不仅明确提出“《诗》言是,其志也”的文学思想,还对与文学(诗)关系密切的音乐阐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古代诗乐既是音乐艺术也是文学艺术。《诗经》是我国第一部文学作品。《颂》和《大雅》大多是王朝乐师为乐而作的庙堂歌诗,《风》和《小雅》大多是源于下层民间歌谣。由此,文学的最初产生与音乐是分不开的。《荀子•乐论》中说:“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荀子指出了《诗经》中“雅、颂”诗乐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乐”(人的喜乐感情)。又说“乐(音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音乐要有和谐的节奏,演奏起来才能“成文”,荀子理解文学与音乐一样,“中声之所止”,要讲究中和之美。他认为音乐和文学都与社会治乱有关系,“乱世之征……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治世反是也。”乱世声乐变得淫邪,而作为合乐而唱的文章(文学),也同样会变得内容邪恶辞藻华艳起来。音乐是“人情之所必不免”的,“乐则必发于声音”,这种“声音”就是最为简单的音乐。

合乐而歌,形之以辞,便产生了最初文学之诗歌。诗歌由“不歌而颂”就演进为赋了。荀子认为音乐有言情达志的作用。《荀子•乐论》篇就是详细阐述荀子音乐理论及其社会作用的专题论文,也是一篇批判墨子“非乐”思想的辩论文。墨子主张“非乐”,认为诗乐使人变坏,会危害社会。这观点受到荀子的严词批判。荀子认为,诗乐的本质是娱乐、怡情,是人的心理情感自然流露的需要,好的诗乐能使人变善,所以,他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人高兴快乐时,会通过诗乐之声来抒发情感。所以,先王制定高雅的雅、颂诗乐来引导人,“感动人之善心”。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性情,所谓“穷本极变,乐之情也”。基于此,无论从音乐的发生学角度,还是从音乐的接受学角度看,“情”在音乐中都处于核心地位,乐来源于情,情动而乐发;乐抒发于情,乐起而情移。因而,音乐与情感能“唱和有应,善恶相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人的内心会因各种声乐歌舞产生不同的情感体验,如:齐衰之服,哭泣之声,使人之心悲;带甲婴,歌于行伍,使人之心伤(伤作“扬”);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之心淫;绅、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庄。这种悲伤、振作、淫邪、庄重的情感就是音乐使然。音乐能“言志”,也能“言情”。

情与志相生,情移而志达,志现而情随。“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雅、颂之声符合圣王之道,有道德之美,听之则志意变得宽广。所以,君子、小人喜欢音乐所表达的志向也就不一样,“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君子喜欢音乐是为了提高道德修养,小人喜欢音乐是为了满足个人欲望;“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君子用钟鼓琴瑟等音乐来引导志向,陶冶性情。音乐可“饰喜”,也可“饰怒”。音乐“入人也深”、“化人也速”。所以,音乐影响人而作用于社会,有良好的社会功用,使人们和睦,移风易俗,社会和谐。正如荀子描述的那样: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荀子还指出声乐有所象征,各种乐器发出不同的音色能表现不同的情感:鼓大丽,钟统实,磬廉制,竽、笙肃和,筦、籥发猛,塤、篪翁博,瑟易良,琴妇好,歌清尽,舞意天道兼。鼓,其乐之君邪!故鼓似天,钟似地,磬似水,竽、笙、筦、籥似星辰日月。荀子不仅著述《乐论》,还创作了具有民间歌舞特点的文学作品《成相》篇,可以说,实践了他的音乐理论———“言志”、“言情”。用“请成相”来表示抒情,用“治之志”来表示言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