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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反馈机制构建

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反馈机制构建

[摘要]基于地方高校落实教育部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工作要求,分析了当前教师教育实践教学质量反馈调控改进机制的现状及问题,提出以相互关联的多渠道反馈途径、学生为主体基于证据的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内容体系、动态实践教学调控改进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机制构建方式,强调机制构建的两个关键问题,以机制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为师范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要求提供有效保障。

[关键词]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反馈调控;机制构建

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师范教育的发展已经进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发展教育内涵、提升师范专业实践能力的新阶段。实践教学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师范专业学生实践教学能力,形成现代教育专业能力和技能方面起着重要作用。2017年10月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强调对师范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2018年9月教育部《关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中提出:要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推动高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基于证据的教师培养质量全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和师范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因此,基于师范类专业认证及《意见》的要求,地方高校应努力探索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保障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反馈调控改进机制,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为高质量通过专业认证提供有效保障。

一、实践教学质量反馈调控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实践教学质量信息的反馈途径流程长,缺乏相互关联高校教学质量评价中信息反馈是评价与学生发展之间的桥梁,桥梁的畅通与否直接决定着评价功能的实现[1]。目前,地方高校师范专业实践教学一般分两个环节。一是在校内完成教材分析、教学设计、说课、模拟课堂上课等教学技能训练的相关内容;二是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成听课、备课、教案撰写、课堂教学、评课等教师教学实训内容。根据调查,目前地方高校师范类实践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以校内“学生—校内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教务处”及校外“学生—校外指导教师—实习学校—地方教育管理部门”两种途径为主,两种反馈途径对应彼此不同的管理部门,反馈途径流程过长,相互之间基本不存在直接关联,具体实施教学的两个管理部门,高校二级学院与实习学校未能建立相互关联的信息反馈渠道,实施教学部门之间不能及时进行沟通与协调,无法通过有效途径同步获得师范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反馈信息。实践教学质量信息反馈途径不关联、反馈渠道不畅通会导致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结论过于片面,管理部门不能通过反馈信息对实践教学质量做出准确判断,对实践教学过程的调控改进将会出现偏差,无法保证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二)实践教学管理部门掌握的教学质量反馈内容简单,缺乏证据支持师范生在完成实践教学过程中,会呈现大量的基于证据的反馈内容,比如教材分析报告、教学设计、模拟课堂教学视频、听课记录、教案、课堂教学视频、评课记录等。但是,这些基于证据的反馈内容只是保存在学生或指导教师手中,反馈给二级学院、实习学校的信息往往只是一个简化的描述性总结,甚至仅仅是一个具体的指标量化数据,作为管理部门的高校教务处得到的反馈信息也只有师范生实践教学的成绩或评定等级,各级管理部门对师范生实践教学过程中反馈信息的掌握缺乏证据支持,各级管理部门决策者对这些结论性的反馈内容无法对实践教学质量做出合理的有针对性的研判,从而影响实践教学调控改进的有效性。

(三)实践教学缺少过程性评价反馈,调控改进不能及时响应首先,师范生在完成实践教学内容后,指导教师会根据具体的标准和指标权重对学生的实践内容做出相应的评价反馈。然而,指导教师提供的反馈信息往往只是一种简单的结论性总结评价,学生得到信息反馈时,实践教学已经终止。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因没有及时得到指导教师的过程性评价反馈,很难对自己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其次,在完成实践教学课程后,二级学院、实习学校、高校教务处等教学实施管理部门得到的评价反馈信息也同样缺乏基于证据支持的过程性评价反馈内容,导致各级管理部门动态调控不及时,改进措施没有针对性。

二、实践教学质量反馈调控机制的构建

(一)建立相互关联的“点对点”式多渠道反馈途径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从根本上依赖于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系统建构和高效运行[2]。实践教学质量反馈途径的畅通和关联是教师教育实践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完善的反馈途径组织架构是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及时有效的前提条件。首先,构建“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学生—校外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一级反馈途径。校内和校外的指导教师通过该反馈途径能准确把握学生实践教学情况,指导教师之间可以相互进行通畅的交流与沟通,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实践教学指导,为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提供反馈途径的有效保障。其次,构建“校内指导教师—二级学院”“校外指导教师—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二级学院”的二级反馈途径。二级反馈途径能使指导教师与实施教学管理部门之间形成畅通的反馈途径,为指导师范生实践教学提供有效保证。再次,构建“二级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基地—教务处”的三级反馈途径,三级反馈途径可以使实施教学管理部门与指导教学管理部门之间形成畅通的沟通渠道,为各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决策提供便利。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是促进实践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前提[3]。构建“点对点”式的实践教学反馈方式,缩短了反馈途径流程,使教学质量反馈更为高效;构建多级多层次的反馈渠道保证了教学政策指导、教学实施管理、教学实施主体三方沟通途径的畅通和关联,为管理部门对实践教学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控与指导提供有效保障。

(二)强化证据意识,建立以学生为主体基于证据化的反馈内容体系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内容主要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会呈现大量的基于证据的反馈内容。比如,实践教学前的任务目标、教学设计、模拟课堂教学视频;实践教学中的听课记录、教案、上课视频、评课记录;实践教学后的周报、月报、总结等。这些基于证据的反馈内容是评价师范生实践教学质量的直接证据,也是管理者进行实践教学动态调控改进的举证依据。因此,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按实践教学环节分阶段收集这些基于证据的反馈内容,形成以学生为主体的基于证据的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内容数据库体系。数据库的反馈信息可以为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教学过程的评价、管理者对实践教学进行调控改进的研判提供完整的证据支持。

(三)构建实践教学动态调控改进机制1.学生实践教学调整改进机制。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供的基于证据的反馈信息,及时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过程性评价,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不足。学生通过评价信息反馈,有针对性地对实践教学过程进行动态调整和改进,教学技能得到稳步提高。2.教学实施部门动态调控改进机制。高校二级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根据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内容体系及指导教师的评价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师范生实践教学过程的质量状况,在充分沟通、相互协商的基础上,根据实践教学的任务目标及各项达成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对实践教学管理进行动态调控和改进,以动态教学质量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4],保证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得到不断提升。3.实践教学管理部门政策指导调控改进机制。高校教务处或校级管理层以实施教学管理部门的反馈信息为抓手,以师范生基于证据的实践教学反馈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校各个师范类专业的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研究,整体把握师范专业的实践教学水平,在政策指导层面进行调控改进,建立“反馈信息—动态调控—教学改进”的长效机制,使实践教学各环节更加契合、科学、高效,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三、实践教学质量反馈调控机制构建的两个关键

(一)构建以学生为主体基于证据的多元化信息采集方式师范专业实践教学内容项目多,各类教学质量反馈信息数据量庞大,对反馈信息的采集方式也不尽相同。因此,根据反馈信息的特点,我们可以建立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测试等多种以学生为主体的信息采集方式,可以通过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评价系统进行收集汇总,也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用手机APP、企业微信记录等方式,快捷便利地采集反馈信息。

(二)建立基于证据的实践教学质量反馈信息数据库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及调控机制的构建,需要强大数据系统的支撑,建立起不同类型数据的链接[5]。建立信息数据收集系统,对师范生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生成的大量反馈信息数据进行采集和数字化,把实践教学前、中、后的反馈信息数据建立关联,将相同类型的数据进行链接,为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及调控机制正常运行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

四、结语

总之,在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师范专业认证的背景下,立足师范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地方基础教育实际,建立有针对性的实践教学质量反馈及调控机制,及时发现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调整改进,对师范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进行有效性把控,既是地方高校必须完成的任务,也是为地方基础教育提供适应时代需要的优质师资提供坚实保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刘志勇,朱凌.高校教学质量评价反馈机制研究[J].泰山学院报,2013,35(2):134-138.

[2]张典兵,石端虎.应用型本科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系统建构[J].现代教育科学,2018(5):1-6.

[3]王勇,包律婷,孟宁宁.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机制构建与探索[J].教育现代化,2017(40):134-137.

[4]冯莹莹.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质量评价及反馈机制研究[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8(4):26-28.

[5]王松丽,李琼.国际教师教育专业认证评估的证据趋向[J].教师教育研究,2019,31(6):100-107.

作者:莫燚 苏安 覃奠仁 单位:河池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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