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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家黄宗羲开放教育理念研究

教育家黄宗羲开放教育理念研究

摘要:明末清初是中国封建社会由盛而衰的转折点,著名教育家黄宗羲身处这一转折期,形成了难能可贵的开放教育理念。在这一理念影响下,黄宗羲以书院讲学为平台培养了一大批、各专业领域的杰出人才。

关键词:黄宗羲;教育;开放;理念;书院

黄宗羲(1610—1695),号梨洲,是明末清初大名鼎鼎的教育家、思想家,与顾炎武、王夫之并称为“明末清初三大家”,有着极高的历史和学术地位。黄宗羲不仅在政治、哲学、历史等领域造诣颇深,在数学、历法、天文等方面也是建树颇丰。的黄宗羲曾长期从事教育活动,创立了丰富的教育思想,在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大背景下提出了许多独到的教育见解,而其理念的开放性在封建社会实属难能可贵。

一、教书育人三十载,浙东学派领风骚

黄宗羲生于浙江余姚一个世代书香家庭。其父黄尊是进士出身的东林党骨干。在反清复明运动中,黄宗羲多次被捕入狱,出狱后四处漂泊。后来他对混乱无为的反清复明运动彻底失望,遂将精力全部投入在著书立说上,成为明清时代一位博学多才的启蒙主义思想家,并奠定了浙东学派的学术根基[1]34。作为思想家,黄宗羲以《明夷待访录》与《明夷留书》两部著作对君主专制进行了深刻批判,是我国最早具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宏著,具有思想启蒙的深远意义。作为学术大师,黄宗羲以《宋元学案》与《明儒学案》两本学术专著开创了学案体史书体例的先河,推动了史学研究的发展。作为哲学家,黄宗羲极力反对高谈阔论却不切实际的宋明理学,主张实践主义至上的实践哲学,并提出了公众合一与一本万殊的辩证哲学史观。作为教育家,黄宗羲倡导精研经史又经世致用的新兴学风,还以孜孜不倦的精神、接连不断地讲学活动开创了浙东学派,其影响至今依然在延续。此外,黄宗羲在算学、历法、音律、地理、天文、艺术、文学等各个领域都造诣非凡,创作的各领域专著超过一百种,总字数超过两千万,极大丰富了我国历史文化传统财富。开创浙东学派是黄宗羲教育实践与思想的突出反映。这个在清代以地域名“浙东”命名的学派主要在绍兴、宁波等地形成。学派之所以能够创立,根本原因是黄宗羲在位于浙东的证人书院、郑仁书院开展的系列讲学活动孕育了一种独特而重要的学术思想。浙东学派与其他学派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教育和学术的风格上。

第一,浙东学派主张经世致用的教育和学术方针。原本这个方针是源自永康之学和永嘉之学,但浙东学派坚持认为黄宗羲才是这一方针的创始人,因为黄宗羲不仅提出过“穷经以经世”的主张,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学史以应务”的观点,从而扩大了经世致用的外延。黄宗羲以经世致用为教育活动和学术开展的方针,被他的学生以及广大浙东学派人士所继承。

第二,浙东学派具有鲜明的史学研究色彩。作为开创者,黄宗羲在经史哲文以及自然科学方面向后辈传授甚多,而浙东学派的后人们日渐偏向于史学,并且对后世产生的影响比其他领域更显著,因此浙东学派也被称为浙东史学派。在黄宗羲的教育引导下,浙东学派掀起了明末清初史学理论发展的高潮[2]112。然而,代表黄宗羲民主思想的《明夷待访录》作为涉及史学理论研究的启蒙式宏著,却因朝廷对思想言论控制的强化没有在问世后立即被浙东学派继承发扬,一直到清代末年才被民族资产阶级挖掘出来当作反帝反封建的武器。浙东学派的兴起离不开黄宗羲的讲学活动,这是黄宗羲教育实践的主要方面。从五十余岁至七十余岁,黄宗羲曾在今天的浙江绍兴、海宁、宁波、桐乡等多地讲学。1668年,黄宗羲拿出多年积蓄创建了宁波证人书院,亲自担任书院主讲,授课长达八年时间。八年后,他应海宁诸多学者邀请到海宁讲学,一讲便是五年。黄宗羲的讲堂从来都是人满为患,一来是因为黄宗羲声名远播,二来是因为黄宗羲学富五车,可以讲授多种学科,只要对其中一门学科感兴趣都可以前往听课。教育实践的丰富也促使黄宗羲对教育思想进行了深刻探索。他撰写的《取士》、《学校》等文章表达了对教育的独到看法。在他看来,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学校,学校不仅是培养人才的地方,同时也是带动社会风俗转变的地方,甚至国家大事的议论也可以在学校进行。黄宗羲明确说“学校可公是非”,对封建君主制下皇帝一人决断的权威提出了挑战[3]79。这不仅是对学校教育理论的贡献,更是具有思想启蒙意义的社会进步论。分为上下两篇的《取士》对禁锢思想、埋没人才的科举制给予了强烈批判,反映了黄宗羲经史并重、人文自然科学兼顾的教育主张。此外,黄宗羲还强调老师的尊者地位,认为全社会都应该尊重老师这个职业。

二、全民教育尊师道,学有所获重务实

第一是尊师重道、尊道轻权。黄宗羲主张:朝廷每年的太学祭酒活动不能随便请个名士来担当即可,而要由当世大儒出面,其地位应与当朝宰相当;如果在祭酒活动之后还要进行讲学活动,那么场下所有人都要向讲学者行弟子礼。其中所谓的“所有人”不仅包括文武百官,还包括当朝皇帝。在地方教育方面,黄宗羲提出设置不隶属提学的学官,纯粹从教育而非政治的角度监督学校教育开展情况,而学官都应由当地有名的学者、老师担任。黄宗羲对教师的尊重实则是对知识的尊重,对于权力凌驾于知识、学问、教育之上的言行,他坚决反对。他曾数次当面警告地方官员:“决不可仗势欺压儒士,若此则方圆之内无实学之少年,无多才之士子。”如果比较偏僻的地方因没有老师而办不成学校,黄宗羲就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迫使地方官员前去临时充当老师的角色,并要接受本地学官的监督管理。第二是以一种开放的态度提倡全民教育。在学校设置的规划中,黄宗羲不分城乡,也不分贫贱,而是兼顾城乡与全民,太学、县学主要在城内,蒙学主要在乡村。考虑到偏远贫苦的乡村没有条件办蒙学,黄宗羲还提议可以借用庵堂、寺观作为办学场所。他说:“学可在城,可在野,亦可在庵堂,学堂大可为书院,以经师教学,学堂小可为小学,以蒙师教学。”黄宗羲此言看似是简单的城乡教育安排,但实则是突出教育的普及性,强调国家应该对城乡教育一视同仁,让农村的孩子也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能够在五百年前即提出现当代人才普遍接受的教育观点,足见黄宗羲对教育事业的高瞻远瞩。第三是突出学校的教化功能。学校除了是传授知识学问的地方之外,还具有鲜明的教化功能优势。

黄宗羲自开办书院之初就深刻意识到了这一点。对于教化功能,黄宗羲具体解释为传播传统礼教、儒家伦理与社会秩序。如果学校没有老师专门负责教化工作,那么学官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要让学生懂得有关衣冠、丧服、木主、宫室等的礼教之制。学官还要对学校进行日常巡视,及时纠正那些不符合道德行为规范的言行。如果学校出现鄙语优歌、无益之物或不法之服等,学官有不可推卸之责任。此外,黄宗羲还建议,学校对小的违规行为可以在内部处理,如果违规行为比较严重、对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则应该考虑在校外公之于众,让世人也能体会到学校的教化功能[4]184。第四是始终将学生学成之后的出路放在心上。为了解除学生在学校钻研经世致用之学的后顾之忧,黄宗羲坚决反对以科举取士。因为黄宗羲讲学所涉内容以及黄宗羲的书院所传授的知识绝大多数都超出了八股文的范畴。但考虑到学生未来的出路与希望,黄宗羲做出了若干举措:每隔三年便让学官在书院挑选优秀学生,将他们送到提学处,补考这三年的博士空缺之位;若是博士弟子在书院就读,也由提学直接将其推荐至礼部;科举落榜者若是书院平日品学兼优的学生,提学可到书院补录;学历法者由礼部补录入钦天监;学医者由提学考之并授予行医许可。每年年终时,黄宗羲都会过问书院学生毕业后的工作情况,并将他们分为三类,分别是黜之下等、行术中等、官之上等。可见黄宗羲办学有着非常清晰的务实思路。

三、自然科学不忘传,长江后浪推前浪

1647年,已经在化安山隐居的黄宗羲一边自学天文历法,一边向他的学生王中正传授自学而得的天文历法知识。在证人书院,除经学外,天文历法、九章六书等都是黄宗羲讲学的主要内容。在海宁讲学,黄宗羲同样不忘传授自然科学知识。正是在黄宗羲的教导下,才涌现出了明末清初数学家陈讦这样的数学天才。黄宗羲当年十分欣赏陈讦的数学才华,他说:“因吾一席言,陈讦速出勾股书,将空中数理于秋毫间显出。”[5]50从黄宗羲的这段自述可知,一方面他能够教授算学,另一方面他也非常擅于引导学生、激发他们的算学潜能。在黄宗羲生活的年代,以自然科学为专业进行学习的年轻人寥寥无几,得不到朝廷重用和社会肯定是主要原因。黄宗羲就极力提倡重用这些有科学热情的年轻学子们。他在“取士八法”中就专门设置了“绝学者之法”作为第七法,主要就是针对科学技术人才的重用问题,包括水利人才、火器人才、占候人才、测望人才、乐律人才、历算人才等。此外,在黄宗羲的书院,如前所言,专业学习医学、历算等自然科学的学生有望获得提学、礼部、钦天监、太医院的补录任职,这也是黄宗羲努力争取得来的。尽管名额非常少,但至少保留了相关学生对未来的希望。对于西方传入中国的科学技术,黄宗羲更是如获至宝。有史料显示,在书院讲学中,黄宗羲曾讲授过西洋历和回历。说明他很早就对西方历法有过研究。在黄宗羲之前,明代著名科学家徐光启在《崇祯历书》中就提到过回历,但并没有像黄宗羲那样在学堂上向学生传授相关知识。黄宗羲不仅亲自传授自然科学知识,还撰写了不少相关著述,期望向更多的学子传播。例如他撰写的天文历法类著作《西历假如》、《授时历故》等,数学类著作《隔圆八线解》、《圆解》等,地理类著作《四明山志》、《今水经》等,乐律类著作《律吕新义》等,都在黄宗羲的书院内外广为传阅,既教育了学生,又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自然科学知识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社会教育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孟宪承.中国古代教育文选[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

[2]黄宗羲.黄梨洲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

[3]邱椿.古代教育思想论丛[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

[4]金林祥.教育家黄宗羲新论[M].西宁:青海人民出版社,1993.

[5]林志强.黄宗羲[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作者:汪大喹 单位:攀枝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