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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问题探讨

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问题探讨

摘要:本文针对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现状,在分析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融资担保会计核算机制、完善政府支持等对策,以解决融资担保企业经营难的问题。

关键词:山东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及对策

最新有关数据显示,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已近500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山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了十几年,也给中小企业更好的发展和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其在企业信用提高、资金困难缓解、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担保企业由于起步较晚,经验欠缺,因此很容易遭受各种风险,其中财务风险是其主要面临的风险之一。笔者试图从会计制度、财税部门对担保业务的规定以及社会信用诸多方面来解读分析。提升担保企业信用等级、健全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深化担保企业内部控制,促使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走向专业化健康化的道路。

1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的定义及特点

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实质上是与金融企业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的,就是当企业或者个人需要进行融资的时候,金融企业为了确保融资人员具有还款能力,能够降低风险,便会要求融资者找到第三方来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第三方指的便是担保企业。山东省担保企业是介于银行与融资企业之间的第三方,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具有独特的特点一是自身高度风险。虽然山东省的相关担保企业进行融资担保的时候,操作标准比较的专业和严格,对客户信息审核的也比较全面,但是金融经济本身便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这也直接导致了风险较高难以预测。二是能将担保人本身的信用等级提高。在融资的时候,信用等级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居民个人信用等级并不具备相关的标准,担保企业若是能够介入进来,那么融资者本身资信等级便有保证。三四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分担贷款的风险。若是居民和企业在进行融资的时候,业务是银行独立完成的,那么承担风险的也是银行自身,担保企业介入后,融资风险就由融资者、银行和担保企业三者共同负担。

2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1)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执行保险公司会计标准存在缺失。依据国家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要求,融资性担保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保险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报表的格式也参照执行,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由于这项规定较为笼统,并且保险公司与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存在一定区别,融资担保企业执行这项规定较为尴尬。(2)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准备金计提转和担保赔偿准备提取制度需要完善。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收益的模式体现远期性,其所具备的交易属性本身便是远期的交易,并且风险成本也具有远期性,其也是逐步的进行外放。在进行融资担保业务操作的时候,为了确保企业收益,那么其进行融资担保费收取的时候,应该确保其和远期风险成本的配比合理,并且还需要谨慎。一般情况下,融资担保企业进行责任准备金提取的时候,往往是根据融资担保费的50%,这样能够避免出现过头分配的情况,确保支出和收入真正的平衡,但是就现在山东省实际操作而言,计提准备金本身欠缺理论方面的支持,并且不同担保企业的比例都是不一样的,标准没有统一。现在还没有对差额转提的原则以及计提方法进行明确,在操作的时候,存在一些不同或者认识模糊的情况。并且担保赔偿准备提取制度本身科学性欠缺。按照融资担保行业的规定,融资担保企业每年都要按照不低于当年再保金额的1%,提取融资担保赔偿准备金,并且逐渐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的10%,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额提取,目的就是用于对冲经营预期损失。这样做对融资担保企业持有的风险准备金要求较高,无形中增加了担保结构化的盈利压力,例如我们把融资担保金额放大5倍,这就意味着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也同时需要提高5倍,其风险准备金基本上与资本金持平,担保赔偿准备的提取对象不能真正体现与风险挂钩,未按业务品种、信用等级、担保时间、反担保强度、还款方式不同,对担保责任实行分类管理,导致操作过程中不能准确地计算融资担保责任风险。(3)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急待改善。山东省的融资担保行业本身的风险性比较高,所以融资担保企业必须具备较高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对融资风险进行预防,确保企业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但是现在山东省很多融资担保企业其内部控制不够健全,很难对经营管理的全部过程进行覆盖,这也直接导致了运营的时候,很难预期风险做好监控,风险控制也比较困难。随着银监会《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文件的出台,全省融资担保企业建立全面规范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任务已摆在眼前。(4)山东省各级财政对融资担保企业风险补偿政策稳定性较差。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风险成本由于存在不可预期,所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风险补偿政策的稳定性也较差。众多融资担保企业很难评估当地政府的补贴金额等要素,所以,在实际融资担保业务的操作过程中,只能把当地政府的风险补偿金看成相当于会计上的或有收益,若是补助资金的处理没有得到较好的明确,那么很容易出现被重复征税的情况,甚至可能出现被要求未来几年后未出现风险损失重新返还当地财政机关。由此可见,财政补偿政策的稳定性是确保融资担保企业稳定发展的外部必要因素。(5)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一般风险准备金制度内容应当作出规定。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按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对冲不确定性的非预期风险损失。但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没有进行提取比例的规定,若是相关的赔偿和损失的对冲没有达到相关标准,那么风险准备金提取便会失去其意义。这便需要尽快对山东省的担保企业一般风险准备金制度进行完善。

3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问题的处理对策

针对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具体应用中遇到的以上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规范性文件,笔者结合多年的融资担保业务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完善目前融资担保企业会计制度核算办法。我国现行的不论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还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都不完全适用融资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要知道,融资担保企业区别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其主要融资担保业务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或有资产”或“或有负债”项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上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或有事项”的核算规定适用于一般工商企业,而对于“融资担保”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担保企业来说,显然没有充分考虑其融资担保行业核算特点。由此,融资担保企业如果完全按照上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对“或有事项”的规定去核算融资担保业务,就不能全面反映融资担保业务的特点。所以,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有关融资担保企业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退一步讲,也可在《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中增设融资担保业务的具体核算内容。(2)建立地方政府对融资担保业务风险的补偿机制。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融资担保企业实行政府补偿为主的办法,如日本的融资担保企业风险近80%由政府补偿,美国的融资担保风险列入政府联邦财政预算。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采用的方法一是增加融资担保企业资本金,二是按担保代偿损失率一定比例申请政府财政补偿机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为融资担保企业划定合理区间的代偿率如6%左右。属于这个范围内造成的融资担保损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直接给予财政补助。当然,在不把融资担保企业的业务风险转嫁给地方政府的条件下,地方政府也可考虑采取项目划转、扩股增资等积极的财政政策,培植壮大地方融资担保企业的经济实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3)创新融资担保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核算新思路。目前,山东省大部分融资担保企业的融资担保费收入都是一次性收取记账的,但是,融资担保企业的财务风险却是日益凸显,甚至越来越严重。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核算的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融资担保费用的收取要与长期风险成本相配比。通过利用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核算,对融资担保费用实行分期收取,只有这样才能使融资担保收入与长期风险成本相平衡。达到分散融资担保经营风险的目的。与此同时,融资担保的标准根据风险水平而有所不同。一般风险业务为2%,中间风险业务为3%,高风险业务为6%。对于提前还款,退还保费的情况下,应考虑公司成本等融资性担保业务,应当退还保费60%的手续费,如果客户有续贷意愿,可接下来的保费被抵消,从而稳定客户的作用,还可以提高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同时可以考虑收取项目评审费的办法。(4)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山东省融资担保企业应当按照重要性、全面性、制衡性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对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等进行认真清理,对关键点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体系化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规范项目受理、评审、审批等一些融资担保业务环节的工作流程以及项目评审的定性和定量标准。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对于财务风险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确保资本的充足。进行内部控制报告的建立,做好相关的评价以及纠正,对于内控制度建立和相关的执行需要定期的进行评价和回顾,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完善和修订。进行有效信息交流以及反馈制度的建立,确保信息真正的畅通。进行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并且定期做好测试相关工作,这样各个部门员工才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职能,更好地开展相关的工作。总之,良好的融资担保内部会计控制体系是确保融资担保企业不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5)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防范金融风险。近年来,金融监管进一步加码。银监会官网2018年1月26日发公告称,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这是银监会近期对外的第三张大额罚单,此前银监会已经向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和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分别开出4.62亿元和7.2亿元的天价罚单。严肃查处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发放贷款案件,以雷霆之势开启新一年“治乱象”“严监管”“防风险”行动。通过监管检查和内部核查发现,该分行为掩盖不良贷款,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换取相关企业出资承担该分行不良贷款。银监会指出,这是一起浦发银行成都分行主导的有组织的造假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手段隐蔽,性质恶劣,教训深刻。四川银监局依法对该分行罚款4.62亿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银监会的这一监管动作再次警示人们,新时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面临着新形势、新挑战,从监管部门到金融机构都要充分认识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抓铁有痕的行动,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参考文献

[1]吴刚.浅析担保公司的财务风险及对策[J].财经界,2011(2).

[2]陈刚.认识并防范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J].中国城市金融,2006(1).

[3]菊红.内部审计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J].中国内部审计,2006(2).

作者:汤怀明 单位:山东亿盛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