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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摘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维持资本市场有序运行,要求上市公司将相关会计信息不单向监管部门报告,还需要向社会投资者公告。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时有发生,据2018年证监会行政处罚情况综述介绍,2018年度信息披露违法类案件处罚共56起。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日趋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能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会计信息,从而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更及时的投资信息,成为笔者的研究课题。笔者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大量阅读近两年度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事例,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出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披露不符合规定时限、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特殊事项违规披露以及披露不完整四个问题。通过分析上述问题存在的诸如主观意思披露不强、法律法规规范不足等六大原因,力图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顺应发展提高主动披露意识、加强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加大违规成本、加强对财务人员的道德培训和素质教育以及加强第三方监管力度。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符合规定时限

这一问题包括“提前披露”和“延期披露”。“提前披露”和“延期披露”的目的相同。出于主观目的,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尽可能提前披露对自己有力的信息,延后披露对自己不利的信息,转为上市公司内部暗箱操作提供里契机,也影响了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以及获取信息的有效性。“提前披露”主要表现为在正式报告披露前,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提前相关财务信息。如格力电器(股票代码:000651),在2019年1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上发表了“2018年税后利润为260亿元”等关于上市公司的业绩的言论,而当日晚间才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格力电器发出关注函,要求格力电器严格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队伍信息的行为,切实提高信息披露意识。“延期披露”是指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财务信息,延期披露的案例不胜枚举,2019年3月19日利源精制(股票代码:002501)以及相关当事人被深圳证券交易给与纪律处分的决定,其处分原因几乎就是一个信息披露的“错题集”,其中包括2018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及时修正、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等10条。

(二)虚假会计信息披露

“虚假会计信息披露”即披露虚假会计信息,一些上市公司为了实现IPO、借壳重组或完成业绩对赌,不惜包装美化会计信息,以各种方式人为做大收入、提高利润。“虚假会计信息披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中生有”,纯粹的造假,2017年3月退市制度修改完善后首例因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雅百特(证券代码:002323),因无法实现借壳上市的业绩承诺,通过伪造国政要信函和工程合同等形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二是“时间空间差”,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转移费用等手段提高当期收入、净利润。在房地产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提前确认收入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一些上市公司中还存在这样的现象,被收购公司为了完成对赌期的业绩,而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收购公司业绩对赌不能实现形巨大金额的商誉减值,不惜“狼狈为奸”一方面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结转成本,另一方面在上市公司体内的不同主体之间转移费用。三是“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会计处理方法”,通过随意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如折旧政策变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变更以及合并政策的变更等手段,对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2018年4月4日及2018年8月31日,深交所两次发问询函给鲍斯股份(证券代码:300441),鲍斯股份对于同类型的两笔交易,在会计处理方式上出险明显的不同,一笔确认了投资收益,而另一笔没有确认投资收益,而是冲减了原收购时形成的商誉。

(三)特殊事项违规披露

“特殊事项违规披露”是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重灾区”。首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企业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或资金方面的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发生而又极易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会计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表现在“利益输送”和“违规担保”两个方面。2019年3月19日珠海中富(股票代码:000659)由于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的行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违规担保”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2018年随着股市的大幅下跌,一些质押率较高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纷纷爆仓。受资金压力的影响一些大股东不惜铤而走险,利用控制地位促成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并且在事发后仍然隐瞒披露,严重侵害上市公司的利益。2019年1月15日,因为违规担保且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海航基础(股票代码:600515)及其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被海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其次,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也极易发生违规披露。主要表现为在未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再次进行募集资金补流。2018年12月18日,科陆电子(股票代码:002121)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认为科陆电子前次募集资金还没有归还的情况下,又再次召开会议增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违规。此外,收购资产、资产重组等特殊事项都极易形成信息违规披露。

(四)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一般源于“被动应付披露”,现阶段大多数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意愿较低,以强制性披露为主。在定期报告披露中,往往参照披露要求的底线,存在一种被动应付的现象。特别在资产减值、研发费用等会计科目上,往往流于形式一两句带过,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另外,在盈利预测以及与公司相关的市场竞争、通货膨胀、利率汇率变化、营销策略、宏观产业政策等方面,也存在着披露的不完全,或根本就不披露的情况。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规成因分析

(一)我国上市公司主观披露意识不强

投资者通过阅读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可以了解到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以及主要产品、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等信息,这些信息越详细越有利于投资者,同时这也是投资者应享有的权利。而对于部分上市公司,更多的是为了完成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基本保证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对外披露的信息越有限越好,往往是“多批不如少批”的心态,缺乏主动披露信息的意识。

(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存在规范不足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存在规范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法律词汇运用界定难分,譬如对“重大”一词的界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对“重大事件”列举了列举了21条情形,但没有量化指标,这些规定给上市公司做出是否披露以很大的自主决策权,上市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会不顾忌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侵害,而做出不予公布的决定。另一方面,新的经济业务行为与新的经济工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而推陈出新,这让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一时难以跟上。

(三)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一些上市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薄弱、股权结构不合理等情况,从而导致会计信息披露的不真实。具体表现在: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股独大”,股东大会体现大股东意志,往往流于形式。董事会大多数成员由股东推荐而来,代表了股东的利益,而独立董事作为非执行董事在上市公司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了解公司业务,充其量不过是起到一种咨询和建议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不到位,一些上市公司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对董事会所做的决议进行有效监督。

(四)我国上市公司违规成本过低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针对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监管机构能够做出的罚款金额最高仅为60万元,且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操作所采取的处罚主要是行政处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成本低,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五)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素质大幅提高,基本上可以独立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但仍有部分公司财务人员水平有限,对会计准则理解不到位,难免出现错误。也有部分财务人员,迫于大股东或者董监高的压力授意,刻意隐瞒或错误披露先关会计信息。

(六)我国上市公司第三方监管机构监督力不足

在我国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中,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上市公司所披露会计信息绝大部分来自其审计报告,使之具有较强的公信力。但在现实中,存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程序与执行环节不严谨的情况,甚至有些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串通作假,使得披露的信息为虚假信息。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改进建议

(一)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主动披露意识

随着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价值投资将成为投资主流。上市公司需要顺势提升披露信息的主动性与透明度。才能获得投资者的进一步青睐,满足投资者的知情权与互动沟通诉求,从而建立良性合作关系。同时,加大上市公司大股东、管理层在信披方面的责任,这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有利于证券市场进一步的规范发展。

(二)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操作规范

加强我国法律法规对会计信息披露规范,一方面是要加强实操指引,尽量采用量化标准、减少主观判断,以提高操作的可行性。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必要及时更新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规范,从行业角度、业务角度专项做出规范,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其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披露行为。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治理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根本入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各司其职,加强董事会及监事成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要构建严密的会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程序,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进行检查和考核;第三,上市公司内部,对会计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四)加大我国上市公司违规成本

2018年的《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列入被强制退市的范畴。同时,通过公益机构支持中小股民打官司索赔也是加大违规者违约成本的可行之路,中证中小投资服务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并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根据金亚科技7月5日公告显示,金牙科技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合计435例,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诉给原告造成的损失金额合计1239万元。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违规披露行为的处罚要更加有威慑力,让违规披露者付出巨大代价,或者是强化刑事责任,不能只是赔款,而要引入有效的责任,让会计信息披露者不敢作假,保证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训以及业务素质教育

首先,加强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这不仅要求财务人员熟悉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更要求财务人员在培训中建立正确的职业观和价值观,打造规范的职业行为。特别是在受到外界压力的情况下,可以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要求核算披露。其次,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求财务人员加强《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准则解释》等学习,实时更新学习,保持掌握会计知识的新鲜度。

(六)加强第三方监管力度

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其中最重要的是针对审计机构。首先,着力于提高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其次,降低会计师事务所对客户的经济依赖度,严格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最后,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督,严厉打击注册会计师与客户恶意串通出具不实报告的行为。

四、结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也在进一步完善中。监管趋严并更加公开透明的背景下,合规披露会计信息是上市公司发展的“生命线”,上市公司需要不断规范其披露的财务信息,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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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利辉.陈一君.万吉琼.创业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研究[J].商业研究,2014(12)

作者:常燕 单位:北京云游四海通信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