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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旅游业与文化融合路径探索

恩施州旅游业与文化融合路径探索

一、恩施州旅游业与民族文化融合存在的问题

(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没有与旅游很好结合。恩施州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已有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3项、省级34项、州级69项、县市级170项。州政府曾先后授予26位民间艺人为“民间艺术大师”,公布了20个民族文化保护村,州民委还组织了25支民间艺术表演队,但这些都没有与旅游很好地结合起来。现有国家A级景区19家,大多数属于生态旅游景区,缺乏文化内涵的打造,4家国家4A级景区中只有利川的腾龙洞景区、恩施的土司城景区有文化表演活动。在一个景区,除了看看景观以外,没有文化的烙印。许多具有表演性的民俗文化事项、民间戏剧和歌舞没有组成演出团体搬到景区,甚至在景区的解说词中,也很少提及巴人的历史故事、神话传说与风俗习惯。自然景观的开发缺乏民族文化的策划和包装,未融入当地原生态的民间文化形式,或者说没有把民族民间文化整合到自然旅游资源中去。以梭步桠石林为例,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总面积21平方公里,现已开发出7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二大石林,其植被居全国石林之首。曾经在这里举办的土家族女儿会,一度给它带来过原生态的民间文化气息。但由于缺乏持续的民族文化的策划、宣传和包装,十多年来这里都没有多大变化。巴东的格子河石林、巴人河也是开发较早的景区,因其没有真正挖掘其民间文化,只注重那些粗俗的文化因素包装,都没能产生预期的效果。

(二)民族文化研究与旅游大开发脱节。建州以来,恩施州的民族文化学者付出了大量心血,推出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如湖北民族学院《土家族研究丛书》、恩施州民委的《恩施州民族研究丛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的《白虎文丛》、州文体局的《民族民间文化集成》等,加上各种民族志、文化志以及民族文化专著等,几乎涉及了本州及武陵地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的方方面面。但至今没有一部研究恩施州旅游文化的专著,没有一部著作特别是研究民俗文化的著作涉及过旅游问题。因此,实施“旅游兴州”战略,大办旅游是没有理论支撑的。

(三)精品缺乏,文化产业与旅游结合不够。恩施州曾经挖掘推出了有世界影响的民歌《龙船调》,在全国产生影响的电视纪录片《虎啸清江》,推出过以恩施为背景的革命题材的电影《天池山血泪》、《丛林无边》、民族题材的电影《没织完的西兰卡普》以及反映新时期先进人物事迹的《沉默的远山》等;以土家族生活劳作为内容的舞蹈《火塘》,后来又推出了大型民族歌舞《毕兹卡》、南剧《西南卡普》和大型原生态情景剧《夷水丽川》等,这些文艺作品对推介恩施、宣传恩施起到过很好的作用。但除了民歌《龙船调》以外,其他的作品特别是几部电影作品,产生的影响不是太大,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尤其是大型民族风情歌舞《比玆卡》,历时3年、耗资1000多万元,这部视听盛宴虽然被海内外观众接受并喜爱,推向了省城,推向了京城,获得了大奖,唯独没有推向市场,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双赢互动。

(四)开发与保护存在矛盾。民族文化旅游是现代旅游的主潮之一,民族文化旅游的开发与保护的矛盾是当今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当前,恩施州与其他地方一样,存在对高品质的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和低水平开发,严重危及到旅游业的良性循环。?一方面,旅游开发没有整合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另一方面,很多原生态的民俗文化资源却在政府主办的一些活动中被异化、扭曲,致使一些民间文化事项在新一轮开发保护中变异甚至濒危,如恩施石窑的“女儿会”,虽然是恩施州的四大民族节日之一,但这些年在政府或旅游企业组织的女儿会中,已经越来越失去了它的原生态性质。所以,要加强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的科学把握,形成合理的开发机制,使恩施州民族文化旅游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加强旅游业与文化融合的对策思考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旅游产品是其长久的吸引力和持续的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旅游是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是挖掘和丰富文化内涵、实现文化价值的转化与提升、文化资源的产品转化和产业化开发的重要平台。为使恩施旅游更具魅力,应加大对旅游文化资源进行深度思考。

(一)将文化资源直接转化旅游产品。恩施州文化与旅游结合的要注重将部分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如土司城(遗址)、文化节事活动(如女儿会)等。要把高品位的人文景观,涵盖古人类遗址、古文化遗址、古寨关隘、古塔石窟、古刹庙宇、名人故里和近代革命遗址等转化为旅游产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文物景点星罗棋布的得天独厚优势,将巴土文化等优势嫁接到旅游产业上来,如依托其设立专题博览园、遗址园等,使文化旅游成为恩施州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突破点。

(二)挖掘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活动。在旅游产品的开发中充分挖掘文化遗产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将其开发为特色旅游活动,其中“肉连响”、“南剧”、“恩施扬琴”、“土家族摆手舞”、“灯戏”、“傩戏”等一批文化遗产已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要通过对那些独具地方特色的优势文化资源进行深度发掘和精心雕琢,对有恩施州文化特色的民风民俗、山水人文等进行研究、整理,将它们转变为旅游演艺活动,丰富旅游活动,激发旅游者爱国爱家爱自然的情怀。要提高广大群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并在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居民业余生活。同时,将文艺表演、传统民俗活动、民间文化艺术以及各种物质文化载体等纳入到相应的旅游线路之中,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活动的各个环节予以表现,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提升旅游文化品位。

(三)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旅游商品开发不足,消费低是影响和制约恩施州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完善和延伸旅游产业链,应依托巴人文化和土家族苗族风情的代表性器物和文化符号开发旅游纪念品,以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物质为依托开发特色旅游商品,大力发展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品、纪念品和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的设计、开发、生产与销售业,促进恩施州旅游产业链的延伸。还可以依托恩施州内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开发丰富多彩、绚丽夺目的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业包括工艺品、书画、城市雕塑、广告装潢等,如土家织锦西兰卡普、湖北玉雕品、清江石等均可以赋予丰富的区域文化。

(四)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恩施州的知名度和区域旅游形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网络等文化传播媒介推广区域旅游形象,宣传促销旅游产品。广播影视音像制品成为传播速度最快、时效性最强、受众面最广、直观效果最好的信息载体,广播影视音像业要实现产业化,除了发挥其新闻媒体的部分功能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发挥其内涵的文化功能,即它的产品和服务必须具有高度的知识性、故事性、观赏性,能够吸引人、感染人、教育人和鼓舞人,给人以精神力量和智力支持。可以把巴人首领廪君、盐水女神等传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收编黑洞神兵等,通过电影、电视、舞台剧、音乐剧等多种形式搬上舞台、搬上影视,或与景区景点解说紧密结合,从而使他们的艺术形象与区域旅游形象相结合,以此借助文化媒介提升区域形象和旅游吸引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还可以通过“明星化”、“市场化”、“专业化”等方法,挖掘并培养一批旅游文化工作的各类人才,包括策划、包装、演出、管理、营销等方面人才,使文化旅游成为恩施旅游的重要吸引物。(本文作者:何蓉 单位:湖北省恩施州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