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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融合下的音乐审美倾向性

媒介融合下的音乐审美倾向性

摘要:音乐审美是音乐的功能之一。音乐审美具有差异性,它与个人的喜好有着极大的关系。每个人的兴趣与习惯、生活背景以及文化差异等都是音乐审美差异性的主要原因。在当今,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音乐审美的趣味是值得关注的一个话题。音乐审美的倾向性,从侧面反映出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的精神文明与文化特征。

关键词:媒介融合;音乐审美;音乐传播

随着科技的发展,媒介日新月异的变革,音乐传播的受众群体也越来越广泛。在当今社会,大众在音乐的传播中起着强有力的作用,大众的审美趣味反映了当今社会的一些音乐文化现象,这些现象有真的假的、美的丑的、高的低的。还有的音乐“媚俗化”“低级化”等。随着媒介的革新,大众的参与性越来越强,音乐的传播是否具有文化价值、精神内涵,是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媒介融合下音乐审美乱象

(一)音乐作品的质量良莠不齐网络的普及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媒介为音乐的发展提供新的机遇与路径,音乐在网络的传播也在前所未有的盛况之下。尤其近年来数字音乐产业的快速发展,网络、移动终端等媒介的融合之下使得音乐的传播方式更加社会化、也更注重社交化。音乐作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各种“恶搞”作品层出不穷,在娱乐大众的同时也反映出了一定的社会问题。比如现在比较具有影响力的音乐平台“抖音”的大火,以及很多之前名不见经传的音乐人大火。人们在快节奏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确实需要一些“调味剂”,但有些却不尊重文化道德,使得音乐市场呈现鱼龙混杂的局面。因此,音乐产业链上各个环节的把控有待加强!因此,树立积极向上的音乐审美价值取向,并在音乐作品中积极传播正能量才是有价值的。

(二)音乐审美中的“特别”存在在众多门类的艺术中,音乐的审美功能是比较凸现的。它与人们的生活有着紧密的千丝万缕的联系,也是人们最易接近的一门艺术,当我们开心时可以随意哼唱几句,走在大街上、商场里都能听到各种风格的音乐。但是,音乐仿佛与我们又保持一点点刚好的距离,距离产生的美,音乐中的言语很多都是来自于生活,但有时又比生活更诗意。这个诗意就类似于我们所谓的审美,有些人认为美,则有些人并不认为美,甚至是丑。德国著名的美学家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一书中说道:“文化工业中的音乐消费实践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它严重破坏了传统音乐,并在听众和音乐之间就出现了一种彼此异化的病变。”①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个新鲜事物的出现,有其优势必定也会存在劣势。现在越来越多的“网红”“主播”的出现,如冯提莫凭借《佛系少女》在网红界脱颖而出,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对音乐的热爱,一跃成为网红,随后各种资源滚滚而来,甚至在自己的家乡开起了演唱会,可以说是励志的。但是这个现象背后,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效仿,有些人想成为网红,有些人想成为明星,尤其对青少年影响极大,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还处在建立时期,对他们的身心和学业都有极大的影响。如2016年开始上线的抖音短视频为例,人们可以自由选择音乐为其匹配各种创意视频。音乐是联系万事万物的纽带,“草根化”是抖音之所以被大众广泛接受的原因之一。

二、音乐传播价值下的音乐审美形态

(一)音乐文化与音乐审美媒介为音乐提供新的传播方式,人们也从媒介得以全新的体验。现代音乐文化现象象征着一部分群体的音乐审美,每一次的媒介的转换就会反映音乐审美趣味的倾向性。比如近年来,电视媒介出现许多音乐类选秀节目如《歌手》《蒙面唱将猜猜猜》《声入人心》《中国好声音》《我是唱作人》等;音乐作品以不同的形式呈现,不同的风格,有原创,有改编等等。与各大音乐平台、社交段视频的兴起一样,音乐产业发展的道路上会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音乐文化,不同的音乐形式诠释不同的文化。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理解,媒介是介于音乐与受众之间的重要载体。当音乐的发展大环境越来越多元化的媒体时代到来之时,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必然夹杂着不同的音乐审美。情感是音乐中占据主导地位的重要因素。“美”本身就是不断发展的概念,同一时代具有一定的音乐文化特征,也就会出现相应的音乐审美。如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大多明朗乐观、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倾向表达个人的内心情感,自由奔放,抒情性很强。

(二)音乐作品的“生命力”与音乐审美音乐作品的“生命力”彰显音乐审美的倾向。音乐作品的“生命力”是传播的价值体现。大众音乐的多样性,造就了新的音乐形式、新的音乐传播形态、新的音乐审美形态。媒介激发了音乐发展的强大动力,音乐的受众增多,商业价值也逐渐趋显,音乐被接受度越来越高,音乐市场就会越来越广阔。在快节奏的生活之下,人们对于追求精神上的需求也在随之增加,而且审美倾向更加新和奇。没有一点创意精神不足以吸引,在“抖音”人人都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欣赏作品,大家的才艺得到施展,各种脑洞、各种趣事等等,大家可以上传自己的作品,社交性、互动性很强,加之大数据下,根据用户喜好推送相关的视频作品等。当然,既然它是跟音乐有关的平台,必然会带火一批音乐,有经典老歌、也有之前比较小众的歌曲或歌手、原创音乐等,比如抖音带火的歌曲《海草舞》《生僻字》《沙漠骆驼》;歌手摩登兄弟、阿悠悠等。有些流行起来的音乐贴近人们的真实生活,有些是旋律奇特足够吸引人们的感官与听觉。但是,有部分视频的内容质量低俗,容易误导意志力或辨别能力较差的青少年,这个问题值得关注。现如今媒介影响力下的音乐文化是集文化价值、经济效益、流行程度于一身的,也就是富有艺术“生命力”的作品,才能经得起媒介时代的层层关卡选拔,最终能得到广泛传播的必然与同时代的某些受众的音乐审美价值殊途同归。

三、音乐审美与时代的发展融合共生

(一)音乐作品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艺术化反映不同的社会时代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也就是音乐的倾向性功能。音乐作品所表现的艺术精神和实质,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部分的精神需要。音乐以其特殊的情感宣泄引起人们的共鸣。审美主体利用自己以往的认知及联想,感知创造者的意象,这种感情体验是建立在时代的大背景之下,处在相同的时代氛围或者明确作曲家或创造者的时代背景,更容易产生类似的音乐审美。比如我们可以从柴可夫斯基的音乐作品中窥探一二,《第四交响曲》正是反映俄国在19世纪末具有悲剧性的时代因素,“命运”这一主题很容易联想到国家、战争、命运等内心体验。奥地利音乐学家克涅普勒说过如何看待一个音乐家的成就大小?有成就的音乐家必定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们是懂得同时代人们的希望与忧虑的,并能用音乐作品表现出来;巴洛克晚期的亨德尔与巴赫我们就会想到他们的艺术创作在不同程度上的宗教色彩;被誉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代表人物海顿、莫扎特。以及中国20世纪初在学堂里出现的学堂乐歌,用国外的曲调填写上中国的词;提到文人音乐我们会想到我国的传统音乐古琴艺术和词调音乐。特定的音乐类型代表着一定的音乐文化,特定的音乐文化又能呈现出与其他音乐风格不同的音乐审美倾向。

(二)“美”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音乐审美的倾向“美”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每个人对待美的理解不同就导致其对音乐的审美也会不同。正是因为“美”的差异性,音乐作品也会出现各种风格,创作者所认为的“美”可能有些受众不认可,相反地有些专业人士所评价的“不美”或“俗”反而会有很多受众。存在即合理,在压力大、快节奏的生活环境下,或许有些“俗”确实可以用来调剂生活中的乏味。只是我们把握好度,或许一切都会变得“美”起来。时代的发展也推动着文化的进步,不同的时代音乐传播也有着不同的媒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的变迁,音乐作品的多样性会衍生出一系列的音乐审美观。从“信道”音乐传播观来看,信道,一般意义上指信息得以传播或流通的渠道。渠道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传播媒介。“零信道”音乐传播时期,也就是音乐传播最原始的面对面方式。由于对音乐的传播没有距离上的变化,整个音乐传播的行为只有视听环节,这时所产生的音乐审美是比较“纯粹的”。随着时代的变迁,民间音乐被当作文化交流时,音乐的“信道”传播便出现了。如公元前2015年左右的文本记载:《竹书纪年》:“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②直到音乐传播的“网络信道”方式出现,才打破了“零信道”与“信道”传播各自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从时间上来看,“网络信道”更快更高效;从空间上来看,距离远近都已不是问题,传播的受众范围广。但是,很多音乐文化现象伴随着“网络信道”产生了。音乐商品的价值也在这一夜成名的现象中体现的淋漓尽致。一些网络神曲的出现,草根之风、低迷之风在网络上大肆传播,依靠点击率获取经济利益全然不顾道德、艺术思想低劣的作品、文化价值较低的音乐直播人影响着大众,尤其是自控能力、分辨价值取向能力较差的青少年。音乐审美也受社会发展与媒介发展的影响不再“纯粹”。越来越多的音乐媒介的出现,推动了音乐文化的发展,也给音乐审美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多样化的音乐出现,音乐的发展就会越繁荣,也会同时推动我国音乐产业良性健康的运转。结语音乐这一艺术门类发展至今日,已从传统的音乐表演形式发展到大众传播媒介。这就引起了音乐审美与价值利益之间的关系,在商业化的环境下,音乐艺术早已不再是单纯的音乐艺术,一些传统的音乐审美价值观正在被新的娱乐化事物慢慢消解。之前的受众或许已不再是受众,也可以是创作者。就如因疫情而产生的“云演出”、“云直播”一样,任何事物都要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当然这种切换不是摒弃之前的传播方式,而是从古至今所有表演和传播方式的叠加,以前的传播方式并没有消失。所以音乐审美的倾向性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发展。音乐审美的趣味也在商业化的媒介时代下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文化工业愈来愈明显,越来越多的流行音乐被大批量生产、复制,没有新意的规模化的音乐逐渐走向肤浅的音乐审美倾向中。如果不及时扭转这种以经济化、娱乐化为前提下的音乐审美趣味,音乐艺术的发展将会混乱不堪。这与最初的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截然相反,既然追求精神上的满足,就应该在娱乐的前提下,在开放的大众媒介当道的大时代背景下,保证音乐作品的传播价值与音乐审美的倾向是正确的,才能在多元化的发展模式中顺应时代的潮流,才能获得音乐产业的良性发展。

作者:吴静静 单位:中国传媒大学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