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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论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一、绪论

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在2015年已达到3647万人,在校生3511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毛入学率达到40%,这就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已经从大众化向普及化发展,《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当中提出,到2020年,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850万人,在校生3680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毛入学率达到50%。尽管高职招生办学规模在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扩大,国家对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始终保持着高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体现了国家对人才德行为先的要求。“立德树人”理念自提出以来,对国家所需人才都做出了具体要求,并根据时展而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高职应在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时代背景之下,秉承“立德树人”的育人理念,探索人才培养有效机制,提高育人成效,更好地培养出国家发展所需人才。

二、“立德树人”是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担负着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输送大量所需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任务,而所培养人才除了在专业学识和能力能够满足行业发展和企业岗位要求的同时,也要在品德素质方面达到较高标准。正是应时展对人才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以培养合乎社会进步所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有效推动国家正确和科学发展。高职院校必须将“立德树人”作为其办学的根本任务,在培养高职人才的同时,尤其要强调“立德”,注重对所培养人才的品德教育。“树人”是人才培养目标,“立德”是实现和保证“树人”高质量的前提和保障。国家强调创新人才的培养,创新人才的培养不仅是对所培养人才的思维方式、思维方法、专业知识和能力有着较高要求,对其品德要求更是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根本,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做好“立德”各项工作。高职院校培养人才应当将“立德树人”作为学校办学的根本任务,只有较好完成该项工作,才能做好学校其他各项工作。高职院校开展“立德树人”工作,需要明确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对“德”的标准要求,“德”不仅是指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美德,更是指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道德。只有进一步强调“立德树人”对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性,并将之作为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才能保证高职教育所培养人才能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并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

“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我国教育所培养人才的基本要求及根本目标,“立德树人”是高职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和切实保障,在“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应有相应配套的有效工作机制,使人才培养工作的相关组织、制度、人员和经费等方面得到保障,各项工作能够在点、线、面、体各层次都到有效实施和高质量开展,实现各项任务目标,确保高职在“立德树人”视阈下创新人才的有效培养。

(一)科学合理的规划机制

良好的规划机制是为了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高职应结合学校自身的发展特色和战略发展目标,满足区域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国际形势,注重创新,规划制定学校的人才培养具体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的规划对于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才的高质量培养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划工作机制,高职需围绕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将“立德树人”相关工作纳入学校战略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当中,即全面开展素质教育,又将素质教育与专业学习相结合,通过“立德树人”工作的深入开展,使高职学生的专业研究和技能水平得到提高,与此同时,高职应考虑到创新规划机制,确保高职所培养人才自身发展的生命力能够始终保持活力,并力求学校发展和育人特色,形成品牌,在避免高职发展同质化的前提下,强化高职发展核心竞争力,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

(二)常态规范的监督机制

高职在“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工作过程当中应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注重优化顶层设计,将“德”的具体指标细化,并与专业培养要求相融合,形成监督工作相关配套文件,成立人才培养质量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监督工作计划和确保监督机制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使人才培养工作得到高质量开展,确保所培养人才的品德和才能并驾齐驱,实现所培养人才的德才兼备。具体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当中,应确立监督重点,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项目,坚持事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批评性与建设性监督工作相辅相成,加大宣传力度,使监督工作能够得到广大教工和学生的支持理解。在监督工作经常性持续开展、长效运行的同时,应对监督机制不断加以完善,不仅提供监督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也进一步推动高职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高质量提升。

(三)行之有效的评估机制

评估工作是对前期工作开展过程质量和效果进行诊断评价,发现工作亮点,指出不足,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进行相应完善;评估工作对人才培养工作发挥着导向作用,评估的各项指标是具体人才培养工作的方向指引,评估指标的各项标准要求明确了人才培养工作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重点方向;评估工作旨在促进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的提升和各项工作的高质量,高职应紧密围绕“立德树人”人才培养要求,将评估指标进行质性和量化分解,并定期对“立德树人”相关工作开展质量进行评估,通过合理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充分发挥评估工作对高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推动作用;行之有效地开展评估工作,有利于高职内部管理,充分将资源合理分配,使高职得到更好发展。高职开展评估工作,建立相应评估机制,应注重发挥评估工作的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诊断、导向、发展和管理的作用。

(四)健全完善的激励机制

完善的激励机制可以提升高职凝聚力、强化竞争力和提高创造力,促进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稳步发展。“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激励机制应注重多种方式途径相结合,对教职工的激励可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和项目支持等方式来体现,对学生则给予荣誉、学分、奖学金等形式的激励,但需加以正确引导,确保相关工作效果服务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高职组织是党委管理、院长负责、教授制学、民主管理,其中民主管理不仅是有效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和高职民主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对师生员工的激励鼓舞,因此,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应注重显性与隐性激励相结合,注重以人为本,在政策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充分激发师生员工参与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结论

“立德树人”视阈下高职创新人才的培养应坚持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在高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对各方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形成合力,并在高职各项育人机制的保障下,多途径、多手段地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在当今时代背景下,“立德树人”被时代赋予了更深层次的内涵,高职应当适应时展,在“立德树人”视阈下创新培养当代创新人才,确保所培养人才的德能兼备,以满足国家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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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辉 单位: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