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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谈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近几年,我国愈加重视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污水处理行业有着较为突出的贡献,因此针对该行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负。文章首先介绍了污水处理公司的现状,并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分析,然后对税收政策在污水处理企业的影响做了探讨和研究,最后针对污水处理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关键词:污水处理;税收优惠;节能环保

一、污水处理公司现状分析

近几年,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节能减排战略,并且有效地进行了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的重要阶段,而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多,也导致了污水的产生越来越严重,我国的污水产生量目前是排在世界第一位的。污水处理行业在当前是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为了更好地巩固该行业的发展,我国相继出台了许多行业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加强监管,特别是污水的处理和排放问题,国家对污水水质和排放标准给予了重点关注,对于一些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要进行严格的惩罚。与此同时,国家也对污水处理行业制定了很多的扶持制度。

二、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针对污水处理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企业增值税,另一方面是企业所得税。这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一)关于污水处理行业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6月12日,国家税务局与财务部联合了财税〔2015〕78号文,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并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该目录中涉及污水处理行业的优惠政策有两条。一条是关于再生水的优惠政策,如果再生水100%来自污水处理厂出水且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SL368—2006)规定的技术要求,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第二条是关于污水处理劳务的优惠政策。文中提出,如果污水处理行业在对污水进行加工处理之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即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政策[1]。另外,增值税税率的选择,“营改增”后,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通过正确解读政策,也能合理为企业节约税款。“营改增”前,纳税人处理污水劳务,属于增值税劳务范围,目前适用税率13%。“营改增”后,因“劳务”与“服务”容易混淆,有些纳税人无法清楚判断自己适用的税率,为此,2020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文中第二条明确了污水处理业务的适用税率。总结来说,纳税人处理污水后未产生货物,判定为“现代服务”税目中的“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如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适用13%税率;如虽产生货物,但货物归属于受托方,实质上还是提供了“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税率。

(二)关于污水处理行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及第一百条解释文件,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如属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可以按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想要真正享受到该优惠,必须是实际购置并使用了该项专用设备,同时五年内未出现转让、出租的情况。另外,在《企业所得税法》文件第二十七条第(3)项中,以及在实施条例的第八十八条规定中表明,企业如果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其中包括公共污水处理,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简称“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根据财税〔2015〕119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99号《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总结出,为更好地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符合规定的企业研发费用允许税前加计扣除,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由原来按照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提高到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项优惠政策经历了多次的更新与完善,从最初的仅限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到现在适应所有符合规定的企业,从50%加计扣除额增加到目前的75%,这也表明了国家对研发投入重视,企业更要把握政策,规范业务流程及账务处理,充分享受政策带来的优惠[6]。

三、税收政策对污水处理企业的影响

(一)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财税〔2015〕78号文的,将污水处理行业免征增值税改为了即征即退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增值税的退税期存在不确定性,一般当月底会收到退税款,例如安徽铜陵。但也有部分地区时间较长,例如云南地区退税期为三个月。同时增值税附加税不会退还。对于原选择免征增值税的污水处理企业,就有可能加大企业资金压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但对于财税〔2015〕78号文前,选择全额缴纳增值税的企业,该政策无疑为企业带来了优惠。以作者公司唐山项目为例,公司污水处理收入约占收入总额的50%,如果能达到78号文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条件,预计每年退回增值税191万元。但为了享受优惠政策,就要求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唐山项目存在两项水处理业务,其中包括污水处理项目。从公司成立初期,为了达到税收优惠政策要求,从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开始,到财务部门最终出具财务报告,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明确区分出污水处理项目的业务,并单独记账,形成独立报表。所以企业在选择是否申请税收优惠前,需要合理计划,精确计算,为了享受优惠而投入的成本与优惠额是否满足企业的预期。

(二)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极大地降低了企业成立后六年内的所得税费用。以唐山项目为例,自2014年成立至2019年六年期间,所得税减免共计881.93万元。该项优惠政策同样需要污水项目独立核算[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直接抵免应纳税额。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抵免的是企业的应纳税额,而非应纳税所得额。这对于企业来说减税作用更为直接。同时这项工作转变了企业运营的传统思想,加强了企业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对于一项设备的选择,从招标环节,就要求业务部门在同等价格下尽量采购符合优惠目录标准的设备,收取发票环节,严格审核发票的名称、规格是否按照环保设备目录开具,到账务处理环节,对于投入使用后的设备要及时转固,并计提折旧。在此期间,还要加强与供应商、税务局的沟通和配合。对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项优惠政策,研发项目较多的企业尤其适用。该项政策对企业要求相对宽松,只要属于居民企业,财务核算健全,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即可。同时只要是在研发中的真实投入,无论研发是否成功,只要符合规定、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口径进行归集,企业就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

四、关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充分解读优惠政策一般中小企业,缺乏专业税务人才,这就导致企业在申请税收优惠过程中,可能出现政策理解偏差,解读不够到位等问题。这时一方面要加强与当地税务局的沟通,取得税政人员的指导,另一方面也可以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全权,提高沟通的效率,确保企业顺利申请到税收优惠[3]。

(二)保证所得税抵扣到位对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以环保设备为例,财税〔2017〕71号文中公布了24项符合条件的设备目录,其中只有6项属于水污染防治设备,因此这些设备占污水处理企业的投资比例是极低的。同时文中对设备性能参数及应用领域都有极其明确的规定,这与应用到实际生产中的设备存在不小的差异,并不具备普遍性。这些可能降低了企业申请优惠的热情,需要税务部门提高宣传力度,同时也需要供应商的配合,提供准确的性能参数及合规的发票。例如发票上的设备名称与所申报的设备名称必须相符;发票日期在申请确认的年份[4]。

(三)把三减三半优惠政策落实到实处首先,企业开始运营初期,多数处于亏损状态,而当企业步入正轨,利润稳定后,六年期也基本过半了,这会导致很多企业难以享受该项政策的实质性优惠。这就需要在运营初期,合理制定企业规章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单独收集污水处理项目的各项数据,编制独立的财务报告。其次,由于污水项目需要单独核算,而一个企业中如果存在其他的项目,当其他项目出现亏损时,是无法通过污水项目产生的利润进行弥补的。这就有可能出现纳税金额不降反升的现象。因此企业在申请优惠之前,需要对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合理的预期,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优惠政策[5]。

五、结语

污水处理企业要深入研究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科学合理地进行税收筹划,选取适合自身企业经营管理的优惠政策,把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保障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7]。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J].广东建材,2015(9).

[2]贠冯敏.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完善[J].魅力中国,2017(20).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J].交通财会,2015(12).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J].交通财会,2017(12).

[5]无.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J].商业会计,2018(21).

[6]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的函[J].电焊机,2017(12).

[7]陈晓静.污水处理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3).

作者:张连慧 单位:唐钢威立雅(唐山)水务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