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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资源税制的发展与完善

我国水资源税制的发展与完善

关键词:水资源税的性质;我国水资源税制;发展与完善

一、水资源税表现出具体性质与特征

(一)水资源税所表现出的具体性质

水资源税性质要与水资源税的具体定位信息相关,通常所说的税收性质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收益,以及相应的社会经济有效调节。前者着重体现的是税收本质性质,而后者往往代表着一种社会化的性质。当下随着税收体系的不断地发展改革,使得税收自身调节能力往往取决于税收的个人收入以及相关的获取能力。然而从经济的分析角度来看,水资源税有效调节能力也需要展现出良好的汲取收获的能力,除此之外,我们还要注意的是要想能够更高效的,对使资源税进行全面的调节,往往所产生的税负过低,将会严重阻碍当下水资源税收目标的达成[1]。

(二)水资源税具体表现出的特征

第一,水资源税往往被称为资源税的一种,更是代表着生态税的具体含义。具体的定义一定要根据所开发的利用程度并遵循收益者负担的主要原则,通过税的强制性,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同时还要约束水资源的使用者,一定要进行一定的节约。通常我们所指的矿产品资源税主要是通过相应的资金或者水茶到方式来实现自身资源的有效价值,然而水资源往往是通过税的一种强制约束力来实现水资源的良好生态价值,这应该是水资源区别于其他矿产资源的一个主要特征。第二,水资源税往往被称为自然资源保护税的一种,而不是被定义为环保税。水资源税的提出只是对相关纳税人进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而达到节约的效果目的,但是对于具体的污水排放起不到任何的控制行为。其中污水约束排放,要对污染排放征收一定的环保税,才能够更好地杜绝此现象的再次发生。第三,水资源税也被称为是一种专项税的一种。水资源税具体实行的目的要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实施一致,水资源税的专款专项只能用于水生态的发展建设以及相关的水资源保护方面,以此能够更好地实现水资源的生态价值应用。所以说水资源所产生的税款不能够用于地方的其他一般化服务,只能专项利用于相关的水资源服务方面,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能力[2]。

二、对水资源税制进行不断完善的主要思路

(一)完善相关征税环节,提出规范化实施准则

遵循一定的基本准则,能够做好的保障纳税人感受到税负所产生的影响,以此能够更好地提高节约用水的良好意识。当然这是需要一个全方位考虑的问题。首先,一定要保证征税环节能够有效地包含相关的用水取水各个应用,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水资源税,能够对纳税人进行一定的约束调节。其次,我们要将税负的相关水平能力进行全方位的考虑,对于不同的应用环节,一定要做出科学合理的配置,在此应用基础之上,对于相关的取水环节税负水平能力,我们一定要根据水资源的特性进行全面考量,同时用水环节的具体应用一定要凸显出一定的主要资源用途展现。再次,和具体的征税环节相适应配套,主要是将纳税人定义为对水资源进行利用的单位或个人。对于居民用水的环节当中,我们可以有效地降低相关的征管成本,我们可以有效地将供水企业单位设定为居民用水所应当缴纳的具体税费和税率。

(二)在相关设置上采取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水资源税主要采用的是取水或用水相关环节征收的方式方法,为了能够更好地保证相关的税负水平,不至于产生一定的过高现象,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水耗耗量设置相应的税收扣除,对于水耗相对较高的,采取一定的低扣除标准进行设置,同时对于水耗相对较低的采取高扣除标准进行有效的设置。其二,我们一定要对能够促进水资源税征收的设备进行一定的采购,比如相关的水资源计量设备设施,我们可以采取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税额抵减的方式才进行购置。其三,对于居民的正常生活用水,我们采取低税率进行征收,同时对于农业具体的用水量采取限额的方法,对于超出额定标准之外的用水含量进行一定的课税征收。当下我们对水资源税,具体的定义是要在特定的情节环境下能够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调节和保护,因此我们在具体应用过程当中应当尽量减少相关优惠政策的提出。

(三)保证水资源的税收款能够实现专款专用

对于所收取的水资源税收款项,一定要保证能够用到相关的水资源保护和相关的合理利用上,同时我们要合理的分配相关水资源税在政府之间的具体划分比例,在具体的水资源税征收方面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实现高效的协调配合,以此完成各自制定的任务目标,除此之外,相关的监督部门还要保证此款项能够应用当地的相关水资源的应用上。

三、结语

当下要想实现水资源税和水资源税制的不断发展完善,不仅需要税收部门的有效执行落实,同时还需要同信息部门、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出各自职能部门的具体作用,保证水资源能够进行良好的控制和节约,这样才能够更好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水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

参考文献

[1]陈少克,王银迪.水资源税的性质与我国水资源税制的发展与完善[J].税务与经济,2018(4).

[2]蔡佳红,吴瑜旋.关于完善我国水资源税制的思考——基于河北省试点政策[J].经贸实践,2018(8).

作者:别小娟 单位:日照市三联调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