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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基层警营文化建设强化途径

小议基层警营文化建设强化途径

警营精神文化是在长期的警务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群体意识和文化心理,大致包括价值观念、理想信念、纪律作风、道德规范、情感取向、思维方式等,是警营文化的核心,从根本上决定着警营文化的性质。警营制度文化对精神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起着整合作用,是与精神文化相适应的,规范警察行为方式的制度体系,其内容是以《人民警察法》为核心的规范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它使得警营精神文化具有刚性,表明哪些行为能做、哪些行为不能做。警营行为文化是警营文化的动态反映,包括管理行为、执法行为、警察公共关系乃至日常生活方式等,是警营精神文化的具体体现,直观地表现人民警察的形象。警营物质文化可包括办公环境、服饰、装备等实物以及公安服务网络等虚拟空间,是警营文化最直观的外在表现,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整体印象和感知,是警营文化一切内涵的外在表现。

警营文化的实质是以人为本,以文化手段来激发广大民警的自觉性,具有独特的功能。一是导向功能。反映广大民警的理想追求、价值取向和根本利益,与公安机关所设定的管理和发展目标相一致,使广大民警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正确的价值观念,自觉地为实现公安机关各时期、各阶段既定的目标而努力工作。同时,把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增强与人民群众的亲和力,把社会舆论向有利于管理和服务的方向引导。二是凝聚功能。通过用良好的信念、动机、期望等文化因素来沟通广大民警的思想感情,使其对职业产生认同感、使命感和自豪感,从而形成队伍的凝聚力。三是激励功能。在警营文化所创造的氛围中,民警会因为得到尊重、保护和关心而倍受鼓舞和鞭策,形成一种“精神动力”。民警之间相互激励,能够产生一种积极向上的群体激励效应。四是协调功能。由于警营文化提供了公安管理的基本原理、价值观和道德观基础,从而具有协调公安机关内部以及内部与外部各种关系的功能。五是传播功能。警营文化的开放性特征,决定其传播功能,不仅对民警有强烈的感染力,而且对全社会的文化进步发挥促进和保障作用。

基层警营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文化发展环境面临着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与外来拜金主义盛行,很容易渗透进民警队伍的精神世界,导致民警行为出现偏差。

(一)缺少各级领导的重视

公安机关的一些领导存在着“重业务考核、轻文化建设”的思想,认为公安机关就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没有真正意识到“文化育警”对进一步提升民警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和功能性的作用,没有把文化建警同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警营文化当成单纯的娱乐活动来对待,有的甚至认为开展警营文化活动是形式主义、搞花架子,可有可无,导致警营文化建设乏力。

(二)缺少新颖的形式和内容

警营文化活动特色不明显,对公安队伍自身特点、历史渊源和警营文化发展趋势的提炼趋于一般化,缺少创建“以人为本”的人文氛围。在具体实践中,警营文化活动形式多于内容,口号多于实质,无法同广大民警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开展警营文化活动,往往局限于召开座谈会、组织演讲比赛、文体娱乐演出等形式,停留在吹拉弹唱、琴棋书画的层面,难免令广大民警产生审美疲劳,造成民警参与热情不高,没能发挥出应有的感召力和影响力。

(三)缺少专业的文化人才

目前,民警大多数来自公安院校,所学专业集中、知识单一。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在招录、引进、培养“文化人才”方面缺乏综合考虑,造成了警营文化人才的匮乏。此外,日益繁重的警务工作,影响了警营文化建设质量,无法有效提升广大民警自愿参与警营文化建设的行为,没能真正调动民警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四)缺少必要的硬件投入

随着广大民警尤其是新生力量不断进入公安队伍,公安队伍整体的文化修养和文化品位不断提高,对文化娱乐的期望值不断升高,对文化硬件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一些传统的文化思维观念和传统的娱乐方式已明显不适应公安队伍文化生活的需要。基层公安机关由于受场地限制,以及器材不全、经费紧缺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导致警营文化活动数量不够、质量不高。硬件建设的现状,也束缚了基层公安机关对开展警营文化建设的热情。

加强基层警营文化建设的措施

警营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公安队伍的历史进程中,警营文化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丰富警营文化生活也是广大民警的热切愿望。警营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殚精竭虑、长抓不懈,要站在公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谋划,要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探索新的途径,真正发挥警营文化在公安事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的文化建设更加具体地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发展战略,用新的判断、新的角度、新的认识,引领我国文化建设不断创新并取得新的成就,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应有的作用。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倡导者,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真抓实干,带头提高文化修养,使警营文化建设顺利健康发展。首先,要切实提高“文化育警”的思想认识。只有思想重视了,决策对路了,警营文化建设才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要将警营文化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工部门要将警营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紧抓好,加强对警营文化建设的引导。要下好先进文化引领价值取向这盘棋,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人民警察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同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起来,同民警的日常工作、生活联系起来,通过卓有成效的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实践养成、文化熏陶、制度保障,形成共同的价值取向。要通过不断创新文化建设的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来陶冶情操、启迪思想、鼓舞斗志,从而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其次,要树立“文化育警”的理念。对于警营文化建设,要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把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引入警营文化建设中去,使警营文化建设的各项工作相互促进、相互作用、共同发展,营造浓厚的警营文化建设的氛围,不断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警营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再次,要重视警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作为警营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密切关联。警营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潜在的力量,为反腐倡廉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廉政文化对警营文化建设起着重要作用。当前公安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廉洁的顽症问题,究其根源,一些民警甚至是领导干部的忠诚意识弱化、理想信念异化、政治本色蜕化所致。因此,要加强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保持共产党人的优秀品德和高尚情操,廉洁奉公、廉洁从政,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文化强警是目标

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党把文化建设的精髓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些内容充分体现了文化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也是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最大的思想优势。为此,警营文化建设必须围绕这个目标,在继承和发扬优良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借鉴和吸收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等社会文化的优秀成果,创新和丰富警营文化的形式和内容,努力实现警营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同频共振。一是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建设。这是弘扬新时期公安民警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提升民警精神追求,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从根本上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的一条有效途径。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如先进模范报告、专题讲座等),搭建网络展示、典型示范等平台,反映基层广大民警辛苦付出、创新举措、爱民情怀、公正执法和战斗历程,用优化的环境影响人、激励人和塑造人。在警营文化建设的作用下,使广大民警产生对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职业精神等的认同感,产生对献身公安事业的自豪感,产生奋发进取的集体意识、焕发队伍整体的能动精神。二是加强警察管理文化建设。要让文化建设渗透到公安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要克服为抓警营文化而抓警营文化的倾向,促使警营文化建设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要以文化的高度和视角,建设团结、和谐的公安管理文化,重点要做好民警维权工作,对阻碍公务、暴力抗法、恶意陷害等不法行为坚决查处,确保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得到保护。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实行干部管理动态化和调整常态化,及时补充优秀干部人才,始终保持队伍蓬勃向上的活力和战斗力。要认真落实《公务员法》和《人民警察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各项工作部署,合理地、有计划地安排民警休假,对患病特别是患有严重疾病的民警实行强制休假,以满足民警身心健康的需要。三是加强警察行为文化建设。主要包括警察公共关系行为、警察生存方式等。在警察公共关系行为的塑造上,应该在保证治安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前提下,寻求民警提供公共服务的准确定位,形成良性的沟通与互动,提供有效的警务服务,赢得社会的尊重。要抓好舆论载体,通过定期邀请警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等具有代表性的社会群众进行座谈,从不同的角度宣传公安工作,既对民警的工作进行监督,又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开展警务公开、警务咨询服务、“社会治安大家谈”、社区法律服务等活动,与人民群众互动,获得认同,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大对办公环境、办公秩序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民警着装、仪态仪表等个人外在形象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警用车辆、办公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创新思维促发展

文化发展同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一样,有其独特的规律,如果违反了发展规律,不仅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还会造成恶劣的后果。为此,我们党在领导文化建设的过程中,不断自觉地探索和总结,把握、遵循和运用文化发展规律,并及时地把对文化规律的认识转化为党的文化方针和政策,使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朝着正确、进步的轨道前进。创新是警务工作的灵魂,而警营文化又对警务工作的发展起支撑作用。在如何推动警营文化发展和繁荣的问题上,应该遵循“基础在继承,关键在创新”的原则,在对待自然出现的各种文化倾向和现象的问题上,要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庸俗文化,要在内容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上下功夫。一是在形式上要百花齐放。针对民警“求知、求美、求乐、求新”等心理特点开展各类活动外,还应针对民警的爱好需求不同、性格脾气不同、年龄资历不同等特点,力求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和雅俗共赏。二是在机制建设上要创新。要创新意识,开拓性开展公安工作。如:利用节假日开展旅游休闲娱乐等广大民警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真正使民警在工作之余轻松消遣,愉悦舒畅,消除疲劳,焕发精神。又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应该在公安内网开设“民警困难求助热线”,及时了解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想方设法为民警排忧解难,充分体现人文关怀。通过办实事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稳定队伍。三是在传播手段上要创新。在当今信息网络时代,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拓展文化建设的空间和渠道,融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吸引更多民警来参加各项文化活动。公安网络文化通过对民警的习惯、信念、期望等文化因素的沟通,促使思想感情的共鸣,产生对职业的自豪感和对集体的归属感,将个人融合于集体之中,激发广大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不断培养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正气。此外,应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客观公正地宣传公安战线的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展现广大民警文武兼备、无私奉献的公安精神,不断把警营文化建设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广大民警的精气神。

(四)完善机制是保障

制度建设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警营文化的基本保障。一是要注重政治工作与文化建设相结合。政治思想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起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思想工作更是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动力。在加强警营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政治工作对文化建设和发展规律起主导作用,警营文化必须是在政治思想工作的指导下,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展现时代前进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趋势。两者作用既不能相互替代,又必须有机结合,警营文化建设可以使政治思想工作更具有针对性、主动性和时效性,也可以很好地利用和发掘政治思想工作的资源优势来推动警营文化建设。二是要注重文化式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相结合。这里所讲的文化式管理,是知识经济时代的产物,它与我们长期以来靠物质管理、制度管理有着某种意义上的不同。文化式管理就是要有效提高广大民警的精神境界,把接受组织的管理和约束变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使民警的不良情绪得以及时调节,心理压力得以及时舒缓,精神烦恼得以及时解脱,把那些强制性的管理变成一种具有人文意义的管理,整个队伍洋溢着相互融合、人与人之间相互欣赏的氛围,使警民素质和形象得到良好展示。三是要注重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警营文化建设各项内容的开展,大量的先进而科学的硬件建设,需要一定的经费投入,需要一个完善的保障机制。精神鼓励固然重要,物质奖励也必不可少,才能提高民警工作积极性,凸显自身的价值。同时,警营文化建设还需要兼顾软件建设,其核心问题是组织结构和管理人才。就目前情况看,基层公安机关十分缺乏具有良好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警营文化规律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干部人才,因此,上级有关部门应在招录、引进和培养文化管理人才等方面多加关注。

警营文化建设是公安机关管理理论上一项复杂而有效的庞大系统工程,不断探索当代警营文化理念,大力繁荣警营文化,不仅能够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对加强现代警务管理和创新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作者:张跃进 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三钢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