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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合理诉求探析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合理诉求探析

对每个企业而言,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更是关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伴随国家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企业对信用管理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9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1号,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企业信用等级分类、高级认证企业管理措施、信用培育和修复机制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完善。那么,《办法》的主要变化要点有哪些?

一、优化企业信用等级分类

谈到此次修订《办法》,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企业管理和稽查司负责人表示,企业曾普遍反映“一般认证企业”标准偏高、便利措施不多,为回应企业合理诉求,海关总署审议决定将信用等级由四级优化为三级。2021年11月1日后,海关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更加简化,保留“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等级,对高级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之外的企业统一列为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同时,考虑到纳入海关信用管理的企业范围为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将规章标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除了信用等级进行简化,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负责人称,《办法》还明确了信用培育机制。《办法》从法规层面确定海关进行信用培育的服务机制,由海关服务和帮助企业认证。此前各地主管海关已有通过提供咨询、培训、实地辅导等方式开展了扶持企业认证的工作,未来海关在这些方面会进一步加强,并可能出台详细的培育方式和程序规定。“对于企业信用状况发生异常情况的,海关可以不定期开展复核。但对‘异常情况’,此次《办法》中并未明确其具体情形。”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负责人表示。除高级认证企业复核期间延长之外,此次《办法》进一步对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认证进行了明确,海关和企业都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参与认证,就企业认证、复核问题出具专业结论,作为参考。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负责人特别谈到,《办法》新增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海关对于国家关注的重点领域,包括进出口食品、化妆品以及涉及进口固体废物领域企业提高监管力度。如企业存在《办法》中规定的严重违反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形,将被实施联合惩戒、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另外,《办法》新增了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的程序性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主动申请信用修复,或海关对符合规定的情形主动作出信用修复。再者,《办法》调整了主动披露下的处罚不作为信用状况记录的规定。此次《办法》删除了具体的罚款数额,以“海关总署规定数额”代替,主要是考虑到现实情况变化可能出现的更新情形。结合现行主动披露有关规定(海关总署2019年第161号公告),目前对于涉税违规,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二、提升守法企业获得感

记者注意到,《办法》进一步增加了对高级认证企业的激励措施,提出“海关向企业提供信用培育服务”。近几年,各地海关也纷纷将服务前置,指导帮助有潜力的企业向AEO认证企业方向发展,积累了一些成功案例。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企业管理和稽查司负责人对此表示,《办法》就是要落实守信激励原则,进一步提升守法企业获得感。在保留原有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降低出口货物原产地调查抽查比例、优先办理出口货物通关手续、优先向其他国家(地区)推荐食品、农产品等出口企业注册等便利化措施;将高级认证企业复核期间由3年调整为5年,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同时明确信用培育机制,帮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至于“如何提高守信认证企业的获得感”,《办法》提到,海关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谈到前后衔接及具体执行问题,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负责人表示,预计后续会出台具体的操作细则等文件,进行认证程序更新、认证标准整合等,具体有待海关进一步明确。对于原“一般认证企业”,是一刀切的直接变为“其他企业”、实施常规的管理措施,还是有一段过渡期,即原来一般认证企业的优惠措施还可以享受,有待进一步明确。此外,对于此前《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海关备案的企业分支机构信用等级与所属企业一致的相关规定,此次在最新公布的《办法》中已删除。“企业分支机构在后续执行层面如何确定信用等级,是否必须经海关实地复核认证,也是众多企业实际关注的问题。”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负责人称。该负责人称,认证复核工作要提早准备,应对有策。高级认证企业面临未来5年重新认证期限,需调整好自身工作计划和节奏。现阶段需对照有关最新标准及要求,进行进出口活动及“经认证的经营者”(AEO)符合性审阅,确保企业符合高级认证企业信用等级的要求。预计未来海关开展认证工作的核查尺度将会更加严格,这对企业日常管理和档案管理要求也无形增加,企业应提早做扎实的准备,避免走过场、堆材料。此外,对有意申请为高级认证企业的,建议积极按照最新标准准备认证有关资料,或者借助外部专业力量进行认证辅导,尽早实现认证成功。引入值得信赖的专业机构提供协助服务,在贸易合规领域是一种趋势。企业可以通过中介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准确高效理解和把握海关认证要求,获得专业、客观的审阅意见及建议,有助于企业提高管理效能,在推进AEO认证工作的同时,使企业负责人员有更多时间与精力投入到能为企业创造更高价值的工作领域。目前尚未有官方的对于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管理标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和办法。企业在选择提供AEO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时,也需对社会中介资质、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估后择定。毕马威关务与贸易团队建议,企业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定期进行内控自查。如被认定为失信企业,企业将会面临多项限制和惩戒措施,不仅通关成本显著提高,日常经营中也处处受限。对此,建议企业应推动建立和健全内部自查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关务人员合规管理意识,熟悉海关信用管理政策要求。在上述内容基础上,建议企业定期进行进出口相关业务风险自查,及时、准确识别风险事项。另外,企业还需用足用好主动披露政策。近年来海关大力推进主动披露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意识和合规管理水平。对企业在合规性审阅中可能发现的违规事项,建议企业在全面了解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主动披露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及时用好主动披露政策,以使企业能够充分享受诚信守法红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信用管理风险。

作者:赵爱玲 单位:商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