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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研究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研究

摘要:农业保险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以及未来发展的重要组成。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我国农业保险发展不断推进,各阶段的政策均体现了实际国情的需要,通过梳理各阶段农业保险政策的转变,为今后农业保险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引进人才提高产业质量、明确政府职责等提供经验。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研究展望

1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各个行业都面临着重新建设的任务,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国家在共同纲领指导精神下发起了“”运动。由于之前遭受到封建土地所有制约束和战争的破坏,加上生产工具缺少、自然环境恶化、灾害加重,导致农业经济负重前行。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宣布成立。隔年,人保公司开始探索农险业务的发展,农村生产集体根据其具体情况自愿投保,在市场条件的不断改善下,保险标的物范围逐渐升级至耕牛、马、驴以及水稻、玉米、小麦等作物,全国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高达1824亿元;随后一年即增长至3270亿元,保险赔付率也由7.6%增长至44.9%,当年牲畜保险在多地试办成功,反响良好,农户投保积极性随着保险标的物的不断增加而增强。此阶段政府对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没有过多干涉,由表1可见,1951-1952年,随着保险公司增加承保种类,扩大承保范围,保费收入同比增长近八成。由于缺乏农业保险的承保经验,1951-1953年处理保险赔款过程中存在农户赚取保费的行为,人保公司在1953年决定对农业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欠费进行呆账处理,赔款过程中的资金问题一切从简,当年赔付率飙升至438.9%。由于制度管理不善,导致农业保险承保业务入不敷出被暂时叫停。这个阶段农业保险发展尚不完善,保险承办和赔付机制均存在较大漏洞。例如在牲畜保险的开办过程中,由于盲目冒进等问题,导致保险资金混乱、相关账目不清。根据不完全统计,1952年的牲畜保险的赔款款项约占保费收入的50%,其中尚未计算防疫补助和管理费用。1954年农业保险复办,农户投保热情高涨,牲畜保险业务承保标的物增加至近50万头,次年数量增加至430万。但是承保过程中制度不完善、政府监管力度不足,导致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增大,1958年人保公司决定再次停办国内农业保险业务。随着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基本上代替了原有的农业保险业务,承担起保障生产、防范风险等职能。在城市中城镇工商业基本是国营企业经营,在农村改变了原有小规模单一项目的生产经营方式。有人认为城市中的经营可以依靠国家财政调剂方式进行补偿,农村已经具备抗灾能力和风险补偿能力,农业保险在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机遇较小。从1959年至1981年均处于停办阶段。

21982-2003年我国农业保险恢复与发展情况

2.1农业保险恢复发展阶段(1982-1992)

1978年我国开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了生产过程中小农户的生产主体地位,同时也意味着农户应对风险的能力相对被减弱。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重新开办农业保险业务,这一时期的体系改革主要围绕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和职能的完善,基本依靠外部行政力量推动运行。人保公司在之前牲畜保险的基础上汲取经验重新完善农业保险业务,在1986年增加农业保险标的物近百种个,政府给予部分地域开办保险资金支持,主推当地农业金融机构发展。人民保险公司垄断农业保险的业务,政府职责的隐性推动也促进着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尽管政府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严格规范农业保险的发展,但是也根据具体的发展情况给予了政策性的补助和意见。此时人保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仍被划分在商业保险领域,后续发展证明了农业保险若单纯以商业保险的模式发展亏损较大,企业难以承担风险。1982年至1992年农业保险发展呈阶梯式上升,保费收入增长的同时赔款额度也随之增长,更有几年农业保险赔款额度超过年收入。赔付率在这十年大体维持在95%,1986年突破总体趋势至135.86%。究其原因,农业保险一直在商业保险的框架下发展,政府虽然给予了政策性补助和发展意见,但并对明确立法给予其规范性政策。

2.2农业保险发展萎缩阶段(1993-2003)

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制度沿着市场经济方向发展,但农业保险并未跟随时展的潮流。由商业机构完全承保农业保险并非是长久之计,该阶段,商业化经营机构不断退出,农业保险收入占比一直呈下降趋势。2000年起农业保险发展更是出现大滑坡。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国农业保险收入仅占1998年收入的半成。国内农业政策被划分为了四种类型,绿箱政策对农业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支持同时也对农业保险发展的细节给予了严格的规定。

32004-2018我国农业保险稳健与创新并重发展

2004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办开启了保险业新的纪元,保费补贴的政策也提高了农户的投保热情(张燕媛)[1]。2004—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均侧重政策性农业保险种类的不断探索和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保监会也给对农业保险类事务的处理开启绿色优先通道,此外各地先后成立农业保险公司助推产业复苏。2006年为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保监会降低对保险公司的管费收费标准至1.8‰以缓和公司资金紧张问题。由图3可知,在此期间农业保险发展基础仍然较弱,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保费收入涨幅波动较小。此阶段我国对如何构建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虽未形成规划,但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试点已展开[2]。2013年我国实施《农业保险条例》。一方面给予了农业保险发展法律支持,对保险合同进行了约束,另一方面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并对保险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及时有效地规范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随着农业保险体系的不断建设,2016年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在保证农户的基础生产上将生产风险降到最低。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创新“保险+期货”的新模式。随着保险加法模式的不断完善推进,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与期货市场捆绑,有效地了保证农产品保值。单纯依靠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政府补贴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户的基本收入,基于长期发展的角度,单纯的农业保险不能激发农户生产积极性。在农业保险发展的基础上引进金融工具,能够有效地规避因自然因素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将风险引渡到期货市场。2019年文件主要聚焦于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不断创新保险产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探索农业保险新产品,能够加快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的农业保险改革进程[3]。由图4可知2013—2018年农业保险的简单赔付率基本维持在60%~70%,保险发展稳步上升。未来几年,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可能做出适当的合理的调整,特别是补贴结构会更加合理和符合各地农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和财政负担能力[4]。

4研究展望

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既要进行监管又要实行管理,是有该保险的性质决定的[5]。农业保险将农业生产经营中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利用其他金融衍生品进一步风险转移,在此过程中金融市场的监管以及保险市场的技术要求需要被不断重视。政府以财政税收和保费补贴辅佐保险业发展,政府的职责也需要不断被强化。2020年世界范围内的肺炎疫情严峻,对农业经济的运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严峻疫情交通封锁的情况下有学者指出农业发展可以考虑多种发展模式如循环经济等[6]。农业生产面临的风险在不断积累,对此,农业保险应尽快发展相关对策。

4.1农业保险进一步创新发展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承保的标的物基本覆盖了各个领域,但是林业保险种类相对较少。由于森林产业发展的特殊性,林户对农业保险认知错误,森林保险参保率在农业保险体系中相对较低。保险业发展前提是大数据法则,极少数的参保额度不能够支持风险分散。保险公司要积极开展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根据地域发展特色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加快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7]。除了应对自然灾害导致的风险,农业保险应该覆盖非自然风险的规避,例如价格波动的风险等[8]。所以保险机构应在在保险+金融衍生品的试行模式下,进一步完善投保机制,加强与期货公司互动合作,合理利用保费资金,完善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强化宣传体制,切合实际了解消费者参保需求,强化消费者参保意识。

4.2引入人才提高产业质量

近几年国家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产业创新,鼓励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深入推进农产品“保险+期货”市场的试点发展。引入人才有利于不断汲取外界积极思想和先进技术,更加有效地学习党中央指导思想和国内外的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通过整合资金、技术、人才等市场资源,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缓解内部问题导致经营周转不良等状况。人才的引入为企业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和生存活力。

4.3明确政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

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风险发生后的赔偿以及勘察定损的效率,均需要相关机构进行监督保障,以免出现发展初期资产负债不明确的问题。相对其他保险种类,我国农业保险的法律支持并不完善,对各级政府应有明确文件规定其职能,并根据实际运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优化文件条约。在农业保险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政府职责越位和缺位的现象,上级部门要加强政府人员的思想建设和工作引导,保证每个岗位各司其职。

参考文献:

[1]张燕媛.1990年以来美国联邦农作物保险发展及对中国的启示[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8(4)77-86.

[2]李丹、张胜男.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及展望[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9(1):53-60.

[3]高强.乡村振兴的立法考量:基于国际经验的思考[J].农村经济,2019(8):10-16.

[4]庹国柱.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成就、障碍和前景[J].保险研究,2012(12):21-29.

[5]庹国柱.论农业保险监管制度的建设和改革[J].农村金融研究,2020(3):3-8.

[6]吉敏,耿利敏.基于林业循环经济的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9(5):82-86.

[7]陈慧敏,姚萍.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农村消费者金融素养现状与提升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9(6):48-50.

[8]陈紫菱,贝淑华.对农业保险投保意愿影响因素的调查分析: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J].中国林业经济,2019(3):75-77.

作者:周盈 单位:南京林业大学